印发《中山市市场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00]73号  印发《中山市市场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市场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二OOO年九月十五日  中山市市场价格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价格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  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  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商品价格和服务  价格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  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经  营者)。      第四条  中山市物价局是本市价格管理的职能部门,  依法行使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  职权。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价格管  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者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  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禁止进  行价格欺诈、价格倾销、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  格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  市场供求状况。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定价目录  以外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  依法自主制定。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  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  本,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  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九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遵  守《中山市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利用非法强制手段,独占  市场,操纵市场,强迫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接受其商品和  服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二)采取抬高等级或压低等级手段进行收购、销售商  品以及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三)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降低质量、附加条件  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  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  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  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  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  过高上涨;      (七)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  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十一条  制定和调整地方定价目录内的商品的政  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  行,不得越权定价。      第十二条  中介服务机构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应当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服务价格。      第十三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完善价格监测制度,测  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市场平  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利润率及其幅度,并予以  公布。      第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经营者的价格活  动实施监督检查,并依照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被  检查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干扰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  动。      第十六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执行价格监督检查不得  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  举报制度,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均  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  举报者给予鼓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第十八条  经营者、消费者投诉不正当价格行为,应  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进货或购货以及经营、销售、提  供服务的凭证,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可比价格等书面材  料。      第十九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  行社会监督。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  督作用。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第二十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  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有本规定第十条所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  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规定第 十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 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 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 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 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 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按《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 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挠物价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以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给 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 21日中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山市价格管理规定》同时 废止。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物价  规定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物价局、法制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9月19日印 (共印230份)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中山辖区行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0]10号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外地摩托车  进入中山辖区行驶管理办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外地摩托车  进入中山辖区行驶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二OOO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  中山辖区行驶管理办法  为减轻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压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一、限制对象  非中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行驶证、车辆号牌的  摩托车(以下统称外地摩托车)。  二、实施时间  从2000年3月1日起,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中山辖区  行驶。  三、限制范围  外地摩托车除可以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国道、省道  过境通行外,不得在下列范围内行驶:  (一)东端:  从广珠东线番中公路十顷大桥收费站起,限制外地摩  托车进入三角、浪网、民众、中山火炬开发区等镇区。  (二)南端:  1、105国道珠海上冲检查站出口中山珠海交界处起,  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坦洲镇。  2、坦神公路斗门大桥花坛起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神  湾、坦洲等镇。  3、105国道各路口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三乡、板芙、  神湾、坦洲等镇。  4、逸仙公路下栅边防检查站出口中山珠海交界处起,  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翠亨、南朗等镇。  (三)西端:  1、岐江公路外海大桥起,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古镇镇。  2、东岸公路各入口,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古镇、小榄  等镇。  (四)北端:  105国道细?大桥,南头大桥,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  南头、东凤、黄圃等镇。  四、管理措施  (一)在各限制路口设立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标志、  告示、绕行路线指示牌。  (二)对违反规定进入中山城区和各镇区道路的外地  摩托车主,2000年3月份内不予处罚,交警执勤时予以口  头警告及教育后放行;2000年4月1日起,按违反禁止通  行道路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山市公安局  二OOO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安  公路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法制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0年2月28日印  (共印230份)
关于修改《关于禁止摩托车在城区载客的通告》的通知中府[2000]65号  关于修改《关于禁止摩托车在城区  载客的通告》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整治交通运输秩序,  现对《关于禁止摩托车在城区载客的通告》(1998年3月3  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16号文颁布)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城区交通  秩序的管理,加大警力治理交通秩序,发现有使用摩托车  非法从事经营性载客运输的,应协同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二、第五条修改为:“市交通部门应加强对城区内使用  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监督与检查,对使用摩托车非法从事经  营性载客运输活动的,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暂扣其营运摩托车,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关于禁止摩托车在城区载客的通告》现予重新印发。  二OO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禁止摩托车在城区载客的通告  近期,摩托车在城区违法经营旅客运输的现象越来越  严重,这些经营者在人群集中点、公共汽车上落站(车站)  乱兜客、拉客,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乱鸣喇叭、扰乱交  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整治交通运输秩序,创建文明城市,根据《广东省道路运  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治理城区摩托车经营旅客运输工作,由公安交警、  交通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治理工作。  二、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城区范围内非法从事经营性载  客业务。城区范围为:东至中山港大道中山火炬开发区“百  鸟归巢”标志;南至城桂路博爱医院路口、南区(环城区)  105国道过境线路口;西至富华道尾;北至105国道过境线  沙朗交界处、旧105国道与岐港公路交界处、东明大桥的  区域。      三、残疾人专用车只限用于代步,不准用于经营旅客  运输。  四、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加  大警力治理交通秩序,发现有使用摩托车非法从事经营性  载客运输的,应协同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五、市交通部门应加强对城区内使用摩托车非法营运  的监督与检查,对使用摩托车非法从事经营性载客运输活  动的,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暂扣其营运摩托  车,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六、工商、城监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  门开展工作,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在城区内使用摩托  车非法从事经营性载客运输活动的,应予以制止。并通知  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予以处理。      七、各宣传单位应加强宣传,提高全市市民及外来人  员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抵制摩托车非法从事经营性客  运活动。  八、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制定的文件  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主题词:交通  车辆  运输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交通局、交警支队、法制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8月30日印  (共印230份)
印发《中山市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00]66号  印发《中山市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给  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  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乡(镇)  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乡镇运输船舶(不含渔业船舶)按本规  定管理:      (一)乡镇和农村企业、事业单位运输船舶;  (二)乡镇个体户、联户、承包户从事客货运输船舶;  (三)村民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船舶;      (四)乡镇水库、园林、风景区水域中从事游览的船  舶;      (五)乡镇渡口的渡船。      第三条  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负责。各镇政府(区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乡镇运  输船舶的交通安全管理,实行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  责任制,对本辖区乡镇运输船舶的交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对乡镇运输船舶实施行业管  理。      中山港务监督部门是内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  关,负责对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实行技术、业务监  督,对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乡镇运输船  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乡镇运输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必须严格遵守  水上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船舶的交通  安全。      第六条  镇(区)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本镇(区)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      (二)向群众、乡镇运输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宣传  水上交通安全法规;      (三)按《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本  镇(区)内渡口的设立和撤销,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结合本镇(区)实际情况,制定水上交通安全  管理实施办法,实行镇、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领导乡(镇)船舶管理所和村民委员会做好水  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到渡口、水库、  码头进行现场检查,制止、纠正乡镇运输船舶的违章行为;      (六)督促乡镇船舶修造厂(点)按照有关规定搞好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职责是:      (一)有乡镇运输船舶的村应设专职乡镇运输船舶管  理人员;      (二)教育村民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组织村  民制订“村民船舶安全公约”;      (三)检查督促本村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和船员按有  关规定办理证照、保险,制止无牌证或证件不齐的船舶和  船员参加营业性运输;      (四)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船舶安  全责任书,实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严格遵守《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保证本  村没有违章私设渡口;      (六)墟日、节假日组织有关人员到渡口、码头维护  渡运秩序,教育群众和渡工遵守渡口守则和渡运安全规定,  制止渡船超载渡运。      第八条  乡(镇)船舶管理所的职责权限是:      (一)在镇政府(区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  辖区内的水上交通管理和乡镇运输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组织、督促辖区内的乡镇运输船舶的所有人或  经营人按规定到港务监督部门和保险部门办理船舶检验、  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保险,协助港务监督部门进行船员  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三)负责乡(镇)渡口、码头的现场安全管理,开  展安全宣传教育,纠正违章行为。经港务监督部门委托,  在委托范围内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协助港务监督部门调查处理本辖区内的水上交  通事故,并负责事故统计上报;      (五)接受港务监督部门的委托,办理从事市内营运  的乡镇运输船舶的签证及其他工作;      (六)接受港监、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委托,  代征税金,代收规费,代办船舶保险业务。      第九条  水库、公园、风景区水域内从事游览业的乡  镇运输船舶,由各管理单位按港务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交  通安全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  设置乡镇船舶修造厂(点),须按国家和省的  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经市交通主管部门、船舶检验部  门审查,领取《船舶生产许可证》和《乡(镇)船厂生产  技术条件认可证》,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乡镇船舶修造厂(点)修  造的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一条  乡镇运输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到港  务监督部门申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和  《船舶国籍证书》,标定“船名牌”,勘划“载重线”,配齐  合格的持证船员,按规定办理保险,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  申领《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  执照》后,方可从事营运。      第十二条  从事运输的乡镇运输船舶,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航  区、航线和载额运输,严禁违章超载,冒险航行。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乡镇运输船 舶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确需运载的, 须按国家及省、市有关危险品管理和运输的规定办理,承 运的船舶在每次运输前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向 港务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危险品运输手续,并采取安全 可靠措施,方可装运。属于爆炸品、一级易燃液体的危险 物品,还应向港务监督部门申请监装(卸)。     第十四条  乡镇渡口、渡船应严格按《广东省乡镇渡 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开设乡镇渡口须报市港务监督、 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审核,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 公安局备案。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实行谁经营、谁负责、 谁管理、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载额、定制度,严 禁无牌无证的渡船和渡工从事渡运。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交通主 管部门按国家、省有关乡镇船舶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定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肇事者的 责任外,还应追究直接行政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责 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交通  河流  运输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交通局、中山港务监督局、       法制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9月1日印 (共印230份)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用地及建筑物商业使用功能管理的通知中府[2000]78号,2000年10月8日颁布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中心城区(含火炬区)用地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申请用地及建筑物商业或其他性质的使用功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申请用地商业使用功能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批文;   (二)申请规划选址和规划建设条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建设条件,申请商业使用功能的《土地使用证》。   申请建筑物商业使用功能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立项批文;   (二)通过建设方案审查,并办理报建手续;   (三)通过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用地及建筑物使用功能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物使用功能。确需变更建筑物使用功能,必须首先变更用地使用功能。   三、具有兼容性的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变更用地功能进行有限度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要求须符合下表规定:  兼容性用地商业建筑限定表 用地类别 建设条件 可建商业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居住用地(商住用地) ―― ≤15 公共设施用地及村民用地 经规划审查批准 <10 工业、仓储用地 经规划审查批准,用地规模>2公顷 <5 (按已建总建筑面积计) 绿地及其它类别用地 经规划审查批准 <3 (注:各类用地均按建筑容积率1.5计算。)   四、兼容性用地的配套商业设施,市规划局在审批中须注明该项目为配套商业设施,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局明确兼容配套面积及建设部门综合验收的结果,区别不同情形作出处理:   (一)属出让的兼容性商住用地,按已批准的用地功能发“配套商业”功能证,土地使用年限仍按批准的使用年限不变;   (二)属划拨的兼容性用地,其配套商业设施用地产权不能单独分割,确需分割的,必须具有完整的地段且用地转商业使用功能,并办理出让手续。   五、除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机构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办公用地和建筑物,均按商业用途(参照四级商铺管理)办理有关用地及建筑物使用功能手续。   六、搭建临时商业设施(临时建筑),须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再到市规划局办理报建手续。在下列情况下,临时商业设施可不受用地使用功能限制:   (一)为完善该地区公共配套设施;   (二)为整治城市公共环境;   (三)市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   临时商业设施期限为2年,经申请可批准延期2次,临时商业设施最长不超过6年。使用期满或使用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   七、在办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时, 工商部门应对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使用功能进行审核,符合商业使用功能的,方可用作经营场所。若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为非商业功能或使用功能不明确,或与《土地使用证》使用功能不一致的,须经市规划局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商业使用功能手续。   八、企事业单位、私人住宅、居住小区等用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但自行将非商业功能改变为商业、商业住宅功能的,由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经市规划局审查认为可以变更使用功能的用地,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凭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办理用地和建筑物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二)经市规划局审查认为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能变更使用功能的用地,要恢复原使用功能。   九、企事业单位、私人住宅、居住小区等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并已作商业使用功能用途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作违法用地处理。经市规划局审查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可到市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凭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必须拆除,退还用地。   十、属八、九项情况的须在限期内办理,逾期者,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处理。   十一、补办变更用地使用功能手续,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59元收取,已缴交城市设施费的可相应核减)。   十二、补办变更建筑物使用功能手续,需缴交转功能费,以市政府1995年8月21日发出《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原有建筑物功能变更管理的意见通知》为界限,在发文前已开业经营的建筑物按当时的标准(100元/M2)收取转功能费,发文后开业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十三、对于政府直管公房和代管房,如作商业用房使用的,亦须按本通知的规定补办变更使用功能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支付。   十四、从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停止办理永久建筑临时转商业功能手续。过去规划部门已批准永久建筑临时转商业功能的,期限界满后不再办理续期手续,产权单位或个人须恢复原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外立面。   十五、对现有擅自变更土地及建筑物使用功能,并已办理工商营业登记的经营户,由工商部门协助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理顺其经营场所土地及建筑物使用功能问题。
关于2001年慈善万人行活动安排的通知中府办[2000]89号  关于2001年慈善万人行活动安排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第十四届即2001年慈善万人行活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      二、活动宗旨:      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  的社会风尚,为市、镇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筹款。      三、活动时间:      从2000年11月17日开始,至2001年2月7日(农历  正月十五)起步典礼暨游行活动后结束。      四、捐款收取及管理办法      (一)层层发动,分级管理;人人参与,多少不拘;  款物均可,现捐入库。募捐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  例》进行组织;对所募集的红十字基金按照《中山市红十  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捐助款财  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山市红十字社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  法》及《中山市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的暂行规  定》进行管理。      (二)按照中府[1996]14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建立健  全红十字会组织及完善基金管理制度的镇区,所募集的善  款原则上归属该镇区红十字基金管理和使用。      (三)企、事业单位,各镇区红十字会每7天向市红  十字会报捐赠名单及捐款数目。      (四)对捐款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可结合阶段性  活动分期分批举行捐赠仪式,并按《中山市红十字会颁发  荣誉奖章奖牌的规定(暂行)》予以奖励;对捐赠一定数额  的单位赠送锦旗,以作纪念。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市、镇(区)红十字会向红十  字事业的捐赠,按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财税[2000]30号文件  的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  扣除。      五、活动形式      (一)活动形式不拘。各镇区、系统、行业、企事业  单位组织义演、义卖、义诊、义修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自愿性、积极性,致力于挖掘本地民  间艺术及多层次的企业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艺术的  潜力。在总指挥部义演及文化艺术部的协调安排和指导下,  由各镇区、系统、各行业在既定的“博爱广场”上举行系  列的筹款宣传活动。      (二)市于2001年农历正月十五下午3:00时正开始  举行“慈善万人行”起典礼暨游行活动。      地点及路线:在西区人行天桥设主席台,起步典礼后,  沿富华道━━岐江桥━━孙西步行街━━孙文中路至孙中  山纪念堂公园门口的“答谢台”。      本届“万人行”拟在社会各界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  总指挥部组织文化艺术含量较高、可观性较强的万人游行  队伍;具体方案由义演及文化艺术部和游行部协同策划并  组织实施。      六、组织活动的注意事项       (一)要在前十三届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力求节约、  务实、高效,强调活动意义的多重性,将活动与丰富群众  新春文化相结合,与促进中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      (二)强调参与的广泛性、自愿性。活动重在宣传教  育,旨在人人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  深入宣传助人为乐、关心社会、奉献和服务社会的高尚思  想,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宣传红十字会法,使大众  充分认识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目标及红十字人道救助  基金的作用,从而自觉加入慈善的行列。      (三)在总体规划和部署下,全市统一活动主题、口  号和筹款目的。各镇区、各单位可结合本镇区、本单位实  际制订活动方案。各镇区在制订方案和组织活动时,必须  坚持“自愿参与,筹款为民,严格管理”的原则,强化万  人行活动的社会性、群众性,广泛动员市民踊跃支持和参  与。基金使用的方向,要符合红十字宗旨,尽量避免用于  硬件建设的项目。      各镇区制订的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中山市2001年  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备案。      七、组织机构      设立中山市2001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及各镇区2001  年慈善万人行指挥部。市万人行总指挥部统筹、指导各镇  区万人行指挥部开展工作;市红十字会指导各镇区红十字  会管理红十字基金。      中山市2001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设置如下:      总指挥:姚志彬      副总指挥:韩泽生、司徒伟湛、何培华、郑集思、廖  荆波、梁厚祥、叶富强、梁友兴、黄海源、吴竞龙、蔡木  杨、陈巧章  常务副总指挥:郑集思、陈巧章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义演及民间艺术部、宣传部、  评选部、游行部、镇区工作部、社会志愿工作部、保安部、  仪仗部、礼仪部、收款部、外宾接待部共12个工作部。      有关万人行活动的具体事宜、建议或意见,请各镇区、  各单位直接与市万人行总指挥部联系。(万人行总指挥部设  在中山市红十字会,电话:3320399,3320389,传真:  8332554;地址:孙文东路245号,即威力洗衣厂斜对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OOO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确定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中府[2000]87号  关于确定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加强文物保护工  作,经市文物部门复核和市政府审批,确定我市第四批文物  保护单位名单。现通告如下:      一、列入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郑观应故居:位于三乡镇雍陌村。建于清光绪二  十九年(1903年)。郑观应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实业家和资产阶  级维新思想家。      (二)程君海故居(又称师傅遗居):位于南朗镇新填地  街,建于清代。程君海是孙中山先生少年时的老师。      (三)陈氏宗祠:位于南朗镇榄边茶东村。始建于明末,  清康熙甲戌(1694年)重建。      (四)孙达成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脚。建于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1926年重修。孙达成是孙中山先生  之父。      (五)陆皓东墓(又称陆皓东坟场):位于南朗翠亨村犁  头尖山山腰,建于1937年。陆皓东被孙中山先生誉为:“为共  和革命牺牲之第一人”。      (六)孙寿屏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腰,建于  1933年。孙寿屏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哥。      (七)孙昌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腰,建于1933  年,孙中山先生为其题写“为国捐躯”。      (八)魏邦平故居:位于古镇海洲麒麟村,始建于清光  绪甲午(1894年),1933年增建仿日式寓所。魏邦平在辛亥革  命时任陆军司令。      (九)杨仙逸墓:位于东区紫马岭公园内,建于1927年,  1981年重修。杨仙逸被孙中山先生誉为“空军之父”。      (十)马公纪念堂(又称一言堂):位于南区沙涌村,始  建于1933年。为先施公司创始人马应彪所建。      (十一)沛勋堂:位于南区竹秀园村,始建于1932年。  为永安公司创始人郭乐、郭泉、郭顺兄弟所建。      (十二)烟洲书院:位于西区长洲村,建于清同治十二  年(1873年)。      (十三)冯氏宗祠:位于南朗翠亨村,建于清代。是孙  中山先生少年时期读书的地方。      二、保护措施      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由中山市  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要认真协助  做好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文物现状和破坏建  筑物。凡使用古建筑和文物的单位,要负责维护和保养,不得损  坏、改建、添建或拆除;需要搬迁时,要服从安排。违者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印发《中山市乡村“四旁”绿化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00]88号  印发《中山市乡村“四旁”绿化  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乡村“四旁”绿化保护管理规定》印发给  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O年十二月五日  中山市乡村“四旁”绿化  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对乡村“四旁”绿化的保护和管理,  发挥乡村“四旁”绿化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乡村“四旁”(村旁、  路旁、水旁、宅旁,下同)绿化物(果、竹、木、花草等)  的保护管理。城区绿化保护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中山市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本市乡村“四  旁”绿化实施统一监督,并协调有关事务。中山市林业局是  负责本市乡村“四旁”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利、电力、建设、规划、环保、海洋与水产、农业、  公安、交通、航运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市林业行政  主管部门做好本市乡村“四旁”绿化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根据镇区政府  确定的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宜林则  林、宜果则果、宜花草则花草、适地适树的原则,落实本辖  区的乡村“四旁”绿化工作,组织群众做好乡村“四旁”绿  化保护管理工作,做到认真种植、细致管护、权责清晰、效  益显著。      第五条  落实管理队伍,实行地段岗位责任制,确保种  一棵活一棵,种一段成一段;镇区政府及其村民委员会(居  民委员会)可以依法制定相应的规定,规范保护管理乡村“四  旁”绿化的行为。      第六条  广大群众应充分利用宅旁周围栽植果、竹、木、  花草。      第七条  对乡村“四旁”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      公路两旁、江河两岸、村庄周围各有关主管单位、村民  委员会是乡村“四旁”绿化的责任单位。工矿区、机关、学  校以及农场、渔场经营地区的乡村“四旁”绿化,以该单位  为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的乡村“四旁”绿化任务,由所在地的人民  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予以确认。      第八条  依法保护乡村“四旁”绿化经营者和管理者的  合法权益,执行“谁种谁收”、“谁投资、谁收益”的政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管理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  益。      第九条  对因勘查、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  程,需要砍伐或修剪乡村“四旁”果、竹、木的,由施工单  位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施工砍  伐或修剪,但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  木除外。确因救灾、抢险需要,可先行施工,事后补办有关  手续。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乡村“四旁”绿化物上  悬挂影响其生长的附着物,或倾倒有损绿化物正常生长的有  害物质,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使绿化物受损的,按  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滥伐、盗伐、毁坏乡村“四旁”绿化物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对乡村“四旁”的百年以上的古树和稀有名  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年限30  年以上、胸径(离地面1米高处)30厘米以上的长寿命树(长  生树),要严加管护,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或其指定的管  理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  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  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  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必  须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每年应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乡村“四旁”绿化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成活率不足85%  的,不得计入年度乡村“四旁”绿化完成数内。镇区检查验  收结果报市绿化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根据上报结果组织复  查,并将复查结果通报全市。      第十四条  对乡村“四旁”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人员,  由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对未完成当年任务者予以批评,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追  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计委牵头联审事项细则》的通知中计[2001]51号 关于印发《计委牵头联审事项细则》的通知 各联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1]15号文)精神,现将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确定的《计委牵头联审事项细则
中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告中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00年12月25日起至2001年4月25日止为2001年度社会保险年检期,所有用人单位均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保登记和年检,市属及城区的到市社保局办理,镇区的到当地社保所、劳动所办理。企业、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年检(验照)时,必须向工商部门出具《2001年社会保险年检证明》。     办理社保登记年检时须携带以下证照:     1、已参保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1999年社会保险年检证明》。     2、新参保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复印件。     特此通告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告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的要求,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的作用,我市定于2001年第一季度首次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①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②私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调查对象:上述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调查方法:结合企业的年检工作,由工商部门发出有关调查表到上述企业进行调查统计。     四、上报要求:上述各企业要按调查表的要求逐项进行认真填写,并与年检表一同上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事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五日
转发市计委关于中山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的通知中府[2000]15号  转发市计委关于中山市产业  发展序列目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市计委《关于中山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业经市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O年三月一日  当前中山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  第一部分  优先鼓励发展的项目、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1、 水产品良种选育和水产品深加工  2、 主要农林作物种子与苗木规模化生产  3、 花卉工厂化生产及无土栽培  4、 优势杂交猪及家畜良种胚胎生物工程  5、 反季节蔬果生产及其深加工  6、 保鲜、保健和绿色食品  二、工业    (一)电子信息  1、 电子计算机软硬件产品  2、 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  3、 数字化视听产品  4、 新型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  5、 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  6、 自动控制系统及计算机辅助设计为主的光机电一  体化产品    (二)化工  1、 精细化工新产品  2、 环保型高性能涂料  3、 高效、低毒、安全农药  4、 高阻隔塑料包装薄膜材料    (三)电器机械  1、 智能型、环保型、高效能的多功能高档家用电器  2、 适用先进的数控机床及开放式数控系统  3、 新型农机具、包装机械  4、 新型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箱变站,高联电缆、  真空开关及智控设备    (四)金属制品  1、 美观耐用、智能型的锁具、燃气具及厨房用具  2、 精密模具  3、 金属包装物及容器    (五)纺织服装  1、 超细复合功能化、差别化纤维及高档纺织面料  2、 产业用纺织品  3、 天然纤维防缩抗皱免烫等功能性整理技术及产品  4、 针织、棉麻纺织、丝织休闲服装系列产品    (六)医药及医疗器械  1、 医药新型剂(缓释、控释制剂)及创新药物  2、 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和诊断药物  3、 生物技术疫苗  4、 国家级新药、中外专利药品和在中国实行行政保  护的药品  5、 生物工程药品及生物化学药品系列(含生物诊断  试剂)  6、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治疗化验、理疗、保健仪器    (七)环保  1、 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  2、 工业废水与工业危险废物处理  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八)新材料、新能源  1、 新型墙体材料  2、 工程塑料生产技术和通用塑料高性能化  3、 输水塑料管道  4、 特种增强材料及制品  5、 新型高性能环保电池及材料    (九)包装印刷  1、 全自动高速多色印刷  2、 新型包装材料  三、服务业  1、 信息交互网和信息统一网络平台  2、 信息应用系统  3、 有地方特色、辐射能力强的专业市场  4、 利用外资、民资的大型旅游设施  四、本市鼓励发展的其它项目、产品和技术  第二部分 限制项目、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电子  1、 新建彩电、彩色显像管项目  2、 录像机、VCD机  3、 程控交换机、普通电话单机  4、 传真机、模拟移动通信系统及产品  5、 16位数以下微型计算机  二、电器机械  1、新建家用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热水  器、消毒碗柜等专用电器厂点  2、新建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  3、电梯  4、集装箱  5、小型普通注塑机  6、普通塑料电缆及市话电缆  7、一、二类压力容器  三、石油化工  1、 新建炼油装置  2、 土法加工农药、油漆、易毒剧毒农药、低浓度复  合肥、试剂  3、 橡胶、斜交轮胎、旧轮胎翻新及低性能工业橡胶  配件  4、 新建烧碱、纯碱生产点  5、 电解法双氧水和小规模蒽醌法双氧水  6、 有机化学产品、基本化工原料及有机化工原料制  造  7、 合成树脂及其它高分子材料  8、 感光材料制造、磁记录材料  9、 石棉制品  10、 放射性制品  11、 新建油墨生产点  四、轻纺  1、 17万吨/年以下木浆厂  2、 新建糖厂  3、 干电池、蓄电池  4、 电工绝缘材料、电碳产品  5、 新建啤酒、碳酸饮料项目  6、 卷烟及烟草制品生产  7、 猪、牛、羊皮加工  8、 机械表、电子表机芯和成品组装  9、 自行车、家用缝纫机  10、 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生产线,一次性木质餐具生产  线  11、 3万吨/年以下味精生产  12、 1万吨/年以下柠檬酸生产  13、 10万吨/年以下淀粉生产  14、 打火机生产点  15、 新建扩建棉纺、毛纺、化纤抽丝和聚合生产线  16、 漂染厂  17、 电镀厂  18、 线路板厂  五、建筑材料  1、 新建扩建湿法回转窑、立窑水泥  2、 建筑陶瓷、平板玻璃、墙地砖、纸面石膏板生产  线  3、 铝合金门窗、铜建筑装饰品  4、 新建、扩建管桩生产项目  5、 年产规模3000万标砖以下粘土空心制品项目  6、 年产6000吨以下玻璃棉项目  7、 年产200万平方米以下改性沥青油毡项目  六、医药  1、 不符合GMP要求的药物制剂、青霉素,洁霉素、  庆大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氟派酸,咖啡因、茶  碱、氨茶碱  2、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老工艺黄园瓶、低质手  工胶囊、药用天然胶塞  3、 新建粉针生产线(开发国家级新药项目除外)。  七、冶金  1、 土法烧结铁矿及土法冶炼有色金属  2、 5万吨/年以下电解铝、2万吨/年以下铅锌冶  炼、300吨/年以下铜冶炼和铜电解,钨、锡、锑、  砷、汞冶炼  3、 稀土分组分离  4、 小型轧钢厂、高炉炼铁(100立方米以下)  八、森工造纸  1、 胶合板生产  2、1.7万吨/年以下造纸  九、服务业  1、 超标准办公楼、会议楼、俱乐部、疗养院、度假  村及各种接待基地  2、 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3、 写字楼、别墅区、高档住宅  4、 高尔夫球场  5、市政府规划以外的肉菜市场  十、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其它限制类项目、产品和技术。        第三部分  禁止发展并逐步淘汰的项目、产品和技术         1、 落后棉纺锭  2、 20万重量箱及以下平板玻璃生产线  3、 普通水泥立窑和窑径小于2.2米(含2.2米)的  水泥机械化立窑  4、 有氟冰箱、汽车空调器  5、 含氯氟化碳和哈龙化学品的制品和生产装置(医  药用品及尚无替代的产品除外)  6、 锌锰及铅酸电池  7、 小炼油厂、小化肥厂、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  小啤酒、小味精厂、75型和89型改良焦炉等。  8、 市政府规划以外的油库、气库  9、 烟花爆竹生产  10、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发展并逐步淘汰的其它项  目、产品和技术    *本目录参考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目录,结合  我市实际和近期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由市计划委员会负责  解释。  中山市计划委员会  二OOO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计划  产业  目录  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3月1日印  (共印230份)
印发《中山市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00]31号  印发《中山市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  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  惠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O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山市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  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结构优化  升级,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确认依据是:      (一)内资工业项目根据国家、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和《中山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中优先鼓励发展的工业项  目、产品、技术目录确认;      (二)外资工业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国家计委、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并于  1998年1月1日实施)中鼓励外商投资的工业项目确认。      第三条  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确认工作由市计委  负责,涉及技术改造或外资的工业项目,由市计委会同工  业发展局、外经贸委等部门共同审查。      第四条  确认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须在立项审批  基础上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  立项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府[1997]64号)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五条  工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审批时,对需要征用土  地,又符合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条件的,填报《优先鼓  励发展工业项目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  计委发给《中山市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确认书》,确认  书有效期一年。      第六条  被确认为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投资者  凭项目立项批文、确认书及相关材料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  建设用地审批和办证费用优惠手续。      第七条  以中心城区、经济欠发达镇区、省综合改革  试点镇和其他镇区用地办证费用的不同收费标准为基础,  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在上述地区享受不同  的优惠:      (一)在中心城区的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出  让金和垦复金,在本市留成部份每亩分别减收4000元;      (二)在经济欠发达镇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的优  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按一般工业项目原定政策的年限  及标准享受优惠(中府复[1996]35号、中委[1997]28号),  期满后按本条第(三)项执行;      (三)在其他镇区的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土  地使用费和垦复金,在本市留成部份每亩分别减收4000元。  第八条  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投资者必须按项目  的立项内容进行建设,若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须向原审批  部门重新申报。      第九条  对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实行调查和跟踪,  由市计委、国土房管局及外经委、工业发展局组成检查组,  对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  实项目投资者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建设。      第十条  投资者在申报工业项目立项时不得弄虚作  假,如检查发现不按立项内容进行建设,或未重新申报而  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投资者必须补缴减收的用地办  证费。      第十一条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监督辖区内优先  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的建设,对享受用地办证费优惠后不按  立项内容建设的投资者,督促其补缴减收的用地办证费。  对监督不力的镇区,由市政府取消在该镇区新办工业项目  用地办证费用的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  “三来一补”企业可参照适用本办法中给  予外资工业项目的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给予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的通知中府[2000]19号 关于给予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 办证费用优惠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并配合“工业立市”战略的实施,决定给予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     一、在现行收取办证费用按中心城区、其他镇区、经济欠发达镇区、综合改革试点镇的不同收费标准基础上,将工业用地办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分为两大类:1、优先鼓励发展(表一)
关于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1]15号 关于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改革政府审批制度,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改革。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以下简称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市政府决定在原有1404项审批事项中保留769项,其中保留审批222项、保留审核221项、保留核准293项、保留备案33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政府各部门要坚决按照执行,一律不得将被取消的审批事项列入职能范围。取消的事项,一般应放给社会、市场、企业。     二、政府各部门对保留的每个审批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审批,必须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内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环节,公开操作规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必须明确公开办理时限,原则要求审批的事项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审核、核准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以内,联审事项在15个工作日以内。     四、对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项目名称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审制度,由牵头部门为主办理,会同联审的部门配合。每个联审事项办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的联审部门制定。     五、对审批业务比较多且审批业务涉及内设多个业务科室的部门,实行申请人办理的审批事项一个窗口进、出的窗口式办文制度。     六、审批事项必须依法设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政府各部门不得自设审批事项,如确有需要增设审批事项的,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才能实施审批。部门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并对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因无效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起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审批责任制和审批过错追究制。重大审批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八、当事人对申办审批事项有意见需要投诉的,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8315253。     九、当事人对审批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事关体制创新,投资环境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这项改革将继续深化。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实施,抓好落实工作。为保证这次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得到落实,市政府将在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我市取消的审批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和实行联审的事项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取消审批事项目录
关于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中府[2001] 16号 关于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有形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行为,防止国有、集体土地资产流失,结合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 题,现就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的若干问题,特 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下列国有土地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 目或其他竞投性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方式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新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或其他竞投性项目用地;     (二)其他用地改变功能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或具有竞投性 项目用地;     (三)原划拨土地的交易;     (四)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转制中要改变土地功能为经营性 房地产用地的。     二、土地使用权招标基本程序:     (一)刊登公告。在截标之日前20天,刊登《土地使用权招 标公告》;     (二)投标者报名、交纳保证金并索取招标文件;     (三)投标。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逾期投标 的,不再接受投标;     (四)开标。采取公开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后当众开标,并宣 布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它主要内容;     (五)发出通知书。按公布的决标条件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向中标者和不中标者发出通知;     (六)签订合同书,领取土地使用证书。中标者在规定时间 内与出让(或转让)方签订合同书,付清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 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拍卖基本程序:     (一)刊登公告。在公开拍卖前20日在报纸上刊登《土地使 用权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交纳保证金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     1、公开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有关事项;     2、确定拍卖方式;     3、公布拍卖起叫价和保护价;     4、竞买者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最高应价(或加价) 者即为买受人;     5、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签订合同书,领取土地使用证书。买受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与出让(或转让)方签订合同书,付清地价款后,领取土地 使用证书。     四、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基本程序:     (一)刊登公告。将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价的消息通过报纸、 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予以公布;     (二)竞价者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三)在刊登广告后15天内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竞价;     (四)竞价期限界满,在竞价期间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五)签订合同书,领取土地使用证书。买受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与出让(或转让)方签订合同书,付清地价款后,领取土地 使用证书。     五、进入有形土地市场前,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应委托具 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拟出让地块的地价和竞投基 价,报市土地招标拍卖领导组审定。属旧城改造项目的,由拆迁 管理部门向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前期调查,调查结果与土 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广告一并公告。     六、进入有形土地市场前,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应向市规 划局发函了解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的规划情况,地块所在区域内 已有详细规划的,市规划局应在接函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设 计条件;未有详细规划的,市规划局应在接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 出符合总体规划的含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技术指标要求 的指导性意见书,以便政府招标拍卖的整体运作。     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时未能成交的,市土 地招标拍卖办公室有权重新作出交易安排。     八、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所得收入必须全部汇 入指定的专用帐户内,由有关部门开具专项票据。     九、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所得款项的处理:     (一)属本通知第一项第一目的出让用地所得,按下列规定 安排:     1、国家及政府有关税费;     2、在总收入中提取2%作为土地出让业务费;     3、其他费用。     (二)属本通知第一项第二目的出让用地所得,按下列规定 安排:     1、属于中心城区范围的土地,原用地功能地价先返还给原用 地者,超出部分价款扣除转功能费、总收入的3%土地出让契税、 2%土地出让业务费及其他费用后,市政府与原用地者按7:3比 例分配收益。     2、各镇范围的土地,原用地功能地价先返还给原用地者,超 出部分价款扣除转功能费、总收入的3%土地出让契税、2%土地 出让业务费及其他费用后,市政府与镇政府按3:7比例分配收益, 原土地权属不属于镇政府的,镇政府收益部分由镇政府与原用地 者再按7:3比例分配收益。     (三)属本通知第一项第三、四目的出让用地所得,按下列 规定安排:     1、国家及政府有关税费;     2、在总收入中提取2%作为土地出让业务费;     3、其他费用;     4、扣除上述税费后,余额底价部分返还原土地使用权属单位, 超出底价部分,原产权人与政府各占50%。     (四)火炬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收益,除 按规定应上缴中央或省外,属市一级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 扣除市投入的基础设施等费用,余额返还火炬开发区。     十、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获得土地使用权,用于经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持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确认书等资料到 有关部门办理立项、工商执照、单项开发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等相关手续。     十一、市土地招标拍卖领导组由市政府、国土房管局、监察 局、计委、财政局、规划局、公证处、建委、工商局和物价局等 有关单位派员组成。领导组负责审核、制定年度及季度全市土地 招标拍卖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从有关科室 抽调5―7人成立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十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等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 企业,其房地产或土地要进行交易转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或挂 牌竞价方式办理转让手续。     十三、法院判决、裁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用于清偿债务 的用地,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通知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或省的有 关规定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管理的通知》(中府[1999]133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府[2001]29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 执行。 二OO一年二月十五日 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动中作出 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速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 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山市人民政府设立中山市科学技术奖。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市人民政 府维护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 工作。     第五条  市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和若干学科(专业) 评审组,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 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 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 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 外合作研究开发的,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方面无争 议的成果。     第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和组 织:     (一)在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 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 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     (三)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 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八条  第七条第(一)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第九条  第七条第(二)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尚未公开或者尚未有发明专利;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条  第七条第(三)款所称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 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 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 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 益的;          (三)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 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 平的。     第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 等级。 在当代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 有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 化中,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授 予特等奖。     第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或者专家推 荐:     (一)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和区办事处;     (二)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三)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 位和科学技术专家。     第十四条  推荐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和科学技 术成果登记。由推荐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提供各种有 关材料。     第十五条  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各学科(专业) 评审组,负责各学科(专业)范围内推荐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 结果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专业)评审 组的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审,作出获奖项目、等级及人选的决议, 并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异议复核 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奖金。 奖励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剽窃、盗窃、利诱、胁迫等不 正当手段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 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给他人或组织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推荐单位或者专家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 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人员,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参与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 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他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秘密,给 他人或组织造成损害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第二十三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按国家 科技部发布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市科学技术进 步奖励条例》(中府[1988]177号)、《中山市科技金菊奖试行办 法》(中府[1991]25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社会保险费实行综合费率征缴的通知中府办[2001]18号 关于社会保险费实行综合费率征缴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的规 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社会保险费综合费率征缴,现就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综合费率征缴的险种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社会工伤保险,综合费率由原来合计的21.5%下调为18%,其中单 位负担部分由15%下调为10%,个人负担部分由6.5%调升为8%。 各险种费率分解为:养老保险单位负担8%(其中3%划入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个人负担8%;失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单位各负担 1%,个人不负担。     二、社会保险费实行综合费率征缴后,统一按单位和个人申 报的月工资、薪金总额计征,具体按《中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 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暂不纳入综合费率,仍按原办 法和比例征缴。     四、以上社会保险费综合费率征缴办法及比例自2001年3月 1日起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OO一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中统[2001]27号 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01]35号)和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粤统字[2001]45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在今年6月至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一是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的单位,包括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各有关部门的统计机构等;二是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被调查单位(中山市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的统计调查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的单位以及私营个体和非公有制的单位);三是民间统计调查组织。     (二)检查的内容:     1. 重点检查1999年和2000年经济增长速度、乡镇工业产值、农民 人均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农村出生人口等主要数据是否有虚报、瞒报、 伪造、篡改的行为。     2.各调查对象是否及时依法向统计部门提供资料(包括社会经济各专业统计),有否迟报、拒报的行为。     3.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是否有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上报的行为。     4.检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企业、事业单位是否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制度。     5.各镇(区)、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的专职和兼职统计人员有否持证上岗。     6.各镇(区)、市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统计单位登记工作。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二.大检查的方法步骤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和自查阶段(6月初至6月30日)。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中办发[1998]7号)。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在做好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镇(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辖区内或系统内的被检查单位切实搞好自查工作,防止走过场,各有关单位都要对照《统计法》、“两办通知”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并纠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统计工作的措施。自查覆盖面要100%。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7月1日至7月底)。 重点抽查工作主要是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局组织实施。各镇(区)也要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抽查。     这次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按照5%左右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单位,集中力量检查那些问题比较多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违法案件处理和总结阶段(8月份)。     对在大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对那些置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不顾,有意逃避或破坏国家统计监督,在统计上顶风作假的,不管涉及到什么地方、什么部门、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认真进行整改,原则上不予追究;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经市检查组抽查仍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各镇(区)、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执法情况检查总结工作,在8月20日前以书面报告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政府609室)。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2.统计基础工作情况;3.当前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对策;4.重点要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情况、症结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分析和提出建议;5.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两办通知”的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监察局  中山市司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二OO一年六月十二日 抄报:市人大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告我中心受委托拟购买以下仪器: 一、瑞士CAMAG公司产的薄层扫描仪。 二、日本岛津公司产的FTIR--8400红外分光光度计。 三、日本岛津公司产的LC--10A高效液相色谱仪。 四、日本奥林巴斯公司产的CK40RF显微镜。 如有代理以上产品的公司,请速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朱永刚    黄丽雅 电  话:8876136   8876138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1/7/20
广东省中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我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市直单位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外事局副局长、市气象局副局长、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中山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中山学院中文系主任各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的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在职国家干部。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现为正科级或已任副科级3年以上的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干部;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任现职满2年的副科级干部也可参加。正科级以上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2001年8月10日至2001年8月31日止。     来人或以信函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4楼公选办公室,邮编:528403,电话:0760―8313791。详情简章备索
关于调整我市200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中府[2001]67号                              关于调整我市2001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和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01年度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支付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养老保险     (一)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月人均495元调升至585元,平均增资90元。调整后市属企业退休人员不足330元按330元计发,其他企业退休人员不足275元按275元计发。     (二)基础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计发基数由800元调升为1182元。离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200元上调为295元,增加95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160元上调为236元,增加76元。其他企业计发基数由600元调升为762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120元上调为152元,增加32元。     (三)过渡性养老金平均上调10%,人均增资25元,具体按缴费年限计发。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市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与本人实发待遇的差额部分仍由原渠道解决。     二、社会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征缴按综合费率的有关办法执行。待遇计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按1182元,其他企业按762元执行。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征收基数由800元上调为1182元,征收标准调整后,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1182元执行。     四、社会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和待遇给付仍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通知从二OO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社会保障  办法  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6月21日印 (共印180份)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保护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通告如下:     一、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是本市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工商、交通、邮政、公安、司法、监察、海关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二、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者,没收猎捕工具,有猎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违者,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非法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凡需设立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档点的(已经设立的,应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核定手续),必须向相应的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定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未经核定年度经营限额指标或超过年度限额指标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动物及其产品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禁止非法加工、食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依法没收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按食用动物加工、销售。非法加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而食用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禁止为非法捕杀、捕捞、宰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储存、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或场所,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七、对保护野生动物或检举控告和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其他行为的,依照《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二OO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林业  动物  管理  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1年8月16日印 (共印220份)
关于做好2001年统计上岗证年检、换证工作的通知中统[2001]39号                   关于做好2001年统计上岗证                     年检、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统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中“统计上岗证实行注册登记和年检考核制度”、 “年检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的要求,现就年检和换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换证的对象     (一)年检:凡持有一九九九年广东省统计局核发的《统计上岗证》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应办理年检。     (二)换证:凡持有一九九九年及以前由广东省统计局核发的《广东省统计人员岗位资格证》的在岗统计人员,均须参加今年的年检考核,合格者换领全国统一的《统计上岗证》,今后不再办理换证手续。      二.年检、换证要求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统计职业 道德。凡在统计工作中因违法而受到处分的统计人员,不予年检、换证。      (二)持证者须是在岗的专(兼)统计员,已脱离统计岗位不予年检、换证。按照规定连续四年已脱离统计岗位,其证书自然失效。      (三)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强化依法统计行为,从今年起凡需年检、换证的统计人员,均应参加地方统计法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年检、换证。 培训教材采用省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编印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试卷由省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印发,我市将根据情况组织培训和考试。关于地方统计法规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待通知。     (四)年检、换证人员需填写《统计上岗年检、换证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连同原证书(换证人员需交大一寸彩照一张)交各镇区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于2001年10月底前交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609室)审查合格,统一登记造册送省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年检、换证。     (五)收费:根据粤统字[2001]53号文规定,我局代省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收费为:年检每人收培训资料费5元;需换证者,另收《统计上岗证》工本费15元。 以上通知请各镇区统计办通知辖内各单位。     联系人:汤佩玲    联系电话:8324299 (网上表格备索
关于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府办明电[2001]28号                               关于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紧急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将承办九运会部分比赛项目及举办第二届(沙溪)国际休闲服装节、中国(中山)菊花品种展、电展会等三个大型展览会。为确保四项盛事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镇区要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和组织人员队伍,制订防治计划,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控制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以登革热为主的蚊媒传染病以及狂犬病等各种急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进一步加强对海产品、水体、蚊媒等监测工作,发现腹泻和发热病例有增多趋势,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并控制疫情扩散。     三、预防控制食源性、水源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各镇区要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工厂、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的监督力度;对市场、街头等场所无证经营的小食及瓜果摊档展开地毯式清查;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取消直排式厕所;做好垃圾喷药消毒工作,消灭苍蝇滋生地。     四、大力开展以“四灭”(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为主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要把蚊媒密度调查布雷图指数稳定控制在20以下,对照未达到要求的镇区要迅速开展预防登革热整治行动,发动广大住户清除户内外垃圾和积水容器,大面积开展药物灭蚊工作。     五、切实做好九运会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九运会比赛场馆、有接待任务的宾馆、酒店要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饮用水及住宿环境;医疗卫生单位要定责、定位做好各项应急救护准备,密切注意九运会相关人群的健康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九运会开幕及闭幕期间,严格实行九运会相关人群发热、腹泻病例日报制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初组织学生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登革热、食源性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城区、市内旅游景点及有赛事、展览会接待任务的镇区重申禁养犬只,需要领取准养证的特种犬只要牵(圈)养并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发放金穗社保卡的通告为实现社会保险工作科学、高效管理,提高社会保险业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由2001年9月起向我市全体参保人员发放金穗社保卡。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管理所、社会保险管理所)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金穗社保卡办卡登记事宜。   二、金穗社保卡是我市每一位参保人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个人在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   三、对已参加社会综合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因社保IC卡已包含金穗社保卡的功能,因此不需再办理金穗社保卡。   四、参保人首次领取金穗社保卡免收费用,若参保人修正个人参保资料重新办卡、遗失、人为失效补领新卡或办理退保(不含出境定居退保及在职死亡退保)时,须收取制卡工本费10元/张。   五、具体办事指引和宣传资料可向各农行网点、各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分行                                       二00一年九月十五日
中山市司法局通告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2年3月30、3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2年1月15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⒋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⒌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的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⒉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须由本人到中山市司法考试办公室报名。户籍在外地但在中山工作、进修一年以上的人员也可在中山报名。 (四)报名材料与程序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⒈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⒉本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及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⒊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⒋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进修等证明。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点领取、填写《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与上述材料一并交报名点核验。经审核、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2001年7月15日以前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已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手续,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补交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150元。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为: 试卷一:3月30日上午8:30――11:30 试卷二:3月30日下午14:00――17:00 试卷三:3月31日上午8:30――11:30 试卷四:3月31日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三)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中山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中山市华柏路市司法局办公楼13号六楼 电话:8831480 中山市司法局 二OO二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中府[2001]109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院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医疗保险改革,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镇(区)属集体企业(含已退休人员)、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所属的中方职工。 上述范围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人员按我市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政府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保证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 第四条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设立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并逐月缴纳。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暂无就业单位的,可由被保险人个人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同时继续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被保险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 年龄后不再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统一按市确定的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 第六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参保单位按月缴费的,被保险人由缴费的次月起享受住院基本医疗待遇;地税机关核定按季缴费的参保单位的被保险人,由缴费的次季起享受住院基本医疗待遇。 第八条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博爱医院700元;小榄人民医院、小榄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500元;其他约定医疗机构400元;转市外指定医院1000元。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0元(2001-2002社保年度)。连续参保缴费六个月以内的,享受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25%,满六个月不满一年享受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0%, 满一年以上享受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额以上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其中个人自付部分按以下费用段分段累加计算: (一)医疗费用超过起付额至8000元的部份,个人自付30%; (二)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至16000元的部份,个人自付20%; (三)医疗费用超过16000元至24000元的部份,个人自付15%; (四)医疗费用超过24000元以上的,个人自付10%(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0元)。 第九条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不分在职或退休人员,按统一标准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缴及拖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拖欠缴费的,必须按规定补缴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2‰。拖欠缴费期间(含补缴),不能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三个月缴费的,视为重新参保,并按新参保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在本市工作,在本规定实施后同时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5年以上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继续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中,参保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以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水平为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未满15年的被保险人,以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水平为标准一次性补缴相差年限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由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因病住院,必须凭社保卡和身份证到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凭社保卡进行费用结算。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全员统一参保的前提下,经单位申请、社保机构审批同意后可按统帐结合方式参加综合社会医疗保险,为被保险人建立个人帐户,享受相应的综合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由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转为综合社会医疗保险,其转换前参保缴费时间须满一年以上。转换时间原则上与社保年度衔接。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中府[2000]50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民政 社会保障 医疗 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10月11日印
关于我市缉私罚没物品指定拍卖机构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1]71号 关于我市缉私罚没物品指定 拍卖机构问题的通知 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粤府办[2001]66号文的精神,为加强对我市缉私罚没物品拍卖机构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为我市缉私罚没物品指定拍卖机构,有效期为一年(2001年10月10日至2002年10月10日)。 二、对指定的缉私罚没物品拍卖机构,由市打私办会同有关部门年审评定一次,实行择优评定。年审按指定程序执行。 三、拍卖机构被指定或被取消指定缉私罚没物品拍卖资格,由省打私办统一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二○○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外贸 缉私 通知 抄送:省经贸委、省打私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中山海关、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1年10月12日印
关于转发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府办[2002]10号 关于转发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强镇(乡)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1]5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起,建立我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现将市教育局《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 实施意见(试行) 市政府: 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的发展目标,推动镇(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和水平,以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决定建立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督导评估程序 (一)镇(区)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进行自评整改,自评结果符合市教育强镇(区)标准要求的,由镇政府、区办事处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 (二)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9月份。 (三)评估程序 1、听取镇(区)自评报告; 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3、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并进行专访、问卷调查; 4、采取重点抽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抽查各类型学校(幼儿园)1/2以上; 5、评估组对调查和收集的情况、信息汇总分析,逐项评分,作出评估意见; 6、评估组与镇(区)交换评估意见; 7、评估组将评估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二、奖惩规定 (一)通过市组织评估,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授予“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称号。评上“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的,由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1、市政府给予正式命名、授牌、颁发证书; 2、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3、作为考核镇(区)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主要条件之一; 4、作为评选市文明镇(区)的重要依据; 5、作为评选国家级、省级先进镇(区)的依据; 6、作为申报省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必要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其“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称号及其待遇: 1、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发生严重教育责任事故的; 3、教育经费连续两年不能达到“三个增长”的; 4、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青壮年非文盲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连续两年严重滑坡及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5、教育质量连续两年严重下降的; 6、镇(区)推进素质教育年度评估连续两年不达标的。 三、复评制度 教育强镇(区)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每4年由市组织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及待遇,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 创建教育强镇(区)及其督导评估工作,是建设教育强市的基础工程,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工作有序进行。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方案中有关内容的说明与界定,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 二○○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意见 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2年1月21日印
中山市2002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02]14号 中山市2002年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治理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2001开展产品质量、金融资产、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坚持整治与发展并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整顿、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努力推动全市各类市场有序、规范地发展,为繁荣中山经济,促进中山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和扩大我市200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集中力量对我市经济秩序危害大,并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市场主体行为规范,企业履约守信意识增强,产品质量合格、生产安全稳定,资产处置有一定成果,金融业依法稳健经营,文化市场良好,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有明显的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继续依法清偿金融债务,规范社会信用。 2002年金融资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和加大资产清收处置及盘活工作力度。在金融方面,实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以上,新发放贷款利息回收率达到98%以上,资产收益率达到0.02%以上。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运用率达到98%以上,回笼销售贷款归还率达到100%。农信社支付正常,不良贷款率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力争33%的法人信用社实现盈利;进一步规范我市外贸企业进出口行为,强化监管的技术手段,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加大对逾期未核销的清理力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规范外汇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加强金融监察力度,严格措施、管理、人员“三到位”防范重大的金融案件。在资产管理方面,加大追款力度,采用财政分成扣款、债权置换、物业抵偿等办法进行一次清偿。 (二)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水平。 2002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要从重点产品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料、副食品市场和质量未达标的灯饰灯具、燃气具、锁具、低压电器、家电等产品以及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经营等进行重点整顿;对妇女儿童用品、车用成品油、建筑用螺纹钢、应节商品等进行重点监督;对用于充气的液化石油汽钢瓶和氧气瓶等残旧、过期钢瓶以及锅容管道生产安装的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一切无证制造和安装电梯、起重机、游艺机的单位进行严厉整治,对侵犯商业秘密,低于成本销售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抵毁商誉和串通投标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经营成品油、食用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家用电器、医疗器材、电脑配件等进口业务及商品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违法行为。 (三)加大打击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的力度。 2002年打击偷税骗税、逃汇骗汇和走私贩私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力度查处偷税骗税,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出口供货企业和出口企业偷骗税问题;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发票和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收的违法行为;整顿税收秩序,清理减免税,强化稽查;坚决打击逃汇骗汇行为。开展各项外汇管理检查工作,联合打击外汇黑市窝点;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各种走私团伙,从根本上遏制大规模、有组织的走私、贩私活动;建立完善海关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反走私联系配合机制,实行反走私综合治理。 (四)进一步整顿文化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2002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落实做好我市电子游戏机室和音像经营场所的压减工作,对违规经营的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力争年内达到省和国家压减至60家以内的要求,改变音像经营场所数量多、分布散乱的状况;规范网吧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单位,控制全市网吧数量,超过限额不予审批;对录象放映场所继续实施压减整顿,加强监管,使其2-3年内逐步萎缩,扶持市内电影院行业发展;加强音像、书报刊、电脑软件市场的巡查管理,大力打击售卖非法音像制品、非法书刊、非法电脑软件、色情淫秽制品,使音像销售的正版上架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整治演出市场,打击地下经纪活动。 (五)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 200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2001年整治中查出的电力设施安全等隐患加大跟踪整改力度,落实整改结果。加强建筑施工“五无”工程、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采石场、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土锅炉”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道路交通,水路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安全专项清理及整治工作,抓紧时间完成最后验收阶段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以良好的工作迎接省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工作的验收。贯彻“综合治理,治标治本”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老大难”问题,要找出原因,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整治老问题。保持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干劲开展日常安全监察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必须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建设我市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差不多”的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第一把手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职能范围和管辖范围内的整顿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方案到位、措施得力。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部门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过程中,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抓住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确定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努力查处一批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敢于碰硬,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几十个部门,各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取得成效。对重点整治任务,要以责任单位为主,各有关部门协同和派人参与,互相支持,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形成强大的整治阵容和力量。 (五)发挥舆论作用,形成更大声势。各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整治工作做好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新闻界通报整顿工作的成果,披露一些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分子线索。 附:《中山市2002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表》 二OO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整顿 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2年1月29日印
转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2]12号 转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 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综合 管理 制度 改革 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1月22日印
我市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粤劳社[2001]305号)规定及我市实施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我市决定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一、我市企业离休人员从2001年1月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规定的机关离休费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增加额不参加2001年7月份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2001年7月我市已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额等于或高于国办发[2001]14号文标准的仍按现有养老金发放;低于标准的,按标准不足差额,差额归入养老金待遇中的补贴项目。 三、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标准补发2001年1月至6月基本养老金;2001年7月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中企业离休人员调整低于标准的,补发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共7个月待遇差额部分。 四、本通知由2002年2月起实行。 附:《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标准表》 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增加标准表 单位:元 正厅 工作年限 30年以下 31-35年 36年以上 月增养老金 231 276 321 副厅 工作年限 30年以下 31-35年 36年以上 月增养老金 190 231 272 正处 工作年限 25年以下 26-30年 31-35年 36年以上 月增养老金 140 163 190 217 副处 工作年限 20年以下 21-25年 26-30年 31-35年 月增养老金 121 140 163 186 正科 工作年限 20年以下 21-25年 26-30年 31-35年 月增养老金 106 121 140 159 副科 工作年限 20年以下 21-25年 26-30年 31-35年 36年以上 以下 月增养老金 100 106 121 140 159 注:补发金额=月增养老金X6月+(月增养老金-7月年度调整增加额)X7月
中山市信访局通告因今年2月15日的市长接待日适逢正月初四,是我国传统春节假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是日市长接待日暂停。市民如有信访问题,可在节后上班时间到市信访局或有关单位反映。 特此通告 中山市信访局 二00二年二月六日
市政府召开十一届37次常务会议2月25日上午,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37次市府常务会议,各副市长、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参加了会议,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物价局等部门参加了有关问题的讨论。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粮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清理住房建设收费项目的意见》等问题,有关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颁发后将另文刊登。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中府[2002]40号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审批及内部事务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审批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简化审批事项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二、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政府各部门要坚决按照执行,自《事项》实施之日起,各单位停止审批业经取消的审批事项。 三、对属于“内部事务”的事项,在实际操作中,行政部门可以实施相当于批准、许可、认证、登记或其它方式的行政行为。内部事务是指:一是发生在政府上下行政部门、平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事项;二是属于行政部门本身工作职能的事项;三是面向社会但较少发生的事项。 四、对改变审批方式的事项,可采取事权下放、联合认定、告知承诺、核准、联合会审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五、对保留和完善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要求规范实施。每项审批事项都要公布审批机关、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对有行政性收费的,要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审批业务比较多且审批业务涉及内设多个业务科室的部门,实行申请人办理的审批事项一个窗口进、出的窗口式办文制度;对涉及若干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牵头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并回复;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项目名称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审制度,以牵头部门为主办理,联审部门予以配合,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如《事项》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对其作出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六、严格控制设置新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立或变相设立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如确有需要增设审批事项的,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才能实施审批。部门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并追究该部门的行政法律责任。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起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审批责任制和审批过错追究制。 七、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事项》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抓好落实工作;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积极做好宣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事项》的顺利实施。 八、《中山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审批及内部事务事项》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原中府[2001]15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中山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审批及内部事务事项》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山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保留的审批及内部事务事项 第一部分:保留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共441项) 一、审批事项(共123项) 公路局(7项) 1、占用、挖掘公路(国道、省道)或公路两侧规定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改线、改建、扩建及路口改桥 2、履带车、铁轮车及其它有损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国道、省道)行驶 3、超限运输车辆在国道、省道行驶 4、在国道、省道设置非公路标志 5、国道、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6、砍伐公路(国道、省道)树木 7、设置(拆除、移动)公路(国道、省道)附属设施 规划局(5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室外装修、广告招牌、城市雕塑、建筑小品报建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修建性详细规划 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5项) 1、测量标志拆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出让或划拨用地 4、临时用地审批 5、采矿许可证申请 海事局(3项) 1、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 2、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 3、拆解废钢船 建设局(2项) 1、广东省燃气经营(使用)许可证 2、占用城区园林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道路树木,拆迁园林设施 人防办(1项) 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改造和拆除 交通局(12项) 1、交通建设项目(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水运建设项目报建 3、在地方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 4、设置(拆除、移动)地方公路附属设置 5、砍伐地方公路树木 6、占用、挖掘地方公路或公路两侧规定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改线、改建、扩建或渡口改桥 7、公路、水运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8、在地方公路开通中央防护栏或增设平面交叉路口 9、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地方公路行驶 10、地方公路、桥梁、隧道、渡船上超限运输 11、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1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包括:1、汽车、摩托车维修经营资格;异地车辆驻点运输;客货站场设立;为出入境客运班车服务的站点设置;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变更运力、变更经营范围;2、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变更运力、变更经营范围;3、设立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申办涉外道路运输业及其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资格;营运车辆的过户和报废) 民政局(2项) 1、收养登记 2、建立公共墓场 药监局(1项) 1、购买麻醉药品注射剂 经贸局(2项) 1、旧货市场(企业)设置 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 海洋与渔业局(5项) 1、渔业捕捞许可证发放及年检、渔业船舶登记及变更 2、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3、渔业船舶无线电台(岸台)设置、使用及其执照 4、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5、海域使用证及水产养殖使用证 环境保护局(4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2、闲置(拆除)防治污染的设施或关闭工业及生活垃圾处置场所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处置有毒、有害废物 4、市级污染源治理资金 质监局(2项) 1、锅炉(含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 2、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和维修、改造 林业局(1项) 1、驯养、繁殖、引进、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水利局(5项) 1、河道管理范围报建(含临时存放物料)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取水许可 4、河道采砂许可 5、水土保持方案审核 财政局(2项) 1、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女工生育保险基金 2、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项目用款申请计划和工程预(结)算及招标工程标底的审查 农业局(3项) 1、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资本金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占用农用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 市府办(1项) 1、无线电台(站)设置、频率指配及呼号使用 计划局(2项) 1、易燃、易爆、重污染项目、重大项目、市限制发展类项目及工业园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市内财政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立项和概算 粮食局(1项) 1、粮食收购、批发许可 文化局(5项) 1、设立营业性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进行营业性演出 2、个体演员申请从事营业性文艺表演 3、音像制品出租、零售经营、放映经营,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4、美术品经营(不含美术品拍卖) 5、营业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立项 广播电视局(2项) 1、设立和建设共用天线系统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安装 烟草局(1项) 1、烟草专卖许可证 计生局(1项) 1、二孩生育指标审定 体育局(1项) 1、体育经营许可 外经贸局(4项) 1、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变更中止及终止许可(限额以上审核上报)、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3、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属省审批权限的审核上报) 4、加工贸易业务(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 教育局(1项) 1、非公立教育机构设置(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职中、非学历教育) 地税局(8项) 1、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申请 2、土地增值税免税申请 3、个人所得税减征 4、集体企业申请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5、延期纳税 6、企业所得税减免 7、土地使用税减免 8、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减免 国税局(13项) 1、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 2、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3、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 4、坏帐准备、坏帐损失提取或列支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6、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 7、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税收优惠 8、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及出口产品退(免)税 9、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1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申请享受定期减免税资格 11、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 12、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13、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国家保密局(1项)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外事局(1项) 1、外国人入境审批 新闻出版局(1项) 1、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的设立 宗教事务局(3项) 1、拆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 2、地方佛教寺庵定员及人员调入 3、宗教社会团体登记 卫生局(2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证 公安局(11项) 1、非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2、出海船(民)管理 3、民爆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使用许可 4、剧毒物品的生产、使用、购买、储存、运输许可证 5、申领从事爆炸物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证 6、申办烟花炮竹销售、储存、购买、运输证 7、临时爆破 8、境外人员入境管理 9、机动车延缓报废 1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1、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牌证、检验、停(复)驶、异动登记及行驶证、号牌换(补)发业务 劳动与社保局(2项) 1、职业介绍机构设立 2、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设立(含高级、中级、中级以下) 二、审核事项(共109项) 规划局(1项)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3项) 1、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2、地图编制出版 3、建设用地征用 海事局(1项)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 建设局(2项)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交通局(10项) 1、海员出境审查批件 2、乡镇船舶修造厂生产许可 3、公路(桥梁)收费项目审查(含收费申请、站点设置及迁移、收费权转让、质押登记) 4、建设港航设施的岸线使用 5、专用公路规划 6、设立国际船舶代理企业 7、设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 8、新建(购置)港、澳航线运输船舶 9、外国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10、交通建设工程(公路、桥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信登记及资质审查 药监局(1项) 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经贸局(10项) 1、广东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 3、成品油业务经营资格 4、煤炭经营资格 5、典当、拍卖机构设立 6、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7、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8、农药生产企业设立 9、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证书 10、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海洋与渔业局(2项) 1、渔业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准运证 2、影响海洋环境的海洋、渔港工程和海洋、渔港作业 环境保护局(2项) 1、进口境外可作原料利用废物许可证初检 2、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认定 质监局(1项) 1、锅炉(含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 林业局(2项) 1、各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 2、采集、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旅游局(1项)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水利局(1项) 1、城镇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 农业局(3项) 1、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 2、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审核 3、进口饲料添加剂 市府办(1项) 1、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计划局(3项) 1、国家和省、市保留的企业债券、外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管理 2、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3、市级权限外或需国家、省帮助解决条件的项目、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和产品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广播电视局(4项) 1、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电视节目 3、有线广播电视台(含宾馆、酒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 外经贸局(22项) 1、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书 2、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企业的确认 3、进出口商品配额特定登记商品指标的分配和发放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和年审(含外商投资) 5、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6、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申领及年审、变更事项申请 7、在境外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以及人员外派 8、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 9、国家和省下达进出口指标分配 10、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核准和申请 11、外国和台港澳企业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 12、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 13、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 14、外经贸系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5、技术引进设备进口贸易和技术出口合同登记 16、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 17、一、二类口岸开放 18、设立港澳船舶修造厂 19、港澳小型船舶进出沿海挖沙采石作业 20、设立港澳货运车辆检查场 21、机电产品进口 22、机电产品出口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科技局(3项) 1、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2、专利代理机构成立 3、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企业认定 教育局(1项) 1、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地税局(8项) 1、阻止欠税人员出境 2、印制普通发票资格和《发票准印证》 3、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4、新产品企业所得税返还 5、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6、企业财产损失扣除 7、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 国税局(14项) 1、饲料增值税征免 2、内资企业技术开发费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4、中外合资经营港口码头企业所得税减免 5、预提所得税减免 6、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特定项目要求减按15%税率征税 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9、延期税款 10、福利企业及校办企业认定、年检 11、弥补亏损 12、贷款呆帐核销 13、国内企业所得税减免 14、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外事局(1项) 1、外国记者来中山采访 新闻出版局(3项) 1、印刷企业的设立 2、承接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光盘产品及出口 3、地方报纸记者站的设立 宗教事务局(2项) 1、印刷、出版、宗教书刊、音像制品 2、市级宗教组织和场所接受境外捐赠 公安局(4项)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 2、狩猎场配置猎枪、民用枪支配售企业、营业性射击场的立项 3、民用爆炸器材、烟花炮竹生产许可证 4、设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劳动与社保局(1项) 1、社会医疗保险的投保、约定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司法局(1项) 1、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登记 台湾事务局(1项) 1、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通行证多次入出境签注 三、核准事项(共177项) 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6项) 1、使用保密测绘成果资料 2、房改房、解困房产权上市出售 3、房地产产权登记发(换)证 4、购买解困房租住廉租房 5、商品房权属确认 6、房地产交易 海事局(7项) 1、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海洋环境保护 2、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申报 3、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许可 4、船舶进出港签证 5、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 6、船舶名称核准 7、船舶抵押租赁登记 航道局(1项) 1、专业单位自用的专用航标设置、撤销、移动 建设局(10项) 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2、建筑业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和混凝土企业资质认定(更名) 3、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认定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6、城镇供水企业资质等级认定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8、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 9、工程类别核定 10、商品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 人防办(1项) 1、人防工程报建及设计图纸审查 交通局(4项) 1、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 2、船舶设计资格认可 3、交通建设工程(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4、营运车辆的过户和报废 民政局(5项) 1、申办社会福利企业、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2、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3、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4、涉外婚姻登记 5、地名的命名、更名及使用 食盐专卖局(1项) 1、食盐零售企业许可证 药监局(2项)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2、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 经贸局(10项) 1、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服务经营资格 2、中国互联网域名(GOV、ORG、NET下申请三级域名)注册 3、核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安全主任注册、年度审核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核发和审验 6、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资格认可 7、核发露天矿场《安全准采证》 8、核发矿长安全资格证 9、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准运证 10、爆破工程安全评估 海洋与渔业局(3项) 1、进入渔港装卸危险货物 2、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3、渔业辅助船经营许可证 环境保护局(3项)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 质监局(5项) 1、厂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 2、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单位资格 3、计量标准考核 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5、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林业局(8项) 1、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或抵押 2、临时使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和修筑工程设施 3、植物检疫证书审核 4、核发山、林权证 5、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道路或者其他工程设施 6、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7、林地及林缘30米以内野外用火 8、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及运输许可 旅游局(3项) 1、设立旅行社营业部 2、动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 3、海滨泳场安全鉴定书审核 人事局(1项)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水利局(1项) 1、水利施工、设计、咨询、监理企业资质 工商局(15项) 1、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2、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停业、注销的登记 3、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4、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5、广告经营许可证 6、广告登记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8、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9、经纪人资格认定及登记注册 10、市场登记注册 11、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1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登记 1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14、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登记 15、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气象局(1项) 1、建筑物的防雷施工(设计)资质认定及核发防雷设施检测、验收合格证 财政局(2项) 1、会计证申领、设立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单位 2、代理记帐机构设立 物价局(3项)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核发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3、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 农业局(8项) 1、农药经营许可证、上岗证 2、化肥经营许可证 3、工业废渣农用许可证 4、植检签证 5、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7、动物防疫合格证、诊疗许可证 8、畜禽异地引种检疫 计划局(1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方式和范围的核准 文化局(1项) 1、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资格 外经贸局(1项) 1、申请出口退税 科技局(2项) 1、享受税收优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重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核准意见书 地税局(15项)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应纳税额、税款的核定 3、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 4、纳税人申请购领发票、自拟格式印制发票 5、科研单位技术性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6、个人出售、抵押房改房免征营业税 7、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免征营业税 8、销售积压空置商品房免征营业税 9、民政福利企业服务业收入免征营业税 10、地方各税退税 11、企业申请以利抵亏 12、个人换购住房保证金退还、个人转让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3、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的税前扣除 14、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 15、福利企业及校办企业认定 国税局(25项) 1、一般纳税人认定、年检 2、金银首饰(加工)管理证明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民政福利企业税收返还 5、税控机(卡)购领、变更、收缴 6、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认定 7、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9、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0、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11、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12、补办出口报关单 13、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 14、B类出口企业认定 15、办理《以产顶进钢材购进确认单》 16、申请填开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17、申请填开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18、企业申请购买发票及自印发票 19、税务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验证、换证) 20、办税员资格认定、年检 21、个体工商业户定额核定及设置账簿 22、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 23、其他退税 24、延期纳税申报 25、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宗教事务局(1项) 1、非省级团体生产经营清真食品 卫生局(4项) 1、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 2、申领卫生许可证(含食品、食品用产品卫生许可) 3、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4、个体行医执业医师证书 公安局(15项) 1、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核发、异动、登记、年审及(补)发业务 2、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3、金融网点《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 4、户口准入、变更、迁移及有关证件办理 5、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选址 6、申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7、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8、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 9、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10、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刻制印章 11、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 12、教练车条件核准 13、港、澳同胞入户 14、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竣工验收 15、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竣工验收 劳动与社保局(11项)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中山就业许可 2、职业介绍机构举办劳动力交流会 3、职工退休(含职工正常退休、特殊工种和伤病提前退休) 4、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医保市外转院 6、社会保险费缓缴 7、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 8、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变更、注销登记 9、社会养老保险退保、基金转移 10、工伤保险待遇核办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认定、职工工伤致残与职业病程度鉴定 台湾事务局(1项) 1、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资格认定 四、备案事项(共32项) 规划局(1项) 1、市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格审查 国土资源局(3项) 1、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 2、房屋租赁登记 3、商品房新购销合同登记 建设局(4项)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审查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 3、市外建筑业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经营注册许可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人防办(1项) 1、人防工程档案 交通局(3项) 1、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停业、歇业 2、营运船舶过户和报废 3、水运企业歇业 统计局(1项) 1、统计单位登记和年检 药监局(1项) 1、购买麻醉药品 技监局(2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企业产品标准核定 工商局(3项) 1、租赁柜台登记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登记 3、股权质押 计划局(1项) 1、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一般性非财政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 地税局(3项) 1、向税务机关报告账号 2、财务制度、会计处理办法 3、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的全部账号和“会计软件” 国税局(3项) 1、进料加工合同备案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 3、电话申报 宗教事务局(2项) 1、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 2、宗教职业人员跨市县举行或主持宗教活动 公安局(4项) 1、机动车抵押登记 2、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购买、储存和运输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及其单位用户、个人用户备案 4、从事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 第二部分:内部事务事项(共193项) 公路局(3项) 1、在国道、省道设置各类站、卡、亭 2、汽车养路费减免 3、公路建设还贷资金减免 规划局(1项) 1、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 国土局房管局(5项) 1、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 2、地籍调查测量成果验收 3、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 4、使用单位住房基金 5、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置 海事局(6项) 1、内河船员培训机构审验 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3、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4、船员服务薄签发 5、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6、核发船员适任资格证书 交通局(5项) 1、新设客运线路及新增营运车辆(含出租小汽车) 2、申请经营道路运输搬运装卸业务 3、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及变更经营范围 (含省下放的“交通物流企业的设立”审批项目) 4、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5、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养路费减免 民政局(3项) 1、行政区划管理 2、村(居)委员会的设立、撤消、调整范围 3、退伍义务兵安置、军人抚恤优待 药监局(2项) 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经贸局(24项) 1、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2、信息网络管道建设项目 3、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等社团审核事项 4、工商领域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事项 5、省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 6、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7、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认定 8、技术改造项目进口管理 9、上市企业预选和推荐 10、工业强优企业认定 1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审核 12、中山市十大名牌认定 13、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基本建设项目 14、部门和地区信息化规划 15、重点软件企业认证 16、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 17、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重大工程项目验收 18、国家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 19、经市立项的工业园区10kv供电线路及变电站10kv出线 20、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管理 21、计划内燃料油进口管理 22、非贸易售、付汇 23、进口棉纺生产设备(气流纺纱机、喷气纺纱机) 24、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海洋与渔业局(4项) 1、渔港内捕捞、养殖活动 2、渔业种苗专项(特许)收购证 3、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 4、渔业船员考试发证 林业局(1项) 1、变更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旅游局(2项) 1、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人事局(14项) 1、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 2、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市外生源) 3、干部出境、出国政审 4、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5、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6、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7、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8、中、初级评委评审结果 9、核发《人才聘用证》 10、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死亡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 12、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高级工程师以上干部退休退职 1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确定 14、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 工商局(9项) 1、直属单位发布、跨市发布和到港澳的车身广告登记 2、省属企业和冠省名的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 3、股份有限公司冠省名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 4、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 5、依法由省工商局签证管辖的企业登记注册 6、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7、小轿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许可 8、集团核心企业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集团登记 9、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考核 财政局(38项) 1、企业财务事项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费用 3、罚没收入使用管理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事项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 6、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年度预、决算 7、预算外资金管理 8、“农业四税”减免 9、粮食风险基金使用 10、财政周转金和有偿资金呆帐核销和资金回收 11、市属公有资产授权经营、产权变动、处置 12、市属公有企业财产损失处置 13、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 14、中介机构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审核 15、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人民币限额管理 16、彩票销售管理 1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税前收回投资 18、涉及股份有限公司公有资产评估事项的确认 19、住房津贴发放 20、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财务预决算 21、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处理审批 22、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 23、全市老区专项资金 2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 25、公立医疗机构业务增长 26、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支出预算 27、民政事业、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 28、市属公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29、市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 30、市级税收退库 31、镇区财政体制基数核定 32、技术改造项目国债资金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33、市属公有企业清产核资结果 34、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办证资格 35、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36、出口商品贴息 37、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 38、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承担的贷款扣款 农业局(4项) 1、农业发展基金 2、肥料、农药、种子广告 3、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 4、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市府办(1项) 1、小汽车定编 计划局(3项) 1、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项目 2、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3、外地驻中山办事机构管理(市经协办职能,计划局代管) 法制局(3项) 1、《广东省行政执法证》 2、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文化局(1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广播电视局(15项) 1、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 2、市、县广播电视机构设立 3、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 4、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5、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6、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7、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以及附加信道的使用频率 8、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9、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10、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套数或节目设置范围 11、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 12、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 13、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节目 14、广播电视台(站)年检、年审 15、港、澳、台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 计生局(1项) 1、计划生育机构执业许可证 体育局(2项) 1、体育学校教练员职称评定 2、二级以下含二级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邮政局(3项) 1、经营邮政代办业务许可 2、经营邮政速递、投递业务许可 3、经营邮政用品用具的生产 科技局(3项)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2、科技成果鉴定 3、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 外经贸局(1项) 1、对外商投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自运自用的粤港澳直通车辆申办 教育局(1项) 1、成人中专设立及设置的校外、教学机构 档案局(1项) 1、设置档案馆 外事局(4项) 1、因公出访审批 2、市内基层单位与国外同类机构结好事宜 3、副厅级以上人员因公出访 4、与港澳之间官方半官方往来 宗教事务局(2项) 1、地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年度检查 2、少数民族成份的识别与更改 卫生局(4项) 1、医疗、食品广告证明 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发证 3、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护士执业注册 公安局(9项) 1、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 2、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3、公务用枪、持枪证件 4、经济民警队伍建立、变更撤消 5、经济民警警员的招收、撤消警员资格 6、申领机动车教练员证 7、群众性大型文体活动治安管理 8、大型烟花炮竹燃放活动 9、公共聚集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开业(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劳动社保局(11项) 1、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申领上岗资格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 3、办理合同制工人跨市(县)转移(调动)手续 4、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5、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查 6、失业职工登记证 7、用人单位刊登(发布)招聘广告 8、社会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待遇(含离岗退养生活费)核办 9、医保特殊病种 10、约定医疗机构医保门诊、住院费用审核 11、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司法局(6项) 1、律师机构登记、年审、注册 2、申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年审注册 3、公证员执照年度注册 4、公证处申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5、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 6、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注册 台湾事务局(1项) 1、涉台交流交往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改革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4月8日印 (共印180份)
中山市2002年上半年招考录用公务员成绩公告中山市2002年上半年招考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以及入围人选现予公告(具体成绩、体检地点见附表)。凡入围人选请于2002年5月27日上午7时45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凡应届毕业的,由录用单位申报,市人事局统一向所在学校发接收函,待考生毕业后,办理考核录用手续;凡非应届毕业生的,入围人选由录用单位通知本人办理考核、录用手续。 中山市人事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02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中山市统计局 2002-05-17 各镇(区)统计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02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的安排,我市现就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试对象 培训和考试对象为在单位(包括乡镇企业、村(居)委会等)从事统计工作而未取得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其他有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现在统计岗位工作,已取得统计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人员,可免培免考,申请领取《统计上岗证》。 二、培训和考试科目 (一)《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二)《统计法基础知识》(含广东省地方统计法规)。 培训和考试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新编写的教材及辅导材料。 三、有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办法:报名工作由各镇(区)统计办负责,并且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应参加的专兼职统计人员都能参加培训和考试。 (二)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申领《统计上岗证》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连同小一寸正面黑色免冠相片三张(相片背后用铅笔写上姓名,其他规格相片一律不收。)报名时交各镇(区)统计办。 (三)报名截止时间:从现在起至2002年6月5日止,各镇区将报名人数报我局办公室。请各镇区及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该项工作。 (四)考试时间:今年我市参加第二期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26日。 (五)培训形式:由于我局近期工作多,人手少,今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不再直接由我局组织,形式有两种:1.委托相关院校负责。2.镇区参加培训有一定数量的人员,可由镇(区)组织培训。培训形式视情况而定。 考试工作统一由我局组织和安排。 (六)培训和考试收费:按市物价局(中价函[99]29号)规定统一收费每人300元。 二00二年五月十七日 下载《统计上岗证》登记表
关于授予2001年度中山市十大名牌产品称号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工业立市”向“工业强市”目标迈进的战略,提高我市工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山十大名牌产品评选暂行办法》(中府[2002]4号),经评审,决定授予中山中粤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TP牌电镀锡薄钢板、中山乐美达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的ROAD MATE牌婴儿手推车、永一胶粘(中山)有限公司的永一牌压敏胶粘制品、中山市伟来灯饰有限公司的WIDE LOYAL幻彩灯、中山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的建华牌混凝土管桩、中山市美日洁宝有限公司的樱雪牌沐浴露、中山市剑龙有限公司的剑龙牌牛仔服装、中山市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龙的牌家用吸尘器、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的大洋牌分马力电动机、中山市三角纸品制造有限公司的三角牌卫生纸等10个产品为“2001年度中山十大名牌产品”的称号。并确认中山嘉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其嘉华牌彩电已获得2000年度中山十大名牌产品称号)生产的嘉华音响,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其华帝燃气灶具已获得1999年度中山十大名牌产品称号)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为2001年度中山十大名牌产品。 经对1999年度、2000年度中山十大名牌产品进行复检,全部合格。 二○○二年五月二八
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 104号)和《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府[2001] 109号)实施以来,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了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公有企业改革深化以及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需对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制定相关政策。在认真总结近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从2002-2003社保年度起,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为1250元/月,企业为1000元/月。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支付办法 取消门诊费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的超支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办法。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 三、调整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形式 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非处方药品,其费用可从社保IC卡个人帐户资金中支付。 四、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取消《中山市1999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府办函[1999] 21号),执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 303号)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0年版)。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10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20%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80%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五、执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 304号) 具体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 六、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具体按《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 319号)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定为: (一)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医院20元/天;二级医院22元/天;三级医院25元/天;市外转院30元/天。 (二)无菌隔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的住院床位费标准(如:监护病房、复苏室、ICU、CCU、层流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在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天。 (三)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标准为:10元/次。本标准可按医院等级上浮。 七、调整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按比例、按年龄段增加个人帐户金额,异地定居的退休参保人员按市内退休人员标准划入个人帐户(详见附表)。 (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由原来4种扩至8种(类)。具体按《中山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三)将住院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四)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将医疗统筹起付标准由公务员年均收入30%(2000-2001社保年度为3848元)降为1000元,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80%。 (五) 取消原每次门诊报销2元诊金费的做法。 八、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一)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定点零售药店医药费实行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即按次均住院费用定额标准结算)。具体按《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执行。 (二)实行门诊处方自费药注明和住院自费项目签名制度: 1、门诊主诊医生开处方时,在自费药药名旁注明“自费”,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2、参保人员住院时,凡需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其主诊医生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并记录在案(危急、抢救情况除外)。 (三)实行医保费用信息定期公布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内容为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该季度医保病人门诊、住院次均费用、自费率、平均每天住院费用和平均住院天数等。 九、原有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本通知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一、《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表》 二、《中山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管理办法》 二OO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表 年龄划段 个帐比例(%) 调整后医疗个帐金额(元) 统筹划入 个人缴费 1000元基数 1250元基数 35岁以下 1.5 3 45 56.25 36至45岁 2.5 3 55 68.75 46岁至退休 4 3 70 87.5 退休人员 7 0 70 87.5 中山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患有特殊病种的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的基本医疗,减轻被保险人过重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没有必要住院而适宜门诊诊治,且每月门诊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病种。 第三条 特殊病种的范围及年度报销限额: 序号 病 种 名 称 年度报销限额(元) 在职 退休 1 各类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3000 4000 2 肾移植术后 15000 20000 3 骨髓移植术后 4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肺原性心脏病 2500 3000 6 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 7 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8 糖尿病 第四条 特殊病种的认定与就医管理 (一)患有上述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疾病诊断证明书、历次出院记录和门诊就医病历等,交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查认定。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待遇,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二)市社保经办机构为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设立个人专门档案,并提供门诊专用病历。 (三)经特殊病种登记备案后,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携带社保IC卡和门诊专用病历,由主诊医生如实记录病情及检查、治疗、用药等诊疗情况。基本医疗费先由社保IC卡中的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自付,但仍需使用社保IC卡结算。 第五条 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方法。 (一)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按季度持个人IC卡、专用病历和经IC卡结算后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椐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自付部分的70%。专用病历中无就医记录或未经IC卡结算的收费收据,此次医疗费用不能享受特殊病种待遇。 (二)异地居住和长期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持个人有效证件、门诊专用病历、医疗收费收据等直接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须在医疗费用中扣除一年的个人帐户资金后方能享受特殊病种报销待遇。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管理试行办法》(中府[1999]81号)同时废止。
关于公布中山市2001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报关于公布中山市2001年度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1年,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兴市”战略指导下,开拓进取,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活动,在各个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科研成果,为推动我市科技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经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我市2001年度科技奖获奖项目57项(详见附件),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28项,现予通报。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中山市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中山市2001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表 二○○二年六月十日 中山市2001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一等奖(共9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者 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抗体酶联免疫法诊断试剂盒(双抗原夹心法) 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陈跃龙、董志宏、顾耀亮、何毅大、王纯直、黄毓莹、梁文燕、王胜岚) 2 MR-170智能王 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黄小明、马颖、肖大华、杨志猛、王志、韩树青、杜昌文、谢永良、李岩、李明军、刘忠纯) 3 JDQX-110W2型户外六氟化硫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中山市泰峰电气有限公司(何见光、徐世超、何泽坚) 4 LGD-300系列无孔点支式玻璃幕墙 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姜清海、黄永彬、张汝成、宁松凯、刘斌、张镇成、吴金培) 5 FDK1500型数控玻璃雕刻机 中山市富山玻璃机械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陈锡清、李伟光、黄俊辉、李春雄、禹立夫、刘其洪、刘佛鑫、龚祝平、欧元贤、董海平、赵博) 6 软包装袋自动装嘴封口机 中山市新宏业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杨创礼、阎淼、徐长恒、及金才、高可) 7 MYS-2000型数字式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冷旭东、金曙光、卢章辉、孙文艺、谷芳、李继晟、宋立新、张秀丽、杨杰) 8 DK315型CNC玻璃刻花机 中山市迪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吴玉和、熊清平、彭芳瑜、李建军、郑武、魏汉员、尹华海、毛勖、张登祥、刘丽琴) 9 30年中山市全死因、恶性肿瘤死因系列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肿瘤研究所(魏矿荣、王得坤、余元龙、钱峰、郑受昂、梁智恒、刘倩婷、林茂合) 二等奖(共2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者 1 XDQ1001全自动洗涤拖把机 中山市今泰洗衣机有限公司(许继海、王长安、林伟峰、李艳丽、林卫文、张卫萍、郑明山) 2 一种无泄漏式抽水马桶节水装置 中山市保源节能产品有限公司(吕慧柯) 3 太阳能―燃气互补热水器 中山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何景寿) 4 综合配电管理GIS系统 中山市电力工业局(李小福、关履泰、黄槐耀、陈伟、陈健隆、温东航、方毅、郑颂丽、谢幸生) 5 抗震Ι类电梯抗震部件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李鼎培、莫礼、刘旭光、黄力敏、郑武、张伟杰、唐泽华、徐棣泉、李亚林) 6 梅毒螺旋体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盒(双抗原夹心法) 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陈跃龙、顾耀亮、董志宏、何毅大、梁文燕、王胜岚、梁志强、方建伟) 7 威力牌XPB60系列全塑双桶洗衣机 中山市今泰洗衣机有限公司(曹淑环、陈平、林伟峰、刘劲旋、温睿) 8 不锈钢热镀锌复合钢管 中山市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缪怀兴、袁润超、董锦权、骆朋华、邓锦祥、吴裕光、梁锡鑫、温暖儿、吴志勇) 9 冰粒机 中山市劲力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彭喜姣、李薛明、姜洪涛、陈载恒、刘伟明、王水财) 10 3R系统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中山市鸿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黄鸿照、李里鹏、李忠明、王芳、莫一峰、黄坤华、周长华、林君凯、黄财胜) 11 年产30吨右旋反式丙炔菊酯的合成与应用 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谭如学、林彬、黄明高、阮慎、马小利、何小平、周向晖) 12 代理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 中山市邮政局(朱耀新、李弘杰、梁毅彬、时金科、陆建、丁水清、梁晓珩) 13 上等优质稻优化栽培技术 中山市农业局粮产科(李永锋、余伟秀、邓国标、黄明棠、梁容森、何贵源、邓社庆) 14 新卫生监督体制建设与实践 中山市卫生监督所(梁厚祥、罗婵英、李旭才、黄凯良、欧子相、梁锦华、李文方) 15 中山市1994-1999年霍乱控制策略和效果评价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古有婵、李桂娇、邓长根、吴宝燕、周海、赵婉莹、周丽坚、吴海东、袁展红) 16 中山市精神疾病、精神卫生服务和精神残疾流行学调查研究 中山市埠湖医院(胡季明、李真、陈贻华、周湘梅、马宇行、黄海峰、严惠然、王向林、关连英) 17 改良式微型腹腔镜下小儿腹股沟斜疝高位结扎术 中山市人民医院普二科(何荣隹、师天雄、缪健航、廖家莲、陈彩红、谭焕东) 18 三丫苦泡茶的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钟希文、彭德润、梅全喜、吴惠妃、刘利、高玉桥、梁食、张晓君、黄志) 19 改良式30度会阴切口对伤口肿痛愈合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叶桂香、胡蝶媚、郑婉文、袁宝珍、李庆梅、蔡彬媚、钟秀珍、林丽霞、林凤莲) 20 新生儿重度高间接胆红素血症血清与脑脊液胆红素浓度的相关性研究 中山市博爱医院(高建慧、杨华姿、陈新权、黄东明、杨冰岩、李文英、伍淑雯、张胜、郭小玲) 三等奖(共28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者 1 新型防雨反光涂料及半自动化配套施工机械 中山市小榄镇美德通用机械厂(姜宏信、岳成业、陈钜荣) 2 钢球传动式燃气灶具安全阀 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殷学培) 3 茶饮料无菌灌装技术 乐百氏(广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汪作煜、王克玉、黄少坚、陈红英、王乾、张志刚) 4 威力牌XQB45-4503微电脑全自动洗衣机 中山市今泰洗衣机有限公司(徐有泉、王长安、林卫文、支海宏、何冠宏) 5 NK-101、NK-101A型低噪声超级过滤吸尘器 中山市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艾建林、李开云、何柏坚、戴志明) 6 ESOA办公自动化系统 中山公用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小雅、郭勤斯、杨君炽、丁亮科) 7 TC21CN型宽带教学系统 中山泰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陈佰刚、林燕明、温婕茹、覃旭敏、陈俊兴、罗余勤、杜家骧) 8 锐旗门诊管理信息系统 中山市锐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李志华、彭祖元、娄长华、鲜继承、史龙) 9 报刊零售计算机管理系统 中山市邮政局(梁毅彬、时金科、丁水清、朱耀新、梁华明) 10 热反射釉面玻璃 中山市格兰特镀膜玻璃有限公司(陈曦、周永文、黄 涛、李立德、刘月良、冉东) 11 电弧引燃炉法快速测定石油产品硫含量研究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王宏、郑雷青、陈毅敏、彭志民) 12 PVC-U热镀锌复合钢管 中山市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袁润超、董锦权、骆朋华、温暖儿、吴志勇、叶伟雄、张献忠) 13 单组份水固化聚氨酯防水涂料 中山市青龙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山市穗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敦清、黄奕强、郑毅恒、陈珠标、宋敦枝、宋敦春) 14 虫酰肼的合成与应用 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林跃华、谭如学、林彬、林旺娣、崔茹平、吴皑璐) 15 6-DZM-10型电动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中山市科威电池公司(陈胜洋、雷志刚、武立军、李东河、张群学、黄志强) 16 中山市反季节蔬菜综合增产技术推广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林健良、区文强、万国富、詹碧湖、胡子冠) 17 颅脑损伤血浆皮质醇水平与应激性溃疡出血的相关性探讨 中山市人民医院(麦建章、梁干雄、全华斌、林少华、梁锦胜、谢钢、高国贵) 18 红细胞免疫功能及血液流变学特性与脑血管疾病的相关性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何庭宇、杜宜、何洁冰、梁锦胜) 19 电视胸腔镜手术的临床应用 中山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姜海明、王得坤、郑俊猛、凌飞海、梁毅、叶红雨、吴颖猛) 20 肠外深静脉营养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的应用 中山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谢钢、吴桂深、吴美英) 21 胸部CT表现对肺癌手术切除的预测作用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梁毅、王得坤、姜海明、唐秉航、凌飞海) 22 化疗联合放疗分层综合治疗鼻咽癌的研究――附80例临床近期疗效分析 中山市人民医院(陆小军) 23 中山市乡镇公共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中山市三乡医院(甘绍乃、王伟平、叶胜、刁波) 24 黄蛭口服液治疗高脂血症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缪灿铭、何训昌、李燕林、李雪山、林棉、黄振炎、林凯旋) 25 经十二指肠Oddi括约肌切开成形术的技术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万恒荣、刘学强、陈海生、李建明、罗明) 26 同种异体骨笼在颈椎的应用评价 中山市人民医院(李青、袁元杏、刘康、宁晔、曾毅军、陈尔东) 27 血液透析中急性虚证的证候学分析及临床治疗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李燕林、何训昌、缪灿铭、詹林达、黄振炎、曾剑慧、罗丽萍) 28 不同切口人工晶状体植入角膜屈光状态研究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谢立科、杨新怀、黄少兰、陈丽娜、覃旭方、陈巨庆、周丽娜)
关于调整我市2002―200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府办[2002]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市2002-200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养老保险 (一)社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工资范围由600元至3540元调整为600元至4070元。 (二)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计发基数由1182元调升至1357元。离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295.50元上调至339.25元,增加43.75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236.40元上调至271.40元,增加35元。其他企业计发基数由762元上调至840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152.40元上调至168元,增加15.60元。 (三)调整过渡性养老金缴费指数计发办法:以200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按确定的缴费工资计算参保人(含已退休人员)平均缴费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人均增资约17元,调整计发办法前后的待遇对比见附表一、附表二。 (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新标准调整养老待遇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重新核定与本人实发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待遇差额部分由原渠道负担解决。 对实施《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征付办法》(中府[1998]53号)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不列入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待遇冲减,即重新核定的退休待遇差额为原核定退休待遇差额部分减去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的增加额。 二、社会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征缴按综合费率的有关办法执行。待遇计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按1357元,其他企业按840元执行。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征收基数由1182元上调为1357元,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1357元执行。 四、本通知从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2002~2003社保年度市属企业及机关事业养老待遇调整换算表》 附表二:《2002~2003社保年度其他企业单位养老待遇调整换算表》 二○○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民政 社会保障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7月8日印
我市召开十一届41次市府常务会议6月28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1次市府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事业单位改革问题、2002―2003社保年度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调整问题、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兴建全民健身广场问题。
劳动部门明确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6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劳动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问题。 一、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市属公有企业下岗职工,经与企业协商同意,可按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以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和年递增5%的幅度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企业一次性趸缴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医疗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同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另付经济补偿金。 二、自2002年5月1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的非本市农民合同制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本人申请,可将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属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属1998年7月1日后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规定年限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我省再次放宽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审批条件为更好地满足国外和港澳台商户对办理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再次放宽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审批条件。 一、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到我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40万美元以上,到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者,以及澳门商户在我省实际投资40万美元以上者,在有效合同期内可准予每商户办理一辆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特大型投资商户可适当增加。 二、国外、港澳台商户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方式到我省投资办实业的,每商户可按上述标准办理一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三、担任我省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以及广州、深圳市辖区和顺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内可准予办理一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四、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准予办理一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五、如不符合上诉条件,又确需办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报省政府批准后办理。 六、港澳地区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审批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
广东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表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保障失业人员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参加一期减免费的职业培训。所发生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统筹安排对有关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适当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第三条 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实际发生额和规定的补贴标准,从基金中直接列支。所需补贴经费不能按比例预先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不得在失业保险基金外设立专项资金。每年补贴所列支总金额,应根据实际需要,按不超过上年度征缴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实行控制,最高比例不得超过8%,如实际发生额确需超过控制比例,必须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章 职业介绍补贴 第四条 失业人员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证明,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以下统称“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职业介绍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服务,不得推辞。 第五条 职业介绍机构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实介绍成功的,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条 职业介绍补贴的标准由地级以上市劳动保证行政部门会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划分档次。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补贴标准,可根据财政拨款情况适当降低,但每成功介绍一名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第三章 职业培训补贴 第七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一期减免费的职业培训,培训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八条 定点培训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减免费职业培训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同类培训项目的市场平均培训价格的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的实际确定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再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特困失业人员”),培训费用100%补贴,非特困失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按培训费用80%的标准补贴,考核不合格的按培训费用50%的标准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自付。原则上,每项每期培训补贴额不超过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对劳动力市场紧缺工种的培训补贴,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0%。 第九条 失业人员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证明,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本人先预付50%培训费(特困失业人员不需预付),其余由培训机构先予垫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由定点培训机构退还本人超过培训费用20%部分的预交款;考核不合格的,本人预付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章 补贴的申领和拨付程序 第十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编制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时,根据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按不超过上年度征缴失业保险费总额8%的资金额,提出年度用于支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的资金计划,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 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根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实际效果和有关凭证,由职业介绍机构、具体负责培训的管理机构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直接拨给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具体操作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或拒绝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的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追回全部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市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2]60号)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及自费率予以通报。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二年七月八日 中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费用情况 (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门诊 住院 次均费用(元) 自费率(%)次均费用(元) 平均住院天数(天) 平均每天费用(元)自费率(%) 人民医院 116 15.4 11558 14 821 40.5 中医院 72 8.7 8702 20 440 21.4 博爱医院 94 8.9 5877 11 549 22.9 小榄人民医院 53 6.1 4185 13 332 19.1 陈星海医院 50 5.7 4690 10 460 31.7 黄圃医院 50 2.8 3381 8 405 19.3 石岐华侨医院 65 3.0 3873 12 324 13.7 苏华赞医院 40 6.0 3268 9 358 21.5 南区医院 49 5.1 1817 7 260 21.3 南头广济医院 45 6.3 2475 10 250 15.3 东凤医院 56 9.0 3266 10 335 21.5 东升医院 48 11.0 1632 8 206 24.1 坦背医院 53 10.0 1432 4 322 13.2 西区医院 46 7.0 3111 7 476 19.6 民众医院 52 12.5 2951 9 320 27.7 港口医院 56 4.3 1922 8 255 9.8 三乡医院 60 5.4 3675 10 370 17.7 板芙医院 65 4.7 3992 12 346 13.9 坦洲医院 60 7.1 1923 7 274 25.1 神湾医院 49 11.1 2883 12 245 15.1 南郎医院 59 10.2 2521 7 337 31.0 隆都医院 46 8.1 3185 9 347 12.6 横栏医院 55 4.4 1637 6 292 23.2 埠湖医院 74 32.3 13416 229 59 24.5 三角医院 50 9.7 1876 7 265 31.0 大涌医院 50 5.9 4566 13 352 29.5 开发区医院 53 7.4 3948 9 456 17.3 古镇医院 60 9.0 2912 8 354 24.8 阜沙医院 48 8.6 1519 6 250 20.8
中山市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行政机关对有关人事、财务、外事等内部事务的审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或使其获得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政行为,包括特许、审核、许可、认可、核准和登记。   第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或越权审批。   第五条 实施行政审批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审批时,应平等对待同等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实行歧视性待遇。   涉及行政审批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据。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行政审批的结果应当公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   第六条 实施行政审批应当遵循便民、及时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   第七条 行政机关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应在实施前将所增行政审批事项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区别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同情况予以备案或听证。市政府也可直接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审查或组织听证。   第八条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审批主体、条件、范围、程序及时限等已作明确规定的,由市政府予以备案;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听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方能实施。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备案及听证工作,由市法制局具体负责。   第九条 市法制局应在接到行政机关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报告并收齐有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意见,由市政府作出备案或听证的决定,并由市法制局书面告知行政机关。   第十条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需组织听证的,市法制局应于听证会举行前5个工作日在《中山日报》和“中国中山(政府之窗)”网站刊载听证通告,通告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听证参加人(包括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办法等。   市法制局应于听证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提交听证报告,由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听证必须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听证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市法制局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十二条 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或网站等媒体上通告其名称、依据、内容、条件、对象、时限、费用、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方法和审批程序等相关项目。第十三条 依法申请行政审批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应当如实提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材料;申请人虚报有关材料、骗取批准文件的,行政机关有权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可以通过窗口办事,网上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方便申请人。   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其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依法不能受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分别下列情况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三)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有关内容后,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接收申请后应当即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需要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核实,需要实地核查后才能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   无需对申请作实质性审查、核实,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申请的决定。   对情况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审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对没有数量限制的申请事项,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申请的决定;对有数量限制且两个以上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但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择优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实行联合审批制度。联合审批事项由牵头责任部门受理行政审批申请,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办公,并负责向申请人回复。   第十九条 除可以当场决定的申请事项外,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后应在下列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回复申请人:   (一)审核、核准、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   (二)特许、许可、认可事项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三)联审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在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相应的审批工作日;联审事项在上述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审批时限延长期满后,不得再延长。   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鉴定和专家论证的时间不计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期限。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期限比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时限短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向申请人作出回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行政审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告知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通过调阅材料、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审批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以行政审批代替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审批事项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对行政机关审批工作人员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具体按《中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投诉中心对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检举和控告应予受理,并对有关投诉、检举、控告事项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作出处理。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审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政府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纠正的,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增加行政审批内容,改变行政审批依据条件、对象和程序,越权实施审批,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继续审批的;   (二)不按规定受理审批申请的;   (三)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对象、条件、依据、时限、费用、结果的;   (四)应当采用招标拍卖、组织专家论证或实行集体会审而未实施的,或者不按规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论证或会审的;   (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审批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七)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标准收费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贻误审批工作或者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2年6月26日
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占用、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公开。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监察、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   第四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伦”,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将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有条件的村、组应实行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运用电脑触摸屏进行公开。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布栏(墙)旁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样式由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五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基本建设计划;   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5.收益分配计划;   6.其他与集体经济或农民负担有关的财务收支计划。   (二)损益性收入:   1.村提留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三)损益性支出:   1.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   2.招待费支出;   3.集体统一经营支出;   4.其他支出。   (四)非损益性收支:   1.土地补偿费收支;   2.福利费收支;   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4.上级拨款收支;   5.乡镇统筹费及涉农税费收支;   6.扶贫救济收支;   7.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   8.各项建设开支(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等支出);   9.公益福利开支(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和合作医疗支出等);   10.其他非损益性收支。   (五)债权债务:   1.应收款;   2.应付款;   3.各项借款;   4.其他债权债务。   (六)集体资产:   1.现金及银行(信用社)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对外投资;   5.其他资产。   (七)收益分配:   1.收益总额:   2.缴纳税金;   3.提取公积金;   4.提取公益金;   5.提取福利费;   6.投资分利;   7.其他分配;   8.未分配收益。   第六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   年初公布财务计划;经济发达村组每月后10日内、经济欠发达和落后地区每季后10日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15日内公布各项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按出纳帐原原本本公开,征地款、应收款、应付款、救灾救济款、上级拨款、干部报酬以及其他重要财务事项、专项经济事项和多数群众或民主理财监督机构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   第七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全面核实;   (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经村、组社区性组织主要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   (三)按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开的样式进行公布。   第八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后,其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九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是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代表机构。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一般3―7人,组长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每3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   (二)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三)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第十一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一)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对不合理开支否决权:   1.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同意的原始凭证,不准会计人员入帐;   2.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   4.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5.有权要求村、组社区性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   (二)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和社员对社区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和社员的咨询并作出解释。每年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提出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报告。   (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凡违反制度、规定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的,要承担责任。   (四)民主理财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   (五)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活动经费及其成员的补助经费由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十二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对财务帐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含10人)的村、组成员联名向村、组社区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   (二)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三)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权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弄虚作假等行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十三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或社员议事会议。凡属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或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工作承担下列指导和监督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村、组社区性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二)组织有关财会人员对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交叉会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性组织进行重点审计,对村、组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对占用农村集体资产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三)对村、组社区性组织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对村、组社区性组织与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在预决算、财务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进行协调与裁决。   第十五条 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将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纳入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县、镇每半年、地级以上市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省每年组织工作组到各市抽查。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村、组社区性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挥霍、侵占、挪用、私吞集体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2年6月10日
我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为改善我市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加强防范火灾的技术措施,减少火灾及损失,我市从今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 “建筑消防设施”指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泡沫、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灭火器等设施。 二、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1、民用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 2、易燃易爆场所,包括油、气库(站)和化工生产、储存场所; 3、高层建筑; 4、公众聚集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乐(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等公共场所。 三、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要设置消防设施并达到规范要求,已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早期发现火灾、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1、对新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消防监督审核、施工和消防验收;对建筑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决不允许建筑物投入使用。 2、在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要责成产权单位或管理者整改,不能落实整改的,要改变使用性质或停业。 3、建筑消防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墙分隔符合规范要求,防火墙上不开设门窗洞口或设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规范要求;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关闭后能两侧手动开启,常开防火门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防火卷帘在卷帘两侧设启闭装置,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功能。 (3)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数量和宽度符合规范要求,商住楼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独立设置。 (4)在适当部位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数量和照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符合规范要求。 (5)在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中设置消防电梯,数量和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水源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室内消防管网为环状,消火栓数量及位置、出口压力符合规范要求。 (7)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配置灭火器材,不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8)火灾探测器对建筑物的保护及选型符合规范要求,供电及布线和火灾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及防排烟设施等控制和显示功能符合规范要求。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覆盖保护区域,供电正常,消防水池、水箱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消防泵、稳压泵启动正常,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10)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储瓶间符合规范要求,系统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相联动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11)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等设备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能符合规范要求。 (12)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符合规范要求;机械防烟系统的送风量和余压值符合规范要求;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和防火阀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13)消防控制中心应设在建筑物的底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小时的砖墙和2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直通室外设置安全出口,并有专人24小时值班。 4、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必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检查测试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测试,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我国进一步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为更好地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来我国服务和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就进一步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问题作出规定。 一、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籍人士,可以为其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 (一)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二)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四)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西部地区或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在其他地区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二、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措施 (一)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办理2―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F字(访问类)签证(以下简称“长期多次F字签证”)。 (二)对需在中国工作并长期居留的外国籍人士,可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工作类)签证。 (三)持L字(旅游类)签证、F字签证以及X字(学习类)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所持签证变更为Z字签证,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持L、X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将所持签证变更为长期多次F字签证。 三、办理入境及居留便利事宜的程序 (一)符合办理长期多次F字签证的外国籍人士可在境外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或入境后,向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国国内有关单位也可代外国籍人士申请办理。 持L、X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办理长期多次F字签证的,可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持一类被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向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符合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的外国籍人士,可在入境后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向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持Z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持一类被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持L、F、X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持一类被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可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对重要友好华人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随其来华的配偶、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按照前述规定为其提供入境、居留便利。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审批此类签证申请。 (二)长期多次签证费按一年多次签证费标准收取,免收加急费。
我市政府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定出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及主要措施。 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市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具体内容如下: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1)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2)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3)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4)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政府招标采购情况;(5)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标情况;(6)有形土地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7)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8)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9)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10)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11)本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12)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先表彰、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13)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14)机关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15)机关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纪违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在上述政务公开内容中,市政府本身政务公开的重点是: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2、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1)本单位内部各项制度;(2)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3)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人员考录、晋职晋级、职称评定情况;(6)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7)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8)国家有关规定或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以电子政务方式为主,原则上要求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声讯电话、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公开,同时可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印发《办事指南》公开。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事项可通过召开会议、设置公开栏、印发文件或材料方式公开。凡具有审批职能且对外服务的“窗口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网式”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挂牌服务,以利基层单位和群众监督。 主要措施 1、市政府今年底向社会公布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年内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要办的实事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情况。 2、继续发挥《中山日报》“政务专版”的作用,今年下半年开始扩充版面,增加内容,除向社会公布政策规定、政务信息以外,还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献计献策,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水平。在中山电视台、中山人民广播电台不定期开播直接或热线节目,设立“政务论坛”,每期围绕一个中心话题,邀请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向市民介绍情况,并通过现场热线电话倾听市民意见,回答市民提问。 3、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确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定期举行一次。如遇有突发性或紧急决定的重大事项,可举行临时性新闻发布会。 4、依法完善政府重大决策联合听证制度。今后凡重大决策出台,如按规定应经联合听证程序的,都必须举行联合听证会,国家尚无明文规定,但我市已具备相应条件,且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应尽量实行联合听证会的做法。 5、继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开通“中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络办理在线系统”,不定期通报“人大代表直通车”信函处理情况,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市长专邮”信件、“市长信箱”电子邮件的办理情况。 6、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部门办事指南》,将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汇编成册,公诸于众。 7、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年下半年在市财政局建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全部纳入“中心”实行电算化集中统一管理,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公开。同时,抓好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办的规范运作,向社会公开采购和招投标的过程及结果,加强外部监督。 8、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各部门继续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文件和规定一律取消。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审批,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对照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及要求送审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以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
我市召开十一届43次市府常务会议2002年8月29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3次市府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中村”改制、制定《中山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加快处理我市闲置土地等方面的问题。会议认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必须从引导农民改变择业观念,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我市将对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及广告发布单位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开发建设、商品房交易、合同订立和履行、房地产中介活动、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以及失察、失职和渎职行为,历史遗留问题及群众反复上访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之前我市有关部门已召开动员大会,企业自查自纠活动也正在进行中。对这次整顿中不认真自查自纠的企业,重点检查和组织抽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市民投诉后不积极处理和承担责任的企业,在企业资质年审换证中,按规定将给予降低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有关部门希望企业积极配合这次检查活动,同时也欢迎群众反映有关问题。这次活动投诉信箱及电话为:市建设局(中山四路1号,8300526)、市国土资源局(兴中道2号)、市工商局(悦来南路12号,8800240)。
中山市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摘登)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旧机动车,是指办理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手续,距报废标准规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及特种车辆。 第三条 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如经营部,下同)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进行旧机动车交易和中介活动。 第四条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以下简称市经贸局)是全市旧机动车市场和流通的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对旧机动车实施特种行业管理;市工商局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实施注册登记和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章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设立 第五条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是指具有旧机动车评估定价及旧机动车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拍卖、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美容及信息服务等功能,并为客户代理机动车过户登记、购买保险等一条龙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三章 旧机动车评估定价 第八条 旧机动车交易前应进行评估定价。 旧机动车评估定价是指旧机动车评估定价从业人员,根据机动车的行驶里程、使用时间、车辆安全排放情况、主要零部件的技术状况和该车型现行市场价等有关因素,依据国家《旧机动车评估定价标准》,确定旧机动车的评估价格。 第九条 旧机动车评估定价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务院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组织颁发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证书或国家计委核发的《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旧机动车评估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旧机动车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旧机动车交易包括旧机动车的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拍卖等行为。 第十七条 进行旧机动车交易的,由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 旧机动车进行交易时,必须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并须经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质量检测,作出检测记录,符合条件的,方可进行交易。 第二十条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要建立交易过户档案,内容包括交易凭证、成交发票、原始发票、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号码、评估定价人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旧机动车交易,卖车方须向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文件(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安车管部门凭上述资料办理转籍过户手续。 买方属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对象的,须办理集团购买手续;购买车辆有定编限制的,须办理定编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下列机动车禁止交易: (一)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 (二)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 (三)未经安全技术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 (四)没有办理必备证件和手续,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五)各种盗窃车、走私车; (六)各种非法拼、组装车; (七)国产、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 (八)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 (九)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经营的其他各种机动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我市出台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市政府根据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案(第8057号)的建议,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8月1日以中府[2002]86号文颁布实施。 《规定》共25条,对未成年人吸烟、酗酒、偷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矫治,学校安全管理,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网吧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等有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及人格隐私权保护作了全面规定,主要是针对当前网吧管理,学生安全事故防范及吸烟酗酒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藉此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视。主要内容有如下方面: 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责任 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念 为配合学校专门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式在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明确了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与学校沟通及加强自我修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和谐、温馨、民主的家庭生活环境和生活空间。 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防范学生安全事故 为防止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规定》对学校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活动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管理、饮食卫生管理、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了创造性的规定,学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应根据民事侵权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规范娱乐服务场所行为 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的各种不良行为 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系统概括了宾馆、酒店、歌舞厅、网吧等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在制止未成年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及观看色情、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行为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吸烟酗酒这一普遍性的问题,《规定》从民事法律角度规定了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可依法对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或赊账出售烟酒的行为主张无效或拒绝追认,这对未成年人的吸烟酗酒行为可起到较强的矫治作用。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通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令)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行政审批权或许可权由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质检、环保、工商等部门行使。根据上述条例,国家公安部于今年5月1日废止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我市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核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押运员证》。已核发的自今年5月1日起废止,请领有上述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将证件交回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今后,公安消防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履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职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中山市人事局通告为加快我市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我局属下的常设型人才市场将实行脱钩转制。现诚邀有意参与人才市场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承接经营,具体事宜请于9月10日前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地址:中山市石岐孙文中路56号 联系电话:8840893 8822890 中山市人事局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招标通告日期:2002年9月9日 招标编号:0658―SZ028010 1.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中山中专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项目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 设备名称:计算机软、硬件设备 数量:1批 技术规格要求后附;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从2002年9月10日起至2002年9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22室(或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通过“深圳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项目包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投标商可以只投一包或两包并投。 4.所有投标书应于2002年9月30日3:00PM(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山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定于2002年9月30日3:00PM(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特别提醒: 帐户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盛景分理处 银行帐号:44―313101040000018 招标机构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邮编:528400 联系人:余锋江 梁国鹏 曾燕 电话:(0760)8386803―881、883、818 传真:(0760)8330182
招标通告日期:2002年9月9日 招标编号:0658―SZ028009 1.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中山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炸药探测仪项目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 包、台式炸药探测仪 数量:1台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从2002年9月9日起至2002年9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22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通过“深圳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0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所有投标书应于2002年9月30日9:30AM(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定于2002年9月30日9:30AM(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特别提醒: 帐户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盛景分理处 银行帐号:44―313101040000018 招标机构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邮编:528400 联系人:黄亮 梁国鹏 曾燕 电话:(0760)8385502、8385020、8385935 传真:(0760)8330182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中农[2002]5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区农办、监察室: 现将《全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方案》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农经发[2002]6号)和广东省农业厅、省政府纠风办(粤农[2002]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本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要在镇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区农办牵头,监察室等部门配合,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鉴于我市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市,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不属本次全国统一安排范围内,各镇区可自行安排。 二、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我市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时间,各镇区农办和监察室请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文件规定的内容、方式、方法做好检查工作。 三、各地要把落实《全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方案》与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请各镇区于10月20日前将村财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农业局和市纠风办。 五、市农业局和市纠风办将于10月下旬,组织对农村财务公开和农村电算化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附件: 1、全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方案 2、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略) 中山市农业局  中山市纠风办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根据中办发[1998]9号文件、国办发[1999]26号文件、国办发[2002]10号文件、国办发[2002]27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一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为做好这次检查工作,特提出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督促和推动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级财务公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真正把农经发[1997]5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国办发[1999]26号文件提出的“争取在三年内使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更好地配合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作出贡献。    二、检查的范围 检查由县级统一组织,各乡(镇)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市)对所辖各乡(镇)进行抽查,省(区、市)、地(市)对县(市)进行督查。     三、检查的内容 这次检查既是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级财务公开政策的全面检查,也要突出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重点包括: 1、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及其分配情况。 2、村提留、乡统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3、土地补偿费和救济扶贫款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4、村(组)干部工资、奖金等报酬情况。 5、村集体的往来债务等情况。 (二)公开时间是否及时,重点包括: 1、《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所要求公开的事项,应经常公开。 2、村内专项投资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节余等情况,应及时公开。 (三)公开程序是否严格,重点包括: 1、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 2、财务公开时,公开栏要经乡(镇)农经部门审核认可,同时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签字。 (四)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是否有力,重点包括: 1、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作出解释。 2、对财务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县、乡要派专人帮助清理整顿,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应当有具体的制度措施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利。 4、应当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并赋予其应有的权利。 5、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各地要在上述内容和重点的基础上,按照检查组织、步骤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检查内容和重点。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检查的组织、步骤 这次检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统筹安排,统一负责,一级查一级,层层落实,精心组织。检查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一)乡镇的自查 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所辖的村进行全面检查。要深入到村、户,召开各类形式的会议,听取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乡镇的检查情况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县(市)、地(市)、省(区、市)的抽查、督查 县(市)要对所辖乡(镇)的财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抽查要确定一定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发生农村财务问题集体上访的村要重点抽查,要特别注意群众举报的问题及解决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区、市)、地(市)再对县(市)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工作由各省(区、市)组织安排。 在各省自查和督查的基础上,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也将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五、检查的方式 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不得漂浮,不得走过场。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实地查看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发现问题,了解实情。在抽查乡、村时,一律不得事先打招呼。 检查要边查边纠,做到查、处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限期解决纠正。    六、检查时间的安排 检查工作要在11月15日以前结束。 县、乡两级的检查要在8月开始,9月15日前结束。省(区、市)、地(市)对县(市、区)的督查要在10月31日前结束。各地要将检查、抽查的情况,于检查、抽查结束后7天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各省(区、市)要将此次检查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    七、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检查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选派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的同志参加这次检查工作。检查开始前,要制定具体详尽的实施方案,组织好有关人员的动员、学习和培训。 (二)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参加财务公开工作检查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要通过这次检查,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村级财务公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 (四)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轻车简从,不吃请,不受礼,不得到经营性的场所参加娱乐活动。
聚焦“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就城管联合执法问题为读者释疑最近,我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简称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试点的实施机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组建中。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暂行联合执法。 尽管全国已有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市先后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但综合执法在我市还是新事物。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其实施范围包括哪些,需要坚持什么原则,如何进行组织和协调,市城管执法局将来的管理权限如何,带着这些疑问,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中山市城区城市管理暂行联合执法的通知》。在现阶段,我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为什么要进行联合执法? 答:这里所讲的联合执法,实质是按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原则,联合行动,分别处理。为改变城管领域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现象,我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试点的实施机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组建中,目前还不能开展执法工作。在这一过渡时期,为加强管理,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及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也为了避免多个部门分散执法、执法扰民;同时,考虑到城区是城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市政府决定从9月10日起至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中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公告之日(即市城管执法局组建完毕挂牌之日)止,中山市城区(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城管工作暂行联合执法。 记者:参加联合执法的单位有哪些? 答:参加联合执法的单位主要有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监大队等。 记者:联合执法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联合执法主要是针对城区城管工作六个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六个方面的问题是:(一)查处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堆乱倒等侵占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二)查处沿街门店占道(含人行道)摆卖、作业等违法行为。(三)查处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贴、张挂宣传品的违法行为。(四)查处损坏树木、侵占公共绿地(带)等违法行为。(五)查处城区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搭建物,乱吊挂遮阳物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行为。(六)查处无照流动经营的行为。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除上述六个重点外,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又是上述参加联合执法部门的职权管理范围的,亦可由派出部门参加联合执法人员以本单位名义进行处罚或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坚持哪些原则? 答:实行一般日常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坚持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办事处及所属城管办、城监中队必须加强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二是“联合行政,各司其职”的原则,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按其性质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或采取强制措施,并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该部门执法人员具体实施,不能以“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名义出具执法文书。 记者:对联合执法工作如何进行组织和协调? 答:市政府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参加联合执法的执法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记者:作为联合执法组织协调机构的负责人,您对工作人员具体执法有什么要求? 答:城市形象的好坏、城市品位的高低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工作息息相关。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参与联合执法的人员在执法工作中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注重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杜绝简单粗暴,避免矛盾激化。城管工作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人民群众就是考官,人民群众的评说就是考分,要真正让群众满意。当然,城市管理工作要让百分之百的人满意难度很大。城管工作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难免要得罪一部分人,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大胆管理。 记者:联合执法只是过渡阶段暂时实行的一项措施,市城管执法局目前正在组建中,那么它将来的管理权限如何? 答: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批复及市编委下发的“三定”方案,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以及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八)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的职能来看,它相对集中了多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那么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即将原来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行使管理权的管理领域,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并由该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措施,对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国务院要求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记者: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我市还是新鲜事,能否简要谈谈有关情况? 答:为了解决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行政执法队伍膨胀、执法扰民等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被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由于行政执法体制有了重大改变,城市市容面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区绿化等在短时间内有了明显改观,树立了城市管理的新形象。部门之间因职权交叉造成的推诿扯皮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积累了初步经验。中山市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名人城市,理应在改革开放的事业中走在时代的前列。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是国务院和省政府赋予我市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通过综合执法,依法行政,以更严格的措施、更规范的手段、更高的效率管理城市,使我市市容环境、城市形象更上一层楼。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九条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户籍登记为居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夫妻生育子女后,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引产的; (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六)违法收养子女的; (七)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整个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原属农村居民的育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从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日起,四周年内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本人自愿将户籍迁出居民委员会,在户籍迁移时虽已安排生育但未怀孕的,取消原生育安排。 农村居民自愿将户籍迁为城镇居民的,除迁入前已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已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以生育外,从户籍迁入之日起,均执行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四)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二十三条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间隔期间应当在四周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间隔期规定限制: (一)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 (二)经病残儿医学鉴定并经批准再生育的; (三)原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第二十四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六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不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而怀孕的,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采取绝育手术后,因子女死亡,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 第二十八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健全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制度,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 因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节育手术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怀孕无紧急情况要求施行引产术的,施行手术单位必须查验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四)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九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 无子女的职工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上述奖励或者生活补助经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的列入成本税前开支。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的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办法。在招工、录(聘)用、安排村镇企业工作,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四十一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四十二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全省统一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有关服务进行管理,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按照规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合同应当明确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与育龄夫妻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与建立承包、租赁、劳动关系的单位以及个人,应当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依法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五条 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孕情检查义务的育龄夫妻,可以根据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提请,滞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暂住证、就业证;对流动人口,有关单位和业主还应当停止承包或者租赁、辞退解雇、收回房屋。滞留的证件待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发还。 第四十六条 各级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应当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报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民族乡、镇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交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就业证、车辆驾驶执照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民族乡、镇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不得批准办理有关证件。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不得招聘雇用。 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业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乡、民族乡、镇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不得出租或者出借房屋。 第四十九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五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民族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民族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五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五十三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生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六十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四)拒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的。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成年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或者交验,逾期仍不补办或者交验的,由其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6号)《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修订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8月8日
我市召开十一届44次市府常务会议9月16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4次市府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山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等方面的问题。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切实抓好第四季度的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预期经济目标。
《中山市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摘登)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对收购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土地(非农业税计税土地)发包的单位和个人,经市财政部门确定为农业特产税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的,负有代收(扣)代缴义务,应从收购支付的金额或发包收入的金额中代扣、代缴农业特产税。 非扣缴义务人,收购在生产环节应税未税农业特产品的,视同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照章缴纳农业特产税。 第三条 对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 (一)园艺收入,包括毛茶、水果、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收入; (二)水产收入,包括水生植物、淡水养殖、海淡水养殖及捕捞; (三)食用菌收入,包括磨菇、香菇及其他食用菌等收入; (四)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应税农业特产品收入。 第四条 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第五条 凡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所取得的收入,按8%的税率在生产纳税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并按应缴正税税额的20%征收农业特产税附加。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和各镇区财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七条 农业特产税附加征收划入市财政后,全额返还各镇区,由镇区按各村征收的金额实行镇(区)管村用,用于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和五保户的供养等开支。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监督使用。 第八条 农业特产税的 应纳税额,按照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或农业特产品收购所支付的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和收购所支付的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一)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按照农业特产品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核定,计算公式为: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实际产量×收购价格。 (二)农业特产品收购支付的金额,按照农业特产品实际收购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核定,计算公式为:农业特产品收购所支付金额=实际收购量×收购价格。 (三)对应税未税农业特产品连续加工的产成品,折成原产品的实际收入征税。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减征或免征农业特产税: (一)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省、市科技部门立项的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 (二)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或水面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自有收入时起1至3年内准予免税; (三)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经市财政、农业等部门实地勘查核实,根据“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减免农业特产税。 第十条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农业特产品收获、出售的当天,扣缴义务人的缴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代收(扣)代缴税款的当天。 第十一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缴)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纳税,并在7日内向当地财政机关缴纳农业特产税。 第十二条 农业特产税由生产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原则上在农业特产品生产地缴纳,经查实确未征税的可在销售地补征;由收购单位和个人缴纳或代收(扣)代缴的,在收购地缴纳。 第十三条 收购已完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的农业特产品须外运销售的,外运单位或个人可以凭完税凭证或当地村(组)经济组织等代收(扣)代缴单位的证明,到当地财政机关办理农业特产品外运证明手续。当地财政机关在查明核实后,应当给外运单位或个人开具农业特产品的外运证明。 第十四条 农业特产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如下方法征收: (一)对帐票健全,能正确反映和提供有关纳税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查帐征收; (二)对不能实行查帐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定产或定期定额征收; (三)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查定征收或查验征收; (四)对生产地点较为分散、纳税时间难于掌握等征收难度较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按照简便易行、因地制宜原则,采取评产定税、一年一定的方法征收; (五)对漏征的应税农业特产品实行市场稽查补征。 第十五条 经市财政部门决定或批准,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农业特产税,并发给代征委托书。受委托单位应按照代征委托书的要求,依法代征税款,并将税款按规定时间上缴当地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山市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从2002年纳税年度起,农业特产税依照本办法征收。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中山市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摘登)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农业税: (一)依法拥有农业税计税土地(以下简称计税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三)违规占用计税土地、按规定不能核减农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四)由于污染、毁坏等原因致使计税土地不能耕作而对此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经市财政部门核定,为农业税及附加的代收(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 (一)计税土地的发包单位和个人; (二)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三)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第五条 下列农业收入应缴纳农业税: (一)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收入; (二)经济作物收入,包括蔬菜、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收入; (三)园艺作物收入,包括水果、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收入; (四)水产养殖收入,包括淡水鱼塘养殖等收入; (五)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或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农业收入。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和各镇区财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农业税的减免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 农业税计税方式 第七条 农业收入按计税土地的面积及其常年产量计算。 第八条 计税土地包括禾田、鱼塘、菜地、旱地、园地等农业用地,以及违规占用、按规定不能核减农业税的计税土地。 第九条 计税土地实行动态管理,新垦、灭荒以及改善水利条件等原因而新增加的计税土地,从取得收入第二年起,相应增加纳税人的计税土地面积,并参照同类计税土地常年产量,计算农业收入。 第十条 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的核定以各镇区上报和统计部门提供的1998年前5年每亩双造三级水稻平均年产量为依据,结合各镇区的实际,由市财政部门综合核定各镇区水稻的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 种植水稻以外的粮食作物收入、经济作物收入,比照同等耕地种植水稻的常年产量折合计算。 水产养殖、园艺作物等农业特产品收入的常年产量,按该特产品亩产值与水稻亩产值之间的折算比率折算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 违规占用的计税土地,其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参照水稻核定。 第十一条 各镇区根据市财政部门核定的镇区计税常年产量,结合各村的实际,核定各村的计税常年产量。对土地生产地力相近的粮产地区或纯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地区,同一农产品可以采取全镇区统一的标准,核定一个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 第十二条 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的核定以公斤为单位计算。 第十三条 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核定以后,保持长期稳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调整。 第十四条 全市的农业税税率为常年产量的7%,农业税附加随同农业税正税统一征收,农业税附加比率为农业税正税税额的20%,农业税税率及附加比例保持长期稳定,30年不变。 农业税附加征收划入市财政后,全额返还各镇区,由镇区按各村征收的金额实行镇(区)管村用,用于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和五保户的供养等开支。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监督使用。 第十五条 农业税计税价格按三级稻谷每50公斤45元确定,5年不变。 第三章 农业税的减免 第十六条 占用计税土地的各类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农业税免征手续,核减建设用地农业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纳税年度起,免征农业税1至3年。 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得的农业收入,从纳税年度起,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垦种难易程度和生产投资情况,免征农业税3至5年。 第十八条 下列土地所得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一)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林业、水利院校用作农业实验的耕地; (二)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的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农业税的征收与减免,以财政部门核查的实际繁殖良种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凡良种繁殖面积占农场总耕地面积70%(含70%)以上的,全额免征农业税;良种繁殖面积70%以下的,对繁殖良种的耕地免征农业税;对不繁殖良种的耕地,照章征收农业税。 (三)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第十九条 农村特困户、烈士家属、残废军人、残疾人,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能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 第二十条 纳税人种植的农作物因遭受水、旱、风、雹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而歉收的,根据“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具体减免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税灾歉减免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农业税社会照顾及灾歉减免一般实行“先征后减”。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年农业生产受灾情况和需要给予照顾的纳税人的照顾幅度,从当年征收的农业税正税税额中提取5%的资金,作为社会照顾及灾歉减免资金,用于受灾户、特困户、烈士家属、残废军人、残疾人的农业税减免,剩余部分可统筹用于受灾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第四章 农业税的征收 第二十三条 镇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市财政部门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及规定的税率和附加比率编制农业税及附加征收清册,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纳税人发出纳税通知书。纳税人应当按照纳税通知书的要求,到指定的镇区财政部门缴纳农业税及附加。镇区财政部门收到税款后,应当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农业税及附加完税凭证。 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减免规定的,经纳税人申请,镇区财政部门核实,在报请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减免农业税及附加后,其计税面积、农业收入和应纳税额应编入征收清册,但其应纳税额可以不列入当年征收任务指标。 第二十四条 镇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农业税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征管工作需要,公示计税土地面积、应纳税额折谷、农业税结算价格、应纳税额、历年尾欠,以及农业税社会照顾及灾歉减免落实等情况。 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纳税人发现有调查不实、错算和错征情况的,有权向镇区财政部门请求复查;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市财政部门请求复核。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依照纳税人应负农业税及附加的折谷数量及当年农业税结算单价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以货币额形式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原则上缴纳农业税货币。 第二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向镇区财政部门缴纳代收(扣)代缴农业税款。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财政部门规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因纳税人数众多、不宜逐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公开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 第二十七条 以“户交户结”方式缴纳农业税款的,镇区财政部门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农业税票;以“户交村(组)结”或“村(组)交村(组)结”方式缴纳农业税款的,镇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只向村(组)开具农业税票,但必须以一定方式告知纳税农户完税情况或给予纳税农户完税证明。 第二十八条 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按照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和规定的税率,实行全年一次计算。对种植水稻等季节性较强的作物,可以分夏、秋两季缴纳农业税,秋季缴纳税额的期限不应超过当年12月20日。其他季节性不明显或无季节性的农作物和水产品,镇区财政部门应自纳税人有收入之日起10内向其征收税款。对违规占用计税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镇区财政部门可在纳税年度内随时向其征收税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少报计税土地、农业收入以及用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农业税应纳税款及附加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按日加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同财政部门在农业税及附加征收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先缴纳农业税及附加,在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对农业税及附加征收管理中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从2002年纳税年度起,我市农业税及附加依照本办法征收。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招标通告日期:2002年9月26日 招标编号:0658―SZ028012 1.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包、抢险救援器材 数量:1批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从2002年9月26日起至2002年10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22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通过“深圳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所有投标书应于2002年10月15日9:30AM(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定于2002年10月15日9:30AM(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特别提醒: 帐户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盛景分理处 银行帐号:44-313101040000018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2002年下半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通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㈠招考对象:主要面向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岁以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还必须具备规定的身体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㈠报名地点:中山市体育馆(中山市兴中道南)。 ㈡报名时间:2002年10月19日至20日共2天,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㈢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㈠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工商系统职位的,分别加考公安、工商专业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参考书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版)。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参考书为《申论考试指南》(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年版)。 3、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4、工商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工商出版社出版的《工商行政管理与实务》。 笔试时间:2002年11月2日 上午:0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 公安或工商专业科目 下午:14:3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或工商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公安或工商专业科目成绩占20%、申论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非公安、工商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不够1:3比例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㈡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㈢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山政府之窗(http://www.zs.gov.cn)、中山人才信息网(http://www.zsrc.net)和笔试地点公布。 四、录取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中山政府之窗(http://www.zs.gov.cn)、中山人才信息网(http://www.zsrc.net)。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表
《中山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摘登)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2年冬季以后退出现役的城镇退役士兵。 第三条 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所称城镇退役士兵包括: (一)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 (二)城镇复员士官; (三)转业士官; (四)政策规定安置的退役士兵。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扶持和帮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市人民政府接待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具体负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日常工作。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指导和介绍城镇退役士兵进行自谋职业,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要帮助城镇退役士兵提高就业技能,指导、介绍就业。 第六条 下列城镇退役士兵为重点安置对象: (一)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 (二)二等以上伤残军人; (三)转业士官。 上述重点安置对象,在考虑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也可实行重点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第七条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制度。 一次性经济补助采取属地管辖原则,由市、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有关单位发给经济补助金,市财政负责50%补助金,其余50%由各镇(区)、入伍前所在单位负责。对符合条件由我市接收安置的易地转业士官,其经济补助金由市财政负责。 第八条 经济补助金按下列标准发给: (一)城镇退役士兵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1.5倍发给; (二)城镇复员士官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2倍发给; (三)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3倍发给。 对城镇复员士官、转业士官除按前款第(二)、(三)项发给补助金外,每服役一年,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发一个月经济补助金。 第九条 申请经济补助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待安置期间,由城镇退役士兵本人向镇政府(区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所在地镇区社会事务办; (二)镇区社会事务办填写《广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审批表》,并报镇政府(区办事处)同意; (三)镇政府(区办事处)与城镇退役士兵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为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镇区持一份,市安置办存档一份); (四)镇区社会事务办将审批表和协议书报市安置办批准,市安置办对符合条件领取经济补助金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领款通知书; (五)城镇退役士兵凭市安置办填发的领款通知书到镇政府(区办事处)领取经济补助金。 第十条 市安置办应组织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在退出现役的第二年底前完成。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或参加市安置办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对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给予500元培训费补贴;除符合条件由我市接收安置的易地转业士官的培训费补贴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外,城镇退役士兵培训费补贴由其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解决。 第十三条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或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的,享有下列优惠待遇: (一)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1号)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1]52号)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登记、管理、证照、服务等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城镇退役士兵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必须持有市安置办出具的有关证明,才能办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手续。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我市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市物价局要求有关单位10月底之前做好该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收费公示工作,迎接省物价局11月份的检查验收,市物价局要求全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00]69号)文件要求进行收费公示,做到名称统一,标示规范,内容准确。 物价局表示,凡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公用和垄断性价格、收费及其它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必须通过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明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牌(栏),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政府大院内集中办公的,若有条件可以集中公示。电力、电信、邮政等经营单位要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牌或价目表,公示规定的价格和收费。医院要在收费处设立价目表,公示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已被评为“三甲”及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过渡采用大型电脑屏幕公示的办法。教育收费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行“一费制”,由于中小学收费标准变动较大,因此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粤价[2002]236文件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市物价局要求各收费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拾遗补漏,不规范的公示牌要按照市物价局的要求规范好,有变更或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进行调整。 我市于2000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收费公示制度。
通告(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近年来,我市无线电事业发展非常迅速,无线电业务在公众通信、专用通信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一些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擅自改变无线电台(站)特性和工作方式,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合法无线电用户的通信业务,扰乱通信秩序,影响社会安定。为打击违法、违规设置无线电台(站)的行为,消除有害干扰,维护合法无线电用户和广大人民的权益,根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2002〗367号文件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决定对全市无线电台(站)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清理的范围: (一)各类双向卫星地球站(包括可搬运式地球站和车载式地球站,不包括单收地球站)。 (二)广播电台、电视发射台。 (三)无线寻呼发射台。 (四)民用超短波电台(含无线电对讲机、数传机、遥测遥控机。) 二、凡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设置并已投入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必须在10月30日前,持下列有关资料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进行重新核对确认。 (一)无线电台(站)执照(复印件); (二)《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 (三)《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三、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频率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国家《规定》,在限期内携带有关文件资料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办理设台申请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准予重新开通使用;否则,不得重新开通使用。 四、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使用无线电频率且逾期未按本通告要求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或虚报资料的,我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十日
通告(中山市林业局)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凡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领取《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以下简称《准许证》)。现将办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凡在我市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且年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经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请程序:申请者到市林业局领取申请表格及办证须知(山区片镇区可到当地林业站;小榄、黄圃、东升、古镇镇可到当地镇农办领取),按须知要求办理,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准许证》。 从11月1日起,经营者必须凭《准许证》依法经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中山市林业局   二○○二年十月八日
中山市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办法第一条 为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规范村级筹资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是指村民委员会为兴办公益事业在本村范围内向村民筹集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遵照“一事一议”规定,按照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策、使用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筹集资金应用于本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和修建村级公(道)路等村内集体公益事业。 下列事项所需资金应当按照规定途径解决,不得以兴办公益事业名义向村民筹集: (一)镇区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改造薄弱学校和清偿旧债务; (二)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卫生医疗、镇区内道路建设; (三)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费、五保户供养、特殊困难户救济; (四)宗教、宗族等场所、设施建设。 第五条 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按照本村人口收取,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元。 第六条 实施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村,能够由集体股收益出资的,应不向村民筹集资金。 第七条 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后,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三)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委员会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筹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依法产生的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四)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当年若干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事项一并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对筹资事项逐项表决。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筹资决定,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备案。 (五)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筹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镇政府、区办事处备案。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村民委员会报送的筹资决定及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村民委员会立即纠正。 第八条 对家庭收入在本村平均线以下的农村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村民,应当减免其筹资任务。 第九条 对不承包土地并从事非农生产活动的村民(指没有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村民),可以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经村民会议讨论,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开具广东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筹资凭证。没有合法的凭证,村民有权拒绝出资。 第十一条 村级兴办公益事业向村民所筹资金(以下称村民出资),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应当单独建账,专人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村民出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出资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在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筹资事项时,应报告上一年度村民出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紧急任务确需村民出劳,并经市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单位不得无偿要求村民出劳。 第十三条 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的指导、监督、审计。对违反“一事一议”规定筹资的,应当责令村民委员会立即纠正。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强制村民筹资的,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区办事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退还已筹资金。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达标等形式要求村民或村民委员会出资。 村民或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上述筹资要求。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非法筹资的,村民或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区办事处举报。 接到举报的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当予以登记、调查处理,并自接到举报之日起20日内书面答复举报人。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事项。 第十八条 村民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的,村民委员会应对其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贪污、挪用所筹资金,应当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九月十一日
中山市核减建设用地农业税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用地管理,解决农业税计税土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占用农业税计税土地(以下简称计税土地)的各类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农业税免征手续,核减建设用地农业税。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用地是指纳入市、镇统一规划范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建设用地,军事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益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第四条 在本规定实施前已建设成形的建设用地,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农业税免征手续: (一)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因河道整治而占用或灭失的计税土地,经镇区农业、水利、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根据建设资料进行实地勘查核实,报市农业、水利、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用地批准或证明文件到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二)公益、公共建设及村民住宅等非农建设占用计税土地,经镇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镇区财政部门对用地宗数、面积、地类和用途等进行调查核实,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用地批准或证明文件到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三)经营性建设、超过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以外的住宅建设及其他非公益、公共建设占用计税土地,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缴交有关税费后,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到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第五条 因水毁、山崩、重度盐碱化等自然灾害毁坏、无法复耕的计税土地,经市财政、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实地勘查核实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到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第六条 公益、公共建设及村民住宅等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或减免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下列建设用地可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 (一)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殡仪馆以及科研、军事设施建设占用计税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民政部门所办福利工厂占用计税土地,可酌情减征耕地占用税; (三)经市发展计划部门立项建设的非经营性道路、广场、公园等公益、公建项目占用计税土地,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 (四)村民建房占用计税土地,在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内(即120平方米,含本数)按每平方米3.5元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超标部分按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 镇政府(区办事处)、村委会办公建设以及其余不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建项目占用计税土地,按7元/平方米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七条 本规定实施后的建设用地项目,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后方能申请办理计税土地农业税减免手续。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审申请,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发出《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二)建设单位凭市国土部门的预审通知书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后,向市发展计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预审计划,取得计划后正式实施征地。 (三)由建设单位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用地手续,经市政府审核后,按规定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履行上述程序后的建设用地可按本规定第三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农业税免征手续。 第八条 已办用地手续的公益、公共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须先报市规划部门审核,再到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补交地价手续后,向农业税征收部门补缴有关税费。 第九条 已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条件的,由市财政部门相应核减计税土地的计税面积、农业收入和应纳税额。核减农业税自完成用地审批手续的次年起算。各镇区财政部门凭市财政部门免征农业税批文办理免征农业税手续。 第十条 经营性建设、公益公共建设及村民住宅建设等用地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占用计税土地的,按照“谁用地、谁负担”的原则,由占用计税土地者缴交农业税;因人为原因造成计税土地污染、损毁,致使不能复耕的,由市财政、农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勘查后,按照“谁损毁、谁负担”的原则,由损毁单位或个人缴交农业税。 第十一条 本规定颁布之前已建成的各项建设项目,应于2002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批手续,核减当年农业税任务。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中山市2002年度校服最高限价表(2002年7月1日起执行)小 学 (一)西服类冬装: 选用布料:卡子呢 丁子呢 呢绒上衣 每套价格  36元 43元 含上衣1件 33元 38元 60元 西裤1条  21元 28元 (二)西服类秋装: 选用布料: 卡子呢 丁子呢 每套价格   54元 66元 的确凉衬衣1件 12元 12元 西裤1条   21元 28元 领带1条   3元 3元 (三)运动服类夏装: 选用布料 75d    75d    台湾 涤盖棉 棉盖棉 鱼鳞布 每套价格  26元  32元  34元 含上衣1件 13元  16元  17元 长裤1件  13元  16元  17元 (四)运动服类秋冬装: 选用布料 135d   进口    进口   进口 涤盖棉 网眼布 金丝棉 丝光棉 每套价格  32元   38元  58元   46元 含上衣1件 16元  19元   29元   23元 长裤1条  16元   19元   29元  23元 中 学 (一)西服类冬装: 选用布料: 卡子呢 丁子呢 呢绒上衣 每套价格   46元  52元 含上衣1件 48元 60元  90元 西裤1条   28元   34元 (二)西服类秋装 选用布料:  卡子呢  丁子呢 每套价格   76元 94元 含的确凉衬衣1件 14元  14元 西裤1条  28元 34元 领带1条    4元    4元 (三)运动服类夏装: 选用布料 75d    75d     台湾 涤盖棉 棉盖棉 鱼鳞布 每套价格   34元 42元 44元 含上衣1件 17元 21元 22元 长裤1件  17元 21元 22元 (四)运动服类秋冬装: 选用布料 135d    进口   进口    进口     涤盖棉 网眼布 金丝棉 丝光棉 每套价格 42元   50元   76元  56元   含上衣1件 21元   25元    38元  28元 长裤1条 21元   25元   38元  28元 幼儿园 (一)西服类冬装: 选用布料:  卡子呢 丁子呢 呢绒上衣 每套价格   46元 55元 含上衣1件 28元 33元   48元 西裤1条   18元 22元 (二)西服类秋装: 选用布料:卡子呢 丁子呢 每套价格 32元 36元 含的确凉衬衣1件 11元 11元 西裤1条 18元 22元 领带1条 3元 3元 (三)运动服类夏装: 选用布料 75d     75d    台湾 涤盖棉 棉盖棉 鱼鳞布 每套价格  22元 24元 26元 含上衣1件 11元 12元 13元 长裤1件  11元 12元 13元 (四)运动服类秋冬装: 选用布料 135d   进口    进口    进口 涤盖棉 网眼布 金丝棉 丝光棉 每套价格 28元   32元   42元  38 含上衣1件 14元   16元   21元  19元 长裤1条 14元  16元   21元  19元
农业部门建立安全肉生产基地为加强禽畜产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市农业局决定在市内较具规模的猪场建立安全肉生产基地,符合条件的授予“安全肉生产基地”称号,作为产品质量信誉用于生猪销售、屠宰加工、鲜肉批零等环节。 据了解,符合以下条件的猪场,可向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科提出书面申请,市农业局经审核后予以认定。 一、安全肉生产基地的生产区与生活区要分开,建立患病猪隔离畜栏舍和病死猪、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间,有专职的防治人员,有消毒设施和设备,有完善的防疫制度。 二、在饲养过程中没有在饲料和饮用水中添加违禁兽药或添加剂。所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预混剂不含有违禁药物,并建立档案。 三、在防病治病过程中,在合资格的兽医人员指导下使用农业部规定使用的安全疫苗和兽药。 四、出售商品生猪经产地检疫合格,鲜肉进入流通领域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五、经市农业有关检测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确认为没有违禁药物残留。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第九条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一条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止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不予制止、纠正、查处的; 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发放身份证或者在身份证上登录虚假出生年月的; 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仍然为其从事个体经营发放营业执照的。 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废止。
我市改革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据悉,市财政局为我市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负责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统一调度,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方案,合理安排年度财政预算的收支。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财政国库的集中支付机构,负责纳入中心的各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业务。 这次改革实行国库单一帐户制度,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市财政局持有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另行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市人行负责办理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收支清算业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市财政局应会同市人行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关财政性资金支付、银行清算业务等相关制度及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各代理银行为市财政局、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按照有关委托代理协议及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及时、准确、高效、安全地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并接受市财政局和市人行的监督管理。 预算单位申请用款的,要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通知,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同时,市财政局通知市人行,由市人行审核代理银行的申请划款凭证后,将资金拨付代理银行,完成资金划拨和清算业务。 据了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市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国库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方面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严格按预算用款方向和性质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合理、快速、安全运转。
我市进一步完善学生校服管理工作为了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日前,市教育局和物价局就我市校服管理问题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的订购、生产和供应方面的管理工作。 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关键是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从2002年度起,由各镇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镇区学校和幼儿园校服的订购和供应管理工作。各镇区要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内学生用品管理的通知》(粤教勤[1997]10号)的精神,规范本镇区校服等学生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责任制,把加强对校服等学生用品的管理工作作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纠正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纳入廉政建设和学校目标管理的督导评估内容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教职工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组织学生校服供应工作中收受回扣,违者将按有关法纪处理。 市教育局指出,订购校服只能向定点厂订购。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选定校服定点厂,镇区学校由所属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负责组织选定校服定点厂。确定校服定点厂不得由个人说了算,市、镇(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通过公平、公开、合法的程序和方式确定校服定点生产厂家,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校服的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以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在组织订购和供应校服过程中,必须保证校服质优、价廉、适用,并做到售后服务周到。各学校只能向定点厂订购,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其他厂商订购。 另外,订购校服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统一订购和供应校服,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考虑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绝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统一学生着装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行。确实没有条件的学校,要暂缓执行,不要盲目攀比。条件较好的学校,也要坚持“自愿、量力”,“新生订做、旧生补充、毕业班学生不做”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要落实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实行免收费用的优惠政策。 市教育局强调,订购校服必须严格执行全市统一价格。凡是需要订购校服的镇区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由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审定的校服最高限价,校服价格绝不能随意浮升,违者作乱收费处理。
中山市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建设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使市场有序、适度、健康地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在本市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大于500平方米,且摊位数超过50个,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市场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市场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以下简称“市经贸局”)是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建设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市场进行规划,指导市场建设。各镇区经济贸易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镇区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场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场布局和建设应当遵循科学选址、方便群众的原则。 市场规划由市经贸局提出,经市规划局综合协调,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市场规划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条 规划新建城乡住宅小区,必须同时规划建设相配套的市场。 第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拆除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副食品市场,应当按规划给予复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七条 市场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有序、保护环境、繁荣市场、美化城市的原则,有条件的应积极朝着代理、配送、连锁、超市、品牌和结算、储运、加工、包装、信息、网络服务等现代物流方向发展。 第八条 市场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办法,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投资建设市场。市场的建设采用配套建设和自行建设等形式。配套建设,是指按规划必须与住宅小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等工程配套建设的市场,这类市场原则上由开发商负责投资建设。自行投资建设,是指国有、集体、个人自筹资金建设市场。 第九条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新建市场,必须向市经贸局提出申请。申请新建市场,须向市经贸局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场选址情况及建设的依据(符合中山市市场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规划资料及图纸等; (二)开办市场的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地(土地使用证明书复印件)、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 (三)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四)建设市场申请书,先经各镇区经济贸易办公室加具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新建市场实行联审制度。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规划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局、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联审,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市场建设。 市经贸局收到投资者申请新建市场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分送各联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联审会议作出批准建设或不予批准建设的决定,由市经贸局书面回复申请人;申请人凭市经贸局同意市场建设的批复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市场申请核准筹建通知书》,方可进行市场摊位、店铺的招商、招租。 第十一条 投资者凭市经贸局的市场建设批准书、市建设局的建设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和市消防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市场登记注册,领取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十二条 改建、扩建、重建、合并、迁移、关闭、撤销市场,必须由所在镇区经济贸易办公室加具意见后,报市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 第十三条 各商品交易市场必须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按规范化管理市场;市场开办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市场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对于规划外新建市场,原则上不予受理。按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建设市场,且又符合镇区发展总体规划的,由辖区镇政府、区办事处(管委会)加具同意建设的意见,报市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 第十五条 对没有按上述有关规定建设的市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7号)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 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8月2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   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失业保险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地级以上,下同)统筹。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全省统筹。   单位、单位分支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   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   第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失业保险费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五)依法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合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八条 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职工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单位确实没有能力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缓期缴纳,并提供财产抵押。经核实、批准后,缓缴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单位及其职工应当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及其利息,免交滞纳金。补交的利息按城乡居民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全部由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个人。缓缴期满后仍不能按规定缴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缴,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 单位因破产、解散和其他原因终止而清产核资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清算人、单位应当通知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按工资同一顺序清偿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   分立、合并(兼并)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原单位的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会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第十三条 实行全省统筹前,各市应当按照当年失业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百分之三的比例向省上缴调剂金。上缴调剂金的比例需要调整时,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各市上缴调剂金后,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省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五条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简称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前未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重新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就业前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本条例施行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尚未领取期限不再结转。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十的比例,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间患严重疾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负担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给予不超过本次医疗费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性补贴。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原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原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前款规定的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费补贴相应取消。失业保险金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低于当地同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参照当地企业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   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金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失业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参与犯罪活动死亡的,其失业保险金停发,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不予发放。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或者死亡的,参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减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并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一期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职业介绍费、职业培训费减免标准和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的补贴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规定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四章 失业保险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管理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信息,建立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及待遇接转手续;   (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会计统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核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和待遇标准,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四)受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   (五)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失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发放失业证工作,并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和出具相关证明。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公开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和办事制度,严格审核有关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者本人。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失业保险。单位职工人数增减和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单位终止(撤销)时,应当在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终结失业保险关系手续。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规定每年向职工定期如实公布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   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转入地的标准执行,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   失业人员原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和户籍跨统筹地区迁移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转移。   第三十一条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员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或者转移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三十二条 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流动人员就业证,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   第三十三条 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下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发放。   失业人员应当凭身份证、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员就业证按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出现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如实报告。经验证具备领取资格的,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的发放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所涉及基金不转移。跨省转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和职工遵守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调查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时,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应当给予支持、协助,不得干预、阻挠。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单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者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保或者补报补缴,逾期不参保或者不补报补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单位逾期拒不缴纳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滞纳金由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   第四十一条 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失业人员不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不能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由单位按失业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总额的二倍给予一次性赔偿。   因单位不及时为失业人员或者农民合同制工人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导致失业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不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由单位负责赔偿。   第四十二条 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追回挪用、流失的款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免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的;   (二)不按规定将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全部存入失业保险基金专户的;   (三)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   (四)不按规定核定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或者领取期限的;   (五)违反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按规定上缴失业保险调剂金的。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与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因失业保险事项发生争议的,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和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对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和职工或者失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除了自动离职(含因自动离职被除名)和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两种情形以外的中断就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2001-2005年)“十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为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从1982年我国老年问题提出后,我市认真贯彻《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近年来,老龄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的目标,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医疗得到进一步改善,老年福利、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我市基本建立老龄工作机构网络,政府各部门设置了为老服务机构,各区、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市和区、镇有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多数村成立了老年协会。在全市范围大力宣传《老年法》和开展《老年法》执法大检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贯彻《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1992]166号文件批准,由市老龄委、市总工会牵头主办“城区老年一条龙服务”,于1993年1月开始实施,22个单位提供24项优惠优待服务。由市老龄委主办尊老敬老“爱心单位”活动,有15.2万人获得“爱心卡”,老年人在“爱心单位”购物、玩乐得到实惠。各区镇、部门相应组织了有关敬老、助老和为老年服务活动。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老龄事业,把老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老龄事业也逐步纳入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老龄福利设施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   当前,我市老龄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急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上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全社会的敬老、养老、助老意识有待加强;老年服务设施不够完备;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预测和影响   我市人口年龄结构较早进入老龄化阶段。1990年,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11.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比全国早11年进入老龄型城市。200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7.01万人,占总人口的12.72%。预测到2005年将达20.13万人,占总人口的14.04%。我市的老年人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长,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每年以5.4%的速度增长,90岁以上高寿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已超过7%,人口老龄化有较快发展趋势。   老年人对社会供给的需求有群体自身特点,人口老龄化将导致社会和经济资源配置过程发生新的变化。人口老龄化对中山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突出影响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和社会保障的需求增大。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平均每8人中有1位老人。城市家庭规模小型化,子女个数趋少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家庭和子女抚养老年人口的经济负担渐重,养老能力减弱。全市农村有13万多名老年人,农村人口老化的速度快于市镇,农村老年人大多数没有退休保障,老年群体的供养主要靠家庭和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对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医疗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人口老龄化将使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需求增大。老年人的消费产品与消费方式均有其特点,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需求增加,将直接影响社会生产与消费的结构,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影响。   三、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市实际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老年服务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互助制度。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目标,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与我市经济和社会进步相适应,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城乡不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贯彻落实有关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策法规;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老龄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产业。   四、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上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和健全适应人口老年龄化要求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老龄工作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老有所养”,基本解决“老有所医”,不断改善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十五”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老有所养”。逐步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保证老年人的基本要求,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在城镇,要依法将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区各类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金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制,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依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积极推行补充养老保险,逐步完善老年养老保险体系。    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继续完善“家庭赡养协议”制度。进一步巩固发展股份合作制,确保老年人在股份分红中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社会保险养老;建立社会互助制度,提倡个人养老储蓄。同时,落实“五保户”供养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建立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对因不可抗拒力或突发情况而导致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性经济资助。 (二)逐步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适当提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种补充医疗保险。改善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按区域卫生规划原则,城市社区建立起基本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老人家庭病床上门服务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起初步的老年人口健康档案。城市社区向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方面的优先服务。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向特困老人及赡养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老人提供医疗救助,保障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农村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 (三)构建社区老年照料服务网络体系。多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老龄事业,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已取得一定的成果。目前,我市有敬老院41间,有1900个床位,总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全市建有老人活动中心344间,建筑总面积16.7万平方米。两项总投资额逾2.16亿元。我市按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0:2的比例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保证有需要的老人得到社会养老服务。办好现有的敬老院,“十五”期间要全部镇区都建有敬老院。 (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老年人的生活。鼓励部门和单位管辖的文体活动场所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并努力增加设施和项目,提高活动场所的使用率,扩大老年人的受惠面。广播、电视、报刊要办好老年文化专题栏目。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活动和书画展览。 (五)发展老龄教育事业,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政治工作。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结合起来,建立社区老年人思想教育工作机制。企事业单位要关心离退休干部及退休职工、老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及时事报告,通报市及单位的政治经济工作情况。 办好现有的市离退休干部学校,在条件成熟时筹办一所老年大学。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函授教育,鼓励成人教育院校开设老年班,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维护老年人对社会发展的知情权,使老人与时俱进。农村的老年服务机构要组织引导老年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 (六)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为老年服务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高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协调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 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决定,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议程,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协调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 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理顺老龄工作机构,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选拔热心老龄事业的干部充实老龄工作机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各级涉老部门和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老龄工作的局面。 (二)加大老龄问题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老龄事业的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体,客观反映党和政府以及国际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成果和经验,沟通老龄工作的社会联系,引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的关注,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起敬老、养老、助老的新风尚。 (三)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强老年人服务设施、场所建设。老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及持续不断的财力支持。把老龄福利事业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募捐,不断充实和壮大我市老年基金,基金集中用于对老龄事业有重大影响的示范性项目。 大力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适时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资助城市社区的老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各区、镇要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要建立老年活动室(站)。继续办好现有的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各级老干部(老年)活动场所。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倡低偿为老服务。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星光计划”,促使“星光计划”项目落实到实处,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要重视党建工作,根据老年人特点和分布情况设置党的组织,过好组织生活。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努力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积极推广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广大老年人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 (五)创造老年人参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要建立老年人才库,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信息。各级政府要为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为”提供条件,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发挥余热。 (六)落实和完善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继续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优惠照顾,享受价格优惠,包括市内交通、电影戏票、假日游览及公园、博物馆、体育馆、展览会等,老年人可享受半价优惠或免费优待。继续修订和完善优先、优惠、优待和减免费的办法规定,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 (七)建立和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和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继续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各级法院要推行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和涉老纠纷案件的陪审员制度。司法部门指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岗。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使老年人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和保护。 (八)加强督促和检查,抓好老龄事业“十五”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重视检查评估计划的实施情况,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
我市召开十一届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0月30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2003年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大冲口水闸重建工程资金筹措、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核准登记、中山纪念堂整改工程、实施网上审批系统、市镇区新财政管理体制等问题。
招标邀请函招 标 邀 请 日 期: 2002年 11月15日 招标编号: 0658-SZ028027 1.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受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中山市委党校厨房设备项目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包、厨房设备 数量:1批 2. 接到邀请的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可从2002年 11月15 日起至2002年12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22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通过“深圳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 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02年12月5日9:30AM (北京时间) 之前递交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 定于2002年12月5日9:30AM (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特别提醒: 帐户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盛景分理处 银行帐号:44-313101040000018 招标机构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二楼C座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 黄亮、曾燕、梁国鹏 电 话:0760―8385502、8385935、8385020  传  真:0760―8330182
中山市定点协议供货招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中山市市区行政范围内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中山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资格招标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A包 PC台式机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B包 笔记本电脑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C包 服务器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D包 打印机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E包 复印机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F包 速印机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G包 空调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供应资格招标 数量:1项 招标要求后附 1. 招标编号:0658-SZ028021 2. 标书售价: 每项目包人民币300元整(本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还、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以只投一包或数包并投,在同一项目包内,投标人可以只投一个品牌或数个品牌并投。 3. 购买标书时间: 2002年11月18日起至2002年12月9日,每天8:00-11:30,14:30-17: 30(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标书地点: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 联系电话:(0760)8386803-881、883、818 传真:8330182 6. 联系人:余锋江 梁国鹏 曾燕 (政府采购中心:龚利辉、8876136) 7. 投标截止时间:2002年12月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 2002年12月9日上午8:00整(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公开开标。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地点: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10. 资格标准: 1) 定点协议供货品牌邀请范围: A包 PC台式机设备:联想、方正、金长城、ACER、IBM、清华同方; B包 笔记本电脑设备:三星、联想、ACER、IBM、东芝、SONY; C包 服务器设备:HP、联想、IBM; D包 打印机设备:HP、EPSON、佳能、富士通 E包 复印机设备:理光、佳能、声宝、美能达、施乐、基斯得耶; F包 速印机设备:基斯得耶、理光、DUPLO、理想 G包 空调设备:格力、美的、海尔、威力、长虹 2)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 法人代表授权书; b) 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d)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组织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 A、B、C、E、F、G项目包的投标方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合法的代理商(或具有设备品牌的经销资格证书或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直接授权),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D项目包的投标方须提供2002年度与品牌供应商签署的设备购销合同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其正常的供货渠道),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f) 投标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人员组成名单。 g) 投标人必须提供3个2002年度为中山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所投项目包品牌设备的购销合同证明文件,合同总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11. 购买标书时须审验以下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所应投设备品牌(应投品牌须在本项目品牌邀请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资格(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直接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2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2]244号)的要求,2002年下半年招考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报考非公安机关50分,报考公安机关45分。对笔试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1:3比例的职位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附表。 附:《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表》
我市即将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我市将于近期开始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共分4类。第一类是可回收垃圾,指废弃纸类、织物类、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第二类是不可回收垃圾,指厨余物、果皮等;第三类是有毒有害垃圾,指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药品、化妆品等;第四类是大件废弃物,指废弃的体积大于垃圾容器的旧家具、电器等。前三类垃圾由居民分别装入不同的垃圾袋或容器中,再分别投放于垃圾集结点以蓝、黄、红色标识的三类垃圾容器中,之后由市环卫作业部门负责将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统一处理(第一类也可由居民直接卖给废品回收部门)。第四类垃圾由居民预约市环卫作业部门上门收取。 据悉,我市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在中心城区选择一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做法,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其它镇区将参照中心城区做法,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我市将逐步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垃圾屋、垃圾收集容器等,并在中心城区经销电池的商场设置废电池回收箱。 市府办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方式。市府办也呼吁广大市民了解和掌握如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我市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的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发展,我市拟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到201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农业机械装备、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明确目标和重点 到2010年,农业劳动力人均拥有农机总动力4千瓦;每公顷农业用地面积拥有农机总动力13千瓦以上。机械耕整地率达80%以上;水稻机收率达85%以上;设施育秧率达80%;机械植保率达80%;设施农业有较大发展。规模经营的禽、畜,其机械化养殖程度达70%以上;池塘机械增氧率达90%,饵料机械化投放率达50%,机械化清淤率达80%。大宗农副产品机械化加工率达70%。 我市农业机械化将有重点地发展,在种植业方面,全面发展植保机械化,其中花卉、苗木、果蔬生产重点发展园艺作业机械化;水稻生产重点发展播插和收割机械化。在养殖业方面,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池塘增氧机械化设施、饲料加工机械、自动投料机械和禽畜养殖新型机械设施。在农副产品加工、贮运方面,在发展产地初加工、保鲜、贮运机械化的同时,重点发展高附加值深加工机械和长途运输保鲜机械。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在农机管理体制方面,我市拟进一步完善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健全机构,落实好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农机队伍的作用。积极做好农机管理、推广、培训、安全监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强农机队伍的活力。 按照科技兴农的要求,及时引进适合我市农业急需的各种新式农机具进行试验示范,加大农机推广的力度。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既掌握现代农机技术知识,又有经营管理能力,懂机械操作和修理技术的管理、经营和服务的队伍。 农机服务从市场化出发,积极扶持民营农机服务实体和农机合作组织,开展好社会化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了的机械作业,使农机化服务领域从现在的产前、产中逐步向产后延伸发展。进一步健全农业机械修理网点,抓好机械维修,提高修理质量。办好示范点培育龙头企业 按照新一轮发展农机化的思路,原有示范区在继续完善和提高原有农机化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型农业机械化,创新经验,成为全市推广农业机械化的示范区。 办好新的农机化示范点(户)。按照市农业部门规划,我市拟办好新设的水稻、水产、蔬菜、畜牧、花木、香蕉等几大产业农机化示范户和综合示范小区。各镇区和行政村都要办好本地特色的农机化示范点(户),按照现代农业生产“五高六化”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发展农业机械化,实行典型引路,带动市、镇、村农业机械的同步发展。有条件的镇区要孵化培育一批以农机化为标志的农业龙头企业,并纳入市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范围。推动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 一是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根据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市场化,加快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提高土地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大力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固化股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关系和收益分配,促使一批农民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发展二三产业。 二要加快农田路网建设。按照机械化作业的要求,做好农田路网的规划建设,提高农路的综合功能,确保机行必有路。对农田路网改造建设,市继续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广开渠道筹集资金 在资金筹集上,一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的投入机制。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投入为依托,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筹集资金,推动农机化的可持续发展。从2003年至2010年,市财政预算每年按照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5%左右安排农机化资金;镇区配套的农机化资金要达到镇农业投入总额的3%左右;有条件的行政村要按照“以工建农”、“以工补农”的要求,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划出一定资金用于发展本村的农机化。 二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实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加大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政府投入的重点是:扶持购买新式农机的补贴,扶持农机化示范点(户),增加急需引进的新式农机具示范、开发经费,增加农机科技教育培训费,扶持立项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实体,以及重点机械更新的补贴等。 三是积极争取银信部门的资金支持,鼓励各级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定扶持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有关贷款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借贷难的问题。
中山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的管理,维护移动通信用户、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保障公用移动通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 本规定所称的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是指依法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获准在本市建设移动通信网络,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移动网络电话、数据业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站设置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办)是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基站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环保、物价、国土资源、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无线电管理办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市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需要及资源共享、合理布局的原则,与规划部门协调编制本市移动网络基站发展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无线电管理办组织编制基站发展专项规划时,应当听取经营者和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基站布局应当根据基站发展专项规划和通信服务的需要,确定无线电覆盖范围,并达到国家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 新建基站选址应当符合城市市容景观的要求;新建基站在居住区选址的,应当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或尽量采用微蜂窝、室内分布系统。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根据基站发展专项规划、布局和选址要求,在每年9月30日前提出下年度基站设置计划,报市无线电管理办。经营者提出的年度基站设置计划中,基站布局或选址与其他经营者的基站位置有重复的,市无线电管理办予以协调安排,采用电磁兼容等技术措施,共用同一基站资源,避免重复设置,不能共用同一位置基站资源的,应另行选址。 第八条在城市公共设施设置基站的,经营者不得通过与管理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独占基站场地。 第九条经营者需要设置基站的,必须符合年度设置计划,并在向市无线电管理办提出基站设置申请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所编制的基站设计方案和与基站选址相关物业产权人签署的场地使用合同等资料。 市无线电管理办应当自收到选址申请之日起15日内,商妥环保、规划部门审核,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基站选址认定书;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设置独立基站铁塔和机房的,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设置基站需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经营者应当将基站设置情况报基站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经无线电管理办审批发给基站选址认定书的基站,经营者在办理其他相关设置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予支持办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的,应当向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使用费由经营者与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基站的设计与安装,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建筑方面的规定进行,不得危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 基站设置对相邻建(构)筑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基站投入正式运行前,经营者应当按照无线电管理和环境保护要求,向市无线电管理办提出基站试运行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无线电管理办在收到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应当会同环保局委托无线电监测、电磁辐射环境测试等有关技术部门对该站的发射功率、电磁辐射水平等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分别颁发《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验收合格证》和《电台执照》。 第十四条经营者取得《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验收合格证》和《电台执照》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内容,将基站投入正式运行。 基站投入运行后,应当确保基站周围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 基站运行变更核定内容的,经营者应当向原批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基站停用或者撤销时,经营者应当向市无线电管理办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迁投入运行的基站设施。特殊情况必须拆迁的,应当征得经营者同意,由提出拆迁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拆迁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市政建设项目需要拆迁基站设施的,经营者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拆迁人应当事先通知经营者,承担基站拆迁所需费用,并与经营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应当待经营者对受基站迁移影响的通信业务作出妥善处理并确定迁移方案后,再实施基站迁移。 第十六条基站是重要的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保障基站的设置,维护移动通信的安全。基站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遭受破坏,致使移动通信网络中断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尽力协助经营者抢修,及时恢复移动通信服务功能。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营者依法从事基站的设置和维护,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的,不得危及依法设置的基站设施,妨碍移动通信网络畅通;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基站设施安全时,应当事先通知经营者,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损害基站设施或者妨害移动通信畅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或者未经验收,擅自设置基站或者将基站投入正式运行的,由市无线电管理办责令停止运行,补办设置手续;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没收设备。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集群通信、寻呼通信、卫星移动通信和无线接入通信等通信方式的各类公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执行特殊通信、应急通信等任务设置临时公用通信基站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在高楼、高塔、高山设置基站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市档案学会举办档案专业论文与新闻写作专题讲座为提高市档案学会会员的写作水平,促进我市档案专业学术研究的发展,市档案学会定于11月29日上午8:30分在市档案局三楼课室举办“档案专业论文与新闻写作”专题讲座,时间半天。讲座由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档案界专家、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广东档案》副主编王恩汉同志主讲,欢迎学会会员及有兴趣者踊跃参加。 中山市档案学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我市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本报讯根据省政府《关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完善我市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 一、迅速建立市、镇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制度(一)建立市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资金筹措渠道为市财政每年预算的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85万元,红十字基金划入20万元,福利彩票地方留成部分划入100万元,合计205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困难镇区建立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必须建立镇(区)基本医疗救助金,资金筹措渠道为本镇区红十字基金提取30%,有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的提取留成额20%,社会捐款,剩余部分由镇(区)财政预算拨付。 二、市、镇基本医疗救助金的使用和管理(一)市级基本医疗救助金,用于资助困难镇区建立镇(区)级基本医疗救助金制度。账户设在市财政局,由财政局、民政局负责每年做出具体使用方案。(二)镇(区)级基本医疗救助金必须真正用于资助低保对象。低保对象申请基本医疗救助金必须由户主持财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收费收据和全省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向街道或镇民政部门按月或季度报销。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基本医疗保障额度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为限。(即城镇人口42元/月,农业人口35元/月)。
中山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业管理,科学利用水域滩涂,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农业部有关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规定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实行持证生产经营。 第三条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机构在受理调查、处理案件时应以养殖证及其登记的内容为重要依据。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是养殖证主管机关。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水域滩涂使用的申请、审核和养殖证的发放工作,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协助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域滩涂勘查、核实工作和养殖证发放工作。 第五条核发养殖证应以水域滩涂综合利用规划为依据,以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与水利、防洪、港口、航道等专业规划相协调,不得在航道、锚地、港口及产卵场、重要苗种场、传统捕捞作业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活用水保护区等重要水域滩涂核发养殖证。 第六条存在争议或界限不明确的水域滩涂,暂不发证。水域滩涂渔业生产者之间对界线或权属有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第七条核发养殖证,应优先安排当地渔业生产者。 第八条利用水域滩涂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一)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二)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三)内陆水域开发养殖池、高位池养殖场、工厂化养殖场和培苗室的,依法申领养殖证。 第九条由农民承包经营的非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不得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基本用途。 第十条办证程序:(一)申请。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有关土地承包合同影印件、养殖场地界四至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及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调查踏勘。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会同当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审核。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调查踏勘情况进行审核,并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告。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审核结果(公告时间30天),告知相关权利人并接受群众监督; (五)批准。公告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六)登记造册。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实行登记造册,已发证的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对经审核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告期间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成立的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告知申请人,按有关争议处理程序处理后重新申请。 第十一条养殖证有效期最高年限分别为:(一)池塘30年;(二)浅海、滩涂15年;(三)湖泊、水库、河沟10年;(四)临时养殖区2年。 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 第十二条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需提前3日到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60日向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三条因重大建设项目等公益性事业需要,市人民政府可终止该水域滩涂养殖使用,但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四条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文件、界至图及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填写档案卡,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使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不开发利用的,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吊销其养殖使用证。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未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召开十一届46次市府常务会议本报讯11月29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加快现代流通业和旅游业发展、加快民营科技园建设、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会议认为,要从资金、用地、规划等方面全力支持和配合民科园的发展。关于就业工作,会议认为,在财政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城乡就业问题,是关系到中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贯彻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客观需要和具体举措。我市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城乡就业工作。
中山市新闻发布实施方案--(摘登)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传递新闻信息,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中山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及重大政策措施; (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我市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需要对外介绍的专项情况; (四)我市举行的重大国际性会议及大型经济、文化活动的情况; (五)境内外舆论对我市关注的热点问题; (六)针对境外传媒对我市散布的、影响较大的谣言进行辟谣; (七)我市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对外影响较大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 (八)市委、市政府需对外介绍的其他情况。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形式。中山市新闻发布主要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同时辅助“中山政府网”及“中山之窗”进行网上发布。新闻发布会的具体操作形式有两种: 1、市政府授权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2、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发布新闻,或协调市各部委办局及各镇区,并邀请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面发布新闻。 (二)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1、新闻发布会安排在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则可临时安排。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发布新闻,增强针对性,提高发布会的质量和效果。 2、新闻发布会的地点拟设在中山日报社中型会议室,背景主题为“中山市新闻发布”。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我市进一步规范建设收费管理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收费管理,规范建设收费行为,促进规划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市物价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建设收费管理。主要有: 一、原市政建设配套费已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镇区称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基建投资额、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土建总造价为计费基础计收,均不含土地价格。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镇区建设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二。市建设局、规划局是村镇建设、规划的主管部门,市物价局是全市建设、规划收费的主管部门。各镇(区)政府可在不高于市定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建设局、规划局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火炬开发区、南区、西区中位于中心(附属中心)城区规划区以外的地区,其建设收费项目、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四、农民宅基地建房只收取土地证书费和房地产权属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原则。建筑企业管理费向纳入管理的建筑企业收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费是指向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向纳入管理的建筑企业收取。不实施监督的不得收费。 五、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消防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镇区或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这些措施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原中价费[1998]11号、中价费[1998]12号、中价[2000]1号文同时废止。
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我市2002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省规定,录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现予公布,详情请查阅附表。 附表一:《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表》 附表二:《中山市2002年下半年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表》 中山市人事局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我市进一步明确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减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过高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有关部门就我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凡参加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参保人,统一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采取商业保险方式运作,由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基金局)作为投保人,为参加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以下简称承保公司)。 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市基金局根据当月参保人数从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逐月划缴,单位和个人不需另缴费。 四、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年度住院累计自付费用(不含自费,下同)为依据,设定年度起赔标准和最高赔付限额,起赔标准(不分在职、退休)为6000元。每一社保结算年度内,住院自付费用超过起赔标准以上部分,由承保公司赔付80%,参保人自付20%。最高赔付限额为每年80000元。 五、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相一致;用药、检查、治疗等服务项目范围、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从次月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由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划入承保公司后,由承保公司单独建帐,自负盈亏。上述政策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全力促进中山城乡就业工作发展--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围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在12月1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于12月17日召开全市城乡就业工作会议。据此,记者近日走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就业工作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记者:由中央到地方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都非常重视,首先请你对我市目前的就业形势作一个总体评价。 负责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做好城乡的就业工作,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的整体稳定。主要体现在全市就业不断扩大、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之内以及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等多方面。 但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结构性失业问题凸现,就业压力增大,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同时并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这些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我市就业统筹规划记者:我们注意到,和全国、全省的再就业工作不同,我市强调了以城乡就业为重点,提出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请你谈一下我们近期就业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负责人:我市就业工作的任务是抓两个重点:一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二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是“十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3%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就业率要达到70%以上,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按照国家现行的就业管理体制,尽管农村富余劳动力暂不列入就业工作统筹范围,但从中山的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出发,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工作纳入全市就业统筹规划,给予职业培训等补贴。这方面在全国、全省来看是比较超前的。 开拓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服务业为就业主渠道记者:据预计,明年我市新生劳动力为2.5万人,比今年增长18%,加上近11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广开就业门路? 负责人:1995-2001年间我市市属公有企业职工人数由原来的12万人减至2万人左右,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却由不足50万人增至近90万人。这充分说明今后我市就业增长领域将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和服务业。我们把这些领域作为主要的就业方向。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根楷在全市城乡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思路,也就是,我们要通过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大力调整就业结构,培育就业载体。首先,我们要积极发展城镇经济。结合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增强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依托区域特色产业,扶持农户运用传统工艺,发展农村家庭工业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商贸、餐饮、旅游、文化教育等服务业,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发展零售业和餐饮业;结合社区居民生活服务需要,重点发展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等社区服务业和面向居民家庭的家政服务业;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多种灵活方式就业。第三,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产业,切实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扶持农产品流通大户,促进农产品流通,扩大农副产品出口;加强技术的引进和开发,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第四,加速城市化进程,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转非”指标限制,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居住和创业就业,对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我市农村居民及随其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办理城镇户口;加快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转移。 加强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记者: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市领取失业救济的失业人员中,初中文化以下占77%,安置难度相当大。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和产业升级,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对此,我市将采取哪些对策? 负责人:通过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让劳动者参与就业竞争,是市场就业、自主就业的必然要求。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以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即市技工学校为龙头,发挥各镇区理工学校、职业中学、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推广站等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构建覆盖全市的职业培训网络。第二,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提高培训水平。完善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优先推荐安排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第三,实行培训补贴制度。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参加各种劳动技能培训,从现在起至2005年底止,凡登记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可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一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减免费职业培训。其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特困失业人员以及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同类培训价格标准给予100%的补贴;其余参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给予60%补贴;考核不合格的,按30%的标准补贴。 要重点做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记者:哪些下岗失业人员将享有市委、市政府推出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负责人:对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的范围,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按照中山的实际,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四种人员列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1)失业伤残军人;(2)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市属公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关闭破产的市属公有企业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4)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市属公有企业转移安置政策的离岗退养、准离岗退养、满三十年工龄且已办理退养人员和已享受企业内部退养政策和《意见》下发前已再就业的人员。上述人员我们统称为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时须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并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记者:《意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那么,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将给予哪些扶持政策?负责人:一、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简化从事个体经营开业的相关手续。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费用。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经营三个月以上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一次性发给创业扶持金1000元。三、凡政府投资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市场,开办者要按不少于20%的摊位优先租赁给下岗失业人员经营,并按规定减收租赁费、摊位费、市场管理费、卫生清洁费等费用。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根据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申请有关税收减免。五、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以其他方式自谋职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记者:《意见》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如果企业招用了下岗失业人员,将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负责人:(1)一次性招收20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拨付安置费。(2)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实,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止。(3)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减免税费政策。 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再就业援助记者:大龄劳动群体一直是就业和再就业的难点,请你谈谈市委、市政府这次在出台新政策时,是如何考虑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的? 负责人: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是城乡就业工作扶持的重点。《意见》提出:符合下岗失业人员条件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就业困难人员;(1)失业半年以上的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2)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3)配偶双方均失业六个月以上;(4)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的一方;(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特困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以下特殊援助:一是实行岗位援助承诺制度。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的,经个人申请,承诺由职业介绍机构30天内帮其实现就业。二是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2500元/人安置费。三是实行岗位补贴。各级政府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从事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低于500元,给予差额的岗位补贴。 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本地劳动力记者:对招用本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是否还给予了其它的优惠政策? 负责人:我市实行了鼓励企业优先招收本地劳动力的政策。企业与本地新成长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按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每年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连续聘用满三年的,每年再增加一个月的补贴。补贴期限从2003年1月起至2005年12月底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优先招用本市劳动力的办法。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可提供就业岗位的财政投入项目,将按一定比例安置符合条件的本地劳动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招收服务和后勤人员将优先招用本地劳动力。另外,对招用本市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企业,各镇区还会在管理费、租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 市财政每年新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记者:刚刚我们谈到了很多方面,市委、市政府都将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将如何保障资金的投放? 负责人:我市出台的《意见》对专项资金的投入明确了三点要求:一是在原再就业工程基金的基础上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二是增加市财政投入,计划每年投入市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是要求各镇区均要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本镇区的就业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创业扶持金、安置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补贴、就业和再就业宣传费用等项开支。市政府还将根据省的要求出台《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 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有很多有利条件记者:就业的大环境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市委、市政府除了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扶持外,如何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负责人:首先,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就业监控体系,准确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动态变化;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逐步实现市镇村劳动力市场联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市属公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就业管理。其次,实行职业介绍补贴制度。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业介绍机构申请就业服务,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职业介绍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成功介绍职业并由用工单位办理就业参保登记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可按下岗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享受职业介绍补贴,签订一年期的补贴300元/人,两年期的补贴350元/人,三年期及三年期以上的补贴400元/人。各级政府还将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把城乡就业工作纳入镇区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等举措切实加强对城乡就业工作的领导。
促政令畅通为百姓服务--访市政府投诉中心负责人 市政府投诉中心于1999年9月开始运作以来,在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工作有声有色,做了不少实事和好事,其诚恳务实的服务态度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投诉中心的工作性质和范围,记者特别采访了投诉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投诉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什么?它成立以来发挥了哪些作用? 投诉中心负责人(以下简称“投”):投诉中心的成立主要是为了确保政府政令畅通,促使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提供有效途径。运作三年来,投诉中心一直在加大调研力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成立以来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800多项,办理解决1500多项,(其余不属本中心受理范围转有关部门答复)。其中,今年1―11月登记办理172项,已办结165项,办结率达95%。市政府投诉中心通过个案调处形式,促进政府部门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对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起到了积极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记:群众主要反映哪些问题? 投:从反映投诉的个案看,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反映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二是依法行政问题;三是行政机关办事效率问题。我们都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和核实。在办理这些个案中,我们深深感到广大群众对政府投诉工作寄予的信赖和厚望,同时,我们亦深感进一步做好投诉工作的责任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记:投诉中心处理投诉事项体现哪些特点? 投:首先,是领导重视。对行政部门的每一项投诉,中心均作认真登记整理,根据个案拟定调处意见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对涉及面大、反映问题严重的以呈批件形式,提出调处意见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同意后作出处理。由于领导重视,处理力度得到有力保障。其次,是调处有力。中心对投诉事项提出正确的调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有关部门认真予以落实,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三,是反馈及时。对每事项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复。对一时不能办结的及时将有关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并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其重复向有关部门投诉。第四,是狠抓落实。对被投诉部门存在的问题,中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核查。 记:投诉中心的受理投诉范围和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投:投诉对象包括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程序主要分四步:一是登记备案并呈领导审阅;二是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行政督查意见;三是根据督查决定予以处理或敦促有关部门处理;四是调处完毕起三日内,向署名投诉人通告处理结果。 记:投诉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投:投诉人的权利包括有权向投诉中心反映受理范围内的问题;有权选择采用电话、来信、来访、委托等方式进行投诉;一个月内得不到答复,有权向投诉中心询问,并要求给予解释或答复。义务包括要如实告知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如实告知被投诉对象的单位名称、姓名,如实反映问题,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捏造事端,诬陷他人;不得借投诉制造事端,干扰投诉中心正常运作;集体来访投诉的,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记:能不能谈谈投诉中心今后的努力方向? 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市政府投诉中心的调处力度,发挥应有作用;完善调处机制,提高处理问题的时效性;落实政府部门整改责任,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中心人员综合调处能力和服务水平。 投诉电话:0760―8315253,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2楼211室邮编:528403
招 标 邀 请日 期: 2002年 12月27日 招标编号: 0658-SZ028054 1.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受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计算机非线性制作播出网络系统设备项目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 设备名称:计算机非线性制作播出网络系统设备 数量:1批 技术规格要求后附; 2.接到邀请的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从2002年 12月27日起至2003年1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307室或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亦可通过“深圳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项目包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所有投标书应于2003年1月17日9:30AM (北京时间) 之前递交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5.定于2003年1月17日9:30AM (北京时间),在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特别提醒: 帐户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盛景分理处 银行帐号:44-313101040000018 招标机构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宝利大厦2楼C座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 余锋江 梁国鹏 曾燕 电 话:(0760)8386803-881、883、818  传  真:(0760)8330182
关于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的通知中山市人事局 中山市外事局 中外[2002] 5号 关于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市的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各行各业对翻译业务需求也越来越大。由于翻译水平的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对外翻译工作的质量,特别是举办各种大型活动时较为突出。因此,为掌握我市翻译人才的信息,充分发挥翻译人员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将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旨在加强对我市翻译人员的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我市翻译人才的信息,在需要的时候向我市有关部门推荐合适的翻译人员。通过人才库的建立,全面提高我市翻译人员的水平。 二、中山市翻译人才库的“人才”是指外语水平较高的或长期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员(语种不限)。 三、市翻译人才库的建立以在我市从事涉外工作的群体为基础,自愿报名。对市人事局已掌握的相关人才档案经审核后,可登记入库,由市人事局和外事局根据有关人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四、翻译人才库设在市外事局,实行信息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服务。有关部门需要翻译时,可由市外事局提供信息与帮助。 五、对于登记入库的人才,由市人事局、市外事局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 六、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行翻译讲座和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由资深翻译授课。 以上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并通知翻译人员向市外事局报名登记。 附:中山市翻译人才登记表 中山市人事局 中山市外事局 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翻译 人员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共印250份)
通 告中山市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以下简称党政平台)主机房扩建工程定于2003年1月10日―2003年4月10日期间施工。受工程施工影响,党政平台网络系统可能会发生中断现象。施工期间,平台各接入单位如需在某一时段提供网络服务,请提前一天与我局信息统计中心联系。 特此通告 中山市统计局 二○○三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侯承东、林涛 联系电话:8300576,8305024)
中山市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管理暂行规定中山市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的管理,进一步经营好城市市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市政设施是指城市的人行道、隔离带、路肩边坡、广场、公共停车场、路灯及其他照明设施、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地下通道、路(街)桥名牌、人行护栏、公共汽车候车站、垃圾箱、公共绿地和未出让用地等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的城市市政设施上设置广告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中山市建设局是城市市政设施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的拍卖进行监督。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是城市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实行公开拍卖、有偿使用的原则,广告设置单位(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并向市政维护管理部门交纳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第六条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的拍卖,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合理分布原则,会同市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等部门编制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必须符合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八条在实施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拍卖前,市政维护管理处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广告设置规划预许可手续。 第九条参加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拍卖的广告设置单位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与广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三)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的拍卖必须在合法拍卖企业中进行。 第十一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日7日前通过报刊、电视、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载明下列事项:(一)拍卖时间、地点;(二)广告设置地点、位置、时间、期限、内容限制、广告规模、数量、规格、广告裁体、广告设施结构、面积等信息;(三)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四)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拍卖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市政维护管理处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签订《城市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书》。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有偿使用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市政设施设置广告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广告设置单位与市政维护管理处签订合同后,应到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广告设置规划许可手续,并按照《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市工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手续;(二)在市政设施上设置广告不得妨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三)市政设施设置广告应做到安全合理,在可能妨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地方,最低高度不得低于4.5 m,在弯道处设置的广告不得阻碍和影响车辆通行的视距;(四)在广告设置期间,广告设置单位应保持广告的完好,经常检查,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腐蚀、损毁,应立即修饰,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应及时更换或拆除,以免影响城市景观和造成安全事故;(五)不得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命名,或者擅自更改建筑物名称;(六)在设置和拆除广告过程中,必须由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不得损坏市政设施。 第十五条对时效较强,设置期限较短(不超过30天)的广告可由市政维护管理处与广告设置单位协商,转让经营权。 第十六条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期满前一个月,市政维护管理处应重新组织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拍卖。 第十七条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期满后,广告设置单位不再享有该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的,应负责清拆广告,或与新的广告设置单位协商转让原广告载体主结构体。广告设置单位拒不清拆的由市政维护管理处负责清拆,所需费用由广告设置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收取的市政设施设置广告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上缴“中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专款专用,用于城市市政设施的保养维护。 第十九条广告设置单位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处理。市政维护管理工作人员及拍卖人在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拍卖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各镇市政设施设置广告经营权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2002年11月26日)起施行。
我市再次调低城乡用电价格为切实降低城乡用电电价,营造良好的城乡投资环境,我市从2002年12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这次电价政策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电价的管理,全面减轻各类用电户的负担,特别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村的用电负担,主要内容有如下几方面: 一、全面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电价管理由原来的专用变压器、城镇和村级公用变压器分类电价改为大工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商业用电按电压等级分类统一电价,住宅、稻田排灌、农业生产用电则不分电压等级,按分类统一电价。 二、进一步降低各类用电价格。大工业电价(1-10千伏用户)每千瓦时(下同)下降5.04分,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电价(1―10千伏用户)下降2.14分,城镇和村非工业和普通工业(1千伏以下用户)分别下降5.64和22.64分,城镇和村级住宅电价分别下降3.37和13.37分,城镇和村商业电价(1千伏以下用户)分别下降4.52和27.92分,城镇和村电价的稻田排灌电价分别下降0.9和5分,城镇和村农业生产电价分别下降1.8和10.1分。据匡算,这次电价改革年降价金额为2.7亿元,平均每千瓦时降价4.667分。连同去年1月和5月的电价调整,全市年降低金额达7.2亿元,平均降价12.4分。具体分类电价详见附表。 三、取消有关用电电价优惠政策。由于电价政策调整、电价下降,根据省的规定,相应取消有关用电电价优惠政策:一是取消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该项从2002年1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二是取消规模用电优惠电价政策;三是取消用电大户谷期用电电价优惠;四是取消市供水总公司及污水处理厂的自来水用电电价优惠。取消有关电价优惠政策后,按同类用电电价计收电费。 四、各物业管理小区于今年4月1日前将小区内各用电户的抄表收费工作移交给省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接管,实行抄表到户,执行统一到户电价。在未接管之前,小区总表电度按目录电价实行。 五、供电企业要加强电价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各类用电价格,并做好电价调整的宣传和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电网改造,城乡同网同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终于得到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既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又优化了投资环境,是我市实施“三个代表”的又一重要体现。
我市召开十一届47次市府常务会议2002年12月30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十一届47次市府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山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中山市2003年财政预算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出台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经国务院批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实行优惠政策: 一、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免交有关收费。 四、上述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 五、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应当督促本系统内的有关收费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要加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另讯:近日,省府办公厅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时,针对我省实际提出,我省批准设立的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工本费和船舶户牌费、对个体商贩收取的食品企业开业审查费,也给予免收优惠,以上有关收费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
中山市2002年经济运行情况介绍中山市2002年经济运行情况介绍 中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余蕴洁 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感谢各位莅临中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本场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就中山市2002年经济运行的有关情况作介绍。 去年,中山市委、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市人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经济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济指标全面攀升,增长速度超过预期目标。据市统计局初步统计,2002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15.53亿元,比增16.50%。工业总产值1344.02亿元,比增28.41%;外贸出口总额57.25亿美元,比增31.33%;实际利用外资8.95亿美元,比增21.27%;完成全社会投资额211.72亿元,比增18.95%;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2.75亿元,比增33.66%。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33亿元,比增12.3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08元,比增10.97%。到年末止,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07.92亿元,比年初增长19.2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62.86亿元,比年初增长17.55%。 我市2002年经济运行呈现出的“亮点”较多,以下的几个“亮点”具体印证了中山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 亮点之一:工业生产保持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 2002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速高于我市“八五”、“九五”平均水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预计达1124.6亿元,增长28.85%。 我市工业之所以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全市上下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市”和“工业强市”战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企业。 2002年我市进一步抓好工业园区的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发展平台,努力实现工业集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大了对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和扶持力度,改善了园区的软、硬环境,同时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积极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工业园区的发展。目前全市已有39个经市政府批准立项的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7.36万亩,已开发面积6.87万亩,已出让土地面积4.98万亩;引进企业1281家;累计引进资金36.9亿美元;已建成厂房面积377.62万平方米。工业园区已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平台,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 (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积极推进工业强镇(区)战略。为加快镇区工业发展,夯实工业强市的基础,市政府于2002年年初印发了《中山市工业强镇(区)考核办法》,明确了有关考核条件及奖励办法,促进各镇区工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各镇区积极贯彻落实工业强镇战略,正确认识工业化与城市化、现代化的关系,把发展工业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批镇区的工业实力迅速增强。其中,火炬区、石岐区、小榄镇和坦洲镇全部达到工业强镇区的考核指标,成为我市首批工业强镇(区)。 2、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工业五大支柱产业实现产值934.64亿元,增长39.38%,增幅高于平均增长水平;占全市工业69.54%,比上年提高5.45个百分点。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289.97亿元,增长39.34%;纺织服装业产值231.45亿元,增长33.61%;电气机械业产值183.53亿元,增长49.10%;化学制品业产值91.40亿元,增长45.53%;金属制品业产值138.30亿元,增长33.82%。支柱产业的强势发展,提高了工业生产集中度,增强了我市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实力。 3、加快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特色产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经济规模扩大,产品质量提高,竞争优势增强。沙溪镇的纺织服装、小榄镇的金属制品、古镇镇的灯饰、大涌的红木家具、黄圃的食品、南头的电器机械制造、火炬区的电子信息等不断得到提升。此外,包装印刷、医药等新兴产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去年全市包装印刷业实现工业产值71.82亿元,增长24.64%;医药工业产值24.1亿元,增长84.15%。 (三)实施技术进步和名牌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 1、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引导和扶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全年登记备案的企业技改项目105个,安排年度技改贴息2000万元,拉动全社会技改总投入30亿元。 2、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具备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中组建企业技术中心,2002年挂牌运作的共有24个企业技术中心,被市政府确认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有21个。全市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技术中心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7个。 3、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市工业企业与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针对中山区域特色经济行业聚合的特点,着力协助小榄、古镇、沙溪、大涌、东凤等重点镇区组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如小榄镇汉信快速成型技术服务中心,目前已辐射至珠三角。 4、实施名牌战略。制定了《中山市名牌战略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计划》,加强指导企业创名牌工作开展。年内有2家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有4家企业获得国家质量免检产品,有17家企业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有9家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市政府对上述企业分别给予50―100万元奖励。 亮点之二:外贸出口实现突破性飞跃发展 从外贸运行情况看,我市去年的外贸出口有如下特点: (一)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各种贸易方式出口全面增长。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达35.2亿美元,增长35.3%,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1.4%,是扩大出口的强大驱动力和重要增长点。一般贸易出口达12亿美元,增长44.2%,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占出口总额的比重扩大。 (二)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趋于优化和多元化。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强势增长,出口额达32.3亿美元、14.5亿美元,增长38.1%和48.3%,纺织服装、鞋帽玩具等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则保持稳定增长。开拓直接远洋贸易取得新进展,对主要市场出口全面增长,其中对欧盟、北美洲、大洋洲、非洲等市场的出口增幅超过50%。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非洲等市场出口份额进一步扩大,有效降低了对单一市场的依赖程度。 (三)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的外经贸龙头企业。出口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明显增多,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出口企业170个,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6.4%,位居榜首的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全年出口突破3亿美元。 亮点之三: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投资明显增加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特点: (一)工业投资是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2002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4亿元,比增3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比重从2001年的47.6%增长到去年的55.2%。工业投资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和化学工业这五大支柱产业,总投资额约占全市工业投资总额60%。 (二)工业园区成为镇区吸引投资重要载体。市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成为招商引资新的增长点。其中三角、坦洲、南头、火炬区、民众、港口、小榄等镇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三)房地产业投资稳定增长。2002年,我市房地产施工房屋面积为367.8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98.9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88.9万平方米,分别增长16.6%,29.1%和6.48%。 (四)政府投资项目进展顺利。2002年,我市政府投资项目129个,实际投入7.7亿元,项目建设情况顺利。其中横门出海航道整治、中顺大围干堤加固及重点堤围险段整治、岐江河整治、神湾港、人民大桥重建、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香山500KV输变电工程、城桂公路二期、外环路(南段)、中山现代水利园区等21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五)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在多项政策措施带动下,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民间投资得到有效启动;去年民营经济立项投资总额97.5亿元,比增140%,占投资总额的29%,比上年增加56.8亿元。 亮点之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工作开创新局 预计去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1.37亿元,比增4.6%,农村经济总收入963.9亿元,比增19.04%;农民人均纯收入5872元,比增11.22%。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继小榄镇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后,其他镇区也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开展该项工作的镇区有14个;二是认真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中山的实际情况,拟制了《中山市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以及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税费,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经过税费改革,预计可减轻农民负担2.6亿元。三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和会计委派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新的层次。目前全市已有83%的村、85%的组完成了集体经济电算化管理,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和选聘;四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农民负担在以往较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如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全市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每年共可减轻学生家长负担4500万元。实施城乡同网同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从每度0.79元降至0.64元,农村经济作物墟镇低压供电由每度0.733元降至0.632元,预计全年共可减轻农民负担3000多万元;五是积极实施农村“五项工程”,抓好农田路网建设。一年来市、镇、村共投入7380.5万元,新建4米宽以上农路392.7公里,农桥211座,涵闸37座,超额完成本年度的农田路网建设计划任务,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直接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上述这些“亮点”表明,中山经济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刚才,我就2002年中山市经济运行情况作了介绍,各位记者朋友如尚需了解我市经济运行的其它情况,可透过新闻办公室与有关部门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谢谢各位!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转诊及异地就医管理,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104号)和《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2]6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市外转诊管理 (一)市外转诊条件: 1、市内医疗机构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患者; 2、经本市三级医院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3、病情需要而市内医疗机构无设备或无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二)市外转诊程序: 1、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先由本市具有转院申请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转院证明,方可转往上级定点医院就诊。 2、特殊急、危病例:本市无抢救条件,确需转上级定点医院就医的,可经医院医务科或院长批准,先行转往市外上级医院,但必须于转院后一周内按上述程序补办转院手续。 3、市内转院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患者病情掌握,无需办理转院手续。 4、本市具有转院申请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埠湖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防治所(限皮肤疾病)。 (三)市外转诊的要求: 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和责任执行首诊负责制和等级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属本等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范围的病人原则上不得转院,应严格按照转院条件及转诊程序审批把关。确需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须于当天将批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情况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基金局”)备案。 2、经批准转诊就医时,患者或家属须主动向转入医院出入院处及主管医生出示有关参保转诊证明。转院住院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60天,病情严重确需超过60天者,凭住院病情小结和疾病诊断证明,向市基金局申办延期手续。 3、参保患者就医时应首先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转院时,须转往上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4、上级定点医院共14家,名单如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第一军医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第一军医大学附属珠江医院。 (四)转院就医费用的审核报销办法 1、市外转院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患者或用人单位垫付。参保患者于出院后30天内凭市外转院证明、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收费收据、本人社保 I C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为报销的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市基金局审核,按《(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比例报销。 2、市外转诊期间,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按规定到市基金局办理冲卡手续,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超出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3、经审批转往上级定点医院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未经审批转往上级定点医院就医,经市基金局审核其病情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统筹基金支付在按规定比例计算支付总额的基础上降低30%,降低部分作为自费;病情不符合市外转诊条件而自行转往定点医院,或未经批准转往上级非定点医院就医,以及自购药品、自行检查等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也不能由个人账户支付。 二、异地就医管理 (一)支付范围: 1、因公出差或休假外出(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出国)期间患急、危病的基本医疗费; 2、本市单位驻市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向基金局办理了长期异地工作登记手续后,在当地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 3、向基金局办理了异地定居登记的退休人员,在居住地所选医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 4、原籍外地,在本市就医无亲友照顾,生活确有不便的在职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原籍选定1家医保定点医院,单位加具证明意见,连同疾病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社保卡等,交市基金局调查复核,经批准备案,参保人回原籍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 (二)基本医疗费的审批支付: 1、因公出差或休假(不含退休)外出期间患急病及回原籍选定医院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的支付办法。 (1)门诊医疗费。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就医结束后30天内凭急诊病历、处方附方或收费清单,按规定办理冲卡手续。 (2)住院医疗费。因急、危病在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以及经批准回原籍选定医院就医的,须在一周内到市基金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可通过电话、传真办理),出院后30天内凭入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收费收据、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为报销的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基金局审核报销,起付额按就诊医院级别执行,参保人在每个费用段比市内住院多自付2个百分点。非急(危)症、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报销材料者,该次住院费不予报销。报销资料中不能提供有关药价和诊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按我市一级医院相应药价、收费标准计算。 2、长期异地工作及异地定居人员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的支付。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异地工作及异地定居人员,其个人账户金额每月汇入其指定的存折上,用于门诊就医。特殊病种参保患者同样须进行登记和年度复核,享受特殊门诊费用报销待遇须先扣除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 (2)长期异地工作及异地定居人员应在登记时选定两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上医院名单和级别。 (3)上述人员因病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须在入院后一周内通过电话、传真等向市基金局办理异地住院登记。出院后60天内凭上述1条(2)项规定的有关收据、清单、诊断和身份证明到市基金局审核报销。起付额和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医院标准执行。 (4)病情需转院的,须由转出医院提出申请、经市基金局核准(可通过电话、传真办理),其住院医疗费报销按转院就医费用审核报销规定办理。 三、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四、本办法由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摘登)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负责我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依照本规定查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管执法局在各镇(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其派出机构,以城管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三条城管执法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以及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除本规定明确由城管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权,仍由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本规定明确由城管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仍然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 第十条同一违法行为同时适用多项罚款规定的,按其中最重的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持有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立即停止或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杂物的; (二)运输液体、散体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洒的; (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蔗渣、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四)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涂写、刻画的; (五)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 (六)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清洗业务的; (七)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八)临街空调器冷却水凌空排放的; (九)向河流、河涌、水库、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市区内饲养鸡、鸭、鹅、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处理或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第十五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经市政府批准,由城管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十七条未经核准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的,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没收清运工具,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未领取准运证运输城市垃圾的,对车主处以每车2000元罚款。 第十九条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二十条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的,对居民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第二十一条将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市垃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承担清运费用,并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委托未经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受纳建筑垃圾每立方米5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 第二十四条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任意倾倒城市垃圾的,责令其清扫干净,并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 第二十五条城市垃圾运输车辆不加封闭,沿途扬撒、遗漏垃圾污染道路的,责令其清扫干净,并对车主处以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50元罚款。 第三章城市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对该土地上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七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第二十八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面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城市绿化管理 第三十条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按照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在城市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二)攀、折、钉、拴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以树承重,就树搭建;(三)采石取土、建坟。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组织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以罚款: (一)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的,按照设施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 (二)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按照树木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处以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占用费的2倍罚款。 第三十七条擅自在城市绿地内开设经营服务点的,责令限期迁出或拆除、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经批准在城市绿化地内开设服务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服从管理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经营的批准文件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市政建设管理 第四十条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修复现场的; (四)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五)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擅自在道路两旁增设斜坡、铁架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八)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九)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十)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拆除、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 (四)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五)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六)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七)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四十四条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0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环保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分别处以罚款: (一)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的,可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或者不按批准,作业时间超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的,可处3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三)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城市集贸市场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或者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二)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四)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的;(五)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高声喧闹的; (六)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第五十一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经营餐饮娱乐、机动车清洗、修理业务及其它需要排放生活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至城市排水管网或下水道,乱倾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公安交通、治安及工商管理 第五十二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棚、进行集市贸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五十三条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在中心城区街道上行驶(园林、环卫以及旅游服务等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行驶的除外)。违反本条规定的,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受罚款处罚的人当场未交罚款的,可暂扣车辆。 第五十四条在本市东区、石岐区、西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条规定的,予以没收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五十五条饲养犬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捕杀,并可对犬主处以每只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禁养区内擅自饲养犬只的; (二)在准养区内未办理登记或审批手续饲养犬只的; (三)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饲养犬只的。 第五十六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铺位,在集贸市场附近、车站、影院、公园、住宅区、街道、码头、口岸、广场、旅游景点等地方从事流动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二)“城市市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 (三)“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中山港大道中山火炬开发区“百鸟归巢”标志;南至城桂路博爱医院路口、南区105国道过境线路口;西至富华道尾;北至105国道过境线沙朗交界处、旧105国道与岐港公路交界处、东明大桥的区域。 (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居民住宅区为主的区域。 (五)“中午”是指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夜间”是指北京时间22时至翌晨6时。 (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六十条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自二00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 O O三年一月六日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公告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政协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宽市民参与政务的渠道,经研究确定,今年即将召开的政协中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增设旁听席。现就有关旁听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持有我市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在我市工作、居住的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者;持有效证件在中山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友好人士,均可报名申请参加旁听。 二、报名方法:凭本人身份证、本市暂住证、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报名,并交半寸彩色相片一张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间:2月17至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报名地点:中山市兴中道二号市政协大楼二楼政协办公室秘书科。 三、旁听名额: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设旁听席名额20名。市政协从各界申请人士中挑选确定旁听人员,由市政协办公室通知其本人,安排参加本次大会旁听。 联系电话:8301076 传真:8300905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 2003年2月13日
我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本报讯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政府对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2003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再按城乡地域划分两个类别,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二类标准执行,即每月450元。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3年2月1日起执行。
我市召开十一届四十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本报讯1月27日,陈根楷市长主持召开了十一届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进一步推进公有企业改革、执行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收费新标准、中山市政府重大决策联合听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关于公有企业改革问题,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拓宽公有企业发展空间,提高公有企业经营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各种有效形式,促进公有企业彻底改革,加快建立新型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大力度处理债务,突出重点,努力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会议同意我市统一执行省确定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新收费标准,即流动人员调配费与境外人员就业调配费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中府[2003]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走上了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道路。但是,乱开滥挖林地、乱占滥用林地、毁林盗伐树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目前仍然存在。为了有效遏制上述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一)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要把保护森林资源、大力植树造林、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市政府负责对全市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各镇区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当地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并指定一个部门(山区镇区为林业站,平原镇区为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纳入《镇区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新闻单位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新时期林业宣传工作,加强对林地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在整个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经济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止非法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凡开办石场、泥场或进行其它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必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林地使用许可证后,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或超越批准范围征用、占用林地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开发和建设。对继续非法毁林开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采伐森林和林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必须持有市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范围、数量进行采伐,严禁超范围采伐、异地采伐。 三、加大对“四旁”绿化的管理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四旁”绿化、古树名木的管理力度,对因勘察及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砍伐“四旁”果、竹、林的,由施工单位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砍伐施工(抢险工程可先施工,后补办手续)。对乡村“四旁”百年以上的古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年限30年以上、胸径30厘米以上的长生树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做好保护标志,加强养护管理。 四、落实各项措施,严防森林火灾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内、林缘用火。落实地段岗位责任制,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山火的发生;落实巡山队伍、扑火队伍和救援物资,把山火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山火带来的损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加强沟通联系,互相配合,严防森林火灾。 五、封山育林,保护原生动植物资源 实行封山育林,是保护原生物种的重要措施。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划定封山育林区,经市政府同意后对外公布。在封山育林区范围内,禁止捕捉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严禁非生产性采伐林木。 六、健全和加强林业基层管理机构 林业站是我市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基层单位,有关镇区必须重视和加强林业站的建设,凡山地面积在2.5万亩以上的镇区必须按镇区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设立林业站,配齐配强人员。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镇区林业员、护林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有关镇区要加强林业员、护林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中山市人民政府二○○三年一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石取土管理的通知--中府[2003]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的管理,更好地保护我市耕地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强我市采石取土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 (一)继续按《关于立即制止乱开乱采矿产资源的通知》(中府[1995]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批准新开办采石场;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办的,必须报经市政府同意,并预缴200万元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 (二)正在开采的石场必须按规定建立开采台阶,按边开采边恢复植被的原则进行开采。没有形成水平台阶开采的石场应限期整治,经过限期整治仍不能达到按水平台阶开采要求,由市国土资源局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必须按立面每平方米80元,平面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已缴纳保证金,但未达缴纳标准的应在本通知颁发之日起30日内补缴,逾期补缴的按日加收3‰滞纳金,拒绝补缴保证金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四)采石结束后,采矿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采石口治理工作,经市国土、林业、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及当地镇政府(区办事处)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将保证金及利息退还采矿权人。采矿权人未按要求完成采石口治理工作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绿化专业公司对采石口进行治理,一切费用从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向采矿权人追讨。采矿权人既不治理采石口,又不支付超额治理费用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已关闭又未治理的石场按先急后缓的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提出整治意见,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二、加强对采挖山黄泥、陶土泥的管理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采挖山黄泥、陶土泥,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各镇区因项目建设需要采泥的,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的山地,有计划地选择2-3个点进行开采。 (二)采挖山黄泥、陶土泥必须申办采矿许可证并缴纳保证金,开采面积在5亩以下(含5亩)的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超过5亩的报市政府同意。保证金缴纳标准与采石矿相同。 (三)采泥结束后,采矿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采泥口治理工作,经市国土、林业、环保、土利等有关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区办事处)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及利息退还采矿权人。验收不合格,由采矿权人再进行治理。采矿权人不进行治理或治理后验收仍不合格又不再进行治理的,由镇政府(区办事处)委托绿化专业公司对采矿场进行治理,所需治理费用从采矿权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中支付。 (四)正在开采但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采泥场必须立即停止开挖,并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保证金后方能继续开采。对不符合开采条件不批准继续开采的泥场以及未经批准已经采挖完毕的泥场,各镇区要责成采挖人及现场所在村对采泥口进行绿化或平整利用。对拒不进行治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过去颁发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 O O三年一月八日
中山市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库、堤坝等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局是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市建设局下设散装水泥管理站,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协助市建设局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水利局各自负责本部门专业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下列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㈠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火炬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㈡2003年7月1日起,各镇范围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1、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建设工程; 2、宽度9米以上的市政道路; 3、最大单跨40米以上或总长100米以上的桥梁建设工程。 ㈢2004年1月1日起,各镇范围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1、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水塔、烟囱等建设工程; 3、所有市政道路、镇级以上干线公路、人行天桥、桥梁、过街隧道、地下室、停车场、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等。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也应逐步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五条因受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使用商品混凝土,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单位(业主)或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按管理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向市建设局或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建设局批准,属交通、水利工程的,由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建设局备案,方能进行现场搅拌。 抢险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有困难的,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但须在工程完工后报市建设局备案。 第六条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程,其工程概算、预决算应按商品混凝土价格编制。工程概算、预决算间出现差价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可参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市场变化发布的工程定额协商解决,交通、水利工程有行业专项定额的参照该定额协商解决。 第七条凡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第八条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市建设局申请资质。新设立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应先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市建设局办理资质申请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后方能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 第九条经批准设立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旋转窑的散装水泥。企业还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定期进行原材料质量检测和混凝土拌合物的各种性能检测,把好原材料和混凝土成品的质量关。 第十条散装水泥专用车,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和输送泵车为工程特种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工程特种车辆通行证。工程特种车辆应当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严禁随地冲洗车辆。 第十一条按规定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程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必须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条款,建设单位(业主)在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时,须出具与有资质的商品混凝土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书。违者,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二条违反第四条、第五条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办理各种验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举办翻译专题讲座3月1日下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方凡泉教授、广东省外事办公室首席翻译梁瑞清副科长主讲的中山市翻译专题讲座在富华酒店举行。市外事局、市人事局领导以及中山市的翻译工作者约75人出席了讲座。 该讲座涵盖了口译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知识,为我市的翻译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学习翻译技巧,交流翻译经验的机会,受到了普遍的好评。会后,参加讲座的人员都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水平高,实用性强,内容切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应继续举办类似的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全市翻译工作者的水平。 此次讲座是根据中山市外事局、中山市人事局《关于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的通知》举办的。为掌握我市翻译人才的信息,充分发挥翻译人员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山市外事局、中山市人事局于去年十二月联合发文建立中山市翻译人才库。到目前为止,已有100多名翻译工作者报名,涉及外事、商贸、金融、科技等二十多个领域,英、日、俄、韩、德、法、泰等七个语种。 中山市外事局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交通建设新闻发布会中山市交通局 崔振南 各位记者,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今天召开中山市交通建设新闻发布会。首先,非常感谢广大新闻记者对中山交通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关心和支持中山交通建设的新闻工作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受市政府委托,我在这里简明扼要的向大家通报我市2003年交通建设情况和2004年交通建设展望。 一、2003年交通建设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创城市经济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发展交通的愿望非常强烈。 2003年,崔国潮书记、陈根楷市长先后视察交通建设现场,召开专门办公会议研究交通建设。7月28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对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了认识,解放了思想,廓清了思路,振奋了精神。8月21日,市委在交通局召开书记现场办公会议,重点研究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融资问题。可以说,市委市政府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也非常关心我市的交通建设,2003年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于我市交通建设方面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高居榜首,成为大会的热点话题。 二是我市北部和南部同时有2条交通大动脉正在紧张建设中。 北部建设的项目是中江高速公路,该公路总投资27亿多元,全长32多公里,其中中山境内长26公里,至2003年底完成了总投资的53.5%,计划2005年6月建成通车。中江高速公路的建成将大大缓解我市西北部出口的交通压力,对加强我市同江门等粤西地区的经济联系有着重要意义。 南部建设的项目是城桂公路二期工程,又名沙(岗)坦(南)公路,全长20.3公里,总投资3.56亿元,至2003年底已完成总投资的60%,预计2005年底通车。沙坦公路是我市连接珠海的又一条快速通道,对完善我市公路主骨架网,优化南部地区的投资与建设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三是神湾港正式开通 神湾港是我市“十五”计划重点项目之一,国家二类口岸,自2001年12月动工建设以来,经过短短15个月的紧张施工,2003年3月18日正式开港,建成2个3000吨级泊位、7.6万平方米的集装箱堆场、1.2万平方米的综合货运大楼等基础设施以及一批先进的装卸设备,年吞吐能力达40万吨和5万TEU。神湾港开通后,我市形成北有小榄港、东有中山港、南有神湾港的“品”字港口结构,拥有216个泊位,其中1000吨以上泊位64个,2003年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5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75.5万标准箱,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9大集装箱港口地位。 二、2004年交通建设展望 2004年,我市交通建设的得意之笔是交通建设全面开花,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大项目超过8个,总里程超过160公里,总投资额约60亿元,交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今年1月8日开工建设的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中山段拉开了2004年交通建设的序幕。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中山段全长23公里,经过我市南部的神湾、坦州、三乡和南朗4镇,2005年底建成通车后,我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90公里,形成“一纵两横”的高速公路网,促进我市同香港、澳门和粤西地区的经贸联系和人员往来,大大加强我市在“泛珠三角”经济区域的交通地位。 古神一级公路是中山有史以来由地方负责的一次性兴建里程最长及投资最大的公路建设项目,经过古镇、横栏、大涌、板芙、神湾5个镇,全长44.6公里,总投资8.885亿元,目前完成收费和立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也基本完成,工程监理招标已完成工程招标的资质审查阶段,计划春节后全线开工。 省道S268线古镇至石岐段改造工程,又称岐江公路改造工程,是我市今年要开工建设的又一条重要快速交通干线,西起105国道与北外环路相交处,途经西区、沙溪、东升、横栏、古镇5个镇区,终于岐江公路与古镇中兴大道交汇处,全长18.83公里,投资7.32亿元。目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进行收费及立项报批工作,并同时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计划今年下半年可以开工建设。 三角福源路是起点位于港口镇下南村,跨鸡鸦水道连接现有福源路,终点接三角镇金三大道,未来计划贯穿至广州番禺。该项目辐射三角、港口、阜沙、民众4镇,全长6.1公里,投资额为2.27亿元。它的建设将大大改善我市中部的镇区的交通环境,带动周边地区17万平方公里土地开发,周边地区9万市民将从中享受到实惠。未来接通番禺后将在我市东北部形成一个新的出口通道。现正在编制福源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项立项报批工作,争取尽快动工兴建。 新沙水公路是市政府近期提出的建设项目。该项目连接105国道小榄段和岐江公路古镇段,全长13公里,投资额约4.8亿元。新沙水公路的建设是落实我市组团式发展思路,完善西北部组团公路网,缓解旧沙水公路交通压力的新举措。 大南公路起于大涌镇内古神公路与中新公路相接路段,沿线往东,跨越石岐河,修建中山四桥与南区连接,全长6.183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999亿元。目前已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该公路建成后将连接正在建设的中新公路(江门市负责建设),打开了我市的西部出口通道,将进一步优化大涌的交通和投资环境,加强中山与江门的经济联系。 以上6个项目加上中江高速公路和城桂公路二期,我市2004年有8个大的交通项目进入建设或筹建阶段,如果把沙(溪)沙(朗)公路、黄圃大雁大桥、横(栏)板(芙)公路一期等镇区投资建设的大大小小项目计算在内的话,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超过20个。 由此可见,我市2004年交通建设可以说是全面开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004年,中山市交通局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鼓足干劲,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交通建设任务。 2004年交通建设任务繁重,希望广大新闻记者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中山交通建设。借此机会,我在这里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幸福!
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情况的介绍叶富强 (2004年1月14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对我市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交通作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交通条件如何,对城市之间在市场、资源与投资上的竞争影响至关重要。良好的交通条件能为城市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和资金流,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强化城市的区域地位,促进经济和城市的发展。我市历来都十分重视中心城区的交通设施建设,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去年我市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的建设情况和今年的交通建设计划。 一、 2003年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概况 2003年,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局组织实施的市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有83项,其中新建 63项,续建20项,计划投入资金16.7亿元。其中,城市交通网络建设项目43项,计划投入资金约10.2亿元,投入资金和建设项目数是历年之最。目的是为了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承载和集聚功能,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在建项目有23项,近期准备施工的项目有5项,正在组织征地拆迁的项目有12项,完成论证、可研的项目有5项,暂缓实施的项目有5项,已完工(基本完工)24项,完成投资额8.37亿元。 (一) 2003年度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简介 1、人民桥重建工程。2002年,我市决定重建人民桥,总投资约7500万元,新桥全长 约740米,设有人行、非机动车道。重建的人民桥在国内率先采用自平衡钢结构设计,采用改性沥青铺装路面,减低噪音;引桥采用钢筋砼连续箱梁结构,行车较舒适,建成后的人民桥将进一步改善市区交通状况,提高承载力和观赏性,对优化投资环境,加速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元旦,新人民桥主车道试通车成功,目前,正在进行桥下交通、环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预计春节前将基本完工。 2、翠山路的建设。2002年9月正式动工,是我市“五纵五横”公路网的一部分,西起五桂山镇桂南村,东至南朗镇翠亨村,行车路面铺上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为9―12米。翠山公路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车速为40公里/小时,沿线经过田心水库、逸仙水库、五桂山林场田心分场以及多个村庄。以前从南朗到五桂山或三乡,必须绕道城区或珠海,全程约60公里,而翠山路贯通后,路程大大缩短,为深层次开发五桂山旅游资源和改善东南部交通状况打下坚实基础。2003年12月底,全长9公里的翠山路道路工程已基本完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翠山路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十分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因地制宜地对路边的山坡、边坡进行种草、栽花、植树,进行绿化美化,现已初见成效。进入此路让人感受到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美。因此,我诚意地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推介,以后去孙中山故居旅游,可选择翠山路、孙中山故居半日游。 3、北外环路工程。2003年12月局部路段动工建设,东起长江北路岐江河大桥,向西经东明北路康华西路、星晨花园、广珠公路后与105国道相接,全长8.84公里,道路宽度为50米,设双向六车道。设计标准为城市快速道。目前建设状况:全路段已做好施工准备,但因征地拆迁问题,仅局部路段动工,预计2005年中基本完工。 4、南外环路工程。2003年1月开工,东起长江路,西至105国道,全长约8公里,该路段设计为城市快速干道,不设交通红绿灯,与现有的主要要道路交汇处设有跨线桥,避免交通干扰。建设情况:沿线桥梁在施工上部结构,路基在填筑中,预计2004年上半年基本完工。 5城南路改造。2002年7月进场施工,2003年春节前铺筑沥青砼过渡路面后通车。总投资1.5亿元,改造工程从悦来南路白石涌桥往南至105国道大转盘。其中道路改造工程全长1720米,宽23―30米,中间绿化带宽1.5―4米,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发疯涌整治及岐关西路改造工程,从沙岗立交桥至城南路跨线桥,包括2个暗渠的整治,总长251米,宽6―7米,深度3.6―4.5米,明渠则拓宽至18米宽,1540米长;道路桥梁工程,有2座小桥,宽分别是43米和33米,,长度均为20米。城南路改造和发疯涌整治改变了过去南区交通不畅、环境差的旧貌。 6、中山五、六路改造。2003年8月开工,2004年元旦前主干道试通车,目前正在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道路全长4027米,路宽分别为55米和75米,从中山四路已改造沥青砼路面的东端点(起湾道路口西侧)起到江陵大道西端(原华兴纸业有限公司与欣翔高尔夫球练习中心相邻处之人行路口处)。改造后道路为双向8车道,设有非机动车道和中央8米绿化宽。本改造工程一大亮点是结合紫马岭公园,广场下建设一条车行下穿隧道,车辆顺中山五路从广场下下穿通行,以解决该区域车流、人流混杂,交通繁忙等交通环境问题,方便市民出入紫马岭公园。该下穿车行隧道全长307米,为分离式双向六车道,是我市第一条已通行的下穿式车行隧道。改造工程将把紫马岭公园北门区域、广场、桃苑小区三者融为一体,形成休闲广场。随着中山五、六路在元旦期间试通车,我市的首条下穿式车行隧道投入使用,至此,全长约8公里的中山一路到六路全程铺上了低噪声、高平整的改性沥青。这条中山市当年的国道,经过一番脱胎换骨的“整容”后,如今已变得更为畅顺、美观,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交通风景线。 7、富化道改造。2003年9月6日开工,10月10日完工。该路段位于城区西部,是城区与沙溪镇的主要交通主干道,全长1617米,宽36米,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原路两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花基,调整路幅,行车路面改为沥青砼路面,双向六车道,重新铺设排水管道,并配套建设绿化、路灯等市政设施。其中路幅调整为中央建2.8米绿化分隔带,取消非机动车道,拓宽人行道,设4个港湾式中巴停靠站。富华道的改造,改变了过去路况较差,雨季排水不畅顺的状况,为配合第四届中国(沙溪)国际休闲服装节的举行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 2003年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工程建设特点 2003年度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工程建设特点可概括为“四多”“五快”。“四多”:①较大 型工程多。如仅南北外环快速路长17.7公里,投资约9亿元。②桥梁隧道工程多。如新建桥梁20座(其中南北外环快速路就有15座)、扩建1座,下穿车行隧道2座,人行地道桥2座,计25座,其中特大型桥3座。③新颖结构工程多。由于注重桥梁的结构、功能与桥梁美学及与环境相协配,使之更好地发挥桥梁在城市标志、景观、美化、增色中的作用,几座有特色的桥在精心组织建设中,如:中山一桥(即人民桥重建)地处闹市区“一河两岸”风光带,主桥采用空间组合钢拱结构,由中拱(跨径110米)、两边拱及钢箱梁桥面纵梁下两座拱之5片拱组成拱梁组合体系,其座拱通透、独特,为国内首例,它一改以往拱座桥台开体大、阻碍视线、有碍景观之问题。南外环路岐江河大桥,主桥采用双塔单索面部分斜拉桥结构(主跨跨径132米),它是介于连续梁或连续刚构桥与斜拉桥之间的一种过渡桥型,故其桥面梁体较轻、索塔亦低,显得较轻巧、美观。长江北路东河大桥主桥(跨径110米)彩似蝴蝶展翅形的空间组合钢拱结构――蝴蝶拱桥。桥型新颖、美观,富有艺术感,为省内首例。④旧路改造工程多。如中山五、六路、中山二路、东明路、富华道、星宝路、怡明路改造长约10公里,加铺筑改性沥青砼路面,改善了交通及路容路况。 “五快”:①年度城建工程计划下达得快。今年的城建工程计划编制得早并下达得快,全年的市政工程建设较均衡,在不断实施中。②建设资金拨付得快。市政府在经营城市上有方,多渠道筹集了建设资金,工程进度款拨付较快,基本上及时到位。③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得快。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抓得紧,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周期较短而推行得较快。④配套工程跟紧得快。对工程的路灯照明、绿化美化、交通标志设施、环境、景观等配套工程抓得早,跟紧得快,与主体工程基本上同步交付使用。⑤赶工任务完成得快。如为配合我市第四届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的举办,在很短的工期下,较快的完成对富华道、星宝路、怡明路改造工程并提前交付使用。另中山二路改造工程工期紧,完成也较快。中山五、六路改造、中山一桥工程经赶工“冲刺”,在元旦主车道试通车。 二、 2004年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计划 2004年,按照市政府的年度建设计划,拟新建的城市道路工程有20项,其中,属道路 主干线建设的有7项,城市桥梁建设1项,城市交通网络配套6项,城市路网改造6项,计划投资2.165亿元。今年我局将按时、按质完成政府交给建设局的交通设施建设任务,强化中心城区交通网络建设,增强城区交通辐射功能。主要是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南北外环路、长江路东河大桥、康华路东河大桥的建设,启动东外环路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加强连接外环的配套路网建设,尽快形成城区快速交通网络;改造博爱路、起湾道等城区交通主干线,整治孙文中路、民权路、民生路等旧城区交通拥挤路段,提高道路通行力和承载力;配合土地开发,加强中心城区与火炬区、港口等区镇的道路对接,逐步完善路网设施。 2004年中心城区交通建设中令人期待的亮点工程有: 1、博爱路改造。为改善博爱路兴中道至逸仙路段的行车条件,提高其舒适性,改 变京珠高速公路出口至城区的景观,继博爱路兴中道至105国道改造后,市政府决定继续对兴中道至逸仙段进行改造。改造路段全长约10公里,宽80米,主要对其排水条件进一步改善,提高其绿化景观的品位,提高道路交通能力,改善排水条件。路段改造成功后,从京珠高速公路出口到城区的交通将会更加快捷、畅顺。 2、起湾道改造。为改善起湾道周边的环境,为两侧房地产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同 时配合崩山涌改造及珍家山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决定对起湾道进行改造。长约7公里、宽30米的起湾道改造后,将成为中心城区南北向的一条生活性主干道。 3、康华路东河大桥。即将建设的康华路东河大桥位于康华路张溪段,跨岐江河的东河,俗称张溪大桥。它连接港口镇、东河片区与石岐区,成为城区又一个北大门出入口。它的建成缩短了城区与港口镇的距离,大大地促进了东河片区的开发,为港口镇的房地产开发注入活力。 4、37号路的建设。连接旧105国道至康华路,作为北部片区横贯东西方向的主干道,37号路承担了北外环快速路的交通集散功能,和员峰、彩虹、翠景等开发区的交通骨架。37号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城市框架,为中心城区北片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我想在这里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中山的交通设施建设,据了解,2003年我市每日新上机动车牌照在200个以上,陆运工具增长势头很猛。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为社会服务造福百姓的有效措施。但是,搞以交通为首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回遇到拆迁问题,可能对某些老百姓的眼前利益不相符合。在这里,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们每一项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都是经过计划部分、规划部门反复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后,才交给建设部门来实施的。这些道路的改造和建设,带来的是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莲塘路改造,两边的商家有哪一家是不支持的?附近的老百姓出行是否方便多了?又如孙文中、西路改造,商铺从不理解要上访到理解,到给我们建设局送“为民服务”的锦旗和感谢信,长远利益显而易见。因此,我在这里希望新闻单位多帮我们宣传一下政府工程的意义,呼吁涉及政府工程需要拆迁的单位和个人,请你们理解和支持政府工程的建设,虽然可能牺牲了你们的眼前利益,但政府会尽力补偿,而且带来的是中山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百姓安居乐业,最终受益的是你们。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CEPA中山投资指南CEPA空前扩大了香港与内地开展经济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也给中山与香港的经济特别是服务业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方便香港服务提供者投资中山,作投资指引如下: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中山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 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验照等业务之前,请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本《指南》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为影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材料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中山市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开 业 登 记 经营者条件 经营者须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办事程序 经营者需要办理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可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法定办结时限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开业登记: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 经营者的身份证件 (影印件); (2) 经营者的身份核证文件; (3)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l 字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2字以上汉字)+行业+组织形式组成,所用字号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已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个体户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 2 字号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3 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 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3) 经营者的身份核证文件;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6) 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或书面意见影印件(核对原件)。 [说明]: 1、“经营者身份证件”,指以下两类情形: 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营者,指: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⑵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营者,指: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2、“经营者身份核证文件”,包括以下两类情形: 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营者,指:由中国委托公证人(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的香港律师)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证文件(原件)。 ⑵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营者,指: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证文件。 3、此类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为个人经营。 4、此类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项目限于商业零售(不包括特许经营)。 5、此类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限于300平方米以内。         变 更 登 记 办事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法定办结时限 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场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含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或书面意见复印件(核对原件)。         停 业 申 请 经营者在停业前10日内应提出停业申请 办事程序 向登记部门提出停业申请 -→ 登记部门予以批准 -→ 领取《核准个体工商户停业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 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日内办结。 停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个体工商户停业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复 业 申 请 经营者在复业前应提出复业申请。 办事程序 向登记部门提出复业申请 -→ 登记部门予以批准 -→ 领取营业执照 法定办结时限: 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日内办结。 复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 《个体工商户复业申请表》; (2) 《个体工商户停业通知书》。      歇 业 登 记  办事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歇业登记 -→ 领取《核准个体工商户歇业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 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歇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 《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申请表》; (2) 经营者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 印章或公安机关收缴印章的证明; (4) 营业执照。        换 照 营业执照每四年换发一次。 办事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换照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换照 -→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法定办结时限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日内办结。 换照应提交的文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换照申请表》; (2)营业执照。       执照遗失补领 办事程序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申请表格。 -→ 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 -→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法定办结时限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执照遗失补领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登报的遗失声明。         验 照 办理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 -→ 提交文件,申请验照 -→ 发还营业执照 验照时间 按成立月份滚动年检。 验照应提交的文件: (1)《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审批的,须提交有效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收 费 标 准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三、个体工商户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四、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咨 询 方 式 网址:http://www.gdgs.gov.cn 联系单位: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 联系电话:0760-8803463 二、港澳投资者投资项目办理程序 根据《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346号)、《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中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前来中山投资的港澳投资者实行如下办事程序: 1. 中外方签订合作意向书; 2. 企业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筹建企业,核发筹建营业执照; 3.对属《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及允许类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或3000万美元以下)的由市发展计划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总投资2亿元以上(或3000万美元以上)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项目由省发展计划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对属《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类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由省发展计划部门审批可行性报告,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外经贸部门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合同章程的审批; 4.前往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涉及基建的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项目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附流程图: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项目受理单位: 中山市发展计划局          地址:石岐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5楼  电话:0760-8325317         网址:www.zsdp.gov.cn       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 号 电话:07608825358 转外商投资管理科 网址:www.zsboftec.gov.cn 三、CEPA零关税产品市场――中山市香港产品特色市场 中山针对CEPA确定实行零关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特在西区设立“中山市香港产品特色市场(富弘商场)”。 富弘商场位于中山繁华的西郊商业区内,占地36亩,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有商铺5层共1500多间。商场设计采用旋转斜坡式设计把所有铺位连为一体,室内停车场可通达商场各楼层,方便购物和装卸货物。配套有大型灯光音响表演舞台和2600平方米的大堂、扶手电梯8台、人货升降电梯共6台、中央空调、消防自动喷淋系统、邮电通信配线间等,设备完善。 中山市香港产品特色市场将以全新的国际商务理念,为承接CEPA零关税产品进入内地市场打造高层次的展示和交易平台。 欢迎广大客商垂询! 商场地址:中山市西区翠景道 咨询电话:0760―8630681,8630572(何生,肖生) 四、中山市第三产业发展协调机构 为加快中山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中山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中山三产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制订和推进全市三产发展总体规划,并对全市三产的发展进行整体协调。 三产办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506室 联系电话:0760-8318299、8325317 网址:http://www.zsdp.gov.cn/zssc/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3期吴锐成常务副市长在轻博会动员大会上作重要讲话 2004年1月9日,市政府在小榄镇政府召开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动员大会,组委会全体成员、各工作部门人员、各镇区分管工业的领导及经贸办主任参加了会议。在听取小榄镇黄国庆镇长汇报筹备工作情况及小榄镇黄标泉书记、市经贸局黄树濂副局长的讲话后,吴锐成常务副市长提出三点意见,要求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办好轻博会: 一、充分认识举办轻博会的重要意义 从“三个第一”的高度,认识这次轻博会的重要意义:一是“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是我市今年第一个大型的展会。二是轻博会是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立后的第一个大型展会。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在今后五年内将率领全市人民实现三个目标:第一,2008年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第二,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实现省委张德江书记视察中山时提出的要求,把中山建设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示范市。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就必须把起跑年的第一个大型展会办好。三是轻博会是中山第一个国家级、国际化的综合性大型展会。此前在古镇、沙溪、火炬区举办的八届展会都是专业性的,而这次轻博会是轻工业产品的综合性博览会。 二、明确办好轻博会的目的 与过去举办的八届展会一样,这次举办轻博会,我们也是希望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提高知名度,提升竞争力。举办轻博会,一方面是要让世人认识中山,认识小榄轻工业的发展;此外,我们更要让世人知道,中山不仅是伟人故里、旅游胜地,而且是一个轻工业发达的地区,是一个现代化制造业基地。我们要通过博览会提高我市轻工业产品的知名度,从而提高竞争力。第二,实现产业集聚,把产业做大,把企业做强。回顾中山工业五年来的发展,成绩喜人。1998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不到600亿元,2003年超过1750亿元。五年来,我们依靠各镇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发展工业的浓厚氛围,也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存在两大弱势:一是产业尚未形成集聚态势,广州的汽车工业、惠州的化工工业优势都很明显,而我们却没有形成在全国、全省最强、最大的产业。二是我市的企业“有星星没月亮”,最大的企业销售额也仅20多亿元,我们正在考虑培育超30亿、50亿的企业。我们希望通过轻博会,引起产业的集聚,从而把产业做大,把企业做强。第三,开拓市场,促进合作。希望以轻博会为平台,促进全国、全世界轻工业企业、产品的交流,把国内的重点企业和国外的知名企业都请来参加轻博会,让他们认识小榄,投资中山;同时也希望大型的商业采购团能来参观轻博会,把我们的产品销售到全中国、全世界,进一步开拓我们的市场。 三、几点希望和要求 我市过去八届的博览会对中山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我们也积累了很多举办展会的成功经验,但举办综合性的博览会尚属首次。从现在到开幕不到100天,实际可用的时间不足60天,时间相当紧张。所以,全市各部门、各镇区,务必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切实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各部门、各镇区必须大力支持,通力合作,确保轻博会圆满成功。总结我们过去举办大型博览会的成功经验,其中一条就是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合作。各部门要按照组委会的有关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解决筹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速度,切实把事情办好。各镇区更从全局出发,形成如下共识:轻博会“办在小榄,利及全市”。 第二,落实工作责任制,把筹备工作抓实抓细。组委会今天下达给各镇区参展的任务,体现了中山人的合作精神,也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平台,各镇区要确保完成任务。为照顾本地企业参加轻博会,摊位费给予50%的优惠;确有困难的,有关镇区可给予补助,合力办好轻博会。各镇区要在1月15日前把参展名单报市经贸局,16号全市召开的工业大会上将作通报。按照计划,春节前抓企业报名,春节后抓企业的布展方案,尽可能提高布展水平。 第三,要把搞好爱国卫生运动,严防非典列为轻博会一项重要的筹备工作抓好。上月广州已发生了一例非典确诊病人,近日又发现一例疑似病例,“防非”形势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工作。如果预防非典成功的话,那么轻博会是肯定可以办成功的。 第四,小榄镇党委、政府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国家、省、市把轻博会选在小榄举办,这是对小榄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小榄的信任和支持。希望通过举办轻博会,把小榄镇打造成中国的轻工业产品制造基地。同时要使整个博览会成为宣传中山、宣传小榄的盛会,成为我市经济再发展的新动力。小榄镇有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的经验,我市各部门、各镇区历来都有通力合作的好传统,所以,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还是相信轻博会一定能办得圆满成功,并以轻博会的圆满成功,创下中山的速度和小榄的奇迹。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2期秘书处举行第二次各部工作会议 2004年1月13日,为明确轻博会准备阶段的有关工作安排,协调各部的工作,李锡昌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各部部长会议。会议内容包括:1、博览会摊位收费问题;2、秘书处日常工作安排;3、新闻宣传计划;4、招商招展工作安排;5、境外、国外客商的邀请及招展;6、展馆改造工程;7、简报发布时间安排;8、网站建设等。 一、会议就以下几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关于摊位和收费标准。博览会摊位的招展不分市内外,收费标准由组委会议定后制定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报价由招商招展部统一口径对外,各部门如遇到来人来电咨询的,转由招商招展部接洽。 2、要多渠道、多途径宣传轻博会。要有效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广州、香港、澳门等电视媒体作宣传;在镇内和镇外主要路口设立路牌广告;在小榄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在北京和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在香港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套餐;在中山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加强宣传活动等。 3、做细做好招商招展工作。镇内的企业招商分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亿元以上企业鼓励到特装展位,3000万元至亿元的企业尽可能鼓励参展;优先安排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企业及省名牌企业;粤港澳的招展工作针对有关商会、行业协会进行招展,在博览会上设立香港部份的展位专区;发动日本、欧洲、美国等商会来小榄参展或组团参观洽谈贸易。招商招展工作由招商招展部负责。 4、展馆布展一定要符合消防要求和标准,确保消防安全。在展馆内设立消防、用水、用电审批现场办公室;大型活动(如:开幕式等)的设计要经消防部门审批,由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 5、指定博览会饮用水、纸袋、雨伞等专用产品赞助商。 6、博览会公章存放在政府办公室,博览会的日常用章存放在秘书处,博览会的财务章由结算中心保管。 7、各部的资料和有关轻博会的所有文字和电子文档等资料都应及时报送秘书处存档。 二、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考虑充分利用广州春交会的契机,借春交会之机吸引更多知名客商到轻博会来; 2、要充分考虑轻博会车辆的停放地点; 3、考虑展馆内设饭堂,可由集体或私营餐饮企业设点经营。 2004年轻博会动员大会后各镇区反应热烈 各镇区负责经贸工作的领导及经贸办负责人参加了轻博会动员大会后,明确了举办轻博会的意义、目的和各项工作要求,大家都把办好轻博会作为一次难得发展的商机。认识到:办会在小榄,利及各镇区。市经贸局黄树濂副局长亲自带队,分两个小组到各镇区检查、督促、发动。经过几天工作,各镇区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做好工作,完成展位任务数达61.5%,参展企业共517间。 各镇区的组织发动工作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亲自抓。古镇、东凤、港口、阜沙、南头、大涌、东升、石岐区、横栏、神湾、西区、火炬区等镇区领导亲自抓落实工作。 二是各镇区经贸办积极组织发动。经过细致的组织发动,不少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如古镇镇分配到的任务是30个展位,该镇指导思想明确,集中布展,突出中国灯都形象,同时积极组织五金、电器、点钞机等行业企业参展,两天时间就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东凤、大涌、三角、港口、西区、南头,东升、横栏、南朗,五桂山、神湾等镇区都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三是名牌、名标企业积极参加。各镇区将市政府举办轻博会的要求传达到企业中去,不少企业积极响应。如,“樱雪”燃气具、“欧普”、“华艺”灯饰、“锚”牌、“洁柔”、“岐江桥”酱油、“咀香园”食品、“芦荟图形”等著名商标、名标企业都积极报名参展。 四是中小企业踊跃参加。阜沙、西区等仅用两天时间就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其他镇区的中小企业同样踊跃报名参展。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个别镇区强调接近春节,部分企业放假,本职工作较多且距离展会仅有两个多月时间,认为待节后才发动也不迟等理由,未能将此项工作加以重视落实,以致未能完成市下达的任务。(市经贸局供稿)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情况表 (计至2004年1月15日止) 镇 区名 称 分配展位任务数(个) 完成展位任务数(个) 完成任务比例 参展企业名称及展位数量 合 计 758 517 68.2% 共有517个企业参展 小 榄 400 200 50% 1050平方米特装区(80家企业已报名参展) 火炬区 30 30 100.00% 美味鲜、咀香园、复盛机电、丰源包装、虫草等饮料食品 石岐区 13 13 100.00% 电器、衡器、化工 <续上表> 镇 区名 称 分配展位任务数(个) 完成展位任务数(个) 完成任务比例 参展企业名称及展位数量 东 区 10 10 100.00% 嘉华电子(3个)、力响电子(3个)、东黎光电(2个)、金龙游艺机(2个) 南 区 10 8 80.00% 中讯公共广播设备(2个)、胜全织造(2个)、金鹰游乐设备、永华金属制品、鹰唛食品、美怡乐食品 西 区 10 1l 110.00% 好来化工、瑞德卫生纸品、大洋电机、琪朗灯饰、深宝电器、千叶集团、新晨星玻璃、桑芭丝服装、名人电脑、东方红保健食品、中顺纸业 黄 圃 10 4 40.00% 先科龙电器、新隆食品、泰和腊味、银华腊味 阜 沙 5 6 120.00% 力强电子、兴达电路板、佳诺包装、正文磁电、锝元电器、粤丰五金 三 角 15 15 100.00% 三角纸品、凌丰涂料、合兴织造、美华食品、金三角成衣、新光制衣 民 众 10 10 100.00% 精骏包装、真味食品、中嘉木业、上华木业装饰、龙腾制衣、日塔家具 南 头 15 15 100.00% TCL空调、长虹电器、樱雪燃气具、邦太热水器、川福热水器、卡帕斯热水器、岛津电子、雅乐思电磁炉、博泰电磁炉、好伙伴灶具、万雄小家电、星光箱包 东 凤 30 30 100.00% 环宇、美日洁宝、泰丰电气、铁将军、广盛、富山玻璃机械、欧亚制衣、电星电器、信力电器、万视达天线器材、富格电器、家康电器、迪山电器、宝路达电器、富华电器、强人集团、精港电器、声艺宝音响器材 古 镇 30 30 100.00% 欧普、华艺、百佳、坚士、南光、东方、开元、仿古家具 东 升 15 15 100.00% 隆成日用制品、锦龙电器、东华厨具、迪克电器、宝鼎实业、韵明日用制品、今博厨具、富多变压器、柏德灯饰、东方家具 港 口 10 12 120.00% 冠达电器、卡西欧电子、中开包装材料、天键电子、东兴纸品、东森纸业、浚东包装、厨之宝电子、富强实业、嘉豪食品、登盈精密注塑、宏时电子 沙 溪 30 10 33.33% 服装 大 涌 30 30 100.00% 华成轩家具(4个)、合兴家具(2个)、和兴家具(2个)、红古轩家具(2个)、中飞家具(2个)、丹尼思服装(2个)、利威制衣(2个)、侨发制衣(2个)、文田制衣(2个)、锦兴制衣(2个)、奴多姿(2个)、华泰工艺品(2个)、英陶洁具(2个)、通力达工艺品(2个) 横 栏 15 15 100.00% 中艺钢结构镀锌、乐美达儿童用品、禾王食品、篮藻生物食品、吉大玻璃、正信灯饰、东联灯饰、龙珠灯饰、佳豪灯饰、泓谷晃电子、华尔饰灯饰、华泰纺织、伟名化工、三艺涂料、金江电热元件 南 朗 10 10 100.00% 侨光纺织、国泰家具、泛达电子、希尔洛电子、伟明针织、建纶电器、通佳鞋业 板 芙 10 10 100.00% 华能不锈钢、森拉堡家具、聚丰米业、住发包装、海隆化工、溢顺化工、康百园食品饮料、新四海家具 三 乡 15 5 33.33% 卓诗皮革、美人鱼化妆品、皇冠皮件、先怡电子、声力电声厂 神 湾 10 10 100.00% 有行企业、快意空调、微视显示器、稳富音响、置健办公器材 坦 洲 15 8 53.33% 欣昌鞋业、荣业化工、宇宙打印机、亮晶晶精细化工、依泰莲娜、嘉宏制衣(4个) 五桂山 10 10 l00.00% 富山清泉、读书郎电子、盈科化工、金岛木业、龙翔手袋、粤山泉 中山市经贸局外经贸科汇总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1期政府搭台 企业唱戏“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将于4月中旬在中山小榄举办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批准,“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将于4月18日―20日在中山小榄工业区展览中心举办。这是一次全面展示中国轻工业产品竞争力,展示中山,广交客商朋友,让世界认识中山,把中山融入世界的良好商机。这次博览会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专业镇和专业生产基地的地位,提升中山的国际知名度,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轻工业的发展。 这次博览会由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展览办公室承办,广东省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并拟邀请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协会、中国饮料协会、中国洗涤协会、中国礼品协会、中国家电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商会协办。 本次展览会以小榄工业区展览中心为主要展馆,展馆面积3万平方米,设1000多个标准摊位,计划组织600多家企业参展。博览会按产业类别分为10个展区,分别为:1、五金及机械制造设备;2、家用电子电器产品;3、服装、制鞋、箱包;4、日用化工;5、食品饮料;6、印刷包装;7、音响产品;8、灯饰;9、家具;10、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CAM)。届时将在展会期间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研讨会和商贸洽谈会,预计参观、参与博览会活动人数超过5万人次。 中山市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轻工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小榄是中山市的工业强镇和区域商贸中心。2002年7月15日,小榄镇被授予为“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称号;2003年8月,被授予为“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称号。小榄镇的工业涵盖了轻工业品的大部分门类,拥有5000家工业企业,形成了五金制品、电子电器音响、食品饮料、制衣制鞋、化工胶粘、印刷包装等六大支柱产业。五金制品业是小榄的传统产业,产品种类齐全,生产配套能力强,具有规模大、档次高、发展快、效益高的特点。形成了以锁具、燃气具为龙头,上下游产品及各类配件齐全的产业群,产品在国内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远销欧美、东南亚等世界各地。小榄镇早在1986年就被誉为“中国南方锁城”;“固力”、“华锋”两个品牌在2002年被评为“中国十大锁王”;华帝公司的燃气具销售至今已连续七年保持全国第一;“圣雅伦”指甲钳系列产品质量标准被定为行业标准,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年获评为“中国指甲钳行业第一品牌”。电子音响行业是小榄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新兴支柱产业,年销售占全镇工业销售的30%。美国惠亚线路版、爱浪、波士顿音响,日本的山水、雅佳音响,丹麦的威发电声元件,英国的名氏风音响,韩国的友进摇控器,中国的国光喇叭、声雅音响等国际国内跨国大财团、大公司均在小榄镇建立了合资合作企业或生产基地。美加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有8个子公司,拥有7个国际著名品牌,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不断的科技创新,催生了一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华帝燃气具、乐百氏纯净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华帝”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乐百氏纯净水、华帝炉具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美加科技的爱浪功放机,华帝的燃气炉具、吸油烟机,固力门锁,长青的创尔特燃气热水器,华锋门锁,嘉丹婷的澳雪洗发露、沐浴露,百威月饼等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永大、华锋、建华、长青、爱浪、永塑、榄菊、振华等8家企业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康妮雅服装,永大、永一、力王胶粘带,建华管桩都是市场知名产品。 中山市委、市政府和小榄镇委、镇政府对举办这次博览会相当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锐成为主任,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仇锦荣、市经贸局长李武彪、小榄镇党委书记黄标泉、中国轻工联合会展览办副主任曾会师为副主任,以市府办、市发展计划局、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和小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国庆等31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招展招商部、新闻宣传部、城镇建设部、活动协调部、后勤接待部、展览综合部、安全保卫部共8个工作部门,人员由中国轻工联合会展览办、市政府各部门、小榄镇政府各部门抽调组成。组委会正在密锣旗鼓地筹划博览会的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锐成于2003年12月27日率领组委会的部分成员深入到小榄工业区现场办公,召开博览会预备会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小榄镇政府要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将博览会办出质量、办出水平,办成有国际影响的博览会。小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国庆于1月3日率领副镇长李锡昌、彭志辉和组委会秘书处、综合展览部的全体人员到沙溪镇参观学习举办博览会的经验,要求组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认真筹划和努力工作,高水准办好博览会。组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人员正全面进入了工作状态,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方案已基本完成,进入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阶段。 小榄镇有办好各种大型活动的成功经验,历次各类商务洽谈和推介活动均收到良好效果,还成功承办过'97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杯赛、第二十届世界杯男子乒乓球赛、'99国际毽球邀请赛和全国“九运会”男子篮球赛等重要活动以及第四届甲戍菊花大会。博览会举办得如何,将是对小榄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又一次考验。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4期行动迅速 措施有力 进展顺利――各部近期工作扫描 1月9日组委会召开动员大会以后,1月13日和17日,常务副秘书长黄国庆同志和副秘书长李锡昌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了各部常务副部长的工作汇报会,认真听取了各部的工作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协商,宏观调控。1月31日,由组委会仇锦荣副主任兼秘书长主持召开了有组委会副主任、市经贸局李武彪局长及组委会委员、经贸局黄树濂副局长、常务副秘书长黄国庆、全体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着重就轻博会展馆及整个会展现场如何包装设计、如何营造氛围进行了现场办公、深入探讨切磋,会议还就新闻宣传、招商招展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根据各部的汇报及秘书处掌握的情况,目前各部的工作进展及近期着重要完成的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招商招展部 1、已向1000多个商户或机构发出邀请函(另要求每个参展企业向关系客商发出10份以上邀请函),形式是先发电子邮件,再发正式邀请函。 2、第一阶段招展工作,小榄已有85家企业报名,确认展位318个。另有20家正在商谈中。 3、市内招展工作在市经贸局的积极推动下,各镇区积极配合,企业报名踊跃。 4、上了两个国际网站: (1)1月份已制作好宣传网页,2月1日已通过国际知名的环球资源网站(www.globalsources.com),正式上网进行宣传及招商招展;从本月开始至3月份,将有针对性地向环球资源的一万个主要买家发送电子邀请函。 (2)2月上旬在环球市场网站(www.globalmarket.com)的首页建立一个Banner(顶部宣传横幅),现正着手制作。 5、正在制作宣传彩页,准备在环球市场的展会特刊上刊登,并在3月和4月初,在10个国际主要展会上现场派发10万份给客商(每个展会一万份)。 6、在环球市场的五金、视听、家电和纺织的3月份第一期采购目录的标准内页,各刊登一页宣传版面,寄送环球市场的近20万个客商。 7、已拜访了中山台商协会,近日将拜访东莞、惠州台商协会,主要联系招商招展。 8、已访问香港橡胶暨鞋业协会、香港家电制造业商会、香港中华出入口总商会、腾龙青年商会(香港青年商会成员),他们均表示组团参展或参观。本周内访问香港中小企业协会、九龙总商会、香港工商联、香港电镀业商会。 9、近日开始访问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机电商会等国内重要商会机构,通过他们对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招展,并通过他们发邀请函招商。 10、2月份开始走访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邀请他们参展。 11、计划在广交会会场的环球市场设立接待处,在轻博会期间安排免费专车接送,现正在洽谈中。 12、与通用、欧尚、家乐福、菲利普等大型国际采购商接洽,设法在轻博会上开设国际采购商采购区,已在洽谈中。 13、2月份通过广东外国服务机构的关系,与各国领事馆联系,通过他们发动相关外商和外资企业组织参观参展。2月1日至15日,重点对市外知名企业招商招展。 二、城镇建设部 1、建设部下属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已经开始实施。 2、展馆部分土建已经进场。展馆各门口及厕所改造已于1月8日动工,年初四空调工程已经开始施工。 3、各项大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现有部分大工程已完成招投标。 4、春节前已在沙口大桥安装了轻博会大型广告牌。其他各主要路段的大型广告牌方案已定,并交上级部门审核。本月起将陆续在广珠公路中山路段和小榄沙水公路等各重要路段安装路牌。 5、对全镇环卫、工业区市政、配套设施、供水、供电、绿化、通信等各项工作已做好细化方案,责任到位,其中展区周边道路的原有市政配套设施的修复工作已提前动手,馆外绿化景点工作于2月6日全面铺开。 三、新闻宣传部 1、根据1月31日会议要求,对原方案进一步细化,立足于:(1)整体提高小榄、中山轻工业产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2)吸引一批买家来小榄、来中山投资。 2、已编写18条宣传标语交中山电视台、小榄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并以此制作道路横额、空飘。 3、已编印简报4期。 4、北京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5、在中山日报开设了轻博会倒计时栏目,另有多篇关于轻博会的宣传文章已在中山日报发表。 6、小榄电视台于2月3日正式启动了轻博会倒计时。 7、根据1月31日会议要求,2月2日已与广告商敲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造势。 (1)在全国造成影响:①在中央媒体:电视、电台、报刊宣传;②利用轻工联合会有关刊物宣传;③国内著名网站宣传。 (2)在省内和中山市内有关媒体宣传。 (3)在小榄镇内造成浓厚氛围,动员企业客户做好推介工作,在酒店、宾馆、交通路口、主要建筑物、公共汽车车身做广告;充分发挥小榄区域优势,在105国道和沙水公路沿线做好宣传。 四、展览综合部和安全保卫部 展览综合部和安全保卫部主要是前期有关部门的协调及后期安全保障工作。在1月13日前他们都已全部做好工作方案,第一阶段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展览综合部在2月1日前已联络专业策划公司,提出展馆改造、停车场设计等各项各类方案13个,现正着手编写展商布置手册,展位分区安排,组织人力配合招商招展部做好展商联络、协会拜访和厂商客商跟踪落实服务等工作。 安全保卫部虽然着重是展会期间的工作,但该部一开始就作了充分的规划准备,向秘书处提交了详尽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建立了功能完备、责任到人的组织机构。他们设立秘书组、展馆指挥调度室,下设社会面控制、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展馆安全、酒店保卫、社会稳定、开闭幕式及晚会保卫、应急备勤、后勤等9个组。对警力、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对安全保卫工作各阶段全面监控检查、量化评估。与城建部一起着手制作交通导向标志、现场规划停车场地。 五、后勤接待部和活动协调部 后勤接待部确定了礼仪接待培训内容,细化了食宿接待和展场内餐饮区的具体运作方案。在物资准备方面,纪念品、礼品袋、雨伞等已定板,现正与生产商磋商;矿泉水已落实赞助商。初定出展区内报到、咨询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已量身正在加紧裁制。现正在物色礼仪小姐,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与招商部联系,发放嘉宾行程跟踪表格等。 活动协调部已做好了开幕式的议程安排方案,答谢晚宴和闭幕式也初定了计划。现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对文体活动、高级专家论坛、参展企业产品推介会、订货会作出较具体的工作方案。 4月17日、18日、19日三个晚上分别在体育馆举办体育表演、大型文艺晚会和小榄镇综艺晚会。活动部对每晚的活动都拟定了两到三个方案,组委会审定后即可开始联系有关文化艺术团体,组织晚会演出。 活动部已电话联系有关企业、准备召开订货会,并已召开小榄服装行业企业主会议,动员他们借轻博会举办时装表演,展示产品特色,打响品牌。 六、秘书处 在组委会领导下,秘书处有效地发挥了中枢和桥梁作用。1月5日,正式开通了轻博会网站(www.clipe.cn)。1月9日动员会后,秘书处在小榄镇政府6楼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处理博览会日常事务,编写简报及撰写有关文稿和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各部有关情况,及时向组委会汇报,负责各项活动的整体策划,审定各部工作方案、预算方案等。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安排专人值班。 (秘书处综合)
中山市2003年经济运行情况中山市统计局局长 黄荣生(2004年2月20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早上好!应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的邀请,向诸位通报我市2003年经济运行情况。2003年,全市人民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扎实苦干,开拓创新,积极应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抓发展机遇,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海关进出口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等多项经济指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2003年我市经济增长速度、运行质量和效益同步协调发展,表明我市经济开始迈进新一轮持续、快速、协调发展阶段。   据初步核算,2003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497.1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7.8%,增速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三位,经济增长速度创1995年以来的新高。全市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6278元,折合4381美元,同比增长16.4%。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特点之一:成功克服非典疫情影响,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2003年,我市成功抵御了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保持了全市经济发展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向上的好势头。   从分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看,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冲击,但是由于市委、市政府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非典的不利影响降低到了最低限度,全市经济运行没有出现大的波动,经济增长平稳。一季度全市经济增长18.4%,实现了高起步。二季度,增长17.7%;三季度增长17.8%;四季度增长17.8%。表明2003年全市经济抵御风险、稳健运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稳定增长,完成增加值27.03亿元,同比增长3.4%。完成不变价农业总产值34.1亿元,同比增长4.1%。随着我市农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已成为农业的龙头产业,其生产优势日益显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优势地位不断巩固。2003年,实现淡水产品不变价产值17.3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2%,同比增长6.9%,拉动农业产值增长3.4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是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完成增加值312.09亿元,同比增长23.9%,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8%。其中完成工业增加值293.9亿元,同比增长26.7%,比上年提高5.0个百分点,工业拉动全市经济增长14.7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   第三产业是非典影响比较大的产业,在抗击非典中仍保持较快增长,完成增加值157.99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0.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1%,这二个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弥补了非典疫情对第三产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特点之二:工业生产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支柱产业增长强劲。   2003年,我市工业生产快速发展,效益稳步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工业生产快速发展。2003年,全市完成全社会不变价工业总产值1767.55亿元,同比增长31.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67个百分点。到2003年12月底,全市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33家,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不变价产值1528.97亿元,同比增长34.4%,规模以下工业完成不变价产值238.58亿元,同比增长14.6%,工业生产总量和增幅再创历史新高。   二是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衔接良好,效益提高,亏损下降,赢利能力增强。其中:累计产品销售率达到98.1%,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30.1%,比上年同期提高8.3个百分点。同时,与上年相比,规模以上工业亏损面和亏损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年亏损企业个数比上年同期下降2.3%,亏损面降低2.3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27.0%。   三是电子机械及器材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金属制品、纺织服装五大支柱产业增长强劲。2003年,五大支柱产业实现不变价产值893.53亿元,同比增长37.9%,增幅同比提高7.6个百分点,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全市工业发展水平。   四是工业外向型特点突出,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仍是我市工业的主体。2003年,规模以上“三资”企业实现不变价产值1038.54亿元,同比增长33.7%,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由上年的66.0%,下降为65.5%。表明我市内源型工业有了加速发展的态势。   特点之三: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投资逐渐向第三产业倾斜。   2003年,我市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1.07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完成基本建设投资86.46亿元,更新改造投资28.19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2.7倍和40.6%。固定资产投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逐渐向第三产业倾斜。在三次产业中,2003年,第三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41亿元,同比增长26.9%,增速比第二产业高13.7个百分点,增长幅度在三次产业中最高。第三产业投资的快速增长,逐渐缩小了与第二产业的投资差距。 二是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高增长势头,所占比重上升。2003年,完成房地产投资51.37亿元,同比增长40.6%,占投资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16.7%提高到19.7%,提高了3个百分点。   三是民间投资活跃,增长强劲。在投资软硬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氛围下,吸引了大量民间投资。2003年完成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23.80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7.4%。   四是单个项目投资额增大,上规模投资项目增多。2003年,在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中,平均每个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由上年的1631万元提高到2115万元;其中5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959个,占全部施工项目总个数的58.7%,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   特点之四:消费品市场稳中有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03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年初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一季度增长11.2%;二季度由于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居民消费行为有所抑制,市场销售急速回落,四月份跌到低点,当月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同期仅增长7.3%,为近两年来最低点。三季度,随着“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政府对餐饮、旅游等行业实行减税等扶持政策,再加上商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促销,居民消费需求得到释放,市场销售恢复较快增长。至9月底,累计增长11.8%,进入消费旺季的四季度,10、11、12月份分别增长14.3%、16.7%和15.2%。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1.71亿元,同比增长12.9%。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增幅高于其它各行业。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127.08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长较快,实现零售额40.1亿元,同比增长17.8%;限额以下(包括个体)零售额为86.98亿元,同比增长12.6%。   二是餐饮业在年初受“非典”影响,4月份餐饮业零售额增幅仅为2.8%,之后缓慢回升,至7月份恢复正常。1―12月累计实现零售额24.34亿元,同比增长8.2%。   三是建筑材料、汽车、家具、文体用品等新的消费热点逐渐升温,私人汽车和个人住房消费构成了消费升级的基本动力。据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2003年,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销售增长1.7倍;汽车类销售增长68.5%;家具类销售增长56.4%;文体用品类销售增长42.9%。   四是消费市场繁荣,物价止跌回升。2003年,全市物价水平结束了较长时间的下降态势,出现了稳中有升的势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2%,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指数上升0.4%,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升3.2%。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就业的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06元,比上年增长4.9%(比1998年增长43.8%,年均增长7.5%),恩格尔系数为39.0%;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520元,比上年增长10.8%。恩格尔系数为42.8%。   特点之五: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   2003年,海关进出口总值131.29亿美元,同比增长40.6%。其中,进口总值48.75亿美元,出口总值82.54亿美元,分别增长34.8%和44.2%。实现对外贸易顺差33.79亿美元。2003年我市外贸出口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加工贸易出口仍是主体,一般贸易出口增长最快。全年加工贸易出口63.01亿美元,增长39.8%,占全市外贸出口的76.3%。一般贸易出口19.53亿美元,增长62.4%,增幅比上年提高18.4个百分点。   二是三资企业仍是出口的主体。三资企业完成出口50.26亿美元,增长42.6%,占全市出口总值的60.9%;私营企业出口5.1亿美元,增长92.5%。   三是出口商品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猛。全年机电产品出口增长58.9%,以IT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56.2%。   四是对主要贸易伙伴出口平稳增长。目前香港、美国、欧盟、日本是我市四大主要出口市场,出口总值同比分别增长29.1-65.4%,四大市场出口总值占全市出口总值84.9%。   受“非典”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新签利用外资合同数量虽然较去年下降7.4%,但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仍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9.47亿美元,增长23.8%,其中, 外商直接投资7.70亿美元,增长20.6%。      特点之六: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2003年,我市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挖掘和开辟财源,不断加大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保证了全市财力的增强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36.6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9.9%。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9.87亿元,同比增长14.0%。金融市场平稳运行。2003年底,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45.19亿元,比年初增长19.3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43.70亿元,比年初增长17.5%;各项贷款余额495.66亿元,比年初增长12.05%。其中,个人消费贷款稳步上升,余额突破100亿元,比年初增长34.09%。其中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分别增长23.52%和39.42%。   特点之七: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私营个体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迅猛发展。据初步测算,2003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16.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0.0%。   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分别为15.7亿元、121.3亿元和6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21.5%和10.1%。分行业看,民营工业增加值为106.2亿元,增长24.6%;民营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为39.1亿元,增长11.8%;民营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增加值为4.4亿元,增长1.5%;民营房地产业增加值为14.1亿元,增长6.7%;其他行业民营经济增加值为4.3亿元,增长15.9%。   在民营经济中,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日趋活跃,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新的增长点。2003年底,全市私营个体户数达到10.72万户,比年初增长7.9%;从业人员54.06万人,比上年增长13.9%;期末注册资金109.78亿元,比年初增长17.2%。   特点之八:人口资源环境良性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2003年,人口增长得到有效的控制,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人口再生产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特点,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社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03年末,全市各类险种参保人数达270多万人次,比上年长增长17.5%。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2003年,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非典疫情冲击、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市经济取得显著成绩,确实来之不易。我市全年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多年奋斗积聚的能量不断释放。几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而且也为今后的发展积攒了后劲,为新阶段经济继续在快车道上运行提供了动力。   二是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二季度由受非典疫情的冲击,我市局部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市委、市政府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果断采取措施,并对受非典冲击较大的行业给以扶持,确保了全市经济迅速回升。   三是国内、国际经济环境明显改善。2003年,我国正处在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经济发展普遍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同时美、日、欧世界三大经济体及香港等地区均呈现复苏势头,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我市良好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了全市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五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逐步增强,微观经济景气度明显改善。据企业景气调查显示,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景气指数均在景气区间运行,并均比上年提高。工业、建筑业、交通邮运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家信心乐观,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期向好。   2004年1月,在春节放假七天的情况下,我市经济运行开局良好,主要表现为工业生产销售升温,市场销售趋向活跃,金融存贷款大幅增长。   一是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外资和民营企业贡献显著。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6.10亿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6%。其中出口产品产值53.23亿元,按现价计算,同比增长22.4%;工业销售产值102.90亿元,增长19.8%;产销率为97.0%,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在工业总产值中,民营企业实现产值32.3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0.5%;外资企业完成产值66.79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3.0%。   二是零售市场销售活跃,消费价格小幅回升.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3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12.86亿元,同比增长18.0%;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75亿元,同比增长9.0%。受节日消费畅旺的影响,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为102.2%,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消费品价格指数102.7%,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显示我市市场价格持续平稳回升。   三是财税收入平稳增长,金融业务健康发展。1月份,我市完成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11.4%;地方预算内财政支出1.57亿元,同比下降18.7%。国地税税收合计7.64亿元,同比增长13.4%。税收增幅与我市的工业发展基本同步。1月末,我市各项存款余额为854.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2亿元,增幅为1.1%。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558.27亿元,同比增长2.68%。各项贷款余额再次突破500亿元大关,达到50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0亿元,增长2.3%。受元旦春节消费高峰影响,我市现金投放量大幅上升。1月份现金净投放27.99亿元,比上月多投放15.00亿元,但比上年同期少投放5.79亿元。   2004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广东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迎来更多挑战,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还会存在,但有利条件不少。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复苏、中国全面入世和珠三角经济融合,将为我市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内部形势看,随着我市各项改革的深化、工业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预计2004年全市经济有望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
2004年度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指南一、关于立项调研课题的说明; (一)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规划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二)申报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因此,要以深入研究中山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发展。 (三)本《课题指南》条目分为重点课题(《课题指南》中带*号的课题)和年度课题两大类。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可自选申报课题。 (四)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课题申报办法:第一季度申报本年度的调研课题(截止日期:2004年3月25日),申报者在市社科联领取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四份,并由市社科联汇总上报市政府批准正式立项后,按规定分期拨给调研经费,第四季度拿出最终研究成果(学术专著另外),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后进行表彰奖励,成果在全市推介。如需要跨年度研究的,要及时报告市社科联。一般要成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通常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和处以上领导干部担任。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松苑路1号市委大院市社科联(市委大楼618室);联系电话:8318166;联系人:虞天识、卢曙光。 二、立项调研课题参考题目; (一)应用经济研究; *1、中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标体系研究; *2、促进中山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3、中山市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 *4、中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发展战略研究; *5、中山市投资环境综合评估及完善措施研究; 6、中山市企业家族管理模式的现在与未来; 7、中山企业的信息化之路; 8、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改革思路与建议; 9、建设信用中山、促进中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10、加入WTO对中山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11、中山市产业结构升级化问题研究; 12、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对策研究; 13、中山市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14、中山市应对《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CEPA)研究; 15、中山在珠三角中的地位和功能研究; 16、会展与中山经济; 17、中山房地产业的现状与对策; 18、中山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研究; *19、中山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究; 20、扩大就业对策研究; 21、中山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22、中山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和规范化研究; 23、新竞争格局中,中山招商引资战略调整; 24、发展中山内源经济的新思路; 25、铸造制造业基地如何增强竞争力,持续地保持先进性; 26、营造第三产业发展商机中的政府作为; 27、中山经济运行测控模型及其应用。 (二)文化历史研究; 28、中山市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与路径; 29、固本强基与文明创建工作研究; 30、对中山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思考。 31、中山商业文化的历史与现状考察; 32、中山外来工文化生活的调查与研究; 33、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回顾与前瞻; 34、中山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35、中山市城市文化形象的设计与实施途径; 36、如何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文化品牌; 37、中山民俗和民间文学研究; 38、中山市“养老文化”研究; 39、企业文化研究; 40、中山市古建筑研究; 41、中山市古陶瓷研究; (三)教育人才问题研究; *42、中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对策研究; *43、中山教育改革的现状与思考; 44、中山市人才培养、引进、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45、中山市职业教育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46、中山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47、民营经济的人才战略研究; (四)“三农”问题研究; 48、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三化”进程; 49、转制中的制度设计:从村民委员会到社区居民委员会; *50、“三农问题”的现状与对策。 51、中山农村城市化问题研究; 5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研究; 53、中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五)城市建设问题研究; 54、关于加快城镇中心区建设的研究; 55、中山市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56、公共交通与中山城市的拓展; 57、城市经营问题研究。 (六)行政管理研究; 58、关于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研究; 59、关于提高市民对政府满意度的研究; 60、中山市外资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探析; 61、小康社会政治目标研究;社区发展与制度创新研究; 62、改革和完善中山市决策机制研究。 (七)孙中山研究; 63、孙中山宪政思想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 64、孙中山祖籍和系籍问题研究通论; 65、翠亨村历史文化研究; 66、中山名人故居、祖居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开发和利用。
关于收集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上网材料的通知各参展单位: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以下简称轻博会)将于2004年4月18至20日在中山市小榄镇隆重举行。为了扩大轻博会的招商宣传效果,更好地服务好各参展单位,轻博会组委会建立了包括简体中文、繁体中文及英文三种版本的专门网站(http://www.clipe.cn),并决定免费为各参展单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有意借助轻博会网站发布信息的参展单位,请把文字介绍、厂房环境照片(3张以内)、产品照片(50张以内)等材料(文字、照片要求提供电子版本),在2004年3月25日前送(寄)往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中山市内的参展单位,信息中心可以派专人前往免费拍摄厂房、产品等照片。需要上门服务的参展单位,请于2004年2月29日前与信息中心预约。   信息中心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七楼,邮政编码:528415。联系人:徐小姐,电话:0760-2238860,传真:0760-2238863。   信息中心E-Mail:ic@xiaolan.cn。   市内免费上门服务预约电话:0760-2238862,联系人:徐小姐。   轻博会组委会秘书处电话:0760-2118876,传真:0760-2118834。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                     (中山・小榄)组委会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5期加大力度 周密策划 确保轻博会顺利举办――组委会举行第二次工作会议   2月4日,立春的小榄,寒风冷雨,然而小榄展览中心会议室却热气腾腾,组委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举行。组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吴锐成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仇锦荣、李武彪、黄标泉等组委会领导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出席会议,常务副秘书长黄国庆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部汇报了近期的工作情况,并就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当场拍板。1月9日动员会至今仅25天时间,当中还有春节的长假,但是由于市委、市政府和小榄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日以继夜地抓紧实施,成效是显著的(简报第4期已作报道)。会议还就轻博会的整体装饰设计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原则上确定:1、开幕式主礼台无论天晴或雨天,都设在展览中心广场;2、开幕式定在4月18日上午10时半;3、3月4日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组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吴锐成同志对轻博会下阶段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吴主任强调,下阶段工作总的要求是: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轻博会如期顺利举办。为此,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加大招展招商力度 轻博会是否办得成功,关键在它的内涵。有什么企业参展,有什么产品参展,有多少人前来参加,这是轻博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从目前情况看,我们招展招商工作难度还很大,国内大企业,国际知名企业的招展仍未有落实,而这又不是我们主观愿望可以办得到的。下阶段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把目光放在市内名牌名标企业,国内大企业、国际知名企业。要保重点,把能代表中国轻工业发展的企业请来参展,反映中国轻工业的整体水平。这项工作关键是要抓好三部份:一是充分利用国家行业协会,把中国该行业的龙头大户请来;二是利用小榄的关系上门拜访,争取把浙江温州的也请来;三是充分依靠轻工联合会展览办的关系,把国外的大企业请来。   此外,要把买家组织好。要组织好买家:第一是充分发动小榄的企业组织商家来参观洽谈;第二是利用香港商务机构组织客商;三是通过网上招商。   同时,要借展会的机会促进小榄的招商引资工作,促成一批外地企业在小榄投资,促成一批企业在小榄动工建厂,促成一批企业加快完成厂房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   轻博会筹备时间短,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第一要加强小榄范围内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以此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好工作迎接轻博会;第二是充分利用市“3・28”招商经贸洽谈会的机会。在洽谈会的图片展中介绍小榄的投资环境,在外围也做些广告,会场门口的两块大广告牌安排一块给小榄;第三是组织好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   三、加大协调工作力度   轻博会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市政府、镇政府三级联动,要做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组委会的8个部之间、市属的各部门与小榄镇政府之间、组委会与轻工联合会之间、镇政府领导之间等,都要注意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因工作的交叉而出现不协调的现象。各部都要多考虑工作的不足和遗漏,力求把工作做到更圆满;同时要认真组织好两个新闻发布会,做好媒体报道的跟踪、资料的收集工作。   吴锐成主任最后要求全体同志再接再厉,以出色的工作创下中山速度,小榄奇迹。 (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6期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2月10日,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广东厅顺利举行。中国贸促会会长安成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王世成、杨自鹏、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安惠民、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温国辉、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锐成及小榄镇党委书记黄标泉、镇长黄国庆等领导出席了发布会;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贸易报、南方日报、粤港信息报、广东电视台、新浪网等近20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会议由轻博会组委会副主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仇锦荣主持。王世成副会长、吴锐成常务副市长和黄国庆镇长先后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轻联副会长王世成表示,近年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努力打造中国轻工产品的综合贸易平台,本届轻博会选择在中山在小榄举行,是充分考虑到中山及小榄在轻工业产品制造和贸易方面的优势。本次展览将与每年秋季在温州举办的“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形成南北春秋呼应的局面,成为中国两个重要的轻工产品综合贸易平台。希望小榄全力打造轻工业产品展览这一品牌,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平台。   中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锐成在会上介绍了中山市轻工业的发展状况。他表示近年来中山市轻工业发展在增量的同时也实现了质的提高,支柱产业集聚效益显著,生产链条完善,目前又形成了全国有名的区域特色产业。在中国加入WTO和香港内地CEPA实施的背景下,借助会展经济这一平台,依托小榄镇业已形成的五金制品和电子音响产品的聚集效应,汇集国内外知名轻工业品牌,拓宽贸易与合作空间。他希望通过本届轻博会,为轻工业界创造更多的商机,加快中国轻工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中山和小榄轻工业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中山轻工业的整体水平,并借此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轻工业的发展,促进国内外轻工业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小榄镇镇长黄国庆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小榄镇的经济发展概况,以及本届轻博会的基本情况。本次博览会以“把握CEPA,推动世贸,促进合作,共创双赢”为主题,以小榄工业园展览中心为主要展馆,展馆面积3万平方米,设1000多个标准摊位,计划组织600多家企业参展。博览会按产业类别分为五金及机械制造设备、家用电器产品、服装制鞋、箱包、日用化工、食品饮料、印刷包装、电子音响产品、灯饰、家具、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 /CAM)等10大展区。目前,展览会各项筹备工作运作顺利,组展工作已全面展开。黄镇长表示,希望通过举办这次盛会达到如下目的:第一,提高知名度,提升竞争力。举办轻博会,一方面是要让世人认识中山,认识小榄轻工业的发展;此外,更要让世人知道,中山不仅是伟人故里、旅游胜地,更是一个轻工业发达的地区,是一个现代化制造业基地。第二,实现产业积聚,把产业做大,把企业做强。第三,开拓市场,促进合作。希望以轻博会为平台,促进全国、全世界轻工行业的合作和交流。第四,通过举办轻博会,以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和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为基础,将小榄打造成中国轻工业产品制造业名城,将轻博会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的展会品牌。   新闻发布会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广东电视台、新浪网等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情况作了详细的报道。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7期抓紧抓细,全面推进筹备工作 ――秘书处召开工作汇报会 2月27日下午,常务副秘书长黄国庆同志主持召开了工作汇报会,组委会秘书长仇锦荣和组委会副主任黄标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部长汇报了近期工作,提出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月初组委会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部抓紧开展工作,想得细、做得细,效果也较好。展会的各项建设、装修工程已进入收尾完善阶段,宣传工作已全面铺开逐步推向高潮,后勤接待、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已按照预订方案提前介入工作,活动部已初步确定展会期间的论坛和文体活动项目,展览综合部已对展会期间的各项展览工作作了周密安排。关系到本届轻博会成功与否、质量高低的招商招展工作进展顺利,已初步达到预期效果。会议就创毅公司提交的展馆装修、广告设计的修改方案进行了评议,并基本予以确定认可。 黄国庆常务副秘书长在听取了各部的工作汇报后强调了10个问题:一是3月10日前落实安排全部展位;二是文体活动安排要有气氛但要实在;三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会期人员、车辆凭证件出入;四是开幕式初定在上午10时半举行,此前先组织主要嘉宾参观;五是展览综合部负责安排服务机构的设点;六是T型舞台,须听取企业意见后确定设置与否;七是宣传部与建设部衔接好广告、路牌的工作,在一定时间全线推出,营造浓厚的广告气氛;八是建设部要与安全保卫部衔接,把消防审查工作放在前;九是各部要主动提供资料给轻博会网站,秘书处也应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收集、充实网站信息;十是各部要加强沟通协调。 仇锦荣秘书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部近期工作的热情和成效,强调要增强紧迫感,加温、加压、加力;要加强各部的协调,小榄的同志要当好称职的常务副部长,经常与市有关部门多沟通、多联系、多协调;全面清理大小环境,营造浓厚气氛;布展工作要抓好定馆、定位,特装展区要定图、定施工、定现场督察、定质量验收。 黄标泉同志在讲话中强调:现在筹备工作已进入紧张、关键的冲刺阶段,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出击,保证高标准。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创造中山速度,小榄奇迹,展会标兵(中山)。所谓标兵,就是要做到布展一流、协调一流、服务一流、成效一流。其关键就是要做好协调工作。为此,要注意五点:1、注意抓重点。招商招展要在名、优、特、强、精上多做工作,力争再增加1-3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参展。2、注意找弱点。在工作落实上、在部门协调上、在“临界”工作上要多找出问题加以解决。3、注意兴奋点。在增加人流、物流、商务洽谈、签约、企业奠基、企业开幕、商贸论坛等上面多做文章,把气氛搞浓。4、注意节约。要用较少的钱把事情办得最好,但在接待上要尽量热情一些,让客人满意。5、注意大环境的配合。迅速掀起一个全民性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开展整治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大行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建设诚信小榄的活动,开展全民性的社会公德、文明风尚的教育活动,动员全镇人民当好东道主,办好轻博会。 (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8期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招展招商工作顺利推进 在2 月4日组委会召开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组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吴锐成同志提出了下阶段要加大招展招商力度的重要指示,招展招商部马上紧张投入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截止至3月4日,招展招商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 招展方面: (一)完成展位情况: 1、报名参展企业 520家(未含香港中小企业及鞋业厂商会约占的60个展位),其中镇内企业 213家,占41%;镇外市内企业138家,占26.5%;市外(含外资)企业169家,占32.5%。 2、A馆: (1)目前已报名展位数1190个,已超出原规划数(原规划展位数为1123个)。其中五金展位263个,家用电子电器392个,服装、制鞋223个,家具52个,灯饰98个,印刷包装、日用化工106个,食品饮料56个。 (2)为尽量满足企业的需求,该部将展位布局进行了科学的调整,调整后的展位数达1267个,现已初步安排1182个,有8个待安排。另预留标准展位77个给正在招展的重点对象企业。 3、B馆: 原规划展位93个,正在重新加建64个,加建后共有157个展位,实际已报名及预订展位193个,故需要对报名单位进行筛选。 4、目前已报名参展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有: ――国际知名品牌15个: 瑞典亚萨合莱、日本本田、山水音响、雅佳音响、天龙马兰仕音响、佳能、日立、小田、丹麦威法、美国惠亚集团、陶氏集团、芬兰奥托昆普、台湾皇冠皮具、隆成童车、复盛空压机。 ――国内知名品牌12个:美的集团、小鸭集团、格兰仕集团、长虹集团、TCL集团、华帝燃具、乐百氏、樱雪燃气具、威力电器、美味鲜、荣升、南通机床; ――省名牌名标企业18个:嘉丹婷、永大胶粘、永一胶粘、榄菊、百威食品、固力保安制品、美加科技、中顺纸业、鹰唛食品、美怡乐食品、皇冠皮件、三角纸品厂、电线电缆、凯达精细、银华腊味、欧普、华光、中山家用电器总厂。 ――市十大名牌企业2个: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龙的电器。 (二)招展工作的三大特点: 1、选定目标,主动出击。招展招商部充分利用海内外各大小行业协会、商会,努力把该行业的龙头大户请来参展。该部先后拜访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五金交电商会、中国饮料商会、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中国五金制品协会、香港橡胶暨鞋业协会、香港家电制造业商会、香港中华出入口总商会、腾龙青年商会、香港中小企业协会、九龙总商会、香港工商联、香港电镀业商会、中山市台商协会等十六家重要商会机构,通过他们对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招展,并通过他们发出大量的邀请函招商。成功招引了中山台商会的多家企业(包括龙头企业隆成在内)、香港鞋业商会三十多家会员公司和香港中小企业协会的多家企业参展。 2、突出重点,步步跟进。该部把规模企业作为重点招展对象,并步步跟进,因而招展的企业名牌名标突出,而且有部分还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美的、小鸭、惠亚、长虹、TCL、格兰氏等还以集团公司参展,使博览会在上规模上档次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3、合理布局,妥善排展。经该部大力宣传发动,报名参展的企业比较多(尤以电子电器、五金、制鞋业较为突出),而且比较重视,要求特装展位的比较多。该部根据参展企业的要求,合理调整设计布局,适当增加并妥善编制展位,力求使参展单位满意。 二、 招商方面: (一)客商反馈情况: 1、截至目前为止,已由该部通过传真、邮递、登门拜访等方式直接发出邀请函 5000多份(其中:国内3000多份,国外2000多份),先后发出电子邮件邀请函12130(包括1000个采购商和10000位环球买家)。 2、对参展企业所邀请的客商(要求每个企业邀请十名以上的关系客商观展)的情况进行跟踪,目前已收到60多家参展企业的回复,落实 615位受邀请客商来榄观展或采购,22人已经确定住宿。 3、致力于组织各类买家,组成采购团,现共有12个机构或团体有意组织采购团约500家商户参加博览会进行采购,包括: (1)拥有超过20万买家的易贸通公司将组成50-100人的买家采购团来榄作2天的采购考察; (2)香港HMI贸易公司将组成采购团访榄(约30人); (3)香港电器制造协会主动要求组织50位会员前来观展,并对小榄的投资环境十分感兴趣,届时将参观小榄的电器企业,寻求合作的可能性,并与政府领导举行投资咨询洽谈会。 (4)中国商业联合协会:组织国内50个大型商场,大型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前来考察定货。 (5)澳门生产力促进会 30-40人。 (6)香港家电协会 50人 (7)中华出入总商会组团约40人来榄观展。 (8)日中产业公司将组织20人来榄观展。 (9)日本和田先生,将组织友人约10人访榄。 (10)香港腾龙商会约30人。 (11)台湾商会约30人。 (12)高美公司组织40多位客商来榄观展并考察投资环境。 (二)通过3个国际网站进行网上招商: 1、从2月1日起,在国际知名的环球资源网站( www.globalsources.com )上对轻博会进行宣传及招商招展工作;并在2月至3月份,有针对性地向环球资源的10000个主要买家发送电子邀请函。 2、2月下旬在环球市场网站( www.globalmarket.com )的首页建立一个Banner(顶部宣传横幅)。 3、3月份,在易贸通网站(www.tradeeasy.com)的主面页横额位置推广博览会,并于“展会”栏目中报导博览会内容,博览会前后还将作专题报导。同时还通过易贸通的智能营销管理系统发布博览会资讯给目标买家,宣传推广本次博览会。 (三)制作本次展会的招商广告专版,在多个国际展会上现场派发宣传。 1、在环球市场的展会特刊上刊登招商广告彩页,并在3月和4月初,在10个国际主要展会上现场派发10万份给客商(每个展会一万份)。 2、在环球市场的五金、视听、家电和纺织的3月份第一期采购目录的标准内页,各刊登一页宣传版面,寄送环球市场的近20万个客商。 3、在易贸通杂志TRADEEASY SPECIAL封底上,刊登本次展会的全版招商广告,共刊载2期刊物:A、2月25日在德国科隆的家电展会上派发5000份。B、3月在美国芝加哥家庭用品展位上派送给所有采购商。 (四)与省市外事机构联系,向驻广东 19个外国领事馆发出招商招展的邀请函;1、邀请19个外国领事馆的商务参赞及意、法、日三国的总领事出席轻博会开幕式(须我方提交开幕日程表后才决定是否出席)。2、通过他们发动相关的外商和外资企业组织参观参展。 (五)以传真表格和电话追踪的形式,对所有参展企业进行招商资料收集。 1、有合资、合作意向的项目的情况收集。 2、企业千万元以上采购订单的信息收集。 (招展招商部、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9期当好东道主 办好轻博会――小榄镇召开迎接轻博会动员大会 3月4日上午,小榄镇党委、镇政府在政府二楼会议厅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镇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当好东道主,办好轻博会。 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梁丽娴主持。参加会议的对象包括: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镇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的书记、主任、政工副书记及主管卫生工作的领导,镇属各大战线、部门单位以及驻榄单位的负责人,共220多人。 镇党委书记黄标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于4月18日-20日在我镇举办的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国家级的轻工业产品展会,对发挥我镇轻工业在珠三角的商贸平台作用,打造轻工业强镇,提升我镇轻工业产品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地位,推动全镇经济发展都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黄书记强调,现在距离轻博会开幕只剩下45天了,时间很紧很紧,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盛会,号召全镇人民行动起来,当好东道主,办好轻博会,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掀起“四个一”活动,即掀起一个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开展一次全民性的整治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大行动,开展一次打击假冒伪劣、建设诚信小榄的活动,开展一次全民性的社会公德、文明风尚的教育活动,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迎接海内外宾客,迎接轻博会的胜利开幕。 黄书记就有关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全民动员,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社会环境。关于如何开展整治工作,黄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是领导要重视。各级领导都要转变观念,下决心去抓,抓出成效。第二是重点要突出。这次爱卫活动工作的重点是要下决心整治环境污染源、“四害”孳生地。各村委会、社区也要抓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第三是责任要落实。各级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完成各自的任务。其工作效果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的内容,与奖惩挂钩。第四是执法要有力。要充实保洁、城管等基本队伍,完善相关的制度,依法规范管理。 (二)大力整顿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努力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盛会在即,我们要把各项工作做在前,掀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高潮,以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为各方客商、厂家提供良好的商贸活动环境。要精心组织好清理流动人口、出租屋的行动;有效遏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配合学校做好后进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的调解工作,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大力整治机动车违章行驶、违章乱停乱放现象,防止主要公路、主要路段出现交通阻塞。 (三)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政府机关各办公室、镇内各职能部门,要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己任,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为民”的措施。“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规范商贸环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商家开展诚信服务、文明经商;鼓励企业做强、做品牌,建立优质企业信誉。要在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一次道德风尚教育和创建文明活动。 黄书记最后强调,办好轻博会是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的历史责任,一定要动员全镇人民积极行动,紧密配合,改善大环境,提升个人素质,建设诚信小榄,做好接待海内外客商的准备,为轻博会的圆满成功作出贡献,创造出中山速度,小榄奇迹,展会标兵 (中山) ! 副镇长彭伟贤就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创造整洁优美环境迎接轻博会胜利召开作了具体部署: (一)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时间安排从2月20日--4月10日,工作步骤分为五个阶段:1、调查研究阶段(2月20日--28日)。2、宣传发动阶段(2月29日--3月5日)。动员全镇人民群众行动起来,户户参与、人人动手。3、清理整治阶段(3月6日--31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专业队伍和群众运动结合,重点整治和全面清理结合,消灭污染源和消杀“四害”结合,务必使全镇的卫生环境有实质性的改善。4、检查评比阶段(4月1日--5日)。5、总结表彰阶段(4月15日前,具体日期待定)。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今年全镇春季爱卫工作的重点是:以属地为原则,全面整治环境污染源和“四害”孳生地。2、各级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2)深入宣传、层层发动。(3)突出重点、全面整治。(4)建立队伍、制订制度。 轻博会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小榄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国庆向与会者通报了轻博会组织筹备、宣传造势、场馆改建、活动策划、招展招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新闻部、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10期抓住重点 精心组织 密切配合 确保“三到位”――组委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风和日丽,春色盎然。组委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于3月8日下午在轻博会展览中心召开。组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仇锦荣主持会议,组委会副主任李武彪、各部正副部长和秘书处的同志出席了会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办公室曾会师副主任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常务副秘书长黄国庆同志汇报了筹备工作。2月4日组委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后,筹备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招展招商力度和宣传力度。一个月来,各部积极行动,加强协调,各项工作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其中事关博览会成功与否的招展招商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较好。目前报名参展的企业已达520家,其中地域分布方面,镇内企业占41%,镇外市内企业占26.5%,市外(含外资企业)占32.5%,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在行业分布方面,五金、音响电器、服装三大行业占55%,具有一定的专业代表性;在品牌方面,国际国内知名品牌27个,省名牌名标18个,市十大名牌2个,这为提升博览会的质量、档次奠定了基础。招商工作也收到了初步的效果,目前已向组委会报名采购的商户500多家,另有600多位客商应企业邀请前来观展、采购,不少商户正在联系确认中,招商工作仍在不断扩大成果。此外,建设、装修工程已进入完工扫尾阶段,后勤接待、交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已按预定方案提前介入工作,展会期间的活动计划和专业论坛也作初步安排,宣传工作按计划已全面铺开,展览综合部的各项工作也正按部就班开展。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稳定有序、文明有礼的社会环境,小榄镇政府还召开了全镇干部动员大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整治社会大环境的行动。黄国庆同志还就开幕式邀请的领导、嘉宾名单作了汇报。 各部部长分别就下阶段需要明确、需要协调的工作和工作中碰到的困难提交给会议研究。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轻博会十分重视,办公室曾会师副主任于4日专程前来小榄考察指导。会上,曾主任代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组委会、对小榄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钦佩和感谢。对于下阶段的工作,她指出应按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目标去努力,工作的重点要从招展转向招商,要加大招商工作的力度,这是博览会的生命所在,事关我们的展会回报企业、回报中山人民。就如何做好招商工作,曾主任提出:1、要加大采购商的招商和组织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客商宣传展会的优势和它的高效益回报。我们的博览会邻近广交会,有三大产业――五金、音响电器、服装,还有其他产业支撑,商户是可以以低成本的投入采购而获得高效益回报的。做采购商的工作要有点有面,要让他们能顺利地进入小榄,高兴地回去。专业论坛要注意做精,要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做一个成功一个。2、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邀请,应按实际需要去考虑规划。3、在品牌宣传上,要明确表明政府对品牌大力扶持的态度,鼓励企业创品牌、做强做大。4、注意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维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 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在会前对展馆设施作了详细的考察。在听取了各部的工作汇报后,彭建文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组委会工作会议的目的是加强对各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同时布置下阶段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人员、措施的“三到位”。就如何高质量办好轻博会,彭常务副市长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确保成功。彭建文常务副市长表示:轻博会是市四套新班子组建后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经济盛会,对鼓舞中山人民的士气,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把我市的企业做大做强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小榄镇要全力以赴,市里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抓。轻博会是全市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一项一项工作落实。二是加大招展招商力度,深挖潜力。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展会造势,把客户吸引来,把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轻工企业向中山、向小榄集聚,发挥中山、小榄轻工产品在国内的商贸平台作用。小榄不仅是城镇建设的楷模,而且是轻工行业的基地。因此,下阶段我们的招商工作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在质量上下功夫。三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成效。首先,展馆建设宁紧勿松,布展工作要精益求精。其次,各部要密切配合,特别是要多沟通,制订好人流疏散的紧急预案。再其次,要利用举办展会的机会提高城镇的道路、卫生、环境等的管理水平。市里各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建设局负责组织工程师对场馆建设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监测;公路局负责把105国道(石岐――东凤路段)全面检查、改造,完善绿化工程,提前架设沙朗路段的路灯,4月18日前对路面全面维护一次,105国道转入小榄工业大道的T型入口要做好改造方案使之更加畅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105国道(石岐――东凤路段)进行全面的治理,对乱搭乱建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依法整治;市政府综合一科、会务科要配合小榄做好邀请领导、嘉宾的工作。其他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工作,都应按市政府已确定的工作责任去认真落实。四是充分宣传,营造气氛,扩大影响。宣传工作一要广泛、二要深透。市“3.28”招商洽谈会后,要马上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工具集中宣传轻博会。市委宣传部要协助新闻宣传部做好方案,落实方案。五是加强检查督促,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部的工作全部要责任到人,一步一步落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对小榄寄予厚望,他指出:小榄镇有办大事、办成事的传统,相信有市里各部的积极支持、配合,轻博会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最后就如下几个问题达成共识: 1、大环境的整治和宣传工作上要下足功夫,要增强紧迫感,加温再加温,加压再加压。 2、一手抓招展,一手抓招商,重点在招商。要努力做到:特装展摊要闪亮,场馆功能要齐全,道路交通要畅顺,展览活动要安全。 3、各部所提出的问题,解决的原则:一是要主动联系其他部协商解决,二是积极向上联系争取支持解决,三是秘书处沟通协调解决。 4、4月初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开幕前的总动员。 (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13期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迎接轻博会胜利召开 ―― 轻博会安全保卫部召开动员大会   4月9号上午,轻博会安全保卫部在公安分局五楼会议厅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治保人员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投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迎接轻博会胜利召开。   动员大会由公安分局林金满政委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耀良副镇长,公安分局副股以上领导,各村、社区治保主任、交警、消防以及综治办领导,共70多人。   安全保卫部常务副部长、周耀良副镇长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即将召开的轻博会对提升我镇形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体民警、治保人员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投入,确保实现“四个一流”,即以“一流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流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流的社会安定环境,一流的警容警貌”为轻博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安定、畅顺的环境,展示小榄公安的风采。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深入安全保卫第一线,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统一部署,树立全镇一盘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协调一致,共同做好轻博会安全保卫工作。   公安分局麦建新局长在会上要求通过全体民警、治保人员的努力,达到五个目标,即:确保来榄领导、嘉宾、采购商无安全、治安、消防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侵害来榄嘉宾案件;确保道路交通畅顺,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无群体事件发生;为大会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此,一是做好宣传发动,调动参战民警、治保人员工作积极性。主要是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大会的指挥调度。发扬不怕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各安全保卫小组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二是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力度。当前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六合彩赌博、吸贩毒案件活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确保交通畅顺的压力较大。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出租屋的清查,打击六合彩赌博、吸贩毒活动,净化小榄社会环境;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行动;对辖区消防重点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开展交通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顺;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会上,公安分局何兆兴副局长宣读了《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安全保卫方案》。根据保卫方案,安全保卫部下设十个工作小组和一个指挥调导室,负责轻博会的安全保卫和指挥调导工作。为落实责任制,安全保卫部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的三定方针,将任务细化,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参加保卫工作的民警、治安队员。并相应制定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社会稳定及保电、酒店、展馆、文艺晚会、应急备勤等细分安全保卫方案。 (安全保卫部)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11期陈根楷市长检查轻博会筹备情况   3月18日下午,陈根楷市长亲临小榄工业区展览中心轻博会展馆视察。常务副市长彭建文,副市长冯煜荣,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苏伟强,市政府副秘书长仇锦荣,小榄镇镇长黄国庆和市属有关部门、轻博会各部负责同志等陪同视察。视察结束后,轻博会组委会举行了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冯煜荣副市长主持,黄国庆镇长及各工作部汇报了近期筹备工作情况。会议就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陈根楷市长、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对高质量办好轻博会分别作了重要指示。   陈根楷市长指出,办好轻博会,现在已经到了冲刺阶段。下阶段筹备工作总的要求是“六个字”――安全、圆满、成功。关于“安全”,陈市长表示,一个大型活动,安全举办就等于成功了60%。安全工作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政治安全,要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展会期间不出现影响稳定的事件;二是治安稳定,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消防安全,要对展馆进行全面检查,要一处一处地落实;四是交通安全,市交警部门要加强警力,确保展会期间交通畅顺,不出重大事故;五是食品安全,卫生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强饮食卫生监督,确保饮食卫生的安全。关于“圆满、成功”,主要是三点要求:1、小榄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争取通过大型展会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2、要把博览会作为整体推介小榄的重要手段,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认真研究宣传的策略,注意宣传深度,要通过轻博会,对中山、小榄的投资环境作系统的、完整的推介。小榄内部要大力营造气氛,使人们一进入小榄就感受到热烈的浓厚的展会气氛。3、小榄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把全镇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广泛宣传,广泛发动,促使人人当好东道主,为轻博会出力。同时要借轻博会的契机,使镇容镇貌全面、系统、彻底地大变样,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陈市长最后殷切期望全体同志要通力协作,以一流标准、一流水平、一流服务迎接来自海内外关爱小榄的朋友。   彭建文常务副市长指出,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轻博会,陈市长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通过轻博会进一步提高中山、小榄的知名度,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吸引国内外轻工业产品向中山集聚。彭常务进一步提出,冲刺阶段要着重抓好七方面的具体工作:1、自加压力、精益求精,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轻博会的影响力,调动办好轻博会的积极性。2、紧抓招商、深挖潜力,继续加大招商力度,造势吸引轻工业产品向小榄集聚。3、精心布展、确保效果,给五湖四海的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4、抓住机遇,提高城建水平。5、充分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6、通力合作,确保措施到位:公安、交通部门要配合小榄做好预案,加强105国道、沙水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建设部门要对展馆作一次全面的检测;公路局要加快105国道全线的绿化工程,沙朗路段的绿化、栏杆、路灯抓紧提前施工,105国道往小榄工业区的入口处要尽快改造。7、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秘书处)
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中山・小榄)简报第12期突出重点、步步跟进,招展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招展招商部在市经贸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步步跟进,招展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至今已落实安排报名参展企业 585家(展位已全面爆满,有部分报名参展企业由于展位有限,无法安排),展位1491个。就地域分布而言,镇内企业 226家、占38.6%,镇外市内企业175家、占29.9%,市外企业184家、占31.5%;就行业分布而言,五金、电子音响、服装三大行业占57%;就品牌而言,国内外知名品牌30个,省名牌名标20个,市十大名牌2个。招展工作已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本届博览会分为A馆和B馆。A馆安排参展企业512家,安排展位1325个,(原规划1123个)。其中五金展位280个,家用电子电器397个, 服装、制鞋277个,家具59个,灯饰100个,印刷包装、日用化工96个,食品饮料64个。B馆安排参展73家,展位166个(原规划93个)。   目前已报名参展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有:   ――国际知名品牌17个: 瑞典亚萨合莱、日本本田制锁、山水音响、雅佳音响、天龙马兰仕音响、佳能办公设备、日立电动工具、小田电器、丹麦威法音响、美国惠亚集团、陶氏集团、芬兰奥托昆普铜管、台湾皇冠皮具、隆成童车、复盛空压机、松下住宅电器、华伦天奴。   ――国内知名品牌13个:美的集团、小鸭集团、格兰仕集团、长虹集团、TCL集团、华帝燃具、乐百氏、樱雪燃气具、威力电器、美味鲜、容声、南通机床、红豆。   ――省名牌名标企业20个:嘉丹婷、永大胶粘、永一胶粘、榄菊、百威食品、固力保安制品、美加科技、中顺纸业、鹰唛食品、美怡乐食品、皇冠皮件、三角纸品厂、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凯达精细、银华腊味、欧普、华光、中山家用电器总厂、咀香园、长青。   ――市十大名牌企业2个: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龙的电器。   与此同时,招商形势喜人,欧美、东南亚、中东、南非、地区的数千名客商,国内外超过110多个专业买家采购商和知名大型超市或零售批发商已前来观展、采购和洽谈业务。招商工作将成为下阶段筹备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将不断扩大成果。 (招展招商部、秘书处)
关于征求对政府审批部门服务水平意见的函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市政府投诉中心将于近期征询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反映意见的范围 政府各职能审批部门。 二、反映意见的内容 (一)是否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审批范围进行审批; (二)是否按照公开的审批时限和承诺依时审批; (三)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 (四)办理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等。 三、反映意见的形式 (一)书面。信函(地址: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办督办科,邮编:528403);传真(号码:8339692)。 (二)电话。联系人:谢军杰,号码:8335762。 (三)电子邮件。地址:sfb-duban@ zs.gov.cn 四、有关要求 (一)反映事项必须真实、详细。 (二)反映意见可以单位、企业或个人名义,一般要求署名,留下联络电话,以便核实。 中山市人民政府投诉中心 二ΟΟ四年四月十三日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各镇区党委宣传办(文明办),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2004年的工作意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研究决定,在“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基础上,开展“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加快中山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组织群众讨论、媒体宣传、典型示范和教育实践等活动,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形成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浓烈的舆论氛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开展“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概括和提炼体现中华民族伟大精神、体现伟人故里优秀人文传统、体现改革开放实践和时代特征的中山人精神,为全面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开展这场大讨论,要贯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主线。通过讨论,引导全市人民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 开展这场大讨论,要立足于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创新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通过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激发人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在大讨论中焕发出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增创城市经济发展新优势、推进中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去。 开展这场大讨论,要把提高中山人民的现代文明素质作为落脚点。通过精心设计载体,多方开辟渠道,动员和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把讨论的过程作为群众相互启发、自我教育的过程,作为凝聚智慧、提高思想层次、展示中山人良好形象的过程,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过程。 三、活动安排 这次活动从2004年4月开始到2004年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启动“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活动。 1、举行大讨论活动启动仪式。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工作动员和总体部署。 2、掀起活动热潮。各镇区、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讨论,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3、形成热点话题。通过在新闻媒体集中刊播份量重、质量高、震撼力大的专稿、专题报道和评论员文章,宣传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回顾中山人精神的发展历程,分析时代发展对丰富和提升中山人精神的内在要求等,触动人们的思想,引发人们的思考,在短时间内形成热点话题。 第二阶段:广泛讨论阶段。时间为5月至7月份。组织“新时期中山人精神”讨论和宣传活动,征集、提炼表述内涵,整个活动分三个层面展开,相互呼应,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1、成立专家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对中山人精神进行全面研究、分析,明确“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的形成历程、内涵和特质,对“新时期中山人精神”进行初步提炼;组织理论文章和专题研讨,引导大讨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举办系列座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中分层次召开系列座谈会;同时,各地、各单位通过组织社区论坛、公务员论坛、创业者论坛、校园论坛以及辩论、演讲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大讨论,在新闻媒体的配合下,把大讨论的过程变成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 3、抓好媒体宣传。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家谈”、“新时期中山人精神论坛”等专栏和专题节目,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大讨论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报纸杂志系列刊发专家文章、群众来信;对群众性论坛进行追踪报道;对曾在中山工作的老领导、知名人士、学者、企业家、青年、社区和农村居民、外来工等进行系列访谈。电台、电视台组织对话、访谈等系列节目,制作综合性专题节目。网站组织好群众网上论坛。 第三阶段:教育实践阶段。时间为8月至年底。在大讨论的基础上,提炼、确定“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的基本内涵。然后开展“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争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业者”的典型示范和实践活动。 1、广泛宣传“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编写《塑造新时期中山人精神》一书,阐释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的内涵及引导群众开展实践活动;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和户外公益宣传广告,扩大社会影响。 2、宣传实践“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的典型。选择企业人员、科技人员、再就业人员、外来工等不同类型的创业成功者(群体)典型,在主要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 四、加强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联、中山日报、中山电台、中山电视台、中山国际网、《香山》协办。 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创建文明镇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和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联系本地区、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生动活泼地开展好这场讨论。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指导的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上给予支持。要按照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订计划,加强引导,精心组织,使大讨论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04年4月21日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简报 第1期(2004年5月17日)拓展资源空间,共创灯都辉煌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呈现四大特色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将于10月18-23日在闻名遐迩的中国灯饰之都――古镇镇隆重举行。举办此次灯博会旨在展现这两年来全国各地灯饰产品的最新成果,增强灯饰之都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灯饰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弘扬灯饰文化、推动我国灯饰业发展,为海内外的广大灯饰客商提供一个信息和交流合作的平台。 古镇镇成功举办了99和2002灯博会,积累了一定的办展经验,办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与前两届灯博会相比,此次灯博会呈现出四大特色: 一、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走向商业化 市场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展览会的主体是参展商和买家,他们参加展览会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到贸易合作机会,而商业化正是他们所期待的,因此要办专业化的展览会,就必须走商业化之路。为加快发展古镇镇的会展经济,使古镇灯博会朝商业化方向健康发展,今年年初,古镇镇成立了专业展览公司――“灯都会展(中山)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成立是古镇灯博会朝商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三化”迈进的里程碑,它将在此次灯博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商业化运作不仅使办展方更专注于展览会的各项事宜,办更专业的展览,同时客商也因商业化而获得更好的参展(参观)效果,是灯博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 二、顺应发展态势,展会规模扩大一倍 随着古镇灯博会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更多生产企业希望借助该平台展示自身形象并寻找商贸合作机会。本届灯博会顺应发展态势,以古镇镇灯饰广场为主展馆,展览面积40000平方米,共设展位2400个,分为长期展位、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除一层长期展位外,其它展位数约为上届的两倍,将能为更多企业提供参展机会,本届灯博会参展的民用灯具种类齐全,精品汇萃,规模宏大,将是众灯饰企业展现自己的良好形象和实力以及广大商家开展贸易洽谈的大好时机。展览期间预计可吸引国外专业买家4000人及国内业内人士超过40000人同聚古镇镇。 三、狠抓展品质量,提高展会档次 灯饰业作为古镇镇重要的支柱产业,其产品质量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在古镇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的作用下,古镇镇灯饰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特别是2002年古镇镇赢得了“中国灯饰之都”的殊荣后,镇政府更是把质量问题提高到“巩固灯都”、“充实灯都”的认识上来抓,先后在全镇兴起一个个声势浩大的狠抓质量热潮。现在全镇已有不少灯饰企业获得“3C”产品质量认证和ISO9000系列企业体系认证。本届灯博会还将对参展的灯饰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确保无“三无”企业及不合格产品进入展场,力争使本届灯博会的参展企业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要有新的突破,从而提升了本届灯博会的办展层次。 四、总结经验规律,优质服务客商 优质服务是展览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我们吸收了上两届灯博会的经验,总结了规律,此次展会的服务将更注重“人性化”。如镇党委、政府已确定以“每年一展”的形式举办灯博会,这将为展会的延续性产生很好的效果,并能为参展商及客商在每年做参展、参观计划时提供参考信息;在给相关企业寄发邀请函的同时,我们也寄发了参展申请表,方便企业了解参展的具体情况,免去咨询索取资料等环节,提高了效率;此外,我们还从酒店、交通、物流、服务等方面不断完善,努力为广大客商提供更周到满意的服务。 古镇镇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灯饰生产及销售基地,在世界市场上赫赫有名,举办此次灯博会将会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中山市政府和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的正确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下,我们一定力争把本届灯博会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效益,为中山、为古镇镇的经济发展再注入新的活力,拓展资源空间,共创灯都辉煌。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简报 第2期(2004年6月7日)广泛联系 多轮驱动 灯博会招展工作进展顺利 招展工作是筹备工作的核心。为了确保招展任务如期高质完成,在总结往届灯博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梳理招展信息,充分挖掘展会资源,建立了完善的参展商数据库,成立了精干的招展工作机构。通过广泛宣传,多轮驱动,不断加大招展力度,目前招展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9年和2002年两届灯博会的成功举办,为本届博览会积累了大量的客商及灯饰企业资料。我们在完善招展企业数据库的基础上,采取电话联系、网上招展、借展招展、跟踪老客户、邮寄邀请函、政府推动招展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招展力度。同时,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争取支持。在招展方面,我们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在镇内进行招展宣传,通过电视台、灯饰报、政府网站、灯饰在线网站、灯饰之都网站等发布招展信息; 二是我镇的有关领导值美国拉斯维加斯灯展的机会赴美参观考察,吸收国外办灯展、城市亮化等方面工作的经验,同时在展会上介绍我镇灯博会的有关情况,邀请商家前来参展参观。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国内外五千多家灯饰及相关企业发送了参展邀请函; 四是与温州灯饰商会协商进行代理招展,邀请温州客商前来参展。 五是4月18日,我镇组织了12间企业以“中国灯饰之都”的名义集体参加在小榄镇举办的“2004年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用整体的形象展现灯饰之都的风采,并同时发布灯博会宣传广告,以达到借展招展的效果。 六是5月11日,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2004年灯博会的有关信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浪网、搜狐网等来自国内外近60家媒体的80多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在会后对灯博会进行了相关报道。 七是6月2日,灯博会组委会在东莞召开了招商推介会,我镇领导向与会企业详细介绍了灯博会的有关情况及商机优势,与会企业踊跃咨询,热情高涨,推介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各大灯饰企业纷纷前来登记参展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招展形势喜人。在参展企业中,镇外企业所占比例明显上升。目前,镇外参展企业所占比例为31.82%,比去年同期上升14.6%。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已不仅仅是古镇企业的博览会,更是国内众多灯饰及相关企业展示自身形象、寻找商贸合作机会的理想选择。一批知名企业及台资企业,如松下、库柏、GE、佛山照明、希莉娜等均已明确了参展意向。 下阶段,我们将通过电话拜访、登门拜访、手机短信发送、到浙江梁弄镇召开招商推介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展工作力度,配以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并重点落实国内外部分知名企业的参展工作,确保招展工作顺利完成,为下一阶段的布展、客商服务等做好准备。 在招商方面,筹委会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5月份,我们已经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海内外近10万位业内人士寄发了邀请函;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正与西班牙灯饰协会联系,邀请协会成员组团前来参观;我们与环球资源、阿里巴巴网站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客商资源为大会招商。另外,从本月开始,古镇灯博会的广告将会陆续在美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国外的专业杂志上投放。 我们相信,2004灯博会将会万商云集,为行业搭建一个良好的交流沟通、商贸合作的平台。
第五届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名誉主任:陈树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长) 蒋衡杰(中国服装协会常务会长) 王 庆(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 陈根楷(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魏 林(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 张肇达(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 刘岳坪(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会长) 主 任:冯煜荣(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仇锦荣(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武彪(中山市经贸局局长) 胡永康(沙溪镇党委书记) 成员:谭振东(市政府)、刘少山(市委宣传部)、卢艳红(侨务局)、高银娇(外事局)、吴建新(科技局)、侯银辉(经贸局)、麦建章(卫生局)、黄全欢(台务局)、曹会芹(中山海关)、陈解明(工商局)、陈荣真(质监局)、李毅然(广播电视局)、黄海源(公安局)、赵国荣(消防局)、梁小业(交警支队)、刘建辉(沙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住院的医保待遇   (一)调整参保人在市一级医院住院费用起付额。一级医院起付额标准由400元调整为300元;二、三级医院和市外上级医院起付额标准维持不变,分别为500元、700元和1000元。   (二)调整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住院费用自付比例。具体为: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费用中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起付额以上部分,在职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由90%调整为92%,个人自付由10%调整为8%;退休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由93%调整为95%,个人自付由7%调整为5%。   2、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费用中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起付额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由85%调整为87%,个人自付由15%调整为13%。   (三)提高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住院的床位费支付标准。床位费支付标准由一级医院20元/天、二级医院22元/天、三级医院25元/天调整为统一执行25元/天,床位费低于25元/天,按实际支付。   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   将目前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的8个特殊病种增加到12个,增加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精神分裂症等4个病种,其门诊费用年度报销限额为:   病种名称       年度报销限额(元)              在职  退休 系统性红斑狼疮      2500  3000 帕金森氏综合征      2500  3000 精神分裂症        2500  3000 再生障碍性贫血      3000  4000   三、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调整我市2004-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的通知中府办[2004]5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市2004-200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养老保险   (一)社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工资范围由600元至4700元调整为600元至5256元。   (二)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计发基数由1567元调整至1752元,离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391.75元调整至438元,增加46.25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313.4元调整至350.4元,增加37元。其他企业计发基数由865元调整至898元,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由173元调整至179.6元,增加6.6元。   (三)调整过渡性养老金缴费指数计发办法:以200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按确定的缴费工资计算参保人(含已退休人员)平均缴费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人均增资约11.29元,调整计发办法前后的待遇对比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新标准调整养老待遇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重新核定与本人实发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待遇差额部分由原渠道负担解决。   对实施《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征付办法》(中府[1998]53号)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不列入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待遇冲减,即重新核定的退休待遇差额为原核定退休待遇差额部分减去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的增加额。   二、社会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征缴按综合费率的有关办法执行。省《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发的待遇项目计发基数调整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按1752元,其他企业按898元执行。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征收基数由1567元调整为1752元,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1752元执行。   四、本通知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八日 2004~2005年度市属企业及机关单位事业养老待遇调整换算表 2004~2005年度其他企业单位事业养老待遇调整换算表
关于做好热带风暴“圆规”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九号热带风暴"圆规"16日6时已移到北纬21.6度,东经115.5度,在香港东南方17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达到23米/秒的风速,6级大风半径约180公里。预计,热带风暴"圆规"未来24小时将以15至2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将于今天下午在惠州到斗门之间沿海地区登陆。 由于这个热带风暴的移动速度快,并可能正面影响我市,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天凌晨2时,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并作出防御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全面落实好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阵以待,按照防台风预案,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不留死角。 二、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落实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和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对在港休渔和已回港避风的船只要加强管理;注意做好防范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台风可能正面袭击和影响地区的危险地带,尤其是居住在临时工棚施工人员,居住在低洼地方从事种养业的外来民工,居住在危房的群众,要切实做好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件。 三、由于台风登陆时正值天文大潮,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的巡查,对存在隐患的工程特别是水库和重点堤围、水闸要加强防守,落实应急措施。 四、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农作物的防护,成熟的要及时抢收,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和上报情况。三防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组织指挥畅通,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举行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搞好卷烟零售点合理化布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我局将就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4年7月23日下午3时 地点:中山市富华酒店三楼会议厅 二、听证事项 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三、陈述人、旁听人员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4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中山二路34号一楼) 欢迎广大市民报名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联系人:麦先生、谷先生 联系电话:8924049 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结合中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和满足消费的原则,对中山市卷烟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规划,以达到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举行公开听证,细化许可条件,予以公示,从而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管,确保合理布局公开、公平、公正。 (二)总量控制,逐步到位 依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全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总量水平,实施规划管理,逐级分解至各镇区。 (三)方便消费,服务社会 制定本规划,不仅要防止市内卷烟零售点总量不合理膨胀,还须方便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卷烟,根据镇区人口密度,合理布局,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四)照顾特殊群体,利于社会稳定 对社会特殊群体(含:残疾人、低保户、烈属及下岗失业人员),适当放宽准入限制。对不符合合理布局标准,未能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人,要及时疏通思想,维持社会市场稳定。 三、基本目标和主要标准 (一)基本目标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中山市持证卷烟零售户2006年底前总量控制在全市人口总数的2.6‰以内。其中,城区控制在3.5‰以内,乡镇一类地区控制在3.0‰以内;乡镇二类地区控制在2.5‰以内;乡镇三类地区控制在2.0‰以内。2007―2008年全市持证户数稳定在2.5‰以内。凡在超出控制标准地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行排队等候,先出后进,谁先申请,谁先办理。在未超出控制标准地区申领办证的,以全市总量控制为前提,并在所在镇区控制标准内,按合理布局要求予以审批办理。 (二)主要标准 1、持证卷烟零售点密度控制 (1)繁华路段:城区及乡镇人口密度高,人流数量大,商业密集地带,每个零售点覆盖人口不得低于400人。 (2)一般路段:人流量较小,背街小巷,商业分散地带,零售点间距不得小于50米(以沿街步行最近距离计算);且每个零售点覆盖人口不得低于300人。 (3)军队大院、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内设置零售点,每3000人不得超过2个,低于3000人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4)居民小区、自然村内设置零售点,每300人不得超过1个,低于300人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5)车站、码头候车(船)厅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日均客流每1000人次不得超过2个,低于1000人次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6)各类农贸、商贸市场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市场经营摊档总数的1.5%,且最多不超过5个。 (7)旅游景点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日均接待每1000人次不得超过2个,低于1000人次的只能设2个以内零售点。 2、星级宾馆、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以及营业面积在800M2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内设卷烟零售点,在符合全市总量控制前提下,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按照一点一证原则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一般饭店及娱乐场所、展览馆等相对封闭以满足特定顾客消费需求的经营场所内设卷烟零售点,在符合全市及所在镇区总量控制前提下,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按照一点一证原则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社会特殊群体(含:残疾人、低保户、烈属及下岗失业人员)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凭有效证件,在全市及所在镇区总量控制范围内,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轮候办证时,优先受理。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1)中小学校内及门前两侧50米以内; (2)自动售货机、博彩游戏机及彩票销售网点; (3)流动摊、点、车、棚、亭; (4)生产经营化工、油漆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场所; (5)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及专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场所。 6、卷烟零售户迁移经营地址的,须符合新址所在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要求。 7、本规划实施之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凡不符合本规划标准的,今后逐步调整到位。 四、本规划每年根据实际调整一次,并予以公示。 五、本规划由中山市烟草专卖局最终解释。 六、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2004年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明细表  地区类别界定 城区规划发证率在3.5‰以下 A: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大于3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3‰以下 B: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1000―3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2.5‰以下 C: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小于1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2‰以下 注:▲面积、人口数均以2003年12月末统计数为准。 ▲现有持证经营户数统计数字截止至2004年6月10日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简报 第3期(2004年7月7日)走国际化,参展商自主选展位周到务实,灯博会喜迎八方客 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筹备,灯博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招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目前,已经进入了展位的分配落实阶段。本届灯博会适应国际性展会的发展需求,采取参展企业自主挑选展位的方式进行展位分配。 从前两届灯博会我们总结出:古镇灯博会要做大做强,走国际化是一种必然趋势。本着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规划,我们确定了本届灯博会展位分配的四大原则:1、国内外名优企业,2、往届参展企业,3、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及中山市古镇照明电器协会成员,4、新参展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我们将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安排企业自行挑选展位。古镇镇副镇长、灯博会筹委会办公室主任魏宏锐介绍说:采取参展企业自主挑选展位的形式,是灯博会与国际性展会接轨的需要,企业能够提前落实展位,有利于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展商对今年实行企业自行挑选展位的分配方式普遍表示支持,积极性也较高,认为可以让企业具有更多主动性,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便利。现阶段,灯博会筹委会已经对报名参展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以及参展确认书的寄发工作,展位落实工作全面展开,企业根据确认书缴清有关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以根据大会规则依次自行挑选展位。 从筹备工作展开到目前已有3个多月,通过前阶段参加各种展会“借展招展”、宣传古镇、吸引客商,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到东莞、华东等地召开招商推介会,以及在国内外各大媒体大力开展宣传,灯博会的招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尤其是进入六月份以来,前来灯博会登记展位的企业络绎不绝,来自国内外一批知名企业,如日本松下,奥地利舒华水晶,香港莹辉,台湾鸿诠,佛山照明,东莞希莉娜,广州九佛以及镇内松本、华艺、胜球、东方等均已登记了展位。不少企业还要求在原定展位的基础上增加展位数,以期收到更好的展览效果。截至7月5日止,灯博会报名参展企业共507家。根据目前招展形势分析,今年的参展企业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镇外企业比例明显上升,约占总数的41%;二是申请特装展位企业明显上升,其申请展位数量约占预订展位总数的69%。此两个数据反映出古镇灯博会知名度显著提高,更多企业希望通过古镇灯博会的商贸平台树立形象,拓展市场。镇外参展企业与上届相比有较大的增幅。灯博会整体招展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自从进入展位分配落实阶段以来,灯博会筹委会电话每天响个不断,前来确定展位的参展商一批紧接一批,接踵而至,灯博会迎来了五湖四海的客商,呈现出一派热闹而紧张的景象。 灯博会前阶段的筹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迈出了坚定而有力的一步。凭着古镇人踏实肯干,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将是热烈而完满的。
关于发布《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告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规划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公开听证,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 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结合中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和满足消费的原则,对中山市卷烟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规划,以达到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举行公开听证,细化许可条件,予以公示,从而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管,确保合理布局公开、公平、公正。 (二)总量控制,逐步到位 依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全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总量水平,实施规划管理,逐级分解至各镇区。 (三)方便消费,服务社会 制定本规划,不仅要防止市内卷烟零售点总量不合理膨胀,还须方便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卷烟,根据镇区人口密度,合理布局,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四)照顾特殊群体,利于社会稳定 对社会特殊群体(含:残疾人、低保户、烈属及下岗失业人员),适当放宽准入限制。对不符合合理布局标准,未能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人,要及时疏通思想,维持社会市场稳定。 三、基本目标和主要标准 (一)基本目标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中山市持证卷烟零售户2006年底前总量控制在全市人口总数的2.6‰以内。其中,城区控制在3.5‰以内,乡镇一类地区控制在3.0‰以内;乡镇二类地区控制在2.5‰以内;乡镇三类地区控制在2.0‰以内。2007―2008年全市持证户数稳定在2.5‰以内。凡在超出控制标准地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行排队等候,先出后进,谁先申请,谁先办理。在未超出控制标准地区申领办证的,以全市总量控制为前提,并在所在镇区控制标准内,按合理布局要求予以审批办理。 (二)主要标准 1、持证卷烟零售点密度控制 (1)繁华路段:城区及乡镇人口密度高,人流数量大,商业密集地带,每个零售点覆盖人口不得低于400人。 (2)一般路段:人流量较小,背街小巷,商业分散地带,零售点间距不得小于50米(以沿街步行最近距离计算);且每个零售点覆盖人口不得低于300人。 (3)军队大院、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内设置零售点,每3000人不得超过2个,低于3000人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4)居民小区、自然村内设置零售点,每300人不得超过1个,低于300人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5)车站、码头候车(船)厅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日均客流每1000人次不得超过2个,低于1000人次的只能设1个零售点。 (6)各类农贸、商贸市场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市场经营摊档总数的1.5%,且最多不超过5个。 (7)旅游景点内设置卷烟零售点日均接待每1000人次不得超过2个,低于1000人次的只能设2个以内零售点。 2、星级宾馆、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以及营业面积在800M2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内设卷烟零售点,在符合全市总量控制前提下,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按照一点一证原则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一般饭店及娱乐场所、展览馆等相对封闭以满足特定顾客消费需求的经营场所内设卷烟零售点,在符合全市及所在镇区总量控制前提下,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按照一点一证原则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社会特殊群体(含:残疾人、低保户、烈属及下岗失业人员)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凭有效证件,在全市及所在镇区总量控制范围内,不受布局密度、间距限制,轮候办证时,优先受理。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1)中小学校内及门前两侧50米以内; (2)自动售货机、博彩游戏机及彩票销售点; (3)流动的摊、点、车、棚、亭; (4)生产经营化工、油漆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场所; (5)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及专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场所。 6、卷烟零售户迁移经营地址的,须符合新址所在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要求。 7、本规划实施之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凡不符合本规划标准的,今后逐步调整到位。 四、本规划每年根据实际调整一次,并予以公示。 五、本规划由中山市烟草专卖局最终解释。 六、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2004年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明细表   地区类别界定 城区规划发证率在3.5‰以下 A: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大于3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3‰以下 B: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1000―3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2.5‰以下 C:乡镇一类地区(人口密度:小于1000人/平方公里)规划发证率在2‰以下 注:▲面积、人口数均以2003年12月末统计数为准。 ▲现有持证经营户数统计数字截止至2004年6月10日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简报 第4期(2004年7月29日)“灯都”披新装,喜迎灯博会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古镇的城镇面貌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环境也是生产力"和"经营城镇"的理念逐步成熟。今年,以灯博会为契机,根据建设现代化的"中国灯饰之都"为总目标的城镇建设风格,我镇在筹备工作阶段狠抓城镇建设,力争以全新的面貌迎接灯博会的召开,展示"中国灯饰之都"这两年的建设成果。   为此,7月16日,由镇长吴礼煊带领镇政府有关领导以及规划、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成员专程巡视了我镇的城镇管理环境,并会同镇主要领导召开了灯博会筹备工作会议,针对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镇城镇建设,为灯博会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根据城建要有新亮点的要求,自从进入7月份以来,我镇相继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改造整顿工程,整顿项目包括东兴东路、体育路、华廷路的路面改造,灯饰广场、体育馆、人民广场的维修改造,清拆违章建筑、整治街道环境、城镇绿化,户外广告牌的整顿以及督促三大楼盘的按时竣工等。目前,各项城建工作已经按照工作计划逐步开展。为了在展会期间充分显示"灯都"魅力,尽显"灯都"风采,我们还特别对镇内主要路段的商铺广告亮灯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主要路段的广告牌务必在每晚的规定时间内亮灯。有关部门将对主要路段路灯电压进行增容,以确保亮灯效果达到最佳状态。   "灯都"以灯为生命,以灯为活力,而合理、规范、现代化的城镇建设就成了衬托"灯都"的点点萤光。在灯博会的整个筹备工作中,我们走的每一步似乎都很平淡,没有惊天动地的举措,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法宝,但我们知道我们在前进,我们走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坚定和沉着。金秋十月,"中国灯饰之都"一定会以全新的面貌喜迎四方客商,充分展示"灯都"的魅力,为他们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
2004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简报 第5期(2004年7月30日)中国Lighting产品出口推广暨如何有效参加商展研讨会在我镇召开   7月28至29日,由古镇镇人民政府与2004灯博会友好合作伙伴--环球资源共同举办了中国Lighting产品出口推广暨如何有效参加商展研讨会在我镇召开。研讨会上,古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04灯博会筹委会办公室主任魏宏锐就古镇举办灯博会对古镇、古镇灯饰行业以及所有在古镇经营的灯饰企业的重要意义发表了讲话。环球资源华南区经理王培慧小姐及南粤区业务发展经理谭福荣先生对如何进行Lighting产品出口推广以及如何有效参加商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古镇灯饰行业从1982年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灯饰生产及销售基地,古镇更因其灯饰产业的高度聚集而被授予了"中国灯饰之都"的称号。多年来,镇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引导、扶持灯饰行业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举办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就是当中的重要举措。99灯博会的成功举办达到了"让世界认识古镇,让古镇灯饰走向世界"的目的,2002灯博会承前启后,使古镇以及古镇灯饰行业在世界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灯博会在推动古镇及古镇灯饰走向世界的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据统计,2003 年全镇灯饰产业产值为 58 亿元,比举办灯博会前的 98 年净增 40 亿元,增长了 221.8 %;产品出口额为 2.8 亿美元,比 98 年净增 2.5 亿美元,增长了 926 %,产品出口国家和地区扩展至 83 个。在成功举办了两届灯博会后,经过广泛听取意见以及认真深入的研讨,镇党委、政府决定以"每年一展"的形式举办灯博会,目的是促进灯饰行业,尤其是古镇灯饰行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国乃至世界灯饰行业的交流合作搭建商贸平台,努力办国际化、专业化、商业化的知名展览,打造"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展览品牌。研讨会深入分析了古镇灯博会的商机优势,指出在中国举办灯饰照明专业展,没有一个地方比古镇更具优势;而要找一个内外适销的专业展览会,也没有一个展会比古镇灯博会更有优势。   环球资源主讲嘉宾就如何进行Lighting产品出口推广以及如何有效参加商展与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从买方市场,到买家心理及行为,再到参加商展的展前、展中、展后该作的准备,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古镇灯饰产品不断走出国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参加商展的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市场经济的淘汰规律是非常残酷的,古镇灯饰企业主必须要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才能以最低的成本进行最有效的推广,获取最大的收益。   参加研讨会的企业代表均表示此类研讨会实用性强,对他们进行市场推广带来了启发性的思维,受益匪浅。灯博会也借此机会进一步推进了招展工作的落实。
车购税部分车辆退税通告根据国税函[2004]369号文精神,从2004年3月1日起对部分车辆最低征税价格进行了调整。由于该文件经总局、部、省,于3月26日才下达到我市并予以执行,因此就导致部分征税价格下调了的车辆因未能及时执行新价格而多征了税款。根据国税发[2004]48号文和粤交费办[2004]21号文精神,对多征的税款予以退税。现将符合退税条件的车辆公布如下(见附表)。 特此通告。 中山市车购办 二00四年八月二十日 注:具体车辆的退税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附表: 退税车辆明细表(点击查阅) 车辆购置税部分退税申请表(点击下载)
卢君达局长在市政府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在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市农业局局长 卢君达(2004年9月15日)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广大农村干部、农业工作者和农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雏形渐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农村各项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3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34.1亿元,比增4.1%;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520元,比增10.8%,增幅连续两年超过两位数,居全省第一;绝对数居全省第五,仅次于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今年上半年,战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自然灾害,克服了农资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2.6亿元,比增3.5%,农村经济总收入588.4亿元,比增18%,农民人均纯收入3245元,比增8%,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从目前的发展形势看,完全有信心实现年初预定的各项经济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安排,下面我重点向在座各位通报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近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它关系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健康,影响到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这条主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五大安全工程”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和认证认可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试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一)市、镇(区)、农贸市场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初步建成,市场准入试点有新进展 为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2年9月我市正式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农业局。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目前检测中心已投入600多万元,购置了气质联用仪等40多套精密检测仪器,配备和培训了1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的检验检测工作。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心位于石岐南江路的新检测大楼装修工作现已接近尾声,预计10月份可投入使用,必将推动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上新台阶。各镇区也相应设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员,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开展以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的农产品上市前农药残留检查抽测工作。作为检测中心的延伸,今年我局抓紧了镇区农产品检测站的规划和建设,目前坦洲、民众、港口三镇的农产品检测站已建成并正常运作,小榄、黄圃、古镇、东凤、大涌等镇正在加紧建设中,可望年底前全面投入使用。为试行农产品准入制工作,自2002年底以来,我市先后在城区华柏市场、竹苑市场、光明市场、市果菜批发市场和三乡市场、小榄文田市场、小榄螺沙市场、港口市场等八个重点农贸市场和三文配餐中心实施“放心菜”工程试点,设立农产品检测室,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全面实行农产品抽测。每个检测室还配备宽频上网设备,将检测结果第一时间传送到中山农业信息网对外发布。半年多来,全市共检测蔬菜样本73600多个,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本4372个,超标率5.94%,销毁有毒蔬菜9.8吨。我市的准入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广大市民的大力拥护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并被初步选定为广东省检测网络信息化管理试点市。 (二)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无公害生产和“绿色食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到生产中,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一是建立了市食出公司石岐鸽场、市香蕉有机栽培农场、市杨氏南北鲜果有限公司、市食出公司白石猪场、市信邦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三角镇粉葛与青皮冬瓜套种基地、港口镇顺青菜场、三乡镇古鹤菜场、大涌镇全昌菜场等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其中市食出公司石岐鸽场和市香蕉有机栽培农场被列入广东省农业标准化试验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建立了一批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中山香蕉、中山塘鱼、中山罗氏沼虾、中山聚丰大米、三角镇全福甲鱼等5个农产品取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沙溪水生蔬菜基地、三角蔬菜基地、港口顺青菜场、大涌全昌菜场、市信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神湾镇种养服务公司、五桂山南台果场、坦洲定发菜场、南朗镇农业服务公司、市食出白石鸽场、市种猪场、市食出白石猪场、市农牧公司、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东升镇畜牧饲料公司、阜沙富金养猪有限公司等16个基地(公司、场)生产的农产品获得了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成为我市打出市外、国外的拳头产品。三是先后制定了中山罗氏沼虾、中山脆肉鲩鱼、中山三月红荔枝、神湾菠萝、石岐鸡、石岐鸽、中山香蕉、青皮冬瓜、粉葛等9个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农业生产技术,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违规排放工业废水、废渣,是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有效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近年来,我市各级加大了农产品质量监督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一是加强农药、兽药经营管理,严格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不定期培训上岗人员;实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凭身份证登记销售制度,切实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和使用的跟踪监控。二是推进农药安全使用公示制度,根据农业部《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蔬菜生产集中地竖立“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警示牌,标明蔬菜生产适用及禁用农药、注意事项、违规使用农药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三是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禁用农药、化肥、兽药和鼠药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体健康。去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10多次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活动和农药、鼠药专项清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200多人次,检查各类农资门店、市场2386家,查处违规经营农资门店52家,没收和销毁假冒伪劣农药2548公斤、违禁兽药736公斤、假劣兽药2383公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20.1万元。 (四)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持抓不懈 做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市各级对动植物防疫特别是禽畜防疫工作一直抓得很紧,措施比较扎实。一是抓了香蕉黄叶病的防、治、控和柑桔小实蝇等的防治、扑灭工作,保护了我市农作物特别是香蕉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维护了中山香蕉的品牌;二是严格落实畜禽防疫措施,去冬今春战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全市禽类防疫率达98%以上,畜禽生产顺利进行;把好生猪屠宰检疫关,强化畜禽药物残留特别是生猪“瘦肉精”残留的检验检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工作成效 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已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民的科学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随着农业标准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农民能够按照标准规范种植,采取先进适用技术进行生产。香蕉高效栽培技术、水果高位嫁接技术、水果疏果套袋技术、水产健康养殖以及采用黑遮光网、尼龙薄膜、温室设施开展反季节种养等现代先进技术在全市已普遍得到推广应用,传统的耕作方式已朝向集约化技术方向发展。目前,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由2001年的52%提高到57%,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如我市的南朗镇下湾果场、赤企环果场今年的荔枝龙眼采用疏果套袋技术,经套袋的荔枝、龙眼不仅个头大、而且着色均匀鲜艳,果品污染少,质量档次高,卖价提高一倍以上。 (二)农产品药物残留明显下降,有效保障了居民身体健康 由于近年各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了强有力的监控,从生产环节入手,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把源头关,目前我市的农产品药物残留明显下降。以生猪“瘦肉精”为例,今年以来抽检的4177头份猪尿样本中,检出含“瘦肉精”样本79份,阳性率1.9%,比2002年的7.8%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发生过“瘦肉精”中毒个案。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也比往年有大幅度的下降,今年以来抽检的蔬菜样本农药残留为5.94%,比去年初的1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1996―2000年期间,我市每年由于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急性中毒事故6―8宗、过百人中毒,但从2001年以来全市总共才发生4宗蔬菜中毒事故,涉及21人,相对数大大减少。 (三)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 目前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合格率由以前的65%提升到90%以上,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2003年全市农产品出口额15.2亿元,比2002年的6.0亿元增加9.2亿元,增幅153%;今年上半年我市农产品出口再创佳绩,全市28个经营农产品出口的企业1―5月份累计出口创汇2507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2%。如市香蕉有机栽培场,是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之一,全部采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生产,产品达到国际有机食品要求,自2003年1月起出口日本,在日本市场供不应求,开创了中山香蕉直接出口日本的先河,至今已出口香蕉2500多吨,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为扩大有机香蕉出口量,该场还按照“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与周边50多户(1000多亩)蕉农达成初步协议,全部采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栽培,产品由该场统一收购出口。 (四)涌现了一批优质名牌农产品 随着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近两年我市涌现了一大批名牌农产品。在去年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选中,我市共有6个企业8个产品获得殊荣,包括市食出石岐鸽场的石岐鸽、石岐乳鸽,黄圃银华腊味公司的建华牌广式腊肠,市食品水产集团的宝平牌草鱼、鲮鱼肉片,市食出白石猪场的白石龙骏杜洛克猪、白石龙骏大白猪,黄圃泰和腊味公司的泰上王腊肠,东升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东裕牌脆肉鲩,占了全省40个入选企业的15%,获奖企业数量仅次于广州、深圳,成绩非常理想。今年,又有6个企业的8个产品被初选为2004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目前进入网上公示阶段,具体包括市南北鲜果有限公司的脐橙,市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牌鳗鱼配合饲料,市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宝平牌鳙鱼、冻罗非鱼片,市渔农产冷冻厂有限公司的欧风牌冻虾,黄圃银华腊味有限公司的建华牌腊鱼,市凯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强力牌18%杀虫双水剂、高效氯氰菊酯。 三、今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规范生产经营,加强质量监督,逐步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促进我市农业尽快与国际接轨。 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为农产品质量管理打好基础 一是农业标准体系。目前我市的标准体系建设虽然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远远不够。要抓紧收集整理陆续出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外有关先进标准,认真研究和学习贯彻;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山的实际,高水平、高起点地引用或制定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环节的一系列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步伐,抓紧检测中心新办公大楼装修工作,确保如期交付使用;尽快配齐畜产品、水产品品质检验所仪器设备,完善“双认证”的相关配套设施。加快镇区检测站建设进度,力争两年内基本完成。要加强市场检验检测工作,今后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建设和经营一定要把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要把安全检测的人员纳入市场管理编制,把检测经费纳入市场管理成本,实行市场自检。三是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经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有5个,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16个,这还远远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善管理办法,健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名牌产品的质量认证、认定工作;对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要加强质量监督,对生产基地和市场进行经常性的跟踪检测。 (二)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 要继续在主要农产品批零市场开展准入制试点,摸索经验,逐步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度等,争取2006年底前全市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在产品产地,既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又要加强对即将上市农产品的监督检测;销售环节,要严把市场进入关,逐步在批发市场设立专营区,在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专卖区、专卖柜,推介按标准化生产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意识,实现优质优价,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大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发展品牌农业、名牌农业是大势所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精神,大力强化品牌意识、名牌意识,把发展名牌农产品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对一些已有较高知名度的地方传统优势农产品,要以推广标准化为契机,加大开发力度,实施品质和包装技术改造,树立产品新形象,逐步发展区域性、全国性的名牌产品。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名牌农产品申报评选和认定工作,加大对名牌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介农业名牌参加各类展示会、展销会和博览会,不断扩大它们的影响力。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要从源头抓起,加强农业环境治理,控制工业污染源,禁止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兽药、鱼药的生产和经营,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逐步减少土地残毒,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对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鼠药、化肥和饲料等主要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确保农用生产资料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利益。 (五)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效果 要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效果。认真抓好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教育,积极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加快生物防治技术的引进、推广,引导农民科学用肥、合理用药;同时积极引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先进技术,依靠科技进步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控,确保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关于构建“五大安全工程”的工作部署,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抓。最近,市政府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冯煜荣副市长任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各镇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尽快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上下配合,部门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的社会工程,牵涉到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个领域,涉及农业、经贸、财政、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检验检疫、海关等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将该项工作做好。 三是落实经费和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公益事业。市、镇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实行“三个一点”解决经费问题:即市、镇财政拿一点、经营者承担一点、生产者负责一点。要确保有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除市、镇两级要有足够数量的专职检测人员外,各农贸市场、屠宰场也要配备适量的检测人员。 朋友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要全力推进的一件重要工作。一贯以来,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为唱响我市“三农”工作主旋律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市农业局,对大家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热切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三农”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为农产品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通告国务院决定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将于今年10月全面展开。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为普查对象。 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由普查员入户询问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填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表》;询问各行业个体经营户的营业额、营业支出及主要细项、固定资产原价等经济指标,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届时,经济普查机构的普查人员将佩带工作证并持《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上门进行调查登记。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违法行为,中山市统计局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可对企业事业组织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告  中山市第一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九日 中山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8238029
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4年版)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中府[2004]104号 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04年版)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九日
市社科联开展“2003―2004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根据《中山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市社科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3――2004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凡是在2003年――2004年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等均可参加评奖。以上参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贯彻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观点正确;(2)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理论深度,富有新意;(3)必须经过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著;(4)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对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申报要求:(1)凡申报评奖成果的,须填报《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格可以到“中山政府之窗”网站:http://www.zs.gov.cn/下载或到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领取),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申报评奖成果中有获得全国、省、市以上奖励的,应随表附上一份奖励证书(复印件);(3)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是在2002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经本通知第一项之第三条规定的报刊、出版社出版的论著或论文;(4)申报评奖成果的每人每类只能申报2项成果。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并注明该成果的全部参与者,不能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1)报送时间:2004年11月1日――2004年12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2)报送地点:石岐松苑路1号中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或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中银大厦侧)27楼市社科联收,邮编:528403,联系人:虞天识、卢曙光,电话:8318166、8312727。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基础研究类(论著)和应用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两个奖项,由市社科联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将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成果推荐到市委宣传部参加市“文化精品奖”的评奖活动。其中,基础研究类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5个,奖金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应用研究类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奖金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2004年下半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通告www.zsrc.net/spimages/2004gwytestxia.htm
市政府投诉中心开通移动专线市政府投诉中心自成立以来,多方面接受群众宝贵的意见,促使我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态度,使政府部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形成了政府服务群众,群众监督政府的良好局面。多年来,投诉中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最近,由广东移动中山分公司赞助,投诉中心增设移动受理专线,可及时聆听群众反映的问题。 投诉中心主要受理群众对市属机关和各镇区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处理具体事务中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作风问题;二是依法行政问题;三是行政机关办事效率问题。投诉中心对此均认真予以专门调查和核实。 投诉中心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8315253、1370236823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来信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211室 邮政编码:528403
关于《中山市古香林郊野公园规划概念设计》方案公示的说明关于《中山市古香林郊野公园规划概念设计》方案公示的说明 为使我市城市规划的项目能更好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04年10月施行的《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现对我市重点规划项目《中山市古香林郊野公园规划概念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同时,本方案的主要说明文字、图纸将于2005年1月30日~3月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中山市规划局(兴中道松苑路2号)大堂展示。 也可登陆中山市规划局网站:www.zsghj.gov.cn。书面意见请提交至市规划局大堂意见箱。 特此说明。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8884593) 中山市规划局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山市古香林郊野公园景观规划设计说明(概要) 古香林郊野公园位于中山市石岐城郊的金钟水库,其用地范围包括水库和周边以及古香林寺遗址,总占地面积约560公顷,公园中心区约200公顷,其中金钟水库水面约占40公顷。 金钟水库优良的水质,周边山体良好的山林植被,古香林寺悠久的历史与盛名,以及与城区中心仅十余分钟的车程距离,使得古香林郊野公园的开发与建设成为必然。作为拥有教科文组织最佳人居环境奖称号的中山市,历届领导都非常重视中山的城市美观与民生工程的建设。目前,虽然已拥有诸多的公园,如紫马岭公园、孙文纪念公园、岐江公园、五桂山风景区等,但缺乏真正意义的设施配套齐全的郊野生态公园,因此古香林郊野公园的建设无疑弥补了这一空白,同时亦为中山绿色生态化建设和进一步促进市民与自然之间对话交流式的动态旅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一章:风景资源评价 古香林郊野公园内有山有水,有古香林寺遗址,良好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以及便捷的交通是其优势所在,而相对缺乏的相应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及兼具内涵与特色的主题景区,是其作为旅游点的劣势所在。 古香林郊野公园可分为三大部分,沿水库环线区,登山观赏区,古香林寺景区。 1、 水库环线区:岸线自然曲折,富于变化,水质优良(金钟水库现为中山市饮用水源之一)驳岸与水体关系良好,利于游人亲水、观水。沿岸植物形态优美,品种丰富,有桉树林、水杉林、竹林等,内有少量旧构筑物遗存,如古香林吊索桥等。 2、登山观赏区:山体坡度平缓,植被茂密丰富,以次生马尾松林为主,辅有大叶 相思等,现状植被评价良好,适于周末休闲度假、节假日登山旅游。 3、古香林寺景区:古香林寺为中山史载颇具盛名的一座寺庙,历经风雨沧桑,现已荡然无存,仅有遗址,可利用已有的山水格局及自然环境重建开发。 第二章:规划设计的依据及指导思想 1、规划设计依据 1 中山市总体规划; 2 中山市分区规划; 3 中山市规划局提出的项目设计要求; 4 中山市规划局提供的相关地形图。 2、规划设计指导思想 1 强化资源保育,充分利用交通区位潜力,通过生态旅游,深度保护利用资源; 2 完善中山市绿化与生态体系,为中山城市建设的生态化提供扎实的基础; 3 通过金钟水库与古香林的旅游开发,提升市民游人的环保意识,增强人与自然的对话与沟通,并使之产生良性互动。 3、规划设计原则 1 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自然优先原则; 2 发展生态教育基地的生态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 充分考虑人的活动,心理及审美等要求的人本主义原则。 第三章:发展战略,规划目标 1、发展战略 1 特色战略 走低投入,高定位,持久特色之路,围绕优良的水库风景及良好山景资源, 紧扣“生态”,走特色旅游之路。 ②、市场战略 立足本市,进一步开拓珠三角及本省市场,发挥资源优势,开拓以水库观光, 生态旅游,古寺遗址探访为主导的多元化目标市场。 ③、政府主导战略 落实部门配合,推进公园建设与开发,扶持淡水生态教育基地,生态农业,生 态林业旅游区。 2、规划目标 1 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 2 建立游憩项目,完善基础设施; 3 突出资源特色,提升旅游品位; 4 开拓区域市场,改善中山综合环境。 第四章:设计对策 1、 交通结构体系 公园交通结构体系: ①、 郊游径: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设立,一条环水库的沥青环道,宽度为4 米,总长4.5公里,主要是供游人步行、自行车及公园电瓶车使用; ②、 健行径:在主环路外围形成一条游览路,鼓励游人进行各种健身活动。路面宽为2米,总长8公里,材料可采用本地石材; ③、 登山径:在健行径的外围设登山径,总长10公里,依山势而曲折变化,适合登山爱好者。 在以上三条主要环道之间,依据人的步行习惯及功能分块要求,形成许多步行小径,路面可为砂土,碎石等; ④、停车场:在公园主入口处,设置大型停车场,游人仅可借助公园内电瓶车或步行游览,简化交通,改善交通状况及安全性。 2、功能分区及设计构思 全公园共可分为三大功能区块:沿水库环线区,登山观赏区、古香林寺景区。 (1) 沿水库环线区 根据设计可分为四大景区: ①、 中心设施区 该区位于公园与界外道路过渡区域,地势平缓,主要是为游人提供饮食,停车,休憩等场所。具体包括:农庄式酒家,公园入口处,桑基鱼塘农庄示范区,生态教育展馆,儿童撒野公园,攀岩练习区、停车场,电瓶车游览总站。 ②、 生态湿地及水鸟观赏区 在水库东南面为大型湿地景观,尽量保持地形的完整性和原有性状,利用原有的鱼塘,在适宜的位置生态湿地,如沼泽、山坡等地势起伏的生态环境,种植各种水生植物,给水鸟提供藏身、食、繁的空间。由于湿地物种的多样性形成丰富的植被层次,创造最自然最原始的植被景观效果,融观光、游憩、认知于一体。 ③、竹林花径区 主要包括品茗轩,观赏竹林,观鱼桥等景点,此区位于公园主游览路线的中段,有必要为游人提供一个停留休憩的空间。因此在临岸设置品茗轩,与对岸的水坝小亭形成对景。品茗轩以内的竹林区,保留原有竹林,利用地形高差在竹林中设置一系列半封闭空间,竹影婆娑,凉风阵阵,为游人提供休憩、纳凉、交流的场所。 ④、 亲水活动区 在按树林中穿插架空的木栈道,临岸逐渐降低。置于湖中的湖心平台,是按树林架空木栈道的延伸,这里水面开阔,视线通畅,是观赏全湖景观的佳处。野餐区采取组团的形式,依据地形设置环路贯通,在沿岸设置毛石滩,供游人休憩,保留路边建筑并改造为配套设施服务用房,古荔枝林作为重要景点保留。茶室为游人提供休闲景观系统及遮风蔽雨的重要场所。 (2) 登山观赏区 依据山势设置多条登山道,并使每条登山道变成自然探访路径,野草树木注明其科属、学名及生长特性,寓教于游,同时也寓运动于游,使游客完全置身山林之中,在观赏不断变化的自然美景之时,更充分体验登山的乐趣。 (3) 古香林寺景区 依山势由低至高进行重建布局,借山依势充分保留植被。并充分加强植被密度,营造“深山藏古寺”的氛围,给游客带来收获的惊喜。 3、 植物景观工程规划 (2) 规划原则  为了强调古香林生态公园的自然生态景观特色,在尽量保留原有生长良好的乡土植物的基础上,注重乔、灌、草多层次和色彩搭配,在植被不足的地方补植当地品种的常绿阔叶、针叶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形成乔木、灌木、地被三者有机结合的立体生态密林,形成一个具有亚热带特征的乡土植物生态群落。 (3) 主要景区种植规划 ①、中心设施区:绿化以自然风格为主,突出古香林郊野公园,吸引游人。可适当的进行人工修饰,增加常用开花灌木,如:杜鹃、红绒球、龙船花、长春花等,丰富景观色彩;保留原有水杉林,并增大其面积,形成一片水杉林景观。水塘种植荷花,莲花、慈菇、菱角等水生植物。 ②、生态湿地及水鸟观赏区:利用现有鱼塘以及水库边低洼地改造成湿地,水域种植荷花、荇菜、茭白、莼菜、芦苇等具有净化水质作用的水生植物以及开花植物鸢尾、千屈菜等,浅水处种植柳树、芦苇、水芋等,为水鸟提供栖身之地;陆上保留原有的柑橘、荔枝果林,增加人工蜂房等元素,造就一派返璞归真的田园风光,让久居大都市的人们亲近大自然,寻找野趣,体验水乡生活。 ③、竹林花径区:竹林区以原有主要青皮竹林为主调树种,增植各类竹子,丰富植物种类,为游人提供一片清幽的休憩空间。花径以开花植物为主要造景植物,营造四季皆有花可赏的景观。参考植物:串钱柳、水杉、凤凰木、黄槐、紫薇、桂花、山茶、杜鹃、彩叶大红花、黄连翘、九里香、美人蕉、鸢尾、莎草、香蒲。 ④、亲水活动区:以原有主要树种柠檬桉林为主,在木栈桥两旁补植低矮灌木丰富景观层次。以高大乔木分割各个野餐区域。此区内有荔枝古树七棵,应作重点保护,使其生长环境不受破坏。 ⑤、登山观赏区:以充分保留原有植被,加强其密度为原则,营造原生自然的植被景观。 ⑥、古香林寺景区:植物配植突出文物古迹的古朴风貌为原则,以常绿针叶阔叶树��马尾松、大叶相思为基调,适当点缀开花灌木,以烘托景点。 (5) 防火林带规划 在主要山岭线上设15米宽的防火林隔离带,把林区划分为大块,防止山火蔓延。防火林带种植防火树种��木荷。木荷在防火的同时还能防止松毛虫蔓延。 6 标识系统设计 标识牌形式、色彩、风格均与公园主题相结合,造型简洁,形式活泼,色彩鲜艳,平面设计感强,材料选用木、铝板、铁等,起到指示方位、提供简明信息的作用,其类型可分为: ①、环境标志:在公园各主要出入口及主景区设置公园导游图,并标明游客当前的位置。 ②、名称标志:设置于园内各种游玩设施或植物上注明去其名称和功能或植物科属、学名、特征等。 ③、指示标志:在各景点、建筑附近和园路交叉口设置,起到导向作用。 ④、设施及警告示标志:设置在公园内各功能区域公共设施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带,起告示提醒的功能。 7 公共设施设计意向 ①、座椅系统:依据人的活动习惯及场所性进行布置,形式简洁古朴,色彩沉着,材料选用天然木、石材与金属; ②、环卫系统 J 厕所:分布于各主景点处,服务半径约250米。厕所建筑形式简洁、轻巧,标识明显,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每个公厕建筑面积:42�。男厕:5个蹲位,小便器9个,约24�;女厕:7个蹲位,约18�; K 垃圾箱:造型简洁、古朴,采用国际流行的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公园内主园路原则上隔50m设一垃圾箱;园中次园路则隔80-100m设一垃圾箱;园中人流集中的主要活动区,根据相应的人流量增加垃圾箱设置;在较为清静的游览区中,因游人可能逗留休憩的时间比较长,仅在其园椅附近设有垃圾箱。 ③、照明系统 结合公园各景点的需要,分为园径高杆灯、低杆灯、草坪灯、景点泛光灯、指示系统灯。造型简洁、色彩为黑色或深灰色为佳,点缀装饰园林景色。 7、 生态与教育设计 古香林郊野公园设计不仅能为市民提供一个休息放松身心的场所,还希望能通过生态示范区的设置,教育游人,为游人提供自然生态界的学习场所和体验空间,在整个公园内,我们设置了生态与教育的相关设施有: ①、生态教育展馆; ②、生态湿地示范区; ③、桑基鱼塘农业示范区; ④、生态果园; ⑤、水鸟观察养殖区; ⑥、自然探访路径; ⑦、蜜蜂园; ⑧、鸟类观察台等。 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平衡表 用 地 分 类 用地面积(�) 用地百分比(%) 建 筑 用 地 4,000 0.05 绿 化 用 地 8,473,000 94.14 道路广场用地 82,600 0.92 水 面 440,400 4.89 合 计 9,000,000 100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中府[2005]23号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4]301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是调整最低工资结构和适当考虑经济增长因素,将原来用人单位另外支付的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二、调整标准 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450元/月调整至5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市属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中山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企业遵守执行最低工资保障的相关规定,并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六日
2005年度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指南一、关于立项调研课题的说明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因此,要以深入研究中山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发展。   (三)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可自选申报课题。   (四)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课题申报办法:第一季度(2005年3月31日前)申报本年度的调研课题,申报者可在市社科联领取或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一式四份上交市社科联,并由市社科联汇总和组织专家论证、择优上报市政府批准正式立项后,按规定分期拨给调研经费,第四季度拿出最终研究成果(学术专著另外),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后进行表彰奖励,成果在全市推介。如需要跨年度研究的,要在申报时注明。一般要成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通常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和处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联系地址:中山石岐中山三路市政府办公二区27楼市社科联;   联系电话:8318166;   联系人:卢曙光 二、立项调研课题参考题目   (一)应用经济研究   1、建设和谐中山的对策研究;   2、中山市应对“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问题研究;   3、“东盟-中国(10十1)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给中山带来的商机及对策研究;   4、中山市第三产业发展突破口的研究;   5、中山市工业适度重型化问题研究;   6、构建珠三角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对策研究;   7、中山市产业集群信息化的对策研究;   8、中山城市化进程中的难点与对策研究;   9、中山市产业梯次转移的实现模式研究;   10、中山市招商引资与地方经济、税收工作关系研究;   11、中山市经济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公平问题研究;   12、中山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和规范化研究。   (二)文化与历史研究   13、孙中山宪政思想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研究;   14、关于中山市文化事业发展研究;   15、繁荣和发展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对策研究;   16、中山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研究; 17、香山买办与近代中国研究;   18、中山市城市文化形象设计与实施途径研究;   19、中山民俗和民间文学研究;   20、中山名人故居、祖居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开发和利用研究。   (三)教育与人才问题研究   21、中山市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索与实践研究。   22、中山市旅游产业人才发展研究(2005-2015);   23、中山市民营经济人才战略研究。   (四)“三农”问题研究24、中山市“三农问题”研究;   25、中山市村改居工作的经验总结及对策研究;   26、中山市代耕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7、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三化”进程。   (五)城市建设问题研究   28、关于加快中山市城镇中心区建设研究;   29、中山市公共交通与中山城市拓展研究。   (六)行政管理研究30、关于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研究;   31、营造第三产业发展商机中政府作为研究。   (七)党的建设研究   32、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问题研究;   33、关于建立健全反腐败教育长效机制研究;   34、中山市党政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研究。                   中山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05年1月27日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2005年上半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通告www.zsrc.net/spimages/200504gwytest.htm
中山市信访局公布事项机构名称:中山市信访局 办公地点: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市政府大院 通信地址:中山市信访局 邮政编码:528400 来信事项查询电话:8328037 接访地点:中山市委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市政府大院正门东侧) 接访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访事项查询电话:8333900 电子信箱:中山政府之窗(http://www.zs.gov.cn)《市长信箱》 中山市信访局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的通告为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决定于2005年4月18日至7月18日在中山市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 本次年检范围为2005年4月18日之前开立的各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交开户申请资料,具体年检手续请到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讯为培养更多能够适应现代电子政务工作及管理的应用型和管理型高级人才,促进我市电子政务的建设,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今年将在我市开办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硕士班,我局认为该硕士班的开办,将对我市培养和输送高层次的电子政务人才起到积极的作用。 经我局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协商,报名时间延长至6月18日止,请各有关部门、镇区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考,有关报名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网站(http://210.38.224.230/)。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2005春季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电子政务方向培养方案 中山市信息产业局 二00五年六月八日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年检通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包括基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年检工作已于2005年4月18日开始,到2005年7月18日结束。 截止本通告日,仍未办理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必须在7月1日前到开户银行办理年检,已办理基本存款帐户年检的请速到开户银行办理其他帐户年检。具体年检手续可到各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00五年六月八日
关于公布2005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通知关于公布2005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通知 中建[2005]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评审细则》(中建[2002]9号)的要求,2005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工作已完成。经施工企业申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初评,市建设局核准,评选出中山市三角镇中英文中心幼儿园等18个项目为2005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希望获奖单位戒骄戒躁,总结推广创优经验,继续发扬创优精神,其他单位要以此为榜样,深入开展创优工程活动,促进企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附件:2005年度中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名单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山市2004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关于中山市2004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报  中府(2005)10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4年,我市积极推进“科技兴市”战略,广大科技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科学技术攻关和对外科学技术合作活动,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科研成果,为推动我市科技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科学技术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并经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通过,我市2004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90项,其中:科技重大贡献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1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47项;科技合作奖5项,现予以通报。    希望获奖单位与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通过科技创新与进步,为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中山市2004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修改《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府〔2005〕10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移,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4〕79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申报享受贴息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技改项目选题必须属如下范围:    1、提升广东省九大产业竞争力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重点支持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提出的重点技改项目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属鼓励发展的产品目录。把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作为技改倾斜支持的主要内容。    2、装备制造业项目。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及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七大类行业中投资类产品。    3、社会效益突出的节能降耗、能源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卫生、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重点支持热电联产、太阳能利用、余热利用、节能环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和改善劳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的项目,属此类专题的项目,可给予优先考虑,并调整补贴条件和标准。    4、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包装印刷、家用电器、五金制品、新型建材、造纸、家具、灯饰、精细化工、食品饮料等行业。    5、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项目。重点支持已获国家、省、市评定名牌名标及列入《广东省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工业类)》企业的重点技改项目,加快品牌成长,促进做大做强。    6、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嫁接,能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的项目。    7、重点引进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和创新的项目。重点支持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装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8、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鼓励类)且对结构调整优化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重点支持能解决共性、关键、瓶颈技术工艺和关键零部件制造的项目,支持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共性技术在行业间的扩散应用。支持重点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应用。    9、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控技术实现智能化和集成化的项目。重点支持消费类电子产品、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开发,包括企业管理信息化软件、生产过程控制软件、信息化装备及其系统,推进电子商务。    10、列入省专项的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招投标项目及国家机电产品出口专项。    (二)必须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且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入库税金为200万元以上);    (三)项目投资额一般应高于1000万元(属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以上)。”    二、第五条修改为:“项目申报程序: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向当地镇(区)经贸办提出享受技改贴息补助的申请。镇(区)经贸办推荐后,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市经贸局备案,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初审,编制年度重点技改项目导向计划并报市政府审定。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纳入导向计划的项目投资设立专帐核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延误工期的,经申请批准可顺延纳入下年度贴息补助计划,但续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第六条修改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向市经贸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经贸局会同财政局并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价验收。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考核表、上年度纳税证明、设备购置凭证、上年度会计报表。”    四、第七条修改为:“项目验收后,由市经贸局会同财政局提出初步贴息补助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如项目未能通过验收,或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单位存在偷税漏税、走私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不能享受贴息补助金。”    《中山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现予重新印发。
通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等事项可通过登陆“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网址:www.zsonline.gov.cn)办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无会旬等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无会旬等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二OO五】三O七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无会旬等会议制度,切实减少“文山会海”,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量减少会议数量。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02】6号)的有关精神,尽量减少会议数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确保真正把会议数量降下来。    二、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要尽量压缩会期,提倡开短会。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专项业务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要改进会议方式,除需要现场签订责任书、表彰等内容的会议外,凡属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原则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    三、继续严把会议审核关。除重大紧急任务、省领导特别交待以及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特殊情况外,每月中旬原则上不安排省政府召开全省性会议。除由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外,省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参加专业性会议;省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经验交流会、工作分析会;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出席各种庆祝会、剪彩仪式。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确保无会旬等会议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以上通知,请即按照执行。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价〔2005〕80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4]28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2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年起,对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和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收费项目除住宿生应缴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    (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职)中收费项目除住宿生应缴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    (三)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按中价[2004]74号文规定执行,其中学生住宿费,按本文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均不得擅自立项收费。    二、收费标准1、“一费制”调整标准:    对全市中小学、高(职)中的“一费制”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各镇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将全市24个镇区由现行分成三类地区调整为分成两类地区,原属三类地区的镇区并入二类地区,原属二类地区的部分镇区并入一类地区。我市中小学“一费制”收费调整标准详见附件一。    2、住宿费调整标准:    住宿费由现行按学校等级制定改变为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条件制定三类收费标准,具体调整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借读生的界定及其收费    借读生是指在非户口所在镇(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借读生分两类:    (一)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学校入读的为普通借读生,包括父母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他人照顾的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父母长期患病,委托他人照顾的子女;在我市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通借读生按普通生收费标准收取。    (二)在非户口所在镇(区)学校入读且非教育行政统筹安排入读为异地借读生(经当地镇区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的不作此类),异地借读生按借读生收费标准收取。在学生户口所在镇(区)学校就读的按普通生收费。    四、减免政策    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扶贫助学制度。对本市户口符合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期间减免书杂费;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就读期间减免学杂费,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教育收费的使用范围    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校收取的书杂费(学杂费)已含杂费、课本资料费及练习本费等,书杂费(学杂费)只能用于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课本资料费和练习本费支出。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开支以及上缴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六、教育收费实行专款专用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财政部门每学期在收到财政专户银行进帐单后应及时按缴款额返拨给原学校。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截留和挪用中小学的“一费制”收费。    七、加强教育收费的宣传和管理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254号)规定:“珠江三角洲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市、县(区)可以不分城镇、农村制定中小学书杂费(学杂费)标准”。我市属于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市,按照以上规定,我市不分城镇、农村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即全市中小学统一调整收费标准,全部按城镇中小学收费。请有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请各学校到市物价局换领《收费许可证》,并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规定,违者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查处。原中价[2002]118号文同时废止。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七月六日
通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签证”等事项可通过登陆“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网址:www.zsonline.gov.cn)办理。 农业局        中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 中府办〔2005〕72号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彰在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其负责人。 第三条 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定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次。   第四条 市政府成立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海关、卫生局、质监局、总工会和工商联等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优秀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税收入库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所得税占税收入库总额的10%,企业净资产保值增值率〔(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100%〕≥100%。    (二)申报前3年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发生应由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没有发生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事件。    (三)企业管理科学规范,有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已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企业知名度、信用度高,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    第六条 优秀企业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企业高层担任领导职务5年以上(包括任副职时间),善于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求实敬业精神。    (二)业绩突出,所领导的企业经济效益显著,企业的总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逐年提高。    (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善待员工,热心公益,在企业和社会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第七条 优秀企业的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2);    (二)企业财务损益表;    (三)税务部门认可的纳税证明;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管理指标各项成果证书;    (六)属国家或省内行业领先企业,需提供国家或省相关行业协会的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第八条 优秀企业家的申报材料:    (一)个人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    (二)推荐单位意见;    (三)个人免冠、正面彩色2寸近照一张。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第九条 优秀企业的申报程序:    (一)镇区经贸办、行业协会或商会于每一评定年度的2月前向评定小组办公室报送优秀企业参选名单及申报材料;    (二)评定小组根据《中山市优秀企业评分办法》(附件1)的规定,进行综合评议计分,确定优秀企业候选企业。    第十条 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可在候选优秀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中产生,也可由镇区经贸办、行业协会或商会对照优秀企业家的评定条件向评定小组推荐参选名单,由评定小组确定候选人。    第十一条 经评定小组核准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候选名单,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上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市政府授予“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中山市优秀企业家”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中山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出现达不到评定标准的情形,可由评定小组提请市政府免除其称号。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中山市优秀企业评分办法    一、经济指标评分    (一)年销售收入(营业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计35分,超过部分每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加1分,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的不加分;    (二)年税收入库达到500万元人民币计35分,超过部分每增加100万元人民币加1分,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不加分;    (三)年所得税占税收入库总额达到10%计15分,超过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      (四)净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0的计15分,超过100的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1分,递次增加不足5个百分点不加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二、管理指标评分    (一)企业为省内行业领先企业计3分,国内行业领先企业计5分;    (二)企业获ISO-9000族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2分,获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计3分;    (三)拥有省著名商标每件计3分,拥有省名牌产品每件计3分,拥有中国质量免检产品每项计3分,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每件计5分,拥有中国名牌产品每件计5分;    (四)评定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计5分。 附件2:中山市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中劳社[2005]108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的通知》(粤劳社〔2005〕7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执行,其中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暂缓执行。   二、《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除“备注”一栏标有“△”药品的限制范围暂不执行外,如使用超出支付范围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   三、使用2004年版《药品目录》较2002年版目录新增的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50%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50%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   四、继续执行《关于将乙酰螺旋霉素片等药品纳入我市医保药品范围的通知》(中劳社〔2004〕125号)有关规定。   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凡例》第(九)项中的西药和中成药部分药品编号,其在《药品目录》中的对应编号见右表:   六、凡在2005年9月1日前,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价格、市场上没有供应、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治疗性医院制剂,须于今年9月1日前报我局(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核定支付办法和比例后,方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且仅限于本院使用。本院治疗性医院制剂在未核定新的支付办法和比例前,暂按原支付办法结算。以后每年第一季度为新增医院制剂申报时间。   七、离休等特殊人员的药品报支范围依照《药品目录》同步调整执行。   八、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公布的非处方药品(OTC)目录和《药品目录》整理的2004年版《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目录》,各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执行。   九、《药品目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原《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废止。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做好新旧《药品目录》的衔接工作,确保《药品目录》的顺利实施。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医疗工伤科反映。   联系人:朱成江   联系电话:8221139   附件:    1、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电子文档)    下载地址http://www.gdzs.lss.gov.cn/download/38/ylbxml.zip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凡例(电子文档)    下载地址http://www.gdzs.lss.gov.cn/download/38/ypmlfl.doc    3、新旧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对比表(电子文档)    4、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目录(电子文档)下载地址http://www.gdzs.lss.gov.cn/download/38/ylbxfcfml.zip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八月二日
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中山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中山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5〕7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中山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环保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八日    中山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为目标,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在线监控为手段、日常检查为保障的防治污染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为目标,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在线监控为手段、日常检查为保障的防治污染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事件为重点,继续全面、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要抓重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特别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严格监督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处理排放。    (二)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严格环保准入,严格控制工艺技术落后、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项目的建设。所有新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违反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法规,违法建设的污染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并依法查处,防止出现新的违反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法规的污染项目上马,杜绝造成新的污染。    (三)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破坏生态案件,全面整顿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在查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对违法情节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者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对该移送有关主管机关而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    (四)继续深入开展对大量排放水污染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清理整顿,今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重点确定在洗水、漂染行业和生活垃圾整治,逐步扩大覆盖面,巩固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    (五)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群众进行监督,为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使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市成立由市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监察局、司法局、卫生局、工商局、国资委、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案件要商有关部门后再处理,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本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镇区和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各种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移交和移送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工作;按照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报和通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公布查处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重大项目是否纳入规划,进一步加强项目协调管理力度,确保重大环保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    市经贸局负责落实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督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市国资委负责协助市环保局对市属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整改的执行,并做好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及关、停、并、转的国有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其任务的完成。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和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帮助。    市卫生局负责监控居民饮用水吸水点的水质,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闭违法企业,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市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各镇区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重点,切实抓出成效。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久拖未决的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要由主要领导挂牌督办,进行逐一清理。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抓好措施落实,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区每月要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难点、重点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组织阶段(2005年6月20日前)。    各镇区按照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与要求,进行动员、组织、部署各项有关工作。要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特别是洗水、漂染行业和生活垃圾整治等方面,确定执法重点,制定行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查整治阶段(2005年6月20日-7月)。    1、今年的清理重点确定为洗水、漂染行业和生活垃圾整治,市环境主管部门和各镇区要对重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侦查,并对2004年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排污企业,逐一跟进,认真落实整治措施。    2、各镇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及市政府《关于加强重污染行业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05〕37号)有关规定,根据聚集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招商引资,加强对现有重污染行业的监督管理。    3、各镇区必须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监督落实阶段(2005年7月-9月20日)。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市政府部署,对各镇区分阶段开展稽查和检查,特别是对专项行动的效果、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9月21日-10月5日)。    各镇区要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长效管理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10月3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三年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10月7日前报省环保局。                        中山市环保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
我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普查、换证及建库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库,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普查、换证及建库工作。凡是在我市范围内(含中央、省属单位)工作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及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受聘到我市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属普查范围。 各有关单位、个人要积极参加普查换证,普查换证的政策咨询请与所属镇区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市人事局联系,也可以拨打电话8319492咨询。有关政策文件资料请登录中山市人才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zsrc.net。                         中山市人事局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五届“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公示第五届“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经开始,各基层单位积极推荐优秀青年代表,经过评选活动组委会严格审查,确定石勇、刘庆苗、孙丽(女)、苏德鹏、肖竹贤、肖伟光、肖学红、吴毅懿(女)、岑永庄、何莲莲(女)、陈国雄、林棉、金曙光、郑仕忠、徐瑞钦、高毅、黄启均、黄劲、詹志坚(女)、廖学文(按姓名笔划排序)等20名同志为候选人,现予公示。 广大社会群众如需反映上述20名候选人有关情况的,请自即日起7天内采取书面、电话或来人等形式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反映。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七楼团市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电话:8318309、8312907              第五届“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5年9月1日
中山市交通局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局拟组织中山市2005年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投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相关程序组织召开招投标方案听证会,通过听证向社会各阶层征询意见,提高宏观决策水平,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聘市民代表共5名参加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水平、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本市户籍或在中山居住满一年以上;    4、有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主观意愿,能届时到会,并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及相关事项。 二、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市(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三、确定代表原则    凡申报材料经听证委员会组织审核合格的个人,按报名先后顺序决定是否入围。    符合条件的个人请将申报材料于2005年9月12日前面交中山市交通局运管科(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联系人:胡滨、梅必�;联系电话/传真:0760-8801048)。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5〕4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函告我们。                          广东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五年七月五日 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为规范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和有关报表、资料报送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依照《公司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国家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成立的,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业性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备案是指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按本办法到所在地备案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地方金融服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机关。    备案工作采取由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为备案机关)一个机关受理审核,其它备案管理机关联合备案的方式。    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综合服务机构负责当地担保机构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担保机构要按时向各备案管理机关报送机构情况表、业务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和资料。    第六条备案管理机关要及时对担保机构报送的各类报表和资料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注意发现担保机构或担保行业存在的担保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并向政府及上级机关报告。    第二章担保机构开业备案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应当在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一个月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现在已在经营的担保机构的备案手续应在本办法公布后一个月内办理。    第八条担保机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在县、区、市内设立机构的,应在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备案机关备案。跨地级以上市(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机构,应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备案。    第九条担保机构备案的主要事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工商或其它登记号、机构性质、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等。    一个担保机构使用一个名称备案。    第十条担保机构申请办理担保机构备案时,应当填写《担保机构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出示和提供以下证件(含复印件)、资料(一式四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四)担保机构(不含国家事业单位担保机构)章程;    (五)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企业性质、社团性质的担保机构前三名主要发起人近三年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的报告。(下转4版)    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在备案时,可到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备案表》,也可从省中小企业服务网(网址:www.gdsme.com.cn)下载。担保机构应如实填报,经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地级以上市备案机关审核、登记。受理备案的备案机关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备案,发给《担保机构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同时将申报材料和《备案表》分送本级其他备案管理机关。    第三章担保机构备案证件    第十二条《备案证》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省统一印制。备案证件的编号统一为:粤()信保备字〔〕号。编号中的小括号内填发证机关代字。发证机关代字由地区简写构成。其中,省级备案机关简写为“省”;市级备案机关简写为市名,如“广州”、“深圳”等;中括号内填四位数的登记或补发证年份;顺序号按登记或补发的顺序由001号起填三位数编号,副本在顺序号后加破折号和一位数的顺序号,如001-1号。    第十三条《备案证》由担保机构保管。担保机构员工凭工作证和《备案证》副本到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被担保企业贷款情况。    第十四条《备案表》、《备案证》填写的相关内容应当合法、真实、一致。    第十五条担保机构备案证件不得伪造、转让、涂改、买卖和损毁。遗失担保机构备案证件的,应当及时在省内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并持相关报纸声明向原备案机关报失申请补办。    第四章担保机构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担保机构备案后,应每半年(于1月20日、7月20日前)向备案机关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金融服务办公室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报送机构和经营情况的报表材料:(一)机构情况表;(二)业务统计表;(三)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四)担保业务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五)发生代偿的担保机构需提供代偿报告及追偿报告;(六)涉及担保风险事项,需要向备案管理机关报告的有关材料。    第十七条备案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担保机构备案档案及管理制度,及时分析研究担保机构报送的各类报表材料,研究担保行业发展规律,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为发展担保行业和担保体系服务。    第十八条地级以上市备案机关牵头,按公历年每半年对该地担保机构备案情况和担保机构及行业发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报告一式四份于一个月内上报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分送省财政部门、省金融服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第十九条对按规定备案、报送各类报表材料的担保机构,省、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地方金融服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在各机关政务网站和南方担保网http://www.nfdb.org.cn)上予以公示。对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担保机构,不享受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第二十条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要求如实登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地方金融服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担保机构的备案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担保机构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担保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一)发生与本办法第九条备案相关事项的变更;(二)分立与合并;(三)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各种材料一式四套)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一)变更备案申请书;(二)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三)《备案表》;(四)《备案证》;(五)备案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申请变更备案的担保机构提交材料齐全的,经备案机关审核后予以变更。需变更《备案证》的,由备案机关收回原《备案证》,重新核发《备案证》。备案机关同时应将变更材料分送其他备案管理机关。    第六章担保机构注销备案    第二十五条担保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担保机构备案手续。    第二十六条担保机构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注销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备案机关核准,办理注销担保机构备案手续,缴销《备案证》。备案机关应将办理注销备案情况和材料分送其他备案管理机关。    第二十七条对原在地市级办理备案,后来跨地级以上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机构,在按第八条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当向原备案机关申请注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的通知中劳社[二00五]一八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104号)有关规定,经十二届15次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㈠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000元、1250元分别调整为1200元、1500元。    ㈡调整单位缴费为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入比例。各年龄段划入比例均降低0.5%,即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基数1.0%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基数2.0%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按缴费基数3.5%划入;退休后按缴费基数6.5%划入。    ㈢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支付限额。年度住院支付限额原为38400元的,调整为40000元;年度支付限额原为48000元的,调整为50000元。    二、实施时间    ㈠自200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征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费。    ㈡自2006年2月1日起,单位缴费为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入比例和年度住院支付限额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十一”放假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05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10月8日、9日(公休日)照常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实现出口核销网络化 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和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9月22日在广州市联合召开出口收汇实行网上核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广东全省推广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的情况。广东省国家税务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和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20余家新闻单位的记者,以及部分广东省外经贸企业的代表参加了这次新闻发布会。 对企业出口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对外经贸发展新形势下,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深入研究提出了网上核销的设想,得到了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作为电子化建设重点项目立项开发,并部署从2004年2月起在广州地区试运行网上核销系统。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区别于以现场报审及人工审核为特征的传统核销模式的不同之处,是出口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将其出口货物流与收汇资金流的对应关系向外汇管理局进行报审,外汇管理局利用电子校验手段进行自动审核后,通过互联网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从而完成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中山市中心支局根据广东省分局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7月开始在中山地区推广应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截至2005年9月19日,网上核销系统已经覆盖全市各类的出口企业,办理了网上核销开户的出口企业占出口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以网上核销方式办理的业务量占同期核销业务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网上核销有力地促进了中山对外贸易的便利化。首先,网上核销实现了数据处理的电子化和业务办理的网络化,提高了核销效率,减少了企业往返外汇管理局的次数和在外汇管理局等候的时间,大幅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其次,为了切实为企业减负,网上核销系统推广不向企业收取软件使用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中山市中心支局还在办公场所设置网上核销自助设备,为未能添置电脑和互联网设备的小型出口企业提供自助办理网上核销的方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下一步将统一部署的一系列电子化、网络化服务包括:与税务部门合作,实现出口退税相关核销数据的电子传输,全面实现企业安坐家中就办结所有核销手续;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为起点,逐步实现国际收支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债担保登记、企业开立外汇账户核准等外汇业务网络化。
关于大尖山重阳节登山时间限制的通告中森防指通[2005]1号   为做好重阳节期间大尖山的登山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于登山人数较多,请广大市民遵守登山秩序,听从现场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按指定路线登山,其他路口禁止人员登山。 二、严禁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重阳节期间组织人员集体登山。    三、为确保人员登山安全,大尖山实行登山时间限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十月十一日(农历九月初九)凌晨0时30分后禁止登山,1时30分全面清场;    (二)十月十一日(农历九月初九)上午7时至下午6时开放登山,下午6时后禁止登山。    四、所有登山人员不准携带火种、刀具和危险物品上山,伤病人员及孕妇等不要登山,以防止意外发生。                     中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中山市公安局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举办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统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00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时间为十一月二十日。为提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质量,我市将举办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班,请你单位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积极动员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给予参训人员充足的学习时间。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5年10月15日正式授课,具体授课课程表请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中山中专教学楼一楼电教一室(东区博爱六路) 三、培训内容: ⑴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⑵ 统计法基础知识。 特此通知 附件: 200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课程表 中山市统计局 二○○五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郭晓媛 联系电话:8237103 传真:8314727)
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号:中府办〔2005〕73号   第一条 为支持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设立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定3年。每年专项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   (一)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我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能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提高软件产业化水平;   (三)有利于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化升级,加快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   (四)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推进,增强竞争实力;   (五)优先支持服务于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的软件开发产品。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   (一)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企业;   (三)产业聚集度高、发展潜力大的软件产业聚集区域基地。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对获得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省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市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先后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累计扶持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二)对获得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获得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对先后获得三级、二级、一级资质认定的企业,累计扶持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三)对单个应用软件项目单项销售收入达到50-2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单项销售收入达200-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单项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   (四)对聚集20家软件企业以上,且累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人民币的镇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   (五)对属于国家、省或市鼓励发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业重点项目,经市级以上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含市级)认定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对项目单位给予每个项目5-10万元人民币扶持资金。   第六条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查、发放等组织工作。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向所在镇区经贸办提出申请,所在镇区经贸办加具意见后,送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会同财政局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并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后,提出扶持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申请表格及申报资料可登录中山经贸网(www.zset.gov.cn)下载或查询。   第七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财政局要对列入计划的拨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年底,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就当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市政府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落实《纲要》确定的未来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适应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今年依法治市工作和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市法制局承担落实《纲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论证工作,经过近半年的研究论证,市政府于2005年5月4日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中府[2005]73号),《意见》确定了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职责分工落实和今年的工作重点(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信访条例》等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并于2005年7月 11日召开了全市各职能部门、各镇(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动员会,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确保《纲要》和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正确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台,是我市落实省委九届五次会议确定的建设“和谐广东”、“法治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设“和谐中山”、“诚信中山”的新的制度创新。
关于开展2002-2004年度中山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文艺家协会、文联分会、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我市文艺创作,鼓励广大文艺家多出精品,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中山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分创作奖、组织奖两类。     创作奖:包括文学(含民间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评论九个门类的创作作品。     组织奖:各文艺家协会或文联分会在评选年度内主办或牵头和其他单位社团、厂企合办的各类集体性质的文化艺术活动,包括演出、展览、征文、采风、比赛、讲座、专栏、编书和创作等。      二、参评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时代精神,有较强艺术感染力、较高艺术品位和艺术水平。      2、作品创作(或再创作)时间以2002—2004年为限,不论在市外曾经获奖与否,均可参评。原已报送参加2002年中山市文艺创作精品奖评选的作品自动列入本次活动一并评选,不须再报送。      3、作品形式可以是文字稿、图片、音响音像资料或其他形式。      4、作者必须是文联下属协会或分会的会员,每个类别每人至多送两件作品。      5、参评组织奖的活动必须是年度内由协会、分会策划、组织的,有较高艺术质量,形式和内容富有创意的,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艺活动。原已报送参加2003年度优秀文化活动组织奖评选的活动,自动列入本次评选,不须再报送。      三、评选机构:中山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      顾 问:市领导及省专家      主 任:郑锦源      副主任:陈小禾、陈巧章、李正思      委员:吴从垠、郑 胜、梁欣基、于庆华、吴竞龙、 黄衍增、何咏梅、李英中、刘善弼、梁丽莎、梁满坤、石小康、杜玉华、肖 飞、杨 宁      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文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      主任:陈小禾(兼)      成员:黎胜昔、王 莉、宁 全      四、评选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 创作奖:由市文联聘请省专家评审,经评委会核定。      组织奖:由上级主管单位或相关单位、文联、协会、分会几方面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以评议、投票方式选出。 评选结果将在本市主要媒体、《文化中山》及文联网 站上公布。      五、 评选名额:      创作奖:九个门类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组织奖:评出优秀文化活动组织奖8名。所有获奖者(单位)均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11月1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报送方法:参评以自愿为原则,可个人选送或协会、分会统一上送。参评作品或活动需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到市文联办公室索取)。      报送地点: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12室 (市文联办公室)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传真:8300413 时间紧迫,请各协会、分会及会员抓紧时间报送。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5年10月14日
关于10月18日晚灯博会烟花汇演交通管制的通告交警第二大队第四中队 [2005-10-16]     为祝贺2005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的胜利召开,我镇定于2005年10月18日晚8:00时在镇政府东侧400米处灯王工地举行烟花汇演。为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届时将对镇内部分公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05年10月l8日晚7:00时至烟花燃放完毕,观赏群众和车辆全部离场止。     二、交通管制措施:     1、中兴大道华艺灯饰至曹步红绿灯路段和东兴东路银泉酒店至同兴路段在管制时间内禁止一切车辆驶入。     2、人民广场和镇政府东侧P2停车场作为群众观赏区,在18日下午4:30时后禁止一切车辆停放;下午4:30时后将对仍停放场内的车辆由交警部门实施拖车离场。     3、观赏烟花的群众车辆一律停放镇政府后侧P3停车场,交通管制时段不得驶入中兴大道和东兴东路。     4、烟花燃放完毕后,按先疏散群众后疏导车辆离开的原则,疏导交通。P3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右转经中兴大道往新兴大道(即曹步红绿灯)方向离场。     5、观赏烟花的群众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等物品。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出租小车收取燃油附加的通知中价〔2005〕126号 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报来《关于要求向乘客收取临时客运燃油附加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5] 175号)精神,为解决今年以来燃油价格不断上升、出租小车运营成本增大、经营困难的问题,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实行征收出租小车燃油附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时间、对象和形式。从2005年11月1日起,我市出租小车可在票价外一次性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     二、收费标准。出租车经营者向乘座出租车2公里以上(不含2公里)的乘客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计价器显示2公里以内的乘客免收燃油附加。     三、燃油附加的调整。当90#汽油零售价格(不含清洁剂)回落到3.70元/升及以下幅度时,暂停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当90#汽油零售价格(不含清洁剂)超过4.70元/升时,再考虑调整燃油附加。     四、请将本《通知》转发给出租车经营单位,及时做好燃油附加收取的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我市企业2006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一次招标中标情况2006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一次招标已于9月30日顺利结束。全国共有5280家企业参加了招标,其中有3385家企业中标,中标率为64.1%。我市通过资格评审的企业305家,比2004大幅增长了121%,但只有137家企业向我局提出并全部成功申请了招标程序许可号(其中新办企业116家),获得招标许可,最后59家企业中标。     此次招标工作量大、面广、时间紧。为了协助企业顺利完成投标工作,确保明年我市纺织品顺利对欧盟出口,在招标公告发布起到投标结束的短短六个工作日内,我局召开了一次工作会议和两次培训,抓紧时间积极发动通过资格评审的企业办理投标申请,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招标管理系统,还对个别公司和人员进行了特定的辅导,并派员在EDI中心中山分部对有困难的企业进行现场投标实操指导。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能坚守岗位,加班加点对参加电子投标企业给予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电子数据发送准确及时。在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本次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06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标中山企业名单 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关于推荐二OO五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中科发〔2005〕57号 关于推荐二OO五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市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2005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定于2005年11月21日开始。现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府〔2004〕1号)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凡在我市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符合本推荐范围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在中山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方面无争议的成果;   (三)推荐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包括鉴定、验收、评估、专利确认、行业审定、科学评价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荐申报技术发明项目,应提供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证明,以及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市科技重大贡献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对科技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的前人尚未发明、尚未公开的重大技术发明,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推荐市科技合作奖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在中山市从事科技合作工作的市外单位和个人:   1、在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实现成果转化,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及其产业化工作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在技术中介、科技服务、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推荐部门或推荐专家   (一)各镇区科技行政部门;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经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  (三)3位以上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四、推荐材料   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科发〔2004〕3号)的有关规定,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就所推荐奖励项目填写相应的《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技术资料。推荐材料(包括《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要以A4纸打印,按顺序在左边合订成册,不须另加封面,一式二份,加具推荐意见、盖公章或签名后报送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内)。   五、受理时间   2005年11月21日至2006年1月30日。   六、推荐书及相关指引文件获取   《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相关指引文件可直接向市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索取,亦可通过中山科技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zskj.gov.cn)。   七、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760)8319100   传真号码:(0760)8387913   联 系 人:林 俊、张 炼   联系地址:中山市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三楼科技局304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五年十月十四日
打印2005年经济和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和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即日起打印,请尽快登录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打印。望知照。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5年10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传达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于2005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两张。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22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限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限价的通知 中价〔2005〕124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货源紧缺,液化石油气价格继续大幅飙升,增大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为保障我市生产、生活用气和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10月22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限价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8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限价详见附表;工商业用户零售价格,在不高于民用零售价格的原则下,由经营单位自行制定。     二、以上限价,各经营单位必须按报送《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调整备案表》,经我局审定后方可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超过最高销售价格,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短斤欠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限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限价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8.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8.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8.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0.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2.00
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中府办〔2005〕8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粤府办〔2005〕64号)精神,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3.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4.制定本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及时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7.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综合监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监督政策,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行动,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我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发展和改革、经贸、林业、海洋与渔业、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并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责任    (一)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了解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督促直接责任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抓好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参与重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和监督工作    (一)市政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及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考核。    1.考核内容:    (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3)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4)食品安全责任人为完成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5)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6)依法查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7)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2.考核程序:    (1)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并提前15日通知被考核单位。    (3)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    (4)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5)考核组向考核单位提交考核报告。    (6)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    3.对考核优秀的,市政府给予表彰;考核不及格的,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4.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考核的情况及整改意见,在1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参照市的考核办法,对下级机构和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三)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履行法定职责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越权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方案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方案 中府[2005]154号   为促进镇区经济发展,加快全市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步伐,实现“工业强市”、“产业强市”战略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市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二、考核时间    本年度经济强镇(区)的申报和考核时间为次年4月份。    三、经济强镇(区)的条件    (一)考核年度(下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以上;    (二)国地两税国内税收收入总额6亿元以上;    (三)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亿元以上;    (四)非税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投入产出与能耗:已立项工业园区投产企业投资强度为平均每亩120万元以上,产出强度为平均每亩工业总产值240万元以上(石岐区、东区、五桂山办事处不考核此两项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耗电量1500千瓦时以下。    四、考核办法    各镇区对照经济强镇(区)的条件,向市经贸局申报,市经贸局对申报镇区进行初步考核后,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批准。    五、奖励办法    被评定为经济强镇(区)的镇区,由市政府授予“中山市经济强镇(区)”称号,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并对经济强镇(区)各奖励80万元。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山市工业强镇(区)考核方案》(中府〔2004〕73号)、《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考核办法》(中府〔2004〕81号)同时废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市经贸局。    附件: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指标说明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指标说明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地区(本镇或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其价值形态是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本方案考核的地区生产总值是采用收入法(又称分配法)计算的指标值,即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者之和。镇区年度考核数据由市统计部门核定。    国地两税国内税收收入总额:指本镇(区)各种经济组织或个人实际上缴国家、地方税务部门的全部税金(不含海关代征税)。镇区年度考核数据由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核定。    一般预算收入:指本镇(区)财政部门组织的纳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税收、共享税收和分级收入等。各镇区年度考核数据由市财政局核定。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凡本市所属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和信誉、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已立项工业园区:指经市同意立项的工业园区。    投资强度:指立项园区内所有投产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产出强度:指立项园区内所有投产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产出的工业总产值。计算公式如下:    产出强度=项目产出工业总产值÷项目总用地面积。    两个“强度”考核指标由市经贸局核定。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电量:指工业电力消耗与工业增加值之比,反映电力消耗与工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是有效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指标值越低,反映指标的质量越高。计算公式如下: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电量(千瓦时)=全镇(区)工业电力消耗(千瓦时)÷工业增加值(万元)该项指标由市经贸局核定。
关于表彰2004年度征兵工作全优单位的通报关于表彰2004年度征兵工作全优单位的通报 中府〔2005〕15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全市各级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征兵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兵役机关对征兵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严把政治、身体、文化和年龄关,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涌现出一批征兵工作全优单位。为表彰先进,根据《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和我市征兵工作规定,决定对火炬区管委会等58个征兵工作全优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征兵工作中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10月31日起发放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10月31日起发放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正本(如有准考证请同时携带)到市人事局专技科考试受理处领取合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地址: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即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注:专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8元/本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5年10月31日
关于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改期的通知市政协委员、各有关单位:   接市政府通知,原定于2005年11月1日下午召开的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改期到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商议题   促进中山市农民转移就业。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市政府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市政协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3、市政协部分常委、委员、专委会主任(名单附后);   4、各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负责人;   5、市政府有关委、办、局领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05年11月4日(星期 五)下午2:30时报到,3:00开会。   地点:市会议中心三楼。   会议邀请中山日报社、中山电视台、中山广播电台、香山报社、中山图片社各派一名记者到会采访。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 参加2005年度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 政协常委、委员名单 蔡玉媛 曹小茂 陈 娟 陈 岚 陈付松 陈坤祥 陈月荣 陈振初 段亚平 郭赞辉 何启新 胡文坚 黄定光 黄绮雯 黄荣生 黄泽科 李清西 李少成 梁怀兴 梁健毅 梁培枝 梁全福 廖皓炜 林汉诚 刘志伟 卢侣南 路 铭 潘 淦 彭小康 李俭忠 宋邝敏 苏恩明 苏家流 苏润娥 谭 泽 王广新 王秋扬 王英康 韦美燕 吴兆光 吴兆瑜 吴竹科 萧汉森 徐小莉 杨锦荣 张灿松 张冠华 张镇鎏 甄红玫 郑丽瑜 郑容添 郑雪英 请与会常委、委员安排好工作,依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与市政协办秘书科联系,电话:8301076。
关于发动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的通知关于发动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大企业集团、各行业协会、有关重点民营企业:     今年11月11-14日,第十四届中国今鸡百花电影节、第六届中国海南省岛欢乐节、第五十五届世界小姐总决赛将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在此期间,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在三亚市举办海南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推介会将推介海南省“十一五”期间优先招商、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油气化工、汽车产业配套、矿产开发与玻璃制造、制药及绿色高效农业、渔业及海洋产业、旅游开发与配套、房地产业、港口建设与物流运输、文化产业与会展业等一批重点招商项目,详细的项目内容请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浏览或下载(网址:www.dofcom.gov.cn)。     海南省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点省份,投资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为进一步推动泛珠区域的经贸合作,协助有关企业寻找发展商机,请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大企业集团、各行业协会根据海南省优先招商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和结合海南方提供的建议参加推介会企业的名单(见附件)发动并组织有关企业参加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具体参会事宜,请有关企业直接与大会组委会联系报告。如需要我委协助配合的事项,请与我委联系。     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国安(0898)65333027 65332141、13036001938     孔德华(0898)65333027 65342064、13098998941     传  真:(0898)65448762     E-mail:tuijh@dofcom.gov.cn     广东省经贸委联系人:     杨柳春(020)83135810、83133274(传) 附件:1.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日程安排(http://www.zset.gov.cn/download/fubiao1.doc)       2.参加《海南省重点产业推介会》报名回执(http://www.zset.gov.cn/download/fubiao2.doc)       3.海南省建议我省参加重点产业投资推介会企业名单(http://www.zset.gov.cn/download/fubiao3.doc)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中山市专利试点企业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中知发〔2005〕19号 关于开展中山市专利试点企业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企业:   自2004年开展全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以来,在各试点企业的努力下,专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专利工作经验。为更好地总结专利试点企业的经验,解决在试点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全面推动我市企业专利工作,我局决定开展专利试点企业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本年度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专利试点年度总结工作由我局统一协调指导,以递交书面总结报告和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各试点企业要按照《中山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开展专利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一年来的专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充分地总结,并客观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设想和建议,完成书面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并在2005年11月20日前交于我局。   三、我局在对试点企业的书面总结报告进行分析后,将于2005年11月21日至30日到各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联系人:焦学军、钟国强、蒋宇   电 话:8319066 传 真:8303066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306室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山市文联会徽征集启事中山市文联会徽征集启事     为更好地塑造文联形象,体现文联宗旨,提高社会知名度,增强广大会员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我会于今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会徽设计稿,由于投稿数量未达到评选要求,经研究,拟再次公开征集会徽。原已递交的作品仍然有效,将自动进入本次评选。征集要求如下:     一、 设计名称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山市文联)     英文全称:Zhong Sha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ZSFLAC)     二、 设计要求     1、 体现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的中介性质;     2、 体现文联“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     3、 图案简洁、明了,创意新颖,具有时代感和中山地方文化特色;     4、 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发表,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5、 应征者须递交:A4尺寸的彩色设计稿和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软盘或光盘;设计说明;作者联系方式刻入光盘,不必出现在彩色设计稿上。     三、 评选和奖励     我会将组织领导和设计界、美术界的专家进行评选。设入围奖3名,每位奖金500元并发给证书;入选奖1名,奖金2000元并发给证书。评选结果将在《文化中山》和中山艺术网、中山文化信息网上公布。     四、 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其著作权和其他权利均归我会所有。我会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 征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11月28日前交到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楼市文联     联系电话:8300413     联系人:宁小姐     E-mail: zhongshanwenlian@126.com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5年10月28日
关于网上公布2005年度中山市医疗卫生系统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的通知市卫生局、各医疗有关单位:   2005年度中山市医疗卫生系统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经市卫生局推荐,共有46项。现将拟鉴定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和项目承担单位等有关资料在中山科技信息网(www.zskj.gov.cn)上公布,如对成果名称、完成人和项目完成单位有异议,请在11月11日公示时间结束前与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319100   传  真:8387913   联 系 人:林俊 张炼 古迪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05年11月3日 申报二OO五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项目 序 第一完成人 单位 项目名称 1 陈军生 中山市人民医院 斑秃患者血T细胞变化及其凋亡信号控制 2 陈宏 中山市人民医院 男性直肠癌根治术中保留盆腔自主神经的研究 3 梁志翔 中山市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对护理资源开发及护理质量影响的研究 4 马永忠 中山市人民医院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睡眠监测及各种治疗措施的预后评估 5 程伟民 中山市人民医院 CD3单抗联合EBV建立人B淋巴母细胞株的方法研究 6 林郁 中山市人民医院 可折叠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生物相容性的临床研究 7 胡泽民 中山市人民医院 连续64例胰十二指肠切除无严重并发症的临床经验 8 董剑庭 中山市人民医院 代谢综合征患者冠状动脉病变特点的病例对照研究 9 唐秉航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中晚期肝细胞癌螺旋CT、多层螺旋CT系列影像学研究 10 刘康 中山市人民医院 扩大髓芯减压带血管蒂髂骨瓣移植治疗成人股骨头缺血坏死 11 梁毅 中山市人民医院 胸腔镜微创外科在重症肌无力治疗中的作用 12 黄瑾 中山市人民医院 难治性产后出血干预性治疗方法的对比研究 13 李明 中山市人民医院 单纯性肥胖儿胰岛素释放试验中血清瘦素、胰岛素、C肽水平的变化及其相关性探讨 14 袁勇 中山市人民医院 急性冠脉综合征的综合治疗 15 林少华 中山市人民医院 神经内窥镜手术治疗脑积水 16 崔惠敏 中山市人民医院 霉酚酸酯治疗难治性狼疮肾炎的临床研究 17 许晓军 中山市人民医院 包含CD20单抗方案体内净化加周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 18 杜宜 中山市人民医院 病案信息管理现代化建设与实施 19 谢钢 中山市人民医院 体外膜肺氧合(ECMO)在急危重症中的应用研究 20 陈信康 中山市人民医院 功能性神经外科学 21 骆翠媚 中山市博爱医院 骨髓输液的应用 22 黄波 中山市博爱医院 血浆中D-二聚体含量与颅脑损伤病人伤情严重程度及预后关系的研究 23 林霞 中山市博爱医院 雌三醇配合盆底肌肉锻炼治疗绝经后妇女压力性尿失禁的研究 24 方思伟 中山市博爱医院 蛛网膜下腔置管动态监测颅压 25 刘玉玲 中山市博爱医院 血清尿酸升高与过敏性紫癜性肾炎相互关系研究 26 梁锡念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饮用水氯化消毒副产物污染控制研究 27 罗小铭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山地区肺炎链球菌的耐药性及其血清型分布调查研究 28 戴贻超 中山市东凤医院 清肝降脂散研制及治疗脂肪肝的疗效观察 29 刘小雯 中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中山市RhD阴性血液冷冻血库的建立及应用 30 谢才兰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 立体定向脑深部血肿置管排空术 31 梅全喜 中山市中医院 三角草的基础与临床应用 32 黄建龙 中山市中医院 重型颅脑损伤急性期的中医辨证论治临床研究 33 黎建义 中山市中医院 中药治疡液在感染伤口的实验与临床研究 34 彭林 中山市中医院 中医宏观辨证结合结肠镜下微观辨证治疗脾气虚泄泻型慢性结肠炎的研究 35 顾向明 中山市中医院 肺炎衣原体、幽门螺杆菌抗体及超敏CRP检测与冠心病关系的临床研究 36 周小军 中山市中医院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法治疗EB病毒感染者的临床研究 37 陈茂潮 中山市中医院 蛇黄散对蛇伤肿痛作用研究 38 卢标清 中山市中医院 耳鸣的虚实辨证及耳声发射声学特征研究 39 林锡芬 中山市中医院 术皮汤治疗虚证结肠炎慢传输型便秘临床研究 40 苏秀群 中山市中医院 缺血性中风后抑郁症患者的心理护理治疗研究 41 黄正林 中山市中医院 IVP显影不良的CT观察和临床价值 42 濮欣 中山市中医院 以健康教育为主导的慢性病社区综合干预模式 43 缪灿铭 中山市中医院 充血性心力衰竭甲状腺激素水平与中医辨证和病变关系的临床研究 44 李世民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手指冲压伤的分型 45 田忠淼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依据骨密度诊断骨质疏松的误诊与漏诊研究 46 何淑明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左旋18-甲基炔诺酮宫内系统(LNG-IUS,曼月乐)治疗子宫腺肌病的临床研究 47 何仁亮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皮肤原位再生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推广 48 刘英祥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经皮扩张气管切开术在急诊急救中的临床应用研究
关于对工程运输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为加强我市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根据《中山市城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试行规定》及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的《关于中山市营运车辆实行GPS行安全监控管理的工作意见》有关规定,从2005年11月5日起,将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对象:     在我市城区、各镇区所有工程工地从事运输砂、石、土的1.5吨以上工程营运车辆,以及运输商品混凝土的工程营运车辆。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中心城区从2005年11月5日起实施。     (二)各镇区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三、交通管制办法:     工程营运车辆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路线内行驶。从管制时间起,未领取通行证的工程营运车辆,不准在市内道路从事砂、石、土及商品混凝土的运输,违者将按冲禁处理,由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滞留机动车。     四、通行证申领办法:     凡在公安交警机关登记备案的合法车辆、在军队、武警部队登记备案的军、警车辆,加装符合标准的液压可伸缩密封顶盖、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工程车辆均可持相关资料到所属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7316123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交通局                                     中山市公安局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曰
关于我市继续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还贷能力,促进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中山市继续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4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继续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范围内继续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时间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二、适当调整我市路桥通行费年票标准(详见附件1);路桥通行费次票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三、其他管理事宜按《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府[2005]26号)执行。     请各收费单位到我局换领《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1、中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表.htm                 2、中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次票标准表.htm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通告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公安部分职位放宽至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和年龄(25周岁以下)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中山市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1、3楼,中山日报社侧)。 (二)报名时间: 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得异地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专业科目。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3)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用书为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5年12月1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专业科目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人事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查询电话:8329443。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信息网(http://gdnet.gov.cn)、广东省人事厅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11月14日《中山日报》。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国家对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现将2005年第二次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11月20日。     二、考试内容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     中山中专学校培训楼(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     四、注意事项     参加培训的学员按原课程安排上课。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11月17日下午3:30准时在中山中专学校教学大楼阶梯室集中,听取考试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排。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我市开展服务周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单独组团参加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     1、我市的四家民办人才市场��博天人才市场、菊城人才市场、智海人才市场和南粤人才市场分别负责组织10家以上单位参加;我市的四家人才中介服务公司��深圳市工源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万土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全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远大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组织5家以上单位参加,并于11月15日前将参会单位所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信息汇总、以E-Mail(zsrcjlzx@163.net)形式上发送到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2、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单位可直接与四家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服务公司或市人才中心联系报名。     二、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广东省中山市人才招聘大会”。     1、时间:11月26-27日,     2、主办单位:中山市人事局        承办单位: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     3、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1-3楼(中山日报社侧)。     三、开展就业服务周的宣传活动     中山人才信息网(www.zsrc.net)、博天人才网(www.job-sky.com)、菊城人才网(www.jcjob.cn)、智海人才网(www.jobzh.com)和南粤人才网(www.jobaaa.com),对这次服务周要作广泛的宣传。在网站首页悬挂大会统一的LOGO,并超链接到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c.gov.cn)。     四、其他     服务周期间,要求各人才中介机构举办的招聘活动对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收集发布的招聘信息,是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以及到街道、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和需求信息,还包括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信息。招聘信息中不包括面向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冯北桂、萧湛锋     联系电话:0760-8230677     传真:0760-8230674   中山市人事局
关于规范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的通知关于规范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的通知 中经贸[2005]255号 各镇区经贸办: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专卖市场的监管工作,规范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局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粤经贸流通[2004]445号),现将《广东省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的版本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受理客户申请时按样自行复制或在市经济贸易局工业信息中心网站(www.zset.gov.cn)下载文本,交申请人填写,并按办证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给所在镇区经贸办审查无缺,可集中上报市经贸局办证窗口,统一审批发证。     特此通知。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酒类零售许可证办证须知》     http://www.zset.gov.cn/download/200525501.doc     附件2:广东省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http://www.zset.gov.cn/download/200525502.xls     附件3:企业(商户)酒类经营负责人、专业人员一览表     http://www.zset.gov.cn/download/200525503.xls
关于举办外贸经营风险管理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外贸经营风险管理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调低外贸经营的准入条件,我市申办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大幅增加。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内资进出口企业560多家。虽然对外贸易经营的准入条件一再降低,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的条件和风险并没有降低。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多边贸易的框架下,从事对外贸易的知识化、专业化要求更高,贸易风险更是全方位的。为了帮助我市企业提高外贸经营风险管理意识,掌握风险控制和管理的方法,提高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综合能力,我局决定开展外贸经营风险管理系列培训,第一期培训班将于12月5日上午举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办单位:中山市外经贸局、广东省WTO事务咨询服务中心、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联合举办。   二、培训的内容   1、出口企业如何在国际市场上有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避免发生侵权行为。   2、出口企业如何在出口清关环节有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避免知识产权侵权。   3、国际贸易运输避险工具介绍。   三、培训师资   由原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张月姣、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主讲。   四、培训主要对象   内资进出口企业主管进出口业务的负责人1—2名。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请好回执,在11月28日前传真至8848735。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05年12月5日上午(9:00—12:15)   (报到时间:8:30—9:00)   2、地点:中山国际酒店会展中心   六、培训费用:免费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8825358-8206,传真:8848735,电子邮箱:wmk@zsboftec.gov.cn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回  执   企业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12月7日(星期三)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听取市政府关于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05年预算支出调整方案和预算预计超收收入及安排使用情况、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实施情况以及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于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24日
关于拟推荐表彰省、市文明单位和个人的公示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拟推荐表彰省、市文明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05年工作安排,今年12月下旬将召开全省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全省和全市文明单位和个人。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推荐全省参加评选和全市拟表彰的文明单位和个人的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市文明办反映。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公示时间:2005年11月29日-12月2日    联系电话:0760-8318200    电子邮箱:wenmingzs@163.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619室市文明办    邮编:528403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中府通[2005]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地点在本市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火炬区。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二、预先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0分至03分。方式为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三、空袭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6分至09分。方式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四、解除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12分至15分。方式为一长声,持续3分钟。    五、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关于调整我市燃油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燃油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中价〔2005〕146号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市有关发电厂: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燃油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5]206号)精神,为缓解市场油价上涨给燃油电厂带来的经营困难,充分调动燃油电厂的发电积极性,我省适当提高燃油电厂的临时上网电价,我市柴油发电一、二、三厂,隆都发电厂、小榄发电厂、山海发电厂、港口发电厂、永润发电厂上网电价由0.6326元/千瓦时(含税,下同)调整为0.6826元/千瓦时,中山横门电厂上网电价由0.5986元/千瓦时调整为0.6486元/千瓦时,并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我局《关于调整我市上网电价的通知》(中价[2005]18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报通报 中社联通[2007] 1号 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中山市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报 市各社会科学团体,市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我市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战略部署,深化对实践的研究,创作出一批优秀社科成果。根据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市社科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05—2006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共收到推荐参评成果325项,经市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出:论著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论文类一等奖3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30个,调研报告类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5个,现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社科工作者继续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多出精品,为构建和谐中山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报。     附: 2005-2006年度中山市社科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7年3月1日 附: 2005-2006年度中山市社科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2007年度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指南一、关于立项调研课题的说明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宜居城市、和谐中山、法治社会、文化名城、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二)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分为“市社科联资助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无论是社科联资助课题还是自筹经费课题,均由市社科联组织立项、评审、推介和奖励。立项课题内容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通过深入的调研,从理论上探索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根本途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从实践上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可自选申报课题。 (四)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课题申报办法:第一季度(3月31日前)申报本年度的调研课题,申报者在市社科联领取或在中国中山政府之窗网(http://www.zs.gov.c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并由市社科联汇总和组织专家论证、择优上报市政府批准正式立项后,按规定分期拨给调研经费,第四季度拿出最终研究成果(学术专著另外),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后进行表彰奖励,成果在全市推介。如需要跨年度研究的,要在申报时注明。一般要成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通常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学者或副处以上的领导干部担任。     联系地址:中山石岐中山三路市政府办公二区27楼市社科联     联系电话:8318166     联系人:卢曙光     二、市社科联资助项目      (一) 重点项目      1、 孙中山与祖国统一研究;      2、 传承博爱精神,共建和谐中山研究;      3、 中山市文化名城规划研究;      4、 中山与珠三角其他地区经济增长因素实证比较分析研究;      5、 中山市域非建设性用地分布情况规划整合研究;      6、 社会转型期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二)一般项目      1、 应用经济研究      (1)孙中山金融思想与中山市金融现代化研究;      (2)中山市经济模式中长期转型发展规划;      (3)中山市域范围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及相应对策研究;      (4)中山专业镇科技投入与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5)欠发达镇区第三产业发展环境分析及政策建议;      (6)中山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      (7)中山市、镇两级政府事权划分与现行财税体制相对应问题研究;      (8)中山市物流产业发展现状和对策的研究;      (9)中山市企业品牌与集群品牌关系对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研究;      (10)中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11)科技进步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12)中山市组团经济视野下的镇际关系分析;      (13)中山市工业园区产业生态现状及改善对策研究;      (14)神湾山水旅游特色经济及第三产业发展研究;      (15)“中山制造”向“中山创造”的转换路线图及对策研究;      (16)中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      (17)“校企一体,半工半读,产学结合”特色办学之路探索与研究。      2、思想文化教育与旅游问题研究      (1)孙中山人才思想与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      (2)以企业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新突破;      (3)中山跨国并购的企业文化整合研究;      (4)中山文化旅游的深层次开发研究;      (5)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6)中山民工教育培训现状与对策研究;      (7)外来务工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保护专题研究。      3、道德宗教与法律问题研究      (1)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中山主流道德文化建设的方法论问题研究;      (2)法律监督在构建和谐中山的地位与作用;      (3)中山市宗教文化研究;      (4)中山市流动人员犯罪问题研究。      4、“三农”问题研究      (1)关于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关键问题研究;      (2)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研究;      (3)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问题研究;      (4)中山市农民素质与农业创新关系问题研究;      (5)中山市乡村治理机制的构建:新农村建设战略背景下的审视;      (6)中山市农村法治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7)中山市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8)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9)农村合作医疗向农村医疗保险过渡研究;      (10)中山市村改居问题研究。      5、城市管理问题研究      (1)中山市政府治理中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研究;      (2)中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与对策;      (3)塑造旧城新景观,创建宜居城市研究;      (4)城市公共交通投资经营管理体制、方式改革研究;      (5)中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6)中山市镇区政府职能重塑与机构调整探究;      (7)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山市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三、自筹经费项目      (1)《中国共产党中山地方志》(第一卷);      (2)检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与作用;      (3)关于防止不规范民间庙宇的对策研究。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7年3月5日
关于设立“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省编办《广东省“12310”举报电话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我市12310举报电话现已开通,受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包括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自行调整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等。   特此通告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6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6期
通告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我市设立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号码为8225538,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移、参加组织生活等咨询服务。欢迎流动党员来电咨询。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07年3月26日
中山市公开推荐选派援藏干部公告按照省委关于选派我省第五批援藏干部的部署,我市需推荐选派1名拟担任西藏林芝地区墨脱县副县长(副处级)人选。本次选派主要通过公开报名、酝酿初选、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体格检查、差额考察等程序确定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条件:(1)政治思想过硬,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能力较突出,工作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2)市直单位和镇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并有一定的镇区基层工作经验,正科级干部一般要任满3年正科;(3)年龄在35岁左右;(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     2、报名时间:截至4月6日止。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416室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中山市公开推荐选派援藏干部公告》可在中山政府网查阅(网址:www.zs.gov.cn)。联系电话:8315277。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07年3月30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防汛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现将我市各镇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及五万亩以上联围、万亩联围、市属工程、小(1)型以上水库等水利防洪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7〕1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全市供水系统咸潮期间的应急工作,指导供水调度,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咸潮造成的损失,保障市民用水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 成立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项应急工作。按分级负责和辖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供水企业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各镇区供水系统的抗咸应急工作,由镇(区)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当地供水企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跨镇区的应急调度由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属各相关部门根据咸潮具体情况给予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      2、抗咸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市、镇(区)及供水企业三级抗咸应急指挥体系,制订市、镇(区)供水系统抗咸应急预案。      2.1 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      2.1.1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邓小兵(市政府)      副组长:周润开(市政府)      成员:梁泽强(市建设局)、郭建宏(市水利局)、方泽源(坦洲镇)、郑重(三乡镇)、李明生(神湾镇)、陈坤祥(民众)、陈顺葆(板芙镇)、梁国豪(三角镇)、廖国祥(横栏镇)、江宗沈(黄圃镇)、肖冠宏(南朗镇)。      2.1.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咸潮期间的应急调度指挥。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联系人:蒋朝霞,联系电话:8886826,8337746。      2.1.3.1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周润开      副主任:梁泽强、郭建宏、胡卓章      成员:陈厚清、黄俊良、蒋朝霞、谢毅哲、刘雪涛、陈忠。      2.1.4 办公室职责      2.1.4.1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镇区实施具体的应急调度工作;      2.1.4.2 在水利部门、镇(区)政府协助下,对全市水库供水资源实施调度指挥;      2.2 各镇(区)抗咸应急指挥小组:      2.2.1 人员组成      组长:镇(区)分管领导      成员:建设所所长、水利所所长和当地供水企业负责人。      2.2.2 职责      组织制定本辖区的抗咸应急预案,在咸潮期间负责实施辖区内的供水应急调度。服从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执行跨镇区供水应急调度指令。      2.3 各供水企业应急组织体系      2.3.1 建立本企业的抗咸应急组织体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2.3.2 职责      2.3.2.1 制定本企业的抗咸应急预案;      2.3.2.2咸潮期间及时向上一级抗咸应急指挥组织报告本企业供水情况;      2.3.2.3 执行上级抗咸应急指挥组织的调度指令,实施供水应急调度;      2.3.2.4 及时向社会公告咸潮情况。      3、运行机制      3.1 咸潮公告发布      供水企业在测得水厂取水口源水氯化物含量超过250mg/l时,向社会发出咸潮公告并随咸潮变化及时更新公告内容。      咸潮公告内容包括咸潮的变化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咸潮公告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      3.2 应急响应      3.2.1 各供水企业在水厂取水口源水氯化物含量超过250mg/l后,开始启动本企业抗咸应急预案并做好咸潮相关调度和宣传工作。      3.2.2 咸潮期间,中心片区出厂水氯化物含量指标控制为≤600mg/l,在该指标内,市供水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维持供水,如超过该指标,需向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其决定是否维持供水。      3.2.3 各镇(区)供水企业根据自身供水设施能力,参照中心片区咸度控制指标,确定其出厂水氯化物含量控制指标,经镇(区)抗咸应急指挥小组同意并报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备案。咸潮期间,在该指标内,供水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维持供水;如超过控制指标,需向镇(区)抗咸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并由其决定是否维持供水,同时要报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2.4 中心片区出厂水氯化物含量超过控制指标后,由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中心片区所属水厂实施抗咸应急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各镇(区)出厂水氯化物含量超过控制指标后,由镇(区)抗咸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辖区内水厂实施抗咸应急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3.2.5 出厂水氯化物含量超过600mg/l时,在得到上一级抗咸应急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各供水企业可采取措施对部分区域或行业实行限时中断或低压供水。      3.3 咸潮期间受影响地区水库供水调度      3.3.1咸潮期间受影响地区的水库供水调度由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      3.3.2 抗咸供水可利用的水库资源及调配      3.3.2.1 南部片区      坦洲镇:铁炉山水库;      三乡镇:古鹤水库、龙潭水库、田心水库、马坑水库、黄泥坑水库;      神湾镇:南镇水库。      咸潮期间,以上水库供水资源由各镇抗咸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调配。      3.3.2.2中心片区      城区:长江水库;      南朗镇:莲花地水库、横迳水库、箭竹山水库、逸仙水库;      板芙镇:蛉蜞塘水库。      咸潮期间,长江水库供水资源由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调配,南朗镇、板芙镇的水库供水资源由该镇抗咸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调配。      当大丰水厂取水口源水氯化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时,根据实际需要,市供水公司将停止向南朗镇供水,南朗镇抗咸应急指挥小组负责调配本镇水库供水。      当全禄水厂取水口源水氯化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时,根据实际需要,市供水公司将停止向板芙镇供水,板芙镇抗咸应急指挥小组负责调配本镇水库供水。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咸潮期间的应对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4.1 人力资源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监测风情、水情变化,并根据上游来水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蓄水工作。      4.2 物力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做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镇区、供水企业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泛宣传咸潮知识,增强公众社会责任意识以及抵御咸潮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咸潮应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对咸潮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咸潮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目前包括以下镇区:中心城区、坦洲镇、三乡镇、神湾镇、民众镇、板芙镇、三角镇、横栏镇、黄圃镇、南朗镇。      6.2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6年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山市统计局 2007年3月19日   2006年,中山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增长质量提高,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综合     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36.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 (下同) 增长16.7%,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第五位。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1.89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37.94亿元,增长17.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6.21亿元,增长16.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61.3:35.2调整为3.1:61.6:35.3。全市常住人均生产总值42047元,折5384 美元,增长15.1%;户籍人均生产总值73198元,折9374美元,增长15.5%。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增加值471.12亿元,增长17.2%,占全社会GDP的比重达45.5%。     市场物价温和上涨。与2005年相比,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3%。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5%。八大类消费项目价格呈现“六升二降”的运行态势,即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食品、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类分别上涨4.1%、2.2%、1.4%、0.5%、0.2%和0.1%;衣着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下降1.1%和0.1%。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5%。     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25.27万人,全年新增就业岗位6.63 万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73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1%。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供应紧张,生产成本升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较突出等。     二、农业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2006年,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54.61亿元,增长2.9%;农民人均纯收入9006元,增长11.2%。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7.01万亩,增长1.1%;甘蔗种植面积1.27万亩,增长29.0%;蔬菜种植面积39.82万亩,下降1.6%;水果种植面积12.63万亩,增长1.4%。粮食总产量13.34万吨,增长0.9%;蔬菜产量56.35万吨,下降3.7%;水果和甘蔗产量分别为21.26和7.71万吨,分别增长7.7%和28.0%。     全年出栏生猪63.85万头,增长5.2%;出栏三鸟1116.50万只,下降17.1%。肉类总产量5.36万吨,下降0.5%。全年水产品产量30.05万吨,增长5.0%,其中,海水产品2.33万吨、淡水产品27.72万吨,分别增长4.4%和5.0%。     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60.60万千瓦,增长1.7%;化肥施用量(折纯)3.12万吨,农村用电量56.83亿千瓦时,增长9.7%;实现有效灌溉面积为34.00万亩,增长4.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018.42亿元,增长19.1%。工业增加值605.85亿元,增长17.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40.03亿元,增长19.9%;民营工业增加值221.92亿元,增长18.1%。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1.4%,拉动经济增长10.3个百分点。     工业支柱地位继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58家,增加233家,累计完成总产值2724.49亿元,增长19.7%。其中,五大支柱产业实现总产值1472.15亿元,增长20.7%,增幅比全市水平高1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为54.0%。其中, 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26.4%、25.3%、21.4和20.2%。区域特色产业支撑效应继续增强,包装印刷、饮料、家具和医药等四大产业完成产值196亿元。     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123.92亿元,增长32.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71.26亿元,增长43.3%。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37.3%,提高7.2个百分点。其中,总资产贡献率9.1%,资本保值增值率114.2%,流动资产周转率2.9次/年,成本费用利润率3.0%,资产负债率62.8%,产品销售率97.0%,全员劳动生产率67614元・年/人。     建筑行业稳步发展。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2.09亿元,增长12.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8.85万平方米,下降10.2%;房屋竣工面积362.87万平方米,下降23.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2.77亿元,增长6.8%,增幅提高0.5个百分点。从投资构成看,基本建设投资141.19亿元,增长8.8%;更新改造投资29.62亿元,下降12.4%;房地产开发投资106.01亿元,增长31.6%。全年商品房销售额113.50亿元,增长34.4%;商品房销售面积372.13万平方米,增长25.9%。从经济成份看,国有投资52.38亿元,增长7.9%;集体投资24.62亿元,下降16.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80.62亿元,下降5.5%;私人及其他投资185.15亿元,增长17.5%。国有、集体、外商及港澳台、私人及其他投资结构调整为15.3:7.2:23.5:54.0。     投资结构继续改善。第三产业投资力度继续加大,全年完成投资199.72亿元,增长15.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3%。其中,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房地产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行业成为第三产业投资的亮点,分别增长14.1倍、1.1倍、28.7%和12.6%。第二产业投资142.84亿元,下降3.2%,其中,工业投资142.30亿元,下降3.5%。第一产业投资0.21亿元,增长28.8%。     全年新增固定资产204.71亿元,下降17.0%;竣工房屋面积1054.14万平方米,下降15.6%;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房屋竣工率和项目建成投产率分别为59.7%、44.1%和41.8%。本年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有:输电线路长度(11万伏及以上)53.53公里;新建公路7公里;改建公路18公里;宾馆、旅馆、招待所客房数653间。     五、交通、邮电与旅游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571.0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87.28公里。拥有各种民用汽车22.22万辆,增长16.3%,其中私人汽车16.44万辆,增长20.6%。机动船0.13万艘,增长1.4%。全年实现货运周转量52.04亿吨公里,增长20.9%;旅客周转量64.56亿人公里,增长31.1%;港口吞吐量2325.8万吨,增长12.3%。     邮电业务持续发展。全年完成邮电通信业务总量40.27亿元,增长10.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38亿元,增长11.8%;电信业务总量37.89亿元,增长9.9%。年末全市移动电话用户370.37万户,增长18.3%;本地电话用户165.00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88.59万户,小灵通用户76.41万户,分别增长11.4%和14.0% 。全市国际互联网用户37.19万户,增长14.0%。     旅游业务稳步增长。全年接待过夜海内外游客490.63万人次,增长4.3%。其中,国际游客69.27万人次,国内游客421.36万人次,分别增长4.0%和4.4%。旅游景点接待游客656.89万人次,增长4.0%;旅行社接待游客176.65万人次,增长49.6%。组团国内游102.91万人次,增长38.4%;出境游13.45万人次,增长0.5%。全年旅游总收入75.37亿元,增长15.2%,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17亿美元,增长3.0%。年末全市共有星级酒店39家,星级酒店客房数0.44万间,客房开房率59.0%,提高0.5个百分点。     六、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07亿元,增长1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9%。     分城乡看,城区消费品零售额148.17亿元,乡镇消费品零售额182.90亿元,分别增长19.5%和19.9%。     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86.91亿元,增长19.3%;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43.49亿元,增长21.3%;其他行业零售额0.67亿元,增长1.3倍。     分商品主要类别看,在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中,全年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36.49亿元,增长25.5%;汽车类零售额27.42亿元,增长27.2%;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7.61亿元,增长3.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6.75亿元,增长52.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4.64亿元,增长11.7%;日用品类零售额3.60亿元,增长5.6%。     七、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据海关统计,全年进出口总值231.32亿美元,增长23.4%。其中,出口156.09亿美元,增长27.4%;进口75.22亿美元,增长15.8%。实现贸易顺差80.87亿美元,增加23.30亿美元。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46.82亿美元,增长29.3%;加工贸易出口109.26亿美元,增长26.6%,占全市出口的70.0%。从经营主体看,国有企业出口14.01亿美元,增长26.6%;集体企业出口26.65亿美元,增长10.9%;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00.09亿美元,增长31.0%;私营企业出口15.31亿美元,增长31.0%。从出口商品看,机电产品出口98.89亿美元,增长29.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4.15亿美元,增长18.7%;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7.63亿美元,增长32.5%;鞋类、玩具、塑料制品等产品出口13.97亿美元,增长10.5%。  从进出口市场看,对主要贸易市场的出口全面增长。对欧洲、美国和香港三个主要贸易市场的出口分别增长34.6%、27.6%和22.2%,共计120.99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7.5%。  利用外资平稳增长。全年新签利用外资项目294个,下降25.0%;合同规定利用外资8.19亿美元,下降18.3%;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19亿美元,增长9.5%。  制造业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额5.93亿美元,占全市的84.0%;外资资金来源地主要是港澳台、欧洲、美国、日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全年实际投资6.08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额的86.1%。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金融市场运行良好。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83.25亿元,比年初增长16.5%。其中,企业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分别为329.96和868.62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22.2%和13.6%。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8.38亿元,比年初增长20.8%。其中,短期贷款271.80亿元,比年初增长6.4%;中长期贷款291.80亿元,比年初增长36.2%。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51.87亿元,比年初增长19.2%。其中住房贷款137.26亿元,比年初增长23.4%。全年人民币现金净投放158.89亿元,净增25.38亿元。     证券市场成交活跃。全年代理证券交易额624.05亿元,增长1.4倍。其中,股票基金交易额567.46亿元,增长2.1倍。年末证券市场投资额为82.31亿元,增长1.5倍,其中客户保证金总额26.62亿元,股票市值55.69亿元。     保险市场发展加快。年末全市各类保险公司23家,增加4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2家、人寿保险公司11家;保险中介机构7家。保险机构全年保费收入25.88亿元,增长26.4%。其中,财产险收入7.57亿元,增长21.9%;寿险收入15.94亿元,增长29.9%。各类赔款及给付5.22亿元,增长15.2%。其中,财产险赔款及给付3.47亿元,寿险赔款及给付0.97亿元,分别增长15.5%和147.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44 万人,增长62.7%;普通中等学校在校学生13.53万人,增长2.0%;小学在校学生23.47万人,增长3.8%;幼儿园在园幼儿6.92万人,增长3.3%。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初中毛入学率分别为100%和103.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5.3%,普通高考录取率达88.3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3.8%。     科技事业快速发展。财政对科技经费投入增加,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合计1.77亿元,增长2.7%。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共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7家,新增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66家,新增36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5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141家,新增37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455家,新增39家;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和市级工程中心分别为12和108家,分别新增3和21家。     科技成果硕果累累。全市有4个项目获得省科技奖,其中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市级科技奖84项,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46项,科技合作奖3项;市级专利奖35项,其中专利金奖8项,专利优秀奖26项,优秀专利发明人1名。专利总量稳步增长。全年专利申请4249件,增长25.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2件,增长38.1%;专利授权2435件,增长15.5%。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事业机构30个,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10个,文化艺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2个,博物馆4个、镇区文化站24个。全年举办省级以上高雅文艺演出30场、群众文化活动4556场、营业性演出882场。市、镇两级共有广播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25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100%,开通模拟电视节目40套。全年出版报纸3251万份,图书馆总藏书量64万册。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33个,医院床位6155张,分别增长5.7%和11.3%。各类卫生技术人员9380人,增长16.6%。其中,执业医师3261人、执业助理医师451人、注册护士3280人、检验人员392人,分别增长12.5%、2.3%、8.6%和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市所有镇、村,参合率达97.0%。     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继续蓬勃发展,体育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全市24个镇区都建有全民健身广场,93%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健身苑(点),公共体育设施实现了从传统的封闭型向服务群众开放型转变。全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2.74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03人,被评为全国健身样板城市。体育彩票销售总额达到5.43亿元,筹集公益金1.99亿元,居全省前列。一年来,成功承办中国女排与广东大学生男排对抗赛、“中顺杯”中山与菲律宾男子篮球对抗赛和“永怡・聚豪园杯”中山国际男子篮球邀请赛等体育赛事。全市健儿在35项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金牌135枚、银牌102枚、铜牌125枚,分别增长1.9倍、1.3倍和98%;在世界举重锦标赛中,有1人获抓举、挺举和总成绩三项冠军,并打破挺举和总成绩世界纪录。在第十五届亚运会上,获3枚金牌,1个第四名和1个第六名。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人民生活继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7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9283元,分别增长9.5%和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8.1%和11.7%。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城镇为37.9%,农村为40.8%。全年城镇(不包括农户、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及个体户)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953元,增长9.7%。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发展。城镇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共有368.34万人次,增加18.99万人次。其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90.28万人次,参加失业保险88.81万人次,参加工伤保险89.25万人次,参加生育保险5.76万人次,参加医疗保险94.24万人次。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参保人数为34.51万人。参加城乡住院医疗保险人数为18.92万人。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20元/月/人和280元/月/人;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标准由384元/月增加到552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574元/月调整到690元/月。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05个,增长3.3%。社会各项福利事业费10471万元,增长9.3%。其中,社会优抚事业费2740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7521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210万元。全年共救济贫困人口44671人,增长15.0%;帮助散居孤老残幼人口1500人,优抚和福利收养2142人,安排“四残”人员就业101人。全市共有8930户25050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达133元/月/人。全年全市发放低保金额达3000万元,增加600万元。全年投入1900多万元对全市632户低保家庭的危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达29000多平方米,惠及低保对象1900多人。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498宗,死亡459人,受伤4754人,直接经济损失1558.52万元,分别下降46.5%、13.2%、37.0%和19.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4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94,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2.50,分别下降26.7%、11.93%和10.4%。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49.34 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8.3‰,死亡率3.3‰,自然增长率5.0‰。公安户籍人口142.26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73.79万人。     板芙、三乡和坦洲三镇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中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66个,总投资1.79亿元。工业“三废”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8%,提高0.8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5.8%,提高1.6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7.4%,下降0.3个百分点。     全年平均灰霾天气日数75天,增加58 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596.8小时,下降1.9%;全年平均降雨量1900.2毫米,增长6.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烟尘控制区面积86.79平方公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面积23.82平方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1.7%。在35.6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面积中,城市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66.9%。     年末全市水库蓄水总量4478万立方米,增加844万立方米。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02公里,其中达标河长190 公里;14个水库水质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所有统计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07》为准。     2、 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的增速计算的去年同期数为财政决算数。     4、常住人口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7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7期
瓶装液化气今日起涨价中山网讯 近来,由于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持续较大幅度上升,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货成本增加,为保障供应,市物价局根据《中山市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从2007年4月5日起,对液化石油气价格作出调整。     调整后,我市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限价15公斤装由每瓶83元调整为86元,2公斤、5公斤、10公斤、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限价分别调整为11元、28元、56元、291元。     市物价部门规定,各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2007年4月份《香山讲坛》预告2007年4月12日 晚8:00 科学 宗教与哲学的关系 主讲人:赵林教授     主讲人介绍:赵林教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全国宗教学学会理事。主要研究西方哲学、基督教思想史和中西文化比较。已出版《协调与超越--中国思维方式探讨》、《文明形态论》、《黑格尔的宗教哲学》、《西方宗教文化》、《中西文化分野的历史反思》、《谈文明冲突与文化演进》等8部专著,出版《西方文化概论》、《西方哲学史》(与邓晓芒教授合著)等2部教材,曾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在武汉大学的学生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四年大学期间没听过赵林老师的课,就等于没有上过武汉大学。” 2007年4月14日 晚8:00 从新时期文学到新世纪文学 主讲人:於可训     主讲人介绍:於可训,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写作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文艺理论家协会主席,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著有《中国当代文学概论》、《当代文学:建构与阐释》、《当代诗学》、《新诗体艺术论》、《小说的新变》、《批评的视界》、《新诗史论与小说批评》等论著,主编《中国文学编年史》现代卷、当代卷,《小说家档案》等论著多种。曾获中国文联、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多种奖项。 2007年4月21日 晚8:00 寻找一本书 主讲人:樊 星     主讲人介绍:樊星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文艺理论家协会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副主席。长期从事当代文艺思潮和湖北文学研究,在当代文学与地域文化、当代文学与当代思想史、当代文学与传统文化等方面有所建树。出版《当代文学与地域文化》、《当代文学与多维文化》等多部著作,作品曾获屈原文艺奖,中国文联2000年度优秀文艺论文一等奖等多种奖项。 2007年4月28日 晚8:00 “封建社会”再认识 主讲人:冯天瑜     主讲人介绍:冯天瑜,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长期从事中国文化史研究,著有《中华文化史》、《中华元典精神》、《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封建”考论》等专著,获中国图书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曾在日本、新加坡、德国、香港的大学讲学。
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招考雇员通告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考试雇用一批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中山市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中山日报社侧)。      (二)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13日至14日(星期二、三)共2天。每天上午8:45-11:45,下午14:40-17: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考试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公共基础知识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05年12月18日(星期天)               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市技工学校     笔试结束后,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市人事局商用人单位划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市政府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人事局确定。     面试时间:2005年12月2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市技工学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雇用。 (注: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入围政审、体检和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查询电话:8329443
关于调整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104号)有关规定,经十二届15次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调整内容    ㈠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000元、1250元分别调整为1200元、1500元。    ㈡调整单位缴费为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入比例。降低单位缴费为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入比例,各年龄段划入比例均降低减少0.5%,即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基数1.0%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基数2.0%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按缴费基数3.5%划入;退休后按缴费基数6.5%划入。    ㈢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支付限额。年度住院支付限额原为38400元的,调整为40000元;年度支付限额原为48000元的,调整为50000元。    二、实施时间    ㈠自200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征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费。    ㈡自2006年2月1日起,单位缴费为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入比例和年度住院支付限额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公布中山市首批合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通知中劳社[2005]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家评估组实地评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中山市现美职业培训学校等40所职业培训机构符合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意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允许在核准的专业(工种)、级别内面向社会招生办学。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联系人:孙建忠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联系电话:8323349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中山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活动详细方案中山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活动详细方案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实施第十九届慈善万人行活动,制订2006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方案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活动主题: 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 二、活动宗旨: 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倡导博爱助人、人道奉献的社会风尚,为市、镇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募集救助资金,为建设和谐中山和“两个适宜”城市作贡献。 三、主办单位: 中山市红十字会 四、活动时间: 2005年12月8日至2006年2月12日(农历丙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 五、组织机构 实行分级组织管理,成立中山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及各镇区慈善万人行指挥部。市万人行总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各镇区万人行指挥部开展工作;市红十字会指导各镇区红十字会管理红十字资金。 中山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设置如下: 总指挥:李树之 常务副总指挥:郑集思 副总指挥:余蕴洁、刘少山、梁厚祥、黄有泉、车卫、卢艳红、叶富强、简海燕、杜敏琪、欧阳锦年、欧阳安、陈盛怀、陈巧章、胡颂科、雷继敏、周信、陈旭、王英康、刘伯良、梁钰芳、叶根松、马为民、吴彬 本届万人行将聘请在2006年慈善万人行捐赠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海内外中山乡亲任本届万人行名誉总指挥、名誉副总指挥、名誉指挥: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聘请为名誉总指挥;个人捐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者聘请为名誉副总指挥;个人捐款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者聘为名誉指挥。 六、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及募捐活动。活动形式不拘,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总指挥部统筹、协调下,义演、义卖、义赛、义诊、义修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均由各镇区、社区、村委会,以及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活动方案须报总指挥部备案),以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志愿性、积极性,致力于挖掘本地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多层次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艺术的潜力。 (二)起步典礼暨游行活动 1、2006年2月12日(农历丙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下午2:30时举行万人行起步典礼暨游行活动(游行活动方案另行公布)。 2、本届万人行起步点设在兴中体育场。场内设主席台、游行队伍结集区、市民观礼区。民间艺术展演在足球赛场及跑道举行,游行队伍依序就座观看。起步典礼结束后,游行队伍步下体育场依序结集。起步时,在警车开导下,游行队伍、民间艺术队伍及彩车沿兴中道左、右道同时行至人大、政协大楼,依序疏散。人大、政协大楼前设答谢台,市有关领导出席答谢活动。 3、起步典礼时间安排:下午1:00时入场;1:00至1:30时为游行队伍结集时段,按既定方案依序在观众席就座、结集;1:30至2:30时为民间艺术展演时段;2:30时举行起步典礼暨游行活动,隆重推出以“博爱颂”为主题的大型综艺表演及举行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展演,充分展示中山人的博爱精神及文明中山、和谐中山的城市魅力。 4、在起步典礼上,举行向十杰市民授奖、颁证仪式,总捐款支票移交及向红十字慈善之星和红十字荣誉奖章获得者颁发荣誉奖章、证书仪式。 5、本届万人行队伍拟由社会各界自愿报名组成。游行者应是捐赠者。每个队伍前面,统一组织礼仪小姐抬着标明该队伍所属单位的捐款模拟支票,以及展示该队伍所属单位之企业文化与精神内核的横额或彩旗参加游行。 6、为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扩大参与面,将组织四个特别的队伍参加万人行:一是由文明单位组成的“文明中山”队伍;二是由五好家庭、优秀外来员工、外籍人士、少数民族代表及社会各界自愿报名而组成的“和谐中山”群众游行队伍;三是由诚信企业代表组成的“诚信中山”游行队伍;四是由名标名牌企业组成的“品牌中山”游行队伍。 7、本届万人行设最佳游行队伍组织奖和纪念奖(凡参加者均颁发纪念奖)。 七、关于捐赠工作的若干问题 (一)层层发动,分级管理;人人参与,多少不拘;款物均可,现捐入库。募捐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对所募集的红十字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山市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山市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使用。捐款分别由市红十字会及各镇区红十字会依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捐助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财经政策组织收取和管理。接受捐赠的市、镇区红十字会统一使用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并相应加盖市、镇区红十字会的财务专用印章。每笔捐款均须由接受捐赠的市或镇区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开具合法的专用收据。 (二)按照《批转市红十字会〈关于组建镇区红十字会的意见〉的通知》(中府[1996]149号)精神,在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及完善红十字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各镇区所募集的捐款由镇区红十字会按照有关法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捐款使用的方向必须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万人行活动的主题,财务收支须向社会各界公告。 (三)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区红十字会每七天向市万人行总指挥部报一次捐赠名单及捐款数目。中山日报每周公布一次捐款情况。 (四)捐款2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款1000元以上的单位将在中山日报万人行特刊《捐款芳名录》上刊登,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开鸣谢;对作出特别贡献者,在起步典礼仪式上予以表彰和奖励。收取捐款后,公开向捐赠额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赠证书》。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市、镇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30号文件和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财企[2001]2号文件的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详见附件二:《2005年慈善万人行捐款收取方式、地点及开户银行和账号》)。 (五)对开展捐赠工作的要求。 1、一个原则:以自愿捐赠、自觉行动为原则。 2、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活动的主题、宗旨不变;二是捐款使用方向不变,所筹集的捐款用于市、镇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帮助困难群体的方向不变。 3、三个协调:捐赠者与游行者协调一致,游行者须是捐赠者;募捐活动形式、内容与活动目的协调一致;各镇区、各部门活动方案与本活动方案协调一致。 4、四个结合:一是慈善万人行活动与开展红十字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红十字农村工作相结合,与在社区、农村发展红十字志愿者组织相结合,与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困难群体的工作相结合;二是募捐活动形式与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以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相结合,与辞旧岁、迎新春活动相结合;三是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与行业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四是与精神文明建设、公民素质提升及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 捐赠工作是慈善万人行活动的实质性内容,要集中力量搞好募捐工作,注重筹集捐款的整个过程,要在动员大会后至起步典礼和游行前这两个月内的活动时间,充分把握一切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以文化引导、传媒传播为基础,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融合地方传统民间文化特色,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以积极向上、精诚团结的社会凝聚力,推动先进文化发展,为伟人故里、博爱名城增添光彩。 八、注意事项 (一)从“以德治国”、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中山、“两个适宜”城市和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高度来认识万人行活动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意义。 (二)强调参与的广泛性,活动重在宣传教育,旨在人人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博爱助人、人道奉献、关心社会和服务社会的高尚思想和典型事迹,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大力宣传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目标及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的特殊作用,从而自觉地加入慈善万人行的行列。 (三)在总体规划和部署下,全市统一活动主题、宗旨和口号。各镇区、各单位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镇区、本单位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各镇区在制订方案和组织活动时,必须坚持“紧扣主题,符合宗旨,志愿参与,筹款为民,严格管理”的原则,强化万人行活动的社会性、群众性、志愿性,广泛动员市民积极支持,踊跃参与。要落实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镇区制订的方案须于2005年12月13日前报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备案。 有关万人行活动的具体事宜、建议和意见,请各镇区、各单位直接与市万人行总指挥部联系(万人行总指挥部设在中山市红十字会,地址:孙文东路245号,即假日广场斜对面,电话:3320399)。 2006年慈善万人行宣传口号 1、弘扬博爱精神,建设和谐中山 2、传承伟人故里历史文化,弘扬中山现代人文精神 3、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美好家园 4、做合格现代公民,树文明中山形象 5、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 6、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 7、大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中山人精神 8、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 9、慈善万人行,万人行慈善 10、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是大众的事业,社会的事业 11、欢乐祥和满中山,人道博爱暖人间 12、博爱、创新、包容、和谐 13、伟人故里,文明中山 14、文明城市,文明市民,文明新风 15、伟人故里弘扬博爱,和谐中山崇尚文明 16、同襄善举担道义,共树新风建文明 17、年年岁岁万人行,世世代代博爱心 18、人人行善举,处处讲文明 19、与善为邻,与爱同行 20、和谐中山、文明中山、创意中山 21、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22、弘扬以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 23、红十字事业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 中山市2006年慈善万人行捐款收取方式、地点及开户银行和帐号 一、集中收取捐款的地点: 中山市红十字会(孙文东路245号,即威力洗衣机厂斜对面、电视台客户服务中心附近) 联系人:邝婉婵、高小红 捐款热线电话:3320369、3320389、3320359 二、开户银行和帐号: 1、人民币户口: 开户单位:中山市红十字会 收款银行:工商行孙东分理处 帐号:2011004209026400383 2、港币户口: 开户单位:中山市红十字会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帐号:801820783008095013 三、公共场所募捐箱置放地点: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凤鸣商场、湖滨商场、竹苑商场、柏苑商场、交通商场、厚兴商场、东门商场、华力商场、凯茵商场、张溪商场以及全市各镇区壹加壹商场;中山市万佳百货商场;丰泽电器广场白电场分店、数码场分店、三乡分店、小榄分店、东区分店;中山市海港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交通海港、交通皇子扒房、张家边海港;朝阳技能学校、西区职中、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市中等专业学校、东升镇高级中学、石岐职中、北区中学、中港英文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广东博文学校、华侨中学、市实验小学、实验高中;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中山市温泉宾馆、中山市泉林旅游山庄、中山逍遥谷、中山仙沐园温泉、中山岭南水乡;市博爱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中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山港客运联运有限公司、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顺景酒店、南头中南酒店。 关于中山市红十字会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募捐款物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中山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山市红十字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你会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核实,你会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捐赠款收入8780789.05元,捐赠款支出8323707.39元,期初捐赠款结存4000633.55元,累计捐赠款结余4457715.21元(详见附表一);捐赠物资收入156810.00元,捐赠物资支出109132.96元,期初捐赠物资结存139715.71元,累计捐赠物资结余187392.75元(详见附表二)。募捐款物累计结余4645107.96元。 审计结果表明,你会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的筹集及安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支出能按规定审批;对有意向的专项捐款收入能够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做到“专款专用”;募捐款物的安排使用符合市红十字会“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赈灾救援”的工作范围,做到了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生活境况为目标,以人道救助、人道服务为核心,并针对处于困境者的不同需求,从经济、物质等方面实施了综合援助。 中山市审计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颁发中山市红十字会荣誉奖章奖牌的规定(暂行) 为表彰在中山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中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集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会员、义务工作者,特制订本规定。 一、荣誉奖章的种类和授予的条件 (一)、中山红十字金质奖章 1、关心支持中山市红十字事业,并为之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的领导人及国内外人士。 2、个人一次捐款捐物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五百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3、个人捐款捐物累计达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千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4、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 (二)、中山红十字银质奖章 1、为中山市红十字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的领导人、国内外人士、红十字会领导人及专兼职干部、会员、义务工作者。 2、个人一次捐款捐物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五十万元)五百万元以下(不含五百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3、个人捐款捐物累计达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百万元)一千万元以下(不含一千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4、无偿献血奖杯获得者。 (三)中山红十字铜质奖章 1、在红十字事业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慈善万人行及无偿献血、卫生救护培训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红十字会领导人、专兼职干部、会员、义务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2、个人一次捐款捐物十万元人民币(含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不含五十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3、个人在十年中捐款捐物累计达五十万元人民币(含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不含一百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四)、中山红十字荣誉会员奖章 1、中山市红十字会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 2、个人一次捐款捐物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万元)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3、个人在十年中捐款捐物累计达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下(不含五十万元)的国内外人士。 (五)中山红十字荣誉团体会员奖牌 1、为中山市红十字事业,特别是慈善万人行、无偿献血、现场救护培训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2、一次捐款捐物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单位。 3、十年捐款捐物累计达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百万元)的单位。 (以上五项捐款捐物均指捐给中山市红十字会) 二、申报程序 1、根据基层红十字会的推荐意见,由各镇区红十字会将推荐申请和被授予者的材料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中山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可直接推荐被授予人选。 3、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各镇区红十字会、各基层组织报来的材料,由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审核合格后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4、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将市红十字会授予决定以通知形式下发给各镇区红十字会及各基层组织。 5、授予仪式在中山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市红十字会下发授予决定同时将授予时间、地点写明,由申报单位通知被授予者。 6、授予仪式举行时,登报公告中山市红十字会关于颁发红十字会荣誉奖章、奖牌的决定,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宣传被授予者的先进事迹。 三、授予办法 1、红十字金质奖章是中山市红十字会最高荣誉奖章,由中山市红十字会会长亲自签署其证书,并由会长或名誉会长授予。 2、红十字银质奖章、红十字铜质奖章由中山市红十字会会长授予,并附亲自签署的证书。 3、红十字荣誉会员奖章、红十字荣誉团体会员奖牌由中山市红十字会领导人授予,并附加盖中山市红十字会钢印的荣誉会员证书和荣誉团体会员证书。 4、荣誉奖章、奖牌授予仪式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延迟或提前举行。 5、对生前在红十字事业中有重要贡献的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会员、义务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根据所做贡献,可授予任一种适当的荣誉奖章。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镇区红十字会可比照本办法制订其表彰办法。各镇区、基层红十字组织不得以市红十字会的名义授予上述荣誉奖章。
关于领取2005年医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今年中山市医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发证,请参加2005年中山市医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或评审的人员带身份证及评审认定费收据迅速到我局四楼人事教育科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出具评审认定费收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机系统切换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推进税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税收征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服务质效,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从2005年12月起逐步应用广东省地方税收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为确保“新系统”顺利切换上线运行,我局部分涉税(费)事项需暂停办理或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暂停的涉税(费)事项时间及内容   (一)发票领购事项:2005年12月24日至2006年1月2日,发票暂停供应,请有领购地税发票的纳税人在12月23日前购足发票。   (二)申报征收事项:   1.2005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中午12:00,主管税务机关需对银联卡缴税业务进行清算,使用银联卡缴税的纳税人在此期间请使用其他缴款方式办理缴税业务;   2.2005年12月28日中午12:00至2006年1月2日,主管税务机关需对所有缴税业务进行清算及切换“新系统”,税(费)征收、门前代开发票业务暂停办理,如需到地税机关代开发票结算的纳税人请在12月28日中午12:00前办理。   二、调整的涉税(费)事项起始时间及内容   (一)网上申报税款扣税:从2006年1月3日起,原由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后自行即时扣税改为由税务机关接受申报后对纳税人进行扣税;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须于申报次日上网查询税款是否扣缴成功,如因余额不足无法扣缴的,请及时存足税款。社保费申报表式样暂不改变,社保费网上申报仍按原申报方式操作。   (二)企业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起,原由纳税人根据当期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18%、27%、33%)改为转换成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税率的方式申报;纳税人原填报的汇总简易申报表改为新的申报表。    (三)个人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从800元改为1600元;纳税人原只填报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人员收入明细改为填报全部雇佣人员的收入明细;原每月开具完税证,由扣缴义务人代理申报扣缴的个人改为个人自行申报开具完税证。 三、涉税(费)业务办理时限的影响   从2006年1月3日起,“新系统”运行初期,如遇网络故障影响各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我局将及时作出指引,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详情可拨打中山地税纳税服务热线(8339001,8338138-8111)、登录中山地税网站(www.zstax.gov.cn),或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以上不便之处,敬请广大纳税(缴费)人谅解。   特此告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2005年度优秀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山市规划协会 关于开展2005年度优秀居住小区 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规协函[2005]1号 评选申报表(规划编制单位) 评选申报表(项目建设单位)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规划编制水平,推动规划行业技术进步与交流,充分发挥各会员单位、广大城乡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规协秘字第38号)的精神,经市规划局同意,拟于11~12月份开展2005年度我市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由市规划局指导,市城市规划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5年度评优设立居住小区规划设计、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两个类别。   (一)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类:包括城市居住小区(用地规模要求城区50亩、镇区40亩以上)、村民住宅区(用地规模要求30亩以上)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二)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类:包括各居住小区、村民住宅区内完整的环境景观规划设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城市规划类申报项目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经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申报时应附有规划审批意见。  村民住宅区规划设计,实例应是2004年6月31日前建成。申报时应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反馈意见。 2、申报项目必须由持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市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需在市规划局、建设局备案)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申报,并明确主设计方,申报时需出具联合申报报告。   4、申报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有关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由各会员单位、规划编制单位提出,镇区项目由所在地的规划管理所提出初审意见。   (二)申报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每个会员单位不超过2个,每个规划编制单位申报项目(含合作项目)的总数,甲级不超过5个,乙级不超过4个,丙级不超过3个。   四、评选办法及标准   两个类别分开评选,每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   五、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正式设计成果1套(含文本、说明书、图册等),图册装订成A3开本; 其中:居住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类: (1)应包括环境景观地段位置图、地段现状图、环境景观设计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等相关图纸;并提供相应的鸟瞰图或模型照片。   (2)应提供必要的环境景观设计图纸,主要建筑单体的平立剖面等相关图纸;同时提供能充分体现环境景观设计意图的主要节点实景照片和区域全貌的照片若干幅。   3、项目文字说明(含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一式三份;以2000字为限,规格为A4纸张;   4、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评审意见及项目获奖证明(后两项有则附)的复印件各1份(经区、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确认与原件一致,并加署证明和盖章);   5、以光盘形式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1)项目文字说明的word文件;   (2)主要规划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介绍的多媒体演示幻灯片(Powerpoint)一套,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语音解说不配音乐;   六、评选办法   由本会聘请国内、省内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七、奖励办法   (一)发文通报获奖项目名单并颁发奖状。   (二)对直接参与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可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三)推荐参加省优、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 八、评选费用      每申报一个项目,需缴纳评选费用1500元,用于评选工作组织。 九、其他事项 (一)      申报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存底。 (二)      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      申报表可登陆中山市规划局网站(www.zsghj.gov.cn)下载;或致电中山市城市规划协会周小姐索要。 (四)      材料报送地址:中山市东苑路58号中山市城市规划协会。邮编:528403 (五)      联系人:周桂韵   电话:8228011 中山市城市规划协会 2005年12月12日
关于举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的公告关于举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定于2005年12月23日举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特作如下公告:      一、听证时间      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时开始,时间一天。      二、听证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会议中心一楼。      三、听证内容      征求《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意见。      四、报名办法      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即日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见附表),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21日12时。报名要求:      1、报名表必须载明姓名、性别、职业、联系方式;      2、要求发言的须提交发言的主要内容(不少于300字)。      根据报名情况、发言内容和代表性,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参加听证人员。      联系电话:0760—8305213      传真:0760—8317131      E-mail:zs115@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1号政府大楼517室      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举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证会的公告(点击下载)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点击下载)  听证会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山市交通局通告根据交通部、财政部交公路发[2004]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摩托车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2006年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征费标准及办法仍按现行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二、2006年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公路养路费按全年一次性征收。    三、按照全省机动车公路养路费征收的要求,我市2006年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工作从2005年12月20日开始。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2月28日为统缴时间,一年按10个月优惠计征;若未能按上述时间缴纳摩托车养路费的,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第32号令的有关规定,按全年12个月计征养路费(即不再给予2个月免缴的优惠),从2006年1月1日起计算,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    四、尚未缴清2005年及以前养路费的各缴费义务人,应尽快前往各养路费征收点办理补缴手续,对逾期仍不缴费的,处欠缴费款1倍以下罚款。    五、各车主应妥善保管好养路费票据,若年中实行“费改税”政策或到期报废的车辆,将按有关规定依票据返还养路费。    六、按照省财政厅和交通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市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养路费委托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代收款。车主凭2005年养路费票据或行驶证复印件到各代办点办理。征收网点具体如下(见下表):    七、摩托车经核定的因遗失或到期报废的养路费退费,以及养路费凭证遗失补办、养路费车辆用户名称资料变更、外地籍摩托车缴费和按照有关规定免缴摩托车养路费的审批等业务仍到交通局办证厅1-3号窗口办理,请有关车主到悦来南路11号交通局办证大厅办理。    特此通告,请各摩托车用户知照。                        中山市交通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山市(2006)慈善万人行游行集结方案中山市(2006)慈善万人行游行集结方案     集结时间: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2006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13时起开始集结,13时30分前集结完毕。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集结地点: 市兴中体育场。队伍分六个区集结:一区:体育场草地;二区:体育场看台;三区:体育场内北侧;四区:体育场西门外西北侧;五区:体育场东门外东南侧;六区:体育场东门外东北侧。一区为民间艺术队伍集结表演点;二区为各组队单位观礼区;三区为仪仗队伍集结区;四、五区为组队单位集结区;六区彩车集结点。 集结方法: 1、根据组委会布置,今年各组队单位全部安排在体育场看台观礼,凭观礼票进入观众席,参加游行人数严格控制在1万人以内。各组队单位需向游行部报名后,由游行部核定人数后发放观礼票,未提前报名的队伍谢绝入场,并在领队会议上抽签确定各队的先后游行次序及集结点。各队伍的横额、彩旗等安排在体育场外四、五区集结待命。 2、在集结时间内,将封闭兴中路及体育路。各集结区队伍分别从兴中路、体育路经体育场东、西门进入指定看台及集结点。 3、各组队单位的横额、彩旗等由领队带领到集结点,找到本组队标志的礼仪小姐列队排好,以便于工作人员指挥。游行队伍按游行部发放的观礼票就座。 4、待总指挥宣布游行起步时,各队伍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从东、西门分别到集结点集结,并按抽签的先后顺序起步,不能随意插队。 5、迟到的队伍一律在体育场门外待命;到已集结好的队伍起步完毕后,由游行部指挥安排后方能起步。 6、如游行中发生意外事情,队伍不要骚动,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前段队伍应继续前进,后继队伍停步待命。 7、各单位的彩车必须先到汽车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将汽车检测及格报告及设计方案报游行部批准后才能参加游行。彩车设计除宣传企业及产品外,须反映万人行的主题及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彩车设计不能阻碍驾驶室的视线,并保证驾驶室空气的流通。车辆事前必须严格检修,游行时必须要严格挑选技术好的司机并有司助协助,确保游行时的安全。 8、游行路线:采取双龙出海方式游行。 (1)四区集结的游行队伍出体育场西门――兴中路(左侧)―市人大(终点)。队伍抵达终点时,向莲兴路方向疏散。 (2)五区集结的游行队伍出体育场东门――兴中路(右侧)――市人大(终点)。向富康路方向疏散。 队伍组成及要求: 1、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倡导博爱助人、人道奉献的社会风尚,为市、镇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募集救助资金,为建设和谐中山和‘两个适宜’城市作出贡献”的活动宗旨组织活动,强调参与的广泛性、自愿性。强调游行者必须是捐赠者。  2、要求各自以机关、办事处或集团公司、民营企业的名义独立组队,参加游行每队人数50至80人,大集团公司最多不能超过120人,大系统最多不能超过400人。 3、为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和扩大参与面,今年将组织五支特别的队伍参加游行。一是由文明单位组成的“文明中山”队伍;二是由五好家庭、优秀外来员工、外籍人士、少数民族代表及社会各界自愿报名而组成的“和谐中山”群众游行队伍;三是由诚信企业代表组成的“诚信中山”游行队伍;四是由名标名牌企业组成的“品牌中山”游行队伍;五是由高新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在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创新中山”队伍。五支队伍各控制在80人以内。 3、各组队单位设置队伍旗号标志时,除突出“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活动主题和本届万人行宣传口号外,也可以自行制作反映本单位特点或企业精神的宣传口号,形式不拘一格。但应突出万人行的主题和口号,谢绝商业广告。 4、要求各单位本着“简朴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铺张浪费,不提倡专门新置服装,注重展现参与慈善活动的精神风貌。 5、各组队单位应充分利用已有的条件,结合我国元宵节的传统习惯,突出闹元宵的喜庆气氛。组织富有特色的花灯队、生肖队、彩旗队、鲜花队、气球队等,尽量增加游行队伍的可观性及文艺色彩,每支队伍前列由组委会指定的礼仪小姐标示出各组队单位捐款总额的模拟支票。组委会将对游行队伍的精神面貌及可观性进行评比。 6、凡参加游行的人员,一律要在左胸襟上贴上“起步证”(由游行部统一在领队会议上发放)。每一组队单位设领队两人,领队标志由游行部制发,届时须佩带在左胸上。队伍须按六路纵队排列。 7、报名参加游行的单位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游行人数,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队伍登记表报送游行部。地址:孙文东路245号中山市红十字会内。电话:3320389(红会);传真:8332554;邮编:528403;网址http://www.zsredcross.com. 彩车设计及游行要求 1、各单位的彩车必须先到汽车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持有检测及格证明及设计方案报游行部批准后才能参加游行。 2、彩车设计要求高度在3.5米以下,宽不能超过车身宽的50厘米。 3、彩车除宣传企业文化及产品外,必须突出万人行的主题及新时期中山人精神。 4、彩车设计不能阻碍驾驶室的视线,并保证驾驶室空气的流通。游行时必须要严格挑选技术好的司机并有司助协助,确保游行时的安全。 5、设计方案必须先报游行部批准后,才能进行制作安装。 6、游行活动的当天(即2006年2月12日)13时正前,彩车按规定进入指定的集结点。并带齐有效的检测报告及设计方案,以便公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7、进入集结点后,由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根据彩车的创意、设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最佳设计奖。 8、游行开始后,彩车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从兴中路(右侧)――市人大(终点),向富康路、莲兴路方向疏散。 中山市(2006)慈善万人行游行队伍登记表
2005年“中山市诚信单位”候选单位公示我市自2004年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出中山市首届诚信单位以来,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服务行业不断强化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公约,评选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向纵深发展,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经市政府同意,“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开展2005年“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无偿的原则,由我市2005年“诚信加盟单位”自愿申报,共有434家企业申报参选2005年“中山市诚信单位”,按照《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经区、镇消委分会初审,并充分征询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意见,以下210家单位作为“中山市诚信单位”候选名单,现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中山国际http://www.ZhangShan.gd.cn,中山消费维权http://www.ZS315.com.cn同时公示)。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公示时间从2005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上述候选单位有意见,请及时向“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委会)反馈。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监督电话:0760-8800315 电子信箱:zscc315@126.com 通讯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 邮编:528400 特此公示 “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委员单位: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卫生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市法制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日报社 中山广播电视台 摘录《中山市诚信单位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参选条件” 第九条参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并且积极参与市消委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诚信加盟单位”。 2、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之义务,认真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3、当年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过,三年内没有因重大违法事件被处理过。 4、依法交纳税费。 5、没有被消费者投诉或消费投诉解决率达100%。 6、属于国家、省或中山市的大中型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能坚持公平交易与正当竞争。 7、建立严谨、周密、完整的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保证制度。 8、生产企业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 (1)在同行业中,产品质量上乘,品牌信誉优良,在行业抽检中连续名列前茅,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2)能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售后服务“三包”规定,有较完善的维修服务网点,在修、换、退方面有确实方便消费者的措施与保证; (3)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与要求。 (4)主动设立产品回收制度。 9、商业企业除符合上述1―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 (1)完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 (2)企业信誉优良,质量服务上乘,在近一年内无发生批量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 (3)企业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能做到公开透明,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三包”规定; (4)有严格的商品准入制度,有不合格商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关于中山市石岐河滨水区景观概念性规划设计公示的公告中规示[2005]35号     《中山市石岐河滨水区景观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的国际招标已完成评标,现根据《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对6家设计单位的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05年12月28日——2006年1月24日     公示地点:中山市兴中道8号之3图书馆3楼展览厅(逢星期一休息)     公示网站:政府之窗(www.zs.gov.cn)                        规划局网(www.zsghj.gov.cn)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反馈意见至公示现场意见箱,或发电子邮件至:zsyjs@126.com。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60-8884593 中山市规划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号方案 2号方案 3号方案 4号方案 5号方案 6号方案
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公布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公布
关于2006年节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二、春节:1月29日—2月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不得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放假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市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和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文广新通[2005]53号     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的安全和有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请你们认真加强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吸取坦洲“12·25”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双节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联合消防、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开展高密度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尤其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游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三、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以下违规行为的查处一是西餐厅或酒吧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卡拉ok项目或超经营范围接待文艺演出的;二是卡拉ok场所擅自设立迪士高项目的;三是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影院未经批准擅自接待文艺演出的,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通报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四、切实落实网吧的日常巡查制度,重点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网吧在寒假和春节假期接纳未成年人的反弹现象,发现违规现象要严厉查处并及时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发现未经批准擅自迁移地址或增加电脑台数的网吧,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待完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批准恢复营业。     五、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对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清查,重点清查集贸市场、电脑软件市场、书报刊和音像销售市场,坚决收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侵权盗版、非法彩票等出版物。发现重要线索要及时上报,迅速组织力量处置。     六、加强对游艺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和检查,严禁儿童游艺场所超范围经营电子游戏机,严禁电子游戏场所在寒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接纳未成年人,对违规经营单位要从严处理。对于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七、加强演出市场监管,清理和制止接纳“三无”演出团体,所有营业性演出活动必须按规定上报文化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演出。严厉查处色情演出和格调低下的演出宣传活动。     八、对有涉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文化经营场所,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对在经营时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经营场所,要及时制止并迅速通报公安消防部门予以查处。     九、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公益性文艺表演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协调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公告经省政府批准,中山市“12·25”特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已经成立并已全面开展调查工作。为更好地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省政府调查组已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分别设在中山市信访局门口和坦洲镇政府门口,举报电话号码:0760—8301719,13148541866,投诉信请寄到中山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欢迎广大知情群众踊跃举报。    中山市“12·25”特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网上办税系统升级公告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在2005年12月26日正式切换到运行应用广东省地方税收新一代税收征管系统(以下简称“大集中”系统)。由于“大集中”工程新系统所实现的部分功能是原来征管系统所没有的,为更好的与“大集中”系统相适应, 我局于2005年底开始启动与“大集中”相配套的网上办税系统的升级。    新的网上办税系统于2006年1月4日启用。与原网上办税系统相比,网上办税流程基本不变,但对以下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1、 原由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后自行即时扣税改为由税务机关接受申报后对纳税人进行扣税。 2、 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须于申报次日上网查询税款是否扣缴成功,如因余额不足无法扣缴的,请及时存足税款。 3、 社保费申报表式样暂不改变,社保费网上申报仍按原申报方式操作。仍然需要在成功申报后主动扣缴。 4、 由于系统升级,“企业所得税预征申报”与“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时,只需确保“累计数”申报正确。在2005年12月所属期,“本期数”与“累计数”相等,不影响申报的正确性。 5、 原网报各功能的具体变化情况请参阅附件。  新的网上办税系统的投入使用,将会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网上办税条件,实现税务管理的规范化,努力达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效果。
关于2006年我市春运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关于2006年我市春运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 中价〔2006〕155号 市各公路客运企业,客运场站: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我省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05]224号)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利益,并调动客运企业参加春运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春运期从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     二、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班车票价,继续实行浮动,但浮动幅度作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普通班车客运票价在整个春运期间,跨市营运按车型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40%;在本市内营运的,按车型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30%。     (二)我市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春节前15天(即1月14日至1月28日)可在车型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5%;春节后25天(即1月29日至2月22日)可在车型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     三、春运期间我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以及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四、公路营运里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交通营运里程图》规定里程计算;该图没有规定的,按89年版《广东省道路营运里程》计算。     五、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班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允许上浮的幅度为最高幅度。各客运企业可在规定幅度内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分类制定具体票价,并按《转发〈广东省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交[2002]4号)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在公布票价前报市物价局备案。     六、认真做好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公路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必须在售票处及车厢内公示票价的计算公式、春运期间分段允许上浮的最高票价及当天实际执行票价、批准文号以及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于春运前10天做好春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明码标价格式见附件三),并做好春运期间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七、春运结束后(即2006年2月23日起),各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必须恢复执行《广东省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粤交运[2001]484号)和《关于调整增加部分公路客运车型基准价的批复》(粤价[2003]316号)的规定。     请各公路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于春运期间组织人员到站场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票价管理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1、中山市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节前票价表.htm           2、中山市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节后票价表.htm           3、中山市公路客运票价明码标价栏.htm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通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337号)的精神, 200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公安系统50分,非公安系统55分,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现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系统的,定于2006年1月14日在中山市技工学校进行;报考地税系统的,定于2006年1月17日在中山市地税局办公大楼进行;报考其他职位的,定于2006年1月15日在中山市技工学校进行。 二、 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面试。     2、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点30分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     3、自备面试考务费30 元。     4、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的体能测评定于2006年1月15日上午8点在中山市中山二路旧体育场进行(上午测试项目:4 x 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下午3点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请自备早餐、运动服、运动鞋和另备体能测评费30元。     5、笔试、面试合成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一月八日
2005年12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2005年12月份) 本年度共受理335项,办结276项,办结率为82.4%。 受理编号:2005-12-0308 单位名称:中山市程飞油漆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09 单位名称:中山市振华兴业制罐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0 单位名称:中山市普尔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1 单位名称:中山市三乡镇永龙建材厂 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确认 办理结果:同意确认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2 单位名称:中山市博雅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初审同意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3 单位名称:中山市天润物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物流建设改造项目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4 单位名称:中山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物流建设改造项目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5 单位名称: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物流建设改造项目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6 单位名称:中山市华新气体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7 单位名称:中山市新世界油墨涂料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8 单位名称:中山市凌骏涂料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19 单位名称: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变更申请 办理结果:同意变更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0 单位名称:中山市沙溪镇盛泰印刷厂 事项名称: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变更申请 办理结果:同意变更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1 单位名称:中山市石岐施必快汽车油漆经营部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2 单位名称:中山市雅城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3 单位名称:中山市菱岛气体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4 单位名称:中山市百信贸易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5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杜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6 单位名称:中山市泰莱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7 单位名称:中山市永鸣机械厂 事项名称: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变更申请 办理结果:技术科 主办科室:初审同意,上报省经贸委 受理编号:2005-12-0328 单位名称:小榄镇政府 事项名称:小榄镇西区加油站搬迁重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5-12-0329 单位名称:中山市宏阳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0 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客货运输站沙口氧气站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1 单位名称:中山市联昌喷雾泵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2 单位名称:中山市美捷时喷雾阀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3 单位名称:中山市奥美思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4 单位名称:中山市冠伟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受理编号:2005-12-0335 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西区加油站 事项名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安监二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1月1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4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急剧上升,增大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为减少经营企业亏损和保障群众生活用气,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1月7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95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经营单位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备案。     三、各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销售价格,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六日   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限价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21.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95.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63.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2.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3.00
税务通告一、市国税系统2006年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共7天。1月28日、2月5日上班。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二、由于元旦和春节假期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国税系统征管税种2005年12月、2006年1月(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期调整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2005年12月(税款所属时期)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延至2006年1月13日;    (二)2005年第四季度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延至2006年1月18日;    (三)2006年1月(税款所属时期)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延至2006年2月17日,但已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在2006年2月14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抄报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延至2006年2月14日;免抵退税申报期延至2006年2月20日。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2006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   2006年科技计划是实施中山市科技“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本年度计划将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突出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技术内容,充分体现政府科技计划的年度导向。   2006年度重点领域分为六大部分,即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社会事业科技发展等领域。六大技术领域进一步明确对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与智能交通、软件产业化、制造业信息化、空间技术、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新材料与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物流技术、农业新品种引繁示范、现代农产品安全生产及检测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现代服务技术、公共安全技术、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和人口卫生健康等重点技术方向及其相应的重点技术内容的支持。   本指南为2006年度市科技计划的通用指南,各指令、指导、专项计划全部围绕六大技术领域的重点技术方向及其相应的重点技术内容组织申报。根据《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06年度市科技指令性计划申报项目分为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另行发布)、重点项目、引导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等四大类,力求通过这些重点技术方向及其相应重点技术内容的项目实施,更有效地发挥出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化   1.先进装备制造技术   (1)装备制造攻关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自动生产线、制造业信息化装备和设备制造;新型高压电力电气设备;微电机;汽车零配件;新型仪表元器件;真空开关及智控设备;高性能焊接生产设备;高速彩色印刷设备等。   (2)装备控制系统攻关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环保机械自动化设备;先进模具设计制造技术及设备制造;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及控制系统;人工智能产品及系统;智能化计量及计量标准装置;在线自动测试技术及系统;自动化处理系统;电子专业设备;自动生产线和制造业信息化装备及设备制造;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智能设备等的关键技术攻关。   2.电子信息与智能交通   (1)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及相关产品攻关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通信系统设备;卫星通信关键技术及设备;宽窄带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无线接入设备;综合接入系统等。   (2)智能交通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交通群体诱导系统;实时交通信息发布系统;交通信号控制及管理信息系统;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公交系统智能运营管理系统;车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理系统等。   3.软件开发   (1)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的攻关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研究开发基于Linux的开放式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面向行业应用的软件构建库;游戏软件开发工具;行业应用的关键业务控制中间件等。   (2)典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集成   重点技术内容:面向电力、电信、智能交通、制造业、游戏和动漫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技术集成。   (3)典型电子信息制造产品中嵌入式软件开发及产业化   重点技术内容:开发通信、微电子、网络及计算机、广播电视技术等电子信息制造产品中嵌入式核心软件,最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产品群。   (4)集成电路设计产品攻关   重点技术内容:开发面向数字化3C、信息安全、电子标签(RFID)、工业过程控制、数字影像处理、汽车电子、多媒体终端、移动通信等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产品。   4.新材料应用   (1)新型精细化工材料   重点技术内容:附加值高的新型高性能催化剂及过程强化技术;产业关联度大的关键中间体及延伸产品关键技术开发;电子化学品、新型助剂、中间体、扬巴原料衍生产品、新型汽车涂料等。   (2)新能源材料   重点技术内容:高储氢容量的储氢材料、聚合物电池材料、电池材料回收及循环利用技术。   (3)半导体照明及新型显示材料   重点技术内容:LED外延片材料生长(1-5W)、芯片制作、器件封装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LED二维光源专用驱动电路、光学结构设计等技术攻关;支持PDP、FED、OLED等新型彩电及显示器用发光材料的技术研发及相关工艺规范。   5.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   (1)中药和天然药物   重点技术内容: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的研究;控缓释制剂、微丸、滴丸、软胶囊、注射剂等中药新剂型品种的开发研究及标准化制定;已上市大品种的二次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再利用等。   (2)生物和化学药物   重点技术内容:用于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抗感染、神经系统及抗炎免疫领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药原料及制剂;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市场急需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开发项目;靶向给药、微囊释放、脂质体、脂肪乳、透皮吸收等新剂型品种的开发研究。   (二)传统产业提升   1.制造业信息化   (1)CAD/CAPP技术深化应用   重点技术内容:三维CAD技术的深化应用,包括有限元分析、优化设计、图档管理、产品数据管理(PDM)等,并形成CAD/CAPP/CAM/PDM解决方案,缩短企业产品设计周期,提高企业竞争力。   (2)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重点技术内容:企业实施MRPII/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需链管理(SCM)、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及配送等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集成各单元技术的企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3)制造业信息化CIMS工程建设   重点技术内容:企业实施内部各设计、管理、控制系统的有效集成工程,提高企业信息化的综合应用水平以及快速适应市场的能力,并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CIMS示范工程。   2.模具制造技术   (1)气体辅助成型技术及应用   重点技术内容:设计气体辅助产品结构和模具的开发与制造,重点应用于汽车保险杠及家电产品的设计和开发。   (2)精密模具加工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二次成型技术,开发出适合单色二次成型或者双色机一次成型模具。   (3)模具测量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模具复杂曲面精确快速测量与逆向工程技术。   3.金属表面处理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电泳工艺、化学镍、镀合金、贵金属电镀、镀铬工艺、镀镍镀铜新工艺等。   (三)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环保   1.新能源利用   (1)太阳能利用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太阳能热、电转化技术攻关;高效、低成本的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开发;太阳能光伏照明或与半导体照明集成的新型照明示范工程;热管、变频等节能技术的应用研究。   (2)风能利用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大型风电机组的关键制造技术;变速恒频控制技术和风电质量管理系统;风—光互补发电管理系统等。   2.节能环保   (1)节能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工业锅炉集散测控装置;高效节能家电;高效节能光源的研发及产业化;节能环保家用电器;节能型通用设备;高能耗行业节能装置;优化集成能量系统研究及产业化。   (2)环境保护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环境在线监测仪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新技术及设备、工业废水综合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环保机械自动化设备。   (3)饮用水深度净化新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针对饮用水源污染逐渐加重趋势,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突破常规的自来水水处理方法,开展生物工程、物理化学、膜处理等新型深度水处理的技术研究与应用,进行工艺流程选择性研究,去除水中微量有毒有害污染物,提高供水水质,使饮用水水质标准逐渐与国际接轨。   (4)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   重点技术内容: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废弃物开展资源化技术攻关,通过技术集成应用,构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模式与示范点,控制污染,促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与生态产业的发展。   (5)城市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点技术内容:研究城市污泥(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泥、自来水厂污泥、河道清淤等)中有害重金属生物去除技术和污泥生态处置技术,寻找新的合理处置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建立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工程。   (6)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点技术内容:开展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贮存技术、焚烧处理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攻关,选择可靠、可行的处理技术、工艺和方法,提高危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危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有效控制二次污染,保护环境安全。   (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重点技术内容:公共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公共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特色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孵化器建设、公共重点实验室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等。   2.企业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技术内容:企业工程中心建设、重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产学研体系建设等。   (五)现代农业科技   1.农业新品种引繁示范   (1) 新品种引进   重点技术内容:重点引进符合市场需求且填补中山空白的新品种,包括苗木、花卉、蔬菜、瓜果、水产、畜禽新品种;示范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新品种及其相关配套技术。   (2)高产优质安全集约化种养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南美北对虾、四大家鱼等水产品安全、高产养殖综合配套技术;香蕉抗病高产优质栽培技术;优质水果、特色蔬菜生产技术;优质花卉新品种、脱毒草莓等组织培育快繁和工厂化育苗技术。   (3)生物制品与低毒、低残留农用投入品的研制与开发   重点技术内容:利用生物工程技术,研制开发新型生物农(兽)药、疫苗、肥料,同时研制开发低毒、低残留农用投入品。   2.农业环境与农业信息技术   (1)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大型养殖场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生态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利用稻杆和畜禽粪便工厂化制作食用菌培养基料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水产养殖、水环境修复技术及产品研发等。   (2)农业信息技术应用   重点技术内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村村通”农村专项信息平台建设。   3.农产品深加工技术   (1)食用菌深加工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采用新型固体发酵技术,以食用菌为原料,开发新型中成药和保健品。   (2)果品深加工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研究香蕉深加工技术和系列产品开发。   (3)优质、安全畜禽肉制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重点技术内容:研究优质、安全畜禽肉制品制作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无公害地方风味畜禽肉产品。   (4)优质水产品加工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研究优质安全水产品加工制作新技术、新工艺和系列新产品的开发。      (六)社会事业科技发展   1.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   (1)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系统   重点技术内容:突发性灾害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建设公共气象灾害预警响应体系。   (2)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化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深度开发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道路监测系统、防汛指挥系统;城市市政管理和监控网络系统。   2.现代服务   (1)科技服务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管理决策、市场营销(含市场调查)、决策咨询、专业信息咨询等评价体系的研究。   (2)现代流通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管理信息系统(MIS)、定点销售系统(POS)、电子订货系统(EOS)、现代流通评价体系研究及推广应用。   (3)电子商务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各类商务软件、电子商务安全系统、商务专用浏览器(RSS)等。   3.公共安全   (1)公安刑侦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指纹综合比对查控系统、现场勘验技术、法医学检验技术、毒物毒品分析及禁毒技术、痕迹检验技术等。   (2)警用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关键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应用电子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GIS技术,开发警用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技术标准及规范系统,实现多系统、多空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4.公共卫生   (1)心、脑血管新治疗方法临床应用研究   重点技术内容:开展心脑血管病诊断、治疗及流行病学研究和心脑血管病的临床治疗新技术研究,提高心脑血管病的临床治疗水平。   (2)恶性肿瘤新药及新治疗方法临床应用研究   重点技术内容:开展恶性肿瘤新药及新治疗方法(基因、免疫、生物调控剂等)的临床研究,将组织芯片、基因等技术应用于肿瘤的诊断和治疗,建立恶性肿瘤的治疗准则,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   (3)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研究   重点技术内容:开展中药制剂的深度开发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快制剂新剂型、新品种研制及现有中药的二次开发,拓宽中药的给药途径,提高中药的临床治疗水平。   (4)妇幼保健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高症)、产前诊断与围产儿监测、早产防治、晚期妊娠药物引产及剖宫产术、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及子宫切除途径、子宫内膜电切除、生殖内分泌、诱导排卵与助孕、围绝经期激素替代治疗等技术。   (5)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技术   重点技术内容:开展社区卫生、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信息系统的研发,建立起功能完备、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公共卫生信息化体系,使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和大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卫生信息服务。   附件 《 2006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说明   2006年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将继续使用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下载《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实行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双轨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一)确定申报项目   1.仔细阅读《2006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要求。   2.确定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在指南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3.确定项目的计划类别 (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医疗卫生、创新体系 )。   4.进入项目申报系统的方式:打开中山科技网站(http://www.zskj.gov.cn) ,进入网站后,申报单位应选择“中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钮进入申报界面。   (二)项目申报流程   1.填报《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按申报要求将《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四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基本附件材料应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科技查新报告;   (4)其他相关材料。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属地科技办签署意见,并签章。   4.由申报单位或属地科技办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窗口。   5.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重大专项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重点技术内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指南规定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2006年科技计划的项目分为指令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两类,指令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同时按照本指南要求申报、受理。指令性计划项目分为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财政性资金支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为重大专项,财政性资金支持10-50万元的项目为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支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为引导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山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高等院校与地方的联合项目,应以企业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合作协议 。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一般情况下,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此外,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对于已经立项的重大专项我局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实行专项审计制度。   5.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申报项目中,对拥有相应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7.申报项目中,对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8.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对申报指令性计划项目的经费支出内容应符合《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单位)已有一项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除外);   (3)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省高新技术企业已有两项未完成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在上年度有违反税收制度的行为。
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中科发〔2006〕2号 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府〔2005〕192号)的精神,对《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科发〔2004〕3号)进行修订,现予公布。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市人民政府维护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行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第六条 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方面无争议的成果。   第七条 奖励办法第六条所称“科技成果评价”,是指通过鉴定、评审、评估、验收、专利确认、行业审定等方法,对科技成果的学术、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确认、评定的行为。   第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是授予单位或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主任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下设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称科技奖办公室),负责奖励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一节 科技重大贡献奖   第十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一)款所称“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对科技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是指申报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展、技术创新,并在近3年里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省专利金奖共2次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共3次以上的,申报人应是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且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二)款所称“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推动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由其科技成果为主要技术的产品销售后,申报当年实现上交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 市科技重大贡献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   第二节 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三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一)款所称“技术发明项目”,是指经过实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药品、生物新品种以及日用品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是指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仅依赖个人经验、技能和技巧而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不属于技术发明的范畴。   奖励办法第九条(一)款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同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奖励办法第九条(一)款所称“前人尚未发明、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或者该技术发明人拥有国家授予的发明专利权和发明专利证书。   奖励办法第九条(一)款所称“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二)款所称“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经济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并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三)款所称“社会公益性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取得的重要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并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十六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四)款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科技进步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第十八条 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   第十九条 科技进步奖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拳头产品,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第二十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90项。   第二十一条 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发明项目   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推动了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或者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已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属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尚未公开的重大技术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或者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国内先进水平,已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属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尚未公开的技术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或者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省内领先水平,已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技术开发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成为本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已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已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有一定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作用,已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社会公益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学术、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已在本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学术、技术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已在本行业得到较广泛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有一定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学术、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已在本行业内有应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一定作用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四)重大工程项目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一定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二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制。一等奖的每项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的每项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10个;三等奖的每项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   第三节 科技合作奖   第二十三条 市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10项。   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一)款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在与我市开展双边或者多边科研合作中对我市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市外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二)款是指在引进先进、消化吸收技术、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中,对我市社会、经济、科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三)款是指在技术、人才引进、科技信息服务、技术转让、咨询、评估、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中,对我市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 被授予科技合作奖的人员或者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合作研究、开发、引进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我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在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措施、培养科技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我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三)在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对我市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三章 推 荐   第二十八条 奖励办法第十四条(二)款所称“其他单位”,是指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市有关部门及其他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第二十九条 推荐单位和推荐人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申报单位,应当征得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同意,填写市科技行政部门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符合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要求。   第三十条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三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三十二条 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以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   第三十三条 符合奖励办法第十四条及本细则规定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科技奖办公室提交推荐书及有关材料。科技奖办公室应依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并退回申报材料。 第四章 评审机构   第三十四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出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奖励人员、单位和奖励等级;   对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解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第三十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共19至25人。主任委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委员3人,秘书长1人,委员由科技、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其人选由有关部门推荐,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提出,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任。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年,评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每届替换1/3人以上。   第三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下设中山市科技重大贡献奖评审组、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和中山市科技合作奖评审组,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各奖项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中山市科技重大贡献奖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成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中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成员由各学科(专业)专家组成。   中山市科技合作奖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成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市科技行政部门建立评审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选聘专家组成各评审组,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各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第五章 评 审   第三十九条 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三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科技奖办公室提交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设立的相应评审组或者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市科学技术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结果,审定获奖人选和获奖项目及等级。   第四十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初评和综合评审表决规则如下:   (一)初评由各评审组以会议方式进行,或者由科技奖办公室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以书面评审方式进行。会议方式由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初评结果;书面评审方式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产生初评结果,提交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二)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用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   (三)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会议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多数(含四分之三)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可有效。   (四)市科技重大贡献奖项目应当由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通过。   (五)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应当由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通过;三等奖项目应当由到会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含二分之一)通过。   (六)中山市科技合作奖应当由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通过。   第四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奖励委员会委员或评审专家参加被推荐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六章 异议及其处理   第四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复核制度。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拟奖项目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奖项目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科技奖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四十三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四十四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对涉及候选人、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推荐书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推荐单位、推荐人、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如对所评等级不能接受,可要求撤消,下一年度可重新推荐。   第四十五条 科技奖办公室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异议内容属于本细则第四十四条所述异议范围,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予受理并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   第四十六条 对提出的异议由科技奖办公室负责处理,由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协助。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申报单位或者申报人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异议进行答复,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报送科技奖办公室。对实质性异议,科技奖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及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申报单位或者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异议未答复的,该项目不予授奖。   第四十七条 科技奖办公室应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结果通知异议方和申报单位、申报人。   第四十八条 异议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公布之日起45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申报本年度授奖;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下一年度评审;自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公布之日起一年后处理完毕的,需要重新推荐。 第七章 授 奖   第四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评定的拟奖人选、项目及等级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条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各奖项按以下标准颁发:   (一)中山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每名奖金为50万元,其中20万元属于获奖者个人所得,3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经费。   (二)中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1万元。   (三)中山市科技合作奖每项奖金5万元。   (四)对市重大科技贡献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市科技进步合作奖授予牌匾。   (五)获得当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每项奖金10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金5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30万元;作为项目非第一完成人的,每项给予国家相等奖金,一等奖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6万元。   (六)获得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每项给予省相等奖金,一等奖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5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2万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的经费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报考非公安系统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现将考试的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按招录职位1:1比例划定)及体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公布如下(入围考核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006年2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1、体检时间:2006年1月23、24、26、27日。      2、体检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医技楼二楼体检中心(石岐城桂路一号孙文公园南侧)。      3、体检费:男450元,女490元(自理)。       4、准备小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5、空腹,不能吃早餐(抽血后医院有早餐点心提供)。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6、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3〕103号)的规定,单项成绩有两个达不到60分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 附件:   1、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地税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其他单位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16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液化石油气供应价格有所回落,为保障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会同市燃气办核实各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1月18日起,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每瓶(15 公斤装)调整为110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并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临时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价格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72.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72.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6.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4.00
中山农业银行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网点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中文广新[2006]5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     为确保我市春节期间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各单位在制定人群聚集较多的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广场演出、露天电影、游园活动及其他室内外文化活动)策划方案时,应由主办单位会同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城管等有关部门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责任,安全保卫方案必须报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临时搭建的舞台要由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舞台搭建完工后要经有关建筑安监部门鉴定,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灯架、用电设施、输电电缆等应与观众隔开一定距离;舞台两侧及电缆附近要准备消防器材,以防发生火灾;电缆铺设要尽量避免人群践踏,如不能避免应用安全材料覆盖。     四、演出活动的场地要尽量避免在交通要道旁边,以免造成交通阻塞;场地要平整、宽阔、便于疏散观众;大型活动应适当控制人数,可采取有组织的分配观众人数的方法,以免造成拥堵;通往大型文化活动场地的道路要畅通,以免因车辆过多而造成交通事故。     五、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经营性演出必须按规定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各镇区文化广场(包括大型商场门前的广场)不得擅自举办以促销为目的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如发现此类违规演出,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应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在查处清场过程中要请当地公安部门出面维持秩序,安全有序地疏散人群,以免造成事故。     特此通知。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2006年1月19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是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居住中山市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镇区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镇人大副主席、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    五、出席政协中山市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    六、曾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的老同志;    七、部分副处级以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八、国家、省属驻市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十、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
关于净化出版物市场及文化娱乐市场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文化环境的通知关于净化出版物市场及文化娱乐市场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文化环境的通知 中文管办[2006]1号 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了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春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气象,根据全国扫黄打非[2005]4号文、粤文管办[2005]79号文及粤公通字[2005]315号文要求,我市决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的整治行动。接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出版物市场及文化娱乐市场,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海关、边防口岸等要将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作为重点查缉对象。对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行李物品、包裹邮件实施严格的查验,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将危害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的出版物及宣传品拒于国(境)门之外,决不能让这些东西流入国内市场。   二、交通部门要对所属运输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出版物运输渠道的监管,严禁各运输企业承运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坚决打掉非法出版物贩运通道。   三、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和稽查,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印刷复制业务的企业,严厉查处承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企业。要公开报道已经审结的印刷复制犯罪的大案要案,以震慑犯罪分子。   四、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对境外网站刊载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加以屏蔽和过滤,对境内网站刊载、链接有害信息及其相关内容的要责令立即撤除或予以关闭。   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稽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的稽查,要查处和摧毁运输、储存、贩卖盗版出版物的网络和窝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从事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印刷复制企业;要全力支持和指导各镇区开展检查工作。   六、各镇区要组织、协调文化、综治、公安、工商、执法等部门,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进行反复清查。重点清查出版物销售店、书报亭、电脑软件市场、繁华街区、集贸市场、灯光夜市、车站、网吧、卡拉OK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印刷复制企业,收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坚决打击色情演出、图财害命的迷信活动和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依法严厉查处组织色情活动和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经营单位及不法分子。   七、凡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要全力追查来源和去向,查清非法出版物及其底本、母盘来源,查清制售数量、经营数额和发货去向,查清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区和各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一旦发现情况和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加以处置,并将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其查处情况及时报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协调行动,扩大战果。   九、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要在元旦(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8日)、春节(1月28日至2月4日)和“两会”(3月3日至3月19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问题,立即处理,决不能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良后果。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2006年1月5日前报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桂玲(联系电话:8318192、13702780892),王洪(联系电话:8318192、13590762056),传真:8319767。   十、要求真务实,工作到位。此次行动作为开年第一项专项行动,务必要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要立即制定方案,部署行动,对本辖区内存在问题进行清查整治。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春节及“两会”前组织有关部门抽查重点镇区的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和印刷复制企业。对于问题严重的镇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山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四日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通告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通告    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生效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许可证。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认真执行《条例》,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我局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协助未取得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以及许可证期满的单位补办许可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单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006年2月28日前,根据《条例》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的;    (二)2005年12月1日前已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1989年发布的第44号令)规定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但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    (三)2005年12月1日前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临时许可证,应当申领新证的。    二、逾期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8336864、8318575)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06年1月19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2月15日至17日召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中山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计划草案,批准中山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中山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预算草案,批准中山市2006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公民旁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民可申请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本次会议的议程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计划和预算等。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二、本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2月15日(星期三)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剧场。旁听名额30名。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中山市暂住证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或单位介绍信于2006年2月5日(星期日)下午2:30-5:00,或2月6日上午9:00-11:3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106室)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23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液化石油气市场货源充足,供应价格继续回落,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2月7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99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临时最高销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请各镇、区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六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35.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99.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65.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3.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3.00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发放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告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发放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告 中经贸〔2006〕2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的公告(2005年第3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2004年报废的车辆,补贴范围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     二、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座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大型载客汽车。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三、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请于2006年3月21日至3月 31日向中山市经贸局提交以下凭证办理申请补贴资金手续:     1、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证明(报废机动车属单位所有)或者车主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需列明补贴资金申领经办人的具体情况、申请补贴资金的报废汽车的具体情况、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5、贴资金申领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市场管理科;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09室;联系电话:8335425。     特此通告。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师生接送车管理的通知》有关落实情况的通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关于进一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师生接送车辆管理的通知》(中教[2006]5号)出台以来,各个有学生接送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要求到市内各汽车检测站进行学生接送车专项安全检测并把有关师生接送车备案资料报送教育局,积极申领师生接送车标识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步入规范化。其中,市特殊学校;石岐区柏基中英文幼儿园、同方颐和幼儿园;西区翠景东方学校、蓝波湾学校、伟柏托管中心、小天鹅幼儿园;小榄镇广源学校、九州基中心幼儿园、福兴学校、丰华学校;港口镇下南幼儿园、群乐幼儿园、南九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中南乐艺幼儿园、西街幼儿园、南九中心幼儿园;五桂山镇龙泉学校等中小学校、幼儿园态度积极、行动迅速、狠抓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成效显著。但是还有一些学校、幼儿园还未完成对车辆检测及申领标识牌的工作,这必将给师生的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联合制发的《关于印发全省整治校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58号)精神,将于2月18日开始的对全市校车标识牌申领工作进行大检查,凡是没有申领标识牌而又运送学生的车辆将一律查扣。各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车辆检测和申领标识牌的工作。   希望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直属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高度重视师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接送车的管理,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尽责尽力,让学生接送车一路平安,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人民群众放心。               中山市教育局              二��六年二月七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客运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由市交通局提供的目前我市具有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简称中山市客运经营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无自有学生接送车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办学机构日常接送师生上学放学,春游、秋游等集体校外活动需要租用车辆的,必须租用名单中所列企业的合法车辆,以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特此通知。              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日 附:中山市客运经营企业名单(点击下载) 图1
关于我市出版物经营单位2006年年检登记的通告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定于2006年2月15日——3月15日对我市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2006年年检登记工作。凡是2006年1月1日前,在我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经营单位请到所属镇(区)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领取年检表格等资料,并按规定在3月15日前如实填写和上交年检资料。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经营单位,我局将依法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咨询电话:8318192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公告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非公司企业的年检时间相应调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原中山市对企业实施按登记注册相应月份年检暂停执行。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从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仍实施按登记注册相应月份验照(其中1月、2月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请在3月31日前办理验照手续)。    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参加2005年度年检验照时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原核发的营业执照一律收回。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
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核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2005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考核拟录用彭宏亮等364人。现将入围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6年2月15日至2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邮编:528403,联系电话:8329443,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资格。     因部分人员的体检结果要待进一步检查后才能确定,因此此次公示,并未把复检人员纳入公示范围。公示期满,招考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中山市人事局审批。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山市人事局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山市人事局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中府〔2006〕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服务业的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积极打造与“两个适宜”城市要求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服务平台、现代生活服务平台和高效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推动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行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心城区和各组团重点镇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初步建成适应“两个适宜”城市要求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打造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服务平台。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与商贸服务业。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扶持重点物流企业,构筑公共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加强物流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行物流标准化;发展壮大东部、西北部、中部物流集聚区,加快发展南部物流集聚区。加快批发市场高级化步伐,积极培育商贸龙头企业;鼓励商贸服务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加盟、专业店、专卖店等现代商业业态,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强商品市场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深入推进中介服务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鼓励和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文化、咨询、策划、科技、信息、广告、租赁等中介服务业;提高会计、法律、房地产中介、旅游中介、资产评估、公证等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引进国际中介服务企业,借鉴国际中介服务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市中介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中心城区和组团重点镇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培育中介服务产业链。加强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建设,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中介服务业。    加快金融服务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具备高效服务功能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提高信贷质量;不断完善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形成种类齐全、竞争有序、资信优良、手续简便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积极培育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信用担保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高新技术和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积极发展保险服务业,鼓励国内外知名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险服务体系。    提高会展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会展业的规划引导,积极整合展馆资源,促进会展业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特色化、专业化会展。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打造会展品牌,提升会展水平。    (二)全面实践“以人为本”理念,打造满足宜居城市要求的现代生活服务平台。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大的文化企业;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演艺、体育健身等产业,鼓励集约化、网络化的文化产品服务,建立健全开放、有序的文化产业体系。开发和利用好名人文化资源,鼓励和支持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承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品牌优势,积极参与珠三角和港澳地区旅游市场的分工与合作,整合旅游资源,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以文化、商务、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导方向,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旅游名城。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按照严控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发展三级市场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管理制度和房地产开发总量调控制度。鼓励房地产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发展节能型、环保型房地产项目。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和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健全管理机制,培育物业管理品牌,形成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房地产发展格局。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发展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服务和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文教体卫服务。加强“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打造健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要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科技等领域中的营利性服务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代理建设制。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和及时废止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以进入;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均不得作为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服务业企业的,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核定;在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企业冠名等方面适度放宽对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的条件。进一步简化服务业投资项目审批,凡是不需政府投资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以行政服务在线为载体,全面推进涉及服务业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网上办理。    三、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一)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利用我国加入WTO和CEPA实施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高度重视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吸引国际服务企业落户我市,提高服务业的利用外资水平。鼓励我市服务企业与国外服务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促进本地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二)发展信息服务业,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快建设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产业组织和企业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网络服务业和信息咨询业的发展;应用信息手段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行政服务在线、金盾、金财、金保、档案管理等关键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信息化;鼓励对公共信息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推进政务网络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化平台。    (三)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广泛应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积极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制度。鼓励行业协会、优势企业承担起草地方性相关行业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承担国家相关标准的试点工作。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的宣传工作,促进企业向规范化、高级化方向发展。    (四)鼓励连锁经营,打造行业龙头。积极推进服务业的连锁经营,促进服务业向网络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服务业优势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通过连锁经营做大做强。    (五)实施服务名牌战略,推进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名牌服务创优活动;积极营造培育、发展和保护名牌服务氛围。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广东省著名商标、著名品牌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中府〔2004〕80号)予以奖励。    四、营造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本地区、本部门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指导服务业合理布局、集约利用资源、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二)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实施柔性人才流动和人才居住证制度,吸引国内外高级服务业人才。鼓励市内大专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设现代服务业有关专业;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培养各种层次的服务业人才。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高效的人才流动机制。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在市场准入、财政税费、土地供应、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大项目的扶持和对服务业名牌、服务业创优活动和贡献突出部门的奖励,引导资金规模每年1500万元,一定三年。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制定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计划,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机制,以重点项目带动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    五、加强对服务业的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与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区要相应设立推进服务业发展的专责工作机构。    (二)完善统计体系,提高统计质量。完善以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与属地统计相结合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坚持服务业统计的季度调查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报送系统,提高统计效率。按季度发布行业和镇区服务业统计数据,促进服务业统计信息的资源共享。    (三)加强目标考核,凝聚发展合力。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镇区、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起把镇区服务业纳入经济强镇(区)考核范围,把部门服务业推进工作纳入部门实绩考核范围。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27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液化石油气市场货源充足,供应价格持续回落,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2月21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7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临时最高销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请各镇区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4.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7.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7.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 发表日期:2006-2-20
中山市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为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工作开展,在本市内选任第二批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选任全职人民陪审员10人。      二、资格条件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山户籍;      (3)年龄23周岁至35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在我院工作期间按每月1500元给予补助。     四、程序和要求:      1、公开报名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属本市的,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2)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此外,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3)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3月31日。      (4)报名地点和通信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人民法院政工科,邮政编码:528400。      (5)联系电话:0760-8235859、传真:0760-8235793      2、任命      陪审员具体人选由我院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遴选确定,提请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颁发任命书,任期为五年。同时,向社会公告。      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山市人民法院解释。 中山市人民法院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府办〔2006〕1号    为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话动员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5〕88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整治对象和目标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它船舶,重点是乡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用船等非法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力争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达95%以上。逐步建立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镇(区)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镇区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机构,指定部门负责对渡口渡船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落实交通、海事、农业、渔业、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的主管责任,严把渡口渡船审批程序;明确落实渡口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彻底排查渡船安全隐患,严禁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船舶参与渡运,加强渡工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渡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渡工技能;所有渡工必须通过考核,持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渡运工作,保障渡运安全。    (三)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客渡船载客渡运行为。各镇区要加强对农用船舶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督促船舶经营人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渔业部门加强对渔船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禁止渔船载客渡运。海事部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客渡船载客渡运行为,加强对农用船舶和船员的源头监督管理,依法进行船舶检验、登记和船员培训、考核、发证,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建立船舶台帐。    (四)加大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在前阶段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收尾工作,全面达到省市有关整治指标的要求,彻底淘汰水泥质、木质和老旧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体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对渡口码头进行更新改造,并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进一步改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五)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客流量大的重点渡口、重点时段,要加强现场监管,维持渡运秩序,坚决制止农用船、渔船等非客渡运船舶载客,以及船舶严重超载的行为,保障渡运安全。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总结,通过媒体及多种手段,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按照技术兴安的要求,大力应用现代科技,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促进我市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山海事局,负责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邓小兵(市政府)    副组长:周润开(市政府)、程锦潮(中山海事局)、甘畅辉(市交通局)、梁金海(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戴祖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员:刘小云(中山海事局)、李剑冰(市交通局)、黄顺坤(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甄子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刘小云(兼)    各镇区要结合本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应成立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开展本辖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镇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统一、协调、有效的工作局面,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和资金投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不能走过场。    (一)各镇区要制定本镇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督促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对农用船舶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二)交通主管部门要配合镇区政府对渡口渡船实施行业管理,切实加强营运渡口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三)海事部门具体组织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反映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出整治工作意见,协助镇区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要加强船舶和船员的源头监督管理,依法进行船舶检验、登记和船员培训、考核、发证和配备;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制止非客渡船载客航行,制止超载超额运输,打击“三无”船舶航行等扰乱航行秩序的行为。    (四)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协助消除安全隐患。    (五)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进一步完善渔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制止渔船载客渡运。    (六)公安、宣传、农业、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各镇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省要求的整治任务,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至2007年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和调查摸底(2005年10月27日至2006年1月31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渡口渡船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并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2006年2月1日至9月30日)。各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并于每月1日前将前一个月的检查整改情况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达标验收(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组织达标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对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第四阶段:整改验收(2007年5月1日至8月30日)。根据达标验收情况,对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并进行再验收,保证渡口、渡船合格率达95%以上。    各镇区、有关部门要于2006年1月31日前将本镇区整治实施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九日
中山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山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府〔2006〕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等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原经市公安部门批准并持有工商执照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可继续经营烟花爆竹。   第三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人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条 实行烟花爆竹经营配送制度,各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由市烟花爆竹专卖公司统一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烟花爆竹专营集市。禁止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展览会、展销会、物资交流会、人群密集场所、车辆密集的公路侧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设立烟花爆竹经销点。    第六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者必须设立专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商店必须专店或设专柜销售,营业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专柜与其它柜台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现场应张贴安全警句,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商店烟花爆竹存储总药量不得超过30公斤,摆放烟花爆竹的货架高度不得超过2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间距不得小于1米,通道应保持畅通。    第八条 烟花爆竹经营点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热取暖设施,不准现场试放,不得兼营打火机、火柴、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烟花爆竹经营点应保持通风、干燥,室内温度不超过35℃,不得在室外摆摊设点,不得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店多点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条 严禁销售以下烟花爆竹产品:    (一)敏感度高、化学稳定性差的产品(如摔炮、拉炮、砸炮);    (二)含有金属或硬质物品的制品(如有金属壳体、玻璃壳体的烟花爆竹);    (三)飞行方向不稳定及有可能引起火灾的制品(如冲天炮、地老鼠、沙炮、不定向火箭等);    (四)大药量制品(如鱼雷等)。    第十一条 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市政府的有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2005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2005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 中府办〔2006〕6号   为实现“工业强镇”、“工业强市”的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制定2005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评选对象   凡本市在工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均属本次评选的对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可根据本方案,评选和奖励本镇区内对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时间   2006年4月。   三、奖项及考核指标   本方案所指的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是指在2005年实现工业总量、工业效益、工业增长等方面单项业绩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入库税收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本年度评选共设立4个奖项,具体考核指标分别如下:    (一)工业总量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的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二)工业效益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工业销售利润率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三)工业增长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长速度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并且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当年市的计划预期目标。    (四)企业入库税收突出贡献奖:本市辖区内当年税收入库在全市排序前十位的工业企业。    四、评选方法    市经贸局对各镇区、企业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初审,然后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审议,并将会审结果报市政府批准。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告。    五、奖励方法    市政府分别向获奖镇区、企业授予“2005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和“2005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并通报表彰。    六、经费安排    市财政拨出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奖励获得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的镇区和工业企业    本方案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调查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精神,加快中山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促进中山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创新型中山”的建设,完善中山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中山市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提供准确的数据,拟开展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调查,建立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库。同时对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高等院校:包括全市范围内省属、市属高等院校。 (二)各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科研院所:包括全市范围内省属、市属科研院所及企业下属科研院所。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有关计量及检验机构。 (五)市卫生系统防疫部门。 二、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二)调查对象被列入“科学仪器分类与编码表”(附件5)、2005年12月31日前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或1万美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状况(附件2)。 (三)调查对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人员(附件3)。相关专业  人员入库条件: 1.熟悉大型科学仪器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 2.在检测/计量领域有所专长; 3.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 4.在岗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包括实验师等。 三、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须登陆http://www.gzsin.cn填报,具体填报方式见填报说明(附件4)。 四、调查要求 本次调查是中山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建立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五、注意事项 《单位基本情况表》“上级主管”栏须填写“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六、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本次调查于2006年3月9日前完成,各单位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仪器调查表”和“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表”须同时生成书面文件,盖章后报我局综合计划科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陈喜崇、肖朋、萧绮梅、邢万里 电 话:8329267 传 真:8230061 E-mail:kjxingwanli@163.com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表 2.仪器调查表 3.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表 4.填报说明 5.科学仪器分类与编码表 (以上附件均可在中山科技信息网www.zskj.gov.cn下载)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6年度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指南一、关于立项调研课题的说明t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和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创意中山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分为“市社科联资助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无论是社科联资助课题还是自筹经费课题,均由市社科联组织立项、评审、推介和奖励。立项课题内容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努力探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根本途径,加快理性、有序和集约发展;努力探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切入点,加快发展创意经济;努力探求建设“两个适宜”的关键环节,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努力探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丰富内涵,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探求“两个适宜”城市的终极目标,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注重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发展。     (三)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可自选申报课题。     (四)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课题申报办法:第一季度(3月31日前)申报本年度的调研课题,申报者在市社科联领取或在中山政府网(http:llwww.zs.gov.c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四份,并由市社科联汇总和组织专家论证、择优上报市政府批准正式立项后,按规定分期拨给调研经费,第四季度拿出最终研究成果(学术专著另外),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后进行表彰奖励,成果在全市推介。如需要跨年度研究的,要在申报时注明。一般要成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通常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学者或副处以上的领导干部担任。     联系地址:中山石岐中山三路市政府办公二区27楼市社科联;     联系电话:8318166;     联系人:卢曙光      二、市社科联资助项目      (一) 重点项目      (1)中山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研究;      (2)关于建设创意中山的研究;      (3)中山市经济发展资源环境成本及其空间差异分析;      (4)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5)中山市应对公共危机的对策研究;      (6)“两个适宜”城市科学指标体系研究。      (二)一般项目      1、应用经济研究      (1)中山市产业发展轨迹及走向研究;      (2)关于加快自主创新,推动经济转型研究;      (3)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研究;      (4)土地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5)名牌名标的形成规律与创建策略研究;      (6)中山装备制造业发展方略与布局;      (7)中山市第三产业长期相对落后的科学解读及应对措施;      (8)中山市(镇区)组团经济发展模式的构建与研究;      (9)从产业生态理论研究中山专业镇特色产业战略与经济选择;      (10)关于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      (11)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研究;      (12)提升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竞争力对策研究。      (13)关于中山市企业创新能力的调查研究;      (14)推进中山良好金融环境建设研究;      (15)转型时期利益集团合力集聚的规律及其释放。      2、文化、教育与旅游问题研究      (1)关于建设文化中山的研究;      (2)中山市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对策研究;      (3)和谐校园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研究;      (4)中山民营旅游景点投资、经营现状及优化对策研究;      (5)中山文化旅游的深层次开发研究;      (6)中山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      (7)关于“慈善万人行”传承发展与创新研究。      3、思想、道德与法律问题研究      (1)新经济领域新社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专题研究;      (2)当代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研究;      (3)论公务员队伍中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4)构建高效的政治协调机制,平和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研究。      4、“三农”问题研究”      (1)规避和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对策研究;      (2)中山市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3)农村合作医疗向农村医疗保险过渡研究;      (4)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5、城市管理问题研究      (1)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市社区;      (2)新时期城市外来工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3)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4)着力推进社区志愿者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5)塑造旧城新景观,创建宜居城市研究。      (三)自筹资金项目      (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中山经济发展和税收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增值税转型对中山经济和地方财力负担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中山市民办教育机构目标管理督导评估机制研究;      (4)中山(香山)明清档案汇编;      (5)外来务工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保护专题研究;      (6)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人权保护问题研究;      (7)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职务犯罪及其预防研究;      (8)人民监督员“五种情形”问题研究;      (9)转变基层党组织执政方式,建设和谐新农村专题研究;      (10)中山市镇区社区建设的发展走向研究。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6年2月20日 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关于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管理和安全评价的通知关于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管理和安全评价的通知 中建[2006]3号 火炬开发区建设分局及各镇建设所,各建筑业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和安全评价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建设局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评价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   1、施工现场办公区、工人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分隔带必须使用砖砌墙体或彩色压型钢板等坚固美观材料。   2、办公室应采用混凝土硬底地面的活动板房,并应当在室内醒目处张贴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工人生活区的宿舍、厨房、厕所、浴室等临时设施应当采用混凝土硬底地面,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及彩色压型钢板顶盖的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竹料、木材、油毡、石棉瓦、水泥瓦等易燃、易碎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   4、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应避开易发生危险的高压线路、山坡及低洼地等地段,并且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5、宿舍及周围环境要求卫生、安全,与厨房要有10米以上的距离。宿舍门宽度不小于1.0米,高度不小于2.0米,并向外开启;窗设置应符合通风采光的要求。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应超过16人,人均占有宿舍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通道宽不小于1.2米,并保持空气流通。应当使用双层铁架床,做到单人单铺。   6、集体厨房的设置。厨房与厕所、污水沟、垃圾站等污染源要有20米以上的距离,厨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厨房要求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内墙面铺贴高度2米的瓷片,其余抹平刷白。厨房内加工、灶台、售饭、食物储藏等设施应严格分隔,门窗设置窗纱。   7、厕所的设置。厕所应设置洗手盆、蹲便器和冲洗装置。内墙面应铺贴高度1.5米的瓷片,蹲位之间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隔墙。必须设置加盖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   8、办公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必须独立回路供电,要有完善的漏电、接零或接地保护;所有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必须规范设置,不得临时增设。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1、严禁在在建建筑物兼作宿舍或在内住人。   2、集体厨房必须领取市防疫部门发出的卫生许可证。从事厨房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书。   3、生活区和办公区的日常用电管理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的电工负责。   4、生活区和办公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卫生检查、消防管理等制度,落实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并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管理要求。   二、安全评价管理   ㈠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定为不合格。   ㈡所有建设工程在竣工前必须完成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应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自评,并及时向市安监站申报核评。未完成安全评价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能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从2006年3月1日起,中心城区及火炬开发区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按本通知执行,其他镇区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山市建设局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调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表》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表》的通知 中山地税发〔2006〕12号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山地税发[2005]90号)有关规定,参照《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中山地税发[2005]238号)文件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从200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对个体双定户运用主要成本费用法核定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时,按新的《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表》(见附件)执行。    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表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中山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征集档案史料的通告中山市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其职责是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反映中山历史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为充分发挥档案馆的职能,使散存在社会上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得到及时、规范、科学的保管、保护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向社会公众征集档案史料。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征集范围   (一)中山历史名人档案。重点收集中山籍荣膺相关领域“第一”的名人档案史料,内容包括:社会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公务文书、生平事迹、证书、纪念品、著作、手稿、日记、字画、自传、信函、回忆录及录音、录像、照片,与其相关的各种著作、书刊等材料。   (二)中山历届市(县)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材料,内容包括其手稿、讲话稿、著作、日记、自传、回忆录、信函、生平事迹,以及各种证书、字画、纪念品和录音、录像、照片、与其相关书刊等材料。   (三)中山的全国劳模、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以及老共产党员的档案材料,内容包括先进事迹介绍、各种获奖证书、纪念品、录音、录像、照片,及与其相关的书刊等材料。   (四)反映中山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的史料。   (五)革命战争时期,反映我党我军重要政治、军事活动的决议、命令、文告,革命根据地政府发行的货币、粮证、公债券、军用地图等。   (六)反映中山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事件(如非典事件、小榄菊花会、古镇灯博会,沙溪休闲服装博览会、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博鳌会、电展会、轻博会、3·28招商会等)的录像、照片、文字记载等全套材料。   (七)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山活动期间形成的题词、录音、录像、照片等材料。   (八)反映中山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特产(如神湾菠萝、杏仁饼、三乡濑粉、小榄菊花肉、石岐乳鸽、黄圃腊味、沙溪凉茶等),曾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名优产品的配方、操作工艺、证书、实物、照片,研发人员、产品简介等材料。   (九)反映中山城镇和乡村建设、改造、绿化建设以及面貌变迁的照片、录像、文字介绍等各种材料。   (十)各种版本的家谱、宗谱、族谱、珍贵版本的古书籍,解放前的各种房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借据、当票,以及能反映中山地方特色的各类资料、考证材料等。   (十一)中山历代的民间家书。   (十二)历代中山地图、航道图。   (十三)反映中山人和事的各种作品。   (十四)中山地区历代王朝、民国、日伪政府等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如各种圣旨、诏书、敕令、委任状、告示、状呈、传票、判决书、嘉奖令、印模、票据、证书、电报、照片、货币、证券、契据,官吏、律师的书信,各种版本的报刊、书刊、州志、府志、县志、镇志、乡土志、人物志、资源志,以及有代表性的私营企业的材料。   二、征集方法及奖励   (一)持有上述史料或掌握相关信息的社会各界人士可来信来电或直接到市档案馆联系。   (二)市档案馆可实行有偿征购,鼓励无偿捐赠。本馆可根据史料提供者的要求,委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史料整理、修补、编目等各种服务。   (三)对捐赠史料者,本馆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对提供有价值的史料线索者,本馆获得收藏后,对线索提供者也给予奖励。      三、征集档案史料的归属和利用   本馆接受捐赠或征购的档案史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开放利用的范围。   四、联系方式    (一)电话联系方式:电话:0760-8317693,传真:0760-8317693   联系人:刘志信 黎佩文 郑暖   (二)电子信函方式   中山市档案馆电子邮箱:gdzs-da@sina.com    (三)通信方式   联系部门:中山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科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号(市人大政协大楼东侧附楼)   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档案馆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我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强化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去年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统一、科学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机制,确保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我市于去年年底出台了《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中府〔2005〕184号)。该规定确定了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适用范围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事后备案和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事后备案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后的审查备案;确定了市法制局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镇区规范性文件事后备案审查,各部门法制机构和镇区党政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镇区规范性文件草拟、初步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确定了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审查备案方式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统一发布、备案目录公布、备案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未经市法制局审查或未经规定载体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局依法认定其无效或由公民(法人)向市法制局提出认定该文件无效的建议或公民(法人)认为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违法而向市法制局提出审查建议的救济制度。按照该规定要求,我市去年向省政府上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向市人大上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件,镇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135件。该规定的出台,是建立和完善我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中山市法制局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预备通知火炬开发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市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预备通知》(粤科奖字〔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推荐单位根据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由于从本年度开始,省科技厅将试行网络申报和推荐,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请留意正式通知)登陆省科技厅网页(http://www.gdstc.gov.cn)“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网络申报程序。项目推荐要求请参照2005年度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和附件要求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样本》。 联 系 人:林 俊、张 炼 联系电话:8319100 传 真:8387913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我市出台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快建设全国生态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两个适宜”城市,落实、完成《中山市生态建设规划》确定的加快建设全国生态市的目标,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出台了《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05]169号)。该规定确定了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范围,总规划面积共约203.14平方公里,涉及五桂山、南朗、东区、南区、板芙、三乡等镇区。《规定》把保护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生产生活区三个不同层次的功能区,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专门的常设管理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不同层次的功能区划分,相应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出台《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使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特有的生物物种、涵养水源等得到实质的保护,是增强我市城市竞争力,实现我市经济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为子孙后代造福的重大举措。 中山市法制局
关于不具备摩托车产品出口资质企业办理已签出口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不具备摩托车产品出口资质的企业于2006年1月15日前已签订的出口合同,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备案,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放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凭备案发放出口许可证和接受报检。   需要办理备案的企业,请于3月20日前向广东省外经贸厅机电处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进出口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出口合同正本及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正本);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外经贸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  省外经贸厅机电处 020-38819848  陆俊年                 市外经贸局机电科 0760-8841613 市外经贸局机电科 2006年3月3日
关于印发2006年中山市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的通知中山市人事局文件 中人发〔2006〕28号   关于印发2006年中山市高新技术 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有关单位今年举办的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需要认真组织属下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口参加学习。需要派人参加学习的单位,可直接与主办单位联系,也可通过我局培训科联系安排。     请各主办单位认真做好高研班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将开班计划送我局培训科。学员参加高研班学习的情况可由主办单位集中送我局培训科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盖章确认,学习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办班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局培训科联系。联系人:何树允,电话及传真:8327755。   中山市人事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中山市2006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人选公示通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办发[2006]10号)和《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粤工办明电[2006]3号)精神,经中山市推荐评选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领导小组推荐,省评委会初审通过,我市拟推荐广东省劳动模范候选人9名、广东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个。另外,经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和中山市总工会推荐,全国、省评委会初步审定,我市拟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1个。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上述人选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推荐评选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领导小组、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2、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公示时间从3月16日至20日。受理单位: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总工会)。    地址: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8322982    传真电话:8267700    联系人:郑星洲李丘文    中山市推荐评选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领导小组                             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2006年3月16日   2006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先进集体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推荐名单    一、广东省劳动模范候选人    1、王伟(女)中山广播电视台记者    2、罗炜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计费与信息中心经理    3、卫敏(女)中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4、张桂祥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工程师    5、黄永波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    6、黄华任中山市公路局三乡公路养护所所长    7、贺优琳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校长    8、谭涛立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种植专业户    9、黄汉棠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局长    二、广东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2、中山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余丽明(女)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白石猪场场长    四、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关于加强大尖山森林防火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大尖山森林防火管理的通告 中森防指通〔2006〕1号   为加强大尖山森林防火管理,确保群众登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登山人员要自觉听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按规定路线登山,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登山秩序。    二、严禁携带烟花爆竹、香烛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登山,禁止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燃烧香烛纸品、野炊、烧烤和乱丢烟头。登山人员要互相监督,发现上述行为的有权向执勤人员报告。    三、登山人员要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森林资源,不得攀爬险崖和树木,不得抛掷石头、硬物,不准折损树木、花果,不准狩猎。    四、发现山火或其它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报警电话:12119或119)。    五、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执勤人员有权暂扣禁带品;造成山火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2006年春季全市犬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6年春季全市犬防工作的通知 中农[2006]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一旦染病,其死亡率为100%。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畜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动物防疫法》、《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切实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粤卫[2005]7号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春季的犬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狂犬病主要在夏季炎热期间发生的特点,今年全市的犬防工作将统一从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前完成。因此,请各镇区农业(兽医)、城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切实做好今年的犬防工作。    二、为了提高犬防的积极性,今年全市的犬防疫苗实行免费供应,统一由市兽医防疫检疫站根据各镇的调查统计存栏数量集中发放。    三、《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非禁养区内养犬必须进行圈养或拴养。所有犬只须依时注射狂犬病疫苗,并佩戴免疫标识。对禁养区的犬只、不按兽医部门规定免疫的犬只以及流浪犬要及时组织力量捕杀。    四、加强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管理,打击伪劣兽药,做好免疫工作。为确保疫苗的质量及免疫效果,要求全市统一使用由市兽医防疫检验站向省疫苗供应站采购的狂犬病疫苗。    五、犬防工作要做到统一行动,免疫注射密度要达到100%。由于疫苗的保护期只有半年,因此,凡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犬只须在秋季再进行补免。    六、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科或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并做好防制、扑杀、净化疫点及消毒工作。    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做好犬防工作的认识,以切实保证我市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    八、请各镇区将犬防注射进展情况分别于3月30日和4月15日、4月30日向市农业局汇报。    联系电话:8221361(农业局畜牧兽医科)、8330500(市兽医防疫检疫站)                                 中山市农业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举办骨灰植树活动的通告为倡导“骨灰植树,回归大自然”的绿色殡葬新风尚,构建和谐中山,中山市民政局和中山市文明办定于4月21日在市福荫园公墓内举办免费骨灰植树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凡自愿将先人骨灰植树的群众,持本人身份证于4月14日前就近到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和各镇区民政办(社会事务办)报名。    二、参加活动人员请于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市殡葬管理处门口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活动地点。    咨询电话:8806109。特此公告。 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信息[2006]1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信运函[2005]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信运函[2005]9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建立安全文明的生产秩序。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科研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从制度上、根本上保证生产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各专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并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安排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四、要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上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运函[200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确保电子信息产业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现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实际,就做好2006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科研实际,认真制定《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拟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细化事故处理程序和相关预案,将事故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展。     三、初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制定2006年工作计划,为全年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严格管理、措施得为、落实到位。对于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要坚决淘汰,对事故易发部往和隐患、对电力设施和动力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贮存的操体车间、运输设备和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重点改造和管理,确保各种设备的良好运行。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认真布置年度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春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锅炉、库房等重点场所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要以特种设备、关键设备、安全隐患部位、易燃易爆气体和化学品库等为重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 环境。     五、要建立安全文明的生产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提高各级从业人员安全意织,坚决制止“三违”现象,狠抓安全管理,严格考核。使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素质上得到尽快提高,真正建立起安全文明的生产新秩序。     六、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板报等广泛宣传各专业安全知识和创造安全环境对于生活、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安排短期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七、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报表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分析查找问题,以案例教育群众。     各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月度安全报表(见附件)。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计划于1月15日前报部。上报部门: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邮编:100846,电话:(010)63208034,68208035,68208036,传真:68134782。     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6年3月21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桂兰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廖礼争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林仁彬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李桂兰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廖礼争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仁彬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麒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华添的中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燕的中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36号 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中山石油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6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政策规定,成品油零售价格可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上浮8%后90号汽油、0号柴油零售价每吨分别调整为5654元和4903元。调整后成品油的具体销售价格按附表执行。     二、中石化及中石油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价格仍实行差率管理,我市属执行配送制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     三、各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提高或低于政府指导价范围销售;所有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对擅自提高或低于政府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违价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以上价格调整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各镇区物价检查所及市有关石油产品经营单位要做好成品油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了解各方面特别是汽车运输行业(出租车)对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反映,并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中山市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 中山市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品名 批发价格 零售基准价 具体零售价格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升 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5400 5235 5654 4.18 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5723 5549 5993 4.51 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6047 5863 6332 4.88 0号柴油         其中:渔业船用 4682               4336 4540                    4540 4903             4540 4.18             3.87 备注:1.批发价和具体零售价均为交易的最高价格       2.具体零售价已按零售基准价上浮8%(渔业船用柴油除外)       3.其它品种的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以及容量与质量换算标准确定
通告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按照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提出的防汛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现将我市各镇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及五万亩以上联围、万亩联围、市属工程、小(1)型以上水库等水利防洪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举办税收宣传咨询和纳税服务日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税收宣传咨询和纳税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广大纳税人: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将于近日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全市“税收宣传咨询和纳税服务日”暨“社会保险费咨询服务日”户外活动,活动时间:2006年4月1日(周六)上午9:30-11:30,活动地点:城区与各镇区分别设置户外咨询点,具体地点见附表。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将在各咨询点现场解答纳税人有关税收和社保等问题的咨询并派发雨伞等纪念品,欢迎广大纳税人前往参加。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各分局税宣活动地点一览表 单位名称 地点 城区分局 东区怡华大厦京华酒楼门前 石岐区大信新都汇正门   开发区分局 张家边市场 小榄分局 顺昌购物广场 三乡分局 三乡超惠百货商场 古镇分局 古镇益华广场 南区分局 南区竹秀园牌坊附近 港口分局 港口市场 沙溪分局 沙溪休闲服装城内壹加壹商场 东升分局 东升壹加壹商场 坦洲分局 坦洲中心市场广场 东凤分局 兴华市场前广场 黄圃分局 黄圃市场对面(建行门口) 南朗分局 南朗市场 南头分局 南头市场 民众分局 民众市场 三角分局 镇文化广场 板芙分局 邮电局旁板芙职业介绍所 大涌分局 大涌市场 横栏分局 西冲市场 阜沙分局 阜沙商业广场 神湾分局 神湾镇新市场
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规通[2006]5号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规划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规划局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中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规定 (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开展城市规划工作的编制组织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应按规划编制项目的分类进行管理,并符合规定的委托程序。 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分为政府组织编制类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两类。 第四条 开展规划编制项目的编制与设计,应符合规定的工作程序。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 进行规划编制与设计的审查,应按规定分层次、分阶段进行管理,并符合规定的审查程序。 (一)规划编制项目审查分为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市级审查项目、一般审查项目三个层次。 (二)规划编制项目审查分为方案(纲要)、草案两个阶段。 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程序 第六条 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为: (一)政府(含政府职能部门、火炬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组织编制类:城市(镇)总体规划、分区(组团)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等规划项目。 (二)单位组织编制类: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第七条 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织编制单位项目立项,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编制指引》或规划设计要点。 (二)组织编制单位按照招投标及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编制单位。 (三)组织编制单位按规定填写《中山市规划设计项目委托书》(以下称《项目委托书》),报市规划局备案;市外规划编制单位向市规划局登记备案。 (四)规划编制单位向组织编制单位提交规划项目设计准备书,组织编制单位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 第八条 政府组织编制类中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分区(组团)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应纳入年度编制计划。 开展城市规划项目的编制与设计前,其项目编制计划应报市规划局审核,并申请《规划编制指引》。 第九条 受理组织编制单位申请《规划编制指引》的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局应提出包括规划编制的范围、依据和技术规范等其内容的要求。《规划编制指引》将作为审查规划编制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凡属政府投资的规划编制项目,应按照招投标及采购的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编制工作。因特殊情况不实行招投标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标书及组织招标评标工作由市规划局技术科负责。标书可委托相关单位起草,技术科审核,并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 第十一条 规划编制项目的委托实行备案制度。 《项目委托书》由组织编制单位负责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规划局备案。《项目委托书》由市规划局统一印制,并统一编号、归档。 三、规划编制与设计程序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咨询:由组织编制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编制指引》或规划设计要点。 (二)方案编制:规划编制单位在组织编制单位协助下,向有关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专业单位进行走访座谈、收集资料、咨询意见等现状调查工作。 向组织编制单位提交各阶段规划方案前,要征询有关单位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给组织编制单位的初次方案,须提交两个以上方案,并提出推荐方案的意见。 (三)规划方案评审:由组织编制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审查,并提交规划方案成果及组织编制单位对方案的评价意见。 受理方案评审的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局须组织评审人员或专家召开规划项目进评审会,评审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反馈给组织编制单位。其中,市政府或市规划局作为规划组织单位的,书面评审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 如为第二次以上方案评审,评审会主要按前次方案提出的评审意见中存在问题进行审核。 规划编制单位应按评审会提出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在修改方案提交组织编制单位前,还须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组织编制单位对拟上报审批的规划项目正式方案,在上报前须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由市规划局邀请,或由规划组织单位邀请、并由市规划局认可。 (四)规划草案审查、征询公众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市规划局书面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最后的规划草案,按规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五)规划成果报批、公布、存档:规划成果由组织编制单位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城市规划,须按有关规定公布、存档。 第十三条提交的城市规划草案,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四、城市规划编制方案与草案的审查 第十四条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审查实行分层次管理,审查项目分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市级审查项目、一般审查项目三个层次。 市规划局可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各层次审查项目分类,也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认定其项目层次。 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的审查实行分阶段管理,按规划方案、规划草案两个阶段进行审查,组织编制单位须分阶段送审。 第十六条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方案阶段呈报的设计文件,可以是主要内容的图纸和文字说明,但须包括以下规划文件,作为规划设计项目方案阶段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城市发展战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镇)现状图(含各专项分析报告)、规划总平面方案图(反映规划意向的规划结构图)、道路交通规划方案图、主要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方案图、文本纲要与规划简要说明(含规划指导思想、规划依据、主要技术路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二)分区规划:规划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方案图、分区道路交通规划方案图、分区给排水规划方案图、分区电力电讯规划方案图、文本纲要与规划简要说明(含规划依据、主要技术路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它相关文件。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地区现状图及区位图、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图、文本纲要与规划简要说明。 (四)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现状图及区位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市政管线综合布置方案图、反映规划设计思路的规划效果图(主要建筑立面图、景观分析图,模型和环境表现等)、规划说明纲要(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七条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草案阶段呈报的设计文件,须按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执行,并符合市规划局发出的《规划编制指引》或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 第十八条 规划编制与设计项目审查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一)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按规划委员会章程要求进行。 (二)市级(含市级)审查项目:“窗口”收件后,由技术科委托市规划编制研究所或有资质规划技术咨询单位进行技术评价(含“一张图”评价),提出初审意见,技术科再组织会审。 市级审查会由局领导或总规划师主持,参加人员由规划专业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人员及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一般审查项目:“窗口”收件后,由主办科室提出初审意见(镇区项目须有规划管理所初审意见),报技术科组织会审,技术科原则上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评审会。 一般审查项目审查会由总规划师或技术科科长主持,参加人员视其内容由局内有关科室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 评审会的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凡须会审的项目,应提前提交技术科汇总; (二)技术科制定评审会议计划(市级审查会须报局领导审定),提前3天发出书面通知并派发相关资料送达参会人; (三)评审会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向对会审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执行评审会议决定。 第二十条 评审会会议(不含专家评审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评审会会议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评审要求; (二)规划编制单位介绍方案和答疑,并在评审会上使用电子文件进行汇报讲解; (三)建设单位项目陈述; (四)主办科室经办人介绍初审意见; (五)会议讨论,参会人发表意见; (六)会议总结(由技术科负责小结,并组织签署评审意见); (七)组织单位在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反馈给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组织单位和规划编制单位。 市级以下会审项目的审查意见由主办科室起草,总规划师或技术科科长审核,主管副局长审批;市级以上(含市级)项目的审查意见由技术科起草,主管副局长审批(或到会局领导签发)。 五、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2003年5月29日中山市规划局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规划编制委托、跟踪及评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粤府办[200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快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进度,进一步理顺办学管理体制。 二、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或已经停办的国有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工资和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按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三、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研究解决,要确保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落实到位。 四、省属企业落实在职及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行解决,或者由所属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统筹解决。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确实无力负担的,经省财政厅会省国资委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在省属国有资产收益中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已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企业(不含已下放地方管理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或者已撤销停办、但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对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经省财政厅会省国资委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在省属国有资产收益中给予专项补助。 上述有关待遇从2004年1月1日起计发。 五、本文所称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是指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其退休教师是指退休前在企业所办中小学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由所在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初审后,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按《教师法》的规定审定。 六、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省国资部门要会同省教育、财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抓紧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劳动保障厅(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粤发〔2005〕4号)精神,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加快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步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城乡居民就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的就业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在继续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结合城镇化进程,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及运行和保障长效机制,保持城乡就业形势长期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珠江三角洲地区力争到2010年、全省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左右,每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以上,“十一五”期末全省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2%左右。 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管理制度 (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制度。 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省城乡户籍居民到非农产业求职就业,可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打破“城镇劳动者”与“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界限,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城乡劳动者统称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加快建立覆盖本省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社会保障卡,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信息的凭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由省制定统一样式,各地负责印制,具体发放和管理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 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可按照城乡有别、相互对接、逐步统一的原则,分别建立农村和城镇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双轨运行,以后再根据本地统筹城乡就业的进程争取在3年内逐步并轨。已进行户籍改革、把城乡人口统称为本地区居民的地区,要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改革现行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办法,建立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通过实行定期抽样调查与日常登记相结合的统计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具体办法由省统计局、劳动保障厅另行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开展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加快建立与统筹城乡居民就业相适应的政策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扩大与促进就业扶持政策。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财力,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发〔2002〕15号)规定的大龄再就业困难对象的年龄适度下调,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的特殊扶持政策。要进一步扩大就业援助制度的实施范围,对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给予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岗位援助等服务。 (二)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各地要进一步清理废除个别行业、工种和岗位不允许招用农村劳动力的限制性政策,取消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生产技术岗位更多地招用本省城乡劳动力,提高省内劳动力就业参与率。对招收本省大龄并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可给予岗位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地级以上市政府制定。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在岗和转岗培训,所需经费,按《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91号)规定的比例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专项用于本企业员工岗前或转岗培训。 (三)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歧视现象,坚持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职工工资、执行工时制度、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严厉查处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和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 (一)加强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推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村“三化”建设、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大力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创建综合性职业技能训练基地。各地级以上市要选择1所有条件的公办技工学校,建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已有技工学校的县(市、区),可选择1所师资力量较强,规模较大的技工学校,创办具有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技能训练和考核鉴定、职业标准开发等功能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没有技工学校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或职业培训学校,创建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地级以上市主要开展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县(市、区)主要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把培训实体向乡镇延伸,形成层次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二)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各地要以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为龙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技工学校、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和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进行以非农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全面开展创业培训。 开展创业培训是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扩大与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各地要积极组织具有创业条件和意向的城乡劳动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提高创业能力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工商、税务、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开业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创业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把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结合起来,引导劳动者通过创办小企业实现自我就业,并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就业。 (四)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事业。 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要求,切实加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建设。特别是要按照协调发展、提高层次、优化结构、促进就业的要求,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培养数控、模具、电子、通信、交通、石化、装备制造、会展业等我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要努力提高技工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扩大招生规模。 (五)建立完善智力扶贫长效机制。 智力扶贫是帮助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形式。“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资助1万名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学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省在贫困山区和东西两翼,认定10个“广东省扶贫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年培训转移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地方财力建立对口帮扶定向培训制度和智力扶贫工作制度;要研究措施办法,增加农村扶贫培训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组织输出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台账和信息库,准确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把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延伸到基层,在村(居)委会聘请劳动保障协理员,并落实好工作经费。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要突出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和困难群体作为主要服务对象,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县级以上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的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三)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分类管理,大力发展省际之间、地区之间的劳务协作,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等形式,重点做好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2008年底前,要建成省、市、县、乡镇四级联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开通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工作运用计算机管理,运用市场机制和信息网络,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六、加强统筹城乡居民就业保障机制建设 (一)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机制。要根据本地区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安排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省财政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财力较弱地区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统筹城乡居民就业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来抓,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调整充实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抓紧贯彻执行。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38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液化石油气市场货源充足,供应价格持续回落,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4月5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5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请各镇区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四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87.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5.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6.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8.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
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10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7日至4月14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价格鉴证队伍人员的素质,各镇区物价所(站)要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宣传工作,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人员都要动员并支持他们积极参加报考。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4月14日下午17时止。上述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为考生提供预报名服务。     (二)全省“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14日。     1、省直报名点“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我市报名点定于2006年4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电话:8230676。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详细内容请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查看《关于2006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20号。     三、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已开始订购。本年度考试教材仍用2005年版(l本大纲、5本教材),市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考试教材的订购工作,需要订购考试教材的考生,请与市价格认证中心严秋梨联系,联系电话:8338648,传真:8882938。     四、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发放2005年经济等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从即日起发放2005年经济、审计、统计、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正本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合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领证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联系电话:8230676 ; 领证时间:2006年4月14日-2006年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注意: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本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6年4月 14日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200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四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6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不含应届毕业生);“不限”是指包括200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1年4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和年龄在18-25周岁。年龄以4月1日划线计算。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路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金字山隧道旁)。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简章)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在公告(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 (四)报名费用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公安系统职位的110元,报考其他职位的8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6年6月4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试卷送省,并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由省、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报考非公安系统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X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等)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为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公布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关于公布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 中建通[2006]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2006年建筑工程等五个专业计价依据的执行,现公布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不含第五章B.5幕墙工程)、市政、安装、园林建筑绿化等专业计价依据的工程,无论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其动态工资调整为:一类工每工日为32元,二类工每工日为29元,三类工每工日为27元,四类工每工日为25元,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及幕墙工程(装饰装修综合定额的第五章B.5)每工日为40元。    二、工程中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时,合同有约定单价的按其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单价的,借工、时工的工资单价每工日为27元,停工、窝工的工资单价每工日为13.5元,其管理费按相应专业计价依据有关规定计算。    三、对执行2003年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等五个专业计价依据的工程,仍按中建[2005]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教[2006]35号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中学: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具有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2、具有中山市初中学籍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具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类学校)在校学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中山市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下列考生限制报考 1、中山市户籍的往届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计划内)。 2、有中山市学籍而没有中山市户籍,但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市直属的省市重点中学(计划内)。 3、台湾青年、港澳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中山继续升学的台湾青年、港澳学生,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其他符合招生条件和范围的学校。 4、有中山市学籍的非本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要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的,经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提出申请,毕业学校同意,当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批准,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允许报考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以及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等职业类学校。 各录取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以公布为准。 (四)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 属于政策性规定的借读生与本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条件如下: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有我市学籍的所有考生数据由市学籍管理系统提供,考生基本信息原则上各学校不能修改。考生在报名时只需填入相关信息,确定报考并提交即可。相关信息有:考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社会关系、获奖或受罚情况等。   2、报名地点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以下考生在市招生办(地址:石岐区悦来路梅基街27号之一)办证大厅报名: ①往届生; ②中山户籍,在外地初中毕业要求回中山市升学的学生;  ③市招生办下发报名数据以外的在校考生; ④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3、资格审查 (1)各报名点要认真校对由市招生办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户籍、相片等),准确输入考生的有关信息,确认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将考生数据上传提交市招生办。 (2)凡报考特长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证明等原件交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市招办备案。 (3)凡有中山市学籍而没有中山市户籍普通借考生必须到所在学校办理借考手续。 (4)到市招生办办证大厅报名的各类考生须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进行验证,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复印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才能领取准考证号及初始密码进行报名。 (5)外市初中毕业回中山参加中考的,必须提供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校的应届生证明和初二生物、地理成绩证明,而且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证明章。 4、报名流程 (1)领号(4月1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有关报名资料;社会考生报名须到市招生办办证大厅(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路梅基街27号之一)验证后,领取准考证号及密码、报名资料。 (2)网上报名(4月2-5日)考生登录中山招考网(网址:www.zszk.com)后,凭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山市中考管理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如1988年08月08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19880808,依此类推)。登录成功后首先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相片等基本信息,然后必须立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录入个人的其他基本信息,如:考生类别、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初中阶段起的简历、体育选考项目以及报考特长生等。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中山市中考管理系统,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 5、确认阶段(4月6-7日) 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以致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点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报名点要核对本单位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六)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基本信息(含相片)、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考生的学业成绩等。考生应认真校对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报名时,应与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相同,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校对考生的有关信息,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同时各报名点要如实录入考生的学业成绩、身体素质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考生纸质档案必须在6月30日前由各毕业学校统一对档案进行封口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集中管理。毕业生被招生学校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签领纸质档案(注意告诫考生个人不能私自拆封档案)。考生自行携带档案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等手续,录取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收齐新生未开封的纸质档案。未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考生原所在毕业学校保管。考生纸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必备材料: ①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②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志愿表; ③《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表内具备初中三个学年的评定内容,社会青年由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的鉴定证明代替)。 ④户口簿复印件; ⑤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⑥考生个人的《中山市学生健康档案》。 补充材料: ①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照顾加分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审核负责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参加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联考的联考成绩单复印件; (七)交费 1、考试费:我市2006年中考的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和听力)、英语口语、政治、物理、化学、体育和历史等9科,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中价函[2003]10号”文件精神,2006年初三毕业生参加中考按90元/考生收取。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报名单位统一收取招生考试费,社会考生在校对报考信息时缴交招生考试费。 2、录取费:按省的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和本市职中招生一律免收录取费;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录取费,由录取学校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招生办缴交。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局的收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其它费用。 3、特困学生免交考试费的办法按中教〔2004〕16号文执行。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口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六科。试题统一由广东省考试中心命题和制卷。 体育科考试按照中教[2006]17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考试按照中教〔2006〕28号文件的规定组织考试。 (二)考查科目 1、2006年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2006年初三历史考试成绩作为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条件之一。 2、2006年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作为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条件之一,具体组织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及理化实验操作等学校考查科目由各毕业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初三第二学期初。 (三)考试日期 1、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考试安排在6月20日、21日、22日三天; 2、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15日至5月26日; 3、初三历史毕业考试安排在5月20日上午10:00-11:10时进行; 4、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5月11日-12日进行。 5、2006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联招)统一测试时间4月29日-30日。 (四)考试时间 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90分钟,思想政治答题时间80分钟(其中闭卷30分钟,开卷5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物理、化学各80分钟。历史考试时间60分钟(其中开卷40分钟,闭卷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五)各科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其中听力25分,口语15分)各科原始分为120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各科原始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闭卷60分,开卷40分,体育3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六科折算成标准分并乘以相应的权重后,加上体育考试成绩,然后计算出七科的标准分后公布成绩。七科标准分是招生录取的出档依据。 (六)数学科允许使用的科学计算器的型号如下:卡西欧FX―82TL型、FX―82MS型;南雁系列,深南雁LF―118C-A型;TI―30XⅡB型。其余型号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室,否则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 其它各科考试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 (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办法按《关于做好2006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 (八)经批准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的考试方案以公布的为准。 考试的管理工作,实行市、镇区、学校三级管理制,分级负责。各镇区学校要按《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要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三、填报志愿 (一)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可登录到中山招考网(www.zszk.com)凭准考证和修改密码进入中考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志愿。 (二)考生应全面了解招生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章程以及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本人必须承担责任。 (三)报考招收体艺特长生(联招)的考生必须根据考试成绩、所报专项和招生学校计划、专项要求、招生章程填报体育艺特长生相应学校的志愿,同时也可兼报其他志愿。 (四)报考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填报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相应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放弃。(五)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视录取情况,可安排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高分考生进行补填志愿。 (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6月1日-5日进行。四、招生计划的管理 1.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以及择校计划等)经教育局审批后在《中考报考指南》和中山招考网上公布,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更改。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的招生计划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时出现个别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可向市教育局提出调整专业计划录取,并向社会公布。 3.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1)民办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市教育局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计划只分公费生计划和自费生计划两种,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公费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民办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的民办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章程 1、严格执行录取管理细则,全市录取要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 2、各学校必须制订科学合理规范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学校对社会作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诚信的体现,是社会和考生监督学校招生行为的重要依据。 3、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类型(如:公办或民办学校等)、联系电话、网址、招生计划、条件和范围、以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等招生信息。录取章程还应包括志愿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次、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等级、学生在整个初中阶段的身体素质情况等,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的编制要内容简明扼要,文字表达准确。 4、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 5、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考生。 6、国家级重点中专、中技、理工学校经省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特色专业,经市招生办批准后,可以实行自主招生,但必须要向社会公布详细的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市招办批准。 7、参加联招测试的体艺特长生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学校专项需要,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内录取,学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定特长生录取标准,并负责向考生、家长做解释。 体艺特长生在第一批录取开始前,提前择优录取。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均为计划内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特长生,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已录取的特长生入学后必须与录取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严格履行特长生的职责。在高中阶段三年,学校以特长生培养模式培养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三年不能以任何理由毁约,如毁约,考生必须以择校生身份交纳择校费。 8、经批准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根据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 9、每批次录取后期,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已达到最低控制线而未录取的考生进行补录。 六、中考网上评卷 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科评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组织,市教学研究室具体实施,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公布。具体的评卷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七、中考网上录取 中考网上录取是整个招生阶段的最后环节,网上远程录取主要的功能有投档、退档、录取、审批、查询、补录等功能。 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中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工作。具体的网上录取细则另文通知。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按照考生的志愿和七科标准分从高到低,并依照学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分数优先或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或放弃录取的考生,考生本人及家长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批次录取资格,若要重新出档必须经录取纪检组审批后方能办理退档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调剂到中等职业学校。 (二)录取顺序。 录取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体艺特长生),第二阶段是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第三阶段是成人中专学校录取,第四阶段是中等职业类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三)投档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投档办法 (1)根据每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范围按1:1比例,划定该批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 (2)在每批最低出档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进行投档。 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学校投档时,根据考生的有效志愿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数进行投档。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学校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投档考生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出档,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行二次录取。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已达到最低投档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补填志愿和补录,补录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4)联招根据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按1:1.2划定七科标准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在七科标准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上,根据录取学校专项需要,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学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向考生、家长做解释。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均为计划内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特长生,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 (5)经批准的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根据市招生办核准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体艺特长生。未经市招生办备案及集中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按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录取。 2、普通高中计划外投档办法 (1)根据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章程和考生择校志愿按1:1比例划定录取学校投档分数线。 (2)普通高中计划外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招生章程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投档考生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出档,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3、民办高中投档办法 (1)民办高中招收公费计划按公办普通高中投档办法执行。 (2)民办高中招收本市自费生根据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章程及考生志愿按1:1投档,录取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招生章程公布的承诺。招收外市考生实行注册入学,并在录取结束后正式开学前报市招生办和基础教育科备案。 4、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办法 (1)中等职业学校一律实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2进行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服从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2)经市招生办公室批准自主招收特色专业的考生名单,投档后由学校择优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实行学校注册录取,并报市招生办办理出档和审批手续。 (四)录取照顾政策。 根据省招生部门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中山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凡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学校必须收齐有关资料,送本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初审,然后由教科文卫办(教办)汇总后交市招生办最后审定并录入,在中山招考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说明:符合照顾政策的必须在6月1日前报送材料,过期报送的材料无效)。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可在标准分总分加10分。 ①烈士子女。 ②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等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可在标准分总分加1O分。 ①初中阶段被评为地级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③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④少数民族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学生户口簿及复印件。 ⑤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在办理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山市台湾事务局的证明。 ⑥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中山市侨务局的证明。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 ②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学生。 ③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役军人子女。 (五)批次控制线、学校投档线和录取线。 1、招生部门根据当年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投档的最低线,它是学校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招生部门按录取批次向每一批录取学校投档中的最低线,称为“批次投档控制线”。 2、招生部门向每一所学校投档的最低线,称为“学校投档线”。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录取都设置批次投档线和学校投档线;其余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设最低控制线。 3、在按志愿投档的考生中,被招生学校在计划内录取的最低线,称为该校的录取线。 投档线在录取的过程中,由招生部门确定,录取线在录取结束之后产生。一般情况下,录取线高于或等于投档线。但招生学校在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招生部门会视实际情况作降分投档处理。 (六)注销和补录。 1、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经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计划内考生不得注销录取和退档; (2)凡放弃已经被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外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办理注销录取手续,办理注销录取手续后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 (3)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可进行补录。 (4)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职业学校录取前进行。 2、中等职业学校的注销、补录 (1)中等职业学校的注销、补录分两部分进行: 放弃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自行到录取学校办理注销录取手续,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到市招生办办理注销录取手续。 (2)未完成招生录取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可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已办注销录取手续的考生。但需要报市招生办审批和备案。 各招生学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并根据录取名册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并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资格处理。 八、考风考纪 考风考纪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和实现消灭试卷雷同的管理目标;要防止、制止请人代考和利用通讯工具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发生。 l、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各学校要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各镇区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有关严肃考风考纪文件,依法治考,加强考前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巡考制度,考试期间,市招生委员会将派出巡视组对学校的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各考区要组织巡考人员配合市巡视组做好巡考工作。 2、加强监考队伍的建设。各镇区要做好监考员的挑选和资格审查工作,初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及其它有关的考试工作。要认真抓好监考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消灭试卷雷同的管理目标落实到每一个主考和监考员。要建立和健全奖惩制度,把监考业绩考核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评等结合起来。对工作质量高、敢于制止和登记违纪作弊考生的监考员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坚决撤换不负责任、放松考场纪律的监考员,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试卷雷同严重、考试管理松懈、违纪作弊现象严重的考场,取消考场资格。 3、监考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考务要求,履行职责,如实反映考生考试情况。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监考员要严肃提出警告,如实登记,并由两名监考员和主考签名。考试结束后,考场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市招生办公室,由市招生办公室决定进行成绩处理。评卷期间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经评卷教师认定后,违纪作弊考生由市招生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招生办统一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 4、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试纪律。各学校要在考试前召开考生教育动员大会,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弘扬正气,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措施禁止考生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室;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各考场要设立举报信箱,加强社会监督。 5、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镇区要把试卷保密工作作为中考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明确试卷、答卷安全保密责任人,落实责任制。要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保密工作,切实加强试题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试题的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 6、各镇区要进一步完善考场的建设,按照考场设置标准要求,加强考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实现考试管理现代化。 7、各考场要强化依法治招、依法治考的意识,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制约评估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九、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山市招生录取工作廉政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定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在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学校招收超出规定的“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一旦发现,将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2006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各镇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切实做好招收择校生“三限”工作。 十、附则 本办法由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其他文件有关招生的精神与本文件不同,以本文件为准。
关于印发中山市档案馆征集档案史料通告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档案馆征集档案史料通告的通知 中档[2006]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史料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我局(馆)开展征集档案史料的工作。 中山市档案局(馆)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中山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史料的通告    中山市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其职责是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反映中山历史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为充分发挥档案馆的职能,使散存在社会上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得到及时、规范、科学的保管、保护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向社会公众征集档案史料。    一、征集范围    (一)中山历史名人档案。重点收集中山籍荣膺相关领域“第一”的名人档案史料,内容包括:社会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公务文书、生平事迹、证书、纪念品、著作、手稿、日记、字画、自传、信函、回忆录及录音、录像、照片,与其相关的各种著作、书刊等材料。    (二)中山历届市(县)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材料,内容包括其手稿、讲话稿、著作、日记、自传、回忆录、信函、生平事迹,以及各种证书、字画、纪念品和录音、录像、照片、与其相关书刊等材料。    (三)中山的全国劳模、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以及老共产党员的档案材料,内容包括先进事迹介绍、各种获奖证书、纪念品、录音、录像、照片,及与其相关的书刊等材料。    (四)反映中山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的史料。    (五)革命战争时期,反映我党我军重要政治、军事活动的决议、命令、文告,革命根据地政府发行的货币、粮证、公债券、军用地图等。    (六)反映中山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事件(如非典事件、小榄菊花会、古镇灯博会,沙溪休闲服装博览会、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博鳌会、电展会、轻博会、3·28招商会等)的录像、照片、文字记载等全套材料。    (七)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山活动期间形成的题词、录音、录像、照片等材料。    (八)反映中山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特产(如神湾菠萝、杏仁饼、三乡濑粉、小榄菊花肉、石岐乳鸽、黄圃腊味、沙溪凉茶等等),曾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名优产品的证书、实物、照片,研发人员及其产品简介、企业介绍等材料。    (九)反映中山城镇和乡村建设、改造、绿化建设以及面貌变迁的照片、录像、文字介绍等各种材料。    (十)各种版本的家谱、宗谱、族谱、珍贵版本的古书籍,解放前的各种房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借据、当票,以及能反映中山地方特色的各类资料、考证材料等。    (十一)中山历代的民间家书。    (十二)历代中山地图、航道图。    (十三)反映中山人和事的各种作品、出版物。    (十四)中山地区历代王朝、民国、日伪政府等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如各种圣旨、诏书、敕令、委任状、告示、状呈、传票、判决书、嘉奖令、印模、票据、证书、电报、照片、货币、证券、契据,官吏、律师的书信,各种版本的报刊、书刊、州志、府志、县志、镇志、乡土志、人物志、资源志,以及有代表性的私营企业的材料。    二、征集方法及奖励    (一)持有上述史料或掌握相关信息的社会各界人士可来信来电或直接到市档案馆联系。    (二)市档案馆鼓励无偿捐赠,必要时可实行有偿征购。    (三)对捐赠、提供史料者,本馆颁发收藏证书,并酌情给予奖励;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本馆获得收藏后,对线索提供者也酌情给予奖励。    三、征集档案史料的归属和利用    本馆接受捐赠或征购的档案史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提出开放利用范围的限制要求。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60-8317693,传真:0760-8317693,电子邮箱:gdzs鄄da@sina.com,zsdangan@126.com,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兴中道1号(市人大政协大楼东侧附楼),邮政编码:528403,联系人:郑暖 刘志信 黎佩文 中山市档案馆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个税软件咨询服务驻点人员地点和电话的通知关于个税软件咨询服务驻点人员地点和电话的通知 区域分片 片区范围 日常驻点分局 驻点人员姓名 办公人员驻点电话 东片 开发区、南朗、民众、港口、阜沙 开发区 叶淑敏 5531317 南片 三乡、坦洲、神湾、板芙、南区 三乡分局 庞英丹 6388017 西片 沙溪、横栏、古镇、东升、大涌 沙溪分局 韩倩莉 3385486 北片 三角、南头、黄圃、东凤、小榄 三角分局 区志辉 5409977 中片 中片城区 城区分局 许琳 8335488 纳税人服务中心 纳税人服务中心 莫崇斌 8338138-8111  8339001
转发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及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中知发〔2006〕8号 转发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及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现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及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06〕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积极组织我市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专利办,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件或电邮至zspatent@21cn.com。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电子版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可在我局网站(www.zskj.gov.cn)或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dipo.gov.cn)下载。 联系人:钟国强 电 话:8319066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306室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三日
转发开展200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中知发〔2006〕9号 转发开展200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相关企业单位: 现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06〕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200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于2006年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专利办,并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件或电邮至zspatent@21cn.com。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表》电子版和《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可在我局网站(www.zskj.gov.cn)或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dipo.gov.cn)下载。 联系人:钟国强 电 话:8319066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306室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公布广东省五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科技局、环保局、各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推动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发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请基础上,经由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三部门联合确认五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现予公布。     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要密切联系我省实际,遵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科研和技术优势,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各市经贸、科技、环保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技术依托单位的工作,各单位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及建议迳向有关部门反馈。     省经贸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 系 人:郑威      联系电话:020-83133337      传 真:020-83133335      省科技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联 系 人:黄龙舟      联系电话:020-83163889      传 真:020-83548587      省环保局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 系 人:陈雪英      联系电话:020-87531716      传 真:020-87531701      附件:广东省五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 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 省环保局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广东省第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1、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2、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 3、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4、汕头市环保研究所 5、广东省纺织协会 6、广东省电力实验研究所 7、华南理工大学造纸与环境科学学院 8、广州有色金属研究所 9、华南理工大学生物力学研究所 10、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11、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广东省第二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1、佛山市联达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论证中心 3、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4、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5、广东省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6、广东省水泥工业协会 7、茂名市能源行业协会 8、广州联建咨讯中心 广东省第三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1、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 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4、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及环境研究所 5、广州市电镀协会 广东省第四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1、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中山市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4、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 5、广州跃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7、深圳市金达莱环保有限公司 8、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9、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广东省第五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1、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深圳市智达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3、江门市江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6年3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2006年3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 本年度共受理17项,办结11项,办结率为64.7%。 受理编号:2006-03-0007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技术科 主办科室:不属技术改造范畴,退件 受理编号:2006-03-0008 单位名称: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驻中山办事处 事项名称:外地驻中山办事机构登记(年审)申请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经协办 受理编号:2006-03-0009 单位名称:中山市剧毒物品专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经营剧毒物品一批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0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1 单位名称:中山市西区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2 单位名称: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初审同意,上报省经贸委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3 单位名称:中山市德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4 单位名称:中山市华星染织洗水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初审同意,上报省经贸委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5 单位名称:中山市嘉利印刷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技改设备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6 单位名称:中山市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3-0017 单位名称:健康元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服务网点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日
“2006泛珠三角制冷空调行业自动化技术(节能)应用论坛”征文通知各有关单位:   “2006泛珠三角制冷空调行业自动化技术(节能)应用论坛”将于2006年6月17~18日在中国深圳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自动化学会和广东省制冷学会共同主办和承办,支持单位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制冷学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州万宝电器集团公司、格力电器公司、海信电器集团公司、长虹电器集团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广州机电工程学会、泛珠三角(9+2)各省的自动化学会及制冷学会(包括香港工程师学会、澳门工程师学会),并由《变频器世界》杂志、《制冷》杂志、《PLC/FA》杂志和深圳太极软件公司协办。   大会将就当前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器、物流业冷柜及冷藏储运制冷系统等的变频、变流、热泵、自动化和系统集成管理等技术的国内外应用现状与发展进行广泛和深入研讨。   “2006泛珠三角制冷空调行业自动化技术(节能)应用论坛”程序委员会邀请作者提交本专业领域内的最新研究、开发成果和应用等方面的原始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凡被本届会议录用的论文,将由大会出版论文集,并在会议上宣读,同时被录用论文的作者将发给论文发表证书及在“制冷”、“变频器世界”等杂志发表。中山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欲投稿者,请和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会议征稿范围   1、变流、变频等节能技术在家用空调器和商用空调器的应用   2、自动化技术节能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用   3、大中型中央空调系统的管控一体化集成技术   4、冷冻冷藏自动化技术应用现状及发展   5、食品冷链的自动化技术   6、楼宇自动化及系统集成技术   7、农业用大棚的节能技术   二、论文的提交与要求   会议的工作语言是中文,只接收中文论文。作者提交论文时,只需通过E-mail提交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必须包括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及完整的通信地址、电话和E-mail地址。   三、论文提交期限   提交论文的最后期限:2006年5月28日   论文录用通知由组委会程序委员会于2006年6月5日前发出。   四、联系方式: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民科园大楼303室)   联系人:陆毅雄   电 话:8330788、833378   传 真:8333759   E-mail:zsscl@163.com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公布2005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的通知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以及科技合作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市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已评出2005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其中: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46项;科技合作奖3项。现向社会公布(排名不分先后)。如有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应在拟奖项目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奖办公室地址:中山市政府办公大楼304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查询网址:www.zskj.gov.cn(中山科技信息网)         联系电话:0760-8319100         传真电话:0760-8387913         注:拟奖项目公布日定为四月二十日。   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2005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名单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完 成 单 位 主 要 完 成 人 科技进步一等奖(共10项) 2005-JB-1-01 低压微喷灌技术在香蕉生产上的应用 中山市农业局、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推广中心 洪炎龙、李清西、梁志伟、谭兆成、冯建安、梁容森、孙莉娜、万国富 2005-JB-1-02 MLVERT-S06系列三电平高压变频调速装置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吴步宁、马学亮、张新强、金曙光、卢章辉、危志全、于彩新、张平军、严长辉、张国辉、张福成、唐  锋、周敏其、范君文、高宇华、彭银花 2005-JB-1-03 冷凝技术在燃气具产品中的应用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谢正发、彭  辉、易洪斌、毛远明、焦成华、葛少芬 2005-JB-1-04 邮政函件业务信息处理平台 中山市邮政局 刘英山、莫月雁、黄志宇、王志华、陆  建、梁毅彬、梁华明、丁水清、李弘杰、姜海林、冯锡明 2005-JB-1-05 网络型车辆报警服务系统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公安局 全观友、程小刚、沈小敏、陈劲强、孔繁伟、陈建强、杨永宏、郑亚贤、沈赤兵、伍成柏 2005-JB-1-06 高速无轴传动纸张凹版印刷机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郭景松、左光申、贺志磐、张幸彬、赵德宾、裴佳风、赵崇军 2005-JB-1-07 稀土掺杂纳米TiO2自清洁玻璃产品 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广州市精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周永文、李  玲、苏少雄、杨永华、史胜全、彭能胜、冉  东 2005-JB-1-08 中小城市(中山)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示范工程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彭建文、邓小兵、黄培根、王志强、吴建新、卢一夫、李志坚、董  才、贾  霆、周伟乾、黄锦洪、刘延东、吴  宁、潘国瑞 2005-JB-1-09 三角草的基础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 梅全喜、钟希文、孔祥廉、高幼衡、彭伟文、高玉桥、吴惠妃、林  慧、梁  食、曾聪彦、罗  清 2005-JB-1-10 同种异体原位心脏移植治疗终末期心脏病 中山市人民医院 王得坤、姜海明、郑俊猛、梁  毅、袁  勇、肖小华、张励庭、张志刚、李斌飞、舒惠萍、董剑廷、叶红雨、吴颖猛、凌飞海、李翠娟、苏建薇 科技进步二等奖(共25项) 2005-JB-2-01 中山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中山农业科技园区、中山市民众镇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山市三角镇农业服务中心 胡乐群、李永锋、袁广耀、胡妃炎、黎倩茹、郭长明、黄礼余 2005-JB-2-02 JDQX-220W3型户外式六氟化硫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中山市泰峰电气有限公司 何见光、徐世超、何泽坚 2005-JB-2-03 名人e+e手写英语掌上电脑 中山名人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方毅铭、周  佳、韩澍青、孙慧兰、李明军、龚道哲、鲁智勇、张光亮、黄小明、邹学平 2005-JB-2-04 学生同步教学机 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 陈煜翰、陈家峰、黄冠文、石春红、欧阳海莲、       孙发权、吴国彬、秦建明、银邵青、秦民春、罗 尧、林青荣、彭岸青 2005-JB-2-05 硬盘式超薄可录DVD 中山东茗影音电子有限公司 代玉柱、张国华、刘冬胜、王万里、曾  明、白良鸿、李晓飞、李正航 2005-JB-2-06 高压气体放电灯系统 中山市锝元电器有限公司 姚流文、黄建华、吴锦洪、彭新武 2005-JB-2-07 具有视觉识别功能的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开发 美加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杨  炼、姚小桂、张建梅、李  曙、薛桂丽、刘锡章 2005-JB-2-08 产品协同设计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李文生、傅  瑜、顾晓勤、骆  昊、叶  宁 2005-JB-2-09 中山供电局低压集抄系统 中山汇海华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陈振威、林镇葵、王世军、陈振华、范新洪、叶慧萍、廖曼宁、胡宗泽 2005-JB-2-10 中山电网错峰预警系统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调度中心、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黄汉棠、李武彪、马广明、黄桂光、陈振华、杨亮明、方丽华、彭石丰、李  涛、范新洪、何湛兴、方  毅、林建安、林国明、庞嘉琦 2005-JB-2-11 DW-116型双层豪华转马游艺机 中山市金马游艺机有限公司 王春九、蒋俊福、钟伟秒、刘小玲、陈朝阳、李建国、黄世贤 2005-JB-2-12 激光切割软包装易撕线装置 中山市新宏业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 阎  淼、徐长恒、高  可、彭正华、魏晋福、肖阳正 2005-JB-2-13 FSBT2010汽车双曲面玻璃钢化炉 中山市富山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李礼开、王文峰、刘  京、郭文光、王世晓 2005-JB-2-14 高效环保纳米技术房间空气调节器研究 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招  伟、张煜胜、徐  能、朱博炎、王岸林、黄永毅、熊立贵、刘科军、黄吉程 2005-JB-2-15 快干高防护性能工业底漆的研制 中山大桥化工有限公司 孙太荣、褚青峰、许  均、林宗泽、张  欣、杨静庭、胡小波 2005-JB-2-16 用于多层挠性线路板的聚丙烯酸脂胶膜 中山市东溢新材料有限公司 孙尊毅、王济民、王新荣、朱荣增 2005-JB-2-17 一种新型复方抗生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7:1)]的开发及其应用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彭  韪、吴守廷、肖拥军、郑军民 2005-JB-2-18 生物防腐调味品开发及大批量生产技术研究(酱油的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杨明泉、谢小保、陈  穗、黄小茉、贾爱娟、王卫红、曾亚丽、欧阳友生、陈仪本 2005-JB-2-19 幕墙热通道节能和钢索结构的计算软件(HWFACS) 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 冯国敏、张开成、毛伙南、郭金基、蔡  铭、姜清海、陈  海、胡如根、刘祚秋、杨欢军、王树勇、陆艳华、叶谋平 2005-JB-2-20 中山市青溪路、沿江路污水主干管工程顶管技术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中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邓晓鸿、吴少坤、李国斌、颜显玉、聂洪文、卢雄强、支喜华、刘文勇、蒋德旺、黄惠玲、郑志坚、何少杨、朱春泉、谭瑜瑜、向  忠、向  波、李建洪、陈汉民 2005-JB-2-21 功能性神经外科学 中山市人民医院 陈信康、林少华、黄汉添、罗  勇、曾伟英、李亮明、胡子慧、廖  巍、林其昌、韩志安、陈惠珊 2005-JB-2-22 左旋18-甲基炔诺酮宫内系统(LNG-IUS,曼月乐)治疗子宫腺肌病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何淑明、韦明秀、王永莉、何立红、余艳萍、林中慧、陈光辉、林清兰、胡迎春、黄少兰、姜  华 2005-JB-2-23 成功救治625克超极低出生体重儿1例 中山市博爱医院 杨冰岩、王维琼、骆翠媚、张晓敏、李  岚、莫庆仪、陈少波、潘晓芬、李立浩、梁  妮、万  波、叶永青、吴巧珍、高建慧、潘丽怡、彭婉仪 2005-JB-2-24 中山市RhD阴性血液冷冻血库的建立及应用 中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刘小雯、萧少春、余德爱、黄小红、吴晓燕、孙爱农、陈侠英、刘秀玲、李兆兰、刘牧静、梁玉初 2005-JB-2-25 中山地区肺炎链球菌的耐药性及其血清型分布调查研究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罗小铭、梁建平、高赛珍、李兆琦、周日东 科技进步三等奖(共46项)       2005-JB-3-01 中山市水网中水葫芦综合治理研究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华南农业大学 李清西、冯煜荣、梁广文、詹根祥、曾  玲、孙莉娜、梁剑浩 2005-JB-3-02 火舞盆栽单株45圈大立菊栽培技术研究 中山市小榄镇政府花场、中山市小榄镇世纪花场 麦炽英、罗信标、麦标池、张伟钊、李标强 2005-JB-3-03 乡土阔叶树种在中山市造林中的推广应用 中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中山市林业局 蒋谦才、卢灶辉、古建明、蔡汝照、谭宗健、王家彬、温建新、黄军伟、林俊新、何秀云、修小娟、李少其、黎  清、陈嘉杰、李东文、陈昱华、李增祥 2005-JB-3-04 底盘测功机上汽车多工况模拟加载方法 中山市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第二检测站 吴  明、黄耀泉、周燕子、邓国英、张帮锋 2005-JB-3-05 SYW-3型交流低压动态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中山市三怡电器有限公司 唐红兵、杜春益、李占琪 2005-JB-3-06 微型送、受话器 中山市天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张书见、陈伟忠、唐文其、江美新 2005-JB-3-07 高效节能环保空调――纯冷冷风机 中山市快意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梁显庭、张江南、郭立华、刘  一、熊世卫、黄建洲 2005-JB-3-08 M1B-YY-80×1双重绝缘电刨 中山市远东电动工具厂 何乃镇、方道山、缪  鸿、童安川、侯耀南、何彩凤、李茂兴、林容初、陈玉生、杜远多、潘惠仪 2005-JB-3-09 全拆式电子自动控温电炸锅 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 曹立新、李光林、刘振宏、洪克雷、袁德山、彭朝晖 2005-JB-3-10 B0405系列程控式家用燃气灶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张喜杰、彭辉彬、冯兴忠、易洪斌、鲁红宇、郑有荣、杜志华 2005-JB-3-11 中山长青数字化企业应用示范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何启强、苏华萍、黄荣泰 2005-JB-3-12 中山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刘传沛、左海燕、周  信、黄定光、肖业恒、潘国瑞、杜求卿、王颂龄、林耿华、张  焱、王耀平、高西刚、沈毅飞、马震远、卢  经、李忠诚、肖雁雁、谭勇斌、阚冬梅 2005-JB-3-13 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中山市气象局、中山市气象学会 徐宁军、黄  静、陈战平、李海鹰、姜丽萍、陈桢华、方宇凌、吴嘉豪、马  慧、冯智伟 2005-JB-3-14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广东固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刘建军、林  泽、曹海波、卢贤森、李诚元、胡  腾 2005-JB-3-15 中山市公路普查管理信息系统 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珠海顺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肖和焕、邹  健、邹接华、雷和健、李忠志、樊  静、刘  勤、江德增、王兴球、庄  楠、杨永亮、聂  浩、李启萍、李肇平 2005-JB-3-16 中小学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中山市全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 全观友、陈炽昌、顾学伟、洪路山、周  卫、莫剑斌、林小雅 2005-JB-3-17 宽带ADSL维护支撑系统 中山市电信局(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吴  涛、邱述洪、曾  慧、吴海川、罗泉华、潘嘉乐、马绍省、汤  楚、王  伟、蔡骏煌 2005-JB-3-18 TE-HP61.1350.350 3.5m/s交流变频调数微机群控高速乘客电梯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莫  礼、谢  雄、刘旭光、周  志、黄力敏、郑  武、刘建军、冯宝祥 2005-JB-3-19 新型PHC管桩余浆循环使用技术 中山市三和建材有限公司 韦泽林、黄士元 2005-JB-3-20 螺旋钢管数字在线超声波自动探伤系统的研制 中山市华骏钢管有限公司、中山市黄圃镇科委、武汉中科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魏海翔、刘翠华、黄建坤、关标培、郑泽豪、梁锡鑫、陈尚敏、叶永成、陈  浩、王子成、何浩鹏、黎建光、何汉强、何文光 2005-JB-3-21 水泥混凝土路面传力杆植入机M-DBI装置的研制与开发 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 赵天法、彭立志、蔡东红、唐世连、文庆祥、李自光、颜荣庆、沈永辉、何志勇、袁志宏、应  虹、刘永祥、郭铁春 2005-JB-3-22 一种燃气灶具体带倾角安全阀(一种阀体转轴密封结构) 中山市祥丰瓦斯器材制品有限公司 陈锡阳、梁源昌、吴鸿师、陈业辉 2005-JB-3-23 聚醚改性氨基硅油 中山市巴斯基化工有限公司、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杨仁春、王向东、袁毅桦、吕光成、高永辉、陈纯馨、陈  忻、刘弋潞、周  勇、赖悦腾、王春燕、黎颖欣 2005-JB-3-24       中压合成羰基铁粉的研发       中山市岳龙超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王  兵、李显信、罗永弟、李上奎、宋山峪、李志强、杜国权、李  博       2005-JB-3-25 输电钢杆高耐蚀锌合金镀层 中山市中艺钢结构镀锌发展公司 林宇村、卢锦堂、孔  纲 2005-JB-3-26 �丙酯注射液的研发及产业化 广东三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地药业有限公司 朱银春、谢树云、陈少兰、黄朝霞 2005-JB-3-27 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缺乏症诊断试剂盒 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陈跃龙、顾耀亮、王胜岚、王纯直、梁文燕 2005-JB-3-28 透皮贴剂(退热贴)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黄  恕、戴连华、黎渊友、蔡秀卿 2005-JB-3-29 理科牌金水元胶囊(理科牌虫草灵芝胶囊) 中山市理科虫草制品有限公司 张友茂、傅少杰、李光仪、兰  华、李成华、马元贞、高素萍、余直淼、马建彬 2005-JB-3-30 金鸡片中药现代化技术开发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 商丽华、方乐尧、刘健雄、胡卓平、吴清和 2005-JB-3-31 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聂洪文、何俊文、黎  军、陈天凌、谭瑜瑜、温县权、李嘉颖、曾新民、郝  锐、任海英、黄涛涛 2005-JB-3-32 中山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研究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杜启云、言敏永、吴锦开、李  振、钟国平、吴青苗、陈向科、郑伟红、王  强、田湘攸 2005-JB-3-33 一种硅镁植物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和利用其制造隔墙条板的方法 中山市好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涂平涛、张维善 2005-JB-3-34 可折叠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生物相容性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 林 郁、张振平、郑丹莹、张  琦 2005-JB-3-35 以健康教育为主导的慢性病社区综合干预模式 中山市中医院 濮  欣、孔祥廉、张灵芝、林  棉、朱丽娟、陈  勇、刘晓明、何保先、廖竟原、冯坤娣、吴楚燕、潘倩仪 2005-JB-3-36 饮用水氯化消毒副产物污染控制研究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梁锡念、黄小伟、黄  诚、梁建平、周日东、林祖兴、梁荣兴、郭  艳 2005-JB-3-37 皮肤原位再生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推广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何仁亮、刘英祥、李克乐、王聪敏、赵妹兰、李欣其、刘  尉、王家瑞、程  鹏、陈小华 2005-JB-3-38 胸腔镜微创外科在重症肌无力治疗中的作用 中山市人民医院 梁  毅、王得坤、姜海明、叶红雨、凌飞海、郑俊猛 2005-JB-3-39 超早期锁孔微创血肿清除术治疗高血压基底节出血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 李云辉、林中平、黄建龙、赖海标、罗  明、曾  晔、黄智锋 2005-JB-3-40 代谢综合征患者冠状动脉病变特点的病例对照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 董剑廷、周  敏、袁  勇、张励庭、林素清、黄炫生、邓志华、韩  莹、刘卫其、吴  颖、黎洁雯、林宇鹏、张  劲 2005-JB-3-41 综合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对护理资源开发及护理质量影响的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 梁志翔、林素清、马倩红、程燕云、赵惠霞、曹萍梅、陈春贤、曾伟英、李时春、余元龙 2005-JB-3-42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法治疗EB病毒感染者的临床研究 中山市中医院 周小军、孔祥廉、田道法、孙一帆、祝向红、卢标清、罗泽坤、徐庆文、凌娅娅、王书芹、顾向明、何健生、郭亿莲、冯炳毅、黄阶胜 2005-JB-3-43 中晚期肝细胞癌螺旋CT、多层螺旋CT系列影像学研究 中山市人民医院 唐秉航、李良才、黄德成、余元龙、何亚奇、梁健雄、卢玉婵、吴任国、董传乐、胡泽民、黄  晖 2005-JB-3-44 单纯性肥胖儿胰岛素释放试验中血清瘦素、胰岛素、C肽水平的变化及其相关性探讨 中山市人民医院 李 明、邓向红、梁锦胜、陈玉红、邬蕴仪、林茹珠、阮小倩 2005-JB-3-45 骨髓输液的应用 中山市博爱医院 骆翠媚、付四毛、郭小玲、李燕娜、李  岚、何  英、张晓敏、彭婉仪、李晓红、雷辛衍 2005-JB-3-46 雌三醇配合盆底肌肉锻炼治疗绝经后妇女压力性尿失禁的研究 中山市博爱医院 林  霞、熊小英、叶  云、白宝敏、罗小婉、郑树忠     证书编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单 位 合 作 单 位 科技合作奖(共3项) 2005-HZ-01 QR纯电动轿车镍氢电池及其管理系统 中山新材料工程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 2005-HZ-02 水产深层增氧系统的研制与应用 中山市农业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山市板芙镇农业办公室 2005-HZ-03 环保型水性聚氨酯家具漆的研制与开发 中山市红木家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
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公示通告中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公示通告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模范(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委办[2006]6号文)的要求,经各单位评选,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市有关部门初步审查,拟推荐中山市劳动模范候选人50名、中山市模范集体候选单位10个、中山市先进集体候选单位74个。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上述人选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2、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20日至23日。受理单位: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总工会)。 地址: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8322982 传真电话:8267700 联系人:郑星洲李丘文 中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2006年4月19日 中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一、中山市第七届劳模表彰大会劳动模范候选人名单(50人) 梁赛美(女)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营业员 岑松海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业务员 明灼洪中山市邮政局投递员 曾广乐(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业务员 梁卫琼(女)西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工人 陈勇兰(女)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工人 石绍明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班长 龚晓晓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班长 林锦鸾(女)中山市古镇电视台出纳 苏植生南区林业站办事员 郑江强中山汇伟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兵中山市岳龙超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李用华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分厂长 钟静中山市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洪路山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部门经理 阮思朋中山市华佑磁芯材料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袁勇中山市人民医院科主任 张志培中山市博爱医院副主任医师 郑凝芝(女)中山市杨仙逸中学教师 殷志学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部门副主任 郑杰华中山市物价局科员 余振孝中共中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科长 颜杏欢(女)中山市公路局公路规费征稽所股长 阮日文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龙驹(女)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黄卫军共青团中山市东区委员会团委书记 陈佳明中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中队长 吴国根中山市公安局神湾分局副所长 余丽明(女)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白石猪场场长 张潮中山市博物馆馆长 阮镜洋南朗镇榄边村民委员会种植专业户 林雪梅(女)大涌镇安堂社区居民委员会种植专业户 吴桂昌小榄镇九洲基社区居民委员会种植专业户 何丽莲(女)民众镇民众社区居民委员会种养专业户 陈建强神湾镇神溪村民委员会种植专业户 黄兆基三角镇东南村民委员会养殖专业户 梁就添南头镇北帝村民委员会养殖专业户 黄锦华港口镇下南村民委员会养殖专业户 袁振枝阜沙镇牛角村民委员会养殖专业户 车志强东升镇裕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流通专业户 叶长文横栏镇横东村民委员会主任 梁福生火炬开发区城东村民委员会个体户 黄乃衔西区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黎伟良中山市丰恒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就成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霞(女)中山市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杰羽(女)沙溪镇初级中学校长 黄标泉中共中山市小榄镇委员会党委书记 黄洪意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陈秀贤(女)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中山市第七届劳模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候选单位(10个)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华侨中学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 美的(中山)电风扇制造有限公司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中山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中山市三乡镇宝元制鞋厂职工消防队 三、中山市第七届劳模表彰大会先进集体候选单位(74个) 中共中山市纪委(中山市监察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交通局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埠湖医院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东升镇高级中学 中山市石岐启发初级中学 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中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 中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中山市神湾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 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 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佳能(中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中山ABB变压器有限公司 中山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 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新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中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 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帝皇灯饰厂有限公司 横栏镇大志一川灯饰厂 板芙镇禄围村民委员会 石岐区办事处东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桂山办事处长命水村民委员会 小榄镇永宁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中山市烟草专卖管理局专卖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政工科 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中山日报社社委办公室 中山市信访局接访科 中山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科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山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部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岐分局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小榄税务分局 中国农业银行古镇支行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沙溪分局 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白石猪场 中山市邮政函件集邮局 神湾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角镇水利所 横栏镇经济贸易办公室 大涌镇农业服务中心 中山市人民法院小榄人民法庭 小榄镇宣传文化中心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湾路桥收费管理所 中山市玉峰平板玻璃有限公司机械维修部 中山市富兴塑胶异型材厂人力资源部 中山市金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淋膜车间 格兰仕(中山)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亲水铝箔涂层车间 东升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 中山市杨仙逸中学电脑科组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听力部 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报关组 中山市南朗伟明针织有限公司生产二班 南头镇宣传文化中心新闻部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43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上升,增大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适当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4月26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销售价每瓶(15 公斤装)调整为87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4.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7.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7.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
发放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资格证书通知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从即日起发放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正本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资格证(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领证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联系电话:8230676 ;     领证时间:2006年4月27日-2006年5月14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注意: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本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6年4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公告为整治信用环境,维护持票人合法权益,促进非现金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实施行政处罚。     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或签发的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出票人因签发空头支票受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对于累计签发三次以上(含三次)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人民银行将定期公告其违规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6年4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2006年4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 本年度共受理28项,办结19项,办结率为68%。 受理编号:2006-04-0018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正宏建材厂 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确认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6-04-0019 单位名称:中山市泰昌染整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初审同意,上报省经贸委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0 单位名称:中山市水电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领工业用盐经营许可证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盐业办 受理编号:2006-04-0022 单位名称: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拍卖机构分支机构 办理结果:申请人要求退件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3 单位名称:中山市恒源典当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典当机构有关资料变更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4 单位名称:中山市镇华润滑油厂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5 单位名称:坦洲镇政府 事项名称:10千伏线路建设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6 单位名称: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7 单位名称:中山市兴顺预制件厂 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确认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6-04-0028 单位名称:中山市玉峰平板玻璃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
德国巴符州-广东企业经济合作洽谈会现正报名随着广东省与德国的经济合作交流扩大,许多德国企业希望能在广东省寻求合作伙伴,考察市场、建立联系。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前年和去年皆在广州举办了合作洽谈会,与广东省有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效果显著。今年5月,该州国际经济与合作协会驻华南京代表处又组织7家德国企业来穗举办合作洽谈会(具体名单见附件)。洽谈会包括两种形式:1、参观企业(5月18日);2、对口洽谈会(5月19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6:00(中午由主办方提供自助午餐),地点在广州白天鹅宾馆三楼沙面厅。有意与德方企业洽谈的广东企业均可报名参加,不收任何费用。       我市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5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意向表填好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科(联系电话:8325317;传真:8220930)转送主办方。主办方将根据报名名单,为每个企业安排洽谈时间顺序,企业将按此时间顺序表进入场地洽谈。   附:1.德方企业名单及合作意向         2.德方企业具体信息         3.德国巴符州企业广州5月份经济合作洽谈会报名意向表
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依据粤外经贸加字[2006]2号文的规定,现将今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涉及地税环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联合年检的对象是2005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申报时间为20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企业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一)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年检报告书由工商部门派发);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税务登记表;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各项资料核对无误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接收一份年检报告书复印件,其余资料退还给企业,并向企业开具《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书受理回执》。      请各个外商投资企业做好准备工作,并互相知照。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中价〔2006〕49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粤价[200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粤价[2006]94号)                      二○○六年五月八日
关于参加中山市装备制造业报告会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文件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科发〔2006〕24号   关于参加中山市装备制造业报告会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镇(区),各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号召,推动中山市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协会、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联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共同举办“中山市装备制造业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主讲人 1、李培根――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2、卢秉衡――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3、朱森第――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原机械工业部总工程师 二、报告会主题 1、数字化装备 2、快速原型制造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 3、广东与中山装备制造业竞争力 三、时间、地点 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时间半天 电子科技大学科学实验大楼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镇(区)主管经济工作负责人,各装备制造企业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高校师生,新闻媒体记者等约600人。 本次报告会邀请了国内装备制造业权威专家授课,规格高、内容精,请各单位人员珍惜机会,踊跃参加。 联系人:卢加慧 李桂垣 晋玉华 电 话:8381637 8319066 传 真:8227221 8319066 E-mail : gdzskx@126.com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中经贸〔2006〕128号 各镇区经贸办: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文)和《广东省经济贸局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文)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汤荣添、潘达成,电话:8329004。     附件: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     一、备案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     (二)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文)。     二、备案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依照规定实行备案制。以下项目除外       (一)国务院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项目。     (二)使用政府性资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     (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三、备案机关     省经贸委办理中央和省属工业企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中山市经贸局负责办理总投资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     涉及全省综合平衡项目不分投资额大小均由省经贸委办理备案,包括:     (一)涉及办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国产设备投资免征新增所得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     (三)其他需要省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的项目。     五、办理流程     市经贸局技术科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备案申请表受理、资料审查、备案证发放、备案统计分析等工作。(流程见附图)                       六、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需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七、备案证及不予备案通知书的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不同意备案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备案证的变更     备案证变更,是指备案证内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充分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的效期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原项目备案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变更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二)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重报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       附件:1、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说明           3、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申请表           4、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二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申请单位工商执照上的名称全称及住所。     二、项目名称:要在名称中明确项目建设性质,即“×××技术改造项目”。     三、行业代码:按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可查省统计局网站gdet.Gov.cn统计标准栏目)小类4位数字填写项目所属行业代码。如申请单位技术改造项目是“×××棉纺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行业代码应填“1711”。     四、所属市、县代码:指申报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填六位数字,中山市代码为“442000”。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全称填写,不能简化。如“个体工商户”不能简单填“个体”,“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简化填“有限公司”等。     六、项目动工时间:应填写递交备案申请表当月时间(年、月)或之后月份填写。     七、项目建设地点:详细到中山市×××镇(区)。     八、关于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金额平衡问题。     (一)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及技术投资+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     (三)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     (四)项目用汇(美元)×汇率≤设备及技术投资;     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财务制度归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     其他:指除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以外投入到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     八、法人代表(签字):要求项目申请单位法人亲自签名或签章。     九、备案表不能涂改。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中经贸〔2006〕129号 各镇区经贸办:     现将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项目核准范围按国务院《政府核准投资目录》和《广东省政府核准投资目录(2004年本)》(粤府[2005]121号文)执行。对目录以外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省经贸委办理中央和省属工业企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市经贸局负责办理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     三、涉及办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国产设备投资免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委办理备案。
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入户办事指南一、入户对象      愿意到我市工作,但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办理程序      1、申办入户人应填写《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入户申请表》,附《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毕业生报到窗口办理;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申请,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3、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签订《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委托管理协议书》和《入户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4、凭中山市人事局签署意见的《户口迁移证》或证明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的迁移      入户人员落实工作单位后,须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的集体户或所在镇区的人才公共户;在我市有房产的,可将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因私出国(境)、定居、移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须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      四、户口的管理      户口卡由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统一保管。入户人员应当遵守《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委托管理协议书》的约定,配合做好有关户口的管理工作。      五、有关费用的缴交      入户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缴交属个人应缴的费用。      联系电话:8230672、8230673 传真:0760-8230674 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2006年5月15日
关于表彰中山市2005年度广东省信息化示范单位和首批省级信息化培训基地的通报关于表彰中山市2005年度广东省信息化示范单位和 首批省级信息化培训基地的通报 中信息办[200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组织实施了全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和企业信息化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专家评审,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的中山地税门户网站、中山市古镇科技办的中国灯饰商贸网、中山市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山华帝燃具ERP系统、中山市教育局的中山教育信息网分别被列为2005年度广东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示范单位;中山市今科科技有限公司为首批省级企业信息化培训基地。为表彰先进,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培训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市古镇科技办,中山市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教育局和中山市今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八日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经贸〔2006〕130号 各镇区经贸办: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97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必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的内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二、办理程序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的办理,需由项目法人单位向市经贸局提出,市经贸局出具初审意见后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经省经贸委审核同意后,出具免税确认书。     三、所需材料     (一)向市经贸局提交的材料     1、中山市内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办理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一份;(审批制项目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核准制项目核准文件)。     3、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     4、限额以下技术改造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一式六份(粤经贸技术[2006]197号文附件2);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咨询资质);     6、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一份。     (二)向省经贸委提交的材料     市经贸局报省经贸委请示文件及粤经贸技术[2006]197号文规定材料。     四、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该项工作政策性强,为提高办结率,企业在技改引进项目初始阶段,应先与我局沟通,确认项目引进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要求。     (二)免税政策是针对投资项目而言,不属投资项目的设备不能免税,各企业在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时,不要以“XX单位引进XX设备技改项目可行性报告”为标题,而应以“关于XX单位XX技改项目可行性报告”为标题,以免被认为纯粹购置设备,而不是实施一个投资项目。     (三)确认书一经出具,其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经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才确定引进的设备型号、引进国别、技术规格等。     (四)所有材料必须打印,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手写稿不予受理。     二○○六年五月二日
关于印发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经贸〔2006〕131号 各镇区经贸办: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加快和规范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我局制定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     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规划。各镇区经贸办要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作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落脚步点,要按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我市大中型企业都基本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高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做好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指导。对已组建的技术中心,要督促企业加大人员、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制定镇(区)级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各镇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本镇(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技术中心上水平。 各镇区于5月20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附件1)报我局技术科。 二○○六年五月九日
2005年度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候选名单公示通告根据《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中府办[2005]72号文的规定,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定工作。候选企业和企业家经自愿申报,镇区经贸办或行业协会审查推荐,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审核。现将排列在前110名的企业和企业家作为2005年度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反映候选企业和企业家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公示时间:2006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9 日     受理单位:市经济贸易局企业科     地    址:东区松苑路1号政府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28403     电    话:8307014     传    真:8887495 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5月25日(星期四)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等。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于2006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l张。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关于暂停办税业务的通告接省国税局通知,我局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全国综合征管软件,由于上线前需对有关数据进行整合,5月22日-31日,停止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登记证办理、发票发售、发票核销、临商代开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业务,6月1日起恢复正常。在此期间,车辆购置税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税控机发行等不受影响。为尽量减少对纳税人造成不便,5月20、21日(星期六、日),除车辆购置税业务外,市国税系统各税务分局对外业务照常办理。     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 紧急通知 粤食药监办〔2006〕9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内部管理混乱,引发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导致数名病人死亡的严重药品质量事件已被曝光。今年以来,省局也曾对个别药品生产企业不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坚决杜绝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防止由此造成公众健康的损害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现就加强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督促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二、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务必加强对所使用原辅料的管理。必须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核;必须使用来源合法的合格原辅料进行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按规定经检验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物料管理制度。 ??三、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所使用原辅料、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 ??四、督促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建立定期质量保证体系内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 ??五、要加强与辖区内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要求各相关生产企业发生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欺骗。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马上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相关生产企业,要求各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上报省局。省局将组成督察组赴各地进行抽查。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汽车品牌经销商有关备案工作的通知各汽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管理总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做好全省汽车品牌经销商有关备案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办(2006)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我市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有关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中山市内设立并取得汽车品牌授权书的汽车经销商。     二、备案资料     (一)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需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     三、请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认真学习国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并按照《通知》的要求,于2006年6月2日前将有关材报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4楼409室。     联系人:李健梨,联系电话:8335425,传真:8335424。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开展全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办(2006)1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工作     (一)备案对象     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1)2004年7月以前,经原国内贸易局和省经贸主管部门(含原省贸易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核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2)2004年7月后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2、二手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经纪、鉴定评估机构)。     (二)备案手续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需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     3、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须提供)。     4、核准机关关于同意设立本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的批复复印件(2004年7月之前设立的须提供)。     以上材料,各企业于2006年6月23日前以装订本一式两份报送市经贸局市场科。      二、关于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根据企业性质的实际情况相应报送下列二手车信息材料(文件及表格样式可在中山市经贸网上下载,网址:www.zset.gov.cn):     (一)二手车购销月度报表。     (二)二手车拍卖月度报表。     (三)二手车交易月度报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季度报表。     以上表格,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销售企业、拍卖企业应于每月1日之前填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1日之前填报,信息报送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中山市汽车流通协会(邮箱:zs-ada@163.com),由协会核对汇总后报市经贸局。      三、要求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和信息报送制度是加强对二手车行业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要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备案和信息报送工作。     联系地址:中山市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09室。     联系人: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 李健梨 。     联系电话:8335425,传真:8335424。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因莲员西路路口(员峰桥头处)排水拍门井施工,需对该路口实施交通管制,时间: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6月25日。请途经该处的车辆及行人按交通指示标志行使,并注意安全,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中山市交警支队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禁止非法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的通知关于禁止非法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的通知 中无管办[2006]1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据有关部门投诉:2002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国家保密和安全部门的名义,在我市推销手机信号干扰器(或称“手机屏蔽器”),致使我市一些单位或企业也以安全生产和保密为由,在非涉密场所私自违法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对我市公众移动电话通信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经查,这些违法安装使用的手机信号干扰器未经过国家型号核准,是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无厂牌、无型号、无质量保证的“三无产品”。其发射频率涵盖了所有公众移动电话和无线接入频率(GSM、CDMA、PHS“小灵通”)及部分专用数字通信频率;部分手机信号干扰器在其半径6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严重超过国家标准,长时间使用,还会影响到周围环境和人的健康。鉴于手机信号干扰器的非法使用,严重扰乱了我市空中电波秩序,危害国家公共移动通信网络安全,损害广大手机用户和运营商的利益。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信部无[2001]43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涉密场所私自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因特殊保密任务,需要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的,必须报省保密局批准后才能设置使用。所设置使用的手机信号干扰器,其设备必须经国家型号核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且不得对保密场所范围外的公众移动电话通信和其它合法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同时要确保其电磁辐射强度符合《国家电磁波卫生标准》一级安全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在5月30日前,对本单位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情况填表报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表格样式附后),并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协调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设手机信号干扰器进行一次检测。对不符合法定设置条件(未经保密部门批准,非涉密单位、在非涉密场所设置)的手机信号干扰器,一律无条件拆除。对符合法定设置条件但其设备技术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设置单位对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合格设备,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从6月1日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市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仍在继续非法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干扰公众移动通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 1、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8条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8条规定; 5、手机信号干扰器使用情况检查登记表。 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信部无[200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无线电管理机构: 近期,社会上一些单位纷纷研制生产无线电干扰设备,并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使用。这些无线电干扰设备主要是通过在局部区域内发射同频无线电信号,从而达到阻塞原频段内通信的目的。如某单位研制生产的“会场净化器”即是通过发射宽于移动通信GSM900MHz和DCS1800MHz频段的同频无线电信号,阻塞了移动电话在一定范围内的拨入和呼出,这种设备在社会上的使用,扰乱了电波秩序,严重侵犯了移动电话用户合法的通信自由,必须依法予以制止。根据我国无线电管理的规定,不得对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含移动电话)施放无线电干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办理法定手续,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均属非法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正常使用。对无线电干扰设备要从研制、生产的源头抓起,对非法研制和生产,应坚决制止;对擅自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用户,应按擅自设台、干扰无线电业务予以处罚。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四)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五)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8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信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8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附件5、手机信号干扰器使用情况检查登记表(略)
关于开展全市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中价〔2006〕60号 中山供电局,各镇区供电公司、物价所(站),各电厂: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电力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电力调控措施和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6〕10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     此次重点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采取省市联合检查和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省物价局派检查人员联同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供电局及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其他单位由市物价局会同各镇区物价所(站)共同开展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此次检查范围为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包括多经、集体)、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涉及电力价格和收费的机构,2005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连续发生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往前追溯)。     开展全市电力价格检查时间为2006年5月22日至6月20日。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电网企业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格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提前或推迟执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     (二)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     (三)发电企业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自定收费标准向用户收费等行为。     (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电价政策,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     (五)农村各类用电价格不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取,以及价外收费。     (六)农业排灌、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不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     (七)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执行。     (八)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立名目,擅自向发电企业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劳务费等费用,以及向用户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九)未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政策,对力率电费实行只罚不奖;     (十)在招投标过程中不执行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定标准收费;     (十一)在农网、城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以及以义务工、分摊伙食等方式变相收费;     (十二)将主营办电业务转交给附属的企业,强制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等;     (十三)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十四)不按规定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     (十五)其它电力价格违法行为。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镇区物价所(站)要从进一步整顿电力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电力改革顺利实施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电力价格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确保工作到位。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选择重点单位、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突破,力求取得检查成效。各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告检查信息。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公开处理,及时曝光。同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扩大社会影响,加强社会监督。     (四)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抓好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对策和建议。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调整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中价〔2006〕5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堤围防护费的征收和管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69号)和《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计收标准     (一)堤围防护费按月依率计征,计收标准如下:     1、从事专业批发的商业企业按营业(销售)额的0.5‰计收。     2、我市辖区内的外贸企业、工商企业,其自营出口、供货中山外贸出口、委托外贸出口的业务收入,以及劳务出口、技术出口的业务收入,按0.7‰计收堤围防护费,其余内销收入按1‰计收。     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取得的收入按1‰计收。     3、其他工商业户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营业(销售)额的1‰计收。     4、对农民耕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农田暂缓征收堤围防护费。     (二)对年度内平均每月应缴费额超过2万元的,不分行业、性质一律按每月2万元征收,超过部分暂予豁免。     三、执行时间     以上通知从2006年6月1日(费额所属时期)起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到市物价局换领《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公示。原中价[2002]37号文同时废止。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62号 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中山石油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123号)精神,现将我市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政策规定,成品油零售价格可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上浮8%后90号汽油、0号柴油零售价每吨分别调整为6194元和5443元。调整后成品油的具体销售价格按附表执行。     二、中石化及中石油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价格,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成品油零售企业供应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三、各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提高或低于政府指导价范围销售;所有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对擅自提高或低于政府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违价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以上价格调整自2006年5月24日零时起执行。各镇区物价检查所及市有关石油产品经营单位要做好成品油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了解各方面特别是汽车运输行业(出租车)对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反映,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中山市成品油销售价格表.htm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组织申报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组织申报现代流通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贸办:     根据《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6]1号)和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从今年起一定三年,我市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500万元,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其中 分设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并且确定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由经贸局负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加强政府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经研究,我局开始受理2006年度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为体现政府对现代流通业发展政策的延续性,对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仍按照《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3]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查、下达等具体组织工作作如下修改:     一、各镇区经贸办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报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会同本地财政所或财政分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加具推荐意见,并做好本年度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一起报市经贸局(见附件2、附件3)。     二、2006年度现代流通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期到今年6月底,以后可于每年1月至3月底前受理当年度的现代流通项目的申报。     三、经贸局对申报的项目列入当年现代流通业发展项目计划,并作为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贴息补助的依据。     四、现代流通业发展项目完成峻工后,企业填写现代流通业发展项目贴息申请,由市经贸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验收,有关镇区经贸办和财政所或财政分局组织专人配合,认真负责开展验收工作。     五、现代流通业发展项目验收完成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前。项目贴息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申请材料由企业报市经贸局办事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申请现代流通业专项发展资金贴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项目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概况、项目名称、内容、绩效、总投资、峻工时间等);     2、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可从中山经贸网上下载);     3、项目批准(备案)文件(可待项目审批后补办);     4、项目峻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进度证明;     5、项目有关完税发票或收款凭证(复印件);     6、投资决议书;     7、资本金证明;     8、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经贸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项目进行现场审核,作出验收结论,填写项目审核表(见附件5)。项目全面验收完毕后,确定企业名单及项目资金贴息(补贴)额度,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七、市经贸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2005年第四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关于2005年第四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 中劳社〔2006〕55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2]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10月至12月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及自费率予以通报。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中经贸〔2006〕128号 各镇区经贸办: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文)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局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文)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汤荣添、潘达成,电话:8329004。 附件: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二○○六年五月二日   附件: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 一、备案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 (二)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6]133号文)。 二、备案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依照规定实行备案制,以下项目除外。 (一)国务院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项目。 (二)使用政府性资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 (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三、备案机关 省经贸委办理中央和省属工业企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中山市经贸局负责办理总投资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 涉及全省综合平衡项目不分投资额大小均由省经贸委办理备案,包括: (一)涉及办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国产设备投资免征新增所得税确认手续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 (三)其他需要省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的项目。 四、办理流程 市经贸局技术科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备案申请表受理、资料审查、备案证发放、备案统计分析等工作。 五、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需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六、备案证及不予备案通知书的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不同意备案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七、备案证的变更 备案证变更,是指备案证内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充分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的有效期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原项目备案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变更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二)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重报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 附件: 1、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略) 2、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说明 3、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申请表(略) 4、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略) 附件二: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申请单位工商执照上的名称全称及住所。 二、项目名称:要在名称中明确项目建设性质,即“×××技术改造项目”。 三、行业代码:按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可查省统计局网站gdet.Gov.cn统计标准栏目)小类4位数字填写项目所属行业代码。如申请单位技术改造项目是“×××棉纺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行业代码应填“1711”。 四、所属市、县代码:指申报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填六位数字,中山市代码为“442000”。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全称填写,不能简化。如“个体工商户”不能简单填“个体”,“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简化填“有限公司”等。 六、项目动工时间:应填写递交备案申请表当月时间(年、月)或之后月份填写。 七、项目建设地点:详细到中山市×××镇(区)。 八、关于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金额平衡问题。 (一)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及技术投资+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 (三)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 (四)项目用汇(美元)×汇率≤设备及技术投资; 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财务制度归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 其他:指除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以外投入到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 九、法人代表(签字):要求项目申请单位法人亲自签名或签章。 十、备案表不能涂改。
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前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山市环保局将表彰一批“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诚信企业”的评比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现将《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我市污染源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的要求,参照《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保诚信单位评价管理的范围包括中山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对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0.6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燃油火电厂、1万吨/日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市重点污染源和镇区A类污染源,强制实行环保信用管理,其余单位可自行申报参与环保信用评价。    第三条 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要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实现信息化。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污控科。    第四条 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按照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和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    第五条 市环保局于每年6月份将评价结果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http://www.zsepb.gov.cn)、市内报刊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公开评价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企(事)业单位收取费用。    第六条 市环保局会同各镇区环保所收集、汇总信息公开后的反馈意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 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条 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公众监督及自律管理情况四项,共19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企业污染控制情况1、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    3、废水达标排放;    4、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    5、噪声达标(在城镇区域内或者厂界外有环境敏感点的企业必须监测环境噪声);    6、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按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7、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8、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9、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    10、无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    11、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无拒绝、阻挠或拖延环保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行为;    (三)公众监督情况    13、没有经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4、没有因环境污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四)自律管理情况    15、有专门负责环保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16、有健全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维护管理、事故应急处理等;    17、环保手续资料档案齐全,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建设项目试生产及竣工环保验收、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领与年审、排污申报、环保设施工程竣工资料、运行记录等;    18、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和治理生活污染(生活污水、食堂油烟废气及生活垃圾);    19、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或实施技术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及三废排放。    第八条 企业环境信用状况分为三个等级,以不同颜色标识:    (一)环保诚信企业,用绿色牌表示。评价标准为上述19个指标全部达标。对上述19项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则不得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二)环保警示企业,用黄色牌表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    1、污染物排放超标,但不严重:废水或者废气主要污染因子超标少于1倍,或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少于1倍,或者企业厂界外的噪声超标造成扰民问题,或者城镇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噪声超标;    2、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    3、被收缴单位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仍未在限期内缴纳排污费的;    4、有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被查到一次;    5、虚报、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被环保部门查出的;    6、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并没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    7、若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并不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的,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和经济损失,或被新闻媒体曝光;    (三)环保严管企业,用红色牌表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严管企业:    1、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废水或者废气主要污染因子超标1倍以上,或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1倍以上;    2、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被收缴单位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仍未在限期内缴纳排污费,并被作出行政处罚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5、有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查到;    6、有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被环保部门查出的;    7、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8、不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拒绝或阻挠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行为的。 第三章 评价机构与程序    第九条 相关环保部门和市环境监测站每年3月31日前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向市环保局环保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第十条 主动申报环保诚信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自行收集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中山市环保诚信单位申请表》,向市环保局环保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 市环保局每年5月15日前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信用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价结果,并报经局务会议审议后,将拟评价结果书面告知相关企业。企业应当在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对拟评价结果的意见反馈到市环保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市环保局在接到企业反馈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反馈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企业。    第十二条 市环保局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和市内报刊上对拟评价结果公示7天,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并负责对公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 经公示并核准后,市环保局正式公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书面告知有关企业和相关环保部门。    第十四条 对未列入强制实行环保信用管理名单、主动申报环保诚信单位的企(事)业单位,经评价未达到环保诚信条件的单位,其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对在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工作中,不按规定评价或者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给相关企(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有关企(事)业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我局将随时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布有关环境信息:    (一)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级别立即降级(如原来为环保诚信企业,立即转为环保警示企业或环保严管企业)。    (二)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则立即降为环保严管企业。    第十七条 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市环保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1、推荐申报“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2、推荐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3、连续三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办理环保手续时可优先办理。    4、环保部门可根据《中山市污染源分级管理办法》,减少现场监察频次。    第十八条 环保部门对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和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要根据《中山市污染源分级管理办法》,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    对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黄牌和红牌企业,环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提交市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报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5日起执行。
关于评选中山市环保诚信企业的公示通知
2005年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山市统计局2006年4月30日   200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强市”、“依法治市”、“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效抑制了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全市国民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预期目标和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十五”计划各项任务均全面完成。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综合    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17.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0.75亿元,增长1.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01.92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4.89亿元,增长16.6%。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3.8:61.4:34.8。全市常住人均生产总值33631元,折4167美元,增长14.8%;户籍人均生产总值58339元,折7229美元,增长14.0%。    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与2004年相比,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4%。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6%。从居民消费的构成看,食品、居住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6.8%、5.1%和1.6%;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讯类分别下降7.1%、4.8%、3.6%、2.7%和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1%,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4%。    劳动就业形势向好。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87万个,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88.85万人。其中,城镇在岗职工22.90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82.7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66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1%。    200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能源等资源制约矛盾突出,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还存在隐忧。 二、农业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2005年,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30.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农业总产值52.91亿元,增长4.7%;农民人均纯收入8102元,增长10.1%。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业取得新发展,省级农业名牌产品增至22个,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增至9个。拥有省、市两级农业龙头企业27家,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9个。    主要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6.60万亩,比上年下降7.6%;糖蔗面积0.95万亩,下降25.1%;蔬菜面积40.47万亩,下降1.5%。粮食总产量13.23万吨,下降8.8%;蔬菜、水果产量分别为58.53和19.74万吨,分别下降0.4%和18.6%。    全年出栏生猪60.70万头,增长18.5%;出栏三鸟1347.37万只,下降12.2%。肉类总产量5.38万吨,下降11.4%。全年水产品产量28.61万吨,增长5.2%。其中,海水产品2.23万吨、淡水产品26.38万吨,分别增长2.8%和5.4%。    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59.60万千瓦,增长4.0%;化肥施用量(折纯)3.12万吨、农村用电量51.81亿千瓦时,分别增长6.5%和11.3%;实现有效灌溉面积为32.50万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495.69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工业增加值473.89亿元,增长15.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01.76亿元,增长17.9%;民营工业增加值184.38亿元,增长15.7%。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9.7%,拉动经济增长9.1个百分点。    工业支柱地位增强。31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2216.90亿元,增长18.7%。其中,五大支柱产业实现总产值1194.81亿元,增长19.3%,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为53.9%。其中,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金属制品业增长速度超过20%。区域特色产业支撑效应继续增强,包装印刷、饮料、家具和医药等四大产业完成产值160.79亿元。    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90.07亿元,增长12.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8.99亿元,增长8.2%。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30.9%,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总资产贡献率7.9%,资本保值增值率116.8%,流动资产周转率2.9次/年,成本费用利润率2.5%,资产负债率60.8%,产品销售率96.6%,全员劳动生产率62450元/年/人。    建筑行业稳步发展。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8.02亿元,比上年增长8.9%。建筑业总产值69.73亿元,增长8.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35.26万平方米,增长1.4%;竣工面积440.80万平方米,下降0.8%。建筑企业效益有所提高。全年实现工程结算收入66.65亿元,增长16.9%;实现营业利润2.93亿元,增长8.5%。按施工产值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11.78万元/人,增长7.3%。   去年,全市国民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图为小榄镇中心城区一角。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6.3%,增幅回落8.9个百分点。从投资构成看,基本建设投资121.02亿元,增长24.8%;更新改造投资32.19亿元,下降5.9%;房地产开发投资80.54亿元,增长10.5%。从经济成分看,国有投资48.54亿元,增长0.5%;集体投资29.58亿元,下降9.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85.28亿元,增长4.6%;私人及其他投资157.53亿元,增长13.0%。国有、集体、外商及港澳台、私人及其他投资结构为15:9:27:49。    投资结构不断改善。第三产业投资力度继续加大,全年完成投资173.2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4.0%;增长15.1%,增长速度比第二产业高17.8个百分点。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已逐渐成为第三产业投资的亮点。第二产业投资147.55亿元,下降2.6%。其中,工业投资147.47亿元,下降1.1%。    投资效益日趋明显。全年新增固定资产246.68亿元,增长12.5%;竣工房屋面积1248.29万平方米,增长1.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房屋竣工率和项目建成投产率分别为76.9%、54.7%和43.4%。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有:11万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长度83.09公里、变电设备能力44万千伏安;各类学校学生席位2.85万个,建筑面积28.48万平方米;城市道路扩建长度31.29公里,扩建面积121.07万平方米。医药、塑料制品、灯具、服装、皮鞋、电力等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交通、邮电与旅游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增加值47.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9%。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332.6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74.03公里。拥有各种民用汽车19.10万辆,增长28.7%;其中私人汽车13.63万辆,增长30.6%。机动船0.32万艘,增长2.5%。全年实现货运周转量43.03亿吨公里,增长13.1%;旅客周转量49.24亿人公里,增长12.1%;港口吞吐量2071.6万吨,增长5.7%。    邮电通讯业务持续发展。全年完成邮电通信业务总量36.65亿元,增长7.1%。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13亿元,增长2.7%;电信业务总量34.52亿元,增长7.3%。年末全市移动电话用户312.96万户,增长28.6%;本地电话用户146.54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79.51万户,小灵通用户67.03万户,分别增长8.2%和45.6%。全市互联网用户58.95万户。    旅游业务稳步增长。全年接待过夜海内外游客470.40万人次,增长9.4%。其中,国际游客66.61万人次,国内游客403.79万人次,分别增长7.2%和9.8%。旅游景点接待游客631.55万人次,增长6.3%;旅行社接待游客118.10万人次,增长0.4%。组团国内游74.35万人次,增长5.0%;出境游13.38万人次,下降12.4%。全年旅游总收入65.45亿元,增长14.4%,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10亿美元,增长1.6%。年末全市共有星级酒店38家,客房数1.64万间。客房开房率58.5%,上升1.3个百分点。 六、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60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9%。    分城乡看,城区消费品零售额123.99亿元,乡镇零售额152.61亿元,分别增长16.2%和19.3%。    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240.44亿元,增长17.9%;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35.86亿元,增长17.8%;其他行业零售额0.30亿元,增长1.4%。 七、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据海关统计,全年进出口总值186.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7%。其中,出口122.09亿美元,增长22.2%;进口64.80亿美元,增长15.2%。实现贸易顺差57.29亿美元,增加13.60亿美元。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36.08亿美元,增长35.5%;加工贸易出口86.00亿美元,增长17.3%,占全市出口的70.4%。从经营主体看,国有企业出口11.04亿美元,增长14.4%;集体企业出口23.95亿美元,增长11.7%;外商投资企业出口75.39亿美元,增长22.9%;私营企业出口11.65亿美元,增长55.2%。从出口商品看,机电产品出口76.34亿美元,增长22.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8.64亿美元,增长8.5%;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3.25亿美元,增长21.4%;鞋类、玩具、塑料制品等产品出口12.59亿美元,增长8.8%。    从进出口市场看,对主要贸易市场的出口全面增长。对美国、欧洲和香港三个主要贸易市场的出口分别增长40.3%、38.5%和7.6%,共计95.47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8.2%。    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全年新签利用外资项目392个,增长3.2%;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0.02和6.51亿美元,分别增长21.9%和27.7%。    外资主要投放在制造业,其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8.41和5.86亿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额的83.9%和90.0%。外资资金来源地主要是港澳台、欧洲、美国、日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全年实际投资5.66亿美元,占全市外商实际投资的86.9%。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金融市场运行良好。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31.19亿元,比年初增加168.73亿元,增长17.5%。其中,企业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分别为264.35亿元和725.06亿元,分别增长15.8%和17.9%。各项贷款余额479.02亿元,增加44.63亿元,增长9.4%。其中,短期贷款255.18亿元,增加9.76亿元,增长3.4%;中长期贷款211.50亿元,增加32.70亿元,增长17.9%。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27.11亿元,增加18.88亿元,增长17.5%。全年现金净投放133.52亿元,净增5.44亿元。    证券市场发展平缓。全年代理证券交易额265.00亿元,下降61.7%。其中,代理股票、基金交易额182.52亿元,下降19.0%。年末证券市场投资额为32.59亿元,其中客户保证金总额6.00亿元,股票市值26.59亿元。    保险市场发展加快。年末全市各类保险公司19家,比上年增加4家。保险机构全年保费收入20.48亿元,增长20.1%。其中,财产险收入6.21亿元,增长19.0%;人身险收入14.27亿元,增长20.5%。各类赔款及给付4.53亿元,增长39.7%。其中,财产险赔款及给付3.01亿元,人身险赔款及给付1.52亿元,分别增长17.3%和124.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50万人,比上年增长70.5%;普通中等学校在校学生13.27万人,增长5.0%;小学在校学生22.61万人,增长8.3%;幼儿园在园幼儿6.70万人,增长3.6%。全市小学、初中升学率分别为100%和95.9%,普通高中升学率达87.3%,普通高考录取率达93.8%,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    人才储备不断充实。完善人才“柔性流动”和“绿色通道”政策,全市人才总量不断增加。年末全市人才总数110.32万人,增长4.6%。在49.28万专业人才中,按学历分,研究生学历0.34万人,本科学历6.27万人,大专学历12.91万人,中专学历29.77万人;按职称分,高级职称0.79万人,中级职称3.40万人,初级职称12.53万人。    科技事业快速发展。财政对科技经费投入增加,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合计17193万元,增长40.5%。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8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3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104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426家;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中心9家,市级工程中心87家。    科技成果硕果累累。科技成果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个;获得省科技一等奖1个,获得省科技三等奖3个,获得省优秀专利奖2项;市级科技进步奖拟奖项目84项。全年专利申请3399件,增加854件;其中2108件获得专利授权,增加313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中山人精神,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事业机构33个,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7个,文化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各1个,博物馆14个、镇区文化站24个。全年举办省级以上高雅文艺演出20场、群众文化活动3120场、营业性演出428场。市、镇两级共有广播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33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8%,有线电视网共开通模拟电视节目36套,数字电视29套。全年出版报纸3378万份,图书馆总藏书量58.41万册。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15个,医院床位5531张,分别增长5.0%和1.7%。各类卫生技术人员8045人,增长10.0%。其中,执业医师2899人、执业助理医师441人、注册护士3020人、检验人员370人,分别增长14.0%、2.1%、19.1%和18.6%。积极推动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96.2%。    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市、镇、村三级社区体育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样板城市”称号。一年来,成功承办2005年全国田径大奖系列赛中山站赛事等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我市健儿在29项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金牌47枚、银牌45枚、铜牌63枚;在第十届全运会有1人1次破1项世界纪录。 十一、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显著。全面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设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中山市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清洁生产、治污保洁和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0%。狠抓污染治理,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96个,总投资2.65亿元,分别增长92.0%和15.4%。工业“三废”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7.6%。在33.4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面积中,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86.8%,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6.9%。    全年灰霾天气日数17天,比上年增加11天;日照时数1627.2小时,比正常年份减少5.1%,比上年减少14.5%;降雨量1792.2毫米,增长24.6%。年末全市水库蓄水总量3634万立方米,减少428万立方米。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02公里,其中达标河长180公里;13个水库水质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43.46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8.98‰,死亡率3.37‰,自然增长率5.61‰。公安户籍人口140.82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72.11万人。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255元,增长9.0%;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204元,增长9.0%。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1508元,增长1.0%。其中,城镇在岗职工(不包括农户、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及个体户)年平均工资22751元,增长1.8%。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共有349.35万人次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比上年增加37.54万人次。其中,85.35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85.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4.8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3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88.5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农民参保人数22.1万人。完善城乡老人集中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农村敬老院建设。切实关注社会困难群体,扶贫助学基金总额1220万元,帮助6700位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85个。社会各项福利事业费9576万元。其中,社会优抚事业费2335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7011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230万元。全年共救济贫困人口38849人,增长14.8%;帮助散居孤老残幼人口2340人,优抚和福利收养2178人,安排“四残”人员就业95人。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所有统计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06》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各项指标对比基数为2004年的经普数及年报数。    4、常住人口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2006年5月11日)   为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稳定我省低生育水平,确保“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认清形势,明确新时期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清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五”期间,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两大跨越:一是实现了“两年扭转局面,两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奋斗目标;二是“十五”期末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基本达到了全国中上水平,珠江三角洲等部分地区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人口增长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省情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路子,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发展战略思路、框架基本确立,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由处罚为主向奖惩并举转变,有广东特色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初见成效。建立健全了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机制,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委会,工作网络在公共管理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人口形势仍然严峻。未来十几年,我省的人口总量高峰、流动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相继到来,庞大的人口规模及其增长,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构成巨大压力。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认识不足,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的冲击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员干部没能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地认识到,人口问题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能否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广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不懈地把人口计生工作抓紧抓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广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目标,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推动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730万以内(含省外流入半年以上人口),其中户籍人口控制在8250万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6‰;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每十万人20例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完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人口现代化,力争2010年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4.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5.主要任务。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活动,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积极开展防治性病、艾滋病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6.完善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职责。综合治理人口要坚持动真的、来实的、抓难的、碰硬的,善于化解各种矛盾,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任务到人,层层落实;要经常、及时地分析人口形势,掌握生育节育动态,针对重点、难点,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要把工作责任、动态检查、阶段预警、奖优罚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管理、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着眼于工作重心下移,继续抓基层打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乡镇及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广东省城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在农村,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落实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依法制订和实施村民人口计生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完善和发挥村级计划生育“三栏”(公开栏、宣传栏、读报栏)的宣传监督功能。在城市,要把计划生育管理重心下移至社区,推行属地化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职责和社区居委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7.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人口计生奖励政策,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税务、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经济、社会、税收、教育和福利制度,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大力推广当月落实节育措施、当月给予育龄夫妇奖励的“节育奖”经验,继续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商业养老保险。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民政、卫生部门,在制定、调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时,应按照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计划生育伤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教育部门对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县(市、区)所办高中阶段时,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负责制订,加分照顾录取的幅度原则上控制在原中考总分的10分之内。鼓励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各种措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计划生育社会制约制度,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受到有效制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政策外生育后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8.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明确执法权限,依法制订全省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使人口计生行政管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全面推行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查处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    9.建立“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模式,做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要按现居住地总人口基数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流动人口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信息沟通。健全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    10.完善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宣传教育机制。把新型生育文化纳入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文艺、互联网等传播媒介的作用,设立人口计生专题栏目,加强人口国情国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性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和少生快富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人口意识、人均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党校,行政干部学校、团校等要把人口计生理论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中小学要开展人口计生国策和青春期科普知识教育。加强基层婚育学校(分校)、人口计生“三栏”建设,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    11.完善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制。以创建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县(市、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少生优生、性与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积极开展孕前和孕早期检查,以及遗传咨询和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筛查等工作,大力普及优生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婚育指导,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12.建立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宣传、教育、文化、人口计生、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以“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种传媒和途径,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反对歧视妇女和女孩的社会偏见,扭转陈旧落后的重男轻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减少和消除社会性别不平等现象,改善女性的生活状况和生存条件,确保女性获得平等权利。制定对纯生女户的优惠政策,鼓励男到女家落户,对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依法保护其对宅基地、责任田等的继承权,对侵权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纪检、监察、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检察和法院等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建立全省统一的管理规范,完善B超检查登记、孕情检测、凭证定点终止妊娠、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制度。整顿B超医疗市场,加强对B超使用的管理,禁止不达标的诊所开展B超检查。将随访服务与掌握重点人群信息结合,切实把好B超使用关、孕情跟踪关、终止妊娠手术关和分娩关。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等案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的惩处措施。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地区,要实行专项治理。    13.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镇四级人口计生资源广域网,逐步把网络延伸到村一级,实现五级联网。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实现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人口计生信息公众网,并实现与国家人口计生信息网络的对接。    14.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并逐步提高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鼓励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    15.建立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合作机制。搭建政府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之间制度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的密切合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口学会、优生优育学会、性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加强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参与村(居)委会的计生管理监督。    三、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6.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内容,经常进行调研和重点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报告。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的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党员一律开除党籍,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干部职工,一律开除公职。建立科学易行的考核评估体系,把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注意力和重点转移到切实有效控制人口、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后发现重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在任时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兼职单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17.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正2000(8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生法》、《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采取坚决、得力的措施,保证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全面的实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8.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组织、人事、编制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要把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岗位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民主科学决策能力、优质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批发市场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批发市场调查工作的通知 中经贸〔2006〕174号 各镇区经贸办(三产办):     根据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及今年4月份全省发展现代流通业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我市现代流通业发展,提升我市专业市场的发展水平,实现规范管理,强化功能,更好地培育专业市场龙头企业,现开展我市专业批发市场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市辖区内设立的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专业市场。     二、调查内容     (一)请各镇区经贸办(三产办)认真开展辖区专业市场的情况调查工作,组织各专业市场报送如下材料:     1、市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专业市场所依托的产业发展情况、流通情况,专业市场经营状况、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2、《中山市专业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各镇区经贸办(三产办)在开展专业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对各市场上报的表格(附件1)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中山市专业批发市场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上报书面及电子版),连同各专业市场填报的表格(书面)及情况说明材料于2006年7月1日前报送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     以上表格及文件内容可于中山经贸网下载,网址:www.zset.gov.cn     联系地址:市政府大楼四楼409室;     联系人:李健梨,联系电话:8335425,电邮:zssck@zset.gov.cn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机关雇员通告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招考一批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考单位(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 2006年6月7日至8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考试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公共基础知识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06年7月9日(星期日)上午09∶30―11∶30     笔试地点:市高级技工学校     笔试结束后,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商用人单位划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市人事局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测试应试者从事雇用岗位专业工作的有关能力。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人事局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雇用。 (注: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入围政审、体检和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查询电话:8329443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63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裕,价格日趋回落。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6月3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销售价每瓶(15 公斤装)调整为82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应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77.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2.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4.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7.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
关于举行中山市第五届科技缔造健康生活科普集市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中科协字〔2006〕17号 关于举行中山市第五届科技缔造健康生活科普集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中山市“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安排,为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和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全面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倡导科学生活理念,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中山”主题,市科协决定举办“中山市第五届科技缔造健康生活科普集市”。本次活动由中山科学馆、市科技工作者协会具体承办。欢迎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科技缔造健康生活 二、时间:6月11日(星期日)9:00―16:00 三、地点:中山市兴中道8号中山科学馆 四、参加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科协常委、市科普讲师团成员、注册中国科普志愿者、参加科普集市各单位人员等。市民免费参加咨询和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1、科技创新产品展示 2、科技知识宣传普及 3、健康生活咨询(生活科普常识、中老年人健康保健等) 六、会场布置和宣传: 1、由承办单位安排场地,各参加单位自行设计、安排活动和展示内容; 2、悬挂横额宣传; 3、市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等媒体广告宣传和现场报道。 联系方式: 市科协 :卢加慧 电话:8381637 传真:8227221 市科工协:王红梅 电话:8381520 传真:8381520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
关于2006年6月“局领导接访日”工作的通告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现将2006年6月12日 局领导接访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 -11:30。     二、接访地点     纳税人服务中心内。     三、接访对象     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广大纳税人。
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2006年3月28日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2006年3月28日修订)》的通知 粤工商【2006】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粤委办[2005]59号)精神,省局会同省有关部门重新修订了《广东省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外资处反映。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广东省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 (2006年3月28日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精神,现就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放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程序、要求,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的操作办法。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市场准入前置审批条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外,一律不作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     2.积极探索规范新兴行业的登记办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的政策的前提下,各地可积极开展登记试点工作,摸索经验,逐步规范。    3.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除法律法规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余行业和领域均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鼓励跨行业、多种经营,取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限制。    4.允许以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放宽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比例。用以法律形式取得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的,其成果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评估机构评估后,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5.创办民营科技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其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方式、组织形式、雇工人数等非关键条件尚有欠缺,但在1年内能够完善的,可先核发有效期为1年的营业执照。    6.对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留学人员,可凭中国护照或《广东省居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7.凡利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造成申请开业登记时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可凭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8.私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条件可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    科技型私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条件可进一步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9.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以上并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冠省名。    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或山区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冠省名。    10.国有、集体企业整体改制为私营公司制企业的,允许沿用原企业名称,并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改制后另起名称,同时又要求注明原企业名称的,允许在使用新名称的同时,加注原企业名称。属企业集团成员的公司,其名称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允许不加字号。    11.开办连锁经营企业,只要有总店、配送中心和三个以上门店的,企业名称中可标明“连锁”字样;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     l2.依法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出资规模、社员人数、经济责任方式、利润分配方式等,自主选择按公司制、合伙企业等类型申办登记注册,名称中允许使用“专业合作社”字样。    13.拓宽农资销售渠道。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农资经营企业或专营单位以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方式开展合作,依法经营农资产品。    二、改进监管,促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健康发展    14.建立以经济户口为核心的动态化、经常化的监管新机制,结合动态管理改革年检、验照办法,减少环节,简化手续。    15.创新管理机制,实行分层分类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依托经济户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收集,评价、警示、奖惩机制。按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分为A、B、C、D四个管理类别,分别落实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等监管措施,促其诚信经商,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命名活动,对被评为优秀(先进)或“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民营企业,列入信用档案的“红名单”,在当年度年检时予以免审。    16.依法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查处无照经营中,贯彻“疏导与制止、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件的,要引导其依法登记注册,规范其经营行为,促使其合法经营。    在查处违规案件中,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违规情节轻微,且能按要求在限期内改正其违规行为,又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坚决查处侵犯企业名称权、商标权、经营权等行为,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名称、商标等纠纷。    17.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支持并指导知名度高、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好、市场覆盖面广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通过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强对其商标权益的保护。    18.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其登记注册地址或合法经营场所,利用门楣两侧设置以自己的名称、标识、企业形象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三、规范和减免收费,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扶持    l9.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禁止在年检、验照时“搭车”收费或代收费。    20.贫困山区居民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试营业的,可先核发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试营业期间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引导纳入工商登记管理的种养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相关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1.私营企业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执行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登记注册收费减免规定,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收费每件50元;企业“三改”,后的注册资本总量不超过原有企业(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下同)注册资本之和的,不收注册登记费,只按上述标准收取变更登记费;企业“三改”后的注册资本总量超过原有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按规定的注册登记费标准收费,但不另收变更登记费;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按每件500元收费。    四、加强和改进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    22. 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注册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逐步实行并联审批方式,联合有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完成,提高出证、发照速度。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验照,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对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进行备案。    2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注册窗口建设的意见》(工商[2002]33号)规定,落实首办(问)责任制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按统一的程序、手续受理申请,按统一的法规、政策审核材料,使用规范用语接受咨询。采取设立专办窗口、绿色通道、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提供优质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兑现优惠政策。对获得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要及时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4.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要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积极反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其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经贸、技术成果转化等洽谈活动;开展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落实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评审、认定工作。    25.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企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衔接好前置审批与登记注册的关系,减少前置审批与登记、年检时效的矛盾,排除企业登记注册政策上可能出现的障碍。 26.加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统计工作。搞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关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利用工作和企业信用的记录、管理工作。健全调查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提供决策参考。
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告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告 中残字[2006]8号 各用人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中府办〔2002〕37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2005年度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须知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对象   中山市辖区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内资、外资、私营、个体)等所有用人单位,7人以下个体除外。   二、年审内容   2005年度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执行情况。   三、年审时间   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年审有关说明   用人单位分两类划分和操作。第一类:市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驻中山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第二类:各镇区辖区内用人单位(第一类用人单位除外)。   五、年审标准   (一)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标准:根据我市用人单位用工实际情况,用人单位2005年度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用人单位平均在岗职工人数的1%,其中安排1名盲人或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的指标计算;   (二)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经年审,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达标的,根据中府办〔2002〕37号文有关精神,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按市政府公布的2005年度我市城乡企业职工最低年工资保护线6888元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市财政专户(第一类用人单位的市属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经年审后未达标的,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财政统一划拨;第二类用人单位按所在镇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年审所需资料   (一)就业年审资料。第一类用人单位:《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第二类用人单位:《2005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二)2005年度统计局《劳动情况》表复印件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三)在岗残疾员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及劳动部门认可的在岗残疾员工《劳动合同书》原件。   七、年审程序   用人单位持上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第一类用人单位)或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第二类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手续,经年审合格的用人单位,核发《中山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八、年审地点   第一类用人单位:石岐区河泊大街三巷一号一楼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内);第二类用人单位: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内。   九、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   经年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可选择合适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招聘、录用残疾人,可直接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或所在镇区残联联系。   咨询电话: 8824535转102、103   特此通告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中山市2006年度基准地价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及《中山市地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现将制定后的2006年中山市基准地价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2006年中山市基准地价是指政府分别对各级均质地价区域内用地手续完备、税费齐全的商业、商住、住宅、工业用地,按照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商业40年、商住7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在设定的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开发程度下的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本次公告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二、基准地价信息管理系统相应采用本次公告基准地价。    三、本次公告基准地价为地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四、自2006年6月1日起,中山市基准地价按本公告基准地价标准执行,旧基准地价(即2002年中山市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五、本次公告基准地价有效期限从2006年6月1日起至下次基准地价标准调整通告为止。   六、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可以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信息网相关网页查询(www.zsfdc.gov.cn)。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医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职〔2005〕7号)、《关于对医药系列专业初级评定工作的有关补充通知》(粤食药监职〔2006〕2号)精神,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市医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现将我市2006年医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      1、申报初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规定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位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是指在各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      1、取得驻店药师资格一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员级技术资格。      2、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具有驻店药师资格,从事驻店药师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技术资格。      3、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具有驻店药师资格,从事驻店药师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或在员级岗位上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技术资格。      4、高中毕业,具有驻店药师资格,从事驻店药师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者,可申报助理级技术资格。      三、计算机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2〕81号文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的人员,应提供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或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的合格成绩。      四、继续教育条件      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根据专业工作需要,参加新理论、新技术和岗位资格培训等为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评定工作程序      参加我省医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向市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2)个人最高学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必须由档案保管单位提供复印后加具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意见)。(3)交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明。(5)初次资格认定的,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评审的,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6)信息录入表2份。(7)驻店药师需提供驻店药师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以上表格均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http://www.gdrst.gov.cn,所有表格要求所在工作单位加具鉴定意见和盖章,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从电脑打印,表格要双面打印,凡不按以上要求填写和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把关。请于2006年8月1日至11日前将评定有关材料报送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逾期恕不接受申请。      凡因提供虚假资料或未能通过资格评定的,一切费用概不退回。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的通知 中价〔2006〕64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医药经营公司,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不超过此次省物价局公布最高限价的,仍按我局制定的临时零售价执行;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超过此次调整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由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按我局《转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价[2004]163号)规定的作价办法重新核定该药品的价格,并报我局核查。     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我局价格管理科反映。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115号) 二ОО六年六月七日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粤价[2006]115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9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家文件精神,我局对发改价格〔2006〕890号附表一所列药品按照现行差比价规定确定非GMP药品的价格(注射剂除外),并列入该文附表中一并下发执行,具体详见附表一。     二、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非医保目录内的OTC剂型除外)规格和附表二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未列的规格,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在2006年6月15日前上报我局。上述未列剂型规格在我局制定公布其价格前,暂由企业按附表一和附表二标注的代表规格品价格比价制定价格执行。比价原则按照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附表药品的实际加价率落到实处。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自2006年6月12日起执行。以往公布的本文附表品种的价格,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8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按照 《 药品政府定价办法 》 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研究制定了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一所列药品价格为达到 GMP 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卡铂、顺铂和亚叶酸钙三个品种水针与粉针之间,及备注栏中标注说明的有关规格,暂不按差比价规则执行。标注执行临时价格的,我委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后公布其正式价格。      二、附表二所列药品价格,为原研制药品或单独定价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备注栏中标注说明的有关规格,其价格暂不按差比价规则执行。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和澳大利亚科鼎有限公司生产的紫杉醇,参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单独定价论证结果,暂给予单独定价资格。本通知执行后,我委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后核定公布其正式最高零售价格。      三、市场上流通的附表一中的非 GMP 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规定的 GMP 与非 GMP 药品差价核定公布。      四、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及规格、附表二中未列的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五、对于没有规定差比价关系的补充剂型规格品,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降低价格、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公布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六、附表一、二所列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销售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 500 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 75 元。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我委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原研制和单独定价药品,其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 5 %时,我委将参照其较低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及时调整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于6月底以前,制定公布相关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及时报我委备案。      九、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 2006年6月12日起执行。       附表一:部分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doc     附表二:部分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doc
关于领取200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2006年7月1日开考。请各医疗单位于6月14日?23日至中山市卫生局医教科领取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领证前需交纳报名考试费后方可领取。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每人28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90元。办理程序:先至医教科领取缴费单→规财科办理→建设银行缴费→医教科领取准考证。 中山市卫生局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参加第十期广东院士讲坛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中科协字〔2006〕18号 关于参加第十期广东院士讲坛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镇(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与广东院士联络中心定6月23日上午在我市联合主办第十期广东院士讲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坛主讲人 刘焕彬――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二、讲坛主题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时间、地点 6月23日(星期五)上午 电子科技大学科学实验大楼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市属各有关部门、各镇(区)主管经济工作负责人,各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高校师生,新闻媒体记者等约600人。 广东院士讲坛是广东院士联络中心为充分发挥在粤工作院士的作用,推动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目标而创办的品牌讲坛。讲坛报告人以在粤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俄罗斯外籍院士为主,并邀请在省外工作的院士支持;讲坛主要面向党政干部、企业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和大中学生等。 本次讲坛是广东院士讲坛第一次在我市举行,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电子科大中山学院等单位承办,规格层次高,内容丰富,机会难得,请各单位人员珍惜机会,踊跃参加。 联系人:卢加慧 李桂垣 电 话:0760―8381637 传 真:0760―8227221 网 址:http://www.zskj.gov.cn E-mail: gdzskx@126.com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ΟΟ六年六月五日
关于调整有关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的通知关于调整有关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的通知 中价〔2006〕67号 市有关环境咨询机构:     为规范我市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有关环境影响咨询收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收费范围和对象: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技术评估并自愿要求服务的环评单位或个人。     三、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单位应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服务。考虑到企业的负担情况,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详见附表)。     四、以上通知从2006年6月15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到市物价局申(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原中价[2003]85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表.xls                            二OO六年六月十日
广东省06年第二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和程序 1、报考条件 我省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政策。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广东居民均可报名。外省市人员在我省报考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需出示有效的广东暂住证。 本次开设外语类考试。 加考外语的考生,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申请加考外语的中文导游员。 加考“地方基础知识”的考生,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广东省申请换领导游证(IC卡)的其他省市导游员。 加考“笔试”或“口试”的考生,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参加06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中文类新考考生,已通过了“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的一科,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另一部分是参加05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外语类新考考生,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的一科,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 2、报名时间、程序 2006年7月5日前,报考者(已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直接向本人(本单位)所属地级以上市旅游局报名;广州地区院校学生(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直接到省旅游服务中心报名;广州地区的社会青年到省中旅培训中心报名。 注:中山地区报名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中山中专培训中心。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60-8332745。 报名截止时间:7月上旬。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加考的考生,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另需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出示考试成绩单。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于2006年7月10日前向省导考办送交汇总名单(报名表、汇总表附后,可在活力广东网http://gov.visitgd.com上下载),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各地也可通知考生点击活力广东网(网址http://gov.visitgd.com)的教育培训栏查询有关考试信息。 二、培训、教材 1、认真贯彻培训自愿原则,省导考办向各地推荐优秀培训单位和机构供考生选择。各地旅游局结合实际,根据考生的需求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供考生选择。 2、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调动旅游院校的培训力量,支持有良好培训条件和旅游教育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培训单位培训质量、培训收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各市旅游局需要在本地设置考试点的,按我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可选用省导考办04年改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和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开设八个科目: (1)时事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参考教材外的内容)、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职业道德:导游的基本职责、道德要求及规定。 (4)导游业务:导游服务过程中的程序、规范、应变处理、服务技能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历史发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时事政策”、“旅游法规”、“职业道德”、“导游业务”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开设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礼貌、礼节礼仪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全省景点: 广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德庆盘龙峡生态景区、潮州韩文公祠、河源苏家围客家乡村旅游区、清远飞霞风景名胜区 地市景点(由各地市提供):见附件1 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广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德庆盘龙峡生态景区、潮州韩文公祠、河源苏家围客家乡村旅游区 “导游服务能力”五科,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1、省导考办负责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我省2006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日期定于2006年9月3日(9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3、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2006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之间完成(各口试点安排口试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口试结束后三天内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4、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笔试、口试单科成绩下一次考试有效。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考试工作在省导考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点所在地的旅游局承担具体的考务组织工作。本次考试所设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书面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06年12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本地本次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的情况写出总结,于2006年11月15日前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导游资格考试费: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490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20元。 (二)加考类: 1、已在2006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通过笔试或口试其中一科的中文类新考考生: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240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每人250元; 2、已在2005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通过笔试或口试其中一科的外语类新考考生: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240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每人400元; 3、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加考外语口试“导游服务能力”的考生,每人400元; 4、已取得外省导游资格证,加考笔试“广东历史与概况、广东旅游资源”的考生,每人120元。    各报名点将需要上交的费用,连同报名汇总名单表一并交省导考办。需要交笔试点和口试点的费用待考试点决定后再交。 培训费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协同培训点与当地物价部门商定。各培训点不能借培训之机,乱收或过高收取费用。 八、加强管理,规范考试工作 1、请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二00六年六月二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6月29日(星期四)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审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听取市政府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于2006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1张。(咨询电话:8231755)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
转发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科发〔2006〕36号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科政字〔2006〕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六月五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粤科政字〔2006〕40号 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系会议纪要>的通知》(粤委办〔2005〕59号)以及粤民联席〔2006〕2号文的精神,现将《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6年4月13日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实际贯彻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6年4月13日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精神,现就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公平竞争与规范经营相结合、营造环境与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全面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使之成为我省科技创新、出口创汇、资本扩张的重要生力军。到2010年,全省超百亿元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集团) 10家,超亿元的800家以上,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在全国保持前列。   二、鼓励各类机构和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和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制为民营科技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创办或进入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其在民营科技企业工作期间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的,可保留学籍3年。在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在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区工作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全部购买外汇,按规定携带出境或者汇出境外。   以高新技术成果和专有技术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其成果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可以冠省名。   三、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进入新市场领域 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允许民营科技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其他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具备资质的民营科技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允许民营科技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四、规划建设好民营科技园   支持已有一定基础的工业园区通过整合提高,发展成为民营科技园。民营科技园要通过推进公共资源共享,提高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培育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以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重点支持省级民营科技园,促进民营科技园成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区,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予以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14个市要用好省财政3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民营科技园和民营企业园的发展。 五、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   民营科技企业享受《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   民营科技企业用于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和《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生产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按国家规定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自办或合办技术开发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省支持在年产值超亿元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中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参加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竞标。省要再选择一批主要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能够做大做强的科技产业化项目,纳入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七、支持民营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以专业镇、民营科技园为依托,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推广先进标准和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开放式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体系,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有选择地在IC设计、生物技术、现代制造业、软件产业、生物医药研究等战略性领域或重点行业建立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构建为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平台。   省财政从2003年起5年内,在原来基础上每年再增加安排的5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主要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中试,省级民营科技园的规划、论证,科技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省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级政府有条件的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八、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体系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外资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建综合或专业孵化器,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各类孵化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各类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中介等机构,要把培育和服务民营科技企业作为重要职能。   九、推动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民营科技企业   引导风险投资资金投向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处于初级阶段,属于核心技术开发,具有产业化背景的项目或企业,可优先列入政府的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十、加快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担保体系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成立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担保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担保机构对负连带责任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发生的担保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在税前扣除。   十一、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对民营科技企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联合给予资助。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一批省民营科技园、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示范试点,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十二、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各地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以企业生产管理标准为基础、以产品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检验检测标准为保证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主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产品竞争力。      十三、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制度创新   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   十四、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引导和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关于举办“ 2006 ERP 技术应用年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 863/ 现代集成制造技术主题专家组倡议,广东省科技厅指导,武汉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广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主办、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协办的“ 2006 ERP 技术应用年会”, 定于 2006 年 7 月 1 日 在广州白天鹅宾馆举行。   本届 ERP 应用年会将结合主题大会、专题技术分论坛和现场技术产品交流演示等多种形式,邀请业内知名专家进行主题演讲。上午主会场由 ERP 领域知名专家介绍国内外管理理念和管理创新方法。下午将分为两个分会场。分会场一的主题是“ 精细化管理,实现企业运作可视化 ”,将针对 ERP 应用初期阶段的企业,介绍如何正确地进行 ERP 选型,实现 ERP 的成功实施与应用,解决实施和应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难点;分会场二的主题是“ 拓展 ERP 应用,提升 ERP 价值 ”,将针对 ERP 应用基础良好的企业,介绍 ERP 领域的新技术,实现对 ERP 应用的拓展和深化。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ERP 推动中国制造业管理创新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2006 年 7 月 1 日 地点:广州白天鹅宾馆   三、会议议程 :   上午 主论坛: ERP 推动中国制造业管理创新 时 间 演讲嘉宾 演讲主题 9:00 - 9:10 e-works 总经理 黄培 致欢迎辞,邀请领导致辞 9:10 - 9:30 著名 ERP 专 家徐晓飞 教授 主题演讲: ERP 应用分析与发展趋势 9:30 - 9:50 美国 QAD 中国区总经理缪清 ERP 助民营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9:50 - 10:10 美国 INFOR 公司高级顾问 深化应用 ERP ,成就世界级制造 10:10 - 10:30 德国 SAP 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需求驱动,满足企业个性化管理要求 10:30 - 11:00 美国 Ultimus 公司高级顾问 改善管理流程,提升企业管理创新能力 11:00 - 11:20 神州数码管理系统高级咨询顾问 通过 ERP 应用打造企业的绿色供应链 11:20 - 11:40 金蝶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用平台技术实现个性化 ERP 应用 11:40 - 12:00 浪潮通软高级咨询顾问 引领中国 ERP 创新的“浪潮” 12:00 - 12:30 专家、厂商和企业现场辩论 ERP 应用趋势与效益分析   下午 分论坛 1 : 精细化管理,实现企业运作可视化 时 间 演讲嘉宾 演讲主题 13:30 - 14:00 ERP 领域著名专家陈启申 主题演讲: ERP 应用的重点、难点与策略 14:00 - 14:30 台湾资通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通过 ERP 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14:30 - 15:00 美国 CDC 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流程行业 ERP 应用解决方案 15:00 - 15:30 用友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实现生产制造、物流与财务的一体化 15:30 - 16:00 IFS 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ERP 如何适应企业的动态发展 16:00 - 16:30 典型应用企业 CIO 经验交流 汽车零部件行业 ERP 的成功应用 16:30 - 16:50 e-works 副总经理李翔 e-works2005 中国制造业 ERP 年度报告   下午 分论坛 2 : 拓展 ERP 应用,提升 ERP 价值 时 间 演讲嘉宾 演讲主题 13:30 - 14:00 ERP 领域著名专家金达仁 主题演讲: 拓展 ERP 应用,提升 ERP 价值 14:00 - 14:30 IDS Scheer 中国公司王磊副总裁 实施业务流程管理,挖掘企业潜能 14:30 - 15:00 Adobe 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实现企业智力资产的安全管理 15:00 - 15:30 Intermec 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自动识别技术对 ERP 应用的推进和提升 15:30 - 16:00 双汇软件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整合资源,搭建企业供应链管理平台 16:00 - 16:30 典型应用企业 CIO 电子行业企业的 ERP 深化应用 16:30 - 16:50 e-works 总经理黄培 e-works2005 中国制造业 ERP 年度报告   四、费用: 参会人员每人需交纳会务及资料费 300 元(含白天鹅酒店自助午餐、论文集、年会会刊、光盘、技术资料等)   五、联系方式: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钟敏、李焰 电话: 8884572 传真: 8387590 、 8333759 ,电子邮箱: zsscl@163.com )   中山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联系人:郭德轩、郑国策, 电话: 8329907 、传真: 8330620 ,电子邮箱: mykjxh@163.com )     注 : 请于 6 月 29 日前将回执传真至 8333759 、 8387590 、 8330620 或 E-mail 至 zsscl@163.com 、 mykjxh@163.com
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劳社〔2006〕7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委〔2006〕4号)和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中府〔2006〕43号)一并贯彻执行。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委[2006]4号)和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中府〔2006〕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扶持政策   ㈠扶持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尚未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持《中山市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优惠券》(以下简称《培训优惠券》)可享受免费定向工种专项职业能力或相应职业资格培训:   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人员,伤残军人,随军家属,退伍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者,零就业家庭成员,军烈属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贫困家庭成员。   ⑵失业青年:包括2006年至2010年间初中或普通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且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2006年至2010年间大专毕业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办理失业登记后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    ⑶其他人员: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2、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参与定向工种技能提升愿望的下列本市户籍在职员工,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⑴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初级职业资格培训的;    ⑵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中级职业资格培训的;    ⑶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的;    ⑷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    ⑸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参与定向工种技能提升愿望的下列外省(市)在职员工,可享受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⑴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    ⑵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自愿参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    ㈡补贴标准    上述三类扶持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按下列标准享受一次性政策补贴,执行期限截至2010年12月底止。    ㈢手续办理   1、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培训优惠券》,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生活补贴对象如需职业培训定点机构提供住宿、伙食、交通等生活费用的,报名时先由个人垫交生活费。   2、在职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培训优惠券》,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时全额缴纳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费,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发放相应的职业培训鉴定补贴。   ㈣培训管理   职业培训定点机构按规定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职业培训,培训结束后,由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学员,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技能考核鉴定。经考核合格,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学员未经批准中途退学,取消其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资格,并由职业培训定点机构依法向其追收已培训的费用。   ㈤定向培训工种   A类(共25个):自主创业、车工、钳工、电工、焊工、镗工、铣工、磨工、模具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冷气维修工、汽车电工维修工、电机检修工、机修钳工、农机修理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制冷设备维修工、印刷电器维修工、印刷机械维修工、美容(化妆)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熟食(腊味)制品加工。   B类(共20个):营养配餐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茶艺师、美发师、计算机高新技术、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摩托车维修工、水电安装工、渠道维修工、瓦工、钢筋工、抹灰工、混凝土工、装潢装饰工、服装特种车缝工、灯饰设计师、凸(平)版印刷工。   C类(共10个):家畜饲养工、水产养殖工、果树工、林木种苗工、绿化工、农艺工、服装设计定制工、家庭服务员、餐厅(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   D类(共10个):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秘书、商品保管员、商品养护员、商业营业员、推销员、保育员、服装车缝工。   ㈥补贴申领   1、职业培训补贴费用的拨付,按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实际人数计算。经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应组织其再培训,并承担其再培训费用。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时,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须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   ⑴《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生活补贴申领审批表》;   ⑵学员的《培训优惠券》;   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费用的拨付,按培训定点机构组织符合扶持政策的对象参加技能鉴定人数计算。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时,鉴定机构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   ⑴《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申领审批表》;   ⑵《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3、《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名单》   ㈦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局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职业培训鉴定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帐户。其中在职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鉴定补贴,由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市下拨的培训经费中支付给学员;享受生活补贴的对象,须凭《职业资格证书》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领取生活补贴。   二、公共技能实习基地扶持政策   ㈠扶持对象   1、用人单位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为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学员提供技能实习的;   2、用人单位设立技师工作站,为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学员提供技能实习,或在企业中开展师傅带徒弟、岗位培训、技术交流、研发攻关活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   ㈡补贴标准   公共技能实习基地或技师工作站每提供一个实习岗位,按下列标准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10年12月底止。    ㈢经费拨付公共技能实习基地或技师工作站为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学员提供技能实习所需费用,由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学员培训费中,将技能实习费支付给公共技能实习基地或技师工作站。   三、城乡劳动者职业介绍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可享受3次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1、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尚未实现就业的失业青年;   3、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尚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4、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尚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㈡补贴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成功介绍上述人员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以下标准补贴职业介绍机构,政策执行期限至2010年12月底止。   1、成功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其每人一次性200元职业介绍费;   2、成功介绍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给予其每人一次性80元职业介绍费。   ㈢补贴申领   职业介绍机构成功介绍上述人员就业后,落实其是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如情况属实,职业介绍机构须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1、《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审批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职业介绍费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职业介绍机构帐户。    四、城乡劳动者就业安置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者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用人单位就业安置奖励,政策执行期限至2010年12月底止。   ㈡补贴标准   1、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招用一名,给予一次性900元就业安置奖励。   2、用人单位招用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招用一名,给予一次性200元就业安置奖励。   ㈢补贴申领   用人单位招用上述人员就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就业安置补贴,并提交《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安置补贴申领审批表》、已招用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核实,在《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安置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就业安置奖励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企业帐户。   五、社区就业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兴办来料加工、就业服务等就业实体,解决15名以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就业,给予办公场地费、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资助。   ㈡补贴标准   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吸纳上述人员就业,按下列标准给予资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10年12月底止。   1、给予火炬区、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等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每月场地建设费资助2500元、办公费资助500元、工资福利补贴2200元(工资福利补贴用于招聘1名零就业家庭成员、1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协助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基地管理工作)。   2、给予其它镇区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每月场地建设费资助1500元、办公费资助500元、工资福利补贴2200元(工资福利补贴用于招聘1名零就业家庭成员、1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协助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基地管理工作)。   ㈢补贴申领   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中山市社区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核实,在《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安置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就业安置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试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帐户。   六、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农村户籍人员除外)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如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农村户籍人员除外)的“4050”人员期限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㈡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政策执行期限至2008年12月底止。   ㈢补贴申领   用人单位招用上述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并提交《中山市招用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招用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核实,在《中山市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社会保险费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企业帐户。    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农村户籍人员除外),通过非全日制就业、短期就业、派遣就业、季节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后,向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就业备案手续且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08年12月底止。   ㈡补贴标准   无固定用人单位且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和应缴额度50%的补贴。   ㈢补贴申领   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用人单位,且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提交《中山市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备案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清单。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核实,在《中山市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社会保险补贴划拨给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划拨方法另行制定)。    八、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㈠扶持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三个月以上的,发给一次性创业扶持金。   ㈡补贴标准   给予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金1000元。如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2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㈢补贴申领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且经营三个月以上,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自主创业扶持金申请,并提交《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金申领审批表》(附件四),《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纳税申报表(含按规定享受免税的有关证明),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核实,在《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金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再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创业扶持金支付给申请人。   九、智力扶贫扶持政策   ㈠扶持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下列家庭中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列入智力扶贫范围。   ⑴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以下;   ⑵农村户籍家庭人均年纯收入3600元以下;   ⑶父母亲均为长期失业者(指失业六个月以上);   ⑷零就业家庭;   ⑸残疾人家庭;   ⑹军烈属家庭;   ⑺现役军人家庭;   ⑻二等乙级退役残疾军人。   ㈡补贴标准   按每生每年3500元拨付智力扶贫资助金,拨付比例为市财政占60%,镇财政占40%,市高级技工学校承担其它费用。   ㈢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市高级技工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市智力扶贫报名表》,交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   ㈣补贴审核   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将申请对象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由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加具意见,扶贫办及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核。经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核同意,由当地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将《中山市智力扶贫贫困生报名审批表》送交市高级技工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填写《中山市智力扶贫申领审批表》(附件五)后,连同智力扶贫名单分别报送扶持对象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㈤经费拨付   符合政策规定的,市承担部分由市财政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智力扶贫补助资金拨付给市高级技工学校;镇区承担部分由生源所在地财政在镇(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智力扶贫补助资金拨付给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㈠奖励对象   1、为本市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育工作者;   2、本市企事业、机关单位员工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参与国际性、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获奖者。   ㈡奖励项目   从2007年起,每两年评选10名“技能人才培养导师”、10名“优秀技能人才”、20名“能工巧匠”和60名“技术能手”,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金。   ㈢奖励标准   获得上述称号的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获“技能人才培养导师奖”称号的人员,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   2、获“优秀技能人才”称号的人员,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3、获“能工巧匠”称号的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4、获“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㈣经费拨付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财政下拨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技能人才奖励金支付给获奖者。   十一、各项补贴申领审批表可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网址:www.gdzs.lss.gov.cn)
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中府通〔2006〕1号     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5月中旬至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违法建设均属整治范围。违法建设重点整治范围包括: (一)在城市主次干道两旁,广场绿地、旅游景区周围及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内影响城市规划、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 (二)居民小区内影响群众居住生活环境的违法建设; (三)重点建设工程规划控制范围内,阻碍工程项目推进和城市发展的违法建设; (四)影响消防安全、公共管线、防洪安全以及非法占用农地、林地的违法建设; (五)以出租为目的的违法建设。 二、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镇政府(含火炬区管委会、各区办事处,下同)具体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规划、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建设、农业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落实整治工作。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窝棚、简易建(构)筑物,原则上一律拆除,用于存放生产工具确有必要保留的,须经所在地镇政府同意;对永久性建筑物,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建于危险边坡影响安全的,必须依法予以拆除;对虽影响城市规划,但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对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城市规划的,补办相关手续。 四、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整改或补办手续;对必须予以清拆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镇政府可给予一定的人工费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镇政府制定;当事人在限期内拒不自行拆除的,由镇政府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或由有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镇政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拆除工作。 五、凡使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办理工商、消防、文化、卫生等行政许可,不予办理租赁登记;已批准或已登记的,由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新建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等企业不予提供服务。 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积极配合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五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知发〔2006〕1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专利保护和使用水平,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现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专利保护和使用水平,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设立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利专项资金”),用于专利成果奖励及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成果产业化资助等活动,专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06年度总额为300万元,以后视实际情况,一年一定。    第三条 专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    (一)向市财政局提出年度专利专项资金预算;    (二)编制专利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三)负责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及实施;    (四)对专利专项资金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条 市财政局的职责:    (一)负责专利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二)办理专利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负责专利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联合上报市政府事项;    (四)对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专利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在本市就业、就读、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七条 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排100万元用于市专利获奖项目和人员的奖励。专利奖励分中山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配套奖。    (二)安排80万元用于支持专利成果产业化,扶持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成果实施及产业化,对被列入国家、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的项目,予以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安排60万元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以及专利竞赛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给予相应资助;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予以适当资助,对申请国外专利予以补助;对发明创造专利大赛、工业设计专利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及竞赛活动费予以资助。    (四)安排60万元用于专利体系建设。扶持专利重点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扶持重点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行业知识产权自律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行业;对在我市创办专利服务机构的予以扶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市专利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专利人才进行培训,开展专利宣传活动。    第八条 专利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申请程序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全数追回已领取的专利专项资金,市知识产权局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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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十三家A级卫生信誉度餐饮腊味生产单位及学校集体食堂的公告经省、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确定中山市坦洲一知万大酒楼等二十三家单位取得A级卫生信誉度称号,现进行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一、餐饮经营单位     中山市坦洲一知万大酒楼     中山市国际酒店     中山市阳光商务酒店     中山市威尼斯餐饮有限公司(东区)     中山市丽桃园海鲜火锅酒家有限公司     中山市恒心酒楼     中山市香格里拉大酒店     中山市金记大酒楼     石岐区君悦海鲜酒楼     京华酒楼     金钻酒店     中山市小榄人家粤菜酒楼有限公司     古镇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     富华酒店西餐部     麦广帆王子饭店有限公司     中山国宾大酒店有限公司     中山市海港大酒楼有限公司(开发区)     二、腊味生产企业     中山市业冠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黄圃格创肉类制品厂     三、学校集体食堂     电子科技大学孙文学院(龙腾餐厅)     电子科技大学孙文学院(凤翔餐厅)     华南师大中山附属中学     中山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
关于开展餐饮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餐饮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价〔2006〕70号 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餐饮经营企业:     为加强我市餐饮行业价格管理,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饮食服务公司、饭店、酒家、餐厅(含西餐厅、酒吧)等餐饮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经营饭菜、烟酒、提供餐饮服务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使用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商品标价签、价目簿(表)、菜谱、点心卡的;     (四)除必须标“时价”的鲜活海鲜类菜肴外,在价目表、菜谱中滥用“时价”字样含糊标价的;     (五)商品标价签、价目簿(表)、菜谱、点心卡所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内容和服务收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的;     (六)提供餐巾、小食、茶介时不告知顾客选择权、不说明收费标准,以及向顾客收取开瓶费、茶位费、服务费等事先未说明费用的;     (七)对同一商品,在同一消费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八)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消费的;     (九)经营饭菜、烟酒、提供餐饮服务时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十)虚假优惠折价,诱骗消费者消费的;     (十一)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的;     (十二)结算时不能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和票据,以及结算清单不列出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的;     (十三)结算总金额一律凑整收费等价外加价的。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及自查自纠阶段,从2006年6月26日至2006年7月26日;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从2006年7月27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本次检查采取同级检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物价检查所安排若干检查组负责城区的普查并对镇区进行督导,各镇区物价所(站)负责当地餐饮行业的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餐饮行业在我市比较发达,整顿和规范好餐饮业价格秩序,是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共同愿望,也体现物价队伍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因此,各镇区物价所(站)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抓紧向各餐饮经营企业派发检查通知和宣传材料,指导他们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专项检查工作深入人心。     (二)各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政策法规,增强政策观念和诚信观念,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相关的价目簿(表)、菜谱、点心卡、标价签式样报市物价检查所,经审批后印制执行。不准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     (三)认真开展检查。各镇区物价所(站)要按照检查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餐饮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特别是不明码标价、收取事先未标明的费用、搞两套价格、虚假折价、短斤缺两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各镇区物价所(站)要认真受理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检查结束后,各镇区物价所(站)要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于10月13日前报市物价检查所巡查队(联系人:黄晓华,联系电话:8231022)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市局领导开门接访日的通知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和谐税收环境,市局局领导将于6月29日上午在纳税人服务中心接访纳税人和系统干部职工,听取对地税工作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活动时间: 6月29日(周四)上午9:00-11:30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公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接省卫生厅通知,2006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将于6月28日下午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gdwst.gov.cn/rsc/)公布,请各考生上网查询,我局将不另行通知。请通过考试的人员做好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晋升工作。 中山市卫生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升级公告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在2006年7月3日正式切换到运行应用广东省地方税收新一代税收征管系统征收社保费(简称大集中)。为方便广大缴费人仍能使用网络进行社保费的申报,我局对原社保费网报系统做了改造升级,成功接入省局大集中系统,并与去年底上线的税收网报系统重新整合,成为新的网报系统。      新的社保网报系统将于2006年7月3日启用。与原网报系统相比,社保费网报流程基本不变,但对以下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1、原由缴费人(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后自行即时扣缴税费改为由税务机关接受申报后对纳税人进行扣缴税费。 2、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缴费人(纳税人)须于申报次日上网查询税费是否扣缴成功,如因余额不足无法扣缴的,请及时存足税费款。 3、社保费申报界面与大集中的要求一致,显示明细内容至每个险种,需要与原网报系统加以区分,认真审核各险种的数据正确性,才能提交申报。 4、网上只申报缴费工资部分。综合医疗部分不再需要网上申报,由社保局传送数据到地税后,地税人员进行后台批量扣费。 5、社保申报输入所属时期进入处理后,需要进入“本月社保申报”后才能进行浏览本次社保费申报人员明细、提交申报功能和放弃申报等功能。 6、增加“社保申报表打印”功能菜单,申报表打印格式更加清楚。 7、社保费网报只受理申报当月所属期的社保费,补报往月社保费需要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地税前台补报。     新的网报系统的投入使用,将会为缴费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网上办税条件,实现税费管理的规范化,努力达到为缴费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效果。新的社保网报系统操作指引,请参阅附件。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6-6-28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面试通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45号)的精神, 2006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公安系统50分,其中特警职位45分;非公安系统55分;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55分。现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工商系统的,定于2006年7月7日在中山市工商局办公大楼进行;报考检察、法院系统的,定于2006年7月10日在中山市技工学校进行;报考其他职位的,定于2006年7月11日在中山市技工学校进行。 二、 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面试。   2、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点30分前到 指定的候考室集中。   3、自备面试考务费30 元。   4、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的体能测评定于2006年7月12日上午8点在中山市兴中道体育场副场进行(测试项目:4乘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请自备早餐、运动服、运动鞋和另备体能测评费30元。   5、笔试、面试合成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7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中山市人事局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06年6月29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蒲全芳的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邓春林的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鼓励我市公务员参加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通知中山市人事局文件 中人发〔2006〕117号 关于鼓励我市公务员参加在职攻读公共管 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29号)、《关于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2号)和《中山市干部学历教育奖励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在我市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鼓励我市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了培养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而专门设立的专业学位。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都发文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报名推荐工作。按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二、办学形式     华南师范大学2006年将面向我市公务员专门在市行政学院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教学点,计划通过考试招收行政管理方向硕士40名。具体报考条件和录取方式等详见招生简章(见附件)。 三、学习奖励办法     我市公务员参加华南师范大学200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取得硕士学位后由所在单位按照《中山市干部学历教育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进行奖励。 四、学习假期规定     公务员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的时间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 五、报名工作     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由所在单位在《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意见盖章,再由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后,于7月29日前到中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博爱六路20号)行政楼109室报名。资格审核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到省人事厅和华南师范大学进行办理。同时考生必须在省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工作。 六、要求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必须将本通知传达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各镇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名推荐工作,要把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同时积极为报考者提供方便。     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培训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杨小俊,联系电话和传真:8327755,email: rsjpx@yahoo.com.cn。     教学点联系人:市行政学院辛孝群,联系电话:8889815,13715588666。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暨考前辅导班招生简章》 中山市人事局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培训 MPAΔ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暨考前辅导班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创建于1933年8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学校共有24个学院和1个学系,61个本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5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和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3名,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00多名。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我校开展MPA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方便学员学习,受中山市人事局委托,在中山设立教学点,由中山市行政学院负责教学点的日常管理。     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490100),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中山市教学点设置的招生方向为:行政管理。 三、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信息技术及应用、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四、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中山市录取人数达到30人,在市行政学院设立教学点,人数未达到30人,集中到华南师范大学进行教学。 六、报名办法   1、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持《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以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scnu.edu.cn/~yjshc2/yjsc2/index.html,一式二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审查地点:     2006年7月25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正常进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第二课室大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23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需按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广东省现场报名时间: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点为7月25-31日,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点为7月28-31日,两个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址: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办公楼4楼研究生部。考生本人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以采集图像信息。 七、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2日。     政治理论在联考成绩公布后由华南师范大学组织考核。 八、考试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MPA联考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其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MPA专业学位联考真题精解及标准化题库。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3万(分三个学年交清)。 十、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十一、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二、报考咨询电话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5213863   (2)MPA中心:刘老师、黄老师,电话:39310586,E-Mail:ggyyjsh@126.com   ⑶中山教学点:中山市行政学院辛老师,联系电话:8889815,13715588666。 十三、MPA考前辅导班   1、报名时间:6月至7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中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博爱六路20号)行政楼109室。节假日不办公。   3、报名手续:①填写报名表。②交正面半身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③交报名费40元。   4、辅导班时间:2006年8月上旬-9月上旬,每周周末上课(报名时索取简章及课表)。   5、辅导科目及收费标准:     (1)辅导科目: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数学)。     (2)收费:每人1200元(不含教材资料)。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登录途径:     华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教育? 招生办     或直接登录:http://www.scnu.edu.cn/~yjshc2/yjsc2/index.html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6-23
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受中山市政府委托,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规划实施中山市域范围内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建设。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      该项目近期将通过珠海—中山天然气管道工程,利用来自于珠海市近海海域惠州21-1、番禺30-1、番禺34-1等气田的天然气;中远期通过广东珠海LNG项目、广东LNG站线项目,利用国外进口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对象主要为中山市的城市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近期供气范围为中山市中心城区、小榄镇、古镇镇及坦洲镇,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及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五桂山镇、南朗镇(简称为5区5镇)。      近期工程(至2010年)内容包括门站、输气管道、高中压调压计量站、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及后方设施等。近期建设的高压管道依托南环路、规划待建的广珠高速西线及新岐江公路(规划横三线)。天然气高压管道由南朗门站接出后穿越京珠高速并沿其西侧向北敷设,途经贝外、徐屋、关塘新村、土溪至京珠高速与中山市南外环交接处后分成两路,一路向西沿南外环南侧敷设至中心城区站、沙溪站,至规划广珠高速西线后向北沿新岐江公路(规划横三线)东侧至古镇镇。另外一路管线向北穿越京珠高速并沿其东侧敷设,途经宫花、六和、泗门、梨头咀至火炬开发区高中压调压站,管线总长约49.59k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5层(邮编528403)      联系人:陈升 电话:0760-8225182; 传真:0760-8225188。      E-mail:chensheng126@sohu.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方建德 林学瑞 电话:020-85577826,85524442      E-mail: linxuerui@scies.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我国2002年颁布并于2003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定义为: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评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评审批程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省环保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的处理;省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省环保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中山市内工作和生活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中山市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将产生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在2006年7月15日前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评单位)      联系人:方建德 林学瑞 电话:020-85577826,85524442      E-mail: linxuerui@scies.com.cn      (2)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升 电话:0760-8225182; 传真:0760-8225188。      E-mail:chensheng126@sohu.com  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关于2006年7月“局领导接访日”工作的通告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现将2006年7月11日 局领导接访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接访地点      纳税人服务中心内。     三、接访对象      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广大纳税人。
航行通告航行通告 中航通[2006]23号   中山海事局将在小榄水道中山港大桥至广昌尾航段举行中山市首届港口水域船舶溢油应急反应演习,届时将对该航段和东河水闸实施交通管制,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封航时间:2006年7月10日至11日,每天7时30分至12时。    二、封航水域:小榄水道中山港大桥至广昌尾航段。    三、注意事项:    1、封航水域内所有停泊或作业船舶,应在7月10日、11日7时30分前驶离;2、封航期间,封航水域设有海事警戒船舶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船舶通过,需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在海事部门指定的水域抛锚待航,或绕道航行;东河水闸关闭。    3、特殊情况,高速客船如需通过,可用甚高频16频道与现场指挥船联系,得到现场指挥船允许后,在监督船的护航下慢速通过;    4、解除封航后,过往船舶应听从现场海事监督船指挥,应加强�望,注意避让,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中山海事局                             二OO六年七月四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关于印发实行中山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实行中山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意见的通知 中卫〔2006〕50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减轻患者负担,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实行中山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意见》,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第一批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名单                              中山市卫生局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实行中山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意见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原则下,减少重复检查,促进中山市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以下简称检查互认),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文件的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临床诊疗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和临床诊疗检验资料互认(以下简称互认医疗机构)。    二、检查互认的医疗机构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一)医学影像科通过市医学影像检查互认评估专家组考核验收;    (二)医学检验科参加省(或国家卫生部)实验室室间质量控制评价,获得省(或国家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颁发合格证,并通过市医学检验互认评估专家组考核验收。    三、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包括    (一)普通放射线检查,片质达到甲级;    (二)胸部、腹部、脊椎CT片(包括普通和螺旋CT),非急诊头颅CT片;    (三)磁共振成像检查(MRI);(四)计算机放射成像(CR);(五)数字化放射成像(DR);    (六)同位素计算机断层成像(ECT)。    四、医学检验检查互认项目包括    (一)生化项目: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分析、电解质分析等,具体包括: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r-谷氨酰转肽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肌酐、尿素氮、尿酸、钾、钠、氯等;    (二)免疫学项目: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    (三)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四)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    五、可供参考项目普通超声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心电图;脑电图;病理检查;甲肝、乙肝和丙肝检验项目。    六、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不影响疾病诊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前提;    (二)除本意见第七条所列情况外,对达到检查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资料及报告,全市所有其它所有医疗机构均应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对可供参考项目,则根据具体临床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再次检查;    (三)临床医师应认真分析患者提供的外院医学检查检验资料是否规范、完整;    (四)对认可的外院检查资料、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资料须留存的应该留存;    (五)除可供参考项目外,因互认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检查、检验资料错误而直接导致的医疗差错,应由出具该医学检查、检验资料的医疗机构负责。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诊疗过程中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    (一)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检验项目;    (二)互认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检查、检验资料不能客观、全面反映疾病病情,或诊断与报告不相符或发现新的病情的;    (三)某些严重疾病的诊断和重大的治疗活动,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    (四)手术、放射治疗之前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    (五)临床输血前的各项检查、检验项目。    急诊、急救时不受上述限制。    八、互认医疗机构应在相应的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资料上注明“本资料在中山市内互认”。    九、互认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检验等科室要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对互认的检查和检验资料应由科室责任医师签署;再诊医院对互认相关资料有疑问时,原诊医院应积极配合,应再诊医院要求,应提供原始成像底片及检验检测方法和试剂种类。    十、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学检查、检验资料互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落实,尽量减少重复检查;加强本单位的医学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医学检查检验工作质量,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促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互通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中山市卫生局负责本市区域内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资料相互确认工作的督查、指导,成立市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评估专家组,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互认资格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十二、本意见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中遇到须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向中山市卫生局反映。    第一批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名单: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博爱医院   中山市中医院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暑假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暑假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教[2006]94号   暑假是学生回乡、旅行、外出的季节,也是交通事故隐患较多的时期。开展暑假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分必要。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公安交警大队、中队,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一年一度的学生暑假又将来临。暑假是学生回乡、旅行、外出的季节,也是交通事故隐患较多的时期。为了落实4月下旬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五部局联合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要求和公安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部署,强化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暑假期间出行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和各交警大队、中队要在暑假前切实加强对我市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和各交警大队、中队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有关领导机制,迅速制定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分明,认真落实好暑假期间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和各交警大队、中队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各大队、中队要在学校放暑假前按照“五进”工作挂点宣传的要求,派民警到学校,或由各学校指定专门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或老师,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为内容,特别要以逆向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骑车、未满12岁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搭人、随意横穿公路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教授重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给学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学生家长。学校要明确自身职责,发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活动。建议在放假前,学校发一封致学生和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信,要求学生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责任,配合交警部门和学校共同教授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监督子女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致学生、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式样附后,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交警大队、中队或学校可自行翻印。    三、保证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和各交警大队、中队在暑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中小学生举办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征文、漫画比赛、DV比赛、制作交通安全教育动漫画比赛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下发《中山市保护电力设施目标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下发《中山市保护电力设施目标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电保[2006]4号 火炬区管委会、民众、沙溪、大涌、黄圃、板芙、南朗、坦洲等镇政府: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为维护我市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安全运行,加大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力度,鼓励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参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中山市保护电力设施目标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                      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中山市保护电力设施目标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维护我市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安全运行,加大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力度,鼓励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参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相关机构、部门职责    1、中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项电力设施保护目标考核工作的开展,监督奖励资金的使用。    2、中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考核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负责审核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奖励申请以及检查奖罚机制落实执行情况。    3、各镇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责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各村(居委会)、治安巡逻队应根据自身实际,负责配合做好对辖区的电力设施进行巡逻、保护和预伏,建立联防机制,并配合镇公安分局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    4、各镇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行动方案,组织、落实、调配警力及治保力量开展涉电案件的打击和防范工作。    5、各供电公司及电网设备管辖单位负责所属镇区的电力设施巡视维护、保护宣传、案件统计上报、构筑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通报渠道,协助镇政府和公安部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工作;负责受理所属镇区范围内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奖励的申请。    第三条 考核目标    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力争将全市的发案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范围内,力保我市各主干电网的运行安全。    1、确保全年各镇区电力设施案发数控制在中山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办公室所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全年各镇区无重大案件发生。    2、确保全年各村(社区居委会)电力设施案件发案数不超过2宗。    第四条 考核试点范围    火炬、民众、沙溪、大涌、黄圃、板芙、南朗、坦洲等八个镇区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二)月度目标考核    1、每月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考核镇区公安分局调拨5000元,作为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动经费,考核镇区公安分局须确保月度全镇电力案件不超过该镇年度案发指标数的20%,发案每超1宗,从次月的月度行动经费中扣罚15%。    2、对签订保护电力设施责任书的村(居委会)设立每月1000元月度责任奖励金,责任单位辖区当月每发案一宗,从次月的月度奖励金中扣罚500元。    (三)年度目标考核    1、对在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起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镇区,给予5万元的奖励,授予“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镇区”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    2、对侦破涉电案件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期内破案数占发案数的50%以上的单位(指各镇区公安分局)给予2万元奖励,授予“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    3、对在考核期内完成本镇区年度保护电力设施责任目标的达标镇区给予2万元奖励,并授予“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达标镇区”称号;    4、对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措施得力,落实责任并完成全年保护电力设施责任目标的达标村(社区)给予经济奖励1000元,并授予“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达标村(社区)”称号。    5、对考核镇区所有达标村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前三名的村(社区)给予3000元奖励,并授予“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达标示范村(社区)”称号。    6、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先进镇区、达标镇区,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供电部门对该镇区的农网改造工程给予优先安排。    7、对在整顿废旧金属收购、加工行业中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经贸、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参照举报、破案奖励的标准计奖。    (四)举报、参与破获案件的奖励:    1、对只检举但不直接参与现场侦查的检举人,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10%进行奖励;    2、对检举且直接参与现场侦查、提供查获重要线索的检举人,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10-20%进行奖励;    3、对到现场协助查处的其他有关人员,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10%进行奖励;    (五)对直接参与破获重特大案件的办案单位或有功人员的奖励:1、涉案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为特大案件(系列案件金额可累加计算),对破获特大案件的办案单位或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10000元。    2、涉案金额达10万元至30万为重大案件(系列案件金额可累加计算),对破获涉案金额20万元至30万元重大案件的办案单位或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5000元;对破获涉案金额10万元至20万元重大案件的办案单位或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3000元。    以上每一宗保护电力设施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由行为人或单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属镇区供电公司提出奖励申请,由供电公司协助申请单位或个人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当地供电公司负责填报《保护电力设施奖励审批表》(见附表),向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第六条 奖金的兑现    1、对举报、参与破获案件的奖励,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兑现奖金给有关人员。其有关个人所得税由兑现奖金的单位代扣代缴。    2、对各镇区的月度目标考核工作,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次月5日组织考核实施。    3、对各镇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由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次年1月份组织考核实施。    第七条 中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本目标考核奖励办法进行检查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法规、条例等文件对相关考核指标、奖励办法进行修改调整。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山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办税员年审的通知现就中山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度办税员年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凡已参加2004--2005年度年审的办税员,本年度不再参加年审,延至2007年6月参加2006--2007年度的年审。      二、 2005年或以前年度未参加年审的办税员,需统一到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员报名点补办年审考试手续(地点:兴中道55号市国税局附楼三楼)。      三、申请办理办税员证的报名、考试及年审补考一律不收取费用。      请广大办税员知照。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报考非公安系统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现将考试的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按招录职位1:1比例划定)及体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公布如下(入围考核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006年7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1、体检时间:2006年7月15日(上午7:45分)。   2、体检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医技楼二楼体检中心(石岐城桂路一号孙文公园南侧)。   3、体检费:男450元,女490元(自理)。   4、带准考证,准备小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5、空腹,不能吃早餐(抽血后医院有早餐点心提供)。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6、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3〕103号)的规定,单项成绩有两个达不到60分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聘机关雇员面试通告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招聘机关雇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40分。现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劳保系统的,定于2006年7月18日在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教学楼进行面试;报考其他部门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面试。   2、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点15分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   3、笔试、面试合成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7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劳保系统招聘机关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劳保系统招聘机关雇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现将考试的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职位1:1比例划定)及体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公布如下(入围考核和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2006年7月底前在本网站公布): 1、体检时间:2006年7月21日上午8点。 2、体检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医技楼二楼体检中心(石岐城桂路一号孙文公园南侧)。 3、体检费:约100元(自理)。 4、带准考证,准备小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5、空腹,不能吃早餐(抽血后医院有早餐点心提供)。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中山市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参与权,现将《中山市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8月5日前通过电话(8328992)、电子邮件(zs-fazhi@zs.gov.cn)、传真(8328061)或书信(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7楼)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市法制局。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决策工作的支持。 中山市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投诉得到正确、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中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中府[2002]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各部门网站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问题提起的投诉,适用本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其他途径提起的投诉,依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处理行政许可投诉,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处理行政许可投诉,实行统一接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第五条 行政许可投诉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接收后,自动链接到中山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由中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市政府投诉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 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接受下列行政许可投诉:      (一)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职责的;      (二)无合法依据以及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不履行法定的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许可申请人知情权的;      (四)擅自收费或者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五)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行政许可申请人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被行政许可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      (八)其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第七条 涉及重要、复杂问题的投诉,由市政府投诉中心协调有关部门核查;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办理;其他的投诉,转由主管行政机关的办理。      第八条 行政许可投诉的办理方式,由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监察局分管及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九条 转由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的行政许可投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主管行政机关应当将办理结果报市监察局。      第十条 转送投诉件,附《行政许可投诉转办函》。需要报送办理结果的,应当注明报送的期限。      第十一条 不宜转原件或复印件的,摘转投诉主要内容;需要报送办理结果的,移送原件复印件,原件与办理结果一并归档。      第十二条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投诉反映的问题不存在、与事实不符或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已作出处理的,可以终结调查。      第十三条 根据调查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监察局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有违反行政纪律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二)对有行政过错行为的人员,依照《中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中府[2002]33号),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      (四)存在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多方面原因,被投诉单位无法单独解决的,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投诉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市监察局要求限期报送结果的,应当向市监察局说明延长办理的理由。      第十五条 署名投诉并留有联系方式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十六条 投诉办结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 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接收的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的投诉,由行政许可电子监察室转市监察局举报中心处理。      第十八条 向监察机关投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监察机关对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投诉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核查投诉情况时不得暴露投诉人身份。      第十九条 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受到应有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的,对投诉人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其他行政行为的投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监察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7个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7个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77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     经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同意,对2006年17个中标药品中标价和品种进行调整、补充。根据国家、省有关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其中属政府定价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7种药品,调整临时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并从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属市场调节价的10个中标药品,由医疗机构按不超过我市规定的购销差率自行作价,报我局备案。请各医疗及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药品价格公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价格管理科反映。     附:调整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7种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表.xls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正式开通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关于正式开通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 粤经贸技改(2006)43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县(市、区)经贸局:     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规范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信息的掌握能力,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粤府(2005)120号)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程序(暂行)》,我委建设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现定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开通。届时,全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全部在网上办理,企业必须通过网上提出备案申请,在获知备案证发放后凭《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法人证书等书面原件资料两份,到备案证发放机关领取项目备案证原件。     企业通过该系统可以在网上申报和查询技改备案项目;各级经贸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在网上受理技改备案项目,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对产业结构、布局和变化趋势的影响;其他相关部门可通过系统查询技术改造备案证的有效性。各级经贸用户、企业或公众用户可以通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政务公众网(http://www.gdet.gov.cn)的网上办公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61.144.19.76/jgb进入本系统。     联 系 人:何志明 王婧      联系电话:83133404  83133268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78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波动,广东沿岸码头库存偏低,补给减少,并均出现限量供应趋势,导致近期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升。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7月22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销售价每瓶(15 公斤装)调整为86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严格执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附: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1.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6.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6.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8.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1.00
转发关于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现将教育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教电[2006]1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六年七月四日 关于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    教电【2006】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土资源厅(局)、交通厅(局)、气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铁路局:    6月29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遭到龙卷风袭击,长沟镇朱彭村小学两间教室被狂风刮倒,造成多名小学生伤亡。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的安全。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各地已经进入龙卷风、暴雨、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台风等灾害高发期,为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高发期中小学生安全工作,在防控自然灾害中特别要注意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国土资源、铁道、交通、气象、防办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灾害,在各自建立的各项安全预警体系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中,要把预防中小学生遭遇自然灾害作为重点领域,采取特别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地质勘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落实防范措施。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暑假前各地要统一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收看安全教育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各地防汛与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尤其是中小学校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广播台和班会、队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预防地质灾害安全知识。优先安排涉及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普查工作,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制订并落实预防地质灾害安全防范措施。    四、各地气象部门在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的同时,组织指导防御雷电、大雾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普及防御知识,要特别注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短期气候预测、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信息发布给学校,提出应对措施,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做好暑期学生放假和假期学生出游的铁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地要加强对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暑期前认真开展以交通安全责任制、暑期交通安全措施和车辆安全状况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检查活动,特别要对学生集中上下学的道路、铁路、桥梁、车辆、船舶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六、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各地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及时作出工作部署。要把中小学校防洪安全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开展救灾工作。特别要注意教育和指导当地中小学校预防突发自然灾害。 教育部                            国土资源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关于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局《关于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人函[2006]119号)相关内容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上发布,请通知有关人员上网浏览相关报名事项和下载报名表,做好报名考试准备工作。   (一)全省网上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7月20日上午8时起至9月15日下午17时止。   (二)“报名确认”时间:我市报名点定于2006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电话:8230676。                中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ΟΟ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考核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2006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考核拟录用陈华辉等74人。现将入围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6年7月28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邮编:528403,联系电话:8329443,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资格。     因部分人员的体检结果要待进一步检查后才能确定,所以此次公示并未把复检人员纳入公示范围。公示期满,招考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中山市人事局审批。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山市人事局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劳保系统2006年上半年招聘雇员入围考核拟雇用人员公示公告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发〔2005〕81号)的有关规定,中山市劳保系统2006年上半年招聘雇员入围考核拟雇用郑红等84人。现将入围考核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邮编:528403,联系电话:8329443,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资格。     公示期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拟雇用人员材料报中山市人事局审批。最终是否雇用,以中山市人事局鉴证的《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合同书》为准。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6年7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2006年7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 本年度共受理66项,办结36项,办结率为55%。 受理编号:2006-07-0048 单位名称:中山市文田纺织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49 单位名称:中山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0 单位名称:中山市协调仓储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1 单位名称: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2 单位名称:中山市德昌顺物流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3 单位名称:中山市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4 单位名称:中山市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5 单位名称:国健食品(中山)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6 单位名称:中山市中炬东协物流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7 单位名称:饶平县商会中山办事处 事项名称:外地驻中山办事处机构登记(年审)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经协办 受理编号:2006-07-0058 单位名称:中山市西区第三产业办公室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59 单位名称: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办公室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0 单位名称: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办公室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1 单位名称:中山市众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经营资格的确认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2 单位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经济贸易办公室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3 单位名称:中山市新悦拍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拍卖机构的设立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4 单位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经济联合社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5 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镇经济贸易办公室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7-0066 单位名称: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8月1日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乡镇(民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的通知》(农办企〔2006〕9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鼓励、支持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开展东西合作经贸活动,组织和动员有志开拓西部市场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活动的企业可直接与部局或洽谈会组委会联系,也可与我局改革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黄锦南          联系电话:020-83135849       传真:020-83133308  广东省乡镇企业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纸塑小包装加碘食盐价格及调低小工业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纸塑小包装加碘食盐价格及调低小工业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价〔2006〕85号 中山盐业总公司、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纸塑小包装加碘食盐价格及调低小工业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粤价[2006]148号关于制定纸塑小包装加碘食盐价格及调低小工业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tif                                           二○○六年八月三日
封路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市实验小学、市华侨中学(高中部)、阳光花地及恒基花园周围的行车条件,现计划于2006年8月2日至8月31日组织实施东盛花园侧24米路(东半幅)扩宽工程。施工期间,该路段将实行阶段性局部封闭,届时请途经的车辆绕道东明路行驶。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中山市建设局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推荐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充实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加强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经研究,我办定于近期开展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以下简称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2、在省内本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4、热心科学技术奖励事业,能够保证出席省科学技术奖励各级会议或参加其他相关的评审工作;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策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状况。   二、推荐办法   请各推荐单位按学科(专业)评审组分类及人员限额择优推荐,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完成人不作为本次推荐的候选人。   三、推荐方式:   请登录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网站(http://www.gdzjk.gov.cn/)完成专家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新增专家请登录专家库网站进行注册,完成信息的录入工作;已在库的专家请对本人的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请各推荐单位于8月15日前完成推荐专家的信息审核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交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件)一份(新增专家需同时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李政访:020-83163922   胡羚、吴丹:020-83163326、83549242   专家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吴国栋:020-87683609   EMAIL:wud@gdstc.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403,510033   附件:1.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2.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及信息审核工作操作说明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须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该项目近期将通过珠海—中山天然气管道工程,利用来自于珠海市近海海域惠州21-1、番禺30-1、番禺34-1等气田的天然气;中远期通过广东珠海LNG项目、广东LNG站线项目,利用国外进口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对象主要为中山市的城市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近期供气范围为中山市中心城区、小榄镇、古镇镇及坦洲镇,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及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五桂山镇、南朗镇(简称为5区5镇)。      近期工程(至2010年)内容包括南朗门站、输气管道、6个高中压调压计量站等。近期建设的高压管道依托南环路、规划待建的广珠高速西线及新岐江公路(规划横三线)。天然气高压管道由南朗门站接出后穿越京珠高速并沿其西侧向北敷设,途经贝外、徐屋、关塘新村、土溪至京珠高速与中山市南外环交接处后分成两路,一路向西沿南外环南侧敷设至中心城区站、沙溪站,至规划广珠高速西线后向北沿新岐江公路(规划横三线)东侧至古镇镇。另外一路管线向北穿越京珠高速并沿其东侧敷设,途经宫花、六和、泗门、梨头咀至火炬开发区高中压调压站,管线总长约49.59km。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涉及大气、噪声、固废以及水环境的影响,输气送管道及站场施工将使沿线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地表裸露,从而使沿线区域的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站场的建设将永久占用土地问题;经采取措施后,能够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期中对环境影响的程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2.2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本工程属于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输气送管道及站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整套系统密闭输送运行,工艺过程简单,而且本项目的中心城区、火炬开发区、沙溪、小榄、古镇、坦洲镇6座高中压调压计量站、10个管道阀室均为无人值守的自动站,管线、各门站和调压站在正常生产中无生产污水,仅南朗门站有少量工作人员(14人),有少量的生活污水。      (2)由于在门站及各高/中压调压站主要是对长输管线接受的天然气调压、储存、计量和输送。正常工况下,门站及各高/中压调压站设备密闭运行,无废气排放。只有在工艺设备及调压计量装置检修、更换滤芯时及设备超压事故状态等非正常工况下,会有设备天然气放散,形成废气排放。由于工艺设备超压排放现象发生概率极小,门站及调压计量站在每次更换滤芯时排放少量天然气。      (3)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其噪声主要来自门站、各高/中压调压站更换滤芯时的放空噪声。各站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压缩机、高压高速气流过阀门的噪声等,站场产生的噪声对局部声环境会产生一些影响。      (4)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更换过滤器、清管收球作业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渣。废渣主要成份为粉尘和氧化铁粉末(Fe2O3)。这类废渣可填埋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①建立负责征地补偿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借鉴其它地方征地工作的成功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②在管线经过临时征用土地时,充分听取沿线临时征用土地户的意见,尽可能满足其合理的要求③生态措施主要是防治措施和补偿措施,包括耕地保护和补偿、植被恢复等,在措施采取后施工对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恢复和补偿。站场绿地参照周围植被现状恢复,选本土植被进行选种,植被覆盖率不小于30%。④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施工管理是防治和缓解影响的主要途径,比如根据沿线施工点的敏感人群生活、学习规律,调整施工时段,合理安排便道和场地;管理达不到目的的,必须实施临时的降噪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①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工艺设计中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维持在较低的噪声水平。高中压调压站内调压器加设消音装置,减少噪音。无人职守的高中压调压站内采用外设柜体的整体撬装式设备,噪音控制在柜体外65分贝以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天然气是清洁能源,不含硫化氢,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少,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天然气全部进入放空系统;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管道的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安全保护系统,减少放空和泄漏。天然气的管线和设备采用密闭方式,营运时加强管道系统的保养,使管道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减少有害物质外溢造成的污染。设计时正确选用管道材质及防腐措施,施工时加强监理,质检工作,确保管道焊接质量;运行期定期进行清管、维护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管道爆管、穿孔和断裂而发生的天然气泄漏。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洁净的能源和化工原料。具有煤炭、石油无法比拟的环保优势,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新能源。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属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的国内投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的建成将逐步改善中山市能源结构,提高洁净的能源利用水平和用能安全性,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中山社会经济的更快发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下,只要门站及各调压站放空系统经措施降噪后,对周围的环境影较小。各站场中除门站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外排污水对附近水域影响较小。项目开发建设后,各站将留有约40%的土地作为绿化用地,则该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生态损失基本可以得到弥补;发生风险时,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冲击波对建筑物和设备的严重损害范围均在厂界范围内,并且小于与其它装置和建筑物的设计间距,对厂内和厂外其它装置或单元不会造成严重影响和人员伤亡,对距离门站及各调压较近的环境敏感点没有明显破坏。      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输气管线、站场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设计防火规范,满足事故风险的防护要求;管线走向路由基本合理,门站、各高/中压调压站站场选址均符合中山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因此,在采取和实施了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建议后,该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本拟建管线经过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线、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http://www.scies.com.cn)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栏目下载上述公示简本查阅。公示时间为本信息公开后10内,即2006年8月15日起至2006年8月25日止。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5层(邮编528403)      联系人:陈升 电话:0760-8225182; 传真:0760-8225188。      E-mail:chensheng126@sohu.com      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方建德 林学瑞 电话:020-85577826,85524442      E-mail: linxuerui@scies.com.cn  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88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波动,广东沿岸码头库存偏低,补给减少,并出现限量供应趋势,导致近期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升。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2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销售价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9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根据《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严格执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附: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二○○六年八月十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01.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9.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8.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2.00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8月24日(星期四)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审查中山市2005年财政决算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6年上半年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我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等。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于2006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1张。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咨询电话:8231755)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8月16日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粤府〔2006〕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已印发给你们。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上述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发[2005]42号和国办发[2005]18号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点阐述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全国各地今后一段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总体目标和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国家指导全国各地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国发[2005]42号和国办发[2005]18号文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切实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粤发[2003]15号)和《广东省文化大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从广东实际出发,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做好我省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广东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现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文化遗产非常丰富。这些文化遗产是广东人民文明与智慧的结晶,是岭南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祖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的宝贵财富,是爱国主义教育最为生动和形象的教材。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掘、抢救、保护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基本完成全省文物保护各项基础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使全省珍贵或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08年,完成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目录清单,制定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保护资料档案、数据库及代表作名录体系;建立健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和管理的专门人才队伍;对已进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项目实施全面、系统的抢救和保护。   (待续)
印发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日 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要求,结合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及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我市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市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市区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其中市区的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市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90个。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市区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涉嫌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的获证企业,一经查实,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82号)要求,认真总结我市辖区内2005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要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市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要覆盖25种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推动食品标准建设。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继续深入做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继续加强监管。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市的生猪屠宰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2006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五一”和“十一”节日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针对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趋势,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    5.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六)结合我市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2.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几年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的整治和规范。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加工生产企业,切实提高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豆制品的卫生质量。对上市销售的加工生产企业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记录。引导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规范豆制品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追究责任。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积极支持《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认真借鉴国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条件适宜时,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三)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根据《中山市2006-2010年食品安全宣传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建立食品专项整治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关于表彰中山市首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通报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细则》,对申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现评定并授予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等128家企业为“中山市首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同时将其载入我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希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其它用人单位要以被评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升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为构建“诚信中山”、“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中山市首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名单 市属     1、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2、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交通银行中山分行     4、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分行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7、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9、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     10、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11、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1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小榄镇     1、中山市联安富制衣有限公司     2、中山民森制衣厂有限公司     3、中山市弘森制衣有限公司     4、中山市小榄镇金龙制衣厂     5、中山市安淇制衣厂     6、中山市小榄镇晓�金属塑料制品厂     7、中山市小榄镇基龙工具箱厂     8、中山市广利服饰有限公司    古 镇     1、阿特拉斯螺铨(中山)有限公司     2、中山市香山彩瓷砖有限公司    东凤镇     1、广东信力电器有限公司     2、中山市泰峰电气有限公司     3、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     4、中山市高雅线圈制品有限公司    南头镇     1、中山南华皮革制品厂有限公司     2、中山贤邦制衣厂有限公司    黄圃镇     1、中山市正业中糖实业有限公司     2、诺而达热交换器(中山)有限公司     3、诺而达铜管(中山)有限公司     4、中山市广重铸轧钢有限公司     5、中山市永发纸业有限公司     6、中山市农村供电总公司黄圃供电公司    港口镇     1、中山市宏时表厂     2、中山市松山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3、中山市科达电子厂     4、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     5、金甲化工企业(中山)有限公司     6、中山市中益油墨涂料有限公司     7、中山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    沙溪镇     1、上海心华制衣有限公司沙溪分厂     2、中山雅丽电脑绣花有限公司     3、中山亿利制衣服装有限公司    大涌镇     1、英陶洁具有限公司     2、中山市联兴泰玩具厂有限公司    横栏镇     1、中山忠辉玻璃有限公司    南 区     1、中山市水泥厂有限公司     2、广东菱电电梯有限公司     3、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南朗镇     1、中山ABB变压器有限公司     2、中山市三礼电子有限公司     3、中山市翠亨希尔洛电子厂     4、中山大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火炬区     1、中山国华礼品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2、中山泰星纸袋制品有限公司     3、中山花王化学有限公司     4、佳能(中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5、中山鸿兴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6、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     7、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     8、中山市联凯鞋业有限公司     9、丽光精密(中山)有限公司     10、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     11、华夏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2、中山东茗影音电子有限公司     13、中山精美鞋业有限公司     14、中山市普宇电子有限公司     15、建�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16、中山盈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     17、中山市展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8、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19、中山中荣纸类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民众镇     1、中山市接源泡沫厂     2、金湾玩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中山英明服饰配件有限公司    三角镇     1、中山市隆昌织染有限公司     2、中山金轮玩具有限公司     3、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卓盈丰制衣纺织(中山)有限公司     5、古河精密(中山)有限公司     6、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7、隆得表面涂镀(中山)有限公司    板芙镇     1、泰华施利华清洁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神湾镇     1、福懋兴业(中山)有限公司     2、中山市神湾镇锦龙工业原料行     3、中山市善浓玩具厂有限公司    坦洲镇     1、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中山DIC色料有限公司     3、中山肯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中山志盛电子有限公司     5、爱知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五桂山     1、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中山市五桂山镇元位艺术制品厂    西 区     1、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3、中山国际酒店     4、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5、中山瑞德卫生纸品有限公司     6、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     7、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8、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石岐区     1、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2、中山市三才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3、广东电信实业集团中山市有限公司     4、中山新艺电子有限公司     5、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     6、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东升镇     1、中山市易惠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2、鲍德温(中山)钢琴乐器有限公司     3、中山市信和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三乡镇     1、中山市雅骏眼镜厂     2、中山雅冠光学厂有限公司     3、山守强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4、中山中信制衣有限公司     5、中山市时代实用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6、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     7、中山市三乡镇龙泰塑料胶制品厂     8、中山市三乡友电电机厂     9、中山市顺佳工艺制品厂     10、中山皇冠皮件有限公司     11、中山市荣泰皮具厂     12、麦氏皮具实业(中山)有限公司     13、中山市三乡镇宝元制鞋厂    东 区     1、中山香格里拉大酒店有限公司     2、中山市润讯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阜沙镇     1、中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二○○六年度中山市卫生系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二○○六年度中山市卫生系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科发〔2006〕42号 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将在今年第四季度进行2006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现就做好我市卫生系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评价范围 凡在中山市内的医疗单位或个人通过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科技成果均可申请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包括:应用技术成果、理论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 曾参加市科技奖励评奖但未能获奖的项目,如有新的研究进展需要再次报奖的,须重新申请组织科技成果评价。 二、科技成果评价形式 科技成果评价以会议鉴定或函审形式进行。 我局委托市卫生局对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评,对通过初评的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学科分类并加盖意见后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项目按学科分类聘请市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鉴定时间和地点由我局统一安排。 三、申请科技成果评价应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 四、鉴定费用 由申报单位统一交付,函审项目1990元/项,会议鉴定项目8790元/项。 五、材料交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材料须在10月21日前送到市卫生局医教科,10月25日前由市卫生局将通过项目初审并加盖意见后的材料统一送至我局成果科。 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我局将把通过初评的申报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等有关资料在中山科技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10月27日-11月3日。如对申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期内将异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成果科反映,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法 网上查询:www.zskj.gov.cn(中山科技信息网) 联系电话:(0760)8319100 传真:(0760)8387913 联 系 人:林 俊、张 炼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市政府大楼304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申请科技成果评价需提供的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二份),项目完成人应按对项目完成的贡献大小,按顺序填写完成人情况表,并签上姓名; 3.鉴定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函审项目一式五份;会议鉴定项目一式十份): ⑴鉴定资料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联系电话、资料目录等); ⑵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⑶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⑷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上的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⑸检验报告; ⑹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⑺临床资料其它(包括科技立项材料等)。 注: 1.送交申请材料时,须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数据文档)、《科技成果鉴定证书》(Word文档)以U盘或电邮方式一同报送(电子邮箱:cgk304@21cn.com); 2.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鉴定资料封面可在中山科技信息网(www.zskj.gov.cn)下载; 3.请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自行保存有关评价资料,以便日后查阅。
关于开展中山名菜名点评选活动的通知各镇区经贸办: 为弘扬中山饮食文化,促进餐饮业的创新与交流,推动中山地方特色菜点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山名菜名点评选活动(见方案)。评选活动的内容以中山本土风味菜点为主,分传统菜点和新派菜点二大类,传统菜点由市饮食业商会负责组织推荐,新派菜点由市内餐饮企业自行申报。为做好餐饮企业特色菜点评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突出重点,鼓励本镇区的餐饮企业积极报名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范围: 凡市内宾馆、饭店、酒家、餐厅、快餐店、单位餐饭堂均可申报评选项目。     二、申报菜点项目的条件: 1、选料要充分利用本地区域(或珠三角区域)内的物产,不能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作原材料。 2、烹调、制作技法要在继承传统技术基础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调味方式能充分融合现代多层次的需求。 4、配料、调味、工艺、造型别具一格,颇具时代气息。 5、风味突出,特点鲜明,市场卖点高,有一定的美誉度。     三、申报时间:从通知之日起到 9月20日截止。     四、申报办法: 由餐饮企业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1,可在中山经贸网下载),每个菜点项目填写申请表一份,并附彩照一张(4寸以上,照片背面注明品种名称和单位名称),交所在镇区经贸办。镇区经贸办收集齐后填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请表报市经贸局。     五、参评办法: 市成立中山名菜名点认定组委会,负责对参评菜点的评审认定工作。对获准参评的菜点项目、组委会发出参评通知书,由镇区经贸办组织企业进场参加评选。     六、评选活动经费: 以政府资助为主,评选认定的中山名菜名点,由组委会颁发证书(企业冠名部分),并编辑《中山名菜名点荟萃》,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我局将精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名菜名点参加第二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展示。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举办2006年第八期中山科技讲坛“中山市企业上网行为管理研讨会”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中科协字〔2006〕22号 关于举办2006年第八期中山科技讲坛“中山市企业上网行为管理研讨会”的通知 各镇(区)科技办,各会员单位: 为广大使企事业单位准确理解上网行为管理,避免由不当的上网行为引起的潜在风险,促进我市网络信息安全的健康发展。8月30日,市科工协、广东全通数码公司将联合举办2006年第八期中山科技讲坛“中山市企业上网行为管理研讨会”。市公安局、深圳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活动的支持单位,将提供技术指导。 时间:8月30日(周三)8:30―11:30 地点:中山科学馆2楼多功能厅(兴中道8号) 本次研讨会重点围绕上网行为与信息安全等内容,采取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探讨,邀请国内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知名学者主讲,并请市公安局网监科的专家讲解上网行为管理案件分析及相关问题。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报名,报名回执于请于8月29日12:00前传真至会务组。 联系方式: 市科协:卢加慧 电话 8381637 传真:8227221 科工协:王 工 电话:8381520(兼传真) 全 通:李应星 电话:8269398 传真:8385377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将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开学前,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联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检查工作,逐一检查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消防、交通、用电设施、危化物品、周边环境的治理、门卫值班和防溺水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教育局将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   三、重点加强校车的安全督查管理工作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依据有关校车管理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配合辖区公安交警、交管部门成立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校车安全检查。各镇区校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辖区内尚未申领校车标识的学校迅速办齐手续;已申领校车标识的学校校车应在开学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到指定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专项安全检测,检测合格的,将《中山市机动车(校车)安全检验记录单》复印件送教科文卫办(教办)和教育局备案;检测不合格的收回校车标识。开学前,各镇区校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辖区学校校车的专项安全检测制度、备案制度和标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市校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督查。   四、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大力宣传“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开展预防溺水、交通、火灾、触电、拥挤踩踏等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利用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学校安全教育引入深度和广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度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中小学校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都要及时上报。上半年教育局初步建立了“安全隐患台帐制”,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月向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报一次安全隐患情况,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每季度向教育局报一次安全隐患情况,此项制度出台以来,大多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学校都能按要求做到,但有少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学校未能按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请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中山市2006年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山市2006年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文管办[2006]12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区)政府、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中央八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和省文管办的《关于开展广东省音像市场清理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粤文管办[2006]74号)精神,经市领导同意,我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音像市场清理整治集中行动。现将《中山市2006年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和中央八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中山市2006年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2、《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                   中山市文化市场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扫黄打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工作重点    ●全面清查音像市场。    ●深入查处储运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大案要案。    ●严密封堵走私进口渠道。    ●加强对复制、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音像销售单位的监管。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1:    中山市2006年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打击力度,全面查缴政治性等各类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净化暑期文化市场,为迎接国庆57周年营造良好文化环境,维护我市音像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根据中央八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和省文管办《关于开展广东省音像市场清理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粤文管办[2006]74号)要求,结合我市2006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现决定自8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查含有歪曲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政治性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严厉打击走私、制售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行为;反复清理、规范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以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取缔无证照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摊贩及游商;深挖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地下批发窝点和非法仓库;深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我市音像市场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组织实施:   本次清理整治行动在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由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工商、海关、城管等部门实施;各镇区同时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实施。    三、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5日,公示阶段。    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盗版制品主动上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说明情况。公示期内,凡主动上缴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并说明情况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其责任;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年检登记时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不予登记或者暂缓登记。    2、第二阶段:8月16日——10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    各镇区、各部门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根据中央八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没收违法制品,处罚违规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将牵头组织若干次联合行动。    3、第三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总结汇报阶段。    清理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及时总结本镇区、本部门治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由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汇总后统一报省文管办。市文管办电话:8318192;传真:8319767;电子邮箱:hwang291@msn.com.    四、工作重点:    1、全面清查音像市场。组织力量对全市音像经营场所、电脑城、集贸市场、食街、车站等重点部位进行反复清查。重点查处含有政治性内容的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取缔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的无证无照摊档;针对节假日及夜晚游商活动较为频繁等特点,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性检查,严厉打击游商兜售非法音像制品行为。通过持续开展清查行动,坚决遏制无证照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泛滥的势头。    2、深入查处储运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大力追查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销售渠道,坚决打掉储运非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犯罪团伙,端掉其窝点。严厉查处利用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窝藏和售卖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加大司法介入打击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3、严密封堵走私进口渠道。海关、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珠江口等沿岸海域的监控,严密封堵海上走私渠道。海关要加大对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入境行李物品、包裹邮件的检查,防止政治性非法音像制品入境;要加强对货运单据的审查和对进口货物的查验,防止利用集装箱、货柜车走私非法音像制品,对申报进口的注塑机、模塑机一律开箱查验,防止以伪报品名称走私光盘生产线。    4、加强对复制、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严格执行印刷、复制委托书等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复制非法音像制品的复制企业,印刷盗版音像制品装帧纸、包装盗版音像制品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5、加强对音像销售单位的监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强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单位的监管和检查,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监控,对违法违规销售音像制品的单位要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防止非法音像制品通过合法流通渠道进入市场。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音像制品和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行动,形成有利于治理行动顺利进行、音像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音像市场清理整治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除了市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外,各镇区、各部门都要根据市的行动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周密部署、措施到位、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治理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整治行动,确保不留死角。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工商部门要集中力量打击无证照经营活动;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游商的打击力度。各镇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清查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案件的查处查办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各镇区、各部门信息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向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报告本单位专项行动中所出现的重要情况、查处的重大案件、举办的重大活动等。    4、专项治理期间,省文管办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市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对问题依然严重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被省通报批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自身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将治理行动落到实处,使市场面貌明显改观。    5、治理行动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治理情况,于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由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汇总后统一报省文管办。  中山市文化市场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扫黄打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    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    为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音像和计算机软件产业的繁荣发展,依照我国有关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在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同时,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以下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盗版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    二、200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为公示期,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盗版制品主动上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说明情况。公示期内,凡主动上缴盗版制品并说明情况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其责任。   三、2006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有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版权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2006年底至2007年初,行政许可部门将对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进行年检登记。届时,对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不予登记或者暂缓登记。    五、对制售、储运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向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或文化、版权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5212870;国家版权局举报电话:010-65212738;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举报电话:12318。    对行政部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向各级监察机关举报。各地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0。    有关行政部门受理举报,应当恪尽职守、查明事实、严格执法,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特此公告。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文化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版权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 建设部 监察部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中山市产业发展向导目录(2006年版)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续上期)    三、我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文物保护制度。认真做好《广东省文物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核定公布,以及全省文物普查登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规范档案、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藏品规范档案、馆藏文物鉴定、文物安全防范等各项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和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大型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博物馆登记,重大文物事故责任追究,文物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制定,文物保护方案评审,文物保护奖励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大力推进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和文物示范单位建设,带动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抓好全省文物保护示范单位建设和省博物馆新馆、海上丝绸a之路博物馆、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平碉楼与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程、河源石峡恐龙遗址公园、曲江马坝人遗址公园、南越国宫署遗址公园、虎门炮台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抓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完善红色景区设施,使之成为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抓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建设,评选一批优秀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大力加强省内外、境内外文物合作,优势互补,整合资源。整合博物馆的陈列展览资源,减低运作成本,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完善“广东流动博物馆网”。加强粤港澳交流与合作,整合三地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发挥各自特色,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岭南文化品牌,促进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主动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和多形式的泛珠三角合作,建立区域历史文化资源合作的新模式。认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文物保护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组织文物出国展览或国外文物来粤展览。    (四)大力推进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物部门自身建设。确立以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完善省、市、县(区)三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广泛建立群众性的文物保护组织。加强文物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明确当地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有专门保护机构或有专人管理。切实加强文物部门自身建设,做好人才规划、培养、使用、配置与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有权威的专业队伍。    (五)大力构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严密防范文物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积极建立文物系统博物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和文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措施到位、制度到岗、责任到人,完善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设施,推进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达标工作。各级文物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对古玩等文物市场的管理;打击文物盗窃、盗掘、走私和非法交易等犯罪活动,确保文物安全。    (六)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快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利用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整合、开发和利用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旅游服务设施,坚决遏制对文物造成破坏的乱建设、乱开发行为,防止擅自改变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不合理开发造成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    (七)大力推进文物信息化建设和文物科学研究工作,增强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文物科学研究工作,加大现代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针对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中具有迫切性和特殊性的科技难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科技攻关,积极主动地争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部门的参与合作,实现文物保护科学化、文物资源数字化、文物管理和信息传播网络化。    (八)努力办好特色博物馆,把博物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各类特色博物馆,鼓励发展行业博物馆和私人博物馆,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充分利用文物资源,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优秀陈列和展览。鼓励多种渠道资金的投入,创新经营方式。结合各地历史文化资源的特色和地方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历史价值高、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景点,造内涵丰富、知名度高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形成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网络。       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为保护工作打好基础。按照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依据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对全省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普查。对各地的普查骨干集中或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各地要分门别类制订普查工作方案,按技术要求和规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深源的基本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    (二)开展科学认定和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和认定标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科学认定和鉴别。组织全省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    (三)建立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以及相应的保护制度。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各级保护名录实行逐级申报,分批公布的办法。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产生由同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列入各级保护计划,统一实施抢救保护。其中,被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由省联席会议择优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列入国家级名录。市、县(区)的普查资料集中到省统一编目和归档,由省统一编辑出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和光盘资料。    (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抢救和保护。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现有珍贵、濒危的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年老体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要以文字、音像及数字化的手段,抓紧进行抢救性的记录、整理;对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要授权有关单位积极征集,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流失。要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平台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协助政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工作。    (五)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激励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通过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和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继续开展创建“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命名“优秀民间艺术师”的活动口有条件的地区要分艺术门类编印、出版民间艺术作品(含声像资料)集;组织专家对传统民间艺术进行开发和创新,推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融入现代生活。    (六)建立健全保护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由省文化厅牵头成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该中心设在广东省群众艺术馆,负责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工作。在各级文化部门设立相应的保护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通过逐步的培训和实践,造就一批专业精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热情和奉献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者,建立一支集抢救、保护、研究和管理于一身的专门人才队伍。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参照国家建立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各地要进一步发挥现有的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相应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鉴定专家委员会等专业机构,研究解决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科研机构、学校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等机构的作用,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加强合作,建立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文化、建设、规划、财政、发展改革、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    (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依法保护文化遗产。普法部门应当将《文物保护法》列入普法内容,各级党校和行政管理学院应当在法律课程中增设《文物保护法》有关内容,不断提高公务员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制观念。大力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遏制破坏文物事件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或保护条例、办法等,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构建有效的保护机制。    (四)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文化遗产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确立以政府保护为主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努力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五)加大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一个“爱护文化遗产可敬,破坏文化遗产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和现有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进行宣传推介,建立起广东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数据库以及集工作平台、宣传教育和探索服务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实现文化遗产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经常化和立体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函[2006]829号 各地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版)自2005年6月实施以来,各地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药品目录61号依替米星,备注栏“限肾功能有损害者使用”,根据国家药监部门批准该药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栏“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的限定,现改为“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二、省药品目录284号混合微量元素,可包括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    三、省药品目录371号降钙素,可包括鲑鱼降钙素。    四、省药品目录566号复方天魔蜜环菌,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批件号XGB2005-038),该品种已更名为复方天麻蜜环糖肽。本目录也相应修改为复方天麻蜜环糖肽。    五、省药品目录293号复方氨基酸(18F),根据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为氨方氨基酸(18AA-Ⅲ)。    六、省药品目录293号复方氨基酸、298号脂肪乳、934号葡萄糖,由于采用“三腔袋”方式装入以上三种药品,定名脂肪乳氨基酸葡萄糖注射液,为方便使用,可将脂肪乳氨基酸葡萄糖注射液纳入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七、省药品目录中成药88号莲花清瘟胶囊的“莲”字,勘误为“连”。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中教[2006]119号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物价所、财政局(财所):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这一政策的落实,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财政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粤教财[2006]104号)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06]63号)精神,对我市实行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有关收费问题明确规定如下:    关于收取课本费等问题    我市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学生入学仍需缴交课本费。2006学年秋季课本费按照省暂定的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的标准收取。各镇区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收费标准和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用学生用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任务和目标。    从今年秋季开始,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作业本费由学校统一代收,作业本由学校统一购买后发放给学生使用。作业本费的代收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关于原“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问题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公办中小学“一费制”以外的收费仍按粤价[2003]256号、中价[2004]74号文执行。各镇区各类初中、小学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的有关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补课费等收费项目),也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财政补助的免杂费标准与原“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差额。一经发现,将以乱收费论处。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2006年度中山市人民医院大型医疗器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非盈利医疗机构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ZSSB[2006]002T01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具体如下)   序号   用户单位   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期(天)   01   人民医院   模拟定位机   1套   60   三、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竞价人必须对本项目作整体报价。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竞价人必须具有: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投标人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损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广东省卫生厅进行全省通报并处以(在中山地区)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的处罚。且该投标人还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9月7日前每天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应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六、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于2006年9月8日前(或竞价截止时间前)以“第二章竞价人须知” 之 “3.5保证金” 项所述方式缴到我公司。   七、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歧兴中道18号实业集团大厦附楼四层   八、本次谈判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书面传真或电邮本公司。   九、竞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06年9月8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十、谈判开始时间:2006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一、竞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袁先生   电  话:0760-8311478、0760-8311474   传  真:0760-8311424   网  址:zs.emedchina.net
关于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关于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中统字〔2006〕41号 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规定。2006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第三个星期日进行。现将我市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6年9月17日(全天)。上午9:00-11:00时(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时(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地点: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山考场)设在东区松苑路市政府斜对面的东区松苑中学。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的文具和计算器等。     四、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指挥,保证考试秩序的正常。     请各镇(区)统计办将以上内容通知参考的考生,并做好有关方面的安排。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六日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100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期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上涨,广东沿岸码头库存偏低,补给减少,导致近期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升。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9月7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销售价每瓶(15 公斤装)调整为93元,其它规格瓶装石油气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整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销售。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给,严格执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短斤缺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附: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14.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93.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61.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1.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2.00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公告为完善税收户籍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06年9月18日起到12月29日止,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新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一)应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     1、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2006年12月29日前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2、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以及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应当在2006年12月29日前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     (二)应换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   下列纳税人应当在2006年12月29日前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换发或新办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三)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       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由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已向税务机关报送过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中有关内容的,可不再填写。     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程序     (一)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携带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局提出换证申请,据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上述证表无误的,应当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审核发现纳税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者所填表格有误的,应当责成其补正后予以换发;     (三)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证件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三、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逾期不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收缴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需要填开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     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     本次换发税务登记证,是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税务管理,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工作,希望广大纳税人积极支持配合。     详情请咨询当地主管地税分局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查询。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举办我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与融资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我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京都议定书》已于2005年正式生效。根据《京都议定书》关于清洁发展机制的规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来换取相应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抵消额。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国际合作,将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的主管机构。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开展CDM项目合作,帮助我国企业及相关部门了解和解决CDM项目申报程序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吸引国际资金和技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国际化程度,促进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将于2006年9月15日在成都市举办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与融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全球气候变化的实质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关系;       (二)我国企业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收益介绍与分析;       (三)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介绍;       (四)我国CDM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       (五)我国开展CDM项目合作的优先领域及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       (六)CDM项目设计文件及基准线方法学分析与介绍;       (七)CDM项目投融资及技术引进的渠道和方法;       (八)我国企业已实施CDM项目的成功案例介绍与分析;       (九)行业代表介绍开发和实施CDM项目的经验。       二、师资安排       拟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和能源研究所、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1、有关政府、企事业负责人;       2、电力、钢铁、水泥、煤炭、可再生能源、油田、垃圾焚烧和填埋、林业、水利、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项目管理人员。       四、培训方式       以领导、专家授课为主,同时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班将提供最新讲课资料及《京都议定书》等参考资料。       五、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15日――19日(15日为报到日)       地点:成都市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交纳培训费1600元/人(培训费统一开具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发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于9月8日前,将报名表认真填写好,传真或电话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三部。       具体办班地点及接站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滕四波    王兢       联系电话:(010)63908415、63908428       传真:(010)63908415       邮编:10003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405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三部。       报名网址:www.tnet.gov.en        二��六年八月九日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6〕12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6〕432号)转发你们,接文后请立即转发至你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鉴于我省药品批准文号数量较多,为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特作如下安排: 一、为了加强领导,省局成立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注册处。 二、为了及时指导企业填报工作,省局在局办公大楼2107房设立咨询岗位,为企业解答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生产企业务必认真如实填报有关药品批准文号信息(填报要求见附件一)并按以下时间安排报省局注册处(包括电子信息及附件二):请深圳、珠海、东莞、梅州、惠州、潮州、揭阳、汕头、汕尾、河源等10地市各药品生产企业于9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普查资料;请广州、佛山、中山、江门、清远、韶关、云浮、湛江、茂名、阳江、肇庆等11个地市各药品生产企业于9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普查资料。 四、报送方式:如数据超过1M,建议以移动存储设备提交至药品注册处;如数据不足1M,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联系人:刘珍   罗玉冰 联系电话:020-37886101    37886103 电子邮箱:gdda-zcc@gdda.gov.cn         二○○六年九月四日 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6]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经研究,国家局将在全国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认真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环节.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通过对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普查和清理,为药品批准信息数据库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同时为下一步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以及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促进药品注册文件和档案的规范管理,进步提高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内容       (一)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各省局按照国家局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对已取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普查。       (二)普查范围:截至2006年8月31日,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在辖区内省局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局制定的《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填撮要求》(见附件l)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公布在国家局网站上http://www.sfda.gov.cn),同时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见附件2),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报送辖区内各省局。       (四)各省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填报的《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重新填报。并于9月30日前以企业为单位分期分批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3)和企业填报的纸质文件报国家局,并通过专网将相应的电子文件传送给国家局。   三、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健全和完善药品批准文号信息库,为下一步开展药品再注册、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奠定基础的必要措施,各省局要从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的长远目标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局应由主管领导负责,成立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此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协调,按时完成。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量大,务必按时保质完成。各省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普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局联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首批)认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首批)认定办法》的通知 中经贸〔2006〕284号 各镇区经贸办,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培育我市大型流通企业,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发挥流通龙头企业在我市现代流通业中的龙头和支柱作用,我局将组织认定首批 15家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现将《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首批)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经贸局商品流通科。   联系人:阮浩坚,梁子文。联系电话: 0760-8315074,传真:8335424,地址:松苑路一号,邮编:528403。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经贸〔2006〕309号 各镇区经贸办: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发改产业[2006]1532号文请从中山市经贸网(网址:http//www.zset.gov.cn)“公告栏”上下载。 联系人:汤荣添,电话:8329004。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十一”放假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6年“十一”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9月30日、10月8日(公休日)照常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6年9月19日
关于确定中山市“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的通知关于确定中山市“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的通知 中委宣通[2006]11号 各镇区宣传办(文明办),市各有关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广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宣传教育活动,是省委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的重大决定,是提高广大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根据市文明委今年的工作意见和“2006中山市现代公民教育年”活动安排,通过对社区、农村、单位、企业和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并广泛征求意见,现确定小榄镇等10个单位为“中山市‘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    希望各示范点单位按照现代公民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水平,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行带动作用。各镇区、单位、企业、学校要以示范点为榜样,结合自身实际,把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博爱、创新、和谐、包容”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深入扎实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文明素质。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18日    附:中山市“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名单(共10个)    小榄镇;西区长洲社区;港口镇民主社区;古镇镇冈南村;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工联合会);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实验小学;广东省中山市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关于表彰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张铁林等16位同志“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进步。   附件: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   中山市教育局   小榄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中山市佛教协会 二、模范个人   张铁林  男  蒙古族   中山市小榄镇体委高级教练   侯奕斌  男  汉族   三角镇党委书记   沈小龙  男  汉族   中山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科长   王海燕  女  汉族   古镇镇党政办副主任   何锦波  男  汉族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吴海文  男  汉族   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师   刘小洪  男  汉族   中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   买凤广  男  回族   石岐区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   黄金柱  男  俄罗斯族  中山市实验高中高级教师   尹绪忠  男  土家族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左海燕  女  彝族   中山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廷玉  男  满族   民众镇党委副书记   潘拓   男  满族   中山市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   李乐愚  男  回族   中山市中医院医教科科长   谌勇   男  土家族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   刘春潮  男  白族   中山市美术馆负责人
关于调整中山市2006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山市2006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104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等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粤价[2006]183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对2006年度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作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粤价[2006]183号文规定,取消现行招标药品差别差率作价办法规定,对原中价[2006]71、77、101号文公布政府定价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按15%加价率顺加作价,详见附表。     二、原公布的头孢呋辛等22种、阿霉素等抗肿瘤和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已按15%加价率核定了零售价格,按原价格执行。     三、属市场调节价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由医疗机构按15%加价率自行作价,并报我局备案。     四、若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实际进货价低于中标价的,则按实际进货价顺加我市规定的加价差率作价,并报我局备案。     五、本次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时间从2006年10月1日起至下一次我市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公布之日止。     请医疗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药品销售价格,做好药价公示。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价格科反映。     附:2006年度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作调整表.xls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6]13号)要求,现将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   (一)未认定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   (二)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乙肝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参照粤教继[2004]22号文有关规定。   2.普通话水平:按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不相应的教师资格以及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在省教育厅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类学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已在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或补修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   (一)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户口在我市的,可在我市提出申请。户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单位在我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我市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我市的人员,应回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我市各镇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含代课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按属地管理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集中办理。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⑴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⑻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以上⑴⑹项用表在中山市教育人事网http://www.zsedurs.net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下载表格统一使用A4纸 。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认定费用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有关规定缴纳认定费用120元。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缴纳认定费用。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等不属教师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四、时间安排   为做好认定教师资格各项准备工作,作如下时间安排:   (一)9月29—10月13日,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本单位报名。   (二)10月9日起,申请人自行到以下医院(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博爱医院   中山市中医院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申请人体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表未贴照片和加盖单位公章无效(体检表在中山市教育人事网http://www.zsedurs.net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使用A4纸) 。   (三)需进行学历鉴定的申请人从10月9日起自行到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办理。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二楼,联系电话:6848981、8887622。   (四)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集中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10月12—14日,地点:市教师进修学院(地址:博爱路20号),联系电话:8889873。   (五)需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申请人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集中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2—14日,地点:市语委办(地址:柏苑路214号,市教育局办公楼底层),联系电话:8302570。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接受教育教学能力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11月24—12月1日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审核、整理本辖区、本校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认定材料,经仔细核对原件后,每一份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七)受理申请时间:12月4—12月8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将符合条件的认定材料和《广东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及软盘(名册及软盘资料均需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导出),报市教师进修学院,联系电话:8889873。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负责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日常工作。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具体工作,把好质量关。   (二)准确解释政策法规,严格把握标准。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学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认定范围、条件。精心组织,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按以上时间安排,做好报名、普通话测试、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体检及学历鉴定等工作。 六、其他   (一)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其他相关问题仍参照《广东省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附件1)及《广东省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处理。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教师资格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2.《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体检项目判定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2号文) 3.《广东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 4.《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5.《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表》 6.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报名表(表1 —表4)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表1—表4)                   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文件 中山市财政局 中知发〔2006〕26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知发〔2006〕19号),现将《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市发明创造,推动自主创新,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山市设立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发明专利奖,市专利奖包括以下奖项:   (一)中山市专利金奖;   (二)中山市专利优秀奖;   (三)中山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专利奖励经费由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 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励项目的评审、绩效评价、表彰等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第五条 设立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其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专利奖的评选、审定及评审结果异议的裁定;   (二)研究解决市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就市专利奖励工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和奖励办公室,评审专家组成员由技术、经济、法律、工业产品造型及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人选由奖励办公室提出,报市专利奖励委员会批准后聘任。   奖励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中山市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中山市实施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市专利奖:   (一)在申报前,已获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二)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该专利在申报市专利奖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由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纠纷或者无效理由明显不成立的除外。   第八条 中山市内单位或者个人,是指:   (一)本市机关、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在本市范围内有常住户口或者就业、就读、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九条 市专利奖评奖标准:   (一)专利金奖评奖标准:   1.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是重大的发明创造,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2.该外观设计专利是适于工业应用的具有突破性的新设计,并富有美感;   3.该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专利优秀奖评奖标准:   1.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作出的较大的发明创造,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作用;   2.该外观设计专利是适于工业应用的较突出的新设计,并富有美感;   3.该专利实施后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优秀专利发明人评奖标准:   1.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发明创造能力,在科研及发明创造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2.是一项或者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主要发明人,在发明创造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了实质贡献;   3.优秀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必须是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金奖、省专利优秀奖之一的项目发明人。   4.其发明的专利技术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条 市专利奖采取申请制,并经下列单位或者专家推荐:   (一)各镇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它单位;   (三)2名以上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拥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第十一条 申报市专利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专利代办处对该项目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必要时实用新型专利还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四)专利公告文件;   (五)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文件。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七)关系人生命安全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 市专利奖的评审程序:   (一)奖励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评审专家组;   (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市专利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奖励名单,并对外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   (四)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对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市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市专利奖各奖项颁发标准:   (一)市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金5万元;   (二)市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金2万元   (三)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5名,每人奖金3万元。   第十六条 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颁发标准:   (一)中山市获广东省专利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   (二)中山市获广东省专利优秀奖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   第十七条 发明专利奖颁发标准:   以本市地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专利权人5000元。   第十八条 专利奖拟奖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核准,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奖励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市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单位、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在中山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对评选出的获奖项目、单位、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第十九条 凡在市专利奖评选和评审中违规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申报单位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专利奖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专利奖的,由市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三)参与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是指为促进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优秀专利技术产业化而设立的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经费用于计划项目的实施,经费从市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80万元。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指导、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申请列入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应当是拥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三)专利技术要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四)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我市具有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有带动作用。   (五)承担项目单位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有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有较好的实施条件。   (六)项目已有产品生产、销售,预计2年内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的专利技术水平代表了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明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第五条 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该项目的产业化资金投入在100—300万元之间(含300万元),重点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该项目的产业化资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第六条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拨付;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立项后,分二次拨付,第一次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50%,剩余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二章 申报与下达   第七条 计划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所在镇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第八条 申请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公告文件;许可实施的,需提供许可合同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三)申请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其它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计划项目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审核评定,并拟定项目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金拨付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与申报书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按合同要求组织计划项目的实施,并于每年年终以书面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汇报计划项目实施的进展和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经市知识产权局同意方可改动。如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未经批准而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承担单位限期改正、终止合同、收回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如项目中止或失败,必须如实提供详细说明和资金决算报告,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作出处理结论。   第十四条 计划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验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出具验收意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发明创造的保护,鼓励申请专利,提高我市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是指对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请专利以及开展专利竞赛活动而给予的资助,资助经费由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60万元。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资格的审核、专利项目的绩效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专利应当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列入国家、省、市专利工作试点、重点、优势企业的或者列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第五条 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 共同申请专利的,资助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第六条 资助的范围:   (一)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   (二)需要资助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费;   (三)获国外或者港澳台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   (四)发明创造专利大赛、工业设计专利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及竞赛活动费;   (五)其他需要资助的专利申请费用。   第七条 资助的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取的金额资助;   (二)需要资助专利中介机构的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每年不超过15万元,每件资助1500元;   (三)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地区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0元;其它国家及地区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只资助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四)发明创造专利大赛、工业设计专利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资助及竞赛活动费每年不超过30万元;   (五)其他资助标准以当年市政府主管领导的批复为准。   第八条 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每年5月份或者10月份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分两次审核专利资助项目。   第九条 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发票原件(企业或者代理机构已经入账的可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代办机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请求书首页复印件;   (四)涉外专利申请还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地注册或者居住地证明。   (五)发明专利代理费必要时还需提供实质审查请求书复印件及交费凭证。   (六)其它需要证明的文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有争议的;   (三)已获得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的;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资助的。   第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以及国外或者其它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等项目由市知识产权局核准并拟定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助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 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鼓励各镇区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资助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中科发〔2000〕40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专利工作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行业,提高专利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专利宣传活动,加强专利人才培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年在专利专项资金中设立不超过60万元的扶持经费用于专利工作体系建设。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工作体系建设的评审、指导、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体系建设扶持经费的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经费扶持的范围:   (一)专利试点企业、行业的专利制度建设和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和行业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   (三)专利中介机构建设和发展;   (四)专利宣传活动和专利人才培训工作。   第五条 申请列入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专利试点企业应重视专利工作,有较好的自主创新能力,已拥有专利20件以上,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在市场销售,在行业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市具有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有带动作用。   (三)专利试点行业应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保护章程和自律机制,并每年投入5万元以上的专利经费。   第六条 申请列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以上专利试点企业的基本条件。   (二)建立了完善的企业专利工作体系和企业专利制度,其知识产权工作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 申请列入市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企业或者行业应确定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专利信息工作人员,每年有5万元以上的专利专项经费投入。   (三)建立适合本企业或者本行业的专题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系统等必要的工作资源。   (四)已拥有专利30件以上,企业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以及在技术、设备引进、合资、合作中,能利用专利文献了解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进展现状,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性,通过专利信息检索,避免专利侵权,并利用专利信息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和策略。   第八条 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每年评定一次。市专利试点企业、行业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试点期限为三年。   第九条 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经费的标准如下:   (一)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支持经费3万元。   (二)市专利信息试点企业和行业每家支持经费5万元。   (三)对在我市新开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利中介机构,每家支持经费5万元。   (四)专利中介机构年专利申请代理量比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且增长件数超过100件的,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支持经费。   第十条 专利宣传活动和专利人才培训每年安排不超过20万元经费。   第十一条 市知识产权局拟定项目名单,与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金拨付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有权监督检查专利体系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全数追回已申请的专项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的通知     粤食药监通〔2006〕18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6年10月6日起,各市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原开办标准自然废止。   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根据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需要、在农民用药不方便的农村乡镇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其验收标准由各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报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备案。   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申报2006年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2006年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粤产学研办函〔2006〕9号   各地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以及我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部属高校在广东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工作,不断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探索省部合作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新路子,为全国的产学研合作与发展作出贡献。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产学研办”)将在近期内组织实施2006年产学研合作项目,不断提高部属高校与广东产业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建立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研合作等新型、有效的合作模式,加速科技成果的孵化和转化,集成优势资源,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为提升广东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现将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与要求   ㈠ 重大合作项目。   项目要求:由教育部直属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发的、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项目已通过了小试实验,在3~5年内能够实施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项目的实施对广东的产业升级换代具有带动作用,满足广东当前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项目组织方式:重大合作项目由产学研办会同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资助额度在100万元以上。   ㈡ 示范合作项目。   项目要求: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发的、并与广东的企业有明确的合作意向和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的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明显,短期内能够实现产业化,对各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发挥显著的作用。   项目组织方式:示范合作项目由各地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联合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组织申报。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和粤东的地市申报项目数3~5项;其它地市1~2项;省内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和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在50~100万元之间。   ㈢ 专业镇与高校对接项目。   项目要求:针对广东省认定的专业镇的产业特色,通过项目的形式,有效地将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技术力量和科技成果引入到专业镇,有效提升专业镇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专业镇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项目组织方式:由各地市科技局组织专业镇与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联合申报。今年将选择8~10个专业镇进行支持。   ㈣ 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和成果转化基地。   项目要求:根据广东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汽车、石油化工和医药等行业发展需求,有目的选择部分具有实力的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引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参与共建行业技术创新平台。选取基础良好、地方政府有足够配套能力的市(区)建设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区。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型企业组织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项目组织方式:由产学研办会同各地市科技局组织有关单位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联合申报。   ㈤ 其它。   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等。具体内容采取专项组织的方式申报。   二、申报要求   ㈠ 项目申请必须有两家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为技术依托,形成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和校研合作的产学研模式。   ㈡ 项目应有较好的前期合作基础,并有近期明确的合作计划,项目完成后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在中短期内实现产业化。   ㈢ 各单位请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写《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请到cxy.gdstc.gov.cn或www.gdstc.gov.cn网站上下载),并附与项目有关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4份报到产学研办。(其中《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须提供电子文挡)   三、申报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06年10月20日前。   申报地点: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楼大厅,邮编:510033)   联系方式: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叶超贤,020-83163382,yechx@gdstc.gov.cn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陈建敏,020-83163383,chenjm@gdstc.gov.cn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彭 靖,020-83163941,pengj@gdstc.gov.cn   附件: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2006年9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本年度共受理94项,办结63项,办结率为67%。 受理编号:2006-09-0081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明兴毛织厂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2 单位名称:中山新宝鞋业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市级技术中心 办理结果:资料不全,退件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3 单位名称: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设立直销服务网点 办理结果:初审确认,上报省经贸委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4 单位名称: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申请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5 单位名称:中山市旺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担保机构申报备案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企业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6 单位名称:中山市裕中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担保机构申报备案 办理结果:同意办理 主办科室:企业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7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区沙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8 单位名称:中山市康华环保砖厂 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确认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6-09-0089 单位名称:中山市新悦拍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拍卖机构的设立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9-0090 单位名称:中山市汉仁电子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变更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9-0091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宝福龙纺织厂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资料不全,退件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09-0092 单位名称:中山市大骏物业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9-0093 单位名称: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拍卖机构分支机构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09-0094 单位名称:中山市大涌镇富裕达水泥厂 事项名称:省水泥企业化验室整顿考核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
关于2006年10月“局领导接访日”工作的通告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现将2006年10月10日局领导接访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06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 -11:30。   二、接访地点   纳税人服务中心内。   三、接访对象   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广大纳税人。
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有关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从9月1日开始,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力以赴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清形势,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目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特别防火期,降水量将逐渐减少,但高温依然持续,森林火险系数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各镇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充分估计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对秋冬季森林防火要认识到位,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抢前抓早,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不出现大的问题。   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扑火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区要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森林火灾机制,落实扑火力量、扑火机具、扑火物资、扑火预案的准备工作,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切实提高处置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发现火情,要迅速行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护林人员及有关干部群众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防火扑救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扑救效率。   三、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是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九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月。各镇区要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落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经费。要围绕“立足预防,确保无大火和人员伤亡”的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镇、到村、到人、到山头地块。要落实好巡山护林队伍,划定责任区,明确职责,上岗到位。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护工作,组织安排护林员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护林防火巡查,对进山的闲杂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班,强化调度指挥工作   在森林特别防火期内,各镇区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各镇区的值班带班安排要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调度工作。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值班工作,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市防火办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镇区节日值班情况。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   请有关镇区将9-12月份的值班带班安排于9月15日前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电话:8221906,传真:8221909)。                            中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印发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开采秩序,保护有限资源和切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局)《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和《印发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101号)精神,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全市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二)工作目标。到2007年9月,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开采、破坏资源、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合理化程度明显提高,管理加强,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基本建立起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总体要求。   1、全面清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清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即时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置。   2、突出重点。以采石场、采坭场整治和复绿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采石场、采坭场的监管,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不按批准规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环境污染严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采石场、采坭场,一律停产整顿。   3、加强执法。国土、工商、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证照不齐、无证开采、破坏资源、非法转让、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破坏环境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非法开采行为,使非法开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监管行为。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正常秩序。   二、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一)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立即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强化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管理行为的监督监察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审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或持证过期失效许可证和证照不齐进行勘查开采,超越批准范围、超能力生产、不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以及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总部门审批的矿山企业,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的矿山企业,要坚决关闭。   (三)切实抓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在抓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同时,要抓好非法收购、加工和买卖保护性开采的矿产品的行为,对超控制指标生产和销售矿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8号)对稀土、钨、锡、锑矿暂停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珍稀资源。   2、地下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国土部门要摸清全市地热资源赋存和开发利用现状,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   3、全市采石场专项整治。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3〕49号)的要求,我市采石场数量不得超过20个,国土部门要按省的指标要求对全市采石场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各镇区要按计划完成对旧采石场的复绿工作。   4、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专项整治。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整治工作。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进行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采代探的,没收期非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勘查许可证;凡非法转让探矿权的,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整治期间,除国家地质勘查计划项目和原有项目变更、延续及保留等情形外,暂停受理新的探矿权申请。   三、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各镇区在中山市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镇区实际情况拟定1至2个采坭点,报市政府审批后集中开采,以解决用地填土需要。今后非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平整和非规划内的采坭点不再审批采山黄坭。   (二)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勘查、开采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设立的矿山申报中未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三)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采取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理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关系,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四)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强化市、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建立监管责任体系。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五)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各镇区要加强对本地矿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责任;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中府〔20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石取土管理的通知》规定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确保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到位。各镇区要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进行排查,按先明显后隐蔽的原则,对主干道、水道明显可视、影响较大的旧采石口先作治理,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其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并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或采取整治方式开展复绿工作,加快治理和恢复进程。城区范围内的旧石口要在2008年底前,每年分1/3进度;镇区在2010年底前每年分1/5进度,按时按计划完成复绿工作。   (六)充实地矿行政管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地矿行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地矿行政管理队伍建设,适当调整和充实地矿行政管理人员,将素质高、业务精、能吃苦、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实到地矿行政管理队伍中,提高地矿队伍人员整体素质。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为基础,《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为主要内容,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并严格按照治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时限要求(详见附件1),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学习部署阶段(从2006年1月3日至2月28日)。   为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组,邓小兵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印发《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处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清理整顿阶段(从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附件2、附件3要求,制定计划,加大力度,落实措施,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和整顿工作。要采取坚决措施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关闭,该纠正的要纠正,该处罚的要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地政府不主动处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两个阶段整顿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本地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开发矿产资源的布局,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市场准入条件,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逐项对照,逐步完善相应制度,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规划、立项、审批、监督和管理,责任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切实解决采石场、稀土、瓷土、高岭土和地下热水等为代表的矿山生产规模和布局不合理,污染、破坏环境以及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按照目标要求,对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总结验收情况及有关统计报表应于2007年8月底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国资源厅。市政府将自2007年9月开始,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镇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标准另行制定)。对整顿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整顿和规范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执法和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   1、国土资源和发展改革部门职责。双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在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检查、督查和验收。发展改革部门应统筹规划,提高对重要矿种矿业准入门槛,把好立项审批关,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无证勘查开采、破坏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停产的矿山,在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及时收回采矿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后再发还;对经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地方政府关闭的矿山,应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对新建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中矿山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对安全隐患大、污染环境的项目应会同环保部门严把立项、审批关。   2、公安部门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停产的矿山,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及时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暂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供给,待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供给民用爆炸物品;对涉及资源临时开采或借以平整建设用地为名实际转移买卖资源(道路开凿和市政府另有规定除外),但没有采矿许可证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矿产资源开采同意书等非法开采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地方政府关闭的矿山,应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终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对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新建矿山,不得核发《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对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要依法进行查处。   3、监察机关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005〕28号文件的情况;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纵容、包庇矿主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林业部门职责。依法负责辖区内使用林地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   5、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职责。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审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经费支出,金融机构不得为被取缔和关闭的矿山提供金融服务。   6、经贸部门职责。负责对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管理,严厉查处收购、买卖非法开采矿产品的行为。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而且经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后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注销其营业执照,或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以登记注册。   8、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矿山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报批手续的,由当地环保部门报请政府进行关闭整顿;对已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但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的,由当地环保部门报请政府进行限期治理或整改;不能依期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务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坚决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审查认定矿山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审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新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中安全设施情况并出具意见;审查矿长安全资格情况并发放安全资格证;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停产整顿以及政府取缔关闭的矿山,应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   10、电力供应单位职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停产整顿的矿山,电力供应单位应在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及时减少其供电量或停止供给生产用电,待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供电;对非法开采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地方政府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应切断电源,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对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新建矿山,不得供应生产用电。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以本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有关内容,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矿的能力和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   (四)建立建全相关制度,确保各项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各镇区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案件,要登记建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以保护;要建立奖励制度,凡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可给予第一举报人适当物质奖励。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电话:矿管科8329492;监察科8332119。   2、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案件的查处,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进行督办,明确责任和结案期限,落实到人,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立联络员制度。镇政府、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明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联络员,并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加强联络和沟通。   4、建立督查员制度。各镇区可考虑聘任熟识政策、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肯干的同志担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查员,监督和检查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实施。
关于修改《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适应国家、省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我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府〔2003〕5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六项修改为:“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许可占用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在第二十五条后增加四条分别为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以后条文顺延。   三、在原第二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为第三十三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擅自施工的,视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的情形分别予以处理。”以后条文顺延。   四、在原第二十九条后面增加三条分别为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不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以后条文顺延。   五、原第四十五条(现为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无组织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0元以下罚款”。   六、删除原第五十一条。   七、将第七章标题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并相应删除原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五条。   八、原第五十六条(现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铺位,在集贸市场附近、车站、影院、公园、住宅区、街道、码头、口岸、广场、旅游景点等地方从事流动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或者被查处后继续从事无照经营的,没收其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工具、设备。”   九、原第五十七条(现为第六十条)删除第(三)项关于“中心城区”范围的含义,增加一项为第(三)项:“‘大型户外广告’是指单体面积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增加第(四)项:“‘无组织排放’是指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以后各项顺延。   《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根据本通知予以重新印发。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公告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中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等。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于2006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接待室(兴中道2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1张。(咨询电话:8231755)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顺序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12日
关于推荐2006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市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经研究,2006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定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进行。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府〔2005〕192号)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凡在我市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符合推荐条件的均可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在中山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方面无争议的成果。     (三)推荐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包括鉴定、验收、评估、专利确认、行业审定、科学评价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市科技重大贡献奖的应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对科技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应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1、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的前人尚未发明、尚未公开的重大专利技术,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推荐市科技合作奖的应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且在中山市从事科技合作工作的市外单位和个人:     1、在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实现成果转化,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及其产业化工作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在技术中介、科技服务、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推荐部门或推荐专家     (一)各镇区科技行政部门;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经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     (三)3位以上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四、推荐材料     根据《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科发〔2006〕2号)的有关规定,所推荐的项目应填写相应的《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技术资料。推荐材料包括:     1、《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申报系统导出数据电子版;     2、《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需以A4纸打印,按顺序在左边合订成册,不须另加封面,一式二份,加具推荐意见、盖公章或签名后报送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内)。     五、受理时间     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     六、推荐书及相关指引文件获取     《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相关指引文件可直接向市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索取,也可通过中山科技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zskj.gov.cn)。     七、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760)8319100     传真号码:(0760)8387913     联 系 人:林 俊、张 炼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中山市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三楼304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2007年度输美、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确认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外经办、有关纺织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商贸函〔2006〕10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用好用足商务部下达的可申请数量,请各外经办发动辖区内企业确认可申请数量,并通知企业按要求提交确认书到当地外经办(名单见附件1)。     二、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申请。凡在规定日期之后上报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一)办理确认的企业     1、如实填报确认书(附件2),内容包括企业的海关代码、13位进出口代码、中文名称、可申请的类别和数量。     2、认真审核附件1表格中的出口企业13位代码、海关代码和公司名称,如有变更,请于10月18日前将变更的报告、变更内容和批准变更的文件复印件直接上报我局外贸科。     (二)放弃办理确认的企业,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放弃确认输美、输欧盟纺织品2007年第一次可申请数量情况说明表》(附件3)。     三、确认书、放弃确认情况说明表、放弃确认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放弃确认的原因等由外经办负责综合上报我局外贸科,上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9日。     四、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书面申请及相关电子数据下达正式分配方案,正式分配方案将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布。企业可在进出口许可证网上申领系统查询相关数据。     五、凡属新增(原表格缺13位码的)企业,请尽快办理EID码备案手续。具体申请办理方法请浏览我局网站“纺织品出口”专栏。     联系人:孙惠连、程继超     联系电话:8825358-8200、8207     网址:http://www.zsboc.gov.cn  中山市外经贸局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2006年重阳节登山安全防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2006年重阳节登山安全防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森防指〔2006〕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2006年重阳节登山安全防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中山市2006年重阳节登山安全防务工作方案     今年10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时值秋高气爽,干燥少雨,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做好今年重阳节森林防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各项防务准备工作,让广大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设立中山市重阳节登山安全防范总指挥部     由司徒伟湛副市长任总指挥,邓志军、彭雷斌、欧阳锦年、伦泉任副总指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内。     重阳节防山火工作、治安维护工作以镇区为单位自行组织,各镇镇长、区办事处主任任本辖区指挥长。市总指挥部组成四个工作组协助重点镇区做好防务工作。     第一组:组长:欧阳锦年,联络员:卢灶辉、夏伟雄。负责联络五桂山镇、南区、板芙镇。重点防范大尖山,由市公安局(含上述镇区公安分局)、上述镇政府(区办事处)按各自管辖的范围和职责落实人员把守。其它地段一律禁止登山,由各镇区派员把守。     第二组:组长:杜惠生,联络员:郭军、林炳强。负责联络火炬开发区、南朗镇。重点防范帝峰山(石仔庙)。云梯山、大岗山、犁头尖山及其它地段一律禁止登山。防范队伍由上述镇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     第三组:组长:陈林友,联络员:陈国辉、黄军伟。负责联络三乡镇、坦洲镇、神湾镇及中山温泉。重点防范铁炉山、五指山、小狼环山、罗三妹山,防范队伍由上述镇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罗三妹山、泉林山庄分别由中山温泉宾馆和泉林旅游山庄负责防务工作。     第四组:组长:陈向东,联络员:廖玉芬、陈义东。负责联络石岐区、西区、东区。重点防范烟墩山、紫马岭公园、孙文公园。金字山、莲峰山、马山等一律禁止登山,防范队伍由上述区办事处及市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     二、各成员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及有关镇区公安分局安排警力到重点登山现场,密切注意治安动态,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武警支队除派出警力到现场执勤外,还需组织100名武警原地待命,随时出动以应付突发事件。     (二)市交通局安排2辆大客车待命,应付突发事件。     (三)市卫生局安排3辆救护车,配备值班医生和护士,其中2辆分别安排在大尖山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另1辆安排在帝峰山临时指挥部处,每辆车配备2付担架,执行现场救护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市内各大医院有足够的医务人员留守值班,以随时应付突发事件。     (四)中山供电分公司负责架设五桂山大尖山、石岐烟墩山、南朗帝峰山等重点登山点晚上执勤点用电和群众登山沿途照明用电设备。     (五)市工商局在各登山点负责检查小摊档,不准摆卖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     (六)中山军分区组织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并准备好各种扑火工具原地待命。     (七)市委宣传部协助做好五桂山大尖山、石岐烟墩山、南朗帝峰山等登山点的宣传工作,安装高音喇叭。     (八)市林业局负责规划好各登山点,做好各项森林防火安全措施,组织好林业工作人员巡护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九)全市统一上岗时间:10月29日下午5时至10月30日下午5时。各执勤队伍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收队离岗。     三、切实抓好重阳节森林防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宣传周”活动     全市重阳节森林防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宣传周”时间为10月22日至29日。市电视台、电台、中山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镇区广播电视台(站)要积极配合,以森林防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宣传重点,内容以省、市有关规定为主,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执行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     (一)登山现场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三不准”规定,即不准卖、不准带、不准烧。严禁携带火种、管制刀具和金属、玻璃器皿上山。严禁利用公车接载人员登山。严禁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重阳节当日组织人员登山,镇(区)各单位有责任教育本地、本单位人员不要在此时节去登山,配合市政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减少重阳登山各方面的压力。     (二)为确保人员登山安全,大尖山实行登山时间限制,具体安排如下:     1.十月三十日(农历九月初九)凌晨0时30分后禁止登山, 1时30分全面清场;     2.十月三十日(农历九月初九)上午7时至下午6时开放登山,下午6时后禁止登山。     请中山军分区、市公安局、武警支队、交通局、卫生局、林业局、中山供电分公司以及四个工作组范围内的各镇区,将防务准备情况于10月27日下午5时前书面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内),联系电话:8307259、8221906,传真:8221909。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小榄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黄标泉   副主任:梁丽娴、麦来成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冯结红、麦建新、张晓阳、陈逸芸、林国荣   古镇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吴润富   副主任:苏恩明、陈作旺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区锦辉、何胜强、何新煌、胡永柔、徐双斌   横栏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陈伟伦   副主任:陆亦燎、肖蕙颜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刘泳超、吴润妹、余林杰、高桂冰、黄带胜   东升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欧万洪   副主任:麦景禧、刘耀光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云为团、冯满添、李小玲、肖志坚、肖铁峰、冼汝添、唐卫国、谈自强、黄奕健   港口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张锦宏   副主任:肖汉森、冼荣全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吴文枝、吴锦洪、林金海、林照荣、胡书明、袁贤芬、徐飚、黄润坤、梁向阳   沙溪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胡永康   副主任:陈达强、李志民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冯树春、刘彼嘉、刘智敏、李周亮、胡桂轩、黄继宁   大涌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张容彬   副主任:彭荣辉、黄桂平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李广、李泗娟、李家新、余燕清、陈琪、梁泳彬   黄圃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黄永林   副主任:关瑞麟、吴克胜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邓国忠、李伟权、李铭霞、李博彰、吴敏华、徐培凯、郭惠文   南头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陈仕标   副主任:邓方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冯浴涛、李三根、余瑾、陈权根、陈春林、钟信   东凤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吴礼煊   副主任:李惠常、麦炎辉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方小红、李华军、吴宏安、陈泳池、陈惠娟、胡联坤   阜沙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黄劲东   副主任:卢锦洪、何星球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邓立山、吴财辉、陈载华、洪钟和、梁冰、梁凯萍、梁照安      三角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侯奕斌   副主任:黄泽科、黎金柱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冯伟雄、杨剑辉、陈伟明、黄冠标、梁莲英   民众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林庆和   副主任:何锐驹、郑国明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卢炳权、冯洁琼、肖飞、黄炳根、梁湛荣   南朗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周小川   副主任:陈有兴、吴华国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甘国顺、甘锦洪、李少成、陈雪茹、周云峰、梁煊华   三乡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梁欣   副主任:霍锦添、罗仁生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甘瑶女、何承建、郑华标、郑志坚、郑社文、郑重、梁逊梅   坦洲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林春红   副主任:卢广棉、李向阳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周玉群、徐坤灶、郭文志、黄当葵、梁建强、霍智星   板芙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谢中凡   副主任:肖达辉、冯炳新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叶凯、卢金轲、何森枝、陈楚光、林凤喜、梁文斯、梁敬南、谢世忠、谭瑞华   神湾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吕东玲   副主任:麦北胜、陈雪芳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朱宝明、巫广庭、陈新权、郑介奎、钟晖、黄师安、黎少娴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任命洪文、曾建洪、焦凤迎、薛焕彬、吴朝晖、雷勇、管晓明、孟杰、葛贻环、杨天歌、张煌辉、何亦辉、杨雪燕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周景声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剑飞、黎齐娟的中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申报2006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6]1号)精神,做好今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工作,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引导资金的扶持范围。今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中介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社区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服务业信息化、标准化、人才培养、对外开放等关键领域;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机制、统计体系、品牌建设等薄弱环节。     (一)重点行业。(1)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重点支持第三方物流及其新兴系统建设;利用先进物流技术和服务标准显著提高服务质量或拓宽服务范围项目;南部组团物流集聚区重点物流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专业市场建设;中高级批发市场建设和更新改造;电子商务、连锁经营项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业化、特色化或综合性会展项目。(2)中介服务业。重点支持中介服务集聚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为产业集群提供共性技术、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管理培训等中介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3)旅游业。重点支持规模化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及观光旅游项目;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中高档旅游接待设施建设。(4)金融服务业。重点支持内外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开设分支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创业投资(基金);个人理财服务。(5)文化产业。重点支持外资和民资进入文化产业、体育产业;集约化、网络化、公益性的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名人文化资源开发和文艺作品创作;各类大型文体活动。(6)社区服务业。重点支持面向社区居民的规模化、网络化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特殊群体的康复、医疗、文化、培训、再就业和社会福利等综合服务;网络化、社会化社区服务项目。(7)公共服务业。重点支持外资和民资进入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二)关键领域。(1)信息化。支持重点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业重点企业信息化建设。(2)标准化。支持重点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体系的研究与构建;国家和省标准化试点、行业标准的推广项目。(3)人才培养。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业、旅游业、文化产业、中介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中、高级人才培养。     (三)薄弱环节。(1)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镇区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专项规划研究。(2)名牌创优。重点支持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名牌名标,参与权威机构的服务业评优活动。     二、关于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包括项目贴息、补助两种方式:项目贴息是对使用银行贷款的重点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以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补助是对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等方面开展的规划研究和关键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三、关于引导资金的申报条件。引导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山市境内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管理人员、资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一)列入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或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二)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能够创立服务业品牌,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形成本行业竞争优势,对本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四)对加快本地区服务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关于引导资金的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除市相关部门直接负责的项目外,各镇区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经镇区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审查后再上报市服务办;各镇区服务业专责机构应对项目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市相关部门直接负责项目由负责部门报市服务办。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申请引导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4)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5)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1)《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3)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及利息清单(限申请贷款贴息项目);(4)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5)市服务办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     服务业规划研究补助由负责单位填写《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经费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直接向市服务办提出申请。     五、请各镇区、部门根据2006年引导资金扶持的范围,尽快组织筛选本镇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专项规划研究课题,于11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市服务办(市政府506室)。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分别由市经贸局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登、周华龙,电话,8318299、8268321,传真:8318299)
发放2006年质量等6个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10月23日至11月3日发放2006年质量、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在 我市报名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正本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 领取资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05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还没收到,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证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 联系电话:8230676 ;     领证时间:2006年10月23日-11月3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注意:请把资格证编号、管理号分两行填在“报名发证登记表”背面“资格证号”一栏内,“报名发证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内管理。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6年10月23日
关于召开市政协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市政协常委:     经研究,定于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召开市政协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关于规范市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草案)。     2、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3、听取黄华裕副主席作“高血压的防治”的健康讲座。     二、参加会议人员     市政协常委。     三、会议时间、地点     10月31日下午2:30报到,3:00正式开会。地点:市政协11楼会议室。     会议邀请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到会采访。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专业镇与高校开展对接工作的通知各专业镇:     为着力推动我市专业镇与相关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特色产业与高校技术的有效结合,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专业镇与高校开展对接工作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函〔2006〕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并将填写资料于11月1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联 系 人:林 俊 梁家荣 联系电话:8319100 传  真:8387913 邮箱地址:cgk304@21cn.com 通信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3楼304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的通知2006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各参考人员联系所在镇区的统计办,了解领取“成绩通知单”的详情。     “成绩通知单”为明年申领从业资格证的依据,有关资格证申领的事项明年另行通知。     单科成绩不合格的,可凭“成绩通知单”于明年考试时参加该科的补考。     “成绩通知单”两年有效,必须妥善保存。     特此通知。   中山市统计局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中府通[200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地点在本市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火炬区、五桂山区。     二、预先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0分至03分。方式为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三、空袭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6分至09分。方式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四、解除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12分至15分。方式为一长声,持续3分钟。     五、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关于开展《中山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告由中山市交通局组织编制的《中山港总体规划》(草案)已经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规划在审批前要先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规划简介】     (1)规划名称:《中山港总体规划》     (2)规划概要:《中山港总体规划》提出逐步形成“一港(中山港)、五区(中山港区、马鞍港区、小榄港区、黄圃港区、神湾港区)”的港口布局。预计到2010年新增泊位18个,累计吞吐能力达3728万吨;到2020年新增泊位21个,累计吞吐能力达7368万吨。合计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总长为189.5公里。2010年前,重点开发建设中山港马鞍港区深水货运泊位和对原有港区集装箱泊位进行改扩建,2010~2020年重点续建中山港马鞍港区。到2020年,形成各港区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大中小泊位有机结合的现代化港口,并逐步发展成为广东省重要港口。     【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中山市交局   联系人:李剑冰,李华;联系地址:中山市石歧区悦来南路11号,邮编:528400;联系电话:0760-8929815,8818235,8802603;传真:8818235;电子邮箱:zhsh_ghk_lh@1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①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王志刚,王树功;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2293,84114487;传真:020-84110692;电子信箱: zhshgangeia@21cn.com;www86320@21cn.com;     ②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系人:何黎;联系地址:中山市石歧区民权路,邮编:528400;电话:0760-8820494,8820964;传真:020-8874675;电子信箱:heli820913@tom.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作程序:交通局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通告;环评单位调研、监测、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交通局委托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与规划草案一起提交中山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即颁布实施。公众可在规划草案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     ②主要工作内容:识别规划的环境影响;规划涉及范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跟踪监测、评价要求;规划环评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规划影响的以及关注该规划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一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①对中山港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中山港总体规划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甚或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并请注明与规划实施的利益关系。 中山市交通局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我市2006年下半年暂停招录公务员的通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通知要求,我市2006年下半年暂停招录公务员。   特此通知 中 山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11月10日“对话”预告11月10日16:00至17:30,市政府门户网站将邀请市卫生局麦建章副局长与广大市民进行网上对话,就大家所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及公共医疗卫生问题进行交流互动。     诚邀社会各界和市民届时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话栏目参与网上讨论。 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首批)认定前公示名单根据《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我局开展了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首批)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镇区经贸部门初审推荐、组织专家会审,现将通过的中山市流通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物流企业(4家):中山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九洲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市邮政局速递物流局。    二、连锁经营企业(3家):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中山市创世纪汽车有限公司、中山市海港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三、批发市场(2家):中山市富逸装饰广场、中山市巨龙国际古玩博览城。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市经贸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中山市壹加壹连锁有限公司已认定为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中山市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为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企业,两家企业自动列入市流通龙头企业,不再参加认定。    公示时间:2006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23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经贸局商品流通科    地 址:松苑路一号 邮政编码:528403    电 话:8315074 8308273    传 真:8335424
关于推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推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0号),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推迟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有关事宜待另行通知。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对持证(软件资格)者的重要提示各位:     祝贺您考试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这里要特别提示您注意:国家发布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可登陆http://www.gdkszx.com.cn查阅)第十二、十三条规定,您所持证书每3年要登记一次,登记时还应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证明。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办公(人事)室,查询请登陆http://www.gdiid.gd.gov.cn,电话:020-83132896。参加继续教育请登陆信息产业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广东省管理中心网http://www.gdceiaec.org,电话:020-89225800、89224966。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2006年10月12日
发放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11月07日至11月18日发放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证书,在我市报名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正本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 领取资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05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还没收到,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证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 联系电话:8230676 ;     领证时间:2006年10月23日-11月3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注意:请把资格证编号、管理号分两行填在“报名发证登记表”背面“资格证号”一栏内,“报名发证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内管理。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6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知发〔2006〕2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知发〔2006〕19号),现将《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市发明创造,推动自主创新,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山市设立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发明专利奖,市专利奖包括以下奖项:(一)中山市专利金奖;(二)中山市专利优秀奖;(三)中山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专利奖励经费由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 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励项目的评审、绩效评价、表彰等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第五条 设立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其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专利奖的评选、审定及评审结果异议的裁定;   (二)研究解决市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就市专利奖励工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和奖励办公室,评审专家组成员由技术、经济、法律、工业产品造型及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人选由奖励办公室提出,报市专利奖励委员会批准后聘任。   奖励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中山市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中山市实施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市专利奖:   (一)在申报前,已获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二)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该专利在申报市专利奖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由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纠纷或者无效理由明显不成立的除外。   第八条 中山市内单位或者个人,是指:   (一)本市机关、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在本市范围内有常住户口或者就业、就读、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九条 市专利奖评奖标准:   (一)专利金奖评奖标准:   1.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是重大的发明创造,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2.该外观设计专利是适于工业应用的具有突破性的新设计,并富有美感;   3.该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专利优秀奖评奖标准:   1.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作出的较大的发明创造,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作用;   2.该外观设计专利是适于工业应用的较突出的新设计,并富有美感;   3.该专利实施后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优秀专利发明人评奖标准:   1.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发明创造能力,在科研及发明创造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2.是一项或者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主要发明人,在发明创造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了实质贡献;   3.优秀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必须是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金奖、省专利优秀奖之一的项目发明人。   4.其发明的专利技术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条 市专利奖采取申请制,并经下列单位或者专家推荐:   (一)各镇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它单位;   (三)2名以上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拥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第十一条 申报市专利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专利代办处对该项目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必要时实用新型专利还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四)专利公告文件;   (五)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文件。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七)关系人生命安全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 市专利奖的评审程序:   (一)奖励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评审专家组;   (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市专利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奖励名单,并对外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   (四)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对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市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市专利奖各奖项颁发标准:   (一)市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金5万元;   (二)市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金2万元;   (三)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5名,每人奖金3万元。   第十六条 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颁发标准:   (一)中山市获广东省专利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   (二)中山市获广东省专利优秀奖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   第十七条 发明专利奖颁发标准:   以本市地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专利权人5000元。   第十八条 专利奖拟奖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核准,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奖励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市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单位、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在中山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对评选出的获奖项目、单位、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第十九条 凡在市专利奖评选和评审中违规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申报单位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专利奖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专利奖的,由市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三)参与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是指为促进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优秀专利技术产业化而设立的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经费用于计划项目的实施,经费从市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80万元。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指导、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申请列入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应当是拥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三)专利技术要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四)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我市具有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有带动作用。   (五)承担项目单位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有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有较好的实施条件。   (六)项目已有产品生产、销售,预计2年内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的专利技术水平代表了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明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第五条 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该项目的产业化资金投入在100—300万元之间(含300万元),重点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该项目的产业化资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第六条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拨付;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立项后,分二次拨付,第一次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50%,剩余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二章 申报与下达   第七条计划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所在镇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第八条 申请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公告文件;许可实施的,需提供许可合同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三)申请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其它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计划项目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审核评定,并拟定项目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金拨付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与申报书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按合同要求组织计划项目的实施,并于每年年终以书面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汇报计划项目实施的进展和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经市知识产权局同意方可改动。如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未经批准而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承担单位限期改正、终止合同、收回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如项目中止或失败,必须如实提供详细说明和资金决算报告,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作出处理结论。   第十四条 计划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验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出具验收意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发明创造的保护,鼓励申请专利,提高我市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是指对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请专利以及开展专利竞赛活动而给予的资助,资助经费由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年度总额不超过60万元。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资格的审核、专利项目的绩效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专利应当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列入国家、省、市专利工作试点、重点、优势企业的或者列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第五条 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   共同申请专利的,资助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第六条 资助的范围:   (一)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   (二)需要资助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费;   (三)获国外或者港澳台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   (四)发明创造专利大赛、工业设计专利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及竞赛活动费;   (五)其他需要资助的专利申请费用。   第七条 资助的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取的金额资助;   (二)需要资助专利中介机构的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每年不超过15万元,每件资助1500元;   (三)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地区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0元;其它国家及地区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只资助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四)发明创造专利大赛、工业设计专利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资助及竞赛活动费每年不超过30万元;   (五)其他资助标准以当年市政府主管领导的批复为准。   第八条 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每年5月份或者10月份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分两次审核专利资助项目。   第九条 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发票原件(企业或者代理机构已经入账的可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代办机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请求书首页复印件;   (四)涉外专利申请还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地注册或者居住地证明。   (五)发明专利代理费必要时还需提供实质审查请求书复印件及交费凭证。   (六)其它需要证明的文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有争议的;   (三)已获得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的;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资助的。   第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以及国外或者其它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等项目由市知识产权局核准并拟定名单,经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助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鼓励各镇区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资助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中科发〔2000〕40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专利工作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行业,提高专利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专利宣传活动,加强专利人才培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年在专利专项资金中设立不超过60万元的扶持经费用于专利工作体系建设。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工作体系建设的评审、指导、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利体系建设扶持经费的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条 经费扶持的范围:   (一)专利试点企业、行业的专利制度建设和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和行业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   (三)专利中介机构建设和发展;   (四)专利宣传活动和专利人才培训工作。   第五条 申请列入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专利试点企业应重视专利工作,有较好的自主创新能力,已拥有专利20件以上,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在市场销售,在行业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市具有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有带动作用。   (三)专利试点行业应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保护章程和自律机制,并每年投入5万元以上的专利经费。   第六条 申请列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以上专利试点企业的基本条件。   (二)建立了完善的企业专利工作体系和企业专利制度,其知识产权工作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 申请列入市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企业或者行业应确定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专利信息工作人员,每年有5万元以上的专利专项经费投入。   (三)建立适合本企业或者本行业的专题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系统等必要的工作资源。   (四)已拥有专利30件以上,企业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以及在技术、设备引进、合资、合作中,能利用专利文献了解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进展现状,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性,通过专利信息检索,避免专利侵权,并利用专利信息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和策略。   第八条 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每年评定一次。市专利试点企业、行业和专利信息试点企业、行业试点期限为三年。   第九条 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经费的标准如下:   (一)市专利试点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支持经费3万元。   (二)市专利信息试点企业和行业每家支持经费5万元。   (三)对在我市新开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利中介机构,每家支持经费5万元。   (四)专利中介机构年专利申请代理量比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且增长件数超过100件的,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支持经费。   第十条 专利宣传活动和专利人才培训每年安排不超过20万元经费。   第十一条 市知识产权局拟定项目名单,与市财政局协商一致后联合拟定资金拨付计划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有权监督检查专利体系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全数追回已申请的专项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2006年第三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关于2006年第三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 中劳社〔2006〕185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2〕60号)要求,现将2006年第三季度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及自费率予以通报。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11月22日“对话”预告11月22日 15:30至17:00,市交警支队卢一夫支队长将应邀到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s.gov.cn)与广大市民进行网上对话,就大家所关心的公安交通管理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诚邀社会各界和市民届时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话栏目参与网上讨论。
关于2006年度输美、输欧纺织品招标许可数量有偿自主申领结果的公告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委员会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对已收回的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招标许可数量实施有偿自主申领的公告》,经招标委员会授权,现公布企业有偿自主申领结果(见附件)。     企业获得的自主申领数量只能自用,不得转让,并且计入该企业今年的中标数量。     获得有偿自主申领数量的企业须于11月24日前,将使用费全额缴纳到招标专用账户(以款到帐日期为准),并在招标二期程序中发送电子交款申请。企业汇款时须注明该款项为“2006年自主申领款”。     招标帐户信息如下:收款人: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7112410182600024798。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
2007年万人行活动方案为更好地组织和实施第二十届慈善万人行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弘扬博爱精神,传承香山文化;凝聚社会力量,发展红十字人道事业。      二、活动主题      隆重庆祝中山慈善万人行举办20周年,积极为市、镇红十字会筹集资金,为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作贡献。      三、活动时间      2006年11月16日至2007年3月4日(农历丁亥年元宵节)      四、组织机构      实行分级组织管理,设立中山市2007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总指挥部及各镇区指挥部。市总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各镇区指挥部开展工作。市红十字会指导各镇区红十字会管理红十字资金。中山市2007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总指挥部设置如下。      总指挥:李树之      常务副总指挥:郑集思      副总指挥:余蕴洁、黄红全、郑向荣、梁厚祥、黄有泉、容仲贤、叶富强、雷继敏、梁照平、劳国南、马为民、杜耀成、欧阳锦年、李泽和、欧阳安、陈盛怀、陈巧章、胡颂科、张铁、周信、陈旭、李伟钊、简海燕、吴彬、刘伯良、梁钰芳、徐闻、叶根松。      名誉总指挥、名誉副总指挥、名誉指挥由在2006年慈善博爱万人行捐赠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海内外中山乡亲担任。具体标准为: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聘请为名誉总指挥;个人捐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者聘请为名誉副总指挥;个人捐款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者聘为名誉指挥。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2个工作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一系列宣传及募捐活动。活动形式不拘,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总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各镇区、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深入挖掘本地民间艺术文化及多层次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潜力,通过义演、义卖、义赛、义诊、义修、义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发动社会各界踊跃为万人行活动捐款(活动方案报总指挥部备案)。      (二)本届活动的新特点。      1、举办20周年系列主题纪念活动。      ①出版万人行20周年大型纪念画册。总印数为5000册。      ②以“感动中山的真情故事”为主题,举行征文、演讲和讲故事比赛,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总印数为5000册。      ③开辟电视和报刊专栏。以“大爱无边”为主题,通过不同的视角展现中山慈善家的创业风采和社会各界善长仁翁的博爱情怀;展现广大志愿者(义工)献身红十字事业的高尚情操;展现数以万计受助家庭对博爱关怀的深切感受。万人行系列活动情况在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等播(刊)出。      ④组织专题文艺巡回演出。以“博爱、人道、奉献”为主题,组织大型文艺节目,从多个层面反映我市推进红十字运动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及中山人的博爱精神,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首演后转到各镇区巡回演出。      ⑤组织图片巡回展览。以“中山慈善20年”为主题,组织一套纪念万人行20周年的大型图片,在中山纪念堂首场展出后转到各镇区巡回展出。      ⑥拍摄专题纪录片。以“与爱同行”为主题,拍摄一部反映万人行20年走过历程的纪录片。 活动经费通过企业冠名或协办的形式筹集。延伸到镇区开展的主题活动由镇区自筹解决。      2、把香山文化的研究成果融入万人行活动。创意在于彰显中山人民的博爱精神具有底蕴丰厚的人文基础,体现中山因博爱而包容,因博爱而和谐的城市精神风貌。      ①举行镇区博爱火炬传递活动。按照香山文明发展的历程为主线,巧妙安排火炬传递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将活动延伸到社区和农村,体现不同区域文化的乡土背景,并突出各镇区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中所创造的特色成果。有火炬传递活动的镇区要积极配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出席仪式,整个活动要安全有序、气氛热烈。      ②突出乡土文化特色。在游行队伍中增加以彰显名人文化(名人画像、经典语录)、民俗文化(飘色、醉龙、秧歌、醒狮、舞龙等)、菊花文化(以小榄为主)、华侨文化(“海外中山人”游行方队,由回乡过年的侨亲和港澳同胞组成。游行人员打着社团的旗帜参加游行,个别难以联络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安排侨眷代表参加,力求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代表参加,体现以博爱精神为时代特征的香山文化已经融入世界)等乡土文化特色的四个方队,体现香山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和各种文化的地域特色。      ③举办城市论坛。以“慈善万人行与香山文化”为主题,举办一次“城市论坛”,通过社会各界的讨论,让广大市民进一步思考慈善万人行的时代意义,认同慈善万人行在丰富和发展香山文化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④组织专题研讨会。以“博爱精神与香山文化”为主题组织一场专题研讨会,邀请省社科联和市内知名学者、专家参加,研讨会在万人行活动结束后一天(3月5日)举行。把万人行的实践提升到理论高度,为进一步推动万人行向前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⑤制作20周年纪念品。以“慈善万人行和香山文化”为主题,制作一批有创意的纪念品,以略高于成本的价格向社会各界义卖。制作经费寻找专项赞助,不作捐款收取。      3、兴建20周年纪念雕塑。慈善万人行举办20周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兴建纪念雕塑旨在表彰先进,留存历史,激励后人。雕塑的设计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市建设局负责筹资建设。雕塑立在兴中公园。      4、把万人行活动的影响力辐射到海外和港澳地区。动员广大侨亲和港澳同胞积极为万人行捐出善款,并踊跃回乡,参与万人行游行活动。      5、广辟万人行筹款渠道。广泛发动各级商会、文联、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积极为万人行筹款。市工商联、团市委、市个(私)协、市科协和各镇区商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利用行业年会或其他合适的场合,积极发动全市企业家积极为万人行捐款。市文联要积极邀请市内外有名的艺术家参与万人行筹款活动,可以通过捐献和拍卖书画等艺术品,举行专场义演等多种形式进行募捐。      6、举行红十字志愿者大会操活动。策划和组织好第三届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大会操活动,选出优秀团队会同邀请来自市外、周边友好城市红十字会会员团队参加万人行游行活动,展示“博爱、奉献”的志愿者精神。      7、组织万人大合唱。在万人行起步仪式上增加万人合唱主题歌《我们与爱同行》。      8、增加镇区游行队伍。除了市属单位和城区组队参与游行外,本届游行活动要拓展到每一个镇区,要求每一个镇区都要组织一个有创意的队伍参与游行。      9、提高仪仗队整体水平。举办好本年度全市少先队仪仗队花样操大检阅,安排最高水平的代表队参加本届万人行游行活动。      10、发动更多群众观看游行活动。在兴中道沿路四个十字路口设八个简易的街头文化广场,组织八所学校现场表演铜管乐、民乐等富有校园文化特色的节目,以吸引更多的群众前来观看。      11、组织好起步典礼的艺术表演。起步典礼的群众艺术表演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由表演时间,安排在典礼正式开始之前,腾出足够的场地让更多的表演队伍出场献演。第二阶段为精选节目时间,安排在典礼正式开始之后,计划安排3到4个节目,最后一个节目为万人合唱主题歌《我们与爱同行》。      (三)起步典礼和游行活动。      1、2007年3月4日(农历丁亥年正月十五元宵节)下午2:30时举行“万人行”起步典礼暨20周年庆典。庆典后组织游行活动(游行活动方案另行公布)。      2、本届“万人行”起步点设在兴中体育场。场内设主席台、游行队伍结集区、市民观礼区。民间艺术展演在足球赛场及跑道举行,游行队伍依序就座观看。起步典礼结束后,游行队伍依序结集。起步时,在警车开导下,游行队伍、民间艺术队伍及彩车沿兴中道左、右道同时行至人大、政协大楼,然后依序疏散。人大、政协大楼前设答谢台,市有关领导出席答谢活动。      3、起步典礼时间安排:下午1∶00入场;1∶00至1∶30为游行队伍结集时段,按既定方案依序在观众席就座、结集;1∶30至2∶30为民间艺术展演时段;2∶30举行起步典礼暨游行活动,隆重推出以弘扬博爱精神为主题的大型综艺表演及举行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游行活动。      4、在起步典礼上,举行向“十杰市民”、“慈善之星”、“红十字荣誉奖章”授奖、颁证仪式,以及总捐款支票移交仪式。      5、本届“万人行”队伍由社会各界自愿报名组成。游行者应是捐赠者。每个队伍前面,统一组织礼仪小姐抬着标明该队伍所属单位的捐款模拟支票,以及标明该队伍所属单位之企业文化与精神的横额参加游行。      6、把香山文化的研究成果融入万人行活动。在游行队伍中增加以突出名人文化、民俗文化、菊花文化、华侨文化等香山文化特色的四个方队,体现香山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和各种乡土文化的地域特色。      7、本届万人行设最佳游行队伍组织奖和纪念奖(凡组队参加的单位均颁发纪念奖)。      六、关于捐赠工作的若干问题      (一)层层发动,分级管理;人人参与,多少不拘;款物均可,现捐入库。募捐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对所募集的红十字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山市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山市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使用。捐款分别由市红十字会及各镇区红十字会依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捐助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财经政策组织收取和管理。接受捐赠的市、镇区红十字会统一使用广东省财政厅印制,于当地财政部门领取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并相对应地加盖接受捐赠的市、镇区红十字会的财务专用印章。每笔捐款均须由接受捐赠的市或镇区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开具合法的专用收据。      (二)按照市政府《批转市红十字会〈关于组建镇区红十字会的意见〉的通知》(中府[1996]149号)精神,在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及完善红十字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各镇区所募集的善款由镇区红十字会按照有关法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财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捐款使用的方向必须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万人行活动的主题,财务收支须向社会各界公布。      (三)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区红十字会每7天向市万人行总指挥部报一次捐赠名单及捐款数目。中山日报每周公布一次捐款情况。      (四)捐款2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款1000元以上的单位将在中山日报万人行专刊《捐款芳名录》上刊登,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开鸣谢;对作出特别贡献者,在起步典礼仪式上予以表彰和奖励。收取捐款后,公开向捐赠额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赠证书》。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市、镇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30号文件和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财企[2001]2号文件的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五)对开展捐赠工作的要求      1、一个原则:以自愿捐赠、自觉行动为原则。      2、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活动的主题、宗旨不变;二是捐款使用方向不变,所筹集的捐款用于市、镇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帮助经济相对困难群体的方向不变。      3、三个协调:捐赠者与游行者协调一致;募捐活动形式、内容与活动目的协调一致;各镇区、各部门活动方案与本活动方案协调一致。      4、四个结合:一是慈善万人行活动与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红十字农村工作相结合,与在社区、农村发展红十字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者工作相结合,与红十字组织开展救助困难群体的工作相结合;二是募捐活动形式与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相结合,与辞旧岁、迎新春活动相结合;三是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与行业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四是与精神文明建设、公民素质提升及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   捐赠工作是慈善万人行的实质性内容,要特别强调要集中力量搞好募捐活动,注重筹集捐款的整个过程,要在动员大会后到起步典礼和游行前,充分把握一切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以文化引导、传媒传播为基础,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融合地方传统民间文化特色,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以积极向上、精诚团结的社会凝聚力,推动先进文化发展,为伟人故里、博爱名城增添光彩。      七、注意事项      (一)要从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万人行”活动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意义,坚持活动宗旨,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      (二)强调参与的广泛性,活动重在宣传教育,旨在人人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助人为乐、关心社会、博爱奉献和服务社会的高尚思想和典型事迹,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大力宣传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目标及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的特殊作用,从而自觉地加入慈善万人行的行列。      (三)在总体规划和部署下,全市统一活动主题、宗旨和口号。各镇区、各单位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镇区、本单位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各镇区在制订方案和组织活动时,必须坚持“紧扣主题,符合宗旨,志愿参与,筹款为民,严格管理”的原则,强化万人行活动的社会性、群众性、志愿性,广泛动员市民积极支持,踊跃参与。      各镇区制订的方案须于2006年12月5日前报市2007年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备案。      2007年慈善万人行宣传口号      1、弘扬博爱精神,建设和谐中山。      2、弘扬博爱精神,传承香山文化。      3、传承伟人故里历史文化,弘扬中山现代人文精神。      4、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美好家园。      5、做合格现代公民,树文明中山形象。      6、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      7、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      8、大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中山人精神。      9、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      10、慈善万人行,万人行慈善。      11、红十字事业,是造福大众、感动世界的事业!      12、关心社会,热心助人,鼎力支持红十字事业!      13、欢乐祥和满中山,人道博爱暖人间。      中山市2007年万人行捐款收取方式、地点及开户银行和帐号      一、集中收取捐款的地点中山市红十字会(孙文东路245号,即威力洗衣机厂斜对面、电视台客户服务中心附近)。联系人:邝婉婵、高小红;捐款热线电话:3320369、3320389、3320359      二、开户银行和帐号      1、人民币户口:      开户单位:中山市红十字会      收款银行:工商行孙东分理处      帐号:2011004209026400383      2、外币户口:      开户单位:中山市红十字会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帐号:801820783008095013      三、公共场所募捐箱置放地点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凤鸣商场、湖滨商场、竹苑商场、柏苑商场、交通商场、厚兴商场、东门商场以及全市各镇区壹加壹商场,中山市万佳百货商场,丰泽电器广场白电场分店、数码场分店、三乡分店、小榄分店、东区分店;中山市海港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交通皇子扒房、张家边海港;南头南中酒店、中山市顺景酒店、中山市大福源商场、中山市阿一富临饭店有限公司、朝阳技能学校、西区职中、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市中等专业学校、东升镇高级中学、石岐职中、北区中学、中港英文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广东博文学校、华侨中学、市实验小学、实验高中;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中山市温泉酒店、中山市泉林旅游山庄、中山逍遥谷、中山仙沐园温泉、中山岭南水乡;市博爱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中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山港客运联运有限公司、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四、网上捐款操作步骤      1、进入中山市红十字会主页:www.zshsz.cn;      2、点击网上募捐的图标后,就可以进入地址栏上显示的http://jk.zsnet.com/。再请阅读中山市红十字会网上募捐详情框后,进行注册Vnet会员(点击框内的“点击这里申请注册”);      3、按“进入”后,按注册会员要求正确填写。注册成功后,系统会给出注册成功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      4、最后,系统会提示您做最后的捐款情况填写及确认捐款。      5、如果要查询您在网上的捐款纪录,请登录http://gd.chinavnet.com,登录系统后在“我的星空”中查询。      五、电话语音捐款操作程序      热线号码:16829933      步骤一:拨打1682993      欢迎词:您好!欢迎拨打慈善万人行捐款热线,普通话服务请按1,广东话服务请按2;      步骤二:按选定语音播放提示音      语音:通过捐款热线您可为市红十字会捐款10元,您的捐款由电信公司在您登记的电话上代收。如有疑问,请拨市红十字咨询电话3320399。捐款请按1,详情请按2。      步骤三:按1捐款      语音:万人行捐款热线采用电话按键输入,电脑自动记录方式,按1表示确认捐款10元,按0返回。      登记成功语音:捐款成功,衷心感谢您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      步骤四:按2详情      语音:万人行捐款热线是为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电话捐款献爱心的服务,每次拨打热线并登记成功即表示捐款10元,捐款由中山市电信公司在用户登记的电话上代收,与当月电话费一起收取。如有疑问,请致电市红十字会捐款咨询电话8262999。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 中价〔2006〕121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鉴于近日广东沿岸一级码头液化石油气库存偏低,补给减少,各码头均出现限量供应,市场价格急剧上升,增大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11月14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限价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9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超过最高销售价格,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短斤欠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要加强对本镇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知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附: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临时零售价(元)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01.00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9.00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8.00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00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2.00
关于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的通知关于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的通知 中委宣通[2006]15号   各镇区宣传办(文明办)、经贸办、工商分局、质监办、物价所(站)、工会、团委及有关单位:今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八个部门发出《关于开展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后,各镇区高度重视,商贸单位积极参与,经活动测评组对镇区推荐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向社会公示,评定逢源商业街、中山市来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46个单位为我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示范街示范店(名单附后)。     希望各示范街示范店,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加强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起好示范作用,为建设诚信中山、构建“两个适宜”和谐中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中山市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名单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总工会共青团         中山市委员会         2006年11月15日   附:第三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名单示范街石岐区   中山市逢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逢源商业街)示范店   火炬开发区   中山市来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市主力加油站   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   石岐区   中山市大福珠宝金饰有限公司   江门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中山假日广场分店   东区   中山市本腾汽车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区妈妈宝宝妇婴用品店   西区   广东移动中山分公司富华道服务厅   中山市集德创建有限公司   中山市创世纪汽车有限公司   小榄中山市及时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小榄顺昌购物中心   中山市小榄购书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小榄分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天祥电器行   中山市顺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东凤   中山市东凤镇益寿堂药店   中山市东凤镇新力空调电器贸易行   黄圃   中山市黄圃镇雅馨电器商行   中山市丰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中山市黄圃镇创格肉类制品厂兴圃门市部   古镇   中山市古镇艺达灯饰厂   中山市古镇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古镇鹰皇灯饰有限公司   中山市华艺灯饰集团有限公司   沙溪   中山市沙溪镇中飞家私厂   中山市光明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   南朗   中山市兴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朗分公司   中山市南朗镇保寿堂药店   南头   中山市南头镇休闲发廊   中山市南头镇集美社美容店   坦洲   中山市坦洲镇全惠廉美商场   民众   中山市华润万家便利超市有限公司民众分店   中山市民众镇万山宏图大药店   港口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港口购物中心   大涌   中山市大涌镇农业服务公司   中山市合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中山市大涌镇华成轩仿古家具厂   神湾   中山市神湾镇新都美容美发中心   东升   中山市东升镇大华电器制冷设备商场   中山市坦背供销社自选商场   板芙   中山市板芙镇仁爱药房   中山市板芙镇新三良板芙药店   三乡中山市三乡镇繁荣时装名牌总汇
关于举办电子商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为介绍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的最新情况,提高我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业务的技巧,省厅决定举办“电子商务业务培训班”,并委托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信息化与传统产业升级与改造。      1、全球信息化发展战略与动态;      2、中国城市区域的信息化建设;      3、国内外电子政务发展与应用;      4、高新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改造;      5、外贸信息化发展的若干建议。      (二)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技巧。     1、阿里巴巴、慧聪和环球资源网、广交会电子商务平台简介;      2、各网站主要功能和特点的比较;      3、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平台的选择原则;      4、外贸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应注意的问题。      (三)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加快我省外经贸领域“无线电子商务”的应用。      1、经济全球化挑战下的中国电子商务;      2、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3、企业“无线电子商务”的应用;      二、授课老师      祈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学院院长、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科技部、广东省电子商务863专家。      周威:华南师范大学硕士、讲师。      吴卫东: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项目广东省总代表处副主任。      三、培训对象      外向型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4日全天(上午8:40-12:00,下午2:00-5:00时)。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四楼礼堂。      五、费用      本培训班免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有意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企业,于11月23日下午4:30分前填妥报名回执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和中山市外经贸局外贸科。      六、联系方式      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彭小瑜、潘志琼,电话:020-38819339,      传真:020-38819340,电子邮箱:gdshipper-gzb@yahoo.com.cn      中山外经贸局联系人:罗萍,电话:8825358-8206,传真:8848735      附件:“电子商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电子商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       参会人员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通告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公正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精神,市物价局定于2006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山三路26号)三楼333会议室,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和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申请旁听。联系电话:8319851。     特此通告!  中山市物价局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125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医药经营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247号)转发给你们,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2006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不超过此次省物价局公布最高限价的,仍按我局制定的临时零售价执行;超过此次省物价局公布最高限价的,我局对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作了调整,按新调整价格执行,详见附件2。     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我局价格管理科反映。     附件:1.《关于制定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247号)           2.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调整表.xls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 粤价〔2006〕247号 关于制定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市场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省管药品价格包括省医保增列药品、国家医保目录中的OTC药品和民族药,共计4528个品种规格。     二、附表公布的价格为GMP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该价格方案已于200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在《广东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底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做了适当调整。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属专利、原研制药品,原属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的药品,我局将重新审核公布;在我局重新公布其价格前,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原已制定公布价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可暂按原公布的现行价格执行。     三、附表未列的其他剂型规格(非医保OTC剂型除外),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向我局申报价格,未经我局重新核定价格的,自本文执行之日起原价格一律停止执行。     四、列入《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粤价〔2006〕94号)而本次未公布价格的品种,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06年11月30日前报我局重新核定价格。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对本次省管药品价格的贯彻实施,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跟踪及监督检查,了解市场实际供应情况,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如药品价格调整后有短缺断货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     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表:美洛西林舒巴坦等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xls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中价〔2006〕127号 市各有关医疗单位、医药经营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265号)转发给你们,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发文之日起,我市2006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不超过此次省物价局公布最高限价的,仍按我局制定的临时零售价执行;超过此次省物价局公布最高限价的,我局对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作了调整,按新调整价格执行,详见附件2。     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我局价格管理科反映。     附件:1.《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265号)           2.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调整表.xls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 粤价〔2006〕265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依据国家文件精神,我局对发改价格〔2006〕2337号附表所列药品按照现行差比价规定确定非GMP药品的价格(注射剂除外),列入该文附表中一并下发执行,具体详见该文附表。     二、附表中未列的规格,生产经营企业应在2006年11月23日前上报我局,由我局统一重新核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在我局制定公布其价格前,上述未列的规格暂由企业按附表标注的代表规格品价格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制定临时价格。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附表药品的实际加价率落到实处。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6年11月20日起执行。以往公布的同一品种价格,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表:部分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表.xls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护理学术讲座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供应室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交叉感染。现定于2006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会议厅(杨颖滨大楼一楼)举行供应室管理学术讲座,时间半天。讲座内容:1、供应室的国家标准、规范化管理;2、灭菌消毒的方法;3、灭菌消毒不合格所造成对医院及患者的危害;4、灭菌器出现障碍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请各单位派一名有关人员依时参加。 中山市护理学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关于印发《中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环【2006】59号 各科、室、支队、站、所,学会,各镇(区)环保所: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我局起草的《中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业经市政府审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工作。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中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都可以举报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条 举报人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一)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含生活污水处理厂)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二)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化工、造纸、制革等重污染工业企业擅自增加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水污染物超量排放的;   (三)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化工、造纸、制革、肉联厂等重污染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正式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时投入使用或者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四)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小型化学制纸浆、电镀、制革、印染、染料、化工、农药、炼油以及其它小型工业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   (五)市人民政府已责令停止生产、关闭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   (六)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治理后擅自恢复生产,造成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举报的,给予表扬,但不给予奖金。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面材料、电话、走访或其他方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以向中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为主(举报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信访室,邮政编码:528400,举报电话:0760-8855441、12369,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zsepb.gov.cn)举报人也可向中山市入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其他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者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行为发生地)及基本违法事实,并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举报后,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7日内立案,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并通过报纸、电视、市环保局网站等方式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的程度和被举报者对环境危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程度,对举报人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征得举报人同意的,也可给予通报表扬。   第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由本人亲自领取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当出示相关证明并签署代领人真实姓名。   第九条 举报同一环境违法行为的,不重复奖励。但举报案件被查处后,违法企业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可以继续举报并获得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由联名者代表统一领取奖金。不同举报人先后举报同一环境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顺序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接到批转的时间先后为准。   第十条 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属故意谎报行为并造成扰乱公务严重后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资料的,或在受理举报、查处过程中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推诿拖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奖励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支付奖金时应当严格审核,防止奖金被骗取。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使奖金被骗取的,应当追缴奖金并根据情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征求对修订《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对《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稿)全文公布,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10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办,以便修改完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十号市民政局老龄办   联系人:梁艺红、王光浩   联系电话:8339788   附:《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稿)》 中山市民政局老龄办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优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驻中山市军警部队离退休人员和安置在中山市的部队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 独身和无儿女的老年人统一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发《中山市特殊老年人优待证》,作为享受优待的凭证。   第四条 老年人享受以下优待:   (一)国家财政支持的本市公园、文化馆(宫)、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名人故居和旅游景点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二)国家财政支持的本市影剧院和体育健身场所向老年人提供半价优惠;   (三)凭乘车优待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在市内乘坐公共汽车享受半价优惠;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独身和无儿女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四)在本市各医疗机构就诊时,老年人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金,并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等服务;各级卫生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进行年度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已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就诊服务。   (五)独身和无儿女老年人租赁公房居住的,免交租金;   (六)供水企业对独身和无儿女的老年人,每月每户减免4吨水费,免费维修水龙头和水管;   (七)老年人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创办老年福利企业和从事社会福利事业经营活动的老年人,给予优先、优惠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司法部门对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司法救助;   (十)老年人办理扶养、助养、赡养等协议公证时,公证机关免收公证费;   (十一)老年人享受优先购票、检票待遇。候车船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   (十二)邮政、电信、银行、供电、供水等服务单位,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   老年人享受以上优待时,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乘车优待证》或《中山市特殊老年人优待证》;提供优待的公共服务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优待标志;提倡非国家财政支持的经营单位参照《优待办法》规定给予老年人优惠待遇。   第五条 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市财政每人每月发给300元长寿保健金。卫生部门应组织医护人员为本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年度免费体检服务,并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等服务。   第六条 城镇老年人不承担社会性集资和其他劳务负担。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不缴纳各种集资费。   第七条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督查和奖惩制度,健全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优待的经费支持,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第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2003年7月24日中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开展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通知脊髓灰质炎(又称“小儿麻痹症”)是致残性传染病,服食糖丸疫苗是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2000年,我国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为巩固这一成果,必须保证所有4岁以下儿童服足糖丸。因此,卫生部规定每年12月5-6日以及次年1月5-6日为全国“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4岁以下未服足5次糖丸的儿童请于本月5或6日携带接种证到就近预防服食点免费咨询服食糖丸。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12月4日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粤组公字[2006]147号   经省委常委会研究,拟提名(推荐)彭建文等13名同志担任新的领导职务(名单见附表)。根据省委颁发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85133   传真电话:020-87185109   电子信箱:GdGbGs@163.net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06年12月4日
阜沙镇浮虚山公园大门牌坊及公园景点对联征集启事“中山市‘十一五’文化建设项目”中的阜沙镇浮虚山公园已动工兴建,该公园将是市民休闲健体、回溯“千年浮虚”佛道文化的开放式公园。公园的大门牌坊、“元兴塔”、“太平鼎”及古“浮虚春涛”观景台等大型景点对联拟向社会各界征集。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联要求:   1、对联寓意反映“千年浮虚”的文化传承、胜景怀旧及对兴盛和谐社会环境的预期。   2、对联格式:大门牌坊联要求为长联和嵌字联(上下联均16-18字,上下联首字嵌“浮”和“虚”字,上下联末字嵌“阜”和“沙”字),其他景点联格式不限(以基本符合对联要求为准)。   3、应征对联请用A4纸誊写,并写上作者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典故词语可附加注释。作者请自留底稿,稿件一经寄出,恕不退还。入选对联,主办单位有权作非牟利用途刊刻权。     二、奖励:来稿对联由阜沙镇宣传文化中心、公园建设领导组会同资深文化人士评定入选对联,由阜沙镇政府发给奖品。入选对联及名单在《今日阜沙》月报公开表扬。     三、征联时间和邮寄:即日起至2006年12月25日。     收稿地址:中山市阜沙大道018号阜沙镇规划建设办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3403509     联系人:杨小姐 阜沙镇浮虚山公园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
2006年10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本年度共受理104项,办结69项,办结率为66.3%。 受理编号:2006-10-0095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宝福龙纺织厂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0-0096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0-0097 单位名称:中山市水泥厂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省水泥企业化验室整顿考核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科 受理编号:2006-10-0098 单位名称: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0-0099 单位名称:中山汤始置业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0-0100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宝福龙纺织厂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初审同意,上报省经贸委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0-0101 单位名称:中山市水泥厂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0-0102 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0-0103 单位名称:广东红日太阳能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2007年节能备选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6-10-0104 单位名称:中山市胜龙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
2006年11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本年度共受理120项,办结83项,办结率为69%。 受理编号:2006-11-0105 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1-0106 单位名称:中山市长禾肉联加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同意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1-0109 单位名称:中山市力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0 单位名称:中山汇都酒店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2 单位名称:中山市华士达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综合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3 单位名称:中山市中糖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综合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4 单位名称:中山市置禾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5 单位名称:中山市宏阳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综合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6 单位名称:中山市信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申请2006年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办理结果:材料不符合申请要求,退件。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7 单位名称:中山市沙溪镇象角美美丝印厂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8 单位名称: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综合科 受理编号:2006-11-0119 单位名称:中山市电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1-0120 单位名称:中山市剧毒物品专卖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进口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综合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1日
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计育发字〔2006〕29号 各镇(区)计生办: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口计生局反映。 中山市计划生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4年,为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市政府下发了《转发市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4]30号),在我市建立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2005年,为贯彻落实引进人才政策,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05]114号),明确对引进人才的计划生育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两份文件的下发对我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给集体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有必要对两份文件中的有关原则性规定作进一步的明确。现就我市集体户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对集体户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   属地管理,即集体户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统计和考核等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计生部门负责进行,单位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   单位负责,即单位和属地对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管理、考核负共同责任。一旦集体户口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单位和属地都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二、集体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一)人才公共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只限本人能入户人才公共户,其配偶、子女均不允许入户人才公共户。   2、对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所引进的人才,在未落实工作单位前,该人才入户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人才公共户,计划生育工作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和该人才公共户所在镇区(东区)负责管理。引进的人才要与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签订《入户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该人才入户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人才公共户后,超过1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须将该人员有关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3、引进的人才先入户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人才公共户,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必须迁到用人单位人才公共户或所在辖区的镇区人才公共户,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要与用人单位或所在辖区的镇区办理该人才计划生育移交手续。   4、用工单位负责管理招收人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与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签订《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与招用人才签订《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合同书》。   5、引进的人才辞职或被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用人单位在人才离开5天内书面向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汇报。   辞职或被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人才到本镇区内的其他单位服务的,新用工单位负责管理招收人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与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签订《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与招用人才签订《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合同书》。   辞职或被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人才到市内的其他镇区的单位服务的,由原镇区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与现镇区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办理户口及计划生育关系交接手续。原镇区不办理移交造成该人才违反计划生育的,由原镇区承担责任。原镇区办理移交手续的,现镇区应当无条件接收,拒不接收致使该人才违反计划生育的,由现镇区承担责任。新用工单位负责管理招收人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与现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签订《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与招用人才签订《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合同书》。   辞职或被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人才没有从人才公共户中迁出,并且没有在市内其他单位重新就业,离开我市超过6个月的,人才公共户的管理部门将该人才有关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6、人才公共户管理部门必须分别与用人单位和引进的人才签订《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和《入户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协同当地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关停并转企业集体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1、关停并转企业集体户口的人员,符合条件分立或迁入家庭户的,公安户籍部门应出台有关的便利措施,允许其分立或迁入家庭户。   2、关停并转企业集体户口的人员,不符合条件分立或迁入家庭户,但仍在中山工作或生活的,户口所在地的镇(区)、村(社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如该部分人员在行政事业及集体单位工作的,用工单位与属地共同负责计划生育管理。   3、关停并转企业集体户口的人员,不符合条件分立或迁入家庭户,经调查核实,人确已离开我市的,属地所在的镇(区)、村(社区)计生部门仍须对该人员作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并将该人员有关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三)现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1、现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单位应将其常住地址、工作单位、婚育状况调查清楚,把有关情况报其户口所在地的镇(区)、村(社区)计生部门后,该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镇(区)、村(社区)计生部门与该集体户口挂靠的单位共同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2、现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人确已离开我市的,单位仍须对该人员作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并将该人员有关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以上3种集体户口的人员上报备案,市人口计生局要进行严格的核实,对不符合备案要求而进行上报备案的行为,按瞒报处理。 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价【2006】124号 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6】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公布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6]2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反映。   附表: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12号   《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7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9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访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信访活动以及本省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应当确定信访工作联络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报告信访人反映的重大信访事项。   第七条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定期排查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信访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与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设备。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开通电子信箱,有条件的应当设立电子网站,公开信访信息。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民投诉受理制度,受理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出的批评建议,以及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第十二条 各地级以上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人姓名。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的接待日每月不少于1天,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的接待日每月不少于2天。乡镇人民政府在工作日应当有负责人随时接待信访人,处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机构可以邀请有关专业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和信访工作机构提供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的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级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   (四)信访人认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投诉,不属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   (五)本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   (六)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   (七)其他依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   (四)信访人认为本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投诉,不属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   (五)本部门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   (六)上级行政机关交办和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依照法定职责转送的信访事项;   (七)其他依法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第十六条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信访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信访人申请举行听证的,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第十七条 听证主持人由决定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指定,由参与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   听证参加人包括信访人、利害关系人、与处理信访事项有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   第十八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信访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三)信访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信访事项已经行政机关处理的,由该行政机关承办人员提出事实、依据和处理的理由;信访事项未经行政机关处理的,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承办人员提出事实、依据和处理的方案、理由;   (五)信访人和厉害关系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六)其他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   (七)信访人作最后陈述。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意见书,作为处理该信访事项的依据。听证意见书应当送达信访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查、复核。   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   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指定有相应职责的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承办具体事项。   第二十条 对已经受理并且正在办理中的复查、复核事项,其他行政机关不再予以受理。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受理了同一复查、复核事项的,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对该事项进行办理。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复查、复核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30日内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书。对不符合复查、复核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复查、复核告知书,告知书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复查、复核期间举行听证,或者申请人补充证据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复查、复核机关的办理期限内。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督查机制,重点督查以下事项:   (一)本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重大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信访量大、信访问题多、信访工作薄弱地区和部门的工作情况;   (五)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   对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情况以及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可以阅卷审查、听取汇报或者直接调查。   第二十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文明接待,尊重信访人;   (二)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及时、依法、公正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四)不得公开、泄露控告、检举人的姓名和控告、检举的内容,不得将信访人的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被控告、检举的人员和单位,不得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五)对信访人提出的相关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和答复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六)不得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   (二)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的;   (三)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五)歪曲、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六)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七)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或者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八)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信访行为,事件引发地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到场,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事件发生地政府应当积极配合事件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应当担负个人在信访活动中的各种费用。   第二十七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办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   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附件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1)。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二条 因IC卡、软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IC卡、软盘。   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卡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称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   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4〕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发〔1994〕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1994〕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0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召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中山市统计局              文件 中山市科技局 中统字〔2006〕60号 关于召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科委,各镇(区)统计办、科技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市科技活动情况,决定召开我市2006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国家及省有关科技统计会议精神;布置2006年度中山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报;布置2006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      二、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间半天。8:45分开始报到,请依时到会,会议考勤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会议地点:市科学馆多功能会议厅。   四、参加人员:各镇(区)统计办和科技办各派1名负责科技统计工作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市统计局联系人:李水, 联系电话:8384501;   市科技局联系人:刘悦, 联系电话:8303920) 2006年12月7日印发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有关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通告中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是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统一标准设计开发,并由政府统一发放,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办理劳动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保就医结算业务的电子凭证。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社会保障(市民)卡将逐步扩展到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劳动者(市民)提供快捷、方便服务。按照发卡工作安排,我局计划于2006年12月发放首批3000张社会保障(市民)测试卡,随后将有计划安排分批换发原有的旧卡。对于未安排换发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者,仍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医疗保险卡。敬请广大参保者、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紧密配合。   特此通告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十二月十日
12月28日“对话”预告我市应届高校、中职毕业生在就业大潮中该何去何从?您对我市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政策了解吗?您在中山找工作时有什困难和疑惑吗?请您与中山市人事局领导来共同交流。     12月28日15:00至17:00,市人事局领导将应邀到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s.gov.cn)与广大市民进行网上对话,就大家所关心的我市应届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诚邀社会各界和市民届时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话栏目参与网上讨论。
2006年81期政报2006年81期政报
通 告中 山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中 山 市 财 政 局 通 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老旧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3]181号)以及《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公告的通知》(粤财综[2005]69号)的文件规定,现将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车型:      (一)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      (二)乘座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上(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 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      (三)2005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000元。      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二、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需提交以下有效凭证:      (一)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证明(报废汽车属单位所有)或者车主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证明需列明补贴资金申领经办人的具体情况、申请补贴资金的报废汽车的具体情况、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      (四)补贴资金申领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办理时间为本通告发布时间至2007年1月5日止,逾期不办理者视作放弃申领资格。      办理联系地址: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409室;联系电话:8333525。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06 年度中山市专利奖拟奖项目公布通知根据《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中山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已评出 2006 年度中山市专利奖拟奖项目,其中专利金奖 8 项、专利优秀奖 26 项、优秀专利发明人 1 名,现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拟奖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 2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大楼 306 室   联系电话 / 传真: 8319066   查询网址:中山科技信息网( www.zskj.gov.cn )   电子邮箱: zspatent@21cn.com   注:公布日为 2006 年 12 月 21 日 。   附件: 2006 年度中山市专利奖拟奖项目 中山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代章)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2006 年中山市专利奖拟奖项目 中山市专利金奖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报单位 1 一种1-炔丙基海因的制备方法 ZL03114174.9 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一种薄钢板表面电镀铬的方法 ZL01107604.6 中山中粤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 中山中粤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 3 6KV异步机变频调速装置的三电平电压源逆变式主电路 ZL02121113.2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4 一种荧光防伪检验装置及其方法 ZL03140405.7 蔡永权 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 5 一种全息膜复合材料定长拉伸和复合的装置 ZL200520058397.6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6 两片式轻薄折叠指甲钳 ZL200320117446.X 梁伯强 中山圣雅伦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7 软包装袋自动装吸嘴封口机 ZL00260052.8 中山市新宏业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新宏业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 8 婴童椅(高脚) ZL200430033772.2 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专利优秀奖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报单位 1 一种卫生纸纸卷 ZL02249951.2 邓颖忠 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厨房秤(EK305X) ZL01314860.5 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 3 一种特殊膜系的低辐射镀膜玻璃 ZL200420083199.0 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 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 4 一种纺织品 ZL03251378.X 中山罗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罗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5 一种能去除多种气固态污染物的净化装置 ZL200520060106.7 李德国 中山市远天机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6KV三电平集成门极换相晶闸管逆变器的桥臂直通保护系统 ZL02121114.0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7 复合透镜结构的高像质微型光学镜头 ZL200520053765.8 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 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 8 一种CCD成像验伪装置 ZL03274364.5 蔡永权 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 9 一种多通道一体化音箱 ZL200520066495.4 梁荣锵 中山国光电器有限公司 10 一种燃气灶具带倾角安全阀 ZL200520057950.4 梁锐昌 中山市祥丰瓦斯器材制品有限公司 11 一种无线控制的吸油烟机和燃气灶具一体化结构 ZL200420083607.2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12 一种可分段燃烧的新型燃气热水器 ZL200320117020.4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13 一种带双层隔热装置的燃烧器 ZL200420102503.1 周建基 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14 一种燃气热水器分段燃烧装置 ZL200520054555.0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15 具有解释功能的触摸按键装置 ZL01233629.7 爱浪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美加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16 防弹、防撞、防暴运钞车 ZL97224827.7 中山市海粤科技发展总公司 中山市海粤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7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电子控制器 ZL200420015461.8 姚流文 中山市锝元电器有限公司 18 电磁炉面板 ZL200420046400.8 杨集芳 中山市正夫人电器有限公司 19 一种电源线载波汽车防撞雷达 ZL200520053675.9 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20 一种振动探测器 ZL200520064999.2 中山银利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中山银利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21 沙发椅(奇典布艺B款) ZL200530051311.2 萧广铎 中山市合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22 摇动式发电电筒 ZL200530067461.2 中山市大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大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 沙发(秦式) ZL200430044734.7 萧 炼 中山市沙溪镇中飞家私厂 24 灯罩(长号) ZL200330120271.3 孙闽峰 中山市地平线灯饰设计制造有限公司 25 遥控器(G2077) ZL200430096034.2 胡权辉 中山市东升镇佐敦音响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26 药品包装盒(沙溪凉茶) ZL200430036876.9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中山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序号 发明人 单 位 创新成果获得专利权情况 1 杨 炼 美加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11项
关于进一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我局就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   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倡导 “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政管理人员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务求实效。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行政管理人员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一方面对本行业企事业等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经贸部门负责的行业包括电信企业和相关电子信息企业,商贸企业事业单位;一方面对机关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经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电信方面的自查自纠。     四、自查自纠的重要环节   (一)时间安排:行政机关在12月底前完成,企事业单位在1月底前完成。   (二)查找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中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     1、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在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中,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3、在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4、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在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主义。   (三)分类处理。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上级确定的原则分类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的,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五)组织评估验收。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向市经贸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五、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经贸局成立治理工作办公室,在局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抓落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主要负责人,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市经贸局治理办。   联系人:叶渭泉,联系电话:8326775,传真:8328256。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2007年度第一批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中科发〔2006〕87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第一批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和更名办法》(粤科高字〔2005〕101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07年度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符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的企业均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考核对象:   1、本年度的考核对象为我市2005年度认定或通过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待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2;   2、到期的企业若不参加考核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上报材料:   1、申报企业请在指定网站下载并安装《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录入系统》;   2、申请认定的企业请在系统中选择填写《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如实录入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供附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06年度企业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3)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果、技术知识产权归属及标准、质量等证明性文件;   (4)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等。   3、申请考核的企业请在系统中选择填写《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申请书》,其他附件和要求参见申请认定条目。   4、申报企业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存盘后,请使用系统“数据管理”栏中的“数据导出”功能生成数据文档并打印。   5、《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和更名办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高新技术产业有关优惠政策可点击系统“帮助”栏查询。   6、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统一以A4规格装订成册。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可提前送交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初审,并按要求准时上报,上报截止日:2007年2月15日。   2、申报材料必须附上200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请相关企业提前作好安排;   3、送交地点: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市政府大楼312室);   4、申报材料需经企业所在镇区科技部门盖章并加具意见;   5、网址:省科技厅(www.gdstc.gov.cn)“下载中心”栏目   联系人:刘悦 裴靖   电 话:8303920 传真:8303066   E-mail: JaneLiuyue@21cn.com  tako516@21cn.com   附件:1.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2007年度中山市待考核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从事《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和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3.年销售收入1,500万(开发型500万)以上,自主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含技术性收入)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且上年度的销售利税率不低于10%;   5.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开发型8%)以上;   6.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年以上;   7.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开发型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8.有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人员和机构,已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9.有完整的企业章程和严格、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行业的经验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10.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在10年以上。 附件2: 2007年度中山市待考核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1、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2、中山市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3、中山市复盛机电有限公司 4、中山新宏业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 5、中山天彩包装有限公司 6、中山中荣纸类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7、中山国安火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中山京祥珍珠钙有限公司 9、中山市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0、中山恺撒威登食品有限公司 11、中山市金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2、中山市美捷时喷雾阀有限公司 13、中山市环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14、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5、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6、粤海装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 17、毅嘉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18、佳能(中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19、中山市金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中山市公路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21、伟福科技工业(中山)有限公司 22、英特韦门禁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23、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 24、盛邦强点电子(中山)有限公司 25、中山市东溢新材料有限公司 26、中山市宏茂电子有限公司 27、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28、中山市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中心 29、中山市见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0、中山市小飞将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31、中山市铁神锁业有限公司 32、中山国光电器有限公司 33、广东固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4、广东振华电器有限公司 35、联合碳化(广东中山)有限公司 36、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37、中山全立发机械有限公司 38、中山固莱尔阳光板有限公司 39、中山市亿雄电器有限公司 40、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山市晶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2、中山市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43、中山市劲力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4、中山市今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5、中山市盈信科技有限公司 46、中山名人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47、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48、中山市万信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49、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50、彩珠(中山)电子玻璃厂 51、中山市杰和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52、中山圣马丁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53、中山市佐敦音响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54、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55、中山市顶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6、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 57、中山市富山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58、嘉灵开关制造(中山)有限公司 59、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60、中山市海一舟电子有限公司 61、中山市康益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62、中山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63、中山市古镇艳阳灯饰厂 64、中山市澳克士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节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31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市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
关于广东省2007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中山班)预报名的通知关于广东省2007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中山班)预报名的通知 中档函[2006]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档案工作人员应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的规定,为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广东省档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市档案局拟于2007年3月至4月在我市联合举办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时间及地点:初步定于3月中旬开班,4月中旬结束,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每周授课2—3天,授课地点在市档案局课室。      二、学习内容:系统学习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开设档案概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档案保管、档案利用等五门专业课程,并讲授有关电子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的整理方法。      三、培训对象:未参加过五门专业课系统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属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及镇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必须参加)。      四、考试及证书:按有关岗位培训的规定进行开卷考试,各科考试合格者由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签发结业证书,结业证可作档案人员上岗及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五、学习费用:700元/人。请参加培训者于2007年1月20日前到市档案局办公室缴费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林加仪,8328069),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开课通知以缴费名单为依据另行发出。培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彭天亮,8310669;联系地址:兴中道1号。      六、请各单位安排专兼职档案人员并发动下属单位派员参加学习。      七、缴费报名时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中山市档案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2007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缴费报名表 (中山班) 序号 姓  名 性别 单  位  名  称 电 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五项征信行业标准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五项征信行业标准 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     近日,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数据元 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征信数据元 个人征信数据元》及《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等五项征信行业标准,建立征信标准化体系,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      一、人民银行开展征信标准化工作的背景      当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基础数据库的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借款企业和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为全面、客观的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需求,将推动基础数据库在采集金融信息、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信息服务的范围。而征信标准化工作对促进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征信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征信行业技术标准。早在2002年,根据国务院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专题工作小组的三项任务之一是制定征信行业标准。为了加强征信市场管理,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2003年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及体系建设,规范和促进信贷征信业的健康发展”的职责。因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人民银行从征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实践出发,开展了征信标准化工作。      二、征信标准化的含义与征信标准体系的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征信标准化通过制订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指导性文件或规则,以保证征信行业有一个有效、规范的运作秩序,解决资源共享的实际问题,包括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征信业标准化是保证行业高效率、高起点建设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征信标准体系是由征信体系建设范围内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具体分为:基础标准分体系、监管标准分体系、信息技术标准分体系、业务标准分体系、服务标准分体系和安全标准分体系。      三、征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征信体系,征信标准化是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征信标准化工作对于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关系重大,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征信标准的制定直接影响征信机构的运行成本,影响到我国征信市场化规范化经营的征信机构的布局,以及征信机构做大做强的政策和资金门槛。通过征信标准化工作,将促进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有资质的征信机构间顺畅交换,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范围和提供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提高征信行业运行的效率;规范征信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征信数据和征信产品的质量,有效保护被征信人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促进征信业规范、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四、征信标准应用广泛      征信标准化的目的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涉及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都是征信标准的使用单位。如涉及企业身份登记及个人身份认证、信贷、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公积金、纳税、法院执行、通信缴费、学历等信息的机构以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      五、人民银行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为促进征信标准的有效实施,人民银行将通过宣传、培训、监管并重的手段,确保标准的贯彻实施。一是针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及相关标准使用机构,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加深其对标准的理解,培育规范运作意识,引导并鼓励其使用标准;二是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具管理和规范市场的作用,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标准作为管理和规范信用评级市场的基本技术依据纳入到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并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评级业健康发展;三是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通过加强标准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带动与之互联互通的其他信息系统使用标准,以信息共享促进标准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2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2期
关于公布2006年度中山市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2006年度中山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经过了申报受理、资格审查、专业组初评、学术委员会复评、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本年度共收到申报项目317项,通过评审,批准立项课题153项,其中攻关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规划课题28项,自筹经费课题118项,同时公布上述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责任人(见附件)。 请获准立项课题的单位和主持人,联系过程管理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抓紧制订并完善课题方案,启动研究工作,在2007年4月之前组织开题,并将课题研究方案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或市直属学校为单位上交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研室205室,联系电话:8871972)。教科办将认真审核研究方案,颁发立项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同时,建议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将未获准本年度市级立项的课题列入镇(区)级或校级立项课题进行管理。 中山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领取200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请各单位统一派人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中山市卫生局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领取护士执业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06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及护士入省变更注册工作已经结束。请各有关单位于1月9-12日前来卫生局二楼学会办领取护士执业证。     电话:8855660 , 联系人:黄少君 中山市护理学会 二00七年一月八日
2006年12月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受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本年度共受理129项,办结102项,办结率为79%。 受理编号:2006-12-0121 单位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永利煤店 事项名称:煤炭经营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2 单位名称:中山市金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煤炭经营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3 单位名称:中山市宏昌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物流中心 办理结果:同意,中经贸函[2006]187号 主办科室:商流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4 单位名称:中山市沙溪镇建泰纺织厂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5 单位名称:中山市力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设立市场 办理结果:同意,中经贸函[2006]186号 主办科室:市场科 受理编号: 2006-12-0126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石油分公司 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电力资源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7 单位名称:中山市华美骏达电器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受理编号:2006-12-0128 单位名称:鹰泰数码集团有限公司驻中山办事处 事项名称:外地驻中山办事机构登记(年审)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经协办 受理编号:2006-12-0129 单位名称:中山市恒润印染有限公司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办理结果:正在办理 主办科室:技术科                     中山市经贸局办公室                     2007年1月4日
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由全市244个选区分别选举产生,共372名。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37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月15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3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3期
关于发布2006年我市各镇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的通知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中知发〔2007〕1号 关于发布2006年我市各镇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的通知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 2006年各镇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数据已统计完毕,现将统计数据发给你们,请知悉。 2006年我市专利申请4249件,增长25.0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2件,增长38.13%,专利授权2435件,增长15.51%。绝大多数镇区的专利申请量呈上升趋势,但个别镇区的专利申请量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专利申请量超200件的镇区分别是:小榄镇1102件,古镇镇458件,石岐区399件,南头镇338件,东凤镇313件,东升镇280件,火炬开发区241件。 我局于2006年出台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四个配套文件《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用来支持全市专利事业的发展,希望各镇区充分利用好专利政策,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另外,2007年我局准备在部分镇区进行专利培训,各镇区可以提前向我局申请列入培训计划。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4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4期
征集照片启事我市第二部《中山市志(1979-2005)》将于2007年底出版,为全面、准确、翔实记载中山市的历史,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1979-2005年中山政治、军事、经济、工业、农业、林业、商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生活、民间艺术、城镇建设及相关人物的照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要求如下:   1.照片注重纪实性。真实、准确,有保存历史的价值。无须艺术加工。   2.照片规格:3~5R,彩色、黑白、数码照片或电子文档照片均可,数量不限。电子文档的照片拍摄应达到600万像素以上,拷盘时每张照片容量大于2兆,旧照片扫描精度达到600DPI以上,能够支持排版印刷用途。   3.照片背面必须注写说明文字:包括摄影时间(至月、日)、地点、人物(姓名、位置)、事件、摄影者等要素。   4.凡被载入《中山市志》的作品,每张付稿酬50元。选登10张以上者赠送《中山市志》1套。被选用的照片刊登在《中山年鉴》或由我办编纂出版的中山地情资料出版物上,署摄影者或提供者姓名,不再付稿酬。   5.截稿时间:2007年4月20日止。6.收集照片地点:市兴中道15号三楼302室联系人:黄秀莹电话:8314962   7.如照片因涉及肖像权或有失真伪造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摄影者或提供者负法律责任。 中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七年二月六日
中山市2007年春节烟花汇演交通管制通告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活跃我市群众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文化氛围,让广大中山市民度过美好的传统佳节,我市定于2007年2月18日(大年初一)20:30在市兴中体育馆西侧全民健身广场举行春节烟花汇演活动。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市公安局将对有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特此公告如下: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一、晚上6:30,市体育馆和全民健身广场区域,银通街体育路口至博爱路口路段实施管制,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进入。   二、晚上7:30,兰桂路和公园路、城桂路的兴文路口至兴中道市公安局路口将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另外,体育路银通街路口至岐关西路口方向,东裕路东苑路口至兴中道路口方向,兴文路恒心酒楼路口至交警支队路口将实行单向行车,机动车辆不得逆向行驶。   三、晚上8:10,博爱路的东苑路口至岐关西路口将实行全线封闭。   因燃放场地周围无大型停车场,且观看烟花汇演的群众较多,请市民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前往。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中山市2007年春节烟花汇演指挥部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中山市2007年十项重要民生工程推介项目情况表中山市委、市政府今年全面启动十项重要民生工程,并在“3.28”招商洽谈会期间举行推介会,广邀海内外工商界人士不敬投资方式参与中山建设,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邹国伟     联系邮箱:zou_guowei@126.com     联系电话:88818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估算总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与规模 进展情况 合作形式 责任部门 推介方式 合计   1495195             一、网络化交通基础设施 1 福源路 新建 38160 2007-2009 全长6.337公里,路线经三角、阜沙、港口,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 项目已通过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并完成核准手续 BT 交通指挥部 现场推介 2 岐江公路改建 新建 93000 2007-2009 全约18.771公里,路线经古镇、横栏、西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 获省批准纳入“路桥一盘棋”,已完成初步设计,正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征地拆迁工作 贷款融资 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册子宣传 3 新沙水公路(南头至古镇) 新建 120620 2008-2010 全长18.6公里,路线经小榄、古镇,双向六车道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BT,合资合作 交通指挥部 展版推介 4 小榄快线 新建 205000 2008-2010 全长29.3公里,路线经小榄、东升、西区和沙溪,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 正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BT,合资合作 交通指挥部 展版推介 5 东部快线 新建 133000 2007-2012 全长18.6公里,起点于中心城区南外环路,路线经火炬开发区、南朗镇,路宽70米,双向六车道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工作 贷款融资 火炬区建设分局 展版推介 6 中新公路大南段 新建 23000 2008-2010 全长7.5公里,路线经大涌、板芙、南区,一级公路 正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BT,合资合作 交通指挥部 展版推介 二、“平安中山”工程 1 中心粮库二期工程 新建  11251.5 2007-2009 总占地面积172.3亩,建设包括8万吨储备规模的粮食库区和粮油加工贸易区 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正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粮油加工贸易区合作合资 市粮食局 展版推介 2 中山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 续建 6000 2006-2008 项目建设包括监控点前端、监控中心、号牌识别系统、软件控制平台及其他相关智能系统,设置3071个视频监控点 完成监控中心、监控点前端等工程招标工作   市公安局 册子宣传 3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新建 2000 2007 设置300个监控点,对主要污染行业和重要环境敏感区进行在线监控 已完成项目核准手续 网络及前端设备租用 市环保局 册子宣传 三、全民健康工程 1 新中医院 迁建 56600 2007-2009 总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设置1200个床位 已完成项目核准及设计招标工作 贷款融资 市中医院 册子宣传 2 第二人民医院(一期) 续建 12754.4 2006-2007 总占地面积122亩,总建设面积24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3700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院楼、门诊楼及后勤楼 正进行住院楼、门诊楼和后勤楼土建施工 贷款融资 市卫生局 册子宣传 3 博爱医院三期 续建 9898 2006-2007 总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建设儿科门诊住院大楼和生殖中心 正进行儿科门诊住院大楼土建施工和生殖中心内部装修 贷款融资 市博爱医院 册子宣传 4 市人民医院杨郭恩慈大楼 续建 16677 2006-2009 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设置综合门诊部、老人康复中心和120急救中心 已完成设计招标 贷款融资 市人民医院 册子宣传 5 华南现代中医药城 续建 480000 2006-2010 占地面积3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产品生产基地、中医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现代中医临床基地及中医药旅游 市政府已印发《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规划(2006-2010)》 合作合资 市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现场推介 四、“绿色中山”工程 1 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续建 59105 2005-2008 占地面积1425亩,一期用地726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45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300立方米/日)、卫生填埋场(库容230万立方米) 填埋场土建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已完成施工报建 已完成BOT主体招标 市建设局 册子宣传 2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前期 预备 46400 2007-2009 占地面积1263.65亩,一期用地815.8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45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300立方米/日)及卫生填埋场(库容117万立方米) 已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 BOT 市建设局 展版推介 3 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 续建 14974 2006-2008 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已完成核准手续和土建工程招标工作 贷款融资 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册子宣传 五、全民宜居工程 1 黄圃、城北(港口)、中山港客运站场建设 新建 15800 2007-2009 各站均按国家标准一级车站设计施工,日发量10000人次以上,建设客运站,配套加油站、宿舍楼、机修楼等。各站场规模:黄圃站占地面积约4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中山港站占地面积约4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城北站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 正在办理用地手续 合作合资 市公共汽车公司 展版推介 2 中心城区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人民医院、旧中医院、城北站) 新建 27600 2007-2008 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客公交站场、地下停车场、酒店、商场及住宅;旧中医院门诊部公交枢纽站占地面积约2794平方米,建筑面积11358平方米,主要建设公交站场及地下停车场;城北公交枢纽站占地面积约4410平方米,建筑面积2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交站场、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设施 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正进行征地拆迁和设计方案招标;旧中医院门诊部公交枢纽站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工作,正开展征地拆迁;城北公交枢纽站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工作 合作合资 市城投公司 现场推介 3 大涌镇公交营运线路经营权   380 2007 购置18台中巴,设立3条客运线路、42个站点,形成镇内巴士公交网络。3条客运线路包括:旗涌路嘉骏影剧院——叠石村(对开),全程9.3公里,途经13个站点;旗峰路大涌牌坊——全禄村(对开),全程7.8公里,途经13个站点;大涌市场——卓山路、中新公路、德政路、兴涌东路——大涌市场(对开),全程9公里,途经16个站点 正开展线路规划 特许经营 大涌镇政府 册子宣传 六、职教“超常规发展”工程 1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期 新建 33599.6 2007-2008 总建筑面积95047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体育馆及商务后勤服务中心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工作 贷款融资、后勤服务招商 教育局 展版推介 2 职教实训基地 新建 25000 2007-2009 占地面积1000亩,总建筑面积11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饭堂、实习工厂及相关实训设施 市政府已讨论通过《中山市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合作合资 教育局 册子宣传 七、城市文化工程 1 中山文化产业园 新建 10000 2007 规划总面积198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历史人文区、影视文化区、教育培训区、创意经济区、文化产品设备制造区、革命军事文化区、生态旅游区和文化商业区 已完成《中山文化产业园发展战略规划》编写工作 贷款融资、合作合资 开发区管委会 现场推介 2 中山城-中央电视台中山基地 竣工 13950 1998-2000 占地面积300亩,设中国、日本、英国、美国景区和展览馆区,共63个参观景点 累计接待游客130多万人次,为近40部大型影视作品提供拍摄场地 产权转让 市公用事业集团 册子宣传 3 香山名人纪念馆 改建 4495.53 2007-2008 总用地面积3220平方米,包括展示区和辅助功能区 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贷款融资、合作合资 文广新局 册子宣传 4 数字电视 新建 11000 2007-2008 对中心城区15万户有线电视从模拟到数字整体转换 已成立“中山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整体转换方案 合作合资 中山广播电视台 册子宣传 八、防灾减灾工程 1 西河水闸重建 重建 14184 2007-2008 水闸按100年一遇标准建设,总净宽150米;船闸按IV�标准建设,设计通航能力500吨 项目已经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审批,正进行初步设计 贷款融资 市水利局 展版推介 九、社会保障工程 1 中山市新社会福利院 新建 8446 2007-2008 占地面积42411平方米,建筑面积28700平方米,设床位1000张,按省一级社会福利院标准建设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 贷款融资、管理服务招商 市民政局 展版推介 2 中山市金保工程 续建 2300 2006-2008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中心、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业务管理系统、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工程及公共服务系统 已完成数据中心招投标工作和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   市社保局 册子宣传 十、旧城改造工程 1 长堤-凤鸣片区改造 改建     改造面积约17472.3平方米,规划建设为高档商业区 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研究 BT、BOT、多元化合作 市规划局 展版推介 2 西区商业广场 新建     规划面积约为7.14公顷,其中商住面积7.04公顷,交通设施用地0.1公顷。规划建设高档商业住宅,酒店、旅游服务、餐饮、文化娱乐、办公设施,商住用地容积率5.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项目用地正在招标 BT、BOT、多元化合作 市规划局 册子宣传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5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5期
中山市2007年十大民生工程推介会项目表(点击下载)中山市2007年十大民生工程推介会项目表
“十大重要民生工程”项目推介会邀请函“十大重要民生工程”项目推介会邀请函(点击下载)
关于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中科发〔2007〕17号 关于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市各有关部门: 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计字〔2007〕1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包括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计划,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计划等,各单位请依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可在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和中山科技信息网www.zskj.gov.cn查询申报指南)。 二、200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将首次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请拟申报的单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可在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下载),打印1份(无需签章),交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单位汇总,于3月15日前交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内容审查,对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再由各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联系人、电话:    综合计划科:林 俊 8329267 高新技术科:容 晶 8303920 科技成果科:陈喜崇 831910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七年三月七日
我市通报2006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2006年,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2005〕93号令)、《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府〔2005〕55号)及《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中府〔2005〕184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审查、备案、发布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市法制局全年审核6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核后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发布52件;审查或备案4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60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总体来说, 2006年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取得一定成效的,规范性文件报送程序逐步规范,送审文件质量有所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但也存在个别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规范性文件内容违反上位法,规范性文件送审、发布、备案、公开等程序不符合规定,个别部门法制机构对该部门其他科室起草报送审查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导不足,没有把好文件初审关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几点建议,主要包括要求各部门及镇区着重就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做好文件起草阶段调查论证、征求意见工作及文件发布、备案、公开等工作,市政府采纳我局建议,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2006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至各部门及镇区,要求加以落实和整改。
“五一”放假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8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8期
宏观调控力度加强 贷款增量创新高2007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调控,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1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促进货币供应合理增长。 金融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山市金融运行平稳,金融机构存款增长放缓,信贷投放加速,贷款增量创新高。     一、受资本市场分流影响,金融机构存款增长放缓     3月末,中山市本外币存款余额1447.96亿元,比年初增加64.82亿元,增长4.69%,增量和增幅同比分别少增7.65亿元和下降1.42个百分点。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1392.38亿元,比年初增加64.83亿元,增长4.88%,增量和增速同比分别多增0.12亿元和下降0.84个百分点;外币存款余额7.19亿美元,比年初增加0.07亿美元,增长0.94%,增量和增速同比分别少增0.95亿美元和下降13.78个百分点。     3月末,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899.58亿元,比年初增加30.96亿元,增长3.56%,但增量和增速同比分别少增11.59亿元和下降2个百分点。储蓄存款同比少增的主要原因是股市上涨对定期储蓄存款形成较大分流,一季度定期储蓄存款增量和增速同比分别少增22.32亿元和下降5.83个百分点。此外,受人民币持续升值影响,外汇储蓄存款不断减少。     3月末,企事业单位本外币存款余额361.90亿元,比年初增加31.95亿元,增长9.68%,增量和增幅同比分别少增0.92亿元和下降2.49个百分点,其中定期存款同比分别少增6.90亿元和下降10.66个百分点。     二、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贷款增量创新高     3月末,中山市本外币贷款余额662.69亿元,比年初增加74.32亿元,增长12.43%,增量和增幅同比分别多增41.02亿元和上升5.75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创新高,并大于存款增量。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642.70亿元,比年初增加71.19亿元,增长12.46%,增量和增幅同比分别多增38.39亿元和上升5.61个百分点;外币贷款余额2.58亿美元,比年初增加0.42亿美元,增长19.68%,增量和增幅同比分别多增0.35亿美元和上升16.39个百分点。     3月末,中山市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327.64亿元,比年初增加35.83亿元,增长12.28%;本外币短期贷款余额292.11亿元,比年初增加20.33亿元,增长7.48%;中长期贷款增量和增速均高于短期贷款。由于中山市居民住房需求旺盛,住房按揭保持较快增长。3月末中山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50.50亿元,比年初增加13.82亿元,增长10.11%。     三、金融机构加大票据融资力度,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一季度,中山市金融机构大力拓展票据融资业务,共办理承兑汇票、贴现95.32亿元,同比增加63.35亿元,增长198.14%。3月末承兑汇票、贴现余额94.37亿元,同比增加53.35亿元,增长130.08%。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5月《香山讲坛》预告主办单位:中山市中山图书馆 讲座地点:中山市中山图书馆三楼综艺厅 公益讲座,欢迎参加 过敏性考试焦虑的表现及其治疗 主讲人:张吉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心理学教授) 时  间:2007年5月5日下午2:30 主讲人介绍:      张吉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心理学教授,高级心理咨询师。教授的课程有:教育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主要著作:《跨越你的误区》、《社会角色转换与心理调适》、《小学教育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除从事教学与科研外,从1982年开始从未间断过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临床实践,接待过上千名来访者,是位资深的心理咨询专家。     内容提要:     1、考试焦虑的反映及其类型     2、如何克服焦虚自我陈述     3、放松训练     4、交互抑制训练     讲座对象:     特别适合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及其家长、老师前来听讲。 文化建设与城市文明 主讲人:周建平博士 时  间:2007年5月12日晚8:00 主讲人介绍:     周建平博士先后毕业于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是文艺管理和文艺政策。2000-2005年各年度国家文化蓝皮书撰稿之一,曾参与起草建设广东文化大省有关文件,并于2002年和2005年两次应邀赴北大讲授文艺管理课程及作专题演讲。在各种报纸与学术刊物上发表评论和论文共计150余篇,出版专著有《新时期中国文艺管理体制研究》等,为党和国家在文艺管理和决策上提供了理论依据。 传统文化与素质教育 主讲人:郭齐家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 时间:2007年5月19日晚8:00 主讲人介绍:       郭齐家,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洛阳大学东方文化研究院院长。郭齐家教授长期从事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与研究,主讲“中国教育史”。先后培养出包括国外留学生在内的硕士生、博士生四十余名。主要专著有《中国教育思想史》、《中国古代考试制度》、《中国古代学校》和《中国古代教育家》、《中国古代考试制度》和《中国古代学校和书院》等。为了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国学精粹而在国内外奔走讲学数十年,成为在教育界和儒学界均有很高声望的知名学者。     内容提要:     1、当今为什么要提出“素质教育”     2、孔子与“素质教育”     3、《学记》与“素质教育”     4、书院与“素质教育”     5、中国传统师德与“素质教育”     6、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的主要特色与“素质教育”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9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89期
2007年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正式确定《2007年中山市社会科 学规划调研课题指南》发布以来,市社科联共收到申报课题53项。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 的论证审议,正式确定了《孙中山人文资源的转化与利用研究》等25项课题(其中6项为自筹资金项目)为我市2007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调研课题。现将立项课题予以公布:
关于2005-2006年度中山文艺奖评选结果的通报2005年以来,我市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和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三贴近”要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社会生活实践,努力弘扬创新精神,拓展创作题材,在艺术创作的园地里辛勤耕耘并获得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文艺精品和艺术人才,开拓了中山文艺事业和谐发展新局面。   根据《中山文艺奖评选办法》,按照《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中山文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文联字[2006]34号文)精神,我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05-2006年度中山文艺奖的评选工作,共收到参评作品100多件。经各协会初评、省专家总评和评奖委员会最后审定,共46件作品获奖,其中《失衡的舞台》等9件作品获一等奖,《支书老韩》等15件作品获二等奖,《银色的月光下》等22件作品获三等奖。另有8件在全国或全省获权威奖项的作品获荣誉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通报,希望获奖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文化名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5-2006年度中山文艺奖获奖名单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7年4月
招考公务员公告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事局定于2007年6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详情请查阅中山人才信息网(http://www.zsrc.net)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事局     2007年5月18日
规范出租屋管理“周五行风直播室”将探讨相关话题本报讯 5月25日上午10:30至11:30,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巩平将走进中山广播电视台“周五行风直播室”,以“规范出租屋管理,营造平安人居环境”为题与市民进行交流。广大市民可拨打热线8311711、8311900,咨询、反映有关问题,为规范出租屋管理、营造平安人居环境建言献策,或收听FM96.7频道的现场直播。
诺顿误杀导致XP系统崩溃的解决方法诺顿升级到5月17日版本后,会导致打过KB924270补丁的XP系统崩溃,其原因是诺顿将KB924270更新过的netapi32.dll和 lsasrv.dll文件误报为Backdoor.Haxdoor后门病毒。经过初步调查,lsasrv.dll和netapi32.dll是正常的系统文件。     该文件在诺顿隔离后,系统重启导致蓝屏并提示:STOP c000021a Unkown hard error。      中毒后请大家不要重启电脑      Backdoor.haxdoor临时解决方案      SAV更新到5月17日的病毒定以后,会把      C:windowssystem32 etapi32.dll和 C:windowssystem32lsasrc.dll      认为是backdoor.haxdoor, 并且把他们隔离掉。      会造成重起机器后无法进入系统,安全模式也无法进入,蓝屏。      目前的紧急对策:      从系统中心---右击服务器---所有任务---Symantec antivirus---病毒定义管理器---点击右上角的“配置”----出现对话框后店击“病毒定义文件”---然后选择之前的病毒定义。      使得服务器不要下发今天的病毒定义。      对于已经更新病毒定义的客户端,千万不要重新启动电脑。      关掉symantec antivirus 服务,如果netapi32.dll和lsasrc.dll文件存在,且修改日期不是今天,说明没有被完全隔离(应该是部分);从隔离区里面恢复这两个文件,或者从没有问题的电脑copy这两个文件到C:windowssystem32。      然后把C:program filescommon filessymantec sharedvirusdefs下把20070517这个文件夹删掉。      Symantec正在加急开发更新的病毒定义,新的病毒定义出来后,请马上更新到最新。      已经无法启动的解决方法:      2. 已经报出有病毒,但机器已经重启并无法进入系统(XP SP2),有以下解决方法:      1> 接上光驱,插如WINDOWS安装光盘,并选择从CDROM启动      2> 选择从控制台恢复,按R键      3> 假设您的光驱盘符为F:,敲入以下命令      copy f:I386 etapi32.dll c:windowssystem32 etapi32.dll 和 copy f:I386lsasrv.dll c:windowssystem32lsasrv.dll      如果遇到提示是否覆盖原有文件,请选择Yes.      4> 重新启动机器,从硬盘启动,即可进入系统.
公告为检验我市食品安全危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市政府批准,2007年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将于5月26日(星期六)在市120中心(市人民医院急诊部)和五桂山长命水秀丽湖旁边举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六期“城市论坛”6月2日开讲主题:人才保障与可持续发展本报讯第二十六期“城市论坛”将于6月2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孙中山纪念堂门前举行。本期论坛的主题是“人才保障与可持续发展”,承办单位为中山市人事局。   人才资源是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人才保障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年初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都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在第二十六期“城市论坛”上,承办单位代表将围绕主题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就我市目前人才资源现状、保障人才的政策和做法等话题进行探讨,市民可尽抒己见、建言献策。   论坛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诚邀市民现场参与讨论。广大市民可结合论坛主题,通过论坛设立的热线(手机号码:13702359811)和电子邮箱(cf@zstv.com.cn),就如何办好本期论坛向主、承办方提出建议和见解。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91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91期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的通知中价〔2007〕73号 市属有关单位,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     近来,由于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持续较大幅度上升,增大了我市经营企业的经营成本。根据当前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19日起,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限价每瓶(15公斤装)调整为89元。其它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价格前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各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超过最高销售价格,并按规定的重量充气和供应,不得短斤欠两、变相提价,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     四、各镇、区要加强对属地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本通知转有关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附: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 瓶装液化石油气临时最高零售价表 品名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限价 备注 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301   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89 (实装不少于14.50公斤) 1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58   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29   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 瓶 12
马山公园项目情况公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经公开招投标后确定的马山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中标方案见附图):     马山公园规划面积221502.42平方米,东临中山一路,南、北、西面与长洲、后山社区的民居相接。整个规划范围内以马山为主,地势平坦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山一路边。公园规划范围内西北角有一座垃圾转运站,规划用地面积13245.4平方米。     整个马山公园的规划主要分为6大功能区,包括游览观赏区、民居风情街区、康体活动区、科普展览区、儿童活动区、安静休息区等。其中安静休息区内沿山势设置环山道路,方便居民开展登山活动,并在适当位置设置观景点及活动区域。由于游览观赏区的地势相对宽敞、平坦,因此该区域的入口考虑设为整个公园的主入口。此外,对于保留的几栋特色民居,考虑适当改造及建设,以形成具有中山民居特色的风情街。对于公园红线范围内的水体,本规划设计均予以保留,并加以适当湖岸改造,以形成山水相依的环境。       目前公园的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希望涉及拆迁的居民能积极配合拆迁部门的工作,为公园的早日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点击文字看大图 点击文字看大图 点击文字看大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92期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政报2007第92期
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中山“周五民声直播室”将探讨相关话题本报讯6月15日上午10:30至11:30,市环保局副局长詹根祥将走进中山广播电视台“周五民声直播室”,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中山”为题与市民进行交流。广大市民可拨打热线8311711、8311900,咨询、反映有关问题,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中山建言献策,或收听FM96.7频道的现场直播。
政务动态〔2005〕第42期(总第272期)目 录 [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二则…………………………………………………………… 2      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寄语南头镇:政通人和创和谐,廉洁勤政促发展…… 2      冯煜荣副市长要求积极推动物流业大发展…………………………… 3 [镇区在线]      板芙镇成为我市第10个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 ……………………… 4      三角镇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 4 [口岸动态]      1—8月我市纺织服装出口波动较大…………………………………… 5 [情况反映]      我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 [观点摘录]      城市水系改造的六大误区 ……………………………………………… 7 [领导批示]      9月10日,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请相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完善我市人才培养作为部门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寄语南头镇:政通人和创和谐,廉洁勤政促发展。日前,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参加了南头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大会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寄语南头镇党政领导班子要做到政通人和创和谐,廉洁勤政促发展。彭建文表示,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成熟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接受监督,不断造福人民。在听取了镇领导班子思想剖析后,彭建文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推动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先进性教育找出差距。三是注重实效,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来检验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四是走效益型发展路子,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注重培育扎根本地的企业,引导群众自主创业谋发展。五是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城镇意识,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做到规划适度超前,建设量力而行,全面优化生态环境,节省出更多土地资源发展经济。六是继续坚持利益向下原则,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南头镇党政办)      9月20日,李树之副市长在民众镇《我镇发生一宗狂犬病例》上批示:狂犬病死亡率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请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狂犬病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冯煜荣副市长要求积极推动物流业大发展。9月9日,冯煜荣副市长在全市物流协会中秋茶话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快物流业发展。一、从2006年起,提高现代流通业项目贴息金额,继续落实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等各项扶持措施。鼓励相关镇区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力度,推动现代物流业集聚发展。二、重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西北组团以天润物流市场为试点,重点建设第三方物流信息系统、运输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和物流信息撮合系统;东部组团以中山外运码头为试点,重点实现企业信息网络与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职能部门间实时信息的互联互通;中部组团以中山富逸装饰材料市场为试点,重点实现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和网下配送的高效结合以及建设装饰材料(选购)搭配系统。加快完善物流协会信息平台,逐步构建全市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三、加快申报和建设市保税物流中心。中心要突出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口岸和出口退税、物流信息处理等六大功能,开展全方位“一站式”物流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货物集散的中转站和联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物流转换枢纽。四、抓住区位优势,加强区域间物流业合作。五、多渠道培养物流人才,建立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基地。根据我市物流集聚区分布状况,在西北部、中部、东部分别选点设立物流人才实训基地,实现校企互动,联合培养高素质物流人才。加快推进物流业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六、加快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物流业标准化试点,推动我市物流业向规范化、高级化发展。 (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镇区在线]     板芙镇成为我市第10个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日前,板芙镇成为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至此,我市共有10个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成为全省专业镇密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专业镇的建设带动了区域特色经济蓬勃发展。板芙镇从90年代初引入家具企业,通过1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现有家具企业130多家,年交货值达20多亿元,形成了以美式传统家具为特色的家具生产专业镇,90%以上的家具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在国际市场有较高的占有率。 (市科技局办公室)     三角镇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三角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理顺农村债权债务关系,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一、切实纠正农村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得带资、集资上项目和举债兴建非经营性工程;不得举债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营性支出,对违反上述规定形成新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精简人员,压缩开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快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得借债兴办公益事业。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求各村树立不借新债、减少旧债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村,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村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制止发生新债的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以及深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确保不再出现新的债务。 (三角镇党政办) [口岸动态]     1—8月我市纺织服装出口波动较大。1—8月,我市出口纺织类服装总体呈波浪形增长,1月、6月和7月增幅明显,其中6月和7月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5%、25.9%。受欧盟、美国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设限影响,8月增幅下降了8.4个百分点。1—8月,累计出口总值达7.5亿美元,增长21.4%。一、一般贸易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1—8月,一般贸易出口纺织服装3.7亿美元,增长38.5%,占同期出口总值的48.8%;加工贸易出口发展相对较慢,出口值3.8亿美元,增长8.7%,占同期出口总值的51.2%。一般贸易增长速度高出加工贸易增长速度29.8个百分点。二、出口欧美大幅增长,出口港澳明显下降。随着出口政策的放开,我市出口欧美的纺织品迅速增长。1—8月,出口美国1.1亿美元,同比增长3.8倍;出口欧盟1亿美元,增长18.2倍。今年初配额取消后,出口港澳总值明显下降,1—8月出口香港2.3亿美元,同比下降30.4%;出口澳门1.1亿美元,下降14.7%。三、受政策调整影响出口增长波动较大。3月1日起,我国对出口美国、欧盟、香港的纺织服装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办法,受此影响我市当月出口减少1.6%。出于对近期美、欧市场采取限制措施的预期,多数出口企业加速出货。4—7月对美出口同比增长均在4倍左右;4—6月对欧盟出口分别增长13.5倍、22.5倍和46.4倍,7月份增幅甚至达到70倍。 (中山海关办公室) [情况反映]      我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期,市外经贸局组织全市18家机电产品出口重点联系企业开展了一次机电产品出口情况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我市机电产品生产和出口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资金紧缺。中小企业贷款困难,尤其是出口信贷申请困难,研发资金不足,出口退税速度过慢影响了资金流转,政府部分行政收费增加企业成本等。二、开拓市场方面存在障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专业知识的外语人才;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厂家间形成恶性竞争,遭遇境外出口产品的有关知识产权纠纷,出口国家及地区与我国技术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建立海外售后服务机构成本较高等。三、难以及时获取有效信息。企业收到的展览信息虽多,但难以有效分辨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实际帮助的信息,行业协会提供的有效信息不够充分。四、通关手续复杂,速度缓慢。企业的意见建议主要有:拓展融资渠道,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的力度,如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扶持,贷款贴息,资助研发资金,减免对关键设备、技术的进口税等;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有效地引导企业参展,将参展效果好的展会推荐给企业,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实质帮助;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引导,推动其向企业及时传达国家政策法规,发布最新的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生产销售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政府驻外机构职能,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适当调低出口商品的法检费率,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市外经贸局办公室) [观点摘录]     改造城市水系的六大误区。一是大量填埋城市的河、海、湖来造地、修路和盖房,致使城市优美的明河变成了暗渠,原来流动互通的水系变成了支离破碎的污水沟。二是将城市河道、江岸变成单纯的防洪工程,简单地裁弯取直,城市内部高大的防洪堤,严重影响了原有的城市排水、交通系统和生态系统。三是为河道、湖泊做硬质驳岸和砌底,使得原有的自然河堤或土坝变成了钢筋混凝土或浆砌块石护岸,河道断面形式单一生硬,造成了水岸景观的千篇一律,水生态和历史文化景观的严重破坏。同时破坏了原来河道的综合功能,导致河道难以清除淤积造成引洪不畅。四是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过度集中。污水被集中起来通过污水干管送到十几公里以外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水再通过管网被运送回来,使得城市的污水处理系统极不经济。五是远距离调水冲污。远距离调水因为要防止水的渗漏、蒸发造成的损失,要保证沿岸的污水深度处理,需要消耗极大的管理成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六是滥采地下水,改变城郊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湿地的生态效用。一块湿地的价值比相同面积的海洋高58倍,湿地的功能被改变,造成水生态和物种的衰退。无节制地抽取城市地下水,不仅使昔日的湿地迅速变成干涸的荒漠,而且造成大面积地层沉陷。 (市水利局办公室)
市规划局狠抓效率和服务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市规划局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树立“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把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来落实,在全局倡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行政理念,在机关作风整改方面采取多项措施,赢得社会和群众好评。2004年共收件30835份,发件37570份。其中,村镇建设报建、验收和业务变更发件27341份,城区单位建设工程报建2427份,办理各类批件数目633件。狠抓案件办理监督,超期案件数目不断下降。规划局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试行《中山市规划局依法行政手册》,建立和完善公文处理制度、窗口办公制度、考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办事、行文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执行。抓住《行政许可法》实施契机,做好规划系统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及时理顺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告知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窗口”软硬件服务,在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吸取先进企业优质服务经验,转变工作人员服务观念,倡导换位思维,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努力提供人性化服务。在坚持现有“窗口”工作日服务时间基础上,增加非工作日服务,方便群众办理规划业务。向群众发放“客户意见征询卡”,收集群众对服务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改进服务的依据。通过改进“窗口”服务,带动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各科室合理调配力量,提高各类业务办理效率,力争做到今天能办结的不拖到明天。全面熟悉并使用办公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运转速度,使“窗口”和内部工作流程运转顺畅。为提高工作效率,2004年把镇区二类工程报建手续放权给镇。     三、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定规划为政府、为民生服务的意识,把体民情、顺民意、合民心作为检验各项规划科学性、合理性的重要标尺。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编制与市委思路合拍、与市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意愿合心的规划项目。主动工作,编制《中山市2005年财政投资基建项目计划书》,及时开展各项规划编制。注重以走访、调研、座谈、意见反馈等方式收集镇区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及时答复,作为规划局整顿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制定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据,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经济发展。对各镇区存在建筑物挑出部分超用地红线无法办理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涉及到相关部门业务的主动商榷。通过努力,许多积存多年的案件得到处理,为老百姓解决了问题,为镇区解决了难题。对工业用地控制指标问题,规划局考虑各镇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由原来控制容积率上限改为控制容积率下限。既满足企业发展要求,又促进工业用地集约发展,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     四、加强队伍作风和素质建设。把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全局上下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办事。多次举办理论学习、能力培训、业务培训学习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通过抓制度建设、抓流程简化、抓业务督办,机关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机关评议“回头查”活动,在小榄镇、火炬开发区、三乡镇召开片区座谈会听取意见,完善管理机制、讲求服务实效、提高服务质量,塑造服务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廉政、纪律教育。抓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韩泽生副市长在全市侨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6月8日)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全国和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精神作一传达,对近五年来我市侨务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就今后我市侨务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全国、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精神     今年2月份,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会议期间,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代表。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上,侨务工作承担着凝聚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力量的重要任务;把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力量凝聚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培育好、保护好、发挥好,对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贡献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开展民间外交,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扩大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认识侨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海外侨胞对祖籍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壮大。侨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有利形势和大好机遇。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侨务工作乘势而上、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机遇期。各涉侨部门务必认清形势,科学认识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侨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在海外发展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促进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独特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而奋斗。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立足于侨务工作新的实践和发展,主要遵循中办发[2005]7号文件中所提出的五条基本原则和“三有利”的原则,同时在提法上有所改变。将“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的提法改为“尊重华侨自愿加入住在国国籍的意愿”,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原则的适用对象从归侨侨眷扩展到全体华侨。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会议提出侨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1、加强联谊、突出重点,在海外发展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2、强化引智引资工作,为现代化建设服务。3、大力开展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努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4、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5、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     全国侨务会议结束后,4月22日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张德江书记接见与会代表,黄华华省长作会议讲话,汤炳权常务副省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会议要求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新形势下,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以侨引资、以侨促贸工作,为经济发展特别是外源型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加强以侨引才工作,促进科教兴粤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三是加强以侨促统工作,促进祖国统一、维护港澳稳定。四是加强以侨传情工作,不断壮大爱国友好力量。五是加强依法护侨工作,巩固侨务工作基础。具体工作中,要树立五种意识,即树立时代意识,树立强烈的使命意识,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意识,树立“大侨务”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为广东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二、近五年我市侨务工作总结     我市是著名侨乡,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众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五年来,我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祖国统一和扩大对外交往,侨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发挥侨务优势,全力为经济建设服务。我市坚持把做好侨务工作与推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以侨引资、以侨引才、以侨促贸。一是依托亲情乡谊,密切同海外侨胞的交往,推动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前来中山投资,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近五年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我市直接投资占我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近70%,侨资企业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二是去年9月,我市成立了侨资企业协会,搭起了服务侨资企业,促进中山经济发展的平台。三是积极利用海外侨胞的商业网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四是近五年来通过凝聚侨心,发挥侨力,推动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捐资赠物5亿多元支持我市公益事业发展。     (二)以乡情为纽带,做好重点人物工作。我市充分利用亲情和乡情,策划能吸引海外重点人物参加的活动,逐步与他们建立紧密的联系。一是每年通过邀请中山市荣誉市民、港澳中山政协委员和社团首长等重点乡亲回乡参加座谈会及走出去拜会重点乡亲等形式,向海外乡亲通报中山发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从细微处入手,突出情感服务。去年我们尝试邀请中山市荣誉市民回乡免费体检,受到荣誉市民的好评。三是市领导经常亲自参加重大侨务活动,亲切接见到访的每一位重点侨务工作对象,亲自为他们办好事、实事。近年来,为香港新鸿基地产集团公司郭氏家族解决了侨房落实、祖坟搬迁等问题,赢得了郭氏家族的信任,该家族不但积极投资我市房地产业,还向我市捐资近4000万港元;通过市领导的工作,香港永安集团郭氏家族和景福集团杨氏家族分别在我市投资8亿元和捐资6000多万元。     (三)以活动为载体,凝聚旅外中山乡亲。我市通过举办一系列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旅外中山乡亲联络乡谊,增进了解。一是举办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2002年成功主办第四届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吸引了48个国家和地区的1600多名中山乡亲回乡参加,增进了海外乡亲对家乡的了解和联系,扩大了中山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增强了凝聚力。二是通过举办中山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和中山、港澳地区青年联欢活动,做好华裔港澳青年工作。五年来,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山华裔青年夏(冬)令营,接待了一大批华裔学生和“海外侨胞寻根团”,帮助许多侨胞认祖归宗。三是邀请海外乡亲回乡参加活动。每逢家乡有盛事,都以政府的名义邀请旅外乡亲回乡参与。每年的中山慈善万人行,都吸引了数百位海外港澳乡亲回来参加并捐赠大额善款;菊花展和龙舟比赛也成了不少乡亲必定参加的盛会,尤其是2001年举办的第七届全国菊花品种展暨农博会,有1000多位旅外乡亲回来参加活动并捐赠善款100多万元。此外,旅外乡亲还全力支持我市扶贫助学活动,共捐善款600多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500多人次,成为我市扶贫助学的重要力量。     (四)维护侨益,切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侨务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侨胞们的好评。一是认真做好非住宅侨房落实政策工作。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落实发还私改非住宅侨房257户312间,面积4.4万平方米。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市提高了私改非住宅侨房拆除的经济补偿标准,市政府预算补偿逾5000万元,已补偿3290万元。二是妥善解决华侨祖坟拆迁问题。在殡葬改革过程中,针对旅外乡亲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市高度重视并立即向上级部门反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分别组成联合调研组前来我市调研,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华侨祖坟拆迁问题,维护了侨益,稳定了侨心。三是推进华侨华人捐赠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侨捐项目的跟踪服务,维护好捐赠人的权益,保护好捐赠人的热情。四是大力开展侨法宣传,努力营造学习侨法、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五是积极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努力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五年来,共处理来信来访10388件次。2002年市侨务局被评选为全国侨务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五)积极开展国外侨务工作,不断扩大对外交往。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宽对外联系面,扩大对外交往。一是积极引导和推动旅外乡亲成立同乡社团,实现团结互助和联络乡谊的目的。对新成立的社团,市政府和镇区都派团前往祝贺;对回乡观光和探亲的同乡社团,各级政府都给予一定的礼遇。在涉侨部门的推动及旅外乡亲们的努力下,目前世界各地的中山同乡社团达到190多个,此外,我们引导成立的英国、澳大利亚中山留学生联谊会,也是我省率先成立的海外留学生组织。二是充分利用海外侨胞信息灵、门路广的优势,主动“走出去”开展以侨引资、以侨促贸工作。五年来,我市侨务部门先后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了一大批民营企业赴印尼、马来西亚、越南、东帝汶、阿联酋等国举办各种产品展销活动。2004年通过英国侨领邀请了一批外国企业参加在英国举办的“2004年粤港——欧洲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     (六)做好侨务宣传工作,扩大中山的知名度。一是为充分挖掘海外华侨文化资源,弘扬海内外中山人艰苦创业和爱国爱乡精神,到海外拍摄制作了大型电视系列片《海外中山人》大洋洲篇。二是制作越洋节目,宣扬旅外乡亲的爱国爱乡情怀。2001年和2004年春节,我市策划了海外乡亲越洋贺岁系列报道,不仅增添了节日喜庆气氛,也让中山人民感受到了海外乡亲的桑梓情怀。三是扶持侨刊乡讯发展,发挥“家书”作用。我市各级政府每年拨出专项经费扶持侨刊乡讯的出版和发行,全市8种侨刊乡讯发行至65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深受广大乡亲的喜爱。四是充分发挥中山侨网和侨刊网站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开展侨务宣传。五是积极开展中山华侨历史文化的整理和研究,编写了《中山侨史》、《中山人在夏威夷》、《故土陈情》、《中山旅外侨团》等书籍。     五年来,我市侨务工作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市侨务局也在今年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全国侨务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侨务部门和侨务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侨务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三、今后工作重点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中山的进程中,侨务工作大有可为,各级侨务部门和侨务工作者更要有所作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国家大局和地方发展服务与为侨服务的统一,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促进我市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发挥侨务优势,加大侨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以侨引资、以侨引才、以侨促贸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要重视和发挥侨务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建立和完善侨务、外经贸、外事等部门联合招商机制。二是通过请进来考察、走出去推介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三是积极加强与世界各地华商组织的联系,有重点地做好华人企业家的工作,推动他们到我市投资发展。四是努力培育以侨引资的新增长点,引导海外华商参与我市东部沿海地区的开发、参与我市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五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借助海外华商遍布世界的商业网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六是支持侨资企业协会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的作用,更好地为侨企和中山经济服务。七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加大引进海外侨胞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与海外专业人士及社团的联系,吸引和扶持他们来中山创业的同时,侨务、科技、教育、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有计划地邀请和组织海外高层次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中山考察、交流,组织市内企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到海外招聘急需人才,并积极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做好成立中山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准备。     (二)加强对外联络工作,不断拓宽对外联络的领域。各级侨务部门和涉侨部门要不断深化“请进来、走出去”工作,注重依托亲情乡谊开展合作交流工作,发展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交往,广交新朋友,努力拓宽工作面。一是积极支持、参与友好社团在海外举办的世界性、区域性联谊恳亲活动,鼓励和协助华侨华人的地缘性、宗亲性、行业性社团到我市举办联谊、恳亲、商贸活动。二是加强对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重点侨胞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海外华侨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力,促进他们与我市的友好交往和合作。三是要更加重视对华裔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的联谊工作,有意识地培养一批有才干、有活力、有奉献精神的中青年社团领袖,确保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服务。通过举办华裔青年“寻根之旅”夏(冬)令营活动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华裔新生代来我市寻根问祖,增进他们对中山的了解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五是举办好中港澳青年联欢活动,促进中港澳三地青年的联谊、交流和合作。六是创造条件成立中山市海外交流协会,进一步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培育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     侨务工作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镇区和侨务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对台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利用各种方法和渠道,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影响,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要注重做好港澳社团和乡亲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促进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    (三)加强依法护侨工作,巩固侨务工作基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种侨务法规,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海外侨胞在我市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二是照顾华侨祖坟的特殊性,在殡葬改革中妥善处理。三是按照“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方针,切实帮助城镇下岗归侨职工和城乡贫困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四是按照《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侨捐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侨捐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推动我市侨捐项目管理上新台阶。同时,用三年时间做好改革开放后捐赠款物的档案整理工作。五是做好非住宅侨房的扫尾工作和侨务信访工作,为建设和谐中山作贡献。     (四)加强侨务对外宣传工作,扩大中山对外影响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侨务对外宣传工作。一是要研究海外侨情的新特点,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对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二是继续做好《海外中山人》的拍摄工作,争取更佳的宣传效果。三是大力挖掘侨务外宣的民间资源,进一步扶持、办好侨刊乡讯,充分发挥侨刊乡讯的独特作用。四是加强与海外媒体的联系和合作,进一步扩大中山的对外宣传和影响。五是大力支持海外侨胞举办国庆、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适时选派文艺团体到侨胞聚居的国家和地区演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激发侨胞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爱乡情怀。侨务、文化、外宣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弘扬中华文化工作。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希望全市侨务战线的同志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侨务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创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月份政府工作要点十一届11次市府常务会议对2月份政府工作做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开好局、起好步”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一季度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按照全市工业和外经贸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等政策的实施工作,努力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调整外经贸工作思路,以做好3·28招商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为契机,努力实现外贸出口的持续增长和利用外贸质量的提高。     三、克服咸潮干旱等不利因素,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工作,为夺取早造丰收奠定基础。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机制落到实处。     四、调整和完善年度基建工作计划,做好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和项目启动工作。     五、做好春节期间的文娱、市场、信访、安全、送温暖、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部位的节日安全等组织专项检查,营造安定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做好春运工作,组织好慈善万人行活动。     六、配合做好“两会”筹备工作。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市府办协调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组写并审核《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协助做好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视察及其他会务筹备工作。
一月份政府工作要点12届10次市府常务会议对2005年1月份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发展这个主题,全力以赴抓好经济开局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实现“开好头,起好步”。      二、认真做好2004年度各项工作总结,认真分析新一年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困难和问题,廓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及早部署,突出重点,争取主动。     三、全面做好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安排工作,继续深化《政府工作报告》的组写、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为人代会召开做好准备。     四、抓紧制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林业,全面绿化中山,以及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若干重要文件的出台,继续抓好供水、规划、人口、安全等专项规划工作。     五、利用传统节日营造商机,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保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旅游部门要做好“假日旅游”的宣传推介工作。     六、重视气候变化,采取措施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做好越冬作物和越冬养殖管理。加强春季备耕生产。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因应时令,做好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认真处理好劳资纠纷,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责任制,加大关口前移力度,排查热点问题,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部署落实好春运各项任务,保证春运安全。     八、组织好春节前后的“送温暖”和各项慰问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组织好节日期间各项文体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九、部署3·28招商经贸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分解任务,落实分工,确保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和国内贸易三项预期目标的全面完成。     十、重视天气变化对卫生工作带来的影响,做好冬春季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预案,进一步强化卫生防控体系的运作。
政务动态[2005]第17期(总第247期)五月份政府工作要点     十二届14次市府常务会议对5月份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贯彻市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经济工作力度,动员各级、各部门按照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研究解决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抓落实、重发展,促提高”的要求,努力推进建设“两个适宜”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裕安康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产业指导目录,发展装备制造业等政策性文件,做好政策引导、能源保障、园区整合、技术改造等工作,继续提升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工业结构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变。     三、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继续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极研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抓好动植物疫病监控防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因应农时,抓好农业生产,确保早造丰收。制定和完善绿化考核方案,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     四、关注外经贸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因应国际市场变化,引导和帮助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确保外贸出口稳步发展。统筹做好3·28所签项目的履约工作,确保利用外资稳步增长。重点做好投资落户的大企业、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促其早投产,早见效。     五、做好“五·一”长假期的商品供应和“假日旅游”工作,确保市场繁荣稳定。落实第三产业发展的各项鼓励政策,引导金融服务、保险、物流以及各类中介服务业的超常规发展。继续加强外贸收入管理。     六、大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快城区各项改造工程,加大力度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和爱国卫生运动。     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八、抓好禁毒、计生、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等专项督查。     九、筹备好上半年经济工作分析会。
政务动态[2005]第8期(总第238期)目 录 [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一则…………………………………………………… 2 [经济动态]     科技进步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2     1月份中山口岸纺织品出口货值近7000万美元…………………3 [基建动态]     我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3 [镇区在线]     小榄镇经济强镇工程取得新突破……………………………… 5     板芙镇水产养殖业出现四大亮点……………………………… 6 [情况交流]     中山6个名特优产品获原产地标记保护…………………………8     我市增加8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8 [领导批示]     2月23日,韩泽生副市长在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上批示:我市各级领导及镇区,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方面仍须加大力度,请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使今年该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经济动态]     科技进步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再上新台阶。2004年,我市水产品总量达27.2万吨,增长7.1%;总产值30.2亿元,增长19.4%;出口创汇6489万美元,增长3%。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渔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水产病害防治和新品种养殖技术等渔业生产技术。先后举办53期培训班,邀请珠江水产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专家讲学,共培训农民5327人次。组织镇区农办、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和水产养殖大户48批952人次到外地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加速新品种的引进。二、加大渔业机械化建设力度。重点引进和推广自动投料机、新式增氧机、鱼塘清淤机等优质、高效、低耗、环保型渔业机械。阜沙、板芙、坦洲等镇区推广塘底管道增氧,解决深层水增氧难题,大大提高了养殖产量。海洋与渔业部门在横栏镇建立500亩渔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带动了全市渔业机械化推广和发展。三是抓好鱼虾病害测报和防治。在12个镇建立20个测报点,对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鳜鱼、甲鱼、草鱼等5个品种的养殖病害进行测报,测报鱼塘面积2700亩,为及时抓好水产病害防治提供了重要依据。2004年,我市测报点和面上水产养殖发病率分别为8.4%和9.8%,分别比上年下降0.5%和0.2%。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1月份中山口岸纺织品出口货值近7000万美元。2005年1月份,中山口岸出口纺织品价值总计6628.5万美元,征收关税946.1万元,分别占拱北关区的60.4%和54%。其中,一般贸易出口纺织品价值3478.9万美元,征收关税341.5万元,分别占中山口岸出口纺织品的52.5%和36.1%;加工贸易出口纺织品价值3149.6万美元,征收关税604.6万元,占中山口岸出口纺织品的47.5%和63.9%。中山市国有企业出口纺织品分别占中山口岸出口纺织品价值和关税额的28.6%和25.4%,民营企业占34.5%和40.8%,外商投资企业占36.9%和33.8%。香港、美国、日本和新加坡是主要出口市场。 (中山海关办公室) [基建动态]     我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04年,我市交通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2.15亿元;公路、水路分别完成货运量3639万吨和1609万吨,同比增长13%和44.8%,完成港口吞吐量196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93万标箱,分别同比增长32.7%和23.2%。2005年,交通部门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实现质量型、效益型、功能型和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城桂公路二期、古神公路、岐江公路改造工程、福源路省道365麻阳线神湾段扩宽改造工程、国道105线沙朗花坛跨线立交桥建设工程等如期开工建设。保证中江高速公路今年6月、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今年底建成及广珠西线高速二期、广珠城际轻轨的开工建设。至今年底,我市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1500公里,公路密度、公路等级迈上新台阶。二、加大公路、航道改造力度,提高养护质量。加强公路预防性养护。完成全市公路普查,健全全市公路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安排好公路大中修计划,重点完成省道365麻阳线神湾段、国道105线板芙段、中山港大道6.8公里改性沥青大修工程。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危桥改造步伐。年底前消灭四类桥,争取完成200座三类桥改造任务。抓好航道、航标的日常维护,加强对重点航道、浅滩的监控。完成石岐水道白石冲至发疯冲的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小榄水道、横门水道创建省级文明航道。三、全面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进一步摸清我市货运行业基本情况,找准行业发展定位,提出货运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应对措施。以市场为取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大力调整和优化货运业结构,提高货运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对龙头企业、规模站场的扶持力度,加强货运站场、码头的规划建设,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集装箱车、专业运输车和厢式车,鼓励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支持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建设。提高市内客运发展水平。优化市内客运线路,逐步推进三级公交体系。巩固“村村通班车”成果,提高农村班车线网密度、班次密度,积极发展镇内客运。根据组团式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组团与组团之间、镇与镇之间的快速公交。加快南区、中山港、黄圃、坦洲、港口等重点车站的建设,加快候车亭、配客点、出租车候客点的规划建设,提高客源组织能力。积极发展中高级客车,淘汰老旧残破和普通客车。开拓思路,加强监管,做好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市内客运秩序。逐步推行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促进道路客运企业规范化、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 (市交通局办公室) [镇区在线]     小榄镇经济强镇工程取得新突破。小榄镇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强镇工程,经济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2004年,全镇经济总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24.2%;地方生产总值93.2亿元,同比增长2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1万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名牌战略、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鼓励企业创建名牌,对获得国家、省名牌名标企业和成功上市企业进行重奖。2004年全镇共获得国家、省名牌名标21个。华帝公司成功上市,龙的集团等4家企业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多家企业被评为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民营科技企业。多项科技成果在省市获奖,全年共获得省、市技改补助和技术津贴2757万元。二是村级、镇属经济有了新发展。全面实施股份制和村一级经济核算,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4年全镇农村集体总收入5.29亿元,股民平均分红2000多元,同比增长53.8%。镇属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监控体系,全年镇属集体经营性单位实现回报4.2亿元,同比增长15%。三是第三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大物流业招商引资力度,规划和设计了600亩物流专用地,与深圳共速达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建设亚洲科技物流园意向书,与日本雅达通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金键物流公司已在小榄镇投资落户。 (小榄镇党政办)     板芙镇水产养殖业出现四大亮点。板芙镇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把其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抓紧抓好。2004年,板芙镇水产面积23254亩,总产量16918吨,总产值19080.2万元,渔业纯收入3816万元,渔农人均纯收入11689元,水产养殖业呈现出生产好、市场好、效益好的良好局面。渔业发展出现四大亮点:一是在结构调整上,走地方特色之路。结合本地实际和市场需求,重点引进和推广130亩和顺鱼、200亩优质鲫鱼、50亩黄颡鱼和河豚、20亩笋壳鱼和花豹鱼等6个优质品种。大力发展南美白对虾养殖,养殖面积16454亩,约占全市养殖面积的1/6。优质鱼虾养殖面积1.9万亩,占全镇养殖面积的八成以上。2004年,在中联水产公司收购我市2000多吨南美白对虾中,板芙镇占四成。二是在渔业增效上,走品牌延伸之路。依靠地处西江与岐江水道交汇处有利的水资源环境,板芙镇积极打造南美白对虾、甲鱼等品牌,形成大而精的拳头产品,占领广阔市场。目前,大文水产养殖公司、镇安养殖场分别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申请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证,已通过产地认证,认证面积1042.95亩,正向国家申请南美白对虾、甲鱼和其它优质鱼等水产品认证。三是在生产组织上,走机制创新之路。引导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水产养殖逐渐集中到养殖能手和大户手上。目前,全镇拥有鱼塘面积30亩以上的养殖户100户,最大的养殖户鱼塘养殖面积达1000多亩。投入126.84万元整治低产鱼塘1812亩,有效提高了鱼塘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寻求产出和效益最大化。培育渔业龙头企业,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点带面,带动渔业发展。如大文水产养殖公司带动养殖户开发整治1000多亩低产鱼塘。中联水产公司与板芙镇合作,建立了3000亩出口基地养殖南美白对虾,开展健康养殖,产品出口欧盟市场。四是在产业提升上,走科技兴渔之路。加大水产科技投入力度,共投入60多万元充实完善水质检测和病害检验设备,建成我市首家“水产诊所”。购置PCR病毒检测设备,为养殖户提供从水质检测到病毒、病害检验和防治指导一条龙服务。推广鱼塘深层增氧技术,全年为农民增收71万多元。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组织养殖流通大户到外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全面提升现代渔业生产水平。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情况交流]     中山6个名特优产品获原产地标记保护。不久前,我市石岐乳鸽、沙溪凉茶、中山咀香园杏仁饼、黄圃腊味和柏高木地板、固力门锁等6个名特优产品分别经过原产地标记初审和终审,获原产地标记保护。其中,4个名特优产品通过国家地理标记初审,2个名牌产品获得原产国标记注册认证。原产地标记是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的重要标志或符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产品质量和信誉,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产品的重要信息。开展原产地标记注册工作,既是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保护原产地标记知识产权的需要,也是加快与WTO原产地规则协议接轨,扩大我国名牌产品出口的迫切要求。荣获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标志着名特优产品有了原产地护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更得到国际市场认可。原产地标记保护,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声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打击假冒伪劣,扩大出口。同时,有利于保护我市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保护农村自然资源,促进农产品规范生产,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经济收入。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市增加8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认定佛山市嘉华工业有限公司等193家企业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通知》,我市亿雄电器、松德包装机械、邦太电器、好伙伴燃具、健辉电器、巴德士化工、恒力电器及爱马仕洁具等8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至此,我市共有66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涵盖了电子技术、生物医学、新材料、机电一体化、卫生洁具、服装、灯饰、农业科技等行业。66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都是各行业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其中有20家企业建立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市法制局办公室)
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力和带动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了实力强、各具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群体,涉及腊味、干果饮料、水产品加工、稻米蔬果加工、禽畜饲养、花卉等行业,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等,发挥了很大作用。目前,我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家,其中1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有12家龙头企业的16个农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到去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4亿元,出口创汇5.26亿美元,上缴税收1418万元,带动农户37648户。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户在出售农产品和在龙头企业务工中获得收入近亿元,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目前,按《中山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实力。 (市农业局办公室)
火炬区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针对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后资本和项目进入的新特点,火炬区积极调整招商策略,提高招商效益。今年以来该区签约项目35个,投资总额8亿多美元,其中超千万美元项目21个。一是调整招商重点,瞄准“三少三高”优势产业。出台企业引进指导目录,鼓励用地少、污染少、耗能少、科技含量高、税收高、附加值高的项目进入,重点引进每百亩投资密度在1500万美元以上的装备、电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其他高新技术型优质中型企业,并逐步将用地多、能耗多、科技含量低的企业转移出去。二是调整企业准入门槛,实施项目准入制度。对新引进项目实施评分准入制,对项目土地利用率、容积率、产业类别、投资密度、科技含量、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测评,达标项目才准许进入园区。对于得分高的优势产业实行优先供地,并在研发方面给予资金扶持。三是调整招商奖励办法,明确招商方向。重新制定奖励办法,以用地少、能耗少、投资密度高、科技含量高、税收高、符合环保要求等作为招商引资业绩的标准。四是调整招商方法,实现效益招商。通过采取厂房出租及土地出租等方式促成企业落户,变“买地”为“租地”。(火炬区党政办)
东升镇五项举措提升镇域经济核心竞争力1—5月,东升镇实现生产总值10.9亿元,比增36.6%。其中完成工业总产值65.85亿元,增长29.1 %;第三产业增加值2.9亿元,比增27.1%;固定资产总投资7.2亿元,增长125%。一是加快产业升级,培育优势产业。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改造提升绿色食品、电子电器、建筑机械、日用制品、办公家具、汽车配件“六大优势产业”,建成以电子电器、绿色食品、办公家具、日用品制造为主导的“四大特色基地”,实行上伸下延,形成新的产业链和配套协作的新格局。推动企业开展专利建设,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专利强镇”。二是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创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提升镇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隆成童车、鞍兆电器等名优产品优势,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争创国际知名品牌。今年力争创建1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和1个国家免检产品,3—5个省级名牌名标产品。三是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积极培植大企业集团梯队,力争年内培植1个过10亿元企业,5个过亿元企业,10—15个过5000万企业,形成一批大项目群,以大项目、大企业集团促大投入、大调整、大发展。四是强化节能降耗。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和广泛应用,力争全镇“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实现比“十五”末期降低18%。五是重点发展专业市场。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以物流业、专业市场、现代服务业为三产重点,推动物流、花木、水产品、办公家具、五金机械等专业市场建设,打造物流产业发展平台,使专业市场成为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和镇域经济持续壮大的支撑力量,重点建设集物流仓储、医药配送、机械、钢铁营销、办公家具市场、金融中心、商务酒店及现代化信息交易中心为一体的大型物流园区。 (东升镇党政办)
黄圃镇增强专业镇科技创新能力黄圃镇以开展技术创新试点工作为核心,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大力推进食品加工业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延长和完善产业链,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一是找准技术服务点,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平台。针对黄圃镇以传统产业为主,中小企业众多,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产业升级压力大等问题,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东北农业大学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加快在设备引进、生产工艺改造等领域的合作进程,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行业共性难题。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名牌和区域品牌建设。针对中小企业实力较弱,创名牌名标困难的实际,走以创区域品牌与企业创名牌相结合的路子,通过区域品牌建设,整体包装黄圃镇的特色经济,提高市场影响力,培养和推动一批骨干企业创立名牌。黄圃腊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中国腊味食品名镇、中国家电产业配套创新基地、黄圃腊味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农副产品深加工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广东省食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广东省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企业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广东省名牌产品6个、广东省著名商标2个、国家免检产品1个。三是培养龙头企业,带动专业镇整个行业发展。针对“星星多、月亮少”,大部分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精心培养和引进一批龙头企业,促其在经济规模上和技术创新上起到龙头示范作用,带动整个行业升级换代。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帮助企业组建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尚未达到认定省、市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开展镇级企业技术中心组建工作,做好规划、服务和引导,做到成熟一家、组建一家。四是加强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力量。针对食品、五金家电人才紧缺问题,积极实施人才强镇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抓住培养、吸收、使用人才的三个环节。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在工资、住房、户口等问题上提供保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不断学习、充实提高的机会。在黄圃理工学校设置食品、家电及机械方面的专业,为特色产业和重点产业提供技术人才。以黄圃理工学校为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形式,为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培养黄圃镇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坚持自我培养与大力引进并行的原则,根据食品、家电行业的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提高科技人员技术开发能力。 (黄圃镇党政办)
港口镇构建区域经济新格局港口镇紧密结合港口自身特点和优势,大力发展城郊型经济,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盘活现有资源为后劲,推动经济发展在提高质的基础上实现量的新扩张。一是调整规划布局,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将港口镇分为四大发展区域,即中心区、大丰物流区、石特工业区和大南现代农业生态区。中心区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适度发展房地产业;大丰物流区一部分发展高端展示型工业项目,部分发展专业市场;石特工业区重点发展游戏游艺产业及高效益工业项目;大南片主要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效益型农业。以建设专业镇和一镇一品的差异性发展为突破口,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中国(中山)游戏游艺机产业基地,并结合中山中心粮库投运,着力筹建中山市粮油农副产品市场。二是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加快投产。加快建设长江北路、港口大道、世纪路、木河迳路、胜隆路以及石特工业区等道路建设,配套完善连接北外环、广珠轻轨的道路网络,将港口构筑成中山市区北的重要交通枢纽。三是整合资源,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既重招商选资更重存量转移。积极引进产出快、效益好、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将现有闲置土地和厂房尽快盘活,转移不具优势的项目。截至目前,原有900多亩闲置土地已盘活600多亩,盘活率约70%。抓好库存土地办证和发展,加强已报建项目的跟踪工作。创新招商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引进日、韩、美、欧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加大引导、扶持企业发展的力度,重点帮扶一批有潜质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地方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重视发展有自主品牌的本土企业。四是推进经济兴村计划,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镇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作为村(社区)发展的启动资金,做到重点扶贫村(社区)重点投入,重点帮扶项目重点发展,不搞平均主义,让扶贫村(社区)真正受惠。 (港口镇党政办)
坦洲镇提前完成今年农保参保任务坦洲镇加大农保参保补贴力度,补贴金额达到参保费用总额的50%,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截至今年5月,镇财政补贴总额4400多万元,先后有9条征地村14个参保单位参加了农保。针对已参保单位后续资金难以落实以及经济困难村农民参保局面难以打开的问题,坦洲镇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非征地村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小区建设,通过政府补贴鼓励本地农民承包土地自行耕种,连片种植小水果,促进农民逐步从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向专业的、集约化的规模经营模式转变,提高生产效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征地村联一村,针对该村靠近镇中心区且拥有自留地储备的实际,结合盘活土地资源,通过“置换土地,公开拍卖”的方式筹集农保启动资金,使该村符合参保条件的2174名农民参加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363名老人享受农保退休待遇。至此,除新前进村的联石湾经联社外,该镇征地村农民全部参加了农保,参保单位达15个,参保人数达21756人,占全镇应参保人数的61.4%,提前完成了今年市下达该镇的农保参保任务。 (坦洲镇党政办)
沙溪镇推动环境保护与企业和谐发展沙溪镇将环保与节能作为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手段,从末端治理转为生产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废弃物产生,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合理规划和优化产业结构及空间布局。坚持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加快形成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与空间格局,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小循环”、工业园区“中循环”、经济社会“大循环”。三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绿色沙溪”建设,加强山体资源保护,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四是编制《沙溪镇“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污染物减排目标计划,加快治理污染源步伐,通过增加节能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废水循环回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目前,全镇形成了废水处理能力320万吨/年、废气处理能力约3200立方米/年,废水废气处理率100%。(沙溪镇党政办)
三月份政府工作要点十二届12次市府常务会议对3月份政府工作做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十二届二次人代会对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的方针,全面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开好头,起好步”,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预期目标奠定基础。     二、按照《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工作意见》和《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快工业向适度重型化、高级化转变步伐。     三、以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为契机,强化环境推介和项目跟踪工作,做好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外知名企业投资项目的衔接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好全年市场开拓和招商经贸活动,努力促进外经贸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认真组织和落实基建计划,加快资金筹集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项目管理,重点做好功能性和生态、民生工程的启动和施工。     五、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农民减负增收、免征农业税等各项措施,研究农业产业化等各项工作。因应时令,抓好春耕生产,为早造丰收奠定基础。继续推进农村五项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化工作意见》,扎实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     七、安排好3·15期间各项活动,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力度,完善中山诚信网,抓好建设“诚信中山”的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改善诚信环境和氛围,维护消费者和市民的利益。     八、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陈根楷市长在阜沙镇调研时要求:狠抓经济发展第一要务4月28日,陈根楷市长到阜沙镇调研,要求阜沙镇狠抓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想方设法增加财政收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实行“零用地”招商,大力引进污染少、效益高的企业。积极清理和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工业园区容积率和产出率。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阜沙镇党政办)
长洲社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做法及启示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西区长洲位于我市西区城乡结合带,原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自然村,改革开放以来,长洲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从一个贫困落后的小村变成繁荣的现代新农村。在当今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形势下,长洲人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集约利用土地,大力实施八项“民心工程”,既推动了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实现了长洲人的安居乐业。      一、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打造农民安居工程      1995年政府征用了长洲4362亩土地,留给长洲的土地共549亩,其中村民宅基地198亩,经营性商品用地351亩。耕地的征用改变了长洲人长期依靠农业为生的历史,农村生产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针对不多的土地资源,长洲人大胆地提出了“农民安居乐业工程”计划,实施“小城镇、大战略”,通过集体与个人共同出资,利用村民宅基地建造“地下商铺、楼上住人”的公寓式商住小区。      “安居工程”使长洲村民一改过去单家独户建房的做法,新村行政区域向西平移与原来西、北自然村连成一片,成为一个整体,有利于环境、设施、卫生、教育等配套和发展,并从功能上形成商、住一体的小区,村民享有自己的商铺物业,既可出租,又可自营,就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农民住宅集中建设,实现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做到了集中但不密集,新村建筑密度为28%,绿化率35%。长洲管理区现有人口4240人,平均每个长洲人拥有24平方米的住宅、8平方米的商铺和2平方米的停车场。工程资金来源于集体扶持和村民自筹,属于住宅和商铺、车房建筑的,村民负责55%,管理区负责45%;属于公共设施建设的,全部由管理区出资兴建。安居工程很好地解决了城市建设用地与居民住宅用地相互冲突的问题,农民既能住上舒适的住房,又能通过经营或出租铺位保证生活来源。      在城乡一体化步伐日益加快的形势下,中心城区不断扩大,原有农村住宅规划无序与征地后农民生活出路等问题日益凸显。长洲社区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一户一宅”的粗放用地模式,采取公寓式安置模式,将生活安置与生产安置分离,农民建房与城市住宅并轨,采取由村统一建设高层住宅安置楼,集约利用生活安置用地,利用腾出的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真正做到了向土地要效益,兼顾了生产与生活,呈现出一派安居乐业的新农村景象。      二、统筹规划建设,实施“改造旧区、共创长洲”计划      长洲社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内抓整治,外控规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旧村改造整治和旧村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作为我市推广“城中村”改造的试点村,长洲社区有效解决了“城中村”“乱、窄、危”现象。      在完成安居工程的基础上,长洲人大胆地提出了促进长洲发展、为居民创造财富的“共建长洲、改造旧区”计划。长洲社区居委会先后投入1300万元改善社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有力地配合了“小城镇、大战略”的实施。严格控制旧区重建,对现有的旧居五边地、插花地及部分集体物业,能用起来的尽量用好,不宜使用的改为绿化及其它公共场所。从规划建设商住区开始,村领导班子就决定,不在宝贵的土地上重复建设各类型的会所设施,而是将长洲作为一个整体,对所有的公益、娱乐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先后投入1.6亿元,在长洲1.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兴建了翠景花园、翠景华庭苑、翠景文化中心、翠景康体园、长洲翠景市场、翠景东方小学等配套设施项目,形成了集居住、商务、酒店、娱乐、餐饮、康体于一身的大型生活圈,实现了安居工程与商住区、翠景花园、翠景华庭苑的资源共享,解决了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弊端,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彻底改变了当年长洲村有新屋、无新村现象,有效地解决了“城中村”问题。      除市里城建规划征用外,近几年,长洲大部分地块留作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和兴建工业小区之用。长洲人率先在本村土地上建起了侨苑大厦,是首家集饮食、旅业于一体的农民酒店。在侨苑大厦隔壁,斥资近亿元,建成16层集大型中西餐厅、歌舞厅、商务中心于一体的三星级酒店。同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发展集体经济,长洲人自己垫资修通了翠景北路并连通了沙朗和北区,盘活了翠景沿线大片土地,带动了周边土地的大幅升值。      三、长洲社区用地模式剖析      (一)长洲社区贯彻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思路,站在发展的高度实施了农民集中居住的现代小区模式,是其成功的关键。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农村建设管理的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国土资源部依据国务院28号文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长洲社区站在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高度,创造性地建起了“安居乐业工程”,既考虑到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打造高标准现代化的文明村镇,又考虑到解决征地后农民的工作和生活出路问题,较好地体现了市政府提出的“努力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优良的投资置业环境”的指导思想。      (二)长洲社区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得益于长洲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没有强大的集体经济作基石,长洲的安居工程等八项民心工程根本无法实现。几年前经济开始起步时,很多村着眼于眼前利益,卖地分钱,长洲人却将相当一部分征地款留作滚动发展资金,推行股份合作制,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1985年起,长洲社区因地制宜地实施了“以工补农”的股份制,从企业的现值中划出1/3的固定资产作为股本金,以当时总耕地面积为依据,以每户承包的责任田面积为基数,换算成股份,作为基本股,参加年终分红。村里每年从村办企业利润中提取10%—20%资金用于股份分红。1990年长洲实业集团成立后,将各合作社的资源、固定资产实行评估折现,与现金一起实行资金重组分到个人,确立所有权。长洲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为房地产业开发注入了丰厚资本。在这一模式下,长洲村的安居工程才得以落成,长洲人彻底告别了“一户一宅”的传统居住模式,住进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公寓式现代小区。      (三)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只有在利益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才得以实现。为了改变农民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思想和传统观念,长洲社区反复对村民做认真细致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两年来共召开了130多次安居乐业工程宣传会,帮助村民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分析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向,提高了村民对农村经济转型的认识,推动了安居乐业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总体规划发展方面,长洲人将长洲社区1.5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对所有的公益、娱乐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避免了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真正贯彻了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      长洲的“安居工程”充分利用了零星分散的农民宅基地,解决了农村用地中存在的粗放、浪费问题,缓解了耕地紧张局面,既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又营造出一片商业旺地,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典范。
冯煜荣副市长在古镇调研时强调:要强化市场监管4月22日,冯煜荣副市长就古镇灯饰产品质量以及今年灯博会筹备情况进行调研。冯煜荣副市长指出,进一步强化对灯饰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行业质量水平。要求质监、工商、出口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年”要求,对企业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及配件质量、灯饰质量进行地毯式检查和全方位监管。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力度。同时,通过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 (古镇镇党政办)
火炬区积极促进企业“落地生根”火炬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外商服务工作,努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氛围,为企业增资扩产、“落地生根”创造条件。近两年增资项目共68个,增资额2.16亿美元。一是加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区属五大总公司招商部、企业服务部的人员力量,组建外商服务专业队伍。目前共有专业服务队员102名,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在开工、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落实好出口退税政策。深入厂企调研,重点走访市场前景好、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协助企业积极应对外贸出口政策调整,针对企业在没有退税抵扣的情况下纳税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对出口企业实施先进行税收抵扣、再补齐单证,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实施关务协管试点工作。成立关务协管工作小组,主要协助企业办理进出口前期合同备案和合同核销手续。共与70多家生产型进出口企业签署了关务协管合同,企业进出口合同核销率达100%,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四是确保重点企业正常供电。在错峰用电期间,对企业用电进行统筹协调,确保重点企业和特殊行业的用电需要。有35家重点企业免予错峰用电。 (火炬区管委会党政办)
三乡镇一季度经济运行良好一季度,三乡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21亿元,比增20%;工业总产值23亿元,增长36.43%;出口值1.32亿美元,增长7.3%。工业发展态势良好,规模企业产值增速比较理想。一季度,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产值18.72亿元,比增39.69%,工业税收6558万元。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重工业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其中重工业占17%,比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快速增长,完成产值2.29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民营企业增速较快,产值2.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逐渐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目前,产值超3000万元的企业增至13家,总产值超过1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三乡镇逐步形成了“来料加工”与“三资企业”齐头并进,“国内加工”的外向型企业与民营企业迎头赶上的多元化格局。招商引资形势良好,引进外资项目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三乡镇共引进投资项目37个,合同利用外资7390万美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57%。固定资产投资理想。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3亿元,比增11.5%。 (三乡镇党政办)
三角镇“六个加快”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三角镇坚持以推进城市化为核心,走以城市化促进工业化,以城镇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路子,促进城市化、工业化良性互动。一是加快中心区规划。在全镇2002—2020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三角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构建了城镇建设框架。根据中心区控制性规划,加快中心区向南拓展,树立起经营城市的理念,把中心区建设与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力争把中心区建设成为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重要载体。二是加快房地产业发展。以东润华庭商住小区开发建设为契机,促进相关房地产项目上马,引导农民向中心区有序转移,带动中心区第三产业发展。三是加快完善城镇功能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三角镇建成启用了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2家。加快现代车站建设进度。重新规划改造全镇污水管网,完善城镇排水排污系统。投入860多万元完成了南三公路高压线改地埋工程,投入220多万元规划建设8000多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广场,进一步提升了城镇建设品位。四是加快城镇道路设施建设。投入3200多万元完成福泽路、广进路等镇内五条道路建设,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车,全方位编织对外、对内交通网络。五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完成全镇7个行政村中心村的选址和总体规划,每个中心村的规划面积为350—400亩。六是加快盘活处置闲置用地。进一步加大对闲置用地的处理力度,2004年共清理中心区和工业区闲置土地201亩,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营造良好的城市氛围。 (三角镇党政办)
沙溪镇发展粮食生产成效显著沙溪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精神。扩大禾田种植面积713亩,预计全年增加粮食种植面积1500亩。一是加强领导和政策扶持。农村发包禾田,严格执行镇审批、司法鉴证的承包制度,明确耕作项目和规模,严禁擅自改种和转包,严格把好承包指导价关,确保禾田承包价格保持在较低水平,提高专业户种粮积极性。切实落实好种粮补贴政策,种粮户除每年每亩补贴50元外,对新增禾田每亩补贴100元。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镇村两级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高标准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了种粮专业户队伍。三是积极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实施“沃土计划”,采取稻秆回田、冬种稻底菜、水旱轮作等一系列措施,改良土壤。四是推广良种良法,重视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市、镇两个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和良种推广示范基地,大力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水稻良种率达100%。全面推广水稻专业化、机械化生产,水稻机收率达100%。镇农村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一站式”服务,及时提供种植技术信息,帮助农户解决生产难题,每月编印《沙溪农业》等资料指导农户生产。五是抓好冬种粮食生产,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农户扩大马铃薯、甜玉米、蕃薯等种植面积,提高农田复种面积。 (沙溪镇党政办)
中山客运口岸开通“全球眼”卫生检疫视频监控系统4月30日,全国首个“全球眼”卫生检疫视频监控系统在中山客运口岸顺利开通,远在北京、广州就可远程察看中山客运口岸卫生检疫现场,也可远程实时视频监控中山客运口岸旅检现场的卫生检疫工作,并进行远程指挥。“全球眼”卫生检疫视频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标志着我市口岸传染病防制长效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小榄镇四项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出租屋管理架构。成立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综合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外来人口出租屋的登记、走访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外来人口租屋治安检查。二是配强出租屋管理队伍。各派出所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由一名所领导负责,并配置一名民警负责外来人口出租屋管理。社区居委会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综合管理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治保主任负责,每250名暂住人员配备1名户管员。三是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根据治安状况将出租屋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放心类,主要是厂企宿舍,由派出所、辖区治保会定期对其管理进行督促指导。第二类为规范类,主要是村、集体的出租公寓,大型私人出租屋(入住人员30人以上),主要实行旅业式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在出租屋主要入口设立管理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安装闭路电视,实行登记验证、值班巡逻、情况报告、通缉通报查对等制度,并为承租人代办暂住证,实行交换册制度。第三类为严管类,主要是私人零散的出租屋,按放心户、一般户、问题户三个等级实行管理,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逐步淘汰治安问题多、消防功能差的出租屋。四是落实管理保障措施。实行社区一把手负责制,将外来人口出租屋各项管理指标列为社区居委会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相关人员经济收入、职务升降挂钩。强化责任,严格奖惩。明确镇综治办、公安分局、各社区居委会、各派出所、辖区驻片民警及户管员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出租屋主教育,对违规、违法的出租屋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外来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宣传教育。对村、集体大型出租公寓实行旅业式管理,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出租屋分布,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对连片出租屋实行封闭式小区管理。 (小榄镇党政办)
东区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东区在司法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人员由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区聘任的常年法律顾问兼任。其宗旨是“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主要任务是依法为群众遇到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种突出矛盾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的道路。具体服务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纠纷等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援助事务,负责对援助申请人提交的诉讼援助申请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和报市法律援助处审查受理,负责本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或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东区党政办)
黄圃镇“五个强化、五个提高”打造经济强镇黄圃镇党政办     今年1—5月,黄圃镇实现工业总产值72.12亿元,同比增长51.5%;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14.65%,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9亿元,同比增长74.24%;国地两税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国税收入1.63亿元,增长58%,地税收入0.52亿元,增长23.5%。      一、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围绕三大工业产业,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根据“以金属为主体的工业原材料产业为支柱产业,以家电五金产业为重点产业,以食品产业为特色产业”的三大工业产业发展定位,依托中国家电产业配套创新基地、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中国腊味食品名镇、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黄圃腊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效应以及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大三大工业产业相关企业的招商选资力度,着力延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如:围绕工业原材料产业引入了创志钢铁公司、诺而达铜管三期项目、中发纸业二期项目等,围绕家电五金产业引入了格兰仕二期项目、正飞公司等,围绕食品产业引入了金星啤酒发展项目等。目前相关项目陆续投产,有力地推动了全镇工业规模的壮大。1-5月,三大工业产业完成产值64.3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89.2%,新增工业产值22.3亿元,占全镇新增工业产值的91%。      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以激活现有企业发展潜力为着力点,通过“两个结合”,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一是技改创新与增资扩产相结合。通过政策、资金倾斜,大力支持企业技改创新。近年来,镇财政共安排1000多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创新,带动全镇企业投入技改创新资金1亿多元,实现资金投入效应的扩大化。积极鼓励企业进行增资扩产,实现“零用地”增长。两年来,该镇一批重点企业进行了增资扩产,取得良好效益。如:诺而达铜管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上马了第三期项目,今年1-5月完成产值3亿元;格兰仕增资成立了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今年1-5月完成产值2亿元。二是明确发展标准与培育品牌相结合。坚持“四高四低”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按照“科技含量高、项目质量高、生产效率高、产生效益高和低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污染”的要求,提高项目准入门槛,选择带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产业关联度高、对地方贡献大、资金技术密集型的投资项目,避免低层次水平扩张,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实施名牌名标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着力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全镇共创建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级名牌产品9个、省级著名商标2个、国家级质量免检产品3个。今年1—5月,全镇17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66.17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92.21%,同比增长60.17%。      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物流、商贸、旅游、房地产、酒店等五大服务行业,以打造中山北部商贸中心为目标,大力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业。今年加快了阳光假日楼盘建设,成功启动了明悦豪庭、奥城花园、新丰北片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引入了本地民资开发海蚀遗址综合旅游区和横石围农业生态示范旅游观光园。集商务、休闲、娱乐、旅游、文化于一体的4万平方米的国际食品贸易广场完成封顶,法国雅高集团宜必思商务酒店顺利开张营业。1—5月,服务业实现生产总值5.3亿元,同比增长25%。      二、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高用地效益      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土地开发使用的形势下,该镇积极应对,通过三项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着力解决土地资源紧缺制约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是盘活闲置用地。通过组织国土、经贸、规划、建设等部门和三大工业开发公司对全镇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摸清底数。对那些已落实客商但尚未动工建设的土地,通过三大工业开发公司以一定的价格进行回收,并且对回收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整合,引入优质企业项目发展。两年来,全镇共回收再利用土地1500多亩,引入工业项目38个。目前这些项目已基本动工建设,有的已投产。      二是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制定了《调整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建多层工业厂房,提高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明确规定对建设两层或以上厂房的企业按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20%—5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水费每立米下调0.1元。两年来,全镇建设两层或以上厂房20多万平方米,节约用地300多亩。      三是收购企业用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淘汰一批规模小、效益差、污染大的企业,出台了《关于提高工业用地效益的处置办法》,对达不到市投入和产出强度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收购,通过三大工业开发公司以一定价格回收企业用地,对已建成的建筑物由双方认定的中介公司评估后由三大工业开发公司负责购买,收购回来的土地经过拆迁、平整重新整合推出市场另行招商选资,引入一批高科技、高投入、高效益的企业加盟发展。两年来,共收购原有企业用地300多亩,淘汰30多家小企业。      三、强化经贸合作,提高经济发展空间      大力实施“引进来拓展,走出去扩张”的工作举措,积极邀请国内外企业、客商前来考察投资环境和洽谈业务,借助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国际会展中心的平台,通过公司化运作,积极组织举办各类展会促进经贸合作。今年3月,该镇成功举办了2007中国家用电器(中山)春季定货面洽会,400多家企业参展,2万多专业买家参会,展会达成贸易额5亿元,意向贸易额8亿多元。今年该镇国际会展中心计划组织举办8场展会,其中11月举办2007中国国际食品工业经贸洽谈会,目前已落实100多家外国知名企业前来参展。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各类博览会、洽谈会、展销会,寻找商机,拓展市场。今年分别组织了部分家电企业参加了台湾台北第十七届电器大展和杜拜全球购物大展,取得了较好成效,落实贸易金额3亿多元。      四、强化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村“三化”建设水平      围绕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总目标,结合该镇实际确立的“四有、六新、六让、十八好”的新农村建设标准,跳出“三农”抓“三农”,统筹城乡发展,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1—5月,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突破1800万元,同比增长31%;组级集体经济纯收入超2300万元,同比增长25%。      积极推进城乡互动发展。建立三大工业基地承载三大工业产业发展,成立三大工业开发公司运营三大工业基地和三大工业产业。坚持把村级企业纳入三大工业基地发展,实行工业入园入区,杜绝村村办厂、处处冒烟的现象。坚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按照“立足5年,着眼10年,规划20年”的思路和构建“山水田城”绿色生态示范镇的要求,统筹全镇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中心村层次分明的发展布局,初步构筑起“四区两园三地六村”的城镇建设格局。统筹城乡交通、网络通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建设,实行全镇一盘棋,打破行政区域束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工业基地带动农村发展。启动“村村有发展项目”工程,依托食品、马新、大雁三大工业基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统一投入产出招商标准,在三大工业基地分别安排50—100亩用地支持各村(社区)发展厂房、商铺等物业。今年1—5月,三大工业基地共安排100多亩用地支持各村(社区)发展,引入项目6个,预计每年可为村组集体增加收入500多万元。      积极推进龙头带动发展。引入国内农业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产、研、销一体化,提高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近年来,引入了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在该镇建立了8000亩的无公害水产供深、供港养殖基地。引入了中山水产品进出口公司,在该镇建立了3500亩的无公害鱼苗孵化场和水产养殖出口基地。同时,鼓励农业生产企业走出去发展,在异地建立农产品供应生产基地。近年来,分别在四川省乐山市建立了无公害生猪肉类供应基地,在广西南宁扶绥县建立了夏威夷坚果生产供应基地,在湛江雷州市建立了芥菜生产供应基地,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向外扩张。      五、强化民生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围绕“注重富民,关爱民生”的指导思想,该镇确立了加快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建设的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和谐黄圃。一是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改造南三公路兴圃大道三期和新丰北路,改善交通状况,优化投资环境。二是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整治各类污染,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提高居民生活质素。三是按照“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要求,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工程,着力增加居民收入。五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六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群众生活。七是加快平安黄圃建设,建好治安监控视频网络。八是落实扶贫扶困措施,建好敬老院三期项目。九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所建设,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十是加大投入,项固教育强镇成果。通过开展十项民生工程建设,一方面改善了民生,赢得了民心,另一方面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
政务动态[2005]第14期(总第244期)目 录 [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一则……………………………………………………… 2 [经济动态]      第一季度国内税收比增超过45%……………………………………2 首    季中山口岸汽车零件出口大幅增长…………………………… 3 [镇区在线]      港口镇积极发展城郊型经济……………………………………… 3      首季沙溪镇经济“开门红”……………………………………… 4      民众镇明确中介服务业发展思路………………………………… 5      东升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6      首季古镇镇经济强势增长………………………………………… 7 [工作交流]      小榄镇积极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7 [情况反映]      我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8 [领导批示]      4月6日,冯煜荣副市长在三角镇《关于批准500亩工业用地指标在三角镇高平工业区设立第二期高标准电镀区的请示》上批示:电镀作为一种配套性行业,目前我市存在镀种少、镀层质量不高、大工件不能加工、缺乏功能镀种等不足。当前,我市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提高电器、五金等行业发展水平,需要高水平的行业配套。 [经济动态]      第一季度国内税收比增超过45%。中山市国税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了良好开局。第一季度,全局共组织工商税收收入累计214815.22万元,比增39.27%。剔除海关代征税收27449.22万元,国内税收收入187366万元,比增45.09%。其中,中央级收入138798.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3454.42万元,比增45.58%;省级收入6016.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909.53万元,比增46.5%;市级收入4255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865.9万元,比增43.34%。剔除“免、抵”调库收入50978.11万元及车购税收入7293.27万元,组织考核口径国内税收收入129094.62万元,比增13.78%,增收15630.23万元,完成省局下达年度总收入任务的23.48%。全市征收国内“两税”收入153941.64万元,比增39.13%,增收43299.14万元。剔除“免、抵”调库收入,征收国内“两税”收入102963.53万元,比增8.42%。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14835.99万元,比增53.74%,增收5185.66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8040.77万元,比增40.10%,增收2301.61万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3254.34万元,比增4.84%,增收150.18万元。出口退税共完成107057.6万元,比去年同期多退76689.73万元,增长252.54%。 (国税局办公室)      首季中山口岸汽车零件出口大幅增长。首季中山口岸汽车零件出口351.1万美元,比增48.6%。其中,一般贸易出口87.3万美元,增长57%;加工贸易出口263.8万美元,增长46.5%。出口前四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香港139.1万美元、日本106.8万美元、美国47.8万美元和加拿大24.6万美元。(中山海关办公室) [镇区在线]      港口镇积极发展城郊型经济。一是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凭借城郊区域优势,以港口镇区域性物流园区为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充分发挥邻近中山港、南沙港、珠海机场等周边物流资源优势,与国际、国内物流网络连成一体,建立业务沟通、资源共享,高效、快捷、现代化的工业物流配送网络。二是适度发展朝阳产业。港口镇毗邻城区,水果、蔬菜、鱼塘种养殖业发达,适度发展旅游酒店业,既可以提升港口镇餐饮娱乐业发展水平,带动城乡就业,推介健康、绿色食品,又能带动观光农业、风景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根据中部组团的房地产市场逐步外溢的趋势以及全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要求,适度发展房地产业。三是大力发展“三高”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创汇农业和绿色农业。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公司+基地+农户”产供销一条龙产业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注重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促进水产、果蔬生产加工向品牌化发展。四是合理调整工业发展布局。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工业区集中,把镇中心区工业企业逐步迁移到工业园区,推动工业集约发展,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共享。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瞄准资金投入大的国际品牌,提高产业带动辐射效应,对骨干企业和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逐步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完善的产业群。 (港口镇党政办)      首季沙溪镇经济“开门红”。沙溪镇积极推动由“工业强镇”向“经济强镇”迈进,第一季度实现工业总产值24.2亿元,比增20.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20.4亿元,比增22.8%,占工业总量的84.5%。主要特点:一是服装行业总产值不断攀升。服装支柱产业快速发展,服装行业产值11.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9%。二是外贸出口活跃。实现外贸出口产品产值4650万美元,比增25%。实际利用外资166万美元,比增24%。三是工业投资力度加大。隆兴工业区今年在建项目16个,投资额1.5亿元,第一季度新增工业企业54家。四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催生一批企业。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沙溪镇共签订投资项目12宗,合计利用外资3530万美元,完成任务的126%;出口贸易成交额4000万美元,完成任务的160%;国内贸易成交额1.25亿元,完成任务的142%。 (沙溪镇党政办)      民众镇明确中介服务业发展思路。一是加快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带动中介服务业发展。依托工业和城镇化发展,积极推动金融保险、会计财务、广告、旅游、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人才、物资和资金流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部分劳动力转向中介服务业。二是组建行业协会,明确扶持方向。鼓励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协调会员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内部企业的有序竞争;制定行规、公约,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对有利于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职介和培训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中介机构,以及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的农业技术咨询中介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加强中介业培训与交流。鼓励各中介机构加强人员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鼓励各中介机构委托各类教育机构培养所需人才,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四是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各类中介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镇工商部门根据各中介企业的纳税情况、被投诉情况、社会评价、服务质量与水平等制定统一标准,进行企业信誉等级分类,并公布检查结果,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纠正和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中介”,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积极为中介机构培育客户,开拓市场。五是重点发展船舶货运代理业、人才和农村科技三类中介机构。大力推进船舶货运代理业,鼓励外地货代企业在民众镇设立货运公司、分支机构等。积极发展人才中介,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缓解农村就业压力。大力发展面向“三农”的农村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创新、农业项目及农产品招商引资等业务,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和推广,提升农业产业化和科技化水平。 (民众镇党政办)      东升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东升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农桥整治。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按照先易后难、满足村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用2—3年时间改造完成三、四类桥梁。桥梁主体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其它配套工程(包括引桥、两边拆迁、环境整治等)由桥梁所在村(社区)负责。二是积极开展内河整治。根据全市内河整治标准和要求,对全镇内河进行分期、分年度、分批整治。内河整治分两类:第一类是河涌两岸砌石,河底水利硬底化,镇财政补贴主体工程的40%;第二类是河道清淤,河涌两岸加固,由镇财政补贴主体工程的30%。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的内河整治,其设计、验收等由镇内河整治办公室及镇水利所负责,并按招投标规定进行施工。2005年主要整治跨镇(区)、跨村(社区)以及城镇中心的主要内河。三是大力推进农路建设。对村的主要交通道路,补贴标准是在上级财政转移的基础上,镇财政再拨50万元。对经济欠发达、基础条件差的村,财政启动资金将给予适当倾斜和扶持。 (东升镇党政办)      首季古镇镇经济强势增长。古镇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首季工农业产值、税收等经济指标均大幅增长。第一季度,工农业总产值累计23.9亿元,比增24.68%。其中,工业23.1亿元,农业7500多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41%和6.06%。税收1.1亿元,比增32.67%。存款额61.6亿元,比去年年底增长1.62%。其中,居民储蓄43.8亿元,比去年年底增长2.13%。 (古镇镇党政办) [工作交流]      小榄镇积极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小榄镇坚持“保护、建设、治理”原则,积极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一是加强领导和规划。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系统指导开展工作。各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出台了《小榄镇创建全国优美乡镇工作方案》,把各类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措施和投入到位。重视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和中山市水环境整治精神,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小榄水道旁的排污口,做好堤边两家电镀厂搬迁工作。投入3300万元进行水利建设和内河整治,整治内河18公里,清理水浮莲400多吨,大大改善了内河水环境。撤销所有垃圾填埋场,消灭农村垃圾污染黑点。抓好园林绿化休闲设施建设,继龙山公园后,投入6600万元扩建江滨公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顿电镀、线路板和金属铸造企业,2004年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36家,有效整治了环境污染。实施“治污保洁工程”,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先后建成了龙山五金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印刷协会废水处理设施,2004年完成了线路版和制线配套染整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宣传和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开展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三是突出薄弱环节,确保全面达标。根据全市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动员大会精神和《中山市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编制了《小榄镇环境保护规划》和《小榄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04-2020)》,深入调查和论证了小榄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环境污染源,水、大气、噪声和生态环境等。加大管网建设力度,计划投入1.5亿元建设污水主管7公里。 (小榄镇党政办) [情况反映]      我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通过了省级验收,被评定为“优秀”等级,标志着我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一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崭新的技术要求。本次更新调查区别于原来“八大类”的土地分类方法,把土地按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便于实施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农地转用等日常管理。二是最新的图件资料。工作底图采用省地理信息中心航摄制造的1:10000正射影像图,保证了图像的现势性,减少了外业调查难度。三是严谨的工作方法。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对调查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聘请省测绘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有关专家作为质量监理,确保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四是卓著的工作成效。从试点到整个外业调查仅用时7个月,调查范围涉及全市24个镇区,总面积达1800.14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我市2005年前期气候展望和对策2005年前期,我市气温略高,日照和降水偏少,持续干旱和阶段性低温阴雨。预计,我市2005年汛期总雨量属正常年景。前汛期雨量正常,后汛期雨量正常略偏多,汛期总体气温偏高1—2℃。登陆或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为1—3个。      一、今年汛期天气展望。通过对去年以来太平洋热带海温状况、环流雪盖演变特征、天文周期位相、前期气候特征等各种可能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研究,显示目前热带太平洋海温的弱厄尔尼诺现象渐趋减弱消失,可望于今夏恢复正常。年初出现的全省性异常寒冷天气可能对今年汛期产生深刻影响。预计,今年我市前汛期(4—6月)气温偏高1℃左右,降水总量正常,大致在680—850毫米左右(常年同期为734.1毫米),鉴于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增多,出现局部洪涝可能性很大;后汛期(7—9月)气温偏高1—2℃左右,降水总量偏多1—2成,大致在750—850毫米左右(常年同期为728.3毫米);开汛期大约在4月中旬(正常);龙舟水属正常偏轻年景。预计全年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4—5个(正常略少),其中可能有1—2个强度大的台风登陆并严重影响;登陆或影响中山市的热带气旋数为1—3个,其中可能有1个左右强度大的台风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市;初台时间正常略迟,大致在7月上旬;终台时间略早,大致在9月下旬。      二、4月份气候展望和对策。目前,我市已进入前汛期,预计4月份主要降水过程有4次,大致在上旬中后期(中到大雨)、中旬中期(大到暴雨)、下旬前中期(中雨)、下旬后期(中雨到大雨)。同时,4月份是强对流天气的高发季节,强降水、暴雷、短时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明显增多。因此,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气象部门加强监测,为全市及各级政府和三防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二是水利部门继续注意集雨,抓住汛期有利时期抓好山塘水库蓄水,做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科学用水等工作。加紧检查和督促完成水利工程,确保水利工程在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使其具备初步防洪能力。改善河涌水环境质量,提高防洪、航运、排涝等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对灾害的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社会救助和保障措施等。四是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提高对强对流和雷暴的防御意识。五是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市气象局办公室)
六月份政府工作要点十二届15次市府常务会议对6月份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按照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为全面和超额完成今年经济预期目标奠定基础。      二、加快“工业创双百佳”、“村级经济核算”、“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等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出台工作,增强政策引导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因应时令,抓好夏收、夏种和夏粮管理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农村持续增收。强化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和完善工作预案等工作环节,确保安全渡汛。      四、关注国际贸易壁垒新变化,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增长。重点跟踪服务好重大项目落户投产工作,推动利用外资工作稳步发展。      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组团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东部沿海地区资源整合工作,理顺机制,促进发展。      六、对照省教育强市标准,加快创建步伐,保证各项措施按计划落实。做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项筹建工作,确保实现9月份招生的工作目标。      七、按照“三个整顿”、“三个清理”和“一完善”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八、积极探索和实施新型的城建项目投资形式,加快重大项目的启动。对今年各项政府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九、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十、筹备好全市科技工作及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推进供水一盘棋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全市侨务工作会议。
我市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在今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中山市发思特电源有限公司参与的《一种电动车动力系统关键技术产品及其应用》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是我省唯一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的项目。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参与的《瘦肉型猪营养需要与新型饲料添加剂开发应用技术研究》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在被誉为我国最高级别的科技奖励大会上连获两项殊荣,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开创性意义,标志着我市科技创新获得历史性突破。中山市发思特电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动车及其关键技术为主要研究和服务对象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在国内电动车研究领域较有影响力的研发队伍,先后获得国家专利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五项。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是我市产销量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采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积极走科技创新的发展道路,先后荣获全国名牌饲料、全国星火计划博览会金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等。 (市科技局办公室)
我市全面推广基建财务管理代理记帐为理顺政府投资项目建帐问题,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扭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我市在对政府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基建财务管理委托代理记帐。根据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和性质,     代理记帐项目共分成四类: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2000万元以下的市政项目,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行政项目,1000万元以下的行政项目。近日,市财政局就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代理记帐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公开竞投,成诺、中信、同力、香山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代理记帐的受托单位,委托期限3年。 (市财政局办公室)
小榄镇实施“三个一”民生工程小榄镇在狠抓经济发展第一要务的同时,把改善民生、提升居民整体生活素质提上了重要日程,大力实施“三个一”民生工程。一、让有就业愿望的人都有一份工作。实施“以酬代补”,鼓励各村、社区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安排个人身体残疾或其他客观条件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就业,用人单位实行按劳付酬,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线或低保线的部分,由政府按实际补足。倡议各社区把自有的耕地以非投包方式分配给只能以农为生的农村居民耕作,保证农民在社会转型期顺利谋生。加大就业基金投入,拨出170万元作为再就业专项基金。设立创业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缺乏资金创业的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由担保公司协助贷款。二、让每个人都有一份医保。截止2004年,小榄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13.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86.1%,报销金额1871.5万元。今年将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解决全面参保问题。属五保户、低保户、“三无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镇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解决。二是提高医药费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帮助群众治病。提高医保保障金个人缴交额。从今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缴交额为100元;提高医药费报销比例。在本镇医院住院的,每次报销标准为:药费报销80%,不封顶;手术费报销80%,不封顶。三、让每个人都有一份社保。制定“三步走”计划:第一步,确保在企业里工作的小榄籍人全部有社保(养老保险);第二步,帮助全体社区股民每人购买一份社保;第三步,帮助既不在企业工作、又不是社区股民的小榄籍群众购买社保。 (小榄镇党政办)
黄圃镇四项措施推动渔业发展2004年,黄圃镇水产品总量22123吨,平均亩产905公斤,增长6%;渔业纯收入约4186万元,占纯农业收入的55%以上,渔农人均纯收入约14545元。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渔业发展。一是建设渔业现代化小区。按统一规划、分年度实施的原则,投入350万元连片整治低产鱼塘2892亩,形成了13个连片200亩以上的渔业现代化小区。小区水、电、路“三通”,整齐划一,解决了制约渔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团范村永胜水产养殖场引进了10万尾海鲈,试养面积50亩;大雁村养殖户引进了40万尾桂虾,试养面积25亩;鳌山村荣发优质鱼虾水产养殖场引进3万尾暗纹东方鱼屯,试养面积30亩。新品种的引进与传统品种互补短长,有效促进了养殖结构调整和效益提高。三是开展水产科研攻关。石军村养殖户洪发胜采取生物配合中草药养殖桂花鱼,团范村永旺水产养殖场在加洲鲈、海鲈和生鱼的养殖中试验使用膨化浮水饲料,效果良好。鳌山村养殖户引进狗尾草、百喜草、菊苣等35个牧草品种喂养“四大家鱼”,减少投喂人工合成饲料,减少污染,达到降本增效环保的目的。黑麦草推广种植面积达3000亩,养殖户使用牧草养殖的意识与日俱增。四是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做好无公害养殖宣传发动,建立了横档村顺景水产养殖场和鳌山村荣发优质鱼虾水产养殖场两个无公害养殖示范基地。其中,横档顺景鳗鱼养殖场通过了省的水质和土质抽检,被认定为无公害鳗鱼养殖基地。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三角镇四项措施加快建设和谐三角一是实施产业强镇战略,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电子、纺织制衣、化工、五金等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培育骨干企业,壮大产业发展规模,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以发展装备制造业为契机,推动经济结构由偏轻型、偏低层次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引进占地少、效益好、附加值高、税收多的工业项目,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和投入产出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两个工业区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对工业区投入力度,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园区建设水平,构建经济发展重要平台。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经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路子,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四大农业生产基地,加快农产品结构调整优化,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发展绿色农业,打造农业品牌,推动农业旅游,形成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大力支持农村发展物业,加大力度扶持村发展集体经济。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集聚。扎实稳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动力。三是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生态型城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快振利路至新涌路段、环镇路结民路段、壹加壹商场至振利路段等道路工程建设。加快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等大型配套性项目的建设,促进中心区建设与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相结合,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全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市政工程的管理,抓紧修编村级道路系统规划及河涌环境控制规划,提高全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努力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生态型城镇。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三角。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加强对广大农民的农业科技和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全民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切实抓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创业,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增强政治敏锐性,着力提高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营造和睦相助、友爱向善、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角镇党政办)
我市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3月28日,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在强化财政管理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形式。除了税收收入以外,凡本市所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和信誉、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以行政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市财政局办公室)
检验检疫局严把出口服装质量关今年纺织品配额取消后,我市出口服装势头增长很猛。为了防止商家虚报、假报出口货物骗取国家退税等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利益,中山检验检疫局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对报检单位、贸易公司、生产企业等加强宣传,落实属地报检原则。二是针对一般贸易市场收购或生产厂家不明的出口货物,坚持一查到底。三是针对订单外发,生产厂家不一的情况,出口商须将货物全部集中,经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予出口。四是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贸易公司或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报检行为。五是在企业中大力推行“2211”工程,利用网络电子化的优势达到对企业的高效监管,切实解决检验检疫部门人员紧缺与业务量增长过快的矛盾。 (中山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司徒伟湛副市长对专业镇发展提出四点要求3月10日,司徒伟湛副市长在全市专业镇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四项工作: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对产业的支持,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二是我市专业镇发展已有相当基础,积累了一定经验,专业镇发展不能再走拼资源、拼环境、拼劳动力的路子,产业发展要有所取舍,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创造条件。三是扶强扶优,淘汰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弱小企业和生产伪劣产品的病态企业,引进、发展大企业。学习南海西樵专业镇的成功经验,一方面建立创新平台,成立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等;另一方面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敢于淘汰一些创新能力不强的弱小企业,促进创新能力强、朝气蓬勃的企业脱颖而出。四是学习从化石岭皮具专业镇的成功经验,争创品牌,走品牌兴镇之路。重点抓好培训、设计等,使企业在竞争中不断成长。今年专业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工作,总结推广好“千家企业商务e工程”的经验,实施“中山万家企业商务e工程”;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内涵和功能建设;加强整合,推进专业镇之间、工程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发挥区域特色产业的凝聚优势;扶持专业镇企业工程中心建设,实施“科技强企”工程;推动省级科技创新专业镇再上新台阶,创建全省重点专业镇;大力引进实用性人才,为专业镇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以产品质量为突破口,强化工程中心服务能力;落实省科技厅有关专业镇发展的新政策,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同时,专业镇工作要在质量上狠下功夫,争创2—3家全省重点专业镇。实施“科技强企”,选择20-30家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显示度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企业,力争企业做强做大,争创龙头企业。 (市科技局办公室)
去年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拉动投资逾13亿元去年共有天润物流市场、马新货物储运中心等18个项目获得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扶持,其中物流基础设施项目2个、专业物流项目8个、商业物流项目5个、企业物流项目3个。项目累计总投资金额13.36亿元;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为7422.4万元。项目特点如下:一是总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增多。有11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占总数的61.1%,比前年增长了120%。二是项目布局合理。主要集中在全市规划的物流集聚带上,规模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如东凤镇天润物流市场一期投资9000万元,货运业务覆盖全国;黄圃镇马新货物储运中心投资9800万元,主要为美的、长虹等生产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火炬区中山广运货运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及设备改造投资5400万元,可增加货物吞吐量能力20万标箱;南区华通行物流配载交易中心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运输量预计2006年可达4500万吨。这些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强中山西北部、东部、中部组团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快我市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形成。三是以物流货运市场等专业物流项目以及中高级批发市场等商业物流项目为主。该类项目共13个,占总数的72.2%,占投资额的91.4%。物流货运市场占投资额的33.8%,中高级批发市场占投资额的57.7%。四是项目技术含量和信息化水平较高。18个项目全部建有(或计划建设)电子商务系统或电子信息交易平台;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的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及仓储设施,可实现货运分拣存储运输过程的全自动控制;中山市信和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的连锁配送中心信息化工程,可支持公司实现日常零售营运和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流动监控、商业智能化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18个项目预计今年可提供逾11万吨/天和全年48万标箱的流通能力,分别比去年增长约四成和二成,实现税收约2.8亿元。 (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陈根楷市长在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上的讲话(2005年10月10日)尊敬的吴章贺常务副主任,     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伟湛同志就我市近年来城乡绿化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发言,几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别从林相改造、湿地保护、石泥场复绿、绿化规划、改善气候环境、水土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对我和我的同事们启发很大。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以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为契机,加快建设“绿色中山”      正如几位委员和代表所分析的,绿化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既要求经济高度发达,又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纵观全国乃至全球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日趋严重的荒漠化“热岛效应”等,已经严重影响并威胁着人类的生产生活。这些问题一再警示我们,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正在让人类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我市是一个从农业县发展起来的城市,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人口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所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并且成为建设“两个适宜”美好家园的重要瓶颈。在工业化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一方面,搞好城乡绿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将有利于提升我市的城市魅力,有利于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多年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良好的绿化环境促进中山日益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具有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它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生态链”,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让市民在工作和劳动之余尽情呼吸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散步,在满是鲜花绿草的公园休憩,不仅是广大市民的迫切要求,也是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责任。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曾提出要“努力使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住上舒适的房子,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愿望和要求,认认真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希望解决的事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首当其冲的还是要把城市的绿化搞好。因为,城市绿化建设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它为文明城市提供生态支撑,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不仅有利于居民培养社会公德、陶冶高尚情操,增加审美情趣,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激发广大城市居民爱城市、爱家乡的热情,为实现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工作。      多年来,我市始终坚定不移地突出环境建设,把加强城乡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积极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城乡绿化。十年来,中山市城市绿化建设上规模、上档次、出精品,城市园林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生态效益良好,形成了完整有机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绿化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构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体系。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22.6%,绿化总面积1254公顷,绿地率达34.7%。今年我们申报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已通过省的验收,正在等待全国绿化委员会宣布最终结果,明年还将申报“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绿化工作离全国绿化模范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最高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是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例如与我市友好城市常熟市相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我市为37.5%,常熟市为54.5%;绿地率我市为34.7%,常熟市为5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我市为9.76m2,常熟市为18.44m2。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市的绿化工作还远远不够,整体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其次是存在绿化空档,路边店前、店后的绿化难管理,河流、水道堤岸绿化较差。再次是档次参差不齐,精品绿地数量少。四是镇区绿化发展还不平衡,分布不均衡。部分镇区绿地面积较少,山体破坏严重,缺少合理的绿地系统规划。五是绿化管理力度不够,重建轻管、毁绿占绿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有效的防范和打击,行业管理与法制建设亟待加强,等等。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的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绿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这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分析我市城乡绿化形势,从全局和长远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以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做好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绿化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四个转变”,推动全市绿化再上新台阶      要实现到2008年“城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成为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确保城乡绿化工作顺利进行。今后一段时期,不仅要做到点面结合、量质并举,而且要立足更高的定位,快节奏,高效率,迅速实现“四个转变”,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全市绿化工作。      (一)在工作重心上,要加快实现由侧重市区向市镇联动的转变。前一个时期,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我市绿化工作的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市区。通过大范围推进,市区一块的绿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绿化环境是一个有机的复合整体,需要上下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特别是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和四大组团城镇体系的基本确立,必须迅速将全市绿化工作的重心由目前的中心城区向全市范围延伸,形成全覆盖、立体式、多网络的绿化大格局。要以增强城乡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满足城乡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需求为宗旨,按照生态平衡原则,坚持以城镇带乡村,以乡村促成镇,城乡联动,总体推进。一是继续抓好中心城区绿化建设。着力推进新区与旧区绿化建设平衡发展,形成布局均衡、品质高雅的市区绿地系统,不断增添城市的新亮点。城区绿化要配合道路建设和改造,抓紧做好已开工的绿化工程。到2008年,争取建成一批市级公园共计173公顷和旧区区级公园79.02公顷,建成两个近郊公园210公顷,改造部分公园,增加公园绿地2.6公顷。使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档次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二是抓好路旁绿化建设。目前,全市通车里程1200多公里,如果路通到哪里绿化就到那里,并且由道路这条线带动一大片,那么城乡绿化工作也会很快上一个台阶。下一阶段,要对全市道路进行对照修整,点、线、面结合,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将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纳入镇区和部门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从今年起,逐渐建成岐江河大信段等滨河带状绿地42.1公顷,南外环、北外环绿带、105国道绿带及其他道路绿地228公顷,南区防护林、城区东北部高压走廊绿地等其他绿地230公顷。三是重点抓好镇村绿化工作。把城乡绿化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相结合,提高镇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量。继续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把乡村绿化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以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配合全市绿化的总体要求,增加特色,注重效果,实现“城市园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      (二)在工作要求上,要加快实现由扩绿为主向量质并举的转变。别具风格的城乡绿化,不仅能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且还能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形象。为此,在加快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的进展中,既要注重数量的扩展,更要讲究质态的提升,做到量质并举。今后,全市绿化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个是因地制宜。绿化工作除了加大力度、保证进度外,更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绝不能脱离实际。要全面分析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绿化建设方案,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走有自己特色的绿化建设路子,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切忌不顾客观条件,照搬照抄,更不能盲目攀比。第二个是多种树少种草。树木的生态功能远远超过草坪,林木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的功能平均为草坪的5倍,吸尘量约为草坪的3倍,夏季树荫下气温比草坪地约偏低5℃左右,林木空气湿度比草坪上高出7%—14%。同时,草坪维护费也远大于林木。目前,我市土地资源越来越宝贵,城市建筑物又高度密集,可供绿化的土地面积很小。因此,要把提高生态功能放在首位,实现由简单扩绿为主向量质并举的转变。一要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绿化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中,做足绿色文章。要抓紧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的调整完善和深化细化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市情的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多样性研究,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与先导作用。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要保证绿化用地,在继续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绿地比例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加绿地面积。要坚持高水平设计,积极引入人文理念,运用现代园艺手法,体现富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内涵。在种植配置上,要注重乔冠花草的搭配,平交立面的处理,水陆绿色的衔接,建设错落有致的绿色景观。二要继续抓好林相改造工程。“一区三线”第一重山森林改造去年已全面完成,必须抓紧第二重山地林相改造,力争到2008年全面完成5万亩任务。要长短结合,治点扩面兼顾,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三要不断提高日常管护质量。要确立“三分种、七分管”的意识,坚持建管并举,科学管理。从建管并重的要求入手,既建好人工绿化,又保护好自然绿化,真正实现自然与景观的有机结合。认真探讨和大胆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护新办法,降低管护成本,提高管护效果。四要依靠科学技术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林业部门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加强对林相改造效益监测。采用标准营林技术措施,每年培育一定的具有建群性、乡土性和观赏性的乡土阔叶树种,以改变我市的林分质量差、林相景观单调、森林防火及生态功能脆弱的状况。五要加大绿化工作的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行为,切实保护绿化成果;切实抓好泥石场整治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城区后镇区,先水道、主要公路干道、沿河可视部分及保护区内部分,后偏远部分”的原则,先后安排采石场复绿,以整治复绿为主,开展多种整治形式,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在沿海适宜的滩涂种植红树林,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三)在工作方式上,要加快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并重的转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推进城乡绿化的成功之路。从整体上看,以前我市的绿化建设,政府出面实施的多,社会参与、市民参与的机制和途径仍然不够充分,氛围还不强,要鼓励全民动手,运用各种方式、采用各种形式,实现绿化建设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并重的转变。一是抓好政府工程建设。要继续发挥好政府重点工程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特别是中心城区绿化、绿色通道建设、镇区绿化以及各部门、单位的绿化,要按照今年政府2号文明确的时间要求,抓紧排定建设时序,环环紧扣、一步不松、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单位绿化工程建设。单位绿化工程是指各部门、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这一块工程,在整个绿化建设中比重不小,要千方百计深挖潜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继续抓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连续多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都带头义务植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响应,2001-2004年全市累计义务植树134.6万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要继续搞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提高建设水平。要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长期坚持。四是不断拓展绿化建设方式。通过认建认养、共建捐建等多种形式,鼓励不同年龄结构、不同职业的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并发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捐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绿化建设的良好局面。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外商、企业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建设绿化项目,参与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四)在工作机制上,要向强化领导、舆论和资金保障转变。搞好城乡绿化,是我市城市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为绿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强化领导和制度保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发动、制定政策、综合协调和强化服务上,促进我市绿化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绿化建设中的一些疑难问题、突出问题,要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切实落实绿化责任制,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绿化任务,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以不断完善。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于不按规定建设和落后时序进度的必须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市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绿化评比考核,作为镇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内容。二是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关于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心系共同目标,肩负共同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已经形成的“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绿色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新热潮。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的典型事例和做法经验,对一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部门,以及一些突出问题,追踪曝光,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城乡绿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资金保障至关重要。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安排城乡绿化专项经费4000万。同时,各镇区都要把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统筹兼顾,对绿化建设资金早作安排,优先安排。各类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创新投入机制,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方针,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创新筹资机制,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建设。      同志们,绿色孕育生机,绿色昭示希望。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让我们齐心协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现代化绿色城市,为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而不懈努力!
冯煜荣副市长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1月22日)同志们:     经过4年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服务业成功实现了提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回升。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服务业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理顺机制,研究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思路。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的发展与改革。近五年来,在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各镇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服务业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服务业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业增加值逐年提速,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止跌回升,发展后劲逐步显现;现代流通、旅游、信息服务、房地产、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布局渐趋合理;服务业的行业规划、政策编制、组织配套、行业统计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点线面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国际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市服务业存在总量偏小、结构失衡、竞争力不强、体制改革滞后、对外开放不足、基础工作欠完善等矛盾。能否妥善解决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经济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希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取得突破。      (一)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的中后期,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考察当今世界制造业发展情况,我们会发现,在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中,纯粹的制造环节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而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研发、金融、信息、会计、审计、律师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已经成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组织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当制造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制造业竞争力必将依赖现代服务业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没有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制造业只能停留在粗放式增长的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也就不可能实现。 目前,我市工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生产服务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作用,改变“只要工业发展了,服务业自然就上去”的错误看法,要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高度,像重视农业、工业发展一样重视服务业发展,尤其要重视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中介等现代生产服务业的发展;要主动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制造业转型,解决制造业竞争力不强、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我市工业高速发展,对土地、资金、能源、环境的需求也大增,制造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外部资源要素供给能力的制约。部分行业高投入、高消耗的外延式发展模式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增长的后劲问题凸现。比较而言,现代服务业具有低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高就业吸纳能力和“以人为本”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我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和生态环境容量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依赖程度较少的服务业,应当成为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这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构建和谐中山的内在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环保、市政公用、社会治安等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营利性服务的市场化、现代化进程,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构建和谐中山的内在要求。      二、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紧跟世界服务业发展潮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一思想,上下齐心,形成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从中长期看,就是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市服务业全面提速,结构逐渐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十一五”期末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实现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的目标,初步建成与“两个适宜”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切实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市政府决定明年以1号文形式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确保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集中在服务领域,存在着竞争不充分、机制不灵活、门槛过高等问题,直接束缚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切实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消除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一方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区要认真研究我市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尽快对我市现行有关服务业管理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废止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管理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服务领域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型资本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和会展服务等行业,大胆、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现代运营方式,鼓励多家参与,适度竞争;对有营利性质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以改革促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将会议服务、机关保卫、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服务,通过采用承包、招标、剥离等形式,由以政府提供为主向政府采购、企业提供为主转变,形成专业化、集约化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服务业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要按照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抢占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先机;认真落实CEPA有关开放18个服务行业的实施细则,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力度。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把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提到与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采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服务理念、服务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拓展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服务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我市服务业向规范化、高级化、现代化发展。      全面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是我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首先,要整合全市部门、镇区的信息资源,构建统一的行政服务信息平台,促进我市行政服务向透明化、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其次,要加快构建服务业中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改造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制定和推广适合我市行业发展的服务业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申请承担起草、修订相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或工作规范的工作,促进服务业企业向规范化、高级化的方向发展。      (五)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全面提升统计质量。      加快建立“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统计体制改革的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建立服务业统计的季度调查制度和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和评估制度;完善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办法,健全服务业统计网上报送系统,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建立起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属地统计、协会统计相结合的统计组织体系,推动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向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      服务业涉及面广,牵涉问题多,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首先,要强化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已将“中山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设在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其次,要创新服务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服务业重点行业的市属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行业分析工作,加快建立服务业发展的季度例会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最后,要加强对镇区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的指导与跟踪服务工作。目前各镇区已成立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有效开展本地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市服务办要与他们建立长期的沟通机制,及时帮助镇区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七)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服务业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市法制局要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梳理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及时予以废止。市工商局要按照以市场为主体的原则,研究制定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具体规定,消除在市场准入政策上的不平等和歧视现象。市统计局要加强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加大服务业统计工作力度,改进服务业的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近期要抓紧制定“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市经贸局要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等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切实抓好培育商贸流通、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工作及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快上述服务业领域的发展。市外经贸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扶持服务业产品出口、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的有关政策措施,涉及国家和省管理权限的,要提出建议,灵活处理。市金融办要制定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积极推动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完善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积极支持、协助金融和证券监管部门依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市工商局、物价局要加强对车站、港口等自然垄断行业中的非自然垄断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推进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市府办、工商局、质监局要把名牌产品的范围由工农业产品扩大到服务产品,制订服务业名牌创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服务业的名牌战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市质监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加快制定服务业重点行业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市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信息化的实施方案。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推进中介组织与政府机构脱钩的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制定加快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意见。市委政研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体育、教育、科技等领域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市府办要将上述具体工作任务列入到政府督办范畴,促进各项任务的尽快落实。     同志们,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是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是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重要体现。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
陈根楷市长在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尊敬的郑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泽生同志代表市政府就城乡转移就业的有关问题作了汇报。郭有生副主席代表市政协所作的报告和委员们的专题发言,肯定了我市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代表市政府向市政协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加快构建和谐中山、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共同研究和探讨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问题,具有非常积极和深远的意义。对市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认真加以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下面,我谈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建设和谐中山的重要举措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广大农民的充分就业,就没有“三农”问题的真正解决。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把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去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是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应该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要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尤其要在进入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迈进的关键时期,加快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      首先,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一批又一批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受益的不仅仅是农民和农村,包括非农产业和城镇经济的发展都是相得益彰的。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市正全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量有一定技能的中高级技工型人才。而广大农民进厂、进城务工,既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也可以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特别是通过实施技术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其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我市2004年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为1.6万多元/人,而同期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3.9万多元/人、2.8万多元/人,三者之比为1:2.4:1.7,这说明了尽管农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非农产业才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对我市农村、农业的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加产生着越来越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1980年的452元上升到2004年的7500多元,年均增长13%。据有关资料统计,现在农民收入的构成,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达70%以上,工资性收入占35.9%。成功转移一个农村劳动力,可以改变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成功转移一批农村劳动力,则可以激活一方经济。只有使更多的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才能相对减少农民,进而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再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目的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这是广大农村和谐、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作为构建和谐中山的基础,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德政工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在改革开放20多年的时间里,伴随我市由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占较大比重的农村劳动力也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接近43万人。2003年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促进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后,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更进一步加快了转移就业步伐。至今年9月份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15万人,完成三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122.9%。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认真分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根本原因,有助于我们从思想上、认识上和政策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做得更好一点。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农民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人数有所增加,富余劳动力滞留农村的现象仍然突出。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部分农民未能实现从“离土不离乡”向“离土又离乡”的转变。二是部分农民就业观念未改变,就业期望值较高,因而出现了一批“高不成、低不就”的“食利一族”。三是随着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有一定的非直接劳动收入,主要来源于村集体分配、征地款和物业出租等,降低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四是缺乏就业竞争力。目前我市经济重点正由第二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并重发展,就业岗位也由传统的以第二产业为主,转向效率更高的信息、金融、电信交通、中介服务等全新层次的第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传统的第一、二产业更高,因此缺乏技能的农村劳动力难以就业。      面对种种困难,全市上下要从全面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牢固树立抓农民转移就业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以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最广大农民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努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一项造福千家万户的富裕工程,也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针对目前面临的形势,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经济增长是推动就业的“火车头”,工作岗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载体。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应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成正相关关系,要通过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达到扩大就业的目的。据统计,2004年我市二三产业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能创造近7万个就业岗位。从长远的、根本的做法看,一定要做大做强现有产业,使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工业聚集区成为消化、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行招商与招工相结合,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在市场占较大份额、比较优势显著的产业,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第三产业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特点。要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产品运销、农资服务、科技推广、信息咨询、餐饮商贸、建筑建材等服务业。发展民俗旅游和观光休闲农业。力争五年内实现本地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降低至20%以下,从事第三产业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      (二)强化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劳动力素质是制约就业数量和层次的根本因素之一。200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为2.1:1。如果考虑到社会福利等因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实际差距还要高于这一比例。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我市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不足8年,与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差4年。我市农业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51.9%;未就业劳动力人群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4.8%。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是当前转移就业的“瓶颈”。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农村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可提高4000元左右,而经过培训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比未经过培训的高出5000多元。必须在推进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紧紧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加快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培训与就业良性互动的大培训格局。一是建立多元化的转移就业培训投入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受益面广、公益性强,仅靠一方主体难以负担全部培训投入,要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本身的投入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目前,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均300元左右。市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各镇区政府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比例。同时鼓励、支持发展民办培训机构,拓宽培训融资渠道。从2003年起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800万元用于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但实际上只使用了一半左右,对此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提升培训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这笔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促进就业效能。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转移就业培训运作机制。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在做好劳动力供需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并认真实施。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将培训导向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就业率,争取在一定地区或一定行业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劳务品牌。针对我市技能人才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现状,全面启动“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的技能培训工作,将市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火炬区职业技术学院办成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同时逐步带动各类技能人才梯次发展,使我市技能人才总量到2010年达到60万人以上。今后,还要进一步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创新培育模式,让更多的办学成果突出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制度化的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考核杠杆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按照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规模、培训后稳定转移的比例等,建立科学的培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完善扶持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新型城乡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根据几年来的实践,我市已建立较完善的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职介服务、医疗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扶持就业政策,资金总投入6000多万元。今后还要在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方面作更大的努力。首先,要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根据城乡统筹就业发展的要求,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城乡统筹就业、控制社会失业率、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的统一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和失业抽样调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要发挥镇区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中的主体作用,按规定配套就业资金。有条件的镇区可实行对口帮扶,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其次,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台帐和信息库,准确掌握当地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实现市、镇、村信息服务的一体化,使所有镇村就业服务网络与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不断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可考虑在火炬区、三乡、小榄、黄圃四个镇区建设二级劳动力市场,探索建立市、镇两级劳动力市场“集市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型农民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市政府已于去年拨出3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到目前为止,这笔基金只用了26万元,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保障、财政、建设、物价、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建立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调动城乡劳动者的贷款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监管,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的效能。再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督查通报力度,切实转变本地劳动力的就业观念。一方面深入镇村家庭,送政策上门,使就业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另一方面,市政府将继续实行每季度对转移就业情况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通过召开表彰大会、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就业致富”的良好风尚,营造“不出不富,早出早富,晚出晚富”的社会氛围。      (四)深化配套改革,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工人、从农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当前,土地流转、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客观因素,亟待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或异地开发。积极引导农民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在资金信贷、税收征缴、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要把农民兴办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民营企业优惠政策和城镇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同等优惠政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积极鼓励农民外出承包土地,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引导支持,带动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切实保障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租赁、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权利和利益。三是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待遇方面不合理的政策设定。对已转为城镇户口并放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今年1月份,我市正式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体来说,农保工作开局顺利,截止9月底共有40个村集体参保。各镇区要千方百计确保农保投入,村组的集体经济分配要优先考虑用于解决农民的参保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有关部门已拟定《中山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市政府将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不断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可借鉴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在调整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方面作出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作用,解决农民离开土地的后顾之忧。      同志们,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中山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各部门要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为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而不懈努力!
我市参加北美系列经贸活动成效显著签订利用外资2亿美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10月14日至24日,黄华华省长率省政府经贸代表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联合赴北美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活动,分别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地成功举办了“2005粤港—美国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2005粤港—加拿大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2005中国广东—墨西哥经贸合作洽谈会”。      由陈根楷市长率市外经贸、经贸、财政、侨务、旅游、外事等部门及部分镇区、企业组成的中山市经贸代表团,在本次经贸活动中积极推介我市投资及营商环境,有效拓宽了我市与北美国家经贸互利合作的领域,促进了我市与北美地区的经贸合作。      一、主要成效      (一)投资、贸易成果丰硕。北美系列经贸活动期间,我市签订投资贸易合作项目总金额2.63亿美元,利用外资金额1.97亿美元,贸易成交合同24宗、1.385亿美元。      招商引资呈现“二多二大”的特点。一是大项目多。签订外商投资项目共7个,项目投资总额和利用外资额均超1000万美元。其中,东升镇鞍兆(中山)电器有限公司与加拿大CFM家用电器公司新合资的家用电暖器项目投资总额为1亿美元,利用外资额为5000万美元。二是高新技术项目多。签订的外商投资项目中属于高新技术及国家鼓励类项目4宗,外资金额1.198亿美元,占全部项目外资金额的60.81%。其中,机电类项目2个,外资金额0.64亿美元,占高新技术项目外资总额的53.42%。三是利用外资比例大。所签7个外商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2.63亿美元,利用外资额1.97亿美元,外资比例达74.9%,项目平均利用外资额达2814万美元。四是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额大。小榄皆利士多层线路版(中山)有限公司增资3800万美元,奥康光通器件(中山)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美元。      贸易成交呈现“两个为主”的特点。一是以大型企业和自有品牌企业贸易成交为主。进出口成交额创单场经贸交流活动贸易成交新高,显示了我市与北美地区贸易交流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二是以机电产品和轻工产品贸易成交为主。其中,机电产品成交1.083亿美元,占总成交的78.19%;轻工产品成交0.2355亿美元,占总成交的17%。      (二)参会客商踊跃,反响热烈。广东与北美经济各具特色和优势,产业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本次北美之行,省委、省政府立足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为我省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黄华华省长在北美三国发表的主题演讲,在北美工商企业界、金融界引起热烈反响。我市经贸代表团抓住机遇,全面宣传中山经济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成功推介,共促发展。我市经贸代表团除参加大会现场的项目洽谈外,还采用拜访客商、联谊侨商等形式吸引各方客商,巩固老客户,结识新客户,在增进友谊中拓展商机。代表团先后拜访了奥康光通器件(中山)有限公司的合资外方美国奥康公司和全球最大的卫浴配件公司美国福马公司。专程拜会了中国驻洛杉机总领事、美国加州核桃市市长、加拿大维多利亚市市长、加拿大BC省议员、温哥华市议员和各地中山籍的华侨团体等,介绍了我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并进行了友好交流。加州核桃市市长特别授予陈市长核桃市荣誉市民称号并颁发了证书。 此次活动加深了北美工商企业界、金融界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社会及投资营商环境的了解,增强了投资中山、共促发展的兴趣和信心,为未来的经贸合作创造了新的机遇。      二、设想与建议      (一)跟踪落实签约外资项目,巩固成果。各镇区、有关部门认真跟踪落实签订的投资合作项目,确保项目尽快审批、开工和投产,促成协议和意向尽快转化为实质性的合作项目,并及时上报签约项目的履约情况。按照行业对接洽的客商进行分类,不断丰富和完善招商客户资源库,加强跟踪服务,扩大对北美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      (二)加大引进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投资的力度,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在继续扩大吸收外资规模的同时,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不断提高“引进来”的水平。抓住新一轮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加快的机遇,争取更多的石化、电子信息、汽车、机械制造及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跨国公司、大企业到中山投资创业,设立高新技术项目、核心项目、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采购配送中心,大力发展产品附加值高和高增值的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业,延伸产品链和服务链,形成面向全球市场的产业群。 (市外经贸局)
政务动态〔2005〕第53期(总第283期)目 录 [领导讲话及批示]     陈根楷市长寄语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师生:增强创新精神服务经济发展… 2      领导批示三则……………………………………………………………3 [镇区、部门党政一把手访谈]      黄圃镇党委书记黄永林提出创新发展模式加速黄圃崛起…………… 4 [经济动态]      东区实现经济增量和质量同步提升…………………………………… 5      小榄镇实施食品安全工程……………………………………………… 6 [“三农”工作]      古镇镇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7      石岐区明确“城中村”发展思路……………………………………… 8 [城建环保]      西区建设安居工程打破传统居住模式…………………………………10 [情况反映]      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投诉增多………………………………………10 [领导讲话及批示]      陈根楷市长寄语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师生:增强创新精神服务经济发展。日前,陈根楷市长在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关于当前发展形势报告会上寄语广大师生:希望学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坚持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形成优秀的办学传统,形成鲜明的办学风格,发展学科优势,努力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与高校实行产学研联合的共建模式,使校区成为中山生物医药产业的实验基地和孵化器;建立符合受教育者全面发展规律,激发受教育者创造性的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良性互动关系;要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播、交流、借鉴最先进知识和文化的窗口和摇篮,成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前沿领域原始性创新的重要源头,成为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的重要力量,成为汇聚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广大教师要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处理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专业与职业的关系、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关系,做到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与时俱进,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集学习、教育、引导、研究、实践、创造于一身。希望你们把责任在爱心中落实,培养出更多能够为国家、为人民作出自己应有贡献的世纪人才!希望同学们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树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抱负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志向,勤奋学习,探索创新,知行合一,德才并进,努力掌握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丰富知识和扎实本领,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能用之才,有用之才。 (市政府办公室)      11月30日,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技术改造贴息补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上批示:此件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对于提高技改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很有参考、借鉴作用。      日前,邓小兵常务副市长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阜港公路大南沙桥“10.12”重大交通事故原因调查与思考》上批示:今年,我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频繁,交通设施管理问题较突出,请市政府办公室就此专项向市政府提出意见。      日前,李树之副市长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48家商户不满张家边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罢市》上批示:注意事态,妥善处理,务求稳定。 [镇区、部门党政一把手访谈]      黄圃镇党委书记黄永林提出创新发展模式加速黄圃崛起。日前,黄圃镇党委书记黄永林在谈到如何加快黄圃镇发展时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精神,坚持明确的执政理念、科学的执政目标、过硬的执政能力、务实的执政成果以及优良的执政口碑,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黄圃镇。力争2006年实现工业产值150亿元以上,比2005年增长50%;税收收入5.6亿元以上,比2005年增长55%;非税收入8000万元以上,比2005年增长70%。着力抓好“三加三”公司和八大经济体的发展。(一)积极推动食品、马新、大雁三大工业公司发展,以三大工业公司统筹运营三大工业基地,以三大工业基地承载“以金属为主体的工业原材料产业、家电五金产业,以腊味为代表的食品特色产业”的三大产业发展。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确保年内落实年产值超3000万元的28个重点工业项目的建设投产;另一方面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坚持“科技含量高、项目质量高、生产效率高、产生效益高和低物耗、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的四高四低原则,围绕三大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拓展招商选资渠道,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力促三大工业公司2006年新增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1.6亿元以上。(二)大力推动“城市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传媒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三大资本运营公司发展,开拓非税市场,增加非税收益,壮大镇财政收入。(三)大力促进以工业项目为主体的工业经济,以三大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经济,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服务经济,以经营城市为主体的城市经济,以自主创新为主体的创意经济,以物业发展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以老百姓为主体的平民经济,以现代物流和会展为主体的流量经济。着力建立以工业基地带动农村发展,以物业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机制。 (黄圃镇党政办) [经济动态]      东区实现经济增量和质量同步提升。今年以来,东区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了经济增量和质量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一)工业逐渐由粗放外延型向集约内涵型转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工业城市型、产业装备型”的新型发展模式,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引导工业企业升级换代,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日益提升。今年1—10月,全区工业总产值累计46.06亿元,其中规模企业产值累计39.5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85.91%,同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工业能耗不断减少。1—10月,全区工业用电量17080万度,同比下降14.56%。着重引进无污染、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及大型出口企业入园,共引进项目14个,投资总额为6.5亿元,预计年产值将达15亿元。(二)服务业蓬勃发展,有力拉动全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1—10月,服务业累计收入123.21亿元,增长43%;服务业税收达到7.46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比重高达78.6%。积极营造各种有利环境,积极引进各类新兴产业,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写字楼经济”。服务业结构日趋合理,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显著,成为该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攻方向。(三)税收保持强劲增长。1—10月,全区各项税收总额累计达9.48亿元,增长37.67%。(四)外贸出口总值持续快速增长。1—10月份,全区出口创汇达到10.66亿美元,增长10.5%。 (东区党政办)      小榄镇实施食品安全工程。小榄镇把食品安全作为打造“安全小榄”的重点工程来抓,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社区战线共同负责、职能部门指导协调、社会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格局。(一)落实职能部门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场办公会议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责任,镇政府与各社区居委会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测管理。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管理,把好流通环节特别是农贸市场的检测关。加大生猪瘦肉精检测力度,加强对生猪、家禽饲养的监管。投资35万元,建设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检测。(三)强化对食品生产、经销企业的监管。召集全镇食品生产企业和超市负责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举办食品安全周活动,与44家食品生产、经销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重点加强对生产原料、生产过程监管,关闭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四)加强熟食烧腊加工环节整治。彻底解决了用松香、沥青脱毛问题和色素问题。(五)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饮食店。开展清理无证照经营饮食店行动,查处无证照饮食店200多家。(六)加快推进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商品进货索证索票、食品购销登记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快第二批13个市场和潮南食品批发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七)建立集体食堂管理员制度。在全镇300多个食堂设立了管理员,加强管理员培训以及集体食堂管理网络建设。 (小榄镇党政办) [“三农”工作]      古镇镇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古镇镇在不断提高工业化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坚持“以工促农、镇村一体”的思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初步形成了工业反哺农业、工农互动的良好发展态势。(一)加强农业用地发展规划。围绕“一个中心城区、两条道路、三个住宅区、四块绿地”的总体规划,着力打造“四块绿地”:占地8000多亩的园艺精品市场、8000多亩的植物大观园、6000多亩的无公害蔬菜和盆景基地以及2000多亩的灯王森林公园。“四块绿地”的规划,明确了农业用地的功能分区,大大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益。(二)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严格按照省市的布局要求和建设规划标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农业布局、品种结构,农产品档次不断提高,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2004年,古镇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通过了省示范区验收专家小组的考核,成为我省首批建成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之一,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后劲和竞争力。(三)加快花卉苗木优势产业发展。全镇形成了以花卉苗木为龙头、水产养殖、绿色无公害蔬菜为辅的区域特色效益型农业格局。目前,全镇以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契机,不断强化和巩固花卉苗木的农业龙头地位,在逐步完善“花卉一条路”、园艺精品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将花卉苗木种植从古镇、镇南片向曹步片、海洲片各村推广辐射。完善“协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生产、流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2003年初,经国家计委批准在古镇镇设立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初步规划面积为400亩,目前已引进了集产、学、研和技术推广于一体的美国维生园艺有限公司进入示范区,对推动先进技术向花卉生产渗透以及全镇花卉业结构优化,起到重要示范作用。(四)鼓励农户到镇外购买或承包土地发展农业。镇政府重视和关心异地经营农业的农户,积极做好各种协调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并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和补贴,鼓励和支持越来越多的农户外出发展。近几年,先后有200多户农户到江门、珠海、湛江、海南等地经营花木、养殖,外出经营农业面积1.73万亩。 (古镇镇党政办)      石岐区明确“城中村”发展思路。石岐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农村“三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城中村”发展模式。(一)撤消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设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代表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原村的全部集体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负责经济社的集体资产经营、资源开发和协调服务等日常管理,承担经济社的资产经营费用、行政管理、股份分配、股民福利和党支部的各项经费支出。新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一级社团法人,拟由市民政部门登记发证。在股份经济社内部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财务会计管理、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改建新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将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更名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在所在社区党总支部的直接管理下,统一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全面工作。(三)在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大框架下,下设物业管理机构、资产经营公司和群众自治组织。股份经济社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负责物业租赁、物业维修、物业管理等业务;资产经营性公司以进行资产经营、开发资源,发展各类经济为主,包括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业和各类服务业等;各类群众组织的职能由股份经济合作社自己确定。(四)完善配套措施和社会保障机制。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享受原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有关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将征用土地的20%留给股份经济社作为建设安居工程和开发其它经营项目之用。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全体股民纳入城市居民的管理范围,在社会保障方面执行城市居民的社保、医保、低保救济等政策。完善合作医疗模式,除股民缴交一定的统筹金外,拟采取“经济社多拿一点,区给一点,市支持一点”的办法进行筹措;对于股民人数较少、经济条件相对成熟、社保医保待遇解决得好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妥善办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终结或解体手续。 (石岐区党政办) [城建环保]      西区建设安居工程打破传统居住模式。刚刚完成村改居的西区,居住理念快速与城市接轨,全区有经济实体的半数社区建设安居工程,共投资3.5亿元。村改居的过程就是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但不少地方村改居前,部分土地被征用,农村传统的一户一宅的居住模式对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构成巨大压力。对此,西区部分有经济实体的社区统筹开发住宅用地,集体补贴开发安居工程,这种集约化建设,既节约用地,又节省建设资金,更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社区的城市化水平。居民搬进新区后,临街辟商铺、楼上做住宅的小区,推动社区集体和居民的个人资产同时增值,成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目前,西区拥有经济实体的社区共6个,其中三个社区建设安居工程,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建设住宅1926套。 (西区党政办) [情况反映]      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投诉增多。从今年第三季度价格举报情况看,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投诉举报的数量同比上升了23%。主要表现为: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未经批准或超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擅自收取出入证押金、保证金、管道煤气费、出入管理费等;个别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主要原因是:(一)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是房地产发展商为楼盘销售而衍生的子公司,虽然法人独立,但实际上受房地产发展商聘请,业主购房时没有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缺乏为业主服务的理念,个别物业管理公司甚至强制业主接受服务并收费。(二)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法制意识淡薄,引起业主投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以方便小区日常管理和维护为名,对进入小区为业主提供安装服务的人员收取各种不合理的管理费;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在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和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收取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超标准收费;个别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与业主期望值有差距,没有做到质价相符,引起业主或住户投诉。 (市物价局)
陈根楷市长寄语东升镇创新思路加快发展日前,陈根楷市长在东升镇调研时强调,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步伐,力争3年内使东升镇经济发展和城镇面貌发生根本变化。陈根楷要求东升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好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以工带农,以贸促工。大力发展特色专业市场,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链。发展第三产业,增加财政收入,为各方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市有关部门要加快组织力量对建设东升港进行可行性研究。(二)加大城镇建设力度。高水平、高起点做好城镇规划,在细处上下功夫,结合镇区实际,体现功能分区。要通过土地经营、城镇经营,在城镇建设融资方面更新观念,多想办法,花小钱办大事。充分利用好空间广告、码头、废旧物资回收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资源,培植壮大非税收入,鼓励镇村合作兴建物业,带动贫困村尽快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财政实力。(三)创新农村工作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方面,通过撤并村民小组,尽量减轻村级负担;另一方面,在镇村统一规划下加快农桥农路建设。增加集体物业,加大对困难村的扶持力度。发展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不可盲目发展,留下包袱。 (东升镇党政办)
火炬区管委会主任谢力健提出“三位一体”加快火炬区发展的思路日前,火炬区管委会主任谢力健在谈到进一步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火炬区建设时认为,今后将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围绕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施东部沿海开发战略,加快东部南片区“三位一体”(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南朗)开发建设。力争到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亿元、工业总产值1900亿元、税收70亿元、出口创汇100亿美元、资产年收益10亿元,经济规模相当于2003年的中山。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建好科技新城,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努力把火炬区打造成为创业研发功能区、高技术繁衍功能区、高技术产业聚集区。加快科技新城建设,聚集各种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新城对园区产业发展的配套辐射功能。建好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展示、科技贸易、科技金融、科技人员住宅、娱乐服务等七大中心。(二)加快临海工业园开发,实现产业适度重型化。目前已有大型燃气电厂、重交改性沥青、金属包装容器、汽车配件等10个重大项目向该工业园聚集。要抓住科技部批准临海工业园为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业基地的机遇,努力把临海工业园建设成为能源、材料、装备、石化产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加快中山港深水泊位建设,打开中山产业通海路径,形成港口带动、物流连动、三区互动的格局以及前重后轻、梯度布局、相互依存、错位配套、集群发展的态势。(三)在南朗扩区开园,发展五大支柱产业。加快火炬区与南朗镇资源整合步伐,统一南朗用地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五大产业园区,延伸和发展五大支柱产业,努力把南朗镇建设成为火炬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区域和衍生区域,带动南镇整体工业和科技发展。 (火炬区党政办)
市农业局要求切实抓好冬季农业工作日前,市农业局对冬季农业工作作出部署:(一)抓好冬种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增粮、扩菜、提质、增效”的方针,因地制宜扩大冬种作物种植面积。选用优质、抗性强的品种,优化品种结构。抓好示范带动,大力推广冬种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总结、示范、推广无公害与标准化生产、育苗移栽、地膜与稻草覆盖、病虫鼠害综合防治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推广加工保鲜技术。抓好信息、技术、农资、营销等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二)培肥地力,夯实基础。扩大黑麦草种植面积,广积有机肥料下田,提高地力;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维修配套灌溉、抗旱、防洪设施;加快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数量;动员和组织群众对冬闲田进行犁冬晒白,提高耕地质量。(三)加强冬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和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冬季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因严寒导致畜禽抵抗力下降引发疾病。加强疫情监测和监控。对未免疫及新补栏的畜禽,必须进行口蹄疫和禽流感疫苗的免疫注射,确保免疫注射率达到100%;加强流通领域的检疫检验,重点加强对家禽和生猪批发市场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源疫病传入我市。 (市农业局办公室)
我市成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市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这是我市继佛山、汕头之后第二批获此殊荣的城市。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为贯彻《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我省技术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省试点方案对试点区域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经济基础、科技创新实力、专利申请量和专利增长率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科技创新实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大发展,专利申请量有了较大提升,由2000年的1372件增加到2004年的254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由2000年的26件增长到2004年的79件。 (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七月份政府工作要点十二届28次市府常务会议对7月份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东部开发战略。加大经济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各项经济预期目标。 二、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抓好资金投放、拆迁补偿、工程进度和质量等,按照工程预期目标抓好组织启动和实施工作。 三、以跟踪3.28项目履约率、加大力度开拓东盟市场、进一步完善通关机制等工作为重点,继续抓好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工作,促进外经贸工作发展。 四、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中山。 五、动员各镇区、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领导,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顺利实施。 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风度汛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区开展好爱国卫生和各类疫病防控工作。 七、对照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专项工作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暑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 八、筹备好上半年经济工作分析会、全市工业工作会议、全市环保工作会议。
八月份政府工作要点十二届2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对8月份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视察我市的讲话、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积极应对电力紧张等困难,化解各种不利因素,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积极有序地做好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两翼”及山区转移的工作,完善新出台的产业导向目录的操作性措施,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为吸引大项目,加快企业内涵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三、提高外贸出口和引进利用外资质量,拓展招商渠道,招商方式,对3.28项目要逐项跟踪落实;坚持外贸进出口同步提高,加快退税进度,改善通关环境,促进对外经贸和利用外资稳步快速发展。   四、以《政府工作报告》督查和重大项目建设督查为手段,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制约性因素和瓶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落实部门责任,完善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在下半年取得新进展。   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和推动东部临海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完成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竞争力。组织好园区招商经贸活动,促进一批项目上马建设,早出成效。   六、督促检查发展现代服务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进一步增强现代服务业自我发展能力。    七、按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建设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明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确保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八、做好防暑降温、防风防洪工作,强化气象预报、物资储备、信息沟通等环节,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九、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做好资金的落实工作。全面启动和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加强宣传发动,逐步扩大覆盖面。            十、组织好全市经济分析会和环保暨内河整治工作会议。
十月份政府工作要点12届31次市府常务会议对10月份的政府工作作了安排,要点如下:     一、继续深入落实全市经济分析会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紧第四季度经济工作,全力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二、加大政府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政府工作报告》实际完成情况、年度重大基建计划、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以及财政政策性扶持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等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三、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对外贸出口的增势。抓好招商项目跟踪履约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进口增长。     四、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商品供应和市场流通、旅游服务工作,促进旅游和商品流通。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类文娱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五、继续抓好“平安中山”的各项建设。认真组织好节前的安全、消防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快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工程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为“平安中山”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六、组织和筹备好沙溪服装节、黄圃食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会展安全、顺利及成功举办。     七、因应农时,做好农业生产各项工作。抓紧部署秋冬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组织开展好明年财政和基建预算编制工作,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陈根楷市长寄语港口镇抓住重点,营造亮点,突破难点日前,陈根楷市长在港口镇调研时强调,港口镇要借助区位、交通优势,发展城郊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一是要抓好发展镇新中心区这个平台,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努力将新区打造成为中山市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二是重视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内的基础设施;大力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明年3•28招商引资项目准备工作。四是统筹协调全镇发展,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港口镇党政办)
下半年价格走势预测(一)粮食价格以平稳为主。由于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粮食丰收,国内粮食产需缺口进一步缩小,市场对粮价的走势开始看低,但国家政策支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市场的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使粮价不会大幅下跌,还有世界粮食减产、库存下降总体上也将对粮价形成支撑,所以粮食价格不会大起大落。但由于下半年的粮食种植面积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尚不明朗,中后期粮价走势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二)受粮食价格相对稳定略有回落的影响,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蛋类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也将呈现相对稳定、略有回落的运行态势,从而大大减小对价格总水平的上拉作用。(三)原材料价格继续看涨。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迅猛,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市场对原材料的需求,而原材料的供应量受到自然资源的制约,根据供求定律,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是必然的趋势。特别要指出的是,今年“五一”以后,受需求旺盛、库存减少、出口增加、国际钢材价格坚挺等因素影响,钢材市场价格保持上升态势。随着一些重点工程的陆续启动,加上钢材企业的高成本推动,预计后期钢材价格将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四)原油价格可能大幅波动。进入5月以来,国际油价始终维持在每桶70美元左右,并没有明显波动。随着夏季的到来,电力、燃油等能源需求将进入高峰,而夏季海洋飓风活动频繁,使海上原油的开采、生产风险加大,所以,今后一段时期内国际油价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影响其他相关产品价格的上升和波动。(五)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将基本平稳。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的优惠政策不变、力度不变,化肥等农资产品供求形势好转,价格基本稳定。 (市物价局办公室)
石岐区打响“石岐”品牌推动三产发展上新水平石岐区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将第三产业的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积极的招商引资和提升服务水平, 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业为重点,促进第三产业的持续发展。1-5月,三产总收入为31.5亿元,与去年同期对比增18%,实现增加值20.6亿元,增长11.2%,实现税收5亿元,增幅达30%。(一)扶持引导发展有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饮食娱乐业、信息咨询业、酒店服务业。以大信新都汇、逢源商业街、假日广场为主体的商业区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发展以富逸装饰广场为龙头的现代装饰业,该商场是全市规模最大、商家积聚程度最高、装饰建材品类最齐的一站式装饰“航母”,成为继大信后又一税源重要的增长点。(三)发展现代物流,引导建华装饰(木材)广场、完美公司合格置禾商场等企业自行建设配送中心,目前这些配送中心正朝着现代物流的方向发展,在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石岐区党政办)
坦洲镇上半年服务业发展三大特点坦洲镇服务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实现增加值约583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主要表现为三大特点。(一)房地产业成为投资热点。坚持走规模化、品牌化的房地产发展路向,限制小规模项目上马,防止圈地现象,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半年房地产施工报建面积14.66万平方米,规划报建面积52.35万平方米,中澳、敏捷、金成三大房地产公司占规划报建面积72%。全镇房地产业增加值达9689万元,比增21%。(二)旅游市场畅旺。伊泰莲娜DIY地带文化主题公园和金斗湾水乡渡假怡乐园两大旅游景点,上半年的客流量达到20万人次以上。伊泰莲娜DIY地带文化主题公园除了与中山本地旅行社达成合作关系外,更通过与珠海、深圳、广州、澳门、香港等地旅行社合作,拓展客源,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三)物流业发展后劲增强。天润物流公司投资建设“9+2”物流发展基地项目进入办理用地手续。具备保税物流中心功能的嘉俊物流公司保税物流仓库开始运作,下半年将争取海关和税务部门的支持,筹建“入仓即予退税型出口监管仓”。 (坦洲镇党政办)
火炬区实施“五个一”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火炬区坚持利益向下、以工哺农的原则,启动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五个一”工程,让区内农民充分享受到工业发展带来的成果。具体做法是:一份口粮,由区免费供给农民基本口粮(每人每月18斤大米),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一份社保,区财政一次性拨款8000多万元,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买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女50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养老金150元,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一份物业,采取区政府、区属公司帮扶农村的办法,为农民建设人均约50平方米的物业,使农民每年人均拥有5000元的固定收益;一份工作,区成立农民学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再由农村就业中心给农民安排工作,目前,火炬区农民就业率达97%;一处好住所,对居住条件较差的2个旧村实行整体搬迁,腾出来的土地用于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并同时在基础设施齐全的城区建设农民公寓,划出专门的宅基地给农民建设环境优美的新民居。(火炬区党政办)
黄圃镇开辟农业产业化新路子黄圃镇依托食品产业发展优势和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中国腊味食品名镇的品牌效应,通过强化本地、拓展外地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新路子。上半年农业产值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12%,共有1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5个广东省名牌产品。(一)按照“田园风光,乡村特色,科学布局,现代管理,产业明显,高效发展”的思路,积极实施本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鼓励发展水产、蔬菜、花卉、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五大主导产业,推进“一村一品” ,做强做大做优特色农业;近3年共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横档村万亩香蕉生产基地、三乡围和横石围无公害四大家鱼养殖基地等各类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推动生态旅游农业的发展,计划建设集旅游、休闲、种养、培训、推广、加工于一体的横石围万亩现代化农业生态示范园区;通过“请进来”的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落户黄圃,发展8000亩无公害供深、供港水产养殖基地;中山水产品进出口公司在黄圃建立了鱼苗繁育场和水产品养殖基地。(二)致力“走出去”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依托食品产业发展的优势,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各类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黄圃镇党政办)
检验检疫局构筑食品安全屏障检验检疫局以“四个紧紧盯住”为中心,以争创管理示范局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一)紧紧盯住进出口敏感食品不放松。根据中山地区进出口食品的特点与风险分析情况,确定不同敏感食品的检测项目与监测项目,对罐头、肉类、速冻包点、果汁饮料等高风险的敏感食品的敏感项目进行重点检验。对月饼等季节性生产的食品加强日常监管,出口时严格按照标准实行批批检验。对进口食品实施仓库备案制度,通过对备案仓库的管理紧紧盯住进口的各种敏感食品。(二)紧紧盯住食品安全管理的敏感部位不放松。以紧紧盯住企业这个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放松为切入点,制定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和《出口食品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向辖区内出口食品企业下发《出口食品企业日常监管手册》,实施监管工作分工负责制,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对食品企业的硬件条件与软件管理进行检查,着重检查企业的原辅料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等。在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交叉检查,查出问题后向企业通报并要求按时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盲点与漏洞,逐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三)紧紧盯住食品安全敏感问题不放松。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风险信息的收集,密切关注国内外最新技术法规、检测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并及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提高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应对”。(四)紧紧盯住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的敏感岗位不放松。要求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紧紧盯住外勤抽样、查验、监管等敏感岗位不放松,推行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确保检验检疫执法的有效性。 (市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陈根楷同志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市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吴章贺常务副主任,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建文同志就我市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作了发言,人大三位副主任分别从经济建设、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市政府将对人大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下面,我就今年以来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几个月的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启动实施之年。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会议、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协调发展。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政府立即把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细化为8个方面、50个具体项目,分解到各单位,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完成报告的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对承办的目标任务再进行细化,列出工作进度表,划分重点难点问题,层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并于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今年还首次从各部门抽调一批调研员、副调研员组成5个《政府工作报告》专项督办小组,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经对25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办,从整体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按照时间要求实现预期目标。今年头8个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61.7亿元,超过2003年全年的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6.9%,预计今年的各项预期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和启动实施“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经过两年半时间完成编制工作。年初,“十一五”总规纲要通过市人大审议,并上报省政府,成为指导我市“十一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29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各部门正按照规划要求,细化规划内容,分解落实规划的各项发展目标,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和落实,真正体现“十一五”规划对指导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未来五年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为总目标、总任务,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组团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富裕型小康社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建立规划评估和考核机制,动态修编规划内容,加强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二)全力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受能源资源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供电形势严峻、国际贸易摩擦增多等因素影响,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剧,企业生产经营难度增加。对这些困难,市政府有清醒的认识,领导班子统一思想,迎难而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和困难。一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市有关部门对各镇区闲置用地,尤其是无项目厂房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无项目工业厂房占地面积占同期项目总面积的四成以上,土地紧张和浪费现象并存。对此,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了解决无项目厂房问题的措施,有效盘活土地存量。同时,积极鼓励开展“零用地”招商,通过各种办法,先后在市外购进土地指标3.2万亩,优先确保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上马。二是全力以赴缓解电力紧张问题,确保电力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做好负荷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错峰轮休制度。今年4月中下旬,应对供电形势异常紧张的状况,迅速组织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电力正常供应。到8月底,实现用电总量增长11%。三是千方百计舒缓成品油供应紧张局面。吸取去年成品油紧缺造成被动局面的教训,市政府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和成品油公司的支持,确保市场供应。同时,加快成品油库的规划、建设,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应对高油价、高气价等不利价格稳定的问题,市物价部门加大价格监测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价格,有效化解了价格异常波动问题。通过这些措施,能源紧缺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基本保证了生产生活的需要。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市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突出任务。今年以来,市政府着力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通过政策导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出台了2006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在我市有10个行业的60个技术、装备及产品属于禁止进入项目,相应配套了项目准入、财税、信贷、土地、要素价格管理等政策,突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与方向。同时,加速推进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发展。1-8月份,装备制造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463亿元,增速比全市工业高5.4个百分点,占工业总量的23.6%。有计划实施产业向东西两翼及山区转移,目前已设立和正在洽谈建立产业转移园区的镇区有7个,其中火炬区与阳江市阳西县、石岐区与阳江市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今年新增中国名牌产品8个,名牌产品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二是按照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加快城市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专业镇建立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今年以来全市已投入创新方面的资金7000多万元,技改支持项目51项,带动投资11.7亿元。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今年市政府以1号文件鼓励和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并先后出台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着力推动旅游业、金融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发展。上半年我市服务业增速居珠三角城市首位,对本地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6.5%,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5.4%。四是坚持内外源经济同步发展。切实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实行招商选资、产业招商、零用地招商新模式。外贸出口增长强劲,头8个月外贸出口已破百亿美元大关,增长30.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喜人。1-8月民营企业工业产值696亿元,增长21.6%,占工业总产值的36.9%,华帝等五家企业被评为广东民营百强。五是大力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今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5项,年度计划投资24.8亿元,至8月底已完成投资10.8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成立了多个督查小组,建立重点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进和服务。目前,北外环路、古神公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博爱医院三期等工程以及火炬区、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等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建设中。大涌口水闸和田基沙水闸重建、中嘉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区、中心粮库一期项目库区等工程基本完工。     (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605元,增长11.9%。大力实施农村五项工程建设,新建农路210.4公里,农桥80座,涵闸56座,整治低产渔塘4.4万亩,完成“一区三线”林相改造工程1.5万亩,“四旁”绿化500公里,重建水闸(泵站)18座。深化农村各项体制改革。至7月底,全市17个镇区199个村完成了农村股份制改革,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0.8%和8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居)开展扶持工作。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人大议案的办理要求,全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整体进展良好,其中板芙镇敬老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加快推进东部开发。市委、市府从打造一个足以支撑长远发展的新平台出发,把东部开发作为提升我市产业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发展战略。目前,东部开发快速有序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1-8月份东部组团工业总产值达587.6亿元,占全市的34.8%。8.28东部开发招商推介会落实动工项目159个,投资额16亿美元,签约项目105个,投资额19亿美元。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教育方面,继去年全市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之后,市政府继续在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方面加快内涵发展。今年市政府新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创建教育强镇、示范性高中专项经费3000多万元。高考成绩显著,全市本科上线率为41.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按照省的部署,市政府制定了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免费范围扩大到全市户籍学生,免费标准也比省提高了。2006学年秋季,市镇两级财政补助5600万元,2007学年春秋季,市镇两级财政将补助1亿多元。与此同时,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目前,全市有职业技术学院2所,中等职业学校17所,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近3.5万人。投资9000多万元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仅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学院一期工程建设,目前正建设学院二期工程。在卫生事业方面,着重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济困助医和廉价医疗服务,仅上半年减免病人14万人次,减免金额600多万元。推进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目前全市已建立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81%的人口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在就业社保方面,今年市委、市政府就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出台了4号文件,突出强调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管理制度,重点帮扶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头8个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万多个,培训农村劳动力2.3万人次。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至8月底,全市新增6.1万农民参保。为实现全民医保目标,从7月起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参保人数已达3.3万人。在建设“平安中山”方面,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大综治”机制,市财政投入综治经费增长23.4%,组织群防群治力量2万多人。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市、镇(区)两级领导班子下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市财政投入1亿元,正分期分批加紧在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七)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今年全市财税收入在基础大、增收难度大的情况下保持快速增长,1-8月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9亿元,增长20.5%,比同期GDP增长高出3.6个百分点。千方百计扩大非税收入,通过对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权、采石场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等方式,头8个月非税收入达24.1亿元,增长29.8%。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资金重点投向“三农”、社保、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等公共服务领域,其中农林水支出同比增长37%,教育支出同比增长37%,卫生支出同比增长44%,科技三项经费总额达到1.3亿元,财政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性和合理性,资金的投入进一步体现公共性、公开性、绩效性。加大对困难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上半年市财政对镇区的补助性支出达11.9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35%。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自身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的操作性办法。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全市到目前为止,通过网上办理的审批事项达到14万宗。同时,市政府投资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对按照《行政许可法》进入网上申报办理事项的程序,由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察。三是通过市长、副市长亲自牵头办理重点建议的制度,加强政府领导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注意将一些意见、建议转化为政府的决策,对政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四是实施了包括对征求污水处理费等重大事项的社会听证制度,规范政府决策。五是为控制政府机构和人员消费支出,市制定政策对镇区进行“瘦身”,对精简人员的镇区单位进行奖励性转移支付。六是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日常办事机构。     二、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意义重大。市政府领导班子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按照张德江书记视察中山重要讲话和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充分利用今年剩下的三个月时间,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近期全市经济分析会已对一些完成未如理想的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作了预测,部署了应对措施。各镇区、各部门都表示将全力以赴,克服困难,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各项预期目标任务。当前,要继续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发展导向,紧紧抓住并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些高增长行业,继续推动产业的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积极引进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推动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提升产业集群的品牌经营水平和产品结构。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基础性核心产业发展,继续鼓励建立小榄国家级锁具检测中心、古镇国家级灯具检测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和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筹建的相关工作。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金融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继续做好3.28等各类招商会展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尽可能多地争取项目投产,争取更多的企业增资扩产。积极组织筹备好今年的食洽会、灯博会、服装节和电展会。     (二)着力解决电力等能源供应问题。我市面临的能源紧缺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对此,一方面要在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加快我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输配电能力;推进电源结构调整,加快中山嘉明电厂扩建、国电中山燃气发电厂项目建设;加快城市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为天然气利用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完善能耗指标公布和考核制度,确保实现“十一五”期末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3%的目标。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低污染、低耗能的项目,发展高效清洁能源,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农村、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     (三)优化出口结构,抓好进出口平衡。近年来,我市的贸易顺差比较突出,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进口增长不快。从地区经济平衡发展看,这种状况必须予以转变。进口的关税虽然不在中山,但中间环节的税收都在本市。因此,我们要重视抓好进口贸易,组织做好急需的能源、资源、设备、重要原材料等的进口,大力提高一般贸易进口所占比重,积极引导企业进口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先进设备,继续扩大机电产品进口的驱动作用,实现全市进口规模效益同步增长。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利服务,营造良好的进口查验通关环境。近日,国家为积极优化出口结构,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我市要主动应对新政策对纺织、家具等传统行业带来的冲击,抓住这个契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软件和机电产品出口。完善重点出口产品和地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积极有效应对国际贸易磨擦。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扩大产品内销比例,增强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四)促进镇区经济平衡发展。镇区间发展不平衡是我市的基本现状。上半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排名前2位的火炬区和小榄镇,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0.6%,差不多相当于后14个镇区工业总产值的总和。许多镇区产业趋同,镇区间产业关联程度低,生产要素分散化,规模效应不强,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要以东部开发为龙头,大力推进各大组团发展,使组团发展从战略层面深入到技术操作层面。市政府正在制定鼓励产业在市内不同镇区间转移的政策,旨在推动组团内发达镇区腾出发展空间,巩固特色产业优势,推动产业升级发展,促进欠发达镇区主动承接发达镇区的辐射,与发达镇区错位互补发展,努力增创后发优势。     (五)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如期投入。加强重点项目工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对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建立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层层抓好落实,构建完整的责任体系。今年市政府出台了新的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项目前期咨询论证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深入基层,切实解决好征地、拆迁、环保、供水、供电、治安、消防等问题,建立重点项目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形成全过程服务制度,并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继续抓好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快建设进度。     (六)全面推进“和谐中山”建设,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市政府将以建设“和谐中山”为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实施好免费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加快建设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抓住医疗资源整合,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继续大力开展济困助医和廉价医疗服务活动,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措施。认真抓好公共卫生安全。二是落实好各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切实组织实施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培训就业力度,提高城乡劳动者的素质,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稳步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平安中山”建设工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各位主任、同志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决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有决心、有信心圆满完成今年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陈根楷同志在全市工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业工作会议,对当前全市工业发展及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由煜荣同志安排。下面,我先谈几点意见:      一、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工业发展预期目标      今年以来,我市各部门、各镇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全市工业商贸保持较快发展。据初步统计,今年1-9月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2180.8亿元,增长21.7%。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工业经济运行中还存在许多隐忧,需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是工业增速有所放缓。截至目前,全市各镇区完成年预期目标的58.7%,进度不够理想。1-8月工业总产值增速为19.8%,与2004年的27.8%和2005年的21.7%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速回落较明显。1-9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6.8%,下降1.07个百分点。二是工业投资增速放缓。受生产成本升高、用地指标不足、劳动力结构性不足等因素制约,企业增资扩产受到影响。三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基础性原材料工业比重仍然偏低,能源、原材料对外依存度高,经济抗风险能力不强;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发展面临资源、能源环境的制约;内源型经济规模偏小,外源型经济比重大而不强;镇区发展不协调,个别镇区发展后劲不足,甚至出现负增长。四是能源供应持续紧张。虽然我市没有出现大面积拉闸限电现象,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缺电、缺油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但电力、成品油供应一直处于紧张态势,预计今年电力缺口最大可达到80万千瓦,保供电任务仍然非常艰巨。从发展的整个外部环境看,珠三角地区在竞相发展、你追我赶的大格局中,各级各部门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必须看到差距,看到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工业是促进三次产业良性互动的核心枢纽,如果我们能保持去年21.7%的增长速度,我市今年的工业总产值将可突破3000亿元,工业经济发展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各镇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大干第四季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经济任务。      二、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在推动产业适度重型化上实现突破      发展装备制造业,推动工业适度重型化,是我市产业结构转型的主攻方向。今年1-9月,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76亿元,增速比全市工业高6.9个百分点,占工业总量的24.3%。但装备制造业企业成套设备产品少、附加值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核心技术、关键部件、营销渠道等方面对外依赖性较强,处于国际分工的低端,容易成为简单的产品出口地或“候鸟经济”。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省市关于鼓励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继续加大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项目、新产品产业化等全过程的扶持,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变“候鸟经济”为“榕树经济”。要特别重视抓好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适度重型化”的切入点,不盲目“贪大求全”,在一些制造业的低端产业、制造业的劳动力密集产业以及一些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先行取得突破。继续通过技改贴息、引进消化、贴牌加工等多种模式,进一步夯实制造业发展的基础平台。要通过东部开发的强势推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重化工业等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域,形成新的装备制造业“引擎”。要积极引导大集团、大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通过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要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中介担保公司对装备制造业的贷款担保,鼓励本市企业使用市重点装备制造业产品,为推动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做好装备制造业各行业的中长期规划,积极发挥各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规范行业发展。      三、着力培育强优企业和产业集群,在打造工业发展龙头上实现突破      产业集群是我市经济的特色所在,也是我市在区域竞争中的优势所在。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抓大企业。大企业、大集团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象征。如果美国没有近200家世界500强企业,日本没有90家世界500强企业,他们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强大的经济实力。我市大企业、大集团偏少,工业集中度不高。在今年7月省经贸委和省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广东最大50家工业企业榜单中,我市企业榜上无名。今年5月省政府表彰的2004—2005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名单中,我市仅有5家企业入围,而且排位靠后。大企业的规模和发展速度与我市经济总量不相对应。尽管近年来通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一批外源型企业先后落户中山并迅速发展壮大,但是目前还是缺少能起到支柱和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要继续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跨国大型企业投资中山,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切实制定政策,规划一批企业,作为做强做大的重点帮扶对象。指导有条件的企业走组建集团公司的道路和进行股份改革,通过规范上市、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骨干企业快速做大做强。二是着力抓产业集群。要把产业集群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有规划、有步骤地加以推动,形成一批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今年我市南头家用电器、沙溪休闲服装、黄圃食品加工、火炬健康食品医药和东凤小家电等五个产业集群被评为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要利用好这些牌子,进一步提高产业质素和推动结构升级。产业集群的发展要与产业转移相结合。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主动“走出去”,开展产业转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镇区在实施产业转移过程中也碰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产业转移的目的不够明确,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思路不够清晰,对推进产业转移园区的困难认识不足等。要进一步明确产业转移的目标和思路,制定全市产业转移的导向目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协调机制。要加强我市与产业转移承接地区市级政府的沟通,建立政府之间的互动机制,定期协调产业转移园区遇到的问题。有关部门可考虑制定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将生产车间或来料粗加工向市外转移,拓展本市生产空间,总部总厂设在中山。三是着力抓品牌。品牌体现竞争力。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目前拥有省以上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293个,名牌效应已逐步在企业中形成。但部分名优产品生产规模不大,市场占有率较低,影响力较小,尚未形成名牌产品的规模效应。据中介机构提供的市场调查,“中国十大锁王”之一的华锋和固力锁具,在全国市场份额也只占7.6%和5.9%,“广式腊味”的三大品牌今荣、泰上皇、银华也只有1.2%左右。要采取措施,鼓励名牌名标产品做大,提高市场占有率。要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大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变数量生产为精品生产,变产品制造为产品设计,从低成本竞争为主转到综合实力竞争上来。要大力推进创建区域品牌工作,创建区域品牌是我市名牌创建工作从个体到群体、从企业到产业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我市名牌创建工作的一个新的载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好这一有效载体,推进名牌创建工作上规模、上水平。产业集群发展与区域品牌建设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融合性,通过发挥小榄五金、古镇灯饰、南头家电、沙溪服装、黄圃食品、大涌红木家具等产业集群效应,以提高区域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为目标,以使用集体商标为手段,以构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各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建设。今年,市财政已投入500万元,增加特种检测设备和黄圃食品检测站设备,同时正在积极争取一些产品、行业的检测中心落户我市。通过这些举措,使我市把握住一些优势产品和行业的标准控制权,这对我市工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转变增长方式上实现突破      首先,要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是技术开发的主体、科技投入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创新关键靠企业,企业的发展关键又在创新。近几年,我市一批企业如美加科技、明阳电器等加大研发投入,使部分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短期内就抢占了竞争的制高点。实践证明,企业最重要的是研发,生产环节放在哪儿都行,特别是大企业如果不在研发上下功夫,就没有前途。工业要实现大的跨越,必须以自主创新为驱动,以技术进步为支撑,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方向。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装备制造业企业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大企业、大集团要聚集人才、资金、装备等力量,构建坚实的技术创新平台,不仅要从事应用技术开发,还要紧扣企业发展战略的定位,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的超前研发,使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      其次,要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我市的技改投入从1999年不足3亿元增加至2005年的33.8亿元,6年间增长了10倍。市财政共投入技改贴息补助资金1.4亿元,对593个技改项目进行贴息补助,累计带动投资132.7亿元。今年8月,有关部门已对2006年度第一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补助项目发放扶持资金1638万元,资助企业51家,大大促进了企业提升技术,增加产能。当前要继续实施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第二批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的验收和资金下达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政策,充分调动企业技改的积极性。      再次,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市已确定“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下降13%,要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在工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既能提高工业的质量和效益,又能有效地降低能耗、减少污染。要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工业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和企业循环式生产,实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对策,鼓励和促进企业挖潜革新,加强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开发、引进和运用,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工业能耗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带头节能,建立健全能源节约的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宣传教育,努力形成“节约能源、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在增强经济活力上实现突破      发展内源型经济,一方面是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国际资本投资需求下降,寻求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深入挖掘民营经济发展的潜力,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扩张的转变,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引导成长型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提高为大企业配套生产的能力。要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归根到底还要取决于企业的自身素质及其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的金融、证券等部门在这方面已经着手做了不少工作,在一些领域、一些行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已经在政策层面做了积极的摸索和尝试。要鼓励建立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和创业基金,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兼并等方式,走低成本扩张之路。鼓励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方式注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有针对性地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我市百家优秀企业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民营企业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当前要切实认真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把几大会展办出更好成效。二是狠抓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目前3.28重大项目履约率不够理想,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履约率为64.9%。这些项目不仅对完成今年经济指标有重要意义,更关乎我市的发展后劲,要大力推进,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镇区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要积极筹备明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同志们,年底的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而且换届在即,能否出色地做好四季度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对班子是否有战斗力的考验,也是对班子政治素质的考验。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尽职尽责,迎难而上,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
陈根楷同志在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我先谈三点意见,具体工作请树之同志作部署。      一、把职业教育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关系到人口素质提高,关系到经济竞争力的增强。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振兴经济、增强国力的战略选择。美国、德国、日本、瑞士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强大的经济杠杆”和“强国富民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国家把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摆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去年11月、今年8月,国务院和广东省分别召开了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决定,国务院领导和省领导在讲话中把职业教育的重要性都提到了新高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取得了很大进步,结构逐步调整,改革不断深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各类职业教育在校生3.8万余人,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应用型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必须看到,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观念、规模结构、投入力度和体制机制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发展不够快、不充分、不协调仍然是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矛盾。      目前,我市经济总量排名全省第五位,但中山本身没有深水港,没有铁路,没有机场,资源也相对短缺,我们面临的挑战是不言而喻的,全市上下要有高度的紧迫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十一五”时期我市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关键在于依靠科技进步,根本在于提高人力资源素质。资料显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25个国家中,中等层次的技术工人、中初级管理人员,在劳动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仍然超过50%,我市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所需中层职业技术人才应大于这一比例。同时,发达国家的产业工人大都是技术工人,其中高级工约占35%,中级工约占50%,初级工约占15%,而我市目前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十分突出。全市企业165.5万从业人员中,技能人才只有48.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29.5%;高级技工以上技能人才只有3.43万人,仅占技能人才总数7%,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出因素和主要瓶颈。而随着国家“西部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同时,从我市新成长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来看,全市每年高中毕业生总数在1.8万左右,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却不足40%。大量新成长的劳动力,如果没有较高的劳动技能,就会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成为潜在的失业大军。因此,从中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快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强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和培训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必须把三者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去年12月,我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具有省内领先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高位嫁接、高位启动、高速发展”。只有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齐职业技术教育这块“短板”,才能实现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按照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加速推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当然这次发展是高水平的发展,既要有规模的扩大,更要有内涵的丰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在量变的基础上突出质的提升。总之,要从推进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加快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      二、推进体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职业教育融公益性与产业性于一体,是教育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灵活性、也是最需要探索的领域。发展职业教育,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更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通过机制创新,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体制活力。目前,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存在办学体制单一的问题,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全部由政府办学,尚未出现社会力量办学的中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虽然经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各类民办培训中心近300个,但其大部分规模不大,多数从事计算机应用、美容美发等简单的技能培训。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职业技术教育就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改革中加快发展,在创新中增强活力。重点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进一步健全分级管理、镇区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体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一是要加大对公办职业技术院校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作用。要主动配合我市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镇(区)际区域合作,进一步高效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破除部门、地域、学校类型等局限。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按照“政府牵头,市场导向,龙头带动,镇区互动,校企合作”的思路,积极探索组建全市性的职业教育集团,整合力量、盘活资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激发活力、共同发展,彻底改变职业教育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的状况。二是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联办及私人办学等多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积极利用中山人缘、地缘优势,吸引社会资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与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纵观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体制,美国是以能力为基础“宽专多能型”,德国是校企合作的“双元制”,澳大利亚是80%时间在工作现场学习的“现代学徒制”,等等,不论哪种体制,都直接面向就业、面向市场。职业技术教育只有与社会、市场和企业紧密地结合起来,才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只有形成对各类技能型人才巨大的需求,才有整个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要面向本市经济发展需求来安排课程设置,推行“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努力,使职业教育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质量是职业教育的生命,提升职业教育自身的水平和质量,加快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发展战略中的一个紧迫课题。今后几年,我们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首先,要打造职教品牌,提升职业教育竞争力。“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建设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委、省政府决定,珠江三角洲各市要努力建设成为全省职业技术教育的聚集地和示范区。我市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快启动“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我市的两所职业技术学院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毕竟是新建的学校,如果采取等速追赶,将永远处于落后地位。要开拓创新,群策群力,上下一心,早日把学院建设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市高级技工学校今年初已加挂了技师学院的牌子,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全体师生要全力以赴,把技师学院办出特色和水平。要对全市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战略性重组,撤并规模小、条件差的中等职业学校,停止初中或完中附设职中班招生,重点建设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都要依托我市经济产业链,结合专业镇、国家级产业基地的产业特点和人力资源需求状况,通过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联动,打造面向现代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品牌。其次,要坚持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教学原则,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突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做到学以致用。要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开放共享的原则,根据组团发展的需要,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扶强扶优,构建起市、校、企业三级实训网络。市正在研究,考虑建设一个具备规模效应、技术含量较高的综合性实训中心,使其符合全市产业发展需要,涵盖主要工种,设施设备齐全,既能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学生进行实训,又能满足在岗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及整个社会培训需要。同时,要按“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与就业岗位“零距离”。此外,要积极搭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互联互通的桥梁,切实搞好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合理分工和相互衔接,为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成才和终身学习创造条件。再次,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教师短缺,教师实践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形成更务实、更灵活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引进和聘用办法,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的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在增强教师实践能力上下功夫,探索建立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步伐。      四、面向农村,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市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在农村。农村高中毕业生不仅是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也是我市产业工人的后备军,搞好农村职业教育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没有农民素质的极大提高,新农村建设就难以推进,“三农”问题也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关调查表明,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农民,务工收入比没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平均高10%。必须在强化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要制订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农民致富能力的重要作用。今后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大力推进镇(区)中等职业学校和实训中心建设。这是农村职业教育工作的基础工程。职业技术院校要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作为扩大招生的重点对象,努力建设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移农民必须先培训农民。在培训方式上,要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在培训内容上,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企业用工需要,针对不同群体提供特色培训服务,有效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致富。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实用技术普及。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等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农村培养大批懂经营、有技术、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的科技管理人才。      五、更新观念、落实政策,为职业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战略大计,全市上下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政策,真抓实干,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各行各业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氛围,实现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新的跨越。一是要更新观念。目前,社会上存在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倾向,一些人甚至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二流教育”,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和观念的影响,使职校优质生源得不到保证,影响办学质量。要切实改变全社会的成才观,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使重视技能型人才的新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深刻认识到抓职业技术教育就是抓就业、抓产业素质、抓投资环境、抓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切实解决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政策措施,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健全有效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要细化对镇区和部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工作的评估检查,加强年度考核。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我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办得好的职业技术院校的办学经验,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今年政府2号文《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扶持政策,各镇区、部门要抓好贯彻。今后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职业教育的稳定增长机制,市、镇(区)两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要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同志们,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上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进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冯煜荣副市长要求抓好镇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日前,在我市2006年镇区服务业推进工作座谈会上,冯煜荣副市长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服务业发展工作:(一)抓好服务业各领域研究。加强对服务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做好服务业重点行业的发展规划,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抓好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安排。各镇区要抓紧组织优秀服务业企业申报本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和扶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服务业领域。(三)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今年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着手开展明年重点项目的遴选和未来重点项目的规划工作,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带动本镇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四)抓好服务业预期目标考核。争取全面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服务业各项预期目标,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抓好市场秩序建设。要高度重视火炬开发区等相关镇区反映的交通运输市场混乱、税收流失等问题,会同工商、税务、公安、行政执法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大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避免税源流失。(六)抓好旺季商贸活动。(七)抓好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对本镇区服务业运行的监测与分析。 (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陈根楷市长要求横栏镇实现节约安全有效发展陈根楷市长在横栏镇调研时对促进横栏镇发展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研究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节约、安全、有效发展。要确立工业主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培养规模大、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抓好品牌创建,形成品牌效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把城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完善城镇规划。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发挥交通优势,围绕生产、生活服务业,吸引企业落户,特别是水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好农产品交易市场。四是进一步推广农业集约化经营经验,抓好绿化和内河整治。 (横栏镇党政办)
南头镇免息借款扶助农民外出种养南头镇镇长黄林兴在扶助农民外出种养提供免息借款首发仪式上提出,实施扶助借款,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民外出发展外延农业,将有利于解决以农为生的农民就业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南头镇将从三个方面抓紧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扶持和鼓励村民外出发展种养业。二是积极为外出农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做好外耕农户的跟踪服务,积极为农户提供市场流通、土地承包流转、种苗供应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技术指导,并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帮助外耕农户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提高预防病害能力和科学养殖水平,增加效益。三是为外出农户提供保障服务。主动与外耕农户承包所在地的镇、村及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为外出种养农户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南头镇党政办)
黄圃镇六个配套发展壮大家电产业(一)产业群集发展配套。全镇聚集了500多家家电配套企业,主要的家电配套零部件包括压缩机、漆包线、热交换器、电机、控制器、集成电器、连接器、开关、齿轮、轴承、变压器、电容器、电热元件、发泡剂、制冷元件、传感器、温控器、铜管、冷轧钢板、塑料件、五金件、线材等。(二)原材料产业开发配套。黄圃镇将工业原材料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并且作为家电产业发展的重点配套产业。目前已形成了金属铸件、冷轧钢板、铜管、造纸等重要的家电产业原材料生产体系。(三)产品安全保障措施配套。1998年成立了镇质量技术监督办公室,专责全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006年成立家电五金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各类产品生产标准,争取通过各项认证。举办各类产品质量培训班及讲座。出台《黄圃镇实施名牌战略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四)产学研和展销功能配套。成立黄圃镇生产力促进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建成会展中心,打造洽谈贸易平台。(五)物流配送和服务配套。发展为生产制造业、商品零售业服务的现代物流业,尤其是第三方物流业。建成马新物流储运中心,为家用电器及配套产业打造“绿色通道”。(六)承载产业聚集发展的土地资源配套。整合资源,启动近2万亩的家用电器及配套产业基地建设。储备6万多亩发展用地,以满足家电产业今后发展需要。 (黄圃镇党政办)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上半年我市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22户(其中外资企业102户、中外合资18户、中外合作2户),同比下降36.13%;投资总额49411万美元,同比增长32.85%;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呈现五大特点:   (一)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户数首次下降,投资规模扩大,尤其是外方资金有所增长。受国家项目用地和资金投放政策调整、土地资源紧缺、电力资源紧张、劳动力涨价、运输经营成本加大等因素影响,加上各镇区招商引资观念的改变,上半年新登记户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9户,为七年来新登记企业的首次下降。投资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2219万美元,注册资本户均21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户均增加65万美元。投资总额超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新增38户。(二)外商独资和外方控股企业所占比重继续增大。外商独资企业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83.6%,外方控股企业占94.2%。表明随着市场环境逐步稳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有关宣传的到位,使得外商投资环境政策熟悉,信心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由试探性、依赖性的投资转变为实际性的、深入性的投资。(三)企业增资扩产活跃,超千万美元的企业增多。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达114户,注册资金增加13888万美元,户均增121万美元。(四)投资来源仍以亚洲投资为主,欧洲投资有新突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中,亚洲地区有98户,占总数的80.3%,其中香港60户、澳门19户、台湾6户。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联邦和克罗地亚这四个欧洲国家首次投资我市,我市营商吸引力又向国际化迈进了一步。(五)第三产业稳步增长,商务服务业、餐饮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行业,房地产业投资升温。其中,上半年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共21825万美元。 (市工商局办公室)
1-8月我市累计外贸出口突百亿美元今年,我市对外贸易保持快速增长良好态势,1—8月份全市累计出口总值100.7亿美元,比增30.4%,比全省平均增幅超出约2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年初预期的增长水平,比去年提早3个月实现全市出口超百亿美元。(一)外商投资企业仍是我市扩大出口的主力,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5%,增速比全市快10个百分点,领先于其他贸易主体。(二)出口大户的驱动作用明显,8月份出口超亿美元企业已有14家,其中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2月份以来,单月出口均超亿美元,比去年同期成倍增长,稳居全市出口的龙头。(三)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畅旺,1—7月份全市机电产品出口55.2亿美元,比增32.4%,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3.9%。(四)春交会取得满意效果。春交会我市84家企业合计成交2.3亿美元,比上届增长10%。按照目前出口运行态势分析,今年将能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出口预期目标。 (市外经贸局办公室)
东凤镇大力打造公共技术平台东凤镇树立“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构建公共科技平台,近两年来投入400多万元,建成“三大服务中心”。扶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全镇有国家级民营科技企业1家、省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民营科技企业2家、市民营科技企业6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3家。共13家大型企业先后投入16亿元进行技术改造,获得省、市近6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增加产值近20亿元。(一)小家电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小家电企业技术中心,为家电行业提供管理指导和技术支持。两年来培育市级以上技术中心13个,为小家电类产品提高科技含量创造了优良条件。(二)小家电企业信息服务中心。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运作”方式,由镇政府与中山市博达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为企业提供ERP设计、管理咨询等服务。(三)工业设计中心。由镇政府和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市场化动作,依托美的公司强大的研发、制造、销售能力以及人才优势,为镇内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方向规划与策划、新产品工业设计组织与实施、工业设计到产品转换、产品包装外观设计等服务。三大服务中心中各有侧重,小家电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服务;企业信息服务中心为企业的管理创新提供咨询策划;工业设计中心为企业提供工业产品的实质性技术和外观设计服务,却又互相协作、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东凤小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推动全镇小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东凤镇党政办)
民众镇着力建设绿色农业专业镇(一)加强领导。成立“农业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科技工作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农业办、科委、科协、农技站等职能部门领导任成员。强化科技与农业的管理,设有1500平方米的“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办公楼,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全面支持。(二)突出特色。发挥园区科技研发、科技示范、科技服务等多功能平台作用,创新“企业+科技+基地+农户”体系。华生香蕉有机栽培农场带动周边1100亩香蕉生产,与蕉农签订了产销合同,使农民按标准种植的有机香蕉每吨售价提高400元。(三)改善环境。加大农业基础建设力度,逐年完善农业生产的硬环境。2003年至今,新建农路100多公里,农桥10多座,整治内河涌200多公里,整治低产鱼塘近万亩,“四旁”绿化植树长度达150多公里,水利工程近20宗。(四)搭建平台。组建绿色食品工程研究开发中心,承担了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机香蕉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省、市多个重点科研项目。 建设中山广东农业科技园网站(http://www.zsnk.com),投资259万元搭建“村村通”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到村。健全科技服务和培训机制。推进“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通过课堂理论与田间示范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书面资料与多媒体讲课相结合等,建立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体系。 (民众镇党政办)
三角镇多项措施落实免费义务教育。为全面贯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实现“零投诉”,三角镇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一)加大宣传力度,使免费义务教育家喻户晓。专门召开中小学校长和报账员会议,就宣传发动、张榜公布、收费公示、票据使用等问题进行具体布置,利用有限电视广泛宣传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等。(二)及时落实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作。镇党委、政府专门落实教育经费问题的会议,确保教育经费依时划拨到学校帐户。(三)及时张榜公布免费教育对象名单。各中小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对享受免费教育对象名单张榜公布三天,注明免杂费及标准。(四)对低保家庭的学生按政策落实“两免一补”待遇。另外通过接受社会资助、学校减免等方式解决200多名特困学生的学习费用。(五)对8所公办学校的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教师工资、教育经费全部由镇财政统筹统支,从源头上杜绝发生村委会或其他部门向学校搭车收费的现象。对民办学校的收费依照市物价局备案许可的标准收费。 (三角镇党政办)
市农业局部署冬季农业生产工作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会议精神,近期部署了六项工作。(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要把发展冬种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来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好冬种用种、用水、用电、农产品定购等工作,促进冬种面积的扩大和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冬种高产高效示范与冬修水利活动,通过树立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冬季农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二)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在作物布局上,粮食作物要积极发展市场适销的马铃薯、番薯、豌豆等特色旱粮作物;经济作物要大力发展冬种北运优质蔬菜;花卉产业要大力发展适宜北方市场耐低温盆栽观花观叶植物和绿化苗木。在品种结构上,马铃薯要根据港澳、东南亚市场需求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出口品种,蔬菜以发展北方市场适销对路的椒类、豆类、瓜类品种。(三)推广科技,扩大示范。加强技术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标准生产、无公害生产、设施栽培技术和病虫鼠害综合防治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效益,推广产后精深加工技术,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年际间,造别间合理轮、间作的耕作制度,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鼓励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和各种资本进入冬季农业开发。加强示范区建设,建立不同形式的示范基地、示范生产和示范户,带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四)打造品牌,搞好流通。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紧密的产销关系,促进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加强运销环境建设,着重在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经营诚信等方面努力,为产品营销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冬种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五)培肥地力、夯实基础。因地制宜扩大未用和兼用绿肥的种植面积,推广稻秆回田,组织群众对冬闲田进行犁冬晒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维修配套排灌系统,提高排灌能力,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种植业发展后劲。(六)发挥职能,做好服务。要做好信息服务,认真开展国内外市场调查,及时发布产品价格信息和需求信息,科学引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的品种;及时准确发布气候异常变化信息,指导农民做好防旱、防寒等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切实把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户到田;做好农资服务,及时调拨各种生产资料,保证充足供应。要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水、电等部门做好冬季农业用水、用电等服务工作。 (市农业局办公室)
市国税局工商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截至10月底,市国税局累计组织工商税收收入100.6亿元,年度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27.7%,增收21.8亿元。剔除海关代征收入15亿元后,国内税收收入完成8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6%,增收17.6亿元。其中,实现市级收入1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6%,增收4.1亿元,完成市人大通过预算安排市国税局的市级收入任务的88.51%。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工业强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大幅增长。在经济持续向好的带动下,市国税局切实加强征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市国税局办公室)
1�10月我市与俄罗斯外贸发展良好今年1—10月,我市与俄罗斯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3亿美元,同比增长27.5%。其中,我市对俄罗斯出口1.1亿美元,增长64.6%,自俄罗斯进口0.2亿美元,下降46.4%。主要特点如下:(一)一般贸易方式占主导并快速增长,加工贸易方式明显回落。以一般贸易方式与俄罗斯进出口总值达到0.9亿美元,增长63%,占我市与俄罗斯对外贸易总值的7成;以加工贸易方式与俄罗斯进出口总值达到0.4亿美元,回落15%。(二)民营企业唱主角,外商投资企业微降,国有企业迅猛增长。民营企业与俄罗斯进出口总值达到0.7亿美元,增长39%;占我市与俄罗斯进出口总值的50.8%;外商投资企业与俄罗斯进出口总值达到0.4亿美元;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达到0.2亿美元,增长1.1倍。(三)出口产品中机电产品为主,传统产品优势明显。对俄罗斯出口机电产品0.8亿美元,增长61.8%,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0.2亿美元,增长1倍;灯饰出口0.2亿美元,增长26.3%。 进口以钢材和纸浆为主,占我市自俄罗斯进口总值的80.3%。我市与俄罗斯的对外贸易发展前景广阔。我市有俄罗斯紧缺的轻工业产品,特别是服饰、灯饰和鞋等传统优势产品。俄罗斯作为资源材料大国,有着我市所需要的钢材、纸浆、原油等重要原材料产品。我市企业应当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开拓俄罗斯市场,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不断做大做强。 (中山海关办公室)
陈根楷强调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12月19日,市委书记陈根楷深入市经贸局调研,要求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发展质量。紧紧围绕质量、效益做文章,寻求工业发展有新突破。要认真考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由于土地等资源因素对我市工业发展的制约,要鼓励发展那些投资密度大、产品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加大力度推进产业梯度转移,积极与省有关部门衔接,组织好产业转移园区各项工作。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对那些实施产业转移、腾出空间引进高质量项目的镇区和企业,在产业转移园区税收分成中拿出一部分来给予奖励,增强企业参与产业转移的积极性。要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经贸、外经贸部门要把好引资质量关。对进驻中山的企业要有所选择,选择那些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税收大的企业在中山投资落户,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中山,降低社会管理成本。要围绕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整合所有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资金。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名牌战略,注重培育优质、知名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培育优质企业,就是要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有一批企业能够上市融资,力争每年有一两家企业上市。要加强培育知名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加大培训企业家的力度。我市名牌名标企业数量多,但规模不大,产品附加值低,市场份额偏低,要通过扶持名优企业和表彰优秀企业家,促使我市名牌名标企业做大做强。二、加速商贸流通业发展。借鉴义乌市的发展经验。义乌市只有几十万人口,却打造出全球知名的商品集散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我市发展流通业是有优势的,主管部门要因势利导,将我市商贸服务业做大做强。要重振商贸优势,做好长堤路、富华道等商贸圈,旅游、物流配送、中介服务业等都要有更大的发展。同时要积极扩大进口。扩大进口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很大,要制定有力措施,鼓励进口,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可考虑对国家鼓励类产业引进先进设备给予一定支持。 (市经贸局办公室)
三角镇党委书记侯奕斌谈“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三角镇党委书记侯奕斌在三角镇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一五”期间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三角镇经济发展水平。(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认识农业是基础之本,工业是富民之路,三产是活力之源,积极促进各大产业的平衡发展,坚持“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在保持农业稳步发展、工业快速增长的同时,适当注重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中心地带的集聚程度,重点发展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仓储运输业,形成一、二、三次产业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克服产业层次不高和发展空间狭小等问题,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做到推介有新思维,引资有新突破,规模有新扩大,质量有新提高。注重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努力实现速度快、总量大、效益好、后劲足、结构新、素质高的整体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减轻环境压力。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建立土地资源开发和引进项目效益评估机制,推动产业升级,努力建设“效益优先型”、“资源节约型”生产体系。(二)积极融入东部开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东部开发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工作,发挥优势,在继续加快高平工业区、金鲤工业区建设发展,做大做强现有化工、纺织制衣、五金、电子等四大支柱产业的同时,以三角汽配园的开发建设为契机,充分整合区域发展优势,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及与南沙重化工业相配套的汽配产业和石化下游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举措,鼓励企业组建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角镇党政办)
我市将组建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为迅速增强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市科技局积极推进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中山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日前,省科技厅正式同意组建研究院。研究院由市政府与省科技厅合作共建,已被列入“十一五”市重点建设项目、2006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研究院将推动装备制造业跟踪当前的绿色环保、数字化、尖端制造、精密精细等发展方向,突破核心技术与部件对外依存度高,中低水平产品重复投资建设、产能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难题,成为中山及周边地区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开发、交流、协作的中心和枢纽,为我市产业结构由轻工业向适度重工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目前市科技局正在积极跟进研究院机构编制、人员、场地和建设资金等事项,力争年底初步完成组建工作。 (市科技局办公室)
东升镇积极打造创新型城镇近年来,东升镇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锻造产业核心竞争力,镇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目前,全镇工业企业达到10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20家,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14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1家。(一)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启动名牌战略,对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名牌、省名标的企业实行奖励。目前,全镇工业产品共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国家免检产品21个。(二)配套启动技改贴息。实施《东升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管理方法》,安排100万元财政预算作为启动企业技术改造专款,开创了我市首个镇区运用技改项目促企业扩容的先例,为工业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据市场信息表明,经过技改的17家企业均有明显的增速,三和管桩、力劲机械、正业包装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大大增强了企业效益和竞争力,年销售收入分别比上年增加了43.25%、28.76%、34.95%。今年上半年,10家企业申报了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拉动技改投资1.75亿元。(三)建设“专利东升”。通过优化政府扶持专利申请、龙头企业重视专利工作、中小企业响应专利建设的良性互动格局,一个竞争力强劲的“专利东升”初具雏形。今年该镇专利建设承继去年的良好态势,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均居全市前列。(四)扶持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利用市镇有关扶持政策,积极扶持企业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品研发速度,提升科技进步水平。目前已组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8家、工程研发中心9家。(东升镇党政办)
小榄镇积极推进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为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小榄镇实施四项措施较全面地解决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一)提供廉租房服务。由镇房管提供房源,向151户住房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房。(二)开展住房救助。两年多来,共发放住房救助69500多元,为10户家庭提供了住房救助。同时,各社区通过股份抵押形式,为有需要建房的社区股民提供住房借贷,协助资金不足居民解决好建房资金问题。(三)结对帮扶困难家庭。2005年,小榄镇出台《小榄镇结对助困帮扶活动方案》,发动镇政府机关、公安、社区干部和镇属各大公司、工商、税务、个体私营协会等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与全镇200户困难家庭进行结对帮扶。共帮助22户家庭重建房屋,49户家庭修葺住房,开展住房救助动用资金944643元。(四)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困难家庭改造危房。筹集资金137万元,为35户家庭全面重建房屋,为71户家庭修葺了住房。 (小榄镇党政办)
东凤镇五项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东凤镇把抓好村组两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一)继续实施“利益向下”机制,实施扶持政策。在原有专项扶持基金的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帮助其找准发展路子,最大限度地增加集体物业、土地的出租收入,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积极化解村组不良债务,摘掉困难村的帽子,缩短村组发展的差距,争取在5年内使全镇各村(居)委会集体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集约农业、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发展以优质淡水养殖和蔬菜种植为龙头的种(养)殖业,加快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建设,发展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建设和水电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重点抓好五乡联围大堤维护、四埒东泵站、二埒西泵站、内河疏浚等水利设施建设。(三)继续实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实行村企挂钩、开展劳务合作的就业新机制,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提供就业培训、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加速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四)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讨建设中心村和农民公寓。对条件成熟的村,加快推进“村改居”步伐。五是积极推进村级核算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和征地款管理,规范村干部报酬及农村收益分配。 (东凤镇党政办)
1-10月我市与越南外贸发展迅速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我国与东盟的经贸发展进入高速发展期,我市今年前10个月与越南对外贸易总额为4121.3万美元,高速增长96.5%。(一)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大幅攀升。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2628.7万美元,大幅增长1.1倍,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1467万美元,大幅增长77.8%。(二)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唱主角,国有企业小幅增长。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2550.2万美元,大幅增长94.2%;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395.5万美元,大幅增长1.3倍;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175.6万美元,增长2.8%。(三)双边贸易相长,传统产品出口优势明显。对越南出口鞋类产品107.8万美元,增长53.2%。出口灯饰产品24.5万美元,增长55.8%,出口电扇14.8万美元,大幅增长6.8倍。进口以产品零件和资源为主,有利于缓解中山产品发展原材料紧缺的问题。 (中山海关办公室)
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强化产业导向,在项目准入、土地供给、财政扶持、要素价格调控等方面加强对产业的分类指导;借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港澳珠大桥、广东城际轻轨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启动建设的机遇,加强与港澳和珠三角其他城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吸引资金技术密集、环境友好型的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投资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区和其他国内重点老工业基地、区域性经济中心在资源、人才、信息、市场、资本、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吸引“国”字头重化工业与装备制造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进中山。二是突破要素资源制约,积极转变招商模式。合理分配用地指标,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为主线,对现有各项土地供给、财税支持和要素价格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政策合力,重点扶持环境友好资金密集型的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推行网上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专业招商、代理招商等以企业为主导的商业化招商模式;探索建立全市资源共享的项目储备库,综合统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符合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向的项目。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按照“适度超前、突出重点、配套完善”的要求,加快道路、港口、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建设以“六纵五横”为主骨架的市域干线公路网,改善对外通行条件;以加强中部组团与西北组团联系为重点,强化各组团间交通联系,畅通组团内部交通。加快推进中山港马鞍岛深水港区建设,提高对临港重化产业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继续整治横门出海航道、小榄水道,开展磨刀门水道、洪奇沥水道航道建设,完善内河航道运输网,开拓适应大型船舶进出的出海航道;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源结构调整,加快中山嘉明电厂扩建、国电中山燃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提高电力自给能力;强化电网改造,提高输配电能力。四是改革项目建设模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对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应构建投-建-管三分离的管理体制,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粤府〔2006〕12号)有关精神,制定我市代建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力量,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合理界定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树立“小政府、大市场”的观念,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制定《中山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市场化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坦洲镇技改创新工作取得新进步坦洲镇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推进技改创新水平,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一是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把实施名牌带动与培育大型企业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申报农业部评选的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联邦公司成为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抓好商贸流通、旅游等行业名牌的创建,拓展名牌覆盖领域。全国首家首饰文化公园伊泰莲娜DIY地带不断提升景点旅游文化内涵,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工业旅游景点。二是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步伐,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具有市级技术中心企业加强对技术中心的管理,加大研发投入,争取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研究上取得突破,实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做好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的规划工作,将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等11家具有研发能力的公司纳入规划之中。三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力度。完善技术创新的月报制度,掌握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情况。四是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推动信息化,推动政企快线的应用,构建企业与政府的信息化平台。经过努力,坦洲镇企业科技研发取得较大进步。2006年,日星电气公司和志和家电制品公司技改项目通过验收,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3家,源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省民营科技企业。联邦制药的阿莫西林斯巴坦匹脂片被评为省重点新产品。 (坦洲镇党政办)
小榄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一是组织武装巡逻。建立由巡警、社区治安队、厂企和住宅小区保安员组成的“三级防控网”,将街道路面、住宅小区、工业区纳入防控视线,每天以巡警为主组成特警队和治安队员、退伍武警战士上街武装巡逻,加强路面盘查,最大限度提高见警见治率。二是成立便衣队。抽调身体素质好、有擒拿、散打专长的民警和武警退役军人成立一支打击街面犯罪的便衣队,在各街巷尤其是案件多发地段及场所进行全天候盯梢伏击,强化社会面防控。三是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去年底开始,组织民警和治安力量,对治安黑点、治安乱点、治安复杂场所开展大规模清查行动。共出动民警和治边力量4800多人次,清查多处治安秩序乱的重点地区和部位;积极争取省厅的支持,省厅警犬训练基地先后两次派出民警及侦查、缉毒警犬与小榄公安分局联合,对20多处重点部位进行了大规模清查行动,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四是开展扫除“黄赌毒”行动。对赌赌博活动特别是“六合彩”赌博活动线索深挖细查,坚决露头就打;坚决打击街边招嫖违法活动。共查处赌博79起308人,卖淫嫖娼案件6起15人,吸毒案件127起132人。五加强公安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营造严打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印制并广泛派发了10多万份防范宣传单张,教育群众增强防盗防抢意识。 (小榄镇党政办)
三乡镇投资500万兴建雕塑公园拓宽旅游文化资源三乡镇投资500万元建设的三乡镇景观大道雕塑公园于近期开放,首批历史篇的三座雕塑《濑粉》、《出嫁》和《归来》由黄铜铸成,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反映了三乡传统的民风民俗。两年前,三乡镇建成中心区的核心道路——宽88米,长2公里的景观大道;为进一步美化城镇,增加旅游资源,该镇着手在景观大道建设雕塑公园。通过举办镇村中层干部、民营企业代表、外资企业代表、商会代表、老同志代表等咨询会以及香港三乡同乡会、香港太极总会和澳门三乡同乡会等咨询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项目最终得以确定。该公园按照发展篇、历史篇、文化篇三个内容建设多组大型雕塑,展现了三乡历代名人志士、风土人情和现代建设成就,郑观应、郑景康、郑守仪、郑健超、郑耀宗等三乡名人,以及塘(土敢)抗日勇士等人物成为雕塑题材。 (三乡镇党政办)
港口镇党委书记彭伟贤要求港口做大做强城郊型经济港口镇党委书记彭伟贤谈到港口镇发展时强调,要加快发展城郊型经济,做大经济总量。(一)着力加快新区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以新区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现代物流、房地产等产业。通过土地拍卖方式进行资金滚动,建成一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的开发区域。进一步完善原有工业区域,引入投资密度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对地方财政贡献大、耗能少、污染少的高端项目。结合城郊型经济特色,对二、三产业作选择性发展。适度发展大南片的工业经济,强化村级集体收入来源。创新招商方式,紧密联系商会组织,重点引进日、韩、欧洲等国家地区的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发展自有产品、自主品牌。重点帮扶有潜质的企业,加快企业的成长壮大。做好闲置用地的开发工作,通过各种方式促成项目上马。(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突出重点,尽快完成新区的基础设施和发展规划,做好项目进入的基础准备。树立一盘棋思想,以规划部门为龙头,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共同搞好城市建设。做好经营城市工作,盘活城市资源,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的部分资金。加快群众性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加快中心村的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三)统筹城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思路,扶持各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能力,5年后全面摘掉“贫困村”的帽子。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环境,提高土地产出值;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继续发展扩大水产基地、蔬菜基地、花卉基地,推进集约土地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继续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指导推动农户开展农副产品流通,带动农户增收。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根据广大群众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港口镇党政办)
市地税局超额完成2006年度税费收入任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3.08亿元,超额完成了2006年度税费收入任务。其中:组织地方税收收入57.9亿元,完成省局年初下达任务的108.96%,增长21.25%,增收10.14亿元。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12.9亿元,增长25.68%,增收2.64亿元;省级收入15.84亿元,增长21%,增收2.75亿元;市级收入29.16亿元,增长19.51%,增收4.76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5.27亿元,增长19.84%,增收4.18亿元)。此外,市地税局2006年征收社会保险费30.76亿元,增长32.49%,增收7.54亿元;代征堤围防护费23503万元,增长25.74%,增收4811万元;代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739万元。由于2006年1月1日起全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统一为3%,全年征收教育费附加18545万元,减少26.66%,减收6740万元。 (市地税局办公室)
我市10个项目进入2006年度省科技奖拟奖项目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0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公布》,共评出拟奖项目290项。其中,我市10个项目榜上有名,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创下了历史最好成绩,首次有3个项目进入一等奖拟奖项目,占到全部一等奖的近1/10,处在全省领先地位。 (市科技局办公室)
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工业利税超10亿元近年来,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迅速,连续5年落户企业、投资总额及各项经济指标均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2006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利税10亿元。(一)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拥有10多个科研机构,聚集了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项目。设有广东省药用真菌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中山市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山市中药保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并与国内外一些著名的医药院校、行业协会、研究所及医药信息单位均有密切的项目合作关系。成立了健康基地科技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支持健康基地落户企业的科技创新。(二)打造健全的招商网络。坚持以健康产业为主,适度多元化发展的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模式,出台奖励方案,利用各种渠道,走出去、引进来,广开招商门路,先后参加了国内外各种类型的招商活动,并在欧美、韩日等地区设立招商代理机构,举行招商洽谈活动,建立覆盖海内外的招商网络,引进了一批“三高一少”项目。(三)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成立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形成决策、管理、经营的团队,明确职责,加强对参资参股企业的管理力度,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资本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等方式,充分发挥各项资产的营运效益,最大限度实现资本增值目标。(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内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合作,针对落户企业的特点与实际情况,结合金融机构的产品,组合企业的信贷资源,推荐及介绍合适的金融机构与落户企业进行银企合作。 (火炬区党政办)
黄圃、南头、西区认真贯彻“两会”精神黄圃镇:提出建设经济强镇、富裕农村、生态城镇、和谐黄圃和文化名镇。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和清洁循环型经济发展。紧抓落实“3.28”和“食洽会”引资项目,加快华润热电、黄圃港项目建设。加大“腾笼换鸟”和储备发展用地力度。完善三大工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三大工业产业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引入一批产业配套的优质项目落户,重点扶持一批优质企业上规模和培育产值超亿元企业,做大产值总量和税收总量。二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名牌名标工作。制定中国家电产业配套创新基地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家电产业和配套创新工作上新台阶。建立黄圃腊味食品卫生质量检测和新产品研发平台,运营好“黄圃腊味——国家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和“黄圃腊味——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成果。建立科技创新网络平台和科技创新信息档案库,积极培育一批名牌名标企业和产品。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民心工程战略,加大基地带农村和发展物业经济的力度,大力扶持农户发展和农民创业,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加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积极实施“请进来拓展,走出去扩张”的发展方针,全力支持做大做强农产品种植基地,积极引导种养户到阳东等创办产业转移基地。提高农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完成大型农产品深加工冷冻库项目建设。     南头镇:提出坚持“发展、管理、和谐”的方针,把南头镇打造成为“两个适宜”的现代化新城镇。一是继续壮大工业经济实力。支持家电企业建立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发挥广东省日用电器科技创新中心、南头家电信息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作用,通过引入和建设一批行业性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信息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检测中心和标准服务中心,构建家电集群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提升家电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完善延伸产业链,促进家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高端龙头企业。壮大配套企业,完善家电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品与配套产品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形成配套完整的产业链。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扶持有实力的家电企业打造省级、国家级甚至国际品牌。提高家电产业竞争力,加强对家电国际市场研究,积极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加快该镇家电产业的国际化进程。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想方设法帮助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素质,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国际化发展平台,鼓励和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鼓励自主品牌出口。二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制订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积极拓宽第三产业领域,优化行业结构,提升第三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和社区服务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就业带动能力强”的第三产业体系。重点培育为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服务业,充分发挥该镇制造业特别是家电产业比较发达、企业众多、地理位置优越等有利条件,重点发展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产服务业。着眼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教育、文化、娱乐产业。     西区: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西区。积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创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和国家、省名优产品,以名牌产品带动优势产业发展。争取新增国家名牌一家、全国驰名商标一家、国家免检一家、国家免验一家,省名牌三家、省名标三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证体系认证,加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利用好技改贷款贴息资金,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大对外向型民营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立装备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库,扶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提高产能。 (黄圃镇、南头镇、西区党政办)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200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执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2000多个,单位扩面达24个百分点;执行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11万,增幅达28个百分点;公积金归集额继续大幅增加,归集额达5.5亿元,增幅57个百分点。200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人次超过1万多人,增幅达257个百分点,支取金额2.5亿元,增幅达60个百分点;发放个人贷款918宗,发放金额1.7亿元,增幅达17个百分点。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火炬区“四管齐下”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火炬区高度重视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从选拔到管理“四管齐下”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人力资源。一是拓展渠道,不拘一格选人才。改变仅限于在本村党员中选拔后备干部的做法,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法,每年从村企骨干、致富能手、回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非公企业骨干中选拔一批优秀人员,作为农村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二是强化素质,快马加鞭育人才。依托中山学院、市委党校、区党校等干部培训主阵地,大力开展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并针对基层干部的工作重点、难点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从政策和经费方面支持村级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村级后备干部在参加培训后被安排到行政村(社区)或公司实习,使其尽快熟悉村务工作和企业运作模式,增强实践工作能力。三是备用结合,恰到好处用人才。对在自然村(小区)表现突出的后备干部,根据需要提拔为自然村(小区)的一把手或到行政村(社区)任职,由区财政统一核拨工资;对未被选用的综合素质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后备干部由各村根据岗位需要自行聘用;将在跟班实习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下派到行政村(社区)或自然村(小区)挂任村长助理、团支部书记等职,为日后选用干部做好准备。四是健全规章制度,严管人才。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优秀的后备干部提拔使用后,及时发现其他优秀人才并补充进来,并及时将不适合的人选调整下来,保证后备干部队伍质量。实施激励制度,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被评为称职以上的农村后备干部予以奖励。 (火炬区党政办)
东升镇大力推进“四个向农村覆盖”加快新农村建设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计划三年投入1亿元,完善农桥、农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彻底改善交通运输和排灌条件。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力争到2010年城区面积扩大到19.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1%左右。二是推进社会保障网络向农村覆盖。健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股份制、社会救助 “四条保障线”的衔接,构筑“社会安全网”。从2006年起每年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支持农保推行,力争三年内实现全民参保。提高农村医疗水平,2006年参合人数62412人,参合率99%。三是推进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全力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加快教育内涵发展。先后投入2.3亿元,撤并改造了9所学校,新建、扩建了11所学校,创建为省教育强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重点建设好新东升人民医院,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免除低保户在该镇两家医院的70%门诊医疗费。开展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制度。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免费招收本镇学生入读三年制技校。免费培训农民2000多人。四是推进环境整治向农村覆盖。全镇14个村(社区)均已创建成为市卫生村,其中4个成为“省卫生村”。深入开展“十河疏浚”、“万木增绿”等活动,争取到2010年城镇绿化率达到33.5%。 (东升镇党政办)
我市企业获省技改资金扶持取得突破去年我市共有25个项目列入2006年广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等专项,共获扶持资金2825万元。其中中标重大专项4项,扶持资金1600万元。 (市经贸局办公室)
神湾港、小榄港集装箱吞吐量创历史新高2006年神湾港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达12万个标箱,同比增长29%,在全市三个口岸中增幅最高。     2006年小榄港集装箱吞吐量和货运量大幅提升,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近18.34万个标箱,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比增长23%。其中重柜10万个标箱,蛇口水路转关集装箱9755个标箱,分别同比增长19%和46%。进出口年货运量总计91.76万吨,同比增长31.14%。 (中山海关办公室)
坦洲镇四大举措促进新一轮发展(一)积极利用多种资源推进新型工业化。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发挥服务优势、区位优势、通关优势和规划优势,盘活现有大企业的资金、市场、人才、土地等资源优势,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加强“东进(长三角地区)”、“北上(环渤海地区)”方向的招商,营造宽松环境,积极吸引民营资本来坦洲办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发展。(二)充分发挥工业园区载体、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工业区管理体制,特别是加快第三工业区第四期及安南工业园的开发,加快闲置用地清理进度,整合、发挥其创新先行的功能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将其建成各具特色,有相当规模,产业集聚程度较高的工业园区。(三)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思路,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的规模和实力,力争引进龙头项目带动型企业,提升装备制造业层次;推进光学设备、精密器材等高科技项目扩能升级,培育优势产业;引导制鞋、服装、皮革、塑料制品等轻型工业良性发展,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争创名牌。推广清洁生产,综合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优化服务业布局,重点推动物流、商贸、旅游行业之间,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互动发展。加快建设“9+2”现代物流基地,实现物流业快速发展。有效整合和开拓区域旅游资源,精心培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扩大农村消费品市场。 (坦洲镇党政办)
黄圃镇六项举措力促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一、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力度,增强村组集体经济实力      大力实施基地带动村组集体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三大工业基地充分发挥工业辐射效应,与周边村(社区)携手合作,拓展基地发展空间,建立“项目带村、资源共用、利益向下、比例分成”的发展机制。通过兑现发展用地、合作开发等措施,带动村组兴建厂房、员工宿舍、商铺、市场等物业出租,不断壮大村组集体经济。食品工业基地负责支持带动镇一、兆丰、新地、永平、三社等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马新工业基地负责带动新沙、马安、团范、石军、横档等村发展集体经济;大雁工业基地负责带动大雁、吴栏、鳌山等村发展集体经济。      加大对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投入。今年继续把砖厂经营权所得的大部分收入作为扶持资金返还各村(社区),纳入村组集体经济收入。设立扶持村组兴建物业贷款贴息资金,对已立项建设的村组物业发展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资金扶持。确保实现“三多一减”,一是镇财政支持村组发展的资金多于上年;二是镇财政投入农村建设发展的资金多于上年;三是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资金多于上年;四是镇对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给予相关建设费用的减免。      启动“村村有发展项目”工程。通过在工业基地安排发展用地、盘活村组集体用地、鼓励村组自主或与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公司合作联营兴建物业、特事特办等形式,支持各村(社区)年内至少上马一个发展项目,确保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有新增长。      二、加大现代农业发展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高效农业。通过抓好科学规划,加强市场引导和深挖内部增效等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逐步减少香大蕉的种植面积,适当增加粉葛、番茄、木瓜、头菜等效益农业种植面积,逐步减少四大家鱼养殖面积,引进推广新品种,增加优质水产的养殖面积。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向质量型转变。做强做优横档香蕉、吴栏粉葛、新地大米、关家尾头菜、横石围水产等特色农业。      积极实施“请进来拓展,走出去扩张”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按照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镇内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建立番茄生产加工基地,组织加工企业在异地建立头菜生产基地,创办阳东县(黄圃)农业产业转移基地。同时,千方百计引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落户黄圃,做大做优深圳旭联项目。通过建立冷库配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三鸟集中屠宰批发市场等三大市场,加快农产品流通,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管理”的原则,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继续加大力度建设横石围、三乡围优质水产示范基地、吴栏千亩连片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以及集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种养、示范、推广、培训、加工于一体的横石围万亩大型多功能现代化农业园区。结合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和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镇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年内,计划筹措资金超1亿元,用于配套城乡水利建设,筹措1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农村社保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四有工程”,着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发挥国际会展中心的功能优势,建立中山北部重要的劳动力市场,办好每星期2—3次的劳动力供需见面会和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次的劳动力招聘大会。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就业培训。继续办好“大嫂工作坊”,促进更多妇女就业。加强村级促进就业指导站建设,为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继续支持和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和缺乏资金创业的农民,镇政府给予小额贷款贴息扶持;继续支持和鼓励种养殖户外出承包土地发展,镇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继续支持和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镇政府给予协助办理有关证照,并在资金上给予扶持。      加强农村社保工作。坚持“正确引导,土地支撑,加大投入,镇村补充,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实施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农民老有所养。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社保资金。按照“以土地换社保”的工作思路,征地款要提留一定比例用于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征地提留土地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农民社保的后续供给。年内全镇力争增加参保人数6000人以上。 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严格按照《黄圃镇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的规定执行,以农民为对象,保障大病住院为主,提高参保率、提高筹资水平、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加大对特殊困难的患病参保人救助,探索把12种特殊病种门诊列入合作医疗补偿或合作医疗救助范围,年内力争实现全镇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8%以上,全镇参保人数达到6.4万人,人均住院报销水平达到1600元以上。对生活贫困农户,镇政府给予专项帮助。      四、加大农村规划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做好镇村总体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坚持“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段实施”的原则,整体规划和建设中心城区与农村村落、工业基地与农业园区,明确功能分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三集中”(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业向农业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按照“立足5年,着眼10年,规划20年”的思路和构建“山水田城”城镇空间格局,规划建设好“四区两园三地六村”。年内抓好六个中心村的规划,启动马安村农民公寓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转变生活方式。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放力度,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向农村延伸。加快南三公路兴圃大道三期、新明南路、新丰路、岭栏路的改造,优化沿路各村的环境。规划建设好团范、马安两个主要道路出入口的城雕公园。结合创建省卫生村工作,鼓励村组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支持有关村兴建或改建村(社区)招商行政办公大楼及其他公共设施。      五、加大平安农村建设力度,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建立健全化解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农村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落实每月一天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强化下访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实行定点挂钩驻村领导至少每月下访一次,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农村安全稳定问题的排查,全面掌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加强农民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法制意识,引导农民以合情、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建立健全“阳光监督”机制。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      六、加大工作领导力度,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      各村(社区)各部门加强领导,形成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亲自带头,村干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架构。狠抓落实机关党政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坚持把农村是否稳定、集体经济是否有新发展、农民收入是否有新增加、干部面貌是否有新变化作为领导干部驻村的考核标准。党政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为农村的发展出谋划策,切实解决农村发展过程的问题。各驻村的干部主动协助各村(社区)加强组织建设,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新农村工作新局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公司、各村(社区)不折不扣按照新农村实施纲要和2007年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各项新农村建设工作,把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大工作小组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抓好各个建设发展项目的上马,确保年内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掌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强化新农村建设督查工作,对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个项目的建设进行跟踪协调督促。 (黄圃镇党政办)
三角镇引进7000亩汽车配套产业项目三角镇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促进产业结构由偏轻型向重型化、高级化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日前,三角镇与泰国万城投资有限公司就投资汽车配套产业项目签定合同,标志着全市最大的汽车配套产业基地正式落实三角镇。该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及有关机动车产品,占地面积7000亩,投资总额32亿元,分三期投资开发,首期2000亩在今年上半年动工兴建,年底前投入使用,投资总额超10亿元,建成投产后年产值达30亿元,实现税收1.6亿元。全部工程建成投产后年产值320亿元,可实现税收16亿元。由于汽车配套产业基地规模大、占地多、涉及面广,为做好项目上马的准备工作,三角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开发建设。该项目作为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扶持发展项目,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产品链条长、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等特点,对三角镇进一步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做大做强、增强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极大推动作用。 (三角镇党政办)
小榄镇四大措施做强五金制造业小榄镇充分发挥“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和“中国五金制品(小榄锁具)出口基地”优势,以五金制造业为龙头,带动电子电器音响、食品饮料、服装制鞋、化工胶粘、印刷包装等产业的全面发展。2004年,全镇五金行业销售收入84.87亿元,占工业销售收入的32.3%,同比增长25%。一是发挥产业基地集聚、规模效应,做大做强五金制造业。进一步完善产业基地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和国内外实力强、管理经验先进的大中型高科技项目企业进入园区,形成集聚效应。产业基地成立以来,全镇五金类企业从1535家发展到2067家,增长532家,其中规模企业202家。形成了以锁具、燃气具为龙头,上下游产品及各类配件齐全的产业群。行业销售收入从2002年的51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84.87亿元。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升五金企业市场占有率。为扶持五金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镇政府建立健全各种科技和中介服务机构。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服务中心、五金制品行业技术中心等,为中小五金企业提供科技、经济、政策、人才培训、企业咨询、经营管理和深加工服务等;成立小榄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构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提供应用信息技术服务。五金制品企业市场占有率和出口额明显增长,2004年全镇出口总值107.2亿元,同比增长28.8%。三是鼓励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扶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提升五金行业整体水平。鼓励企业创名牌和上市,对获得省名牌名标、国家名牌名标和成功上市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2004年,全镇奖励名牌名标企业490万元。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品牌运作,整合品牌资源,加强品牌维护,丰富品牌内涵,完善品牌营销体系,努力提升知名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为企业搭建商务平台。组织五金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会、商务洽谈会和各种推介招商活动,加快会展业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成功举办了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投资签约项目13个,投资金额2.16亿美元,参展商签订采购订单15亿元。举办中国机床模具、五金机械及塑胶工业展览会暨第四届中国包装、印刷工业展览会,为五金企业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 (小榄镇党政办)
古镇镇三大举措提高经济综合实力2005年,古镇镇经济工作预期目标是:工农业总产值129.69亿元,同比增长24.45%,其中工业产值126.68亿元,同比增长25%;农业产值3亿元,同比增长5%;国内生产总值38.35亿元,同比增长1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6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增加1000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以“汇聚世界灯饰精品、打造国际交易平台”为主题,努力办好灯博会,扩大灯博会国际知名度,提升古镇灯饰在业界影响力。把今年确定为“产品质量年”,开展大规模产品质量专项整顿活动,务必使产品质量有较大好转,迎接灯都三周年验收。高度重视市场营销,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和扩大国内营销网络,加强销售渠道控制。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逐步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用好镇内镇外、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经济发展从内源型经济为主向内外源型经济并重转变。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招商渠道。经营好城镇资源和发挥灯饰、花卉苗木两个产业优势,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特色。二是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村镇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搞活园艺精品市场建设,尽快启动花卉植物园建设。进一步鼓励农户异地经营,并给予补贴。加快兴建集体物业,各村加快落实镇党委、政府提出村级每年开发建设3-5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以及每年进行3000-5000万元生产性投入的要求,力争3-5年实现70%的村达到集体人均收入1万元目标。完善农村各项管理,逐步推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强化农村各项管理,促进农村大局稳定。三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加快启动“灯王”建设,力争年内动工。加快同益工业园建设,力促已签约项目建设投产,尽快形成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联动效应。加快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力争年内立项兴建。配合市道路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同益路接通沙水公路新线。 (古镇镇党政办)
石岐区全力提升民营科技园科技创新能力石岐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三个进一步提高”和“两个增强”贯穿于“工业强区、产业富区”战略实践中,加快以民营科技园为龙头的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步伐,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04年,民营科技园成为国家级民营科技园,实现工业产值27.33亿元,增长36%。主要得益于“四个发挥”:一是以民营科技园为载体,发挥民营科技园的辐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累计投入3亿多元进行民营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继建设8万平方米的第一创业园并全面招商完毕后,1万多平方米的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园区入驻企业112家,其中省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民营科技企业5家,市民营科技企业51家。二是以名牌战略为引擎,发挥其推动作用。设立企业创名创优办公室,制定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创优创名,拨出9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进一步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抓好重点企业创名创优,着力培育8个年产销值超亿元企业,推动机电、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奖励名牌名标企业,有目的地培育、扶持部分优质企业发展,极大激发了企业创名创优的积极性。2004年,全区共有2家企业3个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目前,全区共拥有国家免检产品1个、省名牌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9个、市十大名牌产品5个,大大增强了企业竞争力。三是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核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产壮大生产规模,充分利用研发中心,逐步提高企业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申报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把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作为重点技改扶持项目,帮助企业引进设备,改进生产技术。 (石岐区党政办)
黄圃镇突出“八个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结合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黄圃镇提出突出“八个着力”,构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文明和谐黄圃。一是着力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水平。按照“五个转变”要求,组建食品、马新、大雁三大工业开发公司;大力推进“两个延伸突破战略”实施,助推产值超亿元大企业团队延伸突破,力争年内超亿元产值企业达到13家以上,助推工业原材料、五金家电、食品工业三大产业链延伸突破,增强产业集聚优势;坚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强招商选商力度,锁定目标,重点招商,力促格兰仕二期、创志一期、中发纸业二期、广重二期、泛亚公司、正飞公司、广兴公司等重点项目尽快上马,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二是着力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迈出新步伐。以“三化”促“三农”,发展农村,支持农村在三大工业基地集中发展工业和物业,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实施龙头带动和基地带动战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种养基地。三是着力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增加新亮点。打造南三公路兴圃大道快速过境干线;拓展城镇道路网络,上马指魁路和圃灵路;建好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中山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等城镇配套设施。四是着力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实现新跨越。加快开发建设文明商业区、新明南路、新丰北路、顺景状元居等房地产项目,盘活兴圃商业城,建好汇东、好上好、法国雅高等三大酒店,培育和发展马新物流中心,包装和推介旅游专线,做旺旅游事业。五是着力提高公有资产运营水平,确保财政收入有新增长。六是着力实施科教兴镇战略,确保各项事业有新发展。努力创建国家卫生镇和教育强镇,申报全国民间艺术之乡。七是着力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治安可靠、生产安全。八是着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党的建设。 (黄圃镇党政办)
西区积极减轻农民负担2004年,西区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减轻农民负担。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向农业发展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拓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空间。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研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三是围绕农村费税改革,加大监管力度。设立举报电话3部、涉农收费公示牌3个,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5000份,减免农业税73.9万元。抓好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开展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加强农村用水用电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积极建立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发生的有效机制。 (西区党政办)
中山市通过做强特色农业夯实建设新农村基础中山市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全市特色农业向“特效”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打造现代农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一、完善特色农业区域布局,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以上专项资金,用于调整、优化农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培育特色产品。全市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以名、优、稀、特、新为特点的新的发展趋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区域农业特色产业的规划和引导,重点培植和发展水产、蔬果、花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6大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石岐乳鸽、黄圃腊肠等12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培育具有强劲竞争能力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     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加工效益。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增加值。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水产品、腊味、水果、瓜菜、蛋类、稻米加工6大行业。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设立扶持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骨干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厂房扩建、基地建设、质量认证及产品包装、保鲜、储藏和加工工业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二是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加工业的发展。加强专用原料产品的基地建设和技术推广,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产品质量与国际市场接轨.    三是注重引进先进工艺和技术设备,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综合效益。四是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基础工作和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全面实施QS认证,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HACCP国际质量认证。积极实施农业名牌战略,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品牌经营之路,重奖名牌企业,促进名牌农产品的产业化。五是建立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鼓励设立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有条件的镇村可创办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构筑农业企业集聚和技术创新的平台。     三、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先后出台了《中山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快发展和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水平,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带动辐射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领航特色农业发展,并使之与广大农户建立起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为保证,平等互利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全市农业迅速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在资金、土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其做大做强。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市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开发、基地建设、规模扩大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二是按照产业化的要求,把其他领域的企业改组改造成农业龙头企业。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外贸、供销、粮食系统对现有的冷藏、保鲜、运输等设施进行改造,并发挥资金、人才、管理等优势组建新的龙头企业,快速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外地工商企业来中山创办新的龙头企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各种上规模的,以特色农产品为联结纽带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有序地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调节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产销结合,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目前,已培育发展了以特色农产品为联结纽带的5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增强了农民对市场变化的承受能力。加大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和保护力度,重点指导和培育1―2个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五、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提高效益农业的科技含量。坚持把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作为提高特色农业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措施来抓,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近年,全市共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44个、开发项目81个、试验项目75个。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机构,大力开展镇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吸收一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农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充实技术力量;落实各项农技推广经费,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学历高、知识丰富,能解决实际问题、懂经营、会管理的综合型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以发展特色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农业科技项目建设支持。加强各级农科院、大专院校等农业科研部门和地方农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尽快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六、建设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农产品流通平台。按照适当超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构建以水产、花木、香蕉三大专业市场为主,蔬菜、禽畜市场为辅的较为合理的布局。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把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对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等现代物流项目进行扶持。加强和规范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快传统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提高市场档次和交易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特色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设立农产品市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市场信息系统、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和电子统一结算以及场地、道路等市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山农业信息网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鼓励流通户、种养专业户网上开拓业务。     七、发展绿色农业,拓宽发展空间。加快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参加绿色资格认证。目前已建立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其中2个被列入省级示范基地。全市共有7个企业9个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16家企业23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定了9个名优特农产品地方标准。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厉查处农业污染案件。按照不同生态类型区发展不同绿色农业模式,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水则水,宜观光旅游则发展旅游,积极发展有特色的绿色经济。加快绿色技术开发,推广资源节约型、绿色能源型、环境保护型、立体复合型、物质循环型等技术。提供绿色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业技术服务。鼓励绿色农产品发展连锁经营、加工配送、直供直销等新型营销方式。
中山市以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时的讲话精神为动力加快经济转型突破5月31日―6月1日,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对中山去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应对珠三角地区发展成本全面上升的挑战,提出了“五个加强”的要求:一是加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产业产品的竞争力;二是加强技改和技术创新,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三是加强管理和循环经济建设,千方百计节能降耗;四是加强产业转移,有效降低劳动力成本;五是加强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中山市认真学习贯彻黄省长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生产发展成本上升问题,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寻求对策措施,加快经济转型,寻求新的突破。     一、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针对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扬,地价进一步上升,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国际因素影响加大等问题,坚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中心,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化经济结构为重点,积极应对发展成本全面上升问题。     一是继续推进工业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加快工业投资增长。抓紧落实技改投入,提高技改效益和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严格落实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成长度产业。按照黄省长考察时提出的要求,在经济发展中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先进技术上做文章;发展适度重型化产业,在规模上做文章;发展传统产业,在品牌上做文章;发展第三产业,在生产服务业上做文章。     二是注重引进、培育、扶持优质企业发展。结合中山的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着力引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进产业特别是优质龙头企业,壮大、提升现有产业集群。在用地等方面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留住企业并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扶持企业上市等政策的作用,支持一批企业上市发展。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引导和鼓励企业上市,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继续实施名牌名标和技术标准战略,突出重点,把名牌产品培育成为拳头产品。以现有344个国家和省名牌名标产品为基础,大力推动品牌带动战略。     三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强专业镇和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引导支持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     四是努力提高第三产业比重。着力在生产服务业上做文章,加快发展物流、旅游、证券、保险等现代服务业,为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探索购销专业化道路,发挥相对雄厚的工业经济优势,力促工业和第三产业同步发展。     五是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办好现有市外产业转移园区,加快把一些劳动密集型、在中山发展优势不大的企业转移出去,腾出发展空间,提升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将产业转移的内涵扩大至产业链的分置发展上来,探索将一些产业和企业的生产环节分置出去,以此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发挥专业镇的优势,推动产业在市内转移,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实力,优化市内产业布局。     六是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制订相关政策,鼓励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认真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三件大事。     二、优化外经贸结构,积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 组织外经、国税等有关部门立即着手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充分发挥中山出口加工业规模较大的优势,着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力短缺等问题,完善码头、仓储、交通等配套环境,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加快“大通关”建设。鼓励企业增加能源、重要原材料和关键设备进口,改善进出口结构。积极做好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的工作,实现国家、企业、地方经济三赢,提高经济效益。     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全市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扎实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有效整合农村经济资源,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支持镇村清理债务、清收债权,使镇村“轻装上阵”,加快发展。三是配给一定的土地指标,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有关镇区与后进村联手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物业经济,推动后进村加快“脱贫”。四是加强农村土地管理,鼓励农民到市内其它镇区或外市承包土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效益农业。     四、加大资源和政策整合力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与动力     一是加强各镇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划、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促进全市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高度重视土地监察执法工作。重点做好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两旁、轻轨站场周边地块的控制和规划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强化土地储备,为下一步发展“蓄水”。二是整合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一方面,按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源分散、增强资金投放的导向性、公共性和放大效应的要求,加快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个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优质产业和优质企业,扩大财政资金的乘数和放大效应。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研究制订鼓励清洁生产的政策,鼓励担保公司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的政策,鼓励扩大进口的政策等。
沙溪镇突出四大特色发展第三产业沙溪镇以“新思路、新发展、新沙溪”为主线,依靠地缘优势、区域特色经济优势和人文优势,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近年来,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比重中稳步提升,200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5.7%。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突出“城市后花园”特色,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挥紧靠城区的优势,先后投入4亿元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华发生态园和翠林兰溪园两大上市公司投资项目,一大批房地产项目投入建设和使用,房地产业逐步实现从小到大、从零散经营到集约发展的转变,成为市房地产业西南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突出专业市场特色,发展现代流通业。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的形式,加快各类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扶持服装布匹、家具、布碎等专业市场发展壮大,推动龙瑞小商品市场、云汉布匹市场等专业市场逐步向中高级批发市场转变。加快云汉商贸(服装)批发市场发展。进一步整合服装城资源,引导壹加壹连锁商场、海港酒楼、粥城等进驻,形成集商业、餐饮、娱乐、服务、特色饮食文化于一体的商业旺区。三是突出休闲文化为特色,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充分发挥中国服装名镇的优势,在提高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办好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带动相关配套行业发展,提升第三产业整体素质和水平。四是突出传统特色,开发具有沙溪传统文化的旅游业。积极抓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旅游项目,提炼沙溪传统文化特色,形成集生态公园、特色产品、文化古迹、民间艺术、风味小吃等旅游资源为一体的旅游消费场所。 (沙溪镇党政办)
三沙村建立农业园区,大力发展花木产业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横栏镇三沙村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和农业资源优势,对全村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和规划,按照“工业入园、农业分区”的原则和农业现代化要求,设立了5000亩花木生产园区和3000亩水产养殖区。专业园区独立连片,产业特色显著,成为“田成方,路成网”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花木产品遍销广东、广西、云南、上海等省市,形成了大产业、大流通、大市场的专业生产格局。一是强化专业化功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专业生产小区。村委会以反承包方式,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承包农民土地,并以村委会为投资主体,重新规划建设区内土地。投入100多万元,全面改良区内生产条件,高标准修筑农路,平整园区土地,实行统一规划,连片经营,建设成水、电、路完备的现代化花木生产园区。二是提高园区招商水平,实行规模生产。把花木园区以4-6亩划分为一个单元,各单元采用招商长期承租的形式,引入实力强、上规模的专业户60多户入园经营,其中本村专业户占90%。大大提高了园区专业化水平和土地价值,土地租金由700―800元/亩,迅速提升到1500元/亩以上,形成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局面。目前,全村10个组中有6个组发展花木业种植,每亩年利润1万元左右。 (横栏镇党政办)
南头镇着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民投资创业和外出承包土地从事种养,增加固定性物业收入。去年全镇农村人均收入7602元,比增19.7%。二是加大劳动就业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004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1100多人次,解决就业350多人。三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社会救济。2004年共为贫困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7万元,为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0多万元,对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100元,镇村两级和镇红十字会共筹资近5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00多人次。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广泛宣传发动,巩固农村合作医疗成果,不断提高缴费和报销金额。目前,全镇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农民参保率达97.78%,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8000元/人。出台了《南头镇农村合作保障救助金实施方案》,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 (南头镇党政办)
中山市全面加快社区建设中山市把全面加快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文化、体育、卫生、服务、治安等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合理划分社区,科学设立社区。科学调整和划分社区居委会,将原来102个居委会和75个改制村调整合并为10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城区社区居委会39个,农村镇社区居委会62个,逐渐形成了以地缘性为主的条块性社区,把社区以户口管理转变为地域管理,增强社区地域性居民的认同感,明晰社区管理的具体范围,科学规划社区整体布局,加快现代社区的建设步伐。     二、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增强居民自治意识。2002年,中山市进行了首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了首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为社区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按照省的要求,今年进行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原则上采用社区居民代表、户代表、直接选举三种选举方式,具体选举形式由居民代表会议决定,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目前,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01个社区居委会全面落实了办公用房,达到省提出的120平方米标准以上的有78个,已建立社区服务站的有72个,有星光老年之家的73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71个,设立社区警务室48个,开设法律服务室81个,兴建各类社区体育设置509个,成立各类社区文体艺术演出队伍123个,社区志愿者达到3838人。先后举办了两届社区文化艺术节,被省社区体育定为经验推广单位,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组织等,为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四、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社区经费问题。按照省的有关要求,明确社区居委会成员为5-9人,设专职成员和兼职成员,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竞聘形式解决。办公经费由镇区下拨解决,社区居委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由各镇区具体制定。社区服务单位的经费运作,通过开展低偿和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鼓励和支持社区中介或个人兴办社区服务单位,适当允许个别经营项目略低于市场价进行收费服务。目前,大部分社区服务单位主要由政府和社区主办,主要服务项目是居民日常的娱乐、健身和阅览等活动。     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明确由政府部门负责的,需要委托社区承办的,按有关规定由部门下拨经费和承担责任,如卫生防疫、消防检查、环境整治等。社区居民根据自身社区实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居民公约和自治制度,经居民或居民代表讨论,在本社区执行实施。目前,全市101个社区已有87个社区建立了居民公约。     六、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全面推动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按照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的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纲要和工作标准,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示范社区评定标准。把创建社区示范单位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全面提高社区建设的总体水平。目前,示范社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快向全市社区推广。     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按照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推进社区建设和创建社区示范活动中,积极支持各镇区和社区居委会,按照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精神,结合自身社区实际,通过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以开展社区组织、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治安和完善社区设施为工作中心,动员组织广大社区居民,不断挖掘社区资源、社区文化底蕴,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共同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团结和谐、风尚文明的特色社区。鼓励和支持社区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明社区,提高社区建设的总体水平,积极建设现代、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中山市积极实施科技兴农“四个一”工程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宗旨,积极实施科技兴农"四个一"工程,全面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狠抓农业科研攻关,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经济效益大大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一、推广应用一批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业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过去5年,全市共引进农业优良品种334个,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加快了农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推广应用了水稻抛秧、水稻电脑栽培等农业适用技术80多项,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和土地出产率。如香蕉新品种以及繁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带来了香蕉种植业的一次革命,全市推广面积累计近60万亩,共为农民增加收入3.57亿元,直接推动了香蕉产业化进程。     二、攻克一批农业科学技术难关。针对农业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积极开展农科试验、示范和项目技术攻关,并迅速将适用技术推广到农村千家万户,转化为生产力,最大限度地为"三农"服务。过去5年,全市共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44个、开发项目81个、试验项目75个,培育了一批新品种,创造出一批种养新技术,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增收效果明显。其中,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科研成果有香蕉微喷灌技术、水产深层增氧技术和水果套袋技术等。香蕉微喷灌技术可使每亩香蕉增收800-900元。至去年底,全市累计推广9.5万亩,每年可为农民增收8075万元。水产深层增氧技术提高了鱼虾放养密度和单位面积产量,每亩可增产100-200公斤,增收1000元以上。目前,全市推广面积近3.5万亩,每年可为农民增收7000万元以上。     三、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民队伍。把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民科技培训。市、镇两级农业部门每年根据不同季节、不同镇区、不同种养项目,组织各类农技专家到田间地点巡回授课。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举办"科技集市",接受农民咨询,发放科技资料,扩大科技辐射面。以提高农技服务人员和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核心,全面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切实加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大力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特别注重专业人才培训,与省高校合作举办了农业中专班。过去5年,全市共培训农户、村干部等10多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种养科技水平和接受新技术的能力,造就了一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要求的高素质的农民队伍。     四、搭建一个为"三农"服务的信息平台。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加工发展,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业信息网建设,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地级市农业网站--视聆通(中山)农业信息网,2004年完成了第10次全面升级改版,主要提供价格、供求、新闻、气象、招商、农业科技、政务公开、农业专家系统等方面服务。目前,该网每天更新的价格信息1200条,包括全国百多个市场230种农产品的最新价格,总浏览量达200多万人次,服务层面不断扩大,先后荣获了"优秀农业政府网站奖"和"农业网站优秀设计奖",2003年被省信息产业厅列为全省农业信息化试点项目。大力推进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依托中山农业信息网优势,逐步建立可以使用电脑、固定电话、手机、小灵通、"农信机"、PDA、传真机等多终端设备的双向信息发布系统,同时利用电视、电子大屏幕、触摸屏、杂志、VCD、黑板报、公众信息栏等多种形式传播"村村通"信息。目前,全市已全面铺开该项工程。
中山市做大做强汽车零配件产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住广州打造"汽车城"的良好机遇,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速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取得显著实效。     一、中山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特点     一是规模迅速扩展。从2001年到2004年,全市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总数由7家增至42家,增长了5倍;总投资规模由1.31亿美元增至5.06亿美元,增长了2.86倍;总产能由7亿多元增至68亿多元,增长了8.71倍;从业人员总数由1640多人增至5360多人,增长了2.27倍。     二是集聚势头强劲。全市42家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中,落户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26家,投资规模3.04亿美元,已形成产能28.68亿元,从业人员3254人,分别占全市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总数的61.9%、总投资规模的60.07%、已形成产能的75.39%、从业人员总数的60.7%。     三是形成日资企业集群。全市42家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中,资本来源于日本公司的有23家,投资规模合计2.83亿美元,已形成产能27.6亿元,分别占全市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总数的54.76%、总投资规模的55.92%、已形成产能的72.56%。其中,2001年以来落户中山的日资企业达到21家,投资规模2.4亿美元,已形成产能23.45亿元,分别占全部日资企业的91.3%、84.8%和84.96%。目前,中山日资汽车零配件企业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二、加快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是充分利用环境资源优势,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积极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按照"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目标,加快环境建设步伐,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畅通工程模范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积极实施"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的产业环境,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10.14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004.4亿元,比2001年翻一番。三年来,每年新增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2004年新增投产工业企业达到1671家。积极营造创业环境,努力创建科技、经济发展的平台,先后建成了中国电子(中山)基地、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国家精细化工生产基地、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等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8个科技专业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投资环境,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加大对汽车产业上下游企业的招商力度,努力实现汽车零配件产业超常规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服务资源优势,推动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优势,为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鼓励发展的政策体系。除了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鼓励汽车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外,还制订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优先鼓励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实施名牌战略、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优先发展汽车零配件等新兴产业。截至2004年,中山市技改贷款贴息资金累计达1.24亿元,受惠项目600多项,涵盖内源和外源企业。建立健全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缩减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改为登记制、核准制,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政务"在线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信用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协调,明确营运主体,整合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局的企业登记咨询系统,以及税务、海关、法院、公安等部门对有关法人、自然人的各项信用记录资料,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与制度化。建立健全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代理招商、会计、法律、审计、评估、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技术交易、银行信贷、海关报关、税务代理、海外市场代理、投资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各类公共性服务机构,完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为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三是充分利用产业基地资源优势,打造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平台。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最早的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建区十多年来,以"建设特色工业园地区,集聚五大主题产业"为发展思路,每年都投入巨资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目前,高新区内建有11万伏和22万伏变电站分别有4座和1座,自来水厂2家。位于高新区内的中山港,集装箱年吞吐量居全国港口第9位。建成了国际会展中心、国际工业品展览馆、电子科技、生物工程等28个科研机构。高新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近100家,佳能、飞利浦等1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高新区,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印刷、化学工业、汽配工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园。其中,中炬汽配工业园建成面积达2000多亩,成为承载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平台,目前已有26家汽车企业落户中炬园。拥有年产汽车门锁300万套的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年产ABS刹车系统200万套的中山日信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底盘控制系统、车身控制系统120万套的中山艾来希斯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安全气囊98万套的中山富拉司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制动器总成、驱动悬架装置等驱动桥总成、减震器等主要产品2万吨的伟福科技工业(中山)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子午线轮胎用胶粘剂1500吨的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塑料树脂成型制品及相关产品4000吨的丽光精密(中山)有限公司等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重点企业,其中超2亿元的6家,超3亿元的4家,超4亿元的1家,基本形成了配套齐全的产业集群。
中山市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中山市把实施农村养老保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把每个镇区要实现一个以上村办理参保,全市农村参保总人数达到20万作为今年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目标。截至5月,全市已办理参保村集体15个,参加农保人数达到7170人,其中按月领取农保养老待遇1865人,待遇依时足额发放率保持100%。     一、成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流程。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范了农保工作流程,实行以参保村为缴费单位,地税征收、社保管理的办法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采取银行协助、社会化发放的办法发放待遇。成立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保实施调查、宣传发动、缴费测算、资金筹备等工作。设立专门农保办事窗口,指定专人包干负责每个参保村。交通银行、农信社分别作为农保主办银行和协办银行,派出农保专职人员,派驻工作点配合村委开展工作。目前,农保工作已实现参保资料保证及时采录、缴费补贴保证准确核算、待遇保证依时足额发放的"三保证",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局。     二、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不断提高村民参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大范围、广设点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制作了一批农保政策宣传DVD光盘免费发到各镇区村委会,印制农保政策宣传单张发放到户,制作通俗易懂的农保漫画宣传短片在电视台播出,组织召开座谈会30多场次,面对面讲解政策要点,解答疑问,村民参保意识明显提高。     三、坚持"利益向下"原则,积极帮扶村集体参保。市政府决定投入5亿元资金推进农保工作,同时,每年再投入1000万元,并要求各镇区财政承担参保村每月正常参保缴费补贴。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支持农民参保。五桂山镇实行了由镇政府全额补助"老人"和"中人"的参保一次性补缴费用;东区按补助一次性全额缴费30%的比例帮助条件成熟的村集体参保;三乡镇由镇、村两级补贴个人一次性缴费20%;坦洲镇对今年办理参保的村集体实行鼓励政策,参保5年内每人每月补贴20元。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创新参保办法。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农民参保资金问题,尤其是解决好"老人"参保一次缴费村集体负担较重和村集体、农民持续缴费能力问题。一是开展缴费贷款。市劳动保障局与农保主办银行协商,由农保主办银行向参保村中的属"老人"的村民提供商业贷款,减轻这部分村民的缴款负担。二是允许分期缴费。出台了分期付款办法,在镇政府、镇财政做担保的前提下,允许1年半或3年内分期缴清。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农民参保的持续稳定。对集体经济收入尚不充分的村集体,由镇投入建设厂房物业出租等各种形式,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保证有能力持续缴纳农保费。各镇区明确财政收入、非税收入、土地收入等在投入农保方面的刚性支出比例,拿出资源、物业、土地和非税收入确保农保投入,保障农保定额缴费。     五、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参保层次。结合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鼓励支持村民出外就业,参加城保。村民个人参加城保可享受较高待遇保障和较全面(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的社会保障,也可减轻村集体农保缴费负担。目前,全市已有16万农村户籍人员进入企业就业并参加了城保,10.5万人正在就业参保,共占城保本市户籍参保人数的27.6%。其中,参加城保的新人、中人达到1865人,占农村参保总人数的20.6%。
中山市强化人水和谐全面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关于加快我省水利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人水和谐,全面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一、明确目标,深化认识,形成水利发展合力     把水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明确水利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大型联围、中型联围分别达到可抗御50年、30年一遇洪水和台风暴潮的标准,城镇确保10年一遇的暴雨不受涝;构筑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水网集系,实现外江水、内河水、水库水的联合调度,全市水资源空间性、时间性紧缺状况得到基本缓解;农业用水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城市和工业节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水质恶化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河道干流和内河涌水质分别基本达到Ⅱ类和Ⅲ类水质标准,水库水质维持在地面水Ⅰ~Ⅱ类标准。     围绕水利发展的新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水利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根据水利发展规划确定任务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治水业绩列入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镇(区)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责任书,建设内容及责任人名单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每季度对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解决存在问题。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及军分区配合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机制。把内河整治统一纳入"十五"规划,要求全市各镇(区)村立下军令状,将整治工作纳入镇(区)村领导的岗位目标管理,列为文明镇村考核评比条件,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对整治不力的镇(区)村实行两年提醒,三年通报批评,四年黄牌警告,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机制,拓宽渠道,加大水利建设投入     为确保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如期建成,早出效益,在省下达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12.39亿元的基础上,中山市自我加压,将任务上调至20亿元。一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市镇两级财政优先、重点安排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要求市镇两级财政对水利投入每年要有10%以上的增长。同时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水利投入可由市财政先行垫支,各镇水利配套资金再由市财政在与各镇财政分成和下拨工商堤围防护费中予以扣减,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水利建设分级负担原则,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市级投资主要用于大型及跨镇区的公共工程建设。地方管理的工程以地方投入为主,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水利受益程度越大的镇区承担越多的建设责任。对市级建设项目因镇区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工程建设延误的,市有关部门严格限制审批当地新开工项目。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行优惠政策,广泛吸引民资、金融资本、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以水兴水、以地养水、以水旺地的有效形式,实现多元化办水利。     三、调整定位,提高标准,构建"大水利"建设格局     积极推动水利建设从主要解决防洪、排涝、灌溉的农业型水利向统筹解决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景观的"大水利"转变。在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安排上,兼顾防洪(潮)能力建设和防涝、防泥石流地质灾害能力建设,既有工程措施建设,也有非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上,立足于拓展水利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功能,努力实现由过去单纯考虑技术经济最优向追求人水和谐,兼顾环境责任、经济贡献和审美价值转变。经过近5年的治理,全市共投入内河整治资金6.93亿元,累计整治河涌160条,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30万吨,清拆建筑物2500多间9万平方米,堤岸绿化26万平方米,全市内河水环境大为好转,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村容镇貌明显改善,河道航运功能有效改进,农业生产环境显著优化,城镇功能品位进一步提升。     四、创新观念,建管并重,强化水利管理手段     针对水利建设传统的"重建轻管"倾向,突出抓好建管并重,以管理促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重视技术管理向既重视技术管理又重视依法管理转变,加快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建立了紧急防汛期公布制度、水资源公报、水质公报和实时网上水雨咸情通报的信息沟通制度。针对濒临珠江口常受咸潮侵袭的特点,制订了《中山市抗旱防咸工作预案》,每年度拨出150万元以上资金作为应急资金。将全市最大的长江水库作为战略性备用水源,配套建设了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以应对水危机的发生。二是从重视工程安全管理向既重视工程安全管理又重视发挥工程效益最大化转变。通过改进上游水闸设计,兼顾防洪和进洪功能,水闸启闭由平流开关逐步向错流开关过渡等措施,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优化配置水资源,追求工程效益最大化。三是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将水利信息化建设与水利主体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借助水利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行业管理结构的变革。投入近3000万元建设市三防指挥系统,目前已建成了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与查询系统、水文遥测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电视电话会商系统、热带气旋信息系统、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形成了跨省、市、镇区3级通讯传输网络,建成了覆盖全市各镇区三防机构及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中山三防城域网,首期6个重点工程的远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也已完成。四是由重视施工管理向规范水利建设全过程管理转变。在工程建设管理上由直接参与向间接监管转变,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监督制。近3年,全市水利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超过30%,工程投资普遍较预算节约5-10%。2003年起,全市将招投标范围由过去单一的施工招标向水利工程服务项目招标延伸,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全方位招标,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创了先河。制定了《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制定和下达程序、资金筹集办法、资金划拨、管理、监督、验收管理等工作。同时,将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政工作贯彻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始终,成立驻农口线行政监察组,与水利部门监察人员共同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设计更改、工程变更及工程验收等进行全程监察,由审计、水利、财政部门组成审计组每年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稽核,防止水利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至今全市未发现一宗"人情工程"、"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中山市积极走全民参与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路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围绕"三个始终",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始终把广大市民作为创建的主体,把创建过程变成中山人自我发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过程,变成传承历史文化传统,增强归属感的文化自觉过程,变成促进公民道德自治和社会自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始终坚持尊重人、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原则,将创建工作融入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融入城市点滴进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明创建之路。     一、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让市民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主体     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广大市民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受益者。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发展的消极因素。1998年启动了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公有资本成功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再与民争利,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约三分之一的家庭自己做老板;拥有电子、灯饰、健康科技、包装印刷等国家级产业基地18个。簇群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成为中山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和个人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尊重市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村(居)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重大决策出台前,采取旁听、听证会、社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实行市长接待日、市长专邮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开设了"城市论坛",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提升城市的开放度和文明度。     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让市民充分享受文明创建成果     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2000年以来共取消73%的行政审批项目,2005年4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城市之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中山。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广东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共绿地达9.76平方米,营造出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始终关注社会公平,让所有市民都能分享到城市文明的成果,成为城市文明自觉的推动者和维护者。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9.39%,全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稳妥推进农村保险向城市社保并轨。健全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被列入资助范围。实施安居工程,基本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支持市民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2.5%以下。每年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主题活动,表彰优秀员工,重视保障外来工权益。     三、弘扬优秀人文传统,让市民不断增强文化归属感     中山名人辈出,文脉兴盛,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传承伟人故里历史文化,弘扬中山现代人文精神,不仅能凝聚民心、聚合民力、发挥民智,更能强化优秀人文价值的认同,丰富和温暖中山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开发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投入1亿多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加强孙中山故居周边环境的保护。编写《中山市志》、《孙中山志》等出版物,在中小学校开展中山历史人文教育,举办"好山好水好儿女"中山文化名人推广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历史文化和杰出人物。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让员工有强烈归属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大讨论,提炼出"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重视挖掘蕴藏在民间鲜活、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并注重把现代人文精神注入传统文化形式。4个乡镇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全市有曲艺、戏剧等群众文化艺术团体156个。广泛开展文化广场活动,两年来举行演出5200多场次。每年举行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迄今共募集善款3亿元。目前,慈善万人行活动已成为具有时代性、持久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     四、丰富创建活动内涵,让市民自觉提升现代文明意识     高度重视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的培育,引导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的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促进人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为先导,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制订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促进公民现代文明习惯的养成。开展全民读书月、中山合唱节、中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评选十杰市民、十杰青年等活动,强化公民教育的示范效应。开通"文明中山网",开展全民评议"我最讨厌的不文明行为"等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中山市六项举措加快推动专利事业发展近年来,中山市按照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强化专利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专利执法力度,推进企业专利制度建设,提高全民专利意识和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水平,专利工作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完善专利优惠政策,加快专利事业发展 出台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市财政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发明创造,支持国内外专利申请,提高全市专利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2006年全市专利申请量4249件,增长25.01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2件,增长38.13%;专利授权量2435件,增长15.5%。积极组织申报市专利奖,发明专利奖,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2006年全市共评选8项专利金奖、26项专利优秀奖、10项发明专利奖,8个项目被纳入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对65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实审费、代理费予以资助,对1件涉外专利予资助,评选出7家专利试点单位,3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对于为专利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中介机构予以经费支持。     二、推动企业成为专利建设主体     着重推动企业专利制度建设,在原有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水平。全市涌现出一批善于运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利益、善于运用专利保护抢占技术制高点、善于运用专利技术支撑创新发展的企业。目前,全市拥有省知识产权试点镇2个,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1个,1家企业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9家企业被列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7家企业被列入市专利试点单位。     三、强化专利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坚持多渠道地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市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横向执法协作和联系,坚决打击专利违法行为,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将重点放在严格专利执法程序上,从立案、现场勘查、口头审理到文件送达,严格把关,按法律程序办事。针对疑难案件,省市两级执法人员进行多次合议,务求达到案件条理清晰、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准确。加强各知识产权部门的联系,加大依职权调解专利纠纷的力度。     四、推动区域、行业专利战略研究,为自主创新服务     加强专业镇的专利战略研究,将专利工作与专业镇的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相衔接,为自主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发展战略研究,运用专利战略,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通过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的国内外专利技术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专利技术和专利法律方面的依据,推动行业产品的技术创新,促进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通过专利战略研究,建立产业的预警机制,逐步形成一个由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严密有序、纵横交错、内外结合的工作网络,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产业贸易及知识产权的争端,使重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培养专利人才     通过专利事业扶持和推动专利中介机构发展,引进专利中介机构,提升专利中介服务队伍的数量和质量,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专利服务的水平。加强专利信息检索平台建设,加快立项建设专利信息平台和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行业专利战略分析、研究,为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加强人才培训力度,通过外出培训、企业内部培训、集中培训、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为行业、为企业培养专利人才。     六、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创新氛围     一是加大与各城市间的联系,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签署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推进执法协作。加快建立跨地区,跨省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协助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利保护援助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执法协作,提高社会的诚信、法治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筑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二是加强企业专利维权,积极开展专利维权协助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完善执法保护信息公开交流机制,了解本地企业遭受专利侵权情况,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分析,积极协助中山企业到外地开展维权工作,确实保护中山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山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让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提高全市民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近期中山猪肉价格上涨情况及应对措施“五・一”黄金周后,中山市猪肉价格持续上升。据监测,农贸市场的猪肉进货价5月23日为700元/50公斤左右,至27日最高为740元/50公斤;精瘦肉零售价23日为12元/500克左右,至27日最高为13元/500克。     一、主要原因     一是货源紧张。近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各镇区从整体规划和环保角度考虑,关闭了未达规模的养猪场(点),导致地产猪急剧下降,缺口达75%,毛猪供应基本依赖本省的其他市(县)及外省调运。加之最近市外个别地区接连出现生猪染病死亡情况,造成生猪存栏少、货源缺。     二是生猪养殖户减少。由于去年猪肉价格偏低,挫伤了部分养猪户的积极性,今年对养猪持观望态度,养殖数量明显减少,市场供应量随之减少,推动生猪收购价格上涨。     三是养猪成本上升。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和主要饲料价格有所上涨,如豆粕价格上升200元/吨,玉米价格上升70―80元/吨,养猪成本增加,导致猪肉价格上升。     二、应对措施     一是积极开拓市场,加强生猪供应。实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经销商积极性,发动生猪批发商“走出去”,广泛寻求货源,在全面开拓本省产地的基础上,组织生猪批发场开拓云南、贵州和海南等省生猪产地源头市场,逐步在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生猪产地建立生猪供应基地,确保批发市场生猪日交易量,基本上保证了全市生猪肉品的供应。截止目前,中山市在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内的62个市(县)建立了生猪供应基地。     二是建立生猪进货报送制度,及时掌握生猪来源。为加强生猪源头监管,中山市实施了定点屠宰厂生猪来源登记报送制度,每日由屠宰厂将生猪产地、进货数量和检疫情况报送到有关部门备案,及时掌握生猪来源和检疫情况,加强生猪供应管理,确保全市生猪交易量和肉品安全供应。     三是加强监测,启动一日一报制度。为保障猪肉市场正常供应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市、镇两级物价部门迅速行动、及时介入,深入生猪交易市场、肉联厂、生猪养殖基地、饲料市场等对生猪养殖、货源组织、屠宰收费、批发零售等环节进行调查,密切关注猪肉价格及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情况,掌握猪肉价格变化的第一手信息。加强猪肉市场价格监管,镇区物价部门每天10时前向市物价局报送猪肉及主要副食品价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     四是加强市场巡查,严防价格异动。市、镇两级组织力量对全市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全面普查,重点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和提醒告诫商家诚实守信经营。从巡查情况看,全市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猪肉供应基本能满足群众需求,未发生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部门沟通,注意舆论引导。加强物价、经贸、粮食、工商以及农贸市场等部门行业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引导和帮扶生产。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价格、供求信息,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三乡镇四项措施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三乡镇招商引资势头良好,在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共引进项目37个,其中新项目22个,增资项目15个,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4个。合同利用外资达7390万美元,签订出口成交合同7300万美元,签订内销成交合同9150万元,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57%、104.2%和100.5%。一是抢抓优势项目,注重引进附加值高、产品链条长、产业辐射广、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把招商目标始终放在大公司、大财团和具有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知名企业上。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发挥招商顾问和台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商引商,以商聚商。积极做好企业增资扩产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追加投资额度。三是加大平埔工业区的招商引资力度,以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产业环境和优质的管理服务吸引国内外资金和项目。四是组织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三乡镇党政办)
民众镇招商引资呈现三大亮点民众镇克服工业用地控紧等不利因素影响,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今年“3.28”招商洽谈会,民众镇签约项目17个,合同利用内外资4135万美元;出口贸易成交2700万美元,完成市任务的108%;国内贸易成交额1.7亿元,完成市任务的283.34%。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扩产增资明显,“零用地”招商获得新突破。新签17个项目中8个属于增资扩产,合同利用外资额2017万美元,占引资总额的48.78%,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民营经济表现突出。新签项目中民营投资占4个,合同利用资金额1190万美元,占引资总额的28.78%,其中300万美元以上项目3个。三、纺织特色产业贸易增长较快。在国内贸易中,布业商行表现活跃,如广东华纺企业有限公司国内贸易成交额达8000万元,深圳永庆隆中山分公司达5000万元。以大骏布业城为龙头的纺织产品交易中心影响力日渐扩大,以纺织产业为支柱的特色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民众镇党政办)
东升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经济东升镇紧紧围绕“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农村发展”的总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调优农业结构为突破口,实施科技兴农,争创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去年全镇实现农业产值5.59亿元,农民人均收入7398元,分别比增15.9%和12%。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布局调整。促进传统特色农业与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相结合,重点发展名优水产品、花卉花木、蔬菜为主和效益型农业。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以水产、花卉、蔬菜为主,高效的适应市场需求的种养格局。大力发展无公害脆肉鲩、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向高效、优质方向发展。全镇流通加工各类农产品合计50900吨,流通加工农产品总金额54972万元,花卉苗木运销近20个省市。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去年投入767.55万元修建农路24.89公里、农桥15座、涵闸57座,受益面积7467亩,平均每亩增值300元以上,年增值223万元。筹集资金314.32万元,整治3235亩低产鱼塘。整治后鱼塘投包金额平均每亩1000元以上,比整治前提高了20-30%。大力实施“沃土计划”开展中低产田改选工作,投入33.5万元继续完善道路“四旁绿化”。投入472万元完善水利设施及中顺大堤防洪工程,投入483万元整治内河涌11公里,清淤土方13万立方米,砌石1.2万立方米。三是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渔农产冷冻厂有限公司、北洋水产冷冻加工厂、镇畜牧饲料公司等3家企业被评为市农业龙头企业。“东裕”牌脆肉鲩、欧风牌冻对虾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东升镇党政办)
博鳌亚洲论坛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11月18日―19日在中山市召开,目前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一、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会议,雷于蓝副省长、中山市崔国潮书记、陈根楷市长担任此次会议组委会副主席。成立了中山承办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崔国潮书记担任组长,陈根楷市长担任副组长,要求从打造中山两个适宜城市,提高中山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高度认识承办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谋划,把握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的机遇,把活动办成展示中山城市综合水平和中山人精神风貌的高水平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二、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出台了《中山市承办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工作方案》,明确了承办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及人员,设立了会议秘书处、礼宾接待部、会务统筹部、宣传工作部、城建工作部、城管卫生部、安全保卫部、招商推介部等8个部门。开通了会议专题网站www.boao3351.com,设立秘书处办公室,安排了专门的值班人员,开设了会议专用的人民币和美元帐户,协调了8家特约接待酒店,进行了VI标识设计,开展了会议同声传译、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制定了会议招商方案、纪念品方案。各会务部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各项准备工作按计划进行,进展十分顺利。     三、会议进程安排妥当。会期定于11月18日―19日,会场设在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17日全天报到,晚上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欢迎宴会和“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颁奖晚会;18日晚,在中山市体育馆举行“好莱坞(中国)电影节群星璀璨夜”文艺晚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价值、发展、创意”,主要围绕技术创新和社会开放环境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及体育产业展开讨论。六个分会场的内容分别是:现代科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与文化产业;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机遇;资本市场发展与传媒产业发展模式;创意经济的发展;全球顶级赞助企业的体育战略规划及实施等。会议邀请了国内外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知名学者和企业代表约1000多人参加。目前,确定参加会议有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新西兰前总理希普利等。国际奥委会副主席凯文・高斯帕、新浪网总裁汪延、联想集团创办人柳传志、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等重要嘉宾将进行演讲。目前,已确定了部分嘉宾的到会情况,还有部分正在确认当中。     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8月22日,召开了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新闻发布会。会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向新闻界宣布了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主题。会后,中山市承办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的消息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市广播电视台和《中山日报》开辟了博鳌亚洲论坛国际文化产业会议专栏,进行专题报道。中山市民十分关注和支持此次会议,400多位各界人士踊跃参加此次会议的志愿者活动。 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以赴,以认真务实、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每项筹备工作。以一丝不苟的精神,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有条不紊地开展好每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会议工作。
中山市全面实施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作为全省首批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项目试点市,中山市把"村村通"工程作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目前,全市有1200多种养大户和流通专业户购置电脑并上网查询农业信息。各试点镇"村村通"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并全面运行。     一、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政策扶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04-2005)》,明确提出建立农业信息资源及传播体系;完善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村村通"工程,把经济适用农业科技信息及实时市场信息通过网络引进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成立由农业、科技、电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村村通"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中山市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有力推动了农业信息化进程。     二、加强农业信息平台建设,面向农民做好服务。全面改版中山农业信息网,完善充实网站内容,信息时效性和实用性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全市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窗口。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基层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农民上网,上门为农户免费安装调试电脑,保证上网农民有效浏览和获取信息;免费为流通和种养专业户建立个人网页资料和配置电子信箱;免费发布信息和制作网页广告资料;下乡开展上网演示并开办培训班帮助农民掌握上网技术,印发资料指导农民上网。     三、多形式推进"村村通"工程快速实施。各镇区按照2005年底实现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品牌,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灵活设计工程方案,多种形式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古镇镇对原有的"办事通"触摸屏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开发了新的触摸屏系统,并与灯都政府网、广东国际灯饰城网、灯饰博览会展网、市农业信息网联为一体,加快推进建设"数码镇"的步伐。横栏镇建立面向"三农"的专业网站,根据本地产业特色有针对性地设置栏目,重点介绍特色农业产业、农业市场动态以及适时养殖种植等农产品信息;提供供求信息,农民通过网站发布供应和求购农产品、生产资料等信息,进行网上业务联系;建立专业户信息库,先后建成农业种养大户、流通户资料库等;加强培训,提高农村科技信息普及水平,举办了国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培训班,60多农业专业户、流通户参加了培训。民众镇建成农业科技园网站,收录实用技术近200项,各方面专家论著150篇,并及时提供农业种养和加工流通等方面信息,为农业生产作参谋,为农民致富提供新途径。     四、加强农村信息队伍建设,推进服务功能延伸。加强农业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大力推进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全市24个镇区建立了农村信息员队伍,并实施定期报送信息制度。一是实施报价制度。及时将本地主要农产品收购价在中山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大宗农产品价格信息经中山农业信息网及时上传到中国农业信息网,拓宽了信息发布的广度。二是实施报"料"制度。报送本镇区农业概况、特色农业、农户上网经营情况等,形成相对稳定的信息报送渠道。
中山市探索垃圾处理组团式模式近年来,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管理,在环卫事业中采取组团式垃圾处理模式,实施城乡垃圾统筹处理,提高垃圾处理产业化、集约化水平。     一、构建垃圾处理组团式发展格局。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将全市地域划分成中心、西北、北部和南部四个片区。按地域规划组团式垃圾处理系统,对市域范围内20个镇区的垃圾实施区域化管理,即在若干镇区构成的垃圾处理技术组团范围内,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及其它自然条件,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在适当地点选址共建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按照"全面规划、整体布局、系统管理、综合整治"的主导思想和要求,结合中山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从市域范围的控制性管理和镇区操作性管理两个层面编制和实施了《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和《中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同时,加紧进行各镇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目前,中心组团范围内的五个镇区以及另外三个组团的垃圾处理基地选址所在镇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他镇区环卫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也已相继启动。     二、加快组团式基地建设,提高垃圾处理产业化、集约化水平。2001年,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开始建设,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区、火炬开发区、港口镇、南朗镇、民众镇和五桂山镇。该基地总投资约5.7亿元,规划消纳垃圾能力为1100吨/日,填埋场库容为500万立方米。基地集分选回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高温堆肥、卫生填埋、污水处理、医疗废物焚烧及建筑余泥渣土消纳等七个处理系统,将多种工艺技术有机结合,重点解决排污、防臭、防蝇等问题。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BOT方式公开招标,特许经营权22年。污水处理厂和医疗废物焚烧厂工程建设采用TOT公开方式招标,运营期10年。目前,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已建成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筑余泥消纳场、管理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2006年初投产运行。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规划用地方案已获批准,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遴选。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出台了《中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办法》,2005年下半年在中心城区和部分镇区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和运行筹集资金。
中山市2004年外经贸主要指标攀新高2004年,中山市外经贸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对外贸易保持快速增长,全市实现进出口总值156.2亿美元,比增19%,其中外贸出口99.9亿美元,比增21.1%,12月单月出口突破9.5亿美元,创历史单月出口最高记录。在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中山市荣获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奖、外贸出口奖和外经工作先进奖,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大型出口企业获2004年度广东省大型出口企业奖。2004年中山市外经贸工作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吸收外资结构转型加快,招商引资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累计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8.22亿美元,比增33.46%;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5.3亿美元,比增43.02%。全市新批项目中60%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具有规模效应的大项目增多,新增的19宗超千万美元项目基本属于高新技术范畴。     二是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外经贸运行质量水平同步提高。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达62亿美元,利用外资带动贸易增长效应不断增强。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发展外贸的活力进一步释放,外贸主体日趋多元化,一般贸易出口26.6亿美元,增长36.4%,占总额比重27%。在保持对香港、美国、欧盟三大贸易伙伴出口全面增长的基础上,开拓新兴市场取得新进展,对北美洲、非洲出口增长分别达到31.4%、53.1%;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迅猛,出口额分别为62.2亿美元、26.4亿美元,增长21.2%和16.6%。     三是可持续发展后劲增强,增资扩产成为一股热潮。全市批准增资项目250宗,增资额达3.18亿美元,物流、贸易、商业等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亮点。万科房地产集团、科龙集团、香港永安集团以及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等一批知名企业落户中山,为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中山市实施“绿化中山”工程加快建设生态市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山市把提高整体绿化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绿化中山"工程,争取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均衡布局,四周延伸,城市与区域绿地协调发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一、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绿化建设步伐。一是提高城镇绿化效果和质量。统筹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森林。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化和绿色走廊的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二是强化城乡公路绿化建设。出台《中山市公路绿化规划》,对全市350公里道路进行修整,做好树种搭配,点、线、面结合,努力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三是抓好林相改造。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5万亩任务,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四是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把平原"四旁"绿化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按照立体绿化要求,增加特色,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五是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在沿海适宜滩涂种植红树林,今年计划试验种植500亩,争取3年内完成3000亩种植任务。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加强领导,把绿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充实绿化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市绿化工作。各镇区设立相应机构,加强本地区的日常绿化管理。抓好绿化工作的评比考核,把绿化工作纳入镇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绿化评比考核。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绿化建设资金。整合绿化资金,林业、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市公用事业集团等单位每年筹措3000万元绿化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及管养。努力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水平。一是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预测预报,加强检疫,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有效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二是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对百年以上的古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30年以上、胸径30厘米以上的长生树,按照"建立档案、规定范围、做好标志、加强养护"的要求,登记造册,制定保护措施,加强管护。三是加强废弃沙场、石场、坭场的复绿整治。严格按照规划确立沙、石、坭场选址,严禁乱挖乱采。四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变被动救火为主动防火。加大山区防火、扑火的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扑火条件。加大日常巡护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建立和完善专职森林扑火队伍,提高扑火战斗力。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绿化意识。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四、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工作,为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结合中山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绿化应用研究,在规划设计、工程技术、选种育苗、栽培管养、病虫害防治和植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提高绿化科技水平。重点解决园林绿化植物的引种驯化,争取在短时间内选育并大量繁育适应中山气候和土壤条件、有地方特色的原生乡土树种或外来优良树种,增加植物物种,改善绿化种群结构,提高绿化质量。抓好树木园的建设和配套,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生态建设工程的树种开发、植物标本、引种试验和科普等方面的研究,为城乡绿化提供适宜种植的配套树源。
中山市大力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中山市以警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在警务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围绕"依法、便民、廉政、高效"的工作思路,切实把信息化融入到执法和为民服务中,努力提升公正执法和服务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一、应用信息化提高打击违法犯罪效能。大力加强刑事犯罪综合系统信息建设和应用,不断推进侦查方式转变,积极配合全国开展的命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侦查破案效能,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信息警务之路。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指纹系统建设。科学规划指纹系统一、二、三级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系统侦查破案效能。去年全市共推广指纹一级操作终端14台、安装了22台指纹活体采集仪;全年搜集十指指纹卡34577份,搜集现场指纹1952起5566枚。通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共查询比对案件1684起4236枚,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可靠依据。坚持信息导侦,加强基层案件分析。建立全市范围的案件分析串并机制,各分局设立专职或兼职案件分析员,负责对辖区案件的分析串并,充分利用各类信息为侦查破案服务。     二、应用信息化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以深化刑侦警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规范制度,全面推广刑侦警务系统。以公安部门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刑侦工作效率。共录入案件信息859条、人员信息366条、物品信息749条,实现了网上办案,提高了刑侦工作综合效能。二是狠抓刑事法律文书软件开发。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强化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通过推广运用刑侦警务系统,完善执法监督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打击处理率。开发了刑事案件受理系统,把刑事案件每个环节输入电脑,极大提高了案件移送速度。三是以息化为主导,强化出入境管理。运用信息化进行管理,用电脑分析把关,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出境条件,一方面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依法防止不该出境的人办证出境。四是以信息化为支撑,提高警务廉洁性、公正性。运用电脑程序设定每个民警的操作权限,把审批过程分解为7个流程,防止一人包揽办证全程;建立和完善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及十条自动检测线等高科技项目,实现了交管与车管资源共享,有效防止了车辆上牌和年审的民警主观行为。     三、应用信息化提高规范化水平。成立攻坚科研小组,研发了第四代智能枪支管理系统,通过指纹识别身份系统,对枪支弹药的保管及出入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并通过网络系统对出库的枪支进行动态跟踪,打破"三铁一器"旧管理模式,通过电脑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对枪支进行先进、安全、规范管理,解决了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枪支管理的难题。边防支队开发应用车船GPS定位系统,做到实时监控掌握船艇海上执勤动态,大大提高了科技管理水平。建立市局、分局及派出所共532个建制单位的三级联网,全面完善配套设施,完成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实现了警务活动的信息化操作和智能化监督管理。把交通监控指挥系统、电子警察、流动雷达监测等系统融合到整体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上,建立交通管理的科学接警与处警、警力资源分配与使用、事故预防与救援、车流疏导与控制、交通道路建设评估与决策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的整体效益,有效保证了全市"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应用信息化实现便民利民。户政、交警、监所、边防、消防等窗口部门切实以信息化为先导,规范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办事指南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等,及时化解群众办理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开通互联网和热线电话受理出入境申请业务,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出入境证照。研发出入境IC智能卡申请系统,把自助受理申请与自动缴款服务合成一体,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中山市率先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校长管理制度和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方向校长队伍建设,中山市于2004年6月率先全面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让校长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形成专业角色意识,激发职业热情和责任感,激励校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建立促进校长成长的长效机制;建立起适合中小学教育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学校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优质学校,加快基础教育发展和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经过艰苦细致、规范公正的工作,对全市257名中小学校长认定了职级,其中一级校长13名,二级校长71名,三级校长164名,四级校长9名。     一、取消行政职级制,实行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校设置校长职级序列,对具备任职条件的校长进行科学考评,评定或晋升职务等级,使校长职务与国家行政机关级别脱钩。中小学校长职级分为实质职级和荣誉职级。实质职级设为五级十等,依次为初级,四级二等、四级一等,三级三等、三级二等、三级一等,二级二等、二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一等。荣誉职级设为特级校长。校长评定职级后,按受聘职级享受相应职级待遇。校长职级待遇由固定工资、级等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年总收入不低于任职学校教职工年人均总收入的1.5倍。每三年晋升一次职级,校长职级升降分为定期晋升、破格晋升和诫免降职三种,定期晋升可晋升一个等次,破格晋升可晋升二个等次,诫免降职降低一至二个等次。职级聘期届满后,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晋升一个等次,获得市一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可晋升二个等次,总评基本合格的降低一个等次,总评不合格的不能受聘。     二、做好政策配套,建立行之有效的现代校长管理制度。制定《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考评办法》和《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考评方案(试行)》等。同时,把实行校长职级制与全面推进教育创新、调整学校布局、建设规范化学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符合中山教育实际的校长管理制度。     三、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从考前辅导、专家命题,到考场纪律、试卷评分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正式考试规范操作。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合理,既充分考虑专业性,又与实际工作能力结合起来。评审中先经过专家预审确定标杆,再铺开评审,严谨规范。评审结果在中山教育信息网和各学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实地考察,认真听取意见,最后对校长所评职级进行认定。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方案。考评方案采用两级指标体系,A级指标包括教育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业绩与素养等4个基本方面,B级指标包括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常规管理、事业发展、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学校业绩、个人素养等8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各个方面能力。考评采取指标分工、整体合成的方法,即不同评委对不同校长的相同具体指标等级、分数进行评定,各项具体考评指标评定后,再对整个指标进行汇总和综合评定。     四、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各镇区相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要求规范实施。教育部门多次举办实务培训班,对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主任、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全市参评职级的中小学校长开展培训,并抽调教育骨干力量组成指导组,分赴各镇区和市直属学校指导校长职级制工作。     五、充分尊重校长的合理诉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主体是校长,目标是促进校长实现专业化发展,引导校长提升自我,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因此,在改革中要始终贯穿人本理念,真正关心校长的合理需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校长关心的责权统一、办学业绩、培养培训等问题。举办实务培训,帮助校长解读文件,了解改革。在中山教育人事信息网刊登专题《实施校长职级制问答》,及时为校长答疑解惑。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校长聘任职级和享受职级待遇等进行规定和指导,并提供经费保障。
中山五项措施促进渔业跨越式发展近年来,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生产、流通和加工各个环节,积极实施科技兴渔、名牌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渔业增效、渔农增收。2004年,全市水产品总量27.2万吨,增长7.1%;总产值30.2亿元,增长19.4%;出口创汇6.5亿美元,增长3%;渔业纯收入63.8亿元,增长6.3%;渔农人均纯收入1.1万元,同比增加600多元。下一步,中山市将进一步落实科学的海洋与渔业发展观,加快渔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步伐,着力抓好五大重点工作,促进渔业跨越式发展。     一、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大力发展名优品种养殖。根据市场变化抓好渔业结构动态性调整,使养殖结构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变化。转变渔业养殖生产和经营思路,依靠市场调节,广泛吸收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渔业生产,鼓励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营机制,加快发展渔业二、三产业,延伸渔业产业链。优化品种结构,大力发展名、优、新和高值高效品种,争取最优的经济效益。     二、大力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引进名优水产良种示范推广,开拓山塘水库养殖项目,拓展渔业发展空间。集中渔业管理、生产、研究、开发等方面力量,从技术、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民提供服务,有效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推广新型适用渔业机械,加快渔业机械化步伐,全面提高渔业劳动生产率。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素质。     三、开展健康养殖,全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种苗、水质、药物、饲料等管理和使用,推广科学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推动全市无公害生产发展。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产者社会责任感和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并通过市场行为监督生产行为,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     四、大力发展流通加工,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利用中山水产品良好声誉和品牌效应,加快西南、西北地区水产品市场开拓,扩大销路,占领市场。二是引导出口加工企业积极开拓东亚、东南亚、加拿大等地市场,拓宽出口渠道。重视国内市场开发,分散市场风险,增强活力。三是继续做好培育渔业龙头企业工作,从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做好配套建设,完善功能,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五、加强渔业基础建设,落实好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建设。抓住有利时机,实施好新一轮基塘整治,重点是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的村(组)以及当前整治任务较重的镇区。配合农田路网建设、内河整治等农业基础建设计划实施,开展新一轮基塘整治,进一步改善渔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新进展近年来,中山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宣传发动、提高保障水平、强化资金筹集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一认识,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办好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全民安康工程"统筹推进。成立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各镇区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经常深入镇区指导工作,督促镇区合作医疗工作的有效推进。各镇区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成"责任到位,机制完善"的领导体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重点克服"干部怕难、群众怕亏"的思想,努力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一是切实做好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思想工作,提高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把办好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提升"三农"工作水平来抓。二是提高群众思想认识,积极动员他们参加合作医疗,使农村合作医疗深入人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干预,争取广大农民拥护与支持。到2004年底,全市参加合作医疗97.4万人,农业人口参加人数92.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95.1%,覆盖全市24个镇区和所有行政村,其中小榄、三乡、大涌、古镇、横栏等镇区农业人口覆盖率达100%。     三、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保障水平。至2004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7187万元,人均73.7元。其中市财政补贴984万元,人均10元。镇区财政补贴1672万元,人均17元。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资金补助2233万元,人均23元。个人缴费2298万元,人均23.4元。全市各镇区筹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总额363.8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100万元,镇区财政配套240万元,其它渠道筹集23.8万元。市财政从2003-2006年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经济薄弱镇村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至2004年,全市医疗费补偿达6500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6075万元。全市受益人口17.2万人次,其中住院人口4.8万人次。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于2004年上半年开始实施至年底止,全市共有4375人次享受了减免和医疗救助,减免和救助金额122万元。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制定《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统筹模式、组织管理、报名登记、资金筹集、医疗费补偿、财务管理、医疗管理以及考核与奖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中山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试行办法》,对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的筹集、使用、审批等设立严格规定。各镇区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严格报销审批程序,镇区统筹举办的,村民住院出院后,备齐有关资料经村委会审核,报镇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批报销。村统筹举办的,直接由村委会审核报销。     五、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切实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运行。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镇区以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名义在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和合作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各镇区、村合作医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收、管、用实行账目公开,民主管理,定期审计,加强监督。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区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特别是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进行检查。
中山市四项措施推动城乡就业2004年,中山市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指标要求,把促进城乡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城乡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1万人,技能培训2.1万人;新成长劳动力就业1万人,参加技能培训1万人;5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近300家"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一、充分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中山市2004年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各镇区设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制订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并将目标分解至社区村(居)委会。各镇区明确各位镇区领导和村委会领导负责若干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并纳入政绩考核。     二、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市镇两级政府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支付就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公益性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扶持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社区劳动保障等。各镇区积极投资建设就业培训中心和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创造良好的培训就业环境。     三、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各镇区为提升劳动者自主创业能力,通过与市技工学校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自主创业项目的市场营销技巧、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就业竞争力。     四、完善城乡就业平台。全市有14个镇区组织劳动力招聘会,参加企业2000多家,提供岗位1万多个,现场招聘2000多人,签订就业意向8000多人,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市劳动部门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支持和各类服务,共同打造就业工作平台。
中山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工作为有效预防控制流脑、人禽流感、非典型肺炎、流感等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山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高度重视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按照《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中山市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充实和调整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各医院储备充足必要的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做好应急准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做好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检测检验设备及相关诊断试剂的准备工作,完成实验室检测技术及防护知识培训工作,并为指导地方疫情处理和实验室工作做好人员储备。     二、加强培训,提高对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以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传染病防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做到科学防治、依法防治。     三、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严防发生传染病交叉感染。传染病医疗救治、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加强检验科室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处理。     四、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防止重大传染病发生。切实抓好对流感样病例流行病学监测和流感暴发疫情监测,着力抓好传染性人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和流脑的防治和控制,确保及时发现,控制疫情。加强免疫接种,消灭免疫空白。要求各镇区医院在做好日常免疫接种工作同时,认真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遵循自愿原则,在重点人群推荐接种流感疫苗,减少高危人群感染流感和发生并发症机会,降低流感住院率、死亡率。各级防保机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组织计免专业队伍,争取村委、妇联协助,深入乡村、流动人口聚居点开展查漏补册、补种。对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场所进行专项监督监测。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及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对流脑、非典型肺炎、流感和禽流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大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鼓励群众自觉报告传染病、举报疫情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做好传染病病人的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中山市采取八项措施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为加快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推动工业从加工基地向制造服务基地转变,中山市今年将采取八项措施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装备制造业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到2010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的40%左右,成为支撑工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总体目标是:选定50-10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扶持单位,形成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的龙头企业。经过3-5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为支撑,具有较强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体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优势。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成立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装备制造业重点扶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具体协调与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拓展装备制造业融资渠道。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发展。加大对国家和省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对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围绕装备制造业建设进行产业转移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和组织申报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有关扶持政策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在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2005年起三年内,工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市科技"三项经费"等财政性扶持资金,原则上要有50%以上用于培育扶持装备制造业。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给予用地政策支持,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投标。同时,支持装备制造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装备制造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装备制造业运用资本营运的办法募集发展资金,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发挥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带动社会民间投资的作用,促进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向装备制造业集中。     三、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大力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广东省产业升级示范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产业集群。按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的要求,建设一批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跃、人才和信息荟萃的装备制造业基地。立足现有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特点,重点规划发展沿江、沿主干公路以及临港地区的装备制造业,搞好存量调整,优化增量结构,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具有产业链配套优势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制定加快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规划,各镇区相应调整发展思路,逐步形成区域带动、辐射和支撑力强、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高、具有特色的装备制造业新格局。     四、扶持、引进和发展一批装备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创建一批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加大装备制造业战略性调整的力度,加快装备制造业政策资源向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集中,整合资金、资产、设备、土地、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发展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重点骨干企业。确立扶优扶强工作目标,积极引导装备制造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培育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引进和培育相结合,重点扶持一批植根本市的装备制造外资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快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改造步伐。同时,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质量振兴工程,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大扶持鼓励力度,努力创建一批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力争在3-5年内创建5个国内领先的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和10个省内领先的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     五、扩大外引内联,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把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知识、先进理念以及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发展装备制造业的重要途径。注重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强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转移的趋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出的装备制造业。以装备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主要手段,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对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有重大提升作用的大型合作项目。大力发展民营装备制造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强配套,有效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一批民营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发展一批主导产品,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养能与国际装备制造业对接的本地企业,鼓励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业务。支持举办和参与装备制造业国际会展活动。鼓励装备制造业扩大出口,积极为企业成套设备出口争取国际买方信贷支持,按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优先落实重大装备制造业企业的出口退税。     六、增强装备制造业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加强对引进工业技术项目的引导管理,推动引进技术扩散和产品的国产化,对企业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供支持。定期公布先进技术装备产品目录,指导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限制重复引进。积极推进工业设备"以产顶进"和进口替代,促进装备制造业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自主开发能力。选择一批产品开发和制造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按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组织重大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联合攻关、联合投标,搞好产品链成员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重组工作,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协同创新机制。     七、加快建立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和支撑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建立企业化的技术装备设计研究和工程分析与测试机构。加强装备制造业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多成份、多形式、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加大对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八、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人才。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多种形式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人才。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建立多层次的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依托职业教育、高级技工学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使企业工人从单一技能型向技能与智能复合型转变。加快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并在该信息库中设立专门的装备制造业人才信息管理类别,对现有的装备制造业人才进行全面摸底,分门别类归档存查,加强对装备制造业人才的动态跟踪和有效管理,加强人才的引进和交流。建立工程师协会,促进企业间工程技术人才的合作和交流。
中山市全面打造“绿色城市”中山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绿色广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建设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力度,努力打造适宜创业和居住的"绿色城市"。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实施食品安全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规范生产经营,加强质量监督,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和认证认可。一是改善和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开展农业产地环境调查,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土壤样品、水质样品检测。建立农业生态环境数据库,确定适宜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区域。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及动态变化。二是改善和净化生产过程。切实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地和大型超市建立和完善速测机构,抓好农药残留抽检。开展蔬菜减化肥试验示范研究,推广测土平衡施肥技术,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用肥进行现场抽样检测,严格肥料市场准入。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三是改善和净化流通领域。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度。争取2006年底前建立涵盖从农业投入品到农产品供应销售环节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完善农产品供应体系。发展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培养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发挥其连接农户和市场的作用。加强对加工、保鲜、贮藏环节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关闭和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防止二次污染产品流入市场。     二、启动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编制《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强化和突出规划对生态市建设的引导和调控,确保生态建设有步骤有层次推进。一是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内河水质。出台《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04、2005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等多个文件,与镇区政府签订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书,将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拨出专款进行内河综合治理,整顿清理沿江两岸违章建筑、禽畜养殖场、饮食店、化工厂、垃圾倾倒点等。二是加大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决定》,计划到今年底城镇两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突破51万吨/日,实现水环境面貌明显改观。2010年底前,万人以上人口建制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突出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推行机动车排污维修治理环保认可制度,开展机动车排污监督抽检行政执法,实施机动车道路监督抽检,对超标车辆强制要求进厂维修治理,直至尾气达标才能上路行驶。建立在用机动车检查与维护制度,开展机动车排污净化装置的产品评审备案及机动车排污维修企业资格的评审工作,建立机动车排污维护与检测网络,积极打造环保型公交系统。四是开展"十个一工程"创建活动,即创建一批生态示范镇(村),一批绿色学校,一批绿色企业和工业园区,一批绿色酒店,一批生态旅游景点,一批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一批无害化栽培示范基地,一批绿色住宅小区,一批生态住宅小区。     三、实施"绿化中山"工程。编制中山市绿化规划,提出新的绿化工作目标: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均衡布局,四周延伸,城市与区域绿地协调发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以生物多样性指数高、绿量大、管养成本低,绿化景观优美、生态效益显著为目标,科学制定绿化蓝图,调整绿化植物品种结构,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空间布局,重视不同植被类型的合理搭配,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加快城市绿化由观赏性向观赏性与生态性并重转变。充分预留绿化用地,提前预留种子种苗基地,做好苗木储存工作。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计划3年内在沿海适宜滩涂种植3000亩红树林。抓好林相改造工程,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5万亩任务。建设中山树木园,加强废弃沙场、石场、坭场的复绿整治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     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制定《中山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通过政府鼓励、政策扶持、科技先导、环保监督、企业实施的方式,依靠技术进步,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到2006年全市30%的企业按清洁生产方式开展生产经营,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废水回用率、工业废气治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确立30家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清洁优美、经济效益显著、生产规范化的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制定和实施有关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政策与规定,促进清洁生产走向制度化,逐步建立起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建立清洁生产促进中心,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立专家库和信息库,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方法的研究与推广。建立促进清洁生产激励机制,对实施清洁生产的试点企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对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污染防治项目给予优先资金扶持。加强对企业生产全程的环境监督与执法,对污染重点排放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清洁生产意识和技能,把清洁生产落实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和生产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实施清洁生产标志认定,颁发清洁生产标志证书,定期向社会公开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中山市工业生产首月增长近四成2005年1月,中山市工业生产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完成工业总产值185.61亿元,同比增长39.10%。工业运行特点:一是工业产品销售加速,出口交货增长平稳。受春节需求拉动影响,企业把握产品旺销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销促产。当月实现销售产值181.32亿元,增长40.79%,高于生产增幅1.69个百分点,产品产销率97.69%。其中,完成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81亿元,增长25.75%。二是镇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1月全市新增投产企业79户,火炬区、小榄、南头3个镇区工业产出超过10亿元,火炬区、南头、沙溪、三角、东凤、板芙、阜沙、港口、横栏、石岐、西区等11个镇区生产增长40%以上。
中山市民营经济取得新突破去年以来,中山市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资金带动,改善服务手段,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2004年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0.4万户,从业人员30万人,注册资金2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3%、1%和9.6%。私营企业1.4万户,投资者2.6万人,注册资金14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20.2%和56%。中山市民营经济呈现六大特点:     一是规模化趋势明显。全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2668户,同比增长28.8%。其中100-500万元2156户,500-1000万元293户,1000万元-1亿元213户,1亿元以上6户。     二是制造业增长强劲。从事制造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为1.7万户和7242户,同比增长7.5%和9.2%,占全市制造业总户数的60.6%和25.5%,注册资金分别为7.6亿元和60.2亿元,同比增长27.7%和11.7%。     三是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全市拥有注册商标件2万多件,民营经济主体占70%。其中,3件全国"驰名商标"和65件"广东省著名商标"中民营经济主体分别占1件和30件。     四是集聚效应逐渐凸显。随着火炬区、沙溪、古镇、南头、东凤、黄圃、小榄、大涌等镇区特色经济区域逐渐形成,民营经济集聚效应日益凸显。如古镇从事灯饰业的3841户市场主体,民营经济主体3776户,占98.3%。东凤、南头两镇从事家电、小家电生产、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943户,占两镇工商业总户数的10.9%。     五是主体成份日趋多元。63位港澳人士加入民营经济大军,成为个体经济组织新成员。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的中共党员3116人,个协、私协系统及其会员单位建立党总支部2个、党支部295个、团支部122个、工会组织2070个。     六是精神面貌日益改善。全市个协、私协系统积极引导会员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共为全省"十项民心工程"和拥军、扶贫助学、慈善万人行等活动捐款600多万元,91户个体工商户和109户私营企业被评为全市"光彩之星",1户企业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4户企业荣获全省"先进私营企业",22户个体户荣获全省"先进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2005年工作思路2005年中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总产值增长15%;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总值增长8%;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促进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配套对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在区域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促进从加工基地向制造服务基地转变。通过产业聚集、优化和提升,促进产业结构不断向合理化、高级化、重型化发展,加快建设产业强市。     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把装备制造业作为工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安排20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和技改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主要零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加快形成以四大组团为增长极,18个国家级专业产业基地和各类园区为增长点,东部沿海为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产业特色。增强各类工业园区集聚资本、吸纳人才、吸收资金的能力,以园区为依托,实现"园镇互动",集约发展。严把企业入园关,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密度、产出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准入门槛。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重点突破创新瓶颈,加快企业机制创新、技术创新。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提高为大型企业配套生产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和保障体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增强农业发展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工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机制,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业投入。继续推进农村"五项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恢复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化水平。走大规模、深加工、大市场的路子,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农业节本增效。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业。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落实好省、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龙头带动和利益联动环节,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农民成立各类生产、经营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基地化、订单化、标准化生产。推广农业科技,办好水利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控制农业生产成本上升。     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安排800万元作为再就业培训专项经费。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定居,鼓励农民异地开发、转移发展。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引导有序发展。大力发展城镇公用事业,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建设有序、市场运作、产业支撑的思路,以产业集聚为基础,完善城镇功能,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     三、实施重点工程带动,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全面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建设一批关系全市发展全局的功能性、枢纽性项目。实行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库制度,成立重点工程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的论证、立项和启动工作。配合省做好轻轨、铁路和"两纵两横一环"高速公路网的规划建设。加快市域路网"内通外拓",加强与周边城市道路网络对接,加快"五纵五横"规划建设。强化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功能,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连接外环的配套路网建设,整治城区出入口。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公交网络。     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城市经营理念,坚持"以地建城",推动城市资产滚动发展。探索项目融资、银行融资、股票市场融资、公用设施冠名权、特许经营等产权置换方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城市公共设施营运、维护和管理机制,发挥公共设施最大效益。建立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四、内源型与外源型经济并重,增强经济自主增长能力     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外源型经济水平。实现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的转变;从优惠政策招商向投资环境、产业配套、市场优势和制度优势招商并重的转变;从引进资金到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并重的转变。不断创新招商形式,构建政府引导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招商网络,积极探索有效的海外招商模式,大力推动企业招商。重点引进欧美和日韩大型企业,积极争取生产原材料、装备工业等上游产业的转移性投资。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到中山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和先进生产制造基地。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市场和贸易方式多元化。推进科技兴贸、名牌带动战略,促进出口商品结构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农产品的出口。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外贸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与国内外企业优势互补、联合发展。推动对外经贸合作从引进制造业为主向引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并重发展。推广国际质量标准体系,建立高效的反倾销及各种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有效规避风险。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内源型经济发展。积极吸引国内大企业来中山投资。落实好省、市在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创业和发展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型、外向型、农产品加工型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力度推进优质民营企业上市。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培育和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     参与区域合作,超常规发展第三产业。发挥"东西结点,南北逢源"的区位优势,按照"共享、共赢和错位互补"的原则,积极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重点发展为生产服务的现代物流业,壮大连锁经营和中高级批发市场,申报保税物流园区。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培育信息、汽车、住房、文化、健康等新型消费热点,增加服务性消费。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扩大信贷消费规模。     五、坚持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增强机制活力     完善公有资产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深化公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市属及市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以利润为目标的经营管理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公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提高监管水平。     创新财税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治税。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抓好增收节支,狠抓收入管理,提高支出效益,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各级理财水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逐步实现专项支出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转移支付和分类管理制度,增强镇区财政抗风险能力。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市场体系。逐步开放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市场,鼓励民资、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社会公用事业领域的投资。公共资源经营统一纳入政府资源管理,实行土地一级市场垄断经营。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帮助各类企业增强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     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步伐 增强科技创新力。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结构升级的中心环节,坚持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注重对引进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安排"科技三项"经费1830万元,安排技改资金3100万元。扶持各级各类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专业镇建设。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风险投资,探索和完善风险投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构建产权交易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信息、环保、生物和新材料等领域,引进和开发一批联动效益大、支撑产业升级的科技项目。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展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以产业发展为依托,通过系统开发、柔性流动建设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互动的人才培养体系。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加快教育强镇创建步伐,确保教育强市目标如期实现。创新办学体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探索股份制办学、组建教育集团等办学方式。推进"三名"工程,完成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建设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大力支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经济强筋骨,以文化论输赢"的发展理念,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增强城市文化内涵。做好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完成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和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七、努力创建文明法治谅解宽容社会环境,构建和谐中山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注重竞争与效率、促进公平与正义、提倡谅解与宽容的社会风尚,提升市民文明道德水平。大力推进"诚信中山"建设,继续整合社会信用资源,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中山"。努力培育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的生态文明形态,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设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全面开展创建全国生态市建设。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内河整治,改善两岸景观,打造"健康河流"。加大"三废"治理和治污力度,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加快各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和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大力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积极开展"四旁"绿化、道路绿化改造、林相改造、郊野森林公园建设。     扎实推动各项"民心工程"。抓好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积极扩大城乡就业,全面完成三年内转移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任务,确保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完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培训政策,提高小额贷款标准,实施"零就业家庭"帮扶计划。投入1.1亿元大力推行社会保险事业,努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巩固社保扩面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参保320万人次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年内实现20万以上农民参保目标。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安排低保资金1300万元。继续推进"五项安全工程",积极创新投入机制,投资4.6亿元开展83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
中山市努力打造珠江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中山市把物流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点行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能力,推动物流业迅速发展和壮大。目前,中山市三大物流集聚区逐渐形成,逐渐成为珠江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     一是大力扶持物流产业,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及旅游业鼓励发展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推动物流产业发展。设立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成立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扶持重点物流业项目,主要包括大型物流货运市场等专业物流项目、中高级批发市场等商业物流项目。2003年以来,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共对全市36个物流项目给予扶持,累计总投资26.46亿元。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和信息化水平高的现代大型物流项目投产,陆续促进了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了现代物流业整体素质。2003年神湾港首期工程投产,当年实现集装箱吞吐量3.8万标箱,2004年实现8.5万标箱,比增129%,大大加快了进出口货物的流通速度,对南部物流组团外向型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04年,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7.9亿元,增长13.7%;交通运输行业完成水路货运量665万吨,货物周转量7.8亿吨公里,分别增长13.4%和13.5%;公路货运量完成3639万吨,增长17%;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960.6万吨,增长32.7%,完成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93万标箱,增长23.2%。     二是依托重点项目,构筑三大物流集聚区。根据组团发展的总体战略,出台了《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把流通业基础较好、发展势头强劲的西北部组团、东部组团和中部组团作为重点扶持的三大物流集聚区,通过引进和建设重点物流项目,推动物流集聚区的快速发展。目前,小榄镇物流中心、东凤镇天润物流市场、黄圃镇马新物流储运中心、古镇镇六大专业市场和中兴货运市场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陆续上马,西北部组团物流业集聚效应日益突显;九州通医药公司物流中心、中联水产公司流通加工项目、中智医药有限公司现代仓储及电子交易中心、盛仕名保健品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项目相继投产,以及外运广东(中山)物流基地、东协物流保税监管仓、绿都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的筹建,东部组团物流集聚区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同时,华通行物流配载交易中心、中山富逸装饰材料市场、建华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相继投产和建设后,中部组团物流业日具规模。2004年全市物流仓储货运及商贸新增项目30个,总投资12.5亿元,进一步推动了物流集聚区的形成,打造珠江口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成效初显。     三是大力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投入资金提升信息化水平。目前,古镇、东凤、石岐、南区、火炬等镇区大型物流企业已投巨资建设现代化物流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提升了物流企业的效率和管理水平,扩大了物流覆盖范围。积极论证和设计覆盖小榄镇、辐射西北的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协会信息网,物流企业能最大限度地为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物流流程优化设计及一站式物流服务,为客户节约成本,并为会员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在西北组团和东部组团两大物流集聚区内选择有实力的产业物流及商贸中转物流结点作为信息化试点,积极推动全市物流企业特别是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并重点推动西北物流集聚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企业供应链的物流响应速度,实现物流资源高效整合。     四是成立物流协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增强物流企业自律,提升物流企业整体素质,2004年成立了中山市物流协会,包括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广东(中山)公司、天润物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华通行物流配载交易有限公司等物流龙头企业在内的41个单位参加了协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物流标准制定、合作交流、鉴定认证等综合服务功能,搭起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出版物流协会会刊,举办重点物流企业及重点物流项目展览,推动院校、研究机构、培训机构与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物流人才培养,为物流企业输送多层次人才。规范物流业管理,开展全市物流业整体规划,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中山市形成城镇建设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的态势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近年来,中山市坚持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举,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以城市化促进工业化,逐步形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齐头并进、互动发展的良性循环。目前,全市工业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城市化总体水平达到68%,城市综合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中山市城镇建设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的特点     (一)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建设加速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科学合理的城镇基础设施、中心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为产业聚集、扩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加速了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如2000年以来,中山市南头镇投入4亿多元加强基础设施和中心区建设,镇建成区面积由5.51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规划建成了标准较高、功能齐全、配套合理的工业区和科技工业园,优化了生产、生活及投资环境。每年引入企业超过100家,形成了空调、电视、冰箱等大家电为龙头、小家电门类齐全、零件配套齐全的家电产业群。2004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授予该镇"中国家电产业基地"荣誉称号。     (二)城镇特色建设促进和提升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城镇精品、专业市场、博物馆、会展中心,凸显城镇特色,打造产业文化,反过来促进产业集群提升。如2002年以来,古镇镇投入大量资金以灯饰产业为主题大力建设中心城区主体工程,将产业文化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先后建成了国贸广场、灯饰广场、综合体育馆等重点工程,不仅完善了镇中心城区功能和设施,而且赋予城镇以鲜明的特色,突出了古镇作为"中国灯饰之都"形象,强化产业集群的文化氛围,增强了古镇灯饰产业吸引力。目前,该镇灯饰产业产值达76.5亿元,产品占全国灯饰市场60%。     (三)产业集群的强大集聚效应加速了城镇化进程。目前,中山市产业集群发展先行镇区的城镇化水平普遍较高。沙溪镇、小榄镇、大涌镇人口城镇化水平依次为82.23%、100%、68.83%,分别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1.56、39.33、8.16个百分点。主要归结于这三镇的产业集群发展比较早。沙溪镇是中国休闲服装名镇,拥有以休闲服生产为主导的服装产业集群;小榄镇是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和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拥有以五金制品生产为主导的金属制品产业集群和以电子音响为主导的电子产业集群;大涌镇是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和中国牛仔服装名镇,拥有以生产红木家具为主导的家具产业集群和以牛仔服生产为主导的服装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外来资金和劳动力,加速了城镇化进程。     (四)产业集群强大的溢出效益推动着城镇建设上台阶。产业集群形成后,聚集的大量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不但为产业链的延伸、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创新等提供保障,而且为其所在区域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和人力资源,推动城镇建设不断上新台阶。2004年小榄镇工业总产值达到242.8亿元。近年,该镇投资近50多亿元进行城镇建设,实施了"四纵四横"路网工程、教学环境完善工程、18万千瓦的燃气轮机发电厂工程、中心医院工程、江滨公园工程等,完善了城镇基础设施,提高了建设水平,也为产业集群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硬环境。     (五)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改变着城镇空间形态和布局,组团式格局正在形成。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仅加速了城镇化,提高了城镇建设水平,而且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产品配套逐步扩大、产业技术升级等,产业集群在区域上的扩张逐步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形成以产业集群为主体的产业带,改变着城镇空间形态和布局,促使城镇空间布局由单一的核心向跨镇区、市区的多核心组团模式演化。西北部的古镇镇、小榄镇、东凤镇、南头镇、黄圃镇、东升镇、横栏镇与顺德联为一体,形成了40-50公里跨镇、跨市的五金、电器家电产业走廊,集中了长虹、TCL、美的、格兰仕、万家乐、海尔、万和、科龙等知名品牌,产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品范围广、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集群发展改变了原有城镇空间单一核心的格局,多中心的组团式格局已初步形成,为推进组团式发展,实现区域的域内和域间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进一步推动城镇建设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的思路对策     (一)强化城镇规划,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抓紧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城市的功能定位,制定正确的城市发展战略;制订城市组团发展规划,先行完成东部沿海地区开发建设规划和西北组团发展规划。对土地资源等生产力要素在各组团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规划对组团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编制"十一五"计划,突出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确保产业集群健康、持续发展;规范规划的公示、审批、检查和修改工作,强化规划的权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二)加快城镇建设,提升产业集群。第一,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在组团之间、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第二,精心谋划城镇中心区建设。突出产业特色,彰显城镇个性,依托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资源、人口等生产力要素,加快中心区建设,加强城市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完善城镇功能,使城镇中心区真正成为经济、行政和文化的中心,增强中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产业集群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第三,进一步调整和整合工业园区。引导相同产业链条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有效地实现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第四,加强市场设施建设,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的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城镇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生产力要素市场、专业市场和商业服务业,发展为产业集群提供配套服务的现代物流业,为城镇建设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城镇管理,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积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强技术、管理培训,办好镇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发展商会、行业协会和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技术、品牌、信息、市场、融资扶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逐步建立起一套有创新的、有地方特色的、能促进城镇建设与产业集群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加速城镇化进程。第一,建立和发挥整合本地资源的良好机制,进一步形成产业集群自身的特色和品牌。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比较优势调整产品结构,引导产业群向产业链高端上游发展。第三,鼓励本地企业参与产业链分工,加强产业集群内部的分工和合作,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集群竞争力。第四,建立健全由中介服务、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等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与关联产业和支持产业的横向联结,鼓励关联产业加强合作,通过区域联合构建大产业群,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第五,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让引进的外资能够弥补本地产业集群在核心技术方面的空白,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力求让引进的外资能够有效的延伸当地产业集群的产业链,从而推动产业集群的成长壮大;注意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之间的融合,促进外资企业扎根中山。通过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增强城镇的集聚效应,推进城镇化进程。     (五)积极引导溢出资金,扩大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推进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鼓励溢出资金、民资和外资投放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出让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建设或参与经营。积极培育重大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建立项目法人制,探索有效的城镇经营模式。积极探索利用项目融资、政策融资、股份合作、股权融资、BOT、TOT以及贷款贴息等投融资方式,加强城镇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建设。     (六)大力培育产业集群文化,塑造产业和城镇特色。积极培育敢冒风险、富于进取的企业家精神,营造以创新、开拓、竞争与合作为核心的地方文化,从而培养一批现代企业家。加强产业群内的合作与交流,培育较为宽容的社会文化和具有弹性的社会结构,形成和维系本地健康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培养专业忠诚而非企业忠诚的观念,促进人才流动,淡化等级观念和重视非正式交流,加速信息在区域内快速传递,为区域产业群的发展适应迅速变化的技术和市场环境准备条件。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历史文化,加强体现地方特色的城镇建设和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发展商贸服务业,提升城镇品位,打造区域品牌,为集群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中山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近年来,中山市坚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发展工业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调整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不断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高和增长方式快速转变。2004年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004.4亿元,增长27.8%,工业经济总量比1999年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工业产品销售收入1950.45亿元,增长27.76%。实现工业利润72.04亿元,增长22.65%。工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6.5%,拉动全市GDP增长14.32个百分点。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31.03%,提高6.28个百分点。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每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0.3吨标准煤,降低4.33个百分点;每万元工业总产值电耗364.9千瓦时,降低2.74个百分点。     一、支柱产业保持高位增长。2004年,以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纺织服装业、化学工业和金属制品业为主的五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17.96亿元,增长31.75%;占全市工业比重60.42%,提高0.53个百分点;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2.2%,提高3.6个百分点;支柱产业拉动全市工业增长19个百分点。其中,化学工业和金属制品业分别增长了39.97%和54.68%,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纺织服装业增长超过20%,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以装备制造业为龙头的重工业发展加快。全市实现重工业总产值667.73亿元,增长32.28%;轻工业总产值1342.65亿元,增长29.77%;重工业增幅比轻工业高出2.51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产值408.01亿元,增长35.15%,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2.13%,工业适度重型化趋势明显。     三、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区域特色为基础的国家级产业基地经济增长呈现出良好的态势,200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428.94亿元。其中,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中国家电产业基地、中国小家电基地的工业总产值增幅分别达到96.08%、95.97%、98.53%、116.52%、88.23%,比2003年翻一番。     四、创建工业强镇(区)取得新突破。2004年,全市工业完成年预期目标的113%,22个镇区超额完成预期目标,14个镇区工业总产值超过60亿元。其中,有火炬区(381.07亿元)、小榄镇(242.8亿元)、南头镇(110.42亿元)和古镇镇(101.35亿元)超过100亿元。目前,全市已有12个镇区获得工业强镇(区)称号,占全市工业总量的71.39%。     五、规模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快。254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694.71亿元,增长27.8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和民营工业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1080.18和519.2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63.74%和0.64%;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31.03%,比上年同期提高6.28个百分点,总资产贡献率提高0.69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加快0.14次,产品销售率达97.13%。
2004年中山市减少价费1.46亿元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降低城市运营成本和保障社会稳定,2004年中山市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共取消收费项目6项,减免收费项目15项,降低收费标准6项,共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46亿元。     一是减免家禽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禽畜及禽畜产品防疫检疫费等7项收费,共减免金额175万元。     二是清理规范涉农、涉企收费。对涉及企业和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4项,减免8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涉及海关、检验检疫、农业、海事等多个部门,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925万元。     三是实施"药品价格民心工程"。采取按中标价分档次顺加作价、降低药品招标服务收费、大幅降低24种抗感染药品价格、重新审核自制(配)药价等手段降低药价近1亿元。     四是调整供水价格,推进"同网同价"。对21家供水企业进行价格审定,对部分镇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实行抄表到户、同网同价,减轻农民负担365万元。     五是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降价金额达77万元。     六是取消市政公园门票和公厕收费。取消全市所有市政公园门票和公厕收费,减少收费135万元。
中山市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山市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大部分企业计算机已经从单项应用向集成化、综合化和网络化发展,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财务电算化、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应用范围正从生产流程转向资源管理和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管理手段和方式,提高企业管理整体水平。目前,全市大约有10000多家工业企业能够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文书资料处理和财务、人事、工资、仓储等方面的管理。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局域网,并应用ERP技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沙溪镇组织和引导企业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服装业产业水平,设立服装工程研发中心,投资200多万元引进服装CAD技术及外围输出设备,完成款式设计、纸栏设计、放码、排料等生产自动化,并在互联网上建立专业性服装网站,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提高企业设计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山市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引进美国激光固化快速成型机及激光抄数机等先进设备,集产品设计、快速模具为一体,为中小企业提供快速成型综合服务,加快企业新产品开发速度,降低开发成本,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积极探索发展电子商务的路子。许多企业积极探讨发展电子商务,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宣传自己的企业和产品,搜集供求产品和相关企业信息,寻找商机;另一方面应用信息技术由单一环境、单一功能向网络化、综合化发展,加强与外部信息交流和商务活动能力。星宝集团公司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模式,对连锁企业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搭建起商务平台,合理调控配货体系、采购体系、价格体系,公司总部与各分店实时沟通,准确掌握进、销、调、存等业务动态,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力资源,大大降低商品流通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专业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近年来,先后建设了中山工业信息网、农业信息网、中山企业在线等一批专业网站,大大推动了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业信息网不仅为企业提供科技、政策、经济信息和技术服务,把全市7000多家企业的有关资料上网,还为企业建立网站提供平台,帮助企业建立网站和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思路措施     (一)明确目标,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把企业信息化放在整个经贸工作优先、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和扶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改造、改组,提升企业设计、研制、采购、生产、营销、服务和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中山实际,编制《2005~2009年全市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明确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对重点企业信息化基础项目以及信息化装备的开发和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设立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和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把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作为企业信息化核心内容抓紧抓好。选择一批企业信息化项目,列入全市技术创新专项,在技改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大培育信息咨询服务业力度。选择一批信誉好、实力强且具有成功案例的软件企业,推荐给传统行业的企业,作为企业信息化主要的技术服务商。成立企业信息化专家小组,为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依托行业协会建立技术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咨询服务行业规范和信用公开制度,指导和监督全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示范推进工作。选择部分信息化建设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进行宣传推广和重点支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培训体系和考核体系。
2004年中山口岸集装箱吞吐量突破百万箱2004年中山口岸集装箱吞吐量突破百万标箱大关,达到100.4万标箱,较2003年的82.5万标箱增长21.7%,创开埠以来最高纪录。中山口岸全年共完成货物吞吐量567.4万吨,同比增长13.4%,吞吐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九位。     去年以来,经济大环境整体走势向好,泛珠三角区域经济蓬勃发展为中山口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港口布局、大通关建设日臻完善,为口岸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内部支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对策,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努力实现工作重点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促进利用外资总量与质量的同步提升。2004年全市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380宗,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突破5亿美元。为适应中山口岸快速发展的要求,各口岸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提供高效的通关服务,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不断加大科技兴贸和名牌带动战略,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开拓工作的整体化和组织化程度,全市外贸出口规模约100亿美元,增长20%。为进一步提高中山投资环境综合竞争力,2003年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山市建设并启用了神湾港,与北部小榄港、中部中山港构成"品"字型港口结构,港口布局更趋合理,有效降低了企业进出口的营运成本,提高了效率,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开港不到两年,2004年神湾港就取得突破10万标箱的成绩。
中山市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山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依靠高新技术推动产业进步的精神,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200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450亿元,同比增长40.5%,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2.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6.4亿美元,增长16.6%。执行国家级火炬计划25项、省级火炬计划11项。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4家,民科企业305家,其中省级民科企业达55家。     一、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2004年,制定了《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山市专利申请费用补助暂行办法》、《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重奖科技人才,规范科技管理,弘扬创新文化。科技经费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促进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快速形成和发展。全年共获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44项,获得国家、省科技经费1231万元。实施"科技强企"工程,选择20~30家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实行连续3~5年的重点支持,扶强扶优,力促企业做强做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骨干群体。组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立市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积极推动市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向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发展,迅速提升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大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设立2000万元、1000万元和33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用于鼓励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成立由市财政引导的创新投资机构,鼓励外国资本、民间资本进行创业投资,制定并完善风险投资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担保机构,帮助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加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积极培养优势产业。一是结合自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点,制定中长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产业集聚,积极引进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重工业,重视内源型经济发展。二是充分发挥高新区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加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的孵化工作,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包装印刷、汽车电子配件等新兴优势产业。三是坚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注重引进技术的整体性和消化吸收引进"软件"技术,选准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带动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通过切实有效措施,逐渐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优势产业,实现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的有序更替和持续发展。四是计划投资120亿元规划建设临海工业园,产业规划以高端位、高投入、高税收产业为主,分为能源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石化加工产业区、装备设备工业区、高科技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区、港口码头区、仓储物流区、服务配套区。计划用8年时间引进大型项目50个以上,引入资金3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30-50亿元。     三、大力应用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全市传统产业比重较大的特点,以制造业信息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结合特色产业集群特点,大力开展企业信息化工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以小榄五金和古镇灯饰为试点,推出"古镇镇千家企业灯饰商务e工程"和"小榄镇千家企业商务e工程",大力推进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的市场化进程。目前,两镇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参加了商务e工程。古镇镇以lighting86.com为平台,以集聚全镇灯饰企业网站800多家,全国收费用户3000家,全球注册会员超过10000名,用户访问量20000人次/日,高居照明专业网第一位,成为名副其实的"网上灯都"。     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制建设,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开发主体。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增加R&D投入,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自觉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依托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全市拥有1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7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区域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扩大与国际大跨国公司、大企业、大财团的合作,吸收更多跨国公司在中山设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五、积极加强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及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内涵和功能建设。引导企业、园区、产业走规模化、特色化道路,推动专业镇和园区建立和完善适应特色经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广普及制造业信息化等高新适用技术,逐步形成创新和技术服务共享机制,提升"中山制造"品牌,促进区域特色产业技术水平的显著提升。目前,全市已有8个科技试点专业镇和2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试点单位,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中国电子(中山)基地、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中国灯饰之都、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国家精细化工生产基地、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中国休闲服装名镇、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中国牛仔服装名镇、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中国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山)示范基地、中国家电产业基地、中国小家电专业镇、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中国腊味食品名镇等18个国家级产业生产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     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完善和发展开放式多层次人才市场。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尤其引进学术、学科带头人及科技管理人才。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施先入户后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才进入中山均不受户口、行政人事关系和聘用方式限制。2004年,全市共引进各类人才13万人,全市人才总数达到105.5万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先后有16位博士后进站工作。二是加大科技人才培训力度,2004年共选派4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的高研班学习。积极筹划引进名牌高校在中山建设校区和研究机构,争取最大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成立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等,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力量,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撑。三是强化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多产权化,通过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员工持股经营等形式建立相应的制度,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产业特点、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尊重知识价值、鼓励人才成长的分配制度,形成有利于高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培优、留优、用优的人才机制。     七、广泛开展科技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实施"技术转移"工程,充分利用各种科技资源,多渠道开拓国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04年,中科院广州技术转移中心中山分中心在中山成立,依托中科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引导中山市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广泛开展院地合作,密切产学研结合,使国内外高校和院所的科研项目、人才、技术、资金、设施为中山所用。与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以及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三方合作,推动中科院生物医药科研成果向基地企业转化。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继续向产学研结合项目倾斜,对企校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扶持一批较成熟、有前景的技术成果在中山实现产业化,使产学研合作既有声势,又有效果。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涉外技术业务,拓宽技术来源。     八、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倡导鼓励创新、敢闯敢试、崇尚竞争、宽容失败、脚踏实地、不骄不躁的创业风尚,探索建立创新文化氛围,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鼓励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大力吸引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在中山召开,为科技人员的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采用标准化技术、引用高新技术手段改善、提高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开展科技知识普及工作,形成全社会学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的浓厚风气,提高全市人民的科技文化素养。优化科技创业的人居环境,优化美化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和人居条件,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使科技人才子女就学、文化娱乐、生活休闲等得到充分保障,为科技人才创造优美和谐安全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
中山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制定《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山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了有关部门、镇政府(区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明确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的职责。加大资金投入,投入900多万元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进检验检测仪器40台(套)。     二、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污染治理,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一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了8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生产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道路,从源头上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目前,中山香蕉、中山塘鱼等5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通过了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2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产品认证。种植业无公害生产面积9937亩,无公害农产品16.22万吨。二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三农"市场活动,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市场的准入和监管。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内容涉及禽流感疫苗销售检查,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及经营分类的管理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种子市场检查和鼠药市场检查,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三是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建立市农产品检测中心,8个镇设立了农产品检测站并配备专职检测员和检测设备,对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减少灌溉、养殖用水污染等起到了积极引导和监督作用。建设7个农产品市场准入制试点,内设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对叶菜蔬菜进行售前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农产品不予准入。     三、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肉品管理力度。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工作,为近千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了档案。加强食品生产准入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认识,完善生产必备条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正确实施"QS"标志。到2004年底,全市共有77家企业84个产品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肉联厂的管理,采取分时段、分批次、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方法,对生猪进仓、屠宰加工到肉品检验和出厂等环节实施监管和检查。加大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和打击私屠滥宰的不法行为。打击私宰生猪的违法行为,维护生猪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四、实现关口前移,整治食品流通环节。一是实现食品监管关口前移,推行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开展准入试点工作,从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出发,以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层级责任制度为核心,推行食品准入管理措施。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索证索票,建立并实施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备案制度,把好食品进货质量关;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实施存档备案制度,督促经营者推行商品销售承诺制度,把好食品流向关;推行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强化退出管理;工商等执法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准入和日常监管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市场开办者协管制度。制定《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经营商品的质量安全员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配备与市场规模和经营品种、数量及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配置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食品检验设施,对市场内经营的肉、菜等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并将检测检验结果公示;对未经检验、检测的农产品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三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进出口监管力度。检验检疫和海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大对进出口食品现场监管和查验力度。     五、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开展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出台《中山市中小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市118家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评级,促进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及工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推动其他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持续开展各类食品、饮料和直饮水的专项卫生监督行动,有效净化了食品、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     六、全面铺开重点整治,多方保障食品安全。一是深入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加大对商场、超市、各类食品批发市场经销奶粉的清查力度。二是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加大对豆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整治。开展对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散装白酒经营主体,取缔无证照生产销售散装白酒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食品专项打假活动。开展食品生产、餐饮业、旅游景区的应节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经营卫生检查,重点对滥用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隐患或有违规生产现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     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以"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利用新闻发布会、公告,推荐信誉企业,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曝光,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生产意识,为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提供了人力保证。
中山市加大利益向下力度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去年以来,中山市坚持利益向下原则,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正确调整市、镇、村各方面利益,坚决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不断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2004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49.5亿元,增长5.4%;农村经济总收入1336.7亿元,增长21.9%,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245元,增长11.1%。     一、稳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不断加大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目前,全市24个镇区中有19个已经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约占80%。已完成改革的村居114个,占47.3%,村(居)民小组1078个,占33.7%;6个镇区已开展试点工作。股份制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避免农民负担反弹。目前,税费改革政策落实较好,农民负担大幅度下降,农民除交纳农业税和"一事一议"外,不再负担其他费用,"一事一议"主要由村集体经济承担,部分镇区已由镇区财政全额负担当地农民的农业税。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共减轻农民负担1.24亿元,人均减负136元,减负率达78%。为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从2004年起免征种植水稻所负担的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450多万元。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非农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继续加快农村工业化步伐,积极推进工业强镇(区)战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和就业载体吸纳农民劳动力的鼓励补助制度。2004年共培训农民劳动力20714人,解决就业20512人,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108.42%和114.48%。部分镇区制定了鼓励农民创业政策,如小榄镇由政府担保,推出创业贷款计划,为有创业项目的农民提供单笔5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利息由镇政府承担,缓解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收入约占70%,农民出外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已成为跳出农业框架,促进农民增收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四、扶持经济后进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可望实现脱贫目标。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帮扶后进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力度,狠抓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按照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原则,研究和落实各个扶持项目,及时兑现及管理好补助资金。目前,扶持工作进展较快,全市12个后进村的扶贫建设项目全部上马,其中9个村投入2854万元,兴建厂房宿舍45129平方米。随着一系列"造血"项目的推行,每年为12个后进村增加集体收入472万元。至今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届时每年共可增加12个后进村集体收入725万元,实现脱贫目标。     五、初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一是研究出台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首批将30万农民纳入参保计划。市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今后每年再拨出1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补贴。二是加紧制定《中山市农村医疗保险初步方案》,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三是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贴力度,重点消除农村合作医疗空白村,提高发展较慢镇区的农民参保率,有效促进了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市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5.1%。
中山市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增创外经贸工作新优势2004年,中山市面对外经贸不利形势,确立新的外经贸思路,注重出口与进口相结合、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经贸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外经贸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全市对外贸易呈现出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进出口总值156.2亿美元,增长19%,其中外贸出口近100亿美元,增长21.1%。     一、完善出口退税市镇两级分担机制,增创扩大出口政策优势。由于出口退税一半以上属超基数部分,需要地方财政分担25%,财政压力增大,中山市从政策和协调两方面入手确保退税新政策的顺利实施。一是制定超基数部分由市镇按6:4比例分担的操作办法,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确保外贸出口稳步增长。2004年5月底前清退历年结欠退税款"旧账"30.8亿元,全年出口退税新账部分共退税约37.5亿元,市财政增加支出约4亿元,基本解决了企业出口环节退税资金积压的难题。二是积极引导基层外经贸部门和企业适应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经营策略。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理顺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合理引导、协调各方、严格把关、主动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镇区外经贸部门层层做好工作,尽可能降低政策调整对扩大外贸出口以及镇区地方税收收入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通过举办"3・28"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组团参加省组织的粤港、粤台、"粤港--欧洲"经贸洽谈会及网上洽谈会、厦门洽谈会等,引进了大批规模大、质量高、牵动效应强的项目。积极促进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扎根落户型企业。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380宗,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3亿美元,增长43.02%。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出口能力强、市场营销好的外资企业建成投产。2004年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达61.3亿美元,同比增长22.1%,占出口总额的62%,成为全市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全市有17家企业出口超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占了9家。     三、加快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品牌带动和多元化战略,增创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开展科技兴贸专题调研,全面摸清全市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和名牌名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出口状况,建立高科技进出口企业信息库,并对120家重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将国家、省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政策通传给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对扩大出口的驱动效应。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迅速,全年出口额分别为62.2亿美元和26.4亿美元,增长21.2%和16.6%。同时,以区域特色经济为依托,经多年培植,灯饰、服装、五金、机电等特色产品已发展成为出口拳头产品,成为一般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推出名、优、特色产品和系列化产品参加各类国际专业会展,不断扩大主要市场的占有份额,拓展直接远洋贸易市场出口。全市主要市场出口全面增长,其中对香港、美国、欧盟三大贸易伙伴出口增势迅猛,对欧盟出口增速达48%。开拓新兴市场方面取得新进展,对海湾国家、俄罗斯、加拿大、非洲市场出口增幅均超过60%。     四、释放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发展外贸活力,增创经营主体优势。把扩大外贸经营主体作为培育出口新增长点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力度扶持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开展进出口经营,全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的外经贸龙头企业。一是加大对转制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原公有外贸企业顺利转制后,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体制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大部分转制企业资产质量好转,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二是进一步引导转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资本、技术、品牌、人才、管理、服务等方面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其走实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跨国经营之路。中山水出公司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于1999年由原来的公有外贸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出口规模从1998年的1.01亿美元,扩大到2004年的4.8亿美元,成为外贸体制改革的成功范例。三是抓住国家从2004年7月起全面实行外贸经营权登记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优化出口经营主体。2004年新增进出口经营主体197家,其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全市民营企业出口5.4亿美元,增长54%。各镇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共有16个镇区出口超亿美元。
2005年中山市经济工作开局良好今年以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平稳的发展势头,首季经济工作"开门红"已成定局。主要特点如下:     一、工业继续保持快速上扬势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92.2亿元,比增22.5%。主要特点:工业产品销售加速,出口交货增长平稳。受节日需求拉动,企业把握产品旺销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1月份实现销售产值181.32亿元,增长40.79%,高于生产增幅1.69个百分点。完成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81亿元,增长25.75%。新增投产企业100多户。春节后企业普遍开工早,工厂订单充足。     二、"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农业农村工作开局主动,成效显著。农民增收幅度较大,农产品总体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种粮农民仅政策性方面每亩可增收100元,全面免征农业税后,平均每亩耕地每年可再为农民增加收入40-50元。科技兴农工作迈出新步伐。引进和上马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广阔的农业新技术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农业整体素质。农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至3月初,全市"农村五项工程"总投入2880多万元。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通过省专家组验收,3个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成。春耕备耕开局主动。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增加粮食面积1.1万亩。春播、春种、春养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三、外经贸持续强势增长。一是出口继续大幅增长,全市实现出口总值14.8亿美元,增长17.9%。二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新批项目宗数明显增多,外资实际投入增长较快,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61宗,实际利用外资0.23亿美元,分别增长19.6%和22.8%。三是新批增资项目快速增加,共39宗,增资额达0.57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39.3%和249%。四是"3.28"招商经贸洽谈会项目进展顺利。截至3月7日,已落实"3.28"招商会可签约项目259宗,其中外资项目186宗,内资项目73宗;合同协议利用外资11.54亿美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34.16%;签订贸易合同4754宗,贸易额21.09亿美元,完成预期目标的245%。     四、投资、收入大幅增长,金融保持平稳运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累计完成投资23.57亿元,增长5.1%。累计地方财政收入6.77亿元,增长11.5%,地方财政支出4.59亿元,增长28.1%。国税收入14.5亿元,增长49%;地税收入累计7.27亿元,增长17.7%。2月底,各项存款余额1039.5亿元,比年初增长13.85%;各项贷款余额为497.8亿元,比年初增长0.37%。
中山市着力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截止2004年,全市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19.2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999人,约占技术工人总量的3.3%。     一、政府重视,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针对电子、机械、汽配、化工等产业发展较快,对技能型高素质人才需求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市委、市政府按照超常规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思路,规划办学用地420亩,投入基建资金1亿元,建设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加快市技工学校建设,投入1000万元扩大办学规模,落实500万元购买高技能人才实操设备。建设火炬区职业技术学院,专门为火炬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发挥优势,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一是发挥学校优势。市技工学校推行"校院、校企"合作模式,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先后与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电子高级技工学校和加拿大达英国际商学院合作办学,推行"3+1"合作模式,重点培养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分别与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有酒店、中山凯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合作,建立学生实训基地,利用著名企业的技术优势,发挥名师带动效应,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人才。二是发挥区域优势。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先后建成全国包装印刷基地、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民营科技园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园区,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优质产品为拳头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拥有乐百氏饮料、耶鲁固力门锁、凯达精细化工、华帝燃气具、嘉华电子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小榄五金、古镇灯饰、沙溪休闲服、大涌红木家具、南头空调、黄圃食品等区域特色经济蓬勃发展,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区域经济优势,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在企业内部形成培训机制。2003年以来,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专项奖励资金,重奖在培训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每年拨出3000万元用于企业技改贴息,鼓励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三、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估和选拔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公安、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制订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估和选拔机制。一是制定引进高技能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入户指标、城镇建设增容费、家属子女就业、入学入托等方面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优惠。对具有高级技术以上人才,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对具有中级技工资格以上的技能型急需人才,根据企业需求经确认准予进入,接受其入"储备人才户"或"镇区人才公共户"。二是全面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充分发挥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用,全面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缩减高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工龄期限,增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专业项目,满足劳动者进行技能水平鉴定要求,引导劳动者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三是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的90个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对进入规定行业、工种或岗位就业、再就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四、加强引导,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一是打破企事业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身份界限,形成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并根据技能人才的技术水平,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不受其原有身份、资历、学历限制。二是开辟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晋升通道,健全高技能人才职称系列,形成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4个等级,研究制定职称申报条件、评定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反映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三是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分配、奖励及福利制度,把高技能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技能水平挂钩,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分别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同等待遇;对高级技能人才,在住房、医疗等方面给予照顾;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重奖。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指导和管理,对具备办学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予以审批,并在办学场地、税收、师资、教材和学生考核、鉴定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加大宣传,营造崇尚技能、岗位成材的良好氛围。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各镇区、各单位一把手必须从建设全省经济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单位的先进事迹,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在全市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山市超常规发展第三产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加大投入和改革力度,快速推进体制创新,超常规发展第三产业。2004年,全市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83.1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重点行业。一是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发挥中山市"东西结点,南北逢源"的区位优势,按照"共享、共赢和错位互补"原则,借助泛珠三角物流联盟,积极引进境外高端物流服务业,借助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优质物流项目建设,推动"中山市保税物流中心"等大型现代物流项目的启动和建设,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二是促进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积极参与区域性旅游协作,整合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深度开发。坚持规划先行,开展《中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山市旅游商品产业规划》等规划的实施工作;充分利用中山优美的生态环境、良好的区位优势和雄厚的特色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旅游等新兴旅游;加大整合资源力度,发挥品牌效应,积极引导旅游资源加强协作,组团发展旅游景区,努力打造旅游景区品牌;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合理开发中山旅游文化产品。三是拓展新兴商务服务业。通过营造发展环境,降低准入条件,推动中介服务业快速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努力打造"写字楼经济"。积极引进广告、中介、法律服务、金融、旅游、贸易、IT、会计审计及咨询类新兴产业,吸引各类公司、办事处、重要事业部门、研发机构等在中山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把中山打造成为吸纳资金和人才的洼地。四是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培育信息、汽车、住房、文化、健康等新型消费热点,引导房地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每年投入600万元扶持服务业发展。2004年,全市第三产业完成投资额142.5亿元,增长14.4%,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48.9%。奖励在第三产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镇区,2004年共奖励8个镇区8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抓住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机遇,推荐一批优秀项目争取国家及省的支持。设立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设立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的基础上,积极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扩大行业扶持范围,使亟需加快发展的行业充分享受到政策扶持。放宽三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清理或修订不利于三产加快发展的管理规定,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及旅游业鼓励发展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快编制"十一五"《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三产发展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第三产业有序和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上规模、上档次,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快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尽快形成适应行业特点、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监管办法,促进行业有效竞争机制的形成。     四、完善推进机制。目前,三产发展的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联动发展格局,火炬区、小榄镇、石岐区、黄圃镇、三乡镇等12个镇区设置了三产发展专职机构,专人负责三产工作。出台了包括各镇区和牵头部门在内的三产先进单位考核办法以及镇区领导班子考核制度。各镇区把三产发展提升到与工业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来抓,严格落实相应的机构和配备人员,制定和落实促进三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加强交流与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加快三产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市三产发展机制的高效运作。     五、创新管理机制。一是推动第三产业组团发展。相关镇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三产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按照"组团布局、特色发展"的思路,制定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加大重点三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力度,并针对各自组团的产业布局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培育主导产业,降低服务成本,形成规模经济。二是完善三产统计体系。借助经济普查掌握三产规模总量及分地区、分行业数据,做好三产数据调整工作。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中山市第三产业统计管理系统",完善镇区三产统计数据的网上报送功能。三是充实三产目标责任制。在《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考核办法》,依据部门和镇区三产增量、增速、所占GDP比例、税收等条件,综合评定获奖名单,从多方面促进部门和镇区提升三产发展的整体水平。     六、强化中介服务。在《中山市中介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基础上,出台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扩大中介服务需求。以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拓展中介服务业发展空间。按照我国入世承诺和相关文件要求,放宽市场准入,认真落实CEPA有关服务自由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措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发展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强优中介机构,培育龙头企业,改变中介服务业"小、散、弱"的局面,推进中介服务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研究策划中介服务业功能区,引导中介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一站式"中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从注册成立到企业注销等各环节的专业中介服务。
中山市七项措施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山市把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主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定了农业总产值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的工作目标。重点采取了以下七项措施:     一、进一步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把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加强对耕地利用状况的监控,严防出现弃耕撂荒现象,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确保高产稳产。继续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已经实施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进一步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二、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力度。一是用工业化方式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把工业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营销手段引入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继续实施"巩固周边市场,大力拓展内陆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农产品流通战略,千方百计拓展国内外市场,组织镇区和产销大户到市外举办各类农产品推介促销活动,扩大中山市农产品知名度。积极办好农产品流通协会,更好地把农产品运销大户系统地组织起来,加强集聚力,发挥整体优势,增强经营手段和流通协调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在农产品集中产区、规模产区建设专业化批发市场。三是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鼓励和支持加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集中力量在保鲜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型,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四是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抓住壮大实力、增强竞争力、提高带动力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国家、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广大农户进入市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群体。五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纽带和协调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抓紧研究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逐步推进,力求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行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培训,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发展农业生产。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水平,争取年底通过双认证,达到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标准。加快镇级检测站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全部建成,上规模的市场均设立检测室,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扩大检测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培育农业名牌产品,推广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以农田路网、内河涌整治、低产鱼塘改造、"一区三线"森林改造和乡村四旁绿化、缓坡山地种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五项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后进镇、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流通、环境条件。围绕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和改善生态三大任务,全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配置力度,抓好水质监测,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查处力度,大力推广生态种养、生物防治和生物肥料等先进科学技术。     五、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坚持群众路线、依法改革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已经完成改革的镇区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和提高上,尽快完成发放股权证书,办理组织登记,完善股份合作组织"三会"制度等;已经铺开的镇区要采取措施尽快完成,严格执行制订章程、清产核资、股东界定等工作程序;督促尚未开展改革工作的镇区认真借鉴先行镇区的经验做法,加快改革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     六、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抓好农村"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建设,确保村务、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增强村务、财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二是做好行政村合并后和"村改居"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抓好财务合并和清产核资、清帐理财、审计工作,妥善处理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问题,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推行村级会计委派制、选聘制和代理制,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四是全力做好新一届镇区村委会换届审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要求,对村委会的财务收支状况以及离任"村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五是认真实施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着力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六是积极稳妥化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良债务,摸清情况,分清责任,追收欠款,有效遏止新增不良债务。     七、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强行筹资,严禁超范围、超限额和加项加码收费,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完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制"。抓好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报刊摊派等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将中央、省、市的减负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研究妥善解决税费改革后,特别是今年全省统一免征农业税后镇、村财政缺口问题,确保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化。对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实行专项督办查处,防止引发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案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中山市财政重点扶持困难镇区促进协调发展中山市认真落实中央的"五个统筹"精神,坚持利益下移原则,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把财力重点放在扶持困难镇区的发展上,制定切实有效办法,帮助困难镇区加快发展。     一是利用财政国库间歇资金,积极协助镇区解决工业园区建设征地和历史遗留的集资款偿还、镇区债务重组等问题。2004年共与镇区签订50份借款合同,借出财政资金6亿多元。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镇区发展。加强农业银行与困难镇区的协调,落实了7个镇区厂房、宿舍物业建设资金。2004年,农行新增贷款5250万元,各镇区累计使用贷款1.2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困难镇区加快发展。制定协调区域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安排3130万元体制专项转移支付,其中,2330万元用于困难转移支付,800万元用于奖励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落后镇区的可支配财力。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理财能力。为进一步做好困难镇区帮扶工作,提高困难镇区资金使用效率,市政府对全市7个困难镇区开展账务检查,对银行存款流动情况、工业园投入建设、经费支出的业务流程、镇政府的债权债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检查,规范镇区财政资金使用,促进镇区提高理财水平。
中山市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假钞案件日前,中山市公安机关在三乡镇金煌大酒店停车场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假钞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潮武(男,41岁,广东省潮阳市人)、张金贤(男,52岁,广东省潮阳市人)、梁光荣(男,38岁,广东省封开县人)、梁梅兰(女,54岁,广东省台山市人)、陈伟成(男,42岁,广东省高明市人)和王奇仔(男,44岁,广东省顺德市人)等6人,缴获100元券面额假人民币79933张(合计面额799.33万元)以及作案交通工具白色面包车(粤C28698)1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潮武交易的假钞是以7元真钞兑换100元假钞的比例从广州市购进,经中介梁梅兰介绍,约定以26元真钞兑换100元假钞的比例贩卖给犯罪嫌疑人陈伟成,犯罪嫌疑人在假币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经鉴定,该批假币主要特征为:纸张较滑、无凹凸感,变色油墨无变色效果,图像模糊,水印没有立体感,背面图像较模糊,票面在荧光灯下无荧光反应,无隐形面额数字,仿真程度较低,属普通机制假钞。
中山小榄镇实施“村改居”的主要做法及体会中山市小榄镇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农村"三化"进程,根据自身实际全面推进"村改居"工作,全镇13个村涉及11.4万村民完成了"村改居"。     一、"村改居"的主要做法     (一)村民变居民,农民身份不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实现村民向居民的平稳过渡和社会稳定,"村改居"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民身份保持不变,保留原有农民的各种优惠政策,让改制后的居民继续享受原有的优惠待遇,以稳定民心。     (二)妥善处置集体资产。改制后社区的集体资产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原村集体资产产权全部归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权归全体股民所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由股份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公益性资产中的水利、桥梁、供电等公益设施无条件服从市政建设需要,原村内道路、公园老人活动中心、办公楼等移交社区居委会管理;原村小学产权归股份公司;居委会仍使用原村委会办公场所。股份社的集体股部分由镇政府监督使用,个人股的收益主要用于股东分红,并受股东监督。     (三)建立新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社区机构设置原则为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社区党(总)支部,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社区的行政社会事务;股份公司或经联社负责管理原村级资产物业、规划发展等经济事务。社区设立若干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有800-1500人,社区居委会选派居民小组协管员。"村改居"后,原村委会两委成员直接过渡为社区两委成员,原村委会村民代表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原村委会议事方式过渡为社区议事方式。     (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一是积极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确保股份公司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逐步加大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各社区要在坚持实施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的原则下,采取灵活措施,做好工业商业用地发展规划,积极发展集体物业,增强社区经济实力,适当提高集体分红,逐步推进社会保险,让股民享有适当的福利。二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提升生活环境质量。认真做好社区供水、供电、道路桥梁、文娱康乐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完善工作,推广集中建房模式,配套高标准生活服务基础设施,提高生活环境质量,建设现代文明社区。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积极探讨修订股份制章程,规范股份公司经营运作,严格财会管理监督,坚持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集体物业出租管理,完善社区干部计酬方案,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做好社区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制订社区管理公约制度,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社区绿化美化、卫生保健、和谐稳定工作,努力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村改居"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统筹规划,细致周密地做好"村改居"的筹备工作。2001年12月,小榄镇完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了农民集体资产股权明晰、股份固化、按股分红的利益制度。2003年9月起整合村组资源,实行村一级经济核算,增强了村组经济发展优势,股民分红逐步提高,村民得到很大实惠,也较好地解决了村小组发展不平衡、股民分红差异悬殊等问题。据统计,2004年全镇农村出租物业490万平方米,比2003年净增79万平方米。全镇农村集体总收入5.29亿元,股民平均分红2000元,比2003年净增668元。两项改革为小榄镇实施"村改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雄厚的综合实力为"村改居"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2004年小榄镇经济总收入300亿元,GDP93亿元,比增20%;完成税收总额14.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2万元,农村居民年纯收入超万元。雄厚的综合实力,使小榄镇有能力承担社会改革所需要的成本。     (三)切实加强领导,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村改居"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村民利益的系统工程,只有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享受改革带来的成果和实惠,才能取得广泛的群众支持。为此,小榄镇成立领导小组和调研小组全面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村民在改革中的利益诉求。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村改居"工作的法律依据、重要意义及有利条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村改居"工作的政策和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对"村改居"工作的认识,增强信心,层层发动,为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营造稳定的社会氛围。事实证明,"村改居"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全镇村民户代表赞成率达96.1%。镇委、镇政府成立工作组派驻到各个改制村,各村也成立相应机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集中研究"村改居"问题。按照法律有关程序,各改制村召开党支部大会、村民代表联席会议、村两委干部会及户代表会议等七种会议,表决通过支部、村委会提出的"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步骤,经市政府审批后挂牌运行。     (四)认真做好改革的政策配套工作。加强监督,做好移交衔接工作。"村改居"后及时办理原村小组集体资产的接收、造册、登记以及公章、登记证、经济合同的移交等有关法律手续,加强管理和监督。各社区迅速把辖区内原居民管理好,并相应修订股份制章程。妥善做好原村级干部的分流安置。改制的13个村的村干部人员职数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原村委会两委顺利过渡为社区居委会的两委,待2005年换届时再予确定。社区的两委人员与股份公司的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为保证稳定过渡,社区书记、主任分别兼任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社区两委人员的计酬方案、资金来源不变。
中山市采取七项措施缓解供电压力去年,中山市成为广东省第5个电网总供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的城市。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山市用电负荷进一步大幅攀升,电网系统用电负荷维持在150万千瓦左右,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20万千瓦。受省电网系统电力和电量供应不足的制约,中山市高峰时段电力供应明显不足。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供应紧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山市采取七项措施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供应不足的压力。     一、启动线路错峰方案。3月1日开始,全市实施10千伏线路错峰轮休计划(线路有电,工业企业不得动力用电)。全市所有工业企业按照线路错峰轮休要求,自觉错峰用电,调整工作时间。尽量多安排在夜间用电低峰时段组织生产,缓解高峰时段电网供电压力。     二、地方电厂全力保障顶峰发电。各地方电厂认真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事故。做好燃料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不因燃料短缺引致发电机组停止运行。切实执行地方电厂上网电价,加快上网电量电费结算,确保电厂燃料采购所需资金,最大限度地挖掘地方电厂顶峰发电潜力。     三、强化电网、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输变电设施安全巡查和安全维护,制定和演练各类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系统运行分析,精心安排运行方式,优化调度,挖掘电网潜力,增加电力供应。     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大用户负荷管理、负荷预测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拉大峰谷电价差,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调节电力需求。大力提倡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鼓励企业大力采用节能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     五、采取有保有限的原则,切实保障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医院、党政机关、海关、学校、电视台、供水、大型航运码头、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等重要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对个别属化学反应类化工企业和特殊工艺、设备不能停电的大型企业,经申请核实,可免错峰用电或核定负荷用电。     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线路错峰方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对执行错峰企业的巡查力度。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加强线路错峰工作的宣传,严格落实线路错峰方案。     七、加大能源基础设施投入,保障电力重点工程顺利推进。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220千伏香小线、香逸线和110千伏起湾变电站等一批电网重点工程如期建成投运。
2005年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成效显著3月28日,中山市2005年招商经贸洽谈会隆重开幕。据统计,落实可签约项目319宗,其中外资项目236宗,内资项目83宗;合同协议利用外资17.97亿美元,完成预期目标的208.96%。签订贸易合同4754宗,其中出口合同2521宗,成交额20.77亿美元,完成预期目标的241%;内销合同2233宗,成交额32.36亿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90%。本届招商经贸洽谈会呈现如下特点:     一、"招商选资"方略成效显著,引进一批规模大、质量好、效益高的项目。涉及IT、医药、五金、电器、光学器材、金属制品、轻纺、电子、化工等行业,许多项目属于"高、重、集"类项目,如日本卡西欧公司投资2000万美元的电子琴项目,科龙公司投资6040万美元的智能洗衣机项目等。资金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多,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达14个。     二、"产业招商"方略成效显著,引进一批装备制造业项目。一批颇具规模的燃机发电、汽车配件、光纤电缆、钢板等装备制造业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如万城投资(泰国)有限公司投资9900万美元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香港兴德盛投资3000万美元的燃机发电项目,香港泛亚电缆投资3000万美元的光纤电缆项目等。一批关联度大、带动效应强的名牌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如投资4500万美元的格兰仕(中山)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美元的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等。     三、"内、外资并重"招商方略成效显著,一批规模大、资产优、市场好的国内企业投资中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150亿元规划建设油气利用和发电项目,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00亿元扩建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燃气轮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其余83宗内资项目中,投资总额超千万美元的项目达15宗。     四、"零用地"招商方略成效显著,引进一批增资节地型项目。中山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推动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配套,积极鼓励、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加大产量和增资扩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零用地"招商成为今年"3・28"招商的新亮点,增资扩产的企业达80家,增资总额达3.82亿美元,大大节约了增量土地。
中山市率先创建产业转移园区中山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号召,率先创建了全省首个产业转移园区。3月25日,中山市与阳江市阳西县合作的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阳西园区举行奠基典礼,并举行第一批转移到阳西园区项目奠基及签约仪式,总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     阳西园区总规划面积11000亩,首期开发1500亩,成为中山与阳江优势互补、互利发展的利益共享平台。阳西县具有土地、海洋渔业、劳动力和电力资源等优势,与中山火炬区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程度的优势互补。通过此举,中山市把火炬区劳动密集型、用地多、产业关联度不高的企业逐步转移到阳西工业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高科技、高税收、高附加值的工业项目,进一步增强火炬区主题产业特色,提升科技含量,增强产业聚集能力。     阳西园区采取政府合作、公司管理的运作模式,由火炬区六大集团公司为股东出资组建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阳西工业园区的统筹规划、开发建设等。园区预计五年建成,届时投资规模将达80亿元,工业产值约200亿元,主要以轻纺、建材、食品、五金制品、电子为支柱产业。本次转移的12个项目投资额均在450万美元以上。园区产生的税收和规费地方分成部分,由双方按商定比例分成,实现"双赢"。
中山市四项措施规范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为保证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中山市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管理。     一、明确划分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把医疗卫生机构分为两类:承担社会公共卫生、预防保健、防治防疫、卫生监督等的为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提供各种社会医疗服务,兼有经营性质的为市属公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一)公共卫生事业机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包括政府投入的公共卫生经费,履行政府职责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医疗服务、药品收入等相关经营业务收入。全额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市属事业单位标准由市财政核定。对个别具有经营性的业务收入实行超收奖励,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征收激励办法》管理。     (二)加强市属公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监管。通过对其资产、资金分配、医药费用进行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提高医疗机构经营自主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对市属公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造册登记并分类,大型医疗设备、房屋、土地、车辆等固定资产按照《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专项资产监管暂行规定》、《关于行政事业前段时间土地房产办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管理。纳入管理范围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按资产管理规定程序报批。     二是加强收支规模监管。以加强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同时兼顾医疗机构发展为原则,向各医院下达年度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指标,超标部分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按规定使用;对药品收支结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度药品收支结余以及各项相关控制指标的超标收入统筹安排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医院年度业务收支结余必须遵守医院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分配;医院使用事业发展基金及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须经市卫生局、财政局审核,提高业务收入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医药费用监管。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格检查监督医药价格,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价格及药品公示、医疗收费听证制度。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招标情况、中标药品价格水平、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住院每床日费用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抑制医药价格不合理上涨。对违反规定收费或不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及规章予以严肃处理及通报批评;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降低药品及医疗器械购进价格;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把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作为对医疗机构的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价格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价格管理负总责。建立内部价格行为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纳入医院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直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制定医生合理用药、检查(验)和一次性医用耗材使用办法,定期公布各科室和医生用药、检查情况,并把合理用药作为医生考评及晋级的重要依据和条件。落实评价制度,定期对各病种费用进行审查。     四是加强个人收入分配管理。医院年度工资水平根据该医院上年度经营结余情况、效益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在价格行为控制情况,新年度业务增长预测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每年核定的工资总额,自行制订分配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医院员工分配在全员聘用合同制基础上,将档案工资与聘用工资分离,原国家、省所定的工资福利标准作为档案工资,存入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作为调动或退休时的工资计算依据。医疗机构的个人收入分配根据医院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绩效挂钩制度。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作人员个人收入实行基础岗位工资加效益工资制。基础岗位工资报市卫生局核准,劳务效益工资按规定比例计提;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保证医疗质量、医生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坚持效益优先,优劳优酬,向优秀人才和高技术含量,高风险岗位倾斜,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医务人员分配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管理、技术责任以及工作岗位的难度,拉开档次。     五是建立财务总监制,健全医院内部核算。建立财务总监制,向各医院派驻财务总监,对资金运行的各环节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财务总监实行定期轮换制。财务总监负责监督各医院贯彻落实《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强化医院成本经营意识,实行院、科两级成本核算。     二、进一步调整财政补助政策     实行公共卫生事业以拨为主,医院建设项目以补为主,科研项目以奖为主的财政补助政策。对医疗机构房屋设备的修缮购置、就医环境改善、重点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并逐步引入绩效预算制度。项目预算根据卫生事业及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政府财力状况确定。安排财政补助时适当照顾中医、部分专科医疗机构。     三、健全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营运监管     一是建立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各医院的服务信息、医药费用信息和经营情况信息,建立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机制。提高诊治透明度,扩大病人知情参与权,让患者选择治疗方案及医用材料。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服务收受回扣,不正当推销药品器械,以及利用处方权力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实施一把手问责制。加强对医疗机构一把手监督,对经营亏损以及重大决策失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效益工资过度提取等内容实行一把手问责制。督促医院着力降低经营成本,尽量减少诊疗过程费用,狠抓医德医风建设,用较低的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四是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管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减少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实行经营风险责任制度。医院经营管理者每年交纳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0%到市财政专户,作为经营风险责任保证金,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合格的全额返还。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出现经营亏损的,按比例扣除责任保证金。年度考核优秀,医院资产净值有所增长,按比例给予奖励。     四、建立建全行业审计监管制度     卫生、财政部门定期对市属医疗机构及其管理经营者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审计。
中山市推行“零用地”招商新模式为克服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传统的兼收并蓄式的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倡导"零用地"招商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达到既增加投资又不占用新土地,实现"零用地"招商的最佳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一、提高门槛,实行"招商选资"。积极推动兼收并蓄式招商引资模式向有所侧重、有所选择的"招商选资"模式转变。把促进利用外资结构转型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重点向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和牵动效应强的大项目、高质量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坚持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瞄准投资密度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对地方经济贡献大、耗能少、污染少的项目,努力吸引关联度大、聚集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型、基础型、技术密集型项目,实现高效益、高产出、低耗能经济的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去年万科房地产集团、科龙集团、香港永安集团及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BP石油公司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中山。今年"3.28"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上,签约236宗外资项目中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达14个,投资总额累计3.82亿美元,基本属于"高、重、集"类项目。     二、发挥集聚效应,实行产业招商。全面推进企业进园进区战略,按照"三高"标准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承载大产业发展的平台,着力完善产业链,使生产要素组合更加合理,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土地产出率。目前,中山市已建成了中国电子(中山)基地、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等18个富有产业特色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同时,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形成了中国灯饰之都、中国休闲服装专业镇、中国牛仔服装名镇、中国小家电专业镇、食品专业名镇、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镇等8个专业名镇。鼓励重点发展项目和区域特色经济项目优先进入园区发展,以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为依托,对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点招商,把产品和企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产业龙头形成的集聚效应,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聚合成产业招商优势。如长虹、TCL、小鸭、美的、格兰仕等家电巨头加盟后,中山市北部家电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宏基、国基、佳能等知名企业落户中山,使得珠江西岸电子信息产业中心初具雏形。     三、增资扩产,推行"零用地"招商。鼓励企业增资扩产,能进一步扩大、优化外资存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前,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近4000家,单位面积的工业用地产出率不高,影响了全市经济增长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经济增长的内涵和质量,通过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在保持原有土地不变的情况下增资扩产规模效应显著。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氛围,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配套政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增加设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做大做强。从1999年至2005年,全市增资项目逐年递增,累计达2374宗。今年增资扩产企业达80家,增资项目83宗,增资总额达3.82亿美元。利用现有项目和资源,以商引商,通过新增生产设备、建设标准厂房等方式增资扩产,大大节约了增量土地,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率。     四、积极推动产业转移,实现土地资源的持续开发。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中山市工业用地已严重不足,去年以来,在国家土地政策宏观调控下,部分镇区出现了有项目无土地的不利局面。在不动用新地的情况下,推动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中山市的当务之急。一是以中科院为依托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引导和推动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二是扩大与国际大跨国公司、大企业、大财团的合作,吸收更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山设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8个专业镇为平台,加快产学研结合,着力引进和开发"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效益"的项目。三是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合作建立产业转移园区,联手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将现有的劳动密集型、用地多、产业层次低、产业关联度不高的企业逐步转移出去,腾出空间发展"三高"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前,中山市与阳江市阳西县合作创建了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阳西园区,总规划面积11000亩,首批从火炬开发区转移12个项目到阳西园区,总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     五、转换思路,大力开展第三产业招商。以金融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等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用地少,带动效应强,产出效能高,加快第三产业招商步伐成为今后招商引资的重点。中山市抢抓CEPA实施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启动的先机,扩大吸引外商投资第三产业,今年2月份中山市第三产业累计完成投资13.6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57.8%,超过第二产业15.5个百分点。加快引进港澳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房地产、酒店、旅游、建筑设计、咨询等服务业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积极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嫁接外资做大做强,将引资范围拓展至招商代理、咨询顾问、与运输配套的仓储业务、旅游园林等新的非生产性行业领域。土地资源缺乏的镇区和中心城区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商业、物流、旅游、国际货代等行业领域,既不用占用大量的工业用地,又扩大了市、镇两级政府税源。
中山市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中山市把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计划到2006年,全市19间镇区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标准,实现农村五保50%以上集中供养。全市投入6837万元改造农村敬老院,改造建筑面积56568平方米,其中原地扩建25698平方米,搬迁改建8530平方米,翻新装修22340平方米,增加床位1039张。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中山市农村敬老院改造扩建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敬老院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成立农村敬老院建设督查小组,对镇区敬老院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使用;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图纸设计、测量报建;国土部门负责土地使用的规划、证件办理等。有关部门对敬老院建设所涉及的图纸设计、规划报建、证件办理等行政性收费给予减免。有关镇(区)成立敬老院建设协调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和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实施。     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资源共享为原则,按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的要求增加床位,按照"星光计划"的要求增加设施和功能,力争2006年底前全市19间镇(区)级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实现农村五保50%以上集中供养。把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建设纳入各镇区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为功能多样、设备齐全,集社会养老、五保供养、福利服务等于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通过敬老院建设,鼓励和带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机构逐步向社会开放。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建设资金以镇(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补贴为辅。资金筹措除市、镇(区)两级财政投入外,还将通过社会捐赠及敬老院社会化等方式筹集。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按面积对敬老院主体工程的扩建、改建给予补贴,按照兼顾公平、适当向困难镇区倾斜的原则,7个经济欠发达镇区每平方米补贴320元,其他镇(区)每平方米补贴210元。对于敬老院翻新、改造、增加设施的镇(区),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中山市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近年来,中山市房地产投资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房地产市场呈现供需两旺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着投资增长过快、部分楼盘开发水平不高、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中山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房地产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调控土地供应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加强对房地产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制订全市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房地产建设项目必须按计划建设。二是利用城市配套设施资源和城市管理资源,鼓励新增房地产建设项目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运用城市规划手段,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连片开发房地产建设项目,规定除拆建项目和旧城改造项目外,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在城区不少于50亩,镇区不少于40亩。三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编制,落实优惠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四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五是严格控制非商业、商住用地转为商业、商住用途。六是加大处理闲置土地力度,盘活闲置土地。违反出让合同约定逾期不开发建设或长期闲置的土地,通过收取闲置费、限期开发、收回重新公开出让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理。     二、提高房地产建设项目公建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建设标准     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建配套标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套公共设施的,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按市场价支付公建配套折价款。引导房地产企业增加建设标准停车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中有关停车位配置标准建设停车位,对超出配置标准建设的停车位,相关费用减收50%。严格推行环境影响评估。房地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合格后方可办理项目核准。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办理环保项目验收手续。     三、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整顿市场秩序     (一)严格控制自有资金不足、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房地产经营的准入条件,从严落实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低于35%(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核准手续。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工项目;施工企业近两年有多次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或发生过安全事故,未经整改的,不得承接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严格审批商品房预售项目,建立健全预售款监管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批商品房预售项目。凡属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未达到规定的形象进度等不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准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二是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房地产市场的监督联动机制。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制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服务,建立规范的运作程序。每办理一宗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和抵押登记,必须查实该商品房是否已经办理过交易或抵押登记。已办理过的不得给予办理合同登记或抵押登记。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清缴税费,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税费而损害购房者的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商品房预售条件、交易程序,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觉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大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依法查处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私下协议圈占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对历史问题楼盘和空置商品房的处置力度。对上世纪90年代历史遗留下来一部分烂尾楼、不能办理产权证等问题楼盘,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处理力度,妥善处理;对空置量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其参加土地拍卖和新项目申报。     (六)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和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房地产业的动态数据,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防止出现房地产"过热"现象。加快商品房交易信息化和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市民和金融机构查询商品房交易和抵押登记的信息和有关情况,防止一房多售、重复抵押、违规销售已抵押房屋等行为的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网站和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布。     (七)加大力度清理住房建设和消费环节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消费环节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对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征收或变相征收。违反规定或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范围向购房者乱收费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建设、价格、国土资源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实行联动管理,加强检查监督。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未按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拒不整改的;未经验收或将验收不合格的住宅擅自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销售面积"短斤缺两"等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未予改正的;商品房销售中,未按规定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未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不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并拒不整改的;违反《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
中山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铺开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三农"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中山市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即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明晰产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有效防范风险和确保各项业务规范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社建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4月11日,中山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     一、总体原则     一是市场化原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服务"三农"原则。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三是责权利相结合、政企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健全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四是防范化解风险、可持续发展原则。整体推进,增强农村信用社系统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合中山特点的改革新路子,促进农村信用社长期稳健发展。     二、改革内容     (一)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以市为单位统一法人体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各镇区信用社与市联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力争在2005年内增资扩股3亿元,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提高入股额度,广泛吸收市内个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通过增资扩股,进一步明晰产权。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发展,条件成熟后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     (二)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市联社入股省联社,接受省联社的领导和管理。市联社的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由入股社员代表组成。市联社设理事会,作为社员大会的执行和监督机构,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建立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构建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经营管理职责。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效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从加强内控管理入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授权授信管理,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考核指标、考试录用、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岗位轮换等制度,实行薪酬与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形成一套激励有效、约束严格、权责明晰、奖罚分明的内控管理机制,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增强业务拓展后劲。坚持"三农"服务方向,同时不断改进支农金融服务,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当地群众的服务要求,立足社区,及时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不断增强业务发展后劲,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发展。     三、扶持政策     一是对亏损农村信用社1994年至1997年开办保值储蓄而支付的保值贴补息,由财政部门向财政部申请对农村信用社拨补;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4年1月1日起营业税由5%减按3%征收,2004年已多征的税款经税务部门核实后在以后年度应交营业税款中抵减。二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山市农村信用社确定采取专项票据方式获取2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置换部分不良资产和亏损挂帐。专项票据发行工作争取在2005年底完成。三是安排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项扶持资金。为帮助农村信用社顺利达到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从2005年至2007年,中山市在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配套省下拨的资金,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资金。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入股,每年对入股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给予奖励,余下部分作为风险金。四是出台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政策。农村信用社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时可采取更名方式,免收各种行政性收费。五是对农村信用社所接收的抵债土地,放宽处置期限,期限内免收土地闲置费,并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降低农村信用社土地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各镇区农村信用社处置土地时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所在镇区购买。六是农村信用社在依法收贷过程中需缴交的有关诉讼费用,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并全部实行缓交,从实际执行到的款项中收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镇区相应设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要统筹安排改革和业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二)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和处置力度。把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列入各镇区工作绩效考核,实行政府一把手责任制。要求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积极协调、指导、推动农村信用社保全、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按期完成增资扩股和压降不良贷款任务,力争在2007年前实现资本充足率4%以上和不良贷款比率比2002年底下降50%的目标,达到人民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带头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重要作用、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改革试点政策,增强社会各界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消不得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和存款的行业歧视性规定,为农村信用社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平等条件,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支农资金来源。要求有条件的镇区在人力、财力上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支持,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改革过渡时期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和组织纪律,杜绝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花钱现象,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按有关规定经营和加强内控管理,切实防范各类道德风险和案件;做好各项业务经营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过渡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项金融服务正常开展。切实加强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切实维护改革期间农村信用社经营稳定,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中山市首季外贸呈现五大特点今年第一季度,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8.7亿美元,同比增长16.6%,其中出口25.3亿美元,增长23.7%,进口13.4亿美元,增长5.2%,累计实现贸易顺差11.9亿美元。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一般贸易快速增长,进出口增长超过三成。首季中山市一般贸易进出口8.9亿美元,增长30.7%。其中,一般贸易出口7.1亿美元,增长37.9%;一般贸易进口1.8亿美元,增长8.4%。加工贸易进出口28.9亿美元,增长13.1%。其中,加工贸易出口18.1亿美元,增长18.9%;加工贸易进口10.8亿美元,增长4.4%。     二、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实现全面快速增长。中山市与香港首季双边贸易总额达10.8亿美元,增长3.9倍,香港继续保持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仍居中山市第二大贸易伙伴位置,双边贸易额达6.6亿美元,增长57.8%。欧盟自去年赶超日本成为中山市第三大贸易伙伴以来,今年首季度依然保持第三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4.4亿美元,增长36.9%。日本作为中山市主要原材料进口地,位居第四大贸易伙伴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3.5亿美元,增长84.1%。     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增长速度均超过10%。首季国有企业进出口2.7亿美元,增长11.8%;民营企业进出口10.6亿美元,增长18.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25.4亿美元,增长16.4%。     四、机电产品占主导地位,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首季中山市机电产品出口16.2亿美元,增长24.6%,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4.1%。其中,高新技术产品6.3亿美元,增长5.7%。传统大宗商品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服装类出口2.6亿美元,风扇出口1.4亿美元,鞋类出口1.3亿美元,灯饰出口1.2亿美元,分别增长24.3%、90%、12.3%和26.4%。     五、进口机电产品增速减缓。首季中山市机电产品进口6.4亿美元,增长6%,占同期进口总值的47.5%。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1.5亿美元,下降1%;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1.3美元,增长14.8%;钢材进口0.7亿美元,增长2.2%;铜材进口0.3亿美元,增长21.6%。
中山市积极推动渔业产业化发展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发展,紧紧围绕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快渔业结构调整,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力争全市水产品产量289785万吨,增长6.5%;渔业总产值33.5亿元,增长11.6%;出口创汇7008万美元,增长8%。     一、优化养殖结构,建立渔业基地。按照结构调优、产业扶强、效益调高的思路,加大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农民发展质优、价高、适销对路、效益好的品种。在巩固南美白对虾、甲鱼、脆肉鲩、鳗鱼、罗氏沼虾、桂花鱼等优质品种的基础上,引进了美国鲥鱼、澳洲和泰国笋壳鱼、草龟等名优新品种,增加渔业经济效益。今年,全市养殖面积达36.6万亩,比去年增加2300亩。其中,名优品种养殖面积21.8亩,增长5%,占全市淡水养殖面积的64.9%。狠抓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先后建立了5.5万亩南美白对虾基地、8200多亩青蟹养殖基地、4500亩甲鱼健康养殖基地、9600亩无公害脆肉鲩养殖基地、5.9万亩"四大家鱼"基地和5900亩禾虫护养基地等,初步形成了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渔业发展格局。     二、大力实施"科技兴渔"战略。集中渔业生产、管理、研发等方面力量,从技术、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有效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中山大学PCR计划(体外基因DNA扩增)严把种苗质量关,以南美白对虾种苗生产为切入点,强化种苗防疫制度,保证种苗质量,确保虾苗不带病毒入塘。积极发展山塘水库和江河网箱养殖,在渔业发达的镇区投建网箱330个,面积30多亩(1亩网箱产量相当于100亩鱼塘产量),通过发展网箱养殖,提高"四大家鱼"、鲫鱼、罗非鱼、三角鲂、塘虱等品种的品质和效益,进一步拓展渔业发展空间。结合渔业生产实际,与珠江水产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山大学生命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和华南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加大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养殖水平。投入136万元引进自动投料机、新式增氧机和鱼塘清淤机等一批新型适用渔业机械,提高渔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抓好鱼虾病害测报和防治工作,投入58万元在全市12个镇区建立20个测报点,对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鳜鱼、甲鱼、草鱼等5个品种养殖病害进行测报,测报面积2700亩,为及时有效防治水产病害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养殖过程中的种苗、水质、药物、饲料等的管理和使用,推广科学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抓好养殖证发放,规范养殖行为。目前,已发放7410本养殖证,涉及面积148727亩,发证率达75%。抓好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南美白对虾、禾虫、甲鱼、桂花鱼、鳗鱼、罗氏沼虾等10个品种通过了国家认证。今年投入40万元创建2-3个省级无公害基地,认定面积6.41万亩。计划用3年时间将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面积分别扩大到22.5万亩和15万亩。大力推广使用益生菌调节水质等无公害养殖技术,预防鱼虾病害。     四、大力发展流通加工,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今年市财政投入100万元,组织流通加工大户重点做好虾类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全市10.6万亩虾类养殖的发展。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引导出口加工企业开拓东南亚、加拿大等国外市场,以及西南、西北地区等国内水产品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分散市场风险。投资800万元兴建占地面积10688平方米的南粤水产品加工流通中心,配备制冰厂和贮存800吨的水产品冷库,预计于今年5月正式经营运作。继续做好培训渔业龙头企业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认真做好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功能,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格局。组织一批渔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富有竞争力的渔业品牌,争创国家和省级名标名牌,推动渔业产业化发展。     五、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低产鱼塘整治。从推进渔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统一规划、有所侧重的原则和健康养殖的标准,大力扶持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的村(组)整治低产鱼塘。2004年,各镇区共投入4876.3万元整治鱼塘4万亩,养殖条件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大大降低了养殖成本。今年,市财政投入400万元扶持渔业养殖大镇开展鱼塘整治。同时,按照大生产、大流通的要求和"塘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排灌自如"的整治思路,建立现代渔业养殖园区,努力把分散的、自然经营状态的低产鱼塘整治成"沟渠相通、连片经营、路网畅通"的大规模养殖园区。经过整治,200-1000亩规模的连片养殖区达160多个,大大提高了鱼塘利用率和产出率。鱼塘投包租金平均每亩增幅400-600元,全市村民小组增收1600多万元。     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按照省下达的淘汰捕捞渔船计划,逐年落实减船任务,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认真贯彻省政府有关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措施,抓好渔民转产转业培训,今年落实57艘渔船的拆解,解决152人渔民转产转业。市财政拨出300万元扶持发展休闲渔业、渔业养殖、水产品流通加工等渔民转产转业项目。鼓励渔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就业门路,确保渔民增收,渔区稳定。
中山市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近年来,中山市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源于社会又靠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社会性工程"。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稳压器"作用,必须依靠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一、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内容     (一)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领导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并结合实际,成立两个信访工作领导机构。一是成立了市委主管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及市信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信访工作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信访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协调,进一步引起各级各部门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解决了许多无口可归、多口难归的信访问题。二是设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自去年冬季市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办结中央和省两级联席会议交办的24宗大要案,占交办总数的80%,办结26宗市自己排查的缠访案、异常上访案。通过集中处理,促进了一批信访大要案、积案难案的处理,大大改善了信访工作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领导责任制。制订实施了《中山市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山市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处理信访大要案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的通知》和《中山市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的目标要求和各自职责。信访工作由过去只有信访部门一个部门负责转变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共抓共管,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转变为整个班子共同负责,由临时性紧急性工作转变为全局性工作。     市领导带头实施这些制度,高度重视并亲力亲为抓好信访工作。一是市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大落实领导包案处理力度。去年16位市党政领导平均每人亲自包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近4宗,超过省委省政府要求每位市党政领导平均每人亲自直接处理2至3宗信访突出问题的要求。三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市领导接待日和市领导下访接待群众工作日制度。去年,市领导共接访群众90批956人次,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目前,全市24个镇区均实行了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接待群众日、领导包大要案等制度,大大加大了信访问题的解决力度,使许多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网络。大力加强市、镇区(部门)、村(社区)和村小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前三级均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并做到了"五有",即有接待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记录。去年底开始在东区、南朗试点建立村小组联络员制度,今年计划在全市全面铺开,初步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网络。市、镇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全市已出台10多项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各镇区、部门也相应制定并实施了规章制度,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得到遏制。去年全市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35宗,比前年同期减少4.8%;到市集体访161批2732人次,批数与人次分别同比减少7.5%和31.8%;到省集体访29批270人次,批数和人次分别同比减少40.8%和55.7%。     (二)推动了信访大要案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结了中央和省交办信访大要案的80%;群众信访反映中的土地管理、外嫁女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款、事业单位转制等热点难点问题,市领导都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和意见,予以解决。     (三)各级领导前所未有地重视信访工作。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利益向下观念和科学发展观,抓关口前移、抓重点、抓指挥、抓直面群众,及时就地妥善化解矛盾。如三乡镇代耕农邹水招反映的入户问题,市委崔国潮书记亲自过问,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和三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包案领导亲自处理,结果这宗长达20年的积案得到圆满解决。     (四)促进了信访事业的发展。市、镇、村、组四级信访工作机构得到完善,信访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信访工作日益受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及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     (五)促进了治本力度。通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在总结处理经验的基础上陆续出台实施了农村医保、社保、就业,事业单位转制遗留问题以及代耕农、烂尾楼盘、外嫁女权益等政策性文件,对处理历史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也已形成初步意见。这些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实施,为从根本上处理好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山市积极打造中介服务集聚区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打造中介服务业集聚区,吸引高质量、多层次、宽领域的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加大对外宣传和招商力度,使集聚区成为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增长极。     一、促进市场开放,拓宽发展空间。允许多种形式的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中介服务领域。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破除地区封锁,对新设立的中介机构,从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放宽限制,对各类民间投资主体实施平等准入条件,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加入世贸组织协定和CEPA实施细则,鼓励外商投资进入,扩大中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放宽行业协会设立标准,鼓励按照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行业协会,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行业协会打破会员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扩大社会覆盖面。     二、切实推进政企分开和政会分开。继续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积极推动现有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向企业化经营方向转变;对个别确需按事业单位管理的中介机构,严格界定其行使职能,专职承担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等中介服务事项。改变目前主要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起组建行业协会的模式,鼓励企业依法自发组建,政府部门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鼓励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筹经费",走市场化、企业化道路。     三、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服务体系。提升传统优势行业,加快发展增值力强、市场潜力大的新兴行业,大力扶持重点行业,优化中介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群。鼓励各类中介机构拓展服务新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种类,鼓励大型中介机构跨地区联合、兼并、重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的中介服务链,形成立足中山、辐射周边的中介服务网络体系。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营造健康发展的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中介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调动各方面兴办中介服务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支持中介、发展中介"的良好氛围。创造优良经营环境,吸引国内、国际知名中介机构在中山设立分支机构或总部,大力促进本地中介机构与国外同业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港澳专业服务机构进入本地中介服务领域,推动建立本地与港澳的中介服务业沟通机制。积极参与国外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拓展海外市场,借助国际知名中介机构的品牌、人才、网络资源,发展一批服务水准和运作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承接国际业务的中介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加入区域性行业合作组织,形成协会间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纵横合作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构建中介信息平台。鼓励中介机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发展网上中介服务,开拓服务领域。鼓励行业协会建立信息网站,构建覆盖本行业的行业信息平台。依托中山市现有的行政服务网、信用信息网等专业平台以及各行业协会网站,构建覆盖全市的中介服务业信息平台。依托中介集聚区的物理平台和全市中介信息平台,完善以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配套为内容的政府政策平台,打造"一站式"中介服务平台,推动全市中介服务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有资质的各类专业人才,依托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培养适应中介组织需要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积极倡导和打造学习型、知识型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人力资源制度,提高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技能和作用。
中山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价格调控中山市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着力搞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指示精神,结合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的要求,采取五项措施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一、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把握好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今年2月,中山市价格总水平环比指数超过"提价控制线",按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要求,全市自3月14日起至5月31日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目前价格管理的主要工作,一是充分考虑在市场竞争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把握好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错开出台提价项目的时间。二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三是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在价格总水平上涨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案,提高低收入群体应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消除各种不稳定社会因素。     二、加强监测和预警,完善应对突发性价格波动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把价格监测由销售环节扩展到批发环节,重点加强对粮食、肉禽蛋菜、农资、钢材、煤、油、气、电、运输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研究。按照《中山市物价局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和《中山市物价局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要求,严格做好价格预警工作。一旦出现价格异动,迅速启动监控、专报、值班、突击检查、信息发布、物资调配等应急措施,并依法适时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政策。     三、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管理,保持粮食、农资价格稳定。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深入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通过实施和发布粮食最低收购价以及引导化肥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对化肥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等措施,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强对煤电油运等重要商品价格管理,防止上游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减缓连锁反应。保证落实电煤企业上网电价的政策措施,强化需求侧管理,保持电力正常供需。     四、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电力、教育、医疗、物业管理等垄断性行业价格改革,不断完善政府定价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广泛推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把听证制度作为听取民意的桥梁,让人民群众参与价费决策。进一步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生产、保障供应和稳定物价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努力遏制药品价格虚高和各种乱收费行为,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加强对煤、油、电、气等上游产品市场领域的检查,严查各种不当竞争行为,坚决制裁、从严处理涨价、哄抬物价行为。建立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通过中山价格信息网和各级宣传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供求、价格情况,稳定群众消费心理,引导价格预期合理形成。
中山市四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中山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水利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汛前防洪工程安全大检查。组织15个工作组对全市防洪工程及在建度汛工程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对万亩以上联围尚未加固的31宗水闸逐宗进行水下潜摸,查清隐患,确定责任人和应急除险措施。全面检查全市28千瓦以上电排站,并现场试机运行。检查和维护水雨情测报设施、防洪工程通信预警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对高空设施、广告牌、行道树、电杆、大跨度构筑物等设施进行防风标准检查。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督办险工隐患工程除险加固。对一级病险水库实施放空库容措施。对36宗水闸、堤段存在冲深、深槽迫岸的实施抛石应急,并编制工程度汛计划。抓好非水利涉水工程度汛工作。积极做好入汛前各项工作,开展防灾救灾预案编制,组织储备救灾物资,落实城区排涝工作应急预案,充实抢险队伍,做好天气监测及天气信息决策指引工作等。     二、实施科技防洪战略,提升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投入500万元进一步完善市三防指挥系统,建设三防综合数据库系统和基于全市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图和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三防信息管理与应用系统。加紧安装调试全省三防办公管理系统,实现与省防办一站式办公管理,为全市及各级三防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三防信息,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镇区防洪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及13宗万亩以上堤围和小(1)型水库的防汛安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并在《中山政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中山市防洪预案》,制订三防值班制度和防洪抢险小组方案以及养殖业、休闲旅游业中人员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安排应急资金150万元。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全市防汛抗旱物资落实到位,做到了定地点、定数量、定质量。     三、狠抓在建工程加固与建设,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不断加强检查、督促,通过增加人力、物力、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在建水利防洪工程尤其是破堤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在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使其具备相应防洪能力。10宗水闸重建工程和安全鉴定为4类的水闸等编制了施工及度汛安全措施。狠抓水库的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对长江、金钟、平湖山、田心、古鹤等水库大坝进行灌浆防渗及重铺涵管等。加大对山区电站水库的安全监控力度,投资113万元建设小水电三防调度指挥中心,为7宗重点小(2)型水库安装压力式水文遥测和通讯电台,确保"两小"工程安全度汛。今年市财政安排97万元,对有条件的江海堤防种植防风林46.5万棵,提高堤防抗御台风、暴潮及船浪能力。目前,全市种植防风林带112.3公里,占千亩以上江海堤防的29%。     四、集中整治围内河涌,提高防洪蓄水能力。中山市从2000年全面开展内河整治以来,河涌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防洪、航运、排涝等功能明显提高。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再用4年时间全面集中整治内河,市财政每年安排内河整治资金1000万元,重点做好支堤加高培厚和河道疏浚,提高河涌纳洪蓄洪能力。同时,借防汛之机切实做好抗旱防咸工作。切实做好汛期淡水储备,广辟水源。加快长江水厂挖潜改造、中法水厂扩建等4个抗咸设施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咸潮到来前全面完工,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中山市第一季度“三农”工作呈现五大亮点今年以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分类指导方针,狠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开局良好,呈现五大亮点。     一、农民增收幅度较大。今年首季,中山市农民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一是农业增收。农业生产未受到大的自然灾害影响,农产品供应量增大,市场供应充足,农产品总体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生猪价格增长了30%,晚籼稻价格增长了23.5%。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仅此一项农民比去年同期增加收入1400万元。二是政策增收。加大"两减免、三补贴"实施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农支农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种粮农民单政策性方面每亩可增加收入近100元。从今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平均每亩耕地每年可再为农民增加收入40-50元。三是二三产业增收。今年以来,随着企业不断提高工资待遇,本地农民进厂务工积极性明显提高,二三产业增收明显。     二、科技兴农迈出新步伐。全方位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技术先进、市场广阔的农业新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步伐,大大提高了农业整体素质。一是农业科技项目取得突破。水产深层增氧技术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技术鉴定,在水产养殖特别是在虾类养殖深层增氧技术方面处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市食出公司白石猪场与华南农业大学共建产学研基地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鉴定。香蕉黄叶病综合防治技术、猪伪狂犬病根除体系建立和应用技术示范等一大批技术项目相继立项。二是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成效显著。香蕉微喷灌技术增产增收效果显著,推广迅速,在去年2.6万亩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000亩。三是大力开展农科技术培训。今年以来,市、镇两级除组织春播春种等常规性技术培训外,还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形势,开展了多次专题培训。370多名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和家禽养殖大户参加了动物养殖病害培训,大大提高了家禽、经营户的防疫意识和防治技术。     三、农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田路网建设开局良好。各镇区抓住农闲雨少的有利时机,狠抓工程规划和设计,多方筹集资金,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至3月底,全市共投入5413多万元新建标准农路139.7公里、农桥71座、涵闸40座。切实抓好中低产田改造。至3月底,全市共投入882万元改造中低产田38134亩,合计疏深、清理排灌沟172公里,清理土方14.27万立方,新建、维修窦闸392个,新建、修理田基路58.5公里,稻秆回田面积3.6万亩,冬种绿肥或稻底菜2.7万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通过省专家组验收,3个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成。     四、春耕备耕开局主动。全市紧扣春种、春养、春收、春耕等各个环节,及早谋划,工作前移,措施到位,力争开好头、起好步。一是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各镇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业。今年全市调减鱼虾塘面积11133亩,增加粮食面积10931亩、蔬菜1863亩、花卉255亩。积极做好新品种的引进、推广。重点推广优质高产中迟熟新品种银花占2号、齐粒丝苗、溪野占10等早稻品种及5个香蕉新品种。全市种植业布局与品种结构合理,预计全年农产品增收1亿元左右。二是春播、春种、春养顺利开展。广大农民抓住气温回暖的有利时机,加紧开水、办田、整地、浸(播)种,积极筹备农资,全市春播、春种、春养工作进展顺利。至3月底,基本完成春种计划任务,早稻插秧8.55万亩,占57.5%。     五、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各级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继续加大种粮扶持力度,加上去年以来稻谷价格大幅上涨,种粮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大大激发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中山市提出2007年建成法治政府基本框架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的任务、职责和措施,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力争到2007年全市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做好城市经营。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改进城市经营管理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享有收益和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实行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产业化经营(特许经营),实现投资、建设、监管、运营四分离,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平等、公平的市场投资发展环境和市场准入环境。     (二)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打破行业垄断,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重点加强市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市场、中介服务市场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行业监管,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     (三)加快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强化行业自律监管职能。职能部门与所属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彻底脱钩,把市场机制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和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逐步转移给行业中介组织承担,并加强对行业中介机构监管。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建设和整合电子政务网络,推进政府网上并联审批,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     (五)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民心"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救助、住房解困、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和生活困难救助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劳动保障体系。落实全民安居、促进就业、农民减负增收、教育扶贫、全民安康、济困助残、治污保洁等"民心工程"。加强对拖欠工资、工伤赔付及劳动用工合同监管。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抓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入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七)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八)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方式从传统的行政强制型向服务型、指导型、合作型的多元化管理方式转变,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依法界定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三是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应确定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重大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先由草拟单位组织各有关部门、镇区和行政相对人,召开意见征询会、听证会或座谈会。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科学审查监督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依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民主、科学审查程序制度,统一审查发布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工作制度以及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实行定期全面清理与不定期个别清理相结合,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明显抵触的,要在6个月内进行修改或清理。实施机关应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重新调整、综合部门管理职能,抓好对各部门行政职能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权的依法核准、界定和公告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行政机关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得对外行使执法权,非行政机关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新机制,完善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定期排查,基层化解;领导包案、干部下访;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直接调处社会矛盾"的思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考核制、信访机构与查处机构联合调查制、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下访和约访人民群众及重大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依法、合理解决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     六、完善行政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赔偿听证协商和解制、行政补偿制和行政赔偿个人追偿制,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行政赔偿由政府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制、行政复议监督制和行政复议案卷当事人查阅制。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健全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培育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山市进一步明确组团发展思路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组团发展模式,提高集约使用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明确四大组团的地理界限和功能定位     西北组团以小榄和古镇为核心,凭借特色产业优势,主动承接广佛经济圈的辐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档次,打造新型特色产业群;以专业市场、大型商贸、特色商业街为基础,以物流产业、技术创新为重点,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资本营运能力。东部组团以火炬开发区为核心,依托国家级高新区和临港优势,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提升与南沙开发区的产业配套能力,强化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带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岸资源、水系发达的自然条件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努力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滨海新城。南部组团以三乡和坦洲为核心,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加强承载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能力,着力打造出口加工基地。整合组团内旅游资源,开发农业旅游观光项目,积极与珠海联手打造珠三角西岸休闲旅游度假区,大力推进房地产、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中部组团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大力发展金融商贸、文教体卫、信息资讯、行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体系,打造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区域集散枢纽,提高城市主中心服务职能。     二、加快组团发展规划编制与整合,确保有序推进     在理顺概念规划、全市总体规划及各区域规划关系的基础上,统筹做好组团内各镇区原有规划的衔接,建立层次分明、边界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在组团发展中的超前性和指导性功能,注重资源的集约配置使用,注重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发展空间对接,注重产业布局与城市发展格局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上半年完成东部规划编制,尽快完成西北组团总体规划纲要,在东部组团和西北部组团总体规划纲要完成的基础上,做好各镇区现有总体规划的衔接与协调,重点编制好镇区近期建设规划、消防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今年下半年启动南部组团发展规划编制,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编制出科学、前瞻、可操作性强的组团发展规划。     三、加快组团发展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加快制定实施促进组团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以调整考核制度为核心,尽快出台鼓励组团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违规罚则。以组团为单位,探索土地集约使用新机制,加快对组团快速干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的论证。对组团利益机制、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对各自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按组团发展的思路进行适当调整。     四、统筹组团土地资源控制与开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严格审批,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统一管理和审批,集中使用,严格禁止超低价出让土地获取短期利益行为。重点提高新供土地的集约开发程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在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类城镇用地规模与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设定产业用地准入门槛,提高土地与产出投资强度,保持城市发展的长远竞争力。推广土地招标拍卖方式,除公益性项目用地外,逐步将工业、商业用地推向市场,让建设用地直接在市场上公平交易,以市场机制引导土地供求。对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政府规定基于市场价最低保护价,严禁低于保护价出让土地。严格按照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控制和引导,对鼓励发展类产业用地优先供应,对限制类产业用地严格审批。鼓励组团内镇区间联合开发产业集聚区,通过协商利益分配等方式促进组团互动发展。     五、统筹基础设施布局,构建合理完善的组团服务功能     按照"适度超前、重点突出、城乡一体、配套完善"原则,结合全市总体规划、组团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布局要求,全面统筹组团内、组团间的基础设施布局,全方位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整合现有基础设施项目,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划布点的项目,统筹管理组团内同类项目,鼓励共建、共享、共维的合作模式。强化组团城市功能,特别是增强和完善组团中心区域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区域对组团经济的辐射作用,通过合理安排、扩大网络、优化结构,建设系统化、网络化、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在交通项目上,加快市域主干线的规划和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协调、快速、畅达、便捷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筑中心组团与其他组团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解决镇与镇之间道路的对接、交通梗塞等问题。在能源及城市功能性服务设施等项目上,根据组团规模大小,积极引导重点项目在组团中心相对集中建设。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市、镇两级建设的出资比例和责任,以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基金等方式,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的共同投资机制。通过重大基础设施的层次布局,进一步加强组团内部各镇区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提升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集聚功能和服务功能。     六、统筹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加快编制市域生态保护规划,重点加强五桂山风景区、滩涂生态湿地和红树林海岸、河网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对各镇区环境指标的控制,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统筹抓好各组团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工业"三废"处置利用工程、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和环境预警应急工程。加大水资源环境开发和保护力度,加快推进"供水一盘棋"的实施,提高供水统调能力,加快备用水源及备用供水工程建设,实现水资源组团式配置。     七、积极探索设立转移支付机制和经济补偿机制     在加快组团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全市利益与个别镇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必须建立相应的转移支付机制和经济补偿机制协调组团发展。一是建立协调发展基金,重点保障组团内生态保护地域和经济欠发展地区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统筹建立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使组团内部各镇区居民都能享受到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对流域上游地区环境保护进行适当经济补偿,使上下游城镇在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
中山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中山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总体部署,把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列为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和利用,努力实现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资源开发。     一是做好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做好翠亨村规划,积极准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高度重视对孙中山故居的保护及翠亨村规划,安排800万元经费进行故居公园广场改造。积极建设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和中山市商业博物馆。建立华侨历史博物馆,进一步保护和开发中山的华侨文物资源。目前,已成立华侨历史博物馆筹建领导小组,各项筹备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要求,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以及各级领导责任制。今年,市财政安排文物经费预算225万元,大力开展文物保护修缮、文物"四有"、文物征集、中山名人纪念馆可行性研究等。计划设立文物保护常设性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各镇区政府签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责任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文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加强公益宣传,通过电视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加大文物宣传工作力度。完善文化宣传网站,重点加强中山文化信息网建设,增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考古"等栏目,推介中山的历史名人及文物古迹,宣传文物法规。加强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网站内容的日常补充和更新,使其成为世界了解孙中山故居的重要窗口。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了不可移动文物461处,并向社会公布。搜集整理不可移动文物资料,并在网上发布,增加公众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了解。编辑出版了《中山古建筑图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介绍中山市古建筑的现状和特色,举办古建筑图片展,让市民进一步了解、爱护文物建筑。建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和说明牌,进一步增进人们对文物的了解。同时,规定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由文物部门进行文物调查,努力避免因建设破坏文物的现象。
中山市积极应对“五一”旅游热潮中山市以"安全、有序、繁荣"为目标,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五一"旅游热潮。     一、强化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把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健康和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的方针,要求各旅游企业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载、超时运营现象,强调必须选择符合营运资格的旅游车队和旅游车辆,完善车辆租赁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要求各旅游企业克服麻痹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旅游车船和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各类特种容器装备安全等,进行彻底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制定节前安全检查方案,对全市旅游景点的游乐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游乐设备安全运行。     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管理,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从4月25日起,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旅游购物点进行市场检查,内容包括:旅游用车备案、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与地接社签订的组团合同、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出团合同,导游员持证上岗,质监档案,旅游广告等。"五一"期间,市旅游管理部门将重点规范和整顿出境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查处出境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促进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值班制度,开设热线电话,受理游客咨询与投诉,并切实做好旅游统计及港澳游预警等工作。     三、繁荣旅游市场。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繁荣旅游市场。4月15日,中山市组织率领20家旅游企业赴桂林市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广泛接触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推销传统华东、北京、山东、港澳游等旅游热线的基础上,适应"泛珠三角"旅游发展需要,加大与周围旅游城市合作,推介"泛珠三角"区域品牌,形成客源互通、信息共享、联合促销、协调发展的格局,借助港澳平台实现共赢。配合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推出红色旅游线路,把孙中山故居、杨殷故居、中山市革命烈士陵园、古氏宗祠、中山温泉宾馆开发成"五桂山风云之旅"。积极帮助旅游企业丰富活动内容,协助各旅游景点开发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以"海外中山人"播出为契机,以"孙中山故乡人民欢迎您"为主题,向海内外推介中山形象,吸引游客来中山旅游和度假。
中山市五项措施改善水环境中山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治水思路,水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明显改善。     一、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有效保护饮用水源     一是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全市2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均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均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各供水单位按照卫生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自身卫生管理档案,具备水质自检能力。定期对供水单位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质进行监督抽检,出厂水合格率达100%,出厂水综合合格率达99.5%,供水水质稳定。     二是划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确定了全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重点保护区范围,全市各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陆域纵深200米范围内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是建立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出台了《中山市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重点整治长江水库水源保护区,租用保护区内原农户的耕地和鱼塘,彻底清除威胁水质的因素。(注:长江水库是中山重要的后备水源)     四是划定禁养区以及江河两岸禁止设立饮食行业范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环保局《关于转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规定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的全部水域和两岸河堤外坡向陆纵深200米的陆域,禁止设立饮食行业。     五是规范农药、化肥使用,减少农业水质性污染。2004年中山市化肥合计使用水平为17.4公斤/亩,低于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18.7公斤/亩)。     二、市镇村三级联动,大力开展内河整治     市政府制定了"五年目标三年完成"的内河整治计划。从2000年起连续5年由市财政拨出专款整治内河。把内河整治工作列入文明镇村考核评比体系,纳入镇村领导干部的岗位目标管理,实施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至目前,市镇村三级投入资金3.95亿元,整治内河1012公里,内河水质明显改善。     三、加强监督管理,遏制水污染行为     一是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编制了《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新建、扩建了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规划和建设了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由环保部门统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支付、统一组织,并给予镇区每万吨150万元建设费补贴,纳入镇区年度实绩考核。     二是深化工业污水治理。2002年中山市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2003年通过省环保局验收。2004年继续扩大全面达标覆盖面,跟踪落实未达标企业的整改措施,大部分重点企业工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重点清理整顿了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制造、金属铸造、废品收购等行业。全市共检查排污企业1796家,对22家违法排污的电镀企业实施搬迁、停业、关闭或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了解企业排污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同时,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列入《污染源名录》,并确定重点污染企业,不定期对污染源进行检查。     四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规定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及清洁生产要求,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目前,全市每年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约1.5万家。     四、积极推进生态水利建设,着力改善生态水环境     一是抓蓄水工程生态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全面绿化蓄水工程,目前中山市52座水库全部实施了绿化工程。创新保护水库水环境新机制。在2003年设立长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后,2005年又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严格保护区内15座水库的水资源。要求做到"三保护、三限制",即保护水源、物种和水土,限制发展工业、房地产及餐旅业等。     二是狠抓河道生物防护。今年市财政安排97万元对有条件的江海堤防种植防风林46.5万棵。目前,全市已种植防风林带112.3公里,占千亩以上江海堤防的29%。计划分阶段对其余万亩以上联围干堤保护地范围可种植防风林的6.7平方公里面积进行绿化,使有条件种植的干堤外滩全部完成植树。分步对堤外小围、堤内堤围保护用地4.45平方公里进行绿化,把堤防打造成安全线、风景线和生态线。     三是狠抓水土流失治理。规定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坚持"两先、两后"(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在前,其它审批在后;验收水土保持方案在前,决策投产在后)原则,凡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并领取《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可申请立项。逐步建立健全水保执法监督体系,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站,形成市镇村三级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网络。     五、加强医疗废弃物及医疗废水治理     2004年市政府投资80万元,在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建成过渡性临时处置设施医疗废物焚烧站,处理能力3吨/日,接收处理城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博爱医院三家大医院的医疗垃圾,其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疗垃圾转交外市处置。6家医院配套建设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中山市积极推进村级调解委员会建设中山市把全面推进村级调解委员会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共建立161家村级调解委员会,覆盖18个镇区161个行政村(社区),覆盖率达97%,基本实现"调解不出村"。2004年,全市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665宗,调解成功率达93%,涉及人数6400多人次,涉及金额400多万元。     一、坚持"关口前移",充分发挥预防和调解功能。充分发挥预防和调解功能,做到"关口前移",就地、及时、快速化解矛盾,争取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激化和扩大。调解过程中,村级调解委员会努力做到"两个同时",即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主动向企业、工人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预防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发生;处理劳动争议的同时,了解企业用工、工人待遇、生产经营状况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预警预报作用。     二、拓展处理渠道,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把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拓宽劳动争议处理渠道,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数量和质量,及时有效地化解劳资矛盾,预防劳资矛盾激化,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转变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处理由镇级调解转变为村级调解和镇级仲裁相结合,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由村级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每个村级调解委员会安排3-6名调解员,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大大缩短了调解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调解质量。大部分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二是转变管理方式。劳动争议工作由单纯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转变为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实行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调处效率。村级调解委员会成立后,镇村两级年调处劳动争议案件量从5000宗上升到10000余宗。     三、加强督促指导,提高调解员素质。不断加强督促指导,增强调解员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和指导其提高业务素质,有效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加强日常督促。把日常督促贯穿于调解前、调解中、调解后的全过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定期到行政村督促检查工作,要求调解员认真、及时、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加强业务培训。对新调解员进行跟班培训,重点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技巧和工作方法,经严格考核后发给结业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建立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及时收集基层工作疑难案例,总结经验,剖析案例,增强调解员解决疑难案例的能力。对全体调解员进行每月轮训,引导调解员学习国家、省、市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每半年召开一次交流会,传达学习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探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两年来,各镇区共举办120期业务学习班,数十次学习交流会。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会组织与企业、企业与村级调解委员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信息沟通,让企业代表亲身参与案件调解的全过程,促使企业规范劳动管理行为,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平息、缓和和减少劳动争议,推动企业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调解程序。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使当事人充分享有知情权;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依法进行争议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家协会三方的协调作用,完善市、镇、村纵向协调机制和村、企业、员工横向协调机制。建立市、镇、村三级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做到对重大劳动争议发现早、控制住、处理好。村级调解委员会发挥企业、工会、工人三方代表的作用,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效能,及时掌握劳动争议动态,随时与企业、员工进行沟通,及早化解矛盾。     五、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水平。一是完善事前预防机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通过实施"零距离接触",送法上门,组织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出版政策法规专栏,实现宣传重心下移,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企业经营者遵纪守法,教育企业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加大沟通工作力度,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加强经常性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动态,防止出现劳动争议苗头。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控制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通过深入企业,检查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控制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完善事中调解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高效务实的理念,以劳动者的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调解,做到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增强效率观念,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避免事态恶化,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完善事后跟踪机制。认真做好事后跟踪处理和服务工作,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主动跟踪落实调解协议有关事项;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案件,正确引导企业和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山市实施机关雇员制度为推进机关用人制度改革,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机关雇员制度。机关雇员是指服务于本市国家机关、各政党和群众团体,不列入机关编制序列,以合约形式雇用的工作人员。     一、实施机关雇员分类原则。机关雇员分为服务雇员、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服务雇员是指从事机关内部工勤、辅助类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普通雇员是指从事机关一般技术性工作的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雇员是指从事机关高层次技术性工作的专业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突出的专业业绩,能够胜任特殊技术需要。雇用机关雇员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以及人员总量控制的原则。     二、雇用机关按规定程序招聘雇员。一是拟定雇用计划。雇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雇用计划,包括雇用原因、雇用人数、雇用条件、岗位要求、雇用期限和薪酬费用等。雇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市人事局申报雇用计划,雇用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应于每年6月、12月将雇用计划报市人事局。二是审定雇用计划。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市编委办按照解决机关缺编和确有工作需要的原则审定雇用计划。三是招聘雇员。服务雇员的招聘由雇用单位组织。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由市人事局和雇用单位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每年1月、7月各招考1次,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雇用对象。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个别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人事局审核,可通过个别选考的方式聘用;高级雇员须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面试考核。四是办理雇用手续。由雇用单位与机关雇员签订雇用合同书。雇用合同应明确雇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雇用,不合格的应予解雇。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试用期可相应缩短或不作约定。雇用合同由市人事局鉴证。     三、机关雇员实行薪金制。机关雇员薪金按照受雇岗位、工作任务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受雇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以及受雇岗位所需人才相应的社会工资标准,把薪金标准分为12档,服务雇员执行1-4档,月工资600-1200元不等;普通雇员执行5-8档,月工资2000-3500元不等;高级雇员执行9-12档,月工资5000-9000元不等。在雇用期内,雇用单位可根据机关雇员的表现适当调整薪金档次。对雇用有特殊技能的雇员,雇用单位可与其协商确定薪金标准,报市人事局核定,由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雇用期间雇用单位依据雇用合同对机关雇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雇的依据。     四、关于雇用人员的福利待遇。雇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雇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投保费用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由雇用单位和雇员本人按比例支付。雇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机关雇员享有休假、工伤和抚恤等福利待遇。除此之外,雇用单位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雇员薪金和社会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根据市人事局提供的雇员人数和费用标准,按月发放雇员薪酬。
中山市积极打造民营企业维权平台中山市积极打造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平台,构建法律维权网络,健全维权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健全制度,构建网络,加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活动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维权工作逐步跨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成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处,制定《中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维权委员会法律顾问处服务指南》和《中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维权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顾问处的性质、服务宗旨、主要职责、业务范围、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和申请维权的程序。司法部门主动向民营企业推介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让企业能够选择专业的法律服务。构建覆盖全市的法律维权网络,推进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活动向镇区延伸。法律顾问处新增6名律师充实,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切实推进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活动向镇区延伸。根据中山的实际情况,依托市个协、私协各分会,构建覆盖全市的法律维权网络,为会员企业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维权渠道。把全市分成4个法律维权服务区域,各顾问律师分片包干,落实区域法律维权工作责任。落实各司法所作为法律顾问处成员的职责,承担日常法律维权责任,主动参加纠纷调解,与各镇区个协、私协分会一道做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     二、设立平台,开辟渠道,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维权意识     设立对话平台,为民营企业依法维权释疑解难。开办《个协私协会员法律维权在线》节目,建立民营企业经营者与律师之间互动的法律讨论平台。在中山光彩网开通专门维权在线窗口,发挥互联网快速及时互动的优势,加强会员与律师的沟通。设立多种沟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会员企业举办各类法律咨询和培训活动,解答法律疑难。2004年共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数十场,参加现场法律咨询的律师约120人次,义务接待法律咨询996人次。通过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个私协维权服务咨询热线电话、顾问律师义务咨询电话等三条热线,为会员企业提供简单便捷的法律咨询。2004年共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4493宗。举办专题竞赛活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普法工作。举办"中山市个协、私协会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市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主的学法热情,有效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加强维权,促进管理,推进民营企业依法维权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全市个协、私协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济管理上台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2004年,法律顾问处共代理会员维权案件496件,涉及维权标的4亿元,实际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8亿元,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切实实的法律服务。
中山市明确闲置土地处置思路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和消化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缓解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与实际供给的矛盾。     一、明确闲置土地处置权。市政府授权各镇政府具体实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包括收取土地闲置费、盘活利用、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各镇政府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收取的土地闲置费,10%上缴省,余下90%市、镇两级分成。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由各镇政府安排使用。中心城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直接由市政府指定相关单位负责。收取的土地闲置费,除上缴省以外,归市财政所有;收回的闲置土地直接进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二、做好闲置土地认定工作。各镇政府将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条件的宗地分期分批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认定,经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布,作为日后闲置土地处理依据,督促项目尽快投入建设。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但超过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规定,按1年不超过该用地出让地价15%的标准计收土地闲置费;超过2年未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对目前由金融机构控制的闲置土地,自2004年5月9日(粤国土资发[2004]73号文颁发之日)起1年内未处置的,按有关规定标准收取闲置费。超过2年未处置的,由政府按市场评估价收回。     三、明确闲置土地处置方式。对闲置土地实施有偿收回时,原交易地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原地价收回;原交易地价高于基准地价的,按基准地价收回。收回的闲置土地用于新的建设用地项目时,属经营性的,进入有形土地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属非经营性的,采取一次性更名形式办理过户手续。闲置土地原以出让方式取得,经政府同意可一次性延长不超过1年的开发建设时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给予延长期限的土地,期满后仍未开发建设的,实施有偿收回或其他处置方式直至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者已部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按已支付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占应交地价款的比例折算土地使用面积,确定相应土地给土地使用者,对重新确定的土地,可一次性延长建设时间,并限期动工开发建设,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但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其余部分由政府无偿收回。给予延长期限的土地,期满后仍未开发建设的,实施有偿收回或其他处置方式直至无偿收回。     四、规定闲置土地置换条件。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或者由土地使用者与市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市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由市政府按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
中山市完善失业率控制与监测体系中山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创新就业思路,拓宽就业渠道,以控制失业率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完善失业率控制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程。第一季度,全市城镇失业率为2.23%,比去年同期下降2%。     一是加大失业调控力度。把失业调控工作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发挥就业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失业调控相关问题,把被动性失业调控转化为主动性减少失业。     二是加强失业统计分析与监测。完善失业统计制度,规范失业登记办法。第一季度,共有71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发挥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跟踪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失业人员变化趋势,定期开展城镇劳动力状况抽样调查,实行动态分析监测,完善失业统计通报制度。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减少失业存量。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允许用工单位采用弹性工作时间,制定小时和周工作制度。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中的就业岗位,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第一季度再就业率达54.92%。     四是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培训经费800万元,用于提高培训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技工学校、中专学校和各镇区培训网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力。     五是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提高失业保险计发待遇。今年3月,全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原来的450元/月调整为574元/月,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364元/月调整为459元/月。简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和审批手续,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保障。深入研究贷款担保、贷款贴息、贷款呆坏帐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并免费为求职者量身制定求职计划,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六是对"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的作用,给每个家庭发出"致全市'零就业家庭'的一封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一户一册"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建立援助情况工作台帐,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根据"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求职愿望、实际工作能力和就业岗位需求,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岗位推荐服务。
中山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削减1054项审批事项,减幅达75.1%,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成效,全面推进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将一些市管审批项目统一委托镇区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窗口式办公",规范审批程序。在审批窗口公布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审批所需资料以及办事程序等,做到"一个窗口进出",审批程序不断规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明确责任。从2001年起,对22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理顺了部门之间的审批事权关系,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大大缩短了办理立项手续周期。     (二)创新思路,狠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和省审改工作的重点和中山市实际,以抓好"三个一批"为重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取消一批。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放宽外资、民资等各种社会资金的市场准入,除少数涉及国家和人民安全及资源性的特殊、垄断性(含专营)行业需保留审批外,其它行业在明确市场准入与退出的条件和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由投资者自主决定进出。二是移交一批。主要是将一些面向个人、企业的技术资格、资质的考核和认定事项,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以提高行业自律行为,政府部门不再承担此类审批职能。三是改变一批。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属中山市事权范围内的特殊垄断性(含专营)行业取消行政审批,在明确行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变前置审批为后续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全面实施《中山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     (三)明确重点,积极推进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2004年4月,中山市正式开通行政服务在线系统,截至今年4月,共有33个部门140个审批事项上网运行,完成网上审批27472宗,办结率超过93%。系统共接收各类咨询及投诉4198件,回复3978件,回复率超过95%。加强组织推进机制,加快审批事项上网。出台《进一步推进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在线的应用、审批事项上网办理、培训、推进机制、基础信息数据库接入等事项。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力度对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和改造,加快审批事项上网。积极培植中介机构,鼓励网上受理。充分利用电信部门的53个营业网点和160呼叫中心作为中介窗口,增加审批事项和咨询投诉网上受理的窗口和途径。落实数据交换系统设计方案,解决数据交换和系统联接问题。制定包括全市不同网络系统的连接方案以及数据交换的接入方案,把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系统接入,与行政服务在线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彻底解决办公系统两套设备、两次录入的设备和人力浪费问题。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市民和企业网上审批意识和办理技能。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有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作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是跨部门、多领域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需冲破各种体制和技术障碍,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作保障。为此,中山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直接领导的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为主要实施单位,突出需求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提高开发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一网式"行政服务在线系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载体。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是整合政府网络资源,优化政府审批流程的有效途径。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切实紧抓政府网络资源整合和审批业务流程整合,把"两个整合"贯穿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的始终,达到减少重复投入,便民高效的目的,切实把系统建成实用,老百姓"喜欢用、爱用"的公开、透明、高效的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同时,彻底解决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明改暗不改,明取消暗保留"的状况,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流程界限清晰、审批环节精简",充分公开的行政服务在线系统。     (三)制度建设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中山市提出"以需求为导向,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平台先行,先易后难,连环推进"的建设理念,相继出台了《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关于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上网的实施意见》、《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审批事项上网规范》、《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共享数据库管理规范》、《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培训规范》、《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电子钥匙使用管理规范》等政策文件,用以加强引导、规范和管理。为确保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专责组实行周例会制度,项目组实施日例会制度,并形成周报和月报制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实行项目现场会制度,不定期举行由市领导、专家、用户、管理公司、实施单位等各方参加的项目现场会,对前一阶段的项目管理、系统开发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四)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开发建设必须坚持标准先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核心在于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和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整合的信息资源共享必须坚持统一的开发数据标准。
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呈现新特点中山市积极完善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外商投资企业呈现持续高速发展的强劲势头。近几年,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递增20%以上。至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2399户,投资总额97.19亿美元,注册资本62.93亿美元,外方认缴54.96亿美元。     一、数量与效益并重,超千万美元项目明显增多。2004年,中山市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355户,投资额8.24亿美元,注册资本5.05亿美元,分别增长35.2%、29.2%和29.1%。平均每户投资232万美元,增长13万美元。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有20户。如万城投资(泰国)有限公司投资9900万美元成立中山裕发汽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香港创志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980万美元成立创志钢铁(中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二、增资扩产明显增多。市政府对外资企业既重数量更重质量,加强服务指导和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跟踪落实各项服务措施,促进外商"落地生根",增资扩产。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120户,增资总额1.95亿美元,平均每户增长162万美元。其中,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一次性增资2.48亿元,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三、外资结构日趋多元化,投资领域广泛。中山市加大吸收外资结构战略转型力度,注重引进投资密度高、附加值高和科技含量高的优质项目。从"来者不拒"的招商引资逐步向"有所选择"的招商选资转型。去年新办项目涉及IT产业、医药、电子、光学器材、金属制品等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如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投资1.9亿元,通过垃圾焚烧余热上网发电,年处理垃圾21.9万吨,年发电量7000-9000万KWH。     四、房地产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中山市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推进城市综合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建设适宜居住与创业城市的理念,吸引外商大举进军房地产业。从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山市房地产业以来,发展态势日趋强劲,多个国际知名企业抢滩中山房地产市场。如万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美元成立中山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面积523亩。2004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外资房地产企业5家,投资总额5685万美元。     五、并购合并成为外商企业扩大规模的重要方式。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速度和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国家企业并购法规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公司对中山市内资公司进行并购,利用中山市生产场所、劳动力资源丰富,以及他国技术、标准、网络科技含量高等优势,互补不足,重整企业,达到双赢目的。2004年,以并构形式登记的公司有9户。澳门新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并购了内资公司中山市新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成立了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从原来的600万元增至1120万元。同一投资者开设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如福懋兴业、轻工、化纤三户同一投资者的企业实行"三合一",以福懋兴业(中山)有限公司为吸收方,合并后投资总额达1.06亿美元,注册资本4640万美元。     六、集聚效应日益突出,区域特色更加明显。目前,中山市拥有国家级产业基地18个,基地产业与镇区经济特色互动发展。在一批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今年以宝元鞋厂为龙头的制鞋基地、伟立制帽厂为龙头的制帽基地,吸引了54家相关企业进驻。爱浪、威莱、雅佳、威发、名氏风、波士顿、见龙等一批有相当影响力品牌的企业陆续进驻小榄工业园,初步形成了小榄音响产业基地产业链条的核心。目前小榄"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集聚电子音响类企业达数百家,产业影响力日益增强。2002年开发的中炬汽配工业园,吸引了伟福、八千代、日信等21家日资汽车零部件企业落户,2004年共有5家上规模的企业落户中炬汽配园,汽车工业集聚效应日益突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以及强大的产业配套能力。
中山市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精神,在抑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模式、计费方式、成本构成、收费备案程序、装修期间费用、收费公示内容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模式。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别墅、商铺、办公用房、厂房等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价和建设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享有或承担。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的费用由业主享有或承担。明确约定收费内容与标准。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要一致。物业服务费按总建筑面积计算。已办理房产证的,按照证书所列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进行计费。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售合同中建筑面积为准。物业服务费用从物业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当物业交付业主后,物业管理公司即可向业主收取全额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住户预收物业服务费,除业主或住户自愿外,最多只能预收三个月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或因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没有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三、明确装修期间费用。明确了房屋装修期间容易产生争端的几项费用。装修押金不高于2000元,装修完毕后按有关规定退回给业主或使用人。证件工作费及装修垃圾清理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或书面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取装修审图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修费与装修相关的其他费用。     四、已出售的车位管理费按级收取。规定住宅小区内已售出车位(或车库)的车位服务费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定价。一级服务收费不超过每辆每月40元,以下每个等级差价为5元。摩托车位物业服务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5元。月租车位收费方法按照《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规定》执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对月租车位额外收取车位管理费。     五、保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稳定。新《办法》出台前经市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仍按以前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参照政府指导价与业主委员会约定收费标准并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执行。
中山市实施绿色食品发展战略中山市把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作为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立足本地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绿色品牌为支撑点,突出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加大树品牌、创名牌力度,引导农民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目前,全市共有5家企业的7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16家企业的23个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家企业的16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加快绿色食品发展进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食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在政策、资金、人员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累计投入2200万元,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有效提高了绿色食品开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004年,中山市农产品整体合格率高达95%。加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健全组织体系,各镇区和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明确专门班子,确立专人负责研究和开发绿色食品。筹建绿色食品协会,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规律,把绿色食品产、加、销与农、科、教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监督体系,建立环境质量、食品质量和商标使用管理网络,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做好绿色食品打假工作,维护绿色食品的整体形象。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加强绿色食品生产科技研究和试验推广,积极引进高产优质的绿色食品品种和各种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积极做好对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企业的扶持培育和组织申报。拨出专项资金补贴奖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凡符合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市政府扶持补助5万元作为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经费。力争今年再有2-3个农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5-6个农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和提高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举办绿色食品培训班,普及绿色农业知识。聘请省专家教授举办科学技术讲座,培训基层农业干部、技术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帮助他们掌握绿色食品发展态势、战略意义和相关规定。利用农闲季节,对基地农民和企业工人进行绿色食品专业知识培训,讲解绿色食品基本知识、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让第一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食品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农民收入和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的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绿色食品,全面报道绿色食品产业、企业、基地发展情况。发挥农村集市的聚集效应,重点宣传,增强农民对绿色食品的深层认识,提高绿色食品的推广速度。提升市民对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度,增强市民的品牌消费意识,营造发展绿色食品的良好氛围,推动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市场销售机制的形成,大大调动了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生产优质农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三、制定农业地方标准,为绿色食品开发提供技术依据。从2000年起,中山市开展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目前,已完成对中山三月红荔枝、神湾菠萝、中山罗氏沼虾、中山脆肉鲩鱼、石岐鸡、石岐鸽、中山香蕉、中山青皮冬瓜、中山粉葛等9个地方标准的制定。先后完成了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石岐鸽饲养技术规程》、《绿色食品香蕉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有效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特别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率先采用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大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农产品销售顺畅,价格合理,大大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2004年,全市农产品销售总产值42402万元,出口创汇4940万美元。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夯实绿色食品开发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一批水产、蔬菜、水果、畜牧等行业,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基地建设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与生态农业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改善和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建好一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二是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绿色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走出一条贸工农一体化的绿色食品产业化经营路子。三是与名牌发展战略相结合。培育绿色食品名牌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起到绿色食品的品牌效应。引进绿色食品操作技术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积极推广低毒、高效、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切实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次数和数量。在各个关键生长阶段,检查各基地种植规程的执行情况,保证绿色食品原料质量。绿色食品的发展,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一批技术先进、实力强大、各具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先后诞生。目前,已建立了港口顺青菜场、杨氏南北鲜果有限公司等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总面积达8000亩。建立了水出集团塘鱼、围垦香蕉、聚丰米业、三角全福甲鱼、西区罗氏沼虾等5个绿色食品基地,总面积约1.7万亩。狠抓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规划和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已建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引进绿色食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采用绿色科技嫁接现有产品,改善传统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五、扶持龙头企业,增强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拉动力。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以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绿色食品生产。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家。2004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总收入9.7亿元,出口创汇8787万美元,上缴税利1420万元。如重点扶持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市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了占地2000多亩的中国首家"四大家鱼"绿色养殖基地,大力开发绿色产品,在港澳市场打响了"中山塘鱼"优质"健康食品"的品牌。同时以绿色食品基地为龙头,通过开展"公司+基地+科研机构+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吸引了3580户农户加盟发展绿色水产生产,2004年农民增收2000多万元,平均每户加盟农户增收5580元。目前,绿色水产养殖面积达8万亩,年收购塘鱼6万吨,出口的塘鱼销量已占香港市场的35%、澳门市场的80%。     六、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完善"绿色名牌"市场销售建设和市场销货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动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建立,营造安全消费氛围,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设立专项资金,积极协助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认证企业设立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销售专柜,大力扶持农贸市场、超市设立"绿色名牌"农产品专卖区、专门店,让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企业以优惠的条件进场销售,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建立。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条码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的身价,促进认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在绿色食品品牌开发中,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打造品牌。积极组织农产品进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前,中山市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共有30个。二是宣传品牌。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树立品牌形象。三是叫响品牌。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博览会、展览会、展销会和贸易洽谈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大大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在过去两年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选中,中山市共有10家企业的16个产品入选,占全省农业名牌总数的13.3%。目前,中山市农产品已遍销全国各地,远销东南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
中山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和谐中山,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着力点,努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工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157.74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371.98亿元,平均增幅为23.92%。2004年,全市每万元GDP耗能量为1.13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02吨;每万元工业总产值耗能量为0.228吨标准煤,下降0.005吨。     一、加强政策指导和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行清洁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山实际,制定了《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关于当前电力供应形势及应对措施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了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把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研究和决策指导。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政府政策制定和宏观决策之中,促进和带动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开展。建立由经贸、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清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推行清洁生产的工作部署和政策研究,解决推行清洁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清洁生产全面、深入地展开。     二、重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开展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的认识水平。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普及节能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循环经济实践中去。举办清洁生产现场会,邀请清洁生产企业作经验介绍,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企业参与清洁生产,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节能技术改造的社会氛围。     三、抓住重点,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按照"高、重、集、内"的思路和新一轮产业发展目录,加快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循环型转变。把电镀、造纸、木加工三大行业作为试点行业,选定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皆利士多层线路版有限公司、美加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作为广东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目前,这4家企业均通过了省专家组验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清洁生产模式向相关产业渗透。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造纸与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合作,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在工艺技术、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实施多项整改方案,通过安装CQJ型超效浅层气浮净化处理器环保工程,将抄纸过程中排出的大量白水进行循环回收再利用,既减少了排水污染,保护了生态平衡,又回收了造纸纤维,日节约纸浆1.5吨,年效益达260万元;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后符合环保要求,燃煤废渣及废水处理后污泥作为砖厂原料,达到废物利用的目的。近年,中顺纸业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广东著名商标、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等荣誉,通过了ISO9001、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全市乃至全省造纸业和其他产业的清洁生产起到示范作用。     四、重视科技进步,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重视清洁生产技术攻关,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清洁生产重大专项。规定科技三项经费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优先资助,最低资助不少于10万元。大力实施技改贴息政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04年财政技改贴息达3910万元。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在水、电、煤、油等方面促进企业降耗节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狠抓污水处理厂、造纸行业等一批企业节电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活动,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无功补偿、交流电机启动变频调速装置等技术和产品,促进企业电能有效利用。开展市政公共路灯节电改造,投入300多万元在4条主要道路上安装了"省电装置",节电达15%-25%,并计划用1-2年时间,在全市主要道路上安装节电装置。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鼓励和引导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企业进行认定,并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鼓励燃煤企业开展粉煤灰回收处理工作。中山市火力发电厂,每年消耗燃煤量为30多万吨,产生的粉煤灰量达5万吨,通过回收处理,将粉煤灰回收作为水泥添加剂,或由砖厂回收利用作为填充料,使粉煤灰得到循环利用,将燃煤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五、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在加强审核把关中主要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强制性清洁审核。敦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中山正兴纺织厂有限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二是项目审批从严把关。2002年以来,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环节上,要求企业从生产工艺上节约资源、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要求所有新报批的洗水行业企业做到不低于50%污水回用,污水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一级标准。目前,全市贯彻污水回用的纺织印染企业达50家以上。三是加强审核队伍建设。适应清洁生产形势的发展,积极构筑清洁生产审核平台。2004年,中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获得了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目前拥有注册审核师5人,壮大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实力。四是组织咨询服务,促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编制了《ISO14000认证办事指南》,举办工业企业ISO14000认证工作咨询会、ISO研讨会等活动,增强企业间的交流。目前,通过或正在认证的企业和组织达70多个。     六、开源节流,进一步加快能源建设。大力开发新型能源,加快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通过加强电源建设,有效缓解了全市电力供应紧张局面。2004年,新增1.2万千瓦出力,新增发电机组容量55.2万千瓦,总投资近19.5亿元。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确保能源安全供应。今年,中山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公司合作兴建了珠海-中山天然气输气管道,预计2006年年初竣工,届时将为全市提供15亿立方米的年供气量,改变生产和生活用能以煤、石油为主的现状。     七、积极应对用地紧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水平。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入手,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推动工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招引资质量,充分利用当前储存的已办证工业用地,积极引进一批资金和技术型、对地方经济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大项目,并通过增资扩产,实现"零用地"招商。加强工业用地规划,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鼓励兴建多层厂房,在保留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绿化带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土地容积率,严格控制建设"花园式工厂",确保合理用地。按照"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能产出"的标准做好工业聚集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强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土地承载能力。
中山市1-4月对外贸易超50亿美元今年1-4月,中山市进出口总值54.7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出口35.5亿美元,增长24.5%;进口19.2亿美元,增长8.4%。主要特点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长平稳,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远超国有企业。1-4月,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35.8亿美元,增长18.7%;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5.2亿美元,增长21%,高出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11.4亿美元,增长率高出国有企业一倍多。     二、加工贸易占主导,一般贸易大幅增长。1-4月,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40.7亿美元,增长14.9%,占进出口总值的74.3%;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12.7亿美元,增长31.7%。     三、香港、美国和日本居出口前三位。1-4月,中山市出口香港14.2亿美元,增长9.9%;出口美国8.7亿美元,增长42.4%;出口日本1.3亿美元,增长33.6%。     四、机电产品继续领跑,传统产品保持优势。1-4月,机电产品出口22.8亿美元,增长26%;传统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8.6亿美元,增长7%,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3.5亿美元,增长22.2%,风扇出口2.1亿美元,增长83.5%。
中山市七项措施强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全国整规工作要点》、《2005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商业欺诈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依据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断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大力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把农村食品和儿童食品市场整顿作为重中之重,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取缔非法"小作坊",严厉打击使用"苏丹红"等含有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深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完善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实行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推进商品监管关口前移试点工作。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各类食品、饮料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水产品名牌带动战略。狠抓食品专项打假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抓好进出口食品的查验和检疫,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的专项整治。     二、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的欺诈行为。不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屋、交通偏远地区等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多发区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严厉查处传销和假借"代理"、"专卖"、"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动力营销"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非法活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整治违法广告欺诈行为、特许经营欺诈行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金融欺诈行为和医疗服务中的欺诈行为。着重打击违规商业广告,查处和打击合同欺诈农民、商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偷逃骗税行为力度。     三、加大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力度。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广大群众和企业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办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案件,坚决打击盗版行为。抓好假冒专利、商标、标识、印刷品、出版物等假冒行为及盗版行为的治理,净化市场环境,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违法行为。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速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的信用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公信力。健全和完善中山信用信息网建设,逐步推进企业经济档案制度,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建立银企信用关系、开展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推荐、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规范等措施,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加强公民诚信意识教育,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通过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知识教育,增强公民信用意识。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整规工作规范化。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机制。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深入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改进监管手段,建立健全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等工作制度。     六、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整规工作。全市上下密切配合,根据整规工作的行动方案和职能分工,制定协调行动方案,统一采取行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形成"一家牵头,多家配合,上下联动"的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的组织水平,保证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区领导本着为官一方,守土有责的宗旨,配合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政府把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作为衡量政绩、检验行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负责制,不断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宣传各镇区、各部门在整规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单位和个人,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大力开展诚信守法,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行社会公示制度,方便群众了解各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内容等,接受社会监督。
中山市着力打造保障用水支撑体系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可靠的水资源支撑,中山市积极打造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抓预防,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一是高度重视水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水资源的科学规划。目前《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题规划已基本完成,《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也于去年启动。二是积极实施优质供水战略,加快落实城乡"供水一盘棋"方案,推进城乡区域供水进程,全面部署分质供水论证工作,确保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三是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努力建立节水型社会。大力建设节水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限制或淘汰耗水量大的产业和产品,加大技术改造,实行一水多用和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凡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不仅审查其布局是否合理、规划是否科学,还要审查有无污染治理、污水净化回用、节水工程措施,而且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四是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出台了《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促进企业污染源工业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在重点流域地区,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环境容量逐年削减排污总量,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生活废水治理力度,力争2010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50%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经营。     二、抓应变,建立灾害应急处理机制。依照法制化、规范化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水灾害的应急处理机制,通过确立责任制度,设立应急基金,建立完善应对涉水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增强应对水灾害风险的能力。健全一整套包括组织领导体系、法律法规体系、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财力物力筹集与调度系统、技术储备与应用系统、专业队伍培训系统与公众沟通对话系统等在内的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指挥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水危机事件中,政府部门能快速果断地作出决策,将损失降至最低,并以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来统一协调和调度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抵御灾害。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建立准确、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避免或减少谣言传播带来的社会恐慌。针对濒临海边易受咸潮侵袭的特点,制订了《中山市抗旱防咸工作预案》,明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细化咸(旱)害时的各种应对措施。市政府每年拨出不少于150万元作为应急资金,并将库容为5040万立方米的最大水库--长江水库作为战略性备用水源,配套建设了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以应对水危机。     三、抓治理,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内河防汛、灌溉、交通、生态功能衰减的状况,中山市于2000年全面开展以内河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至2004年底共投入6.5亿元,内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防洪、航运、排涝等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从今年起计划再用4年时间继续开展内河整治工作,努力解决河道的水脏、水死、水阻问题,打造健康河流,改善水生态环境。按照"河堤不漫决、河道不断流、河水不浊臭、河面不缩窄"的目标,实行统一规划和科学论证,尽可能与城镇、镇村总体规划有机结合,避免局部无系统的治理。同时积极防治水环境污染,实施区域环评、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模式,把好审批关,积极引导,有效管理新增污染源。在城镇规划上逐步考虑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集中处理生产和生活污水,杜绝污水直接排进河涌。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和禽畜养殖业污染的防治,采取有力措施清拆和搬迁了江边的畜禽养殖场(点)、饮食店和垃圾堆放场。在河道管理上逐步形成"五个一"长效管理机制,即有一个组织领导体系、一支长年保洁队伍、一项稳定的工作经费、一个明确的任务目标和一个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的管理体系。     四、抓调控,创新水资源管理方式。通过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提高水资源在时间、空间和需求保证上的调控能力及管理水平。     (一)采取工程措施保障水资源供给。一是因地制宜开辟新水源。针对南部镇区的缺水状况,自2000年起新增库容207万立方米。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对22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2004年开展了五桂山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完成了槟榔山等4座新水库的项目建议书。重点对北部地区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量、水质等进行全面勘探,摸清地下水的蕴藏规律,为扩充水资源渠道打下基础。二是合理配置水资源。由建设区域性单项工程向构筑集群运用的全市性水网体系转变,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水联合运用和集群调控的途径和方式,尽早实现水利工程并网供水,做到东西互济,南北贯通,主水与客水优化配置。     (二)采取非工程措施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一是经济手段。充分发展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水价改革步伐,按照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开展农业用水价格核定工作,降低村一级用水价格,实行乡镇用水同网同价。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阶梯式水价和相应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及分行业用水定额,通过节奖超罚,提高用水效率。二是制度手段。依靠制度变革推进水资源管理由粗放型向节约型、生态保护型转变。进行了建立水权制度可行性研究的准备,采取明晰水权、规范水权转让的途径,使水权使用者可以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将节约的水转让给效益更高的用户。三是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水事行为,尤其是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对地下水、地表水实行限量取水,在制订城市发展规划、建设重大项目、调整产业机构时,充分考虑到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和防洪防汛要求。四是行政手段。运用新型工业化思维,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需求、水环境影响和防汛安全评估,当取水单位日取地表水量超5000方或地下水量超1000方的均需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五是科技手段。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和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建立现代化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优化配置管理系统和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达到科学管理、配置水资源的目标。
中山赴印度举办产品展览会取得成效5月22日,中国中山产品展览会在加尔各答市开幕。本次展览会,由中山市民营科技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市总商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台商投资协会主办,印度VERDANTMARKETING公司承办,共由61家中山企业联合组团参展,产品涉及机电制造、电子电器、家用日化、食品及包装机械、家电空调、机械产品、日用五金、化工产品、燃气具、装饰材料、灯具灯饰、服装鞋帽、童用车辆、红木家具等行业,是一次集多门类、多层次、多行业于一体的中山名品名牌产品博览会,也是中山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一步。来自印度的300余名企业家及各界人士参加了开幕式。展览会签约仪式上,东洋电机、TCL、大涌家具、川田卫生巾、红日太阳能、冠辉玻璃等8家中山企业,分别与印方企业签订了合资合作协议,总投资额达1800万美元,取得了良好成效。
中山市四项措施强化审计工作中山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审计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经济卫士的作用     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坚持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通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等手段,发现经济活动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挥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监督保障和信息反馈作用。     一是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要求,以财政支出审计为重点,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审计监督,重点检查和揭露预算执行中的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和不规范问题,促进依法理财和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注意上下结合,揭露深层次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着重关注教育收费问题、"三农"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突出对中小学择校费及捐资助学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及城市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把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列为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和运作有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应予保障而未提供救助等违纪违规问题,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重视资金使用效益问题,逐步加大效益审计力度,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项使用及项目所预期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是否实现,验证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以及项目管理执行的有效性,验证项目执行单位财权和事权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能力。     三是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加大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力度,重点审计基建项目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维护不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四是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企业改革、改制结合起来,安排好计划和审计范围。准确定性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划分责任,用科学发展观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用更宽广的视角判断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用正确的政绩观评价领导干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同时,深化市属企业审计,揭露新形势下的经济犯罪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找出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现象,探究成因,寻求对策。     二、注重实效,切实抓好审计成果的应用     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把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加强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完善落实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审计执法步步到位,坚决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责任。     三、结合实际,稳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积极探索和准备审计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公告程序,协调好各方关系,探索"审计要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逐步扩大通报范围的机制,确保在2007年实施审计公告制度。     四、增强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审计队伍。切实抓好审计领导人才、审计管理人才和审计专业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努力为各种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按照钟阳胜常务副省长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审计的能力、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探索创新的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经得起挑战的审计"铁军"。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质量控制。认真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100条》等法律法规。主动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和科学管理的需要,认真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在实践中结合中山实际,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审计工作主要环节的责任和目标,抓好审计过程主要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职责分离,努力实现有效控制;采用现代技术方法,逐步实现对审计质量的实时监控;建立严格的审计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积极推广采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努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不断加强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审计方法的同时,积极推广内控测评、统计抽样、风险评估等现代审计方法,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审计组织方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提高认识,加强配备,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完善机构、人员、办公场地、设备、办公经费的配备。积极为内部审计工作创造宽松的审计环境,解决在审计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大胆探索,不断改进对内审机构指导和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协会,从服务入手,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讨和工作交流,着重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和规范化程度,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山市以“三高”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中山市积极实施"教育强市"战略,配合"产业强市"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按照"高位嫁接、高位启动、高速发展"的构想,实现了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目前中山市高等院校由原来的2所增加到5所,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把高等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出台了《中山市教育事业"十五"计划》等多项政策文件,大力引进名牌高校,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建设以素质教育为主,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重,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培育高层次实用型、复合人才。目前,中山市高等教育无论院校数量、层次还是在校生规模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2004年,市内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8775人,比2002年增加157.26%。按计划今年秋季市内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将达到16845人,比去年增加91.97%。按户籍人口计算,2004年中山市每万人口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62.9人,2005年将达到120.8人。户籍人口适龄青年高等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34.86%,提前达到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     二、与名校合作办学。2002年5月,市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签署了《关于建立"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联合办学协议书》,明确学院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市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建的二级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金独立核算。市政府在保留产权的前提下,将原中山学院的全部教学设施、设备、校舍无偿提供给学院办学使用。从2002年起,市政府分4年支持资金1亿元,用于学院教学设备、设施、校舍建设,并从2002年起连续5年,每年另支持经费1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用于学院办学的常规经费;2006年以后,市政府继续在政策方面给予学院大力支持。2003年3月,市政府与广东药学院签署了《合作创办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框架协议书》,市政府划拔2000亩土地供学院建设教学区和药用植物园区,在火炬开发区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以优惠价提供200亩土地供学院建设科研区和生产区。配套建设了供电、供水、道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协助学院办理中山校区建设有关手续并给予优惠政策。2004年9月,该学院如期开学,目前二期工程已启动。     三、创办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加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切实把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2004年9月,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如期开学。2004年12月,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开始筹备建设,市政府直接投入1亿元,首期划拔或征用建设用地183亩,并在其附近预留足够的发展用地,以备学院下一步发展。目前,学院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计划今年9月开学,2010年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达到5000人。     四、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2002年12月,市政府决定把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原中山学院分离出来,独立办学。2003年,市政府批准拨专款397万元,用于做好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校舍的改造、维修以及教学、办公设施添置和完善等,进一步促进电大快速发展。目前,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占地30亩,建筑面积11000多平方米,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达4500余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2004年,全市共有46132人次参加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391人。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学,设立了中山新华科技、中山粤江、中山香山等3所民办专修学院,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在中山设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许多高校在中山设有校外直属教学机构,2004年两者在中山的在校学生达到6000人。
中山市积极应对欧盟环保指令帮助企业攻克技术壁垒2003年2月,欧盟通过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两项环保指令,要求从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规定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涉及产品10大类近20万种。其中包括家用电器类、IT和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类。两项环保指令不仅影响电子信息产品整机制造商,还涉及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企业,对中山整个机电产业和信息产业产生重要影响。为推动企业正确应对,中山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协同运作,努力帮助企业攻克技术壁垒。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相关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督促和引导企业重视欧盟指令,克服消极等待和观望态度,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感,帮助企业熟悉和掌握ROHS和WEEE指令内容和要求。开展广泛的企业调查,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和企业共商对策,鼓励企业积极提出好的意见建议。针对欧盟电子电气环保指令,召开面向企业的大型法规宣贯会。在公共媒体上宣传报道两项环保指令的相关内容以及应对ROHS法规的举措和检测能力。组织检验检疫部门人员和大型机电企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欧盟指令要求,并就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二、加强技术研究,增强企业环保科技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型机电企业成立专门应对机构,制定具体的计划,针对生产和产品中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对原材料、部件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提高环保研发水平,增强攻克技术壁垒能力。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购置为零部件和备件进行化学分析的仪器设备。加强技术研究,在中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设立专门针对欧盟两项环保指令的检测实验室,开展针对ROHS要求的10大类200个电器产品的检测工作,为出口欧盟机电产品打破壁垒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对欧盟电子电气产品出口不会给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加大ROHS检测实验室设备投入,加快ROHS检测实验室建设,努力实现检验方法和标准的统一,确保ROHS检测实验室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三、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指导。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技术手段改进产品技术构成,调整产品结构,加速完成产品的"无害化"进程。把重点放在为出口产品配套的中小企业身上,帮助企业革新生产工艺,培训检测人员,提高检测能力。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提出所采购零部件的详细要求,要求供应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材料证明。     四、加强检验检疫部门建设,提高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疫人员对两个环保指令的学习和掌握。积极开展检验检疫人员的技术培训,邀请欧美环保专家和机电类企业家讲授绿色环保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总体解决方案,配备了相关仪器设备,引进先进检测手段。     五、建立健全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对出口电子电器产品进行全面摸底抽查,收集专项检测数据,建立有害物质信息数据库,及时向企业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帮助企业及早应对,确保中山机电产品出口优势地位。
中山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山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     一、大力节约能源,建设节能型社会     一是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工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关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工程。 二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用电大户能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电镀、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规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跟踪和指导。四是实施项目能效评价制度。对重点耗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最低能效率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准和备案。五是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引导商业、民用和交通运输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六是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建立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和公益性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咨询服务。     二、大力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工农业节约用水。重点抓好发电、纺织印染、化工、制浆和造纸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工作,鼓励和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节约用水技术改造。开展城镇居民节约用水,鼓励和推广居民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强对供水管网维修管理,降低管网水损耗率。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加强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状况。     三、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利用率     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鼓励使用再生材料,推进再生材料的循环利用。鼓励包装容器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提倡一次性塑料袋有偿使用,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倡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包装材料使用,重点限制过度包装和奢侈豪华包装。     四、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一是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制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二是加大保护耕地力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严格实行先补后占,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三是进一步盘活使用存量闲置土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和盘活力度。通过转让、收购、托管、调换产权等四种方式,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四是探索土地收益调节机制,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企业扩产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地。按照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村镇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五是严格限制毁田烧砖。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垃圾发电、余热利用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支持废旧轮胎、再生金属等项目的回收利用。推进农村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生态农村。     六、大力培育节约型增长方式     构建“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企业层面,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业园层面,推行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试点。试点园区按照生态型园区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鼓励发展园区集中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系统。园区内企业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或不同产业的耦合,逐步建立起企业间、产业间物资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从生产源头上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现区域的清洁生产。社会层面,加强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基地,重点发展一批区域型废旧物资再生产基地,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基地。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逐步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三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利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四是大力发展环保型产业,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资源开采(开发)环节,加强管理,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利用)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的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三是废弃物产生环节,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五是社会消费环节,树立可持续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七、加强规划指导,完善制度和监管     加强宏观规划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定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节材、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严格限制和主动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产业。     加快推进资源节约技术进步。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坚持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资源节约技术和装备水平。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积极研究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技术进步投入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贯彻资源节约的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有关促进绿色购买的办法,完善废弃物回收利用办法,编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发展计划。     强化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保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建立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重点耗能产品必须达到最低能效标准,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节水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土地等重要资源以及节能、节水、节地的统计核算工作,建立科学的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八、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区域合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列入全市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予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民间资本进入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领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工业发展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科技发展资金投放过程中重点向资源节约项目倾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建立资源节约的区域合作机制,广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技术水平。
中山市进一步明确加快后进镇发展思路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五个统筹"精神,把加快后进镇发展作为建设和谐中山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目标,实行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外部帮扶与启动内部活力相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统筹安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发挥后进镇的后发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特色支柱产业,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领导,加快后进镇城镇化进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后进镇的城镇化工作,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加强协调,加快后进镇城镇化进程。设立镇一级推进城镇化工作机构,加大对城镇化工作领导、协调和管理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在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帮扶和推动后进镇的建设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出台了《市对镇区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城镇中心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     二、完善城镇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进一步提高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高起点抓好各个层次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城镇化建设管理水平,带动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化进程。集中力量建设交通主干线,完善交通网络设施。加快城镇中心区建设,开拓经济发展新领域。根据工业强市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按照拉大城镇框架,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中心区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投资的导向作用和基础设施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促进工业集聚,整合公共资源,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     四、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市场化运作。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增加城建资金。目前,突出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建各项基础设施,放开从事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限制。二是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企业、个人和外商以多种形式,参与镇区公用事业建设、经营和管理,促进城建资金的回笼和滚动发展。三是开放市政作业市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五、制订推进后进镇城镇化进程的扶持政策。一是拓宽建设资金渠道,增强后进镇的发展后劲。对在后进镇范围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维护建设税等,实行部分返还,用于后进镇建设,促进后进镇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土地使用上实行倾斜政策,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旧城改造,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做到集约用地。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部分,可作城镇建设用地折抵指标,不占当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帮扶,提高成效。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市直单位、发达镇区的干部到后进镇任职或挂职,帮助后进镇加快发展。同时,组织后进镇干部到发达镇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驾驭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定期组织发达镇区与后进镇举办投资贸易对口交流会。经济发达镇区对后进镇的招商引资活动予以大力支持,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成效。
中山市利用外资呈现五大特点近年来,中山市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积极改善投资环境,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坚持"积极、合理、有效"的引资方针,积极开展招商选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结构逐步改善。     一、利用外资合同数量和规模平稳增长。积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引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1999至2004年,全市利用外资合同项目数量和规模逐年平稳增长,6年累计新签利用外资项目2387个,合同利用外资金额57.11亿美元。其中,2000至2002年合同利用外资增长速度达27%以上,2000年为64.1%。截至2004年,全市登记外商投资企业2399家。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至3000万美元的204家,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43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落户中山的达20多家。     二、实际利用外资持续增长。积极做好新签合同的跟踪服务,努力提高履约率。1999至2004年,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3.18亿美元,年均增长20.1%,2004年增长速度达到38.8%。截至2004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为97.19亿美元。     三、直接投资成为外商投资主要方式。外商主要以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方式进行直接投资。从1999年起,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部外商投资额的比重均超过80%。其中,外商独资企业的合同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占三资企业投资额的比重逐年增大。合同利用外资额占比由1999年的80.4%,提高到2004年的87.1%;实际利用外资额占比由1999年的52.8%,提高到2004年的82.4%。截至2004年,全市共有外商独资企业1822家,投资总额63.24亿美元,分别占外商投资企业数和投资总额的75.9%和65.1%。     四、外资投向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利用外资领域不断拓宽,外资投向由初期的以一般加工工业为主逐渐扩展至高新技术、机电、纺织服装、饮料等多个领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1999年,外商投资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市外资额的82%,2004年提高到87.8%。截至2004年,全市外商投资的制造业企业共2237家,投资总额80.85亿美元,分别占外商投资企业数和投资总额的93.2%和83.2%。     五、港澳地区资本成为投资主要来源。随着投资环境的日趋完善和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前来投资的客商地域分布日趋多元化。目前,前来投资的客商主要来自香港、澳门、台湾、美、德、英、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来自港澳地区的客商所占比例最大。从合同利用外资看,从1999年起港澳商家投资额占全市外资的30%,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市的48%。截至2004年,全市港澳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共1805家,投资总额59.7亿美元,分别占外商投资企业数和投资总额的75.2%和61.4%。
中山市八项措施加大反哺农业力度中山市把"三农"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利益向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方针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稳定、完善和加强各项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恢复粮食生产。把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增加投入,千方百计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2004年起,市政府连续三年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扶持发展粮食生产。2004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粮食生产资金3500多万,种粮农民单政策性方面每亩直接增加收入近100元。同时,各级对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认识到位,落实加强技术指导,推广良种良法,加快"沃土工程"建设,开展查荒灭荒,动员农民开展水旱轮作改种水稻等措施。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涨,投入增加,粮食生产效益不断提高。     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抓好水利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农桥路网建设、内河涌整治、低产鱼塘整治、"一区三线"森林改造、"四旁"绿化和缓坡山地种果等农村五项工程,大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增强了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截至2004年,全市共投入9.75亿元,新建农田路网1561公里,整治低产鱼塘25.36万亩,整治内河涌1282公里,改造森林面积4.45万亩,乡村"四旁"绿化1405.3公里240万株,缓坡山地种果3460亩。今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建设重点,加快农村五项工程建设。农村五项工程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业、农村的生产和经营条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年来,全市仅农田路网建设一项受益面积就达46.1万亩,平均每亩增值375元,共增加农民收入1.73亿元。     三、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市场化、组织化转变。一是加大农业专业组织建设力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先后成立了市农产品流通协会等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台了《中山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中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等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2003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家。2003年以来,全市共有10家企业的16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占全省农业名牌总数的13.3%,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二是加快农产品流通加工体系建设。市政府每年划出300万元作为专门扶持农产品流通加工的专项资金,推动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发展。成立农产品流通协会,吸纳会员近500人,会员销售量占本市外销农产品总量的80%以上,带动了全市3万多人的农民流通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流通队伍的组织化程度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在中山和外省举办大型农业博览会,加强与外地农业的合作与交流。目前,中山农产品销售范围已从珠三角扩展到华南、华北、华东、西南、中南、东北、西北等地市场,并逐步向海外市场发展。三是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全市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市场有180个,年交易额48.84亿,初步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同时,农产品加工进步显著,加工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高,2004年全市加工的肉类达2.8万吨、水产品4万吨、水果2.7万吨、蔬菜1万吨,加工总额达18.1亿元。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疫网络。初步建成市、镇(区)、农贸市场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取得进展。投入600多万元成立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了气质联用仪等40多套精密检测仪器,检测参数能力达100多项。二是实施农产品准入制。实施"放心菜"工程试点,全面实行农产品抽测,并公布检测结果,成效显著。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5.1%。市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每年每人补贴10元,镇区财政的补贴每年每人不低于10元。从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安排50万元作为扶持经济薄弱镇、村发展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制定《中山市农村医疗保险初步方案》,2006年正式实施,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二是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首批计划将30万农民纳入参保计划。市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每年再拨出1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补贴。     六、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战略转移,增加农民非农收入。2002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意见》,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城乡统筹就业体系,要求在三年内解决近6万名农村失业劳动力就业问题。市政府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各镇区建立农民就业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失地失业农民。2003-2004年,市、镇两级共投入5172万元用于农民就业培训,合计培训39272人,解决劳动力就业40693人。鼓励和支持农民出外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劳动,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收入约占70%。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逐步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加快建立城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解决农民转移过程中户籍管理、子女就学、住房安排、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在城镇务工就业创造条件。     七、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中山市自2002年起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效果明显。通过改革,共减轻农民负担1.24亿元,人均减负136元,减负率达78%。2004年,为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市政府又决定免征种植水稻所负担的农业税,再次减轻农民负担450多万元。今年,全市将全面免征农业税,并认真总结前段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巩固和完善取得的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的监督管理,杜绝强行筹资,严禁超范围、超限额、加项加码收费,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进一步完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制"。狠抓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报刊摊派等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将中央、省、市的减负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进一步研究妥善解决税费改革后,特别是今年全省统一免征农业税后镇、村财政缺口问题,确保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事业健康发展。     八、扶持经济后进村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400万元,重点扶持12个年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以兴建工业厂房、住宿楼出租和通桥通路为主。目前,扶持工作进展较快,全市12个后进村的扶贫建设项目全部上马,其中有9个村共投入2854万元,兴建厂房宿舍45129平方米。"造血"项目的实施,每年可为12个后进村增加集体收入472万元。至明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将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预计届时每年共可增加12个后进村集体收入725万元。
中山市获得全国综治优秀地市“长安杯”中山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本地区平安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抓紧抓好。5月23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组织部授予中山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长安杯'"称号,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目前,超过86%的群众对中山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主要做法如下:     一、认真抓好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贯彻实施     一是层层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强化各级领导的综治意识,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全市上下形成了层层一把手抓综治,层层一把手负总责的格局。二是明确责任,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任期目标之一,签订责任书,把综治工作纳入镇区和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晋升晋级挂钩。三是严格考评,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市综治委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考评,按照《中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细则》对各镇区进行考评,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坚持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辖区治安问题突出而整改不力或整治效果不显著的镇区,取消评优资格,并对娱乐服务场所受到省查处的镇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加大投入,健全保障机制。市镇(区)两级综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01-2004年市财政拨给综治、政法经费为18.1亿元,保障了政法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市财政首期注入资金300万元,褒奖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实行重大信访市党政领导包案接访处理制度。成立农村问题工作委员会,抓好农村稳定及信访工作。坚持集中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重点调处与经常性调处相结合,确保矛盾纠纷随时发现及时调处。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交办、督查等制度,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全市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会,研究部署针对性强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四年来,针对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组织了数百次集中统一行动和区域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在工作思路上,把集中性严打转变为日常严打,把阶段性严打转变为长期性严打,把全市统一性严打转变为有重点的区域性严打。今年一季度,全市治安形势呈现出"四降一升"的良好趋势,刑事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0.64%,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下降6.41%,刑事犯罪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36.86%,"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下降28.67%,命案破案率上升了7.96%。群众安全感比去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工作普遍比较满意,2005年市"两会"关于社会治安的提案、议案减少了32.5%。     四、构建治安防范"五张网",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建设。     大力推进"五张网"建设。2004年出台了《中山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治安防范"五张网络"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以诸警种合成为主体,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区警务、阵地控制、单位内部防范为基础,以全时空的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的防范体系,取得了较好防范效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新路子。建立健全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电脑联网管理。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出台了《中山市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行户管员制度,目前全市共有户管员494名,协助管理出租屋里流动人口66万人。对出租屋实行"五个一"管理,建设外来人口公寓,实行集中管理。不断加大安全小区创建力度。完善《中山市安全小区考评办法》,对安全小区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04年,全市共有安全小区838个,其中优秀安全小区336个,占总数的40%。目前正在深入开展"和谐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五、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成立禁毒委员会,由市长亲自担任禁毒委主任。全市共成立了124名干警的两级缉毒禁毒专业队伍。市、镇两级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仅禁毒03工程期间两级财政就投入禁毒经费6559万元。兴建强制戒毒所,全市新建了25个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和18个户外永久性禁毒公益宣传广告牌。开展全面普查,将吸毒人员档案全部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并采取切实得力措施,狠抓毒品案件的侦破和吸毒人员的收戒,高质量地完成"禁毒03工程",全面铺开"无毒社区"创建工作,2004年新滋生吸毒人员较2002年下降了80.88%。二是大力开展安置帮教活动。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和戒毒出所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重点把衔接工作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之一,逐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制度。各级、各部门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安置力度,积极扶持和指导刑释戒教人员就业,四年来共安置帮教了1612人,跟踪帮教3980人次。三是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出台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全市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的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并通过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设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充分发挥好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全市376所中小学校全部配齐配强兼职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学校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市在校生违法犯罪率连续十年为零。四是固本强基,狠抓政法基础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政法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6号文件,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和经济待遇。2001年以来,市财政先后投入近6亿元新建或扩建政法部门的办公用房。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共有群防群治队伍21178人,占常住人口的1.6%。
中山市积极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中山市积极培育外向型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以科技、管理、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步伐,不断提高可持续增长实力和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全面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外向带动"战略的推动下,中山市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贡献率达45.5%,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04年,全市新增民营企业2200多家,个体工商户9300多户,民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近一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产值743.1亿元。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有民营进出口企业418家,占全市内资进出口企业的85.48%。     一、加强领导,建立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服务促进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完善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向民营经济放开市场准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制定《关于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做大做强外向型民营企业的目标、措施。出台了《中山市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企业国外参展、质量体系和各类产品认证等予以资金扶持,鼓励和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拨出专项资金,鼓励民营企业技改创新、创立名标名牌、开拓市场。今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扶持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2005年资金申请项目56个,申请资金扶持387万元。对民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查验、通关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待遇。为民营企业开通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无障碍通道,实行按需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放宽民营企业到境外参展用汇限制。要求金融部门调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简化信贷审批环节,放宽贷款条件,不断拓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品种。成立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二、加强业务指导,激活外向型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潜力。为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业务操作,先后举办了反倾销知识、进料加工业务、进出口交易操作、国际贸易结算等培训班。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省外经贸厅等部门举办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业务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增强企业市场保护意识,为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引。建立外向型民营企业数据库,采用民营进出口企业动态跟踪管理和分类指导工作模式,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潜力企业帮扶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为外向型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体制优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全市共有357家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许可,其中民营企业334家,占新增企业的93.56%。加大对转制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全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的民营进出口龙头企业。原公有外贸企业顺利转制为民营企业后,长期以来制约发展壮大的体制问题获得了根本解决,大部分转制企业资产质量好转,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引导转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走实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跨国经营之路。转制前只有2家外贸企业出口超亿美元,2004年增加到8家。2004年,12家转制企业出口14.63亿美元,比2000年翻一番。     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战略,增强外向型民营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动外向型民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和各类产品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创立自有品牌、商标。对民营进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各类产品认证,取得国外知识产权,在省分配资金额度内予以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企业予以资助和奖励。目前,中山市在实施名牌战略中,走出了一条创区域品牌与企业创名牌相辅相成的路子。同时以区域特色经济和名优品牌产品为依托,以民营进出口企业为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出口基地,增强出口竞争力。     五、鼓励外向型民营企业参加各类会展,拓宽经贸合作交流渠道。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博览会,对全市民营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及港、澳、台国际展销会,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等予以资助。特别对外向型民营企业申请参加广交会,在摊位分配上予以倾斜支持,近两年参加广交会的民营企业约占全部参展企业的60%,分得摊位数约占总数的70%。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展览会、博览会平台,不断优化展品结构,提高布展水平,突出品牌形象,扩大了远洋贸易市场的出口份额。二是突出区域特色经济优势,组织一大批名、优、新、特产品和民营外向型企业参加各类国际专业展,有力推动了特色经济的快速发展。古镇灯饰博览会、沙溪休闲服装博览会、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国际电子信息产品与技术展览会等专业展会,日益成为吸纳投资、发展特色经济的良好平台。大量资本、资源和技术力量向特色经济产业聚集,进一步延伸和壮大了区域特色经济的产业链,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了区域特色经济的竞争优势。三是大力支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业务,鼓励民营进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不断拓宽企业生存空间。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与外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从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全市共有95家民营企业获准与外商合资合作。民营企业在香港、澳门、柬埔寨设立公司10家,设立驻外办事处3个。随着核准境外投资手续的进一步简化,今后一段时期民营企业将成为对外投资兴办实业的主力军。
中山市实施新一轮工商登记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中山市对工商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新一轮改革。     一、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对新兴行业进行试行登记。制定足浴、桑拿、按摩、卡拉0K等行业准入条件,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登记。对担保业、社区居民服务业、代理服务、代驾车服务、价格评估服务、旧车置换服务、婚姻中介、托儿所等新兴行业进行试行登记。     二、放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进出口业务。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物流企业和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可下设店铺经营。被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内资公司的中国自然人投资者在本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允许作为变更后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在工商登记前须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但国家禁止或限制类项目除外),在申请工商登记时未能提交的,只要有人员、资金、场地等主要资料的,不限经济类型,可先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字样的营业执照。     三、改革申请登记渠道和登记模式。属市局登记的可不经分局初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歇业、有限公司的续期、补发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筹办项目)五个登记项目实行网上受理登记。申请登记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网上申请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实施一个窗口对外,属工商行政许可的项目集中注册大厅办理。     四、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获得当年驰名、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授予荣誉和奖励的企业,实施免检。
中山市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扶持和推动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高新区核心竞争力。2004年高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5亿元,比增23.5%;工业总产值401亿元,比增25.3%;出口创汇30亿美元,比增12.5%;税收14.2亿元,比增41%。     一、构建有利于高新区发展的管理架构     坚持把办好高新区摆上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把高新区作为中山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以高新区为核心带动全市工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授权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区内土地审批、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工商、税务、劳动人事、出国人员审批、外经外贸等市一级有关经济管理权根,并将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在高新区的下伸单位升格为分局,落实政策、机构和人员。赋予高新区一级财政权限,确保高新区财政收支方面的自主权。近年来,高新区围绕五大工业园区打造生物医药、包装印刷、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和汽车配件等五大主题产业,先后建成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中国包装印刷生产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中国电子(中山)基地、中国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山)示范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等6个国家级专业基地。今年,中山市启动实施东部沿海开发战略,重点发展以高新区为核心的东部沿海区域,充分发挥高新区的核心带动作用,委托高新区代管邻近的南朗镇,整合资源,赋予高新区管委会宽松的财政、人事、审批权限,积极推进全市整体经济规模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招商选资,调整产业结构,打造产业强区     (一)实现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转变,着力引进大项目。为提高引进项目的资金、技术密度,提高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合理利用资源,2004年高新区率先提出"招商选资"理念,侧重围绕五大主题产业,重点引进"三高一少"(高科技、高税收、高附加值、用地少)项目,实现招商重点从注重项目数量、规模向注重项目质量和科技含量转变。设立项目评估准入制,在用电、用地等各项政策上向"三高一少"项目倾斜。2004年,全区引进项目均为技术含量高、投资额超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中超3000万美元的项目14个,投资总额达2.45亿美元。在今年"3.28"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上,高新区签约项目26个,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总额达5亿美元,其中包括日本卡西欧电子、德国默克雅柏、纬创资通等高技术知名企业。     (二)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高新区把高素质的服务作为重要的资源和新形势下吸引外资的主打优势,切实做好效能服务、跟踪服务、廉洁服务、魅力服务、精细服务和人性化服务,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营造优质的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既增加了招商引资数量,也提高了招商质量,走出了一条"零用地招商"的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五大主题产业的聚集壮大,高新区工业经济实现了规模型扩张和内涵型增长。2004年,共有39家企业增资扩产,增资额达1.68亿美元,约占全年引资外资额的一半。通过不断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目前,高新区拥有规模以上企业231家,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370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58家,税收超千万元的企业20家。高新区统一整合产业链资源,由区属各大总公司为园区各个企业提供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产品信息,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形成产业聚集、上下配套、相辅相成的局面。     三、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实施产业转移     积极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设立"工业飞地"和国家科技部关于国家高新区走出去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号召,高新区与阳江市阳西县合作建设了产业转移园区。充分发挥高新区在招商、服务、资产经营等方面的优势,结合阳西县自然、人力资源丰富、经营成本低的优势,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积极鼓励高新区产业关联度不高的企业逐步转移到阳西工业园,利用腾出的空间发展五大主题产业,实现发展模式从拼人力、拼土地资源到依靠技术、智力、资金的转变。今年3月25日,已有2个项目正式在阳西产业转移园区动工建设,10个项目举行了落户签约仪式。目前,高新区与河源市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工作也有了实质性进展。     四、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科技强区,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建设以企业为载体的科技创新体系,营造科技创业优良环境。为承载较大规模的产业体系,适应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竞争优势,高新区从经济布局由五大总公司分别管理五大主题产业园区的特点出发,着力建设区域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建设研发机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研发水平。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交流,积极寻找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合作机遇,借用外力提升高新区科技水平。目前,已与中山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研究院等60多家国内外科研院所开展了合作。全区拥有中炬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山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中山基地、暨南大学合作实验室等各类专业研发机构49家。其中,国家级工程中心2家,省级工程中心4家,市级工程中心33家,其他科研机构10家。各企业研发机构也逐步由单一的研发功能向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传统产业改造等多功能方向发展。     (二)加快科技创新服务群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区逐步形成了以中山火炬创业中心和各类孵化器为中心,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各种技术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一是加强以创业中心为代表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创业中心拥有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包装印刷、及机电制造产业孵化基地等五大专业孵化器,共有在孵企业117家,新孵企业39家,留学人员企业6家。2004年,在孵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91亿元、税利5039.7万元,出口创汇1246万元。二是以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为核心,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养服务创新和产业化的中介机构组织,提高科技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成立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并获得"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行动'计划项目"支持。目前,全区共有科技评估、科技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产权交易、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策划、财务等26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三是以高技术产业为依托,以临港经济为特色,大力发展与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市场;以中山港货运口岸为中心,加快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环境建设。四是以自主创办的火炬国际会展中心为平台,每年围绕主题产业举办6-10个专业性国际展览会,为工业和科技发展提供完善的产学研贸环境。     (三)加大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2004年高新区工业企业科技投入达到3.15亿元。由区财政专项列支,每年分别投入1000万元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和科技创业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新产品,支持科技创业发展和孵化器建设。2004年,科创基金共支持43项科技开发项目,共计1730多万元。其中,1项成果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励,15项获市级成果奖励,25个项目实现商品化,实现销售收入2亿多元,利税3000多万元。每年由市政府和高新区共同列支1500万元,并配套出台20条优惠政策支持健康基地的科技创新。2004年,共资助开发项目20项,投入经费1680万元,重点建设健康基地研究院的公共实验平台和生物医药中试基地,并与中国药科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建立科技创新、高端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渠道。通过专项经费的引导,全区2004年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增速达105%,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山火炬软件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设立中山火炬软件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软件开发、软件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利用软件促进产业升级等项目。制定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每年从区财政中列支100万元,奖励在推动高新区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2004年,奖励突出单位和个人75万元。从区财政和各大公司对企业的投入经费中拿出35%用于研发机构建设,2004年共投入3.8亿元。投资建设英才楼、广外大外语学校、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解决科技人员住宅、子女入学等问题。     (四)抓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金字塔形人才结构。建立与五大主题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结构优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研究管理队伍。相继出台了《中山火炬开发区博士津贴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每年由区财政对区内博士发放津贴,增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高级人才的吸引力。2004年,发放博士津贴、知识产权奖励75万元。在人才培养方面,高新区与湖南工业大学合作创办中山包装学院,同时依靠自身力量自主创办了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造性地采取"定单培养"的模式,每年根据企业需要为五大主题产业培养近3000名专业技术人才,满足了企业对技术型工人的需求,有效解决了结构性缺工问题。     (五)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含金量。高新区共承担国家863计划11项,重点国家火炬计划2项,国家火炬计划44项,国家攻关计划5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7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10项,省级火炬计划38项,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46项。2004年,共申报技改项目90多项,投资总额达近10亿元,新增销售收入30多亿元,新增利税近5元,共获国家、省、市资金扶持3000多万元。
三乡镇三项措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一是积极建立劳务协作网络。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劳务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发挥三乡镇在地缘和人缘方面的优势,加强与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联系,建立省际、市际劳务协作网络。目前,三乡镇劳动保障分局已经和9个省近50个劳务输出单位达成用工协议。二是积极协助企业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用工条件、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推行人性化管理。引导企业改变招工观念,合理确定招工条件,调整年龄、男女比例,增强企业吸引力。引导企业调整招工思路,灵活处理招工交通费用,通过垫资、补助、报销等方式帮助外来民工解决外出打工经费紧缺问题。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恶性拖欠工资、经营者逃匿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时加班加点、招用童工、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加大对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检查力度,净化劳动力市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三乡镇党政办)
我市2004年重大项目投资38亿为全面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我市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功能性配套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城市承载能力。2004年,我市共安排重大项目46个,完成投资38亿元。其中,交通项目11项,完成投资8.7亿元;能源项目10项,完成投资21.7亿元;农业水利4项,完成投资1.1亿元;城建环保5项,完成投资1.3亿元;社会事业7项,完成投资3.1亿元;信息化工程2项,完成投资0.44亿元;第三产业7项,完成投资1.6亿元。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共有7个项目建成投产。 (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沙溪镇积极构筑服装产业高地沙溪镇着力提升服装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好五篇文章,构筑产业高地。一是做“强”产业。确定“一个转变,两个带动,四名工程”的服装产业发展思路,促进由生产基地型休闲服装名镇向品牌主导型休闲服装强镇转变。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发挥信息化带动效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名师、名厂、名牌、名镇“四名”工程,优化产业环境,释放产业潜能,实现服装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做“精”产品。依靠先进技术装备,加强研发投入,提高队伍素质,注重产学研结合,培育企业核心技术和优势品牌,围绕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以及降低消耗、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开展科技攻关,全面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实现从低端产品为主向高端产品为主转变。着眼于高性能、高功能和高文化品位以及环保约束,改变产品量大值低的问题,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做“响”品牌。积极扶持企业争创省名牌、名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经营好“沙溪休闲”区域品牌。进一步提高中国休闲服装名镇的影响力,精心办好休闲服装博览会,探索市场化、专业化、商业化运作的新机制,突出特色,提高知名度。四是做“长”产业链。整合资源,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控制价值链的关键节点,占据产业发展的有利位置。大力培育和发展中高档面料辅料专业市场,进一步发展服装上下游产品的生产、供应和服务,抓好以专业市场为基础的物流业发展,全面提高配套发展能力。五是做“优”服务。积极应对纺织品配额取消后的形势变化,加强服务,发挥行业商会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以及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情况,鼓励行业自律、开展认证和开发新兴市场,引导企业有序出口,增值出口,规避贸易壁垒限制,实现错位竞争。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企业管理、营销和服装设计人才等。抓好服装中介市场的发展和培育。积极探索建立休闲服装时尚设计中心。 (沙溪镇党政办)
小榄镇强化三大措施发展第三产业一是加强规划,强化服务。积极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三产发展情况,研究制订了《中山市小榄镇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全镇商业带、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发展。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手续,引导商户向规划地区落户发展,营造良好的三产发展氛围。二是紧抓龙头,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着力推动长期处在“小而全”发展状态的中小型企业向“专而强”转变。小榄镇把现代物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基础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给予大力扶持,积极推动物流资源的整合和物流园区建设,促进传统物流业转型,努力把现代物流业培育成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开辟600亩土地作为物流专用地,积极推动我市北部物流中心建设。成功引入了日本雅达物流、深圳共速达物流、金键物流等重点物流项目,扩建小榄港及出口货柜车查验场,筹建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小榄镇作为我市西北工业组团产业物流基地建设步伐。三、拓展项目,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投入近亿元资金,启动了生产力促进中心、汉信技术服务中心、科技创业中心、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资金担保有限公司等机构,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解决技术设备落后、创新不足、信息不畅、融资困难、人才缺乏等问题。(小榄镇党政办)
火炬区三个“着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火炬区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招商选资”理念,设置相关评级机制,综合评估,严格把关,着力引进“高级化、重型化、集约化”项目,提升产业结构。在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火炬区签约项目26个,签约总额50280万美元。主要措施是:一是着力引进高科技、高税收、高附加值、高关联度的项目,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本次签约项目涉及电脑主机板、音响制品、中央空调、卫星接受器等高新技术门类的有10项,占总签约项目的38.5%。二是着力引进适度重型化项目,重点打造能源工业、重化工业。总投资额85亿元的国电(中山)燃气电厂和重交改性沥青两个特大型项目,落户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拉开了该基地大力发展高级化、适度重型化工业的帷幕。三是着力引进集约化项目,完善五大主题产业。引进卡西欧电子、默克雅柏药业、日信工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印刷、精细化工、汽车配件等国家、地方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推动产业特色更突出,集聚度更高。 (火炬区管委会办公室)
坦洲镇招商引资工作开局良好坦洲镇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形成一套服务招商、环境招商、以商引商的长效招商办法。今年“3.28”招商洽谈会签约项目9宗,合同利用外资5774万美元,其中增资扩产项目3个,新立项项目6个,涉及金属制品、电子配件、精细化工及纺织服装等行业。坦洲镇在扩大总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围绕培育支柱特色产业、构筑多元化经济格局的目标,重点在两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培育产业龙头。去年坦洲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92家,其中超亿元以上企业18家,规模以上工业占工业总产值达88.24%。制鞋、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化工医药、电子模具等产业持续壮大,初具产业规模。今年,坦洲围绕培育支柱特色产业的目标,鼓励规模企业增资扩产,力争再增若干家超亿元企业;开展技改升级工作,力争再创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带动和支撑坦洲传统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壮大。二是培育第三产业品牌。坦洲镇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去年新增各类三产企业613家。今年,该镇把素质高、实力雄厚的三产企业作为招商重点,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多层推进、立体发展的方针,开发特色旅游产品;鼓励物流、商贸企业落户坦洲镇,建设功能齐全、购销方便、环境优 美的商业板块。 (坦洲镇党政办公室)
中山市从三个方面加快信息化进程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省政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从三个方面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一、突出重点,调整和优化信息产业结构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规划实施工作。加快做好"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突出和细化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发展规划和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个规划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体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体现以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创新为动力,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并具有可操作性。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在信息产业中推广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努力做到环境污染低、资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     (二)突出重点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把消费类电子产品作为提升全市产业水平的突破口之一,整合政策资源、管理资源、资金资源,紧跟世界信息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扶持消费类电子产品和软件产业,使之成为信息产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加快传统家电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充分发挥南头镇、东凤镇、小榄镇等家电产业基地先导作用,力争在数字家电市场化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引导传统家电企业与通信设备企业、计算机厂商合作,共同开发生产数字电视、移动DVD、数字摄像机等家庭娱乐数字产品,大力发展3G移动通信产品和无线网络产品,构建基于消费者的产业文化氛围,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文化内涵。     (三)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培育特色产业园区。充分利用火炬区国家电子(中山)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小榄镇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等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优势,培育信息化产业特色园区,通过引进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中间产品生产项目和产业上游项目,切实解决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的缺口与瓶颈问题;通过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和人才进区创业,孵化培植一批电子信息企业,培育产业集群。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基地发展软件产业园,促进信息产业向产业链高端集聚。     (四)重点突破关键性技术领域,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起关键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难题,努力在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公共服务技术软件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提高信息技术的起点。加强装备制造业的信息化,重点支持发展数字化、光机电一体化生产装备和精密制造业,推动生产装备和精密制造业向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依托专业镇和行业协会,分区域分行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市技改扶持资金要体现出对企业信息化的倾斜,强化为产业发展服务的行业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的建设和扶持力度;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要在信用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上继续深化,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     (五)实施"走出去"和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与跨国公司合作,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实力的本土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兴办加工贸易项目,鼓励和扶持企业进入国际信息通信服务市场。鼓励运营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出口结构优化。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完善对名牌企业的奖励制度和扶持、保护办法,创建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众多具有专业化特色的中小企业繁荣发展的强大信息企业群体。     二、以应用为核心,全面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水平     (一)以电子政务规划的实施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在高起点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和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委托中山大学计算机研究所编制了电子政务规划,以规划的实施为基础,明确电子政务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原则和政策,确立和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今后所有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推进和建设。集中力量抓好包括金保工程、政法网(金盾工程)、金财工程等一批政务信息化重点工程的开发建设、推广和应用,并以此为示范全面提升全市政务信息化水平。     (二)以政务为核心,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把全面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推进科技和教育信息化,加快提高科技信息资源和网络化程度,实施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立网上虚拟产学研合作开发组织;建设面向全社会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的信息流通与交易系统;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专利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积极推进现代网上教育、远程教育。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以数字档案馆为基础,加快整合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加强广播电视、音像、发行、印刷、艺术品等领域的信息化改造。推进卫生信息化,以疫情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进行功能扩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立高效便利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对保障人员与基金的动态监管。推进环境治理信息化,实现自然生态保护、气象监测、污染整治等信息网络化与智能化;以三防系统、GIS系统、气象系统、110指挥系统和党政平台为基础,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指挥系统。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促进电子政务从政务需求向应用需求转变。把电子政务作为便民利民、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坚持建管并重,切实改变重投入轻应用的问题,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增强电子政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府的有效协调和组织引导,使电子政务向综合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发展,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尽快改造和完善中山政府网站,将"中国・中山(政府之窗)"建设成为点击率高、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咨询方便、互动性强的外网平台,带动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全面发展。     (四)把行政服务在线建设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确保开发目标如期实现。把建设行政服务在线系统作为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重大举措。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建设和"政府审批事项"上网,确保年底前主要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运行。积极引进中介服务,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点、服务及其他公众资源,延伸系统功能,提高行政服务系统的使用效率,加强与公众的联系。     三、构建政策支持体系,推进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     (一)以整合、共享为重点,突破信息化建设中的体制瓶颈。加大协调力度,提高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对共享问题的认识,打破条块分割、行政分割。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接口标准,完善以党政平台为基础的技术集成平台,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源,切实提高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的效果和效能,强化"一站式"电子政务的整体效应。     (二)以项目绩效评价为依据,强化全程监管机制。建立项目建设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应用评估三个方面的评估制度,提高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效,避免电子政务建设重投入、轻管理现象。方案实施前进行严格论证,设计严格的量化评测标准,确保有限的建设资金投入能真正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用户实际,按满足用户的目标接近程度测评项目的实际绩效,保证电子政务的投入产出效益。规定凡是没有达到绩效要求的项目,不得再增加投入,不得进行新的系统改造工程。在防范项目建设风险中,充分发挥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调控职能,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控,充分掌握建设方与承建方、监理方的具体情况,建立以事前、事中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全面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开发风险的领导责任。     (三)以人才为依托,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优秀软件人才和智力成果。通过发展事业、优化环境、改革体制、提高待遇、加快培养等多种形式,对前来中山创业发展的优秀软件人才给予政策优惠。降低创业门槛和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增强集聚效应,不断壮大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人才队伍。
中山市全力以赴抗御西江洪水连日来,广西上游地区普降大到暴雨,西江水位暴涨,受上游来水及天文大潮的影响,我市沿江水位迅速上涨,22日晚8时莺哥咀水位达到4.48米。预计,今夜至明天我市沿江水位将持续上涨,明天最高水位将达到5.1米左右,接近或超过1998年特大洪水水位。面对西江百年一遇洪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接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市军民投入防洪抗洪工作。目前,我市大堤及沿堤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运行,未出现险情,未见灾情报告,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根据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的要求,由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三防指挥部结合我市汛情向各地发出防洪抗洪通知,部署防洪工作。     二是由陈根楷市长亲自支持,于6月22日上午召开了市三防指挥部全体动员会议,以及防御西江洪水紧急电视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将防洪抗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领导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分工,中山军分区、武警支队随时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建设部门启动城区排涝泵站,重点防御因暴雨引发的山泥倾泻;园林、环卫部门做好马路渠道的清疏;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做好撤离居住在危房的人员;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卫生部门做好医疗、防疫的应急准备;民政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五保户住房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公安部门加强警力,强化治安管理,防止少数人扰乱社会治安;宣传部门做好正面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水利部门将防汛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组织5个防洪工作小组深入到北部镇区了解防洪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在建的防洪工程进行检查,落实防洪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市三防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测水情变化,及时、准确地分析水情,为指导防洪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气象部门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组织技术人员兵分三路开展巡查,督促外排泵站做好预排工作。据统计,两天共投入473台共41079千瓦进行预排;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深入镇区指导防汛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在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工商局抽调100名机关干部,从23日起分赴全市抗洪第一线。     四是各级领导亲赴第一线,指导抗洪工作。全市防御西江洪水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在家的市委常委、副市长按分片立即赶赴镇区和有关部门检查落实防洪工作。市委书记崔国潮、市长陈根楷、常务副市长彭建文、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章贺、副市长司徒伟湛等领导分别赶赴镇区和有关部门指导抗洪工作,了解汛情。22日晚,陈根楷市长坐镇三防指挥部部署指挥抗洪工作。全市紧急电视会议后,目前各镇区已迅速行动起来,召开防洪紧急会议,部署防洪各项工作。外出学习的各镇党委、政府领导立即终止行程,返回中山投入抗洪工作。全市各地区按市的统一部署,在抢险队伍、防汛物料、交通运输船只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     目前,西江洪峰水位尚未出现,防洪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全力以赴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关于中山市“以大代小”电厂生产经营异常困难的紧急情况报告中山市经省批准"以大代小"技改方式建设的南朗电厂和永安电厂,属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发电企业。两家电厂装机容量分别为2×18万千瓦和1×18万千瓦,已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3月全面竣工并网发电。到今年5月底,南朗电厂累计发电上网5.1亿千瓦时,永安电厂累计发电上网1.5亿千瓦时。在全省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的形势下,经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批准立项,建设周期短、投资小、效率高和调峰能力强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这批机组的上马,有利于加快我省电力负荷中心的电源电网结构调整,有利于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对增加地方税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中山市南朗电厂和永安电厂与全省"以大代小"电厂一样,在目前国家发改委尚未批复上网电价前,执行广东电网公司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57元(含税)。由于临时上网电价偏低、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等因素影响,电厂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增加,陷入了发电越多,亏损越大的被动局面;同时,银行收紧流动资金信贷,使电厂生产经营面临异常严峻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几方面:     一、临时上网电价偏低直接影响电厂经营。南朗电厂和永安电厂,从并网发电至5月底止,累计发电上网6.6亿千瓦时,按照临时上网电价0.457元/千瓦时(含税)计算,电厂上网售电收入为3.016亿元,燃油购进支付为3.828亿元(燃油平均成本0.58元/千瓦时×上网电量),收支对比差额达8120万元,由于购售电量没有增值,企业生产不但没有收入,还需要挤占流动资金维持再生产,加上地方没有增值税源入库,电厂经营步履维艰。     二、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电厂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今年以来,燃油价格居高不下,重油采购价为2660元/吨(含税),柴油采购价为3964元/吨(含税),单燃油平均成本为0.58元/千瓦时,综合发电成本0.69元/千瓦时(含税),现时执行的临时电价不足以弥补购油成本,无法维持正常发电。目前,南朗电厂已垫付资金达1.66亿元,永安电厂垫付资金达3000万元。如此下去,电厂将陷入无流动资金购买燃油的困境。     三、银行收紧信贷,电厂经营无以为继。由于临时电价太低,所收电费与采购燃油费用出现倒挂,严重影响了电厂经营性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出现政策性巨额亏损。今年1-5月,南朗电厂亏损1.03亿元,永安电厂亏损4000万元。银行以"电厂经营状况不良,暂停贷款"为由,不再借贷流动资金给电厂,并加大催还贷款力度。目前,中山市两家电厂已经无法争取新的贷款,账面已没有足够的采购资金,油库存油也仅够半月发电用,随时可能因燃油问题面临停机的危险。
省委副书记欧广源肯定中山“三农”工作创出三大特色1月12日,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副省长雷于蓝莅临中山考察"三农"工作,并到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视察过的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港口锦铺基地,了解该公司"公司+科研+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欧广源认为,中山"三农"工作创出了三大特色:     一是注重城乡协调发展。特别是三乡镇在以城镇带动乡村,以工促农方面取得很大成就。通过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和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带动"三农"问题解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中没有忘记"三农",把农业问题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农业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五桂山区作为"市肺"保护起来,努力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两个适宜"城市,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前瞻性眼光。     二是农业产业化大有进步。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家水产龙头企业,一年出口5亿多美元,非常不简单。该集团采用公司带动农户的模式,带动3000多养殖农户,企业经营管理很现代、很先进,具有在全省推广的价值。     三是特色农业发展不错。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利用有限的耕地,按照市场需求发展现代农业,发展蔬菜、水产、花卉等高效农业,基地型农业发展得很好。
中山市全面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环境中山市积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提高工资待遇,努力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归属感。目前,全市拥有外来务工人员约96万人,主要从事加工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分布在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私营企业及个体企业等三类企业。务工人员年龄一般在18-35岁之间,平均月工资800-2000元。     一、加强证件办理和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暂住证发放和管理。制定《中山市暂住证发放管理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整治方案》,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的规范管理,在就业就学、申请机动车辆驾驶证、购买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赴港澳旅游等多方面赋予暂住证一定社会实用功能,吸引外来务工人员主动办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信息上门检查验证和服务,切实提高暂住证办证率。二是加强出租屋安全管理。制作《我爱我家--出租屋安全管理访谈录》系列栏目,在电台、电视台播出,广泛宣传出租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暂住儿童"随行卡"。开发了"暂住儿童登记信息系统",对16周岁以下暂住少年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实时登记,免费办理"暂住儿童随行卡"。将暂住儿童的户口登记纳入城乡常规人口管理,成为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计划免疫、卫生保健和合法居住的重要凭证,为政府各项行政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平台。四是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政策、发展规划,协助协调各镇区、部门加强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企业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实施市镇(区)两级分片联合执法,落实"两先两后"的工作思路,开展"规范一个镇"试点,加大劳动合同签证和集体合同审查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企业欠薪专项检查,对曾发生欠薪、欠税、欠租、欠水电费等情况的企业,国道、高速公路两旁企业,建筑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实行严密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经营者的财务状况,保障外来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2004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27万家次,办理劳动合同鉴定98.5万人次;处理拖欠工资案件606宗,处理30人以上重大突发性劳动保障事件149宗。     二是加大外来工维权力度。实施劳动关系"零距离"接触策略。加强与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通过参与商会、协会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向会员单位宣讲有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比较多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直接建立沟通机制,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厂规厂纪制订等进行直接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守法制度。对全市所有企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实行电脑打分,评定四个信用等级,按评定结果相应给予奖励或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知识培训,提高守法意识,规范管理行为。健全建筑企业工资保障金和劳动合同签订制度。为确保建筑企业内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从今年5月1日起建立了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新动工的工程项目单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作为"工资保障金",暂存入指定银行,作为垫付拖欠工资的备用资金。并建立了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制度,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与农民工或班组负责人签订《建筑业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     三是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落实劳动纠纷处理"关口前移"制度,大力推进村级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庭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目前,全市所有镇区均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18个镇区161个村(社区)成立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97%,基本形成了处理问题不出村,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的良好局面。2004年,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1.12万宗。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均设立了信访科和信访室,开通劳动保障投诉咨询热线电话,推行局长接待日和中层干部接访轮值制度,不断加快投诉、上访案件的处理速度,有效地保障了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着重加强外来妇女儿童权利维护。做好外来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在政策、法律、经济上给外来妇幼群体以最大的关心和帮助。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对经济困难的外来孕产妇进行救助,对外来贫困孕产妇及其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予了最大保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外来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外来妇女卖淫的活动及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保护外来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组织开设法律咨询援助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成立主要面向外来妇幼群体的妇女儿童权益部,解答外来妇女的疑惑,做好他们的来信来访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统一社保政策,充分保障外来工的利益     不断加大社保扩面力度。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乡镇企业及其从业的农业户籍人员以及乡镇、村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男年满18至45周岁,女年满18至40周岁,不分行政区域,不分户籍人口,均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社会保险参保险种齐全,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扩展至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属公有企业退休干部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包括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保救助金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扩大到了所有用人单位和包括外来工在内的所有务工人员。目前,全市社会保险五大险种外来工参保达到40万人次。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与保障层次的提高,社会保险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由387元调升至今年的800元。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在不增加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基础上,对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住院起付额标准进行调整,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费用由原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0%调整为100%,职工康复器具安装、更换、维修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100%支付,较大提高了参保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2004年,全市共发放工伤待遇2984万元,外来务工人员一次生活补助43万元。     四、构建外来工的服务平台,加大对外来工的培训力度     针对大部分外来工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事实,市劳动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目前,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农民工培训网络(包括各级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类培训机构、短期培训班等)。规定企业用工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免费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安全教育、维权措施等各方面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人的技能素质,增强了安全生产和维权意识,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自身权益。为解决跨地区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市、镇两级政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充分发挥公益性职介机构作用,举办外来劳动力招聘会。2004年,14个镇组织了外来劳动力招聘会,参加企业达2000多家,提供岗位1万多个。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举办21场外来劳动力招聘会,参加企业1615家,提供岗位2.6万多个,1.2万多人签订了就业意向书。今年底将建成规模约6800平方米的全市劳动力中心市场,明年初正式启用。通过现场洽谈室、远程见工系统、大屏幕电子屏、信息公布栏和招聘摊位等,解决外来工求职难问题,并利用大型综合电教室和普通培训室,对外来工进行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五、丰富外来工的精神生活,增强外来工的归属感     以"遵章守纪,多作贡献"为主题,开展优秀外来员工评比活动,共评选表彰了全市外来员工793名,获奖者可直接入户中山。一些优秀外来员工被评为市先进生产者、中山市十杰青年、十杰市民,省、市劳动模范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勋章等。进一步增强了外来员工热爱中山、建设中山的热情,广泛调动了外来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中山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开展一年一度的"同是中山建设者"系列活动,并将其纳入市委市政府领导春节团拜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把外来员工当作中山人,共同为建设中山作贡献。每年各部门联合举办外来工卡拉OK比赛、女工演讲比赛、外来工征文比赛,外来工运动会、游园活动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成立外来工业余艺术团,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外来员工的良好氛围,营造关心和尊重外来员工的社会环境,有效增强了外来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六、积极解决外来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充分挖掘潜力,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极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鼓励举办以外来工子女为服务对象的民办学校。目前,全市居住的外聘科技人员和连续居住5年以上、有固定职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持暂住证人员的子女,入托、入学与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取消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书杂费,切实保障外来员工子女充分接受教育。2004-2005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共招收8万多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其中公办学校解决了4.3万名外来工子女入学,占全市的53.4%。
中山市六项措施迅速开展救灾复产抗御西江百年一遇洪水取得阶段性胜利后,6月27日,中山市政府召开救灾复产工作会议,提出落实六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救灾复产工作:     一、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损毁、损坏的水利设施开展修复工作。一是加快各项在建水利工程,务必在台风多发季节来临前完成所有在建工程。二是对崩塌渗漏的部分堤围进行认真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防洪功能。     二、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统筹全市电排设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展开排涝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奔赴受灾地区,帮助受灾农户解决种子、种苗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问题,加快复产,减少损失。     三、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卫生、爱卫部门和各镇区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组织消毒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立即启动新一轮水利建设规划。总体思路是:按照100年一遇的标准规划建设全市水利设施,3年之内完成。要求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切实转变观念,跳出水利抓水利、农业抓水利的思维模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努力促进水利事业上新台阶。     五、认真开展防洪抗洪工作总结。要求有关部门和镇区对本次抗御西江特大洪水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意见和思路。认真总结广大人民群众在抗洪抢险过程中表现出的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大局为重、不畏艰险的崇高精神,使之成为推动当前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激励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今年各项经济预期目标。     六、加大财政对救灾复产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财政统一安排500万元用于救灾复产工作,即日完善方案,下拨落实。
中山市整治无证照饮食店取得实效近期,中山市把整顿饮食业作为整顿市场经营,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5月以来,工商、公安、宣传、卫生、环保、城市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全市统一开展了整治无证照饮食店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期间,全市各执法部门共出动5908人次,检查发现无证照饮食店690家,其中无证照拉面店115家,查封取缔无证照饮食店182家,暂扣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1729件,对132家拒绝、阻挠执法的无证照饮食店实施了强制停水停电,执法过程中遭遇31宗暴力抗法行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证照饮食店整治工作,崔国潮、陈根楷等市主要领导非常关注并多次过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副市长李树之亲自指挥联合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心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做到"三有":一是有组织,加强领导。各镇区十分重视整治行动,行动迅速,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并亲临现场指挥执法行动。二是有目标,周密部署。各镇区认真贯彻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区实际,精心组织,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行动,使整个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有队伍,措施得当。组织工商、公安、消防、宣传、卫生、环保、城市执法等职能部门和安委、供水、供电等单位参加联合整治队伍,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步调,行动迅速,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执法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无证照经营查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组织无证照饮食店的出租屋业主、小区管理部门上门宣传教育,要求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向所有无证照饮食店经营者宣讲并发放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办理个体饮食店营业执照程序》等宣传资料。行动期间,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229条,开展电视广播宣传948次,印发宣传资料3300份。     三是妥善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恶化。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联合执法提供依据。执法行动中共发生了31宗暴力抗法事件,当事人均为无证照经营拉面馆的经营者或从业人员,由于公安干警及时制止和解除暴力行为,强力措施点到即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对个别无证照经营者抗法时自我受伤的及时送往医院免费诊治。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无证照经营者相互串通、有规模围攻执法队伍的群体事件,执法行动做到安全、顺利、卓有成效。     四是依法执法,疏堵结合,规范饮食行业经营秩序。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从宣传教育到检查执法,做到依法依规、有序文明,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对于要求办理有关证照的,有关部门按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受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到不歧视、不拖延、不违规,不将无证照经营问题与民族、宗教等问题挂钩。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教育和引导无证照饮食店依法申办证照,有62家无证照经营者自行关门停业,90家补办证照。
中山四项措施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以专业镇科技创新为特色,以国家、省、市三级研发机构为主体,科技中介服务并重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坚持走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道路,以企业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各类研发机构建设卓有成效。截至2004年,已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77家。不断加大专业镇科技扶持力度,建立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完善产业链配套和人才、专利、标准战略等服务建设,促进特色经济升级换代。区域特色经济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角,目前全市已拥有18个国家级产业生产基地、9个省级科技创新专业镇以及2个省级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镇。民营科技园坚持"民营"和"科技"两面旗帜,促进民科企业以资金、技术和产品为纽带向园区集聚,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民科园"、"国家级重点民科园"称号。积极探索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引导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强化功能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树立服务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镇区、科技园区尽快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着力引进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含盖科技全过程的配套服务。探索风险投资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和担保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各类科技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实现科技投入多元化。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高度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起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市科技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突出抓好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化工制品、纺织服装和金属制品五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包装印刷、汽配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软件、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和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成长度产业,培育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带动作用,全面提高装备制造工业发展水平,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45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2.58%,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4家,其中3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优秀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05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01亿元。电子信息、包装印刷、化学工业、生物医药、汽车配件五大主题产业进一步壮大,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77%。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特色经济,大力提高装备水平、工艺设计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了东部高新技术、北部传统优势或特色工业、南部加工出口工业的布局。促进全市从轻加工工业向高加工工业阶段跨越,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形成一批特色突出、辐射力强、技术先进、产业配套、经济效益好的特色产业集群,创造出一批"单打冠军"。如古镇灯饰产销量占全国市场的50%以上,小榄五金制品占国内市场的40%,大涌红木家具占国内市场的60%。大力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广泛利用CAD/CAM、CIMS等信息技术,推行电子商务。中山市被作为省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市,2个镇被作为试点镇,2家企业被作为试点企业,小榄城镇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被纳入国家863计划。在小榄镇和古镇镇成功推出"千家企业商务e工程"的基础上,启动了"中山市万家企业商务e工程"。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在城市建设和社会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     三、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调整科技发展战略思路,努力实现从以跟踪模仿为主向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转变,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集成创新的转变。2003年起,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出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形成重大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产业为目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努力实现关键领域的科技突破和局部跃升,带动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度重视技术、质量标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追踪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防范和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目前,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广泛开展院地合作,多种形式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科技引进步伐,使高校和院所的科研项目、人才、技术、资金、设施为中山所用,吸引更多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大力支持中炬高新博士后工作站、市人民医院博士后工作站,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来中山创业。在项目立项上继续向产学研结合项目倾斜,对企校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扶持一批较成熟的、有前景的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     扶强扶优,实施"科技强企"工程,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实行连续3~5年的重点支持,力促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骨干群体,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行业的龙头企业。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和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镇区、企业和科技人员的专利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开展各类企业专利工作提高班,开展重点镇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引导有关行业形成知识产权自律制度,开展企业维权活动;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的专利信息检索平台建设和完善,使企业避免盲目开发、无用开发,真正实现自主开发,加强知识产权试点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专利工作水平的提高,奖励发明创造,切实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积极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高效科技创新管理新机制。突出重点,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进步的重大决定和政策法规,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本地实际推动科技进步、带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十五"科技发展计划与2015年远景规划目标》、《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决定》、《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的意见》、《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法》等科技进步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加快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     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生产力。积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强宏观管理,树立大科技观念,开展软科学研究,围绕实现经济社会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做好全市科技进步的总体规划。强化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提升相结合,分层次管理科技项目,推出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集中人、财、物进行重大和关键技术联合科技攻关,规范科技经费使用方法,加强科技项目监管。创新管理手段,开发科技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制定《中山市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健全各类人才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监督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开辟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办,快速通过,并敢于打破常规,大胆使用,破格提拔。重点抓好科技带头人、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高级技工队伍建设,建立拔尖人才库,办好科技人才基地,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筹划引导高校到中山建立校区和研究机构。目前,电子科技大学、广东药学院等高等院校在中山设立分院,实行"按智分配",积极探索期权红股机制,不断改进科技评估办法,落实科技奖励政策,重奖科技人才,大力弘扬创新文化。
中山市2005年高考成绩再创新高今年,面对全省高考重心上移、高考竞争加剧的新形势、新特点,中山市积极应对,高考获得全面丰收,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并在本科上线人数、重点本科上线人数、各批次上线率、高分段人数、保送生人数等六个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一是本科以上上线人数突破3000人,达到3289人,比去年增加663人,增幅为25.2%。二是重点本科上线人数突破1000人,达到1177人,比去年增加253人,增幅为27.3%。三是各批次上线率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第一批(普通类重点本科)上线率达14.81%,第二批B线以上上线率达41.46%,上线率在21个地级市中均列第二名;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率达88.67%。四是高分段人数增幅较大,其中总分各高分段比例均在全省排名第二。分别为:800分以上24人(29科次),比去年增加5人(9科次),增幅为26.3%;750分以上113人,比去年增加38人,增幅为50.6%;700分以上308人,比去年增加97人,增幅为45.97%。单科各高分段人数实现较大突破,分别为:900分以上3人,比去年增加2人,增幅为200%;800分以上191人,比去年增加135人,增幅为241.1%;750分以上414人,比去年增加197人,增幅为90.7%;700分以上1366人,比去年增加657人,增幅为92.6%。五是免试保送生人数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前三名。今年免试保送生34人,占全省的15.2%,其中清华1人、北大1人、复旦4人、上海交大6人、浙大2人、同济1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4人。中山纪念中学免试保送生达到23人,体育免试保送生1人,在全省重点中学中名列第一。六是高职类总分首次突破800分,上线率达92.41%,比去年提高近18个百分点。     为了应对高考的新形势、新挑战,中山市加大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力度,出台奖励方案,对参加普通高考五科总分位列全市前20名或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免试保送资格并被重点大学录取的学生,每位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被北大、清华录取的考生,给予30000元的奖励;引进综合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教学质量整体负责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积极备考,精益求精。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今年高考的优异成绩。
中山市积极推动专业镇发展中山市大力实施"一镇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战略,加快城镇专业化发展,完善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升级,先后有9个镇成为广东省专业镇科技创新试点单位。2004年,小榄、南头、沙溪、古镇、黄圃、大涌、民众、东风等8个专业镇(东升在2005年成为广东省专业镇科技创新试点单位,未列入统计)的经济总量为808亿元,占全市的39.3%,特色产业产值416亿元。专业镇建设带动了区域特色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了经济快速增长。     一、构建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推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大力支持和引导专业镇搭建创新平台,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从市科技三项经费中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带动8个专业镇投入1.8亿元资金,新增产值40多亿元。目前,专业镇创新平台软硬件设施均达到较高水平,功能和组织日趋完善,为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注入了科技活力。     (一)组建专业镇科技创新中心。各专业镇根据自身产业结构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并把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小榄镇建立了广东省五金科技创新中心,古镇镇与上海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合作建立了广东灯饰科技创新中心,沙溪镇、南头镇、大涌镇、民众镇分别建立了广东省休闲服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日用电器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红木家具科技创新中心、中山绿色食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创新中心的建立,推动了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改造传统产业,在运用技术创新发展特色经济、扶持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积极推动龙头企业组建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市、镇两级把龙头企业的研发机构作为专业镇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加以引导,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予以重点扶持。截至2004年,全市专业镇成立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达30家,在促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创树名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大力度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各专业镇积极探索与著名高校、科研单位、跨国公司开展合作,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小榄镇与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所建立的产学研合作,涵盖了电子、电器、化工、激光、生物技术等领域。大涌镇与中南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西安交大等高等院所在红木家具设计、木材加工、木材烘干技术等领域进行合作,解决红木家具生产销售难题,推动了家具业的产业化进程。产学研合作大大提升了专业镇的创新能力,为区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和专业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     (四)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拓宽创新平台多元化功能。各专业镇相继建立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代理公司、行业协会等一大批科技中介机构,在企业科技成果交流与合作、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了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的多元化功能。     二、完善产业链配套建设,引导企业走专业化分工道路     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各专业镇积极引导企业围绕主导产业进行分工协作,走专业化分工道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强了产业竞争力,为做大做强现代专业化制造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实施组团发展战略,突破专业镇行政和空间限制,构筑组团发展格局,促进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协调,实现更高层次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     三、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专业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大力推动专业镇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对传统优势产业的更新改造,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一是重视"网络效益",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各专业镇在建设创新中心时把建设信息网络放在突出位置。目前,各专业镇网络中心逐步成为企业了解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推介产品的窗口。二是大力推广应用CAD、CAM、ERP技术,推进企业信息化。各专业镇把推广应用CAD、CAM、ERP技术作为推进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已有许多企业启用CAD、CAM、ERP以及销售网络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等。三是把信息技术注入产品,推动企业管理信息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四是创建专业镇品牌,打造"单打冠军"。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围绕专业镇经济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强化管理、政策扶持、会展带动、扶优扶强等方式,努力打造专业镇区域特色品牌,打造出一批"单打冠军"。如古镇灯饰产销量占全国市场的50%以上,小榄五金制品占国内市场的40%,大涌红木家具占国内市场的60%。小榄镇被授予"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古镇镇被授予"中国灯饰之都",沙溪镇被授予"中国休闲服装名镇",大涌镇被授予"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称号。目前,8个专业镇共有中国名牌4个、驰名商标4个、广东著名商标36个、广东名牌产品31个。
中山市五项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个统筹"精神,在做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同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一、政府牵头,建立部门联动的有效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扩大与促进就业作为建设和谐中山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劳动就业的意见》、《中山市推进城乡就业试点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各镇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颁发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为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成立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各镇区成立相应镇(区)促进就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镇区城乡培训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动员和支持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与促进就业工作。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人事、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建立定期汇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促进城乡就业等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整合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培训网络     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重点中专1所,国家级重点技校1所,国家级重点职中2所,省级重点职中8所,市级重点职中2所,省级专业实训基地2个,省级骨干示范专业2个,"软件蓝领"实验基地1个,形成了以"国重"为龙头,"省重"、"市重"为中心,辐射全市的职业教育格局。全市24个镇区均创办了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力推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相结合的"立交桥"办学模式,统一、合理、有效地配置职业与成人教育资源。全市设立236个村(社区)级成人学校和296个各类培训中心,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了良好的教育基地。为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12所市重点以上职业中学(理工学校)的主体作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其认定为"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职业培训定点单位",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共同承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积极调动企业参与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凡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符合条件的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企业职工培训(教育)中心(学校)、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推广站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用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单位经认可享受市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三、开拓创新,推进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一)实行全面教育培训与专项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各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配合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以开展岗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长短结合,学用结合,灵活开展成人教育。多数村成人学校结合"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按农事季节、生产需要等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及法制、卫生等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引导而后帮助农民奔小康,提高生活质量,有效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各类培训中心面对市场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与培训,成为全市成人教育的生力军。2002年以来,全市每年城乡成人教育培训量均超过20万人次。从2003年起,根据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实际情况,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全市就业工作的重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培训就业扶持,确定用3年时间着力解决6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抓好新成长劳动力及失业青年技能培训,努力实现100%就业安置。     (二)专项技能培训切实做到"三定"、"三结合"。"三定"即定岗位、定指标、定培训。定岗位是指通过建立企业岗位余缺申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岗位统筹安排,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需要。定指标是指各镇区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总人数,制定每年培训、登记、就业指标。定培训是指各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已定的教学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结合全市旅游、餐饮、物流、城乡绿化、物业管理、制衣、制鞋、五金、家电、食品、电子、灯饰、家具、销售、仓库管理等区域经济特色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特点,抽调相关学校的骨干教师,制定了《客房服务员》、《城乡绿化工》、《冲压工》、《电子安装工》、《家具制造工》等几十个工种的教学计划,在实际的培训工作中起到纲领、规范作用,使每个培训对象真真正正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三结合"是指专项教育要与就业、企业需要、人才储备相结合,提升培训的层次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水平的技能工人和学有专长的专门性人才。     (三)实施校企合作,创新培训机制。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过程中,大胆创新,走校企合作之路,形成了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一是加强学校与部门、社区(村)的配合。积极扩大职业中学的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的普及率,从源头上减少新成长劳动力因缺乏技能而成为富余劳动力的问题。重点组织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除外)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全市14所市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的强项专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布署,承担本镇(区)及临近镇(区)的城乡就业培训工作。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摸底,做到当年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职业技能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或自主择业就业。各职业中学主动与相关镇(区)促进就业工作小组、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区(村)委会等部门联系,对3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人员进行摸底、清查,确定培训对象,确保"一个不漏"地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二是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中山中专把经营理念引入办学,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参与社会竞争,建立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多种模式,2003起与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办班,先后对3000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上岗培训。并与拥有80多家餐饮企业的海港饮食集团联合办学,为该集团"订单式"培养中层管理人员。坦洲理工学校借鉴德国的"双元制",与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合作,构建起"双元互动,校企双赢"的运作机制,企业为学校捐助资金、设备,提供管理经验、实习师资、实习耗材,提供到企业参观、见习及实习的机会。学校为企业提供文化教育、输送毕业生等服务。小榄镇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培训于一体,建立了6个校外实训基地,2004年先后与镇生产力发展促进中心、机械行业协会及其他有关企业、集团联合开办了东洋管理学院、小榄镇机械加工教育基地、小榄镇工业培训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中山小榄培训基地、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职业技能鉴定站,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当地培养适用人才,成为一所政府信任、部门支持、企业配合、社会认可的学校。2004年,学校举办各类培训班100多个(期),培训人员达7000人次以上。     四、加大投入,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从2003年起,市政府在再就业工程基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公益性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扶持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等,形成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各镇区相应设立促进就业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03年,市镇两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472万元,专门用于培训、职介补贴及劳动者、企业奖励。     五、加强监督,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城乡就业督导制度,成立市劳动就业工作督导组,抽调20名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分成7个小组定期对全市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按照中山市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镇区为达标镇区,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奖励。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2004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26659人,接受技能培训20714人,占全年指标数的108.42%,实现就业20512人,占全年指标数的114.48%;对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0083人,就业安置10058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1.77%和101.51%。
中山市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发展特色农业,立足本地优势,深入挖掘农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规划先行、科技落户等措施,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积极推动特色农业向"特效"农业方向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特色农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建立高值高效的特色农业区域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调整、优化农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培育特色产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市农产品结构不断向名、优、稀、特、新发展,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区域农业特色产业的规划和引导,初步形成了6个具有地方特色、优势明显的优势产业区。农业区域按特色布局形成了大基地、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规模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大大提高了中山农产品的竞争力。积极推动畜牧业向区域性、地方性发展,以肉鸡、肉鸭、肉鸽和禽苗为主要产品的畜牧业呈区域性、专业性分布。     (二)农产品加工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特色凸现。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增加值。市财政每年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改补贴均在100万元以上。目前,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已初具规模,形成水产品加工、腊味加工、水果加工、瓜菜加工、蛋类加工、稻米加工6大行业。2004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额24.89亿元,加工总量39.52万吨,农产品加工总户数372户,从业人员8800人。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雏形渐显,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上新台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先后出台了《中山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2004年,全市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7亿元,出口8787万美元,带动农户38904户,增加农户收入超亿元,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和发展了以特色农产品为联结纽带的花木协会、水产协会等5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横栏镇花木协会被列为省农业厅的试点。专业流通协会积极为会员提供信息指导、技术服务,组织农民整体进入市场,提高了生产组织化水平,增强了对市场变化的承受能力。     (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坚持把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作为提高特色农业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措施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代农业科技在全市普遍得到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过去5年,全市共组织实施了农业科技推广项目44个、开发项目81个、试验项目75个。其中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科研成果有香蕉微喷灌技术、水产深层增氧技术和水果套袋技术,为香蕉、水产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科技支撑,每年可为农民增收1.6亿元。     (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布局日渐完善。形成了以水产、花木、香蕉三大专业市场为主,蔬菜、禽畜市场为辅的较为合理的市场布局,农产品市场销售畅旺。2004年,全市农产品市场占地面积300平方以上有180个,年交易额48.84亿元。加快中山农业信息网建设,免费为流通和种养专业户建立个人详细资料并配置电子信箱,免费为农民发布信息和制作网页广告资料。农业电子业务发展迅速,目前在网上作免费推介的农业企业近百家,专业流通户和种养大户600多户。全市1200多户流通、种养专业户通过上网成功开拓业务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六)特色农业和绿色农业生产同步发展。积极推动特色农业突破传统化生产,向绿色食品方向发展。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推行标准化生产,以质优、安全、卫生抢占市场。制定了神湾菠萝、石岐鸡、石岐乳鸽等9个名优特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了省级农业地方标准《中山沙栏鸡饲养技术规程》,建立了石岐鸽场、杨氏南北鲜果有限公司等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狠抓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全市共有7个企业9个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16家企业23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     二、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的对策和思路     (一)培育特色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植和发展水产、蔬果、花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六大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石岐乳鸽、黄圃腊肠等12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形成具有强劲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力争形成多个具有地方特色、全国闻名的优势产业带区,建立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品牌。     (二)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打造地方特色禽畜品牌。根据全市生猪自给率偏低,市场容量大的情况,畜牧业以猪为首,每年推广名牌瘦肉型种猪500-600头,至2005年瘦肉型种猪比例达到85%以上。优化畜禽品种,重点发展质优价高的三元瘦肉型猪和沙栏鸡、石岐鸽等优质畜禽。积极推广以猪鱼、鸭鱼结合为主要形式的生态牧业,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发挥其多项目之间的互补作用,降低成本减少市场风险。发展具有中山特色的品牌牧业,结合旅游、文化等产业,丰富和延伸中山标志性产品的内涵,提高品位档次,创造新的产品价值。     (三)发展具有中山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设立扶持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厂房扩建、基地建设、质量认证及产品包装、保鲜、储藏和加工工业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根据加工业的需要,加强专用原料产品基地建设和技术推广,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产品质量向国际市场接轨。注重引进先进工艺和技术设备,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基础工作和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品牌经营之路。积极实施农业名牌战略,创立更多名牌农产品,促进名牌农产品的产业化。重奖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农业类)或国家、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农业企业。逐步建立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优势,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设立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有条件的镇区,可以创办农产品加工园区,努力构筑农业企业集聚和技术创新的平台。     (四)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领航特色农业发展。加快发展和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水平,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带动辐射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特色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先进生产力,领航特色农业发展,并使之与广大农户建立起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为保证,平等互利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迅速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扶强做大企业,特别是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在资金、土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其快速发展壮大。市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市农业龙头企业(含培养对象)的产品开发、基地建设、规模扩大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贴息。按照产业化的要求,把其他领域的企业改组改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外贸、供销、粮食系统对冷藏、保鲜、运输等设施进行改造,并发挥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组建新的龙头企业,快速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地工商企业来我市创办新的龙头企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到2010年,全市重点培育出50家规模较大、实力较雄厚、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五)建立和完善以特色农产品为纽带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各种上规模的特色农产品为联结纽带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有序地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去,调节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产销结合,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切实做到农民自愿、管理民主、平等互利,让农民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得到更多的实惠。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政府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启动资金和活动经费上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培育典型,农业部门重点指导和培育1-2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市推广。     (六)积极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提高特色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机构,继续大力开展镇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吸收一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农业技术推广的第一线,充实技术力量;确保落实各项农技推广经费,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学历高、知识丰富,能解决实际问题、懂经营、会管理的综合型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以发展特色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大对农业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设立农业科技项目特别是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配套资金。抓好两个结合,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即系统性和季节性相结合,理论和实用相结合。积极推动农民对科技的需求由被动变为主动,通过信息网络设立科技板快,使农民能主动获得所需知识。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人员的评聘制度,建立一支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科技队伍。通过信息网络和农民培训,密切各级农科院、大专院校等农业科研部门和地方农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向基层要课题,成果向下,有普及、有重点,尽快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七)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打造畅旺的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根据全市特色农业发展现状和趋势,适当超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市场体系建设,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把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对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等现代物流项目进行扶持。加强和规范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快传统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提高市场档次和交易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特色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大龙头作用。设立农产品市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市场信息系统、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和电子统一结算以及场地、道路等市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中山市明确应对反倾销诉讼的思路近几年,中山市企业相继遭遇国外反倾销诉讼,2003-2004年,被美国、印尼等国指控为倾销立案调查5宗,涉及企业11家,涉及塑料、日用品、家具、食品、水产等行业。中山市积极建立反倾销应对机制,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应诉,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对外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中联水产(中山)公司是中山市虾产品对美出口的龙头企业,自2003年6月投产以来,当年出口额高达280万美元,贸易收汇额294万美元。2003年12月,美南方虾业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包括中联水产公司在内的中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2004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损害初裁,向中联水产公司等应诉企业征收84.93%的反倾销税,给中联水产公司乃至中山水产养殖业造成严重危害,导致中联水产公司2004年度出口额大幅减少,外汇收入锐减至6万美元,产品销售比2003年减少1000多吨。2003年,中山市对美出口虾产品612万美元,2004年遭遇反倾销诉讼后,虾价格急剧下跌,由原来的每斤11.5元下跌至每斤8元,降幅超过30%,养殖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虾产品上下游产业如批发市场、运输包装、制冰生产、饲料生产、养殖业、深加工等行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为帮助企业摆脱被动局面,中山市进一步明确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思路,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地开展应诉工作。     一、鼓励和支持涉案企业积极应诉,敢于打"洋官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收到反倾销指控时,积极应诉,敢于打"洋官司"。大量的反倾销应诉案件的实践证明,打"洋官司"并不可怕,只要企业准备充分、据理抗辩,取得胜诉的机率是很高的。2003年10月,美国商务部立案调查中国家具业,2004年11月,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审裁决,中山市6家企业全部应诉成功,获得8.64%的加权平均税率,未应诉的企业一律被课以198.08%的惩罚性全国统一税率。企业如果不积极应诉,将产生非常不利的后果:一是企业出口到目标市场的产品将被课以起诉方估算的倾销幅度相当的惩罚性关税,被迫退出目标市场,把辛辛苦苦占领的市场份额拱手相让。二是企业不应诉很可能对其他WTO成员国产生示范效应,犹如"多米诺骨牌",引发针对中国产品数量更多和范围更广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导致更为频繁的反倾销诉讼。     二、各级政府为企业创建反倾销上下联动的高效应对机制。反倾销程序启动后,从立案到应诉的时间很短,时效性强,要求涉案企业快速反应和采取应对策略。各级政府部门确保快速到位,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协调。目前,"政府+行业协会+进口商+企业"的应诉模式效果显著,在反倾销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除了政府的指导、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外,进口商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所有的反倾销案件中,进口商的利益与出口商是一致的。如在木制卧室家具倾销案中,美国政府的相关裁定对本国进口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的不利影响比较突出,相当多的美国国内家具进口商,中国家具企业木材、机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美国供应商等对美国政府的做法表示不满。在我方有关部门的发动下,美国进口商和销售商积极参与了反倾销案的听证会,起草了有关抗辩文件,推荐合理的替代国际标准等,最终迫使美国政府作出了较低的优惠税率的裁决。     三、加强反倾销诉讼案件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中山市企业对WTO规则缺乏足够地了解,缺少精通WTO规则的专业人才,在面对国外反倾销诉讼时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加快建立一支了解国际市场的反倾销人才和律师队伍,加强反倾销律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反倾销人才和律师队伍,借鉴跨国公司在反倾销方面的经验,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四、增强国际营销观念,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鼓励出口企业练好"内功",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优化市场结构,尽快转换竞争方式,变"以价取胜"为"以质取胜",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款式、公关、广告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以"质优价高出口"原则理顺出口秩序,避免恶性低价竞争。
中山市六项措施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防治中山市认真做好洪灾之后的防疫防病工作,根据夏秋季传染病流行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预防控制登革热、结核、艾滋病、霍乱、狂犬病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高度重视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充实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相关专业工作组,明确机构、人员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规定各医院储备必要的药品、防护设备、消毒药械,做好应急准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做好夏秋季高发、多发传染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疫苗储备、检验检测设备及相关诊断试剂的准备,完成实验室检测技术及防护知识的培训,并为指导基层疫情处理和实验室相关工作做好人员储备。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能力。以夏秋季高发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传染病诊疗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防治、依法防治。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派专门工作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开展全面清洁消毒和除"四害"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组织各镇区乡医,就做好灾后疫情防疫工作进行培训,提高乡医业务水平。各镇区组织乡医深入受浸村(社区)搜索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人,掌握疫情动态,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举办登革热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临床医生和防保人员意识和能力。     三、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严防发生传染病交叉感染。规定从事传染病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加强检验科室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防止重大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及时报告各类传染病疫情信息。继续做好疫情报告及病人转诊工作,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提高到位率,要求2005年肺结核疫情报告、转诊率达到95%以上,转诊到位率达到80%以上。继续加强艾滋病监测干预力度,逐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切实加强霍乱、狂犬病、麻疹等传染病的防控,先后捕杀800多只违规犬。继续做好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尤其是流动儿童的接种,确保列入国家、省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维持高水平接种率。高度重视接种副反应的调查处理,防范在免疫接种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     五、认真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及乡镇企业集体食堂监管,重点做好熟食、凉拌菜的监管,防控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宣传、指导食用单位正确掌握易引起植物性食物中毒的食物的加工烹调方法。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结核、艾滋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加强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全面整治城镇环境。
中山市以胡总书记视察中山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山市港口镇视察时,高度评价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并作了"要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带动农民致富"的重要指示。中山市将胡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结合实际,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努力抓好农业产业化的三大环节。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力争年内新增5家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发展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扶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和建设基地,确保货源供应渠道。促进龙头企业通过签订产销合同,建立风险基金,保底收购等措施,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面向农户提供培训、信息、营销等方面服务。二是加快基地建设,继续完善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支柱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因地制宜,围绕粮食、水产、畜牧、蔬果、花卉五大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示范区,发挥带动和辐射功能,促进支柱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三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造和完善传统农产品市场,促进单纯产地市场、供销地市场向多功能、全方位、国际化的中高级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变。     二、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引导。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做好规划,加强引导。根据全市"十一・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山市1998-2010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各镇区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安排,全面实施。第二,加大投入力度,打好发展基础。按照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农业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2004年市财政投入2亿元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农田路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大力改造、整治低产田、低产塘,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第三,积极扶持,做好服务。财政、信贷、税务、工商、外贸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农业产业化促进机制,转变政府职能,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地方垄断,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市、镇(区)政府对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有较大贡献的企业、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对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在保持扶持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中山市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近年来,中山市认真按照建设公共财政和法治财政的要求,在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农村税费改革,创新财税管理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办法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     一是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为重点,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财政监督管理范围,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236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了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议,基本控制了政府部门的收支方向和支出规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国库改革方面,今年初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单位共99个单位均纳入了国库改革范围,通过运用账户管理、集中收付等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政府采购方面,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在依法实施采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上取得了良好的开局。2005年第一季度,全市(含镇区)共完成457宗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0336.77万元,采购金额18204.4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132.31万元,节支率为10.48%。采购金额同比增长21.23%。二是规范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权利和秩序。大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把政府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成立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和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能,建立一套决策、管理、执行相对分离又互相制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彻底改变长期以来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做法,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执收权在单位"的认识上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以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挖掘收入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统一纳入政府资源管理,按市场经济规律纳入市场运行机制运作,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重点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石场经营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废旧物资回收站经营权等的拍卖或招标工作,探索和开展私有小汽车号牌、长途线路运输许可、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港口货运权、道路冠名权等有偿转让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政府控制特殊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权的可行性,选取试点行业稳步推进,增加政府的非税收入。     二、落实"利益下移",坚持为民理财、科学理财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逐步缩减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各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财政支出增幅均高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实施公共财政改革以来,新增财力重点向"三农"、教育、科技、卫生等公共领域倾斜。2004年起全面推行农村社保改革,解决农民和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社保、公共福利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提高了政府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文件的规定,及时修订了有关政策,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合并有关农业税种,取消农业税20%的附加征收等,2004年全面免征农业税。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民负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直接负担为16141万元,人均直接负担175元,2004年全市农民基本没有直接负担,减负率为100%。市财政实施对镇区的分税分成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办法。2005年市财政对镇区的转移支付达到1亿元,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镇区的扶持力度,建立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对促进全市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缩少区域和城乡差距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坚持高效理财、廉洁理财     积极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2004年,率先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机构,选取全民健身广场、镇区厂房、宿舍物业建设贴息资金以及镇区危桥(涵)建设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对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从2005年预算年度起,对市直单位已确定的200万元以上的大宗预算专项支出项目实行绩效预算,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从技术、资金筹措、成本费用、组织管理、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分析和绩效目标,实行自我绩效评价。大力推行二类镇区支出联签办法,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支出管理和监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提高镇区理财水平。制定了《中山市二类镇区市财政分成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向镇区派驻工作组,对7个二类镇区的市财政分成及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联签、专款专用。目前,7个镇区已全部设立财政专户,市财政对镇区下拨的各项资金均划入财政专户,所有经该帐户拨付的资金的使用均实行派驻人员和镇区联合签署,并按规定的原则使用。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的监督,特别是对社保、"十项民心工程"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工作贯穿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理、安全和使用有效,努力实现"理财有规"、"用财有效"。
中山市积极推进产业转移中山市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面临的形势,以"互补、双赢"为原则,积极向我省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推进产业转移,并取得一定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中山市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累计已达80多项,合作总金额达8亿多元。合作领域不断扩展,涉及工业、商贸、旅游、农业、水利、教育等多个行业。其中,民森纺织集团在连州投资1060万元兴建的民森纺织连州有限公司、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乳源兴建的中顺纸业集团乳源有限公司等工业项目已经投产。合作地域不断延伸,相关部门或企业与韶关、英德、清远、佛冈、河源、云浮、罗定、新丰、仁化、陆河、阳西等10多个市、县分别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合作形式由零散向集约发展,提升到产业转移园区的设立和建设。目前,由政府部门策划推动、企业实际操作的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已经在阳西、佛冈、仁化、河源、阳江高新区等5个地方展开。     一是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阳西园区。该园区于2005年3月25日奠基,是全省首家动工建设的产业转移园区,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阳西县政府携手合作,组建实体公司进行开发和运营,总规划面积733公顷,首期开发面积266公顷。以承载轻纺、建材、健康食品、金属制品、电子电器、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为主。目前,已签约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转移到阳西园区的项目达到12项,其中即将动工的项目有8项。     二是佛冈县荣埔科技园。该科技园由中山市裕隆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与佛冈县政府携手合作,以中山裕隆公司为开发和运营主体,选址在清远市佛岗县汤童镇,总规划面积533公顷,首期开发面积92公顷,已有6个项目正在加紧施工或即将动工,合计投资3亿多元。     三是仁化县星达工业园。该工业园由中山市星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仁化县国土资源局携手合作,总规划面积74公顷,首期开发面积34公顷。除中山星达集团投资1.5亿元建设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并策动一批为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在该园区内落户之外,还将在园区内建设标准工业厂房,为全市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     四是中山市(河源)工业园。该园区由中山市政府与河源市政府携手合作,规划面积212公顷,建设资金约4.2亿元,重点发展电子、通讯、机械、生物制药、石化下游产品、新材料等污染低、科技含量高和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力争在3-5年内完成整个园区的开发建设。目前,通往园区的外部道路工程建设已完成25%,排污、水、电、通讯等地下管网铺设已完成工程量的20%,日处理废水8万吨污水处理厂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环评工作已经完成,预计今年底可完成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五是中山(阳江)科技园。该项目是由中山市石岐区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的产业转移园区,主要安置高科技项目。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80亿元,今年6月份开始建设,分3期在6年内完成。     下一步,中山市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继续推进产业转移: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使更广泛的企业深刻认识推进产业转移的意义,掌握推进产业转移的形式和基本原则,鼓励各方面接受、支持产业转移政策,使推进产业转移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     二、明确转移产业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根据省提出的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转移指导目录,结合中山实际,列出一批鼓励向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转移的产业目录,更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引导全市的产业转移,同时将目录向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推介,提高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成功率。     三、进一步加强合作。继续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联手加快中山火炬阳西园区、中山(河源)工业园等现有产业转移园区的开发建设,策动更多的中山企业进入这些园区,把中山市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品牌、资金等优势与当地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结合起来,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经常性、机制性的经济技术交流,联手打造更多的产业转移园区。
中山市上半年工业生产稳步增长今年上半年,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努力克服煤、电、油紧张和生产要素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1-6月,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1203亿元,实现年预期目标的52.2%,同比增长27.8%。工业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1-6月,累计完成1203亿元,同比增长27.8%,增幅比一季度提高1.02个百分点。6月份,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229.8亿元,同比增长30.57%,从今年各月累计增幅看,除1月份增长(39.1%)较高外,其余各月稳定在27%左右,呈平稳增长态势。但与去年对比,增速稍有回落,1-6月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     二、产品销售明显加快。6月份,全市实现产品销售227.32亿元,同比增长34.99%,1-6月完成销售1177.4亿元,增长28.49%,产品销售速度比一季度提高了1.7个百分点。内销保持较高增长。1-6月,产品国内销售额达672亿元,增长35.84%;出口低迷状况显著改善,6月份完成产品出口交货值91.8亿元,同比增长24.51%,1-6月完成505亿元,增长19.85%;产销衔接水平较高。6月份,产品产销率为98.94%,1-6月累计达98.88%。     三、区域之间基本协调。从镇区看,全市9个镇区生产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个镇区增幅在30%以上,其中港口镇54.12%、西区44.15%、横栏镇43.67%、黄圃镇41.08%、沙溪镇37.02%、东凤镇35.60%、南朗镇33.23%、阜沙镇31.37%。从区域看,东部和西北部镇区增长较快,其中东部增长27.87%,西北部增长27.63%,中部增长25.44%,南部增长16.81%。     四、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1-6月,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86.05亿元,占总量的23.78%,同比增长30.25%。其中,通用设备制造增长33.97%,专用设备制造增长89.42%,交通设备制造增长349.54%。电气机械、化学制品、金属制品、食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分别增长28.38%、32.27%、33.63%和37.09%,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和优化。     五、内外源经济同步发展。1-6月,内源和外源经济基本实现同步发展。其中,"三资"企业增长快速,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51亿元,占总量的54.11%,增长29.12%;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19.8亿元,增长28.1%;公有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生产增长16.83%。
中山市“六大策略”做强旅游业中山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旅游发展,把发展旅游业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先进文化、促进对外开放、构建和谐中山、建设富裕安康美好家园结合起来,坚持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三大效益并重,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以休闲度假、文化旅游、观光旅游、寻根旅游为主要特色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目的地之一。     一、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策略,努力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抓紧抓好。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对旅游产业的调控和驾驭能力,科学规划和利用全市的旅游资源,开展城市旅游宣传促销,建设和引进旅游人才队伍,引导旅游业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研究制订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组织功能,保证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安全。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资和外资进入旅游市场,大力发展拳头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产品的档次和规模。加大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抓好旅游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旅游业发展,形成"人人关心旅游业,人人支持旅游业"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高水平规划旅游产业。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确保旅游系统的规划科学合理,确保资源开发科学有序,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中山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各项规划的实施和落实,加大力度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开辟新线路、开发新产品。旅游及相关部门在开展招商引资、审批旅游项目建设的时候,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切实保护和利用好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开发旅游项目的镇区尽早制定规划,加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可行、上下衔接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防止盲目、无序的低水平开发和重复建设。把培育旅游业与加强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旅游,在推进全面、合理、有效利用旅游资源的同时,努力实现旅游资源的保护、增值和可持续利用。做好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镇区理工学校、市技工学校、中专等适当调整专业设置,加大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严把酒店立项审批关,控制好新建酒店的数量和质量,避免行业的恶性竞争,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品牌策略,做大名人城市品牌。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带项目。切实抓好旅游业招商引资,狠抓大项目建设,通过大项目的带动,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链,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深入挖掘"孙中山"这一重要的名人文化资源,发挥品牌效应,开发系列旅游精品,提升中山旅游在国际、国内的地位。开发以翠亨村孙中山故居为龙头,集名人旅游、文化旅游、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翠亨名人文化旅游区,将更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融入各个景点中,融入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中。     四、实施"大旅游"策略,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水平。在旅游环境建设上下功夫,形成"处处都是旅游景点,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在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把城市建设与旅游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城市功能的旅游化。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的需要,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力求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在城市标识、路牌、服务设施及交通建设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要。不断提高行业内部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在形象塑造、人才培养、旅游意识的引导等方面加大力度,向国际发达旅游城市看齐。引导城市居民形成正确的旅游观。提高旅游景点的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管理和友善的态度弥补旅游景点在规模上的不足。在旅游服务中充分体现中山人的亲和力,让游人感受到"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中山人精神。     五、实施"区域联动"策略,实现区域联合与协作。充分利用中山的地缘与人缘优势,加强与珠三角城市的合作,实现区域的联合与协作,推进"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切实打造"香山行"品牌,努力实现中山与珠海、澳门等地的旅游资源共享、区域联动。响应省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与9+2泛珠三角地区城市及各友好城市的合作。做好镇区之间的协作,整合旅游资源。     六、实施"开发"战略,大力发展旅游商品。抓好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完善旅游商品体系,制定旅游商品发展规划,尽快确立重点开发的旅游特色商品,指导全市旅游商品开发和生产。扶持相关的产品研发中心发展壮大,加大研发力度,开发设计独具特色、耳目一新的旅游纪念品。建立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吸引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努力培育名牌旅游商品。针对游客的消费特点,处理好现代新技术与传统加工之间的结合,突出旅游商品的特色和质量,高度重视旅游商品包装、设计,把握住旅游商品的特色性、观赏性、趣味性、纪念性、实用性、便携性,形成品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方法招商引资。鼓励和支持具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经营旅游业,涉足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重视民间工艺品的创新,跳出传统框架,把传统工艺与现代意识有机的结合起来,设计出国内外游客喜爱的旅游纪念精品。
中山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中山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执收权在单位"的原则,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界限,拓展财政收入来源,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彻底改变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局面。     一、明确职责,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     成立市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建立决策、管理、执行各环节相对分离制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各执收部门负责贯彻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市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部门,政府非税收入可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市财政部门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根据市政府审定的收费单位和项目,编制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通过"政府非税收入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健全制度,加强和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各项管理法规制度,推动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执收部门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通过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完善票据管理办法,加大监督稽查力度,提高以票管收的质量。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机制,实行有据有效、切实可行的收费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各执收部门的积极性。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把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以及代行政府收费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加大土地收费缓缴款的追收力度。镇区缓缴款在镇区土地出让款、镇区非税收入返还款中抵扣;对于恶意拖欠缓缴款的发展商将给予媒体曝光,并循法律途径予以追缴。加强对镇区非税收入管理的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镇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突破,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     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加强非税收入的突破口,采取措施,大力挖掘收入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增加非税收入总量。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有关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的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指导非税收入工作开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市国有资产或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由市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收入应严格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除安排相应手续费、管理费支出外,其余由政府统筹安排。挖掘政府非税收入潜力。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要按市场运行机制运作,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获取最大化收益。今年重点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石场经营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废旧物资回收站经营权等的拍卖或招标工作,规范机动车检测线特许经营、城区路段和公共场所停车收入等的管理工作,探索和开展私有小汽车号牌、长途线路运输许可、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港口货运权、道路冠名权等有偿转让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政府控制特殊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权的可行性,选取试点行业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项目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该项收入不流失。     四、强化督查,确保非税执收依法进行     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市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市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各执收单位如实提供帐证、报表、非税收入票据等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执收部门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中山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的部署,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市经济稳健发展。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41.3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一是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031.8亿元,增长19.4%;支柱产业实现总产值555.6亿元,增长18.9%;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44.1亿元,占总量的23.7%,同比增长21.1%;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23.1%;企业产销衔接良好,产品销售率达97.05%。     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种养技术不断提高,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显著。实现农业增加值12.75亿元,增长1.9%;农业总产值21.29亿元,增长2.2%。全市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07.83亿元,同比增长14.7%。运输邮电业、商业饮食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稳步增长。     三是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稳健增长。进出口总额85.5亿元,增长18.7%,其中出口55.8亿元,增长23.3%。新签利用外资项目206个,增长17.1%,合同利用外资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达到5.03亿美元和3.49亿美元,增长84.9%和21.3%。     四是各项重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支撑投资的主要力量。今年共安排重大建设项目42项,总投资达44.02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超13亿元。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4亿元,较去年有所下降,但第三产业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上半年完成投资额63.5亿元,增长8.5%,占全市投资总额的53.2%。     五是市场活跃,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8亿元,增长18.3%,旅游业总收入22.5亿元,增长13.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5%,上涨2.5%。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3亿元,增长16.2%;市级财政非税收入9.3亿元,比增6%。     二、经济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受各种因素影响,上半年经济增长有所波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逐步显现:一是外贸进口增长放缓。上半年,全市进口增长11%,增幅同比回落10.9个百分点,比出口增速低12.3个百分点。二是金融机构贷款减少。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5.85亿元,金融机构存贷差额达576亿多元。三是出口退税压力不断增大。上半年,全市负担出口退税(含免抵调)5.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亿元。按出口增速推算,今年全市共需负担出口退税将达8.2亿元至8.9亿元,同比增长148%-169%,出口退税增长快于财政收入增长,压力非常大。四是面临较大的资源配置性矛盾。主要是土地资源和电力供应不足,预计全年用电最大缺口达40万千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面对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山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特别是黄省长在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明确思路,落实措施。下半年,中山市将从以下九个方面继续强化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确保年初市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中的50%和财政安排的3300万元技改资金的大部分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努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镇区从建设"工业强镇"向建设"经济强镇"转变,全面调整考核指标。在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软件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快出台措施。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展评选"中山百佳企业"和"中山百佳企业家"活动等。按照"高、重、集、内"的思路,建设好18个国家级专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和会展经济。     (二)加快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东部开发建设。加快编制各个组团的各项规划,快速推进组团发展。积极推进东部沿海开发,加紧在东部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南片区规划,确保南片区规划和东部沿海开发总体规划同步。制定南朗镇资源整合相关规划,加快火炬区与南朗镇资源整合步伐。调整临海工业园规划,重点围绕深水港建设,突出能源、化工、原材料和装备产业,扩大港口物流和重化产业区面积。完善东部组团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水港建设。抓好园区建设,重点做好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招商工作。     (三)全面推进农村"三化"进程。加快土地自由流转,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恢复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确保年内50%以上的镇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力度处理村级集体债务。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创业。落实好年初市财政安排的800万元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确保完成2003年确定的三年内转移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切实降低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例。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拨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保,并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年内努力实现20万农民参保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新增1100多万元用于提高补贴额度。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鼓励农民居住地向中心镇、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进程。积极探索村级统一核算工作,努力建立起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管理体制。     (四)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全市服务业中的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给予支持,以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三轮驱动,整体推进服务业发展。促进大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的申请工作。在服务业中开展创优活动,逐步将名牌产品的范围从工农业产品扩展到服务业产品,努力提升服务业水平。     (五)推动内源型经济取得更大发展。不断完善公有资产管理,建立以利润为目标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年内完成10家市属企业改制,清减债务10亿元的工作,确保净资产收益率在5%以上。壮大发展民营经济,落实好年初安排的1000万元鼓励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突破创新瓶颈,实现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45%以上。     (六)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技改贴息专项资金、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科技"三项经费"等一系列专项资金,促进扶持项目的启动。抓紧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确保今年44亿元的投资按时完成;落实好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的启动。     (七)全力做好外经贸工作。坚持"四结合",努力实现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高效益和质量:一是坚持扩大出口与扩大进口相结合。在扩大出口的同时增加进口,活跃市场,推动区域物流业、仓储业、运输业及第三产业发展。二是坚持开拓国际市场与开拓国内市场相结合。在保持国际市场份额的同时努力开拓国内市场,抓好内销。三是坚持吸引外资与吸引内资相结合。在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积极做好国内大企业在中山的投资服务工作。四是坚持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鼓励增资扩产和零用地扩产,走集约式发展道路。     (八)开源节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治理好个别企业"虚亏"和避税现象。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狠抓财政支出管理,建立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确保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科技、教育、农业、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支出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九)努力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关心群众生活,扎实推进各项民心工程。落实好年初安排的4.6亿元专项资金,迅速开展83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确保完成120座危桥涵改造。加强市场物价调控,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物业服务收费、教育收费等问题。继续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民心工程建设,落实好年初安排的1300万元低保资金和300多万元智力扶贫资金,大力完善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帮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中山市上半年外商投资呈现新特点中山市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持续稳步发展,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投资大项目减少,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占投资主体。上半年,新开业企业181户,投资总额37191万美元。其中,加工制造业173户,投资30972万美元,分别占开业总数和投资总额的90.6%和83.3%,户均吸收外资109万美元。上半年,新开业投资超1000万美元的8户,占开业户数的4.2%,同比减少25%。加工制造业项目主要涉及服装、鞋类、电子、家具等行业。     二、房地产业是外商投资热点。随着中山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城市进程的加快,外商大举进军中山房地产业。继去年万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永利丰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投资中山房地产业后,今年上半年新登记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共有5户,投资额共5137万美元,与2004年全年登记的房地产企业数量和投资总额基本持平。外商投资房地产业的资金数额较大,如香港立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共同投资1.5亿元成立信基置业(中山)有限公司,港商投资1亿元成立荣顺隆(中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第三产业发展空间较大,产业结构有新突破。着力推进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成立首个跨行业中介联盟"创信中介战略联盟",加强中介优势资源的整合,推动中介市场良性发展。截至今年6月,共有18家商务服务企业,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5家。     四、股权并购成为外资进入的重要方式。上半年,中山市外资企业并购内资企业7家,吸收资金970.5万美元。如世界能源巨头之一的英国BP公司投入巨资成功收购内资企业中山市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碧辟(中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入瓶装液化气销售市场。     五、世界知名企业继续青睐中山。上半年,多家世界知名企业落户中山设厂投产。如全球最大涂装机械制造商德国万佳科投资成立万佳科(中山)涂装机械有限公司,占地面积70亩,专门为法拉利、保时捷、劳斯莱斯、林保坚尼、奔驰、宝马、奥迪、标致等欧洲知名汽车品牌生产汽车内饰配件及提供汽车表面涂装处理。欧洲最大的鞋类制造商斯洛文尼亚亚皮纳鞋业有限公司在中国的首家合资公司落户中山并正式投产,占地面积13亩。
中山市五项措施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开拓农村市场,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交通、通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战略,调整农业产品结构,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搞好农产品流通,鼓励现代营销业态向农村延伸,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今年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其中农村消费品零售额49.15亿元,比增18.6%。     一、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效、适销对路产品,促进农产品增产增收。出台七项扶持政策,2004年-2006年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动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千方百计消灭丢荒田和闲置地,清理撂荒地近1000亩,执耕、复耕和改造水稻共4600多亩。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上优品种,水稻优质品种达98%,其中上优品种达91%。努力培育区域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农业。发展花卉苗木、香蕉、龙眼和荔枝、冬瓜和粉葛、水生蔬菜、水产等6大优势产业区。2004年,全市南美白对虾、甲鱼、脆肉鲩、鳗鱼、桂花鱼等优质品种面积达19.6万亩,占淡水养殖面积的59.1%。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7.20万吨,增长6.8%。优化生猪、家禽品结构,推广瘦肉型猪和本地沙栏鸡、石岐鸽、石岐土白猪等名牌产品的提纯复壮,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提高农业收入。全年出栏生猪51.24万头,增长5.7%。组织名优产品参加各类国际农业展览,2003年和2004年共有10家企业16个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条件,2004年农业机械总动力57.32万千瓦,增长3%,农村用电量46.53亿千瓦时,增长16%。实现有效渠灌和机械耕作农田41.78万亩和18.02万亩。初步形成生产布局区域化明显,农田路网畅通,水、电、通信设施配套,耕作、农排、运输、农产品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基地与市场融为一体的农业产业格局。尤其在农田路网建设上,目前已实现5年计划3年内完成的目标,3年累计投入2.13亿元,新建宽4米以上农路1035公里、农桥569座、涵闸156座,大大改善了农村交通运输及耕作环境和水利排灌设施。     二、培育农产品市场和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对形成经营规模的沙朗蔬菜批发市场、民众香蕉批发市场、坦洲生猪批发市场,东升、小榄、古镇花木批发市场,港口、横栏、东升水产品批发市场等,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储运、加工、分级分类、包装及信息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全市初步形成市、镇与产地结合,覆盖面广,牵动力强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截至2004年,全市共有180个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市场,年交易额达48.84亿元。加大专业市场培育和开发力度,目前共有花木,香蕉、果菜、水产等规模较大的专业批发交易市场7个,其中东升花木市场,民众香蕉市场已列入省重点农副产品市场。进一步加强与外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队伍,选择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予以扶持,帮助其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改善经营管理,建立与农户更紧密的利益联合体。目前,全市共有农产品流通协会会员500多人,形成了3万多人的农产品流通队伍,销售网络已从珠三角扩展到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每年全市80%的农产品通过流通专业户销往市外。2004年,全年农产品流通总额51.25亿元,增长5.69%,农产品出口创汇17.83亿元,增长17.5%。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跳出传统农业模式促增效、创增收。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14家龙头企业去年农业产品销售额达9.7亿元,出口创汇8787万美元,纳税1420万元,农户在出售农产品和在龙头企业业务中获得收入亿元以上。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业,全市从事水产品流通专业户500多户,各种水产运输车近400台,带动渔业进一步发展,水产品产量大幅提高,水产养殖结构日趋优化,并逐步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渔业迈进。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7.20万吨,增长6.8%。     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了8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生产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道路,从源头上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目前,中山香蕉、中山塘鱼等5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通过了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2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产品认证,种植业无公害生产面积9937亩,无公害农产品16.22万吨,畜牧业无公害年饲养量达191.66万头(只)。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三农"市场活动,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市场的准入和监管。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内容涉及禽流感疫苗销售检查,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及经营分类的管理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种子市场检查和鼠药市场检查,积极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建立市农产品检测中心,8个镇设立了农产品检测站并配备专职检测员和检测设备,对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减少灌溉、养殖用水污染等起到了积极引导和监督作用。建设7个农产品市场准入制试点,设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对叶菜蔬菜进行售前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农产品不予准入。     四、改善农村流通条件,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鼓励大型零售商场、连锁店、专卖店、名店向农村延伸,满足农村消费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带动工业产品下乡,促进农村商业发展。支持市供销社创新服务方式,开发新的"三农"服务项目,发展了"一袋肥、一瓶药、一头猪、一条鱼、一只虾、一枝花、一条街、一本书"等"八个一"项目,满足农业需求。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市政府继续以补贴的形式,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农业专业户入网和电子商务,目前中山市农业信息网年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与农业信息网联网的农户达1000多户。     五、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切实推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和就业载体吸纳农民劳动力的鼓励补助制度,支持镇区制定鼓励农民创业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加强包括农村劳动力培训在内的就业培训。充分利用技工学校、中专学校和各镇区培训网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全年共培训农民劳动力20714人,解决就业20512人。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收入约占70%,农民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中山市大力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从2003年年底全面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在网上登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项目344项,总额达5.78亿元。截至2005年7月18日,共清欠24651.85万元,清欠比例为42.65%,其中已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15260.06万元,占政府拖欠款的63.73%,24个镇(区)中11个镇(区)无拖欠工程款。其中,中山商检楼为省属工程,拖欠工程款859.15万元,如果将此项目从中山市政府拖欠工程款中划出,全市目前政府拖欠工程款为8685.11万元,清欠比例达66%。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形成了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拖欠工程款情况特别是在中国建设信息网上企业上报的拖欠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按属地、拖欠性质予以分门别类,为清欠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召开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对清欠进度进行检查督促,有力地推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深入开展。设立投诉电话,接受企业、民工投诉,并向全市通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     四、制定政策,防范出现新的拖欠现象。2004年,出台了《关于从源头上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通知》,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防监管,健全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信息公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有力地督促了欠款单位还款,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初,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工项目;施工企业近两年有多次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且未经整改的,不得承接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建设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
中山市努力打造人文交通环境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和建设文明城市为总体目标,坚持执法为民,争取广大市民支持与参与。以城市整体智能交通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引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方向迈进,创造良好的人文交通环境。     一、全面规划,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全面改造拓宽,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改善行人、盲人的通行环境,保障行人安全。把道路、停车场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和交叉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作为实施畅通工程的重点,投入资金予以完善。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综合协调发展。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干路网建设,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和完善。按照国家标准,确保道路网络建设科学,安全设施配套规范,全面建设有中山特色的人文交通环境。     二、切实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公共交通站场建设。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和出租汽车临时上落点,积极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提高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量和公共交通的舒适度、安全性,满足不同层次、特征人群对公交服务的要求,保证公交的多样性、可达性和经济可持续性,吸引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发挥科技优势,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在整体智能交通系统建成及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指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的基础上,围绕城市交通管理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科技新优势,挖掘现有道路资源。充分发挥交通指挥中心决策、指挥功能,提高动、静态交通引导的实时性、准确性。提高非高峰时段、夜间信号灯配时的合理性。积极探索建立停车引导系统,及时向车辆驾驶人提供停车场位置及停车泊位利用信息,引导车辆顺利到达停车场,减少因停车难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科学、合理地开辟临时停车场,解决临时停车泊位的供求矛盾。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把畅通工程推向更高层次。     四、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各职能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以城市交通有序畅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组织,提高主干道通行能力。加强对"严管街、严管区"的管控力度,并将成功经验向其他区域推广,进一步扩大严管范围。集中力量开展机动车行驶秩序整治工作,坚决制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大力查纠客车超速、超员、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违法载人、不按标志标线行驶、冲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酒后驾驶以及乱停乱放、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五、加强路面监控,坚决压减交通事故。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勤务管理,充分调动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热情,提高路面管理效率。根据群众出行的客观规律和交通秩序的现状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调配警力,确保路面管控到位。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完善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立交通、医疗、消防、救援等机构联动机制和医务专家数据库。加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调研,加快治理改造工作进度。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现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中山市实施“五项工程”加速渔业发展中山市坚持以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为主线,实施可持续发展、外向带动和科技兴渔战略,全面提高渔业整体素质、效益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上半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36.6万亩,水产品收获总量11.6万吨,同比增长9.7%,总产值13.5亿元,增长19.2%,渔业收入9.6亿元,增长11%,渔民人均收入3005元,增长14.9%。重点抓好五项工程:     一、实施体制改革工程。强化中心站的综合服务与公益职能,成立渔业检验检测、监测中心,为社会、养殖户和企业提供渔业资源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检验、检测、检疫等公益性服务。建立鱼病防治中心,加大渔业防病防疫力度。结合镇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理顺渔业机构和体制,要求养殖面积5000亩以上的镇区设立渔技站,5000亩以下的配置专职渔技员,为开展特色渔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施渔业产业化建设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立足地缘经济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渔业的多元化结构性调整为主线,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初步构成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格局。大力引进美国鲥鱼、澳洲和泰国笋壳鱼、草龟等名优新品种,全市优质水产品种养殖面积占全市池塘养殖面积的65%,2005年力争全市水产品产量29万吨,增长6.5%;渔业总产值33.5亿元,增长11.6%;出口创汇7008万美元,增长8%。以优化养殖结构为契机,确立特色渔业产业化经营为发展导向,加大引导和政策扶持,从资金、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支持水产与流通加工业,提高配套服务质量,扩大幅射带动渔农养殖户的能力。目前,全市有较大规模水产品加工企业20家,年加工能力6.7万吨,日加工量176.9吨,2004年全市水产品加工量38315吨,水产品加工量约占水产品总量的14.4%。中山市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6家。近年来,中山市财政补贴4200万元,镇区投入2亿多元,高标准整治低产鱼塘21.3万亩,从根本上改善养殖环境和条件,整合了现有养殖和加工基地的资源优势。     三、实施渔业标准化建设工程。把推进标准化渔业生产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抓好以水产品质量认证为重点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制定不同品种的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包括苗种规格和质量标准、养殖密度标准、单位产出标准、产品规格标准、养殖空间利用率标准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实现规范化健康养殖;全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种苗、水质、药物、饲料等管理和使用,推广科学养鱼和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目前已认证的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1个,认定面积1.5万亩,每年生产无公害水产品3万吨左右。市财政对每个无公害申报基地的建筑设施、配置机构给予8-12万元的补贴。提高全社会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产者社会责任感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继6家企业获得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外,今年又组织了6家企业申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水产种苗场有关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积极整治水产种苗养殖场,发放水产种苗场证件35家,发放养殖证7150本,发证面积160967亩,发证率80%。按照省防病中心的要求,今年全市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防治增加了鳗鱼等6个品种,测报面积3630亩,测报点24个,为及时做好水产养殖病害的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紧紧围绕推进特色渔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和以科技为依托的渔业生产经营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重点健全、完善市镇两级渔业科技推广体系、渔业技能提升培训及渔业机械化建设。在完善市镇两级渔技推广中心基础上,加大对水产从业人员的渔业科技培训力度。由市、镇两级投入资金,免费为渔农养殖户等水产从业人员有针对性、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渔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水产病害防治和新品种养殖技术等渔业科技知识。加大渔业机械化建设力度,重点引进和推广自动投料机、新型增氧机、鱼塘清淤机等优质、高效、安全、低耗、环保型渔业机械。全市共有增氧机58189台,鱼塘增氧面积291114亩,占全市鱼塘养殖面积的86.9%。完善信息网平台,发动水产养殖户、流通加工户等水产从业人员添置电脑上网,收集和发布渔业产、供、销信息,达到服务渔业、科学教育、信息准确和意见反馈目的,提供各种便民服务,为群众解决水产养殖、流通与加工的热点难点,传递省内、市内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和水产养殖信息,为全市水产养殖技术交流、种苗销售与购进、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提高水产从业人员养殖技术观念,把科技兴渔战略贯穿全过程。     五、实施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五项工程"改善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发展环境。对全市基崩塘浅、塘底淤积、低畦、生产能力下降的三、四类鱼塘进行全面高标准整治,按200亩以上面积、塘深2-3米、主干道宽6-8米的标准连片整治改造,完善水、电、路、桥等配套设施。近年来,全市投入资金2亿多元,高标准整治鱼塘21.3万亩,建立200亩-1000亩连片养殖区160多个,大大改善了渔业生产条件,有力推动了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优化整合、保护、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鱼塘的承包租金。全市经整治后的鱼塘每亩增加水体30%以上,每亩增加鱼塘租金400-600元,仅此一项去年全市村民小组增收1600万元。
中山市加快灾后水利设施修复西江百年一遇特大洪水袭击过后,中山市大堤及沿堤水利工程、水库等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未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仅有少数水利工程需进行灾后修复。为确保后汛期度汛安全,迎战可能出现的洪水、台风、暴雨,中山市迅速开展了灾后水利设施摸底及处理工作。全市水损(毁)工程需修复的有27宗,计划投入资金494万元,目前已完成水损(毁)工程修复13宗,正在动工11宗,已完成设计并进入招标阶段2宗,共完成工程量210.1万元,占工程计划的43%。修复工作做到了认识高、行动快、针对性强,为下一阶段迎战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措施是:     一是特事特办,为水损(毁)工程修复开"绿灯"。这次西江百年一遇洪水,全市部分水利工程出现干堤渗漏、电排站出水渠漏水、水闸底板反滤层被破坏,防浪墙崩塌等现象。洪峰刚过,市政府于6月27日市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救灾复产工作,决定由市财政拨出500万元,用于加快抢修受洪水影响的水利工程,帮助群众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市政府在防汛应急经费中拨出95万元,用于补充一批防汛物资,备战下一阶段的防洪防风。市政府决定对水损(毁)工程修复广开"绿灯",对列入水损(毁)工程修复的项目一律免招标程序,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全市各项水损(毁)修复工程得以顺利开展。     二是集中力量,确保水损(毁)修复工程早动工、早除险。把修复水损(毁)工程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集中人力、物力,抢时间、争进度,力争下次灾害到来之前消除安全隐患。洪灾过后组织3个工作组,分赴受灾镇的水损(毁)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做到"一处一策",根据出险情况分别研究制定了相关修复方案。各受灾镇区全力以赴,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施工队伍,指定专人跟踪落实,争分夺秒抢修工程。     三是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在做好水损(毁)工程修复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在建水利工程尤其是破堤工程建设,确保其早日具备防汛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今年全市主要在建水利工程共有30宗(含破堤水利工程10宗),目前已完成23宗,全市共完成水利工程建设投入2.58亿元,其中9座破堤水利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初步具备了防洪功能,1座需破堤的水闸重建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待汛期过后进行施工。大涌口水闸重建工程是全市目前投资最大的在建水利工程,计划今年年底竣工,工期十分紧迫,为了让洪水对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当6月25日围外水位降至安全水位后,26日一早水闸施工立即复工。该工程目前完成土建投资4711万元,完成全部水闸基础混凝土灌注桩、防渗墙、底板、闸墩的施工以及全部72块交通桥预制梁板的制作,正在安装钢闸门门槽及预埋件。民众镇田基沙水闸重建工程是今年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的重点水利工程,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612万元,完成水闸底板混凝土浇筑、左右岸混凝土空箱翼墙施工以及完成粉喷桩施工3617根,占土建总工程量的81%。     四是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工程修复顺利开展。建立水损(毁)工程修复督查制度,对个别工程尚未动工的督促落实施工,对已动工工程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修复,做好迎战防汛防风防涝更加充分、完善的准备。各受灾镇区建立相应机制,安排专人对水损(毁)修复工程进行跟踪落实和监管,确保在下次洪水和台风到来之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修复工作。
中山市明确下半年经济工作思路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四个注重"要求,明确下半年经济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经济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一)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认真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利用全市装备制造业在通信、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金属制品和电气机械及器材三大行业的聚集优势,抓住产业集中度高的特点,加快发展优势行业。加强与国际大财团大公司的合作,特别与装备制造业领域的国际行业排头兵进行合资合作,通过扩大国际合作发展装备制造业,培植一批有实力、能够和国外跨国公司"对接"的本地企业,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装备制造业体系。     (二)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切实把工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依靠科技进步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抢占产业和技术制高点,培育一批持续增长的战略产业:一手抓承接世界产业转移,一手抓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健康医药、汽车配件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新型环保、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成长性产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     (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推进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在生产企业、服务单位、公用设施和全社会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高能源、资源和土地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发展清洁生产、生态生产,加快发展低消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产品。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速度、效益并重,促进工业发展再上新水平。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建立"经济强镇"考核体系,开展"经济强镇"评选。制定和实施与新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相配套的优惠政策,拟订工业项目投入、产出、能耗、环保等综合指标准入条件,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环保效益,在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快出台措施。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形成良好的工业发展社会氛围。大力发展专业镇和区域特色经济,注重提高专业生产科技含量,继续壮大规模效益,建设好18个国家级专业产业基地。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快制定今年用地指标控制调剂使用方案,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重大项目以及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投资强度大、洽谈成熟的生产性项目优先安排,力促下半年动工。加快向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进行产业转移,结合省的要求和本市实际,制订转移产业目录,系统开展好产业转移,为产业升级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保持合理和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继续加大各项投入,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更新改造力度,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适度增长。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超过8000万元,作为技改贴息专项资金、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科技"三项经费"等专项资金,预计可带动技改资金80亿元。充分发挥技改投资的放大效应,加强对财政技改贴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投资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加快投资体制改革,促进外资、民资增加投入。二是确保全市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下大力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做到能快则快。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按期投产;对没有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加强前期论证,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充分发挥城建投资决策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切实做好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加大协调力度,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招商项目早日动工投产。四是开源节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治理好个别企业"虚亏"和避税现象。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扩大可用财力规模,将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统一纳入政府资源管理,重点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石场经营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有偿转让工作,积极探索对特殊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权工作。狠抓财政支出管理,建立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确保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科、教、文、卫和农业等领域的支出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三)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紧紧抓住第三产业投资不断放大的机遇,努力争取第三产业更快发展。以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三轮驱动,整体推进服务业发展。加强西北部组团、东部组团和中部组团三大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的申请工作。抓住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良好机遇,高水平做好旅游业发展各项规划,整合旅游资源,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切实加快和规范房地产业的发展,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转移,推动服务业成为利用外资的新优势。     (四)加快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东部开发建设。出台加快组团发展的政策,加快几大组团的各项规划编制,着重解决好产业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快推进建设滨海新城,加快东部地区与市区的路网衔接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做好深水港筹建,抓好临港工业园建设。     (五)全力做好外经贸工作。推进外贸出口从低附加值、贴牌生产出口为主向高附加值、自有品牌出口为主转变。坚持"四结合":一是坚持扩大出口与扩大进口相结合。在扩大出口的同时增加进口,努力活跃市场,推动地区内物流业、仓储业、运输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组织好急需的能源、关键技术、重大设备和重要原料的进口,推动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坚持开拓国际市场与开拓国内市场相结合。设立鼓励反倾销应诉基金,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切身正当利益,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反倾销应对工作。在保持国际市场份额的同时努力开拓国内市场,抓好内销。三是坚持吸引外资与吸引内资相结合。抓好引进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大企业的投资,瞄准日、韩、欧、美高水平企业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大内资引进力度,将内外资并重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共识。四是坚持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积极实施招商选资,把引进技术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紧密结合起来。鼓励"零用地"招商,积极推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努力引进增资节地型项目。     (六)切实把内源型经济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上加快发展。不断壮大内源型经济的总量,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总量快速扩大,力争民营企业生产总值在今年内达到全市工业生产总值的45%以上。进一步增大科技含量,通过技改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民企增加技术投入,依靠科技改变落后装备和落后工艺技术,提高产品档次。突显竞争优势,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培养有竞争力的名、优、特、新产品和各具特色的中小民营企业群体,不断扩大聚集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抓好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谋求融资方面有新突破,继续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在民营企业贷款担保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     (七)全面推进农村"三化"进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和"两个作用"的重要论断,统筹城乡发展,全面系统地推进农村"三化"进程。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恢复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二是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确保年内有50%以上的镇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力度处理村级集体债务,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管理分开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三是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市财政安排800万元用于就业技能培训,确保完成2003年确定的三年内转移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切实降低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例。四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市政府已拨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保,并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年内努力实现20万农民参保目标。积极推动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取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形式,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经济分配要优先考虑用于解决农民的参保问题。五是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新增1100多万元用于提高补贴额度。六是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鼓励农民居住地向中心镇、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积极探索村级统一核算工作,努力建立起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管理体制。
中山市四项措施增创现代服务业新优势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     一、明确发展思路     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围绕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产业观,以全面提升竞争力为目标,按照"依法规范、鼓励发展、协调服务、加强自律"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创新为动力,走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子,推进诚信建设,做到培育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体制创新与国际惯例相结合,行业自律与政府管理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打造中介服务链,提高中介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二是明确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科技中介、信息、咨询、租赁、广告、市场监督鉴证等行业;加快发展调查论证、形象设计、产品策划、投资顾问等增值力强、市场潜力大的新兴中介行业;提升会计、法律、房地产中介、旅游中介、资产评估、公证等传统中介服务行业。加快中心城区、各组团中心地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打造中介服务链,逐步形成立足中山、辐射周边的中介服务网络。三是明确发展目标。确保"十一五"期间中介服务业发展上新台阶。至2010年,全市各类中介服务企业迅速发展,初步建立起独立公正、规范有序、运作高效、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中介服务体系;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发展一批资质好、规模大、管理规范、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品牌效应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能为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的行业协会体系。     二、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放开准入限制,拓宽发展空间。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中介服务领域,允许各种形式的资本进入。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破除地区封锁;对新设立的中介机构,在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放宽限制;对各类民间投资主体实施平等准入条件,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利用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对中介机构实行核准登记网上办理,优化办事程序,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加入世贸组织协定和CEPA实施细则,鼓励外资企业进入,扩大中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     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在经济社会中的各项职能,理顺政府与中介机构关系,将可以由中介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去,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三是积极推动现有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向企业化经营方向转变。对个别确需按事业单位管理的中介机构,严格界定其职能,专职承担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等非营利性中介服务事项。改变目前主要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起组建行业协会的模式,鼓励企业依法自发组建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脱钩;鼓励行业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筹经费",走市场化、企业化的道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代表、服务、协调、自律等职能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把适宜于行业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行使。     四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国际知名中介机构在中山设立分支机构或总部,大力促进本地中介机构与国外同业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港澳专业服务机构进入本地中介服务领域,建立本地与港澳的中介服务业沟通机制。积极参与国外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拓展海外市场,借助国际知名中介机构的品牌、人才、网络资源,发展一批服务水平和运作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中介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加入区域性行业合作组织,形成协会间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区域合作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鼓励中介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完善信息传递、行情展示、市场研究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发面向社会的网上中介服务,促进中介市场服务的现代化。鼓励各行业协会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依托市行政服务在线和诚信网等专业平台,为全市中介服务行业提供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信用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中介信息市场,开发信用信息产品,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统计体系。     六是加快推动中介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借鉴我国工业企业标准化体系和商贸、餐饮、旅游等传统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经验,推进中介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介企业引进或制定本行业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对不能标准化的中介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七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规模效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中介服务业的连锁经营,促进中介服务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积极探索"中介服务链"模式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中介机构通过跨行业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形成中介联盟,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服务领域。     八是加快人力资源引进与培养。积极引进有资质的各类专业人才,依托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培养适应中介组织需要的各类人才。鼓励中介机构建立学习型、知识型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人力资源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才能与作用。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是改善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中介机构管理网络,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积极探索动态监管等新型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有效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建立中介机构的长效监管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坚持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我管理"的原则,规范和整顿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中介机构专业资质认定制度及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制。建立中介执业人员及其执业行为的信用记录,探索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评估机制,在行业内实行信用警示、公示制度,探索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信用升降级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中介机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独立公正原则,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强化法律责任、诚信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从根本上提高中介机构的公众形象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中介行业执业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加入相关行业协会,接受协会监督。各行业协会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制定和推进本行业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制订和完善本协会的章程、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行业内机构和人员惩戒制度等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快形成政府管理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管理中介机构的新型管理体系。     四、加强政府扶持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2005年起,每年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介服务业发展。重点用于对中介服务行业的重点项目贷款贴息,扶持行业协会发展、奖励强优中介企业,以及中介服务行业关键领域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等。对中介服务业的重点企业和项目,积极组织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中山市严格防控猪链球菌疫情传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潮安县发现一例人感染猪链球菌临床诊断病例的情况通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生猪的检验检疫和屠宰规范管理,严格监控和防治猪链球菌疫情,截至目前,中山没有发现猪链球菌病例或疑似病例。     一、狠抓源头,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大力打击私宰生猪。8月1日,陈根楷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农业、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有关镇区会议,部署防控工作。要求各肉联厂切实做好各项屠宰规范管理和卫生检验检疫工作,认真做好生猪产地、货主、检疫等情况的台帐登记,严格按规定处理病、死猪,严禁屠宰病、死猪。进一步加大打击私宰生猪的力度,重点监控生猪源头,有效防范疫情发生。     二、加大检疫力度,强化冻肉卫生管理。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加强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做到到场到户,严格把好屠宰检疫关,检疫率必须达到100%,杜绝检疫证明不全和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上市流通,确保上市猪肉为放心肉。对来自四川省资阳、内江两市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及其产品要就地封存,待检疫合格后才能销售。加强对冷冻肉类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该类企业严格执行《中山市冷冻肉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杜绝无证、病、死或染疫的动物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三、加强疫情监测,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及时上报,依法处理。一是进一步落实生猪疫情报告制度,对病、死猪进行调查和病原分离与鉴定。二是加强对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的监测,确保一旦发生链球菌感染家畜动物疫情,迅速对发病牲畜及污染物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三是立即对与动物疫情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宰杀、加工、销售等从业人员及食用病死猪等家畜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医学观察。四是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不明原因发热病人时,一旦发现有可疑接触史,且病人出现发热、皮肤出血、淤点、淤斑、休克等临床表现病例,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经疾控机构确诊后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的正面宣传,让群众了解人畜共患的猪链球菌病是可防可治的,宣传动物防疫检疫在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告知市民不要宰杀、加工、销售、食用病(死)家畜,发现病(死)家畜及时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提高做好防疫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山市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经济增长原动力中山市把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良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增强经济增长原动力。     一、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设置专利资助专项经费,对省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扶持资金进行配套,对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以及申请代理费予以资助。设立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和专利项目。设置专利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建设市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以及扶持特色产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数据库。设置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经费,扶持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对被列入"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培育配套资金支持。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用于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以及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各镇区安排相应的专利专项资金,推动本镇区的专利保护和发展,促进全市专利拥有量和质量的提高,对于镇区每年有配套资金安排的项目,市里给予优先安排。     二、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能力和应用水平。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中培育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企业专利信息检索系统,运用专利信息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三、推动专利信息化建设。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专利信息人才,提高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水平,计划用1-3年时间建立市、行业、企业三级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利用中、美、日、德、英、法、瑞等7国及2个组织的专利文献,建设中山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成立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支持50个特色产业行业和龙头企业建立专利检索专业数据库。     四、加快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提升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开展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每年扶持一批专利项目实施,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有竞争优势、有规模的产品,不断提高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五、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完善专利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中山市大、中专院校、理工学校等教育资源,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利用知识产权研究会等社会力量举办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专利代理人提高班、专利信息检索员培训班,在1-3年内为中山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知识产权各类人才1000人;引进和扶持专利中介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专利保护、专利事务代理、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法律咨询、专利战略研究、专利资产评估等方面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专利服务队伍发展。
中山市国有集体企业发展呈现五大特点上半年,中山市国有集体企业呈现出快速上升的发展势头,显示出在管理制度上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在经营模式上以投资管理经营为主流,在产业结构上以基础产业为主导的特点。     一、总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沉积在内资登记库中名存实亡的企业得到有效清理,开业与注销企业逐步进入良性循环。上半年,全市新开业国有集体企业250户,同比减少6%;注销国有集体企业170户,相当于2004年同期的15.4%。开业和注销相抵,全市内资企业净增80户。     二、公司制企业成为主流。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公司制是国有集体企业的发展方向。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公司、其它企业的比例约为9:50:56:1,有限公司占所有国有集体企业的48%。上半年,国有企业新增14户,占新增总量的5.6%,有限公司新增204户,占新增总量的81.6%。     三、新增国有集体公司制企业实力强劲。上半年,国有集体新增法人有限公司36户,注册资本金平均每户604万元,比今年新增法人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平均每户的86万元及新增法人外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平均每户的139万元,分别高出了7倍和3倍,显示出内资法人有限公司强劲的综合实力。     四、资产营运和公用基础产业成为市属国有企业发展重点。从2003年起,市政府为建立管理机构精简,资本纽带清晰,资产运营安全,经济运行高效的市属公有企业营运管理组织体制,确保市属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已有的7家营运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今年2月,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集团管辖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38家,按行业及其属性分成4个板块,现有资产总额58.83亿元,净资产16亿元,其中市属公有权益9.8亿元。成立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控股或参股中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山市新港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用基础产业企业,从事水上及城市公交运输、港口投资、电力等基础产业。     五、社区资源和物业管理类公司成为新的亮点。村改居后,成立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社区的资源和物业,规范社区居委会组织管理所辖资产的行为,解决村改居后原农村经济联合社资产管理问题,切实保护集体与社区居民个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山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步伐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精神,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形成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格局。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两个适宜"城市与和谐中山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三化",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统筹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     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提升工业化水平     (一)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按照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加快三产的发展思路,推进城乡产业联动,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二三产业对一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依托国家级产业基地和镇区特色产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向信息化、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龙头企业并带动整体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二)实施组团发展战略,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按照组团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推进东部组团发展,实行火炬开发区与南朗镇资源整合,高起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重型化工业和清洁能源产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带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西北组团特色产业优势,做大做强以五金、灯饰、电子音响、家用电器为主的新型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南部组团产业配套环境,增强承载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能力。加快中部组团商贸、物流、信息、金融、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城市中心区服务功能。     (三)发展壮大镇村经济,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特色产业为核心,加快产业聚集,做大做强镇区经济,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发展旅游、商贸和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扩大城镇就业空间,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大力推进镇村工业进园入区,新批工业项目一律进园入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发展风险低、收益稳的村级物业经济。加大对后进镇区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部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超过100万元。     二、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化水平     一是加快市域总体规划修编,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市域总体规划和组团发展要求,修编各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镇村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加快组团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组团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城镇中心区与农村社区、产业园区与农业基地、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明确功能分区,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中心城区、镇中心区、中心村层次分明的发展格局。增强城镇中心区承接农民转移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居住向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城市化水平。二是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实行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盘棋,加快组团之间及组团内部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向农村延伸,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网络。加强农村集中供水系统建设,确保饮水安全。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完善配套政策,对纳入城区和镇中心区规划的农村加快改为社区居委会,鼓励有条件镇区推进"村改居"工作。加大市政建设投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制定相关政策,以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为重点,推进"中心村"建设。暂停农村单家独户宅基地审批,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居住小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现有村办工业向产业园区搬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社区环境整治,实现布局优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服务强化。加大内河整治力度,实现江河整治目标。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一)发展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壮大水产、蔬果、花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流通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鼓励和扶持各镇区争创农业名牌产品,加大原产地产品保护力度,增强农业内涵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增值率。     (二)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由市镇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内河涌整治、农桥农路建设、低产鱼塘整治、森林改造和"四旁"绿化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土地产出率。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按照"五化"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示范区。     (三)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在产品开发、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出口。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单位、外商联合,做大做强。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支持企业和农民创办新型农业协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加强农业科技和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和适用新技术,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市科技专项资金要优先安排支持农业科技进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加快网络进村入户,实现与国内各涉农部门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快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储运、加工、配送等功能。培育和扶持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和流通中介组织,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活跃农产品流通。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和市场营销方式。     (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农产品进入市场检验检测,加强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镇区农产品检测站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开展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测。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标识条码管理。
中山市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个统筹"精神,以改革城乡二元体制为动力,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支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教育发展,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加强镇村文化网点建设,强化社区科普宣传,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疾病防控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一、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立健全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制定城乡就业规划,完善就业政策,逐步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     (二)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构筑多层次的技能培训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实行城乡统一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服务制度。镇(区)、村两级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等工作,将劳动就业信息服务延伸到村,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     (四)扶持农民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放开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农民自主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享受民营企业优惠政策和城镇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同等优惠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用于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加强对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指导,鼓励企业安排当地劳动力就业,对招聘本地劳动力达到一定比例、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为就业农民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实行奖励制度。     (五)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创造城乡平等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简化农民跨镇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切实保障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各项权益,营造农民进城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育投资体制,拓宽渠道,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建立多主体投入、多元化办学新机制。完善分级办学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加大对经济欠发达镇区教育的扶持力度,改善后进镇区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推广社区成人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综合素质培训,加强现代观念和城市生活意识教育,提高教育服务成效。     (二)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创建卫生村镇工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革村级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实行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村办农村卫生站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过渡。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训,普及农民健康知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三)加快城乡科普、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娱生活。加大农村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创建文明镇村和文明社区为抓手,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现代中山人精神,引导农民向文明市民转变。按照村级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普及农村社区图书室、运动场所、公园等文化体育设施,形成农村浓烈文化氛围。     (四)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保相互衔接。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村组集体、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大市、镇两级政府财政投入,推动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衔接,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轨。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困难群众住房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     (一)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按区片统一征地补偿标准,适当提高征地补偿费。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留用地"补偿制度,按实际征地面积一定比例划给被征地单位作生产发展用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用好、用活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坚持依法、有偿、自愿原则,推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     (二)规范征地补偿费使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征地补偿费中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补偿土地实际承包经营者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按照不低于50%为农民办理社会保障,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公益事业的比例不超过20%,用于农民直接分配的比例不超过3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必须经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由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三)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建立健全营运管理制度。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资产,固化股权,完善股权设置,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加快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变。实行"村改居"的村要以产权改革为核心,按照《公司法》要求,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份有限公司过渡。加快村级全资自办企业的改革步伐,把集体资产由实物经营逐步转变为资本经营,降低经营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实行"村社分帐"和"村企分开",健全村、组集体资产报告、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     (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市、镇财政预算,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公共财政惠及城乡。妥善处理村级负债,对村级各种债权、债务和担保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多种途径化解不良债务。     (五)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拓宽农村投资渠道。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建立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体、以政策性金融为补充、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实行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解决农民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贷款难问题。创新信贷方式,开展农贷担保业务,扩大农户小额信贷覆盖面。支持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农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助的农业保险机制,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六)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社区服务作用。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改造,形成以社会福利服务、便民便利服务、就业服务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公共服务优势,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逐步构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市、镇(区)、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教育农民、服务农民、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的作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四、强化管理,切实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措施     (一)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大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自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规范村级的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农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度述职和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农村干部监督。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农村"两委"领导班子,推动"两委"交叉任职。加强农村后备干部培养,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公务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挂职或任职等形式,充实和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切实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关系协调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把村级干部培训纳入市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农村平安和谐工程。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私彩、赌博、吸毒、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切实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活动。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农村矛盾,排查农村不稳定因素,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政治稳定。
中山市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快村务公开进程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把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完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村务公开的整体协调统筹;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协调村务公开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协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等财务审计监督。各镇区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责任考核力度,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配套措施,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运作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督促、有检查、有情况通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制度,团结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监督工作。凡是群众关心的、群众想知道的、群众有疑虑的集体事务都要公开。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集体分配、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宅基地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费税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内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业、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加强民主监督。     三、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主要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向村民汇报监督情况。民主理财小组主要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村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财务审批制度,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中山市通过“三抓”和“三注重”加快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两项"民心工程"会议精神,狠抓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5年度,中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共83宗,目前已完成9宗,正在动工的47宗,进行前期工作及设计工作的27宗。截至6月底,工程已完成投资2.58亿元,验收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0%以上。     一、抓规范,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是规范组织。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大中型水利工程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组,协助并按工程项目法人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二是规范程序。所有水利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能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对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等依法进行招标,投资超过50万元的水利工程一律要求进入市有形建筑市场。完善招标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标准备报告和招标投标情况总结报告备案制度。项目建成后严格进行竣工验收,参与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是规范施工。全面落实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管理办法。四是规范奖罚。自2005年起,每年拿出20万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检查评比工作,设优秀项目法人年度奖和子项目年度奖,凡达到90分以上的项目法人给予每年每项2万元的奖励,并授予"中山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子项目得分最高前5名分别给予每年每项1万元的奖励,授予"中山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称号。以合同形式明确水利工程质量奖罚,工程质量达不到目标要求,按比例累进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总投资300万元以下,扣罚合同价的5%,300-500万元扣罚合同价的3%,500万元以上扣罚合同价的2%。     二、抓统筹,注重建设效益和效率     一是统筹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水利工程建设目标由"技术经济最优"转变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强调水利建设与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增加有效供水,改善水生态质量、城乡交通条件和绿化环境等紧密结合。邻近中心城区的水利工程配套开展美化绿化亮化路化工作,对中山上游高水头地区所有列入建设范围的水闸工程在考虑传统的防洪功能的同时增加进洪功能,确保水闸既能防洪,又能纳洪进行水体置换,改善河道水环境。今年投资97万元对有条件的江海堤防种植防风林46.5万棵,目前全市已种植防风林带112.3公里,占千亩以上江海堤防的29%,把堤防打造成为安全线、风景线和生态线。二是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把信息化管理建设等非工程措施纳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落实信息化管理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立项、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目前,全市实施的水利工程已全面提升信息采集自动化水平,为三防决策提供了科学保障。三是统筹配置建设资源。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针对过去由于镇区水利建设单位前期费支付不及时,造成设计工作滞后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市政府决定把水利工程设计费支付形式由镇区建设单位支付改由市财政先行代支,然后再从市级补助资金中扣减的方式,大大加快了前期工作进度。对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行提前介入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三、抓督导,注重工程廉洁干净     一是把好监督教育关。加强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邀请纪检、检察工作人员上辅导课和组织观看反腐案例教育片,着重对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和业主单位开展多形式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成立驻农口线行政监察组,与水利部门监察人员组成水利工程监察组,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察,包括招投标、设计更改、工程变更及工程验收等,增加工程建设透明度。要求所有工程现场按市统一格式制作工程公示牌,明确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投诉渠道,保证责任清晰,监督到位。二是把好资金使用关。制定《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市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的制定和下达程序、资金筹集办法、资金划拨、管理、监督、验收管理等具体要求。组成审计组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稽核,重点加强对资金结算、决算情况的监督,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进度支付实施在监理单位审核的基础上,由指挥部和业主审批通过后再报市财政支付,确保支付准确。三是把好资金兑现合同关。为确保工程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材料款特别是人员工资能完全兑现,采取工程进度款预支一周的办法,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及时申报、审核、批复,减少中间环节,建设单位、财政部门作出了1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提前完成最终支付的承诺,截至目前,建设资金完全按合同支付不欠款。
中山市创新手段提高电能效率中山市全面推进用电侧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在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56.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9%,总供电量53.64亿千瓦时,增长13.85%。系统最高负荷197.3万千瓦,增长10.41%。月平均负荷率保持在81%以上,每千瓦时用电创造工业增加值8.82元,比去年同期上升4.35%。     一、实施分级错峰用电,加强动态管理     (一)启动工业用电大户错峰用电方案。制定了《2005年工业企业错峰用电方案》、《2005年10千伏线路错峰用电方案》及《10千伏线路拉电顺序表》,并根据5月份严峻的供电形势,出台了《2005年错峰用电应急预案》,按照缺多少错多少的原则,实施不同的错用电方案,对全市装变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实行每周轮休一天错峰用电,每天轮休企业1000多家,全市企业自觉错峰负荷每天平均在10万千瓦以上,最大错峰负荷达20万千瓦,及时缓解了供电紧张状况,力争做到错峰不拉闸。     (二)积极应对供电缺口的增加,适时调整启动线路错峰用电。进入2月份,中山市用电负荷不断上升,电力缺口增大,大工业用户错峰已不能弥补电力缺口,高峰时段拉闸限电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大错峰用电工作力度,错峰用电范围由原来只要求工业用电大户错峰轮休,改为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全面执行错峰轮休。2月24日启动实施了《2005年错峰用电线路轮休方案》,把全市700多条10千伏线路分为7组,每周每组轮休一天,在轮休日当天的高峰时段所有工业用户不得动力用电。实施线路错峰轮休的同时,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机关、学校、医院、银行、旅游、饮食服务业以及居民生活用电,确保连续生产不能停机的化学反应和特殊工艺的企业核定用电负荷指标,合理安排企业动力用电。明确规定当系统不能满足电力供应时,供电部门首先对轮休线路实施拉闸限电。目前,每天自觉错峰的用户达5000多户,错峰负荷最大20万千瓦,有效填补电力缺口,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     (三)挖掘潜力,充分利用新增的电力资源。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确保全市220千伏的香逸线和220千伏香小线在5月投运。制定错峰用电应急方案,根据电网供电情况对错峰用电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电网电力资源,增加电力供应,有利企业组织生产,确保企业在电力供应紧急情况时有计划进行错峰用电,减小拉闸限电的发生。该方案从5月23日实施以来,通过科学调度,准确预测用电负荷,从5月27日起企业连续51天不用错峰用电,受到企业的好评,取得良好效果。     二、创新做法,确保错峰用电方案落到实处     一是抓贯彻。召开各镇区主管电力工作的领导、经贸办主任和供电分公司经理会议,分镇区召开工业大户、台商协会、日商协会、工商联等企业和部门座谈会进行贯彻落实,使各级领导和广大企业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掌握方法,互相配合,做好保供电工作。二是抓宣传。在各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和错峰用电的宣传,"峰期让一让,用电有保障","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等广告语深入人心。向全市工业企业派发错峰用电招贴画和由中山供电局主要领导亲笔签名的信函,告知企业当前电力形势,解释错峰用电政策,动员他们低谷用电,减轻高峰时段供电压力。统一印制了企业轮休日提示牌,悬挂在企业门口,让企业生产管理者、员工以及周围群众知照,互相监督。三是创新做法,预告错峰信息。利用电视台、电台、中山日报、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预告未来三天错峰用电信息,使广大用户了解用电形势,按不同的信号及时调整生产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四是加强巡查监督。成立市错峰用电督导组,各镇区成立错峰用电专责小组,对错峰用电工作进行巡查,对不自觉执行错峰的企业采取初次违规的发出黄牌警告,两次违规的发出《中山市错峰用电检查处理通知书》,实行连续两天强制错峰用电的处罚措施。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作措施,消除了企业经营者的"电荒"心理,消除了顾虑,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错峰用电方案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小电力供应不足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三、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大节约用电力度 开展节能宣传,举办节约能源、节约用电咨询活动,提高市民节能意识和掌握节能技巧。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无功补偿、交流电机启动变频调速装置、新型环保节能制冷剂、太阳能利用、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一大批企业和单位采用了节电产品和节电技术,节电率达10%-20%,有效提高了电能利用效率。
集群经济成为中山经济新增长点中山市把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作为培育经济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全市共拥有18个国家级专业化生产制造业基地和9个科技专业镇,初步走出了一条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优势明显的集群经济发展的道路。     一、集群经济的主要特点     (一)市场占有率高。今年上半年,古镇灯饰业总产值32.45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80%,产品销售占有全国同行业市场份额的60%,出口创汇14.41亿元。小榄镇的锁具、燃气具在国内外占有相当比例,华帝燃气具销售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固力、华锋锁在欧美市场具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沙溪镇休闲服装约占全国休闲服装销售份额的70%。南头镇的家电,小榄镇的音响,东凤镇的小家电,大涌镇的红木家具和牛仔服,黄圃镇的食品,火炬区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印刷包装、健康医药、汽车配件等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区域品牌优势明显。至2004年,全市工业企业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7个,广东省名牌产品64个,省农业类名牌16个、国家免检产品21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广东省著名商标65个,大多数品牌集中在集群经济类型的企业。     (三)集聚效应显著。至今年6月,小榄镇共有五金制品企业2179家,电子电器音响企业1143家,分别比2003年净增352家和162家。古镇镇现有灯饰厂企2230家,从业人员2.97万人,比2003年的1900家净增近330家,成为全国最大的灯饰专业生产、销售基地和国际公认的几大灯饰市场之一。沙溪镇的制衣企业达到954家,配套企业200多家。南头镇家电企业达到224家,今年上半年家电产品产值达到36.39亿元。集群经济产生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了这些区域产业的辐射能力,经济地位更加巩固。     (四)产业链不断延伸。在集群经济发展的推动下,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完善。如沙溪镇休闲服带动纺织业的化纤、棉纱制造、织布、整染业、印花、水洗、织唛、纽扣、机械配件。大涌镇红木家具行业带动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油漆涂料和五金铰链行业。黄圃镇食品制造业带动了酱油、味料、酒类及农业种养业。小榄镇的燃气具、锁具,南头镇的家电,东凤镇的小家电,古镇镇的灯饰等集群经济带动了五金制品行业及各类零部件生产的分工和聚集,形成了较长的产业链条。     (五)会展经济效益显现。从1999年起,中山市每年举办一系列以集群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大型会展。如在古镇镇举办的"中国国际灯饰博览会",在沙溪镇举办以休闲服装为主题的"国际休闲服装节暨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在小榄镇举办的"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在火炬开发区举办的"中国(中山)国际电子信息产品博览会"等,均成为国内各产业行业的较有影响的品牌展会,成为各产业间对话的重要窗口,受到与会业界的普遍认同。会展经济的迅速发展扩大了产业影响,加速了产业聚集,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提升了产品知名度。     二、推动集群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是内外源经济并举,为以民营经济为主的集群经济发展提供了发展动力。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工业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外源型经济水平,形成了外资企业集聚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今年上半年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299.61亿元,成为全市第一大集群经济。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山办了20多家企业,外商总投资达60多亿美元,形成了一批外资企业为主的集群经济。加快发展以民营经济为重点的内源型经济,推动民营经济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形成了以小榄五金、电子音响,古镇灯饰,沙溪休闲服,南头家电,东凤小家电,大涌红木家具,黄圃食品等为代表的内源型企业为主的集群经济。     二是大力整合工业园区,为集群经济进一步集聚提供了平台。按照"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益产出"的要求,高起点整合建设工业园区,积极推动工业项目进园入区,实现了产业整合聚集。至2004年,全市工业园区已引进市内外企业3660家,已投产企业2183家。涌现了以南头升辉工业区的家电类集群,以小榄工业区的五金、音响为主的产业集群,以沙溪隆兴工业区、民众民三工业区的纺织服装集群,以火炬区汽配工业园的汽车配件集群等等一大批集群经济。     三是明确产业方向,为集群经济提供了地方专业形象和新的地方文化。制定《中山市工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远景目标》,对全市工业产业方向作了科学规划,明确了全市主导产业方向,规定各镇区只宜发展一至两个主导产业。各镇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了符合本镇区的主导产业,并逐渐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业品牌,有力地塑造了地方专业形象和新的地方文化。     四是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集群经济提高了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以集群经济为主的传统产业,鼓励一批具备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组建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市政府累计投入1.34亿元以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企业,推动企业增加技改投入。共受理企业上报备案技改项目600项,总投入105.28亿元。     五是狠抓名牌带动战略,为集群经济打造名牌产品提供了空间。成立了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制定了《中山市名牌战略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计划》,加强指导企业开展创名牌工作,对获得省以上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近年来,全市共拨出专项资金4810万元,对获得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重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创名牌名标的积极性。名牌战略的实施,为集群经济打造名牌产品提供了舞台。     六是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为集群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先后出台了《中山十大名牌产品评选暂行办法》、《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扶持集群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大加快了产业集聚,推动了集群经济的迅速发展。
中山市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升农村教育水平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作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筑和谐中山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一、重点实施五大基础教育工程。一是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施工,加大力度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将撤并、改造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学校与建设规范化学校、创等级学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全市已撤并、新建、扩建学校135所,总投入7.2亿元。二是初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初中建设,整体提升初中教育质量。市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初中教育的优先发展,设立初中建设专项经费用于示范性初中创建和办学效益奖励,支持优质初中和农村初中建设。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全市所有初中达到市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大力发展优质初中,力争80%以上的初中达到市一级学校标准,35%以上的初中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全市优质初中学位覆盖率达到80%以上,确保每个镇区至少有一所优质初中。三是高中优质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高中教育。四是教育强镇创建工程。力争今年有6-7个镇(区)通过省教育强镇评估验收,为创建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五是"三名工程"(名师、名校、名校长)。大力培养名师、名校长,促进学校上等级、创特色、树品牌,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积极开展扶困助学。完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和外来劳工子女入学经济保障制度,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扶困助学机制。市镇两级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扶困助学,大力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成立市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和扶困助学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我市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设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两免一补"等扶困助学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出台《中山市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支持力度。2004年,全市用于扶困助学资金达290多万元,接受扶困助学学生共6804人。截至今年5月,市扶困助学基金已筹集资金1148万元。     三、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目前,全市外来人口105万人,7-15岁学龄少年儿童8.06万人。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要求,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尽可能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流动人口子女为服务对象的民办学校,全市民办中小学达到45所,其中以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为服务对象的学校达30所。2004年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占53.36%,就读民办学校的占46.64%。     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努力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特色明显、办学质量和效益好、适应全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和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横向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纵向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结构合理、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进一步打破部门和分级办学体制的局限,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考虑和实施布局调整,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更贴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大力推广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各类教育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沟通,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在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基础上,形成以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中专、技校为龙头,以镇区职业中学(理工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以社区(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为基础的社区成人教育网络,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四是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抓好量大面广、受到农村和农民普遍欢迎的各类短期培训活动。     五、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建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加大对经济欠发达镇区教育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督促镇区在财税分成新体制下,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制订本镇(区)教育发展规划,将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承担起发展本镇区教育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办学积极性。创新教育投资体制,建立多主体投入、多元办学的新机制。大力推进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在确保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为主的前提下,积极支持、鼓励和发展民办教育,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联办、私人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推动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六、切实减轻农民教育负担。实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平均减少综合收费6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平均减少综合收费130元,全市一年共减少4500万元教育收费。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每年减少收入6200万元,两项共减轻群众负担近1.1亿元,减幅达32%。
中山市上半年房地产业发展呈现四大特点上半年,中山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共完成投资28.39亿元,增长16.1%,占第三产业投资总额的44.6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3.78%。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一、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增长较快。上半年,房地产投资立项项目200多宗,总投资达48.7亿元,总建筑面积427.1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56.6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2%、49%、11.4%和15%。投资规模超1亿元的项目达1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4个,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项目达80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9个。     二、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快速增长。上半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95.7万平方米,增长58.9%,竣工面积88.19万平方米,增长55.3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分别占81.1%和86.5%,分别增长69.8%和68.6%。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储备面积增加。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160.6万平方米,增长155.1%,房地产土地开发面积154.1万平方米,下降25.2%。     四、商品房空置面积增长偏快。上半年,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70.3万平方米,比年初增加31.8万平方米,增长23%。商品房竣工面积增长快于销售面积增长,近期房屋空置面积消化有一定压力。
中山市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大力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落实配套体育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一、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身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掀起全民健身高潮。一是通过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普及群众体育运动。先后成功承办了第12届世界青年女子手球锦标赛,第20届世界杯男子乒乓球赛,全国九运会柔道、男子篮球赛,全国田径大奖赛以及广东省十运会闭幕式等重大赛事活动。二是每年举办"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动月"等系列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三是不定期地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长跑、健身操、游泳、太极拳成为广大市民健身运动的普及性项目。广大市民崇尚体育、参与体育的热情高涨。目前,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约6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46%,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2.74平方米,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共有国家级体育先进镇(区)6个、省级体育先进镇(区)10个、市级体育先进镇(区)17个、市级体育先进村45个、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个。中山市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并被定为全国全民健身样板城市。     二、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丰富广大农民文体生活     紧密围绕"农村体育年"和"体育三下乡"活动部署,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运动,活跃城乡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鼓励和支持镇区探索体育与经济联姻方式,通过举办篮球赛、龙舟赛以及文化飘色等体育活动,开展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丰富了体育内涵。鼓励和支持社区和行政村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在各单项体协的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贯穿全年,遍布城乡,活跃在各阶层,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     三、大力建设体育设施,实现体育健身进社区     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各镇(区)"全民健身广场"建设补贴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苑(点)建设补贴暂行办法》,极大地推动了镇区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步伐。坚持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配合城镇绿化建设推行"园林体育"工程,在绿地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市民的健身需求,留出一定比例的用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抓好"三边"工程,在城区公园、休闲苑、街心公园及部分社区修建一批健身路径,安装了多种健身器械。在镇区实施"一村一场一苑"工程,每个社区或行政村都建有一个以上水泥地标准篮球场和一个健身苑。目前,全市绝大部分社区和行政村建有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设施,初步形成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大小相结合的市、镇、村三级体育设施网络,实现了体育健身进社区。全市共有19个镇区的全民健身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全市镇区总数的79.2%,157个行政村或社区建有健身苑(点),超过全市行政村(社区)总数的56%。     四、落实配套体育管理服务,提升全民健身质量     加强对各级群众性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经营项目以及体育活动的管理服务。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不同人群科学健身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经营从业人员等各类体育人才。目前,全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400多人,超过全市户籍人口的万分之十,高于全国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发挥公共体育场所的作用,先后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全民健身广场以及小榄、沙溪等地挂牌成立了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为健身锻炼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中山市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设立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     一、扶持范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一定3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市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企业,产业聚集度高、发展潜力大的软件产业聚集区域基地。扶持对象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能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提高软件产业化水平;有利于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化升级,加快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推进,增强竞争实力;优先支持服务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软件开发产品。     二、奖励办法:对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0万元和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获得系统集成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单个应用软件项目单项销售收入达到50-200万元的、200-500万元的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聚集20家软件企业以上,且累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的镇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对属于国家、省或市鼓励发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业重点项目,经市级以上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定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给予每个项目5-10万元的扶持资金。
中山市上半年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上半年,中山市42项重大工程项目共完成投资总额22.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1%。从项目类型看,交通项目和部分能源、环保项目建设步伐快,投资力度大。从建设性质看,计划年内竣工的项目有15项,完成投资约14亿元,超过总投资的一半。其中,交通、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较大。     一、城区公路方面。南外环路、北外环路、博爱路等三条城区主要道路修筑总长度超过35公里,均已进入建设后期阶段,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高城区交通容量。     二、高速公路方面。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有两条,分别是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金鼎至新会古井段和中江高速公路,已分别完成工程总投资量的58%和75%,预计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建成通车。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二期和广珠轻轨交通中山段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计划于今年年底动工。     三、能源、环保方面。年供气量10亿立方米的中山至珠海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已完成投资1亿多元,项目进展顺利。环保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建的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和新建的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等项目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
中山市农信社增资扩股全面完成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工作精神,积极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8月15日,全市农村信用社增扩新股金30442.1万元,完成计划的101.5%,基本达到了票据兑付的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3亿元的增资扩股计划。在市级财政中安排了专项资金3000万元,连续3年每年给予入股者奖励。召开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动员大会,发动干部群众和企业积极入股。     二、切实做好对农民的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村和农户,广泛宣传农民入股的好处,使广大农民认识到自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形成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改革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强迫、不摊派、不在贷款中扣收,让农民把入股农村信用社成为自觉自愿行为。给予入股农民最大优惠政策,入股农民可按入股额度享受贷款优先、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手续简便和盈余分红等优惠政策。     三、积极向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吸收股金。农村信用社加大工作力度,对服务区域内特别是已得到农村信用社贷款支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采取逐户动员的方式进行招股工作,确保参股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其入股积极性。     四、积极吸收信用社内部职工入股。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好文件,吃透精神,统一思想,掌握政策,提高职工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敬业爱岗的主人翁意识,使入股成为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和工作到位,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增资扩股的顺利开展。
中山市民间借贷融资呈现七大特点针对近期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开展了专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山市民间借贷融资呈现七大特点:     一、银行客户民间借贷活动普遍存在。有76%的调查对象曾在2005年上半年发生民间借贷,借贷总额1113.2万元,其中最小的借款金额0.5万元,最大的借款金额达300万元;民间借贷活动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关联度不强,调查的所有镇区都有民间借贷活动发生,借贷笔数大致相同。     二、民间借贷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本次调查的民间借贷业务中,76.93%的借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对个人的生活、生产资金需求全部由个人提供,企业的资金需求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提供。没有发现地下钱庄、标会等形式的借贷。     三、民间借贷期限短,连续性借贷不多。本次调查的民间借贷都未超过一年。其中,有7笔借贷是20天至30天(含),金额98.1万元;有16笔借贷是1至3个月(含),金额270.6万元;有6笔借贷是3至6个月(含),金额426.5万元;有10笔借贷是6个月至1年(含),金额318万元。半年内多次进行借贷的调查对象不多。     四、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债务偿还。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急需、农民生产资料急需、个体私营业主资金周转、民营企业经营和乡(村)级政府偿还负债。其中,民营企业筹集资金额最大,为484万元,占借贷样本总额的43.48%;其次是个体私营业主周转资金和乡(村)级政府偿还负债资金,金额分别为282.1万元和250万元,分别占借贷样本总额的25.34%和22.46%。     五、民间借贷操作简单,利率根据收益确定上限,与风险、期限挂钩。民间借贷活动除收取借贷利息外没有其他收费项目,民间借贷利率计算相对简单,只需在同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风险补偿即可,并根据生产经营利润设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查显示,进行民间借贷的企业的税前平均销售利润为20%,使其民间借贷利率不能高于20%,普遍只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高5到10个百分点,年利率在6%-18%。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与借款期限成正比,借贷期限越长利率越高。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与风险挂钩。由于农业生产容易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乡(村)级集体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这两类民间借款利率相对较高。个体私营业主的周转资金借款可控性较强,此类借款利率相应较低。     六、民间借贷到期偿还的比例不高,诱发的纠纷不多。本次调查的1113.2万元民间借贷中,到期归还的有699.4万元,占总金额的62.83%。对于未能按期归还借款的,大多数能通过协商解决,延期还款,借贷纠纷不多。     七、民间借贷规模有扩张预期。在调查中,认为民间借贷给社会带来正面影响的占34%;认为民间借贷给社会造成中性影响的占64%。调查对象对民间借贷活动的发展普遍持乐观态度,其中,认为今后中山市民间借贷规模将保持现有水平的占52%;认为今后中山市民间借贷规模将越来越大的占30%。
中山市实施科技创新七项工程中山市积极走科技强市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把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目前,中山市拥有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9个广东省科技创新专业镇、2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镇、5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37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71家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77家国家、省、市三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一、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中心环节,积极扶植消化创新和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加快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循环型转变。一是加快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和重大高新技术改造工程,组建装备制造业公共创新平台,集中力量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的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二是加快依靠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和特色产业步伐,特别是推广制造业信息技术,加快"商务E"工程的应用,重点推进智能交通、电子地图社会公共等领域的高新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三是坚持走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道路,建设以企业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各类研发机构,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组建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推出"科技强企"重点扶持企业计划,选择20-30家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的企业,在科技项目等方面给予连续3-5年的重点支持,使之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行业的强优企业。四是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全面推进专业镇建设。引导促进高新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向专业化、高集成化、大基地化方向发展,促进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以省市联动合作为契机,实施专业镇创新计划,全面拓宽专业镇创新试点的覆盖范围和领域,力争2-3年内组建一批专业镇创新试点或特色产业基地,使专业镇覆盖的特色产业扩展到环保、文化旅游、流通等更为广泛的产业领域。强化专业镇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专业镇品牌化和国际化进程,逐步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明星品牌专业镇"。五是开展"科技兴镇"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对试点镇的指导和协调,以实施技术集成为突破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科技管理工程,形成推进科技进步的合力     树立大科技观念,加强科技工作的纵向互动和横向联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科技工作服务。着力加强前瞻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确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方向,做好科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科技计划、科技经费、科技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改革上取得突破。强化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提升相结合,推出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集中人财物进行重大和关键技术联合科技攻关。规范科技经费使用方法,加大科技项目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手段,开发科技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实施科技服务工程,发展科技中介机构     积极探索建立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引进从事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经济发展提供全程科技配套服务。大力发展和引进国内外高素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它们按照市场化运作,强化功能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树立服务品牌。探索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和担保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各类科技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实现科技投入多元化。     四、实施技术转移工程,推动科技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     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广泛开展院地合作,推动高校和院所科研项目、人才、技术、资金、设施等优势为地方经济发展所用。在科技项目上继续向产学研结合项目倾斜,对校企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扶持一批较成熟的、有前景的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推动产学研合作产生实效。广泛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涉外技术业务,拓宽技术来源。     五、实施科技精英工程,建设科技型人才队伍     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重点抓好科技带头人、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高级技工队伍建设,尤其是做好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管理人才及科技实业人才的引进,建立拔尖人才库,办好科技人才基地,扶持好博士后工作站,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用得好。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科技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服务科技工作者,活跃学术交流活动,使科技信息得到充分交流、科技人员的心声得到充分反映。     六、实施科技普及工程,夯实创新和谐社会基础     提高全民科技素质、科技意识、创新意识,为建设创新中山奠定基础。广泛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技培训,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和加快科普长廊建设,组织科普专家团、科普志愿者者赴各镇区,通过科技巡回展出、技术讲座、科技集市、专家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推广普及科学知识,营造"信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抓好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有本领、能干事,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的党员骨干队伍。继续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组建一批科普基地、科普教育示范学校。     七、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工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和培训力度,提高镇区、企业和科技人员的专利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企业专利工作提高班,开展重点镇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引导有关行业形成知识产权自律制度,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加大专利奖励、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执法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多渠道开展专利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高社会诚信、法治水平,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建立省、市、镇三级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落实专利奖励经费,实施专利计划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让和产业化,切实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积极性。推动以企业为主的专利信息检索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带动全市专利工作水平的提高。完善专利服务工作体系,扩充专利服务机构,加强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工作者的培训。
中山市五项措施严把活鳗出口关中山活鳗出口占广东的25%-30%,辖区注册鳗鱼养殖场9家,养殖面积6418.7亩。今年1-7月,出口鳗鱼484批、1240.7吨、1190万美元,日本、美国、阿联酋和香港为主要出口地。目前,中山所检的出口活鳗没有出现被退货或被检出禁用药现象。     一、高度重视,严把出口质量关。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以"孔雀石绿"事件为契机,狠抓渔业养殖质量。从8月16日起,中山市用最严格的抽检办法开展孔雀石绿普查,以"抓源头、勤指导、强监管、严处罚、重自律"为准则,实行电子监管,实施鳗鱼"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管理模式,用铁的手段抓好鳗鱼的质量控制。全面摸清全市活鳗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情况,严格控制出口鳗鱼药残污染。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领导来中山调研,对中山出口鳗鱼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全面普查渔业养殖,清查整顿鳗鱼养殖场。检验检疫人员对所有的出口注册和备案养殖场进行现场采样,按照"进出口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残留量检验方法"进行显性和隐性检测。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的指示,指定专门人员,及时配备相应的试剂和检测仪器,并将相关检测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鳗鱼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企业的源头管理和检测能力,尤其是注册和备案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用药管理制度和追溯体系、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三、加强对出口鳗鱼及其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对允许出口的企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鳗鱼养殖场检验检疫注册和备案管理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养殖和加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出口产品扩大抽样比例,严加检验,确保出口产品不含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残留。     四、加强科研攻关,提高检测水平。不断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增加农残药残等多个项目的检测,便于出口企业在中山完成各项检测项目。针对活鳗出口,从今年7月份起中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正式开展出口鳗鱼中�喹酸项目的检测,标志着中山在进出口水产品兽药残留色谱检测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五、建立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精神,针对越来越多的技术壁垒,帮助企业从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中山财政压力大幅减轻根据国务院8月1日发出的《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机制的通知》(国发[2005]25号),从今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在原批准核定基数不变的基础上,按92.5:7.5的比例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地方财政压力大幅减轻。     从中山市的情况看,按原来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负担测算,预计今年全市出口增长25%,地方财政负担将达8.67亿元。按新政策的分担比例测算,若国务院规定的分担比例调整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是指财政年度,按今年出口增长25%测算,地方财政负担为2.6亿元,与按原负担比例测算出的8.67亿元相比,减轻负担6.07亿元,减负率达70%;若按出口年度测算,地方财政负担为4.74亿元,减轻负担3.93亿元,减负率达45%。     新政策对出口退税的退库方式进行了调整,规定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即由中央财政先行垫资负担全部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在年终时与中央财政统一进行清算。2004年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的退库方式是出口退税由中央金库先负责退库75%,地方金库负责退库25%,基数内的部分由省按季度下划,中山市每月需要垫付近1亿元的退税资金,财政压力很大。实行新政策后,财政不需垫付这部分出口退税资金,财政压力得以进一步减轻。
中山市四项举措优化对外贸易中山市坚持扩大进口和和出口相结合,优化结构和培育亮点相结合,多种贸易方式和多种经营主体齐头并进,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促进对外贸易科学协调发展,实现了贸易方式、结构和主体的优化。上半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85.5亿美元,同比增长18.7%,其中进口29.7亿美元,增长11%;出口55.8亿美元,增长23.3%。     一、加强进口,适当减少贸易顺差,保持进出口平衡。狠抓扩大一般贸易进口,鼓励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多做一般贸易进口。在政策引导、便利办事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推动外贸进出口公司通过拓展进口业务,实行多种经营,提高综合效益,不断做大做强。从4月份起,全市一般贸易进口增幅逐月上扬,1-6月份实现增长16.6%,高于全市进口增速和加工贸易进口增速,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2.7个百分点。     二、加快一般贸易出口发展,培养外贸自主增长机制,提高一般贸易出口的比重和质量。组织外贸企业参加春、秋广交会以及香港国际灯饰展等,为企业推销产品、接洽订单搭建有效商贸平台。上半年,全市一般贸易出口总额16.7亿美元,比增35.3%,占全市出口总额30%。     三、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名牌带动"战略,扩大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积极培育国家、省名牌出口产品,目前全市共有出口品牌81个。帮助水出、大洋电机、金叶、龙的、华捷、长青等企业申报商务部"出口名牌"称号,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扶持品牌产品和企业做强做大。上半年,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实现35.3亿美元和13.1亿美元,分别增长24.9%和8.1%。     四、大力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有针对性地举办政策宣讲会和进出口实务培训班,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上半年新增外贸经营主体99家,多为民营进出口企业。1-6月,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达15.1亿美元,增长33.6%,其中出口12亿美元,增长39%,远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和其他经营主体。在全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工作会议上,全市6家企业荣获"突出贡献奖",2家企业荣获"贡献奖"。
中山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广东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重拳出击,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一、改善流动人口就医条件,铲除非法行医土壤。设立流动人口孕产妇专项资金,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推行卫生系统廉价医疗服务,铲除非法行医土壤。大力宣传普及住院分娩、非法接生的危害及新生儿破伤风的预防措施等,提高贫困、流动人口住院分娩率。对各个镇区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督导,检查项目资金落实、医疗救助、人员培训及打击非法接生等情况。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增强协作力度,结合"降消"项目,推进各医院设立"廉价病房"。对贫困、流动人口孕产妇提供"廉价住院分娩服务",吸引流动人口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廉价医疗卫生服务,开设廉价门诊、廉价病房,设计廉价治疗方案,认真解决好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从根本上减轻群众负担。     二、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网络。一是逐步形成市镇两级卫生监督工作网络。各镇区成立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市卫生监督所的垂直管理机构,全市打击非法行医网络逐渐铺开。在全市24个镇区设立卫生监督小组,作为市卫生监督所分支机构,赋予其卫生监督的职责,承担打击非法行医的任务。镇区卫生监督小组根据群众投诉或日常监督,对辖区内发现非法行医行为,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有效防止非法行医者潜逃,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遇到规模较大或案情复杂的,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处,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分级管理,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打击非法行医的网络。二是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非法行医的投诉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群众的举报监督作用。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对每一宗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宗宗有记录,大大提高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效率。     三、加强监督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多部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2004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受理非法行医案件110宗,立案查处的共85宗,其中包括非法行医点37个,药店坐堂行医39个,卫生站超范围经营4家,非法接生5宗。今年1-5月,处理非法行医案件52宗,罚款3.6万元。
中山市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八项重点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按照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的思路,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和改革,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八项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或超过本地生产总值的38%,中心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当地生产总值的55%以上,经济组团内重点镇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当地生产总值的45%以上,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行业的竞争力和辐射效应明显增强。     一、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依托"南北逢源,东西结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加强对现代物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物流企业的发展,构筑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壮大和提高东部、西北部、中部和南部物流聚集区,构建珠江口西翼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改造提高现有各类批发市场,拓宽连锁经营业态和业种,扶持大型商贸服务企业,培育会展品牌,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努力构筑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二、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咨询等功能,加快培育发展科技、会计、评估、咨询、律师等中介服务,鼓励和扶持发展证券、保险、人力资源、公证、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打造独立公正、规范有序、运作高效、与国际衔接的中介服务业链,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降低经济交易成本,提高产业组织效率;扶持资质好、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培育示范带动作用强、品牌效应好的行业龙头企业。     三、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构筑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应用服务提供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信息服务产业链。促进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电网三网业务融合,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加快政府上网和办公自动化工程,以"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为核心,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建设电子政府,使信息技术渗透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完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公众信息网,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发展远程服务,建设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系统;鼓励和引导商业性信息资源的产业化开发,继续发展各类专业市场网站、行业性网站,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的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四、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利用我国加入WTO以及实施CEPA机遇,借助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主动打破区域限制,积极争取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备高效服务功能、具有防范和处理风险能力、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融资主渠道作用,优化信贷结构,增加金融业务品种,积极开展各类消费信贷业务,扩大有效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培育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信用担保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扩展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险服务体系,吸引国内外知名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提升保险业的档次和水平。     五、加快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中山独特的自然生态、人文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适度开发具有历史文化内涵和现代休闲品味的旅游景点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继续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旅游等新兴旅游项目,推动旅游类型从观光型向观光型与休闲度假型并重的方向发展,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加大区域内各种旅游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引导现有旅游资源加强协作,加强"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联动,组团发展旅游景区,努力打造旅游景区品牌。     六、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关注文化消费需求的变化,努力提高文化原创能力,培育和开拓文化市场,挖掘历史文化,延伸文化产业链,形成比较合理的文化产品布局。推进集约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文化产品营销服务,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扩大优秀文化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吸收外资和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产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快重塑和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文化企业集团。     七、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为宗旨,创办社区服务实体,推动社区服务业的网络化,大力开展面向种类弱势人群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面向普通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日常生活服务,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后勤服务,基本建成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八、提升发展房地产业。建立完善房地产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有效控制土地供应,完善房地产一级市场,培育二、三级市场。以增加居民住宅有效供给为重点,鼓励房地产业细分市场,实现多层次供应,向规模化、品牌化、个性化方向发展;以四大组团核心区为重点,高起点建设"规划合理、设计美观、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体现个性"的生态型宜居商住小区,鼓励知名品牌的房地产开发商向中心城区集聚发展。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健全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培育物业管理品牌。
中山市积极探索农民居住小区建设新途径中山市认真贯彻中央"五个统筹"精神,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方式,积极稳步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一、加强领导,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进程。把农民居住小区建设工作列入政府推进农村城镇化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及时掌握并研究在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把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民居住小区的重要意义,改变农民传统的居住观念,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型居住小区的认识。     二、加强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规划。把乡村与城镇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近期规划和远景规划,配套社区管理、文化娱乐、教育设施、休闲活动、商贸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设。努力把农民居住小区规划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方便生活、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现代化村民居住区,推动农民进城进区。     三、完善农民居住小区用地制度。一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停止农民单家独户宅基地审批,引导农民新建住宅向居住小区发展,为农民居住小区建设扫清障碍。尽量利用旧村改造用地进行小区建设,原则上实施"一户一宅、建新退旧"的用地政策。二是建立和完善土地置换和宅基地补偿相关土地制度,实事求是地解决农民居住小区建设中存在的用地管理问题。三是改革土地审批方式,实现从单个审批向整体审批转变。四是加强对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禁止并清理部分镇村出现的居民乱建抢建出租屋现象,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禁止农田保护区用地用于住宅建设;禁止利用农民居住小区建设变相开发房地产,农民公寓进入市场的,按有关规定补交有关税费。     四、拓宽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根据各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农民居住小区建设可采取统建分购、统管代建、统管自建等多种筹资建设模式进行。对有条件、积极性高的镇村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和启动农民居住小区的兴建。镇村两级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部分村民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积极创新投融资新体制,探索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民宅进区后腾出的旧宅基地转为建设或商业用地,实现增值。在适当时机可进入市场交易,弥补农民居住小区建设资金的不足。     五、制定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的鼓励与扶持政策。研究和制定鼓励发展农民居住小区的扶持政策。减免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筹集启动资金、降低农民进区进城成本。进一步放开公用事业经营市场,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包括外资、民间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和小区建设。简化农民建房报建程序和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减轻农民建房负担,方便农民建房。对选择多层集中居住小区和"建新退旧"(指宅基地)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区别于选择别墅式居住小区的农民,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区上楼。     六、完善居住小区建设配套政策,解决进区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是完善和落实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动拆补偿政策,包括让失地农民有合理的经济补偿,动迁农民享受"拆一还一"的面积补偿或货币补偿等。二是加快城镇户籍、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加大对农民就业的教育培训力度,对农民实行免费就业培训,帮助进区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农民进厂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四是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集体物业出租,让农民分享城镇化成果,解决农民进区后生存发展的后顾之忧。
中山市3年实现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2003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7.3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84万人,3年实现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了新成长劳动力当年100%培训、100%就业,目前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1%,基本建立了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相关就业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工作,推动和监督城乡就业工作的实施。各镇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镇区城乡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和通报制度,从2003年起将促进就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3年以来,全市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等方面,制定并完善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印发了《中山市城乡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相继出台《中山市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山市城乡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中山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中山市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办法》、《中山市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办法》等5个配套实施办法,推出了《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安置补贴实施办法》、《中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山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办法》等,并就"零就业家庭"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自主创业明确了相关意见。各镇区结合当地实际,相继颁发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再就业工程基金,建立市促进就业资金支持的长效机制,并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各镇区相应建立促进就业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03、2004年度,市镇两级财政共落实安排就业资金5772万元,用于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安置、社保补贴,共支出各种补贴1000多万元。2004年,市财政专门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500万元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300万元,用于建设全市规范的现代化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四、完善城乡就业制度。一是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教育局、人事局、团市委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责,积极参与、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城乡就业督导制度。从有关部门抽调了业务骨干组成7个城乡就业督导组,对24个镇区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三是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配合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城乡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的培训龙头作用,采取公办职业学校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订单式、实时培训,构建起多层次的技能培训网络。两年来全市共培训城乡劳动者4万余人。四是建立城乡就业示范点制度。选定5个镇区作为城乡就业工作试点镇区,探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部门配合、企业支持的经验;探索建立社区居(村)劳动保障平台,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探索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提高就业安置率;探索城乡扶持困难人员就业经验。五是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制度。对城镇、农村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中已有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城乡就业优惠证》但仍未就业的家庭,以及成员中达到就业年龄和有劳动能力但尚无1人有就业岗位的家庭实行帮扶,承诺优先免费培训,优先提供社区服务岗位。每年安排100万元帮扶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智力扶贫活动,对"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残疾人、夫妻双方均失业6个月以上的五类困难家庭,承诺其子女入读市高级技工学校的,给予一定学费补助。2004年共解决259户"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六是建立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启动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简化申请程序,提高贷款额度,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妇女自主创业。以市技工学校为依托,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从创业技巧、创业项目方面加以指导,提高创办企业的成功率,发挥其示范和带动就业的作用。2004年共培训自主创业者454人。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劳动者免费培训工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免费培训工种由原来的25个增加至45个,培训课时由原来的10天至15天调整为10天至30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50元/人调整为390元/人至870元/人。
中山市明确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思路中山市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通过消化、吸收、集成创新为主的自主创新,在计算机外设和网络设备、电力电子和输配电设备、包装印刷及注塑等专用机械、汽车配件等八大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设并完善中山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体系。     一、建立高科技装备制造企业孵化基地。采取官建民营、官助民办的方式,建立装备精良、荟萃人才的装备技术研究院,重点研究装备制造业的共性技术以及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课题。建立高科技装备制造企业孵化基地,切实支持掌握高科技装备核心技术的留学生回来创业。在火炬高新区临海工业园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孵化基地,增添装备制造业发展后劲。     二、加大对装备制造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装备技术制造业技术进步的投入。组织中介做好服务,提高国家、省的资源在中山的份额。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引导企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企业技术创新上。积极开辟技术创新融资渠道,建立科创投资基金,引入科创投资公司,对优秀的装备科技项目进行融资,与金融机构合作尝试以有巨大权益的专利为抵压进行融资。     三、加强与港澳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展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加强与国际著名研发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先进项目。充分利用CEPA加强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港澳的资金、信息、市场拓展优势,攻克制约粤港两地科技和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促进粤港两地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快速发展。     四、加快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成为研发经费投入、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大研究开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办工程研究中心和产学研联合技术中心;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重点吸引拥有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雄厚实力的跨国公司前来投资,鼓励在中山设立研发机构,更好地发挥"引进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和扩散效应,带动装备制造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     五、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共性技术平台,支持并形成一支高水平、精干的研究队伍,重点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及战略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建设若干省级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与转移中心,构筑社会化的中介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使其担当装备制造业生产力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     六、建立装备制造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装备制造业信息服务平台,担当企业与科研机构、市场和人才之间、行业内部和上下游产业之间、省内外与国内外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引导中山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支持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实现信息采集、加工和管理的系统化、网络化、集成化以及信息流通的高效化和实时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实行与国际接轨。     七、健全标准化体系,强化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建立市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目标化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将质量与可靠性作为装备制造业的生命线,运用行政,法规和技术手段,强化监督,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和装备的质量和可靠性,鼓励创立国内外知名品牌。     八、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体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和员工队伍。继续选派科技和管理骨干到国内外培训,鼓励企业与教育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加强高新技术研发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大型企业利用自身的力量对职工进行培训,不断更新员工的知识,提高员工的素质。着力引导企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人力资源的市场化管理。积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技术和管理人才为装备制造业服务,形成以项目引进人才,以人才带动项目的良好机制。对优秀人才实行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充分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施展优秀人才的才能。
中山市五项举措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加大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亿元新建市疾病防控制中心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院),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建设。投入764万元建设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成全市统一卫生数据中心,规范医疗卫生业务的接口系统,实现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由市疾控中心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各镇(区)医院负责基本信息采集上报、触角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站)的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实现镇区至国家级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二)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市政府投入1030万元为市疾控中心配置检测设备,开设新检测项目,强化科研工作。以加强镇区防保机构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镇区建立相对独立的防保所,负责辖区内卫生保健工作。目前,全市20个镇区建立了相对独立的防保所,占全市镇区总数的83%,2005年内完成全市各镇区防保所建设。在镇区设立卫生监督分所,强化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健全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以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埠湖医院、各医疗机构、各镇区防保所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以及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分所、镇区监督员小组)的卫生监督网络。     (三)组建各类专业队伍,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成立传染病医疗救治组、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职业中毒医疗救治组、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生化和不明原因医疗救治组、核辐射应急卫生救治组等医疗救护应急队伍,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明显提高。     二、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基层医疗体系网络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加速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先后兴建了12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逐步构筑起适应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功能定位明确、实行纵向和横向互动的市、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采取一系列政策导向,鼓励城市卫生资源向基层转移等。合理引导群众就医,形成大病到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医疗保障格局,达到因病施治、减少费用、就近就医的目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群众因病返贫问题。目前,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达97.4万人,占农村居住人口的96.8%,覆盖全市24个镇区和全部行政村。进一步提高市级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额度,提高参保农民的保障水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缓解。目前已有14个镇区实行了镇区统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各镇区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一些镇区参保率达到100%。从2006年起,市政府将投入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000万元,镇级财政增加补贴额度,将各镇区的人均筹资额提高到90元以上;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镇区农民个人住院费用每年累计补助上限不少于9000元。鼓励和支持医院济困助医和对口帮扶活动,不断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措施。对城乡低保对象、烈属、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门诊和住院的各种医药费用实行部分或全部减免。济困助医活动实施两年多来,受惠群众6万多人次,减免诊疗费用10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四、规范医疗收费,加强监管和卫生行风建设     (一)全面推进药品招标,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药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价格。完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降低药品在整个医疗费用中的比重。加强对药品流通终端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止药品在医院的"二次促销"活动,遏制"大处方、大检查"行为。强化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医疗机构分级用药管理,限制医生抗感染药物处方权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药品回扣。全市医院药费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卫生行政监管力度。实施药品收入比例上限控制、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布等措施,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监控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开展行业作风和廉政建设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加强对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等不规范医疗行为的治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制度。在各个医疗卫生单位设立物价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物价管理员,严格财务管理和物价制度,医疗机构乱收费、多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断创新医疗卫生机制,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廉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寻找一条既能保障患者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又能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路子。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廉价医疗服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卫生医疗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开放医疗市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提倡公平竞争,实现医疗机构多种所有制并存,增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已有南头广济医院、郭门照骨科医院、海洲医院等一批颇具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先后投入运营。去年以来,中山养和心胸医院、中山协和耳鼻喉医院、中山源田手外科医院、中山同方医院、中山南华医院、中山和平中医院等一批民营医院相继启动,总投资规模超过5亿元。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逐步形成。
中山市以铁的手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8.7"矿难事故分析会讲话精神,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水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管力度,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一、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活动,遏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成立"百日安全无事故"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航监管,采取弹性巡航、夜间布点等措施,确保水上运输安全与稳定。从8月24日至12月31日,开展"奋战130天,压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履行职责,严格执法,重点打击砂石运输船和自用船违章行为,努力确保水上交通事故宗数不超过控制指标。8月份共检查船舶1156艘次,查处违章船舶266艘次,初步取得了安全管理实效。     二、统筹调配,加大重点航段巡航监管力度。海事部门统筹安排,点面结合,加强对横门、磨刀门、洪奇沥水道等重点水域、事故多发航段的通航秩序及通航环境的检查和治理。严厉打击船舶逃避监管、违章作业行为。重点打击外港籍砂石船超载、偷挖偷采作业和乡镇自用船、渡船无夜航设备冒险夜航的违章行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结合磨刀门水道航运特点,协调邻近辖区海事部门在磨刀门水道开展巡航执法,形成对磨刀门水道管理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对乡镇渡船、自用船及低质量船舶监管。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管理职责,召开辖区乡镇渡口渡船管理工作会议,对使用没有船舶检验证书或没有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违法载客的情况进行通报。各镇区、村加强渡口渡船管理,配合执法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认真进行整改,做到各渡船适航、船员适任,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对低质量船舶管理和船员管理,深入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对各检验所检验登记的船舶进行图纸检查。督促低质量船舶到船检部门办理附加检验。     四、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针对今夏热带风暴频袭珠江口的自然灾害特征,迅速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和做好应急部署,及时把风暴信息通知港区的"四客一危"、超大型船等重点船舶;督促和检查有关港航单位做好防台准备;海事部门加强现场水域和锚地巡查,维持船舶的良好锚泊秩序,并做好应急反应准备。台风期间,中山辖区未发生水上事故。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联络协调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高效、迅捷的水上救助机制。     五、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全面运行《海事行政处罚系统》,推动海事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派出海事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乡镇渡船船员持证上岗培训。
中山市全面铺开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费公示进社区会议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把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作为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目前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并有效推进。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监管。成立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以物价部门为主体,联合纪检、民政等部门共同开展价费进社区活动。镇区成立相应机构,安排有关领导负责统筹实施,在经费、人力、工作部署上给予保障和指导。出台了《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活动方案》,明确了公示范围、内容、项目及分段实施工作方案。在全市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设立价格监督站,聘请价格监督员,建立价格工作网络,进一步推进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向农村、社区延伸。     二、明确目标,科学规划指导。认真研究和部署价费公示进社区方案,明确了两个工作目标:一是将公示工作拓宽至村一级。在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两级同步推进,扩大价费公示工作成果,维护基层农民群众权益。二是提前半年完成公示任务。明确于2005年年底前在全市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全部实施价费公示。科学设计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计划,把全市24个镇区划分为五大片区,实行包干负责制,由物价部门对基层镇区进行具体指导和工作协调。     三、创新模式,积极开展试点。根据中山实际,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地开展公示工作,积极探索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模式。根据收费对象不同,分社区和行政村两种形式进行试点。目前,火炬开发区四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居委会、东区花园社区居委会顺利完成试点工作。以价费公示进社区(村)为突破口,在社区(村)开展价格宣传、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探索市场价格监管的新路子,拓宽价格工作的服务领域。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把价格监督站的建立和价费公示进社区(村)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站的助手作用,加强与社区(村)基层组织的工作联系,调动和发挥村级价格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价费公示工作顺利深入开展。建立定期联系、走访、调研等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齐抓共管局面,形成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合力。
中山市三项措施加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中山市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两个适宜"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优化配置。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水资源管理规范化     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全市共有145家企业申办了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收缴率达到100%,2004年水资源费征收额超过500万元。规范水事行为,对地下水、地表水实行限量取水,从2002年起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目前,已有7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水资源论证。积极开展《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对中山市北部地区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量、水质进行全面勘探,基本摸清地下水蕴藏规律。建立一支素质高、设备先进、反应快速的水环境监测队伍,对全市9条主要江河、13座主要水厂、13座小(一)型以上水库进行日常水质监测,编制水环境质量季报,并在汛后开展全市咸潮测点"一日一报"工作,确保全市用水安全。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实施"三保护、三限制"制度,严格保护15座(占全市水库总库容的70%)水库水资源及周边环境。积极探索建立水灾害应急处理机制,通过确立责任制度、设立应急基金、建立应对涉水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增强应对水危机的能力。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包括紧急防汛期公布、水资源公报、水质公报和实时网上水雨咸情通报,建立准确、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针对中山市濒临海边常受咸潮侵袭的特点,制订并实施了《中山市抗旱防咸工作预案》,细化各种应对措施,每年市财政拨出不少于150万元作为应急资金。把长江水库作为战略性备用水源,配套建设了以其为源水、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以应对水危机的发生。     二、开展水资源治理和保护,确保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按照建设美化、绿化、净化的河网目标,全面开展集中性内河整治工作,截至2005年6月,全市共投入资金6.93亿元,累计整治河涌160条460公里,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30万吨,清拆建筑物2500多间9万立方米,堤岸绿化26万平方米,累计新开河道20公里,新增加水容量400多万立方米,河涌水文环境得到改善,河道水容量大幅增加。实施动力换水,率先在全省尝试利用潮差水能动力和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机械动力,加快河道水体的流动和置换,改善镇村内河水环境。大力推动水环境污染防治,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和《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实施工业园区模式及清洁生产,促进企业污染源工业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管理转变。目前,全市已有6家污水处理厂动工,2006年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加强对河道及水库的重点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清拆和搬迁位于江边的畜禽养殖场(点)、饮食店和垃圾堆放场。目前,全市大部分河涌维持在Ⅲ类至Ⅳ类水质,有些接近Ⅱ类,水库水质保持地表水Ⅰ类至Ⅱ类标准。     三、创新水资源调控方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需要的不断扩大,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空间和需求保证的调控能力,提高对水资源的社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针对南部地区易受咸潮影响的状况,从2000年起先后新建了坦洲铁炉山、神湾南镇、南朗黄泥坑等压咸水库,新增库容达207万立方米。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对22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在水资源配置上,实行由建设区域性单项工程向构筑集群运用的全市性水网体系转变,根据咸潮上溯规律,通过对全市五大联围实行联合运用和集群调控,引外江淡水进入内河,把水库源水引入内河及缺水地区,做到东西互济、南北贯通,主水与客水优化配置,成功抵御2002-2004年连续三年历史罕见咸旱影响。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水资源调控。加快水价改革步伐,从2004年4月起,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
中山市小榄镇创新思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中山市小榄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心下移、利益向下的工作方针,把尊重富人、关爱穷人、帮助"四种人"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尊重富人,引导其富而思进、富而行善。努力营造尊重富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富人富而思进、富而行善,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每年组织企业家到外省市和国外参观考察,广泛交流,帮助其获取市场信息,了解形势发展,把企业做大做强;成立担保公司,为成长性好、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截至今年6月底,担保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2727万元。加强教育,鼓励和引导富人积极参加各种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向社会献出爱心,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尊重。全镇成立了28个文体协会,根据企业家的爱好兴趣,鼓励其担任协会职务。这些企业家既是文体活动的策划者、参与者,又是文体活动的主要资助者,推动了各协会文体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关爱穷人,确保其穷而有助、八方有援。重视关心和帮助穷人,积极构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和救助困难群体的良好社会风尚。一是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保障面,目前全镇共办理低保户829户,共2439人。开展临时困难救助,2004年实施临时困难救济169户次,救济金额近30万元。二是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穷人看病难问题。把基本医疗救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为全镇低保家庭成员(1675人)购买合作医疗保险。三是建立和完善教育救助机制,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帮扶贫困学生就学,从2001年到2004年共资助镇外就读的高中、大中专学生149人次,资助金额为53万多元。四是积极解决贫困群众住房问题,使小榄人"居者有其屋"。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双困户(生活困难、住宿困难),由政府提供解困房,每年每户象征性收取100元房租,全镇共解决了38户双困户住房问题。五是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让贫困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三、帮助"四种人",促使其教育转化、有所依归。切实抓好"四种人"(吸毒解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行为偏差人员、辍学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把其列入文明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对"四种人"的转化教育率必须稳定在70%以上。一是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成立小榄镇社区教育就业办公室,各社区相应成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全镇建立起一支159人的社区就业教育工作队伍。二是摸清"四种人"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对四类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分类施教。三是坚持多管齐下,确保工作实效。坚持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共同抓好青少年教育。坚持与就业工作相结合,社教办积极联系企业,解决好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戒人员的就业问题。坚持与培训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各种类型免费培训班,增强这些人员就业能力。四是设立医疗室,专门为有传染病的吸毒人员强行戒毒和治病。
中山市打造立体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中山市不断加大扶困工作力度,逐步打造出一个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中心,助医、助学、住房、就业等优惠政策有机结合的立体社会救助体系。     一、强化政府在推行社会救助中的主导作用。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把社会救助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体规划。从2005年起,把低保工作列入镇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明确各级领导的工作职责和目标。政府对于社会救助所需经费,给予大力支持。市财政对经济欠发达镇区负担的低保资金比例从50%调整为75%,对人均占有集体经济纯收入150元以下的困难村再补贴15%。2005年市财政增加预算资金约700万元,今年上半年市镇两级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17万元。市政府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重点督办项目,定期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统计、发展和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督查,务求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意见》、《中山市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资金渠道、办理程序等,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从政策层面上保障了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和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8250户2262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是城镇300元、农村250元。     三、实施社会救助六项工程,完善救助网络。一是实施医疗救助工程。建立城镇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并积极向农村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共落实基本医疗救助金946万元,有效解决了低保对象看病难问题。二是实施扶困助学工程。全市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可享受免收书杂费和学杂费的优惠,就读中专、大学等以临时困难救济和社会捐助的形式给予资助。2004年设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出台《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筹集助学基金约2000万元,5878个贫困家庭获得了资助,资助金额达600万元。三是实施住房解困工程。创新途径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逐渐形成城区以廉租房为主,农村以危房改造建房为主的工作思路。两年来共落实解困房近200套。全面实施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共有189户低保家庭纳入改造范围,总投入资金642万元。四是实施就业帮扶工程。2004年,全市共帮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0512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12人,帮扶259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其中有854户2540人脱贫,脱贫人数占低保总人数的13.2%。五是实施法律援助工程。成立法律援助中心,部分条件成熟的镇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六是实施流动救助工程。通过临时困难救济、过路救济等形式给予因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困难的社会群体和流动人口以有效救助。2004年共救济困难群众12058人次,支出救济金209.68万元。     四、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积极推动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加快发展,建立了以民政部门为主体,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积极参与的城乡医疗救助网络。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济困助医活动,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就诊费用在50元以下的全部减免,50元以上的减免50%。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减免农村特困群众交纳合作医疗保障金自负部分,并对医疗费用大造成困难的情况给予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启动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制度,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医疗原因致使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救助。市残联对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给予补贴。     五、大力推进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调整五保供养经费渠道,明确五保供养经费由镇、村两级按7:3比例分担,市财政对集体经济人均年纯收入低于400元的贫困村(社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贴。将"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的五保户全部调整为城镇"三无"人员,确定救济费每人每月320元,由市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有五保供养对象1937人,其中分散供养1192人,集中供养745人,集中供养率为38%。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投入五保供养经费541万元,年人均供养标准5582元,市政府拟用3年时间对全市14间镇区敬老院进行搬迁、扩建和改造,改造面积共61490平方米,增加床位926张,预计总投入资金6113万元。     六、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成立市经常性捐助接收工作站,以镇(区)社会事务办和敬老院为阵地,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38个,向社会募集慈善资金和物资。目前,全市共募捐资金480万元、衣被等物资208万件。
1�8月中山市对外贸易呈现四大特点今年1-8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17.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其中,出口77.1亿美元,增长22.3%,进口40.6亿美元,增长10.5%,累计实现贸易顺差36.5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进出口总额逾七成,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较快。1-8月,加工贸易进出口86.1亿美元,增长13.7%,占进出口总额的73.2%。其中,加工贸易出口54亿美元,增长17%;加工贸易进口32.1亿美元,增长8.5%。一般贸易进出口28.7亿美元,增长34.4%。其中一般贸易出口23.2亿美元,增长36.7%;一般贸易进口5.5亿美元,增长25.3%。     二、外商投资企业占主导,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发展迅速。1-8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达76.6亿美元,增长17.3%;民营企业进出口达32.9亿美元,增长20.8%;国有企业进出口达8.2亿美元,增长12.9%。     三、香港、美国、欧盟和台湾为主要贸易伙伴,与美、欧双边贸易增长较快。1-8月,香港继续保持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双边贸易总额达31.6亿美元,增长6.5%。美国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20.5亿美元,增长39%。欧盟保持其第三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13.5亿美元,增长29.6%。台湾居双边贸易伙伴第四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10.1亿美元,下降13.8%。     四、机电产品和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1-8月,机电产品出口48亿美元,增长23.6%,占出口商品的62.3%;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服装类出口8.5亿美元,鞋类出口4.3亿美元,灯饰出口3.9亿美元,风扇出口3.4亿美元,家具出口2.1亿美元,分别增长20.3%、7.7%、29.6%、56.6%和26.6%。
中山市五项措施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的工作部署,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出到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占GDP的10%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打造品牌,做大核心层文化产业     一是加快建设中山文化产业园。充分发挥南朗镇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等优势,抓住国际文化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契机,抓紧规划建设中山文化产业园区。引导各类人才到文化产业园安家创业,建成环境清馨优美、经济产出率高的适宜居住和适宜创业示范点。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结合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和创办艺术院校,重点发展影视制作、合唱指挥、广告设计等大学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基地。     二是加快推进报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以《中山日报》为核心的中山日报报业集团。通过整合报刊资源,理顺产权关系,组建媒体经营公司,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发展效益。积极利用遍布城乡的书报刊发行网点,完善出版物发行产业布局,探索发展互联网营销、会员制发行、直邮发行等无店铺销售新方式,走集约化、连锁经营之路,繁荣出版发行业。     三是加快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频道专业化,打造名牌栏目和节目,提高收听收视率。进一步理顺关系,实行台网分离,事企分开,剥离作为文化产业经营部分的业务,抢占市场。     四是积极打造特色博物馆。以"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和"中山・中国商业博物馆"等12座博物馆为基础,继续建设粤乐博物馆、名人纪念馆、灯饰博物馆和广告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在中心城区形成以中山市博物馆和中山纪念堂为轴心的博物馆群,彰显中山博物馆文化特色,强化中心城区的文化服务功能。     二、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做强外围层文化产业     整合旅游资源,壮大文化旅游业。规划建设中山"翠亨名人文化村",以孙中山故居、中山城等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集中建设包括杨殷、陆皓东、杨心如、杨鹤龄等故居和冯氏宗祠、孙氏祖坟、观龙楼等景点,做强"中山"文化品牌,建设岭南文化、名人文化、华侨文化、民俗文化相互融合的多元文化体系。加大对中心城区文化步行街、三乡温泉等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整合力度,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开辟新线路,开发新产品,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围绕提升和做强传统特色产业,按照产业集群和延伸产业链条的要求,强化产品和工艺创意设计、技术研发与咨询等上游文化产业,发展会展、广告等下游产业,实现文化与特色产业互动发展。加强产业文化研究,鼓励创办家具、服装、灯饰等文化研究开发机构,深入发展文化产业。积极举办各类文化博览会,探索发展文博业。     三、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一是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管理政府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设施向管理社会文化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为主的"三个转变"。公有资本退出文化产业一般竞争性领域,将以往政府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及人员的经费转向以项目投入为主,对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精品文化创作等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政府购买。强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管理、政策调节、规划布局、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产业发展和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职能。     二是改革投融资体制。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实行政府投入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推动文化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形式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以资本为纽带,按照专业分工、规模经营、市场运作方式,鼓励企业打破部门、地区和行业界限,按照资本增值要求,采取多种联合和多种经营方式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活动,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     四、构筑产业发展平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加快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完善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各项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引进一批既熟悉文化发展内在规律,又了解世界文化艺术发展趋势,同时又懂得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和才艺型人才。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引导他们以才艺、技术和知识产权参股,参与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留住人才。充分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与现代社会消费相适应的文化产品。     二是高度重视新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提升文化产品的开发和传播层次。加强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打破文化经营企业独立、封闭经营的传统观念。着力用高新技术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开发新兴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流通体系和链条,运用现代市场经济信息和营销手段,促进文化产品的流通。加强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加快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对符合中山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达到一定规模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社会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金融服务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对文化生产企业给予政策规定的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组建各类文化投资公司。市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适当向文化产业企业倾斜,扶持文化产业做强做大。     五、拓展市场,规范管理,确保文化产业良性发展     依托国家级专业生产基地,塑造良好区域品牌。大力引导企业研究品牌文化,打造文化型品牌,提高产品文化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倡导健康文化,政府带头使用优秀的文化作品、创意作品,采用艺术和文化作品设计和装饰城市景观,建设文化政府。推动"文化社区"建设,将艺术、文化、设计、商业、技术等整合到社区的发展计划中,提高居民的文化消费档次,激发创造活力和激情。引导企业树立"文化资本"观念,鼓励企业以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为目标建设"人文关怀型"企业文化,以企业文化凝聚企业精神,激活创造力,提升企业素质。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打击和制止知识侵权。尊重和承认个人创造价值,承认和保护产品的原创性,形成保护和尊重个人作品和个人创造力的氛围。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加强文化稽查队伍的建设,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引导、支持建立全市性文化行业协会,通过制订行业标准、确认行业准入资格等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中山市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今年1-8月,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量的93%。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打造服务型工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从公平待遇、财政金融支持、中介服务、准入条件、领导力量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3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完善技术创新和创名创优方面的政策体系,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创名创标。     (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重视运用政策杠杆引导、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相继出台了《中山市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暂行办法》、《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积极指导并帮助具备技术创新优势的民营企业组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全市民营企业共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3个,占总数的69%。两年来,全市中小企业获得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共14项,省财政扶持资金840万元,对促进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成立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作为实施名牌战略领导机构,先后制定了《中山市十大名牌评选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政策导向、资金扶持、组织管理、奖励办法等方面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创名牌名标及免检产品称号。目前,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及免检产品178个。积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先后创建了电子信息、音响、五金、灯饰、服装、包装印刷、健康科技、精细化工、红木家具、食品、家电和装备制造业等18个国家级产业制造基地和10个科技专业镇。积极做好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2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在深圳证交所和新加坡成功上市。     (四)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扩大经营领域和范围,实现由传统经营领域向中介服务体系等一些现代生产服务业领域拓展。建立公共科技孵化中心,设立人才培训基地,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打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平台。一批从事新兴业务的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相继成立,目前全市从事信用担保业务的中介机构10家、从事技术援助的19家、从事质量检验的2家、从事管理咨询的8家。会计事务、法律咨询、人才培训、劳动就业等中介机构蓬勃兴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下一阶段发展思路     (一)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规范市场准入,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落实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政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构建高效务实的行政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强引导和扶持,务求在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发展,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产业优化升级,引导民营工业结构向技术型、环保型、节能型转变,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应用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产业政策和《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民间投资的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促进民营工业结构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改变全市产业结构偏轻、偏低的状况。     (四)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三项创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引导其创立品牌、创新技术、改革体制、规范管理,鼓励其创立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引导和带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用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发展空间。
中山市六项措施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及全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调整打传机构,增强打传合力。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打传形势,针对今年入春以来非法传销活动有所抬头、传销活动出现新动向的情况,对市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将市政法委、流动人口办公室、人民检察院、中级法院、经贸局、法制局、教育局、银监分局纳入联席单位系列,进一步加强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力量。各打传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打传工作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二、制订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拓展宣传空间。专门制订了《关于在我市新闻媒体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电视、电台及报纸等媒体上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和严重性,拒绝传销,举报传销。1-8月,全市共印发打传宣传海报1.1万余份,宣传小册1.5万本,制作宣传横240多条,分发到各镇区、各(居)村委会、治保会、大中学校、人才市场、劳动中介机构等。针对传销活动向大、中院校蔓延的新动向,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大、中院校在校生的反传销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目前,全市未有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三、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奖励办法。市政府设立了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打传工作,确保全市打传工作得到充足的经费保障。制订《中山市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奖励暂行办法》和《中山市奖励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有功单位和个人暂行办法》,鼓励群众踊跃提供线索,奖励在打传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切实提高了全市打传工作的积极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打传行动。抓好传销和变相传销日常清查、转型企业监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3.2"、"3.15"、"8.24"等三次大规模的打传统一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71个,教育、驱散传销参与人员665人,对17名传销骨干为首分子进行了刑事拘留,收缴了大批传销物资,大大打击了传销分子的气焰,防止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建立预警机制,巩固打击成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查禁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的作用,对传销活动保持严密监控,及时发现,迅速查处;对传销活动进行反复清查、打击,对受骗的传销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做好遣散工作,防止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回潮;采取行动,坚决堵住传销人员流入本市的渠道,清除滋生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土壤。     六、开展打传调研,对传销动态作前瞻性分析。专门组织人员对近年开展打击传销的工作情况、打传工作机制、经验等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当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特点、活动规律以及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客观分析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目前打传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通过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与企业进行交流等形式,从直销试点企业、转型企业的动向中分析直销监管情况,探索直销监管的有效模式。通过调研,掌握了当前打传工作的一手资料,使打传工作更具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打击成效。
中山沙溪第六届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成效显著9月23日-26日,中山沙溪镇成功举办了以"引领休闲时尚,共创发展商机"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共吸引国内外来宾11.8万人次,共签订投资及贸易项目110宗、总额52.59亿元。本届服博会出现一些新亮点:一是服装类装备制造业发展迅猛。今年参加服博会的制衣机械展位达28%,为历年最多。二是服装科技信息(CAD)展区科技含量高,体现出高新科技与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三是国际采购商积极参与。以香港利丰集团为主的国际采购商积极参加展会的运作和管理。开展"沙溪重点服装企业开放日"活动,组织参展客商实地考察企业,推动商企联动,取得了圆满成效。
中山市力争2008年建成全国首批生态市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广东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生态建设,努力营造功能合理、布局和谐、景观优美、生态良好、适宜居住的环境,力争200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广东第一个全国生态市。     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经济发展之路,以最有效利用资源、污染物排放最小、对人和环境危害最低为前提,实现由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为主的发展向依靠生态资源循环发展。一是抓好一批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环保项目。正确处理好招商与选商、开发与保护、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大力引进产业生态链长、产品关联度大、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同步引进先进的治污工艺和技术,做到引资不引污。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逐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严格控制污染上马企业,鼓励科技含量高、投入产出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着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努力探索具有示范作用的档次较高、功能配套、特色明显、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园建设模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使环境管理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由外部监督向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转变。三是发展生态农业。加快优质水稻高产示范基地、香蕉高产示范基地、古镇-小榄-东升花木生产基地、民众-中山广东农业科技园、黄圃-国家食品加工行业示范基地建设。落实科技兴农、科技攻关工作,积极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争创优质品牌、绿色品牌。提倡和引导发展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为代表的绿色事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做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切实搞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增强工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二、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一是抓好污水处理。加快重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2008年达到70%以上;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实现污水截留、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截流率和处理率。二是抓好垃圾处理。加大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加快各组团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实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社会化、企业化、市场化打好基础。     三、大力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战略部署和今年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建设的要求,全面提高整体绿化水平。重点抓好林相改造、建设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工作;做好红树林保护工作,力争每年恢复红树林200亩。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     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提高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水平,建设和完善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二是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提高防洪、排涝标准。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按照源头把关与末端淘汰并举的原则,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对排气超标和到报废期的车辆坚决予以淘汰。三是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禁经销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控制生物生长激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加快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养殖废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四是抓好生态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大力推进生产安全化、消费绿色化、生活健康化、管理民主化、环境教育普及化、社会服务人性化的生态文明建设。     五、培育生态意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在全社会提倡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价值观,大力倡导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整体的发展观,提倡珍爱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坚持持续发展观,实现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加强生态教育,提高市民的生态道德素质。把道德关怀引入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树立全民的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树立起人对于自然的道德义务感,养成良好的"生态德性"。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通过"抓示范、抓典型、抓机制",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企业等创建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成立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和交流制度,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推动机制。把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绿色GDP考核,既考核经济指标,也考核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和环境保护指标。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排污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采取铁的手腕和强硬措施,进行治理,保护环境。
中山市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中山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总额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专利的资助范围,除对发明专利申请予以资助外,对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对发明创造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竞赛活动中的优秀项目专利申请费及竞赛活动费予以资助。二是设立市人民政府专利奖,包括中山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等奖项,并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套奖励。三是设立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每年扶持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中山市八项措施加强校巴管理中山市认真吸取深圳"8.22"校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加大校巴整顿力度,查找校巴安全管理漏洞,消除校巴超装滥载等交通安全隐患。     一、对全市校巴进行全面排查。交警、公安部门深入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排查用于接送中小学生上放学的校车数量、性能及使用情况并进行跟踪管理。     二、对校巴司机进行驾驶资格审查。交警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各校聘请的校巴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所驾车型不符、近期交通违法行为较多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以上等不符合条件的校巴司机,一律要求学校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准驾驶校巴。     三、组织校巴司机安全知识培训。由交警、教育部门及学校三方共同组织校车司机进行集中培训,集中所有校巴司机观看相关安全教育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安全规定,强化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四、落实校巴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交警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与辖区学校签署《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领导承担校巴安全管理责任,对校巴资料、安全性能、驾驶员聘用管理和安全教育进行直接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五、不定期抽检校巴监管情况。交警、教育等部门每月不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有关校车及司机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抽查,发现工作漏洞的及时纠正。     六、加强校巴检查。路面民警在上放学时段,重点加强校巴检查,发现校巴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     七、加强校巴车辆性能检验。交警车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车进行审验,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车辆一律禁止作为校车使用。     八、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各镇区交警部门联合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等工作,从源头安全上抓起,杜绝校巴超载违法,确保校车遵章有序运行,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中山市五项措施防御台风袭击中山市针对今年台风频繁袭击珠三角的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后汛期防台防汛工作,要求各地做好"来大灾、抗大灾"的准备,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夺取今年防台、防汛抗灾的全面胜利。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防台、防汛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防台、防洪、防潮预案,要求各地切实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制度,各级、各部门严守工作岗位,明确防台、防汛责任制,确保防台、防汛工作思想到位、领导到位、队伍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     二、加强24小时三防值班,密切监测天气趋势变化。加强台风、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切实加强小流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及预警工作。认真分析防御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强水库大坝、江海堤防的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特别是病、险工程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水库防限水位,水位较高的水库坚持24小时巡查监管,接近防汛水位的水库在台风来临前及时将水位回落至防限水位以下。加快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抓紧"05.6"洪水后水毁工程修复,采取临时防台应急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四、做好各级台风防御预案,确保人员安全转移。制定针对性很强的台风防御预案,确保台风来临前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一切准备。当悬挂绿色台风信号时,立即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并做好港口内避风渔船的防撞工作,切实做好沿海非标准海堤、海涂养殖以及危房、临时工棚及可能出险水库下游等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出现10级风力暴潮时,迅速通知可能受灾区域的群众撤退;出现11级风力暴潮时,区内群众应在1小时内撤离;出现12级或以上台风暴潮时,全市紧急动员,将沿堤居民撤退到坚固楼房三楼以上或转移到附近山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台风来临前,海洋渔业部门加强对渔船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业防台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渔民及养殖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并协同公安部门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离工作;海事部门做好海上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电力、通信等部门切实落实电力、通信设施的安全保护;城建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危房、高空作业、广告牌等的防御工作;旅游、教育、交通、宣传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中山市严把“四关”促进蔬菜出口今年中山蔬菜出口快速增长,1-8月由中山口岸输往港澳地区及其他国家的蔬菜达12996.5吨,货值353.5万美元,涉及20多个品种。农业、检验检疫和海关部门严格实施从"田间到出口通关"的全程监管,确保出口"中山菜"安全卫生。     一、严把出口蔬菜生产基地注册登记关。坚持对注册出口蔬菜菜场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隐患,保证出口产品质量。     二、严把蔬菜种植农药使用关。帮助出口蔬菜基地建立健全卫生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加强建立农药使用、保管在内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口蔬菜基地农药采购、存放、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入菜场检查农药使用管理情况,禁止菜场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确保出口蔬菜农残不超标。     三、严把出口检验检疫关。按《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严格检验检疫出口蔬菜,未注册登记的供港澳蔬菜菜场、收购站以及未备案的出境蔬菜基地的蔬菜,一律不准出口。加强引导督促蔬菜出口企业建立检测实验室,培训检测技术人员,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四、严把残留监测关。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出口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出口蔬菜的抽检率,加强实验室监测,有效防止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的蔬菜"混"出国门。
中山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预防机制中山市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将其列入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成立专责小组,市长亲自挂帅督办,切实制定"清欠"计划,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开展。截至9月8日,全市清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24432.37万元,成为全省首个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100%的城市,率先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全市共清还拖欠工程款40371.25万元,清欠比例为69.85%。目前,中山市创新机制,采取四项举措建立强有力的预防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     一、强化宣传,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张贴在每个建筑工地的显眼地方。设立举报电话,教育和引导农民工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宣传教育,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和惩罚机制,确保建筑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二、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用工管理制度。规定所有建筑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各施工单位必须切实承担起用人单位责任,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     三、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所有建筑企业依法制定和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把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四、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从2005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作为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的工程所在地建设银行,用于垫付拖欠工资的备用资金。
中山市积极探索“立交桥”式职业教育新模式中山市积极实施"教育强市"战略,配合"产业强市"战略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坚持政府推进为主导,落实分级办学责任,努力探索"立交桥"式职业教育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目前,全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中等职业学校23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2.5%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毕业率达98%以上。     一、建立立体化、多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出台多项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文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今年,全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达2700多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达31283人,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4所,年培训量20万人次;各种职业培训机构300多所,职业培训每年4万多人次。基本建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共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培育出职教与成教并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结合,主学专业与兼学专业结合的"立交桥"式人才培养模式。     二、创建一批国家、省、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以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重点,整合职教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不断推进职业教育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5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52.2%。全面提升了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目前,黄圃理工学校、小榄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已申报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将于今年10月接受专家组评估。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79.7%,在校生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78.5%。省级以上优质学校在校生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的比例居全省第一。     三、建立职业教育多渠道就业模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按照适应市场、贴近市场的办学理念,合理设置课程,积极打造学生就业平台。200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达6691名,5793名中专、职中毕业生持"双证"或"多证"毕业。其中,考取技术等级证的有5819人,取证率97%。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职类考试、普通高考,进一步拓宽学生成才之路。2005年参加高职类考试的有1314人,上线人数1272人,上线率96.8%,基本形成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工作有技能、要读书可升学的良好局面。
中山市实施科技创新“三大战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在广东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积极实施科技创新"三大战略",增强经济增长原动力。     一是科技兴市战略。牢固树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的经济发展观,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大环境。把推动科技进步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实绩考核,深入推进科技兴镇(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科技宣传和科技普及,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二是创新发展战略。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核心,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两大任务,按照"营造环境,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示范引导"的总体思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技术创新环境和基础建设,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定位。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逐步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体的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坚持实施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的科技运行机制。加快与国际接轨,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和制度基础。三是人才带动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长期战略,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项目研发、以项目研发集聚人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提成和期权期股等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力培养以学科、技术带头人为主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以科技型企业家为主的高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积极构筑汇聚智力资源的开放型平台,通过联合研究开发、技术经济合作等形式,推进人才资源国际化,重点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中山创业。     围绕上述"三大战略",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推进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和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利用高新技术武装第三产业,努力在软件、生物医药产业实现突破。瞄准包装印刷、化工、电气、五金、纺织等传统工业,以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为重点,以制造业信息化为突破口,实施重大高新技术改造工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与新产品开发能力。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需要,加强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强化重点领域的技术储备和自主创新。围绕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农业现代化技术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的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为全市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支撑。运用高新技术加快全社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在充分发挥现有科研机构、研发中心作用的基础上,组建一批高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业设计研究院,根据市场需求,瞄准国内外高科技发展前沿,组织研究开发,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引导扶持重点企业完善创新研发机构,集聚创新研发队伍,抢占引进技术制高点。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利用高技术研究开发资源,构筑面向国内外高技术资源的研究开发平台,吸引一批跨国公司在中山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做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营造优良环境,明确主攻方向,形成鲜明的发展特色和产业特色。     三、探索建立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增强孵化基地实力,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孵化基地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办高科技企业的重要基地。引进国内外技术资源,建立和完善软件工程项目招标中心、软件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一批技术支撑机构,为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提供配套技术支持。大力扶持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评估机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技术、信息畅通流动的中介服务网络,逐步壮大技术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法律、金融、财务等与技术创新有关的服务业。强化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功能,组织和联合各类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打造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地区的科技服务网络。     四、实施"技术创新示范工程"。按照"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并举,突出重点,示范引导"的原则,坚持择优集中支持,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一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实施"科技强企"工程,抓龙头、抓创新,使其企业迅速扩大规模。     五、加快科技专业镇建设。推进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镇区建设各具特色的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采取市场化运作,坚持资源共享,实现服务最大化。利用省市联动机制,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延伸和完善特色产业链,加速产业聚集,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扩大全市专业镇的覆盖面,积极推进环保、文化旅游、流通等领域专业镇建设。     六、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科技企业集群发展,扶优扶强,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强的民营科技企业,推动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进一步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法制环境、服务支撑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及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和帮助民营科技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中山市全面开展“大水利”建设针对近年来洪涝多、咸旱多、污染多的问题,中山市对传统治水思路进行了重大调整,努力实现由服务单一目标或局利益的"小水利"向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水利"转变,由只满足于防洪功能向兼顾生态、环境、交通、景观功能转变。围绕安全防洪、改善生态和保障供水三大任务,2006年计划投入4.3亿元重建水闸(泵站)20座,干堤达标加固75公里,灌浆85公里,干堤防浪墙13公里,完成电排技改配套30宗40台6745千瓦。     一、高标准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增强防洪防汛防台能力     着眼于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要求,积极打造稳固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一是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加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水文系统等防洪非工程建设。从2005年起5年内投资20亿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到2008年大型联围中顺大围达到抗御50年一遇洪水和台风暴潮,五乡联围等中型联围达到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二是积极推动传统防汛向科技防汛转。投入近3000万元建设市三防指挥系统,初步形成一个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讯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先进实用、高效可靠的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建成了覆盖全市24个镇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及10宗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中山三防城域网。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供给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水资源规划,明确节水、护水、科学用水思路。先后编制了《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为全市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奠定基础。二是修建水库,提高蓄水防咸抗旱能力。投入1900万元兴建了库容73万立方米的古宥水库,有效缓解了中山南部地区因咸潮侵袭带来的供水压力。开展五桂山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和规划,计划投资3亿元新建槟榔山等4座新水库,增加库容2000万立方米。三是科学调度水资源,抵御咸潮侵袭。建成启用了投资8000万元以长江水库(库容5040万立方米)为源水、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确保咸潮期间城区用水安全。建设日抽水能力达2万立方米的福获泵站,确保南部地区农田的生产用水。     三、加大水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优化保护水环境     一是针对内河防汛、灌溉、交通、生态功能衰减的情况,2000-2004年共投入6.5亿元全面开展以内河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治理,从2005年起再用4年时间继续开展内河集中性全面整治,努力解决河道水脏、水死、水阻问题,打造健康河流,改善水生态环境。二是加强水库水环境建设。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以制度为手段保护占全市水库总库容70%的水库水资源。大力开展水库库区植树绿化,以涵养水源、美化环境、防止山泥倾泻和避免水土流失。三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筹建污水处理厂,出台《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对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镇(区),市政府按每1万吨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建设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以及小榄等6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明年年底前投产后,届时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四是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
中山市六项策略打造品牌工业经济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工作部署,积极调整工业经济发展思路,实施工业发展六项策略,打造品牌工业经济。     一、实施内外经济协调发展策略。一是主动出击招商选资,根据产业发展导向,有的放矢地开展招商工作,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项目、产业链和供应链长的核心项目以及税收主导型的企业,同时大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增资扩产。二是实施产业本土化战略,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逐步实现经济结构由外资经济为主导向以民本经济为特色和优势、内源型经济和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的转变。通过消除体制、政策和市场准入等障碍,放宽民营资本准入范围,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生物化学、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以及物流、金融、保险等高科技行业、装备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努力培育一批扎根当地、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土根企业",真正形成自主的、内生的经济增长动力。积极推动民资与外资相结合,实现"以外强内、以内促外"良性互动。     二、实施传统产业与优势产业并重发展策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信息网络设备以及精密制造等。积极推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引进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的装备制造业项目,特别是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具有后发优势,对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起推动作用的高水平项目。以国内外重点工程和项目为依托,通过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与跨国公司合作,掌握国际装备制造业的技术、管理、市场规则,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实施经济规模与效益并重发展策略。一是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坚持把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摆在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谋求经济长远发展的主动权,转变发展模式,形成长期竞争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装备制造重点企业、重点外资企业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培育和发展具有自有品牌和自主技术的"两自"企业。加强行业性、区域性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家具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科技平台的建设力度。选择一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对产业结构具有支撑作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更多名牌产品,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培育力度,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引进项目、扩大规模、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努力培育一批销售产值达50-100亿元,能够起行业支柱和龙头拉动的企业。鼓励获得名牌名标的企业实施品牌运作,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加强规划和引导,努力在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取得更大突破。     四、实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并重策略。一是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制订。从找准中山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和目标的角度出发,努力把"十一五"规划编制成一个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强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在此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工业发展思路和方向。二是完善人才机制。把大力培养、引进、储备和使用创新人才作为发展工业经济的基础性工程。着力引进光电化一体化、生物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和通讯工程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的科研团队,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三是引导企业家树立雄心壮志和创业精神。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和上市融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活动,增强企业家的创新意识。     五、实施快速发展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并重策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量的扩张,加快经济向规模化、自主化、集约化、循环化方向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全面构建节约型社会。     六、实施工业与流通服务业并重发展策略。一是把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建设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起来,建设一体化产业体系,实现从专业生产基地向专业生产为基础的商品流通和集散基地转变,不断做大规模,提高发展层次。实施"以工带商、以商促工",把产业集群化与市场专业化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带动交通运输、中介服务、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物流、会展、金融、旅游、中介服务五大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建设东部、西北和中部三大物流集聚区。积极引进国际级服务业"巨头"。通过工业和商贸流通业的配套发展,推动产业价值链从生产领域向品牌和产品服务领域延伸,推动企业从传统的生产经营向技术、品牌、服务营销等更高层次的领域迈进。
中山市全面打造“城市氧吧”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城市氧吧"。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2.8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2.6%,绿化总面积1254公顷,绿地率34.7%,绿化覆盖率37.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6平方米。预计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一、实施林相改造和湿地保护工程。一是实施林相改造工程。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实现林相改造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由单一的林相结构向多元化林相结构的转变。坚持长短结合、点面兼顾的林相改造原则,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遵循树木生长规律,在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山地栽种速生树种,提升公路可视范围和重点山头绿化效果。投入5000多万元,全面完成第一重森林改造3.4万亩的种植任务,栽种苗木450万株,共84个品种,初步形成一个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的森林生态体系。启动"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工程,计划到2008年全面完成第二重山改造5万亩任务。二是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制定湿地保护总体规划,规划在沿海适宜的滩涂种植红树林3000亩,2005年试验种植500亩,3年内完成全部种植任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镇区建立郊野森林公园。设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全面保护五桂山区方圆200平方公里的生态环境,确保水源、林木和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地表水达到国家Ⅰ至Ⅱ类标准,空气质量得到净化和提升。     二、大力推进城区绿化工程。按照"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的目标和要求,统筹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规划,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森林。选好树种,提高绿化效果,改善生态质量,创造和谐的森林生态景观。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强绿地管理。引入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加快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化、绿色走廊等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加大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进行城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扩建和改造,加快专用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型城市绿地建设。投入4.17亿元,建设岐江公园、城东绿化长廊、全民健身广场等城市绿化项目,营造一大批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加强城市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味和园林绿化档次。今明两年计划投入2.8亿元建设105过境线绿化带、古香林郊野公园以及逸仙湖公园改造等项目。大力开展小区绿化、庭院美化活动,规定各房产商规划开发楼盘应留足30%以上的绿化用地。     三、实施公路绿化和"四旁"绿化工程。一是强化城乡公路绿化建设。按照《中山市公路绿化规划》的要求,对全市350公里道路进行对照修整,对景观路、绿化路、林荫路、郊野通道等不同类型道路分别对待,在树种选择和搭配上下功夫。公路绿化点、线、面结合,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按照"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要求,对全市主要公路和重要出入口的绿化进行景观改造,塑造中山公路绿化优美形象。今年计划完成公路绿化49.8公里。二是实施平原"四旁"绿化工程。把平原"四旁"绿化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以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克服树种单一、景观单一和"重种轻管"的现状,配合城市绿化的总体要求,按照立体绿化要求,增加特色,注重效果,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四旁"绿化达到3459公里。     四、积极推进沙石坭场复绿工程。出台《关于采石取土复绿整治方案》、《中山市矿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规划确立沙石坭场选址,严禁乱挖乱采,实施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推行水平台阶开采。先后关闭沙石泥场342个,复绿面积12万平方米。目前,矿产资源开采从原来的小、散、乱逐步向大型、集中、机械化、安全有秩序开采,以及向保护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方向转变,有效遏制了由于石场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破坏。加强沙石泥场的复绿整治,加快生态恢复。     五、启动森林病虫害防治和管理工程。一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预测预报,加大检疫力度,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有效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百年以上的古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30年以上、胸径30厘米以上的长生树,按照"建立档案、规定范围、做好标志、加强养护"的要求,登记造册,制定保护措施,加强管护。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变被动救火为主动防火。四是加强园林绿化研究。在规划设计、工程技术、选种育苗、栽培管养、病虫害防治和植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提高绿化科技水平,解决好绿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绿化意识。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的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中山市强化三种意识加快建设和谐社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中山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积极构建"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城市,建设和谐中山。     一是树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增强"追兵就是标兵,对手就是老师"的意识,密切关注和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正确认识自我,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树立破解建设"两个适宜"城市命题的使命意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强化使命意识,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加快发展。增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的意识,加快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城市进程。     三是树立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根据新形势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发展思路,增创新优势。     今后,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着力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适度重型化和高级化步伐。一是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中的50%和财政安排的3300万元技改资金的大部分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努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二是引导镇区从建设"工业强镇"向建设"经济强镇"转变,全面调整考核指标,促进镇区经济全面发展。三是认真梳理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和实施与新的产业发展目录相配套的引导性政策。四是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力度发展区域特色经济,重点提高专业生产科技含量,继续壮大规模效益,建设好18个国家级专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专业镇和区域特色经济。     二、加快实施组团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东部沿海开发建设。科学划分四大组团(中部、东部、南部、西北部),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增强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发展规模,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四大组团的各项规划编制,着重解决好产业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     三、全面推进农村"三化"进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和"两个作用"的科学论断,统筹城乡发展,全面系统地推进农村"三化"进程:一是加快土地自由流转,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力度处理农村集体债务。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管理分离的基层管理体制。三是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切实降低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例。四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拨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保,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年内实现20万农民的参保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新增1100多万元用于提高补贴额度。五是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鼓励农民居住地向中心镇、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进程。     四、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紧紧抓住第三产业投资不断增加的机遇,努力促进第三产业更快发展。以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三轮驱动,整体推进服务业发展。加快东部组团、西北部组团和中部组团三大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注重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加快和规范房地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转移,推动服务业成为全市利用外资的新优势。实施名牌服务战略,逐步将名牌产品的范围从工农业产品扩展到服务产品,努力提升服务业水平。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服务业中的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给予支持。     五、加快内源型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扎根于本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内源型经济,推动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加快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充分释放内源型经济发展潜力,力争在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总量上不断壮大。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总量快速扩大。二是科技含量明显增加。鼓励民企增加技改投入,提高产品档次。三是竞争优势突出。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培养有竞争力的名、优、特、新产品和各具特色的中小民营企业群体,不断扩大聚集效应。四是经营管理水平迅速提高。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抓好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五是在融资方面取得有新突破。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六、积极打造外经贸工作新格局。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模式,推动外经贸从注重量的增长向以质取胜、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重点优化外贸结构,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坚持扩大出口与扩大进口相结合。注重在扩大出口的同时增加进口,推动地区内物流业、仓储业、运输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坚持开拓国际市场与开拓国内市场相结合。设立鼓励反倾销应诉方面的基金,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政府+行业协会+进口商+涉案企业")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反倾销。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坚持吸引外资与吸引内资相结合。大力引进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大企业的投资,进一步加大内资引进力度。坚持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积极实施招商选资,把引进技术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紧密结合起来。鼓励"零用地"招商,积极推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努力引进增资节地型项目。     七、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关心群众生活,扎实推进各项民心工程。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完成全市危桥涵改造。加强市场物价调控工作,着力解决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物业服务收费、教育收费等问题。继续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完成3年内转移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确保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确保社会保险参保达320万人次以上,社会保险收缴率和养老金发放率均达到100%,用好1300万元低保资金和300多万元智力扶贫资金,大力完善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帮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全社会的防控能力。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山市预计全年进出口总值185亿美元今年前三季度,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34.5亿美元,同期增长17.7%,其中出口87.7亿美元,增长21.4%,进口46.8亿美元,增长11.2%,累计实现贸易顺差40.9亿美元。以目前对外贸易增速预计,全年进出口总值将达到185亿美元,比去年增长30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一般贸易发展迅速,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速高于加工贸易。前三季度,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98.5亿美元,增长12.8%,占全市进出口总值的73.2%。其中,加工贸易出口61.4亿美元,增长15.4%;加工贸易进口37.1亿美元,增长8.8%。同期一般贸易进出口32.8亿美元,增长35.7%。其中,一般贸易出口26.4亿美元,增长38.3%,高出同期加工贸易出口增速22.9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口6.4亿美元,增长26.2%,高出同期加工贸易进口增速17.4个百分点。     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保持强劲增长,个体企业发展良好。前三季度,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87.9亿美元,增长16.9%;民营企业进出口37.3亿美元,增长20.6%;国有企业进出口9.3亿美元,增长13.4%;个体企业进出口383.9万美元。     三、美国、欧盟以及香港、台湾地区是中山对外贸易的主要伙伴。今年上半年,中山市与香港贸易总额达35.5亿美元,增长4.7%,香港依然保持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为中山市第二大贸易伙伴,贸易额达23.5亿美元,增长38.4%;欧盟依然保持其第三的位置,贸易额达15.4亿美元,增长31.3%;台湾列居中山市贸易伙伴第四的位置,贸易额达11.7亿美元,下降12.2%。     四、机电产品占出口主导地位,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前三季度,全市机电产品出口54.4亿美元,增长21.9%,占全市出口商品的62%。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8亿美元,增长9.2%;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服装类出口9.7亿美元,鞋类出口4.9亿美元,灯饰出口4.5亿美元,风扇出口3.6亿美元,家具出口2.4亿美元,分别增长20.4%、8.6%、30.4%、56.7%和30.8%。     五、机电产品占进口商品近5成,主要原材料进口增长迅速。前三季度,全市机电产品进口22.3亿美元,增长8.9%,占进口商品的47.5%。主要原料中,初级形状塑料进口4.5亿美元,增长21.5%;钢材进口2.8亿美元,增长28.6%;未锻造的铜及铜材1.1亿美元,增长38.7%。
中山市以轻工业为主加快发展特色经济中山市充分发挥传统特色产业优势,积极推动"一镇一品"经济发展,目前全市共拥有18个国家级专业化生产制造业基地和10个科技试点专业镇,形成了较大规模的以轻工业为主的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优势明显的区域特色经济。     一、做大产业基地,推进组团发展。按照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培育和做大做强18个国家级专业化产业基地,在技改贴息、工业用电等政策上给予全方位扶持,把它们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业的产品制造中心、产业创新研发中心、信息中心、人才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物流中心。在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中,规划建设一批以重点产品为内容、骨干企业为主体、具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业基地。以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区域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东部、西北部、中部和南部组团发展。东部组团以发展电子信息、包装印刷、医药、化工为主,成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信息产业基地和广东省新兴装备制造业基地。西北组团以金属制品、家用电器为中心,成为全市家电音响、五金、机械、灯饰、饮料等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和相关产业集聚区。中部组团以纺织服装、家电等为主导产业,成为全市纺织服装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南部组团以服装、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产业为主体,成为外向型出口加工基地。     二、实施名牌带动,培育龙头企业。在培育专业市场、鼓励集中销售、形成和维护区域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专利的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已在国内外同行业销售中处于有较强竞争地位的产品,促进其进入名牌产品行列。充分发挥现有名牌名标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壮大一批名优产品,将目前的"单打冠军"发展为"团体冠军",构筑名牌群体优势,借助国际知名企业的资本和技术,嫁接拓展一批老企业、OEM企业。注重引导企业转变经营观念和经营模式,从注重产品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做企业向做品牌转变,鼓励企业狠抓质量,多创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提高检验检定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协助名特优产品企业申请原产地标志,保护区域商标。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家电、化工、包装印刷、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和食品饮料等主要行业中,通过引进项目、扩大企业规模、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培育、发展和引进一批销售产值达50-100亿元,能够起行业支柱和龙头拉动的企业,壮大产业实力。     三、注重区域特色,发展产业集群。优化产业与产品结构,提升产业与企业竞争力,抓住从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过渡的发展契机,大力发展集群经济。加强规划与引导,创造适宜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公共服务,搭建产业集群发展的中介支撑体系,努力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人、财、物"洼地"效应;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做大做强。     四、依靠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施"科技强企"、"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科技精英"和"自主知识产权"六大工程,扶持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的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和扶持企业成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的各类技术创新基金和项目,把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与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积极筹建中山市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通过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强力技术支撑,大幅度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活动,创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发动镇区建立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人员培训中心、培训示范基地,为特色产业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五、发展会展经济,打造特色平台。继续办好各类大型经贸会展活动,努力将起打造成为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会展",经营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形象的一张新"名片"。积极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镇区举办专业性会展活动和经贸洽谈会。继续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发挥政府在会展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重大会展活动的档次和水平。积极探讨由专业公司办展的路子,逐步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力量参与的会展模式。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建设现代化物流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搭建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物流协会的桥梁作用,加强物流人才培养。
中山市提前启动防旱防咸措施目前,即将进入咸旱高发期,咸潮日趋严重,中山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水库资源管理,提前应对咸旱。     一、科学利用水资源,实行水利设施集群调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首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开源节流,合理分配水量,实现科学防旱抗咸。科学调度水库水资源,严格控制各水库非供水性排水,严格控制用水发电,将水库水源用于缓解咸潮期间面临的供水不足的危机。     二、清查污染,挖掘潜力,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排查并清理水库库区的污染源,确保蓄水源水质不受污染。挖掘潜力,增加蓄水,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径流。做好水库蓄水保水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满蓄,为冬春防旱防咸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互动联防机制,确保抗旱防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职能部门切实落实抗旱防咸责任制和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抗旱防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气象部门认真做好天气形势变化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发布中长期预报,为三防、农业等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指导工农业生产安排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水量调配方案。供水部门建立咸潮预警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发布咸潮预警,建立防咸防旱预案。新闻单位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增强对水资源紧缺的危机感,树立全民水危机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注视旱咸情发展动态,沿海地区应密切注视咸情变化,随时掌握咸潮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沟通,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中山市明确建设和谐农村工作思路中山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部署,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顺应新特点,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确立新思想,善谋新举措,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快农村体制改革,尽快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把"三农"工作作为创建和谐社会重要工作,提上政府的重要日程,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制度创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有较大提高。改革支农投资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普及,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后进地区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村改居,逐步撤销村民小组一级经济核算。加快农村体制性改革,逐步将土地作价向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或有偿征用变为国有化,改变单家独户经营模式,发展产业化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效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推动农民在不减少农业股份分配收入的同时,积极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持续有效增长。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重点抓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十大能力"建设,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切实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力度,着力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发展效益农业,提高农业内源性发展能力;加快农业"五化"建设,提高农业竞争能力;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创新能力;加强与周边和国内外农业合作,提高农业外源性扩展能力;强化农业保护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安全保障能力;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奔康致富能力;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快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欠发达镇村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抓好"十大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全市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幅8%以上。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非农收入就业平台,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把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交通、教育、医疗、社保与农村"三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工业积累、城市商业、文化功能、农村土地资源等得到最佳结合利用和发挥。     四、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构建农产品安全体系,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程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市政府每年用于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体制改革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培养发展专业化科技示范园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为标准化生产和农副产品市场准入制提供条件。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产品知识自主创新能力,树立农业品牌,提高农业外源性扩张能力。     五、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农村矛盾,构建和谐农村。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减少农业人口。加快二三产业发展,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实施灵活多样的教育手段,提高农业劳动力就业素质,转变就业观念。组织引导农业富余劳力外出承包耕地,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市镇两级专项农保资金,今年参保人数将达到20万人。积极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农村债务历史遗留问题、干部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财产或损害群众利益、村组土地权属纠纷、拖欠征地补偿款或被挪用、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无出路、个别地方拖欠集资款、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无保障,代耕农及出嫁女权益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稳定。
中山市切实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山市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部署,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不断改善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业污染治理模式由传统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工业生产由耗能型生产向节能型生产转变,降低经济发展对环境和人类的负面影响,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上实施清洁生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改变单纯依靠增加投入、以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目标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破坏资源的企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行业发展。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强监督,严格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禁止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严格把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审批环节关,要求企业从生产工艺上节约资源,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二、抓住重点,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制定《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以电镀、造纸、木加工三大行业作为试点行业,选定4家企业作为广东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目前,这4家企业均通过了省有关专家组的审核验收,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清洁生产模式向相关产业渗透。     三、重视科技进步,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一是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攻关,组织企业申报省清洁生产重大专项。市科技三项经费对申报清洁生产的项目实行倾斜,最低资助不少于10万元。二是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在水、电、煤、油等方面促进企业降耗节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通过抓污水处理厂、造纸行业等一批企业节电改造项目的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无功补偿、交流电机启动变频调速装置等技术和产品,提高企业电能有效利用。加快市政公共路灯的节电改造,目前,已投入300多万元安装"省电装置",最大节电效果达15%-25%,计划用1-2年的时间,在全市主要道路上安装节电装置。     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企业进行认定,推动重点耗能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燃煤企业开展粉煤煤灰回收处理,把燃煤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出台《中山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废旧物品收购、贮存、销售等回收经营活动进行明确规定,规划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区域,要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统一进场经营,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     五、加快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一是加强电源建设,缓解全市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先后建成了南朗2×18万千瓦燃机电厂、小榄永安1×18万千瓦燃机电厂,改造中柴二三厂,新增1.2万千瓦电力,新增发电机组容量55.2万千瓦,总投资近19.5亿元。二是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公司合作兴建了珠海-中山天然气输气管道,预计2006年年初竣工,届时每年将为中山提供1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改变中山生产和生活用能以煤、石油为主的现状,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     六、转变用地思路,提高土地产出水平。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入手,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推动工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是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充分重视利用好储存的已办证工业用地,积极引进一批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对地方经济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大项目,并通过增资扩产,实现"零用地"招商。二是加强工业用地规划。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鼓励兴建多层厂房,在保留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绿化带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土地容积率,严格控制"花园式工厂",确保合理用地。三是按照"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能产出"标准,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强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土地承载能力。
中山市狠抓四个环节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近年来,中山市以强化四个环节为重点,狠抓河道采砂管理,全市河道采砂秩序明显改善,乱挖乱采现象基本消除,堤防运行安全,河道水质保持稳定。     一、抓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采砂造成河床下切、堤围深槽迫岸,桥梁基础外露、下沉以及取水困难等严重后果。以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大力宣传河道采砂、堤防管理等水事专业法规,印发《中山市河道采砂须知》,增强采砂户的依法采砂意识。把日常水政执法活动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河道采砂专项整顿行动、沿河岸砂石堆场整治等进行全方位报道,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二、抓规范管理,理顺采砂秩序     一是理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明确由水利部门主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的问题。二是合理规划,完善法规。认真勘测全市河道含砂情况,制定合理的采砂规划,实施"疏堵结合",严格规定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及可采量,做到定点限量采砂,确保堤防安全与行洪畅顺。出台《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场进行排查,明确砂石堆放场的选址、数量及规模,进一步规范砂石堆放。三是加强基础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河道采砂许可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清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与网上服务,河道采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合理、有序的轨道。     三、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积极构建市、镇两级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网络,由水政监察队伍担负起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职责,每年市财政安排40万元作为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专项经费。各镇区及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成立水政监察中队,水政检察队伍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兼职为主向专职化方向的转变。全面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教育,系统学习水行政执法业务。建立《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巡查工作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等11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抓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通过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采砂动态,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抓好每年的全省"违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月"专项统一行动,近3年来先后对本市辖区的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等主要河道进行集中突击巡查,始终保持了对非法采砂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非法采砂的流动性大、夜晚偷采的作业方式,实施24小时监控,利用深夜或凌晨实施"零点行动",实行"水查陆打"的方法,集中人员、船只、车辆对重点河段进行突击巡查,并与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与周边市(区)水利部门的联合执法,自2002年起先后与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新会区及珠海市斗门区的水利部门签署了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协议,开展了4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巡查河道达1600多公里,查处违章采砂船35艘,有效遏制了市际边界河段违章采砂现象。近3年来,全市查处非法采砂作业船只459艘次,罚款22万元,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80多万元。
中山市构筑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道防线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中山市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占刑事犯罪总数的比例在1.5%以下。     一是统一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个适宜"(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城市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抓起,从维护青少年切身利益抓起,从解决青少年问题的源头抓起,把教育、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广播影视、新闻媒体、信息产业、民政、公检法、共青团和工会、妇联等结合各自职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承担相应的责任,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高效管理和运作机制。     二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市371所中小学全部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且做到了"一校一警",在参与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律师事务所与镇区挂钩联系制度,实现了"一镇一所"。组建律师法制讲师团,到学校授课130多场,接受法律知识学习的学生有12万多人次。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5年来开展法制教育讲座78场,受教育家长11万多人次。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免费到各中小学宣传心理知识,开展心理辅导,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是在预防和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中,坚持以关爱为本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受外界影响大,可塑性强的特点,立足于保护,从小事抓起,从早期预防抓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公安、司法部门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维权与预防相结合,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家庭、学校、社会,积极帮教失足未成年人。严格按照对未成年人审讯、关押、审判、处罚、送教等程序,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酌情处罚,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同时,开展净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要求所有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以及电子游戏机室的设立全部做到远离学校200米以外,严禁经营单位违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     四是突出做好预防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突出做好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与出租屋管理,不断净化外来未成年人生活和学习环境。劳动、政法部门坚决打击违法招收童工的行为,及时遣返无人监护的外来未成年人。要求家长送适龄外来未成年人上学,目前已建立外来工子弟学校49间,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弟读书问题。
中山市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做法和建议中山市把食品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制,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政府统筹推动,落实各级责任。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安全"。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工作部署,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及镇区指定食品安全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还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农业生产走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目前,全市建有两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基地。中山香蕉、中山塘鱼等5个农产品通过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通过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2种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产品认证。种植业无公害生产面积9937亩,畜牧业无公害年饲养量191.66万头(只),无公害农产品总产量为16.22万吨。     三、加强农产品检测。市财政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投入,近两年先后投入900多万元建设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进检验检测仪器40台(套),大大增强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重点检查禽流感疫苗销售、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及经营分类管理、农机安全生产、种子市场和鼠药市场等领域,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市场准入和监管,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城区和15个镇区设立农产品检测站,配备专职检测员和检测设备,引导和监督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减少灌溉、养殖用水污染。全市共有43个农产品市场实行了食品准入管理,设置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对场内销售的蔬菜进行售前抽样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     四、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检验力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食品生产厂家及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抽查,目前有602家企业列入档案管理。强化食品生产准入制度,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帮助指导和审查发证三个主要环节,促进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完善生产设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正确实施"QS"标志。去年全市共有77家企业的84个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大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和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宰生猪违法行为,维护生猪肉品市场经营秩序。市质监局成立了食品监管办,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至今已对568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175份,立案查处74宗。     五、关口前移,加强整治,严把食品质量关。大力推行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实现食品监管关口前移。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备案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索证索票,把好食品进货质量关。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和商品销售承诺制度,市场开办者实施存档备案制度,把好食品流向关。推行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强化退出管理。逐步健全市场开办者协管制度。市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出口食品的现场监管和查验力度,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关。去年10月,市内各重要港口安装了"全球眼"电子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进口敏感商品预警通报机制。经过严格检验,进入中山的食品均没有出现食品卫生质量安全问题。     六、推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持续开展各类食品、饮料和直饮水等专项卫生监督行动,去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63人次,检查腊味、月饼、食用油、饮料、直饮水等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商场超市、经营单位4220家,有效净化了食品卫生环境。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工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加快推动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出台了《中山市中小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市118家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评级,促进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食品的监测工作,仅今年第三季度,市卫生检验中心就检测食品样品2404份,合格率为85.4%;检测餐具样本31896份,合格率为93.6%。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要求不适应,建议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现行《农业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100多个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加强监管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但涵盖面不够广,条款相对分散,衔接不够,有交叉也有盲点,可操作性不强;综合监督部门因缺乏依法行政依据而难以履行职能。多数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体系,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这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二是多头执法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运行效率不高,建议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上级机构职能关系没有理顺,造成地方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重叠、政出多门,不同的环节有不同的管理部门,缺乏统一的安全监管机构,在执法衔接上出现断层和盲点。尽管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中山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工作,各镇区和职能部门履行管辖范围内的职责,在处理综合性、涉及多环节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起到了有效作用,但是,这种机制仍然存在行政成本较高、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建议首先从国家到地方都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的综合监管机制(机构),使该机制(机构)具备三大支撑:配备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队伍;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具有完善的监测实验室。     三是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落后,建议建立覆盖全省乃至全国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目前,中山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发布机制,市域范围内信息交流比较畅通。但是,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必须在更大的范围内建立更加完善的检测监督和信息交流机制,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内,建立固定的监测网络和比较齐全的污染物和食品监测数据共享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大范围内最大程度的食品安全。
中山市加大力度完善有形土地市场管理中山市积极加强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场管理,全面推进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形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国有、集体土地资产流失,防范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现象产生。     一、全面落实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 依法抓好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具有竞争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严格按《中山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实施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范围按属地原则,除法院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可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外,其他土地使用权须公开交易的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按土地所在区域,属中心城区的由市土地交易机构直接受理,属镇区的由所在镇(区)政府设立的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后,统一在市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法院委托拍卖的,取消在市土地交易机构办理备案和收取拍卖机所拍卖服务费30%的做法,土地使用权登记凭法院出具的已生效法律文书和产权登记必须的其它材料办理;其他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须凭市土地交易机构出具的公开交易成交证明书和产权登记必需的其它材料办理。     二、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土地市场环境 规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操作,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严格依照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规则》执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禁人为抬高公开交易竞争门槛;加大土地市场信息披露力度,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必须在《中山日报》的明显位置刊登,并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相关规定的媒体发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定地价后,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公开交易的标书文件,不得擅自减免地价,不得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     三、切实加强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监督机制,设立土地交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纪委监察派驻行政监察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土地交易监督管理。不按规定实行公开交易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报纪委监察部门处理。深入开展有形土地市场执法检查,加强对土地交易过程、交易结果跟踪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规的土地交易行为。
中山市缓解电力紧张局面的五点建议今年以来,中山市供电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瓶颈。1-9月,全社会用电量92.58亿千瓦时,增长10.22%;总供电量为88.26亿千瓦时,增长12.9%。前三个季度拉闸限电负荷达130.85万千瓦,电力供应缺口季度平均超过30万千瓦,直接影响GDP增长4.2个百分点。 造成电力供应的主要问题,是燃油价格持续上扬,地方电厂不堪重负,严重亏损加上流动资金短缺,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处于濒临停产或半停产的状况。目前,全市共有"以大代小"燃机电厂2家,装机容量54万千瓦,地方柴油机电厂7家,装机容量65万千瓦。在油价飚升、流动资金紧缺、发电成本急增的情况下,中山地方柴油机电厂全力配合电网顶峰发电上网,1-9月地方电厂累计发电上网37.12亿千瓦时,占总供电量的42.06%,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临时上网电价与燃油成本严重倒挂,加上维修折旧、银行利息等,导致电厂发电越多,亏损越大。1-8月,电厂累计亏损3.3亿元。近年来,中山地方燃油小电厂上网电价核定为0.6326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需垫付0.2114元。今年新投运"以大代小"的南朗电厂和永安电厂目前执行的临时电价为0.457元/千瓦时,电厂发电上网每千瓦时最少要垫资0.232元。目前,电厂已到了银行停止借款,资金枯竭,无力支付油款,厂内燃油库存趋零的境地,基本处于停机和半停机状态,要实现省政府"电厂不因燃料短缺造成发电机组停运"的目标困难很大。同时,对四季度和明年的电力供应将带来严重影响,若不及时解决燃油电厂上网电价与燃油成本倒挂,和中山南朗、永安2家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上网电价问题,势必严重影响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保供电工作。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核准中山南朗、永安两家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的上网电价,解决目前存在的一边是机组建成、没有电价无法发电,一边是拉闸限电的被动局面,尽量减少因供电不足给经济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建议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地方电厂上网燃油补贴电价。省政府制定的燃油电厂上网电量补贴已实施了2年,对解决电厂因油价上涨而导致成本上升,鼓励电厂顶峰发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目前资金、政策都允许的情况下,应加快兑现2005年地方电厂燃油补贴。     三、建议省有关部门参照现行终端用电户执行的峰谷电价政策,制定出台电厂峰谷期上网电价。     四、建议在国内外燃油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征收用户电价燃料附加费。可以考虑在目前工业用户或商业用户电价中,每千瓦时增加1-3分钱的燃料附加费。由各地市财政监管,重点用于平抑因燃料上涨导致发电企业政策性亏损的专项补贴(按征收1分钱燃料附加费测算,中山每年可征收7720万元。按征收3分钱燃料附加费测算,每年可征收23160万元)。     五、建议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将峰谷电价政策由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扩大至全部工业企业和商业用电户,有效实现用电的"削峰填谷",减低峰期供电压力。
中山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在10月26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中山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自1995年以来,广大中山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城市为目标,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历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报告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具体部署,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2001年出台《中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提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措施,确定了2005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奖励制度,把创建绩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200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会议,部署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制定《中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进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坚持每年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个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每年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评比。各镇、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创建活动。四是抓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阵地、设施建设。     二、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让市民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体     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发展的消极因素。启动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公有资本成功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与民争利,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约三分之一家庭自己做老板;拥有电子、灯饰、健康科技、包装印刷等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10个专业镇。簇群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成为中山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和个人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尊重市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村(居)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一些重大决策出台前,采取旁听、听证会、社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实行市长接待日、市长专邮等制度的基础上,开设"城市论坛",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提升城市的开放度和文明度。三是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让市民充分享受文明创建成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2000年以来取消了73%的行政审批项目,2005年4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城市之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中山。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广东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坚持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共绿地达9.76平方米。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9.39%,并稳妥推进农村保险向城市社保并轨。健全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被列入资助范围。连续实施安居工程近20年,基本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支持市民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2.5%以下。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主题活动,表彰优秀员工,重视保障外来工权益。     三、弘扬优秀人文传统,全面打造文化强市     大力开发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投入1亿多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加强孙中山故居周边环境的保护。编写《中山市志》、《孙中山志》等出版物,在中小学校开展中山历史人文教育,举办"好山好水好儿女"中山文化名人推广月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历史文化和杰出人物。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让员工有强烈归属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提炼出"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重视挖掘蕴藏在民间鲜活、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注重把现代人文精神注入传统文化形式。4个镇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从1988年开始,每年春节都举行的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迄今共募集善款3亿元,已成为具有时代性、持久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     四、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全方位提升市民现代文明意识     高度重视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的培育,引导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的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促进人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为先导,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制订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促进公民现代文明习惯的养成。开展中山全民读书月、中山合唱节、中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评选十杰市民、十杰青年等活动,强化公民教育的示范效应。开通"文明中山网",开展市民文明意识与行为问卷调查等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理论教育和研究,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建立和完善了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意见,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纳入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每年开展全市纪律学习月活动。建立实施了中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大力开展干部培训,构筑干部终身教育体系。采用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办法,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在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素质。除定期安排干部到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培训外,先后有17批次近600人分赴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外高校培训。做好每年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全市理论骨干,成立理论宣讲团,深入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每年送课下基层达百余场次。重视理论和社科研究,重大调研课题实行市党政领导负责制,社科研究课题实行年度立项制。近年来,市党政领导开展重大调研课题66个,形成了共6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社科立项课题40多项,形成120多万字的社科研究报告,其中40多个课题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中山市七项措施加强禽流感防控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截至9月,全市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达98.7%,其中,种禽场、大型家禽养殖场的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生猪口蹄疫综合免疫密度达100%。     一、狠抓全面免疫工作,提高免疫效果。加大动物防疫免疫投入。今年预算投入460万元加强动物防疫,保障全市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率先在全省实行对饲养禽畜户免费提供禽流感疫苗及口蹄疫浓缩苗,确保疫苗及时送到养殖户手中。近期市财政又追加100万元作为农业、卫生部门防疫经费,重点提高疫苗储备和免疫率。狠抓禽流感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要求对种禽、规模化养禽场的家禽、水禽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认真摸清小型养殖户和散养户分布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免疫,力争做到"市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省级禽流感监测点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禽流感疫情监测制度,对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兽医卫生许可制度,定期开展监测,从源头上把住禽流感疫病控制关;对广大农村散养动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样监测;加强运输环节的防疫监督。逐步在村一级设立畜保员,负责所在村养殖户、养殖品种和免疫情况的统计工作,便于及时开展对疫情的科学监测和全面免疫注射工作。通过科学的疫情监测,大大提高了动物防疫的预警水平。     三、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产地检疫和市场监督。狠抓禽类及其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严把进出口检验检疫关,防止境外禽流感疫情传入。加大重点地区入境口岸可疑物品的查验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防止进口物品中夹带疫情流行地区的禽类产品。严格执行《中山市畜禽批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冷冻肉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加强禽类动物的产地检疫和对运输、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来自疫区禽只的查证验证,切实做到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检疫证明。加强畜禽产品流通环节检疫。重点加强家禽批发市场检疫和卫生消毒,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突击性监督检查相结合,流通环节与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力度打击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来自疫区、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无证或证物不符以及其他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查处力度,确保供应上市的家禽及其产品合符安全健康的食用标准。     四、强化疫情处理,狠抓关键环节,彻底拔点灭源。完善疫情呈报制度,要求各地一旦发现禽畜疫情,立即报告防疫检疫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经上级动物防疫专家鉴别诊断后,确认是禽流感疫情的,要及时严格按疫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封锁、扑杀、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早、快、严、小"地处理疫情,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扑杀一起,严防疫情扩散。     五、加快推进家禽饲养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家禽饲养分散、管理粗放、防疫条件差的现状,改变鸡鸭猪混养、水禽与其他家禽混养等落后饲养方式,引导农村发展符合防疫条件要求的适度规模养殖,提倡标准化养殖、集约化养殖。推行清洁养殖,改善饲养环境。落实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制度,定期实行带禽消毒;病禽及其粪便、垫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减少活禽交易。     六、加大禽流感防疫技术培训和宣传,实行群防群控。卫生、农业部门深入镇区举办动物防疫培训班,对口蹄疫、禽流感和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认识,做到科学防治。先后有1452个养殖户参加了培训,全市畜禽养殖、经营户的防疫意识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注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七、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完善防控机制。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对本镇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镇区的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绝不允许对禽流感防治工作采取不重视、不过问、不落实、不负责的态度。各部门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中山市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模式中山市把消防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管理网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主导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依法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全市上下层层落实,明确职责,建立起上下贯通、分级管理和条块结合、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行行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目前,全市共任命市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1341名,签订责任书6705份,形成了"企业单位自管、管理部门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政府部门统管"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以消防规划建设为龙头,加强和改善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综合抗御火灾能力。加强和改善城市消防水源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消防供水设施,按照"谁改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由政府、建设单位和受益单位共同出资的办法,投资100多万元在中心城区增设了131个道路公共消火栓。各镇区按要求在镇区规划建设以及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等小区建设中配套完善公共消火栓,从根本上改变了镇区消防供水空白的状况。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有效防止了因水源缺乏影响灭火工作导致火灾扩大和人员伤亡。积极编制消防规划。要求全市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步,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装备要适应火灾扑救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成立市消防规划编制委员会,编制中山市中心城区消防规划,把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发展目标,同步规划,并就旧城区化学危险物品的搬迁、消防站的布局调整以及新城区消防站规划布局等制定出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方案,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完善多元化消防投资体系,积极发展以公安现役消防为主力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大消防工作投入,探索多种形式的投资形式。近年,市镇(区)两级财政投入全市消防各项基础建设的经费超过3亿元,年增长率超过25%。采取把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建设项目中征收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在城市公共建设经费中规定比例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市财政拨款落实消防规划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共同负责承担工业区、开发区、居民住宅区等小区建设项目中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等措施,全市逐步形成了消防业务经费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多渠道、多形式、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路子,建立和发展一支多元化的装备精良的消防队伍。增加地方公安消防编制,积极发动镇区成立地方公安专职消防中队,在大中型企业中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缓解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和国家增编困难的矛盾。精良的消防器材装备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满足了全市防火灭火及抢险救援的需要。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更新观念,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新模式。公安消防部门不再包揽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把工作转移到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监督上,转变监督管理职能,更新管理手段,强化消防监督职能。全市各单位按照"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落实了"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定期刊播消防新闻,播放消防公益广告、防火灭火常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披露群众关心的消防热点问题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中山市六项措施完善大信访机制中山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党政领导对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联席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集中处理水平,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把握工作重点,逐步形成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一、在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上下功夫。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应当解决的问题,确保在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解决。各级信访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解决信访问题的任务落实到实处。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信访条例》的认知度,使信访当事人进一步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按《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办法、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等有效办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把交办的案件当作突出任务来抓,按时按质处理好,防止因信访案件的积压造成工作被动。     二、在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社会治安、土地管理、房屋、环保、劳资纠纷和外嫁女权益等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既重视解决个案问题,确保每个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又要通过剖析个案问题找出普遍性的解决办法,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使更多的同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既要满腔热情地解决实际问题,使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特别是对信访群众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进行正确引导。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办法,努力把信访热点问题妥善解决好。     三、在排查和调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领导包大要案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接待群众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深入到群众中去,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弄清来龙去脉,了解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防患于未然,避免小事拖大,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复杂问题变成影响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四、在治理信访秩序上下功夫。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整顿和规范上访秩序。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多做教育和疏导工作,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稳定上访群众情绪,消除对立,化解矛盾,及时控制现场,防止直接冲突,避免事态扩大。     五、在加强督查督办上下功夫。在市信访局设立调研督查复查科,配强调研督查复查干部,强化督查职能,加大对信访大要案及群体性事件的督查督办力度,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特别是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六、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和当地,绝不能把矛盾上交。加强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配足配齐镇区和信访工作重点单位的信访工作力量,健全镇、村信访工作机构和网络,加快设立村小组信访联络员,改善基层信访工作条件,增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中山市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山市认真贯彻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加快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整体规划,分类推进。制定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重要资源、基础设施以及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对部分支柱产业、规模较大和竞争力较强的行业,以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依托,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迅速扩展规模,增强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业务和资产,做大做强有明显优势的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当前经营有一定困难但有市场的企业,收缩国有经济战线,通过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对扭亏无望、技术落后的淘汰行业,下大决心有序退出国有资本。着力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制定骨干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做到既不错位也不越位。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体制,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任用综合考虑思想品德、经营才能和工作业绩;培育发展经理人市场,加快经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激励与约束的步伐。制定《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企业激励机制     创新完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坚持责任和利益、业绩与薪酬相挂钩、奖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出台《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企业国有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员工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绩效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提倡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倾斜。     四、强化企业财务管理     建立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快市属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规定》,实行依法管理企业,规范市属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推进国资监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抓好企业财务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动态监测、会计核算监督、经济责任审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健全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和评价制度,强化出资人的财务监督力度;加强企业现金流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财务风险。通过企业财务快报和财务指标简报的统计报表体系,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益。继续执行财务总监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营运集团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对营运集团公司实行支票联签制度,即坚持对5万元以上开支的联签制度,列席营运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参加有关业务会议,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
中山市加快“三化”步伐建设新农村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快农村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三化"步伐,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继续加大依靠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发展农业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农业在资金、技术、质量、品牌和信息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努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加大力度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继续落实和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在逐年安排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贷款贴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其带动农户、开拓市场、争创效益的实力,力争到2010年重点培育50家农业龙头企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快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区域化布局的农业支柱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发展精深加工。逐步实现种养良种化、生产规模化、营销市场化,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二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着力从投入、队伍上继续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支持扶持力度,重点推广一批增产增效作用显著的重大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名牌产品。着力抓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三是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政策层面促进农业从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对农业物质装备能力建设给予政策倾斜。从今年起到2008年,市财政每年将按照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5%安排农机化资金,同时要求镇区配套的农机化资金也要达到镇区农业投入总额的3%左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环境。     四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管理,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继续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鼓励、扶持种粮大户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生产任务。     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积极营造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政策环境,2003年至今市镇两级共投入6000多万元,培训农民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6万人以上。建立更为完善的就业指导服务、中介信息发布、财政补贴等工作机制。二是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的社保体系。市财政安排了5亿元专项资金,启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程。从今年起每年再投入1000万元,同时提高各镇区财政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三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目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5%。进一步通过镇区统筹的模式,增加抗御风险的能力。市财政从明年起新增安排1100万元用于提高补贴额度,各镇区相应提高补贴额度。四是实施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程、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帮扶工程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市财政专项安排1000万元用于镇区敬老院改扩建工程,计划两年内全市镇区级敬老院全面达到省一级标准,实现农村五保50%以上集中供养。设立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专项资金,确保户籍人口不因贫困失学、缀学。     三、确立多元化建设思路,加快城镇化进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规划未来的城镇发展。重点抓好城中村改造和村改居工作,加快村改居进程,通过管理体制变革,实现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大力发展农民居住小区建设。把建设农民居住小区作为解决农民住房需求和土地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结合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实际,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力度抓好城镇建设,提高农村整体规划水平,完善跨区域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交通等基础设施,增强各组团的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发展。加快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步伐。鼓励农民居住地向中心镇、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城镇化水平。     四、深化农村改革,增创体制优势     进一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市已有11个镇区、141个村(居)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总结前段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治理各种不合理涉农收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和村级统一核算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逐步实行"村社分帐"和"村企分开"。积极解决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五、加大工业反哺力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体系建设,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五项工程"。今年市财政安排"农村五项工程"建设资金4700万元,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和流通环境。加快危桥(涵)改造工程。先后投入1.8亿元改造危桥(涵)235座,今年市财政再投入8000万元加快危桥改造。切实加强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今后3年内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五十年一遇的标准,进一步规划和建设好全市水利基础设施。
中山市五项措施做强医药产业中山市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战略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廓清和完善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医药产业做优做强。     一、积极打造医药产业发展平台。一是加强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医药、生物工程、保健品、食品、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等产业集群。预计今年健康基地实现产值43亿元,比增101%。计划用5年时间,引进项目150个,引进投资10亿美元,引进高科技和新药、新产品150个,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利税25亿元,把国家健康基地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科技领先、产业链合理、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级产业园区。二是进一步加强市中医院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建设,把市中医院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三是积极筹建华南现代中药城。发挥广东药学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以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为平台,共同合作建设一个现代化的集产、学、研、贸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化基地。四是充分发挥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香港中医药工业区建设,积极帮助香港中小型制药企业实现GMP改造及扶持内地非公有医药科技企业发展。     二、完善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快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的决定》,健康基地享受国家、省给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种优惠政策,火炬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主要向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倾斜,并在企业用地、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设立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专项经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500万元支持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重点扶持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开发项目,公共实验平台项目,起点高、投入大、产出高的医药工程项目以及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医药项目。加快以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为重点的项目研发进程,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健康基地的品牌优势和产业优势。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一是成立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开设中药学现代化、中药保健品、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营销、药物信息等专业。积极打造中山市广东药学院中医药学教育基地,努力建设成为华南地区药学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设置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建立博士-硕士-本科生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扎实的多元化、多层次、复合型中药医学高级专业人才,打造高素质的医药人才队伍。与广东药学院合作建立中药研究所,一期投入100万元,目前基本完成实验室建设。二是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速现代化中药研发基地建设。拟建设中药规范化种植及质量控制技术中心、中药新药研发中心、中药现代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搭建高技术含量的医药研发平台。四是加强医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或参与重大医药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提高医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大型医药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完善医药产业链,提高医药产业化水平。五是积极打造中山国家健康基地中药物流体系,建立以广东九州通医药物流中心为龙头,东诺医药、中健药业公司等9家企业组成的药品批发平台和三才医药连锁公司、中智医药连锁公司、广东中山堂医药连锁公司组成的药品零售平台,完善物流配送系统,实施电子商务业务,2005年计划实现药品销售额30亿元。     四、培养医药产业增长点。一是加大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招商选资力度,坚持"一业为主,综合发展;一园为主,四园推进"的策略,积极开展科技招商、项目招商、资本招商,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税收高、关联度高、用地面积少的企业落户基地。二是积极引入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全方位扶持企业成长。三是建立绿色中药材生产基地,建立优质无公害特色药材质量标准,推动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鲜药生产基地,积极开发新一代产品,推动医药产业化不断迈上新层次。     五、加强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强化中医药振兴的社会基础。积极筹备由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中山健康与发展论坛",营造浓厚的医药文化氛围。创建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药用植物园,打造医药文化基地,形成优美的特色园林,使之成为中山中药文化的亮点。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科学、和谐与快速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以人为本,注重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培育"健康万家,博爱天下"的企业文化精神,推动医药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中山市五项措施加强农药管理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管理,防止高毒农药扩散造成食用中毒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监管,整顿农药经营市场。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管理,全面检查经营农药的技术人员水平、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排查经营农药场所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管的格局。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对经营上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凡年检或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剧毒杀鼠剂的管理。一经发现生产、销售违禁鼠药的行为,从重从快处理。     二、实施农药经营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A、B证制度。持A证经营者允许经营含高毒农药在内的农药,须设立高毒高残留农药专柜,显眼处应有"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水果生产上使用"等标示;设立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登记卡,对购买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才给予销售,并登记购买者的姓名、住址、购买农药的数量和用途等。持B证经营者只允许经营中等毒、低毒农药。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进出货登记制度,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严格控制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严格审查农药经营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     三、建立农药使用知识培训和管理制度。凡在本市从事经营和使用农药的人员,必须接受农药使用知识培训,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或产品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依法给予处罚。     四、建立农药监督管理报告制度。定期检查镇区内农药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一旦发生农药急性中毒事故,立即调查现场并向农业部门报告,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处理事故。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药田间使用。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农药使用管理,建立10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程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农药无害化管理,有效规范了农民的无害化生产行为,提高了农民的农药标准化意识。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投入运作,建设8个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充分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建立8个试点,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强化农药的规范管理,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发展。
中山市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思路和做法中山市把贯彻实施《劳动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长效排查机制、工资支付重点监控机制、劳动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基本稳定,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人员严重不足;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拖欠工资和工伤案件问题突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适时修订《劳动法》,规范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出现的一些新的劳动法律关系,如劳务派遣行为,需明确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地位等;出台严厉处罚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有关规定,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经营者予以刑事处罚;改革工伤认定、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通过立法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加快制定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依法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因此,我们拟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     一是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管理制度。打破"城镇劳动者"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身份界限,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改革现行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办法,建立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作用,探索建立推动就业网络管理中心、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公共技能实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加快建设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二是完善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体系。重点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城乡青年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全程服务、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新型就业政策。三是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鼓励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推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分配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调动广大职工自觉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二、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     一是加大城镇社保扩面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风险较大的行业为重点,加强监察执法,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和支付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工伤保险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实现工伤预防与工伤费率浮动的有机结合,促进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稳妥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宣传发动,强化分类指导,扩大农民参保面,力争3至5年内将70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农保范围,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向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实现并轨。     三、健全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将推进集体协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等问题作为三方协商的重要内容,指导企业依法确立劳动关系。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二是加强调解仲裁机构的指导。通过完善培训制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村级调解委员会工作效能。发挥仲裁派出庭中心庭的辐射功能,强化日常业务学习交流,建立现场和远程监控制度,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企业欠薪的预防和处置力度。实施联合执法,重点对企业遵纪守法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排查,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行为。落实企业诚信守法制度,建设劳动保障信用网,全面实时监控企业守法情况。建立劳动保障、建设部门定期沟通机制,积极实施建筑行业工资保障金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杜绝或减少建筑行业欠薪案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实施"零距离"接触策略,拓展现场与企业交流范围,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知法用法能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将工资分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保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强化集体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作用。
中山市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型城市中山市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快速转变的重要举措,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原则,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养为基础,以营造科技进步环境,构筑区域创新体系为重点,牢固树立"大科技"观念,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     一、积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群,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对生产生活的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群。积极引导促进高新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和基地向专业化、高集成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促进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市科技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重点推进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和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软件、生物医药产业实现突破。预计今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4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24%以上。目前,全市共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7家,5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向城市建设和社会公共领域拓展。加快推广"商务e工程",依靠信息技术改造第三产业。启动"旅游e"工程,依托中山旅游网整合旅游企业资源,加快旅游企业网站建设和网络营销服务,努力打造完善、高效的网上商务平台。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投资5500万元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目前,中山已通过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协调指导小组验收,成为全国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唯一的地级市。全市交通信息采集、处理、指挥、调度能力大大提高,实现了指挥现代化、管理数字化、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为整合城市资源,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改善投资环境,带动新兴信息产业的发展等带来新的机遇。积极采取措施,依靠高新技术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二、创新科技投资体制,建立多元化投资格局     加大科技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1800万元作为"科技三项"经费,用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科技投入使用绩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提升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把研发经费投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科技项目建设,全年预计可引导企业科技投入2.3亿元。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重点奖励自主创新、专利技术、装备制造业、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项目。目前,全市共有省级民营科技企业71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349家。今年全市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广东专利优秀奖2项。1-9月,全市专利申请2639件,同比增长35.40%,发明专利申请112件,专利授权1600件,同比增长21.21%。     三、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经济集群,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加大力度推动专业镇创新。与省科技厅签订《省市联动推进专业镇建设协议书》,共同推动专业镇发展。目前,全市拥有10个省级科技专业镇,成为全省专业镇密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大力实施专业镇创新计划,全面拓宽专业镇创新试点的覆盖范围和领域,力争2-3年内,建设一批专业镇创新试点或特色产业基地,使专业镇覆盖的特色产业从家具、五金、纺织服装、家电、食品加工、农产品等产业,进一步扩展到环保、文化旅游、流通等更为广泛的产业领域。强化专业镇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专业镇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发展模式,从专业化分工、集群化布局、市场化联动、社会化协作等方面构建新的发展平台,为特色产业提供人才、专利、标准等方面的服务,提升产业水平和规模,延长和完善产业链,加速产业聚集,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明星品牌专业镇",创建省重点科技创新示范专业镇。开展"科技兴镇"试点工作,加快两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建设,以实施技术集成为突破口,启动"三角镇综合信息平台"和"三角镇城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打造数字化三角,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区域经济和主导产业发展。积极营造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环境,营造科技创新文化环境,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四、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建设,把企业作为加强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引导企业不断增加R&D投入,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力争形成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省、市三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79家,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9家,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成为广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挂牌单位。     二是扶持各级各类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生产力中心等研发机构发展,实施"科技强企"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幅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科技强企"示范企业实施方案》,确定20家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显示度高的首批"科技强企"示范企业,并从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连续3-5年的重点支持,扶强扶优,推动企业依靠科技发展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骨干群体,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行业的强优企业。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与中山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培养和引进从事科技经纪、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中介机构,提供科技全过程的配套服务。目前,全市已形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火炬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群和小榄镇科技创新服务群等3个较大的科技创新服务簇群,有效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     五、加快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积极推进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和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集中力量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的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为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支撑。加快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投资1.38亿元创建中山市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大幅度提高全市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吸引国内外的装备制造研究机构进驻中山,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体系完备、开放共享的基础公共平台,提高全市装备制造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装备制造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推出科技重大专项,集中人、财、物进行重大和关键技术联合科技攻关,以形成重大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产业为目标,通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在关键领域实现科技突破和局部跃升,带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加快建设"中国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山)示范基地",坚持"高定位发展,分阶段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思路,积极构筑市场与成果密切结合的服务平台,形成孵化规模,重点建设以"数字视听"、"智能交通"两个高知识密度板块为龙头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把"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成人文和智能型相结合的新产业基地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吸引智力、释放知识的投资环境。目前,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引进项目21个,其中16个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创新能力的项目,预计2005年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产值可达32亿元。筹备成立"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中山分院",加快中科院生物医药科研成果向健康科技产业基地转化。积极推动华南理工大学在中山设立工业研究院,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
中山市扶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中山市积极扶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协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推动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25000多件,约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1%,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广东省著名商标65件。商标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极配合名牌战略的实施,明确了“打造与中山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著名、驰名商标群体”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培育著名、驰名商标工作规划。针对中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积极推动著名、驰名商标申报工作。目前,中山市获省著名商标总量已由2002年的10件增至65件,驰名商标由1件增至4件。争取年内争创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20件。      二、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商标意识。着重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和创品牌的宣传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每年邀请商标法律专家为企业举办商标专题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在部分重点镇区举办学习班、座谈会。在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开办《中山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展播》、“中山商标论坛”等栏目。与企业建立商标联络员制度,实时了解企业商标战略的实施情况,在商标注册、使用和创品牌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      三、抓两头促中间,消灭著名商标空白镇。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抓两头、促中间的做法,即对品牌已经形成,有能力争创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积极协助其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刚刚创立的品牌,指导其实施商标战略,避免走弯路;还有一些企业品牌已经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但暂未达到著名、驰名商标要求的,鼓励其继续做大做强。对著名商标空白镇的企业采取“重点扶持、适度放宽、条件优先”的政策,重点加以培育,逐年消灭著名商标空白镇。截至目前,全市24个镇区中已消灭著名商标空白镇15个。      四、扶持特色经济,打造国际区域品牌。针对黄圃腊味、民众、神湾农副产品等特色行业镇区的企业竞争力不强、规模偏小、创品牌难的特点,加大对特色经济镇区的扶持力度。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黄圃镇为试点,开展了“黄圃”商标战略专项行动,鼓励一批有优势的腊味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推荐使用“黄圃”商标,充分发挥“黄圃”注册商标作为一个区域特色产品的品牌价值和作用,提升“黄圃”商标的知名度。2004年,“黄圃”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鼓励沙溪镇实施名师、名牌、名企等“三名工程”,打造中国休闲服装名镇。支持古镇镇实施“三个十工程”(十大名牌产品、十大强优灯饰企业、灯饰十大精品),打造灯饰之都。      五、打护并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大力协助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创名牌的同时,不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近年来,全市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09宗,涉及燃器具、小家电、服装、鞋等商品,收缴、销毁侵权物品52.21吨,案值600多万元,有力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西区、小榄为试点,建立“打假维权扶优”机制,一旦发现中山市名标企业的产品被假冒或侵权,工商部门立即介入,利用全国工商系统的整体合力,迅速协助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打假,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商标专用权的司法保护,先后依法将3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涉案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有力震慑了商标违法犯罪分子。
中山市十项举措加速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山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发展工业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调整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推动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高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一、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工业结构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积极应用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加强规划,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培育、引进和发展一批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创建一批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打造若干个有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大对装备技术制造业技术进步的投入,积极开辟融资渠道,建立科创投资基金,引入科创投资公司,对优秀的装备科技项目进行融资,与金融机构合作尝试以有巨大权益的专利为抵压进行融资。从今年起三年内,市技改贴息资金和市科技“三项经费”等财政性扶持资金,原则上50%以上用于培育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采取官建民营、官助民办的方式,建立装备精良、荟萃人才的装备技术研究院,重点研究装备制造业的共性技术以及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课题。建立高科技装备制造企业孵化基地,切实支持掌握高科技装备核心技术的留学生回来创业。在火炬高新区临海工业园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孵化基地,增添装备制造业发展后劲。      二、实施组团式发展战略,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以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区域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基础上,稳妥推进东部、西北部、中部和南部组团的发展。根据区域分工与合作的原则,发挥各经济区域的特色和优势,加强产业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相互对接,形成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继续实施工业企业进园入区政策,按照“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益产出”标准建设产业基地,加速产业的空间集聚。抓好电子信息、音响、五金、灯饰、服装、包装印刷、健康科技、精细化工、红木家具、食品、家电和装备制造业等19国家级的产业制造基地,将其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业的产品制造中心、产业创新研发中心、信息中心、人才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物流中心。      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产业和消费结构。进一步抓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引导扶持,积极发展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产品,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大力发展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新兴产业。突出抓好节煤、节电、节油、节水和降低重要原材料消耗工作,改变单纯依靠增加投入、以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在推进结构调整、安排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坚持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目标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破坏资源的企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行业发展,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落实配套措施,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四、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扶持发展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培养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群。积极开展适合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促进民营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推动企业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近年来民间资金累计投入320.17亿元,民营经济成为推动中山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政府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用好技改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投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近年来,累计投入1.34亿元,以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企业,收到良好效果,投入拉动比达1:78.6。突出扶持重点,着重支持装备制造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快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办好支柱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办好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行业技术中心,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集群创新和技术共享,增强专业聚集地等“簇群经济”的竞争力。先后建立了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6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个。加快区域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人才培训、质量检测、信息咨询、物流和电子商务等五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信用担保、创业服务、商会和行业协会等支撑体系建设。      六、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推进企业的信息应用为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技术、产品、营销和效率创新,以应用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的提升。目前,大部分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已经从单项应用向集成化、综合化和网络化发展,重点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财务电算化和办公自动化,并将计算机技术、数据技术应用到研制和生产过程。切实抓好一批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立一批行业信息化服务中心,推广一批通用信息管理技术。进一步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全过程,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实现敏捷制造;广泛运用数控技术、程控技术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提高装备制造业的信息化水平,促进装备产品的集成化、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精密化;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经营、管理、服务流程,优化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和配置,实现企业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经营管理实时化、运作过程规范化和商务电子化。      七、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大措施来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打假力度,推动企业开展各项质量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基础管理水平。加大对企业创建名牌工作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近年来市政府共拨出专项资金4810万元,奖励获得名牌名标和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各镇区相应建立了奖励机制。目前,全市共获得国家、省名牌名标及国家质量免检产品100个,居于全省前列。把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创建名牌的中心环节来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创建区域品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推动一批具有良好集聚基础的传统产业集群优化升级,逐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创出具有国际影响的区域品牌。     八、深化外向带动战略,提高工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招商选资和绿色招商,把促进利用外资结构转型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好,政策支持重点向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和牵动效应的大项目、高质量项目倾斜,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率和产出率。坚持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瞄准投资密度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对地方经济贡献大、耗能少、污染少的项目,努力吸引关联度大、聚集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型、基础型、技术密集型项目,实现高效益、高产出、低耗能经济的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今年签约的236宗外资项目中,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14个,投资总额累计3.82亿美元。大力引导企业增资扩产,实现“零用地”招商,以滚动招商的方式促进外资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开展对内招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服务优势,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前来我市投资,争取引进更多的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      九、实施“走出去”战略,向市外延伸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开发工业“飞地”,在市外建立生产基地,利用当地的土地、人力等资源优势以及政策优势、区位优势,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外市县合作创办产业园区,承接资源型、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先后与省内10多个市县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其中与阳西、佛冈、仁化、河源、阳江高新区等合作建立了产业转移园区。鼓励占地多、污染大、能耗高、贡献少的企业“走出去”,为产业结构调整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企业采取总部留在中山、异地设立分厂的形式,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市场来壮大自己,拓宽发展空间。      十、大力发展创意产业,打造创意城市。积极发展创意经济,努力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努力把中山打造成为依托人力资本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主要经济增长方式的建设创意城市。一是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易于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和社会环境,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改革文化投资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单位的运行机制,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建设,初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二是打造中山文化产业园。在南朗镇建立中山文化产业园区,以动漫、游戏、软件设计、影视制作、广告创意等为主体,周边附带产业为辅助,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营造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氛围,建设一个环境优美、产出率高的文化社区。目前,两个文化项目签订投资意向书。三是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举办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围绕现代科技与文化产业发展、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与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发展与传媒产业发展模式、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机遇等召开热烈讨论,探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指导中山文化产业发展。
中山市创新防咸备旱模式9月24日,中山市遭遇今年的第一次咸潮。面对日益严峻的咸潮侵袭,中山市创新防咸备旱思路,趋利避害,因势利导,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水质监测预报,积极利用潮汐“偷淡”      完善咸潮预警体系建设,在全市主要河道和主要取水点开展咸潮监测,实现监测方式由人工监测为主向以自动化监测为主的转变、监测结果由一日一报向实时通报的转变。实现了互联网自动滚动发布水雨风咸情数据,市民可在中山水利网查询当前最新的水雨风咸情实时数据。目前,全市共有12个外江咸潮监测点,12个内河涌人工监测点,为全市利用潮汐规律进行“偷淡”提供了科学指导和依据,为掌握咸潮动态积累了宝贵资料。      二、加强联围群闸联控,北引南挡蓄水“引淡”      充分发挥各联围干堤水闸的调节功能,有效地阻挡咸潮对内河涌的入侵,切实保障围内农业用水安全。率先在全省尝试利用并科学调度水利设施,通过潮差水能动力和泵站抽水等机械动力,加快河道水体的流动和置换,既改善水质,又使河道水位控制在景观用水标准。中顺大围、中珠坦洲联围、神湾联围和民三联围等工程在咸潮期,根据咸潮上溯规律与咸情监测数据,加强对联围干堤水闸的联控,及时准确地把握引淡蓄水时机,通过打开北部水闸引水,关闭南部水闸挡咸,有效地控制了围内河涌水体的氯化物浓度不超标,基本满足了围内农、林、渔业用水需要。      三、科学调配水资源,合理利用水库水“补淡”      针对南部地区的缺水状况,先后新建了铁炉山、南镇、古宥等压咸水库,新增库容达280万立方米。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对20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着力加强水库的动态管理,重点做好汛期水库蓄水保水方案,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满蓄,并严格控制各水库水力发电和非供水性排水,将水库水源用于缓解咸潮期间面临的供水不足的危机。投资8000万元,建成了以长江水库为源水、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确保咸潮期间城区用水安全。建设日抽水能力达2万立方米的福获泵站,确保南部地区农田的生产用水需求。截至今年10月,全市水库蓄水量497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蓄水总量增加600万立方米,为抗御冬春咸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内河水体置换,充分利用内河“蓄淡”      注重改善内河水环境和水生态,推动其成为储存淡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在平原河道,对洪水采取适度风险调度,做到排蓄结合,改善水质,增加可用水量。干堤水闸工程设计兼顾考虑防洪与纳洪的需要,增加水闸的进洪功能,在闸门不能打开的情况下通过水闸的进洪洞进水。近年,全市投入2.8亿元对全市30%的干堤水闸进行改造,使这些水闸由单一的防洪功能优化成同时具备防洪和纳洪功能的新型水闸。另一方面,对全市内河涌按照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目标进行综合整治,投入7.1亿元,综合整治内河涌160条、460公里,新开挖河道13公里,较2000年增加水容量超1亿立方米,初步解决了河道水脏、水死、水阻问题,内河水质明显改善,水量明显增加。      五、加强水资源管理,多管齐下“护淡”      一是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开源节流,合理分配水量,实现科学防旱抗咸。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二是加强水库水环境建设。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以制度为手段保护占全市水库总库容70%的水库水资源。大力开展水库库区植树绿化,以涵养水源、美化环境、防止山泥倾泻和避免水土流失。三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筹建污水处理厂,出台《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对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镇区,市政府按每1万吨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建设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以及小榄等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明年年底前投产后,届时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四是实施部门互动、全方位抗旱防咸策略。气象部门做好天气形势变化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发布中长期预报,为三防、农业等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指导工农业生产安排计划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水量调配方案。市三防部门按照《中山市抗旱防咸工作预案》,积极协调水文、气象、水利等部门对降雨、径流、水库蓄水量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用水调度第一手材料。新闻单位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紧缺的危机感,牢固树立防灾抗灾意识和节水增效观念。
中山市实施四项助学工程中山市把解决群众“上学难”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积极创建教育强市,提升教育质量。      一、实施基金助学工程,营造全社会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和《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学校配合的工作机制。设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市每年为扶困助学注资200万元;全市18个镇(区)设立了扶困助学基金,每年注资20―50万元。截至今年6月,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筹集资金1148万元。建立分级负责资助制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规定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期间,市直属学校由市政府资助书杂费,镇区学校由镇区资助书杂费;高、职中阶段就读期间,由市镇两级政府资助;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市政府以贴息贷款的方式给予资助,镇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定额资助。2004―2005学年,全市接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达6804人,占在校生的2.2%,资助资金291万元。2005―2006学年,全市近6000名贫困家庭学生提出助学申请,预计资助资金500多万元。      二、实施“组合”工程,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一是结合创建教育强市,超常规加大教育投入。2004年全市教育经费达18.37亿元,同比上升42.5%;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达5849元,同比增加1689元。二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防教育乱收费,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五统一”,落实“一费制”,严格实施“收费公示”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方式,镇区学校不设财务,由镇区统一管理;积极拓宽教育收费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各种媒体和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布收费标准,设立治理教育乱收费投诉受理机构和举报电话;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层级主要领导责任制,将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作为考核镇区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优质教育工程,解决中小学生上优质学校难的问题。投入资金11.22亿元,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整合教育资源,涉及232所学校;投入2.2亿元,加快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市学生人机比例达到8:1,计划今年底实现全市校校通光纤。目前,全市已有19个镇(区)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区),共有中小学等级学校158所,优质学位占中小学总学位的53%,优质学位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缓解。      四、实施“挖潜”工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充分挖掘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潜力,想方设法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创造条件。一是充分发挥公办学校作为招收入学主渠道的作用。2004―2005学年,全市义务段中小学共招收80614名外来工子女入学,其中公办学校安排学位43018个,占全市外来工子女入学总数的53.36%。二是大力扶持以外来工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低收费民办学校发展。采取在购买建校用地、租赁闲置校产等方面给予优惠,拨出专款或调剂物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等办法,对低收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目前,全市共开办民办学校38所,在校学生达58000多人。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民办学校配强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中山市实施教育事业九项重点工程中山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建设高水平、富有中山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强市为总目标,以建构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的国民教育体系为重点,通过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加快基础教育优质化和高等教育普及化步伐。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程      一是加强德育教育。增强德育意识,拓宽德育渠道,改进德育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建立和完善正面灌输、习惯养成、情境模拟、价值澄清、情感感化、传统美德熏陶、实践磨砺、隐性影响、社区网络等九大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抓好青少年德育工作作为自身职责,切实加强学生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转变学校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倾向,积极构建和完善社会、家庭、学校“全方位,立体化”的德育工作体系。高质量地建设好各级各类德育基地,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二是创新教学模式,强化课堂教育。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步伐,广泛引进现代化教育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评价制度,提倡启发式教学,推广探究式、研究式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拓宽对外开放和交流渠道,培养学生的开放思想和世界眼光。      三是全面加强实践教育。切实加强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培养学生接触自然、热爱劳动和服务社会的精神。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观念,大兴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之风,切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绿色和谐校园,打造特色学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力争到2010年10%以上的学校成为“健康促进学校”。      二、普及幼儿教育工程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幼儿教育,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的办园体制多元、形式多样的幼儿教育新格局。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和建设好0―6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把幼儿教育逐步前移,延伸到零岁,进一步提高幼儿智力开发水平。      三、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实施“普九”工程      一是逐步推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先经济欠发达镇区、后经济发达镇区为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实现学校办学条件规范化,争取到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标率达到100%。三是投入3200万元,全面启动振兴初中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以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全市所有初中达到市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大力发展优质初中,力争80%以上的初中达到市一级学校标准,35%以上的初中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全市优质初中学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四是妥善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的潜力,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      四、高中教育优化工程      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打好基础。加强6所高中创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其余普通高中办成省一级学校。      五、民办教育促进工程      一是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市、镇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民办教育。规划到2010年民办教育占义务教育阶段30%以上,占非义务教育阶段60%以上。二是制定和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当地公益事业用地计划予以安排。民办学校基建、水、电及其他办学有关方面的规费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教育,增强民办学校融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对净资产状况和办学信誉良好、拥有自有资产的民办学校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完善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六、精品课程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教研与科研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实施有效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完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以现代教育思想为先导,以开发和运用课程资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前提,以教学方法的切实性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全面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七、学习型社区建设工程      一是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培育“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积极创建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形成一批较高水平的省、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单位。二是加快成人教育步伐。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弱势人群生存发展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镇社会生活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坚持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依托中等职业学校、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三是强化远程教育。积极开展非学历化的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加快构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物质平台和运行机制。实现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的全面覆盖。四是推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社会教育资源向学校开放。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努力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社会教育资源免费向在校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其教育效益。五是积极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社区”活动,坚持把社区教育成效纳入“教育强镇(区)”、镇(区)教育年度目标管理督导与评估指标体系。到2010年全市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达到12所以上,“省级示范学习型社区”达到3个以上。      八、师资队伍优化工程      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一批省内外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优秀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社会优秀人才到各级各类学校任教,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盘活教师资源。对3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良好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定额资助和重点培养。配合省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将市“三名工程”(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从中小学拓展到幼儿园、高等院校,并与国家级、省级教育专家和名师培养计划接轨,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教育专家。      二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全体教师树立为学生全面发展负责的思想,树立新时期教师的良好形象。积极探索有效的师德建设网络和制度,将师德列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评聘、出国培训、提职加薪的重要依据与聘用教师的必备条件。      三是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到2010年,学前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6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1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4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99%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10%以上。      四是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专任教师比例,其中,专任教师占学校人员总数的比例,高中85%以上,初中88%以上,小学92%以上。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全员聘用合同制。强化教师与学校领导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和履职考核。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行城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镇(区)农村学校制度。从2006年起,全市城区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职务时,必须有在镇(区)农村或省内外山区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建立镇(区)学校校级领导和骨干教师到市直属学校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制度,帮助镇(区)学校校级领导和骨干教师尽快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九、教育信息化工程      一是完善中山教育城域网,高标准实现“校校通”。加快中山教育城域网建设,形成学校、镇区教科文卫办、市教育局三级畅通连接,面向社会开放,具有现代远程教育功能的教育信息宽带网络系统。高标准完成“校校通”工程,到2006年全市所有公办学校实现光纤上网;以“好用、够用、适用”为原则,推进数字化校园网建设,到2010年全市70%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网;积极组建多媒体电教室,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实现多媒体教学进入每一间教室;从2005年起全市每年至少装备2500台以上计算机,2010年人机比例达到7∶1以上。      二是建设高标准的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和共享。加大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以新课程为中心的教育信息数据库、教育教学资源库群和数字图书馆,形成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教学资源体系;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的整合;通过基于教育城域网跨系统、跨平台、跨数据库的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市镇、镇区间及不同业务系统、教育机构间数据交换、共享与汇总,充分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
中山市创建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中山市坚持“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初步构筑起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山实际的流动人口管理的新路子。      一、构筑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新网络      一是成立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作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常设机构,各镇区成立相应部门,实现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统一管理,初步构筑起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了管理主体由单一部门为主向政府主导的综合管理模式的转变。二是制定《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权限和日常工作制度,形成协调合作机制。      二、明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新思路      成立专门的调研工作组,深入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了解情况,摸清现状,掌握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第一手材料。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层级管理的架构:即镇(区)政府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做。按照“服务多数,管住少数”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实行分层次、分类型的管理,即将流动人口按其租住的形式分为放心户、一般户、重点户、其他类型等四个层次,对出租屋分为员工村、物业小区式出租屋、出租楼、分散型出租屋等四个类型进行管理。      三、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新模式      选择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四个镇区作为试点,成立三个专门工作组深入试点单位,指导和帮助试点镇区开展工作。目前,四个试点镇区基本建立起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镇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村(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的层次网络。对原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队伍进行整合,按照暂住人口约2‰的比例组建了一支约400人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综合协管员队伍。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清理整顿,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动态管理,基本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模式。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镇区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的规范指引》、《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百分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保障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管理,深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      一是本着“什么问题突出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以整治促管理,集中开展了以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工地工棚、集贸市场等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治安管控攻坚战。先后开展了暂住证发放管理和出租屋治安管理专项工作整治,依法落实出租屋主的治安责任,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取得了重点突破。全年共登记出租户8.3万户,登记暂住人口117万。深入开展《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办理,加强对未成年流动人口的管控,积极与人口流出地开展双向治安管理协作。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简化对暂住人口、出租屋主的治安管理手续,对流动人口不搞大规模的清查、不搞普遍式查房,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      二是强化计生管理服务,将基本国策落到实处。制定《中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年内实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目标。定期开展清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生对象的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大规模的以出租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补办《婚育证明》85049本,采取补救措施2074例。实行外来妇女与本市妇女同等待遇,对流动妇女计生手术费予以报销。      三是优化各项服务措施,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充分挖掘潜力,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并对优秀人才和连续居住工作5年以上的普通外来员工实行免收借读费的待遇。鼓励发展民办学校,切实解决流动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年内义务段的中小学共招收108718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各类外来员工参加的体育赛事和文娱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妥善调处劳资纠纷,突出抓好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等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加暂住证在办理出境旅游、驾驶证照、机动车入户和子女入学的功能,逐步增强流动人口在中山务工、创业、生活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中山市通过省教育强市验收中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部署,以创建教育强市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日前,中山市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的评估验收,成为继深圳、佛山之后全省第三个获得“教育强市”特荣的城市。     一、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把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成立市教育强市建设领导组,陈根楷市长担任组长,统筹推进教育强市工作,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04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8.28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3.99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32.4%。各级政府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调动各方面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加大教育投入,为创建教育强市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据不完全统计,1999-2005年全市教育总投入接近90亿元,其中2003―2005年创建教育强市各项重点工程的投入超过15亿元。      二、推进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      (一)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2003年全市完成第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共投入8亿元,撤并了80所中小学。2003―2005年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共投入资金11.2亿元,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涉及241所项目学校,建筑面积767219.42平方米,新征地2794.72亩。目前,完成撤并项目学校86所,占总体规划的71%;完成新建、扩建、重建、搬迁、改建学校84所,占总体规划的76%。      (二)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抢占教育发展制高点。 中山市先后被广东省确定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两个试验市之一,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目前,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100%装备了计算机室,装备计算机的人机比达到8:1;全市有263所学校实现了光纤连接,建立了184个校园网,100%的学校实现了“校校通”。2004年,全市囊括了省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市团体、学校团体和个人三面金牌,在这项赛事中连续11年保持全省三甲位置,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三)推进教育优质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建构激活干部教师发展潜能的良性运作机制。按照“按需设岗,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优劳优酬”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对中小学人事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改革,打破了教师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建立了以聘用合同制为基础,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建立了教师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从职业道德、育人能力、工作绩效、教学风格与特色等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全程、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奖金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实行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2004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了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校长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前进的目标和动力。实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之后,校长和教师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责任心、紧迫感显著增强,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大大提高,形成了近悦远来、合理流动、有序竞争、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二是实施“三名工程”,精心打造教育领军团队。全面启动了“名教师、名校长工程”,评选出中山市首届名校长和名教师,并给予重奖,通过名教师、名校长的带动、辐射作用,造就一批名学校。      三是启动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初中整体办学水平。2004年,市政府出台《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以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全市所有初中达到市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大力发展优质初中,力争80%以上的初中达到市一级学校标准,35%以上的初中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全市优质初中学位覆盖率达到80%以上,确保每个镇区至少有一所优质初中。市政府从2005年起每年投入800万元,连续4年共投入3000万元初中建设专项经费。目前,全市已有20个镇区新建、扩建初中54所,投入资金近8亿元。      四是启动示范性高中建设,做强、做大、做优普通高中。全市规划第一轮创建5所示范性高中,全市已投入近5亿元创建经费。      五是“借脑”发展,加速中学优质化进程。与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全国著名教育专家、教授对15所项目学校进行针对性指导,帮助学校破解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      六是加快等级学校创建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等级学校182所,约占中小学总数的63.2%,其中小学125所,占小学总数的60.7%;初中36所,占初中总数的64.3%;普通高中13所,占高中总数的81.25%;职高中8所,占职高总数的80%。优质教育资源的迅速扩大,大大缓解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凸现中山教育特色。 一是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学校教育主体工程、家庭教育启蒙工程、社会净化工程。通过办好家长学校,开展“走近家庭,同育新人”万名教师家访活动,开辟“空中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拓宽与家长沟通联系的渠道,提高了家庭教育的质量。大力推广社区教育经验,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和机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营造了人人关心未成年人、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人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制定《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负担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对课业负担过重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三是国家新课程改革启动后,全市中小学一次性全面铺开,通过3年的学习、培训、探索、实践,已初步形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相结合的新型课程体系,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有了很大转变,课堂教学异常活跃,教研气氛更加浓厚,学生的学习兴趣明显增强,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课程的综合化、社会化、生活化、实用化与个性化得到了较好体现。     四是推进办学多元化,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积极支持、鼓励和发展民办教育,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近几年,全市每年吸纳社会办学资金超过1亿元。目前,全市有民办教育机构共406个,其中民办幼儿园170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41.4%;民办中小学共57所;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9个,各类培训中心170个。      三、努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一)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目前,中山已基本构建起了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775所,其中幼儿园411所,小学246所,初中70所,普通高中23所,中职类20所,普通高校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还有24所农村成人学校和160多个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全市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423385人,其中在园幼儿65000人,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96.2%;小学在校生20872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生升学率均为100 %,三残儿童随班入学率95.28%;初中在校生94433人,高中阶段普及率为93.2%;高中阶段学校本市在校生55225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4.8%;农村成人教育年培训率达20.43万人次,其中青壮年劳动力培训达18.19万人次,重点对象培训率为86.6%。      (二)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近3年来,普高和职高的招生比例一直稳定在51:49左右,实现了普教和职教的协调发展。职业中学学生的“双证率”、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三)按照“高位嫁接、高位启动、高速发展”的构想,积极稳妥地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全市高等院校由2所增加到5所,初步建立起普职结合,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新格局。      四、着重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按照国务院“两个为主”的要求,通过尽力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和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发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的问题。目前,在读的流动人口子女有80614人,其中小学66835人,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为52.02%;初中13779人,在公办学校就读为59.87%,其余就读于规范办学的民办学校。二是通过建章立制杜绝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贫困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的权益;三是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机制,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问题。建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制定了《中山市扶困助学工作意见》、《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扶困助学配套文件,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分级资助的工作机制,对贫困学生实行全员、全程资助,实现无缝覆盖的工作目标。目前我市扶困助学基金筹集资金1154万元,加上其他渠道,共筹集资金2000万元。2004年共有6804名大中小学学生接受了各种形式的资助。
1�10月中山市清费减负4000多万元今年以来,中山市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截至10月,共取消收费项目30项,降低收费标准5项,停止征收1项,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4230万元。     一、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取消涉及公安、财政、文化等部门包括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费、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费等27项收费,年减负259万元。明确要求各行政收费单位不得强制要求购买证照外框并收取工本费,减负150万元。     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取消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费,降低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800万元。     三、规范车辆收费。机动车牌照工本费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降低15吨以上的货车、各种集装箱车通过市内普通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减轻车主和企业负担约200万元;从今年7月1日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减轻车主负担690万元。     四、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收费秩序,继续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涉及金额47万元。     五、调整和规范医疗收费。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采取升降并举的方式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进行调整和规范,减轻群众负担2083万元。
中山市构筑五个文化产业发展新平台中山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以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和博鳌亚洲论坛国际文化产业会议为契机,创新思路,努力构筑五个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一、构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重点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新时期中山人精神,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加快中山新图书馆、新广播电视大楼、名人纪念馆、华侨历史博物馆等一批功能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设施结构和布局,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繁荣文学艺术,大力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培养一批文艺家和专业艺术工作者,抓好基础较好的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建设;大力开发和利用好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名人文化资源,做好文物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机制,重点抢救濒危文化遗产,推动醉龙、鹤舞、咸水歌、飘色、菊花艺术、红木雕刻等民间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二、构筑文化产业合作互动平台      从大文化、大产业的视野出发,寻求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促进多行业、多领域协同配合,营造有利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参与珠三角、泛珠三角、CEPA经济文化合作,拓展发展腹地和空间。加强与有关专家学者、传媒单位、策划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整合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文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资源投入、市场准入、市场开拓和监管、技术创新等工作,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构筑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发展平台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促进两者的互动发展,重点扶持和引导文化企业发展。一是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组建各类文化企业,吸引外地知名文化企业、文化品牌落户中山,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文化活动项目招标和招商机制,逐步向社会开放公益文化项目的策划和运营,引导和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办文化,广泛调动文化活动策划和运营人才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策划企业。三是引导和支持建立文化行业协会,逐步将能够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文化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沟通政府与企业、规划行业发展、协调行业纠纷、规范行业质量与服务标准、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的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四、构筑文化产业优势发展平台      突出重点,做大以文化艺术业、报刊业、影视业、广告业、出版发行业、动漫设计业等为代表的核心层文化产业。做强以文化会展业、网络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休闲娱乐业等为代表的外围层文化产业。做优印刷业、文化用品、产品和设备的生产销售为主的相关层文化产业。 一是启动中山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以高起点规划建设中山文化产业园区为目标,以新兴文化产业为主体,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加快以动漫、游戏、软件设计、影视制作、广告创意等为内容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引进和创办艺术院校,重点发展影视制作、广告设计等大学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基地。      二是以做强文化旅游业为目标,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将翠亨村打造成孙中山及其追随者的纪念地,将孙文路打造成特色博物馆系列的展示长廊,积极将孙中山故居、收音机博物馆、商业文化博物馆、美术馆、名人纪念馆、华侨历史博物馆、灯饰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群的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等经济活动融合,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业。      三是以打造合唱文化品牌为目标,建设中国合唱基地。配套拓展指挥、钢琴、配乐、化装等艺术演出业、文化培训业,培育服饰设计、制作、配送等相关行业,形成合唱用品集散地,推动以合唱品牌为龙头的文化会展业。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为目标,积极包装推广《神话中国》等艺术精品,推动版权产业、音像产业、音乐产业以及关联产业的发展。      四是以提高产业发展为目标,依托包装印刷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中国包装印刷基地印刷物资供应一条街,疏通印刷物资供应渠道,增强设备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的能力,提高印刷业的整体竞争力。积极拓展港澳及全国书报刊印刷市场,加速印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是以繁荣出版发行业为目标,整合报刊资源,增强报刊业的发展活力。配合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完善遍布城乡的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网点,调整出版物发行业布局。引入全国性、全省性连锁店在我市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工业园区建设连锁分支机构。探索发展互联网营销、会员制发行、直邮发行等无店铺销售新方式,走集约化、连锁经营之路。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为目标,深化推动广播电视业改革。推进频道专业化,打造名牌栏目和节目,提高收听收视率。延伸节目制作、节目包装推广、市场增值运营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链,提升广告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注入新动力,做大做强影视业。      六是以推动创意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发展产品和工艺创意设计、技术研发与咨询等上游文化产业以及广告业等下游产业,加快创意产业集群。      七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挖掘和培育特色产业文化,增加特色产业文化含量,提升特色经济的竞争力。加强产业文化研究,提炼产业文化精华,鼓励创办家具、服装、灯饰等文化研究开发机构,促进当地文化与经济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以创办国家特色文化产业基地为目标,大力扶持小榄镇文化艺术品产业基地、三乡镇巨龙古玩城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体系和品牌。      五、构筑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人才支撑平台      加快制订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制订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探索设立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达到一定规模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社会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扶持文化产业做强做大。二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三是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部分文化产业领域,增强产业活力。四是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鼓励和倡导文化捐赠活动。
中山市加快渔业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发展,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转变渔业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靠科技创造活力,靠管理增创效益,靠挖潜促进发展,靠品牌占领市场,靠流通搞活销售,靠加工提高档次,加快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一、加大投入,加快渔业重大工程建设      未来5年着重抓好渔业发展八项重点工程:一是整治低产鱼塘工程。投入2500万元,高标准整治低产鱼塘20万亩,实现养殖区水通、电通、路通、桥通,完善养殖生产和流通环境,实现渔业大生产、大流通的目标。二是渔民转产转业工程。投入1500万元,组织渔民转产转业,淘汰渔船80艘,涉及劳动力500人,通过发展休闲渔业、网箱养殖,解决渔民出路。三是筹建水产品检测中心。投入1300万元,在重点镇区建立检测中心和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充实仪器设备,引进技术人才,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强化渔业资源监控。四是创建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组织产品认证。投入1000万元,组织养殖重点镇25个产地认定,12个产品认证。五是搞活流通与加工。投入1000万元,扶持流通与加工业,重点扶持四大水产品专业市场;扶持22间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和工艺改造,帮助其做大做强,成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完善网络设施,建设水产信息中心。六是发展网箱养殖。投入500万元,在部分江河水域、山塘水库发展20万立方米网箱养殖,拓宽渔业发展新空间。七是实施近岸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工程。投入500万元,发展1万亩青蟹、1万亩禾虫和3万亩白蚬护养。八是建设整治维护渔港。投入650万元,建设整治渔港,维护渔船停泊区。      二、优化渔业结构,提升渔业产业化层次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和提升养殖渔业结构。每年引进3―5个新品种,积极培育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主导品种,逐步形成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养殖结构,以品种的多样化和优质化带动渔业结构优化升级,使全市名优品种养殖面积达到70%以上,实现渔业由传统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加快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渔业。坚持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基地、渔农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质高效的原则,完善区域特色渔业产业链,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体系。突出建设好虾类、甲鱼和鳗鱼、脆肉鲩、四大家鱼、观赏鱼,青蟹、禾虫等八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水产养殖基地,形成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      三、实施科技兴渔方略,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积极推进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搭建技术平台,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完善市镇两级渔技推广中心建设,加大对水产从业人员的科技培训力度。每年投入60万元,培训人员6000人次。每年投入30万元组织镇区渔业负责人及养殖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先进渔业技术。集中渔业管理、生产、研发力量,从技术、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为渔农提供服务,有效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强化种苗防疫制度,保证种苗质量。发展山塘水库和江河网箱养殖,提高“四大家鱼”、鲫鱼、罗非鱼、三角鲂、塘虱等品种的品质和效益,进一步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每年投入50万元,重点引进和推广自动投料机、新型增氧机、鱼塘清淤机等高效、安全、低耗、环保型渔业机械,提高渔业机械化水平。完善信息网络,传递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和水产养殖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引进科技兴渔项目,提高渔业科技含金量。建立渔业科技人才库,加强与水产科研院校、机构合作,着力培养渔业科技人员。      四、实施标准化养殖,确保渔业养殖安全      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大力推行健康养殖。重点抓好以水产品质量认证为重点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制定不同品种的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种苗、水质、药物、饲料等管理和使用,推广科学养鱼和标准化生产。按照《广东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管理办法》,抓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十一五”期间,全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拟认定面积32.8万亩,约占全市鱼塘面积98.6%。力争12个水产品通过认证,打造3―5个名优品牌。强化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重点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提倡科学用药、规范用药、安全用药,尽快建立完备的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五、搞活流通与加工,实现渔业增值增效      一是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积极探索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水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流通,强化批发市场管理,加强直销、配送、代理和个体工商贩的营销监管。发挥区域性水产品市场集散功能,加快区域市场和渔港市场建设。加快水产品“绿色通道”建设,提高水产品鲜活率。二是加强水产品加工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加快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由传统技术向现代技术、由资源消耗型向高效节能型的转变。支持水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扶持渔业龙头企业,促进水产品加工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加工生产格局多样化,产品结构多元化,加工、销售、经营一体化,产品质量标准化,出口创汇灵活化。三是建立健全水产品加工质量监管制度,开展水产品质量认定和药物残留监控。四是全面推行HACCP欧盟、ISO9000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争创一批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增强加工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五是投入250万元,着力培育国家、省市级渔业龙头企业25个,打造品牌渔业。按照“吸引民资建龙头,整合资源壮龙头,政策扶持强龙头,机制创新活龙头”的思路,培育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技术先进、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较好的渔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科研机构+基地+农户”的形式,打造产业聚集、辐射和带动的平台,形成一批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提高产业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和扶持加工企业建立养殖基地,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升渔业整体竞争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六、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海洋资源及海域综合开发利用。严格按照《中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所划定的功能区进行海洋资源及海域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动海域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改善渔业生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和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切实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减轻捕捞强度。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近海渔业资源。着力抓好珠江口等重点海域和内陆江河水域的执法管理,加大对“三无”渔船、“沙滩船厂”和电鱼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人工鱼礁区的建设和管理,恢复渔业资源。加快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红树林和海洋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一批海洋与渔业自然生态和红树林种植区,规划用海64312.5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每年投入50万元,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每年放流鱼虾苗1000万尾,放流规模和品种质量要逐年有所扩大和提高。三是强化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全面开展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规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全市沿海海域、重点养殖区的渔业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重点渔港总体规划》,加强渔港维护,完善渔港配套设施,打造“渔港经济圈”。
中山市提前40天完成今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截至11月21日,中山市地税局实现市级(不含火炬开发区)税收收入18.93亿元,同比增长39%,增收5.3亿元,提前40天完成年初制定的18.85亿元的市级税收征收计划。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依法治税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征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费)源调查分析,加强税(费)源建设与源泉控管。     二、加大欠税清理力度。强化依法诚信纳税宣传,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欠税清理工作。     三、加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度。积极改进现有征管模式,扎实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征收征管,挖掘税源潜力,加强税源监控。     四、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巩固和扩大以清理漏征漏管户、清理欠税(社保费)、清理3.0征管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委托代征、清理企业所得税带征、清理违规税收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六清”专项工作成果,加强漏征漏管户、非正常户的清理工作,积极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检查为主线,加大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
中山市推广“三沙经验”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战略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其中,推广以“反承包”为主要内容的“三沙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三沙经验”的形成      2001年起,中山市全面实施农村“五项工程”,大力开展农田路网建设,新建大批农桥、农路,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及流通条件,为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中山市横栏镇经济相对落后的三沙村为加快农田路网建设进程,提高土地价值,从解决修筑农路启动资金不足、筹集建路用地难等问题入手大胆探索,把建设农田路网和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反承包”方式,以高出原承包价3―5成的价格和相对较长的承包期限,将连片低值、插花的土地经营权从农民手中承包过来。再以村委会为投资主体,合理调整、科学布局,在留足农路建设所需用地的前提下,疏河抬田、平整土地,实现“田成方,路成网”,配套水电设施,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小区。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开投标,以较高的价格和适当的规模将农业小区的土地经营权分割转包给村里技术水平较高的花木专业户,实现土地增值。增值部分先用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剩余部分转为村集体收入。通过这种发展模式,三沙村走出了贫困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较丰富的优势,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快速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新路子,形成了“三沙经验”。      二、“三沙经验”的推广      “三沙经验”的形成,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如何解决农田路网建设资金不足、所需用地统筹难等问题提供了出路,较好地解决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如何对自身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现实问题。中山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把“三沙经验”作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措施向全市推广,并对有条件的镇村进行深入发动。为进一步扩大“三沙经验”的推广范围和影响,今年,结合农田路网的建设投入扶持资金150万元,对横栏六沙村、板芙广福村和民众群安村进行重点帮扶,共集中4000多亩土地实施“三沙经验”发展模式,经济效益显著,农民增收步伐加快。“三沙经验”推出后,在中山市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镇村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镇村先后组织干部到三沙参观学习,详细了解组织实施过程和具体做法。各地充分认识到在经营这种发展模式时要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在“三沙经验”的异地推广中,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在土地的集中上,一般承包期未满的土地,不主张实行“反承包”;另外,在未找到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农业项目或当地增值潜力较少的地区,都不鼓励急于应用此发展模式。      三沙经验的推广主要取得了以下三方面成效:      (一)充分发挥农田路网的积极作用,实现土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参照“三沙经验”模式发展的地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投入建设农田路网和标准化农业生产园区并强化管理,使二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出农田路网建设带来的效益。一是标准化农业生产园区和农路建设完成后,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规模发展高值、高效农业,提高土地出产率、提高地值。二是机动车直通田头、塘头运载农产品,节约了运输时间,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鲜活率,从根本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2001―2004年,全市农田路网建设受益地区平均亩增值372元,平均每人增收382元。推广“三沙经验”的地区,平均每亩增值为620元,受益人口人均增收554元,分别比全市平均高出66.7%和45%。      (二)充分利用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优势,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许多有条件的经济贫困村借鉴“三沙经验”,充分利用自身土地资源优势,开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收到了良好效果。据统计,借鉴“三沙经验”发展模式的6个村共创造经营性年纯收入178.1万元,占总纯收入的33.4%。增收幅度最大的群安村一年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增加61%。      (三)有效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的实际问题。目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碰到建设占用土地的摊分和设施建设、维护资金的筹措难两大问题,而且在经济欠发达的镇村尤为突出。农业生产方面,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缺乏有效规划,土地插花严重,用水、用药等生产环节经常发生矛盾。“三沙经验”把土地集中进行“反承包”,村集体掌握土地的使用权,不存在农路建设用地的摊分问题,土地发包后,村一级从中可以得到实质收入,可以作为建设和维护农路的资金,不需向村民小组摊派。把集中的土地建设成标准化农业园区后,生产上实行布局分区,把种植区和水产养殖区严格分开,用水和用药等矛盾也可迎刃而解,既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又解决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产生的问题。      三、“三沙经验”的现实意义      (一)探索出一条经济困难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中山市过去扶持经济困难地区的发展经济,普遍采取发展厂房或工人宿舍等物业出租的办法,投入大、见效慢,容易使村集体重新背上沉重的债务,使扶贫工作产生反效果。“三沙经验”正是针对这些经济困难地区交通不便、发展工商业困难,且土地资源丰富,开发程度较低、租金较低的情况,对整片土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反承包”价格与发包价格间的差距获取收益,再把部分收益反馈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在类似三沙村条件以“三沙经验”模式发展远比发展出租物业的经济效益要高。实际情况看,以“三沙经验”模式发展的6个村共投入1584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每年实现增值640万元,不到3年就可以回本。而一般在农村地区发展物业出租每年约只有10―15%的回报。      (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沙村以反承包方式开发了1200亩土地后,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壮大,为贯彻利益向下原则,村一级不再“反承包”土地,而是把利润空间留给组一级和农户,帮助组一级建设标准化农业园区。目前,三沙村建成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占地5000亩的花木生产园区,引进花木专业户100多户。三沙地区以花木生产园区为载体,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并促进了花木大市场的形成,呈现出“基地+市场+农户”的经营模式。为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能力,三沙村60多户花木生产专业户联合创办了横栏镇三沙花卉协会,并被省农业厅定为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
中山市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中山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管理制度,健全促进就业保障机制,力争到201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职业研发体系、扶持保障体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0%,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比重达到15%,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2%。     一、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城乡统筹就业投资模式      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的促进就业资金投入机制,设立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各镇区设立本镇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市财政在原安排的促进城乡就业资金规模不减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提取上年度征缴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的8%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列入市财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年度预算。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实训基地设备投入、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培养、劳动力市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劳动力管理、劳动力招聘、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扶持创业、就业安置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政策宣传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等其它各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金、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安置等费用,城乡失业青年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大专毕业生见习、职业介绍、就业安置等费用,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费、职业介绍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基地奖励等费用以及培训、人才奖励、企业奖励等费用,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贫困家庭子女智力扶贫所需经费由市镇(区)两级促进城乡就业资金按比例承担;城乡失业青年技能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费用由户籍所在地镇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凡对员工开展在岗和转岗培训,所需经费在本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计提,计入成本,并在税前列支,专项用于本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就业安置费和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二、创新城乡统筹就业管理制度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打破“城镇劳动者”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身份界限,规定凡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其提供“一次登记,终生跟踪”的无间断就业服务。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改革现行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办法,建立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实行定期抽样调查与日常登记相结合,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     (三)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作用,探索建立推动就业的市级网络管理中心、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公共技能实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明确劳动、工商、教育以及培训机构等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机制。按照《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要求,加快完善统一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人员配备标准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将其服务功能延伸到社区居(村)委会,形成市、镇(区)、社区居(村)委员会三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四)健全劳动力供需信息制度。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以此为依托,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劳动力供需信息。加快开通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建立劳务输入基地,有效引导外省市劳动力有序转移,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三、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政策体系     (一)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并由镇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分类登记、逐人建档、专人帮扶。困难群体可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等优惠政策,优先选择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贫困家庭子女可免费就读市高级技工学校。实施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扶持金扶持。对于帮助和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职业介绍结构和企业,将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      (二)推进城乡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积极推动城乡青年实现由无技能到有技能、初级技能到中级技能的转变,切实提高技能素质和市场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未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青年培训率要达100%,经培训获得国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率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95%,就业回流率不高于15%。城乡青年可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免费青年见习计划培训服务等优惠政策,对于帮助和吸纳城乡失业青年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企业,将给予一定的职业介绍费和就业安置费。     (三)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强技能素质,提高就业稳定率。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可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免费技能提升培训服务。对于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一定的职业介绍补贴。     (四)完善自主创业服务政策。规定凡本市户籍具有创业条件和意向的城乡劳动者可享受一次免费自主创业培训,以及政府免费提供的创业项目设计、开业指导和手续办理、创业后续服务;已成功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享受一次免费“改善你的企业”或“扩大你的企业”培训服务;政府投资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市场,按不少于30%的摊位,优先租赁给持有劳动保障手册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经营,并按规定减收租赁费、摊位费、市场管理费和卫生清洁费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年内免交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费用。同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可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创业培训基地的作用,组建创业专家自愿服务团,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学习掌握工商、税务、财务、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对于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基地,将给予一定奖励。     (五)完善企业吸纳劳动者鼓励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规定凡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乡失业青年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招用本市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企业,各镇区在管理费、租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规定凡向社会提供“青年见习岗位”、“技能实习岗位”、“技师工作站”的企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费补贴。     (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充分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市中等职业学校、市重点以上职业中学(理工学校)和高等院校的作用,采取分片负责方式,为全市24个镇区的城乡劳动者就近参加培训提供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妇联、残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部门办学积极性,开展全市妇女、残疾人专项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推动其实现就业。     (七)完善政府购买成果政策。充分发挥培训服务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鼓励办学单位、企业、行业参与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培训适应市场、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格局。根据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工人的需求,定期公布政府购买的培训项目(工种)。规定凡符合享受政策扶持的对象,可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职业技能培训优惠券》,并根据自身的文化水平、技能状况和求职愿望,自由选择培训项目、培训形式到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力争年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劳动者初级技能提升1万人,具有初级技能的城乡劳动者向中级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具有中级技能的城乡劳动者向高级技能提升1000名。     (一)鼓励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充分利用电子及信息制造业、电器机械制造业、数控加工工业、机电装配业、化工、五金制品、包装印刷、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旅游服务、电子商务、房地产销售、金融保险等生产设备设施和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优势,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为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规范的职业技能实习。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并向社会提供技能训练服务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     (二)鼓励行业和企业集团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求各行业(协会)和企业集团把职工培训纳入人才强企和企业发展规划,完善企业培训制度,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或企业集团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托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和生产设备设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师工作站,建立技师培养制度,开展名师带徒活动,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交流、研发攻关等活动,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院(校)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定单式”培训,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引导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规划、协调和指导,开展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培训规划,提出本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比例标准,指导、组织和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对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操作性强和企业急需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工作场所的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方式进行考评;对在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能发挥技术带头人作用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劳动部门可破格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规定凡国家和省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对国家规定的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实行职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招用此类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在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其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将其录用。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者,依法予以惩处。     (五)建立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发挥社会荣誉和经济利益双重激励作用。每两年评选10名“技能人才培养导师”、10名“优秀技能人才”、20名“能工巧匠”和60名“技术能手”,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设立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名师带徒、技能竞赛、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等项目奖励。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
2006年中山市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明确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努力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和谐中山的工作思路。2006年,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以节能降耗为主要目标的技术改造,在技改贴息、科技三项经费上予以适当倾斜。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提高产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滚动编制并严格执行《中山市产业导向目录》,完善产业政策,继续按照“高、集、重、内”的思路对产业结构进行引导和调整。实施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相结合,加强创新主体和创新载体建设,根据产业特点开展产学研合作,走具有特色的产业公共技术成果推广和转化的新路子。     二、优化结构,提升内外源型经济发展水平     利用好两种资源和拓展两个市场,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推动进出口协调同步增长,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一般贸易比重和增强内资企业对进出口的贡献。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和组团发展的需要,调整招商思路,坚持“招商选资”方针,实施多元化战略,在重点开拓东盟、俄罗斯、非洲、南美和中东等新兴市场的同时,重视培育国内市场,提升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和地位。实施政府、协会、企业三方联动,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贸易壁垒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工作,实现反倾销和产业保护的前置化。加大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鼓励多方式、循序渐进地开展和扩大境外投资,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以及国内各大企业的联系,为企业创造条件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培育亮点,加速服务业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服务业加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继续发展壮大现代流通业,通过制定现代物流业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标准,增大扶持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现代物流业的整体水平。二是编制《中山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加紧制定中介服务业行业规范,加强对房地产、旅游、餐饮等传统服务行业的管理,提升整体发展水平。三是加大资本运作,拓宽金融服务,吸引外资和民间金融机构进入中山。四是高起点创建中山文化园区,尽快落实以动漫、游戏、软件设计、影视制作、广告创意为内容的文化产业项目,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发展壮大旅游业,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旅游业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四、巩固基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巩固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农科技术和农业信息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农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转变,确保粮食安全。扎实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充分整合和优化配置农村资源,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建立村级统一核算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严格监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以及有害生物的情况。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清理和化解好农村集体债务,做好后进村的帮扶工作,促进全市平衡发展。提高农民就业技能,拓宽农民就业范围,引导农民遵循正确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创新机制,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方式方法。创新投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适当选择若干个项目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代建制。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对纳入“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按照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原则,优先安排资金和用地指标,保证项目如期建设。      六、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市建设      全面开展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大内河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河涌两岸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整治。制定和全面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制度,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产生源的普查工作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环保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实施在线监控。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把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镇村,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落实部门责任,整体推进创建生态市的各项工作。      七、实施组团发展战略,协调区域发展      加快推进组团战略的实施,在已建立东部组团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西北组团、中部组团和南部组团的联系会议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主体和责任分工,重点统筹并做好组团内交通、能源、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八、加强技能培训,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突出技能培训,调整培训层次,切实帮扶困难群体就业。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推动从无技能向有技能、有技能向技能不断提高转变。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扩面力度,提高企业、劳动者和全市农民提高参保认识。重视农村养老保险的分类指导工作,做到一镇一策、一村一策、一人一策,力争实现年内新增10万人以上参保目标。      九、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继续扩大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卫生和体育工作向社区发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巩固提高教育强市取得的成绩。倡导平安中山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的观念和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等公共领域的监督,提高各级政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十、科学指导,稳步推进“十一五”规划      严格按照“十一五”规划,围绕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制定各项政策和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使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中期目标通过年度计划逐步落实。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完成。建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中山市七项措施全面抗御特大咸潮近日,珠三角频遭特大咸潮袭击,并呈现出现时间早、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面对严峻的咸潮形势,中山市积极应对,趋利避害,因势利导,采取果断措施,有效保证了咸潮期间全市的供水需求,确保了社会稳定、生产正常。      一、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生活生产用水。2005年12月28日,陈根楷市长召集水利、农业、建设、气象、供水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紧急部署各项防御措施。一是提升供水能力。要求供水部门充分利用现有供水设备设施,挖潜供水能力,保证蓄水、供水。同时水厂要加强值班,抓住时机进行偷淡,必要时候在确保饮水安全的情况下,将供水咸度标准适当提高,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用水。二是抓好节约用水。制订节约用水宣传方案,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必要时控制用水大户用水(洗车场、绿化用水),保障市民用水。三是及早筹备农业用水,检修抽水设备,保障春耕顺利,既要立足当前群众有水用,又要确保至清明前长时期的用水安全。四是立足长远,确保生产、生活用水。由被动变主动,加快山塘水库布局调整及南北镇区联网供水论证,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二、优化供水网络,提高供淡能力。2005年完成了三项安全供水设施建设:大丰水厂清水池扩建工程、长江水厂挖潜改造工程和东升至沙港公路DN800连通管工程,淡水供应能力大大提高。      三、实施集群调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水利部门根据咸潮上溯的规律,对中顺大围、中珠联围、民三联围、张家边联围、神湾联围等实行群闸调控,引淡冲咸,保证咸潮期间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      四、加强水库蓄水的保护和利用,抓好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先用围外水后用围内水,先用库外水后用水库水,先用天上水后地表水”的原则,在目前咸情严重的情况下,尽量先用西江水。同时,采取措施,增加蓄水量。一是加强做好水库库区的污染源排查并坚决清理,确保蓄水源水质。二是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以制度为手段保护占全市水库总库容70%的水库水资源。大力开展水库库区植树绿化,以涵养水源、美化环境、防止山泥倾泻和避免水土流失。三是挖掘潜力,增加蓄水,抬高水库正常蓄水位,增加兴利库容。四是正确处理好防洪与兴利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水库运行调度方案。      五、加强咸潮监测预报,积极利用潮汐偷淡。建立和完善咸潮预警体系,对全市主要河道和主要取水点开展咸潮监测,目前,全市共有12个外江咸潮监测点(其中7个为自动化监测点),12个内河涌人工监测点。市三防办充分发挥自动遥测现代化手段,实时准确地实施咸情监测;广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中山实验室准备了充足的测咸仪器与分析试剂,并制订测咸工作的相关制度,及时掌握并向社会发布咸情动态,指导全市各地的防咸抗咸工作。      六、加强内河水体置换,充分利用内河蓄淡。注重改善内河水环境和水生态,使其成为储存淡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在平原河道,对洪水采取适度风险调度,做到排蓄结合,改善水质,增加可用水量。近几年,全市共投入2.8亿元对30%的全市干堤水闸进行了改造,使这些水闸由过去单一的防洪功能优化成同时具备防洪和纳洪功能的新型水闸。另一方面,对全市内河涌按照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目标进行综合整治,累计投入7.1亿元对全市160条共长460公里的内河涌进行了综合整治,并新开挖河道13公里,较2000年增加水容量超1亿立方米,初步解决了河道水脏、水死、水阻问题,内河水质改善,水量增加。      七、加强水资源管理,多管齐下护淡。一是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开源节流,合理分配水量,实现科学防旱抗咸。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二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筹建污水处理厂,出台《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对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镇(区),市政府按每1万吨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建设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以及小榄等6个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今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
中山市从五个方面提高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五”时期,中山市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处理好速度与效益、工业与流通业、内源经济与外源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大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工业产业竞争力全面提高,2005年完成工业产值2562.88亿元,增长27.13%。面对总量大、基数高,能源紧、资源缺等不利因素,下一步,中山市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提高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努力实现产业技术进步逐步从跟踪模仿为主向自主开发为主转变,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集成创新转变。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工程中心和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中介组织,为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多渠道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对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充分利用各种科技资源,扶持企业对引进技术的转化、吸收、改良、创新。对共性、关键性产业技术集中攻关。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支撑作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重点发展微电子技术、数字技术、计算机辅助技术、零部件可靠性耐用性技术、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精密超细微加工分离技术、纳米材料制造和应用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信息网络应用技术、仿生应用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等。      二、整合要素资源,提升产业组织效率      彻底打破行政壁垒对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所形成的体制障碍,整合土地、资本、人力等方面资源,使产业发展能在更大的空间上进行资源组织。      一是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规模经济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强优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龙头企业的低成本规模扩张创造条件。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区域经济。通过发展针对产业集群的物流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共性技术开发服务,促使产业链条不断分化裂变,为产业集群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创造条件。支持中小企业,完善产业体系。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的特点,着力降低准入门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和共性技术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实施名牌、名企战略,打造行业龙头。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对获省级、国家级名牌、名标的企业继续实施重奖政策;在市技改贷款贴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纳入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计划等方面给予鼓励。围绕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化学工业、金属制品、纺织服装五大支柱产业和生物医药、包装印刷等特色产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技改贷款贴息、科技经费扶持、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设立、鼓励上市等方面措施,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资源分配上向这些产业的优势企业倾斜,促进做大做强,发挥行业龙头带动作用,成为提高产业竞争力的中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提高为大型企业配套生产的能力,建立起大中小型企业间在整机与零部件、硬件与软件、生产与服务等方面相互配套的分工协作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增值链和相互促进的产业群体。      二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重点提高土地的集约开发程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科学规划建设用地,对不同类型建设用地实施类似禁止建设、限制建设、鼓励建设等区别管治;明确城市生态用地最低保护标准,设定永久保护区;在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类城镇用地的规模与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产业用地,设定准入门槛,提高土地与产出投资强度;做好全市工业园区的整合工作,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在工业区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强化土地资源储备工作。      三是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壮大产业规模。切实贯彻实施《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争取3-5年内有更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以区域资源和市场资源为依托,探索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区域品牌推向资本市场,推动区域经济由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拓展企业和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空间。尽快组建产权交易市场,为产业资本的进入和退出开辟顺畅通道。加紧制定鼓励风险基金、社会机构信用担保基金、外资和民资银行进入与经营的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      四是建立与产业结构适应的人力资源引进与培养体系。适时调整教育结构,突出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可考虑按照组团布局,创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采用全日制脱产教育与在职中短期培训相结合的灵活高效的办学模式,结合区域产业特色错位发展不同学科专业,积极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调整准入政策,加大适用型人才引进力度。既要大力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也要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降低适用型人才准入门槛,积极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努力营造各类型人才都愿意、也能够在中山创业、生活的社会氛围。      五是实施组团战略,促进产业集约发展。按照“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组团之间、组团内各镇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产业联动,形成一批特色突出、技术先进、效益优良、辐射力强的产业集群。东部组团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包装印刷、汽车配件等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新型环保产业、光电一体化等高成长度产业,并创造条件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西北组团围绕提高西北组团产业竞争力这一核心,建立强有力区域协调机制,以专业镇为龙头,强化产业集聚,完善和打造一批国家级生产基地,使西北组团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产业区。中部组团以中心城区为依托,进一步强化现代城市功能,特别增强其集约、高效的行政、服务能力,扩大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加快商贸、金融、保险、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商贸、金融、咨询、文化等服务领域的运用,促进第三产业结构升级,并围绕加强地区性综合服务产业,提升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能力。南部组团着重发展外型经济,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三、强化区域合作,拓展发展新空间      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的合作,按照“共享、共赢和错位互补”的原则,共同构筑优势互补、产业配套、资源共享和环境共保的发展新格局;借助CEPA和港澳珠大桥启动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加深与港澳地区的经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现代物流、融资服务、法律、咨询、旅游、产品设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强区域技术、生产、投资交流与合作,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进一步提升内源型经济发展水平。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按照政府推动和市场培育相结合的思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信用市场服务机制、信用惩戒和褒扬机制。加快“信用中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形成覆盖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各行业企业以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多种媒介公开信用信息,促进和倡导诚实守信信用环境的形成。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认证、验证、技术鉴定、法律服务等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利用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工信用产品,提供信用等级评估等服务,形成信用市场的有效供给。      五、建立产业监测与评估制度      加快搭建中山市产业分析系统应用平台,系统分析产业结构、效益、比较优势、技术、布局以及支柱产业的发展状况,监测相关产业指标和支撑产业发展的资源变动情况,及时提供产业发展的最新资料和资源支撑数据;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对产业发展中的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2005〕第204期(总第442期)中山市切实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力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目前,民营企业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截至今年10月,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12.5万户,全市国家驰名商标中民营企业占50%,全市省著名商标中民营企业占63%。     一、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在市场主体准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登记速度、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改革和创新,鼓励、扶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关于打造服务型工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全市民营经济“百家企业”调研活动,摸清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开展民营企业评优活动,授予91户个体工商户、109户私营企业为中山市“光彩之星”称号,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了“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充分发挥经济组织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中介和引导作用。大力加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个协、私协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在政策、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组织指导等方面为民营企业牵线搭桥。以扩大服务覆盖面和普及服务为主,建立各种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宣传平台。先后创办了“二刊一网站”、开辟了“光彩论坛”、开通了光彩信息网站。与媒体合作举办《人在商界》等专题节目,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把握会展贸易信息,为企业提供经营商机。发挥市个协、私协的组织作用,先后组织企业到广州参加两届“省民博会”、马来西亚民营企业产品展示洽谈会以及印度中国(中山)产品展销会,拓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开展培训服务,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先后组织了有关管理创新、融资、质量意识、诚信、人力资源、品牌等方面的各类讲座、培训班,拓展企业的视野。发挥民营企业经济组织对行业的指导作用,指导好美容美发、饮食、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37个行业协会的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行业纪律,保证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配合名牌战略的实施,出台培育著名、驰名商标工作规划。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商标意识。每年邀请有关专家为企业举办商标专题知识讲座,通过媒体开办《中山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展播》及“中山商标论坛”等栏目,较好地激发了企业申创著名、驰名商标的热情。扶持特色经济发展,帮助黄圃、古镇、大涌、沙溪等特色行业镇区打造区域品牌。坚持打护并举,建立“打假维权扶优”机制,不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新的培育著名、驰名商标的三年规划,争取年内为中山再添1件驰名商标、20件著名商标。     四、拓宽维权服务领域,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率先成立个协、私协维权委员会法律顾问处;与中山电台联合举办个私协“会员法律维权在线”专题节目,与司法部门联合构建覆盖全市个私协会员法律维权网络;成立知识产权服务处,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及无偿调解服务。2004年,为会员举办法律咨询和培训班57场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4886次,参与维权案件3400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今年上半年,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328宗,挽回经济损失1.5亿多元,为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五、与企业交朋友,为企业排忧解难。与企业建立顺畅沟通机制,扎扎实实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赢得商机。创新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办理改组登记、批量办理注册登记,指导和帮助数十家企业办理了冠省名变更手续。
中山市全面清理企业欠薪案件中山市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早部署,积极应对,全面清理企业欠薪案件,严厉查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截至12月,全市共发生欠薪案件39宗,比去年同期下降45%,涉及5148人,涉及金额414万元。目前,已处理30宗,其余案件正在处理中。      一、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从今年11月份起,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市镇两级联合监察执法力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和密度,至12月初,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963家,涉及人数近11万人。排查过程中,一方面做到提前介入,及早预防,对企业实行严密监控,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出击,从源头上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对重大欠薪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和重点监控。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确不能立即补发的,责令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已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实行专案跟踪制度,防止反复;对仍未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和解决。      二是完善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配合年底企业欠薪专项检查,加快诚信评价工作进度,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按规定分别认定为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督管理,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数据库。截至目前,已有2419家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网,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10%以上,大多数属较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中A级有130多家用人单位,B、C两级有2200余家。通过实施诚信等级评价,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欠薪行为的发生。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劳动保障、信访、公安、建设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动,发挥部门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欠薪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劳动保障部门与建设部门联合互动,严把入口关,共同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严格工程造价3%的保障金,至11月已收取保障金6433万元,涉及工程项目324个,涉及工程造价2.09亿元。严处欠薪行为,对有欠薪行为的建筑企业,责令其限期发放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对严重欠薪的建筑企业,如无力支付所欠的工资,启动工资保障金,并吊销其建筑资质证件。目前,全市已处置10宗建筑行业欠薪案件。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通过联合行动,成功处理15宗企业欠薪案件。
中山市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中山市切实汲取“12・15”五桂山区南台山森林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黄华华省长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完善防火机制,健全防火网络,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健全森林防火机制,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落实各级和相关部门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立体化的森林防火网络,加大森林防火投入,确保森林防火资金充足。举办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邀请国家森林武警指挥学院森林防火专家授课,市政府和各镇区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切实提高防火救灾的组织指挥能力。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山林巡查,着重加强重点防火区域和重要时段巡山,在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和防火检查卡哨,堵截闲杂人员,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组织经常性的野外火源管理执法检查,清理整顿林区内乱搭乱建现象及擅自出租林地等行为,全面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灭火、后勤、运输、向导等专业扑火队伍。严格加强对造林人员管理,与承包人签定责任状,落实承包区防火责任;落实护林员的待遇,配置统一的服装、摩托车,并建立健全奖罚机制;抽调熟悉山区地形的当地农村青年组建向导队,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及时为扑火队伍带路和运送物资。加强扑火人员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加强指挥员、驻军部队、预备役、公安干警、镇区相关人员和村级治保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指挥人员和扑救人员的整体水平,形成多层次的指挥、扑火队伍结构,切实提高防火队伍的扑救能力。      四、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提升防火水平。加强防火分隔林带建设,对全市山林防火隔离带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分布树种,绘制林区地形图,完善观察点、山边消防栓、通信系统的建设。加强林区公路及上山扑火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林区公路、上山路径,在高危地段设立警戒线。完善山边消防设施建设,在山塘、水库设置抽水泵,在武警训练中增设“灭火弹”项目,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的装备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和市民的防火意识,利用市、镇(区)两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有关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家喻户晓,变被动防火为主动防火,走全民防火之路。
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时强调把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中之重12月20至21日,黄华华省长莅临中山视察,期间先后视察了国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以及一批企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听取了中山市党政领导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对中山市今年经济社会所取得的新发展黄省长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概括为三大亮点:      一、经济运行呈现出既快又好的良好势头。中山今年GDP将达740多亿元,增长近14%。其中,第二产业增长14.4%,第三产业增长14.2%。工业生产经过连续6年30%以上的高增长后,今年增长率达17%以上;经济效益好,财税收入大幅增长,地方一般财政收入增长29%,地税收入增长37%,主要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东部沿海开发思路对,开局好。中山市对处于转型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态势,判断得很准确,认识很到位,一系列决策和部署都符合实际。中山目前也面临着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如土地短缺问题、人口压力、产业层次偏低、交通边缘化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培育发展后劲,中山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开发东部沿海的决策,以火炬开发区为核心,以“高、集、重、物”为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壮大电子信息、包装印刷、生物医药、汽车配件、精细化工等五大支柱产业集群,形成装备制造业、重化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四大新产业集群,适度发展重化工业,打造为重工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服务的大物流平台,带动全市工业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发展。中山市东部沿海开发的思路是正确的,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要把开发区做大做强。中山火炬开发区是我国较早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预计今年GDP达到130亿元,工业产值500亿元,税收19亿,拥有700多家企业。中山市以火炬区为龙头,带动整个东部沿海地区的崛起,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如今,位于东部沿海的国家中山火炬开发区已成为中山市的一大品牌,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是有效解决了土地问题。把马鞍岛40平方公里土地纳入开发区管理,有效解决了火炬开发区土地不足的问题。同时,与阳西、河源等县市合作共建开发区,共建产业转移园区,拓展发展空间。三是优势互补。在不打破行政体制的条件下,由火炬开发区托管南朗镇,有效解决了火炬开发区有资金没土地、南朗镇有土地没资金的问题,充分发挥了优势互补作用,对火炬开发区做大做强非常有利。      三、中山今年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国9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很了不起,是件大好事、大喜事。通过实地考察后,更发现中山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名副其实的,中山不愧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典范。博爱路、外环路、起湾路等一批新建的城市道路无不宽阔通畅;城市绿化美化上了新台阶,绿化率达到37.5%,大街小巷四季花开,岐江两岸美景如画。文化建设很好,全市共有24个文化站,其中20个特级文化站,4个一级文化站,今年又建成了规模宏大的文化艺术中心。教育发展很好,已成为全省第三个教育强市,今年大学生升学率达到9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2个百分点。环保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和组团垃圾处理基地等环保基础设施,在五桂山规划建设面积达200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区等。由此看来,中山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确是名不虚传,名副其实,实至名归。      在谈到2006的工作和中山市未来发展时,黄省长强调,中山市一定要把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是综合分析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阶段后提出的重大指导方针。广东的发展已到了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明年的经济工作中要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中之重,这也符合中山实际。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中要注意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十分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这很符合广东实际。广东改革开放多年的发展就是得益于开放和引进技术,没有引进技术就没有广东的今天,技术引进也是广东的优势。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要处理好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的关系,我们在强调自主创新的同时,不能否定和丢掉技术引进,但不能依赖技术引进,不能再走单纯引进的道路,而要从引进为主转变到以自主创新为主,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在再创新上下功夫。这条路子符合广东的实际,最捷径,效益最好,是我们主要的创新形式之一。这次到格兰仕(中山)空调制造基地看过之后很有启发,格兰仕最早的微波炉技术是引进的,但吸收后拥有了核心部件磁控管技术,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进而占领世界微波炉市场40%的份额;格兰仕在空调业发展中也是先引进,吸收众家之长后,在核心部件压缩机上形成了自己的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我国DVD行业就是没有掌握核心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把大部分利润让给了外方,一台DVD售价40美元,其中20美元交了专利费,14美元用来进口关键零部件,6美元为组装成本和利润。所以,竞争的优势在于掌握核心技术,如何掌握核心技术,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自己研制,二是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在当前科技制高点多为国外所占据的情况下,广东要多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      二是积极鼓励大中型企业组建研发机构。依靠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技术中心。这方面中山做得不错,中山目前已有79家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不少,要再接再厉,凡是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这些中心要通过产学研结合,多引进高校、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技术中心。      三是加强专业镇和火炬区创新平台、实验室建设。中山拥有19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10个专业镇,有不少高科技产业园区。现在很大的问题是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中山的中小企业很多,这些企业建不起独立的创新平台,需要专业镇建立统一的创新平台,省里在佛山开了现场会,希望中山总结专业镇的经验,加快带有集群创新特点的创新平台建设,帮助更多企业解决人才不足、设计能力不强的问题。      四是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著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集团,支柱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地区也可以创立区域品牌。今年中山被评为中国品牌经济城市,100个工业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名牌名标占有率位居全省前列,名牌带动战略创出了经验,应该认真总结,创造更多知名品牌,把企业做成龙头企业,把名牌产品培育成拳头产品。将好的企业做大做强,比新建企业发展更快,这也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有效办法。希望中山下一步将现有名牌企业做大做强,打出一些拳头产品。同时,除了企业品牌,还要做好区域品牌,做强黄圃腊味等区域品牌,打出名堂。      五是积极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的集成创新,支持有本地优势和特色的原始创新。中山东部组团有“高、集、重、物”的产业发展方向,即发展高科技、集约型、重化工业、物流业,还有不少产业集群,怎样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产业集群集成创新,希望中山认真研究探索,作为一项课题,探索出经验。模仿加创造是一条规律,是一条有效的创新之路。      六是加大科技投入,发展风险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自主创新。在政策支持企业创名创优的基础上,激励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
中山市累计贸易顺差突破50亿美元今年1―11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68.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2%。其中,出口109.9亿美元,增长21.6%;进口58.7亿美元,增长13.5%;累计实现贸易顺差51.2亿美元,首次突破50亿美元,创历史最好成绩。主要特点如下:      一、一般贸易出口增长迅速,其项下贸易顺差加速上升      1―11月,一般贸易进出口40.4亿美元,增长35.3%,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24%。其中,出口32.5亿美元,增长36.6%,占同期出口总值的29.6%;进口7.9亿美元,增长30.2%,占同期进口总值的13.5%。虽然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仅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一,但由于出口增长迅速,其项下实现贸易顺差24.6亿美元,接近同期贸易顺差总值的一半。      二、加工贸易稳中有升      1―11月,加工贸易进出口124.3亿美元,增长14.4%,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73.7%。其中,加工贸易出口77.3亿美元,增长16.2%,占同期出口总值的70.3%;进口47亿美元,增长11.6%,占同期进口总值的80.1%。加工贸易项下实现贸易顺差30.3亿美元。      三、外商投资地位日益巩固,民营企业发展态势良好      1―11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11.8亿美元,增长18.9%,略高于全市总体进出口增速,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66.3%。民营企业进出口45.4亿美元,增长19.7%,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26.9%。国有企业进出口11.3亿美元,增长10%,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6.7%。      四、与香港双边贸易保持平稳,欧美市场迅速扩大      今年上半年,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44.6亿美元,增长5%,虽然增速与总体进出口增速存在着一定差距,但香港依然保持了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为中山市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29.1亿美元,增长38.1%。欧盟依然保持其第三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19.2亿美元,增长34.2%。与欧美地区双边贸易的迅速扩大,有力支撑并加速了全市外贸发展。台湾列居双边贸易伙伴第四的位置,双边贸易额达15亿美元,下降5.8%。      五、机电产品出口占主导地位,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      1―11月,机电产品出口68.7亿美元,增长21.8%,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2.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6亿美元,增长8.7%。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迅速。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1.9亿美元,增长20.5%;鞋类6亿美元,增长10.9%;灯具、照明装置及类似品5.5亿美元,增长28.6%;风扇3.9亿美元,增长54.2%;家具出口3.2亿美元,增长35.9%。      六、机电产品进口占据半壁江山,原材料进口大幅增长      1―11月,进口机电产品28.6亿美元,增长13.6%,占同期出口总值的48.7%。高新技术产品进口17.6亿美元,增长13.5%。原材料进口增长迅速,其中,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5.5亿美元,增长20.6%;钢材进口3.3亿美元,增长26%;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1.3亿美元,增长40.7%。
中山市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工程中山市拥有进城务工人员100多万人,他们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市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工程,加快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近两年全市共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超过10万人。      一、加强扶持,建立一体化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管理体制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把扩大与促进就业作为民心工程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城乡就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劳动就业的意见》、《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中山市推进城乡就业试点方案》、《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及就业安置补贴实施办法》、《中山市城乡就业督导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各镇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为扎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指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劳动、教育、农业、财政、人事、民政、妇联、团市委、各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部门及培训机构参加,负责政策制定和统筹规划,各镇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培训就业工作实施。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与促进就业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劳动、农业、人事、团市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各镇区政府和社区(村)委会通力协作,联动运作。建立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督办催办,每季度向全市通报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城乡就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      二、整合资源,建立立体式培训网络      一是建立健全复合型、全方位的培训网络。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重点中专1所,国家级重点技校1所,国家级重点职中2所,省级重点职中8所,市级重点职中2所,省级专业实训基地2个,省级骨干示范专业2个,“软件蓝领”实验基地1个,形成了以“国重”为龙头,“省重”、“市重”为主体,辐射全市的职业教育格局。全市24个镇区开办了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其中8所被评为省级示范、13所被评为市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实施“村校一体”化运作,依托分布在村(社区)内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设立236个村级成人学校和300多个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坚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相结合的立体式办学模式,统一、合理、有效地配置职业与成人教育资源,为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提供保障。      二是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12所市级以上重点职业中学的主体作用,将其作为“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职业培训定点单位”,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共同承担全市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调动企业参与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积极性,由政府购买其培训成果。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规定凡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符合条件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企业职工培训(教育)中心(学校)、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推广站等可根据实际开展实用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单位经认可享受市促进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加大投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就业长效机制      从2003年起,市政府在再就业工程基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岗位开发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公益性劳动力市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等。各镇区相应建立促进就业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年来市镇两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约8000万元,专门用于培训、职介补贴及劳动者、企业奖励。      四、创新模式,全方位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一是坚持全面教育培训与专项技能培训相结合。各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以开展岗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长短结合,学用结合,灵活开展成人教育培训。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面对市场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与培训,成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的生力军。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存量大的状况,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全市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培训就业扶持。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每年城乡成人教育培训量均超过20万人次。      二是坚持专项技能培训“三定”和“三结合”原则。坚持定岗位、定指标、定培训原则。定岗位是指通过建立企业岗位余缺申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岗位统筹安排,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要。定指标是指各镇区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生劳动力等的总人数,制定每年的登记、培训、就业指标。定培训是指各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目前,有关部门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需求及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特点,抽调相关学校骨干教师,制定了《城乡绿化工》《冲压工》《电子安装工》《家具制造工》等几十个工种的教学计划,在实际培训工作中起到纲领、规范作用,使每个培训对象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长,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三结合”就是与企业需要、就业、人才储备相结合。      三是创新培训机制,走校企合作之路。加强学校与部门、社区(村)合作。全市14所市级以上重点职业中学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承担本镇区及临近镇区的城乡就业培训工作。各职业中学主动与相关镇区的促进就业工作小组、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区(村)委会等部门联系,对相关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摸底清查,确定培训对象,做到因材施教。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各技能学院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为当地培养了大量适用人才。如中山中专与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联合办班,先后为3200多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上岗培训。      五、加强监管,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城乡就业督导制度,成立市劳动就业工作督导组,由劳动、教育、农业、发展和改革、民政、科技等部门组成,分成7个小组定期对全市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按照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中山市积极构建“两个适宜”城市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中山市,对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城市的构想表示充分肯定,对中山市破解这个命题寄予厚望。中山市坚决树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破解建设“两个适宜”城市命题的使命意识和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坚持理性发展、有序发展和集约发展,力争在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一是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目前,全市装备制造业初具规模,共有企业约4000家,占全市企业总量的20%和全市工业增加值总量的27%,对工业经济的贡献率达27.1%,拉动工业增长5.3个百分点。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专门就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意见,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中的50%和财政安排的3300万元技改资金的大部分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努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持续增长的战略产业:一手抓承接世界产业转移,一手抓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健康医药、汽车配件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新型环保、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成长性产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努力抢占传统产业的科技制高点。同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扶优扶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支持名优品牌企业不断提升发展素质,做大做强。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节约型社会。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推进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各级政府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机关;加强节能降耗,在生产企业、服务单位、公用设施和全社会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清洁生产、生态生产,推动节约型消费。      四是以商贸物流为主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三轮驱动,整体推进服务业发展。加快东部组团、西北部组团和中部组团三大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抓住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机遇,高水平做好旅游业发展各项规划,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切实加快和规范房地产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转移,使服务业成为利用外资的新优势。实施名牌服务战略,努力提升服务业水平。      二、内、外源经济并重发展,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      充分释放内源型经济发展潜力,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动民营经济总量快速扩大。通过技改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民企增加技改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培养有竞争力的名、优、特、新产品和各具特色的中小民营企业群体,不断扩大聚集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实施“择大、择优、择强招商”、“产业招商”、“内、外资并重招商”、“零用地招商”,招商引资领域和渠道实现新的突破。2001年至2004年,全市新批准投资规模超千万美元项目共163宗,累计合同利用外资18.19亿美元;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增资占同期全市合同利用外资的38.7%。。加紧设立鼓励反倾销应诉基金,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政府+行业协会+进口商+涉案企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第三产业利用外资,支持民营企业嫁接外资,特别大型房地产项目并购增资、引进外资物流企业成为利用外资的新增长亮点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三化”进程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和“两个作用”的重要论断,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一是加快土地自由流转,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恢复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二是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力度处理农村集体债务。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管理分开的基层管理体制。三是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切实降低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例。四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市政府一次性拨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保,并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年内努力实现20万农民参保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新增1100多万元用于提高补贴额度。五是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鼓励农民居住地向中心镇、镇中心区和中心村转移,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进程。六是积极探索村级统一核算工作,努力建立起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管理体制。      四、以东部沿海开发为龙头,加快组团发展      在结合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发展趋势,考虑城市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和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把全市分为东部、西北部、中部和南部四大组团:以火炬开发区为核心的东部组团,主要是把东部沿海地区建设成为中山未来的城市副中心,临港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带动全市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高级化的增长极。加快东部地区与市区的路网衔接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做好深水港筹建工作,抓好临港工业园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招商。以小榄、古镇为核心的西北组团,主要是凭借特色产业优势,主动承接广佛经济圈的辐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档次,打造新型特色产业群,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中部组团,主要是发展金融商贸、文教体卫、信息资讯、行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体系,打造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区域集散枢纽,提高城市主中心服务职能。以三乡镇和坦洲镇为核心的南部组团,主要是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加强承载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能力,着力打造高级加工出口基地。      五、加快城市支撑体系建设,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从全国、全省和本市三个角度,对城市发展进行定位,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拉动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多种投资主体以及吸纳社会投资等多种形式,努力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今后一段时期,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42个,总投资457亿元,全力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主动权,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六、创建生态城市,建设绿色家园      积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全国首批生态市,争取2005年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2006年达到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标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中山。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和长江水库水源林保护区的保护建设为重点、以新一轮的中山绿化为载体,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把中山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七、构建“和谐中山”,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      200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协调度为73.4%,同比提升1.6%。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统筹城乡发展来促进协调发展,切实反哺农业、农村和农民。二是努力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着力提高人的素质,全面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按照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以博鳌亚洲论坛暨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在中山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中山的文化品位。四是以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持久地推进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五是坚持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今年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继中山火炬职业学院建成后,再投资1亿元建设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解决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技术人才紧缺的矛盾。在原有民办学校的基础上,今年再建7所低收费类的民办学校,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题。六是加快实施“安康工程”,加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帮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为实现共同富裕安康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中山市实施治乱减负帮助企业轻装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部署, 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坚决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的行为,建立健全治乱减负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取消涉及企业收费项目179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5299万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清除面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03年以来,共取消收费项目80项,减轻企业负担8000多万元,涉及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经贸、外经贸、卫生、财政、物价等20多个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减轻受突发疫情影响行业企业负担。2003年,为减轻“非典”疫情对部分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旅游景点、旅行社、旅店、餐饮、娱乐、水路客运、公路客运、出租车、批发零售和房地产等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府性基金项目9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全市共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2625万元。2004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中山家禽养殖业和加工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等7项收费,严防价格异动,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鼓励个人和企业继续发展养殖业,共减免175万元,积极消除禽流感疫情的消极影响。      三、加强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专项整治。把治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列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情况的专项清理,重点检查已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的落实情况,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大对机动车乱收费和道路站点整顿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做好道路站点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撤并6个收费站,保留8个收费站点,大大降低了收费站成本,减轻车主负担。成立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把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认真组织检查已取消涉车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二是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违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有交通违章罚款和机动车辆行政性收费要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整顿机动车辆检测站,规范检验检测收费。公安交警部门认真执行公安部、交通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推进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开展“三查”和一系列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回头看”活动,对近年来开展的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调查研究的方式,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碰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要求各单位结合乡镇企业反映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对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实行公示制,确保治乱减负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国家已取消的向企业收费项目得到落实,全市基本不存在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近几年没有新出台面向企业的收费项目,在治乱减负工作中没有出现顶风违纪案件。      六、推进加快依法行政,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全市各镇区、有关部门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改善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作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重点,从治理“三乱”逐步延伸到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加强为企业服务等方面上来,标本兼治,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治乱减负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行为。继续推行“两票一证一卡”、“收支两条线”及收费公示制度。逐步试行收费管理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评议、企业交费报告等制度,加快全市治乱减负法制化进程。
中山市三项措施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中山市把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以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上新台阶。      一、突出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      三年来,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37万人,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三年目标任务;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1137名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人员421名;解决430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自主创业者701人,其中180人已成功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2.22%,大大低于全省平均3.5%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的目标,共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6万人。      (一)切实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坚持实用实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两项原则,开展针对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前培训。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促进其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06年实现年内8000人就业的目标。      (二)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分三个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实行培训与考核、鉴定相分离,确保培训质量,推动3万名农村劳动力从无技能向有技能,有技能向技能不断提高转变。一是就业前培训。主要是针对1万名文化偏低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开展劳动预备制系统培训和就业前引导性培训。二是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开展定点、定时间、定课程、定就业的免费技能培训,力争全年培训1万名农村青年。三是技能提升培训。重点针对有一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学院、培训学校和培训中心,按照自身的培训设备和能力,开展45个工种的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建设市高级技工学校,将其办成6000人左右规模的技师学院;大力培养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总量要达到61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比重达15%,技师和高级技师达2%。      (三)加快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并以公共资金或民间资本投入的形式,建设四大中心镇区劳动力市场,形成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核心,以四个镇区级劳动力市场为配套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帮助企业和求职者及时发布用人信息,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至201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基本实现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5%,促进6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加大扩面力度,加快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进程      提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建立起中山特色的“地税征收、社保运作、工商配合、财政监督、银行服务”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加快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基本建立起统一的、多层次、覆盖能力强的社会保险体系。截至今年10月,全市城镇社保总参保人数344.12万人次,提前完成全年320万人次的目标任务,其中养老保险84.08万人,医疗保险87.27万人,工伤保险84.01万人,失业保险83.56万人,生育保险5.2万人。      (一)提高城镇社会保险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劳动保障网站和医疗服务队的作用,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征收管理,完善稽核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应保尽保。落实新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规定,实现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建立协议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协议医疗机构监督和管理,保障参保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社会保险待遇,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制。      (二)加快农村社会保险进程。以全市农民为对象,加强社保扩面征缴,推动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进程。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分类指导,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一镇一策、一村一策、一人一策。先在五桂山等镇区开设试点,2007年全面铺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三)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初步实现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险并轨,健全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方式多层次,做实个人帐户,增强基金支付能力,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完成“金保工程”建设,提高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组建市镇两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发挥协调和指导的工作职能,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达到508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98万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43万人,居民医疗保险60万人;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月人均待遇103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随之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9%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      三、完善工作制度,保持劳动双方关系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关口前移”原则,建立并完善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加强基层调解和仲裁网络建设,加快劳动争议协调解决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基本实现了“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262宗,同比下降12.5%。实施市镇两级联合监察执法,开展劳动关系“规范一个镇”试点,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守法制度,在建筑领域实行工资保障金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企业欠薪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      (一)提高村级调解的水平和效率。针对调解效能不高的现状,加强对村级调解员的指导,重点建立三项制度。一是汇报制度。建立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及时收集基层工作疑难案例。二是交流制度。每季度下到镇区召开交流会,总结经验,剖析案例,并现场解答调解员的提问,增强调解员解决疑难案例的能力。三是培训制度。除开展跟班培训外,对全体调解员进行每月轮训,重点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实务,掌握调解工作技巧。力争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不断下降,进一步遏制重大突发性事件,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下降10%的目标,保持全市劳动双方关系和谐稳定。      (二)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以建筑领域和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监察执法力度,实施零距离接触策略,增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调解和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扩大“规范一个镇”试点。将劳动关系“规范一个镇”试点扩大至3―10个镇区。在源头上消除、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产生,树立守法典型,优化经济环境。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采集和公布制度常态化、科学化,职工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左右。      (四)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守法评估体系。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全市所有用工50人以上企业资料纳入电脑信息库。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守法评估体系,对企业实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实时监控企业遵纪守法情况,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
中山市五项措施确保“两节”期间社会稳定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及早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全面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吸取“12・25”火灾事故的教训,从12月26日起至明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全面整治火险隐患,重点检查卡拉OK歌舞场所、桑拿按摩场所、电子游戏(艺)场所、网吧、西餐厅酒吧、溜冰场、电影院、棋牌室等群众聚集、容易产生治安、消防隐患的场所,以及烟花爆竹销售贮存点、大型油库、石场、炸药仓库等重点单位,确保不符合消防规范的公共场所春节前得到彻底整治。截至30日,全市已出动检查人员7120人次,检查企业(场所)16853家,查处事故隐患4996宗,发出整改通知书2164份,其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313家,整治改造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密集场所28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易燃易爆企业28间、“三小场所”85间、施工工地85处、交通运输网点渡口4处、道路交通事故黑点1处。      二是认真开展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及早从11月起就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力量认真开展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为主题的“雷霆”行动,加大企业欠薪排查工作的力度和密度。截至12月25日,全市已排查出欠薪企业78家。启动工资支付实时监控机制,对78家欠薪企业进行全面监控,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确保企业节前将工资待遇发放到员工手中。同时,组织公安部门力量对全市劳资纠纷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处,并制定了处置预案,迅速化解、平息了劳资纠纷111起。      三是组织开展全市严打整治“粤鹰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11月初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盗抢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整治“粤鹰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2月20日,全市“粤鹰”行动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98人;查处治安案件1417起,抓获违法人员1944人;查获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盗抢嫌疑车辆923辆。其中,11月份所发17宗命案全部侦破,包括省督办的东区“7・25”抢劫杀人等4宗年内月前命案也全部破获。      四是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强化社会面控制。加大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巡逻密度,组织开展便衣预伏,在该市三角、十顷、古镇、城区高速等10个进出中山的主要关口设卡堵截被盗抢车辆。同时,严厉打击车站扒窃、抢劫和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问题,保障进出车站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12月12至25日,对中心城区汽车总站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专项整治工作,共破获案件6宗,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公安部门计划在春节前有针对性地组织2―3次统一清查行动,其中12月28―29日已开展了第一次清查行动,打掉了一批重点治安黑点,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五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确保春运安全。为确保“两节”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从12月中旬起,全市公安交警一律取消休假,组织警力对交通秩序较乱的路段,采取集中整治,各个击破的办法,集中力量进行了多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春运期间,全市将设立7个春运执勤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从严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力争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不发生公路“三乱”和严重车匪路霸。
中山市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步伐中山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部署,将推动企业上市作为建设经济强市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快上市步伐,力争5年内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直接融资额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大力培育拟上市资源,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构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调整融资结构,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推动优质企业尽快改制上市,加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一、强化责任,开辟企业改制上市绿色通道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金融办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联系有关证券、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效沟通;金融、经贸、外经贸、科技、工商等部门对全市企业进行排查摸底,优选一批企业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国资部门加大对国有控股企业上市的领导、指导力度;经贸、科技等部门从技改贴息和科技经费等方面重点支持拟上市企业;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按政策规定做好企业改制时房地产资产确权及变更工作;财、税等部门在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税费补缴问题时,本着尊重历史、着眼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对企业上市融资项目立项给予重点支持。各镇区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对确定的重点企业指定专人进行上市扶持培育,协助其解决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促进和服务企业上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辟企业改制上市绿色通道,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按“一企一议”原则,特事特办,快速办理,提高企业改制、辅导和发行上市的效率。三是市政府对各镇区、各部门发展资本市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在镇区实绩考核中增加企业上市考核指标,对成效显著的镇区、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推动企业上市有功的创投企业、证券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给予通报表彰。      二、大力培育企业上市资源?      一是优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支柱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经营规模、盈利达到一定条件的成长型优秀民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上市后备企业做强做大,使其尽快具备上市条件。上市后备企业具体条件: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上一会计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家进行培训,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帮助企业提高资本营运的能力,推动拟上市企业早日进入上市工作轨道。 三是支持上市后备企业采取公开招聘、市场选聘和竞争上岗等方式引进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司高管等资本运营人才。鼓励企业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三、加大扶持力度,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      一是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对于以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按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方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作销售处理(房地产开发的除外)。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关部门对其资产作名称变更登记处理。 二是设立企业上市前财务规范专项补助。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时,根据企业上市有关规定对自身历史帐目进行重新规范而增加的成本费用,给予相应的专项补助。三是给予企业上市后专项补助。企业上市后,连续两年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以上市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增加额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四是企业完成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上市前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国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给予补助1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奖励100万元。五是积极促进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在拟融资资金投资项目、再融资各环节服务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再融资成功的,市政府给予奖励。六是鼓励企业“买壳”、“借壳”上市。企业在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中山的,视同改制上市,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中山市积极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形势针对目前电力紧张的严峻形势,中山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加强错峰工作力度,切实执行确保错峰用电轮休表和调峰电力认购营销方案,加强线路巡查,对不参与认购电的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错峰轮休制度,凡发现不执行错峰用电线路轮休计划,在轮休日擅自动力用电的企业,实行连续一周强制性错峰用电。若导致供电线路拉闸停电而造成企业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将视为违反计划用电,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加强宣传,加大错峰用电贯彻力度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各镇区及时召开工业大户、台商、日商、工商联等企业和部门座谈会,传达错峰用电工作精神,分析用电形势,统一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做法,切实落实错峰用电工作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加强巡查监督,成立错峰用电督导组,各镇区成立错峰用电专责小组,对错峰用电工作进行巡查,对不自觉执行错峰的企业给予监督和制约。三是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作措施,消除企业经营者的“电荒”心理,确保错峰用电方案落到实处,维护投资环境。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一是建立大用户负荷管理、负荷预测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不断创新管理手段。采取有保有限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医院、党政机关、海关、学校、电视台、供水、大型航运码头、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等重要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拉大峰谷电价差,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调节电力需求。三是大力提倡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鼓励企业大力采用节能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和错峰用电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利用当地媒体加强宣传,让所有工业企业都掌握线路轮休排期和错峰用电有关要求,调整好生产时间,主动配合,自觉错峰。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广大用户科学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     四、精心调度,科学安排系统运行方式     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机组顶峰发电的潜力,因线路故障确需强制错峰时及时通知重要用户(认购电量工业用户)做好停电准备,将停电对社会的影响和用户的损失降至最小。     五、加大协调力度,解决地方电厂资金短缺问题     针对地方电厂上网电价与燃料支出费用产生的严重倒挂现象,考虑从市财政中借支来维持解决目前地方电厂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六、加快电站电网建设     加快第二个500千伏变电站等一批电网基础建设,提高电力供应量和供电效益。
中山市六项举措保持液化气市场稳定去年12月以来,受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飙升影响,中山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偏紧,价格连续攀升,对此,中山市采取六项措施,保持液化气市场稳定,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消费心理。      一、积极组织购买气源,解决燃气供应紧张局面      针对周边地区限制燃气出境、本市气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中山市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措施缓解紧张局面。由市政府出面与周边省市政府商洽,请求给予气源支援。多次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代表会议,明确以保障供应为前提,要求企业想法设法组织货源,积极拓宽采购渠道。近日,从湖南、荆门、咸阳、韶关等地组织的货源陆续运抵,15日起,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向社会敞开供气。同时,随着近日国家和省关于稳定气价政策的出台和国际液化石油气采购船陆续到岸,中山市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压力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以保障供应为前提,合理制定零售价格      由于货源偏紧,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较高,液化石油气价格出现倒挂,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出现亏损。企业对市场供给积极性不高,1月12日、13日,部分镇区小型供气站出现限量供气或停止供气情况,从保障供应的前提出发,为鼓励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积极组织货源,按“保本经营”原则,适时、适当调整制定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从1月15日市物价局将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限价定到115元/瓶,较好地保障了燃气供应。      三、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燃气价格补贴      为减轻低收入群体经济负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市政府批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城乡居民低保户、烈属、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常住人员家庭给予燃气价格补贴,当瓶装液化石油气(15公斤装)最高零售价格超过90元/瓶时,每户每月可享受20元的补助。此项措施对稳定群众心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起到积极作用。      四、关注进货价格和库存量,要求经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市内13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进销存情况,分析液化石油气购销和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应对处理出现的问题。为减轻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建议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军烈属、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的常住人员家庭购买液化石油气给予优惠。目前,中山石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从2005年12月16日起,承诺当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超90元/瓶时,对上述人群按月购买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给予7元/瓶的优惠。      五、持续开展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      去年12月以来,全市开展了3次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行动。市物价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共出动100多人次,对市内主要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各零售充气点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打击短斤少两、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从近日的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大型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最高限价,未发现明显的短斤少两情况。目前,全市范围的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行动仍在开展中。      六、以正确的宣传导向,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消费心理      注重宣传解释工作,利用各大宣传媒体和政务信息,如实客观地反映液化石油气供求状况和价格上涨原因,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平抑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措施,以正面宣传有效消除社会恐慌,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消费心理和社会预期。      监测结果表明,目前货源供应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货成本回落,中山市将于本月18日起调低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其中,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临时零售限价由115元/瓶调低至110元/瓶。
中山市2005年实现外贸顺差57亿美元2005年,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86.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7%。其中出口122.1亿美元,增长22.2%,进口64.8亿美元,增长15.2%,累计实现贸易顺差57.3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超三成      一般贸易进出口44.7亿美元,增长34.6%,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23.9%。其中,出口36.1亿美元,增长35.5%,占同期出口总值的29.6%;进口8.6亿美元,增长31.1%,占同期进口总值的13.3%。一般贸易实现贸易顺差27.5亿美元,占总体进出口总值的23.9%,实现了占总体47.9%的贸易顺差,为全年贸易顺差的形成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      二、加工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138亿美元,增长15.8%,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73.9%。其中,加工贸易出口86亿美元,增长17.3%,占同期出口总值的70.4%;进口52亿美元,增长13.4%,占同期进口总值的80.3%。加工贸易项下实现贸易顺差34亿美元。      三、外商投资地位巩固,民营国营企业增速加快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24.2亿美元,增长20.5%,占同期全市进出口总值的66.5%。民营企业进出口50.1亿美元,增长19.2%,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26.8%。国有企业进出口12.5亿美元,增长13.8%,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6.7%。      四、香港仍是最大的双边贸易市场,欧美市场迅速扩大      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49.3亿美元,增长7%,依然保持了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为中山市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32.2亿美元,增长38.1%。欧盟居第三,双边贸易额达21.2亿美元,增长32.5%。中山市对欧美地区双边贸易的增速远高于总体进出口增速,欧美市场的迅速扩大,加速了中山市外贸发展的进程,其中对美贸易顺差达27.5亿美元,对欧盟贸易顺差达12.5亿美元。      五、机电产品出口稳占主导,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      机电产品出口76.3亿美元,增长22.7%,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2.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8.6亿美元,增长8.5%。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迅速,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3.3亿美元,增长21.4%;鞋类6.6亿美元,增长11.1%;灯具、照明装置及类似品6.1亿美元,增长27.9%;风扇4.2亿美元,增长50.7%;家具出口3.6亿美元,增长37.4%。      六、机电产品进口占据半壁江山,原材料进口大幅增长      进口机电产品32亿美元,增长17%,占同期进口总值的49.3%。高新技术产品进口19.7亿美元,增长16.9%。原材料进口增长迅速,其中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6亿美元,增长18.5%;钢材进口3.5亿美元,增长23.7%;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1.4亿美元,增长37.5%。汽车零件进口0.6亿美元,为2004年同期的2.32倍,汽车和汽车底盘进口0.1亿美元,增长7.53倍。
中山市落实八项措施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中山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工业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达2562.88亿元,增长27.13%;完成工业销售产值2500.49亿元,增长26.85%。主要做了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完成经济指标      克服煤电油运全面紧张、原材料及燃料价格上涨、工业用地供应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调节,增强对经济运行的预警和调控的能力。一是认真做好错峰用电工作,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及时启动三级错峰用电方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用电支持,并将南朗电厂、永安电厂机组发电上网电力全额留给中山使用。切实解决地方电厂资金短缺问题,市财政借支2000万元资金用于地方电厂购油顶峰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有保有限的用电原则,确保重点单位用电和特殊工艺企业用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倡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加大电力建设协调力度,确保500千伏台香线、110千伏连塘变电站等一批电网“卡脖子”重点工程如期建成投运。二是加强成品油的调运和市场监控,保证成品油稳定供应。顺利完成了珠海――中山天然气管道中山段工程,改变了中山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利用结构,推动了能源结构的合理转变。      二、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向适度重型化转变      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设立了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2000万,并将技改贴息资金提高到3400万元,加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的50%,重点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企业。二是加快建立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依托重点镇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以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结合为主要技术来源,加快建立健全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截至目前,全市装备制造业企业已成立技术中心45家。三是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技改扶持力度。年内完成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28项,总投资5.85亿元,安排贴息补助资金1307万元。四是积极开展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工作,有25家企业成为全市第一批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五是加大对装备制造业项目的引进力度,引进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项目。      三、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优化产业结构      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一是加强“招商选资”,重点引进投资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污染少、耗能低的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年引进353个项目,其中增资扩产项目111个,投资总额4.51亿美元,分别占全部项目的31.4%和30.4%。二是积极进行产业梯次转移。主动探索开发工业“飞地”,率先在阳西、增城、河源等地建立生产园区,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承接资源型、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产业结构调整腾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全面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全年共受理企业技改备案项目240项,计划总投资80亿元。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99项,投资额27.5亿元,安排贴息补助资金3636万元。对65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联合认定,认定合格的共有59家。先后为25个企业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计划总投资4.63亿元,其中进口设备价值4930万美元。      五、积极推动企业创名创优      全年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5个,广东省名牌产品47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国家免检产品27个,广东省著名商标22个,名牌名标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共有名牌名标工业企业100户,其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上交税金分别占全市工业的10.79%、13.85%和11.7%。2005年,中山市荣获“中国品牌经济城市”,为打造区域大品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综合利用      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山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度会议制度》,推动清洁生产全面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开展节电设备技术改造,对实施节电改造的企业,列入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给予贴息扶持。加快火电机组“以大代小”技术改造,通过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实现节能降耗。      七、积极推进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      继续贯彻省信息产业厅“典型引路,示范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试点示范单位的推荐工作,共有4个项目成为广东省信息化示范试点候选项目。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快,共对20多个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了评审,对2个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了验收,强化了对全市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作用。      八、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强区域经贸合作      成功举办了“3.28”经贸招商洽谈会、中国轻工业产品博览会、沙溪(国际)休闲服装博览会、古镇灯饰博览会、中山(国际)电子信息产品与技术展览会、博鳌亚洲论坛2005年国际文化产业会议、黄圃国际食品工业经贸洽谈会等大型会展,并组织企业参加印度加尔各答举办的中国广东(中山)产品博览会。其中,“灯博会”贸易成交和投资额78.3亿元;“服博会”吸引了签订投资贸易项目110宗,总额达52.92亿元;“电展会”投资贸易成交额63.8亿元,增长26%,吸引了10个电子信息类项目落户中国电子(中山)基地,投资总额21181万美元;吸引了11个项目落户东部临海工业园和南朗工业园,投资总额30067万美元。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举办的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东盟经贸洽谈会、第三届“山洽会”、广东首届国际服装博览会、山区产品展销会、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洽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对塑造中山形象、推动产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等起到了促进作用。
中山市贯彻落实黄华华省长指示精神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2005年12月20日―21日,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要求中山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黄省长讲话精神,通过实施六项举措,全面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专业镇、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实验室的科技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特色经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大力实施专业镇和公共创新平台创新计划,全面拓宽专业镇创新试点的覆盖范围和领域,力争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覆盖全市24个镇区。创新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明星品牌专业镇”和省重点科技创新示范专业镇。目前,中山市已建立10个科技创新专业镇、19个国家级产业基地、2个省级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镇、1个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镇、1个国家级高技术火炬开发区和1个国家级重点民营科技园,拥有79家国家、省、市三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基本建立起以专业镇和国家级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为特色,以国家、省、市三级研发机构为主体,科技中介服务并重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坚持走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道路。加强创新主体建设,将企业技术创新作为加强自主创新的突破口,积极扶持企业组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科研投入,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大力培育和发展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引导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强化功能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树立服务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镇区、科技园区尽快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研究激活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和担保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各类科技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实现科技投入多元化。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      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产业集聚,积极引进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重化工业。充分发挥国家火炬高新区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加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的孵化工作,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包装印刷、汽车电子配件等新兴优势产业。坚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注重引进技术的整体性和消化吸收引进“软件”技术,选准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引进、消化和吸收,带动相关产业技术进步。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6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4%,荣获“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全市共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7家,增长31.7%,省级民营科技企业104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426家。二是大力扶持和发展装备制造业。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设立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同时安排技改贴息资金34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的50%,重点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企业。计划投资1.4亿元,与省科技厅合作筹建中山市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集中力量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的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吸引国内外装备制造研究机构进驻中山,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体系完备、开放共享的基础公共平台,大幅度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计划投资120亿元规划建设临海工业园,建立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业基地,产业规划以高端位、高投入、高税收产业为主。计划用8年时间引进大型项目50个以上,引入资金3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30-50亿元。目前,基地已引进大型企业8家,投资总额118亿元。      三、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      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实现从以跟踪模仿为主向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转变,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集成创新的转变,初步探索出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联合之路。一是加强技术协作,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究开发战略联盟。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联合的机制和模式,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形成以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战略联盟。积极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以科技中介机构为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粘接剂和创新活动的催化剂作用,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技术流动和互动。成立中科院广州技术转移中心中山分中心,依托中科院雄厚的技术力量,积极引导中山市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借助外脑建设公共创新平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参与专业镇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开放性公共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开发提供科研和技术支持。三是设立科技合作奖,重奖为中山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组织和个人。四是整合科技资源,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出科技计划重大专项,以形成重大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产业为目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努力实现在关键领域的科技突破和局部跃升,带动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五是建立中国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山)示范基地,积极构筑市场与成果密切结合的服务平台,形成孵化规模。重点培育以“数字视听”、“智能交通”两个高知识密度板块为龙头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目前,基地共引进项目21个。六是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来中山创业。大力实施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政策,以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为载体,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中山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      四、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中山原产地保护      一是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中培育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专利信息人才,提高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水平。计划用1―3年时间建立市、行业、企业三级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中山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成立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支持50个特色产业行业和龙头企业建立专利检索专业数据库。开展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每年扶持一批专利项目,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有竞争优势、有规模的产品,不断提高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5年,中山市专利申请3399件,同比增长33.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9件,同比增长76%,成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二是成立原产地标记保护办公室,全面开展中山名优产品保护,为中山名优产品争取国际通行证。目前,已有4个产品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      五、实施名牌战略,打造拳头产品      一是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任务来抓,先后成立了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全市名牌战略的领导。出台了《中山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计划》、《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加大对创名牌工作的扶持力度。重点规划了100家企业组成创名牌梯队,按照省以上名牌名标产品和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标准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和分类指导。2005年,全市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广东省著名商标22个、中国名牌产品5个、广东省名牌产品47个(工业类)、国家免检产品27个,荣获“中国品牌经济城市”称号。二是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严格标准生产,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程质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提升品牌价值,打造拳头产品。积极实施品牌运作,整合品牌资源,加强品牌维护,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把名牌产品培育成拳头成品。努力培育一批扎根当地、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土根企业”,形成自主的、内生的经济增长动力。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打造一批产业升级示范区,推动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高效科技创新管理新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进步的重大决定和政策法规,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十五”科技发展计划与2015年远景规划目标》、《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决定》、《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科技进步政策、法规。二是积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围绕实现经济社会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做好全市科技进步的总体规划。强化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提升相结合,推出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集中人、财、物进行重大和关键技术联合科技攻关,规范科技经费使用方法,加强科技项目监管力度,追踪问效。创新管理手段,开发科技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
中山市健全四级信访工作网络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山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的部署并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抓好市、镇区(市直部门)、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将许多矛盾纠纷成功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信访秩序不断向好。2005年,群众到市集体访批数和人次分别同比下降了36.8%和46.5%,进京访批数和人次分别同比减少了66.7%和63.9%,群体性事件宗数、人次大幅下降。      一、建立和完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      (一)加强领导,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市、镇、村三级机关建立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的信访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全市村民小组设立信访联络员,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群众有问题、有困难在基层就有地方诉,绝大多数问题在村民小组就得到解决。2005年,全市村民小组联络员接受群众信访1800多件次,900多件得到解决。对解决不了的,信访联络员及时报告给镇区,为上一级机关处理群众问题赢得了时间与空间。四级网络的建立,对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狠抓四级信访工作机构建设。一是抓好市信访局自身建设,将市信访局升格为正处级单位,配足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投入100多万元,解决好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建立市派各单位后备干部到信访局锻炼制度,既锻炼了后备干部,又发挥了才干。二是抓好市直部门和镇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市直各单位都有信访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信访干部,其中政法、农业、公安、国土、劳动保障等信访工作重点单位专门设立了信访科室,全市24个镇区专门设立了信访办。各镇区和市直信访工作重点部门设立了环境舒适的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并配备了先进的办公设施。三是抓好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195个村居全部成立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总责,村政工副书记直接抓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做到有制度、有牌子、有来访接待室、有信访档案。      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一)健全信访工作责任机制。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的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信访工作,亲自指示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经常强调树立抓发展必须抓稳定、抓稳定必须抓信访的观念,经常过问、督促和批示有关镇区、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亲自督促责任镇区、单位妥善处理。市委、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亲力亲为做好信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6位党政领导,去年以来对800多宗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作了重要批示,在他们的亲自督促或过问下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进一步树立起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是健全信访大要案包案制度。凡是被列为工作重点的案件,均已逐件落实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明确了具体措施、结案标准和结案期限。包案领导真正包案,做到“五包一要”,即包调查了解、包现场处理、包思想疏导、包答复上访人、包息诉罢访。据统计,2005年以来共有55位市、镇区和市直部门领导主动包案处理44宗大要案,大多数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是落实各级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把认真做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和处理好信访问题当作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建立和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处理工作。2005年,市长接待日接待群众478批1056人次,对一些重大信访案件,市领导还做好督办和跟踪处理结果。各镇区和市直信访重点部门相应实施了领导接访日制度,加大了信访问题处理力度。      四是落实各级领导下访接待群众日工作制度。市领导模范执行《中山市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工作制度》,真正做到哪里有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市领导亲自指挥处置。2004年以来,市领导下访镇区接待信访群众100批1200多人次,解决了群众中存在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市24个镇区和20多个信访量较多的部门,都制定并落实了镇区、部门领导下访接待群众工作制度,努力做好下访村(社区)、基层单位接待群众工作。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监督约束机制。落实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成立市派信访工作督导组和市委农村工作督导组,着重对重点镇区、重点时期、重点案件、重点人物和群体性事件进行督促指导,有效地协助镇区解决了许多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05年以来,没有单位和个人被追究责任。      (三)建立落实信访工作奖惩机制。出台了《中山市信访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将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等要求量化,每两年考核一次,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和典型宣传,对工作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预警机制。一是坚持排查预测、提前介入处理制度。将排查预测作为一项常规性制度性工作,每逢市长接待日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前,都召集市信访局同志研究排查存在的重大信访问题,检查督促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预测可能引发集体访的信访案件。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指定专人跟进督办,督促相关部门、镇区提前介入,及时处理,争取化解矛盾的主动权。      二是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市信访局文件,对每旬集体访、每月集体访、每季度信访工作情况和半年、全年信访工作情况都进行及时通报,让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及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动态和本单位、辖区的信访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落实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市信访局加强了信息的采集,近年来每年均及时向省信访局报送信息100条以上,编发20期以上《信访反映》和《信访简报》,为领导掌握信访动态和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 四是建立信访工作预案制度。坚持分级预案和专门预案相结合,针对群众上访存在的唯高唯大的现状,制定了处理群众到市、到省和进京上访的预备方案,将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众进京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建立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制定市联席会议工作方案,明确了机构、职责分工,制定了研究处理、通报、督办、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群体性事件排查、报告、调处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制定了工作预案。自市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力度,共妥善解决了120宗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中山市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五个平台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服务业的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努力推动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初步建成适应“两个适宜”城市要求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一、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打造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服务平台      一是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与商贸服务业。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扶持重点物流企业,构筑公共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加强物流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行物流标准化;发展壮大东部、西北部、中部物流集聚区,加快发展南部物流集聚区。加快批发市场高级化步伐,积极培育商贸龙头企业;鼓励商贸服务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加盟、专业店、专卖店等现代商业业态,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强商品市场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深入推进中介服务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鼓励和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文化、咨询、策划、科技、信息、广告、租赁等中介服务业;提高会计、法律、房地产中介、旅游中介、资产评估、公证等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引进国际中介服务企业,借鉴国际中介服务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提升中介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中心城区和组团重点镇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培育中介服务产业链。加强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建设,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中介服务业。      三是加快金融服务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具备高效服务功能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提高信贷质量;不断完善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形成种类齐全、竞争有序、资信优良、手续简便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积极培育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信用担保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高新技术和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积极发展保险服务业,鼓励国内外知名保险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险服务体系。      四是提高会展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会展业的规划引导,积极整合展馆资源,促进会展业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特色化、专业化会展。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打造会展品牌,提升会展水平。      二、全面实践“以人为本”理念,打造满足宜居城市要求的现代生活服务平台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大的文化企业;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演艺、体育健身等产业,鼓励集约化、网络化的文化产品服务,建立健全开放、有序的文化产业体系。开发和利用好名人文化资源,鼓励和支持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承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品牌优势,积极参与珠三角和港澳地区旅游市场的分工与合作,整合旅游资源,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以文化、商务、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导方向,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旅游名城。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按照严控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发展三级市场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管理制度和房地产开发总量调控制度。鼓励房地产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发展节能型、环保型房地产项目。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和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健全管理机制,培育物业管理品牌,形成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房地产发展格局。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发展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服务和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文教体卫服务。加强“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打造健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要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科技等领域中的营利性服务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代理建设制。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和及时废止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以进入;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均不得作为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服务业企业的,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核定;在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企业冠名等方面适度放宽对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的条件。进一步简化服务业投资项目审批,凡是不需政府投资又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以行政服务在线为载体,全面推进涉及服务业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网上办理。      四、以开放和创新为重点,打造服务业发展基础平台      一是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高度重视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吸引国际服务企业落户中山,提高服务业的利用外资水平。鼓励中山服务企业与国外服务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促进本地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二是发展信息服务业,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快建设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产业组织和企业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网络服务业和信息咨询业的发展;应用信息手段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关键领域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信息化。鼓励对公共信息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推进政务网络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化平台。      三是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广泛应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积极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制度。鼓励行业协会、优势企业承担起草地方性相关行业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承担国家相关标准的试点工作。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的宣传工作,促进企业向规范化、高级化方向发展。      四是鼓励连锁经营,打造行业龙头。积极推进服务业的连锁经营,促进服务业向网络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服务业优势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通过连锁经营做大做强。      五是实施服务名牌战略,推进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名牌服务创优活动;积极营造培育、发展和保护名牌服务氛围。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广东省著名商标、著名品牌的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      五、强化政策引导,打造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平台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充分发挥规划在指导服务业合理布局、集约利用资源、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后劲。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大项目的扶持和对服务业名牌、服务业创优活动和贡献突出部门的奖励,引导资金规模每年1500万元,一定三年。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制定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计划,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机制,以重点项目带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是加强对服务业的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与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协调。完善统计体系,提高统计质量。完善以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与属地统计相结合的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坚持服务业统计季度调查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报送系统,提高统计效率。按季度发布行业和镇区服务业统计数据,促进服务业统计信息的资源共享。加强目标考核,凝聚发展合力。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镇区、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今年起把镇区服务业纳入经济强镇(区)考核范围,把部门服务业推进工作纳入部门实绩考核范围。      四是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实施柔性人才流动和人才居住证制度,吸引国内外高级服务业人才。鼓励市内大专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设现代服务业有关专业,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培养各种层次的服务业人才。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高效的人才流动机制。
中山市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山市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头等任务和中心环节,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逐步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方式,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积极引入社会化机制,大力整合社会资源,以产业化促文化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开展文化产业园规划,抓紧落实以动漫、游戏、软件设计、影视制作、广告创意等为内容的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等经济活动融合,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业。积极打造艺术精品,推动版权产业、音像产业、音乐产业、演出业以及关联产业发展。加快制订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政务支持。      二、加强重点公益文化设施管理和建设      一是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公益文化设施。近年来,建成了文化艺术中心、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商业文化博物馆、华侨历史博物馆、灯饰博物馆、美术馆、名人纪念馆等一批重要文化基础设施。二是建立各级各类文化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统筹城乡、区域间的公共文化服务,优化群众文化设施布局,推进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和保障广大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借助现代物流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图书馆资源的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以市图书馆为龙头、以各镇区、各社区图书馆为网络的公共图书资源和服务共享体系。用活用好现有文化设施,积极面向市场,借助社会资源开展各类公益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设施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文化下农村的新方法和新形式,改变少数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现状,促进农村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一是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以提高中央台、省台、市广播电视台节目入户率为基础,以促进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为重点,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大力实施广播电视进村入户。      二是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在农村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依托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加强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农村科教片的放映。采取“省补贴一点,市补贴一点,镇区补贴一点”的办法,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三是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大力加强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各镇区行政村建立文化活动室,有条件的争取建立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文化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活动设施。      四是优化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发行网络。积极探索“送书下乡”的新方式和新机制。合理布局出版物发行网点,以连锁、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农村设立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经营网点,调整农村出版物发行点的准入门槛,加强发行网点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发行秩序。      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把一部分全市性的文化活动安排到镇区举行。各镇区不断创新形式,充实活动内涵,积极组织农村群众喜闻乐见、文明健康的农村文化活动和文艺表演,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四、营造安全和谐的文化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及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严格监管和执法工作,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的文化环境。支持、鼓励成立文化市场行业协会。
中山市2010年构筑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有中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切实满足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山市明确了2010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各项措施: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职业技术学校每年招生1.4万人左右,在校生达到4.2万人;重点建设6―8所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6―8所20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省级以上实训中心,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市级以上实训中心,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      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到2010年,重点建设好现有的2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万人以上;将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以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为主,学校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并将以上3所院校建设成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加强统筹,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职业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依法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变单一政府办学为多元市场办学。鼓励和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建立与发展,依法加强管理与监督。重点扶持重型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技术密集型企业建立培训机构,加强企业自我培训。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2553”计划。从2006年起,每年培养中级技工20000人,高级技工5000人,技师500人,高级技师30人。到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达到61.5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能人才达到6.2万人以上。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相互沟通与衔接,使职业教育成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新生劳动力培训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      一、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在市政府领导和统筹下,部门协调、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科技、经贸、农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强化市、镇(区)两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领导责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二)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配合全市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镇区际区域合作,进一步高效配置职业教育资源。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打破地域界限,骨干专业实行跨镇区招生;积极推进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职业学校及个人合作办学,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联办及私人办学等多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推动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积极利用中山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与中山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培训,为职业技术院校提供兼职专业课教师、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在职业技术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训中心,参与学校的基本建设和教学科研活动。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设备和基地建设。制定市级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市级重点建设专业及职业技术学校各专业实习实训设备设施配备标准,为全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设备和基地建设提供指南。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开放共享的原则,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扶强扶优,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印刷与包装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和物流管理等专业领域建成一批条件较好,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大中型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互惠互利的实训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在我市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养培训工作,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专任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70%以上。积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技术院校担任专、兼职专业教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改进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办法。鼓励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对获得相应资格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三)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与结构,重点办好面向支柱产业、特色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专业。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积极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业余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积极组织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把职业技术院校办成向社会开放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满足求学者就业、创业、转岗、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求。      (四)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衔接。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鼓励职业技术学院与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优化培养过程。逐步提高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学习深造的比例,适当增加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      三、健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镇(区)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配足职业教育专职管理及教研人员,配备职业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加强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把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建立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人才、劳动力市场的预测和分析,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导向。建立健全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做好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咨询、指导、推荐等服务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水平等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并纳入各镇(区)年度考核内容,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术院校评价机制和以职业技能为导向的职业培训评价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等作为衡量职业技术院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估各类职业技术院校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坚持把提高从业人员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评估职业培训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完善就业准入制度。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必须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或优先录用。完善技术职称的评定制度,理顺技术人才的工资体系。将职业技术学院及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确定为“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定点学校”,作为政府认定的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新生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      (四)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到2010年,职业技术学院及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做好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的对接服务,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相互沟通与衔接,教学内容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四、切实保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职业技术院校实验实训设备更新和改善办学条件。市、镇(区)两级政府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2006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镇(区)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实习实训设备配备和实训中心建设,以及跨镇(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建设。对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在建校用地、校舍、实验实操设施设备、正常办学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当地政府可以全额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      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为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职业技术院校应面向市场,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开拓培训市场、合作办学、借贷、争取社会捐助、创办实业等途径,广开筹资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中山市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四到位”今年以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和张德江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将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推进和谐中山建设摆在党委政府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措施,加快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政治责任感,把维护社会稳定上升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党委政府一个重要的执政理念来贯彻。      二、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健全市、镇(区)两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三个机构,成立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领导。      三、措施落实到位      元旦春节前后全市进行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全面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突出问题“五个一”包案工作制度,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四、群众工作到位      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保证农村居民每人有一份工作、一份基本养老保险、一份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村级组织建成带领群众致富、建设和谐农村的主心骨,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中山市1月份外贸进出口增长26.4%今年1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17.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4%。其中出口11.7亿美元,增长30.7%;进口5.7亿美元,增长18.4%,实现贸易顺差6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一般贸易高速增长     加工贸易进出口12.6亿美元,增长24%,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72.4%。其中,进口4.6亿美元,出口8亿美元,分别增长17.6%和28%。一般贸易进出口4.6亿美元,增长34.9%,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6.2%。其中,进口0.9亿美元,出口3.7亿美元,分别增长27.1%和36.9%。     二、外商投资企业大幅增长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1.8亿美元,增长34.6%,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67.8%;民营经济进出口4.4亿美元,增长11.1%;国有经济进出口1.2亿美元,增长15.5%。     三、进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和台湾     进出口市场前四位分别是:香港4.4亿美元、美国3.1美元、欧盟2.1亿美元,台湾1.7亿美元。与以上4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占中山市对外贸易的64.9%。     四、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迅猛     机电产品出口7.4亿美元,增长35.9%,占同期出口总值的42.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5亿美元,增长13.1%。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迅速,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4亿美元,增长27.8%;鞋类0.7亿美元,增长25.7%;灯具、照明装置及类似品0.6亿美元,增长23.7%。
中山市加快建设三大能源工程中山市高度重视能源供应和储备,加紧成品油、天然气管道供应和电力供应三大工程建设,改善油、气、电供需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成品油供应和战略储备工程     规划建设3个5万立方米成品油战略储备油库,及有3个泊位的3000吨成品油中转仓储油库区码头,力争2年内完成。投资2600万元,对张家边油库进行发油系统、自动化设施、消防等系统重建改造,进一步增强输油安全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使发油时间比以往缩短了三分之一。加紧建设总投资1.86亿元的连接珠三角成品油输油管道的中山段工程,该工程已于今年1月成功调试,力争今年3月通油。     二、天然气管道供应工程     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同投资8.16亿元,建设珠海至中山天然气管道中山段工程,工程全长64.5公里,中山市境内管线49.27公里,共设5个输气站,每年可提供15亿立方米天然气。目前该工程已全线竣工,近期开始供气。     三、电力供应工程     今年计划投资10.99亿元,完成6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产10个110千伏变电站及1个220千伏变电站,总共投产变电容量218万千伏安及输电线路164.65千米。建成投产广东电网重点工程500千伏香山站3号主变电站扩建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中山市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探索社区建设新模式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决定和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不断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努力改革创新社会建设和管理模式,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计划到今年底,全市城区70%的社区,村镇30%的社区达到平安和谐社区标准,到2008年,全市平安和谐社区达到80%以上。      一、理顺工作机制,创建示范社区      从2006年起,全市安排64个社区作为首批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单位,成立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专责工作指导组,制定平安和谐社区评定标准,定期深入各镇区、社区指导和督促创建工作。目前,1个社区荣获“全国先进文化社区”称号,2个社区荣获“全省平安和谐红旗示范社区”和“平安和谐先进社区”称号。      二、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改进社区办公条件,目前大部分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市共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1个,覆盖人口达100余万人。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投资900多万元兴建了全民健身广场二期工程,投入379万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支持镇、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市18个镇区建有全民健身广场,60个社区(村)建有健身点。扩大和完善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城区范围内建成文化设施51处,其中文化广场17处,文化中心等室内设施14处。全市共设立社区警务室52个,基本建成了与社区管理相适应的警务工作制度。      三、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理顺村居关系      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对边界不清晰、规模不符合标准、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社区进行调整,先后改制、调整、合并社区居委会47个。按照“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认真落实“村改居”的相关政策,加大对社区各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尽快研究解决社区事务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问题,减少社区对原有村经济的依赖,逐步由政府接手社区日常工作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切实维护社区居民权益,保证“村改居”后社区居民与其他社区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执行政府规范社区的各项管理体制和收费标准,促进社区由农村形态向城市形态转变,切实推进城市化。      四、加强居民自治,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制定和完善社区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工作制度以及居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社区干部评议和社区事务共商共议活动,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社区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正确处理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保障社区居委会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的权利。逐步实行行政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还原居委会的自治性质,保证社区自治工作的落实。      五、拓展社区服务,壮大社区工作队伍      继续推广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把社区服务与卫生、环境、文化、治安、体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形式,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和专业化。深入做好“星光老年人之家”、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后继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动员社区居民中有一技之长尤其是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和热心人士加入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社区工作力量。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各类社区服务,并确保在公益性、服务性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章程开展活动。      六、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安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社区秩序。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保证帮教工作的落实,使社区内部矛盾得到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社区法律服务站的作用,深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畅通民情沟通渠道,切实为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提供指导和帮助。      七、深化环境整治,提高居民的卫生和健康水平      加强对社区环境的综合整治,切实抓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和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处理等工作,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紧急事件反应机制。大力开展社区环境教育,增强居民的公共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培养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环境整治和卫生防疫活动。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点的作用,大力开展预防疾病宣传,定期为老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体进行健康检测。      八、繁荣社区文化,倡树文明风尚      加强社区文体建设。大力推动社区组建各类文体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一批社区先后获得国家和省授予的荣誉称号。3个社区开展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成立社区曲艺社、合唱团、歌舞队、乒乓球队、社区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区群众团体30余个,拥有成员数百人,并组织了多次大型文艺表演活动,收到良好示范效果。民政部门对全市54个社区开展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平均每个社区获赠图书300余册。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培育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充分利用社区各类文体活动设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社区共建机制,引导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共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文明共建共驻单位等评比活动,努力倡导文明祥和的社区新风尚。
中山市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措施2月14―17日,中山市召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06年市政府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措施。2006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总产值增长15%;工业增加值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工作措施主要有: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优化经济结构和提升产业素质     推动优势产业整合和集聚,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方向发展。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安排1.19亿元用于技改贴息、扶持和鼓励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名牌战略等。发挥19个国家级制造业生产基地的“集群制造”优势,建设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依托工业园区、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结构从“中山制造”向“中山创造”的战略性转型。继续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培育龙头型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做大医药、新材料、新型环保、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和包装印刷等具有较大潜力的产业。以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积极建设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广泛运用信息、节能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电气机械、金属制品、纺织服装、食品等具有良好集聚基础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全面推进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重点发展技术、资本和人才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引进、消化和吸收,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基础性核心产业和增长性战略产业。通过“品牌输出,产业转移,拓宽空间”,加快推进和实施“总部战略”,鼓励企业低成本扩张,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拳头产品。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的品牌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内源型经济由小到大转变。全面放宽民营资本准入范围。鼓励社会机构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外资和民资银行进入,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扎根本土、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土根企业”,形成自主、内生的经济增长动力,加快民营科技园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造就更多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提升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全面加快“三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反哺农业农村,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支持政策。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品牌,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无公害食品的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建设。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推进城乡水利工程建设,投入4.3亿元重建20座水闸(泵站),启动西河水闸重建工程,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产权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产权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集体土地管理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产生的增值收益。积极化解镇村集体债务。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新增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事业经费向农村倾斜,逐步在农村普及图书室、健身场所、休闲公园等设施。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通讯等设施的建设。加快“村改居”、“城中村”改造。以农民居住小区建设为切入点,加快中心村和组团中心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强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加快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     充分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实施《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服务管理体制创新,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继续壮大现代流通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商贸和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现代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和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安排1500万元作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强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扶持。积极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全面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扩大消费需求,发展现代流通。坚持“以工带贸,以贸促工”,以产业集群化推进市场专业化,鼓励专业生产基地向专业生产为基础的商品流通和集散基地发展。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推进区域性商贸中心和商业网点建设,培育商业龙头企业。通过营造环境,完善政策,加强服务,继续扶持各类专业市场发展壮大。以社区服务、农村服务为重点,鼓励企业以资本运作、管理技术或品牌效应为纽带,以特许、加盟经营等方式,推进连锁经营。 促进外源型经济由大到既大又强转变。从注重出口向注重税收,从轻型产业向适度重型产业,从资金向资金技术人才相结合,从引进为主向消化吸收相结合转变。着力引进基地型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的大项目,通过招商选资、“绿色招商”推动产业升级。创新“择大、择优、择强招商”、“产业招商”、“零用地招商”等招商引资方式,扩大农业和服务业招商引资规模。有针对性地引进与中山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国内大型企业。     努力增强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坚持以质取胜和名牌带动,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巩固和扩大港澳、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开拓东盟、非洲、南美洲、澳大利亚等新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利用境外生产要素资源,带动本市设备和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EPA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加强区域间交流与经贸合作。建立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和贸易壁垒快速联动应对机制,完善“四体联动”(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和涉案企业)的应诉模式。不断提高“大通关”水平。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功能      以东部开发为龙头,加快组团发展。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概念规划的制定实施为契机,明确城市的功能和定位,彰显特色和优势,加快推进四大组团发展规划和建设,强化资源整合,统筹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抓好东部组团开发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多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临港优势,积极创建东南绿色工业园。优先建设各组团与中心城区间的快速交通走廊,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推进重大功能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建设“四高速五横六纵九加密”公路主干线,构建立体化、区域化、功能化的公路网,加强与周边城市道路网络对接。实施“公交一盘棋”,优化线网布局,不断提高公交智能化水平。配合省做好轻轨、铁路的规划建设。加快中山港二期扩建工程。加快500千伏三乡输变电工程,220千伏青岗站、马鞍站和吉昌站输变电工程等项目规划,争取早日动工。加快建设LNG接收站和城市燃气管网。      五、坚持“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按照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完善城市创新体系建设。坚持引进与创新相结合,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之路,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继续构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推进“科技兴镇”试点工作。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发展和节能环保五个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强专业镇或特色产业基地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实验室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镇区建设自主创新基地和成果转化孵化器,鼓励大中型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安排科技三项经费1900万元,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监管机制。设立市级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逐步实现高标准、高质量义务教育,今年秋季起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规范发展幼儿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合理布局、超常规发展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农民教育工程。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推进人才资源开发,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人才集体户和公共户管理体制,畅通人才入户渠道,为人才稳定就业和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对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储备和使用。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自主创新型的领军人物和科研团队。切实加强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集聚。      发展文化事业,培育创意产业。继续推进文化强市,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继续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文化艺术中心、商业博物馆等阵地的作用,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民间、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工作。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积极筹办南朗、小榄文化产业园区。加快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指导、配套改革、稳妥推进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精编减负工作。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体制改革。      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履行出资人职能的有效方式,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统筹定位、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坚持财务总监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预算决算改革。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面工作,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和市镇分税分成体制。加强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增加非税收入。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做好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工作,探索外资银行进入中山市场。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标本兼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加大力度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打侵权、商业欺诈、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行动。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加强对粮食、燃油、燃气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      七、坚持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快生态市创建步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服务业和环保产业,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努力构建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加快制定行业节能降耗的标准和措施,积极推广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鼓励和推动企业以节能降耗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严格环保准入要求,加快建设生态园区,构建生态产业链。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完善水价机制。倡导循环消费,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绿色中山”。积极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安排4000万元用于“绿化中山大地工程”,中心城区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7.8公顷,绿地率达到36%。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活动,鼓励创建生态镇、村和社区。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山体资源,加强采石场整治关闭和复绿工作。重点抓好岐江河综合整治工程、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林相改造建设工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建设、沿海红树林培育、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监测网络工程和工业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等10个项目。      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防控污染。强化环保责任制,全面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重影响区域投资环境的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削减排污总量。全力推进“供水一盘棋”,加强8个饮用水源保护。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置率,加强酸雨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八、构建“和谐中山”,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统筹城乡就业,构建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保体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的、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安排120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帮助“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逐步探索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实现全市社会保险参保达350万人次以上,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加强社保扩面征缴。安排70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年内新增10万人次参保。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区统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医疗保险过渡。按照“一镇一所敬老院”的目标,全面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事业,实施好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程。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安排1310万元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964万元用于农村救济,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展慈善事业。实施旧城改造和城市“双困户”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旧城改造13.2万平方米,建设“双困户”住房2.3万平方米。做好扶困助学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市、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大力规范医疗市场,形成比较完善的市、镇两级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继续推行济困助医活动。加强对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卫生镇成果。      努力建设“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社会环境。以构建“和谐中山”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全社会德育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利益关系,注重社会公正和公平,重视解决不同阶层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不断提高各阶层居民的收入。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实现所有镇区建有全民健身广场,8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健身苑点,继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做好老龄、残疾人、“双拥”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应对矛盾凸显期的社会治安挑战,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加强外来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认真吸取“12・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以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健全监管体制,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铲除事故温床。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中山市积极应对节后企业用工问题春节过后,外来农民工是否返岗成为企业关注的主要问题。中山市主动出击,积极创造用工条件,改善用工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节后用工问题。截至2月7日,返岗外来农民工31.29万人,较2005年底返乡人数净增4.9万人,增加18.55%。据企业自行申报用工统计,今年全市企业计划用工13万人左右,其中节后急需用工8.92万人,所需工种主要为制衣、制鞋、五金、玩具、灯饰、电子等行业的普工。      一、积极实施“走出去”策略      市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11个省市驻中山劳务站代表参加会议,通报中山节后和全年用工情况,共同商讨劳务输出方案。市劳动保障部门带队,率部分企业分批前往广西、云南和贵州等地,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参加当地举办的劳动力招聘会,推介中山用工环境,现场招聘部分员工,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二、健全用工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并开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及时收集各类企业用工信息,随时向省内外发布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并通过远程见工系统直接招聘员工。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春风行动”,打击非法职介机构,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介绍行为,发挥合法职介机构作用,向来中山求职的劳动者提供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举办劳动力专场招聘会      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困难群体专场招聘会,发放再就业宣传资料,解决困难群体成员的就业,满足部分企业的用工需求。举办全市外来劳动力招聘会,实现市镇联动,发动企业设置摊位,并通过新闻媒体、通讯网络和其它宣传平台,吸引求职者参加招聘会。同时,各镇区举办规模不一的每周招聘会。
中山市加快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工作会议和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时的讲话精神,针对中小型企业多、自主创新能力弱的特点,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快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一、加强科技服务,引导中小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     充分发挥科技资源配置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中小企业组建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结成产学研联合体,增加R&D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自觉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2005年,全市新增省级工程中心4家、市级工程中心18家,共有国家、省、市三级工程中心97家。积极引导建立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建立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开放性公共平台,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开发提供科研和技术支持。目前,全市10个省级专业镇均已建立了公共技术创新平台。     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推动企业自觉、主动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风险和收益的主体。目前,全市科技型企业大幅增长,2005年,全市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4家,全市共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8家,增长33%;新增“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2家、省级民科企业49家,全市共有省级民科企业104家,增长75%;新增市级民科企业125家,全市市级民科企业达到426家,增长41%。     积极开展“科技强企”示范工作。初步确定了明阳电器、铁将军等20家“科技强企”示范企业。出台《“科技强企”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计划用3―5年的时间在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连续和重点支持,推动企业依靠科技创新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骨干和示范群体,成长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行业的强优企业。     积极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做好企业技术活动减免税额工作。2005年,全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跃,技术贸易活动增长迅速,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达1354份,合同金额达4186万元,为科技开发企业减免税额达209多万元。     引导科技中介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经纪、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科技培训、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科技服务,沟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技术流动和互动,开展技术搜寻、评估和传播,撮合企业与成果持有者合作,加速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目前,全市共有科技中介机构281家,按功能分类分为3类: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和技术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共有165家。二是规范、指导和监督市场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共有73家。三是为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特殊的专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共有43家。主要功能开展市场调查、策划、企业诊断、管理咨询等业务。市政府已计划3000多平方米的场地建设“中山市科技中介服务中心”,进一步促进科技中介发展。     二、加大投入,加速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全市科技三项经费绝大部分投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2005年,市级科技三项经费支持项目达205项,安排经费1525万元,预计带动企业科技投入2.3亿元。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争取多方面资金支持,加速技术研发和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2005年,全市共有42个项目获得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共计1529万元。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技术,设立专利专项基金,安排经费300万元,扶持企业和发明人进行发明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设立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三、加速制造业信息化步伐,推动中小企业优化升级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再造和提升,引入现代管理机制,加速制造业信息化。     投入1000多万元,组建“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引进国际最先进的SLA、SLS激光快速成型设备,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应用CAD/CAM设计软件进行产品设计开发,提供工业设计、快速原型制造、小批量复模等多项技术服务,年服务企业200多家,设计新产品80种,制作各类产品快速模型首板2000多件,每年为企业新增工业产值1.5亿元,新增利税1000多万元。东凤镇与专业的微控制器IC设计制造企业――台湾麦肯积体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东凤镇小家电技术中心”,专门为小家电企业提供控制芯片以及软件设计和样板制作服务,为小家电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促进了产品技术含量的迅速提升,目前已为180多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开发出150多种智能小家电和电子产品。同时,中心自身实现了3000多万元的销售额,成功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促进了良性循环。     大力推广ASP、ERP模式的企业信息化管理模式,设立“中山华帝ERP工程”和“中山长期数字化企业应用示范”2个科技重大专项,引导中小企业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对企业进行变革,解决了制品控制、标准工艺制定、委外加工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对于规范企业生产工作流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加强科学决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改善库存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启动“商务e工程”,以中山市今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为企业上网提供因特网搭建、网页制作、网络应用程序开发等技术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中小企业通过电子网站开展网上营销、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实现产品、服务、信息一体化,拓宽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交易范围,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目前,“商务e工程”企业客户已超过3000家,客户群辐射到珠三角其他城市。古镇镇以lighting86.com为平台,已集聚全镇灯饰企业网站800多家,全国收费用户3000家,全球注册会员超过10000名,用户访问量20000人次/日,高居照明专业网第一位,成为名副其实的“网上灯都”。     四、探索风险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     计划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分为科技研发基金、科技投资基金和科技担保基金,专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科技研发基金主要用于配套支持成功申请国家科技创新资金的项目;科技投资基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债转股、认购股份、追加投入等投资,以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科技担保基金主要对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担保,以担保促贷款、以担保求合作。积极探索风险投资机制,引入国内外高素质的风险投资机构,考虑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引导风险投资进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和行业,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开拓融资渠道。     五、培育科技人才,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加快科技人才建设,重点做好面向市场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管理人才及科技实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积极创造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再教育培训的机会和场所,创办“中山科技讲坛”,共开展了装备制造业发展等10个专题,活跃了中山的学术氛围,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人才梯队。成功组建了“广东科技人才基地(中山)”,努力将其建设成为珠三角西岸特色鲜明、规模发展、梯度配置的科技人才基地。注重对企业家的培训和引导,努力增强企业家的创新意识。
中山市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入点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中山市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从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及早部署落实。要求各部门、各镇区根据《若干意见》和省府办的要求,在原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健全和完善。由于及早部署,全市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主动。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制的副市长、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局等35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任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转发文件,召开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深入组织学习《若干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广泛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针对2001年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各镇区的职能以及执法机构和岗位有所变动,导致改革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改革后的职能、依据等不能相适应的情况,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若干意见》和省的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完善:一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三定”方案,梳理好本部门的执法依据,并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二是根据本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科学合理地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三是根据《若干意见》内容,修改和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三、完善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把关。对申领和换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未参加“五法”培训以及考试不合格的不予申报。目前,全市2800多名领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均通过了“五法”考试。      四、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全市机关工作实绩考核结合起来,把对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作为一项主要考核内容纳入《中山市市直机关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并由市法制部门进行考核打分。在总结各部门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订科学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开展。      五、开展镇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工作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加强政府各部门和镇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2005年,法制部门对全市各部门、各镇区报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87件进行了审查,没发现有超越权限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违反上位法的情况。      六、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的前期工作      中山市自1997年起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完善了“过错责任追究”、“岗位责任”、“政务公开”、“评议考核”等制度,编印了中山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具体执法职权、职责。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继开展了四轮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上述有关制度的建立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的改革,对照省政府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的要求,已具备提前开展此项工作的条件。2005年12月,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开展了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中山市切实转变治水思路近年来,中山市针对水多(洪涝)、水少(咸旱缺水)、水脏(水污染)问题,对传统治水思路作出重大调整,从单一追求服务农业、保障防洪安全的小水利向服务经济社会、注重防洪排涝安全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建设的大水利迈进,从过去单纯抓“三防”(防汛、防旱、防风)向防洪排涝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环境保护相结合转变。      一、坚持不懈地推进水利设施高标准建设,不断增强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着眼于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积极打造坚固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依照《广东省中山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部署,坚持不懈地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加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水文等防洪非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资金由上世纪90年代平均每年1亿元增加到21世纪初每年2亿元,并决定自2005年起5年内投资20亿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2008年中顺大围达到抗御50年一遇洪水和台风暴潮的大型联围标准,五乡联围、文明围、民三联围及张家边联围等中型联围达到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推动传统防汛向科技防汛转变,投入近3000万元建设市三防指挥系统,初步形成一个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讯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先进实用、高效可靠的综合指挥调度系统。目前已建成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与查询系统、水文遥测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热带气旋信息系统、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形成了跨省、市、镇区3级通讯传输网络,建成了覆盖中山市24个镇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并建成了能实现三防电视电话会商的三防指挥中心。首期6个重点工程的远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都均可向市三防指挥中心传送泵站及水、船闸的运行情况(图像)及数字化处理后的各种运行与水文数据,为防汛决策以及机电设备的养护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二、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努力提高水资源供给保证水平      一是科学制定水资源规划,为节水、护水、科学用水奠定基础。《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部专题规划,走在全省前列。《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于2004年启动。二是未雨绸缪,兴建水利工程增加蓄水防咸抗旱。为缓解南部镇区的缺水状况,近年起先后新建铁炉山、南镇等压咸水库,2006年将投入1900万元在神湾镇新建古宥水库,库容73万立方米。同时推进五桂山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计划投资3亿建设槟榔山等4座新水库,增加库容2000万立方米。自2000年始累计投入近3110万元对22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提高蓄水量。据统计,通过上述措施新增水库库容710万立方米,年新增供水超过1000多万立方米。三是科学调度水资源,缓解咸潮影响。为缓解去冬今春遭遇的历史罕见的咸潮影响,建成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保证了咸潮期间城区用水供应。      三、加大水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切实优化保护水环境      (一)加大内河涌整治力度。针对内河防汛、灌溉、交通、生态功能衰减的状况,自2000年全面开展以内河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至2004年底共投入6.5亿元,并决定自2005年起再用4年时间继续开展内河集中性全面整治工作,努力解决河道的水脏、水死、水阻问题,打造健康河流,改善水生态环境。通过综合整治,市内许多内河由变黑发臭的“死水”、“浊水”变成了“活水”、“清水”,大部分河涌维持在Ⅲ类至Ⅳ类,有些已接近Ⅱ类。通过内河的综合整治,改善内河水环境质量,大大增强了防旱抗咸能力,整治后的内河形成的水网络,有利于全市的水资源进行科学调配,很好地解决了生产用水问题。      (二)积极加强水库水环境建设。继设立长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后,于2005年正式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以制度为手段保护占全市水库总库容70%的水库水资源。在库区大力开展植树绿化,以涵养水源、美化环境、防止山泥倾泻和避免水土流失等。      (三)软硬结合,治理水污染。出台《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积极筹建污水处理厂。对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镇(区),市政府按每1万吨10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2006年将完成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以及小榄等6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费。将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统一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工业企业、商业服务行业确定的三个类别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中山市加大反洗钱力度打造和谐金融环境近年来,中山市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金融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探索构建反洗钱合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组织建立了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以政策协调、执法合作和情报交流为主的反洗钱协作机制,协同各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联动发挥工作合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各银行机构不断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目前,全市银行类金融机构共有反洗钱报告员35名、信息员1192名,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银行业所有营业网点的信息报告体系,为反洗钱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银行机构反洗钱监管力度     要求各银行机构从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秩序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有效地开展反洗钱工作。通过加强自我约束和内部控制,提高从业人员对洗钱活动的敏锐性和警觉性,增强反洗钱的主体意识和防御能力。重点做好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发现收集洗钱犯罪线索,全力配合执法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涉嫌洗钱案件的查办工作,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大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力度     将房地产、拍卖行等资金流量大的非金融行业纳入防范洗钱犯罪的重要领域,把防范洗钱活动与打击洗钱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指引,密切关注这些行业的资金流动特点和交易特征,加强分析监测,对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调查,堵塞各种漏洞。     四、强化培训,提高反洗钱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法律制度,并围绕加入反洗钱国际组织、加大反洗钱案件查处力度等重点工作,积极宣传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共同参与反洗钱工作的社会氛围。各银行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增强反洗钱工作意识,掌握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
中山市积极建设中医药强市中山市认真贯彻全省建设中医药强省会议精神,切实贯彻实施《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医药发展全局,坚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着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临床疗效,突出抓好农村中医药和社区中医药两大重点任务,全面规范中医药行业建设,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中医药强省、振兴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中医药调查研究,按照建设中医药强市的目标,制定《中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做到整体规划、超前规划,分步、分阶段实施。要求各镇区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好示范引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推动中医药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依托市、镇、村三级卫生网,进一步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暨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的要求。将中医药指标下达到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要求各镇区医院必须设立中医科、中草药房。二级或相当于二级以上医院设立3个以上中医专科专病门诊,并设立中医病房,中医师占医院医师总数的12%以上,配备1名高级、3名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一级以下医院中医师占医院医师总数的15%以上,配备1名以上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中医师需要参加住院查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卫生站配有一名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乡村医生),并设立中草药柜。大力加强镇、村二级中医药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科、中药房等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等工作,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保健、质量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农村中医药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提升中医药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以镇区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完善市、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探索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技术的推广,开展群众喜好的中医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降低医疗成本,为农民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切实降低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各镇区医院在门诊、病房、家庭病床等工作中引入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开展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运用中医理论和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二级或相当于二级以上医院运用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配备80种以上中成药品、250种以上中药饮片,满足开展中医药服务需要。一级以下医院运用以上3种中医药适宜技术,配备60种以上中成药品,200种以上中药饮片。      三是深入开展中医药指导和帮扶工作。积极利用市属三家大医院的中医药优势,对口指导和帮扶镇区医院中医科开展中医药工作,加强镇区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加快农村中医药发展,推进镇区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以农村、社区中医药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充分发挥市中医院龙头作用,负责承担起镇区中医药人员的培训考核任务,积极培养农村基层适用人才;加强农村中医药人员的临床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基层中医药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开展有中医药特色卫生服务示范社区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制定中医药卫生服务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和考核指标,开展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建设创建工作。以慢性病、老年病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及健康教育为主,发挥小病进社区的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培训,强化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充分发挥中山市中医院作为中医工作的基地作用,加快发展步伐,确立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的,积极推进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大省市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完善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院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努力规划好和建设新中医院,争取建设成有特色、有优势,人才、管理、服务、设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成为中医药强省的排头兵。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科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中医药后备人才队伍库,有计划地加强规范培养,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省、市“名医”、“名家”。      二是建立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开设中药学现代化、中药保健品、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积极打造中山市广东药学院中医药学教育基地,努力建设成为华南地区药学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设置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建立博士―硕士―本科生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扎实的多元化、多层次、复合型中药医学高级专业人才,打造高素质的医药人才队伍。与广东药学院合作建立中药研究所,一期投入100万元,目前基本完成实验室建设。      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利用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育资源优势,积极举办在职临床研究生课程班、西医学中医培训班等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社区、农村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市中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可分新毕业中医药人员、在职中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站人员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争取用3―5年时间,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诊疗水平;计划实施新毕业的社区、镇区医院中医药人员必须到市中医院见习半年以上的学习培训,强化对新毕业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加快建设华南现代中药城。发挥广东药学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以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为平台,共同合作建设一个现代化的集产、学、研、贸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化基地。二是加速现代化中药研发基地建设。拟建设中药规范化种植及质量控制技术中心、中药新药研发中心、中药现代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搭建高技术含量的医药研发平台。三是加强医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或参与重大医药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提高医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大型医药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完善医药产业链,提高医药产业化水平。四是有针对性地举办科研管理与方法培训班,提高科研课题管理水平、增强科研能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科研氛围。切实加强对已获得立项课题的监管力度,组织科研专家对立项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课题的完成质量。五是建立绿色中药材生产基地,建立优质无公害特色药材质量标准,推动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鲜药生产基地,积极开发新一代产品,推动医药产业化不断迈上新层次。创建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药用植物园,打造医药文化基地。六是积极引入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全方位扶持企业成长。      六、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探索中医药参与急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方法,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加强中医药人员的防控意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做好人才、物资和技术储备,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急性传染病的工作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作用。      七、弘扬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发展的和谐氛围      发扬中医传统优良的医德文化,倡导“大医精诚”、“悬壶济世”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用良好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强化中医药振兴的社会基础。积极筹备由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中山健康与发展论坛”,营造浓厚的医药文化氛围。
中山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中山市认真吸取坦洲镇“12・25”火灾事故教训,以铁的手腕狠抓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各镇区、各村(居委会)以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镇区、本村(社区)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求各镇区、各村(居委会)以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允许在安全生产问题上说情、设关卡。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全力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级政府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要求各镇区、各村(社区)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认真研究解决好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不能把会议流于形式,仅限于工作布置。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本镇区和本系统内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镇长、村长(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内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领域和单位要做到一清二楚,局长要掌握本行业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并进行分类,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特别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的制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对存在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及仓储、建筑施工等专项安全整治。一是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对未经消防验收的集贸市场、酒吧要彻底整治,堵塞漏洞。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二是继续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限的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校车和非法营运车的管理整治力度。加快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和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快乡镇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大力开展为期2年的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镇区、有关部门切实负起渡口渡船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职责,确保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按期整治达标。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生产企业查隐患,反“三违”。针对一些镇区私设油库屡禁不止的,险致酿成重大火灾或爆炸的现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市政府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关、停、搬、转”。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坚决淘汰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要求的企业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理企业。五是加强校巴管理。对全市校巴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校巴车辆性能检验,对校巴司机进行驾驶资格审查,组织校巴司机安全知识培训,落实校巴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整治。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制定详细计划并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重在解决一些长期不能治理的难点问题。六是加强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管理。进一步规范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场所经营行为,严格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     四、加快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建设。一是加快市安监局监察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尽快肩负起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监察职能,有效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监督整改。二是加快各镇区安监分局(所)组建速度,争取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毕。配强配足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选派年轻能干的干部加入到安监队伍中来,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是各镇区切实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巡查员,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督检查人员,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大力倡导建设“平安中山”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件予以曝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中山市五项举措争取招商引资新突破近年来,中山市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腾飞的“助推器”,积极实施内外源经济并重战略,完善招商引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截至2005年,全市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4297宗,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109.0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69.66亿美元。全市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来料加工等形式开办的涉外企业约5000家,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和利润等指标均占全市工业指标的6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市总额超过60%。      但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遇到许多新困难、新考验:一是用地、用工、用电紧张。受用地限制,2005年“3・28”招商会所签项目有20%的项目和合同未履约。招工存在很大困难,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流水线工人难招,技工和高素质人才更难招。外商对电力供应能力存在危机感,不愿将长期性的或大额订单放在中山生产;二是原有政策优势、先发优势以及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弱化。加上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缺乏机场、深水港、铁路等配套,影响了大项目的引进;三是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外商投资心理;四是新的吸收外资增长点尚未完全形成。可供大规模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能源等项目不多;五是吸收外资结构面临转型升级压力。全市外资来源主要集中于港澳台,约占总额的70%,欧、美、日等仅占20%,比重偏低;外资主要投放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利用外资所占份额甚微。      面对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山市切实拓宽工作思路,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      一、调整招商引资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的外经贸工作,从以前的“饥不择食”转变为“有所侧重”,实行招商“选”资,做到“三个并重”:坚持内外资并重,既要抓好对外招商又要抓好对内招商,推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坚持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引进更多关联度大、聚集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型、基础型、技术密集型项目,把引资目光重点放在投资密度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对地方财政贡献大且耗能少、污染少的项目上;坚持增长后劲与调整结构并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工业向适度重型化、高级化转变,重视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一是实施产业招商。出台《中山市“十一五”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注重招商“选”资,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优先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充分发挥现有19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的产业聚集作用,加大电子信息、汽配等具有牵动效应的行业引资力度,发挥上下游企业聚集效应,通过与外商合资合作,实现低成本、低代价、低耗能的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推进第三产业招商。抢抓CEPA实施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启动的先机,加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第三产业,加快引进港澳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房地产、酒店、旅游、建筑设计、咨询等服务业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积极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嫁接外资做强做大,将引资范围拓展至招商代理、咨询顾问、与运输配套的仓储业务、旅游园林等新的非生产性行业领域。      二是实施工业飞地。进一步科学规划、全面整合工业园区,盘活原有闲置土地和空置的厂房,提高有限土地资源的资金承载力和产出效能,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立“工业飞地”的举措,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合作建立产业转移园区,联手推进产业转移,腾出发展空间,多渠道解决土地资源不足问题。中山市火炬区与阳西合作开发产业转移园区,是全省首个动工建设的产业转移园区。火炬开发区积极鼓励区内现有的产业关联度不高的企业逐步转移到阳西工业园,利用区内腾出的空间发展高新技术项目,发展高层次的产业,使火炬开发区的发展模式从依靠劳动力、土地资源向依靠技术、智力、资金转变,同时也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      三是实施“零用地招商”。想方设法鼓励、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增加资金、设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重点支持年出口千万美元以上大企业增资扩产或在中山设立研发中心,不断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实践证明,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是实现“零用地”招商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既能进一步扩大、优化外资存量,又能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增资企业或在原有的厂房新增生产设备,或利用原已购的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大大节约了增量土地,使缺稀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真正实现寸土必尽其用,走出一条“无地招商”的新路子,形成了规模扩张和内涵型增长并举的利用外资新模式。      三、创新模式,开拓市场      以海外招商为突破口,构建以合作机构为依托、以中介机构为基点、以网上招商、委托代理、企业自主招商为主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网络,全面搭建新的招商平台。继续扩大吸收港澳台投资,大力开拓欧美日发达国家资本市场,重点引进欧洲国家的机械、医药等先进产业、引进日本的汽车配件产业和港澳的服务业。吸引跨国公司、大财团在我市投资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培训基地、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投资。      四、巩固和优化亲商、安商、富商氛围      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增创投资环境新优势。不断加大对全市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和改善投资经营环境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力度,加强镇区间的协作和资源整合,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落实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定人定期跟踪服务机制,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抓好即将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延期和增资工作,抓好已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工作,促进更多项目在中山扎根落户并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五、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领导,继续把千方百计扩大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健全镇区基层招商组织人员架构,落实各方面待遇,以良好的用人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断优化招商队伍,从根本上提高招商实效。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利用外资工作考核评介体系,加强对镇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分类考核,按不同镇区的情况,分别侧重于考察装备制造业、第三产业、加工工装配业等引进外资成效,改进现行的以数量指标一刀切的考核方式,充分调动各镇区招商引资积极性。
中山市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精神,以采石场、采坭场整治和复绿为工作重点,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力度,全面清理无证勘查开采、破坏资源、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力争到今年底基本建立规模化、合理化、规范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      一、明确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大力整治非法收购、加工和买卖保护性开采的矿产品以及超控制指标生产和销售矿产品等行为,对稀土、钨、锡、锑等珍稀资源暂停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二是开展地下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迅速摸清全市地热资源存量和开发利用现状,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三是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将全市采石场数量严格控制在20个以内,力争到2010年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旧石口复绿工作。四是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专项整治。检查整治期间,除国家地质勘查计划项目和原有项目变更、延续及保留等情形外,暂停受理新的探矿权申请。      二、健全领导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成立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组,出台了《中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顿工作。二是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在各镇区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并实施举报人奖励制度。三是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重大案件的查处责任及结案期限,坚决追究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四是建立联络员、督查员制度。市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名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联络员,并聘任一批熟识政策、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监督员,监督和检查各镇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集中规划设置采坭点,加强资源开发管理      各镇区根据实际情况拟定1―2个采坭点集中开采,以解决用地填土需要。今后非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平整和非规划内的采坭点不再审批采山黄坭。对新设立的矿山申报中未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制度。
中山市力争年内实现双拥工作六个100%在上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过程中,中山市实现了双拥工作的“5个100%”,即:军队转业干部100%按政策规定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当年100%妥善安置,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项目和标准100%落实,当年批准随军的家属当年100%安置,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幼100%安排进入上等级的小学和幼儿园。今年,中山市力争在年底建成一批转业干部经济适用房,100%解决中山驻军副营以上就地转业干部住房后顾之忧,将双拥工作成效提升为“6个100%”落实。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山市将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检查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三属”的定期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等定期定量补助、义务兵家属等优待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各优抚对象手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政策规定妥善安置部队转业干部,有接收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按有关政策落实好相关待遇。人事、民政部门制定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有安置任务的单位要认真按转业士官安置有关政策,为转业士官落实好工作岗位。妥善解决部队干部住房问题、随军家属工作安排问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现役军人子女和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残疾军人免费乘搭市内公共汽车游览博物馆、公园等政策。     二是继续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认真落实好配套资金,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开展好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失业退伍军人的生活难的情况调查,分期分批给予定期定量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医疗问题造成生活较困难的优抚对象,加大补助力度。     三是深化退伍安置工作的改革力度。鼓励和积极引导更多的城镇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提高农村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的经济补助金,确保他们有一定启动资金,能进行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退役士兵通过培训后有一定的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好军民共建活动。对现有的军民共建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共建公约,创新方法和内容上,树立和培养典型。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的研究,积极探讨社区双拥共建工作新思路。     五是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新颁发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中山市实施〈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细则》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调整对《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修订。
中山市1�2月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今年1―2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30.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2%,其中出口19.7亿美元,进口10.4亿美元,分别增长28.4%和30.7%,累计实现贸易顺差9.3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进出口增幅高于一般贸易      1―2月,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22.5亿美元,增长30.1%,占全市对外贸易总值的74.8%,其中加工贸易出口14亿美元,增长29.6%,加工贸易进口8.5亿美元,增长31%。同期,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7.1亿美元,增长26.3%,其中一般贸易出口5.6亿美元,增长25.5%,一般贸易进口1.5亿美元,增长29.6%。      二、香港、美国、欧盟和台湾为主要贸易伙伴      1―2月,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8亿美元,香港继续保持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5.1亿美元。欧盟为第三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3.4亿美元。台湾作为中山市主要原材料进口地,列居第四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2.9亿美元。与上述四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对外贸易额占中山市整个对外贸易总额的近7成。      三、外商投资企业占主导且发展迅速,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发展良好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达到21亿美元,增长40%;民营企业进出口达到7.3亿美元,增长10.4%;国有企业进出口达到1.9亿美元,增长7.3%。      四、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迅速,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      1―2月,机电产品出口12.8亿美元,增长33.9%,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5.3%。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服装类出口2.1亿美元,鞋类出口1亿美元,灯饰出口0.9亿美元,分别增长20.1%、21.5%、12.9%。      五、机电产品进口大幅增长,原材料进口良好      1―2月,机电产品进口5.6亿美元,增长50.8%,占同期进口总值的53.7%。其中,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1.8亿美元,增长74.1%;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0.9美元,增长2.7%;钢材进口0.6亿美元,增长43.9%。
中山市强化监管加快市场经济法制化进程“十五”期间,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各类要素市场,努力建立规范化、法制化市场经济秩序,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山,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和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40多个市直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同时成立5个专项整治专责组,确保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完善政府对各类市场的监管制度,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体系,食品、农产品、药品的卫生安全方面,出台了《中山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冷冻肉品卫生管理规定》、《中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中山市畜禽批发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兽药经营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和制度。其他各类要素市场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山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公示管理规定》、《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桑拿足浴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中山市无证照经营管理规定》、《中山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等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基本建立起一套以“经济户口”数据库和“12315”指挥平台为依托,市场巡查和“全天候”监管为手段,滚动式年检、亮照经营、质量抽检、诚信加盟、分类监管、商品准入为载体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监管的需要,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全面推行“全天候”监管制度,根据“12315”的指令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各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实行“行政告诫制”,对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社会危害的首次违规行为只责令改正,不予处罚,开辟市场监管教育规范的新路子;制定《中山市商品交易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及规范文本,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推广应用。根据建设“诚信中山”的目标,在全市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目前,全市“诚信加盟单位”发展到1064户。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将全市企业的信用状况分为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4个信用等级,分别在“经济户口”中作绿牌、蓝牌、黄牌和黑牌标记,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目前,全市确定为A类的企业有126721户、B类企业668户、C类企业1532户、D类企业9723户。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工作,选定8个市场(商场)进行流通领域商品准入试点,探索市场商品监管关口前移的新方法。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计划用2年时间在全市200多个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级市场、大中型商场全面落实包括进货查验登记备案、标准准入、检验检疫准入、购销挂钩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信息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市和召回8项基本制度的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按计划,全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和改造升级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加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广东省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合作,联合出击,对集贸市场开展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集贸市场登记主体及场内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未经登记、安全隐患严重的集贸市场,取缔无照经营;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查处冒充合格商品、未检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销售和变质、失效的产品;查处虚假申报、隐瞒收入、违法使用发票、应建帐而未建帐、虚假记帐、帐实不符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行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200多个,查处三无企业近百家,取缔无照经营530多户,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5家非法开办市场。有效遏制集贸市场中各类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市场税收征管,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根据国家、省的部署及市整顿工作计划,重点查处和打击制售危害人民健康和对坑农害农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30多宗,涉及金额1800余万元,罚没金额694万元,吊销各类证照267个,查获食品、农药、药品等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一批,取缔窝点37个。先后开展了打击食用油、红油、手机、电脑等进口商品走私贩私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行动,搜出一批“地下”油库、卸油点,查获走私油73吨,查处案件63宗,案件总值1950多万元。      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整治。一是加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召开从业人员会议,传达关于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有关精神,指出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通报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教育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二是依法稽查出版物市场、歌舞娱乐场、音像市场、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大力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共检查店档650间、印刷厂8间、船只15艘,查处违规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90间、违规音像店123间、无证网吧28间,收缴电路板、电子游戏机、电脑设备、电视音响器材521台,取消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经营资格20间,查处违规经营场所288间,非法出版物10万盘(册)。      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按照国务院及各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和“药品放心工程”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联合各镇区对全市的集体食堂、餐饮业、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旅馆、旅游景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举办各种形式卫生知识培训班,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报告网络;制定《中山市肉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肉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开展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兽药、饲料打假和牲畜检疫整治活动;加强食品经营户资格排查,重点检查粮、油、奶等8大类食品,共检查市场194个,检查食品经营户1225户,兽药生产、销售企业、饲养专业户281家,检查各类食品91种,抽查蔬菜样本1451个,培训卫生人员8000多人,没收违法加工肉品1000多公斤,取缔无照经营窝点122个,收缴违禁伪劣兽药2183公斤,处罚案件32宗。开展药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制定《中山市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整治非法药品广告市场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284家,集贸市场37个,抽查检验药品953批,立案283宗,结案243宗,查获假劣药械3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107户,罚没金额203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65万元,大大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      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制定了《中山市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行业管理和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拥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中的欺诈行为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仅在服务领域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就检查经营户4895户,查处无照经营户2655户,吊销营业执照15户;发现餐饮行业存在问题的企业434户,修理行业存在问题的企业132户,美容美发行业存在问题的企业179户,销售移动电话存在问题的企业61户。      开展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2005年5月,全市分城区和镇区两批开展了大规模的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0月共查处1000多家无证照经营的商户。      开展其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反洗钱合作机制,加大反洗钱力度。建立合作核查可疑交易资金线索工作制度以及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人民币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加强金融系统人员反洗钱培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了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卷烟制假活动。以“查网络、打团伙、端窝点、抓主犯”为重点,建立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加大对卷烟制假案件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采用突击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针,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兽药、饲料市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中山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1%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149个社区卫生服务网点,享受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1%。      一、完善卫生服务网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目前,全市共建立2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364281份较为完整的个人健康档案和72025份家庭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1%。其中,东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小榄镇永宁社区卫生服务站被广东省评定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积极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常见病治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服务等六位一体的高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求各级政府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出台了《中山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暂行方案》,从政策上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多次召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推广社区卫生服务先进经验,加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和提高内涵质量。市卫生部门组成4个督导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督促指导各镇区医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效落实。成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分别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拨出专项启动资金,并派专人督办,专款专用,做到经费和设备按时到位。从2003年起,每年拨出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奖励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单位,社区卫生服务得到更快地发展。      三、实施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      强化镇区医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镇区医院同时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镇区医院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科”,专人专职负责所在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地段区域和人口分布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基层门诊部、分院等医疗网点为基础,进行功能调整和转型,逐步形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对农村卫生站实行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逐步分期分批转型,改建成为在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下的镇、村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目前,各镇区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特色的工作,进展较快。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将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社保医疗定点机构,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开展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全市共有28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技能培训,提升服务层次      积极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设全科医生和全科护士培训班,每年开办两期,每期学习360学时,受训人员达到413人次。今年与广州医学院联合举办全科医生培训班,共培训40多人,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骨干力量参加社区卫生服务研讨学习班,加强学习交流。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大大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全市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1061人,其中社区医生530人,社区护士37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60人。共有745名乡村医生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充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内涵,鼓励和引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积极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中山市小榄镇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和谐社会近年来,中山市小榄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两手抓,结合本地实际,把富裕与和谐并重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道路。日前,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在小榄调研时表示,小榄镇构建和谐社会的做法给全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这个经验既有典型性,又有普遍性。如果把小榄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出去,会把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往前推进一步。小榄镇的主要经验如下:      一、深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创新农村经济体制      以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步伐为出发点,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一)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针对随着工业发展和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但农村原有的分配方式所产生的各种矛盾逐步凸显的实际,小榄镇从2001年9月开始在全镇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将农民权益以股份形式予以量化,建立了股权明晰,股份固化,按股分红的新型分配制度。实施股份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农村集体分配机制,大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实行村一级经济核算。针对原镇、村、组三级核算管理体制制约农村资源优化整合,造成不良竞争,严重妨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情况,2003年9月起,小榄镇在农村股份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村一级经济核算,即:把村小组经济资源合并到经联社(村委会),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分配。这项改革带来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整合了人才,在村组两级中选拔出有本事、靠得住、群众公认的管理者,更好地为村民谋利益。二是整合了资源,把分散的土地、资产、资金集中起来,连片发展,规模经营,实施专业化管理,提高了资产收益率。三是规范了管理,提高了监控能力,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效保障。四是精简机构,降低了行政成本。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下,小榄镇农村部分划分为15个村委会,195个村民小组。60平方公里的农村土地上,平均每400亩土地就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实施村一级经济核算后,每个核算单位的人口提高到1万人,管辖范围扩大到5平方公里。五是缩小了各村存在的差异和分歧,减少了恶性竞争,促进了社会和谐。六是提高了股民分红,村民得到了很大实惠。2004年全镇农村集体总收入5.29亿元,全体股民平均分红2000元,比2003年净增668元,2005年平均分红2372元,达到了村集体经济与股民分红共赢的局面。      (三)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2004年底,全镇农村劳动力为57000人,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有7000多人,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2.3%。在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能力,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获得改革共识的基础上,小榄镇审时度势,大胆决策,全面实施村改居工作。2004年底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村改居动员、表决、申报、挂牌工作,全镇村民户代表平均赞成率达到96.1%。这项改革,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管理分开,最终完成了农民向城镇聚集、就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小榄镇成为中山市第一个全面完成村改居的镇。在农村体制改革工作中,小榄镇注意处理好镇、村两级发展和集体与农民利益的平衡关系,不以牺牲村组的利益为代价,不以牺牲农民土地来获取镇的经济发展,相反,将利益下移,将镇一级有限的政策、财力最大限度地支持、扶持农村发展经济,形成“镇好村也好,村好镇更好”的良性协调的发展态势。      二、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大力推进以“三个一”为特色的民心工程,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确保每一个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都有一份工作。镇政府成立了“帮助群众就业办公室”和人才交流中心,三年多来成功帮助2万多名本地群众就业;鼓励创业,设立创业贷款,对自主创业、缺乏创业资金的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由担保公司协助贷款;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帮助富余劳动力掌握一定技能。制订了《小榄镇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安置补贴实施办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实行补贴,提高其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对于有就业意愿但因个人身体残疾或其他客观条件而未能就业的群众,政府实施“以酬代补”方案,鼓励各社区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安排这类人员就业,用人单位实行按劳付酬,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线部分,由政府按实际补足。对于只能以农为生的农民,社区通过合理统筹,规划适当的耕地以非投包方式安排给这些人耕作,以保证他们在社会转型期顺利就业。目前,经多次推荐仍未就业的劳动力仅占全镇总劳动力的1%以内。      (二)确保每一个小榄人都有一份医疗保障。小榄镇从1996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到2003年底,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8%以上,基本解决了农民的住院治病问题。但因合作医疗制度未有在城镇居民中推行,个别居民中仍有可能出现因病致贫现象。为此,2004年小榄镇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农村合作医疗,让每一个小榄人都有一份医疗保障,并且提高了报销比例,每人缴费120元/年即可在本镇住院时,药费、手术费报销90%,均不封顶;检验费、治疗费、护理费等有关费用报销50%。现在,全镇居民都分别参加了合作医疗或住院保险。      (三)确保每一个适龄小榄人都有一份社会养老保险。为了使每个人都有一份社会保障,确保他们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小榄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支持下,全力推进全镇性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目前,全镇参保68000人,参保率达97%。      三、重视社会风气建设,提高居民素质      (一)加强党风建设。注重党建工作,通过国内外结合、长短期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注重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使镇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政务公开、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保护好每一位同志健康成长。      (二)培育良好民风。一是开展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培养和造就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现代公民,大力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更加蓬勃向上,人际关系更加融洽。二是倡导“尊重富人、关爱穷人”的良好风尚。既要鼓励富人创造更多财富,为社会繁荣作出更大贡献。还要鼓励富人为富仁义,为富向善,积极帮助穷人,回报社会。同时,为实现“无人不饱暖,无处不安康”的目标,把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350元,对月收入低于500元的436户家庭,发动党员干部和富裕人家结对帮助;帮助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双困户解决住房问题;为低保户患病成员设立了医疗档案,解决他们的基本治病问题,给予低保家庭成员每年每人500元的门诊报销额;设立助学贷款,帮助有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镇政府出资35.6万元为48位残疾军人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发动全镇500名党员干部开展关注身边希望工程活动,结对帮助850名困难家庭学生。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店铺免税,扶持“维生型”企业的发展。出台了扶持一般收入家庭加快发展致富的决定,通过自身努力和社会帮扶结合、政策扶持和智力扶持结合、分类指导和分层帮扶结合,利用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各种资源,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帮助我镇户籍人口中人均收入低于30000元的家庭加快发展致富步伐。      (三)提高全民基础素质。为了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把小榄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变为人才资源优势,提升镇的核心竞争力,镇党委发出了2006年1号文件,作出了推进全民基础素质教育的决定。通过党委组织、社区发动、部门配合、学校负责、全民参与,开展全民基础素质教育,使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技能,达到成人高中或者成人中专文化水平。这件工作得到了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学校的大力支持,也得到全镇人民的积极响应,在各社区的努力下,第一学期已经有4000多名学员参加,其中年龄最大的63岁,有些家庭多个成员一起报名,部分学员还要求同时参加高中和中专的学习。      四、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平安社会      (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领导“接访日”和下访制度,积极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在依法依理,尊重历史,稳定为主的原则下,认真解决历史遗留的上访问题。设立法律援助站,为有经济困难的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二)做好“四种人”的教育转化工作。成立社区教育就业办公室,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解戒人员、行为偏差人员、辍学青少年“四种人”共1119人的教育转化工作。通过介绍就业、动员复学、举办职业技术培训班、成人高中班、电脑班等,经教育转化并就业的达82%,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并设立治疗室,为患传染病的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和治病,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了生猪和家禽的集中屠宰、豆腐集中生产制度。对22个农贸市场、1个批发市场、1个餐配中心开展了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工作;开展了散装白酒、豆制品、熟食烧腊、饮食店档、饮料、糕点制品、集体食堂7项专项整治。      (四)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全面开展了13000多户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制定了出租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分类、分层次的诚信管理模式。努力使外来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更加有序,服务更加到位,违法犯罪分子无法藏匿,安全、卫生达到标准,真正在小榄工作的流动人员得到全面的保障。      (五)抓好社会治安稳定。加强民警和保安队伍建设,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使刑事案发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环境友好      制订了《中山市小榄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作出了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部署。一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两个国家级品牌的集聚能力,大力培育产业集群。二是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投入、高技术、高效益,污染少、用工少、耗能少(即“三高三少”)的企业和项目,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三是提高了工业基地准入门槛,坚持引进工业基地的项目必须达到产值300万元/亩,人均30万元,提高企业产能,提高土地效益;四是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创名牌名标,支持企业上市;五是积极探索产业转移工作,利用省的扶持政策和转移所在地的比较优势,为高新产业发展和产业基地的升级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山市切实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中山市深入分析人禽流感等当前重点防控传染病的防控形势,把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研究部署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储备,切实提高春节传染病防控能力。      一、加强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加大传染病监测力度      进一步强化市、镇两级医院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体温超过38℃、伴有呼吸道症状者,所有医疗机构接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患者职业及病禽接触史,对有病禽接触史者,转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诊;对发热伴有肺炎症状者,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立即报告所在镇区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并立即转上级医院筛查。各镇(区)医院、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每天向所在镇(区)防保所(医院防保科)报告接诊发热病人情况;镇区防保所必须每天分析本辖区发热病人发病情况,发现疑似疫情马上核实、上报。各镇区医院、防保所,负责向本辖区内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达本项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力争做到不漏诊可疑传染病病人、对每一例可疑传染病病人及时隔离治疗、避免发生传染病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监测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入各医疗机构主动搜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禽流感可疑病例,重点调查了解医疗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登记、报告、诊断和处理工作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不明原因肺炎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力争对传染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加强培训储备,提高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人禽流感、非典、流脑、麻疹的预防、诊断、鉴别诊断、治疗、防护、院内感染预防控制及疫情报告、疫情处理等有关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培训到岗,培训到人,切实提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诊疗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做好应急技术和防护用品、检验试剂和消毒器械等物资储备,调整充实应急技术队伍,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专家访谈、发放宣传材料、出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人禽流感、流脑、麻疹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大力宣传人禽流感可防、可控、不可怕的观念,提高群众防病意识,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合作,实施联防联控      卫生、农业、工商、检验检疫、林业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通报疫情和工作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晨检工作以及查验接种证工作,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的发生。      五、加强院内感染与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检查消毒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消毒措施的落实,足量储备医院感染控制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保证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传染病院内感染发生。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操作措施,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预防接种工作      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进一步做好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抓好查漏补种,探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可行性。向禽类接触人员、年老体弱者、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推荐每年接种一次流感疫苗,减少流感发病,降低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重组产生新的流感病毒的机会,减轻人禽流感、非典病例的排查压力。      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      各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执行情况,特别是重要防控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中山实施调峰电力认购方案取得实效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我省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积极探索开展调峰电力认购工作。年初制定出台了《中山市调峰电力认购营销方案》,初步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目前,错峰用电工作和调峰电力认购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开展调峰电力的工业、商业企业转变用户4695家,已签订认购协议4334家,占已认购总数的92.31%,企业转变负荷为299.24万千瓦,年用电量达68亿千瓦时。      一、明确认购方式,加强营销监管      不再实施部分重点企业免错峰和核定用电负荷审批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工业、商业企业自愿认购调峰电力,满足企业错峰日用电需求。从2006年1月起,全市工业、商业用电企业必须参与计划错峰用电,企业错峰日认购调峰电力,由用电企业与市电力开发公司签订“中山市调峰电力认购协议”。签订协议的工业、商业企业,保障错峰日不拉电。未签订协议的企业,必须在错峰日中自觉安排错峰,不能用电。若用户在错峰日擅自合闸使用电力,将视为违反计划用电,实施连续强制错峰一周。导致供电线路拉闸停电并造成同线路供电的已签订电力认购协议企业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明确电力认购分工,加强科学调度      市经贸局根据全市电力供应能力,安排年度调峰电力认购指导计划,对企业调峰电力认购的电力负荷进行总体平衡,确保错峰日认购调峰电力的企业正常用电。中山供电局根据年度调峰电力认购指导计划开展调峰电力认购营销工作,并与调峰电力认购用户建立电力购售关系,按月度、季度、年度做好调峰电力认购统计。市电力调度中心进行精心安排,科学调度。市电力开发公司负责调峰电力的营销工作,供电部门负责调峰电力认购、营销的日常监管,经贸、物价、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联合调峰电力认购、营销、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实施动态管理,明确调峰电力成本补差标准      企业认购调峰电力需支付调峰电力成本补差,按调峰电力成本补差单价和认购电量计算。调峰电力成本补差标准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油市场平均价格确定,每季度核定一次,实行浮动核算管理。设立电力认购专户,调峰电力成本补差专项用于发电企业调峰电力生产性燃油成本支出,根据调峰电厂上网电量和调峰电力成本补差收入水平进行核算支付发电企业。调峰电力认购时限,以一年为限签订调峰电力认购协议,按每月错峰电量计算应缴纳调峰电力成本补差,调峰电力成本补差通过现行电费收缴渠道和方式收取。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调峰电力认购的氛围      《中山市调峰电力认购营销方案》实施后,经贸、供电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到8个镇区召开动员会和座谈会,就《方案》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同时分别召开日商协会、台商协会、工商联等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让所有工业、商业企业清楚明确错峰轮休线路安排和错峰用电有关要求,调整好生产时间,主动配合,自觉错峰,引导广大用户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调峰电力认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共有8个镇区的企业认购超过95%,电力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
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在中山小榄调研时的讲话小榄镇党委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是一个很好的典范,成绩很显著,经验非常丰富。之前已听崔国潮书记、陈根楷市长、陆国良副书记介绍过小榄镇的情况,今日到小榄,看到小榄镇在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很多创新的好经验,让我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首先,小榄抓住了经济发展这个前提。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句话,二十个字,首要还是生产发展,要求经济发展好。刚才黄标泉书记汇报,小榄去年生产总值108亿元,税收总额17.8亿元,人均GDP7万多元,人均税收1.1万元,人均存款7万多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62万元。你们能够做这么多的事情,离不开经济发展这个前提。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强大的经济支撑,其他工作是空中楼阁。所以,我觉得这一点的确非常好。      第二个方面,是你们抓住深化农村的改革,解决了二元结构问题。走农村城镇化道路,你们实行了三大改革,一个是推进农村的股份合作制;第二是实行村一级的经济核算;第三,村委会改制为社区居委会。这三大改革,解决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问题,有效改变了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推进了城镇化进程。      省委张德江书记多次强调广东的农村要“三化”,即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你们很早就按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要求来改造农村,做得很好。      第三方面,你们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方面做得非常好。你们搞了“三个一”工程,我觉得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对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个一”,就是确保每一个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拥有一份工作;确保每一个小榄人都有一份医疗保障;确保每一个小榄人都有一份社会养老保险。这三个确保,解决了商业社会、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些负面的影响。市场经济最大的一个特点是竞争,最终拉开了贫富差距。而你们通过这三个确保,解决了社会最底层困难群体问题,让小榄没有绝对贫困,只有相对贫困。我觉得这样做非常好。      第四方面,正视历史遗留的问题,逐个加以解决,构建了和谐社会。就历史遗留的问题,一个是外嫁女权益。你们刚才汇报外嫁女有2700多名,镇党委政府依照法律、尊重实际、面向未来,采取多种形式加以解决。我觉得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做法。如果这2000多名外嫁女权益解决不了,那么你们小榄将老是地震,老是上访。另一个是计划生育中的“黑人黑户”问题。你们根据新的形势,既解决了这些问题,又能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性,比较科学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你们发动党员干部、相对富裕的群众对贫困户“结对子”,采取多帮一,这个做法我觉得非常好,既解决了几百户相对贫困户的生产、生活问题,更重要的是,从政治这个角度来说,密切了党群关系,巩固了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这个做法在全省比较少见,我觉得可以加以总结,在媒体报道一下。这个做法既解决了问题,体现我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持”的优良美德,又树立了我们党在社会的良好形象,是个很好的经验。      第五方面,我觉得你们在搞好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构建安全小榄方面,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四种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加强出租屋、外来人员管理,抓好社会治安稳定。      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我觉得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矛盾问题,另一个是社会治安问题。社会矛盾集中反映在利益问题上,从大的方面、基础性方面讲,“三个一”确保小榄人无治安问题,同时,也解决一些历史上遗留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关于社会治安问题,由于小榄经济比较发达,外来人又比较多,社会治安比较复杂,你们在建设安全小榄这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第六方面,小榄的班子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是有战斗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好班子。为什么这样说?我觉得你们对整个小榄的情况了如指掌。对小榄每一类人的情况,都心中有数,包括富人多少,穷人多少,外嫁女多少,计划生育的“黑人黑户”多少,“四种人”多少,都清清楚楚。作为一个镇党委书记,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情况都清清楚楚,而且经常深入到群众家庭中去,我觉得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实际上,三个文明建设,关键还是靠基层的党委、党组织和基层的政府,尤其是镇一级的党组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中,镇、村两级的班子是核心和关键。小榄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离不开中山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你们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从小榄实际出发,做好了三个文明建设工作。我觉得小榄的经验很好,对我来说也是上了一堂精彩的课,增长了很多方面的知识。
中山市大力引进海外高级人才为适应人才国际化的形势,加强人才交流合作,中山市创新人才引进思路,大力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创业和工作,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保证。     一、明确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引进范围和方式     (一)明确引进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范围:一是到中山创办企业(包括独立创业,以技术入股、投资的形式创办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研究开发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等)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二是毕业于国(境)外大学,并取得经我国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士以上学位的中国留学生;三是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四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外国籍人才。     (二)明确重点引进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类型:一是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等)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二是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三是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四是具有特殊专长并为中山急需的特殊人才。     (三)明确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引进方式:一是到中山各级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任职、兼职或应聘担任顾问、咨询专家;二是创办、租赁、承包各类经济实体、研究开发机构或中介服务机构;三是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入股或以资金、实物投资等形式创办或合办各类企业;四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产、学、研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咨询、科研合作或承担技术开发项目。     二、设立专项资金以及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     (一)设立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具体负责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联络、推荐、资格认定、政策咨询、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以及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专项资金、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工作。     (二)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占地700亩,吸引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创办企业。在条件成熟的镇(区)设立若干个创业园,鼓励支持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企业。创业园由市政府委托所在镇(区)统一规划和管理。创业园所在镇(区)结合实际制订相关优惠政策。      (三)设立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专项资金1500万元(今后视具体情况增拨资金),用于对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创办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等扶持,以及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三、出台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业优惠政策      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一)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新登记注册开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中山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从企业设立之日起头两年内,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3%补贴,最高补贴限额60万元;二是企业和个人可参加政府和部门的表彰、奖励,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从事科技创新工作,携带科技成果来中山进行产业化的项目或携带科技专利来中山进行产品产业化的项目,可获得市科技三项经费或市专利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      (二)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创业园新登记注册开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上述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自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贴息补贴:三年合计贷款利息发生额超过10万元的,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补贴;二是创业园在办公、研究开发场地、生产用房等方面给予支持或优惠。      四、保障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就业及生活待遇      (一)留学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按规定办理考试、录用等手续;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推荐和办理接收手续。      (二)来中山只工作不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待遇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和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不等的工资外津贴以及不超过6个月的择业补贴。      (三)出国前户籍不在中山的留学人员有意来中山工作、创业的,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已在中山工作创业的留学人员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留学人员随归、随迁或随外国籍人才生活子女入托、入读中小学,凭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证明根据居住就近原则优先安排,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五)留学人员出国前辞职或被作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其在国内辞职、自动离职或除名前的工龄与来中山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其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学习时间计算工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因陪读)辞职或被作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来中山工作后,若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原干部(工人)身份予以恢复。 在港、澳、台留学和进修学习的同等条件人员适用该优惠政策。
中山市扎实推进防汛工作实现三个转变近年来,中山市创新防汛工作思路,转变防汛工作目标、理念和手段,创造了全市人员无死亡、主要水利工程无溃决、大汛无大灾、群众无投诉的“四无”佳绩,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稳定和谐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从以工程安全第一向以人为本转变      从过去严防死守,以确保水利设施万无一失为目标,逐步走向在注重工程安全的同时,强调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快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构建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体系。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水利、公安、建设、财政、军分区、武警、计划等10余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防指挥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到位。市财政每年安排三防应急资金150万元用于紧急备汛工作。依法落实并完善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各镇区均与市政府签订了防洪安全责任书,各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及万亩以上堤围、小(一)型以上水库等防洪工程的防汛安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的名单均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成立市水政监察支队,各镇区和工程管理单位组建了水政监察中队,在健全水政执法网络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执法巡查制度,定期对水事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近年来,全市共清障违章占用河道建筑6万多平方米,查处违章采砂船只800多艘,有效规范了水事秩序,确保了防洪工程安全。积极开展全民防汛减灾工作,每年投入数十万元开展以防洪减灾、水法规、水资源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水事知识宣传月”活动。开通了中山水利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防灾减灾、水资源、水安全等全方位信息服务,并做到工作日每天更新水利动态内容,为广大民众知灾、防灾、减灾架起了一道桥梁。      二、从制约洪水向调度洪水转变      改变过去单纯的“堵”、“守”观念,通过“疏”、“引”等科学调度,充分利用洪水所带来的丰富水资源,改善全市水环境和水生态。把握好防汛与抗旱、水害与水利的关系,统筹考虑防汛抗旱与水资源的充分利用,把抗洪工作的思想从试图控制、入海为安转变到适度承受风险、有效利用洪水上来,把兴利除害的目标转变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上来,做好洪水资源化管理,力争做到抗洪防汛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两不误。对平原河道,全市对洪水采取适度风险调度,做到排蓄结合,改善水质,增加可用水量。对全市内河涌按照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目标进行综合整治,采取疏浚、清淤、护岸、拓宽、新开、绿化等手段,恢复和提升内河的防洪、排涝、航运、生态功能。通过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引水置换河涌水体的作用,提升洪水资源化水平。“十五”期间,全市共投入2.8亿元对30%的干堤水闸进行了改造,使这些水闸由过去单一的防洪功能优化成同时具备防洪和纳洪功能的新型水闸。累计投入7.1亿元对全市160条共长460公里的内河涌进行了综合整治,并新开挖河道13公里,较2000年增加水容量超1亿立方米,人与水争地的矛盾大大缓解,基本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和量的要求。对山区水库,通过实施“合理布局、提升库容、联合运用”等手段,既增强防洪能力,又最大限度利用雨洪资源。全市从2000年起先后新建了铁炉山等4座水库,新增库容达280万立方米,同时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对22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新增库容超过600万立方米。同时,计划投入3亿元兴建槟榔山等4座水库,增加库容2000万立方米。积极探索由建设区域性单项工程向构筑集群运用的全市性水网体系转变,兴建了南镇水库、神湾古宥水库等调节性水库,达到丰欠平衡。率先尝试利用并科学调度水利设施,通过潮差水能动力和泵站抽水等机械动力,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加快河道水体的流动和置换,既改善水质,又使河道水位控制到景观用水标准。      三、从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转变      加大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研究应用,努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和灾后评价等方面的科技水平。从防汛实际出发,把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作为实现防汛指挥决策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不断引进更新防汛技术,以防汛基础信息的数字化为防汛调度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撑,实现气象、水文监测预报现代化,做到了资源共享,信息准确,反映灵敏,传输迅捷,提高了指挥决策水平。全市近年来以信息化带动防汛工作的现代化,防汛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五化”:一是信息采集实时化。启动水文遥测系统建设,利用多参数的自动测量、监控、无线传输及计算机网络传输等综合手段,实现对全市江河、水库水位、降雨量、风向风速、水质咸变等的实时监控,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目前,全市共有遥测站81个,覆盖了全市所有重点区域。二是工情预警自动化。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为目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其中东河水利枢纽综合性自动化监控系统已率先投入运行。三是通讯传输网络化。初步建成了中山三防城域网,利用当地发达的电信公网信道,覆盖中山市24个镇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及10宗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逐步实现各级三防指挥机构信息的自动交换和共享、远程防汛防风会商、重点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水利系统可视会议等功能为三防指挥调度决策提供可靠、快捷、有效的信息支持。同时通讯实现了电传、无线电对讲及有线转无线、无线转有线的全市联络,保持了全市防汛抢险工作的通讯畅通。四是决策支持数字化。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依托,以先进的现代化设备为保障的三防指挥中心初具雏形,可把网络中的水情、雨情、风情、工情等各种信息快速显示在大屏幕上,提供给领导作决策参考,并可以把这些信息以音像方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传达至各镇(区)电视电话会议会场。根据中山地区多台风、暴雨天气的特点,自行设计开发了热带气旋信息系统。五是抢险手段现代化。借助先进技术和新式设备提高防汛抢险效率。购进了2台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确保在各种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有效处理应急事故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现场,特别是无照明条件的山塘水库、大堤出现险情进行抢险时提供便利。添置了GPS72型手持式定位仪,具有定位、导航、测速、测时、计算面积以及显示航线和日落月出时间等多种功能,对开展三防抢险工作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中山市从三个方面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中山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农民增加收入、奔康致富的一条新途径。目前,全市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户达到1040户,承包土地面积达9万亩,经营项目主要为水产养殖、水果以及花木种植,年经济总收入3.6亿元。为进一步缓解土地资源紧缺对工农业发展的制约,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中山市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一、加强领导,积极为外出农民提供服务     坚持把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以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为方针,坚持“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工作原则,扶持农民外出开展承包经营土地。各有关部门和镇区切实加强对鼓励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领导,突出抓好引导、服务工作,各镇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领导组织机构,统筹协调本镇区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工作,在信息、技术、资金、维权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较多的镇区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并成立由农业、计生、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各镇区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土地承包的资料、信息。     二、合理分工,健全机制,提升外出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鼓励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工作。一是农业部门负责提供信息收集传递、生产技术指导、签订承包合同法律指导、举办种植技术培训班等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组织有关部门对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其种养技术水平和法律、政策等知识水平。提高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由自发、无序流动向有组织、规范化流动转变,力求克服自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所带来的投资成本高的弊端,增强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稳定性,促进承包土地行为健康发展。总结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引导农民根据个人承受风险的能力来确定承包规模、数量,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的能力,使外出承包经营土地趋于理性化。二是金融机构加大对外出农民的扶持力度。对有种植技术、吃苦耐劳、愿意外出承包土地,但又缺乏资金的农户,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给予信贷资金扶持,满足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资金需求。三是计生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育龄妇女名单,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从快、从优为其办理计生证明,并向其提供生育、避孕节育的计生服务,并宣传流动人口计生规定。四是各镇政府迅速摸清底子,准确掌握本镇区土地资源状况、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基本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需要等,通过加强各镇区间的合作,减少土地无序发包土地现象。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政策扶持     一是市财政在2006年至2008年间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补贴,让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得到实惠。对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一次性每亩补贴50元,补贴最高限额为每户50亩。对2006年到2008年间到期的原来发包给外市承包者的土地,现重新发包给本市农民承包经营的村(组)按实际发包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50元。对鼓励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效果明显的镇区、村(组)由市政府每年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各镇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提供经济扶持,根据自身财力,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额度、期限的贷款贴息或者经济补贴。同时,积极引导资金不足的农户合伙承包经营,多方筹资,实行股份合作经营,降低风险系数。对外出承包经营土地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民,给予表彰。
中山市六大举措提升经济信息化水平中山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促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实现了质的跨越。2005年,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68亿元,比2000年增长3.5倍,占工业比重26%。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企业2146家,比2000年增长3.6倍。为推动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一段时期中山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      结合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现状,实施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高度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是准确把握自主创新的方向和重点。重点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数字音视频、数字家电产品、信息安全、汽车电子、关键制造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突破。二是强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信息产业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化试验基地,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三是引导建立信息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通过加大政府投资,以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产业基地为重点,扶持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的发展,建立面向行业、服务企业的产业公共技术开发平台,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技术支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镇区、产业基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骨干企业建立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二、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进一步树立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意识,坚持总量发展与素质提高相结合,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力量扩大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产业规模。通过大力引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重点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到中山落户;通过改善投资软硬件环境,提供优惠政策以及优质服务,推动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发挥著名品牌企业的影响力,吸引上、下游企业投资,逐渐培育若干个信息产品制造群落或基地。着力抓好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产业总量与产业素质同步发展。集中力量发展壮大国家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抓住中山市东部开发的有利时机,吸引中外著名电子信息企业和技术研发中心落户基地,发展新行业,完善和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加速产业发展壮大,把基地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积极扶持“中国家电制造基地”,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各种智能型、环保型、高效能的多功能高档家用电器产品;扶持“中国小家电专业镇”,迅速提升小家电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小家电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扶持“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以爱浪高科技园为依托,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动电子音响产业快速稳步发展。     三、加快软件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内部结构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加大培育和发展软件产业力度。设立软件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统筹、协调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和软件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软件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加快中山软件产业园的建设步伐,改变“硬重软轻”的产业格局。通过软件园区的孵化带动作用,引进国际国内著名软件公司落户,带动上下游软件配套企业发展,迅速壮大软件产业。抓住全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机遇,以发展动漫制作产业为切入点,促进软件产业向多元化发展,打造中心城区、火炬开发区、东部临海工业区相呼应的软件产业带,推动软件产业向区域集群方向发展。     四、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突出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把信息技术与现代管理理念和先进制造技术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向企业外部拓展、向产业链延伸、向行业集群渗透。按照分类指导、分层应用、逐步实施的原则,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实现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和商务运营电子化。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广数字家电、嵌入软件系统应用、计算机网络安全、企业资源计划、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客户关系管理和电子商务等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计算机辅助决策和计划控制,实现全球范围内资源整合和集成。鼓励大型企业重点推进信息化集成应用,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全面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商务电子化和管理智能化,广泛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重点开展计算机辅助技术等单元信息技术的应用,有条件的逐步开展电子商务。     五、以物流业为突破,不断提高服务业信息化水平     以物流业为突破口,加快服务业信息化,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加快物流业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整合物流资源,打造现代物流业体系,实现物流业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经营。加快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通过推广普及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以及电子订货系统等的应用,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虚拟市场与实际市场有机结合。     六、加强信息产业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     积极培养和吸纳各类电子信息技术人才。按照信息产业部和人事部对信息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有关信息技术职称和水平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帮助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培训机构的合作,把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与培养各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相结合,把培养与引进使用相结合。聘请、邀请海外学者、专家讲学、交流、合作研究。充分利用发达国家信息产业增长势头减缓,一批高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力图寻求对外发展的机会,积极吸引国外科技人才、出国留学人员及国内外学者,特别是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到中山创业和工作。
中山市大力扶持民企创新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自主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近两年,全市每年新增民营工业企业700多家,民营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量的35%;在全市145个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中,民营企业品牌占70%以上。     一、加快民营企业创新步伐      今年市财政将投入3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实施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工作。其中100万元作为企业发明专利奖励资金;80万元用于企业专利成果产业化,扶持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成果实施及产业化;60万元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对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审费等给予相应资助;60万元用于专利体系建设,扶持重点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      二、加快民营企业融资步伐      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建立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为两级的联动协调机制,由生产力促进中心定期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推荐民营企业,反馈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融资需求,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为推荐企业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与一站式服务,优先为其办理贷款等各项业务,并从费率和汇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目前,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已与华帝燃气具、长青集团等6家民营企业签订共约38亿元的授信协议,为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加大民营企业维权力度      为解决民营企业因缺乏知识产权意识而受到各种侵权行为困扰的问题,中山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个协、私协维权委员会知识产权服务处,聘请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为专利代理律师,为全市个体户、私营企业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去年以来,共举办法律咨询和培训班74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350次,参与维权案件735宗,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近3亿元,为维护民营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等权益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四、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建立外向型民营企业数据库,实施民营进出口企业动态跟踪管理和分类指导工作模式,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潜力企业帮扶联系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向外拓展市场并及时为其排忧解难。制定《中山市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民营企业到国外参展、申报质量体系和各类产品认证等予以资金扶持,目前,已发放扶持资金387万元,去年民营企业出口24.77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值的20.2%,同比增长33%。
中山市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中山市按照中央、省关于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由2002年的83%上升到2005年的96.8%。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10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5.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97%,覆盖了全市24个镇区和全部行政村。      一、加强领导,为推动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市政府重新调整充实了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审计、民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同时,市政府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0万元,保证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一是结合实际,实行镇区统筹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市政府出台了《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组织管理、报名登记、资金筹集、医疗费补偿、财务管理、医疗管理以及考核与奖惩等办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农民增强健康投资意识,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与完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200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和筹资、保障水平,规定从2006年起全市统一实行镇区统筹举办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资金监管,促进合作医疗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24个镇区中有22个镇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了镇区统筹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并基本统一了管理章程。      二是建立健全救助制度,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市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资金,资助各镇区建立救助制度,各镇区每年按市财政当年核定下拨的数额以1∶2的比例进行配套。同时配套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试行办法》,对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的筹集、使用、审批等作了严格规定。2003―2005年,全市共筹集救助金1042.2万元。其中2005年全市筹集救助金330万元,支出249.8万元;给予贫困人口参保减免8983人次,减免金额37.9万元,人均减免42元;给予大病救助598人次,救助金额211.9万元,人均救助3544元。      三、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和保障水平      一是增加各级投入,提高筹资水平。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投入, 2006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各镇区补助资金人均不低于市的补贴标准。农民个人缴费及时到位,绝大部分村委会拿出村集体资金对合作医疗进行补贴。通过市、镇、个人(村集体补助)筹资,2002―2004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总额1.8亿元。2006年,预计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可筹集1.1亿元以上。      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市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保大病、保住院”,重点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各镇区合作医疗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大部分镇区的报销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10000元,少数保障水平高的镇区年报销额不封顶。全市当年医疗费补偿达8117.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7679.8万元;受益人口达20.9万人次,其中住院人口5.63万人次。2006年,随着筹资水平提高,全市大部分镇区报销限额标准提高至1万元。      四、启动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加快完善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参加、集体扶持、政府补贴、以住院医疗保险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个人出资为主,集体扶持、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超起付额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在市内一、二级定点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转市外上级定点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00元。      五、加强管理,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运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各镇区以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名义在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了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和合作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合作医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封闭运行,资金的收、管、用均实行账目公开、民主管理。市财政局、卫生局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各镇区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使用,特别是财政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市审计局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进行审计,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积极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2005年市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平台安装并投入使用。各镇区按照市的统一部署,配置了电脑及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安装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村)级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力度。全面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各镇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力度,并将每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列为考核重点,加大考核分数,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并对任务完成好的镇区进行表彰,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合作医疗队伍建设。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近年来,有关部门除不断组织人员参加省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外,先后组织举办了4期培训班,对各镇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水平,为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开展奠定基础。
中山市切实加强进口废物监管中山市认真贯彻执行广东检验检疫局进口废物检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进口废物检验监管。      一、坚持对进口废物实行“四个紧紧盯住”      加强敏感商品监管,实行“紧紧盯住敏感商品不放松,紧紧盯住敏感部位不放松,紧紧盯住敏感问题不放松,紧紧盯住敏感岗位的工作人员不放松”等“四个紧紧盯住”的管理办法,从报检、审单、现场查验及出证等全流程各环节关键控制点规范进口废物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把有害生物堵在境外。      二、加强进口废物后续管理      对进口废纸企业全部实行电子监管,成熟后再在其他种类废物使用企业中推广;确定由业务主管部门起草对进口废物使用企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后续监管,加强废物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三、加强进口废物检验检疫流程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      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针对辖区进口废物的情况,编制相应培训教材,定期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学习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在岗人员责任心与业务素质。      四、实施进口废物重大质量问题的报告制度      各现场查验部门发现重大卫生质量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呈报至本局业务主管部门与局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呈报至广东局业务主管部门。      五、加强进口废物检验监管稽查      结合检验检疫部门工作质量自查,每季度对在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对进口废物检验监管工作质量重点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与海关、经营部门的合作,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齐抓共管、共同把关的联动机制。
中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中山市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培育大龙头      确定一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水产品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从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吸收基地农户参股等形式,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      二、建设大基地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植和发展水产、蔬果、花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培育优势农产品,形成区域特色农业。市财政2006―2008年每年投入450万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将每年市财政支农资金总额的5%、镇农业投入总额的3%作为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搞活大流通      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活跃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创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利条件。改造升级传统农贸市场,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储运、加工、配送等功能,到2008年培育一批年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镇(区)两级农产品流通协会的建设,鼓励支持以农业大户、农业企业或服务组织为核心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流通企业和农业大户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突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2006―2008年,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流通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培育农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农产品市场。      四、发展大加工      通过鼓励农民、企业自主发展,引进资金技术,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等途径,发展一批上规模、高技术含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与大宗农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加工体系。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对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更新改造设备和实施科研开发项目等给予补贴。      五、打造大品牌      一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万元资金用于改革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全面实施QS认证,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食品安全卫生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和ISO14000体系认证。二是加强安全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承诺机制,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生产、销售绿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在市内农贸市场设摊设点,并逐步实施农产品标识条码管理。三是积极创建名牌。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尤其是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注册商标,鼓励名优农产品申报认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地方名牌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中山市创新科技兴林模式近年来,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创新科技兴林模式,走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态林业之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了一系列林业科技调研、试验和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筹建植物种源基因库中山树木园      据初步统计,中山市野生维管植物有1000多种,约占广东省的1/6,其中不少植物具有很高的价值。中山市从2004年起筹建占地面积91.5公顷的中山树木园,遵照“种类多样化、树种乡土化、布局系统化、景观园林化、管理科学化”的方针,高标准建设一个展示全市植物资源,集科普、教育、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基地,努力打造成为全市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基因库。目前,已收集标本树木700多种、7000多株,其中木兰科70种,国家重点保护与珍稀濒危树种达60多种。      二、开展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植物资源调查研究      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专门组织了10多名技术人员开展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植物资源科技调查工作,共采集700多种植物标本,制作植物标本2000多份,并编录了《中山市五桂山的植物名录》和《中山市五桂山维管植物名录》,录入了代表中山市植物总体水平的五桂山区野生维管植物177科571属1003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科7属8种,珍稀濒危植物7科7属7种,为全市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加快新树种的推广应用      针对树种单一的问题,林业科技部门大胆创新,在“一区三线”森林改造过程中率先推广乡土阔叶树种,并自办育苗基地,至2005年,已培育各类乡土阔叶树种86个,用于造林的合格乡土树种苗木达867.6万株,推广应用面积达3276.7公顷。该项目实现了“四个第一次”:第一次在中山市大规模地进行种类丰富的乡土阔叶树种的培育,第一次在中山市造林工程中大面积应用乡土阔叶树种种植,第一次广泛采用壮苗、苗木出圃前进行移床分级、控水控肥的技术措施,第一次实施高标准、适地适树、块状混交的营林措施。该成果已通过专家论证,认为总体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编写《中山野生植物》图谱      从2005年起,启动了《中山野生植物》图谱(彩色植物图谱)编制工程。目前,共采集植物标本610种2000多份,拍摄彩色数码相片530种1500多张,争取今年底前编辑出版。该图谱的出版对摸清全市野生植物资源,开展林业科技研究和科普工作、丰富文化资源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开展“轻型基质网袋容器育苗”新技术研究试验      传统的树木种苗培育方法是用种子繁殖,以黄心土为主的营养土进行培育。然而,有些难以用种子繁殖的树种很难培育推广,同时存在优质黄心土土源短缺、营养不足等问题。同时,全市林相改造已进行到第二、三重山,常规营养土重量较大,营养袋苗推广到高山远山种植就增加了不少难度。采用“轻型基质网袋育苗技术”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目前,该市积极开展“轻型基质网袋育苗技术”课题攻关试验,涉及树种有大叶相思、厚荚相思、山桂花、灰木莲、西南桦等,切实做好与常规苗上山造林效果对比试验,加快研发速度。
中山市创新方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针对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中山市创新思路和方法,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一、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     要求三级以上医院在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临床检验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共同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对该类疾病的诊断、治疗、用药、检查和术后处理等制订一个相对确定的程序。通过加强对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发挥临床路径在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药费用,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临床诊疗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     二、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     对各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查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规范各单位的方法标准,制定科学可行的方案,分层次逐步在医疗机构中推行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     三、实行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     各医院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医院医生的处方进行检查,对无指征用药、指征改善后应停药而未及时停药的违反联合用药原则的、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无指征超剂量用药、不合理使用中药、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等方面进行点评,在医院内部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以此纠正开大处方、乱用药、滥检查等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四、试行单病种费用控制     在有条件的医院,组织临床医生、护理人员和收费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研究制定一批病种的诊治方案和诊疗费用,实行单病种最低收费。     五、推行向患者出示门诊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制度     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在向患者出示发票的同时,必须向患者出示门诊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清单上注明具体的收费项目、次数、单价、金额和所用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确保患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中山市小榄镇夯实民营企业发展平台推动民营经济优化升级近年来,中山市小榄镇着力于推动民营经济优化升级,以“引导、扶持、服务、带动”为原则,以市场运作模式为主,以技改创新、名牌战略、上市拓展、管理提升为核心,不断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构建和完善民营企业发展平台。2005年,全镇民营企业19980家,民营经济总收入为232.4亿元,分别占全镇企业数的94.8%和全镇经济总量的70%。      一、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提高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小榄镇根据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大力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民营企业从廉价资源为基础的比较优势转向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竞争优势,促进主导产业从加工制造业向装备制造业等资金与技术含量更高的产业转移。成立了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和小榄镇科技创业中心等技术平台的核心机构,充分发挥5家省级、21家市级、7家镇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家省级、7家市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技术资源,积极利用各大高校和国内外科研机构等技术后盾,整合形成了“小榄镇五金制品行业技术中心”和“小榄镇电子音响行业技术中心”这一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技术服务主体,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全镇形成了产品创新技术服务、资金担保服务、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培训服务、质量检测服务和科技创业服务等六大功能块的服务体系,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积极利用省市的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奖励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国产设备相配套,加大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改造力度,提高生产效率和环境保护,提高企业效益。从2006年起,每年从镇财政中拨出300万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小额技改项目给予补助,推动中小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步伐。      积极推动企业设立省、市、镇级技术中心,引导企业通过加大技术中心的投入力度,着力打造企业开发独有技术、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为核心系列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被认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技术密集型企业2家、省级软件企业1家、升级民营科技企业8家。鼓励各企业技术中心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力度,强化企业自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各种新产品、新技术的专利保护,仅2005年新增发明及外观专利100多项。      二、建设企业信用担保平台,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      2001年,镇政府牵头成立了小榄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投资4000万元,与银行合作,为企业引进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担保,为具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条件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担保公司密切配合镇政府产业发展方向,把有市场、有一定科技含量、管理较为规范的民营企业作为担保重点,把小榄镇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作为主攻方向。担保公司注重担保形式的多样性和抵押财产管理的组合性,以充分利用好企业自有资源来拉动银行信贷投放,并及时把成熟企业的扶持资金转向其他成长型企业,充分发挥对民营企业的推动扶持作用。担保公司把支持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作为工作的重点,截至2005年,担保公司先后为168家民营企业解决资金担保总额10亿多元,直接拉动工业销售值50多亿元,对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民营经济大幅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设企业升级发展平台,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镇政府通过出台招商选资、技改创新、创名创优、企业上市等系列引导扶持政策,带动民营企业多渠道升级发展。      一是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及时转变企业发展模式,从单纯为国外厂家贴牌生产到积极吸引外资参与企业经营,国际大型龙头企业入资小榄企业,民营企业走出国外融入国际产业链的大循环,使全镇民营经济得到了质的飞跃。同时,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以资本扩张和业务合作为手段,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尽快形成规模效应。目前,该镇“建华”、“华帝”、“长青”成为全省百强民营企业。      二是品牌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镇政府适时推出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对荣获国家级名牌名标企业奖励50万元、省级名牌名标奖励20万元,成功上市企业奖励100万元。截至2005年,镇财政用于名牌名标企业的奖金累计达1105万元。全镇累计共有31个企业荣获73个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26家民营企业荣获60个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积极探索和推进“小榄锁具”等区域品牌的发展战略。该镇民营龙头企业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在深圳和新加坡成功挂牌上市。目前,还有几家优秀民营企业正积极筹备上市,带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高标准建设小榄工业基地,促进民营企业集约升级发展。高起点规划、高强度建设小榄工业基地,高标准建设配套设施,成为民营企业升级发展的有利平台。工业基地用地向“高投入、高技术、高效益,污染少、用工少、耗能少”发展,对高科技含量、有一定规模、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有一定品牌效应的民营企业实行“一厂一策”。同时,按入园的企业工业销售值产出不少于300万元/亩或30万元/人、税附15万元/亩,筛选吸引合适的企业入园。目前,小榄工业基地共进驻企业238家,已投产企业186家。2005年,小榄工业基地工业销售收入55.3亿元,税收1.9亿元,成为全镇民营经济增长的亮点。      四、建设人才培训和引进平台,加强民营经济的智力支持      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型社会氛围和产业氛围,培育一支不断进取、追求创新的学习型民营企业家群体。通过组织论坛、研讨、沙龙、讲座、培训、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传播活动,为广大五金企业主创建一个不断学习和进取的社会氛围,促进企业主观念创新、知识创新,树立他们面对新技术、新方法、新知识、新经验的开放心态。通过组织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间的交流和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技术开拓,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学习运用先进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方法和经验的能力。通过开展企业管理提升培训,与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MBA在职经理人研修班、成人大专或本科班等,不断提升企业主和本地人才素质,促进人才成长和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从2006年起,通过政府组织、社区发动、部门配合、学校负责、全民参与,开展全民基础素质教育,对全镇17―40岁的户籍居民,尚未达到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开展成人高中或成人中专培训工作,使其学习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把小榄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变为人才资源优势。      引导和支持建立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因应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需求,在建斌职业学校设立工业培训中心,培养相关的专业技能人才,并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和力量,联合3―5家计算机技术培训公司,开展计算机基础知识、CAD/CAM应用等实用信息技术培训,为民营企业培养信息技术人才。      想方设法帮助民营企业吸引和留住外来优秀人才。成立菊城人才市场,开展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人才推荐、招聘、培训、测评、资源开发等业务,每月为企业推荐2000多人次,有效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的问题。镇政府还出台《关于外来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购置庆丰花园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外来优秀人才在小榄镇置业时,政府给予400元/M²的购房补贴,解决外来技术人才的住房难题。      五、建设现代物流和销售服务平台,配齐配好产业链条      全镇从战略的高度,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筹规划、政策配套”的发展原则,依托小榄镇发达工业经济以及周边城镇群的综合资源,立足中山市西北部工业组团,辐射中山甚至泛珠三角地区,决心把现代物流业培育成全镇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在工业基地内辟出600亩土地作为物流专用区,建设“中山市北部物流中心”,预计总投资约为6亿元,第一期工程已于2005年12月投入营运。同时,逐步发展若干五金配套专业市场,建设五金电器配件商务城、金属材料批发市场、小榄家居装配市场等,积极建设面向全国、面向周边地区、功能齐全的大型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以市场带动物流,以流通促进生产。      成立智得商品信息流通服务部、广勤贸易有限公司、百得船务有限公司等,并分别在法国、加拿大、俄罗斯和日本设立驻外办事处,为企业在商品信息流通、出品贸易、物流运输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应对在对外开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补充政府职能的不足。大力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大型专业展览和贸易洽谈会,为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搭建舞台。      六、建设企业沟通协作平台,联合民营企业共同应对竞争      引导和扶持“小榄个体私营协会”、“小榄建筑装饰业商会”、“中山市小榄锁业协会”以及“小榄商会”的成立和发展,发挥协会和商会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很好的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民营企业团结协作共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是把分散的力量集聚起来,通过行业协会促使企业在行业自律、知识保护、联合采购、联合应对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等方面不断进步,发挥集体力量打造品牌、开拓市场,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二是通过与国家、省和市级同行协会的沟通和合作,使企业在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制定、行业信息、行业交流、最新技术和产品等方面取得更大优势。三是通过行业协会的各种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行业情况,发挥协会对政府服务的推动作用。
中山市采取五项新举措部署防汛备汛工作针对今年防洪防汛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中山市创新思路,及早谋划,采取五项新举措,全面提升防洪抗灾能力。      一、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应急队伍组建有新举措      针对今年各级政府换届、个别镇区防汛行政首长变动的情况,及时做好防汛行政首长的调整,做好镇村一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及分管领导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水利防汛网络。在防汛队伍组建方面,除召集全市军分区、武警、公安边防、民兵预备役等专业队伍和全市313个村(居)委会的抢险队伍外,将企业员工全面纳入抢险队伍,发挥厂企抢险队伍召集容易、行动快、纪律好、方便统一指挥等优势。目前全市抢险队伍达到4.1万人。      二、落实防汛预案,城区防洪排涝有新举措      2005年6月西江特大洪水后,中山市就开始策划重新修编防洪、防风预案,结合实际,从预警、报警、接警等方面进行细化,根据洪水级别、暴雨量级、台风级别等预警信号,分别作出4级应急响应。建立大堤外小围管理制度,明确大堤外小围管理及撤离的规定,严禁任意加高小围,科学解决大堤与小围并存的关系,确保人员安全、行洪畅顺。为提高城市防洪能力,专门制定了《中山市城区排水管理运作预案》,在市建设局组建了三防工作组,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城区防汛排水工作,组织抗灾抢险。同时设置了城区防汛专责小组,负责城区灾害性天气过程或排水设施故障的现场指挥调度。明确市政、园林、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等部门的防汛工作职责,组织了35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落实39辆包括吊车、高空作业车、挖掘机、高压水车、装载车、运输车等防汛机械,储备编织袋1万个、碎石、砂各500立方米,松桩200支。要求各部门在预案启动后,立即进入防汛抢险工作状态,加强值班,巡查雨情和灾情,及时发现和掌握路面积水情况,组织队伍对马路下水口进行疏通和处理,泵站人员及时监控排水系统运行,并迅速调动各种抢险资源,合理调度排涝设施。      三、落实防洪安全大检查,破堤水利工程度汛有新举措      组成15个工作组对全市防洪工程及在建度汛工程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检查城区排涝泵站,逐台试机运行。军分区等单位开展电排司机实操培训、防洪抢险知识培训等业务技术培训,一些镇区提早清理了内河水浮莲,确保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全市对10宗破堤工程在抓质量、赶进度的同时,在度汛措施上采取引入新机制,相关工程的承建单位及时成立公司防汛抢险指挥部,设立抢险技术、设备管理、交通运输等若干小组,制定二级防洪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防洪应急经费。      四、落实防洪物资,砂石场管理有新举措      市政府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及时划拨96万元补充了一批防汛物资,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已准备防汛砂8.73万立方米,石方5.75万立方米,松杉桩2.4万条,编织袋108.5万个,土工布(膜)2.52万平方米,救生衣2353件,防洪铁笼650个以及其它防汛物资一批。在中顺大围渡头大朗围建立三防物资储备分中心,储备防汛砂0.38万立方米,石方0.32万立方米,编织袋70.8万条,救生衣1141件。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堆放管理,加大河道巡查和管理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采砂活动,重新调整规划全市砂石临时堆放场布点,将原来全市208个砂石临时堆放场缩减为114个,并公开招标拍卖其使用权,解决了洪水期间高水位影响下,外江砂石场被洪水淹没,船只不能靠岸,砂石装载困难的问题,还在防汛重点地段设置4个应急砂石场,按百年一遇水位建设,确保防汛砂石物料的正常调拨。      五、落实防洪运力,节约防洪成本有新举措      对万亩以上联围提早落实抢险运输船只28艘,装载量达8745吨,配备指挥船2艘、冲锋舟11艘、橡皮舟7艘、平底舟8艘、大巴客车4辆、运输车辆24辆。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山分公司利用50铃皮卡组装了一辆通讯工程抢险车,为三防迅速提供应急通讯保障。将原属有关镇区管辖的12座水库及有关小水电站交由该市小水电管理总站统一管理,并对不符合安全并网发电的8宗小水电站实施关停,对具备较好上网条件的7宗小水电站实施整改,充分发挥生产效益,解决了小水库、小水电站因多头管辖而导致管理缺位等问题,大大节省了防洪成本,并从源头上杜绝了防洪安全隐患。
中山2006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的外经贸工作,实施招商选资,坚持内外资并重、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增长后劲与调整结构并重的招商选资模式,在引进投资项目和扩大内外贸易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本月28日举办的“2006年中山“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可签约项目合计323宗,其中外资230宗、内资93宗;引进资金合计20.05亿美元,其中外资12.35亿美元、内资7.70亿美元。可签约贸易合同合计5326宗,其中出口合同2887宗,成交额16.23亿美元;内销合同2439宗,成交额36.34亿元人民币。主要呈现如下亮点:      一、可签约项目规模大,质量效益同步提高      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37宗,合计投资额9.84亿美元,其中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4宗,合计投资额5.82亿美元。项目涉及IT产业、医药、五金电器、光学器材、金属制品、小家电、轻纺、电子、房地产等发展前景广阔的行业,其中不少是符合当前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高、重、集”类项目。      二、外商投资踊跃,北欧成为新的外资来源地      除港澳台资项目外,招商会引进日资项目9宗,利用外资金额为1.23亿美元,占招商会引进外资总额的10.59%;引进美资项目6宗,利用外资1352.39万美元;引进德资项目3宗,利用外资4969万美元;引进新加坡投资项目2宗、澳大利亚投资项目1宗。拓展多元化外资来源地有新的突破,挪威投资者与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船舶制造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美元。瑞典客商投资项目2宗,利用外资1142万美元。      三、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项目明显增多      共引进装备制造业项目17宗,利用境外资金1.8亿美元,包括一些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型名牌企业,如格兰仕(中山)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等。第三产业成为外商投资关注热点,主要投向房地产、酒店等传统行业,国际货运代理、商贸、旅游等新兴行业增势迅猛,服务业可签约项目共37宗(其中外资22宗),利用境内外资金4.32亿美元(其中外资1.76亿美元),分别占本届招商会可签约项目总数和引进资金总数的12.01%和22.95%。      四、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交流跃上新台阶      中山市坚持积极打造良好招商平台和引资载体,努力招引大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和科技项目等,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世界500强企业蒂森克虏伯(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山市设立两个新的独资项目―蒂森克虏伯扶梯(中国)有限公司和蒂森克虏伯登机桥(中国)有限公司,合计利用外资4950万美元,使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在该市投资设立的企业增至25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山高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外方株式会社高木制作所、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增资扩产。      五、增资节地型项目明显增多      可签约项目中增资76宗,增资总额达2.84亿美元,占总额的28%。如福瑞特国际电气(中山)有限公司增资3750万美元、奥托铜业(中山)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美元、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美元等。这些企业大部分新增生产设备,或利用原已购的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大大节约了增量土地。      六、内外贸成交大幅增长      出口贸易成交额最大的项目是山水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出口成交额2.5亿美元;内销贸易成交额最大的是雅佳影音多媒体(中山)有限公司,内销成交额为4亿元人民币。
中山市创新人才引进模式中山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人才引进模式,优化引才、用才环境,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打造创新型中山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撑。      一、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才引进的指导思想,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强化对高端人才引进的政策扶持。一是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06年至2010年,市财政每年投入15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拔尖人才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等。二是实施择业待遇制度。博士研究生来中山择业的,择业期间(不超过6个月)给予其本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三是实施安家补贴制度。新调入中山落户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两院院士30万元;长江学者2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15万元;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研究生10万元。四是实施额外津贴制度。新调入(受聘)工作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可享受工资外津贴,逐月发放。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一)以刚性流动方式引进人才。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使各类人才通过干部调动、干部身份大学生接收等途径到中山就业入户。      (二)以柔性流动方式引进人才。完善《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制度,凡不迁户口、不转移行政关系,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符合办理《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条件的,可在聘期内享受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参加各种评比和享受奖励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学)、出国(境)旅游、培训和办理工商登记等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可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市级科技项目资助,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技进步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      (三)以智力引进方式引进人才。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贸结合、人才租赁以及联建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方式引进智力,吸引拥有科学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及紧缺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到中山创业。      (四)采取特殊政策引进紧缺人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被原单位作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若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按工作调动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自动离职或除名前的工作时间和来中山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五)加大力度引进技能型人才。围绕建设产业强市及优先发展行业的需要,通过录用、招聘和调动的方式,将掌握先进生产工艺,具备技术创新能力、科研开发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营销策划能力、资本运营能力等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吸引到中山工作。      三、放宽人才准入限制      一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二是鼓励已在中山工作,并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市外户籍人才落户中山。三是吸引真才实学人才落户中山。被中山企事业单位聘用经半年试用合格,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类人才可落户中山;对已应聘来中山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文艺表演、体育竞技专长的市外人才可落户中山。      四、优化人才环境      (一)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设立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和协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市财政为新设博士后工作站提供专项资助经费15万元,为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提供3万元研发经费和1.2万元生活补贴,为期满出站并留在该市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提供10万元安家费。      (二)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形成产业优势,使之成为人才集聚的重要载体。提高工业园区建设水平,创新专业镇发展模式,优化产业集群发展,实现项目与人才的同步引进,同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重要载体;扩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使之成为高尖端人才的孵化器;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和社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吸纳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      (四)加强人文环境、法制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大胆创新、敢于争先和博爱宽容的人文环境;加快人才工作建章立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保障有力的法制环境;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在图书资料、网络信息、医疗保健、子女就学教育等方面,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五、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服务      (一)切实落实人才公共户政策,加强和完善镇区人才公共户管理。要求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分别设立集体户,各镇区设立人才公共户。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按照“控制总量、突出特色、提高档次”的原则,结合中山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制订《中山市人才市场发展总体规划》,把人才市场的设置、布点列入组团式发展的配套措施。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大力培育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等专业化人才市场。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政府公共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三)加强人才引进需求预测。根据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供求状况,按照实用性、指导性、适度超前性原则,每年制订《中山市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定期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指导全市人才引进与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作用。      (四)加快全市人才供求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人才网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相连接,建立长期的人才供求信息合作通道。完善人才市场网络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提供快捷的人才信息服务。广开渠道引进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高校较集中的城市举办专场招聘会,适时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外和港澳地区招聘高层次人才。与海外的留学生组织、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和华侨华人团体建立合作关系,畅通留学生及海外人才智力的引进渠道。      (五)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组织部门及政府发展和改革、人事、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经贸、文化、卫生、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人才引进管理等,确保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畅通各种人才引进渠道。
中山市五项举措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中山市按照国家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严防人禽流感的发生。      一、健全应急机构,加强科学防控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卫生防疫的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工作。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相应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是制定预案,科学防控。制定了《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中山市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明确规定发生不同等级疫情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反应、职责及处理报告程序,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 三是完善架构,落实职责。召开全市镇、村两级防保队伍建设会议,强化镇村防保所的防控职能,全面落实村级防保员聘任制,完善市、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市卫生部门与各级疾控机构签定防保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疾控工作职责。      二、加强培训储备,提高防控能力      选派医疗、疾控、卫监部门的技术骨干参加省人禽流感防治技术应急培训班。举办人禽流感防治技术应急培训班,各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防保所(科)长及技术骨干共260人参加。积极开展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全员培训。专门订购6000本《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指南》作为培训、宣教材料,做到全市医务人员人手一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以防治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成立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和医疗救护、预防控制、病原学检测等专家组,提高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针对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抽调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病原学检测、消毒防护、卫生监督等专家,组成市应急卫生救治队伍,明确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储备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需的药品、抢救器械、防护设备、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并定期检查和补充,做到有备无患。指定市人民医院为人禽流感等重点防控传染病的定点收治医院。      三、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针对疫情态势变化,强化市、镇两级医院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体温超过38℃、伴有呼吸道症状者,所有医疗机构接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患者职业及病禽接触史,对有病禽接触史者,转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诊;对发热伴有肺炎症状者,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立即报告所在镇区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并立即转上级医院筛查。各镇(区)医院负责向本辖区内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达本项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力争做到不漏诊可疑传染病病人,对每一例可疑传染病病人及时隔离治疗,避免发生传染病交叉感染。      二是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筛查和报告。市属各医院、各镇(区)医院,按《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其中,中山市人民医院作为省级监测医院,开展发热肺炎查因病例监测。市属各医院,均严格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落实好死亡病例监测工作。据统计,2月份各监测医院共监测门诊发热呼吸道病例599例、住院发热肺炎病例23例,未发现发热肺炎查因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三是继续抓好对流感样病例的流行病学监测和流感暴发疫情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控制流感疫情。在未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时,在市人民医院、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黄圃医院、三乡医院和火炬开发区医院等6间医院设立了监测点,及时掌握全市流感、人禽流感疫情动态,并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进行动态分析。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疑似流感暴发疫情,按紧急报告程序上报。在启动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时,按人禽流感疫情等级,加大流感样病例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频次,实施人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确保对可疑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理”。      四是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所有镇区以上医疗机构、防保所实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确保疫情信息报告通畅、快捷、准确。      五是开展流感疫苗免疫接种。各级承担免疫接种工作任务的医疗卫生单位,在做好日常免疫接种工作同时,遵循自愿的原则,在重点人群推荐接种流感疫苗,减少流感发病,降低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重组产生新的流感病毒的机会,减轻人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排查压力。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20万元,为承担禽流感、人禽流感疫情调查处理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流感疫苗接种。据统计,全市己组织发热门诊、急诊、呼吸内科的医护人员及承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的防保人员1349人,动物防疫人员560人进行流感疫苗接种。      六是落实好教育系统呼吸道传染病晨检制度,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的发生。各镇区医院(防保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辖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麻疹等相关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七是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组织2个督查小组,以应急队伍建设、发热门诊运作、疫情监测和报告、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为重点,对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区医院(防保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人禽流感、非典防治措施。从检查结果看,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认真、有序地落实各项人禽流感防控措施。      四、加强部门合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市卫生局、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中山市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成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专家组,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人禽流感、非典防控等人畜共患传染病信息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共同做好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联防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协调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状况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预防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配合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社会既要高度重视,又要科学理性对待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防止不必要的恐慌,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共印发预防禽流感手册60000份、预防禽流感海报5000份,有关预防禽流感墙报资料1000份。
中山市积极打造现代农业体系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两个作用”重要论断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提高整个社会生产能力中统筹考虑,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科技进步为支撑,质量安全为基础,制度创新为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现代农业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和农业核心竞争力。      一、提高土地产出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加强耕地建设,保护和提高土地产出率。市、镇、村、组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巡查制度,严厉查处占用、破环基本农田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强耕地地力培育,实施“沃土工程”,每年完成80%以上稻田面积的稻杆回田任务;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引导多施农家肥;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      (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重点扶持经济后进地区农田路网建设,彻底整治好30万亩“行路难”农田,加强对已建农路的保养和维护,尽快实现农路硬底化。深入开展内河整治工程,对全市主要内河实施支堤加高培厚、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加速水体流动,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开展低产鱼塘整治,完善水、电、路、桥等配套设施,改善养殖坏境。统筹城乡绿化建设,努力建设绿色生态圈。      (三)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的提升转变,实现销售空间和市场占有率的扩张。引进高效优良品种,培育优势产品,调整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促进六大产业区进一步向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实现做大做强。引导连片种植高效益水果,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反季节蔬菜生产,建设万亩花木产销基地。充分利用良种资源,大力发展规模化生产和规范小区养殖。      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      (一)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提高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设立农业科技进步奖,奖励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重大实用应用技术攻关、试验研究和培养农业科研高级人才,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      (二)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以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各镇区农技推广机构为框架的服务网络和机制。开展镇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增强镇一级农技推广队伍力量,吸收一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到农业技术推广的第一线,建设一支综合型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加大对农业科技项目的扶持力度,设立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规划指标、配套、检查验收等方面的配套资金。积极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科研成果推广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和适宜新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      (三)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围绕全市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加大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推广力度,提高优新品种覆盖率,重点推广一批对增产增效作用显著的重大农业技术。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强跟踪服务,及时为农户解决技术问题。扶持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专业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      三、提高农业物质装备能力和农业服务能力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农产品流通加工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引导、鼓励其他领域的企业改组改造成农业龙头企业,吸引外地工商企业来中山创办新的龙头企业。二是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和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三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分类指导,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按照优质化、标准化、品牌化组织生产经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增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能力。确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要求农业龙头企业主动把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农户联结机制。专业协会、商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企业、农户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维护企业、农户的利益。      建立农产品流通加工产业体系,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加快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培育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相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园区。鼓励和支持加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开展攻关,集中力量在保险包装、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向深加工、精加工转型。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按照产地集散功能和销地分销功能的需要,合理规划、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推动建设辐射扩散范围广、价格形成起引导作用的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鼓励建立农产品连锁超市。加快发展流通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二)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一是加强农机队伍建设,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扶持民营农机服务实体和农机合作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二是积极办好农机化示范点,培育机械化的龙头企业。办好水稻、香蕉、花木等几大产业和镇村本地区特色农业的机械化示范点,带动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同步发展,培育一批以农机化为标志的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多渠道筹集农机发展资金。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投入为依托、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结合“村村通”工程和中山移动农村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信息资源的建设,大力发展基于信息科技的“精准农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一是严把源头关,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肥、农药,推广生物防治、环保技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推进植保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检查和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质保障等系统。探索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防治队伍。加强病虫检测预警体系、重大病虫应急防治体系、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农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管理。大力推行市场准入制。逐步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度等,杜绝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街边摆卖,鼓励合法、公平竞争,建立重质量、讲信誉、诚实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对加工、保鲜、贮藏环节的监管。      四、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大力开展农业教育事业。创新教育投资体制,拓宽投入渠道,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推广成人教育,充分利用镇区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综合素质培训。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与高校合作举办各类学历班,培养知识型管理人才。大幅增加农业教育事业投入,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改革村级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实行镇、村公共医疗卫生一体化,村办农村卫生站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过渡。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加快城乡科普、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先进文化和公共服务优势,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按照村级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中山市12个“金种子”项目增强产业竞争力中山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投资184亿元,实施12个关系全局、带动性强的“金种子”项目,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化转变,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力。      一、促进产业聚集,提升产业辐射能力      一是投资36亿元,加快国家火炬计划(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临港工业、能源、新材料、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等优势产业,促进该市实现产业结构向信息化、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变,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极。二是投资5亿元,建设板芙电光源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特性的新型电光源产品,建设以芯片制造、芯片切割封装及半导体照明产品为主体的电光源产品加工制造基地。三是投资20亿元,建设东南绿色工业园,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四是投资52亿元,建设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完善城内中药材种植、中医药产品生产、技术创新服务、人才培养、物流基地、中医临床以及中医药旅游、文化和科普基地等7个子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力争2010实现中药产值226亿元,出口创汇10亿元。      二、建设研发中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投入资金2亿元,完善中山市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建设,为该市及省内的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强有利的技术创新平台,力争到2010年将研究院建设成为在电力电子、通讯设备、智能交通设施、印刷包装机械、电源设备、汽车装备等技术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强大的省内一流研发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      三、加快基础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一是投资25亿元,实施中山港二期扩建工程,加快两个9000吨级码头泊位及配套航道建设,预计项目完成后,中山港年运输集装箱将增加20万标箱,年运输散杂货将增加100万吨以上,航道通行标准可达万吨级以上。二是投资6.1亿元,加快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主要处理、处置该市南部三乡、神湾等七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部分普通工业垃圾,首期建设规模450吨/日,并预留不少于450吨/日的扩容空间。目前该市已投入使用、拟建的有中心组团和南部组团、北部组团三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预计到2010年该市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将达到2000吨/日以上的处理规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产业服务能力      一是投资6.8亿元,建设市保税物流中心,加快推动东部组团物流集聚区的形成,为全市特别是东部组团的外源型经济发展以及粤西和泛珠三角区域提供高效优质的国际物流配送服务。二是投资6亿元,将中山市北部物流中心建成大型货运中心、仓储配送中心、流通加工交易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为北部组团发展提高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三是投资10亿元,建设市博览中心。中心规划总展位42750平方米,其中常年展厅展位30750平方米,综合展厅展位12000平方米,具备会议、展览、商务洽谈等三大功能,并可承接国内外大型会议及各类商业展览,为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办会、办展环境。
中山市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中山市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来抓,按照“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思路,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推进城乡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一、超常规加大投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教育经费“三个确保”的要求,重点解决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一费制”之后出现的教育经费缺口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镇一级教育经费的财政支出不低于本级财政总支出的35%。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办学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发展农村教育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市在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力争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达到财政总支出的25%以上。2000―2005年全市教育总投入超过83亿元,年度教育经费总投入从8.67亿元增加到23.6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从4.75亿元增加到13.5亿元。目前,全市省教育强镇(区)已达19个,占全市镇区总数的82.6%,2005年,中山市成为广东省第3个教育强市。      二、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一是大力调整中小学布局,大幅增加优质学位。2003年起,市政府启动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至2005年,全市投入8亿元资金,撤并学校86所,新建、扩建、重建、搬迁、改建学校84所,完成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新建、扩建学校普遍达到省、市等级学校的硬件标准,使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大为改善。2000―2005年,全市等级学校数量从84所增至224所。省、市一级学校占公办初中学校总数的62%,拥有市一级初中的镇区达到87%,初中优质学位占总数的63%,优质高中学位占总数的80%,其中普通高中优质学位比例达100%,基本满足了城乡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二是实施“三名工程”。启动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做强、做大、做优普通高中,目前已投入创建经费5亿元,取得明显进展。大力培养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干部,进一步提升师资水平。目前,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为85.4%、75.8%、97.5%、90%。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7.5%,新招聘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教师学历达标率比5年前平均提高20%。成功实施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了能进能出、合理流动、有序竞争、人尽其才、让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用人环境。制定了校长职级制与校长负责制、聘任制、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机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起现代校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校长的选拔任用、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监督机制,对鼓励校长当好领军人物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速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目前,全市中小学拥有计算机41000台,生机比达到7.6∶1;“校校通”工程光纤上网学校达到263所,建立校园网的学校达到184所,全市中小学100%装备了计算机室,100%实现了“校校通”。全市教师参加广东省计算机初级考试合格率达100%,中级考试合格率达88%。随着中山教育信息网的不断完善,“教学通”“培训通”“管理通”“家校通”“社区通”的全面开通和师生学习资源库、特色网站的相继建成,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大,多个教育管理平台得到进一步开发、应用。      四、实施“中学优质化工程”,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2005年,中山市与华东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聘请由全国著名教育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玉琨领衔,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的15名教授、中学退休名校长和博士研究生组成的专家组,重点对镇区学校进行诊断性指导,帮助学校解决薄弱环节,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带动全市中学实现整体优化、均衡发展。      五、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克服基础教育薄弱环节      启动“振兴初中行动计划”,投入3200万元用于初中学校“软”“硬”件建设。各镇区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目前全市已有21个镇(区)共新建、扩建初中55所,投入资金8亿元。初中建设的全面加强,使初中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为办好高质量、高水平的高中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农民培训      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市、镇(区)两级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2006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镇(区)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实习实训设备配备和实训中心建设以及跨镇(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建设。镇(区)划拨相应比例的配套经费,上下配合,加速发展职业教育。目前,全市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7所(含市技校、体校),遍布全市14个镇区,其中国家级重点6所,省级重点6所,市级重点2所,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共有31625人。2000―200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各类文化技术培训达28.69万人次。确定12所市级以上重点职业中学为“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职业培训定点单位”,承担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2003―2005年,全市共解决7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各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采用与理工学校合建合用“立交桥”办学模式,内引外联,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办学层次、质量和效益,实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互补双赢。镇(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理工学校已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      七、建立切实有效机制,全面开展扶困助学工作      率先在全省启动机制化、制度化的扶困助学工程,设立了扶困助学基金,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中山市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扶困助学工作的补充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制度和有效运行机制。各镇区、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了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扶困助学捐助活动。目前,市镇两级共筹集扶困助学专项资金2183万元,其中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已达到1420万元,镇级筹集扶困助学专项资金763万元。2005年,近6700名贫困大中小学生获得资金资助,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的目标。      八、加强素质和法制教育,倡导现代农村新风尚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八荣八耻”为重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农民热爱家乡、艰苦奋斗、勤劳创业的时代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二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引导农民学法、知法和用法,教育广大农民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办事。组织农民学习《信访条例》,引导农民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大力加强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中山市积极打造文化建设七大体系中山市坚持从侧重城区向城乡联动转变,从侧重文化事业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齐头并进转变,从追求城市文化形象向追求城市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和文化质量转变,加快文化建设步伐,积极构建和完善文化体系,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一、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拓展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空间。以“高起点高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原则,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公益文化设施,重点完成新图书馆、广播电视大楼(新楼)、博物馆群、名人纪念馆、华侨历史博物馆、灯饰博物馆等一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切实改变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现状。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三是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每年承办1―2项国家、省级文化艺术活动。创造条件,努力争取1―2个省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常设性文化艺术活动落户中山。      二、打造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一是突出重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做大以文化艺术业、报刊业、影视业、广告业、出版发行业、动漫设计业等为代表的核心层文化产业。二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培育一大批遵循艺术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的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三是引导和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办文化,广泛调动文化活动策划和运营人才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企业。      三、打造文化精品创作传播体系      建立艺术创作激励机制,培育艺术精品,树立特色艺术品牌。引导文艺工作者强化精品意识和积累意识,增强艺术创新能力,重视菊花艺术、醉龙、民歌、沙田风情、名人资源等地方特色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坚持精品战略,继续抓好基础较好的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艺术门类,注重《神话中国》等文艺精品的策划、推广工作。      四、打造数字化广播影视体系      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以小区为单位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分片启动,分步实施,稳步启动和实施有线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区网络整合,逐步整合全市有线电视网络,加快改造市至镇区的光纤骨干网,完成中心城区和各镇区有线电视分配网的双向改造,促进网络数字化发展,为开拓网络多功能业务提供网络基础,为广播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五、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人资源的保护。建立以市博物馆为龙头,特色博物馆为主体,各镇区博物馆为骨干,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符合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律、适应时代要求、体现该市实际的博物馆体系。      六、打造文化人才培养体系      大力推进“人才兴文”战略的实施,形成多层次文化人才的梯队阵容。建立一支高素质、事业心强、创新能力强的文化行政管理队伍。建立一支门类齐全、一专多能、事业心强、策划能力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图书信息专业队伍。建立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开拓型的文博工作队伍。      七、打造现代文化管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探索文化体制创新,建立科学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镇区文化管理体制。促进镇区理顺宣传文化中心的管理架构,加快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资源整合,形成镇区文化工作合力。
中山市六项举措拉动农民增收中山市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加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切入点,大力落实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道路,深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8102元,为全省平均数的1.73倍。      一、强化政策性补贴      2005年,全市财政支农总额为5.01亿元,同比增长19.6%。今年市镇两级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和反哺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市财政安排1300万元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安排600万元作为扶持后进村发展资金。各镇区也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安排农业贷款贴息和农民自主创业贴息等。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围绕“增效、增收”为中心,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绿色农产品。今年,全市水果种植面积11.2万亩,从目前市场反映来看,效益良好;花卉面积增加4884亩,增收3600万元;鱼虾塘面积增加5238亩,可增收5400万元。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名标,目前全市共有绿色食品企业7个、产品9个,22个企业38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5家企业的22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名牌总量在全省地级市居前列。      三、加强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今年全市重点推广80多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其中,香蕉微喷灌面积实现推广4万亩的目标,可增收3200万元;水产深层增氧累计推广2万亩,可增收超过4000万元;机械收割禾田,每亩可增收节支80元,共可增收1760万元。      四、加快经营模式转变      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生产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逐步转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有龙头企业2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个和多个行业协会。截至200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出口创汇近7亿美元,上缴税收2238万元,带动农户70000户,使农户在出售农产品和在龙头企业务工中获得亿元以上收入。      五、加快农村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等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使农民更踊跃地开拓新的经济领域、新的就业门路并向城镇转移,促进了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有力推动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经济组织转变。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实现集体经济壮大与农民增收同步双赢。如“三沙经验”的推广经营,村委会先“反承包”农民手中的土地,并建成现代高效农业小区,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和适当的规模发包土地,实现土地增值。2005年,全市集中土地面积10336亩,实现土地增值640.37万元和增加村级集体收入178.1万元,农民获得较原承包价高3―5成的租金。      六、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继续落实鼓励农民转移就业和外出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为农民增加工资性收入创造条件。在政府的鼓励下,全市越来越多的农民转移从事二、三产业,非农收入已成为全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纯农业收入为2187元,占27%;非农产业收入为5915元,占73%。
中山市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近年来,中山市把探索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利益向下原则,积极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05年市本级财政对镇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支出总额为1.33亿元,比2004年增加8274万元,增幅达165%。     一、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实行差异性转移支付     从2005年1月起,全市实行新的市对镇区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分不同档次对镇区采取差异性转移支付,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一、二类镇区分别按最高幅度40%和80%的比例予以补助,并规定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的财力转移支付不少于1亿元。     二、引入激励机制,实行奖励性财力转移支付     将市对镇区的转移支付与镇区收入增长挂钩,增强镇区发展经济壮大自身财力的动力,市财政相应安排了奖励性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大大调动了镇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加大对困难镇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协调发展     2005年,安排困难镇区补助资金1亿元,帮助基层政权维持运转,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并全面承担了镇区2005年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经济发展后劲。     四、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市财政局对二类困难镇区的市财政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市财政局委派专人联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规定资金必须优先保证编制内人员和运作经费,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和农村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对挪用、截留、挤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给予严惩。
中山市七项举措推进依法治市中山市切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社会管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     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中山实际,在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利益关系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改进社会管理模式,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继续做好国务院《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围绕中山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在《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制度。     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认真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面推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对各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轮训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对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监管。继续推行和完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和完善农产品检测制度,提高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控能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大力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和环境安全。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和环境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经营和环境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对安全生产经营和环境安全的专项检查,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和环境安全,大力遏制和减少消防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继续推进“信用中山”建设。继续落实《关于推进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山市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政府信用建设为龙头,全面健全 “信用中山”建设的各项配套制度,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重建社会信用的保证,推动社会信用建设。     三、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两级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做好审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社会。以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为重点,加强对各类“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行政争议,重点抓好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慎重处理城镇迁拆和农村土地征用引发的纠纷案件。努力做好调解工作,重点对因法律缺憾但不等于公民可以心安理得地规避道义上责任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审判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两级检察机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刑事检控,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继续防范和纠正超期羁押现象,保障人权;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的预防、重点行业与领域的系统预防和重点单位的个案预防,净化政务环境,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和基层院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对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教育医疗等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排查,健全信息网络,掌握社情民意,加强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共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思想工作和道德教育等手段妥善处理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深化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构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加快市区重要公共路段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大力扫除“黄赌毒”活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与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社区各种力量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治安防范机制。突出开展平安镇区、平安单位和平安家庭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家庭”活动,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加强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吧的管理,开展青少年自我防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指导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下功夫,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制定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普法教育要从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突出普法工作的重点,以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农民特别是村组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以农村为普法工作的重点阵地,以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紧贴群众思想,解难释惑,理顺情绪。树立法律权威,教育群众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遇到矛盾纠纷循法律途径解决的观念。拓宽思维,创新思路,更新办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报、网络等宣传阵地,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厂企”、“送法进学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深入开展生动活泼,针对性强和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突出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普法教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各种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到年底全市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90%。     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坚持为社会、为群众、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通过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资源,构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使人民调解工作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等形式衔接配合,构建“大调解”格局。加强基层的调解组织建设,对基层的调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争取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在基层解决。做好法律援助及“12348”电话咨询工作,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和办案质量。“12348”电话咨询工作延伸到全市各村,形成市、镇、村三级网络,满足更多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六、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层级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健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做好法律监督工作。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进一步规范有形要素市场的运作。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突出对扶农资金、社保资金、环保资金、教育资金、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选择几个重点部门或重点行业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试点工作。     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治理机制     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完善农村自我管理机制。制定《中山市村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设置村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的内容。强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对村委会干部评议制度,建立农村经济组织审计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和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社区居民自治,推行社区工作体制改革。督促社区居委会建章立制,对政府工作进入社区实行准入机制。开展社区“议行分设”试点工作,分片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工厂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快企业工会建设,推进厂务公开工作。
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迅速,截至2005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共有2742户,其中2005年新增363户,比2004年增长14.29%;投资总额113.11亿美元,注册资本73亿美元,外方认缴62.83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6.37%、16.01%和14.33%。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劳力密集型企业占主体     2005年新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劳力密集型企业为320户,占开业总数的88.15%;投资总额6.09亿美元,占总数的72.86%;注册资本4.29亿美元,占总数的76.88%;外方认缴3.68亿美元,占总数的77.65%;户均吸引外资134万美元。这些劳力密集型企业多是从事服装、鞋类、电子、家具的加工制造。22户投资超千万美元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家电制造业。     二、服务业发展空间较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着力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发展,2005年成立首个跨行业中介联盟,加强中介优势资源的协作与整合,促进中介市场的良性发展。目前,全市商务服务业企业共有27户,其中2005年登记14户,注册资本2054万美元。     三、房地产业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行业     2005年,全市新登记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达13户,投资总额共8705万美元,是2004年登记房地产企业数量和投资总额的3倍多。     四、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     2005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达278户,增资总额4.83亿美元,户均增174万美元。目前,全市增资累计超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已有285户。     五、股权并购方式带动外资资本快速进入     2005年,全市外资企业并购内资企业达14户,吸收资金4163万美元。2005年,多家世界知名企业落户中山设厂投产。
中山市大力开展扶困助学近年来,中山市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困助学活动,切实解决好“读书难”问题。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全程资助、政府主导、无缝覆盖的扶困助学体系,形成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2005―2006学年度上学期,全市共发放助学金共计316.98万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市委、市政府把扶困助学事业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倡导扶困助学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向扶困助学事业捐款,带头与贫困学生结对子。市政府成立了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以及一系列扶困助学配套文件,明确扶困助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规范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各镇区成立扶困助学领导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扶困助学工作。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并完善扶困助学分级负责制,对贫困学生实施全员、全程资助,实现无缝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属学校贫困生由市政府资助,镇区办学校贫困生由镇政府(区办事处)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高、职中的贫困生由市镇两级政府资助,其中在本镇区高、职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由本镇政府(区办事处)资助,在镇外高、职中(含直属高中)就读的,由市政府资助两免一补金额的60%,生源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资助两免一补总金额的40%;对就读中专、技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定额资助,市政府负责资助金额的60%,生源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资助金额的40%;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市政府以贴息贷款的方式给予资助,镇政府(区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定额资助。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每年市财政注入资金200万元专门用于资助全市贫困家庭在读大中小学学生。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方捐款支持,目前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已筹得资金1200万元。全市24个镇区都设立了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积极筹集扶困助学资金,确保本镇区贫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建立扶困助学学生信息库,统一管理全市贫困学生和受资助学生信息,为各级政府、社会各方开展扶困助学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三、积极营造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扶困助学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困助学的政策,反映全市扶困助学动态,公布助学捐款的途径、办法和助学申请办法。通信部门向每位客户手机发送扶困助学宣传短信,在全市营造“齐参与、齐行动”的扶困助学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扶困助学工作。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为“无缝覆盖”、全程资助目标的实现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管理,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的发放和非“低保”困难家庭在读子女的学杂费减免和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一是明确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村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元的家庭,以及因突发性灾祸而致贫家庭的在读子女。二是明确资助标准。在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资金对其就读期间的杂费、书本费给予全额资助,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市直属高(职)中和非本人户口所在地镇区高(职)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资金对其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书本费、寄宿生住宿费给予总金额60%的资助;就读中专(含中技)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资金按中专年基本收费给予60%补助;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可在指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贴息贷款,市扶困专项基金助学资金负担不超过6年的贷款利息。三是规范资金管理,明确助学资金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负责组织基金筹措、管理及发放工作。每年将本年度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报告市政府,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助学资金保值、增值。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还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确保将市扶困助学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迫切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身上。制定《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接受捐款流程》、《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发放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程序》等一系列规范工作管理的文件,初步建立起扶困助学长效运行机制。
中山市加强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山市加快建设和谐社会步伐,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疏导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成立维稳工作律师团     为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者的作用,在律师自愿报名、律师所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拔50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律师成立中山市维稳工作律师团,主要任务是根据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派,主动介入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的有关代理或辩护意见进行论证,协助开展法制宣传及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等。     二、启动“法律乡村行”普法活动     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挂帅的“法律乡村行”领导小组,从现在起至年底止,在全市开展历时9个月的“法律乡村行”大型普法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向镇村、学校和企业员工免费派发50万份法律手册,下乡放映1000场法制电影,开展系列法制图片巡回展览,举办专场法制文艺汇演等。     三、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是建立市镇两级仲裁网络。全市共有17个镇区设立了仲裁庭派出庭,其中三个镇设立了中心派出庭,基本形成了市镇两级仲裁网络,初步实现“仲裁不出镇”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有172名专兼职仲裁员获得省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其中日常兼职仲裁员达75名。二是建立村(社区)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改革传统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实行关口前移,联合市镇两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开展村(社区)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工作,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调解不出村”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共设立了205家村级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各镇区全覆盖的目标。
中山市大力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中山市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理念,按照以扶持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把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与发展效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强化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和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扶贫的多种有效途径,推动农村经济协调良性发展,实现强村富民。     一、明确工作目标,理清扶持思路      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05年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居委会)开展扶持工作,进一步扶持其发展集体经济。按照集中力量,分类指导,一村一策,三年推进,分步达标的工作思路,集体经济年纯收入80至99万元的村在2006年内达标,50至79万元的在2007年内达标,50万以下的在2008年内达标,力争到2008年底,使全市低于100万元年纯收入的村集体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创新扶贫模式,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资金扶持。从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经济欠发达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及有效益、符合规划、环保要求项目的贷款贴息和直接补贴。有关镇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下拨扶持资金。      二是开展挂钩帮扶。充分发挥“十百千万”工程中安排的市属挂钩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以镇区为责任主体、挂钩单位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检查督促的工作机制。      三是实施土地“反承包”。大力提倡经济欠发达村通过与组或农户协商,以反承包方式对农户承包的边远或生产条件较差的责任田开展集体统一整治,吸收各方投资改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租金收入。村集体向组和农户返还承包款之后,其收入差额部分作为集体经济增加收入。      四是支持发展工商业。鼓励村集体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市场经营,以获取稳定的土地收益。有关镇区可在区位相对较好的城镇规划区域内集中安排部分建设用地,帮助村集体兴建厂房、宿舍等符合规划、效益、环保的工商业项目。      五是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比例和总量,合理制定村干部报酬标准。引导有条件的村逐步实施村一级核算,减少农村干部人数,节约行政成本。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组不良债务,坚决制止新的不良债务。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部门分工负责制、镇村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帮扶单位要派出一名领导负责抓,指定具体负责的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考核机制。把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及其成效纳入镇区和村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列入评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党委(区工委)、“五个好”村党支部的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与镇、村干部报酬挂钩。      三是积极探索扶贫工作新路子。有关镇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思路,制定扶持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工作措施、财政资金、土地使用、银行贷款、结对帮扶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检查、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的审批,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按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中山市全面清理违法建筑中山市加快清理违法建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出现,盘活土地资源,美化城市环境。      一、坚持原则,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从既尊重历史又注重现实需要出发,落实属地管理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清理整治工作由各镇区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处理,对乱搭建的窝棚、简易建筑,除存放生产工具必须保留的外,原则上一律拆除。对永久性建筑分类鉴别,区别情况处理: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保护区、建于危险边坡影响安全的,坚决拆除;影响城市规划,但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坚持“拆、管”并举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突出重点,确保拆得了、管得住,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出现。四是突出重点,集中清理。重点清理五种类型的违法建筑:位于城市主次干道,广场绿地、旅游景区周围、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位于居民小区内,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和环境利益的违法建筑;位于重点工程建设以及规划控制范围内,严重阻碍项目推进和城市未来发展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公共管线、防洪安全以及非法占用农地、林地的违法建筑;以出租牟利为目的的违法建筑。      二、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清理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市长担任组长,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镇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本辖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各镇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指挥,亲自督查;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条块结合,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求各级领导敢于破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敢于冲破人情关、关系网,敢于硬碰各种矛盾,做到“两带头两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纪委监察部门对整治工作过程中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察,发现怂恿、操纵、支持或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有利氛围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违法建筑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形成清理整治违法建筑的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做好发动工作、引导工作、说理工作、教育工作,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建立健全违法建筑举报网络,发挥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区组织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发挥好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巡访全市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以监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持“严格执法,部门联动,以拆为主,严惩重罚”的原则,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城市规划、国土管理、水资源、农业、林业等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既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做到文明执法,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无情清拆,文明执法有情操作。特别是对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积极稳妥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      五、坚持“五结合”,稳步推进清理工作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与加强教育引导相结合。既严格执法,又要把法律法规讲在前,把保障措施做在前,最大限度地争取违法建筑户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二是鼓励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把工作做细做实,最大限度争取群众自拆。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钉子户”,依法坚决予以强行拆除。三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采取“三先三后”的办法:先拆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后拆其他违法建筑;先拆出租经营牟利类的违章搭建,后拆群众自己居住或特困群众的违章搭建;先拆新建的,后拆历史遗留下来的。四是清理违法建筑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相结合。做到“三个并重”:坚持拆建并重,把拆违治脏、拆违改造等有机结合起来,拆一片、管一片;坚持拆管并重,建立健全遏制违法建筑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拆教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的过程。五是清理违法建筑与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相结合。着眼于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把清理违法建筑工作与腾出土地空间、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工作结合起来。
中山市“三个推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山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实施“三个推动”,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推动经济形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对发展粮食生产实行多项扶持政策,市、镇两级财政每年投入3500多万元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开展查荒灭荒,动员农民开展水旱轮作和改种水稻,2004年以来,全市复耕和改种增加水稻面积共13000多亩。加强技术指导,推广良种良法。加快“沃土工程”建设,努力培肥地力。据统计,种粮农民单政策性方面每亩就可直接增加收入近100元。      二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优化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值高效特色农业。目前,全市已形成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例适宜的效益型农业新格局,农业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全市新建4米以上宽农路230公里、农桥106座、涵闸58座,全市农田路网建设受益面积为8.16万亩,每年可为农民增收3264万元。今年市财政又投入4000万元,启动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农业科研攻关。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农民学历教育,办好中专学历班,恢复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努力培养一支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的农业技术大军。去年共培训农民43525人次。抓好农机化工作。2005年全市机耕率达99.1%,机械收割率80%以上,水产增氧率85%以上。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在全省率先开设网上农业专家系统,为农业生产“把脉开方”,在线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大力发展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通信网络进村入户,农民可通过村委会的电脑或电子触摸屏登录中山农业信息网或其他有关农业网站,发布或浏览农业有关信息。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公司+示范基地+科研机构+农户”的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有农业龙头企业27家。积极支持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民创办农业行业协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办有5个专业协会。大力开展农业示范区建设,建有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市级示范区3个,在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方面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致力打造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市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企业共有15家、22个产品。      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市、镇、基地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市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的有7家企业、9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22家企业、38个产品。      二、推动社会形态由农村社会形态为主向城市社会形态为主转变      把全中山作为一个整体,以城市来统领整个区域的发展,形成城乡一体的发展系统,以城市的社会化生产和生活方式、城市的发展理念、城市的建设标准,更好地规划和建设农村,使现代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并与传统农村文明有机融合,实现社会形态由农村社会形态为主向城市社会形态为主转变。      一是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固化到农民个人,使农民“人人有其股”。通过重新确定农民对集体资产的个人占有权、利益分配权、民主决策权和民主管理权,将原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股份合作组织。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股份合作组织对集体资产的经营权,解决原来集体产权虚置的问题,建立起权、责、利相一致的经营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通过固化股权,建立起农民认可的利益分配机制,允许股份随人走,农民在选择职业、居住地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更大自由,使更多的农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减少对土地、农业和社区型合作经济的依赖,“持股进城”、安心进城、安心转向二三产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对分离,使股份合作组织实现自主经营,克服单家独户经营过于分散的弊端,使各种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全市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单位达到75%,预计到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推进“村改居”。鼓励条件成熟的镇区实行“村改居”,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向原来的部分农村社区延伸。全市中心城区四个办事处与小榄镇已经完成“村改居”工作。      三是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加快镇中心区和中心村建设,发展农民居住小区或农民新村,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至去年底,全市各镇区共规划建设25个农民居住小区,已建成13个,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可解决4500多户农民住房。      三、推动身份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一是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意见》,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城乡统筹就业体系。市、镇两级均成立了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补贴制度、就业载体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鼓励补助制度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制度,把城乡就业工作纳入镇区政府和村(居)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2003年至今,全市共投入2965万元作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专项资金。目前,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已初步实现了市镇联网,并延伸至村,形成以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为主要内容的一条龙服务格局。各镇区均建立了农民就业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失地失业农民。四年来,全市合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员61172人,解决劳动力就业61493人。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划用三年或多一些时间,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各出一点的办法,使全体农民都加入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市财政安排5亿元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并且每年增加1000万元用于补贴。至2006年3月,参保农民达230161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32973人,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97188人,有29316人已按月领取156―260元的养老保险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去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了95.8万人,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6.8%。今年起,市、镇两级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对参保人每人每年补贴增加至20元,镇区财政补贴不低于20元。今年还将在全市农村推开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对农民的医疗保障能力。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口平均月收入低于250元的农户实行应保尽保。      三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2003―2005年,全市共投入11.2亿元,调整布局,改造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至2005年,所有镇区通过了省教育强镇评审,等级学校比例达到77%。设立了“扶困助学专项基金”,规模达到1200万元。全市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普及率达10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品位文化、高文明素质”的要求创建文明村镇,一批村获得广东省文明示范村和文明村称号。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卫生镇6个、省级卫生镇13个,省级卫生村118个、市级卫生村204个。市镇村各级加大投入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一些镇区通过开办农民学习班等形式,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积极探索培育新型农民。
中山市全面动员防御台风“珍珠”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防御台风“珍珠”的工作部署,全面动员防御台风“珍珠”,切实做好一切防台准备。     一、领导靠前组织指挥     陈根楷市长两次召集水利、三防、建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紧急部署防御台风工作。市委、市政府组织了由市领导带队的6个工作组到沿海镇区检查指导防台风工作,按照市政府对防御台风“珍珠”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IV级响应。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物资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工负责,确保安全     沿海镇区及海事、渔业、航道、围垦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沿海围垦区养殖、种植等人员做好安全撤离,及时将防御台风的措施行动、人员撤离、船只回港等情况向市三防办报告。水利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对在建工程及堤防、山塘水库、涵闸和小水电工程的巡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做好辖区内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撤离,开启临时庇护所。市政园林单位做好城区树木的防护和修剪。全市电排及城区排涝泵站全面检查电排设施,做好排涝的各项准备。供电部门切实保障抗御台风的用电。军分区、武警支队、公安边防支队、民兵预备役等组织好抢险救灾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台风期间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三、加强宣传,有效防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御宣传工作,加强防台风预测预报,密切掌握台风的动向,做好对山洪灾害的监控,加强值班工作,出现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中山市加大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中山市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干预、法院强制执行、计生利益导向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发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由市人口计生、财政、公安、工商、法制等部门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和责任。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区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各人口计生兼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措施,敦促拒不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通过各媒体宣传有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法规,使广大育龄夫妇充分认识到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甚至态度恶劣的违法生育人员,在市、镇两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公告其名单,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四、依法征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但经多次催交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聘请法律顾问,提高执法水平     各镇区计生办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法律方面的指导,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规范执法文书等工作,把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资料审查关。同时,从多方面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各镇区积极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内容,明确写入农村股份合作制章程,使实行计划生育与群众股份分红利益挂钩,纳入分配方案。     七、建立工作奖励机制     通过奖励工作人员,提高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积极性。由镇区计生部门直接收缴社会抚养费的,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返还款中提取20%作为奖励金,奖励镇(区)、村(社区)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中山市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山市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超限超载率从治理前的80%下降到目前的7.2%,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联合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统计组、运输保障组三个机构。各镇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治超领导小组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职责,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继续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态势。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社会上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的“不超不赚钱”、“治超就是罚款”、“法不责众”、“治超是一阵风”等错误认识和观望态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治超工作。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对治超工作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报道,把超限超载的危害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等传达给人民群众,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在货运站场、高速公路、公路路口、收费站点、电子显示屏等悬挂横幅、标语,扩大治超工作的影响力。三是积极开展走访宣传。交通、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走访一些重要厂企和运输企业,送政策上门,帮助运输业户和企业做好重要物资的运输工作。先后走访服务区27个、货运站场6个,派发宣传资料36830份,手机网络宣传30000条,广播报道90次,电视报道30次。四是市治超办在各货运运输企业之间做好宣传、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的监管力度,要求货运企业不得超限超载。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治超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也关系到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进而了解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使治超工作由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和公众行为,形成有利于开展治超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治超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在汽车养路经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治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的通知》,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补助,切实落实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按照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运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装备精良化的要求,制订全市治超检测站点建设规划,做好治超站点建设。认真做好治超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条件,制定执法人员的出勤补助标准。自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共投入188万元,做到及时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四、联合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从2004年6月20日起,交通、公安、公路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国道105线东凤检查站开展24小时治超执法。执法人员在治超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治超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19人次,检查车辆19864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432辆,卸载2427.94吨。市军分区、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的专项整治活动,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五、全面清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简化手续,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分12批更正车辆12900辆,恢复率为100%。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检查,加大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企业。对未列入《经国家批准的汽车改装企业名单》而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涉及汽车改装业务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对拒不执行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经清理,全市登记的汽车改装企业为1家。
中山市“三个一万”促进农村就业培训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精神,通过实施“三个一万”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村劳动力从无技能向有技能、有技能向技能不断提升转变,力争“十一五”期间,每年向非农业产业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万人,至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10800元。     一、培训一万名农民就业     针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环保知识和求职技巧方面的就业前培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德意识,并从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引导农民从事农产品运销、农资服务、科技推广、信息咨询、餐饮商贸、建筑建材等服务业。     二、培训一万名农村青年     启动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对象包括初中、高中未能升学且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以上毕业后6个月未能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失业人员等三类35岁以下农村青年。培训以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自主创业为重点课程。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的,由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不合格的,免费为学员提供再培训服务,力争培训对象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80%以上,就业率不低于95%,就业回流率不高于15%,工资福利每月不少于800元。     三、培训一万名农村技能人才     对有一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全面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开展45个工种的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该市高级技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作用,大力培养发展装备制造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及现代服务业、流通业方面的中级技能人才等,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技能升级培训,培养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的初级技能人才。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按技能提升培训及考核鉴定费用50%的比例,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补贴,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技能提升培训的积极性。
中山市依靠改革激活文化产业中山市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破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文化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增强文化企业的发展活力     制定了《市属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所办和管理的企业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对文化部门属下部分事业单位实行脱钩改制,实施自收自支,文化部门对其实行行业管理。通过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向市场,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激发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文化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     二、创新机制,完善管理,构建运营高效、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对文化部门属下的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文化稽查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保留其单位的事业编制,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转变经营和管理方式,健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主管部门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经营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改革用人制度,领导实行聘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岗定人,以岗定责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大大提高整体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从统包统管文化事业单位向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和发展转变,强化了宏观管理,激发了微观活力,大大提高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版权局”牌子,成为市政府主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工作部门,统一履行原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整合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执法机构和扫黄打非队伍,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将原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传输机构、广播电视发射台及微波站等机构合并,组建事业性质的中山广播电视台。     四、加强宏观管理,发挥市场配置机制作用     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关系。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有力、政府管理有效、调控适度、运行有序,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宏观管理体制。以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为出发点,以增强社会文化主体活力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落脚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实行广播电视的宣传与经营“两分开”改革,切实把政府文化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文化产业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从以管理直属单位为主逐步向管理全社会文化转变,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逐步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为主转变。
中山市“四个结合”打造绿色安全生态屏障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绿色广东的工作部署,将绿化造林与森林防火、名木保护、美化环境和湿地生态保护相结合,全力打造绿色安全生态屏障,建设绿色中山。     一、绿化造林与森林防火相结合     今明两年计划投入8000万元,把全市森林覆盖率从目前的22.6%提高到25%。同时,今年计划投入157万元造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投入70万元在三乡、板芙和坦洲等镇区建设宽2米、共长60多公里的扑火专用通道,在增加防火阻隔功能的同时,大大缩短上山扑救时间,切实提高扑救能力。目前,全市已建成生物防火林带577公里,扑火专用通道60公里。     二、林相改造与名木保护相结合     在林相改造中注重名木保护,设立土沉香繁育基地,研究该树种的人工繁殖技术,目前繁育出的1.5万株土沉香已移种多个山头用于林相改造,既保护土沉香名木,还“香山”本来面目,增加树木品种的多样性。     三、森林改造与环境美化相结合     今年实施“一区三线”(即长江旅游区与中山至珠海的东线、中线、西线三条公路两旁)的第二重山1.5万亩森林改造工程,并在选择树木种苗时考虑将来树木的叶子、花果在不同季节的颜色变化,选择深山含笑、观光木、红苞木、海南红豆等30多种树苗,提高植物多样性,增加森林改造后的总体景观效果。     四、造林与湿地生态保护相结合     在适合种植红树林的海边湿地开展红树林造林,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在去年成功试种500亩的基础上,今年计划种植红树林1024亩,包括无瓣海桑、秋茄、木榄、桐花、红海榄等品种。
1�4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71.2亿美元今年1―4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71.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其中进口24.2亿美元,增长25.6%;出口47亿美元,增长32.5%,实现贸易顺差22.8亿美元。主要 特点如下:     一是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均呈高速增长势头。1―4月,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53.4美元,增长31.2%,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75%;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达16.6亿美元,增长31.2%。二是机电产品和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明显,高技术产品增速放缓。1―4月,机电产品出口31.1亿美元,增长36.8%;服装、灯饰、家具、鞋类等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均为两位数增长,优势明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6亿美元,增长12.4%。三是机电产品进口和原材料进口大幅度增长。1―4月,进口机电产品12.7亿美元,增长38.1%,占进口总值的52.4%;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3.9亿美元,增长80.5%;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2亿美元,增长7.5%;钢材进口1.2亿美元,增长14.7%;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0.5亿美元,增长31%。从进出口贸易地域看,中山市对外贸易伙伴已达16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美国、欧盟和台湾依然为中山市主要贸易伙伴。     当前,中山外经贸发展主要面临六方面因素影响:一是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趋势,以制造业为主的中山企业由于对产品的议价能力有限,承受了巨大压力。二是随着欧盟两个环保指令(《废弃电子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的先后实施,对中山企业尤其是电子制造业提出更高的要求,技术投入的加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三是随着劳动法规的健全,工人工资上升,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一部分企业向税收政策更优惠、土地成本更低、工人工资更低地区转移。四是由于产业转型,企业高科技、高投入,预计未来三年中山口岸进出口会呈现货值稳步上升,而货运量不会有很大增长的态势。五是人民币的升值削弱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自2005年7月21日央行启动人民币汇率改革,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货币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不断提高,日前已突破了1:8的关口。人民币的升值,对出口依存度高的行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据研究,人民币每升值1%,纺织行业的销售利润率就会下降2―6%,升值5―10%,行业利润率就会下降10―60%。六是持续不断的反倾销指控影响部分行业的发展。近期,美国、欧盟对我国的出口彩电、家具、皮鞋等产品实施反倾销指控,由于出口渠道受阻,不少企业生产大受影响。
中山市七个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山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切实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作为经济增长的主线来抓。一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按照“高、中、集、内”的思路,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产业聚集发展,提高工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发展装备制造业,科技三项经费中的50%和财政安排的3300万元技改资金的大部分用于扶持装备制造业。积极实施“总部战略”,鼓励企业低成本扩张。积极探索产业转移模式,与阳江、河源等地建立多个产业转移园区。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今年市政府以1号文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不断提高现代流通业、商贸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产服务平台;加快文化产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发展步伐,构建与“两个适宜”城市要求相适应的生活服务平台。力争“十一五”期末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三是内源型经济与外源型经济并重,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充分释放内源型经济发展潜力,力争总量不断壮大,科技含量明显增加,竞争优势日益突出,经营管理水平迅速提高。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实施“产业招商”、“内、外资并重招商”、“零用地招商”等,使招商引资领域和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和辐射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组团发展。明确东部、中部、南部和西北部四大组团的功能定位,统筹组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组团协调机制。提高集约发展能力,积极推动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分工协作,形成完善配套的产业链条,增强集约发展的能力。二是适度超前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400―500亿元建设数十个交通运输、能源和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按照“内通外拓”的整体思路,加快建设以“六纵五横”为主骨架的市域干线公路网。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中江高速公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加强与周边城市交通干线接轨的高等级公路建设;坚持公交优先原则,继续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到2010年,实现“中心城区到镇区30分钟内通达、镇区15分钟内上高速公路”的目标。继续整治航道建设,完善内河航道运输网。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支撑服务能力。三是推进东部开发战略。按照“产业错位、集群发展、功能突出”的要求加快东部沿海开发,重点加快东部地区与市区的路网衔接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深水港筹建工作,抓好临港工业园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招商,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快农村和农业现代化步伐,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妥善解决“三农”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五项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培育优势产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行农业的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农业防范风险能力。二是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各级财政不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市政府一次性拨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保,今年安排70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确保年内新增10万人次参保。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仅提高补贴额度这一项,今年财政支出就增加1100多万元。7月1日起正式启动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市财政安排1600万元作为培训专项资金,多种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破除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性障碍,如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适时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向社会经济法人组织转变等。加快推进“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大力发展农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      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经济创新能力      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选择一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对产业结构升级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加强科技攻关。二是构建多元化技术服务体系。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大力整合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安排1.38亿元用于技改贴息、扶持和鼓励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名牌战略。依托全市主要产业集群,组建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完善人才支撑体系。今年市政府安排的人才引进、培训资金达1500万元,积极吸引国内外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在中山创业发展。      五、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增强体制创新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推行“窗口式办公”,规范审批程序,积极开展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实施工商登记改革,放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进出口业务。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物流企业和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可下设店铺经营。被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内资公司的中国自然人投资者在本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允许作为变更后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三是深入农村股份制改革。截至2005年,全市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级共有175个、组级2187个,分别占应开展改革村、组总数的75.4%和79.2%。四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通过国有资产的有进有出,资产置换重组,促进股权结构多元化,搞好规模经营,建立起激励和监督机制。发挥非公有经济在流通体系的作用,大力支持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以连锁配送,代理制为重点的现代流通业态,加快物流集聚区、商业网站的建设,促进传统流通向现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的转变。加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特别是对已具规模的特色市场,有地缘优势和产品依托的新兴市场,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市场设施配套,提高档次和规模,创出品牌,扩大其产品流通集散功能。      六、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      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的保护,重点做好五桂山生态保护区、长江水库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区的保护及南朗崖口红树林的保护和恢复种植。深入开展“一区三线”森林景观改造和全市林相改造,推进生态公益林、大型公共绿地建设,不断提高绿地覆盖率。继续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工作,加快集中处理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确保到2008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防治和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关系,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实现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3%。      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积极发展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事业。在成功创建全省“教育强市”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化和高等教育普及化。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完善城镇与农村并轨,多层次保障、社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努力保障孤寡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事业。实施扶困助学工程,全市已筹集资金达1500多万元,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失学。加强社会管理。加大力度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更加注重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各种服务,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四是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更加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努力让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中山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七项工程”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指示精神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七项工程”,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官产学研资介紧密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充满活力的开放式科技创新体系。      一、实施“自主创新”工程      建立具有中山特色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构建自主创新的产业技术平台体系。主要包括: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架构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的主体建设;各专业镇特色产业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力争用2―3年时间,使专业镇或特色产业基地覆盖全市各镇区,并扩展到商贸、文化旅游、物流等产业领域;以大学、研究院为主体,通过产学研联合的方式建立若干公共实验室,形成面向产业的应用研究创新平台,加快形成以项目、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战略联盟,构建生机勃勃的官产学研资介合作创新的新格局。二是激发活力,着重产业技术平台机制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积极性,有序组合,形成合力,促使有限的科技资源获取最佳创新效益。建设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成立生物医药研究院,广泛吸纳人才、项目,支撑和引领装备制造业发展。三是加快火炬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以国际一流园区的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加速自主创新要素向园区聚集,建成研发基地、高新产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人才聚集基地的“四位一体”示范园区。四是支持和鼓励科技园区、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各类孵化器、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系列新产品。五是建立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参与国家、省、市三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争取更多国家、省科技资源投入中山,鼓励和引导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使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例逐年提高。以政府牵头,组织企业参与组建股份制创新投资基金,满足孵化企业、高成长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建立有效的科技担保机制,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和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      二、实施“成果转化”工程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联合的机制和模式,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技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形成以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战略联盟,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二是充分发挥官资介的引导、支撑和配套作用,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技术和经济风险评估,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继续向产学研项目倾斜,向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倾斜,扶持一批较成熟的、有前景的科技成果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三是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参与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开放性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走出各具特色的产业公共技术成果推广、转化的新路子。四是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成果转化中的粘合和催化工作,培育一批为创新服务的骨干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一批行业协会。探索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公告企业对技术需求,推介国内外创新成果,撮合企业和国内外科技成果持有者的合作,形成强大的技术需求买方市场。      三、实施“科技人才”工程      培育和吸纳优秀科技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做好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制定、协调服务工作,注重科技团体建设,关心和爱护广大科技人员,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积极创造学术交流、再教育培训的机会和场所。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体制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提高创新效率。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对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储备和使用。四是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科技创业园、孵化基地和留学生创业园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自主创新型的科研团队。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和引导,增强企业家的创新意识,提高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上的决策和管理水平。      四、实施“科技管理”工程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树立“大科技”观念,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国外、国家和省三个层面的资金、项目、人才、技术、成果、信息等科技资源。加强镇区科技管理部门建设,逐步做到科技工作专职专款,强化市镇(区)两级协调的机制建设,调动管理体系中每个要素的积极性。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新型科技资源整合模式。完善科技开发计划,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和其他社会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科技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的良好机制。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法规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扶持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提升区域创新制度的环境建设水平。开拓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金融财税政策,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五、实施“科技服务”工程      加强科技服务,打造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做好“中山市科技中介服务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经纪、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科技培训、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建立以市场化为主的运作模式,扩充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功能,探索建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网,优化整合全市科技公共服务资源。三是建立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架构技术成果和产业资本、金融资本间的桥梁,完善创业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六、实施“知识产权”工程      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抢占技术制高点。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技术,建立专业专利信息库。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开展优秀专利奖评审,提高专利拥有量和水平。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和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及产业化,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产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规范性政策文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力度,完善省市联动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参与城市间协作。      七、实施“科技普及”工程      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网络体系,提高市民的科学素养,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一是壮大科普队伍。建设好科普志愿者服务平台和科普讲师团,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员加入科普服务队伍中来,积极引导他们开展各种社会性、群众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二是完善科普载体。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中山科学馆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打造成为全市学术交流中心、科普中心和科技人员培训中心。丰富各种科普场馆的科普宣传教育内容,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和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建设。三是丰富科普形式。坚持办好“中山科技讲坛”,为全市科技工作者提供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每年组织全市性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经常性开展科普集市、科普长廊、科普讲座、专家现场咨询、巡回科普展览等活动。四是加强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完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研究性学习和举办校园科技节等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
中山市积极打造职业教育高地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关于发展事业教育的工作部署,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职业教育,像重视基础教育那样重视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培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布局。目前,全市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近3.5万人,所有镇区都设立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近300个,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一是不断优化职业技术教育结构和布局。撤并规模小、条件差的中职学校,停止初中或完全中学附设职中招生,进一步扩大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规模,重点建设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为经济结构和技术进步服务,特别是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一批与就业市场有效对接的示范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使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与企业、社会的需求同步。二是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开放共享的原则,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扶强扶优,在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建成一批条件较好,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从全市20个国家级产业基地中选择若干个条件成熟的产业基地作为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岗位的直接对接。三是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大力发展“订单”培养。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引导企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招录员工。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开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进一步健全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体制,加快培育多元化办学格局。一是加大公办职业技术院校改革力度。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配合全市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镇(区)际区域合作,进一步高效配置职业教育资源。鼓励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打破地域界限,进一步破除部门界限、学校类型界限等体制性障碍,改变职业教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状况,整合力量、盘活资源、激发活力。二是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联办及私人办学等多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选择有条件的一两所学校作为改制试点,推行国有民办或股份制办学等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推动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与全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办好已有职业院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强化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走行业、企业合作互动的新路子,切实变“计划职教”为“市场职教”,变学校单向育人为校企共同育人,变“管理学校”为“经营学校”,变单一办学为多元办学,使职业教育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提高职业院校实训能力     大力提倡“用明天的需求培养今天的学员”,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积极探索引进国际一流的培训与认证机构,从整体上提升全市技能人才培养的水平、标准以及职业教育自身的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品牌建设。加快启动“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6所以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所以上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个以上省级实训中心、8个以上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建成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到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万人以上。深入实施“中山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工程”,依托全市经济产业链,结合产业特点和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发挥职业教育的专业比较优势,各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联动,打造面向现代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品牌。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教学原则,突出学生的动手能力。深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注重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方面,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调整,最大程度地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从教育体制上搭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互联互通的桥梁,做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合理分工和相互衔接,为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成才和终身学习创造条件。三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采取建设职业教师培训基地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历层次,加快培养一批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探索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步伐。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实行更务实、更灵活的教师引进和聘用办法,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的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     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转移就业水平     制定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农民致富能力的重要作用。一是大力推进镇(区)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实训中心建设。鼓励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作为扩大招生的重点对象,努力建设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基地,建设成为科技示范推广、为农民脱贫致富服务的中心。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今年,市财政投入800万元作为就业培训资金,镇区也相应配套了1600多万资金。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的培训服务。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企业用工需要,针对不同群体提供特色培训服务,有效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致富。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等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农村培养一批懂经营、有技术、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的村组干部和科技管理人才。     五、加大投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扶持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分管副市长牵头成立由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科技、经贸、农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山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良好发展环境。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措施和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水平等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并将各项指标纳入各镇区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市财政已经投资9000多万元完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期建设,并追加8200万元用于二期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职业教育的稳定增长机制,市、镇(区)两级政府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2006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作为职业技术教育专项经费,以后随着经济发展会逐年增加投入,镇(区)也划拨相应比例的配套经费,上下配合,加速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和完善按照职业学校在校生人均经费拨付经费的制度,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职业技术院校实验实训设备更新和改善办学条件。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在建校用地、校舍、实验实操设施设备、正常办学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中山市五项措施保障安全度汛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防工作电视会议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一、做好防汛“一抓三落实”工作     “一抓”,即抓好水、雨、风、咸情的测报,对全市97个水文遥测点及通讯设施做好检查和安全维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及时准确,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三落实”,即落实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安全责任制,落实《中山市防洪应急预案》和《中山市防御热带气旋、暴雨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及交通运输工具。明确各镇区、各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三防工作的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防洪、防风防雨两个预案落实到镇(区)每一级,特别是分管三防工作的人员要熟悉掌握预案各项内容。继续开展汛期检查,查漏补缺,组织做好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的指挥能力和抢险技术培训。     二、抓好应急度汛工程和破堤工程建设     对南朗箭竹山水库、金钟水库及黄圃胡四顷、老家险段和民众镇沙仔尾、老家水闸等6宗重点应急度汛工程,督促落实好度汛措施,加快工程的除险加固。加快三角福隆、东关、黄圃猛流等12宗水闸重建工程及南头低沙泵站的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依法防洪,加大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堆放管理     根据《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市水利部门对全市砂石临时堆放场布点进行了调整规划,将原来全市208个砂石临时堆放场缩减为114个,继续做好砂石堆放场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大堤外小围管理制度,严禁任意加高小围。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活动,清除河道堤防违章建筑物,确保河道堤防安全。     四、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     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权,形成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格局。完善体系,提供保障。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依靠科技,努力提高水旱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防汛抢险和灾后评价等方面的科技水平,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的防汛抗旱信息平台。加强保障物资的准备,备足、备齐、备好各种防汛抗旱物资。加强宣教,广泛参与。逐步建立洪水风险公示制度,增强公众活动的风险意识。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通过价格政策,鼓励公众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加强三防指挥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三防指挥调度系统。加快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三防综合数据库和三防指挥决策查询系统的建设,构造“数字三防”。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系统,规范实时汛情、工情、灾情等信息上报。三防部门与气象部门开展视频对接,实现气象监测和预警信息共享,提高防灾减灾决策水平。
中山市积极部署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工作今年入汛以来,中山市出现了多次强降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特别是5月22日遭遇了入夏以来最强降水,一些镇不同程度受浸,部分地区发生山体滑坡,全市受灾损失达2800多万元。从中山城区范围历史上5月下旬有记录的降雨量情况来看,今年成为历史上第三个5月下旬降雨量最多的年份。由于准备充分,防御措施得力,目前江河水势总体平稳,16宗小(1)型以上水库均在防限水位以下运行。     针对下一阶段防御暴雨、洪水、台风的严峻形势,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在省防总成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止麻痹和松懈情绪,再接再厉,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暴雨的防御工作,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防洪应急预案,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部门和责任人。着力落实全社会防灾减灾机制,结合6月1日全省实施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印制48万份防风防暴雨宣传手册分发给各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学生和家长,并在电视台开展防御措施公益宣传,做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家喻户晓。     三是突出抓好防止山洪、山体滑坡及城镇排水排涝工作。针对阜沙镇、三角镇的山体滑坡,市三防办与有关部门作了专门调研,督促落实山体滑坡整治方案。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降雨期间做好交通管制;加强值班,加强巡查,密切注意山体情况,对危险区域的人员做好撤离并妥善安置对阜沙镇浮圩山周围的违章建筑物,占用山地非法经营的一律清拆;加强城镇排涝工作,防止因建设造成排涝系统排水不畅,加强城镇排涝调度,注意及时转移易被洪涝淹浸的财物,针对受浸情况进一步抓好城市开发区和城郊结合部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排涝标准,加快雨洪下泄,减少灾害损失。     四是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当前着重加快10宗破堤工程的施工,特别加快民众镇沙仔水闸工程进度,确保早日完成水下主体工程。针对近期降雨频繁、水土饱和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及山塘水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个水库严格执行控制运用计划,切实按照防限水位运行。     五是进一步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各级三防部门继续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随时掌握水雨情及辖区内险情灾情,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预防、早处置,确保防汛安全。
中山市实施名牌战略取得实效近年来,中山市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和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对品牌企业的运行监控及跟踪服务,把实施名牌战略向更高层次推进。截至目前,在市政府规划创名牌重点企业中,共有115家企业、263个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     一、狠抓企业管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牢牢抓住“质量兴市”这条主线,以产品质量整顿为切入口,全面开展企业质量基础管理。一是加强企业培训。质监部门根据全市产业结构和区域特色经济状况,会同省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灯饰质量、产业集群发展等专业学习班。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整改,完善有关标准、计量、定额、信息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班组建设、现场管理等一系列基础管理工作。二是推动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专业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已有520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2800多家电气机械制造业获得3C认证。2005年全市完成QC课题67项,其中获省优、国优评选29项,市优秀QC成果37项。三是结合质量专项整顿和质量联系镇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定期检验。2005年全市定期抽检418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78.4%。      二、制定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企业争创名牌名标      将全市名牌名标产品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目标:已获得省名牌产品的冲刺中国名牌产品,已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争创省名牌产品,并冲刺国家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积极引导企业从树名牌向创品牌方向发展,运用商标保护和名牌经营策略,根据市场形势修订企业发展战略,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开发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对未获得名牌、名标的重点企业,从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加强企业软、硬环境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为争创名牌名标打下基础。积极推动创建区域品牌,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积极开展行业质量整顿和市场秩序整顿,扫除区内“三无”生产企业。鼓励企业进园入区,培育行业龙头和名优产品,加大对区域特色经济的宣传推介,努力创建公平竞争、文明经营的创业环境,促进区域特色经济综合实力的提升。目前,全市已获得19个国家级区域品牌。      三、推动企业产品进入名牌目录,争取创建更多名牌产品      将全市的优势品牌、优势产业的经营情况、企业效益、规模、产品市场覆盖面等,分别向省、国家名推委请示和推荐,争取将名优产品尽早和多纳入名牌目录。5年来,全市共有115种产品纳入省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评比范围,取得了争创名牌的“入场券”。2005年,全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3个、省名牌产品33个,获得复评通过的中国名牌产品2个、省名牌产品14个。      四、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每年市技改贴息等专项扶持资金向名牌产品企业倾斜,优先把名牌产品企业纳入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计划,重点给予扶持。当年被评为国家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当年被评为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国家级质量免检产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同时,市名推委员会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将工作重点放在抓培训促整改、抓整顿促质量、抓技改创新促增强品牌竞争力,对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和总结推广。结合省名牌、中国名牌申报工作,做好省和国家级“三满意”企业认定、市场满意度调查。目前,全市共有75家企业完成了市场调查并通过认定,位居全省首位。      五、加大名牌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全力宣传和推介名牌、名标企业和产品。一是建设中山名牌网页,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全市名牌名标产品信息,搭建企业拓展电子商务的平台,全面提高名牌的知名度。二是利用大型会展现场推介名牌名标企业和产品。三是在城区主要路口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山名牌、名标产品简介,作长年的户外宣传。四是安装大型霓虹灯名牌墙,将全市的名牌、名标向社会公布。通过一系列宣传和推介工作,名牌名优产品辐射和凝聚效应日益显现,企业竞争力和城市知名度日渐提高。
中山市发展休闲渔业破解渔民转产转业难题近年来,中山市充分利用地处珠江口、海域面积广等有利条件,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和体验捕捞生活为主题的休闲渔业,有效破解渔民“捕捞无鱼,上岸无田,就业无能,袋里无钱”的难题。目前,休闲渔业已成为促进渔民转产转业,特别是解决休渔期间渔民生计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2005年5月到今年5月,全市参加休闲渔业试点的19艘渔船共开航1082航次,搭载游客11482人次,经营总收入97.38万元,扣除各种费用后平均每船年纯收入2.56万元。今年“五一”期间,每船纯收入5600元。      一、严把渔船质量关      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参与休闲渔业渔船的标准和条件确定休闲渔业试点渔船,从40多艘渔船中挑选19艘作为试点渔船,确保其性能安全可靠。      二、划定航线和航区      制定《中山市休闲渔业试点渔船航区暂行规定》,划定横门东水道到淇澳以东海面作为休闲渔船的作业水域,要求休闲渔船必须按照规定航线在航区范围内航行,保障其航行和作业安全。      三、加强出海安全管理      组织市海事、交通、公安、边防、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通过“岸上堵、海上查”等措施,加强休闲渔业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渔船违规搭客、超载超限等现象。针对“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游客集中出海的实际情况,加强在渔港和休闲渔船作业水域的执法巡查,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组织渔政部门对休闲渔船实施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船只救生、消防设施。两年来,全市休闲渔船坚持安全作业,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四、规范行业经营管理      授权横门海滨新城旅游公司集中经营休闲渔业,并由该公司与各休闲渔船船长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码头管理、客源分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旅游公司和渔船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休闲渔船船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确保休闲渔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山市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提升文化竞争力中山市紧紧围绕历史名人文化资源开发和特色博物馆建设,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走出了一条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路子。      一、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文化遗产的全民保护      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山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市主要领导多次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视察文物保护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加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对历史负责,对后代负责,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维修名人故居和文物保护单位。各镇村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对地方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开展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以保护和利用名人文化资源为着力点,以建设特色博物馆为突破口,强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大力整合翠亨村历史文化资源。编制《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翠亨村旅游发展规划》,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从大处着眼,挖掘、整理、保护、利用好孙中山故居的历史文化资源,以保护孙中山先生成长环境为目标,保护好孙中山故居的周边环境,使人们对孙中山及其同村名人成长的历史环境、民风民俗、乡土风貌有更全面、更深入、更直观的了解。以建设翠亨历史文化村为目标,有计划地利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经营收入,采用赎买、交换、租借等方式收购和维修翠亨村旧民居,将故居周围的旧民居控制在保护范围内,把与孙中山成长有关的史迹串联起来,较好地保存了孙中山童年时期翠亨村的原始风貌。目前,已收购翠亨村超过一半的旧民居,为今后整片保护和开发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文物和历史街区的抢救、保护工作。聘请专家对中山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调查、评估,编制了切合实际的保护规划,并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山文物志》、《中山历史文化丛书》、《中山老行业》等有关中山历史和名人的书籍25套,登记并公布了461处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墓葬为不可移动文物。      三是构建特色博物馆体系。根据全市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区域经济活跃、区域文化各具特色的特点,以“特色化、系列化、多样化、中小型”为原则,努力办好四个层次的特色博物馆:政府投入、以公益性为主的博物馆,如孙中山纪念馆、中山市博物馆;结合文化产业发展,社会公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博物馆,如香山商业文化博物馆、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等;提倡结合地方特色经济,兴办具有文化内涵的集收藏、展示于一体的专题博物馆,如大涌红木雕刻艺术馆、古镇灯饰博物馆等;鼓励集体或个人兴办各种专题博物馆、收藏馆,如蝴蝶博物馆、蜜蜂博物馆等。投入4000万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并在国内博物馆行业中率先引进ISO9000。建成香山商业文化博物馆、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成为全市文化建设的新亮点。规划建设“香山名人纪念馆”,集中展示中山近现代历史名人资源,充分利用和发挥近现代历史名人的群体效应。      三、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是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加强对咸水歌等民间游艺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有关部门选择中山咸水歌、醉龙、小榄菊花会三个项目建立了保护管理组织,制定了保护规划,建立了保护机制。有关镇区建立了咸水歌等专业展馆,成立了菊花文化促进会等组织机构,积极开展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扶持镇区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利用当地的民间民俗文化,打造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经济的互融共促。目前,小榄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书画)之乡”、“中国民间艺术(菊花文化)之乡”,大涌、沙溪、黄圃分别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红木雕刻)之乡”、“中国民间艺术(龙狮鹤凤)之乡”、“中国(黄圃)飘色之乡”,进一步夯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阵地。三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成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领导组,推出最有地方特色的中山咸水歌、小榄菊花会、醉龙三个项目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中山咸水歌、小榄菊花会已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新模式      一是以慈善万人行为载体,创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品牌。1988年至今连续举行了19届慈善万人行活动,舞狮、舞龙、飘色等民间艺术以此为载体,以崭新的内容和精湛的艺术形式重现民间艺术的风姿。万人行活动不仅为中山民间艺术的复苏和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推动了中山民间艺术的发掘、整理工作,也成为一项体现中山人民博爱精神的大型慈善活动,成为一种沿袭近20年的新的非物质文化形态,被誉为“新民俗文化活动”。二是利用传统造船企业旧址改建主题文化公园,较好地实现了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
中山市坚持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中山市坚持依靠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不断加快体制创新,努力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接连开展三轮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审批事项从1404项减至381项。建设“一网式”审批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共完成624个审批事项和政府内部事务办事指南整理和网上发布,其中33个部门176个审批事项已正式实现网上办理。截至今年5月,行政服务系统共受理审批业务办件数98638宗,受理和回复公众咨询14996宗。依托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平台,着手建设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投诉处理、数据采集等功能的电子监察系统。      二是稳步推进“组团发展战略”。针对产业集聚不足、土地资源利用粗放、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规划实施组团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产业集群和人口集中,提高区域资源集约使用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把东部组团作为全市组团发展战略的龙头以及产业升级和建设滨海新城的切入点和重要平台。今年上半年,以临海工业园和“一路八园”建设为契机,东部组团开发有序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积极探索“代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行为。积极推广BOT融资方式,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等项目成功采用了BOT融资方式,BOT在全市市政设施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推广。积极探索BT融资方式,筹建中的城北公交枢纽站及停车场和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项目拟采用BT融资方式吸收社会资金。      四是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规范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程序,全面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今年起全市各部门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经人大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建立采购网络系统,通过与各个预算单位联网,实现对各部门、各单位采购行为的实时监控。构建电子采购网络平台,通过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政府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建立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与省财政厅专家库以及周边城市实现联网,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抽选采购项目专家,保障采购工作高效、公正、公开进行。      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完善民营企业服务。工商部门下放工商登记注册审批权限,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部分特种行业注册登记下放给分局核发营业执照,并增加科员审批的权限范围,实行“注册官制”。推动行业协会民间化。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三无”要求,实现民间化和自治管理。      三、积极完善要素市场      一是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步伐。继去年华帝、公用科技两家上市公司成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今年中炬高新股改方案顺利通过,新亚洲胶粘、中山雅居乐两家企业成功赴境外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改革后,顺利实现了增资扩股目标,共募集股金3.1亿元,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整体抗风险能力大大提高。二是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初步完成了征地区片价测算工作;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办事指引,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适用范围、出让年限等,为顺利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高公建设施建设标准,鼓励多建停车库;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人才准入门槛,吸引高素质、适用型人才进入中山。      四、大力整顿市场秩序      加大力度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打侵权、商业欺诈、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行动,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加强对粮食、燃油、燃气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诚信中山”建设不断推进。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系列活动。      五、积极推动社会事业改革      深化以发展民办教育,构建多主体投入、多元化办学新机制为取向的教育体制改革。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校56所,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开办医疗卫生机构,全市社会医疗机构含医院、门诊部、诊所等达到87个。在全省率先推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种综合费率征收,初步建立起了中山特色的“地税征收、社保运作、工商配合、财政监督、银行服务”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物价收费体制改革。继续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规范出厂水价,规范并降低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和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销售价,从源头上减轻企业、群众的水费负担。实行油电联动电价的补贴机制,适当调整我市油机上网电价浮动补贴。进一步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取消有线电视初装费。
中山市强化改造贴息补助加快技术创新中山市充分发挥技改贴息补助政策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推动作用,不断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建立有利于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技术进步机制,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7年,全市共投入技改贴息补助资金1.72亿元,对593个技改项目和166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贴息补助,获得贴息补助技改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为132.7亿元。目前,全市已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65家,省级技术中心7家,国家级技术中心1家。2005年投入技术研究开发经费17.5亿元,开发新产品(技术)5100多项,申请专利817项。      一、不分企业所有制性质,扶优扶强      从有利于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优化投资结构的角度出发,加强和规范技改项目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一方面弱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将市内所有的国有、三资、民营等性质的企业一律纳入扶持范围;另一方面将技改贴息政策与企业的纳税额度挂钩。凡在中山境内设立的工业企业,符合选题范围技术改造的项目,项目实施企业上年度入库税金在300万元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均可申报市技改贴息补助。对于中小民营企业申报技改贴息补助项目要求上年度企业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这些做法既增强了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于强优企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在593个技改项目中,三资企业的项目数占了102个,投资额42.2 亿元,政府贴息451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7.2%、31.8%和31.3%。      二、不分资金来源,鼓励企业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改造      打破计划经济时代根据贷款给予贴息扶持的做法,注重技改实效,不分资金来源进行技改扶持,鼓励企业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多渠道筹措技改资金,缓解资金不足和贷款难的问题。对于全部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技改项目,经审查确认其投入的资金数额后,按规定等同于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多渠道筹集技改资金,缓解了银行贷款不足的困难,降低了项目风险,提高了效益。      三、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实施市场化运作      政府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市政府以“谁投资,谁收益,谁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作为实施技改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方式,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利用银行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由企业和银行直接沟通,双向选择。这种做法充分发挥了政策的导向作用,改变了由政府担保的做法,形成了企业自我约束,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市场化运作的机制。      四、简化和规范申报程序,重在绩效考核      规范和简化技改贴息申报程序,先由企业申请技改项目,各镇区经贸办初审,报经贸局审查备案,市经贸局据此编制年度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补助导向计划;项目完工后由经贸局会同财政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的项目由企业申请市贴息补助。验收时重在考核项目是否竣工投产,根据项目投资内容付款发票核定投资额。通过这种程序实施的贴息补助属于事后补助,要求享受市财政贴息补助的技改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每个项目均已建成或基本建成投产,规避了补助资金使用风险问题。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作业”      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明确贴息标准,即原则上单项贴息补助金额为该项目投资额相应的一年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的30%―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申报技改贴息的企业可根据投资额知道能享受多少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中山市创建污染源动态监管体系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成果为基础,以建设“绿色中山”、和谐家园为目标,加快建立完善污染源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环保建设水平。      一、强化分级管理      制定《污染源分级管理办法》,根据污染源性质和规模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合理分配资源。根据排污类别和排污量大小,将污染源分为五级:省重点污染源、市重点污染源、镇区A类重点污染源、镇区B类重点污染源和镇区C类污染源(非重点污染源),对各级污染源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所有污染源名单全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污染源不正常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      二、实施信用管理      环保诚信单位评价管理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对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0.6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燃油火电厂、1万吨/日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市重点污染源和镇区A类污染源,强制实行环保信用管理。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按照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和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给予推荐申报“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优先办理环保手续等支持;对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和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对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黄牌和红牌企业,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提交市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三、加强动态监管      一是建立完善数字监控系统,今年投资3000万元完善市镇两级共享的全市污染源在线数字监控系统,着力提高污染源监管能力。目前,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已初具规模。二是建立完善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将各污染源的监察检查、监测、投诉、处罚、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全面记录在案,逐步把全部环保业务集成到整个系统中,便于环保部门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的有关情况,加强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市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已通过验收。
中山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取得显著成效中山市积极贯彻中央、省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广东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创新型城市。      一、依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经济内涵增长能力      着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质量和内涵,大力培育新兴增长点。2005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618.7亿元,增长35.1%,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4.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8.6亿美元,增长8.5%,占全市外贸出口总值的23.5%。正式启动了“华南现代中医药城项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迈出新的步伐。总投资5500万元历时三年建设的“智能交通系统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科技部验收,中山市成为全国唯一应用“智能交通系统”的地级市。加速信息化改造步伐,先后实施“商务e”、“生活e”工程,推进传统特色产业和第三产业升级换代,成效显著。2005年,工业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就有33家,涌现了明阳电器、松德包装机械、大桥化工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共有150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5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另有3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116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426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强劲增长势头,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园区和科技基地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建立1个国家高新区,1个省级以上民科园,2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个省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镇,1个“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火炬开发区“二次创业”成绩显著,在全市经济中显示出强大的科技和经济辐射力。200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501.9亿元,增长29.9%,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0%,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75%。火炬创业中心被科技部授予“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称号,继广州、深圳之后被省科技厅立项为“广东科技人才基地(中山)”。      二、实施科技振兴计划,增强产业竞争力      围绕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省各类科技项目,特别是重大科技攻关,获得一批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2005年,全市共有62个项目获得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共计1529万元。2个项目中标“2005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4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2项新产品被列入国家、省重点新产品计划,6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科技兴贸计划。市一级科技计划项目205项,安排经费1525万元。      三、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巩固和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企业组建各类研发机构。2005年,全市成功组建了4家省级工程中心,中山市省级工程中心增至9家,新认定20家市级工程中心。目前,全市共有99家国家、省、市三级工程中心。这些研发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能力,成为全市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动力。为迅速增强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作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之一中山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院正式动工创建。研究院以政府为主导,省市联动,重点研究中山装备制造业的共性技术,以及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课题,与众多的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形成互补协调的技术创新体系。      四、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加速特色产业集聚      2005年,新创建了东升、板芙2个“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省级专业镇增至10家,成为全省专业镇密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以专业镇为创新平台,各专业镇积极打造高效实用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群的集聚和壮大。2005年10个专业镇实现工业产值1169.2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6.9%,其中特色产业产值达542.3亿元。为进一步推动专业镇的创新发展,与省科技厅共同签订了《省市联动推进专业镇建设协议书》。小榄镇成功组建了“国家火炬计划中山小榄金属制品产业基地”,成为继中山(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之后,全市第二个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基地。      五、做好科技服务,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截至2005年,全市共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81家,面向企业开展科技经纪、成果孵化、专利服务、科技评估、科技培训、技术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等多元化服务,形成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的城区、火炬区和小榄镇三个较大的创新服务簇群。全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跃,技术贸易活动增长迅速。全年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1354份,合同金额4186万元,为科技开发企业减免税额209万元,增长近1倍。积极推动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2005年,在印度加尔各答市举办“中国广东中山产品(加尔各答)展览会”,组织61家企业250余人参加,共签订近3000万美元的合资合作协议。      六、促进人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中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修订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多项支持和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相继设立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经费、专利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地方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奖励总额也提高到500万元。2005年,市一级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合计1.7亿多元,增长40.5%;全市人才总数110.3万人,增长4.6%,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9.3万人,增长9.3%。      七、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      200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分别为3399件和2108件,增长33.6%和增长17.4%。中山市被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加强专利执法,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深入镇区、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专利培训班,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推进企业专利战略建设,继续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专利申请补助工作,2005年共为25项发明专利申请提供资助,出具了33份专利减缓证明。设立专利专项资金,通过开展专利奖审评、专利资助、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专利激励和资助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地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中山市加快推进流通业发展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精神,加快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今年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增幅创近年最高。12家重点零售企业购销分别为8.5亿和8.6亿,同比长增53%和34%。      一、深入调研,确定工作的着力点      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全市流通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流通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明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制定工作措施,引导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以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为龙头,做大做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年销售额在15亿以上的大型商贸企业,10亿以上的集百货、餐饮、专卖店等多业种业态的购物中心,50间连锁分店以上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年交易额10亿以上的区域性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对地方工业有支撑带动作用的大型物流中心和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引入多元投资主体,鼓励跨地区重组整合,加快企业规模扩张,逐步形成以优势企业品牌为龙头的大型商贸集团,引导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三、以区位为依托,以需求为动力,建设现代流通业集聚区      加强中心城区商业建设,提升发展不同类型、风格各异的商贸集聚区,形成商旅文结合,聚集国内外著名品牌,反映地方风情,吸引都市创意产业入驻中山的商业氛围。推进镇区商业建设,开拓消费品市场,发展各具特色、体现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流通服务支撑体系。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网点,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      把商贸信息化作为流通工作的重点,大力推广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重点加大对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等的投入,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流通方式的力度,采用现代物流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五、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切入点,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市场网络建设,实现“万村千乡”市场网络覆盖率在行政村达到80%,在镇区达100%。加强对农村流通组织、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发挥它们对农业生产的引导作用。      六、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调控能力      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施统一、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管理,减少或避免因无序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避免垄断经营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损害。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流通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好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的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做好市场预测和预警,提升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
中山市积极打造城乡统筹就业新格局中山市从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高度出发,把统筹城乡就业放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中考虑,推动城乡统筹就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落实就业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工作问题。成立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统一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各镇区把城乡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层层建立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导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合作,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主抓主管,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定点培训机构支持参与的城乡就业工作格局。      二、建立和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至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了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无业青年的较完整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劳动就业的意见》两份指导就业纲领性文件,制定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安置等方面的补贴办法,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零就业家庭扶助、技能提升和岗位开发三项计划,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问题,积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      三、加大投入,挖掘城乡就业潜力      把加强基础建设作为城乡就业工作的重要推动力。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拨款4700多万元,用于市高级技工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购买实操设备,推动其快速发展。积极筹备建设劳动力中心市场,预算投资700万元用于各功能区建设。建立中山市劳动力市场网站,及时开通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实现省、市、镇、社区四级劳动力信息联网,共享所有劳动力信息资源。各镇区加大对本地区技工学校的投入,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要积极完善设备设施。      四、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空间      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坚持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在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扶持一批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不断壮大区域经济,使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工业聚集区成为消化、吸纳城乡劳动力的主要载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鼓励他们多创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和作用。      五、健全就业网络,强化就业公共服务      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确保本地劳动力“转移得出”、“留得住”。一是提供政府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台帐和信息库,准确掌握当地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加快劳动力信息化建设,实现市、镇、村三级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市镇两级劳动力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供求信息。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妇女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其参加就业培训。二是提供职业中介和行业服务。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规范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营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配合开展本行业的技能培训。三是提供自主创业服务。切实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发挥担保基金的导向作用,鼓励更多本地劳动力自主创业。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提供创业前、创业中和创业后全方位服务,提高本地劳动力创办企业的成活率。      六、大力实施新生劳动力培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      坚持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不断优化职业技术教育结构和布局,重点培养一批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急需人才。加快启动“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市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高办学能力,打造职教品牌。切实组织好、实施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利用20个国家级产业基地,选择若干个条件成熟的产业基地作为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引导和支持高级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大力发展“订单”培养。鼓励行业和企业集团培养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职业培训,加快建立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职业培训新格局。      七、坚持就业和保障相结合,以就业促保障      做好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综合效益。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文件精神,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扩大城镇社保覆盖面,强化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提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保生活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中山市七项措施加快产业集群发展近年来,中山市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和区域特色经济,逐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化学制品、金属制品以及包装印刷、食品饮料、医药、家具、汽配等一批产业集群。截至2005年,全市共有工业企业21781家,属产业集群的企业占7成以上。全市3125家规模以上企业中,属产业集群的企业有1987家,占63.58%。     一、统筹协调,做好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工作     加大对产业集群尤其是新型产业集群的调查和研究,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针对全市经济发展现状,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以更为完整、科学、可行的产业集群政策替代简单的产业布局安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产业集群的内在发展规律,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和规划,适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各镇区因地制宜,选择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优势的产业,聚合各种生产要素进行重点培育,尽快把企业群体做大,延长和完善产业链,形成在规模、技术、市场、品牌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优势。     二、打造创新平台,提高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能力     面向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构建有效的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良好的产业创新体系。一是鼓励和促进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国内外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力量加强与相关产业集群的互动与合作,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推进产业层级的提升。二是依托专门的技术服务机构或利用产业集群内骨干企业的技术力量,以多种方式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鼓励大中型企业组建研发机构。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大中型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和扶持企业成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的各类技术创新基金和项目,把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与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力争组建更多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培育国家级技术中心。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力促产业集群内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的企业做大做强。      三、实施组团发展,做强产业基地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展产业集群和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相结合、产业集群协调发展与错位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组团发展。以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区域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经济组团发展。按照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培育和做大做强20个国家级专业化产业基地,在技改贴息、工业用电等政策上给予全方位扶持,努力使之成为国内同类产品的制造中心、创新研发中心、信息中心、人才中心、价格中心和物流中心。在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中,规划建设一批以重点产品为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具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业基地,争取再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      四、推进产业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      一是以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集群为基础,扶持建设一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促使产业升级示范区成为支柱产业的重要基地、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载体。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备良好发展环境和创新能力、资源节约、生态平衡、信用良好、可持续发展,具有相当规模和特色的产业集群典范。二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创新产业集群模式,突出工业园区的专业性、特色性,加强产业的精细化分工,增强工业园区的集群功能。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自发形成后在硬件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整体形象等方面的不足,完善产业集群功能。创新园区招商模式,实现从单纯的减地价、提供政策优惠等“成本优势”逐步向注重产业聚集和产业配套、环境友好的“环境优势”转变,增强产业集群内企业的产业根植性。      五、实施名牌战略,创建区域品牌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大力扶持企业创品牌,积极创建区域品牌,在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中创立地区品牌,力争培育出更多具有品牌效应的产业基地。整合品牌资源,以产品质量、原材料管理、生产管理、销售服务、形象标识和人员培训的全面标准化为技术性支撑,由行业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性保障,以市场化运作为基本模式,以整体性宣传策划为主要推广方式,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打造国内乃至国际著名区域品牌。一是强化商标设计和注册。强化区域品牌商标设计和注册,充分考虑区域品牌设计中产业集群的行业特性,突出公共特性,突出产业集群的整体发展理念,增加区域文化内涵,强化显著性设计。二是加强区域品牌的技术性支撑。积极与国际接轨,加强对产业集群内各门类体系主要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广泛参与国内标准的参与制定。加强工艺和设计技术研究,建立权威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搭建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加强国际、国内信息交流。三是加强对区域品牌的宣传与推广。通过举办专业性会展和经贸洽谈会等形式,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会展”,使之成为特色经济和产业集群的“名片”。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加快发展流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三大物流集聚区的辐射效应,打造珠江口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大对物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建设现代化物流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搭建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好物流协会的桥梁作用,加强物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二是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产业集群开展创业孵化、创业扶持,建立创业辅导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租赁、管理服务、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是加强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鼓励基层建立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人员培训中心、培训示范基地,支持和帮助建立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活动,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四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地信用担保业务规模扩大,有效缓解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在产业集群区域兴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五是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发展,探索对行业协会的委托授权工作,将适宜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和工作委托给行业协会承担。鼓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序竞争,有效推动集群经济快速发展。      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产业集群外部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体制环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向行业指导、行业管理与行业服务转变,实现从“抓大”、“抓直属”到服务全社会、服务中小企业的转变,真正把中小企业的发展列入政府抓经济的主要工作日程。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用好用足政策,鼓励产业集群内的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强,鼓励产业集群内中小配套企业做精做优。探索建立产业集群发展专项基金,扶持特色产业园区和重点产业集群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中山,营造全社会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创新观念,培养区域创业精神,努力培植产业集群发展根植的土壤。在产业集聚中加强对本土文化内涵的挖掘,将区域特色产品与中山的历史文化紧密结合起来。
中山市“三个推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通过实施“三个推动”,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商品基地、出口基地建设。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开发、规模扩大、技术改造等方面项目的贷款贴息。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A级和AA级认证、广东省名牌农产品证书的农业企业奖励5―20万元,鼓励名优农产品申报认证和商标注册。目前,全市已形成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例适宜的效益型现代农业新格局,农业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有农业龙头企业27家,建有省级、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分别为1个和3个,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共有44家、69个产品。      二、推动农村社会形态向城市社会形态转变      一是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固化到农民个人,使农民“人人有其股”。目前,全市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组达到75%,预计到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推进“村改居”,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向农村社区延伸。全市中心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与小榄镇已经完成“村改居”工作。三是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目前全市各镇区共规划建设25个农民居住小区,已建成13个,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可解决4500多户农民的集中居住用房。      三、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      一是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实施“三个一万”培训工程(培训一万名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一万名农村初中、高中未能升学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6个月未能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对一万名有一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开展45个工种的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从无技能向有技能、有技能向技能不断提升转变,力争至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二是每年拨款1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开展缴费贷款、分期缴费等办法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有211个村组参加集体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达24万多人。三是市财政今年投入2350万元,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对镇区进行补贴。目前,全市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10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5.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97%。
中山市小榄镇成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排头兵7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小榄镇实地考察时,对小榄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德江指出:小榄镇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排头兵,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榜样,因为小榄镇在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1000多个乡镇树立了典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小榄镇已经走出一条成功之路,为全省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值得总结,值得学习,值得宣传。      近年来,小榄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步伐,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当新农村建设排头兵。该镇去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一、大力发展经济,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小榄镇目前地区生产总值、税收收入分别为108亿元和17.85亿元,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近7万元,人均纳税1.1万元,人均储蓄存款近7万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含已村改居后的农民)1.62万元,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中排第七位。到2005年,全镇工商企业发展到21076家,规模企业880家,工业年销售收入287亿元,先后被国家产业部门授予“中国五金制品产业基地”、“中国电子音响行业产业基地”、“中国五金制品(锁具)出口基地”等称号,拥有“华帝”、“力王”两家上市公司,国家、省名牌名标产品73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大力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形成了以花卉、塘鱼、蔬菜为主产品的园区农业,平均亩产值1.2万元。全镇有近8成农户从事工商业,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占88%,从事农业生产的占12%。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全镇民营企业19980家,占全镇企业数的94.8%,民营经济总收入为232.4亿元,占全镇全部经济总量的70%。以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五金材料、装饰材料、建材、科技电子、家居装饰中心、电脑城等专业市场,建设了占地600亩的“中山市北部物流中心”,建成了占地2.5万平方的文化艺术产业基地。服务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上缴税收4亿元。      二、大力推行农村三项改革,创新农村管理体制      一是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明析产权、固化股权、按股分红的方式,建立起促进农民转型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农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      二是推行村一级经济核算。村小组经济资源统一由经济联合社(村委会级)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村小组由213个整合为15个,缩小了村小组的差异,扩大了各村经济规模和发展空间,精简了管理机构,每年可节约行政管理费用2000万元,提高了集体资产收益率。2005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6.4亿元,股民平均分红2372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股民分红增加的共赢。      三是推行“村改居”工程。全面启动“村改居”工程,15个原农村村民委员会全部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赞成率达96.1%。改革后,实行居委会党总支领导下的两块牌子、两套班子运作,即经济联合社专事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社区居委会专事社会事务管理,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管理相分离,促进了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过渡转型,完成了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      三、大力推进“三个一”工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新体制      一是确保每个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都有一份工作。镇政府成立了“帮助本镇群众就业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以及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设立创业贷款,对自主创业、缺乏创业资金的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由担保公司协助贷款;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实行补贴;对于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施“以酬代补”,鼓励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安排该类人员就业;对习惯以农业经营为业的农民,由社区统筹规划耕地以非投包方式进行耕作,并鼓励农户到外地包耕,现有300多户农民外出承包土地2.6万亩。近三年来,全镇共帮助本地居民成功就业2万多人次,基本实现了“每个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都有一份工作”的目标,经多次推荐仍未就业的劳动力少于全镇总劳动力的1%。      二是确保每个居民都享有一份医疗保障。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群众每人每年缴费120元,在本镇住院的药费、手术费报销90%且不封顶,检验费、治疗费、护理费等有关费用报销50%,医疗保险统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近两年,镇财政用于合作医疗补贴资金达1800多万元。      三是确保每个适龄居民都享有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全面推进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集体企业转制的下岗职工和非农业户口中没有职业的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使每个适龄居民都有一份养老保障。全镇参保人员达到8.1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7.7%,享领养老保险金人员2.44万人,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48.8元以上。      四、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      一是培育良好乡风民风。广泛开展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倡导建立“尊重富人、关爱穷人”的社会氛围。把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对月收入低于500元高于350元的436户家庭,发动党员干部和富裕人家结对帮助;为人均居住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双困户解决住房;为低保户患病成员设立了医疗档案,低保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可报销门诊费用500元;镇政府出资35.6万元为48位残疾军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设立助学贷款,发动全镇500名党员干部开展“身边希望工程”活动,结对帮助850名困难家庭学生;采取扶持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人均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家庭加快致富步伐,努力实现“无人不饱暖,无处不安康”的目标。      二是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在全面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成年居民中文化偏低者的基础教育工作。推行全民基础素质教育,鼓励未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居民学习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技能,力争几年内使户籍居民普遍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成立“推进全民基础素质教育”工作领导组,镇政府拨出专款设立奖学金,对上课出勤率达到80%以上或获得年度优秀学员称号的给予学费全免,各社区也对学员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今年第一学期已经有4000多名居民参加高中课程学习,其中年龄最大的63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先后组织镇机关和村委会(社区)干部举办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6个,培训党员干部近1万人次。      三是大力培育先进文化。发展菊花文化和书画艺术,打造文化品牌。建设集文化活动、影视演出、艺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文化艺术表演。保护和利用双美桥、积厚祠等文化遗产,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先后成立了曲艺团、青年画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等10多个群众性文化团体,繁荣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2000年以来,先后举办了“甲申菊花文化艺术欣赏会”、“全国首届‘小榄杯’县镇书法大赛”颁奖礼以及小榄千人书法比赛,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菊花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书画)之乡”的荣誉称号。      五、加强社会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和谐发展新秩序      一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镇领导“接访日”和下访制度,建立基层社区调解机制,设立法律援助站为有经济困难的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在依照法律、尊重历史、稳定为主的原则下,认真解决历史遗留的14个群众上访问题,其中13个得到了有效化解,余下的1个上访问题也已基本化解。      二是做好“四种人”的教育转化工作。成立了社区教育办公室,以退休老干部为骨干,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吸毒解戒人员、行为偏差人员、辍学青少年“四种人”共1119人的教育转化工作。设立治疗室,为患传染病的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和治病;通过介绍就业、动员复学、举办职业技术培训班、成人高中班、电脑班等,帮助“四种人”重新融入社会。共帮助918名“四种人”教育转化并实现就业,教育转化率达82%。      三是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全面开展对13000多间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制定了出租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分类、分层次的诚信管理模式,努力使外来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更加有序,服务更加到位。      六、抓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建设环境优美的新型村镇      2002年修编了镇域总体规划,按生态城镇和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把镇的北部规划为商住、生态区,中部为生态农业和绿化区,南部为工业经济区,妥善处理功能分区、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交通管理、人文景观等问题。2004年又编制了《中山市小榄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用以指导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村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新建、改建镇内多条道路,建成了“三甲”标准的新小榄人民医院、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道燃气工程等一系列大型公共设施;开展了疏浚河道、整治水环境、道路绿化美化等建设;加快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和旧村庄改造,统一规划建设了西区、北区、广丰等多个档次较高、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农民新村。目前,镇中心区面积比上世纪90年代初期增加了4倍,全镇道路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2.32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3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2005年,小榄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中山市五项举措推进平安建设中山市紧紧围绕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的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抓手,妥善处理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努力构建安全和谐城市。据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全市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6%以上。自1996年起,中山市连续12年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 2005年荣获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长安杯”,成为目前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一、完善机制,构建“大综治”格局      一是健全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将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任期目标之一,从市、镇(区)到村(社区)均已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市主要领导担任市综治委主任,24个镇区的综治委主任全部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形成了一把手抓综治、一把手负总责的“大综治”格局。通过市领导与镇区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镇区领导综治责任制考核、建立各级综治委(办)委员例会制度、实行综治委成员单位与综治工作后进镇区或重点镇区定点挂钩联系制度、年度“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等工作措施,推动综治责任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作为镇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年终奖励挂钩。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辖区治安问题突出而整改力度不足、整治效果不显著或娱乐服务场所受到省查处的镇区,直接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年度实绩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并作为选拔任用镇区领导干部和政法综治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舍得花钱买平安。把市、镇(区)两级综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切实改善政法、综治部门的技术装备和办公条件,保障政法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2001―2005年,市财政投入综治经费平均每年超过4亿元。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拿一点的办法,解决群防群治队伍所需经费,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必要的物资保障。      三是配强综治工作力量。全面落实解决各镇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职级待遇问题。按辖区实际人口数(含外来人口)配备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市有专职综治干部97名,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均建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各镇区还结合实际加强专业性和义务性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其中专业群防群治力量按不低于辖区总人口(含流动人口)的4‰配备。全市101个社区、174个村委会共设有治保组织275个,治安保卫人员2897人;由村(居)组建的治安联防队131支,联防队员2563人,全市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共有2万多人。      二、关口前移,及时防止各类矛盾      一是深入排查社会矛盾。专门成立了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从市直机关抽调一批领导干部和年青干部组成6个农村工作督导组,采取不定期下访或驻村等方式,深入全市24个镇区,重点进驻省、市“问题突出村”,着重梳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长期累积下来的征地、代耕农、出嫁女权益等历史遗留问题,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实施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平息农民群众的怒气、怨气,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社会不安定和治安消极因素。据统计,2001―2005年,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309宗,88%以上已初步解决或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      二是实行领导带案下访。建立健全了市、镇(区)两级领导班子下访制度,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安排一次下访接待群众,镇区党政领导每季度至少下访村(社区)接待群众一次,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近两年来,市级党政领导下访镇区接待信访群众达100多批次,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其中被列入省督办的三角镇蟠龙村村民集体上访、原中山联合鸿兴造纸厂职工集体上访、西区广丰居委会居民集体上访等3宗重点案件,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崔国潮、陈根楷、余荣伟挂帅包案处理,落实专人跟踪负责,目前3宗督办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三是延伸基层工作网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村级法律服务室,建立完善了各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律师事务所与镇区农村法律服务室联系工作制度。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4个,在册人员88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359个,调解员2200人,基本做到了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调解不出村。在进一步健全市级、镇(区)与市属部门、村(居)委会信访机构的基础上,在全市各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信访联络室,配备1名专(兼)职信访联络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群众有问题、有困难在基层就有处可诉,绝大多数问题在村民小组就得到解决。目前,全市共有信访联络员2112人,2005年共接受群众信访1800多件次,其中900多件得到有效解决;对解决不了的,信访联络员也及时向上一级信访机关报告,为成功化解信访问题赢得了时间与空间。2005年,群众到市集体访批数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6.8%和46.5%,进京访批数和人次分别同比减少66.7%和63.9%。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一套公安、国保、交警、武警、特警等多警种联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充分利用先进科技和秘密手段,加强对不安定苗头、隐患的信息搜集和排查工作,确保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率达到100%,较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率达到85%以上。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坚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以“冷处理”为主和“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等原则,科学合理调度警力,迅速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为更好地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山市决定今年增加公安机关专项编制200名,组建公安特警支队,进一步提升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三、坚持打防结合,构建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大力倡导精确打击、高效打击和实时打击,加强“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2005年,全市刑事发案总数比上年微升0.54%,其中“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下降13.4%,命案破案率上升3.09%,社会治安保持总体平稳。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同比上升了5个百分点,市“两会”关于社会治安的提案、议案减少了32.5%。      二是积极构建治安防控体系。贯彻落实“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结合以来,坚持走科技防范新路。实施了出市卡哨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市镇两级投入1.47亿元,分期分批在城镇主要街道、繁华商业区、重点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力争2008年全市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视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道路交通、重点单位和部位、居民小区、汽车防盗等领域大力普及技防报警装置,有效遏制和大大减少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同时,广泛开展创建“安全小区”、“平安和谐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安全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建立“安全小区”838个,优秀“安全小区”约占总数的40%。      四、重点整治,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实行定整治责任单位、定整治责任人、定整治对象、定整治时限等“四定”责任制,大力扫除治安黑点。对经过整治又多次出现反复的区域和部位,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进驻,集中优势警力进行整治,确保取得预期工作成效。加大基层一线警力投入,积极实施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采取“警力下沉”等措施,提高基层警力比例,按照每1000户1警或每3000人1警的标准,分阶段配齐配强社区民警。目前全市101个社区基本完成社区警务室建设,共配备社区民警265人;力争2006年至2008年,全市公安分局下设“两队一所”(刑警队、巡警队、派出所)的警力数占分局总警力的比例由65%逐步提高到85%,城区、镇中心派出所在编警察达到每所20人以上,农村派出所达到每所10人以上。      二是强化禁毒措施。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的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共有124名干警的市、镇(区)两级缉毒禁毒专业队伍,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禁毒03工程”期间,市、镇(区)两级财政就投入禁毒经费6559万元。先后建设了1间强制戒毒所、25个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和18个户外永久性禁毒公益广告牌。同时,将吸毒人员档案全部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大力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无毒、减毒计划”,落实戒毒人员帮教机构和跟踪调查、安置工作等后续措施,有效地巩固了戒毒效果。2005年中山市新滋生吸毒人员较上年下降了43.3%。      三是管好流动人口。建立健全市、镇(区)、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电脑联网管理,于2004年成立了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实行相对集中的统一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将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完善出租屋税费征收机制。按租住形式将流动人口划分为放心户、一般户、重点户、其他类型等四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并促进工作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行协管员制度,对原属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队伍进行整合,按照登记在册暂住人口2‰的比例组建综合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登记流动人口122万,出租屋12万户30万套房,出租面积564万平方米,居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口有67万人;全市协管员队伍已发展到1200多人。      四是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修订颁发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把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课程计划,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一校一警”制,在全市所有中学都设立了校园警务室,选派445名优秀政法干警到全市376所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协调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等。专门成立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市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设立治安岗亭212个,每学期对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等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最大限度地净化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
中山市打造专业镇创新平台推动集群经济发展中山市以专业镇为创新平台,创新专业镇创新平台的发展模式,强化专业镇创新能力建设,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催生了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明星品牌专业镇”,形成了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全市先后有10个镇被省科技厅授予“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称号,成为全省专业镇密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2005年,全市10个专业镇实现工业产值1169.24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46.85%,其中特色产业产值542.33亿元。目前,全市10个专业镇累计拥有中国名牌6个、驰名商标4个、广东著名商标56个、广东名牌产品59个、中山名牌产品15个。     一、创新发展模式,打造高效实用的创新平台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专业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和技术需求,灵活地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组建创新平台。一是对于经济实力雄厚、产业集群已成一定规模的专业镇,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式组建创新平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服务。二是在专业镇中选择经济技术实力较强、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将其打造成示范工程,加以推广,组建创新平台。三是引进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针对专业镇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服务,组建创新平台。四是通过政府资金投入建立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为企业提供检测检验服务,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组建创新平台。     二、构建专业镇信息协作网,推动创新平台资源共享     根据产业特点对专业镇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服务领域进行统筹部署,突出服务重点,避免重复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专业镇创新平台的交叉服务,最大限度地利用科技创新资源,实现服务最大化。加强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特别是服务平台之间的合作。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时,注重发挥各专业镇的技术长处和地域特点,避免科技创新平台的重复建设,鼓励科技资源的合作共享。这种做法大大拓展了各专业镇创新平台的业务范围,推动了创新资源的共享利用,进一步促进了创新平台走“精、特”的路子,提升技术创新服务水平。加快科技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步伐,构建专业镇和专业镇之间的信息协作网,组建更高层次上的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技服务。     三、找准技术服务点,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强化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把高校、科研院校和企业领进来,引导彼此产生碰撞,解决“两层皮”的问题,推动特色产业做强做“精”,切实为中小企业服务。例如,小榄镇创新平台的核心部分“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中心”先后购买了国际最先进的SLA、SLS激光快速成型设备,在华中科技大学的技术支撑下,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工业设计、快速原型制造,小批量复模等技术服务,年服务200多家企业,设计新产品80个,制作各类产品快速模型首板2000多件,每年为企业新增工业产值1.5亿元,新增利税1000多万元。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运作资金的滚动发展,汉信技术中心在服务小榄和中山本地企业的同时,逐步将服务扩展辐射到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周边地区以及上海、香港等城市,并衍生出汉信精密制品公司、同普精密机械公司、汉信(上海)分公司等多个中外合资、股份制形式的技术服务实体。     四、强化产学研结合,借“外脑”提升特色产业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创新平台的“四个平台”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利用“外脑”提升特色产业集群的素质和创新能力,打响专业镇的牌子,促进专业镇可持续发展:一是中介平台。通过创新平台的中介纽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技术服务等活动。二是成果转化平台。通过创新平台的推介,把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引进企业进行转化,实现产业化。三是技术需求平台。通过创新平台的搜寻、撮合,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技术需求找到合作方,促进企业合作。四是信息资源平台。通过创新平台的资源和网络,企业掌握本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动向,寻找新的商机和合作者。小榄镇与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合作领域涵盖电子、电器、化工、激光、生物技术等。大涌镇与中南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西安交大、中国林科院木材研究所、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等院校在红木家具设计、木材加工、木材烘干技术、家具油漆等领域开展合作,帮助解决红木家具生产中的难题。通过产学研合作,专业镇创新平台开阔了视野,完善了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大大推动了产业链的完善和专业化分工,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升了产业创新能力,增强了产业竞争力,推动了区域特色产业向规模化发展,带动了相关服务业和配套设施的发展,为做大做强区域现代专业化制造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山市从四个方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规划纲要》和《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积极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5年全市共开发重点新产品(技术)5100多项,投入研究开发费用17.5亿元,专利817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207项),新产品销售额占企业销售额的29.5%,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并涌现出一批创新型企业。     一、完善政策体系,营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等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作为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对经认定达到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重大创新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贴息补助扶持,形成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技术进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加快推进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资主体以及收益或风险的承担主体。目前,全市近200家企业组建了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共165家,其中省级技术中心8家,国家级技术中心1家,市财政对这些技术中心共给予扶持资金2780万元。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对已建立的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和增强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建立新产品、新项目研究开发论证、评估机制,降低风险。建立技术创新经费的来源机制,技术开发费按企业销售额不少于3%列入企业预算,确保经费的投入。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使用、招聘等工作,强化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技术入股,开发奖励等多种方式,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小发明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培育各方关心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参与技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组建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研究开发手段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情况,鼓励产业集聚的镇区成立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目前,已建立了小榄镇五金行业技术中心、古镇镇照明企业技术中心、南头家电企业技术中心等11家区域性行业技术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产品开发、难题攻关、人才培训、产品检测认证等方面服务。区域性技术中心的建立,为中小企业发展,区域产业规划、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持。依靠公共创新平台,利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企业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优化升级。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技术改造的政策,积极申报省、市技改贴息补助项目,利用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上新台阶。把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紧密衔接,实现产业化,推向市场,发挥效益,增强企业实力。     四、开展产学研联合,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吸引国内科研院校科研力量进入企业,共同设立研发机构、项目合作、技术引进、技术参股、聘请专家顾问等与企业建立多种形式、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把“产学研”联合推上一个新层次。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进行产品研究开发,利用企业生产和市场优势,促进成果产业化,做到优势互补。倡导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6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与国内外104家高校、研究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取得合作成果144项。“产学研”合作,促使一批高校成果产业化,提高了新产品技术水平,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
中山市大力推广职业教育三种模式中山市将解决技工短缺问题与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十一五”期间,每年培养中级技工2万人、高级技工5000人、技师500人和高级技师30人,力争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达到61.5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能人才达到6.2万人以上。副省长宋海6月20日到中山考察时,充分肯定了中山市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着重推广的“双元制”、“股份制”及“校校合作”等三种办学模式。     一、“双元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创办专业及培训项目。中山中专分别与中山海港饮食管理集团、古镇国贸大酒店联办“餐饮管理”专业、“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利用企业在资金、设备、技术师资、管理经验、实习机会等方面的丰富资源,通过职业学校为企业提供员工学历教育、技能训练、文体设施场地和输送合资格技工等,使“知识实用、岗位实在、目标实际”得到有机统一,有效实现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     二、“股份制”     鼓励职业学校通过股份制形式,与企业共同建立校外实训中心,适当开展对外承接有偿服务,并按照工厂车间方式管理,使学校实训中心初具“教学工厂”雏形。同时,制定可行的教学计划,逐步调整理论与实训的课时比,有效纠正过去职业教育以课堂为中心、偏重学科体系化教学等弊端。小榄镇建斌中等职业学校以股份制的形式,先后与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及个体私营协会、深圳山口印刷器材公司等合作,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实训中心。     三、“校校合作”     积极鼓励镇区中等职业学校及成人学校与市高级技工学校、中山中专等强校开展合作办学,充分发挥龙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师资、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大力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中山中专与三角中学、沙溪理工学校与板芙职业中学、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与阜沙职业中学开展合作办学,为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提供了技能培训保障。
中山市积极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中山市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中山的高度狠抓知识产权工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200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3399件,同比增长33.5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9件,同比增长75.95%。专利授权量2108件,同比增长17.44%,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9件,同比增长262.5%。全市拥有注册商标25000多件,约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1%,获省著名商标87件、全国驰名商标4件。     一、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管理质量     (一)加强专利体系建设,提高专利管理及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专利管理机构建设,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加大专利保护力度的需要。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奖励、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专利工作、专利人才培训及专利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设计竞赛活动等,鼓励自主创新,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业,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加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完善专利中介服务体系。近年来,全市大力支持和协助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自发组织成立了中山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中山市音像制品分销业协会、小榄镇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各协会除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外,还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协助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举办高层次的学习班、讲座和咨询活动等。通过鼓励专利代理人开办专利代理事务所,引进专利代理机构来中山开办服务点等方式,不断健全专利服务体系。     (三)树立先进示范和试点,带动企业专利工作发展。出台了《中山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实施方案》,确定了10家专利基础较好的企业为全市第一批专利工作试点企业。把试点企业纳入知识产权示范工程建设予以经费支持,专项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确立了10家企业为专利技术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目前,全市已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的企业有3家,灯饰行业建立了灯饰专利数据库。目前,全市共有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3个、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广东专利优秀奖4项。     二、强化行政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坚持多渠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完善省市联动,加强横向执法协作,开展会展和重点领域、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专利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新执法模式,确立了以省知识产权局的名义立案、处理,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协助执法案件全过程的专利执法新方式。2004―2005年,全市协助省局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23件,其中21件已结案。该方式改变了过去调解案件久拖不决难以结案、手段不强的局面。市知识产权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对多宗涉嫌侵犯专利及商标的案件进行了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坚持打护并举,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大力协助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创名牌的同时,不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近年来,全市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09宗,有力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建立多渠道的商标联合保护机制,先后与海关、公安、知识产权、新闻出版等部门建立了联合保护机制,通过信息互通、案件移送、执法配合,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近年来,先后依法将19宗以上严重违法的商标假冒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有力地震慑了商标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强版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快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提高文化市场执法效率。先后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不法分子售卖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图书和盗版软件的不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稽查力量4000余人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92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49612盘,取缔违规经营单位69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8宗;检查书报刊经营单位212家次、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42家次,收缴非法(盗版)书报刊46144册、非法(盗版)电子出版物39013件,取缔无证照经营点档99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破获地下音像制品仓库3个,地下书仓5个。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大型活动、媒体报道、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典型案件、重点事件跟踪报道,播放保护知识产权公益广告、法制宣传片,举办知识产权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等,震慑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通过开展大型公益咨询活动、举行大型正版音像展销会,派发知识产权小册子,并通过现场图片向企业技术人员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向广大市民宣传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二是积极宣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报道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重点行动,及时解答群众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问,以培养和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积极向青少年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增强青少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从根本上培养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四是举办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产权学习班、讲座及座谈会,为企业及市民讲授知识产权知识。五是在中山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培养知识产权高级人才,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     四、大力推动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     坚决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以身作则,买正版,用正版,大力推动全市政府机关率先实现主要办公软件的正版化。以操作系统和办公通用软件的正版化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拨出专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了一批正版软件,分发给全市114个相关部门安装使用,并有针对性地举行了一系列培训工作。至2004年,全市党政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完成。2005年,又对金山WPS办公软件进行了升级,并加大了推广使用力度。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各部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操作系统和办公通用软件的正版化,达到了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
中山市全力打造珠三角西翼区域性物流中心近年来,中山市物流产业迅速发展,成为第三产业的生力军,专业性和综合性并存的多层次现代物流体系逐步形成,物流集聚趋势不断加强,珠三角西翼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地位渐露雏形。2005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实现产值20.1亿元,增长15.6%;完成货运量5985万吨,增长14%;完成货物周转量43亿吨,增长13%;港口货物吞吐量2072万吨,增长5.67%。中山港口集装箱年吞吐量跻身全国十强、世界百强之列。     一、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思路     把发展现代物流业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性产业,明确提出结合区位优势,以港澳珠大桥、中江高速、珠三角城际快速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产业组团式布局、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等优势,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标准化、物流装备现代化为手段,构建多层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发展为东部外向型产业组团服务的火炬商贸中转物流集聚区,为西北部电子音响、电气机械、金属制品产业集群服务的西北工业组团物流集聚区和为中山和珠江口西岸城市提供产品配送服务的中部城市配送物流集聚区。着力建设连接珠江口东西两岸,沿中江高速公路向粤西地区辐射,并向南北两翼扩散的现代物流集聚带,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珠三角西翼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二、加强政策扶持,增强现代物流业发展原动力     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及旅游业鼓励发展项目用地优惠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效应,在用地用电、贷款贴息、交通等各方面给予现代物流业大力支持。设立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对符合《规划》的物流集聚区、大型物流基础设施及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公共物流信息交易平台项目,大型商业物流和企业物流项目,重点第三方物流项目,以及采用先进物流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等完善企业管理、提高物流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各类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引导和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截至2005年,市财政共投入1500万元,对现代流通业技改项目进行扶持,其中现代物流业项目56个,企业投入资金逾40亿元。今年市政府1号文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现代物流业在内的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宣传,促进现代物流业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现代物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邀请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到中山考察,举办“中山市现代物流推介会”,向业界推介现代物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相关镇区和企业代表参加“全国城市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及第六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2005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物流合作与发展大会”等高层次物流交流活动。通过省、市各级媒体进行现代物流业专题报道,并编印了《中山市现代物流业投资指南》等物流宣传册子,制作了《东承西启,物流中山》宣传片,使中山的区位优势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得到广泛认同。     四、组建行业协会,推动物流业自律发展     2005年支持企业成立中山市物流协会,完善行业自律、政策宣传、教育培训、信息资讯、合作交流、管理咨询、鉴定认证、技术推广等综合服务功能,搭起了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增强现代物流业的整体竞争力。开通中山物流信息网,创办《物流中山》会刊,在推进物流人才培养及培训基地建设、组织物流企业参加对外交流、开展物流业政策宣传、协助物流企业解决经营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建立实训基地,加强物流人才培养     由政府牵头,协会和教育机构联手,加强物流知识教育和人才培育。截至2005年,全市参加物流师和助理物流师培训班的学员达1237人,通过物流师和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数达580人。全市6家大型物流企业初步建立起第一批物流人才实习基地,为全国著名物流院校的应届优秀大学生提供实习场所。
中山市开展休闲渔业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中山市根据本市渔业和渔区特点,从市场需求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以渔业为龙头,集旅游观光、海上捕鱼观赏、品尝海鲜风味、社交洽谈和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形成新的渔业经济增长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渔民转产转业初步探索出新的出路。2003―2005年,全市休闲渔船开航3088航次,载客出海30057人次,经营总收入310万元。每艘休闲渔船年纯收入3―4万元。与同类型纯捕捞渔船比较,从事休闲渔业渔船收入可观,并对推动当地第三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广大渔民群众对开展休闲渔业生产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但在开展休闲渔业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部门过多。《广东省休闲渔业试点暂行办法》规定:休闲渔业的主管部门为海洋与渔业部门。但旅游公司须向交通部门领取《水路运输许可证》,休闲渔船须向交通部门领取《船舶营业运输证》,船员须向海事部门领取《休闲渔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由于交通、海事等部门与主管部门不属同一系统,相关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分岐,不利于休闲渔业的开展。      二是有关休闲渔船人员定额不切实际。根据《广东省休闲渔业试点暂行办法》的规定:休闲渔船的载客人数不得超过12人。但在实际运作中经常发生这种情况:一批游客有成人12人,另带有1―2名儿童。如果让儿童乘坐,人数超过12人;如果不让儿童乘坐,游客要多包1艘船,加重了游客负担。同时,休闲渔船主机功率和吨位存在差别,功率和吨位较大的渔船只准载12人,经营成本较高,经济效益差。      三是渔场管理和航道安全应引起重视。中山和番禺休闲渔船的作业水域同时集中在横门东水道到淇澳一带,该作业水域面积不大,又紧靠主航道,是珠三角西部地区来往港澳高速客船必经水域。近40艘休闲渔船在同一水域作业,不利于船舶航行作业安全,且会因捕捞强度过大破坏这一水域的渔业资源,使渔物减少,削弱休闲渔业的吸引力。      四是休闲渔船在休渔期间经营效益不高。南海伏季休渔期为6月1日―8月1日,恰逢学生放暑假,正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但休闲渔船伏休期间不能携带网具出海进行拖网作业,削弱了休闲渔业的吸引力。      意见建议如下:      一、出台政策扶持发展休闲渔业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达成共识,既要在政策上支持,又要在财政上投入,使发展休闲渔业成为既解决渔业发展中的存在问题,又成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具体措施。中山市地处珠江口,具备发展休闲渔业得天独厚的条件,“双休日”与“节日黄金周”为发展休闲渔业提供有利条件,游客潜力较大,发展休闲渔业大有可为。实践证明,休闲渔业已成为中山市渔业发展的新领域和渔业经济的新的增长点,是促进渔港经济发展和渔民转产转业的有效途径。目前,休闲渔业尚处于试点时期,试点期结束后,休闲渔业即终止,渔民难以接受,影响渔区的稳定。为此,建议试点结束后正式开展休闲渔业,且逐步推广,推动休闲渔业蓬勃发展。      二、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一是分隔休闲渔业作业区域。建议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协调,把中山和番禺的休闲渔船作业区域分开,避免重叠,降低休闲渔船作业时的密度,保障休闲渔船的安全,降低营运成本,增强休闲渔业的吸引力。      二是建立健全专项检验和安全监管制度。休闲渔业与普通载客运输相比,安全风险较低,现有法规要求休闲渔船按照客船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但休闲渔船在结构上与普通客船差异较大,不可能完全达到客船的检验标准。因此,建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休闲渔船的实际,制定专项检验和安全监管制度。      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对从事休闲渔业的渔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检验,对船检不合格的,禁止其从事休闲渔业。严格执行休闲渔业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休闲渔船坚决禁止离港。加强对游客上落码头的监管,严防休闲渔船超载出海。监督旅游公司做好游客登记和上下船清点人数的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出海旅游的渔船。      三、进一步明确休闲渔业管理单位      目前,休闲渔业存在管理多头、政出多门、办证繁琐的问题,影响行政效率,妨碍休闲渔业健康发展。建议由渔业部门单一部门管理休闲渔业。      四、根据渔船吨位大小核定休闲渔船乘员定额      目前,中山市用来开展休闲渔业的渔船一般可载客20―30人,而《广东省休闲渔业试点暂行办法》规定休闲渔船载客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一定程度上影响休闲渔业的经济效益,限制了休闲渔业发展。建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休闲渔船的实际承载情况核定休闲渔船的载客人数。      五、休渔期间允许休闲渔船继续经营      建议对休闲渔船作特殊处理,发给特殊捕捞许可证,休渔期间允许休闲渔船使用拖网。因为珠江口渔场仅有黄皮、马齐等鱼类,如果只允许休闲渔船刺钓作业不准拖网不切合实际。但要严格限制其作业区域、作业时间和作业网具的数量和规格,使其只能进行有限度的作业演示,供游客观赏,增强休闲渔业的吸引力。      六、提升服务水平,彰显休闲渔业品牌魅力      加强休闲渔业宣传,积极塑造休闲渔业品牌。引导和推动旅游公司与各大旅行社合作,扩大客源,提高效益,促进休闲渔业良性发展。加强休闲渔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休闲渔船每航次的服务标准,方便船主执行和游客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统一休闲渔业从业人员服装,彰显休闲渔业特色。
中山市认真贯彻张德江视察中山的讲话精神全力建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7月11―1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到中山市考察调研时,认为中山基本建成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示范城市,并对中山今后的发展寄予厚望。中山市迅速传达贯彻张德江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积极应对经济社会两大转型的新形势,寻找新突破,打造新平台,实现新飞跃,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度,加快建好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     一、全力抓好东部沿海地区开发,打造新的竞争平台     充分利用中山东部组团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倾全市之力打造资源共享、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创意经济、旅游开发等五大平台,加快把东部组团建成创业之都和宜居新城,使之成为增强中山综合竞争力的“支撑点”、优化提升全市产业结构的“切入点”、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城市的“示范点”。一是加强协调,加快推进开发速度。从今年7月起,市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中层干部将定期深入到东部沿海地区现场办公,就地解决东部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全力推进东部开发。二是创新思路,积极完善开发模式。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不断完善相关镇区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镇区间的协调力度,大力探索镇区间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快实现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目前,中山市正加紧筹办东部组团八大工业园招商推介会暨临海工业园动工庆典,届时将举行投资100亿元的100个项目奠基仪式,另有投资约100亿元的50个项目洽谈签约,力争年底前东部开发取得实际成效。      二、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一是正确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性质,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继续发挥好农村征地,外嫁女权益,事业单位转制和企业、建筑工地拖欠工资,涉法涉诉,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和村务、财务问题等五个专责工作小组的作用,主动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重点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从市直机关中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分赴全市各镇区帮助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统一指挥的全市性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包括指挥体系、联动机制、处置预案和力量装备准备等,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二是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开展“三个一”(有就业愿望的人有一份工作、每人有一份养老保险及一份医疗保险)工程,今年内财政拨款120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70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争年内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1万人,实现新增10万人以上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落实好城市双困户住房建设计划以及设立市扶困助学基金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及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安全城市,今明两年投入3亿元,加强政法系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08年全市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电脑联网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三、加快专业镇发展,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开展学先进促发展活动。张德江书记到全市小榄镇考察调研时指出,小榄镇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排头兵,为全省积累宝贵经验,值得总结,值得全省乡镇学习,值得宣传。中山市近期作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小榄镇等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加快出台加强人才服务和科技支持等系列政策措施。愿意到中山工作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入户后就业。对国有、三资、民营等不同性质的企业一视同仁,全部纳入创新技改贴息扶持范围。三是大力扶持以“一镇一品”为特征的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切实提高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效,着力实现推动农村经济形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社会形态由农村社会形态为主向城市社会形态为主转变,身份由农民向市民转变,推进农村现代化。四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市、镇(区)两级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今年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现有2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1万人以上。“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1万人。     四、加强市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下届班子打下坚实基础     认真抓好市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省委要求,认真做好市、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明确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为全市作出表率,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做好当前工作,更加努力地谋划、推动中山新的发展,不辜负中山人民和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
中山市初步建立起四级农村信息化网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山市坚持以信息化作为有效手段,把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初步建立起个人、村、镇和市四级农业信息化网络,有效地配合了政府科技兴农的策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实施“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工程,加快农村个人信息化建设     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与中山移动公司合作,在花卉、水产、水果等特色农业突出的村实施以手机短信为载体的农村信息化项目――“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工程。目前,中山市在横栏三沙、黄圃马安、东升坦背和白鲤等7个行政村开展了试点应用。其中,横栏镇三沙村信息化示范项目以“农户+基地+合作组织”为重点,建立包括农民、三沙花卉协会、村务、教育、招工就业、信息化示范户及体验中心在内的整体信息化系统。该项目在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途径,指导农民养殖,带动村民增产增收;及时传递村委的信息,加强村委与企业、村民间的沟通;促进协会与会员、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阶段,中山市将针对五金、灯饰、服装、红木家具、家电音响、电子信息、水产、蔬果、腊味等主要特色产业建设10个信息化示范村。     二、实施“村村通”和“农村信息管理系统”工程,加快村级信息化建设     依托中山农业信息网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实施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用户通过访问中山农业信息网可实现涉农信息的接受、发布、浏览、查询等多种功能。目前,全市共有6个镇实现了“村村通”,有效提高了信息技术在农村管理、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三农”服务效率。在逐步建立农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实施村、镇和市的三级联网。目前已在8个村(社区)开展“农村信息管理系统”的试点工程。系统成功运作后,改变了村级(社区)传统落后的管理模式,推动村级管理逐步走向信息化、现代化,增强村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建设特色网站,加快镇级农村信息化建设     部分镇区开了农业信息网,根据农业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设计栏目,除了政务之窗、办事指南、村务信息、政策法规等,重点介绍农业发展状况,报道农业市场动态、农家农事及相关信息。建立专业户信息库,建成了农业种养大户、流通户资料库,并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专业网站。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村科技信息普及水平。     四、完善视聆通(中山)农业信息网,加快市级农村信息化建设     不断完善中山农业信息网建设。视聆通(中山)农业信息网是全国第一个具有独立域名的地级市农业网。目前,信息网完成了第10次全面升级改版,提供价格、供求、招商、农业科技、政务公开、农业专家系统等方面服务,内容广泛而丰富,图文音像并用。该网每天更新的价格信息1200条,包括全国100多个市场230种农产品的最新价格,发布供求信息近百条,新闻快讯、市场分析、科技信息栏目每天更新100多条,每天访问量2000多人次。在网上作推介的农业企业近百家,专业流通户和种养大户600多户,网上招商、网上联系业务收到快捷、明显的效果。
中山市赈灾捐资3000万中山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迅速于7月20日启动了赈灾捐赠应急方案,广泛组织开展各项赈灾捐赠活动,向灾区群众献爱心,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一、动员全市力量捐款赈灾     在7月20日专题召开传达贯彻张德江同志考察中山重要指示精神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国潮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根楷带头向灾区捐款,并向全市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大力弘扬中山人的博爱精神,积极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全市于7月25日召开全市赈灾捐赠动员大会,并当即决定由市财政向灾区捐赠3000万元赈灾款。此前,全市已于7月18日向重灾区韶关市捐赠了300万元救灾款。     二、派遣人员支持灾区重建     中山市一方面于7月16日下午专门派遣8名公安消防战士和一台抢险救援消防车、一台消防艇,赶赴韶关市参加救灾抢险工作;另一方面,组织专门队伍于7月25日向灾区运送首批救灾物资,包括大米30吨、矿泉水15吨、衣服1万件、油2400罐、鞋3000对等,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重建。     三、成立市赈灾捐赠指挥部     以市民政部门为牵头单位,迅速抽调精干人员于近日成立市赈灾捐赠指挥部,下设秘书宣传组、捐款接收组、捐赠物资接收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小组,通过市内主要新闻媒介宣传、手机短信提示等形式,充分发动全市人民向灾区捐款。市红十字协会亦发出紧急呼吁,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捐款、捐物,帮助灾民度过难关。截至8月1日上午,全市机构和个人捐款、捐物536万元。
中山市上半年外贸进出口突破100亿美元今年上半年,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09.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4%,其中出口73.2亿美元,进口36.6亿美元,分别增长31.2%和23%,累计实现贸易顺差36.6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进出口增幅快于一般贸易     上半年,全市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82.5亿美元,增长31%,占全市对外贸易总值的75.1%,其中加工贸易出口52.2亿美元,增长33.4%;加工贸易进口30.3亿美元,增长27.1%。一般贸易进出口25.7亿美元,增长24.4%,其中一般贸易出口21亿美元,增长26%;一般贸易进口4.7亿美元,增长17.5%。     二、香港、美国、欧盟、台湾和日本为主要贸易伙伴     上半年,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29.5亿美元,增长25.8%,香港继续保持中山市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美国为中山市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18.9亿美元,增长27.7%。欧盟为中山市第三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12.5亿美元,增长30.9%。台湾地区位居第四的位置,与中山市双边贸易额达9.7亿美元,增长28.3%。日本为第五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到8.4亿美元,增长14.9%。上半年中山市与上述五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对外贸易额占全市整个对外贸易总额的72%。      三、外商投资企业占主导,民营企业发展良好 上半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达到76.5亿美元,增长37.3%;民营企业进出口达到26亿美元,增长9.1%;国有企业进出口7.2亿美元,增长21.2%。     四、机电产品出口占主导,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迅猛     上半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47.6亿美元,增长34.9%,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5%,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4.8亿美元,增长12.8%。传统大宗商品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服装类出口7.8亿美元,鞋类出口3.5亿美元,灯饰出口3.3亿美元,家具出口1.9亿美元,分别增长32.2%、21.3%、21.3%和25.3%。     五、进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和原材料进口增长迅速     上半年,机电产品进口18.7亿美元,增长33.7%,原材料中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5.6亿美元,增长73.9%;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3.1元,增长8.9%;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0.8亿美元,增长29.5%;汽车零件0.4亿美元,增长58.5%。
中山市上半年经济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86.7亿元,增长17%,总量和增速均在全省排名第五。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2.4亿元、298.9亿元和175.4亿元,分别增长1.8%、16.1%和19.8%,三次产业比例由去年底的3.5:61.3:35.2调整为2.6:61.4:36.0。经济运行主要特点如下:     一、工业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上半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累计1391.8亿元,增长18.1%,工业增加值283.5亿元,增长1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45.5亿元,增长19.4%,工业增加值247.0亿元,增长19.5%。工业增加值总量列全省21个地级市第5位,增速列第14位。支柱产业优势更加明显,五大支柱产业完成产值(规模以上)682亿元,增长22%,占总量比重54.8%,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势迅猛,累计完成产值(规模以上)307.1亿元,增长25.1%,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7个行业中有5个行业的增长速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民营经济快速增长,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93亿元,增长21.3%。在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供应紧张、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况下,工业销售情况仍能保持较高水平,工业产品产销率达97.04%,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30.8%,比去年同期高8.5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加快发展,重点行业发展势头良好     上半年,服务业增速比2005年提高3.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由去年的35.2%提高至36%,对本地经济的贡献率达46.5%,拉动经济增长7.9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75.1亿元,增长18.2%,占全市投资总额的56.9%,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速分别为17.2%、18.2%、20%,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上半年,服务业税收35.4亿元,增长29.3%,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5.4%,比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     三、农业生产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     上半年,农业总产值21.1亿元,增长2.4%,糖蔗、花卉、蔬菜等一批效益好的经济作物面积显著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田路网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今年全市投入2707.66万元,新建农路76.3公里,农桥28座,涵闸49座;投入1465.9万元改造中低产田约3万亩;农村税费减轻,农民收入显著增加,上半年农村居民现金收入5167元,增长12.2%。     四、对外贸易高速发展,利用外资水平提高     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09.6亿美元,增长28.2%,实现顺差36.5亿美元,其中出口73.1亿美元,增长31.1%,增速比去年同期高7.8个百分点;进口贸易大幅度增长,进口36.5亿美元,增长22.9%,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1.9个百分点,两者增速差距由去年同期的13.3缩小至8.2个百分点,低进高出的外贸增长态势逐步得到缓解。     在“招商选资”政策引导下,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有所提高,“3•28”招商经贸洽谈会共签订投资项目323宗,引进资金20.05亿美元,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增长4.4%,其中服务业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分别为34.5%和58.3%,引进项目平均规模同比扩大15.2%,引进项目平均实际投入同比增长85%。     五、固定资产投资回升,重点项目有序展开     在服务业投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带动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一季度大幅回升,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31.8亿元,增长10.4%,增速比一季度高8.2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分别完成投资56.6亿元、7.8亿元、41.1亿元,分别增长2.3%、24.8%和44.7%。2006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5项,上半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2.2%。     六、消费旅游市场畅旺,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上半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8亿元,增长20.3%,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2.0%,与去年基本持平;实现旅游业收入26.3亿元,增长11.8%,接待过夜旅客人数178.7万人次,增长4.8%。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75元,增长8.8%。     七、财政收支平稳增长,金融形势保持稳定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3.9亿元,增长21.2%,地方财政支出30.6亿元,增长11.9%。各项存款余额1256.1亿元,比年初增加124.7亿元,比年初增长11.0%,其中居民存款余额786.1亿元,比年初增长8.4%;企业存款307.5亿元,比年初增长19.8%。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各项贷款余额532.2亿元,比年初增长13.6%,比各项存款的增速高2.6个百分点,其中短期贷款比年初增长9.5%,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长18.8%。
中山市积极培育“根亲文化”为进一步增进海外侨胞新生代对家乡的归属感,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山市在华侨新生代中积极培育“根亲文化”,延续侨胞特别是新生代侨胞对家乡“根”的情怀,大力推动以侨引资、以侨引智、以侨促贸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大力宣扬“香山文化”     充分挖掘和整合香山方言文化、民俗文化、华侨文化、商业文化和名人文化等历史人文资源,打造香山地域文化品牌,促进广大海外香山人对家乡文化的认同和眷恋,增强香山文化、中华文化在海外侨胞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加快建设“华侨历史博物馆”,以民居、民俗、民歌、饮食为重点,积极发掘、保护华侨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根亲文化”。     二、开展“寻根”工程     由市侨务部门牵头,积极开展为华侨华人特别是祖籍中山的海外名人寻亲、寻祖等活动,着力增进他们对祖国和家乡的感情,继续关心、支持家乡建设。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对寻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寻根工程”的影响力。2005年以来,全市多位知名海外乡亲如墨西哥华人首富李华文家族、智利伊基克市代理市长爱尔奈斯道•罗等均陆续回中山寻根问祖。     三、加强海外宣传     组织摄制组远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制作了大型系列电视片《海外中山人》,反映中山人外出谋生与发展的历史;与凤凰卫视台合作拍摄了《纵横中国•中山专辑》,安排在凤凰卫视中文台、美洲台、欧洲台重复播出。积极支持海外侨胞团体举办传统节日庆典活动,并适时组织小榄菊花文化、黄圃(南朗)飘色、长洲醉龙醒狮等地方特色文化到该市侨胞聚集地进行展览演出,进一步激发侨胞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爱乡情怀。     四、开展华文教育     拟于近期成立华文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快整合侨务、教育、文化等部门资源,采取“走出去辅导、请进来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海外华裔华文教育。依托市华侨中学、小榄华侨中学等条件较好的华文教育基地,利用华裔青少年回乡探亲或度假机会,开展入户培训或短期培训,让其接受中华文化熏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海外乡亲华文教育需求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编写和提供有针对性、地域性强的乡土教材,切实提升海外侨胞对中华文化、家乡的认知度。
中山市探索药品招投标采购模式效果好2000年中山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规范药品招标采购,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截至目前,药品招标采购经历了由医院分散自行招标到通过委托中介代理集中招标,由手工操作到电子商务,由邀请招标到全国公开招标,从小规模到大规模,从“按品规招标到按剂型招标”,2006年开始推行“全省统一标书文件”和“全省统一招标平台”的两统一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采用电子商务招标采购模式,积极推行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定了《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招标主体、组织领导、监管机制、评标办法、采购方式流程和合同的签订及结算办法等。同时,组建了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一是成立中山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市纠风办、卫生局、物价局、工商局、经贸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二是由全市各医疗机构联合成立了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药品集中招标的组织领导工作,解决和协调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和调整充实评标专家库,组建调整充实了以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检验、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共241人。制定了专家库的管理制度,进行药品集中招标的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进行,突出了三种监督形式和三个监督重点:一是行政监督,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二是公证监督,开标时请公证处公证,进行现场监督,出具公证报告。三是社会监督,所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议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实行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做出答复后再最终定标。     二、取得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提高了药品购销的透明度。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断了药商与医疗机构的直接联系,防止暗箱操作。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监督有力的电子商务采购机制,为营造医药市场良好的秩序打下了扎实基础。二是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科学评审,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既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又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药品采购,减少了药品采购的中间环节,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采购成本和虚高定价,遏制了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有效降低了医院的经营成本和药品费用,减轻了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据统计,自2000年下半年起至2006年,全市29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为29.4亿元,共减轻患者医药费用支出4.4235亿元。四是圆满完成了省提出的“10、8、6”的目标任务,即实行100%镇级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做到招标采购药品的金额占纳入招标范围药品的80%。将降下来的药品零售价差额的60%让利给患者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三、几点体会     (一)统一认识,部门配合,确保全市药品招投标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市纪委积极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并作了重点部署,由市纠风办牵头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二)强化多部门监管,避免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暗箱操作”。为维护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秩序,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检察、卫生、工商、物价、药监、财政、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了《中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廉政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加大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强化行业监管,不断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机制,制定了《中山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决定》,明确规定:一是各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不再负责进药品、医用耗材的讨论、计划和决定,医院主要领导不参与进药品、医用耗材的讨论,把进药权下放给医生、护士,在医院临时抽取有关人员,其中医师占75%,护士15%,辅助科室占5%,职能科室占5%,进行选购药品;二是做好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年度计划,并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严格执行;三是药剂科长定期轮岗,每二年一次;四是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各医院每季度公布一次药品使用情况。     (四)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上达成共识。各医疗机构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健全教育、监督、惩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医院经营、财务、购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卫生系统的行风廉政建设制度,禁止药商、医药代表到医院临床科室开展促销活动,加强医务人员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或接受各种变相的奖励、回扣、提成等。
中山市认真贯彻张德江视察中山的讲话精神全力建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7月11―1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到中山市考察调研时,认为中山基本建成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示范城市,并对中山今后的发展寄予厚望。中山市迅速传达贯彻张德江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积极应对经济社会两大转型的新形势,寻找新突破,打造新平台,实现新飞跃,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度,加快建好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     一、全力抓好东部沿海地区开发,打造新的竞争平台     充分利用中山东部组团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倾全市之力打造资源共享、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创意经济、旅游开发等五大平台,加快把东部组团建成创业之都和宜居新城,使之成为增强中山综合竞争力的“支撑点”、优化提升全市产业结构的“切入点”、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城市的“示范点”。一是加强协调,加快推进开发速度。从今年7月起,市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中层干部将定期深入到东部沿海地区现场办公,就地解决东部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全力推进东部开发。二是创新思路,积极完善开发模式。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不断完善相关镇区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镇区间的协调力度,大力探索镇区间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快实现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目前,中山市正加紧筹办东部组团八大工业园招商推介会暨临海工业园动工庆典,届时将举行投资100亿元的100个项目奠基仪式,另有投资约100亿元的50个项目洽谈签约,力争年底前东部开发取得实际成效。      二、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一是正确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性质,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继续发挥好农村征地,外嫁女权益,事业单位转制和企业、建筑工地拖欠工资,涉法涉诉,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和村务、财务问题等五个专责工作小组的作用,主动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重点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从市直机关中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分赴全市各镇区帮助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统一指挥的全市性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包括指挥体系、联动机制、处置预案和力量装备准备等,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二是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开展“三个一”(有就业愿望的人有一份工作、每人有一份养老保险及一份医疗保险)工程,今年内财政拨款120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70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争年内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1万人,实现新增10万人以上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落实好城市双困户住房建设计划以及设立市扶困助学基金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及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安全城市,今明两年投入3亿元,加强政法系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08年全市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电脑联网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三、加快专业镇发展,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开展学先进促发展活动。张德江书记到全市小榄镇考察调研时指出,小榄镇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排头兵,为全省积累宝贵经验,值得总结,值得全省乡镇学习,值得宣传。中山市近期作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小榄镇等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加快出台加强人才服务和科技支持等系列政策措施。愿意到中山工作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入户后就业。对国有、三资、民营等不同性质的企业一视同仁,全部纳入创新技改贴息扶持范围。三是大力扶持以“一镇一品”为特征的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切实提高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效,着力实现推动农村经济形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社会形态由农村社会形态为主向城市社会形态为主转变,身份由农民向市民转变,推进农村现代化。四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市、镇(区)两级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今年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现有2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1万人以上。“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1万人。      四、加强市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下届班子打下坚实基础      认真抓好市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省委要求,认真做好市、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明确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为全市作出表率,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做好当前工作,更加努力地谋划、推动中山新的发展,不辜负中山人民和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
中山市积极探索公平贸易工作新模式针对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日趋频繁的问题,中山市根据本市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宣传,普及知识,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共识和能力      2002年以来,全市共遭遇国际贸易摩擦案件26宗,涉及家具、冷冻虾、塑料袋、石蜡蜡烛、皮面鞋等20多种产品、151家企业,涉案金额5400多万美元,涉及反倾销、反规避、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知识产权337调查等多种贸易摩擦形式。近年来,中山市把增强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维权意识和市场保护意识作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挑战的基础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一是与主要媒体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对家具、冷冻虾、纺织品、石蜡蜡烛、皮鞋等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分析应对成功的经验和措施,提高企业对反倾销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二是建立中山市外经贸局进出口公平贸易网,积极开展专业化宣传。目前,网站已成为外经贸部门之间以及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三是创办《中山进出口公平贸易》简报,围绕纺织品、石蜡蜡烛、皮鞋等摩擦热点,及时进行跟踪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为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应对工作提供指引。四是承办粤港应对贸易摩擦研讨会,全面了解当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和对策,进一步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信心和能力。五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普及应对外国反倾销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公平贸易专责人员的实战操作能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应对能力。通过宣传和培训,全市各级部门和企业的市场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2005年,全市共有25家企业应诉,整体应诉率62.5%,比2004年提高了22.5%。      二、建立机构,协调联动,形成应对贸易摩擦的合力      一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市外经贸部门设立了进出口公平贸易科,专门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各镇区外经贸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涉案企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涉案企业及早作出决策,早做好应诉准备,并及时将案件变化情况准确地反馈给企业,协助企业排除应诉障碍,保证应诉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积极探索国际贸易摩擦应对联动工作模式。加强与商务部、省外经贸厅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上级部门在信息、政策、资金、专业指导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与市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密切与国内知名律师所的联系和沟通。与中山家具、食品照明、纺织服装等10多个等行业中介组织建立了日常联系和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通过邀请行业管理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应诉协调会、调研座谈会等形式的学习和交流,加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协调作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探索应对贸易摩擦的新模式      高度重视新立案件,做好全程跟踪协调。加强与应诉企业和代理律师所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派员到企业实地指导应诉工作,为企业提供及时和必要的帮助。全程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镇区外经办和有关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对案件进行点评分析,提出各阶段应对措施。2005年,组织塑料袋、皮面鞋、金刚石锯片等行业35家企业召开反倾销应诉协调会,邀请丰富经验的律师讲解反倾销法律和程序,指导企业采取有效的策略参加应诉。      四、加强预警,案后跟踪,全面推进应对贸易摩擦工作      一是做好预警分析,指导企业防范和规避贸易风险。通过上级商务管理部门、WTO咨询服务中心、知名律师事务所、驻外商务机构、政府网站等渠道获取贸易壁垒有关信息,及时通知有关行业组织和企业,提醒企业做好相关的研究和攻关,冲破贸易壁垒,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全市支柱、大类出口商品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布鞋类、灯具、轻工产品、钢材及制品、游戏机等产品反倾销预警信息,提醒企业注意;组织召开美国对中国空调出口反倾销预警座谈会和纺织品出口工作调研会,分析贸易摩擦发起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规避贸易风险。二是收集通报年度复审或日落复审信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复审。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指导,发动企业积极参加复审,争取以较低的税率重返目标市场。深入企业做好发动工作,为企业参加应诉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服务和支持。三是对已结案件开展调研评估分析。对冷冻虾、家具、购物袋、面粉等已结反倾销案件进行后续跟踪,深入涉案应诉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分析评估已结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出口造成的影响,总结应诉经验和教训,积极探讨解决的办法,不断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水平。      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完善法律服务援助体系      目前,全市已逐步建立起针对涉案企业的有效法律支持服务体系。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交流,不断充实包括18家国内、10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信息资料库,为涉案企业提供相关律师所代理案件的业绩、职业操守等全面信息,供企业择优选择代理律师。不断完善应诉援助支持体系,积极协助应诉企业申请省级专项资金。2005年,中山市设立了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加大对应诉工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对贸易摩擦的援助支持体系。2006年5月,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规范》,推动公平贸易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中山市创新“双拥”工作模式中山市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好部队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实际问题。从1996年起中山市连续四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2003年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一、健全抚恤定补自然增长机制      每年提高一次定恤定补标准,今年定恤定补标准比上年度增长10%,目前全市孤老烈属定恤标准每人每月1090元,“三属”每人每月839元,在乡孤老复员军人补助每人每月780元,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每人每月680元,并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二、解决转业干部住房问题      由市财政投资1792万元,于今年7月25日动工建设首个军转干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由城区公房管理所管理。规划建设住宅240套,建筑面积共32136平方米,在中山驻军服役满3年的副营以上就地转业干部可按成本价购房。小区分两期建设,首期60套建筑面积共7534平方米将于明年7月交付使用。      三、落实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健全优抚对象医疗制度,由市政府出资为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办理医疗保险;对下岗失业和在乡6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医疗费实报实销;对7、8级残疾军人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组织人员对行动不便的孤老烈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定期送医送药。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投入500万元开展对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并计划对4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住房进行重建或修缮。      四、积极推进推荐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一是对退役士兵实施“订单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包括汽车维修、粤菜烹饪、平版印刷等,并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选定就业安置企业,确保学员培训后100%就业。去年冬季退役的370名农村士兵中,已有364人接受推荐就业。二是出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政策,对于不愿接受推荐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当年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鼓励他们自谋职业,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当年100%妥善安置。
中山市积极推行服务型外来工管理中山市对外来务工人员推行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的新型管理模式,促进全市117万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的和谐共处,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一、发放暂住儿童随行卡      对在中山市工作的已婚外来务工人员,凭夫妻双方暂住证,可为16周岁以下的随行子女免费办理“随行卡”,凭卡可享受到读书减免借读费及防疫、卫生等方面的优惠。通过发放“随行卡”,对暂住户口登记资料进行收集、归类、造册、存档,建立电脑数据库,达到提高暂住人口登记率的目的。目前,全市累计发出随行卡7万多张,建立暂住儿童信息数据7万多条。      二、赋予暂住证更多社会服务功能      凭暂住证在全市部分超市、药店等商业机构消费时可享受优惠卡待遇,对连续暂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中山市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费,对暂住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其办理驾驶证和购车入户,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主动办理暂住证,方便公安机关的证件管理和查验工作。      三、兴建集中居住小区      在外来务工人员高度集中的厂企单位,采取村委出资或与厂企单位合股的方式兴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上班、居住,同时也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改善整个社会面的卫生环境。目前,已在10个村(社区)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      四、推行上门办证服务      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办事,各镇区管理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均设立《暂住证》办理、计生服务、劳动服务等五个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部分镇区推行上门办理暂住证服务。如小榄镇推出“上门拍照、送证上门”的创新工作方法,为协管员配备数码相机,利用中午、傍晚等外来务工人员在家的时间为其登记信息、拍照和办理暂住证,对厂企、大型出租屋,提供预约上门登记服务。      五、提供免费计生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以免费进行查环查孕和各种节育手术;在市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四术”的,手术对象和陪人享受免费的就餐和住宿。部分镇区还把避孕药具送到流动人口较多的厂企,免费向外来务工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发放。
中山市启动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山市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暨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表彰会议精神,抓紧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出台了《中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试行)》,并成立了由陈根楷市长亲自挂帅的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规定,凡是在中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山市户籍学生免收杂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所涉及的经费,包括免收杂费与特困生的课本资料费,省财政按全省统一免费补助标准的10%下拨补助资金,余额由市、镇(区)两级政府分担解决(特困生的住宿生活补助由市政府扶困助学基金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免费范围扩大至本市户籍学生     省政府提出的免费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虑到中山市村改居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农村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居民收入状况不比农民好,部分地区农村户籍难以界定,同时城镇户籍家庭困难学生也应给予一定的关心等实际情况,中山市决定将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范围扩大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市户籍学生。     二、免费标准高出省的标准     全省统一农村户籍生免收杂费标准为小学144元/学期,初中204元/学期。鉴于成本费用等实际情况,经测算,全市适当提高了免费标准,全市统一为小学215元/学期,初中300元/学期。     三、明确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市镇分担责任,市财政重点向困难镇区倾斜     根据财权事权统一原则,所需经费按财政分税分成比例,明确市、镇(区)经费分担责任。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欠发达的6个镇区,再由市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按市镇经费负担总额的20%给予补助。按此方案测算,2006年(秋季)所需杂费市财政需支付3088.41万元,镇区需支付1994.67万元,2007年(春秋两季)市财政需支付6176.81万元,镇区需支付3989.33万元。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市政府每年将根据镇(区)财力状况对困难镇(区)给予支持,逐步加大对财力薄弱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中山市六项措施全力防御台风“派比安”中山市认真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御“派比安”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御工作。8月3日上午,中山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市长陈根楷在市三防指挥中心召开了防御2006年第6号台风“派比安”工作紧急会议,制定六项措施全力防御台风“派比安”:     一是重点做好海上及沿海地区的防台风工作。海事部门和海洋与渔业局加强航道巡查,督促劝导船只迅速回港避风,人员上岸,千方百计落实渔船回港或到就近港口避风。目前,全市出海渔船919艘及人员1724人已全部回港避风,海上种养殖人员1008人以及危险地带人员600人已全部安全撤离。     二是落实措施,千方百计减少损失。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工作组到镇区指导做好高秆作物,特别香大蕉的防护,做好预防鱼塘漫顶等措施的落实;水利部门利用潮汐低潮,科学调度水闸,降低围内水位。同时,全市电排泵站做好启动准备,对地势低洼地方及早做好预排。对山塘水库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防限水位运行,水位较高的水库要迅速降低水位,腾出库容接纳雨洪,确保安全运行。     三是防御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确保安全。进一步落实防御山洪灾害责任制,把居住在山边的房舍、工棚及可能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方作为防御的重点,加强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情况,并把暴雨消息及时通知群众,加强山体的观察,及时预警。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时组织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和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抓好排涝、排渍,确保排涝畅通。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做好防御暴雨灾害的防御。特别城镇的中心城区要加强做好防涝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做好城区泵站的预排,疏通下水口,做好树木的防护。水利部门要控制好内河涌水位,特别要利用好东、西河水闸,将岐江河水位降到最低,并做好东河泵站启动准备,确保排涝畅通。     五是对危房、出租屋、临时工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早做好人员转移,开启临时庇护所,妥善安置人员。民政部门做好五保户、低保户、敬老院的安全检查,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六是加强值班,按照防台风预案,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镇两级水利、农口部门全线就位;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交警要确保交通畅顺,特别105国道板芙至三乡段要提早做好预防工作;中山军分区、武警支队、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及各级抢险队伍,加强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充足准备;供电部门确保防抗台风的用电正常;通信部门确保防风抢险的通信畅通;教育部门指导做好学生假期期间的课外活动,确保幼儿园及在校学生安全。
中山市建立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针对用水需求不断增大以及水质性缺水日益严重的问题,中山市积极探索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以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和水环境的保护和开发。     一、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积极推广自律式节水模式     加快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广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坚持采取市、镇联动的方式,加强对取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目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已步入正轨,全市共登记在册并领取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共130户,年征收水资源费将近600万元,大多数工业企业已自觉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目前在中山境内取水的企业已有5家通过了水资源论证评审,其他部分取水大户也在有序地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建立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加快部分行业技术更新和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通过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了水厂自用水量,管网损失率控制在11%以下。造纸、石化等部分高用水工业企业逐步采用变频供水系统。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引进先进节水设备及生产线,通过生产污水的回收处理再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积极推进节水器具在新建的住宅区、机关团体、公共场所中的推广使用。农业灌溉推行水稻的浅显间歇灌溉技术以及进行局部的渠道防渗。农业现代化小区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中逐步采用了喷灌、滴灌技术。新建、扩建、重建或改建水利工程(含内河整治)时充分考虑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对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环境改善方面的功能,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上增加了涉及水资源、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内容,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明确工作重点,探索自律式节水的主攻方向     以《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明确了今后节水工作的基本方向。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个阶层的节水意识。针对机关、企业、市民等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并结合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对取水户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二是筹措成立城市节水办公室。针对目前中山市尚未实行水务一体化,取水、供水、排水以及水价的管理职能分散的情况,尽快成立中山市节水办公室,做到各层面的节水工作步调一致,完善节水管理体制,明确节水工作的领导机制和部门责任。节水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各行业取用水现状的调研,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确定符合全市实际的用水控制指标,落实每年度的计划用水工作和定额管理工作,定期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节水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推动各行各业的节约用水。三是安装取水计量设施。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深入的方式开展统一安装取水计量工作,力争达到省水利厅要求的“2年内完成工业、生活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逐步开展行业用水水平普查,确定全市节水的宏观控制指标体系和微观定额指标体系,为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四是科学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逐步形成以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减污的水资源管理机制。鉴于高收入阶层对水价有较高承受能力,考虑对生活用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中山市三项举措打造和谐农村中山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大力扶持村级经济、加快完善村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实施敬老解困工程等措施,着力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以打造和谐农村作为重要的目标之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扶持村级经济发展      从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和直接补贴等形式,扶持全市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居委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水平;开展土地“反承包”,鼓励经济欠发达村与村民小组或农户协商,以反承包方式对农户承包的边远或生产条件较差的责任田开展集体统一整治,吸收各方投资改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产出,力争到2008年,全市所有村(居委会)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5年内实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万元以上的目标。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截至上半年,全市共有227个村集体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共25.06万人,其中今年新增参保人员5万人。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最近又出台了《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凡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因病住院可获得年度累计限额为25000元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元,其中参保人每人每月缴费12元;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2元,并对参保人每人每月再补贴1元,用于建立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参保人每次住院超起付额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由个人与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负担,如参保人享受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00元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可享受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待遇。      三、实施敬老助困工程      一是加快镇区敬老院改建扩建,从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按面积对敬老院主体工程的扩建改建给予补贴,其中经济欠发达镇区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其他镇区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同时还从市财政历年结余中拨出830万元,重点对欠发达镇区敬老院建设资金予以倾斜,力争2―3年内把全市各镇区敬老院建设成为省一级敬老院,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目前,全市11间敬老院改建扩建工程已全部动工,并可于年内如期完成。二是大力开展身边希望工程,通过开展党员与本地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实施农民工子弟助学计划等形式,积极开展捐款助学活动。目前,市扶困助学资金总额达1220万元,帮助解决6700名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中山市蔬菜出口增长势头强劲中山市克服人民币升值、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推动蔬菜出口,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出口保鲜蔬菜8819.5吨,总值174.5万美元,出口批次和货物总值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8.7%和10.9%。在出口蔬菜中,高风险的叶菜类蔬菜多,低风险的瓜豆类、根块类、茄果类、香辛类等蔬菜品种少的格局逐步得到改变。      一、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测水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检验检疫局“一把手”亲自抓出口蔬菜检验检疫工作,主管领导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中山蔬菜出口检验检疫的各环节落实到人。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组织专家加强出口菜场调研和巡查,严密监控和指导菜场科学用药,严格控制采收时间,督促加工厂对收购的根块类、瓜豆类、茄果类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监管到位、监管有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企业通报输入国家和地区对蔬菜进口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警示企业规范蔬菜种植、施肥、用药。      二、加强检企互动,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狠抓好源头管理,加大敏感商品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抗风险、抗打击能力。定期、不定期地举办企业座谈会,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贯彻到各蔬菜出口公司、菜场和收购站,并发放有关宣传和技术资料,让出口菜场、蔬菜出口公司等企业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帮助和引导蔬菜加工出口企业了解掌握有关蔬菜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为做好蔬菜检验检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菜场叶菜出口核销制动态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改变以往蔬菜出口只报检“鲜蔬菜”的做法,规定蔬菜出口公司报检时,叶菜类和非叶菜蔬菜必须分开项目报检数/重量,并且报检时必须附上包括品种、数/重量等内容在内的出口蔬菜计划表。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分块管理措施,加强风险较高的叶菜类蔬菜监管,严格控制、核销,有效防控蔬菜出口公司收购注册场外菜出口。      四、实施出口蔬菜企业质量承诺制,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与企业签订出口蔬菜质量承诺书,引导蔬菜生产企业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6月起,把出口蔬菜采收前检测由速测卡(试纸)改用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严格要求出口菜场坚持做到用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进行农残检测,有效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中山市“三项创新”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步伐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出台后,中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转变经营理念,针对中山市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努力以“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模式”为突破口,大力开拓小企业信贷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6年6月末,中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139.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5.25%。      一、制度创新促规范      一是修订审贷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中山市银行机构根据其上级行的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关的小企业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实施意见、评级制度,严格把好“信贷准入门槛关”、“信贷资料审查关”和“贷后风险管理关”等三关,对每笔信贷业务的贷款前提条件落实情况、抵押登记办理情况、信贷资料齐全情况、档案入库情况和抵押物保险情况逐级授权审核,并记录放款后的资金走向,确保贷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      二是落实“六项机制”,提高审贷效率。即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程度实行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20%;独立核算机制。对小企业贷款业务建立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机制,对小企业贷款的质量进行独立考核;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把小企业信贷业务从信贷管理部中独立出来,对小企业贷款的评级、授信、审查、贷后实行专人专岗管理,对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进行整合、优化;激励约束机制。采取风险防范与正向激励并重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初步建立起多层次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组织对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提高小企业贷款效率,防范小企业信贷风险;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在金融机构的信誉状况,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予以拒贷,并予以通报。      二、服务创新促发展      推出个性化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针对小企业资金需求“小、频、急”的特点,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并量身定做相应的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实现担保多元化。工行中山市分行针对担保方式过于单一、小企业贷款市场难以有效开发的实际,从今年起选择了3家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物流公司作为试点,发放存货、仓单质押贷款。一些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存货质押等担保方式。坚持服务多元化方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的同时,根据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开始对小企业予以信用签票。创新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方式。针对小企业贷款主以抵押物价值核定授信的特点,推出小企业贷款公证、仲裁或债权债务双方共同委托处置等方法,加快不良贷款债权处置速度,减轻不良贷款处置压力,降低处置成本。      三、管理创新拓市场      成立相对独立部门,落实小企业贷款业务职责。各金融机构从加强小企业市场开拓力量着手,加大对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投入。锁定目标客户,建立小企业客户资料库。为充分了解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及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金融机构根据小企业经营情况,细化企业群,建立小企业资料库,指定专人发展目标客户,积极开拓小企业贷款市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适应小企业贷款“小、频、快”的特点,各金融机构简化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中山市以托管形式整合镇区资源推进组团发展中山市加大力度推进组团发展战略,在保持现有镇区建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城市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地理因素,将全市24个镇区分为东部、西北部、南部、中部4个组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镇村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产业集聚度不高、土地资源利用粗放、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行政协调成本偏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目前,中山市首次在东部组团实行了以火炬开发区托管南朗镇的方式,通过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产业集群和人口集中,提高区域资源集约使用能力,加快形成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      一、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委托管理。将火炬开发区党委改设为区党工委,与区管委会相对应,分别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南朗镇行使管理职能。实行委托管理后,火炬开发区和南朗镇保持四个“不变”,即现有的行政区划和建制保持不变;南朗镇的名称、行政级别等保留不变;南朗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职能保留不变;南朗镇的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保留不变。二是扩大管理权限。市发改、规划、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均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在火炬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部门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涉及两地管辖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有关审批事项和手续,由市派出机构独立完成,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对火炬开发区内设的工作机构,市职能部门也依法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二、统一发展规划      将南朗镇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统一纳入两地资源整合的总体规划,并由火炬开发区实行用途管制、用量控制的集约型土地管理。南朗镇新规划的工业发展定位与东部组团产业调整规划相衔,以火炬开发区相同的经营模式进行运作,充分利用两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火炬开发区政策、科技、人才、管理和产业优势以及南朗镇土地、旅游等资源优势,提高资源整合效应。同时,积极利用火炬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势,确保每年有一批新引进项目和企业进入南朗镇,加快推动南朗镇融入该市东部沿海发展平台。      三、平衡兼顾利益      针对当前南朗镇经济发展水平与火炬开发区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实行委托管理和资源整合后,两地继续保留各自独立财政,并将南朗镇财政纳入由市政府与火炬开发区制订的财政包干方案。同时,按照“利益向下”原则,加大对南朗镇的扶持力度,重点兼顾好南朗镇村级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在经济开发和城镇建设过程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征地款和发展地块等形式,专项用于村集体建设厂房、宿舍、商铺等出租物业,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南朗镇征地农民的口粮金、养老金、低保补贴等,切实提高南朗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两地在教育支出、公安经费、干部收入等方面的差距,通过加快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
中山市全面完成成品油价格补贴中山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油价补贴财政政策,积极落实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结合全市需补贴行业及群体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明确了补助原则和补助对象,制定了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     一、渔业部门     将补助对象界定为2005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市办理了登记入户且办理了2006年度年审签证的海洋、内陆机动捕捞渔船和养殖机动船。具体补贴标准为海洋捕捞船200元/千瓦/年,内陆捕捞船100元/千瓦/年,养殖机动渔船100元/千瓦/年。     二、林业部门     将用于林地的护林防火工作,为全市绿化提供苗种,及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在编汽车及船只作为补助对象。具体补贴标准为车辆10285元/辆/年,船只7800元/艘/年。     三、交通部门     交通油价补贴对象分为城市公交及出租车行业。城市公交受补企业1家,拥有公交车辆725台,补贴资金154万元。出租车受补企业14家,拥有出租车共计1134部。根据省安排中山市的两次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市需补助的出租车数量平均分配,资金按期拨付到出租车司机。     省下达的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已于7月6日向受补对象全面发放,其中,林业部门及城市公交部门补贴资金直接到达受补对象;渔业部门补贴资金按权重拨付至相应镇区,通过公示,由镇区财政所向受补渔民按标准发放;出租车补贴资金按权重拨付至相应的运输公司,通过公示,由各运输公司向受补司机发放。有关部门实时监督有关工作进度。目前全部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完成。
中山市积极打造生态水利建设模式近年来,中山市牢固树立“大水利”和“大生态”观念,努力实现治水思路从农田水利、工程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从水利单一服务农业生产向服务社会各个方面转变,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粗放式治水向生态式治水转变,力求人水和谐。     一、强化生态观念,形成生态式治水新模式     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河流、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制定相应的开发和保护措施。对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实施“三保护、三限制”制度,即保护水源、物种和水土,限制发展工业、房地产及餐旅业等,严格保护占全市水库总库容70%的15座水库水资源及周边环境,确保地表水达到国家I至II类标准。     二、加强生态监控,掌握生态水环境     积极加强对水域生态环境、植被、水土流失、水质污染及污染源情况、水资源及水域变化情况的监控。建设远程视频监视点,实时“遥视”河道及水库的水情和工程周边环境,为工程防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工作环境等提供现场信息。同时,积极完善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对供水水源地、行政区界、重点河库的水量水质监测,建立了一支素质高、设备先进、反应快速的水环境监测队伍,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水环境进行监测管理,抓好9条主要江河,13座主要水厂,13座小(一)型以上水库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非汛期抓好14个咸潮监测点每日一次的咸潮监测,在咸潮影响期间做好12个围内河涌的咸潮监测。积极建立起防御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     三、加强生态建设,构筑生态风景线     通过生态建设,使水利工程成为“以人为本”“生态安全”,并与自然和谐相处、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的“亲水型”、“生态型”、“环保型”、“景观型”的工程,以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利用。在工程设计中注重生态环境的影响,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深入研究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重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有利于生态的调度和使用模式。同时,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融入环境责任、审美价值。按“洪水拦得住、内涝排得出、农田用水灌得进、地下水位降得低、道路桥涵行得通”的要求,筹资4500万元在阜沙镇率先在全省规划建立占地1万亩的现代水利园区示范点,完成农路铺设46公里、新建农桥33座,鱼塘整治及平整1100多亩,河道砌石护岸4公里,内河疏浚9.6公里。该园区地建设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有经济效益,吸引了几十家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进驻园区,土地租金也由原来的300―500元/亩升至超过1000元/亩。通过雨洪回渗和兴建必要的水源工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解决、调控径流时空分布不均、地域分布不均的矛盾,弥补由于水资源不足和河道滩地被大量占用引发的生态问题,从总体上实现水域和水量的占补平衡。全市计划在2010年前投入4.6亿元新建8座水库,新增库容约3000万立方米。     四、强化生态治理,修复生态水环境     在河道整治上将工程防护与生物防护相结合,开展堤围滩涂绿化工作,建立沿河生态绿化走廊,改善河涌环境,建设集防洪(潮)、绿化、水保于一体的多功能水生态体系。自2000年以来,投入内河整治资金约8.6亿元,采取清淤、护岸、植树、绿化、治污等手段,对全市内河涌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累计整治主要河涌160多条400余公里,清理水面垃圾杂物30万吨,清拆违章建筑物2500多间9万平方米,堤岸绿化26万平方米。河涌水环境质量大为好转,全市各镇(区)许多内河由过去变黑发臭的“死水”、“浊水”变成了“活水”、“清水”,大部分河涌可维持在Ⅲ类至Ⅳ类。今年再投入1亿元对内河涌开展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整治,显著改善内河涌生态环境,营建一批与周边自然景观、城市景观相谐调的生态景观河道和亲水工程,通过生态水利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力度,对建设日处理污水1万吨以上的处理厂,每1万吨给予100万元的补贴,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投资办厂的积极性。狠抓好水利工程绿化建设,积极探索养护大堤草的新思路,做好护堤和美化工作。制订《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站,形成市、镇、村三级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网络,加大对交通、房地产、矿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对公众的水土保持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五、强化生态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一是编制《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目前已全部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中10个规划专题的编写,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了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城市水资源专项规划,查清全市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现状,合理确定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对策以及保障措施。全面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堤外的企业、饮食业和违法违章建筑等情况,加大水域环境保护。二是坚持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把源头关,一方面坚持采用市、镇联动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取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目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已步入正轨,全市共登记在册并领取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共130户,年征收水资源费近600万元,大多数工业企业已自觉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筹措成立节水办公室,在尚未实行水务一体化改革前,加强对各行业取用水现状的调研,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确定符合中山市实际的用水控制指标,落实每年度的计划用水工作和定额管理工作,定期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节水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推动各行各业的节约用水。同时,积极抓紧做好水权分配试点准备工作,科学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科技等多种措施,特别注意运用经济手段,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通过制定规则,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有偿转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节水高效目标。四是积极采取生物措施改善水库水质。先后10座水库放养了345万尾鱼苗,利用水库生态体系中自然生长的浮游动、植物和有机质碎屑作为放养鱼类的饵料,依靠生物链本身的作用将有机物含量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从而起到保护水库水质稳定,避免水体富营养化而导致水质恶化。积极预防、限制和减少水事行为和其它生产生活活动而可能引发的生态灾难,促进生态水利建设。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确保维护水利生态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杜绝一切漏洞和死角,变事后处罚为事前调解、制止或改正,力争将破坏水利生态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出台了《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对砂石临时堆放场进行重新调整规划,将原来全市的208个砂石临时堆放场缩减为114个,大大缩减了非法采砂者的活动范围,河道管理日趋规范,维护了河道健康生命,保护了水域周边的生态环境。
中山市从六个方面深化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中山市按照“改造优化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思路,实施“工业立市”到“工业强市”,再向“产业强市”不断深化发展战略,逐渐形成了重点产业突出、区域布局渐趋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下一步,中山市将主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一、深入调研,为制定产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加强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中山市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中山市产业组织创新研究》、《关于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的研究》、《中山市工业产业集聚空间发展研究》、《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等多个重要课题研究,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组织效率、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与中山大学合作开发《中山市产业分析系统》应用平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应用数量方法对产业结构、产业效益、比较优势、产业技术以及支柱产业发展进行全方位分析,绘制出生动、直观的数字化产业地图。着手建立支撑产业发展的土地、能源和资源变动情况监测系统。      三是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思路。确立了 “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为动力,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组团布局战略,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组织创新,实现‘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组织高效、效益优良、技术先进’富于竞争力的产业发展体系”的产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      二、强化产业导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提出了按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引导产业集聚(集)、积极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环境友好型的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重)、在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更加强调内源型经济发展(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制定和实施了《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对产业发展实行分级、分区指导。出台了《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完善了项目准入、财税、信贷、土地、要素价格管理等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动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自主创新的产业技术平台。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架构搭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强化企业作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的主体地位。目前,全市共有99家国家、省、市级工程中心,其中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中心9家;共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65家,省级技术中心7家,国家级技术中心1家,旨在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生物制药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山市装备制造业研究院、中山市生物医药研究院正在筹备中。      二是积极打造高效实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科技园区、专业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各类孵化器、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为企业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系列新产品开发。全市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增至10个,成为全省专业镇密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      三是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2005年共投入3623万元推动企业实施技改99项,带动投资27.4亿元,技改贴息政策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投入技术研究开发经费17.5亿元,开发新产品(技术)5100多项,申请专利817项,企业参与国家、省、市三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例亦逐年提高。      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增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十五”期间,我市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信息产业等领域共建成投产重点项目40项,完成投资约170亿元,占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38%。在重点项目建设的带动下,交通运输、能源、城建环保、社会事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能力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中山市将继续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涉及综合运输、能源水利、环保生态、自主创新、重大产业等十个领域的重点项目,共99项,估算总投资832亿元。      五、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实施“组团布局、集约发展”战略,以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区域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域产业协作。将节能降耗作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加了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工业重复用水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加强对工业耗能的控制。      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和消化闲置土地,作为舒缓用地供求关系紧张的重要途径,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闲置土地处理的意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将提高用地门槛作为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无项目工业厂房的管理,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严格控制零散布局和“花园”式厂房建设,鼓励兴建多层厂房和推行“零用地招商”模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六、实施科技人才工程,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积极实施“科技人才”工程,加强对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储备和使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增强了人才政策环境的吸引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实施《中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博士后流动站、科技创业园、孵化基地和留学生创业园建设。着力加大对科技人才工程的资金支持,相继出台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设立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经费、专利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地方技术创新基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坚持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中山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本情况2005年以来,国家和省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出调整,特别是《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下发后,中山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出让的规模和进度      初步完成了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了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将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在土地出让方面,严格按照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制订土地出让及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出让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项目用地严格按公开交易方式供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方面,按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要求,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进一步细化容积率、建筑系数条款。同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加强对已出让土地的跟踪管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二、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      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已建立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自1996年以来,全市共解决了1312户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涉及人数达4017人,提供住房面积达90247平方米,人均面积达22.47平方米。      三、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强化服务等环节,加快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2005年,中山市二手住房成交量为121.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52%,成交金额增加20.47%,价格走势平稳。购房者大多可以通过二手商品房市场实现住房需求,卖房者亦可通过二手房市场改善居住条件。租赁市场方面,2005年我市在住宅租赁面积为3.66万平方米,比2004年增长18%,有效地缓解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房屋租赁登记已被列入首批实施网上审批的项目之一,去年累计网上审批达2000件,大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      四、发挥信贷政策的调节作用      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建立了完善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审批手续简便,充分发挥了支持职工购买住房的作用。去年,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亿元,比2004年增长27.2%,全市职工共使用住房公积金额达3.1亿元,其中发放低息贷款1.5亿元,个人住房消费支取1.6亿元,受益的职工分别为857户和10958人次。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8.68万人参与执行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归集总额达11.4亿元。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网上销售备案登记系统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预计于11月底将完成该项目。届时全市将推广网上销售备案登记,实时公布相关楼盘的买卖销售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楼盘的销售情况,减少消费者因信息不通而被误导的风险。有关部门通过网站定期发布房地产相关交易信息及法津法规,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六、逐步完善土地公开出让及拆迁制度      目前,有形土地市场逐步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土地交易市场规范、廉洁、高效。去年共成功组织了180宗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总成交面积489.10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4.27亿元,超出底价1.44亿元。成交面积、交易金额、超出底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5%, 69%, 260%。针对有形土地市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形土地市场建设工作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范围、交易办理机构和程序,加大了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使土地市场交易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度拆迁计划,有效控制拆迁规模。在拆迁工作中,主动与拆迁户进行沟通协调,有效解决了拆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使拆迁工作按计划如期进行,去年至今,共完成旧城改造任务20项,涉及拆迁房屋907户,拆迁房屋面积144936平方米,已完成拆迁房屋722户。接受征地项目24项,征用土地面积17066亩,完成征地面积5228亩。
中山市从六个方面全力打好街面围剿会战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一把手要有充分的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开展再动员、再部署,全力打好冲刺攻坚这一仗,努力实现达标任务,力争在全省排名靠前。      进一步加大破案打击力度。一是坚持情报导侦。通过情报信息收集,对犯罪活动进行研判,对犯罪分子实施精确打击。二是提高打击实效。务求抓现行,抓人要多,破案要多,破案率要提高,追逃力度要加大,破案既要讲求质量,又要讲求数量。三打击团伙犯罪。通过组织专门力量,利用科技手段,运用串并案侦查等措施,狠狠打击团伙犯罪,破获系列性案件,提高破案率。四是用好用足法律,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大清查围剿力度。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大清查的力度,加大围堵的力度,各个―出口要严堵,路面要严查,确保能围而剿之。全力组织好第二次大规模行动,行动中要有声势,也要有实际,真正发挥围剿震慑的作用。      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根据各辖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确定工作重点,集中警力整治治安黑点、治安难点。要据发案趋势,调整工作思路,研究相关对策,调配警力扼守。密切与交警部门的配合,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等查处力度,堵塞犯罪源头。通过相关整治,有效减少街面犯罪和命案等案件的发生。      进一步加大防范管理力度。在抓好打击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防范管理力度,遏制犯罪上升的势头。构建点、线、面的打、防、控治安格局,强化路面治安控制。积极推进技防建设,特别是社会面的治安视频监控建设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注重发挥打“两抢”专业队、便衣队的作用,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加大对娱乐场所、废品收购站、二手市场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      进一步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想方设法减少执法的偏差,减少涉法上访案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重视案件的办理工作,重视案件的办理质量,力争在执法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
中山市建立“五个体系”打造健康河流中山市创新治河思路,以科技为先导,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保护和修复河道生态系统,保持河流自身的完整性、多样性和清洁性,打造健康河流,实现人水和谐。     一、加强洪水治理,建设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积极打造稳固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并加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水文系统等防洪工程建设。坚持“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实事求是、择险而治,突出重点、确保关键,分步实施、高效完成”的原则,从2005年起5年内投资20亿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截至2007年5月,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9亿多元(不含城市防洪工程部分),共铺开315宗工程建设,已完成240宗,正在动工35宗,正在开展前期工作37宗。到2008年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全面完成后,全市防洪安全标准、生态环境质量及水资源调控能力将全面迈上一个新台阶。中顺大围可抗御50年一遇洪水和台风暴潮,中型联围可达到防御30―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河道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水质恶化状况得到遏制,内河水质明显提升,水资源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投入近3000万元建设三防指挥系统,初步形成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讯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先进实用、高效可靠的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并向全市24个镇区三防指挥机构及7个水利局直属单位推广应用。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在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配置。编写《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城市水资源专项规划,查清全市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现状,科学制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对3条饮用水源保护区堤外的企业、饮食业和违法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投入66.1万元对8座淤积较严重的水厂取水口进行了清淤整治,清淤土方7.68万立方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对全市145个取水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取水状况、核实水量,安装计量设施,加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执法和监督力度。抓好9条主要江河,13座主要水厂,13座小(一)型以上水库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建立起取水户排查工作制度,不定期对全市取排水单位的污水进行检测,严格监控,确保废污水达标排放。划转4座小水库归长江水库管理处管理,长江水库可调蓄库容达到5340万立方米,占全市山塘水库可用水量的近60%,并实现库区7座水库由单项蓄水工程逐步向集群运用的蓄水工程链转变,避免水资源浪费,提高城区水资源在时间、空间上的调控能力。      三、加强水土保持和内河综合治理,建立生态保护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保护,加强预防监督,防止人为破坏,促进自然生态修复。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全面抓好大型基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治理,2006年对500KV珠海电厂至香山站线路工程、中山市城桂公路二期、中山市域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水保方案进行了审查。坚持推进内河综合整治,从生态保护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在发挥好河流功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河流,让河流为人类造福,努力实现“河堤不漫决、河道不断流、河水不浊臭、河面不缩窄”的目标。在原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拨出1亿元专项资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内河涌进行深入整治,力争到2008年底内河主要支堤能满足防洪、排涝和加速水体流动、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以上,流经中心城区的河涌两岸得到绿化、美化和净化。深入探索建立衡量河流生态健康的指标体系,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监测,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四、加强河道管理,建立严密监管体系      一是严格控制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它跨河、拦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缆线,严把审批关,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河岸、水文测量和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或影响和妨碍水工程功能的正常运转。做好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配套工程做到与建设项目同时开工,提前或同时完工,确保水土不流失、水质不污染,保障防洪安全。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需要变动的,要求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建设过程中,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项目竣工后,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二是集中开展水利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加大对河道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针对清理违法建筑牵涉到个人或集体利益、矛盾集中、工作难度大的特点,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疏堵结合,尊重合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以人为本,政策攻心,减少工作阻力。2006年全市共清拆涉河违法建筑355宗,共28484平方米。三是加大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力度。加强与兄弟城市的水事执法交流,加强节假日及夜间的巡查次数,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主要河道进行监管,不定期组织专项突击行动,2006年共查处违章采砂船14艘次,各类水事案件均比去年同期减少逾30% ,有力促进了水事秩序的好转。      五、强化内河管理,建立规范法制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从过去只重视技术管理向既重视技术管理更重视依法管理转变。根据管理需要,针对水利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围内河涌管理办法》、《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河道堤防管理确保行洪安全的通知》、《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规定》、《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件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水利管理和水利事业发展。同时,大力改革不适应《行政许可法》要求的做法,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建设,先后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有关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将《水法》、《防洪法》等水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分解、界定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明确执法责任和奖惩措施,先后制定了《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制度》、《水行政处罚常用参考手册》等一系列有关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执法活动逐步规范化、法治化。
中山市从三个方面提升教师生活水平中山市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逐步提升教师收入水平的同时,着力解决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加快健全教师救助体系,为教师专心教学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     一、提升教师收入水平      深化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奖金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实现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制定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小学2450元、初中2650元、高中2850元。鼓励各镇区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教师生活补贴,目前全市教师总体收入水平均比标准高300元左右。      二、全力解决教师住房      明确将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作为创建教育强市的重要工作,要求镇区创新工作方式,多渠道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通过镇出资直接兴建教师住房、发放教师住房补贴、提供土地及优惠政策,组织教师出资建房以及与房地产发展商合作,以优惠价格售房给教师,政府同时给购房的教师资金补助等方式,加快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目前,全市已解决14825位教师的住房问题,占现有需解决住房的教师总数的90%。      三、建立教师健康基金      今年4月,正式建立教师健康教育基金会,受助对象为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职员工、教育主管部门干部职工以及以上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基金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因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目前,基金会已筹集资金530多万元,先后向112位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发放救助金共70多万元,并拨出资金30多万元为4200名教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障。
中山市切实做好预防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中山市根据近期天气变化情况,及早部署实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通过加大投入做好物资储备,强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加强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防御重大动物疫病能力。今年1―8月,全市共检测7575份家禽血清样本以及412份生猪血清样本,均未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的抗体合格率也达到国家要求。      一、开展疫情普查      从市、镇防疫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市大小养猪场开展地毯式疫病普查,加强对当地小型养猪户、散养户的排查和监控工作。充分发挥全市24个镇区241名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切实做好养殖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了解畜禽的养殖变化情况,对新增、补栏和免疫期已到的畜禽按质按量进行免疫注射。目前,全市4246个养猪场均无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猪只。      二、提高免疫密度      进一步拓宽免费注射疫苗范围,从9月1日起,口蹄疫免疫由原来普通疫苗全免费、浓缩疫苗免75%费用,调整到全面免费提供浓缩口蹄疫疫苗;猪瘟疫病疫苗实行免费供应。目前,免费供应的疫苗有浓缩口蹄疫、禽流感、犬防疫苗及猪瘟疫病疫苗。针对水禽禽流感免疫保护率低的问题,对禽流感免疫程序作了适度调整,把水禽10―15天龄一免,20―25天龄二免,调整为7―10天龄一免,17―20天龄二免。目前,全市禽流感免疫密度达99.7%,生猪口蹄疫免疫密度100%,犬只免疫密度94.65%。      三、强化检疫监督      一是加强对生猪交易市场疫情的监控,重点监控市场上未达到上市体重的猪只。二是严把产地检疫关,确保到场到户对出栏畜禽实施检疫,凭免疫证明、免疫耳标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三是严格执行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免疫耳标进场制度,对屠宰动物实施同步检疫,确保检疫率达到100%。专门组织了20多吨消毒药物,免费下发到各镇区畜牧兽医站和大型畜禽养殖户开展强制消毒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中山外商投资呈现从数量型到质量型转变的趋势近年来,中山市严格执行国家外资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并举,不断探索和完善登记工作方式,提高外资管理水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6月,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实有2854户,同比增长10.49%;投资总额120.4亿美元,同比增长15.3%;注册资本76.8万美元,同比增长12.89%;外方认缴67.6亿美元,同比增长14.01%。今年上半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22户,同比下降36.13%;投资总额4.9亿美元,同比增长32.85%。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呈现五大特点:      一、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户数首次下降,投资规模扩大,尤其是外方资金有所增长      根据土地资源紧缺、电力资源紧张、劳动力涨价、运输经营成本加大等新形势,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层次,不仅注重投资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对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而且注重与当地产业配套以及对当地行业的带动性和互补性,招商引资工作已逐步向注重引资质量和引资成本的综合性转变。今年上半年新登记户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9户,这是近7年来新登记企业的首次下降。但外商投资总额却比去年同期增加1.22亿美元,注册资本户均21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户均增加65万美元,其中外方认缴资金户均185万美元。目前,全市投资总额超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有302户,比去年同期增加38户。      二、外商独资和外方控股企业比重继续增大      今年上半年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占新登记企业的83.6%。累计独资企业2272户,占外商投资企业户数的79.6%。在新登记的122户企业中,外方控股的企业有115户,占总数的94.2%。以上数据表明,随着市场环境逐步稳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外商逐渐熟悉我国的投资环境和相关政策,外商投资信心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由试探性、依赖性的投资转变为实际性的、深入性的投资。目前越来越采用自主性较强、灵活性较大的独资经营的形式来华投资。目前,从股权比例方面来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由外方控股。      三、企业增资扩产活跃,规模企业增多      上半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达114户,注册资金增加1.39亿美元。尤其是落户在中炬汽配工业园的近30家国际知名汽配企业,目前已投入资金达3亿多美元。      四、投资来源以亚洲投资为主,欧洲投资有新突破      全市外商投资的来源以亚洲为主要来源地,上半年新登记的122户外商投资企业中,亚洲地区有98户,占总数的80.3%。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联邦和克罗地亚等四个欧洲国家均首次投资中山。      五、外商投资第三产业稳步增长      今年上半年新登记的房地产企业有12户,商务服务企业5户,餐饮企业3户。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共2.2亿美元,基本与去年一年新登记房地产企业数量和投资总额持平。其中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洋地产(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停车场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2亿人民币成立“中山市德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商人陈山清投资1000万美元成立“中山新都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明年将达70%中山市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明年全市21个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9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一、签定责任书     市政府与各镇区签定《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责任书》,要求已确定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10月份前全部动工建设,力争明年底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制定考核办法,增加环保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考核分值,年中督查,年底考核。明确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负责,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承担领导不力责任。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市财政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的补贴从每1万吨日处理能力150万元增加至400万元;镇区自筹35%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市财政对贷款部分实施3年50%的贴息补贴。对确实有困难的镇区,市政府将加大扶持力度,在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中以担保物权方式筹集资金15―20亿元,融资解决少数镇区启动资金困难的问题。     三、统一调整用地指标     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统一用“流转用地”方式办理,同时免收属市政府收取的办证费用,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四、全面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力争明年5月1日前,按城区0.9元/吨、镇区0.75元/吨的标准全面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解决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对目前7个尚未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的镇,由市财政局统一按应收费额度,在财政返还中扣减。     五、开通“绿色通道”     进一步简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手续,特事特办。如:简化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立项和设计招投标程序,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用邀标设计方式取代设计公开招投标,鼓励各镇区采取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一体化总包形式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减少中间环节,节省施工时间。
中山市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显著近年来,中山市不断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步伐,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2006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10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参保人数95.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97%,覆盖全市24个镇区和所有行政村。目前,除石岐区、五桂山办事处直接过渡到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余22个镇区均实行了镇区统筹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严格落实市镇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逐年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2006年起,市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对部分经济欠发达镇区每人每年补助25元),各镇区的筹资水平达到人均90元以上,其中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合计达到40元以上,个人缴费(含村集体资金补助)达到50元以上。镇区配套资金划入合作医疗专户并经卫生局、财政局确认后,市财政资金全部及时下拨。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每年足额缴清。其中,村集体补助主要在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解决。个人缴费方面,大部分村(社区)采取在年终收益分红中代扣的形式收取。2005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达8697.5万元,人均86.3元。今年1-6月,全市筹集资金7286.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658.9万元(含村集体补助2283.4万元)、镇区财政补贴864.2万元、市财政资金下拨759万元、利息等其它收入4.2万元。预计今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可筹集1.1亿元以上。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涉及卫生、农业、社保、发展和改革、审计、民政、药监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安排50万元工作经费,保证全市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区相应调整充实了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在镇政府(区办事处)内设的相关机构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基本上安排了工作经费;各村民委员会也指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队伍建设。近年来,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培训班,先后组织了4期镇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补偿标准,提高保障水平     各镇区合作医疗的补偿(报销)范围主要是"保大病、保住院",个别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费用。2006年,保障水平最低的镇区年报销上限8000元,最高的镇区不设年报销上限,大部分镇区年报销上限为10000元。今年1-6月全市报销补偿4686.8万元,人均报销1584元,比去年提高了221元;报销比例28.2%,比去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其中市外、市级、镇区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21.6%、24.2%、35.2%。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市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资金,扶持各镇区建立救助制度,各镇区财政每年按市财政当年扶持数额以1∶2的比例进行配套。各镇区按照《中山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试行办法》,制定了各自的救助实施办法。2005年,全市筹集救助金330万元,支出249.8万元。今年1-6月已筹集救助金220.5万元,支出151.6万元。     四、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出台了《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组织管理、报名登记、资金筹集、医疗费补偿、财务管理、医疗管理以及考核与奖惩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中山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试行办法》,对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的筹集、使用、审批等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资金规范管理及使用。二是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各镇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和合作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的收、管、用实行账目公开,民主管理。每年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各镇区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特别是财政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镇区实行对合作医疗的资金收支情况、已报销情况定期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2006年7月1日起,规定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出院手续时,为其打印统一格式的《中山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明确医保费用和自费费用,更好地实现了对合作医疗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2005年10月安装了市级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各镇区配置了电脑及打印机等硬件,统一安装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村)级信息管理系统,配备1-2名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系统开通以来,全市共举办了3期镇区系统操作培训班。
中山市"六个加强" 推动"质量兴市"战略近年来,中山市把质量兴市工作摆在了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质量兴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9月,中山市再次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称号。     一、加强源头质量管理,鼓励企业标准生产     按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好质量的要求,对全市生产企业开展以计量、标准化、质量和特种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调查活动,逐个镇区、逐个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档案,目前已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抓企业基础工作入手,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帮助企业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目前全市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共有428个产品获得采标认可认证,316产品获得标志认证,完成了8180份制(修)订企业产品标准的咨询、审核、备案;有339家企业通过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认证;700多家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1300多家企业取得了3C认证;276家企业的292个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名牌战略推进力度,塑造中山品牌形象     高度重视品牌的培育和扶植,出台了《中山市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从政策上进一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市财政对获名牌企业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近年来,全市围绕支柱产业和区域特色经济,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在10多个镇区召开了名牌工作研讨会,并对重点企业开展扶持、服务工作。至2005年,全市共有9个中国名牌产品,50个国家免检产品,78个广东省名牌产品。今年又有9家企业的10个产品获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31家企业的31个产品进入广东省名牌产品公示名单,创名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强化区域品牌在产业体系中引导作用。     三、加强区域特色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区域品牌层次     根据全市区域特色经济发展迅速的特点,把质量兴市活动的重点放在抓区域特色产品质量上,紧紧抓住量大面广、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形成区域性产品质量隐患的重点产品,大力开展对重点镇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专项质量整顿工作,在充分分析行业产品质量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专项质量整顿,并把抓区域特色产品和重点产品质量作为质量兴市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狠抓不放,使区域特色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陆续在灯具产品相对集中的古镇、小榄、横栏三个镇区开展灯具产品质量咨询服务活动,共举办了20多期质量整顿培训班,为1000多家灯具企业开展了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计量、质量认证及产品质量缺陷分析等培训。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全市灯具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一批知名品牌脱颖而出,伟来灯具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欧普节能灯、华艺灯具、松本灯具等分别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朗能灯具、欧普灯饰灯具、华艺灯饰灯具、澳科特灯饰灯具等先后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同时,分别对大涌镇的实木家具和牛仔服装、南头镇的家电和涂料、小榄镇的五金制品和内衣产品、东凤镇的燃气具产品和小家电产品、横栏镇的灯具产品等重点特色产品开展了"质量咨询服务月"活动,促进区域特色产品上档次、上水平。针对行业性问题突出的腊味制品等产品,与行业协会联合开展质量整顿工作,做到整顿一个行业,提高一个行业产品质量,有效推动了质量兴市的开展。     四、加强打假扶优,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积极开展各项打假专项整治,结合全市一镇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特点,加强对列入重点的灯具、燃气具、食品等多类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生产企业行为,切实提高产品内在质量,提高中山经济竞争力,力争杜绝区域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出现。紧紧围绕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突出食品、农资、建材和灯具四个重点,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针对引起全国关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定了全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中山月饼、饮料、酱油、腊味、白酒等食品开展专项质量整顿,帮助企业及时整改。2005年至今年6月,市质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546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9宗,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15万多元。通过打击源头造假,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把食品质量卫生工作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职责,切实采取多项措施,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以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为核心,以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十百千万工程"为主线,从宣传、巡查、建档、抽检、准入、回访、整治等方面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全市纳入档案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79家,其中正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05家,小作坊274家;今年1-8月辖区政府回访21次;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403家次,监督检验食品1521批次;监督检验后处理企业332家次;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62家企业进行查处,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合计68万元;开展烧腊档、豆制品小作坊、非食用盐专项巡查及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和查处,消除食品事故隐患;严把准入许可关,目前全市共有278家企业的294个产品获证。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构建企业诚信体系     积极致力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开通了中山企业信用信息网,大力构建一个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企业为支撑,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覆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为本、守法为宗"的社会信用氛围。诚信工作打好基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作,2005年,与1000多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由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树立诚信形象。
中山市认真落实"环保军令状" 确保实现减污15%的目标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关于环境保护"三句硬话"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迅速部署落实治污控污措施,确保到2010年全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93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省下达的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15%"目标。     一、逐级分解落实治污责任     通过与镇区、排污单位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按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分解落实到镇区,落实到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完善目标责任制,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对没有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镇区,暂停该镇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立项、审批;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完善污染源动态监管     市政府今年投资3000万元完善市镇两级共享的全市污染源在线数字监控系统,对36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控,着力提高对污染源的监管能力。目前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在线自动监控仪共159套。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将各污染源的监察检查、监测、投诉、处罚、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全面记录在案,逐步把环保业务集成到该系统,便于环保部门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的有关情况,加强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     三、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加大力度支持镇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镇区补贴标准从每1万吨日处理能力补贴1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对管径60厘米以上的主管网每公里补贴20万元;二是在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中筹集资金3亿元,融资解决少数镇启动资金困难问题;三是将按期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先进镇区评比的必要条件;四是从今年7月起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除城区范围内调高征收标准外,各镇区也要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目前,该市污水处理的整体规划及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可研编制和论证已基本完成,有4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式动工,其中该市小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经进水调试;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力争新增2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
中山市积极抵御咸潮侵袭9月25日,中山市最南部的坦洲大涌口水闸与最东部的涌口门水闸两测咸点相继出现今年下半年第一次咸潮,9月30日,咸潮上溯至灯笼、联石湾水闸,10月3日,大涌口水闸最高含咸度2423毫克/升。针对今年的咸潮特点,中山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抵御咸潮侵袭: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充分准备。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旱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采取措施,狠抓防咸抗旱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用水要求。     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市水利部门从9月15日起开始启动专项值班,确保测咸设备正常运行,并按要求每天准时将10个咸情监测站及6个水厂的实时咸情报送给珠江委防总;每天8时将长江水库前一天的水库水位、蓄水量、日供水量日报表、水库含氯度等信息报送给珠江委防总。     三是及早做好水库蓄水。针对目前已进入汛末,降雨量逐渐减少,水库来水量相应减少的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潜力,增加水库蓄水,抬高水库正常蓄水位,增加兴利库容今年汛期。目前该市最大水库长江水库水位在25.25米,库容3170万m3。同时,对长江水库及库区上游6座小型水库进行联合调度,避免水资源浪费,以充足的水量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四是积极配合珠江骨干水库调水工作,按照珠江委制订的今冬明春珠江骨干水库水量调度方案,提前做好调水期间的抢淡蓄水准备工作。
进口棉花存在问题应引起重视近日,中山检验检疫局对三批进口棉花出具索赔证书,为企业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今年下半年,中山地区连续进口了几批美国产棉花,数量6000余包,重量近1500吨,货值近200万美元。经重量鉴定,发现这几批进口棉花均出现短重,计6万余公斤。     中山进口棉花量一直比较少,但由于国际棉花价格低于国内棉花价格,而且没有国产棉花令人头痛的"三丝"(指掺杂在棉花中的有色纤维、毛发丝和羽绒)问题,给企业节约了成本,一些企业舍近求远购买外国棉。同时,由于国内棉花供给有一定的缺口,继续进口棉花在所难免。但近几年来棉花进口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如夹层中有劣质棉棉包、棉包破损严重、棉花被污染霉烂等,一些进口商还在重量上做手脚,导致短斤少两,这些给我国纺织企业生产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进口棉花属于重点敏感商品,中山检验检疫部门高度重视进口棉花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进出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做好棉花现场检验检疫、过磅、抽样、送检、出证等工作。     该批进口棉花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品质仍有待改进。进口棉花中有两批棉花长度降长率在18.4%。长度是棉花最重要的内在质量指标之一,它与棉花的使用价值密切相关,国内外棉花标准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将长度作为棉花的质量考核指标之一。当其他品质相同时,纤维愈长,其纺纱支数愈高。如果短绒率在18.4%,进口的两批近千吨棉花中,就有180吨左右因短绒不能使用。二是马克隆值与合同规定不符,平均不符率约为5%。马克隆值是英文Micronaire的音译,它是反映棉花纤维细度与成熟度的综合指标,与成纱质量有密切的关系。马克隆值分为A、B、C三级,A级品质最好,B级为标准级,C级品质最差。马克隆值高的棉纤维能经受机械打击,易清除杂质,成纱条干均匀,外观光洁,疵点少,成品的制成率高。马克隆值过低的棉纤维往往成熟度差,容易产生有害疵点,染色性差,只有马克隆值适中的棉花,才能兼顾两方面,有较好的经济价值。 根据检验结果,检验检疫部门不排除进口棉花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欺诈行为。一是发现棉包短卸现象。三批棉花中有两批出现短卸。二是对进口棉花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多包棉包存在不同程度的水渍、油渍现象,个别棉包严重水渍,掺杂劣质棉花,严重影响用棉企业的使用。     为了确保用棉企业的利益,中山检验检疫部门尽快建立并完善对进口棉花供应商的质量信誉评估制度,有效遏制国外棉商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商业欺诈行为。同时,要求企业积极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是增强进口企业的维权意识,依靠检验检疫机构的技术把关,努力配合做好进口棉花的检验检疫工作,依法保护自身利益;二是完善进口棉贸易合同的有关条款,依据"中纺条款"进行棉花贸易和以检验检疫的到岸品质检验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三是针对进口棉重量短少问题,加大与外商的交涉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慎重选择贸易伙伴,警惕质量问题频发和质量问题严重的供货商,必要时中断或终止与其业务关系。
中山市加强无项目工业厂房管理中山市以加强无项目工业厂房(以出租为目的自建的工业厂房)管理为突破口,切实提高招商选资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尊重历史,分类处理 本着“着眼未来,尊重历史”的原则,分类处理无项目工业厂房。一是经批准建设并已被租用的工业厂房,若出租人未办理消防验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租人未办理工业项目立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房屋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等手续的,应于12月31日前到相关部门补办,逾期未办理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被租用的(包括建成、在建和未建的)无项目工业厂房,落实承租项目后,出租人及承租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二是已领取土地使用证,但未经批准建设的无项目工业厂房,经整改后,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由市发展和改革、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落实承租工业项目后,再办理工业生产项目立项手续。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无项目工业厂房,按我市有关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的有关政策进行整治。三是今后新建用于出租的工业厂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组织建设。厂房建成后,出租人办理建筑、环保、消防验收或备案等手续后,方能将厂房交付承租人使用。四是严格控制零散布局工业厂房和“花园”式厂房建设,鼓励兴建多层厂房和推行“零用地招商”模式。有条件的镇区以镇为单位,按照“村镇联动,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的模式,经市政府批准后统筹组织建设。 二、市镇联动,分工合作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的规定,把好工业厂房立项关,没有落实工业项目的不予办理立项手续。新建工业厂房依法执行法人责任制。市规划部门加强对工业厂房的规划引导,严控工业集聚区外零星工业项目用地和低容积率工业厂房建设。市国土部门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意见,凭发展和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证。工商部门规范承租项目的登记注册,依法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加强承租项目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市环保、消防、安监部门严把承租工业项目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关,杜绝环境和安全隐患。各镇区对本镇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无项目工业厂房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调查统计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各镇区加快建立本镇区用于出租的工业厂房的专门档案,对厂房的建设进度、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落实承租工业项目及租赁情况等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要求的承租工业项目要坚决予以整改或取缔。各镇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工业项目的审批工作,跟踪、核实项目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引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强化《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按照“高(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引导产业分类集聚),重(积极引进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内(在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更加注重内源型经济发展)”的思路,强化产业导向作用,积极调整工业结构。
中山市积极实施农业技术标准战略近年来,中山市把实施农业技术标准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实现了大宗农产品100%按标准化生产。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步伐 市镇两级农业主管部门把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同时,增加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每年拨出100万元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支持农业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力争把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 近年来,全市先后建立3个省级和16个市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农业向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实现了大宗农产品100%按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同时,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推行标准化生产,以质优、安全、卫生抢占市场,目前已制定了9个名优特农产品地方标准。 三、加强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意识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的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在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党员培训中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等内容。举办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培训班,提高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意识。 四、加强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逐步全面实施标准化操作生产,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力度,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违章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以及生产出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严厉查处。
中山市六项措施力促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今年以来,中山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今年1―8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6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预计今年的各项预期目标可以如期实现。 一、全力应对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针对能源资源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供电形势严峻、国际贸易摩擦增多等不利因素,市委、市政府保持清醒认识,领导班子统一思想,迎难而上,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和困难。 一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对各镇区闲置用地,尤其是无项目厂房开展全面调查。针对无项目工业厂房占地面积占同期项目总面积的四成以上,土地紧张和浪费现象并存的实际情况。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了解决无项目厂房问题的政策文件,有效盘活土地存量。同时,积极鼓励开展“零用地”招商,通过各种途径,先后在市外购进土地指标3.2万亩,优先确保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上马。 二是全力以赴缓解电力紧张问题,确保电力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做好负荷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错峰轮休制度。到8月底,实现用电总量增长11%。 三是千方百计舒缓成品油供应紧张局面。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和成品油公司的支持,确保市场供应。加快成品油库的规划建设,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应对高油价、高气价等不利价格稳定的问题,加大价格监测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价格,有效化解了价格异常波动。通过这些措施,能源紧缺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基本保证了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通过政策导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出台了2006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在全市有10个行业的60个技术、装备及产品属于禁入项目,配套了项目准入、财税、信贷、土地、要素价格管理等政策,突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与方向。同时,加速推进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发展。1―8月,装备制造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463亿元,增速比全市工业高5.4个百分点,占工业总量的23.6%。有计划实施产业向东西两翼及山区地区转移,目前已设立和正在洽谈产业转移合作的镇区有7个,其中火炬区与阳江市阳西县、石岐区与阳江市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今年新增中国名牌产品8个,名牌产品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按照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加快城市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专业镇建立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今年以来,全市已投入创新资金7000多万元,技改支持项目51项,带动投资11.7亿元。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今年市政府以1号文件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并先后出台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着力推动旅游业、金融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发展。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速居珠三角城市首位,对本地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6.5%,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5.4%。 坚持内外源经济同步发展。切实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实行招商选资、产业招商、“零用地”招商新模式。外贸出口增长强劲,头8个月外贸出口已破百亿美元大关,增长30.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喜人,1―8月民营企业工业产值696亿元,增长21.6%,占工业总产值的36.9%,华帝等5家企业被评为广东民营百强。 大力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今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5项,年度计划投资24.8亿元,至8月底已完成投资10.8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成立了多个督查小组,建立重点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进和服务。 三、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市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605元,增长11.9%。大力实施农村五项工程建设,新建农路210.4公里,农桥80座,涵闸56座,整治低产渔塘4.4万亩,完成“一区三线”林相改造工程1.5万亩,“四旁”绿化500公里,重建水闸(泵站)18座。深化农村各项体制改革,至7月底,全市17个镇区199个村完成了农村股份制改革,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0.8%和8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居)开展扶持工作。 四、加快推进东部开发 从打造一个足以支撑长远发展的新平台出发,把东部开发作为提升全市产业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发展战略。目前,东部开发快速有序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1―8月份东部组团工业总产值达587.6亿元,占全市的34.8%。落实动工项目159个,投资额16亿美元,签约项目105个,投资额19亿美元。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继去年全市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之后,继续在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方面加快内涵发展。今年市政府新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创建教育强镇、示范性高中专项经费3000多万元。高考成绩显著,全市本科上线率为41.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按照省的部署制定了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免费范围扩大到全市户籍学生,免费标准高于省的要求。2006学年秋季,市镇两级财政补助5600万元,2007学年春秋季,市镇两级财政将补助1亿多元。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目前,全市有职业技术学院2所,中等职业学校17所,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近3.5万人。 着重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济困助医和廉价医疗服务,仅上半年减免病人14万人次,减免金额600多万元。推进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目前全市已建立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为81%的人口提供社区卫生服务。 市委、市政府就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出台了4号文件,突出强调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管理制度,重点帮扶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头8个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万多个,培训农村劳动力2.3万人次。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至8月底,全市新增6.1万农民参保。为实现全民医保目标,从7月起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参保人数已达3.3万人。 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大综治”机制,市财政投入综治经费增长23.4%,组织群防群治力量2万多人。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市、镇(区)两级领导班子下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市财政投入1亿元,分期分批加紧在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器。 六、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今年全市财税收入在基础大、增收难度大的情况下保持快速增长,1―8月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9亿元,增长20.5%,比同期GDP增长高出3.6个百分点。千方百计扩大非税收入,通过对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权、采石场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等方式,头8个月非税收入达24.1亿元,增长29.8%。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资金重点投向“三农”、社保、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等公共服务领域,其中农林水支出同比增长37%,教育支出同比增长37%,卫生支出同比增长44%,科技三项经费总数达到1.3亿元,财政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性和合理性,资金的投入进一步体现公共性、公开性、绩效性。加大对困难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上半年市财政对镇区的补助性支出达11.9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35%。
中山市从四个方面创新就业服务质量今年以来,中山市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抓重点,攻难点,造亮点,以加快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开展“就业服务质量创新年”活动为主线,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稳健发展。1―9月,全市共安置零就业家庭209户,下岗失业人员101人,残疾人37人;培训城乡青年3137人,其中已实现就业2258人。 一、强化公益性职介服务职能 一是充分发挥公益性职介服务功能。市职介中心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发布公告、召开专场招聘会等途径加强宣传。开通劳动力市场网站,尝试开展网上招聘活动。今年1―9月,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登记招聘的企业有112家,提供就业岗位3444个。先后组织53家企业先后到南宁、玉林等举办招聘洽谈会。二是加强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市政府按照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要求,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市劳动力中心市场。计划每周举办一次劳务招聘会,每年春节后举办大型劳务招聘会,并将根据专业镇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定期举办各种专场招聘会。 二、完善劳动力市场网站 加强就业培训宣传,使企业主动利用信息平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加大对企业定期调研力度。抽查市内企业,掌握其工资福利待遇及用工情况等,并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使劳动力网站成为企业发布信息、招聘人员的服务平台,为失业人员、有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三、加强劳务合作 做好转移就业支援工作。通过对三峡地区,韶关、茂名、连山等库区、灾区对接点的援助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当地转移就业工作。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不定期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深入了解各行业的用工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劳务对接方,加强沟通与联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企业参加各地招聘洽谈会。第三季度劳动部门共赴连山、怀集、韶关、阳江、云浮等地招工7次,引进劳动力1050人。并先后组织24家企业,到广西参加现场招聘会,以及到当地技工学校调研,对如何加强校企劳务合作对接等内容进行深入磋商了解。 四、组织专场招聘会 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服务的要求,于9月5日―25日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据统计,仅9月份,新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有410人,新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344人,未进行就业备案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66人。落实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就业扶持政策。举办毕业生招聘会专场。举办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达96家,招聘岗位数1818个,入场应聘达3000多人次。
中山市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中山市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作为推动企业及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减少因技术标准落后而遭遇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产品不断迈向国际市场。 一、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出台《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工作意见》,以灯具、家具、电子电器等特色产业以及电子通讯、生物工程与制药、机械装备等技术产业为突破口,力争到2010年实现“五个100”,即全市企业参与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少于100项,大宗农产品100%按标准生产,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少于100家,主要工业产品每年获得国际标准认证的不少于100项,每年培训标准化(质量)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00名。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助。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工作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参与研制国际标准的企业每项补助30万元,对主导制(修)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每项补助20万元,对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的每项补助10万元;对承担省级以上农业标准项目的单位每项补助5万元;对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认证企业补助2万元;对作为国家、行业标准起草人的专家每项给予2万元补助,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参与技术标准的制(修)定,全面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标准化建设。 二、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成立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落实技术标准工作责任,列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进出口安全”等制度,加快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为企业研制标准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资金支持环境和推广应用环境。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凡政府支持的重大产业研发项目,由标准化研究机构进行配套的标准可行性研究,产生的科研成果通过标准立项后,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市科技部门主要负责给予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开发建设市技术标准信息网,加快开展技术标准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工作,建立标准信息资料电子阅览系统,并实现与国家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中山政务信息网建立链接,为社会提供技术标准信息咨询服务。三是每年拨出1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标准的制定、推广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逐步全面实施标准化操作生产,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山市全面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近年来,中山市针对镇村建设快速发展,农村人、财、物、流动加快,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新形势,积极创新农村消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确保农村消防安全。 一、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和《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遏制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抓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逐级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形成农村消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将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目标纳入市政府对镇政府(区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市政府结合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对各地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认真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涉农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履行监督、指导、宣传等职能,形成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镇区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创建“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加强考核评比和督促检查,使农村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快镇(区)、村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农村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在镇村总体规划编制或修订时,将消防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实行同步编制或修订。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推动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市政府近期作出决定,今明两年市财政将投入数千万元购买一批消防器材,从整体上提高全市消防装备水平。结合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通过道路、桥梁改造,进一步畅通村镇消防通道,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结合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加强自然水体的利用和消防水源建设,增设消防水池和取水码头,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结合“农话改造”和电话普及,改善农村消防报警通信条件;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和燃料改革,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满足农村防火工作的实际需求,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状况。 三、不断理顺消防管理体制 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委员会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建制镇公安专职消防队为中心,村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补充的消防安全保卫力量网络。结合本市实际,不断理顺消防管理体制,原则上在每个镇设立消防中队,充分发挥防火防灾和消防救护职能,促进地方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因地制宜依托治安联防、保安等组织建立农村安全消防站和其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配备简易消防车、手抬消防泵和其他必要的灭火器材,适应农村火灾扑救需要。规范消防专职队伍建设,从人力、物资经费上保障消防专职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四、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农村消防组织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群众性防火工作。各镇区积极牵头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开展。各镇(区)、村依托社区(村)安全消防站,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形成镇政府(区办事处)领导,村委会具体负责,村办企业、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基层派出所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和督促镇、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基层民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夯实农村消防监督工作基础。 五、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板报、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宣传单及开展“送消防知识下乡”、消防宣传文艺会演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用消防安全的先进典型引导村民,用火灾安全教育群众,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不良的用火习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农村防火工作中的作用。各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小商店、小旅馆、小作坊和娱乐等场所的责任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中山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13个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截至2006年9月,全市个体和私营企业注册户数达12.9万户,注册资金202.55亿元。今年1―9月,民营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62.45亿元,增长26.5%,占全市总量33.94%;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16.41元,增长13.01%。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注册资金100―5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2653户。 一、主要措施   (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实施工业企业技改贴息政策,今年市政府安排3800万元专项用于技改贴息。修订了《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更有效地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创名创优。今年以来全市各镇区共上报技改备案项目178项,项目总投资43.3亿元。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有40多家企业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现正开展联合认定工作。企业技术中心已成为全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 (二)实施名牌战略,不断增强民营企业整体实力。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中国名牌17个、广东名牌137个和国家免检产品50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广东省著名商标87件,其中民营企业占70%以上。全市18个镇区拥有中国名牌和广东省名牌,21个镇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著名商标,名牌名标覆盖率达87.5%。在2006年公布的145个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的红榜上,中山的华帝、爱浪分别入选家用燃气灶具、音响标志性品牌,成为行业领袖。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在参加评选2004―2005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中脱颖而出,5家企业榜上有名并得到了省政府表彰。各民营企业集聚镇区创建区域品牌意识显著增强,黄圃腊味为我省区域品牌,南头、沙溪等镇区积极申报第二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以产业为核心的集聚和扩张。近年来,先后建成19个国家级基地以及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园区,基本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电气机械、化学制品、金属制品五大产业为支柱的产业结构。古镇灯饰、小榄五金制品、沙溪服装、大涌红木家具、南头家电、东凤小家电、黄圃食品等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吸引了大量民间资金的投入,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集聚和扩张。依托特色镇完善的产业链条,强大的产业配套能力和浓厚的产业文化,为民间资本的投入和扩张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四)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中山市2004年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大力促进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一是市政府每年技改贴息和科技三项经费优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高科技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二是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规定减免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转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三是已完成辅导的拟上市企业应缴土地出让金经批准可分批在一年内缴清。四是市政府对通过上市辅导期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上市成功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五)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会展活动,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发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省组织的会展活动,组织了61家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经贸会展活动,促进民营企业拓展市场空间,为民营企业展示、交流、合作、走向国际提供平台。 (六)积极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通过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合作,召开银企合作互动座谈会,由银行推介符合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贷款的金融产品;二是通过加强管理,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扶持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设立,目前已登记注册并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有9个,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累计发生额为15亿元人民币;三是积极和外地相关部门联系协商企业用工情况,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四是认真做好受理投诉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中山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与中山市人民政府投诉中心合署办公。 (七)建设高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全市在着力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民营企业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已从专项扶持资金中拨出800万元,扶持镇区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了13个镇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力度,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前置审批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经营投资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有待改善。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融资环境仍然偏紧,融资渠道少,贷款手续繁琐,难度较大,融资难已影响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从客观上分析,造成目前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是多个方面的。在民营企业方面,部分民营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薄弱,资金保障能力不足;一些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不设会计帐;有的企业购置的高值固定资产游离于法人财产之外登记,财产所有权属分散,权证不全,在授信申请时,很难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在金融机构方面,银行偏好大型企业、垄断性行业、公共事业等优势企业的贷款,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经营管理成本较高,劳动强度较大,收益偏低。银行为防范风险,有关管理规定十分严格,信贷管理体制不够灵活,对民营企业贷款审查偏严,层层把关,环节过多,导致民营企业“惧贷”现象。在社会环境因素方面,对中介评估机构监管有待完善和强化。目前,抵押物评估程序复杂,时间过长,收费过高;部分中介评估机构为争取客户和牟利,人为将抵押物价值高估,增加信贷风险。 (二)民营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信息不灵,缺乏科学引导,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也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一是技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据了解,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技术上以模仿和引进为主,研发力量比较薄弱,消化、吸收、创新力量不强。企业没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将导致民营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近年来,全市在技术服务体系方面虽然有了进步,但是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行业性科技创新中心以及共性技术开发服务平台的建设还未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有待加强。二是商会、行业协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全市有镇区商会10家、行业商会15家,它们在确定行业规范、形成行业自律,提高整体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商会、行业协会的职能职责不明确,权威性不高,日常工作多为一般性会务活动,对行业发展缺少实质性帮助,如行规行约、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拓展国内外市场以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高层次活动太少。三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尚未完全建立权威性信用评估制度,财务信息失真,经济交易行为失信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空间受到资源及意识制约。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土地政策,省政府今年安排中山市用地指标为4500亩,除用于主要交通道路、市政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外,用地已所剩无几,甚至缺口。因此,今后将较难新增新的民营企业。同时,民营企业主仍存在“小富则安,小成则满”的意识,企业主要以家族作坊式经营为主,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有待提高。中山市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但上市融资企业数量仍然偏少。 (四)民营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全市民营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生产集中度较低,规模经济不显著,在行业起带动作用和在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较少。特别是在区域特色产业中,企业数量众多,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缺乏龙头企业。这种情况既不利于资源的合理统一配置,弱化了各个企业的竞争力,又因缺乏大型企业的支撑和依托,限制了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产业内部协作水平低,低水平重复投资,行业效益下降。全市民营企业大多在卖方市场环境下发展起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缺乏行业内部分工和协作。
中山市积极开创职业教育新路子近年来,中山市把职业教育放在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2000年以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向本地输送了4万多名毕业生,学生双证毕业率达98.2 %,就业率达 99.5%,开展各类文化技术培训近100万人次,为中山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强力政策为保障,推动职业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领导和统筹下,部门协调、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镇(区)两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领导责任和各有关单位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形成职业教育的发展合力。成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科技、经贸、农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将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即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调整、控制高中阶段普教与职教在校生比例,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均衡协调发展。2000年以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一直保持大体相当,2005年全市中职在校生达到31625人。统筹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2003年创办了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又创办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加上中山广播电视大学以及与中山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进一步拓宽了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为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奠定了基础。统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教育发展,依托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目前中山已基本形成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合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分级办学责任,近年来高起点、高标准建成了一批职业院校。其中,投资1.8亿元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并投入使用。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投资近1亿元、市技工学校投入1亿元(不含土地),中山中专投入8000多万元(不含土地)。由镇区政府投资兴建的15所独立中等职业学校也普遍投入大、上规模,平均占地面积80亩以上,硬件投入2500万元(不含土地)以上。各级政府还高度重视职业学校的设施设备建设。近3年来,市、镇(区)、校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习实训场室建设的专项经费达1.43亿元。同时,市政府为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在办好服务全市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实训中心的基础上,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引导和支持镇区发展职业教育,2006年专项经费达1000万元。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为发展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环境。2003年中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提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中等职业教育做强做大;2004年又作出超常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推进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今年初又以市政府2号文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对发展职业教育进行全面部署。 二、以市场需求和就业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化职教资源 一是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取消附设在部分镇区初中的职中班,合并规模较小的中等职业学校,集中财力、物力扶持一批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规模、上档次,逐年扩大招生范围,从部分专业过渡到所有专业向全市或分片招生,打破部门和分级办学体制的局限,实现全市中职教育发展一盘棋。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由1995年的38所减至23所,其中独立职业技术学校17所,校均在校生规模从544人上升到1375人。现全市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所,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省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5个,“软件蓝领”实验基地1个。2005年全市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分别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在校生总数的79.8%、78.5%,均位居全省前列。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先后举办了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致力培养应用型的高技能人才。两所职业院校将分别于今年和2010年达到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左右的规模,为开发东部沿海工业园,培育中山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二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和就业市场变化,调整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专业设置的主要依据,确立创建特色、品牌专业的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扶持对市场需求旺盛的重点专业,控制需求疲软的专业,限制、停办供应过剩的专业,专业设置主要服务于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新兴产业,努力满足全市组团发展战略和专业镇和特色经济崛起的需要。如服务全市特别是东部组团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中专有针对性地开设数控技术应用、美术设计(动漫)等专业、开设包装印刷、生物制药专业;服务中部组团的沙溪理工学校开设服装设计与工艺美术专业,为打造中国休闲服装产业基地培养专业人才;东凤理工学校、小榄建斌中等职业学校、黄圃理工学校开设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和机械等专业,为北部组团发展小家电专业镇、五金制品产业基地服务;三乡理工学校开设旅游专业,服务南部组团休闲产业发展。现全市职业学校共开设了40多个专业,开展定向、定点服务,基本实现校校有“拳头”(专业),不仅为当地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且促进了学校和专业自身的发展,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适应和服务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是适应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需要,加强校企合作。各学校主动加强与企业联系,在与企业、行业的互学互动中互利互惠,实现双赢。大力推广“订单式”、“双元制”、“股份制”办学模式。中山中专与海港集团、古镇国贸酒店联办餐饮管理和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实行订单式办学,实现了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小榄建斌中等职业学校采用股份制形式与企业合作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实训中心,按照工厂车间方式管理,使学校实训中心初具“教学工厂”雏形。各学校普遍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培养,纠正了过去以课堂为中心、偏重学科体系化教学等弊端,取得了显著效果,职业教育学校逐步形成了品牌特色,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大大提高。   三、以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实施全民教育工程 一是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深化发展社区教育。近年来,进一步探索“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双向服务、共建文明”的社区教育模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市民闲暇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方法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努力为市民提供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培训服务。尤其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和突破口来抓,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 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2003―2005年市镇两级投入6300多万元,用于支付职业培训、就业安置、创业扶持等各项补贴,共培训各类人员6.53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64万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70%以上转移就业,新成长劳动力100%培训、100%就业的目标。 二是深化和发展“立交桥”办学模式,多渠道、多元化办学,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培养人才。在全省率先开展 “立交桥”办学模式的探索,坚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以培养社会适用人才为目标,以职业高中教育为“主桥”,同时架设中专、中技、成人高中、成人中专、成人大专及各种类型职业技术培训等“辅桥”,实行职教、成教、普教并举,农科教统筹,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主学专业与兼学专业相结合,大大拓宽了人才培养渠道,提高了教育资源的效益。
中山市全面打造新型劳动保障体系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积极打造新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社保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大社保 坚持利益向下原则,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着力解决影响大局的“三农”问题出发,明确提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延伸至农村,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险,构建城乡一体化大社保。 (一)深化城镇职工社保制度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参保人数稳步增长,社保待遇逐步提高,基金监管不断加强,基金积累快速增加。一是加快社保扩面步伐。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总人数达362.82万人次,较2003年底净增近93万人次,增长34.38%,其中参加养老保险88.6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91.9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88.5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8.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61万人。二是调整社保待遇和缴费比例。全市平均退休待遇从2003社保年度的725元,增加到2006社保年度的816元,增长率达12.6%。从2006年1月起,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1200元和1500元,年度住院支付限额调整为40000元和50000元。提高社会工伤待遇计发基数和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提高相应险种的保障水平。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16%调整为18%。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管,严格审批,强化指导,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医保规定、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围绕社保待遇支付管理及政策执行情况,深入开展反欺诈调研工作。四是基金积累快速增加。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社保基金当期结余12.11亿元,历年结余57.99亿元,较2003年增加136.79%。 (二)全面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1月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年多来,劳动保障部门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分类指导,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意识,大大地调动了镇村干部和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293个村集体参保,参保人数近30万人,领取养老金已达4.4587万人。其中,4个镇区实现了全员参保, 8个镇区70%以上参保。 (三)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继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后,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提高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2006年7月出台了《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4个镇区有参保意向,已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达10.1万人。 (四)启动实施金保工程。为提高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中山的实际情况,市政府于2005年11月启动实施金保工程,成立了市金保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近一年来,积极开展金保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项目,对社会保障卡系统、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卡片供应服务和数据采集服务等三个子项目进行了招投标。目前,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将于今年12月中旬发出第一张社会保障卡。同时,数据中心建设通过了正式立项,劳动保障业务系统、劳动力市场业务系统方案也正在编制中。金保工程的启动,标志着中山市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努力实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 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加强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规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了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64万人,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的目标;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1279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近两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2.1%以下,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以及资金管理、收费减免、税收减免、税收管理和小额贷款等其它配套政策,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关于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结合中山市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的实际,出台了《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及一系列考评办法,进一步将促进就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实绩考核体系,并将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直至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扶持困难群体就业。一是启动小额担保贷款。为鼓励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联合推动小额担保贷款,简化申请程序,从政策上支持、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二是实施困难群体扶持计划。对城镇、农村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以及成员中达到就业年龄和有劳动能力但尚无1人有就业岗位的“零就业”家庭实行帮扶,优先提供社区服务岗位给“零就业”家庭成员。积极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培训就业资金,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两年来,全市共解决562户、67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三)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机制。以市高级技工学校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基本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的职业培训格局,建立了以培训促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两年来,针对不同对象,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创业培训和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6.53万人,发放培训补贴946.38万元。今年以来,市镇两级积极实施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大力开展单项能力和技能提升培训,至10月中旬共培训农村劳动力、百万城乡青年、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9671人,各类技能人员2.4万人,发放培训补贴1339万元。 (四)落实就业服务措施。建立健全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轴心,26家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依托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时向广大群众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推荐“一站式服务”。按照就业工作“新三化”的要求,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举办了150多场外来劳动力招聘会,引进外来劳动力35万人,缓解了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规范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现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八统一”。三乡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服务窗口作为全省示范窗口,获得“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长效机制,实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下降10%的目标,保持全市劳动双方关系和谐稳定。 (一)推进基层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坚持“关口前移”原则和“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的目标,在全国率先建立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至今已建立村级调解委员会211个,占应建村总数的100%,实现全市各镇区全覆盖的目标。在全市24个镇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在17个镇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在3个镇区设立仲裁派出庭中心庭。两年多来,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91万宗,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814宗,成功调解4980宗,成功调解率86%;全市劳动争议仲裁立案2910宗,结案率高达95%以上;立案涉及人数1.24万人,涉及金额1.73万元。基层调解网络和仲裁网络的建立健全,加快了劳动争议调解速度,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有效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施市镇两级监察,落实“两先两后”的工作思路,形成了长效排查、重点监控和快速处理的监察新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镇区实行重点检查,并实行严密监控、快速处理,达到了市政府关于元旦前解决80%的欠薪问题、春节前100%解决拖欠工资的要求,确保了全市节前社会稳定。两年多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99万家次,涉及人数387万人次;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422宗,涉及金额1.82亿元;为50多万名劳动者追回2亿多元工资待遇。 (三)开展“规范一个镇”劳动关系试点。先后选取3个镇为劳动关系规范镇试点,通过分类组织企业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逐一排查企业,检查用工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保登记、劳动保障年审年检等6个方面的落实情况,树立一批规范用工企业典型。据统计,3个镇规范期内共为2349名员工追回拖欠工资196.99万元,依法处罚违法企业7家。 (四)建立企业诚信守法制度。对用工50人以上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档案及信用网,实时监控企业遵纪守法尤其是工资发放情况。截至今年7月,全市申报企业2618家,经过评审,A类企业128家,B类企业1607家,C类企业836家,D类企业47家。针对建筑行业劳动纠纷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建立和推行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建设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建筑领域实施工资支付监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相关建筑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2.99亿元,涉及工程项目1333个。 (五)健全普法宣传机制。一是推行“零距离”接触策略。组成政策宣讲团,对50家1000人以上企业,所有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进行“零距离”接触对话,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策宣讲会、现场解答、上门服务等形式,将宣传教育深入到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两年多来,共向外来工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举办各类宣讲会70场次,参加企业5000多家。二是开通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一年多来,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4.45万批次,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三是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市镇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信访。扩容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将原来的2条线扩大至10条线,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推行领导带案下访、开门接访制度,现场为信访群众解难释疑。   四、配合产业强市战略,加快技工教育事业发展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就业”的办学方向,不断提高市技工学校的办学水平。两年来,市政府共投入建设资金7000多万元,加强市技工学校建设,逐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并推动其成为全市技能培训的龙头。目前,市技工学校已成为一个兼有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性基地,先后被评为“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国家高级技工学校”。两年来,共向社会输送4000多名毕业生,培训各类人员7万多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余人,鉴定各技术工种3万多人。
中山市积极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中山市依托丰富的侨力资源,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树立品牌,推动侨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发挥侨务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 坚持侨务工作为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优势,积极利用海外侨胞的商业网络,大力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促进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积极参与中山经济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一是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成立侨资企业协会,搭建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平台,成为政府与侨资企业沟通的桥梁,对促进侨资企业增资扩产,加大投资力度发挥了突出作用。建立侨务部门与侨资企业的联系制度,不定期召开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与侨资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侨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协助用工紧缺的侨资企业到云南、广西等地招工,引导侨资企业将需要大量工人的前工序转移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分厂,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侨资企业的信任,增强了他们在中山投资的信心。据统计,三年来,侨资企业增资扩产及投资总额约9000多万美元。二是积极参与各种招商引资经济活动,发挥穿针引线作用。在各类大型经贸活动中,切实做好海外、港澳重点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促成了部分侨商前来中山投资办厂,经商做做生意。三是发挥优势,为民营企业、侨资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组织侨资企业家赴韩国、智利、秘鲁、巴西、阿根廷等国家进行经贸考察,成效显著。   二、依法护侨,夯实国内侨务基础工作 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依法护侨、凝聚侨心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侨房政策落实工作。现已落实发还非住宅侨房273户334间,面积4.74万平方米,经济补偿款3440万元,基本完成了非住宅侨房落实政策的任务。二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坚持“热情诚挚,认真调查,实事求实,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深得侨胞信赖。在妥善处理华侨祖坟问题上,认真倾听海外侨胞的心声和意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及时调整政策,得到广大侨胞的拥护。三是依法管理侨捐项目。推进华侨华人捐赠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侨捐项目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维护好捐赠人的权益,进一步调动了旅外乡亲捐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三年来,累计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资赠物1.6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益福利事业发展。四是坚持侨务理论进党校,提高机关干部侨务法制意识。 把侨务理论作为培训机关干部一门重要课程,近年来1100多名科处级机关干部参加了侨务理论学习。   三、突出重点,促进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深化重点人物和重点社团工作。以乡情为纽带,以活动为载体,密切与一批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人士的联系,建立长期友好关系,使之成为拓展海外侨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重点人物后裔工作。通过引导和服务,增进他们对祖国和家乡的感情,发扬父辈爱国爱乡传统,继续关心、支持家乡建设。二是做好华裔及华裔新生代工作。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山华裔青年夏(冬)令营,接待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近百名华裔学生,增进了他们对故乡的感情和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今年在澳门举办的第六届世界中山同乡恳亲会上,推动成立了“青年联谊会”,促进了社团青年骨干的培养,为实现侨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充分发挥明星侨资企业作用。在今年全市“3・28”经贸招商洽谈会期间,鼓励有实力的侨资企业增资扩产,促成好来化工集团、杰仕美、曼秀雷敦、鳄鱼恤等知名企业共增资8000多万美元扩大生产。四是邀请重点侨务工作对象参政议政。三年来,共有11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被授予“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每年召开港澳乡亲座谈会,邀请中山市荣誉市民、港澳中山政协委员和社团首长等重点乡亲回来参加,共商发展大计。   四、树立侨务工作品牌,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一是做好侨刊乡讯的出版发行及网站建设工作。中山市出版的8种侨刊乡讯发行至70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深受广大乡亲的喜爱,尤其是《中山侨刊》,被誉为侨务工作品牌中的“精品”,是海外侨胞喜闻乐见的“集体家书”,成为宣传家乡、传承文化、联络乡谊、为侨服务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中山侨网》2005年开通以来,发挥了其联系面广、信息快、覆盖面大的优势,吸引了不少海内外读者投稿,成为宣传中山、交流海内外信息、广泛联系内外乡亲以及为侨服务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二是摄制《海外中山人》。为弘扬广大乡亲的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团结互助、爱国爱乡的精神,先后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日本等国,摄制电视系列片《海外中山人》,引起社会的热烈反响,深受海内外乡亲欢迎,大大地提高了侨务工作的社会知名度,扩大了侨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海外乡亲艰苦创业的事迹也激励着家乡人民坚持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建设美好家园,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打响寻根“品牌”。近年来,为多位祖籍中山的外国政要人物寻到祖屋或亲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寻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寻根活动的影响,增强他们作为华夏子孙的民族自豪感。   五、拓展联谊,壮大友好力量,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以乡情为纽带,发展与海外侨胞的广泛联系,努力在海外建立和发展一支庞大的对我友好力量。一是做好联络接待工作。三年来共接待旅外乡亲1.6万多人次。积极协助举办每两年一届的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密切了中山与世界各地中山社团和乡亲的联系,加强了政府与各地乡亲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得到海外乡亲、社团的高度信任和好评。二是积极引导和推动海外侨团的成立。几年来,成立了加拿大温哥华中山同乡会、加拿大多伦多中山同乡会、美国芝加哥中山同乡会、斐济中山同乡会、斐济西北区中山同乡会、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中山同乡会、澳大利亚墨尔本中山同乡会等多个侨团,壮大了中山旅外侨团的力量。并在我省率先成立了留英、留澳中山同学会两个海外留学生组织。在做好海外港澳乡亲的联谊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香港专项工作,加强侨务对台工作,积极支持海外各地开展反独促统活动。   六、引导侨力关爱社会,帮扶弱势群体 一是关心生活困难的归难侨。积极为归难侨解决实际困难,坚持节日上门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并积极帮助其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二是坚持开展侨务助学工作。积极引导旅外乡亲参与扶困助学活动,资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自2000年开展“手拉手”侨务自愿助学活动以来,全市助学活动共接受助学款250多万元,共资助了1500多人次的贫困儿童继续学业。引导旅外乡亲捐助“中山市扶困助学基金”达500多万元,成为扶困助学的重要力量。三是积极支持旅外乡亲扶困救危的义举。如派员陪同澳门乡亲汤福荣先生到西北开展捐款助学活动,为其一片爱心牵线搭桥,受其委托将20万港币分给4名病魔缠身的幼童做手术,等等。
中山市四项措施提高城乡规划水平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高标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规划水平。   一、严格程序,提高全市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把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山市近期建设2006-2010》,抓好各组团(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社会参与。严格规范规划审批与修改程序。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力争使城乡规划在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上有所突破。 (一)加快做好各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尚未完成镇总体规划修编、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批的镇,在2006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积极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村庄整治规划,尽快完成《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编写工作,提出全市村庄整治规划的具体措施与要求,以规划引导和调控新农村建设。 (二)积极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城镇近期发展实际情况,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及储备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优先开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尽快改变规划编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于城乡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发展的现状。 (三)严格规范村镇规划审批和调整程序。一是严格村镇规划审批程序。建制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经镇人大及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中山市镇区控制性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村庄整治规划要符合《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并由市规划局审批。二是严格村镇规划调整程序。村镇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任何规划送审前,均须通过公示或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对有关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布,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方可按程序报批。规划调整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未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调整方案,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二、加强管理,推进城乡规划法制化进程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的法定程序。全市各项建设活动应遵守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对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的项目或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除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由国家或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须经省建设厅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二是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统一组织实施。将各镇区的规划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三是重点加强对全市村庄整治工作的规划督导,按照《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引导各村庄因地制宜编制并实施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为中心,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管理,明确市、镇两级规划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开展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效率 一是完善规划实施报告和考评制度。市规划局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政府和上级规划管理部门书面汇报上年度全市规划实施情况,各镇规划管理所根据《中山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每年1月20日前向市规划局书面汇报上年度城乡规划管理与实施情况。市规划局对各镇规划管理所的年度书面汇报及时提出评价意见。各镇区对规划部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时,应将上级规划部门的评价意见作为重要考评依据之一。二是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把编制、实施城乡规划与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效能监督,纠正无规划建设、不按规划建设、粗放建设和规划管理中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行为,重点纠正突破“禁建区”、“四线”(即划定绿地保护范围的绿线、水系保护范围的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紫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的黄线)空间管制规定的行为。三是实施行政纠错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保障本地区城乡规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城乡规划工作负行政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城乡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审批城乡规划、违反规划批准建设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逐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督机制。“十一五”期间,中山市在广东省城乡规划、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成并运作城乡规划监测系统,全面掌握城乡发展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城乡规划信息与分析资料,依法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   四、落实措施,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和各镇政府把城乡规划工作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规划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的要求,加大对城乡规划特别是村镇规划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试点经费。三是强化城乡规划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建立全市城乡规划信息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实现信息共享。积极运用遥感技术和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积极培养和引进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他机构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对城乡建设和发展战略问题及城乡规划持续动态的研究。四是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村镇规划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职人员抓。
中山市创新政民交流平台共建和谐社会中山市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牢固树立“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群众的热情和智慧是重要因素;政府与市民的互信,广泛而健康的社会共识,是构建和谐社会最能动的力量”这一理念,高度重视激发群众的创造热情,凝聚群众的力量智慧,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建设“和谐中山”的实践。在坚持畅通市长专邮、市长接待日、领导下访制度、市长与政协委员座谈会制度等听取民意渠道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又接连创建了“城市论坛”、“周五行风直播室”、“政民在线互动”等政民交流新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市民与政府之间交流协商与平等对话的渠道,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打造和谐中山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创办城市论坛。从2005年4月起每月举办1―2期“城市论坛”活动,论坛立足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从社情民意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中,确定每期论坛的主题。承办单位主要包括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的政府部门,以及市人大、政协、审判、检察等机关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自愿参与论坛的市民作为嘉宾参与讨论,发表见解。承办单位代表(主要由承办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围绕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就群众关心的教育、卫生、医疗以及出租屋管理等热点、焦点、难点进行释疑解惑。每期论坛结束后,承办单位负责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市民,增强论坛的实效性。至今年10月,共举办20场“城市论坛”,跟踪解决群众问题100多件。 二是开通周五行风直播室。从2005年3月起,每周五在中山电台设立“周五行风直播室”栏目,以“展示部门形象,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行风建设”为宗旨,把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安排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的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室,讲解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就投诉性问题或建议当场表态,作出承诺或说明理由。栏目开播至今,市民反映的300多宗问题全部由市纠风办督促各相关单位跟踪落实,目前这些问题大部分已得到妥善解决或基本解决。 三是实现政民在线互动。在坚持通过互联网扩大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全面强化政民在线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从今年10月起,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民互动”栏目,主要设置了市民信箱、市长信箱、对话、政务论坛、投诉中心、建言献策等栏目,努力打造全方位的政民互动平台。其中,对话栏目由市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与网民进行网上沟通,着重解答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首次网上对话中,市民就食品安全等问题踊跃发问,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人在短短1小时内收集了100多个提问,并当场回答20多个问题。第二次对话栏目进行的2个小时里,网站点击率近10000次。对于未能及时回答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整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给予答复,切实发挥了政府网站的沟通交流作用。 四是积极回应诉求,共建和谐社会。在加强民意民情收集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反馈落实机制,明确由市政府督办部门负责督促承办单位落实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在《中山日报》头版设置了《论坛回音壁》栏目,追踪报道承办单位根据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整改工作的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广大市民认为,中山市通过城市论坛等多渠道的政民交流平台,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不仅折射出这个城市的自信、包容与开放,还让市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真诚和彼此间的尊重与平等。新华社、《人民日报》与省内媒体对论坛十分关注。《南方日报》以“城市论坛带来双赢”、“细节体现政治文明”为题,高度赞扬中山市在建设多元化吸纳民意渠道中迈出的一小步,却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迈出的一大步。
中山市1�10月贸易顺差突破60亿美元今年1―10月,中山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达192.3亿美元,同比增长26.8%,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其中出口129.1亿美元,增长30.4%;进口63.2亿美元,增长20.1%,实现贸易顺差65.9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两大贸易方式增长迅速 1―10月,中山市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43.3亿美元,增长28.6%,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74.6%。其中出口91.2亿美元,增长31.2%,进口52.1亿美元,增长24.3%;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46.2亿美元,增长26.5%,其中出口37.8亿美元,增长28.4%,进口8.4亿美元,增长18.5%。 二、外商投资企业占主体,民营、国有企业平稳快速发展 1―10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32.3亿美元,增长32.5%,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68.8%;民营企业进出口47.1亿美元,增长13.6%;国有企业进出口12.9亿美元,增长24.9%。 三、香港、美国、欧盟、台湾和日本是主要双边贸易伙伴 1―10月,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51亿美元,增长27.9%,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美国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34亿美元,增长28.1%。欧盟位居第三,双边贸易额达22.1亿美元,增长27%。台湾为第四大双边贸易伙伴,贸易额为16.2亿美元,增长21.9%。日本列第五位,双边贸易额为14.7亿美元,增长17.7%。今年1―10月,中山市与上述5个国家和地区的双边贸易额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71.7%。 四、机电产品出口高速增长,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优势明显 1―10月,中山市机电产品出口83亿美元,增长37.1%,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4.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8亿美元,增长19.3%。传统大宗商品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4.2亿美元,增长30.6%;鞋类出口6.4亿美元,增长16.6%;灯饰出口5.8亿美元,增长15.8%;电扇4.3亿美元,增长14.7%;家具出口3.4亿美元,增长19.4%。 五、进口商品五成为机电产品,原材料进口增势良好 1―10月,中山市进口机电产品32.3亿美元,增长27.6%,占同期进口总值的51.1%;其中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9.4亿美元,增长60.8%;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5.5亿美元,增长9%;钢材进口3亿美元,增长1.3%,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1.6亿美元,增长30.9%。
中山市力争“十一五”农民工工作实现七个有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民工工作“七个有”:即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子女教育有学校,生产生活环境有改善。     一、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机制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强化市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落实“关口前移”,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基层延伸。研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经费,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人民调解范畴一并处理,实现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快立案、快调解、快审理、快结案。二是全面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工作,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网,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氛围。三是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为基础和依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和“文明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     (二)完善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完善用工登记与合同备案信息网络,推行网上申报,实行用工登记与合同备案一同办理。继续加强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管理,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和建筑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条件、工作报酬、休息休假和工时制度等方面进行集体协商。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健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网络,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小时最低工资制度,督促企业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农民工获得应得报酬。三是进一步扩大工种和职位的范围,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年度公布制度,引导用人单位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农民工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培训制度,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完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健全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法院、税务和工商等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的原则,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行为。健全和完善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推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公开曝光制度。发挥“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的作用,公布基层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劳动保障信访机构,畅通农民工信访渠道,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全面落实领导下访、信访接待制度,就地、就近处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     (四)完善普法宣传机制。采取送法下厂、进工地和举办宣讲会等方式,实行“零距离”接触策略,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掌握处理劳动争议技巧。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建立农民工岗前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全面建立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律师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降低申请法律援助门槛,适当减免诉讼、协调或调解活动费用。探索建立司法、劳动保障、公安、信访、建设、法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农民工维权综合援助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制度     (一)落实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凭证就业制度。本外地劳动力上岗就业前,必须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凭证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加强对农民工供求的分析预测和规划调控,有计划、有组织地引进外地劳动力,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劳动力供求结构平衡。     (二)强化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失业登记、就业备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务派遣等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市、镇、社区(村委会)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为本外地劳动力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各项就业服务。落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鼓励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外省市劳动者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定向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鉴定费用总额的50%补贴。开展以外来女工为主的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力争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200人。鼓励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充分利用设备设施资源和人才资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提供规范的职业技能实习条件和环境。     (四)明确农民工技能培训责任。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对农民工实施各类技能培训。落实市镇两级财政投入机制,对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各类组织和社会机构给予补贴。鼓励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税前列支,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企业,可以全额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征收管理,完善稽核办法,强化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少缴、瞒报行为,做到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管理办法,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强制性报建资格条件之一。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教育,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推动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     (一)加强区域劳务合作。高度重视和支持劳务合作,把区域劳务合作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计划。全面落实泛珠三角劳务合作制度,完善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强化就业跟踪服务,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二)健全劳动力供需信息制度。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企业用工需求申报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劳动力供需信息。完善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引导外省市劳动力有序转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五、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农民工工作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工作职责和综合管理服务协调制度,尽快制订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检查和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实行重心下移,发挥各部门基层机构的作用,依托基层平台开展好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各镇区把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制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抓好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农民工信息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跨部门的农民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业务信息共享。建立农民工管理服务信息统计和定期调查制度,建立农民工个人资料信息库,及时更新农民工的基本信息,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大对农民工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维权和信息系统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正常支出范围,确保农民工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农民工管理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法制宣传、组织专题活动、印发相关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组织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的突出事迹和先进典型以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模范企业,及时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中山市八项举措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中山市根据农民的特点,采取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措施,多渠道解决农民就业、就业转移和扶持失地农民重新就业的问题,确保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鼓励外出承包土地      针对大龄失地农民难以适应非农产业岗位要求和客观上缺乏合适工作岗位安排的情况,制定《关于鼓励村民外出承包土地实施奖励的暂行方案》,鼓励和引导失地农民外出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一是实行包耕补贴。对外出承包土地的失地农民,一次性补贴50元/亩,各镇区、村也相应实行补贴。二是给予资金扶持。各镇区、村安排专项资金,对外出承包土地的失地农民给予一定额度、期限的贷款贴息或经济补贴。三是做好保障服务。成立“村民外出发展促进会”,为失地农民提供商业信息、技术指导、管理培训,主动与承包地的政府做好协调工作。目前,全市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失地农户达1050户,承包土地遍及福建、四川、广西、湖南、上海等省市以及本省的江门、新会、番禺、斗门、台山、高明、肇庆、高要等市县,承包土地面积达9万多亩,年经济总收入达3.6亿元,解决了本市失地农民约6000的人就业问题,并为承包所在地提供了8000多个就业岗位。      二、安排公共公益岗位      近年来,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环境绿化、净化、美化工作需要大量劳动力,各镇区因势利导,优先安排本地农民从事该项工作,有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部分镇区积极与工厂、酒店、住宅小区、花木场联系,优先安排当地农民从事绿化、环卫等工作,促进农民就业转移。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近年共安排当地农民500多人到区绿化队、300多人到区环卫队就业。      三、组织从事农产品深加工      积极组织农民进腊味加工厂、海鲜加工厂、果品加工厂、鲜活产品冷冻厂、罐头厂等从事农产品深加工,沿着农业链安排农民就业。中山市神湾镇利用良好的水资源发展滩涂养殖禾虫3800多亩,养殖黄鱼、加洲鲈、宝石鲈、南美白对虾等8000亩;在边远的竹排村组织农民进厂加工冰鲜虾,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一条街,鼓励农民加工禾虫干、虾干进入流通领域,解决就业,增加收入。      四、发展家政服务业      把有就业要求的妇女组织起来,举办家政服务培训班,进行家居清洁、家政服务、园林绿化等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发给技能等级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就业后派专人跟踪服务,协助企业与家政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中山市三乡镇政府与雅居乐公司、泉林山庄、宝元鞋厂、商场等联系,为他们输送合格的家政服务员,使受培训人员的就业率达85%以上。目前,三乡镇先后举办了3期家政服务培训班,对128名农村妇女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五、开办农村工作坊      针对部分农村妇女有就业愿望,但因料理家务、照顾儿童而不能外出工作的情况,采取灵活就业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开办农村工作坊,为其提供工作、家务两不误的就业方式。中山市南朗镇华照村在村委会设立产品收发部,让村民将产品带回家加工。目前,全村有120名妇女采取了这种就业方式,月收入多的可达1300多元。中山市大涌镇青岗村开办农村工作坊,并负责联系货源,再将村民集中在工作坊,从事一些成衣剪线类的简单劳动,实行弹性上班时间,按件计酬。      六、设立特别工作车间      为解决农民不适应工厂严格的制度管理、不愿加班、因私事常请假等问题,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开创出一种过渡性的办法:在选择了适应农民工作的岗位并取得企业支持后,在工厂内设立本地农民就业车间,由本地人管理,不安排加班,实行“本乡本土本车间,同声同气同劳动”,使农民工乐于接受,逐步适应。目前,该区已分别在玩具厂、水产品加工厂安置了80多名本地农民就业。      七、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      把企业用工信息网延伸到村,为农民提供就业服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工厂需要什么样的技术工人,镇村就组织农民进行培训,结业后对口安排就业,就地解决就业,收到了就业率高、能发挥所长、企业乐于接受的好效果。中山市南头镇今年根据企业需求,举办了电工、厨师等专业技术培训班10期,定向培训农民600多人,安排到工厂就业达100%。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要求各大工业集团同村挂钩成立农民就业基地,今年1―8月区管委会免费为600多人进行对口工种技能培训,安排就业681人。      八、扶持自主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农民,给予各种优惠措施,大力扶持、鼓励农民施展才干,创业致富。中山市黄圃镇对自主创业的农民,由镇政府给予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经营满一年的农民奖励2000元;中山市古镇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灯饰行业,全镇形成浓厚的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中山市实施科技自主创新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自主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中山”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步伐,城市创新实力不断增强。今年1―9月,全市专利申请2905件,同比增长10.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件,同比增长23.2%,专利授权1691件,同比增长5.7%。2004以来,全市有2项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 14项成果获省科技奖励。     一、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围绕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加快制定支持和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法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创新政策体系,为建设创新型中山提供可靠的政策法规保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出台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性政策文件。二是积极鼓励企业组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促进企业自觉成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的主体。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中心9家,市级工程中心108家。这些研发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极大地促进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能力,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动力。三是加快建设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支持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今年1月,火炬区创业中心被科技部正式授予“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称号,吸引了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及国内科研院所的20多位博士前来创业,已有毕业企业20家,在孵企业154家。四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由中山市政府与省科技厅合作共建中山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计划年底初步完成组建工作,主要服务于中山及周边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配合华南现代中医药城项目,积极推动“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五是完善和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特色服务和条件建设等活动。全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跃,今年1―10月,经认定、登记的合同份数超过2200份,合同金额超过4600万元,为科技开放企业减免税额达230多万元。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200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预计达860亿元,比上年增长约39%,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约28%,大大高于同期工业增长速度。高新技术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今年以来,新认定2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8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科企业37家。目前,全市共有15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7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140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强劲增长势头,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园区和科技基地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累计建立起1个国家级高新区,1个国家级民科园,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10个技术创新专业镇,2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镇,1个“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个省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等。火炬区“二次创业”成绩显著,逐渐建成“四位一体”的示范园,在全市经济中显示出强大的科技和经济辐射力。      三、加快专业镇建设,培育新型特色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专业镇的意见》,以专业镇为平台,带动全市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指导各专业镇因地制宜、打造高效实用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加速特色产业集群的集聚和壮大。目前,10个专业镇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域。今年以来,小榄镇成功创建成为“中山小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东凤镇获得“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称号。积极培育新的专业镇。积极探索专业镇集群发展的新路子,计划整合小榄、东凤、南头三镇五金家电产业的创新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中山北部五金家电产业创新服务公共平台。通过公共创新平台模式带动专业镇产业集群式创新。      四、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认真贯彻省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积极制订配套政策,吸引高校、科研院所来中山成立各种类型的科研机构,使其人才、技术、成果和设备等资源为我所用,尽快提升中山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强产学研环境建设,积极探索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形成以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战略联盟,实现深度合作。全市100多个工程中心、10个专业镇与相关高校、科研院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了3个博士后工作站。今年3月,华南理工大学在中山市设立了工业技术研究院,并在小榄镇设立分院。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已有7个项目被列入国家新产品计划。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      加强专利执法,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准委托专利执法案件15件,结案5件,中止6件;立案调解8件,结案7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2件。积极构筑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教育的立体网络,深入企业、学校,广泛应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举办了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联合省学生联合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省发明协会,共同举办广东轻工产品外观设计大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带动全市企业的专利制度建设和运用专利信息的水平,目前全市共有4个省级知识产权试点,9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做好专利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为32项发明专利申请提供资助,资助金额37195元。      六、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充分发挥科普工作的社会作用,以青少年学生、农村、科普基地为重点,努力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举办科普集市4场,科技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农民人数3600多人次,参加下乡活动的科技人员达185人次。积极促进科普基地建设。今年以来,举办了超过10场的科普展览。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培育和建设科普基地。目前,全市已有省、市级科普中心11家。
中山市实施科技自主创新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自主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中山”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步伐,城市创新实力不断增强。今年1―9月,全市专利申请2905件,同比增长10.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件,同比增长23.2%,专利授权1691件,同比增长5.7%。2004以来,全市有2项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 14项成果获省科技奖励。      一、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围绕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加快制定支持和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法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创新政策体系,为建设创新型中山提供可靠的政策法规保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出台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性政策文件。二是积极鼓励企业组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促进企业自觉成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的主体。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中心9家,市级工程中心108家。这些研发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极大地促进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能力,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动力。三是加快建设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支持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今年1月,火炬区创业中心被科技部正式授予“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称号,吸引了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及国内科研院所的20多位博士前来创业,已有毕业企业20家,在孵企业154家。四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由中山市政府与省科技厅合作共建中山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计划年底初步完成组建工作,主要服务于中山及周边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配合华南现代中医药城项目,积极推动“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五是完善和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特色服务和条件建设等活动。全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跃,今年1―10月,经认定、登记的合同份数超过2200份,合同金额超过4600万元,为科技开放企业减免税额达230多万元。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200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预计达860亿元,比上年增长约39%,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约28%,大大高于同期工业增长速度。高新技术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今年以来,新认定2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8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科企业37家。目前,全市共有15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7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两个密集型”企业,140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强劲增长势头,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园区和科技基地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累计建立起1个国家级高新区,1个国家级民科园,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10个技术创新专业镇,2个“广东省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镇,1个“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个省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等。火炬区“二次创业”成绩显著,逐渐建成“四位一体”的示范园,在全市经济中显示出强大的科技和经济辐射力。      三、加快专业镇建设,培育新型特色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专业镇的意见》,以专业镇为平台,带动全市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指导各专业镇因地制宜、打造高效实用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加速特色产业集群的集聚和壮大。目前,10个专业镇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域。今年以来,小榄镇成功创建成为“中山小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东凤镇获得“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称号。积极培育新的专业镇。积极探索专业镇集群发展的新路子,计划整合小榄、东凤、南头三镇五金家电产业的创新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中山北部五金家电产业创新服务公共平台。通过公共创新平台模式带动专业镇产业集群式创新。      四、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认真贯彻省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积极制订配套政策,吸引高校、科研院所来中山成立各种类型的科研机构,使其人才、技术、成果和设备等资源为我所用,尽快提升中山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强产学研环境建设,积极探索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形成以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战略联盟,实现深度合作。全市100多个工程中心、10个专业镇与相关高校、科研院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了3个博士后工作站。今年3月,华南理工大学在中山市设立了工业技术研究院,并在小榄镇设立分院。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已有7个项目被列入国家新产品计划。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      加强专利执法,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准委托专利执法案件15件,结案5件,中止6件;立案调解8件,结案7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2件。积极构筑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教育的立体网络,深入企业、学校,广泛应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举办了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联合省学生联合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省发明协会,共同举办广东轻工产品外观设计大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带动全市企业的专利制度建设和运用专利信息的水平,目前全市共有4个省级知识产权试点,9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做好专利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为32项发明专利申请提供资助,资助金额37195元。      六、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充分发挥科普工作的社会作用,以青少年学生、农村、科普基地为重点,努力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举办科普集市4场,科技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农民人数3600多人次,参加下乡活动的科技人员达185人次。积极促进科普基地建设。今年以来,举办了超过10场的科普展览。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培育和建设科普基地。目前,全市已有省、市级科普中心11家。
中山市依靠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山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增进农民福祉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探索出一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子。     一、转变发展思路,实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顺应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和思路,由注重城市发展,转变为统筹城乡发展;由局限在农村内部寻求发展,转变为发挥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支持作用;由局限于解决农村表层的突出问题,转变为解决农村深层次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由注重发展生产,转变为注重农民自身的全面发展。2001年以来,中山市就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实施小城镇大战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城中村管理体制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2004年又作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工作部署,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通过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农民向市民转变。为贯彻中央1号文精神,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中山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提出了工作措施。实行重心下移工作机制,成立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与农村工作督导组,及时处理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督促工作落实。把村(居)干部纳入市级培训体系,连续三年举办村(居)书记和主任培训班,切实提高农村干部发展经济和管理社会的能力。协调好市、镇、村、农民四方面的利益关系,理顺市镇财税管理体制,把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二、实施“强镇富村”工程,促进农民增收     把做大做强镇域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打造专业强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工业聚集区和专业市场,引导企业进园进区,促进集约发展。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加强专业镇科技扶持力度,建立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完善产业链配套和人才、专利、标准战略等服务建设,促进特色经济升级换代。全市10个科技创新专业镇均已建立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实行企业化运作,多种模式经营,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技术集成、工艺配套、信息管理等服务。目前,中山市镇域特色经济优势明显,全市24个镇区拥有21个国家级产业基地。把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引导村集体经济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降低经营风险,集中力量兴建工业厂房、商铺,发展物业经济,稳步增加农民收入。把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0万元的48个村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帮扶村集体兴建物业。在土地开发中坚持让利于村,“留用地”比例提高到40%,让村集体和农民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主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事业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指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近年来,市镇两级财政投入6000万元,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共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6.64万人。今年,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重点开展1万名文化水平偏低的农村劳动力系统培训和就业前引导性培训,1万名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定点、定时间、定课程、定就业的免费技能培训,1万名有一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保证镇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本级财政总支出的35%,市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达到本级财政总支出的25%以上。“十五”期间,全市教育总投入超过83亿元,年度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23.6亿元。率先在全省启动机制化、制度化的扶困助学工程,设立了总额1200万元的“扶困助学专项基金”。2005年,近6700名贫困大中小学生获得资金资助,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的目标。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2005年,市财政投入5亿元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另外每年再增拨1000万元用于基金补贴,推动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市每年安排低保资金1300万元,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建设农村敬老院,完善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2006年市财政新增1200万元资金用于提高补贴额度。四是加强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农村和困难镇区的扶持,根据各镇区经济状况,实行分类管理和“三奖一保”的奖励型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投入从2004年的5000万元提高到2006年的1.4亿元,年均增长67.3%。市财政承担镇区出口退税8853万元,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对欠发达镇区实行贷款贴息,扶持相关镇区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镇区“造血”功能,形成滚动发展势头。     四、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将农村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分配到人,固化股权,按股分红。这一改革明晰了村集体与村民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促进农民转型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为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217个村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占全市总数的92%。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进一步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零负担。大力完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制”,严格“一事一议”,严禁超范围、超限额或加项“搭车”收费。抓好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开展农民负担督查工作。三是推行集体经济村级核算。针对村民小组核算管理成本高、利益协调难等问题,推行村小组经济由村级经济组织统一核算的改革。引导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原则向社会经济法人组织过渡。四是适时推进“村改居”。2004年底,启动了农村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的改革,实行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居委会与股份合作制公司分设,剥离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增加对“村改居”社区的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社会保障等投入,并在“村改居”社区大力推广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五、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构建城乡和谐社会     面对城乡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体制改革加以解决。强调保护出嫁女权益,按照合情合法合理原则,让出嫁女享有认股权。到2005年底,全市已有79.6%出嫁女落实全部权益,11.2%落实部分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符合条件的代耕农入户中山。目前已有1000多名代耕农入户,其中有地可耕的继续从事农业,无地可耕的由政府资助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个别代耕农较多的镇集中建设代耕农居住小区,解决代耕农违章搭建问题,让代耕农在中山安居乐业。针对村集体经济财务状况不透明问题,通过制度建设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普遍实行了村会计委派制、代理制或选聘制,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源头上化解干群矛盾。
中山市治乱减负取得明显成效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治乱减负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新成果。 今年1―10月,全市共取消涉企收费1项,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1项,涉及金额共2194.85万元,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276.85万元。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通过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重新确定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常办事机构及其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减轻企业负担队伍建设,增强减负工作人员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三是完善治理公路(水路)“三乱”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      为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向纵深方向继续推进,进一步健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由各镇区经贸办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联络员,专人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向企业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企业治乱减负政策法规,监督并遏制各种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      三、开展治理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专项工作      把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专项工作列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开展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已经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等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表明,这些政策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了落实,不存在向企业乱收费的情况,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整治,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深入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规范、完善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年检和年度审核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的方式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进行整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的现象;采取积极可行办法梳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深入清理整顿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涉企收费,巩固已取得的减负成果。      五、各司其职,抓好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不断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市公安局严格规定除交警支队外,各基层单位不得乱设卡、站查车、罚款、收费,严禁治安报警站随意查车、罚款或收费行为。公安交警支队继续抓好“六项制度”(自责自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联勤制度、罚缴分离制度、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制度)的落实,对民警执勤违反法律程序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中队长和大队长承担过错责任。市交通局及道路运输管理局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提高执法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执法意识,加大部门巡查力度,对全市交通管理所和经省批准的7个路(桥)收费站不定期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查。交通稽查大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执法,在省政府批准的检查点上进行检查,有效制止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物价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规定,对政企不分的挂靠企业进行了重新核准。对全市有经营拖车收费的车辆保管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有效制止了路上乱收费行为。      六、建设高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      着力抓好民营经济发展,提高为民营企业的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从专项扶持资金中拨出800万元,扶持镇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已建成中山市中小企业服务网、沙溪镇服装企业技术中心、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技术中心、汉信现代设计制造服务中心、中山市日用电器科技创新中心、古镇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技术监督灯具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山市Linux公共服务技术支持中心、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黄圃圃食品检测站等13个镇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力度,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前置审批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经营投资环境。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加大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调处力度,使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中山市实施加快教育发展“六项工程”中山市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实施“六项工程”,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基本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启动调整学校布局、建设规范化学校工作,2003年完成了第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全市投入10亿元,撤并了近100所中小学。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2003―2005年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涉及241所项目学校,按照省、市一级学校标准建设,全市投入资金11.2亿元,建筑面积767219.42平方米,新征地2794.72亩。通过新一轮布局调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接近,基本实现均衡发展。      二、推进信息化工程,抢占教育发展制高点      中山市先后被广东省、国家教育部确定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信息化试验市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建立全省首个教育城域网――中山市教育城域网和地级市首个教育信息网――中山教育信息网。近5年来,全市总投入超过3亿元,所有中小学装备了计算机室,人机比达到7.6:1;全市共有263所学校(教办)实现了光纤连接,建立了184个校园网,全部学校实现了“校校通”。将信息技术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小学三年级以上至初高中开课率均达100%。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信息技术实验学校3所,省级14所,市级52所。为适应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全程运用,全市连续3年进行教师计算机应用培训,教师参加广东省计算机初级考试合格率达100%,中级考试合格率达88%。      三、实施优质学校建设工程,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加快等级学校创建步伐。市政府设立“创强”等级学校专项经费,每年拨款500万元支持镇区中小学上等级。近两年,全市新增等级学校142所,等级学校比例达到77%。二是启动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做强、做大、做优普通高中。三是启动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初中整体办学水平。2004年,市政府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以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全市所有初中达到市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80%以上的初中达到省市一级学校标准,确保每个镇(区)至少有一所优质初中。市政府设立初中建设专项经费,2005―2008年每年800万元,4年共3200万元。目前,全市已有20个镇(区)共新建、扩建初中54所,投入资金近8亿元。      四、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优化升级工程,服务中山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有效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38所减至17所。二是适应全市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推广校企合作办学,推出“订单式”培养模式。三是加大等级职校建设力度。目前,全市17所中等职业学校中,有国家级重点中专1所,国家级重点职中4所,国家级高级技工学校1所,省级重点职中6所,市级重点职中2所,等级职业技术学校达82.4%。四是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层次。2004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校正式开办,目前在校学生人数达4380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一期工程投资1亿元,目前在校生超过2000人。两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创办为全市大批量培养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实施“三名工程”,精心打造中山教育领军团队      全面启动“名教师、名校长工程”,通过名教师、名校长打造一批名学校。为实施“三名工程”,搭建五大平台:一是人才引进平台,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近年来,全市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达470多人。二是培训平台,提高教师专业水准,全市投入1000多万元经费。三是竞赛平台,引导教师追求卓越。四是发展平台,为教师不断成长加注动力,设立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特级教师、教育专家等五级专业性发展台阶。五是激励台平,鼓励优秀骨干脱颖而出。      六、实施扶困助学工程,关注弱势群体      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问题,把扶困助学当作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率先在全省启动扶困助学工程,设立扶困助学基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分级资助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扶困助学基金达2000多万元。2005―2006学年,全市资助中小学生14006人次,资助金额741.8万元。137名大学生申领贴息助学贷款117万元,确保全市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中山市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中山市深入贯彻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部署下一阶段禽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免疫注射、疫情监测等有效措施。迄今为止,全市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禽畜生产和经营秩序正常。      一、强化检查机制      一是市防疫检查监督组由原来市农业部门、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市兽医防疫检疫站三个单位各自组成,改变为三个单位派员共同参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二是检查地点由原来镇(区)自定改变为由联合检查小组按规则随机抽样。三是以往检查结果仅内部通告改变为将结果通告全市,切实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全市已组织联合检查小组按照《中山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要求,对本年度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实绩进行抽查,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不扎实,考评不合格的,严格追究所在镇区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日常监测      进一步完善禽流感疫情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市兽医防疫检疫部门对集约化、规模化的养殖场(包括种畜禽场)进行监测,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合格证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禽流感疫病控制关。专门从市林业部门抽调人员到候鸟活动频繁的库区、滩涂、湿地进行日常性巡视观察,严密监视候鸟异常发病和死亡情况。      三、强化免疫注射      严格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在做好养殖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定期对辖区内的畜禽开展免疫注射,做到新增、补栏及时免疫注射,到免疫间隔期定时补免和佩带免疫标识,出栏及时检疫,使畜禽从进栏到出栏的全过程得到严密监控,确保做到“禽不漏针”。截至10月底,全市禽流感免疫密度已达99.8%。      四、强化队伍建设      在继续抓好乡镇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防疫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班、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形式,着实提高防疫员的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与市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合办了畜牧兽医中专班,计划用两年时间,将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成专业技术人员,为各项防控措施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山市五项举措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中山市积极创新发展思路,采取五项举措,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      一、以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化解粗放型增长矛盾      一是探索和形成适应转型发展和创新需要的政策支撑体系。制定鼓励和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政策,在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础上,尝试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千方百计激活各种创新要素,真正把各类创新活动作为中山城市发展的引擎。尽快出台引导政策,鼓励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      二是实施“重点跨越”工程,推动经济增值方式从劳动力增值向智力增值转变。充分发挥财政放大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把资金、人才、研发等资源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加速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质量和内涵,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软件开发、新材料应用、健康医药、新能源利用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优势和新兴产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速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畅通产学研结合通道,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全力抓好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扩大专业镇覆盖面,注重专业镇往纵深化、质量化发展,建立起本镇专业产品的公共技术服务和创新平台,通过政府扶持和多元化办创新中心来解决企业个体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与工程中心等企业自身研发机构优势互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和当地特色产业服务;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给予大力资助;加快建设装备制造研究院和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努力在培育“两自”企业(自有品牌、自主技术)方面实现重点跨越。大力鼓励在引进基础上的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通过自主研发创树品牌;积极开辟“两自”企业“绿色通道”,在注册登记、税收、进出口、检验检疫、技术和人才引进、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在东部的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方面实现重点跨越,快速提升东部地区的创新水平,尽快形成全市产业升级的主导带动力。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解决资源配置矛盾      一是积极促进清洁生产。将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将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作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为主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主转变,努力实现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加强清洁生产的“企业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行业试点”,把清洁生产由“面向企业”逐步推广到“面向产业聚集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对印染、电镀、线路板、皮革行业企业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力争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尽快实施对各镇区万元GDP能耗的考评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坚持以节约和循环的理念指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逐步建立环保淘汰机制,关闭污染严重和不达标的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重点培育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管理现代化的环保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发展绿色贸易和绿色经济,积极抓好企业、园区、城市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构建工作。三是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化。积极尝试以下游处理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拉动式”发展模式,落实若干示范项目,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形成。可以考虑通过财政放大资金的作用,发挥政策资金对外资和民间资本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三、增强内生动力,提高经济抗风险能力      一是坚持发展外向型经济不动摇,引导外资扎根发展。既要坚定不移地“招商选资”,对外资予以筛选,又要鼓励“走出去”对外投资来避开反倾销和各种非关税避垒,以期实现对外经贸合作效益最大化;既要努力扩大出口,又要努力增加进口,通过进口促进产业升级和增加税收;既要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植根本土,促进增资扩产,大力发展扎根型项目,又要加强税收管理。      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加快制定鼓励社会机构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和异地银行进入的政策,促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多元化,继续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对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继续鼓励外资企业创新,推动外资企业研发本地化、零部件国产化。进一步对技改贴息等财政放大资金的使用进行完善,体现向民营经济的倾斜,真正把创新体系牢固建立在“以我为主”的基础上。在检验检测、行业标准等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因素方面给予培育和支持。推动民资与外资相结合,实现“以外强内、以内促外”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为外资企业进行生产配套,合资、合作创办新企业,努力跻身于跨国公司的生产和技术体系;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利用外商的海外销售渠道和市场网络,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外资企业提高内销率;引导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建立策略性技术联盟,联合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加速技术扩散,缓解民营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制约。      四、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解决三次产业不协调的矛盾      一是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优越的区位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的市场体系、庞大的企业群体等优势,积极建设“商贸中山”,高度重视物流体系建设,争取成为国家级物流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加快发展几大物流聚集区,尤其要重点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加大开放力度,降低中介服务准入条件,推动法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租赁、广告等中介商务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境外知名的中介机构,发展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优秀中介机构。结合产业集群发展会展业。结合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商贸促进产业向心力,以会展带动总部经济,催生、吸引流通业和中介机构在专业镇集聚,促进特色产业从产业链中低端逐渐向高端过渡转型。二是把服务业发展同扩大内需、增强内生增长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居民服务业,重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形成投资少、收效快、就业容量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文化服务业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中山文化产业园区,进一步挖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融合,积极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五、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化解城乡差距矛盾      一是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指导原则,把镇、村经济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既要充分利用现有专业镇、特色产业集群等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提高镇村工业化水平,又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二是鼓励农民就业和创业,推动个体和私营经济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动力。在创业贷款、提供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主动失业”和“心理失业”问题,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充分利用中山良好的产业基础、社会闲散资金以及密切的本地亲情网络等资源,创办和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强调服务业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从相对低效的农业向相对高效的非农产业转移的机会,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三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广普及先进农业科技和现代化农业机械设备,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增效的贡献率,充分发掘农业内部潜力,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农业的产业发展素质;继续实施“农村五项工程”,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科学合理地调整生产布局,推动农业生产集群化发展,形成局部地区的产业优势,同时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搞活流通,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
中山市稳步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山市积极创新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模式,着力提升城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活和投资环境,加快构建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      一、无形资产商业化      组织市政设施广告经营权拍卖会,把城区部分路灯、人行天桥、隧道等一批公共空间广告经营权拍卖给有实力的广告公司、企业,并逐步向社会开放采石矿场的采矿权,所得资金统一划入市财政,专项用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积极创新无形资产商业化形式,委托中介公司公开拍卖14个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经营权,通过市场竞争,有效调节市场上的商品混凝土价格;与市邮政部门签订协议,对城区48个书报亭收取占道费,实行有偿使用;出让街心公园冠名权,已有中山移动通讯公司出资300万元认购等,着力提升城市公用资源经营效益。      二、设施建设合资化      鼓励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以BOT(建设-经营-转让)和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有效缓解市财政资金压力。其中,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发电厂通过采用BOT方式招标,成功引资2.55亿元。中标的长青集团将在特许经营期内,通过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销售和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获取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无偿移交中山市政府。      三、市政管理规范化      将原属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和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城市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三项市政公用事业以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向市场,通过招标方式让中标单位入场作业经营,有效实现社会公用事业设施管养和监管机构分开,加快形成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作业公司的四级管养格局,有效克服原有模式缺乏有效的监管,投入虽逐年加大,但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不快的弊端。
中山市前11月进出口总值突破200亿美元今年1―11月,中山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达211.9亿美元,同比增长25.7%,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其中出口142.6亿美元,增长29.8%;进口69.3亿美元,增长18%,实现贸易顺差73.3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一般贸易增速快于加工贸易     1―11月,中山市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51.6亿美元,增长27.7%,增速高出加工贸易1.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2.2亿美元,增长30%,进口9.4亿美元,增长18.6%;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57.5亿美元,增长26.6%,其中出口100.4亿美元,增长29.8%,进口57.1亿美元,增长21.5%。     二、外商投资企业占主体,三大企业平稳快速发展     1―11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45.6亿美元,增长30.3%,占同期中山市进出口总值的68.7%;民营企业进出口52亿美元,增长14.3%;国有企业进出口14.3亿美元,增长26.7%。     三、香港、美国、欧盟、台湾和日本是主要贸易伙伴     1―11月,中山市与香港双边贸易总额达55.7亿美元,增长25%,为中山市第一大贸易伙伴。美国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37.5亿美元,增长28.9%。欧盟位居第三,双边贸易额达24.6亿美元,增长28.2%。台湾位居第四,贸易额为17.6亿美元,增长17.5%。日本列第五位,双边贸易额为16.4亿美元,增长19.4%。与上述五个国家和地区的双边贸易额占中山市对外贸易总额的71.6%。     四、机电产品出口占6成多,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     1―11月,中山市机电产品出口91.6亿美元,增长33.3%,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4.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1.6亿美元,增长21.4%。传统大宗商品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5.7亿美元,增长31.9%;鞋类出口7亿美元,增长17.6%;灯饰出口6.4亿美元,增长16.4%;电扇4.5亿美元,增长16.1%;家具出口3.8亿美元,增长18.2%。     五、机电产品和原材料进口增长良好     1―11月,中山市进口机电产品35.2亿美元,增长23.1%;其中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10亿美元,增长46.3%。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6.1亿美元,增长10.1%;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1.7亿美元,增长29.1%。
中山市加快推进社会经济信息化发展近年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全市信息化综合指数达78%以上,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市第一大支柱产业,信息基础设施迈入全省先进行列。今后,力争用3―5年的时间,形成信息技术普遍适用、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研究和应用、信息环境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康和超常规发展      (一)加大政府信息化投入。建立财政支持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市财政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投放于大型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信息资源库、软件制造业、社会信息化示范工程、信息制造业原始创新、信息化资源整合以及规划制定等。今明两年市财政用于促进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每年不少于5500万元。      (二)加快信息化标准建设。围绕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开、协同办公、信息安全等建设与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电子政务规范化管理,力争在2007年6月份前完成全市数据共享规范和接口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各部门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必须严格采用全市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并作为项目评审的主要指标,为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提供支撑。      (三)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引进的激励机制,落实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形成结构合理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凡软件人才落户,参照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执行,落户软件园的企业经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拓宽信息化人才培养思路,对信息化专门人才试行“订单式”教育、“定制式”培养的方式,鼓励用人企业直接进入教育培训市场,直接培养、培训企业所需专门人才。加强员工在职培训和本地化,提高劳工队伍素质和技能。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反映企业意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做好信息化专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以及信息化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咨询建议等工作。      二、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推动电子政务深入应用      (一)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促进政府业务协同。加快完善省、市、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用两年时间,完善党政内网平台,接入范围拓展到社区;优化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系统的纵深应用和功能完善。制订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通过统一交换平台,共同推进政府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互通共享与协同办公,实现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的无障碍交换和共享。      (二)加快重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全市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以110平台改造升级为基础,全面实现公安、消防、交警三个接处警平台的整合,并连接三防、交通、地震、气象、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民政、供电、电信等部门,构建全市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年底前正式调试启动。二是完善“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借助中介电信运营商的参与,提高市民对系统的应用和认同程度,尽快完成对系统的测试及全面验收移交,归口信息产业部门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服务在线”电子监察和效能评估。三是部门已建成并运行的业务系统,必须加快与“行政服务在线”的整合,逐步实现“统一入口”,并联审批。四是以发放劳动保障(市民)卡为契机,逐步扩展到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实现相关社会服务及行政服务功能“一卡通”。五是推进金盾工程、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运行。六是推进“数字环保”,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七是推进“数字交通”、“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口岸、电子监察以及其他“十三金”工程建设。八是按照统一、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年”活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今年在全市开展电子政务整合年和应用年活动,把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摆在首位。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积极推进政府网站群的建设,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水平。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审核小组,规范政府部门网络设置和信息发布,建立网上办事的联动协调机制,增加与市民互动的功能,参照省对各类政务网站的评估,每年发布一次评估结果。      三、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建设公共信息技术服务设施为切入点,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一)加大政府对企业信息化的扶持力度。每年从信息化专项经费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以应用信息技术为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应用,对列入市“关键领域、重点突破”的项目,由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攻关。      (二)加强公共信息技术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重点建成Linux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嵌入式软件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信息安全保障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和数字认证技术服务中心等四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以专业镇、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基地)或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集群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全市所有的产业园区(基地)和专业镇都要建立起产业集群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      (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政策法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持1―2家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选择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支持其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试点示范。      (四)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加强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按照《广东省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行动纲要》,积极推动全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加强行业及镇区企业信息化示范,选择若干专业镇和企业,开展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建设。      四、实施信息兴农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农业资源管理和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争取用两年时间,形成覆盖全市村一级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各类农村信息化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信息化工作服务体系。强化对农村信息化的管理职能,配合制定并实施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农村信息化工作;加大农村基层管理信息化的推进力度,加快实现村务管理信息化;建成比较完善、综合、系统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市场信息村村通”、“科技信息村村通”,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使农民及时、快捷、便宜地获得所需要的准确的农业生产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      (二)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推动农业从生产、管理、产品营销全过程的信息化建设,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管理决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提高农业资源管理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山农业信息网,加快“金农工程”和各类专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为广大农民和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流通大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三)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进村入户”。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业产业信息化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全面实施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大力推广和普及各种实用、适用的信息技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广泛深入开展“农户信息化”活动,使信息化渗透到农户生产、经营、消费、学习等各个具体环节,全面提高农民信息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支农”活动,充分利用通信运营商等社会资源,建立起政府扶持、企业参与的政企互动机制,鼓励信息产品制造商研制适合农村使用的廉价信息终端,支持信息服务商联合制定农村信息化服务优惠资费政策,大力推动农村信息化普及服务。通过就业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信息化意识,帮助农民掌握信息技术。      五、实施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促进社会事业信息化      重视并加大对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建设一批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库和公用信息应用系统,形成跨领域共享信息资源的管理格局,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信息技术的成果。      (一)推进基础公共信息共享。以人口资源数据库、法人单位资源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以及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四库”建设为重点,实施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围绕政府、企业、科技、农村、社区服务等领域的重点需求,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发建设一批公共信息库,以有偿形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廉价、优质、多样化的信息服务。      (二)推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接入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提高视频、数据、语音等多种业务的综合接入能力;争取用两年时间,通过政府扶持,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工程,形成覆盖全市的数字化、多业务广播电视综合网。继续加强对全市信息网络地下管线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政策支持和行政协调,推进基础网络共建共用,减少重复建设;结合“广东省数字家庭推进计划”的实施,在接入网层面逐步推动电信、广电和计算机“三网”融合,提升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      (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充分发挥和利用市党政信息统一平台的公共资源,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使用补偿机制,形成支持互联共享的政策环境。按照标准整合和开发为社会公众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政府部门应用服务的各类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      (四)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对现有资源的重组和优化。整合全市各高校、中小学的教育资源,以中山教育信息网作为全市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加大建设力度,提高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完善光纤进校并接入中山教育城域网的“校校通”工程,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山文化网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疾情信息网以及各大医院医疗信息资源的作用,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网,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初步建成政府信用体系,启动个人信用系统建设,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六、完善产业自主创新体系,提高信息产业竞争力      在全市具有比较优势的消费类电子和计算机、通讯及周边设备制造业中,集中全市力量有重点的突破一些关键技术瓶颈,切实提升信息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发展能力。      (一)加大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力度,完善信息产业自主创新体系。重点推动嵌入式软件、数字音视频、新型显示器件、汽车电子、关键制造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突破。由产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向企业征集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带有共性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协调组织科研院所与企业一道共同推动,集中攻关,由政府扶持、企业主要出资,最终成果的产权归企业所有,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导向,产业公共技术开发平台为支撑,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信息产业自主创新体系。      (二)推动消费类电子信息产品做大做强。积极组织实施《广东省数字家庭推进计划》及整体规划,以大企业和著名品牌为核心,组织设备制造商、内容提供商、服务运营商结成数字家庭产业发展联盟,基本形成分工协调、利益共享的生产、运营、服务、消费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通过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带动产业联动,使中山市成为省内重要的数字家庭产品生产和消费地区之一。积极利用广东省数字家庭公共设施和技术支持服务渠道,支持组建消费类电子产品(数字家电)重点实验室,加快建立和完善数字家庭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公共技术支持体系,并为数字家庭服务提供公共运营环境。积极争取和引进液晶显示屏及关键件(TFT-LCD)等的生产配套企业,推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大力推动“国际音响研发与制造中心”建设,提高在数字音视频产品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传统电子产品的数字化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扶持企业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对传统电子产品的改造升级,提高电子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电子产品向高端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空间,切实提高电子信息产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      (四)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省市共建,长短结合、分步实施、一园多区的建园模式,通过租金补贴、政府采购、减免软件技术人员所得税、优先使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切实加快中山软件园建设,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大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成效明显、产业化前景好的行业应用软件的发展。以电子政务应用为切入点,大力推动Linux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推动Linux产业化。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大力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和公共信息资源的再利用,促进经营性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
中山市四项举措推动水利现代化近年来,中山市水利工作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以水的安全性和水环境建设为主线,以优化配置水资源为中心,以建设节水减污型社会为重点,充分发挥水资源多功能作用,全市防洪抗旱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环境和生态质量不断改善。      一、创新水利建设模式,推进单一水利向综合水利转变      一是水利建设与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发挥安全保障作用结合起来。依照《广东省中山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部署,坚持不懈地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资金由原来的每年1亿元增加到每年2亿元。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地势低洼地区的排泄渠道不畅、易内涝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从2005年起5年内投资20亿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在2008年大型联围的中顺大围达到抗御50年一遇洪水和台风暴潮,中型联围达到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目前已完成工程投资11.7亿元。      二是水利建设与增加有效供水,发挥资源保障作用结合起来。以优化水库结构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施山塘水库结构调整,对失去防洪、灌溉效益的水库实施报废、降级、除名等处理,目前已报废水库6座,降级水库5座,除名山塘水库24座。近年来共投入3110万元先后对22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从2000年起新增库容达207万立方米,并计划2010前投入4.6亿元新建水库8座,新增库容约3000万立方米。      三是水利建设与改善水生态质量,发挥环境保障作用结合起来。制定了《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实行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在前,其它审批在后;验收水土保持方案在前,决策投产在后的“两先、两后”原则,凡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审批同意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并领取《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可申请立项。大力加强水库环境建设,设立了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以制度为手段保护占全市总库容70%的水库环境。      四是水利建设与改善城乡交通条件、美化绿化,发挥对城镇建设的基础保障作用结合起来。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城乡交通有机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堤围捍卫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功能,又把防洪大堤建成城乡、镇村的交通便道,使水利工程发挥更多的综合效益。目前全市大型堤围由原3―4米拓宽至4―6米,大部分实现了堤路结合,建设防洪与村道相结合的防汛路达70多条200余公里。将水利工程建设与美化、绿化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河岸两侧绿茵护坡,邻近中心城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普遍配套环境整治工程,千亩以上江海堤防已种植防风林带154.9公里,占全长的40%。      五是水利建设与加强水利管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相结合。摒弃“重建轻管”的观念,确立“建设是管理的开始”的新观念,把水利工程日常管理融入规划建设中,明确要求新建(重建)的水利工程,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编制必须纳入工程设计内容,列入概算,做到同时设计、同期实施、同步运行。投资上千万元建成2000多平方米集指挥调度、值班等多功能一体的调度指挥中心,投入120万元开展环境整治。      二、打造人水和谐关系,推动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      一是大规模构建资源性工程体系。水利工程建设由区域性单项工程向构筑集群运用的全市性水网体系转变,做到东西互济,南北贯通,流域与区域、地上与地下、主水与客水优化配置,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干堤水闸工程建设兼顾考虑防洪与纳洪的需要,“十五”期间共投入2.8亿元对30%的干堤水闸进行了改造,使这些水闸由过去单一的防洪功能优化成具备防洪和纳洪功能的新型水闸。自2000年以来累计投入8.6亿元开展内河整治,打造健康河流,采取清淤、护岸、植树、绿化、治污等手段,整治主要河涌160多条400余公里,并结合工程调度,做到排蓄结合,初步实现了“河堤不漫决、河道不断流、河水不浊臭、河面不缩窄”的目标。      二是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2006年完成了《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写和专家评审,夯实水资源基础。认真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上述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对主要河道及主干河涌进行功能划分,明确全市各水域的使用功能及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坚持市、镇联动,部门联合,建立了一支素质高、设备先进、反应快速的水环境监测队伍,加强对供水水源地、行政区界、重点河库的水量水质监测和取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水环境和水资源监管。      三是加强水污染治理。针对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污水,积极加大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力度,对建设日处理污水1万吨以上的处理厂,每1万吨给予100万元的补贴,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办厂的积极性。目前,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以及6个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进行,该6个水厂建成投产后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60%以上。率先在全省实施科学调度水利设施,通过潮差水能动力和泵站抽水等机械动力,加快河道水体流动和置换,水质普遍由原来Ⅳ、Ⅴ类水提高至Ⅲ、Ⅳ类水。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费,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      四是坚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主要供水水厂通过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水厂自用水量,管网损失率控制在11%以下。造纸、石化等部分高用水工业企业逐步采用变频供水系统,节水器具逐渐在新建住宅区、机关团体、公共场所中逐步推广使用。推行水稻浅显间歇灌溉技术,部分农业现代化小区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中逐步采用喷灌、滴灌技术。      三、实施信息带动战略,推动经验水利向科学水利转变      累计投入3000万元基本建成一个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先进实用、高效可靠的水利信息系统。      一是信息采集实时化。目前共建成遥测站81个,覆盖全市所有重点区域,利用多参数的自动测量、监控、无线传输及计算机网络传输等综合手段,实现对全市江河、水库水位、降雨量、风向风速、水质咸变等的实时监控。引进GPS72型手持式定位仪,利用其具有定位、导航、测速、测时、计算面积以及显示航线和日落月出时间等功能,为防洪抢险提供及时信息支持。在5个重点工程建设远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实时“遥视”河道、水库的水位、雨势、风势及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为省防总及市三防指挥部及时提供直观的现场图像。      二是工程预警自动化。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为目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利用系统计算机控制和视频监控功能,控制枢纽泵站、水闸及船闸各种机电设备,监视泵站及水、船闸的运行情况,并通过计算机统计和分析各种运行数据、水文数据,远程传输到该市三防指挥部,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信息保障。      三是办公办事网络化。形成了跨省、市、镇区3级通讯传输网络,建成了覆盖全市24个镇区三防指挥机构及10宗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三防城域网,逐步实现各级三防指挥机构信息的自动交换和共享、远程防汛防风会商、重点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水利系统可视会议等功能,为三防指挥调度决策提供可靠、快捷、有效的信息支持。      四是决策支持数字化。建成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依托,以先进的现代化设备为保障的三防指挥中心,利用全自动的集中控制系统,控制高清晰的音像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等设备,把网络中的水情、雨情、风情、工情等各种信息快速镇区和有关部门。      四、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动粗放水利向法制水利转变      一是积极理顺水利管理体制。统一规范了镇(区)水利管理单位建制,全市共设24个水利所。设立中山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网络。在市水利局、各镇区及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设立水政监察机构,有效解决了过去执法工作在基层得不到很好落实的老大难问题。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实现工程建设管理上由直接参与向间接监管转变,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监督制等五项制度。近5年全市水利工程合格率达100%,工程投资普遍较预算节约5―10%。将招投标范围由过去单一的施工招标向水利工程服务项目招标延伸,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全方位招标。制定了《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全市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的制定和下达程序、资金筹集办法、资金划拨、管理、监督、验收管理等具体要求。成立驻农口线行政监察组,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设计更改、工程变更及工程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察,同时由审计、水利、财政部门组成审计组每年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稽核,防止水利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至今未发现一宗“人情工程”、“腐败工程”或“豆腐渣工程”。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从过去只重视技术管理向既重视技术管理更重视依法管理转变。针对水利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10多件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水利管理和水利事业发展。      四是水利投入由不稳定向稳定转变。过去水利规费征收由于计收手段落后,收缴率很低,市镇财政成为水利投入的单一主渠道。通过改革,在征收对象上,由农民为主转向以工商业户为主;在征收手段上,由过去的水利部门征收为主改为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堤围防护费由过去的年征收不足3000万元增加到2006年超过2亿元。同时,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当地城镇建设及第三产业开发结合起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中山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四项措施一、强化区域治安整治      坚持每年排查和整治2―3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实行定整治责任单位、定整治责任人、定整治对象、定整治时限等“四定”责任制,大力扫除治安“黑点”。对经过整治又多次出现反复的区域和部位,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进驻,集中优势警力进行整治,确保取得预期工作成效。加大基层一线警力投入,积极实施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采取“警力下沉”等措施,提高基层警力比例,按照每1000户1警或每3000人1警的标准,分阶段配齐配强社区民警。目前全市101个社区基本完成社区警务室建设,共配备社区民警265人,力争到2008年全市公安分局下设“两队一所”(刑警队、巡警队、派出所)的警力数占分局总警力的比例由65%逐步提高到85%,城区、镇中心派出所在编警察达到每所20人以上,农村派出所达10人以上。      二、落实禁毒措施      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建共有124名干警的市、镇(区)两级缉毒禁毒专业队伍,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大力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无毒、减毒计划”,落实戒毒人员帮教机构和跟踪调查、安置工作等后续措施,有效地巩固了戒毒效果。      三、抓好流动人口管理      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实行相对集中的统一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将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出租屋税费征收机制。按租住形式将流动人口划分为放心户、一般户、重点户、其他类型等四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促进工作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行协管员制度,对原属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队伍进行整合,按照登记在册暂住人口2‰的比例组建综合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登记流动人口122万,出租屋12万户共30万套房,出租面积564万平方米,居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口有67万人;全市协管员队伍已发展到1200多人。      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      修订颁发《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把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课程计划,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一校一警”制,在全市所有中学都设立了校园警务室,选派445名优秀政法干警到全市376所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协调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等。成立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市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设立治安岗亭212个,每学期对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等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最大限度地净化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
中山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构筑现代农业体系,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打造现代化农业基地,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创新和完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市建成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个,镇级现代农业小区43个。二是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的意见》,农机科研创新开发能力和推广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机耕率达99.1%,机械收割率80%以上,水产增氧率85%以上。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机械化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助推器。三是全面加速农业信息化建设。视聆通(中山)农业信息网共进行10次升级改版,不断完善价格、供求、招商和农业专家系统等服务。新建横栏镇和东升镇两个镇级农业信息网站,6个镇顺利实施“村村通”工程,移动信息化示范村项目试点工作大力铺开,启动了“农迅通”手机短信服务。三年来,全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初具规模、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效益日益显现,有效地指导了全市农民和农产品流通专业户(企业)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支撑力      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水平日益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在全市已普遍得到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农业科技支撑力明显增强。大力引进推广适用先进技术,全市共实施农业科技项目近70个,引进农业新品种400多个,推广应用了水产深层增氧、香蕉微喷灌等农业新技术90多项,确立科技示范户109户。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优质高效香蕉新品种组培繁育及配套栽培技术推广》、《水产深层增氧系统的研制与应用》分别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一等奖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6个科研和推广项目分别获省、市二、三等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推广奖。大力开展科技培训教育和学历教育,近年来全市共培训农民13万人次。恢复农民技术职称评审,415名农民获得了农民技术职称。      三、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一是加快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目前,全市共有27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4.8亿元,出口创汇近2.4亿美元,带动省内与省外农户共8万多户,成为带动辐射农民发展生产、调整优化结构、增加收入的重要力量。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进行民政或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26个。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入新阶段。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成果丰硕,全市有16家企业的25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实施“功固发展周边市场,重点开拓内陆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战略,抓好生产、市场、组织、信息“四个平台”建设,农产品流通加工快步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交易会展示平台效应。积极组织农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交易会,展示中山农业成果,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大宗农产品交易。      四、积极构筑农业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提高免疫密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应急机制,提高综合防控能力。三年来,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有力保障了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植物有害生物防控。投入800多万元用疫情和病虫害防治,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镇、基地(市场)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基本形成,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实现了新跨越。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通过“双认证”评审,19个镇区建有检测站并投入运作, 12个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建立了产品检验检测室。全市建有3个省级和17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认证农产品分别为13个和44个。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未出现农产质量安全事故。      五、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特效农业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今年种植业结构调整通过抓好科学规划、加强市场引导和深挖内部增效潜力等有效措施,全市区域特色农业和冬春季农业的突出优势不断展现,综合经济效益显著增强。做强5大优势产业区,加快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横栏三沙花木生产基地扩展至近万亩,是我国主要的花木生产袋苗基地之一。香蕉产业向南半部战略转移,坦洲镇、神湾镇等的香蕉生产基地逐渐连片做大,今年增加面积近万亩。冬春季农业优势越来越明显,香蕉、禽畜、水产等生产春收的比重加大。畜牧业向精优方向发展,健康养殖模式不断推行,养殖业向适度规模发展。
中山市五项举措加快专业镇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专业镇的意见》,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质量提高和规模扩展相结合、市场导向和政府扶持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着力抓好专业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抓好专业镇品牌、标准、人才、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到2010年省级专业镇实现GDP1300亿元以上,形成自主创新品牌150个,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专业镇经济发展新路子。      一、加强专业镇自主创新,增强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业镇科技自主创新建设。市政府设立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和引导培育新的科技创新专业镇。      (二)积极打造专业镇创新平台。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切实根据专业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和技术需求,灵活地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组建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强化专业镇创新平台功能建设,打造“五个功能平台”,即信息资源平台、技术需求平台、中介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人才引进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产生聚合效应,解决科研、生产“两层皮”问题,推动特色产业做强做“精”。大力构建专业镇信息协作网,实现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把坚持1个创新平台选准1个关键技术领域作为服务重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优化现有的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专业镇创新平台的交叉服务,组建更高层次的创新平台,实现服务最大化。      (三)积极打造专业镇人才平台。利用专业镇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已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制定相关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在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机构或企业工程中心等单位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切实为行业或企业解决管理、技术上的难题,条件成熟的专业镇考虑引进博士后工作站。      (四)积极加强专业镇现代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在各专业镇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开展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检测认证、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信息交流、电子商务、人才引进与培训等多元化服务。经省科技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可认定为非营利科研机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在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五)积极推动专业镇骨干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专业镇骨干企业建立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积极拓宽服务功能,向社会开放,辐射和带动相关企业。      (六)加快专业镇信息化进程。引导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测试(CAT)、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现代集成制造系统(CIMS)、条形码识别系统(POS),利用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改进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开展企业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业务。      (七)鼓励专业镇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专业镇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等合作,共同建设专业镇创新平台,开展产业技术项目合作和行业质量技术标准的制定等工作。      二、完善特色产业配套,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一)促进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有条件的专业镇,大力发展产业总部经济,引导流通业和中介机构在专业镇集聚,培植和发展为制造业服务的创意产业、品牌经营、工业设计、产业文化等,促进特色产业从产业链中低端逐渐向高端过渡转型。      (二)支持专业镇企业协作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合理的产业配套,扩张企业规模,提升专业镇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      (三)积极加强专业镇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和支持专业镇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发挥企业与政府间信息沟通的桥梁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和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行业竞争道德规范,在专业镇产业集群内部实现有序竞争。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培训、会展、招商引资、营销联盟组建、反倾销预警应对和行业质量标准制定等工作,发挥团队优势,增强竞争力,开拓国内国外市场,打造区域和行业品牌。      (四)鼓励专业镇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专业镇清洁生产行动计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环保技术,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进行综合治理。支持专业镇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三、强化专业镇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专业镇发展层次      (一)设置专职工作人员。针对科技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各专业镇配备专职的科技工作人员,确保科技业务及时有效推进。      (二)实施专业镇名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争创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打造区域品牌,推进集体品牌或集体商标等地区品牌的发展。鼓励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按地域提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出口企业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以企业品牌促区域品牌建设,以产业集群中骨干企业知名品牌为依托,促使其成为产业集群中既体现区域性又兼容企业个性的品牌。对评选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给予奖励。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积极鼓励专业镇的龙头企业建立产品专利数据库,在专业镇创新平台中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为中小企业服务。开展专业镇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完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开展商贸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      (四)实施行业技术标准战略。在专业镇中建设一批检测机构,加强特色产品质量检测,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专业镇技术标准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开展标准认证工作,凡取得国家行业标准秘书单位资格的单位,予以重点支持。 (五)加强专业镇特色产业文化建设。着力培植企业诚信文化、协作文化、创新文化。引导专业镇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提高企业凝聚力,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落实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劳动管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四、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推动企业“走出去”      (一)鼓励专业镇协同发展。鼓励地理位置邻近、产业类型相近的专业镇联合制定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实现产业对接和错位发展,形成上下游配套、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推动专业镇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行生产,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拓展发展空间,占领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在国内外组织的产品展示会,把专业镇产品和区域品牌推广至国外。      五、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新的专业镇      (一)积极加强专业镇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部门、镇区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全市专业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科技、发改、经贸、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农业、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共同推进专业镇发展。引导专业镇突破行政和空间限制,构筑组团发展格局,促进镇与镇之间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协调,实现在更高层次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加强专业镇发展的考核、评估和统计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二)拓宽专业镇发展资金渠道。建立政府、社会、企业、金融、风险投资机构等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或民营资本组建行业性会员制担保公司,为行业协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积极培育新的专业镇。进一步完善全市专业镇发展规划,根据镇区的实际,体现特色和优势,分类推进,形成专业镇的合理布局,促进专业镇类型的多元化。对尚未组建科技创新专业镇的镇区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其找准发展的定位和方向,培植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形成族群经济规模,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科技创新专业镇。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示范带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国际互联网等媒介,向国内外广泛报道专业镇的重大产业活动,大力推介企业、产品和区域品牌,树立专业镇的良好形象。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和推广各镇在加快专业镇发展所创造的各种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专业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山市五项举措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54.3亿元,比增4%;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750元,比增8%。      一、推行农业标准化      每年投入100万元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支持农业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建成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个,镇级现代农业小区43个。      二、推广农业机械化      市财政对购买先进适用的机(电)动植保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园艺机械、微喷灌机械、农产品加工和保鲜贮存等机械设施的农民,给予不高于购买价格50%的补贴,促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目前,全市机耕率达99.1%,机械收割率80%以上,水产增氧率85%以上。      三、普及农业信息化      对视聆通(中山)农业信息网共进行10次升级改版,不断完善价格、供求、招商和农业专家系统等服务,有效指导全市农民和农产品流通专业户(企业)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移动信息化示范村项目试点工作,启动“农迅通”手机短信服务,向中山农户及时提供农村政策、农情预测、病虫害预警防治、农业新品种以及农业科技和市场需求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四、增强农业科技化      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引进推广适用先进技术。2004―2006年,全市共实施农业科技项目近70个,引进农业新品种400多个,推广应用了水产深层增氧、香蕉微喷灌等农业新技术90多项,确立科技示范户109户,2006年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市镇两级每年安排300多万元用于农民的农科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动植物防疫检疫知识、绿色食品知识及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等。目前,全市有4800多名农民系统地完成了“绿色证书”培训,有2700多人已领取“农民技师”、“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      五、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一是加快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今明两年,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流通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培育农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每年投入2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吸收基地农户参股等形式,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有27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34.8亿元,出口创汇近2.4亿美元,带动省内外8万多农户增产增收。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对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更新改造设备和实施科研开发项目等给予补贴,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发展。
2006年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31.8亿美元据海关统计,2006年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31.8亿美元,同比增长24%。其中,出口156.4亿美元,增长28.1%;进口75.4亿美元,增长16.3%;累计实现贸易顺差达81.1亿美元。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一般贸易增速快于加工贸易      2006年中山市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71.6亿美元,增长24.3%,占同期中山市对外贸易总额的74%,其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109.5亿美元,增长27.3%;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62.1亿美元,增长19.3%。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57.2亿美元,增长28%,增速比加工贸易方式高出3.7个百分点,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24.7%。其中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46.9亿美元,增长30%;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10.3亿美元,增长19.5%。      二、外商投资企业占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增速回落,国有企业增速大幅上升      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达到158.7亿美元,增长27.7%,占同期全市进出口总值的68.5%,所占比重比2005年增加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57.2亿美元,增长14%,同比回落5.2个百分点;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15.9亿美元,增长27.5%,同比大幅上升13.7个百分点。      三、香港为最大的双边贸易伙伴      2006年香港继续为中山市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60.6亿美元,增长21.9%,占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6.2%。美国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40.8亿美元,增长26.9%。欧盟居第三,双边贸易额达27.3亿美元,增长29.1%。台湾为第四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19亿美元,增长13.9%。日本居第五位,双边贸易额达18亿美元,增长19.1%,。中山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外贸总值合计占全市双边贸易总值的71.5%。      四、机电产品出口突破100亿美元,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      在出口商品中,2006年中山市机电产品出口100亿美元,增长31%,占同期出口总值的63.9%。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出口35亿美元,增长22.2%,同比上升13.7个百分点。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迅速,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7.6亿美元,增长33.1%;鞋类出口7.7亿美元,增长16.2%;灯饰出口7.1亿美元,增长15.4%;风扇出口4.8亿美元,增长15.6%;家具出口4.1亿美元,增长14.9%。      五、机电产品进口占据半壁江山,初级产品进口增长良好      在进口商品中,2006年中山市进口机电产品37.8亿美元,增长18.3%,占同期进口总值的50.2%。同期,初级产品进口增长良好,其中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6.7亿美元,增长11.8%;钢材进口3.6亿美元,增长2.3%;未锻造的铜及铜材进口1.9亿美元,增长32.3%。钮扣及其零件进口1.4亿美元,增长39.4%。
中山市把2007年作为“工作落实年”中山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在第一时间进入状态,第一时间狠抓落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抓好落实。      一、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着力点,全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以健康医药产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重点产业园区用地规划,制定园区布局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启动各类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16%。继续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特别是精密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加大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力度,建设好国家火炬计划中山装备制造业基地和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配套能力。      二是继续发挥东部在产业升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把临海工业园建设成为东部开发的示范点,今后重点引进重化产业、能源产业等临港型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使之成为大项目、大企业的有效载体和产业适度重型化的切入点、示范点。      三是进一步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为加强对专业镇和产业集群的扶持引导,市政府计划安排2000万元设立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调动有关镇区和民营企业积极性,探索采取市财政、镇区财政、公有企业、民营企业共同投入的办法,市镇两级资金归边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单个企业不能解决的共性技术和服务问题。      四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为产业发展增加新动力。首先,积极探索招商机制的突破。组织和培养一支市级高素质的专业招商队伍,实施专人专业贴身跟进,既着重瞄准跨国公司,又着重瞄准国内知名大企业做好工作,与之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其次,在招商引资的质量上有突破。真正实现从“以地招商”到“节地招商”转变,从“项目招商”到“产业招商”转变。注重节约土地资源,注重形成一定区域内较为完整和较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再次,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积极推动外贸工作。特别注重引导各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在价格协调、信息收集、提诉应诉、参与反倾销预警体系建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协助企业妥善处理各类贸易摩擦。第四,加强外资企业管理。抓好外向型企业管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和财务监察力度,对亏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帮助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充分释放企业纳税潜力。      二、以高端服务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发展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快服务业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价值链从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一是积极开放金融市场,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引进国内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促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多元化,提高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优质企业上市发展。研究制定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制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对具备条件上市的公司进行跟进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信息、资源和产品等产权要素自由流通。三是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今明两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500万元投入信息化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使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建设信息产业大市。四是继续大力发展物流业、中介服务业和商贸服务业。总投资17亿元加快建设城区商业集聚区。      三、以实施十项重要民生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进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在保质保量的同时按计划或提前完工。按照创建生态市的要求,2008年前全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今年投入约2.3亿元,重点推进北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等重大环保工程。全面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限期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任务。二是解决好十项重要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据测算,十项重要民生工程总投入约需211亿元,市政府将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融资、利用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解决。三是理顺重点工程尤其是交通重点工程推进机制问题。改革路桥建设体制,成立市路桥集团公司,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全市路桥建设工作,真正实现“路桥一盘棋”。      四、以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为依托,推动市镇村平衡发展      一是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把发展经济与培育财源结合起来,把控制支出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的目标。二是创新非税收入管理理念,努力增加非税收入。逐步规范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快改进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模式,探索将其纳入市级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金的征管模式,落实新基准地价在规划收费中的标准。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形成市与镇区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规范镇区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的收取,增加镇区收入,促进平衡发展。加强城市经营特别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继续推进采石场、出租车经营权、小汽车牌号、广告等的特许经营,探索开展典当行、网吧、新加油站、拍卖等特许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模式以及市内道路停车收费操作模式。三是通过转移支付支持欠发达镇村发展。市财政今年安排1.4亿元用于开展转移支付,健全激励型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在两年内扶持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市镇两级联手,帮助困难村打造一批“造血”工程。      五、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亮点,扎实推进“三农”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把新农村的长期建设目标与“三农”工作的近期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出符合中山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子。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镇、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计划安排1000万元设立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重点向农村倾斜,农林水事务预算支出增长46%。计划累计投资20亿元按照“50年一遇”标准建设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其中年内安排内河整治资金1亿元,水利专项资金2.8亿元。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农路农桥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市给一点、镇给一点、村组出一点,合理分担比例,不断提高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水平。四是加强农民基本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把农民教育与全面推进“三个一”工程结合起来,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快发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事业。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增强各村民委员会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化解群众矛盾、建设和谐农村的能力,带领本村发展经济、带领村民增收致富。      六、以节能降耗、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年内关闭一批污染严重和不达标的企业,逐步减少排污量。狠抓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好能耗指标公布和考核制度。切实推进集约用地,坚决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对拟开发地域特别是新开道路两旁土地实施严格控制,牢牢把开发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里,增强对土地办证指标的调控能力。对全市土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土地存量,确保土地供应向产业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好、资源能源消耗少的大项目倾斜,将土地产出率这一指标列入镇区考核范围。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以岐江河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筹建工业污染源等在线监控系统。      七、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和谐中山建设      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的支出占总预算支出的53%。一是继续深化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二是积极实施社保全覆盖工程,财政已安排1.74亿元专项用于社会保障工作,年内实现社会保险参保达380万人次以上。三是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将安排4000万元的建设贴息资金,加快推进重点医疗卫生工程,今年全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增长26%。四是教育经费预算支出增长22%,其中安排6100多万元用于职业技术教育超常规发展工程。五是投入2.6亿元用于推进“平安中山”工程。重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年内建成3000个以上治安视频监控点。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市镇村(居)一起管,各部门联合多个力量管,实现从手工登记到信息化手段管理的“三个转变”。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中山市建立“农村工作坊”构建灵活就业体系中山市根据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年龄偏大,缺乏技能及身体、家庭等原因无法正常就业的情况,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工作坊”(社区就业基地),推动农村困难群体在社区、农村服务领域实现灵活就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去年5月开展社区就业工作试点以来,全市共建立了33个农村工作坊,安置了2000多人就业,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收入来源问题。     一、出台社区就业工作制度,落实就业扶持措施     组织市妇联、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制定《中山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工作细则》,在每个镇区选择一个社区居(村)委会作为试点,成立非赢利性质的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农村工作坊),兴办来料加工、社区卫生清洁、社区绿化等就业实体,解决15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凡社区就业服务基地或用人单位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由市促进就业资金给予5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人员在参加工作的前2个月适应期内,由镇村按天数和实际加工费的50%给予额外补贴。同时,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接收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开发社区保安、车辆寄存保管,环境卫生保洁、保绿,城市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办以不赢利为目的的来料加工业务,免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服务;引导和帮扶有创业愿望的人员组建家庭水电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家庭看护等物业维修、家庭服务经济实体,并为他们创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同时,将政府投资形成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财政拨款或通过居民缴费形成的社区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交由“农村工作坊”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或扩建项目招收后勤人员,按不低于招用工总数的50%比例,由劳动保障部门调剂分配到社区使用;工商部门将各类集贸市场的20%摊位调剂分配到“农村工作坊”,由社区负责组织和帮扶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入摊位经营。目前,该市南朗、大涌、南头等24个镇区劳动保障部门已与6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服装剪线、针线、产品包装、玻璃品加工、插花等较易操作的岗位,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加强财政扶持     发挥市镇两级财政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按季度核拨服务基地的办公场地费、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资助,鼓励扶持更多的社区(村)开办“农村工作坊”;对残疾人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每月发放补贴予以补助。半年多来,全市共发放“农村工作坊”扶持经费41万元。
中山市七项举措做好今年就业工作中山市突出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规模,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培训自主创业者1565人,其中456人已成功创业。全市累计登记失业人员9914人,已实现就业26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9%,较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按照宜工宜农的原则,推动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积极兑现就业培训补贴,调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积极性。二是引导年龄大、技能差、素质低的农民,在社区实现灵活就业。三是落实政府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农民外出承包土地。四是发挥社区促进就业指导站的作用,为辖区内农民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就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切实转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观念。      二、大力发展社区就业      全面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社区就业实体运作,扩大社区就业实体试点,整体推进社区就业工作,解决困难人员及大龄妇女的就业。一是制定并落实工作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并出台《中山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大嫂工作坊)工作细则》,就组织机构、扶持政策、就业责任、岗位开发作出明确规定,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服务流程,努力实现服务的多元化、人性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二是规范社区就业经费管理。理顺社区就业经费发放程序,及时为兴办的就业实体发放经费,解除社区居(村)委会的后顾之忧。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财政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扶持更多的社区(村)委开办社区(村)就业服务基地(大嫂工作坊)。三是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依托,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鼓励三资企业与社区(村)委联合举办法人企业,按企业法人运作模式进行企业化管理,为社区开展来料加工提供货源保障,实现社区就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社区就业岗位资源优势,不断拓展新的服务方式,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延伸社区服务功能,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空岗申报制度,力争获得更多的就业岗位安置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四是进一步落实社区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社区(村)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部门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全面提升就业培训质量      发挥就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用好用足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鼓励更多的办学成果突出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培训。同时,建立制度化的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发挥考核杠杆作用,由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培训后稳定转移的比例等,建立科学的培训绩效评价体系。凡定点培训机构对劳动者实施培训,必须在学员已经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实现劳动者就业稳定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四、加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力度      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充分利用设备设施资源和人才资源,为职业技术学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学员提供规范的职业技能实习条件和环境。企业投资兴办公共技能实习基地,并向社会提供技能训练服务的,市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今年全市将依托2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11个省级专业镇,建立电子及信息制造业、电器机械制造业、五金制品、生物医药等多个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为城乡青年和新成长劳动力提供相关专业培训。      五、积极实施城乡青年技能培训工程      利用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的资源优势以及定点培训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特定优势,搭建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网络平台,全面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培训3500名城乡青年并推荐就业。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这两个创业培训基地的作用,以“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创业培训,确保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是超常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组建中山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建设市级技能实训中心,加快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使中高职教育在校生人数达4万人以上。二是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事业。落实世行300万欧元软贷款,配套市财政建设资金,建好市高级技工学校1.2万平方米的装备制造业实训中心,为发展装备制造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七、着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劳动力市场网络。启用市级劳动力市场,发挥其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推动镇区建设公益性或经营性劳动力市场,重点规范已建成的火炬区、三乡和小榄镇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抓好古镇、黄圃劳动力市场的在建工作,年内形成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核心,5个镇区级劳动力市场为配套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为企业和求职者及时发布用工信息,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全面推进社区促进就业指导站建设,加快完善市、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中山市用好技改引进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按国家规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鼓励类的,项目引进设备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中山市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充分用好技改引进政策,加强对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技改引进项目的实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技改引进项目基本情况     1999年至2006年全市办理通过技改途径引进设备项目共106项,计划总投资25.08亿元,其中用汇2.58亿美元,共引进先进生产检测、设备1415台套,按现行机电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平均税率计算,免税使企业节约投资成本约4亿元。按行业分类,纺织服装行业技改引进项目共28项,总投资4.45亿元,用汇4561.4万美元,引进设备680台套;印刷行业技改引进项目共30项,总投资6.17亿元,用汇6609.4万美元,引进设备66台套;电子通讯行业项目13项,总投资2.32亿元,用汇2067.2万美元,引进设备525台套;电器机械行业16项,总投资1.95亿元,用汇1453.2万美元,引进设备83台套;其他行业项目19项,总投资10.1亿元,用汇1.11亿美元,引进设备61台套。     二、项目实施成效     这批项目的实施,改造了传统产业,发展了新兴产业,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了企业装备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一)改造提升了传统产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中山市积极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改造途径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提升纺织服装和印刷包装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8年来,纺织服装行业实施技改引进项目共28项,总投资4.45亿元,用汇4561.4万美元,引进设备680台套。如小榄雪人针织厂投资5600万元,沙溪镇恒星扁机领厂投资4100万元,分别引进德国、日本全自动电脑毛织编织机102台套和80台套,实现了设计、生产自动化,生产的高档毛衫产品全部出口到欧美等国家;大涌镇绿之城服装有限公司和侨发染织洗水有限公司分别投资2284万元,分别引进意大利全自动电脑控制多臂剑杆提花织机60台套,从引进前生产中低档布匹改变为生产高档布匹,提升了产品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印刷行业实施技改引进项目共30项,总投资6.17亿元,用汇6609.4万美元,引进设备66台套,一批企业得到了改造和提升。如小榄天龙印刷有限公司投资5950万元引进了法国产七色连线全自动凹印设备2套,设备引进后成功开拓了卷烟包装市场,为多家大型卷烟厂配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市印刷行业装备水平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竞争力,促进了印刷行业的高速发展,巩固了中山市国家级包装印刷基地的地位。     (二)促进了新兴行业的发展。技改引进,促进了新型电子器件等行业的发展。如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投资6600万元,建设“新型光电子器件项目”,共引进美国、日本等国LED光源生产设备176台套,形成年产20亿只LED元器件的生产规模,目前已成为国内LED半导体的龙头企业。 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建设“汽车电子防盗产品项目”,共引进日本等国高速贴片机等设备23台套,形成年产250万台的生产规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0%。     (三)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对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条途径。多年来,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引进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沙溪恒星实业公司,通过消化吸收德国电脑毛织编织机,研制出恒星全自动电脑毛织设备,并形成批量生产;南头镇松德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在引进设备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开发出无轴凹版全自动印刷设备,产品获得国家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批先进设备的开发,大大提高了全市装备制造业的产品水平。     (四)加快了企业发展。企业通过实施技改引进项目,提高了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拓展了市场,增加了销售和效益。经对2004年实施技改引进项目的企业跟踪调查,2006年企业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比项目实施前的2003年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9%、20.5%和25.1%。
中山市把2007年作为“工作落实年”中山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在第一时间进入状态,第一时间狠抓落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抓好落实。     一、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着力点,全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以健康医药产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重点产业园区用地规划,制定园区布局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启动各类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16%。继续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特别是精密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加大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力度,建设好国家火炬计划中山装备制造业基地和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配套能力。     二是继续发挥东部在产业升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把临海工业园建设成为东部开发的示范点,今后重点引进重化产业、能源产业等临港型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使之成为大项目、大企业的有效载体和产业适度重型化的切入点、示范点。     三是进一步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为加强对专业镇和产业集群的扶持引导,市政府计划安排2000万元设立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调动有关镇区和民营企业积极性,探索采取市财政、镇区财政、公有企业、民营企业共同投入的办法,市镇两级资金归边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单个企业不能解决的共性技术和服务问题。     四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为产业发展增加新动力。首先,积极探索招商机制的突破。组织和培养一支市级高素质的专业招商队伍,实施专人专业贴身跟进,既着重瞄准跨国公司,又着重瞄准国内知名大企业做好工作,与之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其次,在招商引资的质量上有突破。真正实现从“以地招商”到“节地招商”转变,从“项目招商”到“产业招商”转变。注重节约土地资源,注重形成一定区域内较为完整和较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再次,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积极推动外贸工作。特别注重引导各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在价格协调、信息收集、提诉应诉、参与反倾销预警体系建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协助企业妥善处理各类贸易摩擦。第四,加强外资企业管理。抓好外向型企业管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和财务监察力度,对亏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帮助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充分释放企业纳税潜力。     二、以高端服务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发展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快服务业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价值链从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一是积极开放金融市场,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引进国内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促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多元化,提高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优质企业上市发展。研究制定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制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对具备条件上市的公司进行跟进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信息、资源和产品等产权要素自由流通。三是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今明两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500万元投入信息化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使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建设信息产业大市。四是继续大力发展物流业、中介服务业和商贸服务业。总投资17亿元加快建设城区商业集聚区。     三、以实施十项重要民生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进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在保质保量的同时按计划或提前完工。按照创建生态市的要求,2008年前全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今年投入约2.3亿元,重点推进北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等重大环保工程。全面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限期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任务。二是解决好十项重要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据测算,十项重要民生工程总投入约需211亿元,市政府将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融资、利用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解决。三是理顺重点工程尤其是交通重点工程推进机制问题。改革路桥建设体制,成立市路桥集团公司,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全市路桥建设工作,真正实现“路桥一盘棋”。     四、以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为依托,推动市镇村平衡发展     一是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把发展经济与培育财源结合起来,把控制支出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的目标。二是创新非税收入管理理念,努力增加非税收入。逐步规范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快改进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模式,探索将其纳入市级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金的征管模式,落实新基准地价在规划收费中的标准。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形成市与镇区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规范镇区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的收取,增加镇区收入,促进平衡发展。加强城市经营特别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继续推进采石场、出租车经营权、小汽车牌号、广告等的特许经营,探索开展典当行、网吧、新加油站、拍卖等特许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模式以及市内道路停车收费操作模式。三是通过转移支付支持欠发达镇村发展。市财政今年安排1.4亿元用于开展转移支付,健全激励型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在两年内扶持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市镇两级联手,帮助困难村打造一批“造血”工程。     五、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亮点,扎实推进“三农”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把新农村的长期建设目标与“三农”工作的近期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出符合中山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子。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镇、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计划安排1000万元设立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重点向农村倾斜,农林水事务预算支出增长46%。计划累计投资20亿元按照“50年一遇”标准建设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其中年内安排内河整治资金1亿元,水利专项资金2.8亿元。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农路农桥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市给一点、镇给一点、村组出一点,合理分担比例,不断提高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水平。四是加强农民基本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把农民教育与全面推进“三个一”工程结合起来,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快发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事业。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增强各村民委员会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化解群众矛盾、建设和谐农村的能力,带领本村发展经济、带领村民增收致富。     六、以节能降耗、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年内关闭一批污染严重和不达标的企业,逐步减少排污量。狠抓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好能耗指标公布和考核制度。切实推进集约用地,坚决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对拟开发地域特别是新开道路两旁土地实施严格控制,牢牢把开发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里,增强对土地办证指标的调控能力。对全市土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土地存量,确保土地供应向产业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好、资源能源消耗少的大项目倾斜,将土地产出率这一指标列入镇区考核范围。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以岐江河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筹建工业污染源等在线监控系统。     七、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和谐中山建设     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的支出占总预算支出的53%。一是继续深化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二是积极实施社保全覆盖工程,财政已安排1.74亿元专项用于社会保障工作,年内实现社会保险参保达380万人次以上。三是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将安排4000万元的建设贴息资金,加快推进重点医疗卫生工程,今年全市医疗卫生预算支出增长26%。四是教育经费预算支出增长22%,其中安排6100多万元用于职业技术教育超常规发展工程。五是投入2.6亿元用于推进“平安中山”工程。重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年内建成3000个以上治安视频监控点。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市镇村(居)一起管,各部门联合多个力量管,实现从手工登记到信息化手段管理的“三个转变”。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中山市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取得新成效中山市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利益向下,执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规模,取得明显成效。至2006年底,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736名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人员203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解决332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自主创业者1565人,其中456人已成功创业;累计登记失业人员9914人,已实现就业26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9%,下降0.02个百分点,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控制目标。     一、主要措施     (一)继续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山市2006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将各项指标分解至各镇区,明确将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纳入镇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区相应制定考核办法,将就业工作纳入村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二)不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在2005年结转资金50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于2006年又安排1200万元用于发放各种补贴,较上年增长50%。镇区财政相应拨出1862万元专项资金,增长16%。2006年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各种补贴1100多万元,其中支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等补贴1016万元,支付妇女就业补贴100万元、残疾人就业50万元,为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政策以来兑现补贴最多的一年。(三)大力推动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针对农村妇女有就业愿望,但因料理家务、照顾年幼子女不便于外出工作的情况,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点后面”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在每个镇区选择一个社区居(村)委会作为试点,设立大嫂工作坊,兴办来料加工、社区卫生清洁、社区绿化等就业实体,推动妇女及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服务领域实现灵活就业。至年底,全市24个镇区建立了33个社区就业实体,安置了2000多人就业,其中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各33名;按季核拨办公场地费、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资助,共发放扶持经费41.2万元。(四)全面实施城乡青年技能培训。重点扶持三类对象:一是初、高中未能升学,且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二是大专学历以上毕业后,6个月未能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三是城乡失业或虽就业但又失业的35岁以下青年。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通知》,成立领导机构,落实部门职责。开设汽车维修、汽车电工、汽车美容等23个工种,共培训城乡青年4452人,其中成功就业3767人,完成预定年培训3500人的目标任务。启动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有36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训。(五)逐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启动市级劳动力市场建设,投资过千万的市级劳动力市场将于2007年初投入使用;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核准职业培训机构资格,全面清理职业介绍机构,有力地加强了职介机构的管理;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举办免费专场招聘洽谈会15场,提供岗位5万多个,签订就业意向书2.66万人;发展劳务合作关系,与46个县市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引进劳动力12万余人;创立家政服务品牌,扶持中山凯能集团公司成立家政服务中心,举办首期家庭保洁、产妇护理培训班,培训并推荐40名困难人员就业;设立社区促进就业指导站,以试点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一条龙”的公共就业服务。(六)启动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配合发展装备制造业,充分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龙头作用,调动市中等专业学校和15间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大力培养各类技能人才。2006年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93万人;3.93万人参加技能考核鉴定,3.28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1.99万人,中级工1.08万人,高级工1868人,技师和高级技师574人。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该市2007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据此确定2007年预期目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及劳动者技能提升、创业富民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年培训5万名各类技能人才;加快建设市级技能实训中心,培养高层次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中山市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股份合作制是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最好表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其它改革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有效机制。中山市于200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至2006年底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居)、组占应开展改革村(居)、组的95.4%、90.5%。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2006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额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分别达到15.18亿元和9006元,比2001年增加105%和68%,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转型。     (一)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关系。集体经济在改革之前,好像是玻璃罩中的“蛋糕”,农民虽看得见却摸不着,且对集体资产的拥有份额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通过改革,将村组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并实现按股分红,使得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农民的利益直接挂钩,产权关系真正得到了明晰,农民的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得到确立。同时,通过以时间为界固化股权,建立起农村各方利益主体认可的分配机制,避免产生新的分配纠纷。     (二)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改革,理顺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完善了村组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提高了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2006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5.18亿元,村均635万元。以中山市小榄镇为例,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革后,经过5年的经济发展,2006年全镇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5.4亿元,比2001年的3.4亿元增长58%;股东分红2.7亿元,人均分配3673元。     (三)加快了农业富裕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养老、医疗保障等体系的建立,使更多的农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不再依赖土地,不再依赖农业,“持股进城”,让农民安心转移、乐意转移。2003年至今,全市已实现7万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中山市古镇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全镇大多数农民摆脱了责任田的束缚,纷纷转向二、三产业创业,2005年全镇农业户口约1.3万户,但注册登记的工商户高达1.1万户。     (四)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经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把土地以股份形式集中起来,连片公开向社会招投标发包,让那些有资金、懂技术、善管理的人进入农业种养、加工、流通领域,实现生产单位规模化。股份合作制建立后,中山市横栏镇、东风镇和民众镇等推广土地“反承包”经营模式,仅2004年就集中土地10336亩,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84万元,建成现代高效农业小区,将小区的土地经营权适度分割转包给种养技术较高的专业户,提高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每年实现土地增值640.4万元和增加村级集体收入178.1万元。     (五)推动了农村工业化发展。股份合作制是股东自主经营模式,将农村主要生产资源集中到村级股份合作联合社统一经营,有利于农村工业向集约化、组团式方向发展,彻底改变过去村村冒烟、组组建厂、分散分割无序发展的现状。     (六)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股份制从体制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使农民应有的财产收益权以股份形式固化下来。使农民因享受股权而放心、得到实惠而开心,促进了全市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七)推动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转变。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深化农村其它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带动了其它社会事业改革进程的深入推进。中山市小榄镇以股份制改革为起点,逐步实施村级核算、完成村改居工作,初步实现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     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市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合力,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市委、市政府把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改革之初就成立了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改革方案、协调改革问题,并针对各时期的改革实际部署工作,使全市的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大力配合,为改革及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对改革过程的清产核资、产权变动等给予了大力帮助,为改革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农业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集中一段时间,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分类指导,确保了改革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二)明确改革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是改革成功的推动力量。一是制定有关改革的政策措施,针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如何解决村、组一级组建股份合作组织、资产作股、集体股东个人股的比例,股东界定与股份配置、固化股权、股权出售与转让等重要事项的认定,村级资产作股、土地型股份合作制改革、股份社性质以及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解释,为各镇区开展改革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二是加强宣传指导。有关部门深入镇区巡回授课,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宣传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帮助镇区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三是开展工作监督和交流。要求各镇区每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全市的工作动态,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形成《工作简报》向全市各镇区党委、政府通报。     (三)尊重农民群众利益,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民共有经济,对其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权益和利益。因此,中山市各镇区在改革的开始阶段并不急于选定模式,而是深入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情绪,充分听取意见,特别是群众的利益诉求,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党政班子会议反复研究,确定指导意见;在推进过程中,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具体的决定,都在大多数村民签名同意的前提下才付诸实施。从实践来看,成功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除了有领导、组织、宣传、措施等因素到位外,最重要的是尽量从农民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尽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要求,使改革工作在平稳有序中推进。     (四)坚持依法规范,注重程序,是改革取得成功的保障。在改革过程中把握好政策法规界限,依法规范,按章推进。首先,以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改革工作合法、合理、有序地推进。其次,坚持六项改革原则。即:坚持乡规民约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坚持对股权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和可以继承的原则,并一次性固定分配权益,不为今后留工作尾巴;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兼顾各种人员的利益;坚持新股东不能追索过去利益的原则,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坚持集体控股及承担社会义务的原则,集体持股必须不少于30%;坚持在执行全镇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实行全村统一章程的原则。
中山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模式中山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模式     中山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部署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会议精神和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千方百计把信访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各级各部门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信访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约访群众等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纵向和横向两个责任:纵向责任,就是明确市、镇区、村的信访工作责任;横向责任,就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真正做到把信访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每个领导和个人,形成该哪级、哪个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就由哪级、哪个部门处理,该由谁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就由谁负责处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切实抓好领导包案工作。各镇区和部门党政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每人至少包案解决1宗信访大要案。包案领导切实做到“五包一要”,即包调查了解、包现场处理、包思想疏导、包答复上访人、包息诉罢访,不能层层转包、发包。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落实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信访工作在镇区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加强对镇区、部门的信访工作督查,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重奖,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切实提高信访渠道解决矛盾的有效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怀着深厚的感情做好信访工作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不遗余力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遗余力地把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以沟通顺民心、以真情得民心、以政策稳民心、以帮扶暖民心。在化解信访问题时,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入分析信访问题的性质和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掌握信访群众的真实想法,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解决问题。一是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和涉军人员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按上级政策,结合实际,把工作做深做细,不能因政策执行不力、不到位造成新的矛盾纠纷;二是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原因,积极主动地采取经济、法律、调解等办法加以解决;三是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及时落实措施加以解决;四是对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等手段,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的工作,使其心平气和,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处理的办法,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爱。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切实做到以督查转作风、以督查促规范、以督查强责任、以督查求实效。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有更多的的财力、人力、精力用于化解信访问题      一是把财力、物力更多地用于帮助群众克服困难、改善生活,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对群众合理合法并且需要政府救助、扶持才能解决的利益诉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多方筹集,集中财力,该政府支付的政府要支付,该企业、单位出钱的企业、单位要出钱,不留缺口,真正把资金落实到位,确保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更加重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把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作风实的镇区干部组成工作组派下去指导工作,把需要的财力、物力用在集中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上,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同时,把工作做细做扎实,防止因工作不细造成利益攀比而引发新的矛盾。      四、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      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坚持依法治访,使信访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维护群众的信访权益。建立健全领导接访日、领导下访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逐步开通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市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信访法制宣传活动,把《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机关、学校、工厂、农村、社区,宣传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使依法上访的道理深入人心。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全局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表达合理诉求。三是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为达到个人目的,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甚至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滋事、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决不能让“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蔓延。对敌对分子、敌对势力借机插手利用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
中山市创新思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中山市创新思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中山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探索产业升级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一)紧紧抓住健康医药产业特别是中医药产业这个重点,打造产业发展新平台。加快健康医药产业特别是中医药产业发展,把中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加快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建设步伐。短期内尽快解决中药生产基地起步区土地指标问题,引进中医药产业重要项目,设立鼓励发展资金,制定完整的配套政策等。重点推进生产(含种植)、创新服务和物流体系等三个主体项目,力争用五年时间,建设集政、产、学、研、贸“五位一体”的中医药发展体系,将华南现代中医药城打造成为产业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医药产业高地。      (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产业技术为重点、以环境为基础、以体制为保障的自主创新路子。一是大力推进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提高自主发展能力。重点培育、扶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好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壮大企业技术中心队伍,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0家。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今年,市政府新设了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智力和技术方面以及企业在资金、设备方面的优势,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方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和联合实验室,推动企业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使用,努力提高新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三是健全自主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创新资源整合,围绕健康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五大支柱产业以及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以大企业为依托,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切实做好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四是深入实施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把实施名牌战略与推进产业技术进步结合起来,通过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培训力度,积极推广现代企业管理的思维和模式,促进强优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技术标准工作,支持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快建设国家级灯具产品、五金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导向作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按照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用好技改贴息和引进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和招标方式支持医药特别是中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抓好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大金融业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畅通企业与银行的沟通渠道,推动银行资金投向好的技改项目。加快探索发展“担保经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一是尽快出台《中山企业上市手册》,推动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探索建立本市的上市服务中介机构。二是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力争年内1―2家企业成功上市。三是支持现有上市公司做好资产重组工作,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再融资功能。四是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内较成熟的创业投资实体加强合作,提高中小企业后备上市资源能力和发展后劲,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构建资本市场新格局。      (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一是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能降耗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产业及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研究制订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和节能评估体系,完善能耗指标公布和考核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监督和指导。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降低传统产业的能耗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创建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三是积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城市发展规划,科学有序地做好市内镇区之间的产业转移和对市外的产业梯度转移,逐步淘汰资源消耗大、成本高的产业,重点发展污染少、能耗小、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产业。鼓励发达镇区企业向欠发达镇区延伸发展,实现双赢互利。      二、加快专业镇发展,积极培育现代产业集群      目前,全市拥有11个省级专业镇,超过三分之二的镇区形成了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水平的产业集群,聚集效应日益突出。大力支持集群内企业协作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大型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有效对接,树立做配套产业的意识,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西北组团家电、灯饰、五金三大产业的发展,通过共性技术攻关和完善公共服务,建立家电产业研发、质量认证等方式,整合现有产业资源,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创建区域品牌。市政府决定设立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培植建设一批开放和资源共享的技术创新平台,完善区域特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创业服务、商会和行业协会等支撑体系,促进集群创新和技术共享。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一方面创造条件,争取再创建一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使之成为支柱产业的重要基地、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载体。另一方面,引导7个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抓好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区域品牌和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构建立足产业集群、辐射周边地区乃至全市的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向专业化分工、清洁生产、节约资源方向发展,为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坚持“内外并重”,增强内外源型经济增长内在动力 坚持内外源型经济两手抓。在招商引资方面,一是处理好产业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避免出现各自为政、过度竞争、低水平招商的现象,充分发挥现有产业的配套、集聚优势,真正推出一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延伸空间大、生产要素得到有效利用、资源环境得到充分保护的招商项目。善于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中寻找项目源,从产业梯度转移布局中寻找项目源,精心挑选准备项目,扎实做好深度开发,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做到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形成梯次推进、良性循环的重点项目运作格局,真正实现从“以地招商”到“节地招商”,从“项目招商”到“产业招商”的转变。二是创新思路,在招商方式方法上体现高效率。积极探索组织和培养一支市级高素质的专业招商队伍,突出抓好会展招商、驻外办事处招商、以商招商,积极探索网上招商、中介招商、代理招商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着力引进跨国公司及国内知名的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与之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跟踪服务,在落实项目上做到高水平。对已经签约的工业项目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努力使这些项目早日落实到位,早日开工建设,尽快竣工投产,形成现实生产力。四是突出重点,在东部开发上再创佳绩。东部招商应充分发挥多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的优势,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重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东部组团工业高级化、适度重型化,服务业现代化,农业生态化,努力把东部打造成为新的竞争平台。      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保持全市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的主攻方向来抓,促进本土经济发展壮大。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优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做大总量。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创新,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三是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工贸并举,加强流通业对工业生产的促进作用      按照“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坚持工贸并举,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引领现代化消费,带动现代化生产。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认真落实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整合物流基础设施,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二是抓好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充分用好1000万元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三是加快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提高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水平,通过发展连锁经营、超市等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发展水平。组织好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特别是油、电的保障供应工作。四是抓好消费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流通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区域的资产重组整合,加快规模扩张,支持具有成长潜力的流通企业改制上市,逐步形成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带动的流通体系,全面提升流通服务业的发展素质。
中山市积极谋划新思路推动经济欠发达村驶上发展“快车道”中山市高度重视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加快发展,按照以扶持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把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与发展效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和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切实加快了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市48个欠发达村已有13个实现集体经济纯收入超100万元。      一、明确扶持对象,研究制定政策      一是核实材料,确定对象。根据各镇区上报的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数据材料,认真调查核实,确定集体经济纯收入低于100万元的13个镇区的48个村(社区)为扶持对象。二是制订扶持政策,出台配套文件。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起草并出台了《中山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实施意见》、《中山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三个配套文件。三是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启动扶持工作。2006年6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扶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2006―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方法采取贷款贴息和直接补贴两种形式,每个村(社区)每年贷款贴息金额资金上限为20万元,项目贷款年利息不足20万元的,按实际利息补贴。      二、创新扶持模式,形成扶持工作合力      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培育先进典型。各相关镇区认真贯彻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各村实际落实并创新扶持政策,2006年全市48个经济欠发达村(社区)共上报发展项目67个,其中工商物业发展项目39个,农业发展项目22个,其他发展项目6个。同时,明确扶持思路和重点,选定合适项目。召开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了考察扶贫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的几项原则:发展项目实在可行,能长期增加集体收入;重点支持投资少、效益好、见效快的发展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先达标的村;镇区须设配套资金。      三、坚持“利益向下”原则,加快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确定经济发展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原则,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从开发农业资源入手,鼓励村“两委”通过与组和农户协商,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推行土地流转,实施土地“反承包”,对农户承包的边远或生产条件较差的责任田开展集中统一整治,吸收各方投资改善耕作环境,然后发包给本村专业户和引入外地农业老板承包,以提高土地租金收入。村集体向组和农户返还承包款之后,其收入差额部分作为集体经济增加收入,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双赢”。发挥村“两委”的能动性,因村制宜,发展一批受市场因素制约小、管理容易、收益可观的种养项目,为集体谋取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大力发展物业出租项目。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和非农建设用地,采取合资、合作、租赁、控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借助外力发展壮大自己。积极稳妥地帮助他们兴办新的物业出租项目,确保办一个、活一个,并且决不增添新包袱。支持镇政府帮助村委会在本镇发展铺位,开发扶贫“一条街”,或联合各村在工业园区兴建或购置股份制厂房。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用地、税收、信贷、用电等方面适当给予扶持倾斜,以激发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增加收入与节约开支“两手抓”。在积极拓宽创收渠道、增加收入的同时,本着“生产性资产抓创收,资源性资产抓开发、公益性资产抓管护”的原则,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比例和总量,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三是坚持发展经济与化解债务“两手抓”。针对欠发达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历史债务问题,高度重视化解不良债务问题,努力减轻集体经济负担,把清理化解债权债务工作放到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实行双管齐下,实现发展与减债互相促进。对村级新的负债,要求各村集体必须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严格把关,不能产生新的不良债务。      四、加强领导,加大对扶持资金的监管力度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要求各镇区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面抓,分管同志直接管、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协同抓,帮助各村选路子、定措施。村一级作为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切实负起责任,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充分发挥好市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联席会议作用,成立三个检查考察组,分赴各镇村检查扶贫工作,对欠发达村上报的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各村进行督查、巡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的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中山市五项举措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中山市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推进生态市的创建工作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削减排污总量,环境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加大岐江河综合整治资金投入。2006年投入900万元开展岐江河综合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岐江河两岸的环境面貌,确保岐江河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要求。二是深入开展内河整治工程,积极推进河涌两岸的生态恢复。近年共投入5.55亿元,整治内河涌1227公里,清理拆除河道两岸的违章建筑810间,共14800平方米,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60多万吨,内河涌水质及景观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大力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目前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分别竣工和动工。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小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三乡镇、火炬区、坦洲镇、板芙镇、黄圃镇、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相继正式动工或奠基,港口镇、东凤镇、古镇镇、横栏镇等镇已完成立项。目前全市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比2000年新增15万吨。按照国家环保政策法规,调整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加大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贴力度,扶持困难镇区加快建设。      二、大力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投资6.92亿元建设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根据“系统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建成了集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污水处理等专项设施于一体的综合处理系统。中心组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06年2月开始调试、5月开始试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约800多吨;卫生填埋场于2006年4月份正式运行,目前日处理量约200多吨。医疗垃圾焚烧厂于2006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目前处理全市产生的医疗垃圾。该基地的建成保证了市区生活垃圾和全市医疗垃圾都能得到高效、无害化处理。同时,全市计划再建设两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分别是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预计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投入使用。      三、实施“关口前移”,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认真实施省、市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坚持执行环保前置审批,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减少污染。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听证制度,提高审批时效和办事透明度。2006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5464项,因选址不当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不批准的项目共62项。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实施在线监控,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污染源排放达标率。2006年现场监察企业2441间次,对环境违法企业立案140宗,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96宗,罚款总额337.5万元。组织市、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西江中山河段、小榄水道和鸡鸭水道等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查处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和污染企业共281间,清理水源地周围的违章建筑、废物堆放场、禽畜养殖场等约180间共2万多平方米,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障。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      2006年全市实施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信息监管系统”,构建了机动车监测数据中心库,通过远程视频和录像对检验机构进行监控,组织对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严控机动车检验质量。通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活动,清理了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有效地保障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大力度整治污染物高排放车型,在各城市道路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执法工作,抽检机动车1471车次,查处超标车辆311辆。市政府投资253万元配备了先进的尾气遥感监测车,积极开展机动车义务检测及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尾气达标率。
中山市六项举措做强工业经济近年来,中山市工业持续保持高位增长的态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0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018.4亿元,增长19.1%;工业税收入库87.2亿元,增长26.9%;工业增加值605.9亿元,增长17.6%。今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跟踪分析宏观政策对工业商贸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加强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掌握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探索建立工业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利用科学手段和方法提前把握全市的经济态势和发展动向,力求把经济波动的影响降到最小。致力确保电力和成品油稳定供应,积极争取省经贸委和广东电网的支持,争取更多的网电供应;力促地方电厂顶峰发电,认真落实调峰电力认购政策,努力帮助地方电厂解决因油电价格倒挂而引起的资金困难问题,调动地方电厂顶峰发电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好错峰用电措施;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努力做好电网建设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确保重点电网工程顺利进行,如期建成。协调好中石化、中石油及全社会供油单位共同做好工作,确保成品油稳定供应。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广东的战略部署,结合全市工业产业发展进程,坚持以做优产业、做强企业、做精产品、做响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着力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开发功能性技术,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发展战略性技术,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产业向量大质优转变。加快从以扶持微观主体为主向以扶持中观平台建设为主转变,从要素投入型向政策激励型转变,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快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创新作用,进一步加强产业集群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采取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重点推进Linux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嵌入式软件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信息安全保障公共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和数字认证技术服务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抓好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和重大项目的技术改造工作。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科技经费1.9亿元,其中技改贴息3700万元。充分发挥技改资金的投入放大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优先鼓励行业项目,向重点产业倾斜。争取在装备制造业、五大支柱产业以及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共性技术和关键领域取得突破。三是建立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参与我市科技创新,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四是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在抓好工业领域名牌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商贸流通、旅游等行业的名牌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宽名牌覆盖领域。做大做强名牌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名牌企业的竞争力和辐射力,带动相关产业同步发展。      三、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发展新型产业集群的组织领导和发展规划,强化对发展新型产业集群的基础研究工作。围绕产业集群在技术、培训、物流、会展等方面的需求,重点建设技术创新、信用担保、质量检测、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产品交易与物流配送等六大公共平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鼓励集群内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搭建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低成本型集群向创新型集群转变。培育和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地,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实力。      四、坚持内外源经济并举,推动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      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重点引进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项目。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工业聚集区承载高质量项目的能力,尤其要注重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创新招商方式,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完善产业配套和提高服务素质,引导企业增资扩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总量。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是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致力构建和完善节约型、清洁型产业结构。二是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引导和规范企业清洁生产。三是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发展,通过增资扩产、技改挖潜,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六、完善工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制订关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集群向新型化、高级化转变,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同时,大力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面向广大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创环境新优势,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山市金融业发展良好近年来,中山市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金融运行质量明显改善,安全度明显提升,越来越成为发展与建设的主要支撑,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银行业整体运行稳健,经营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到2006年底,全市存款余额1383.3亿元,增长16.5%。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68.6亿元,增长13.6%。贷款投放力度明显加大,贷款余额588.4亿元,增长18.1%。银行业金融机构效益大幅提升,七行一社8家银行机构全部实现盈利,全年实际盈利20亿元,增长32.7%。     二、保险业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态势     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美国友邦保险、德国安联保险相继进入中山市开业,进一步促进全市保险业的发展。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26.1亿元,增长27.1%,高于全省增幅5个百分点。保险业为全市提供了4414.2亿元的风险保障,增长11.5%。目前全市有保险机构23家,保险公司资产总额52.9亿元,是2000年的8倍,保险从业人员约6300人。     三、证券交易大幅增长     2006年,全市代理证券交易总额为624.1亿元,增长1.4倍。证券投资累计开户数为28.9万户,新增股民近1万户。证券市场投资金额82.3亿元,增长1.5倍。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利润5668万元,增长4.4倍。     四、金融企业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深入推进,完成了增资扩股和统一法人工作,不良贷款比2002年下降55.6%。中山市石岐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工作顺利进行,成为我省第一家进入退出程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资本市场迎来高速发展时期,企业上市有新突破     中山市现有境内上市公司3家,境外上市公司2家。目前,多家企业都有改制上市的愿望,并进入改制前期阶段。去年3家股份有限公司做好了上市准备,今年将有2家企业,明年将有1家企业报中国证监会申请A股上市。
中山市四项举措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中山市为破解土地资源瓶颈问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把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作为突破口,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土地方面的政策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把节约和集约用地放在首位,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切实转变发展思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布局、结构和时序,加强对产业发展与土地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把使用土地的方式转变到盘活存量集约利用上,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上。具体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向“存量”要土地。对全市土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对现有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认定,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处置抵债土地,凸显土地价值,最大限度盘活消化闲置土地。出台了《关于加快闲置土地处理的意见》,对经确认为闲置土地的,两年内按出让地价的15%征收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未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     二是向“空间”要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土地,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花园式”工厂等浪费土地的行为。增强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鼓励建多层厂房,提高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严格节约用地。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超容积地价政策,规定建设工程项目超出建设用地规定建筑容积率的,收取超容补地价款。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     三是向“机制”要土地。探索建立激励节约集约用地的利益机制,将土地产出率列入镇区考核范围。加大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全面落实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对闲置土地没有消化好的、不符合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的、不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没有按时完成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和调整工作的,不得供地。     二、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提高入库土地质量。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接收、收购、征用、储备土地,中心成立三年来,坚持“以地养地,滚动发展”的方针,较好地发挥了储备中心应有的作用。继续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大优质、有潜力土地的储备量,强化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市场的垄断和掌控能力。加强部分干线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轻轨站点周边用地规划控制。对干线公路沿线用地实行全市统一规划,控制范围为公路沿线道路红线两侧纵深各500米。高速公路出入口用地、轻轨站场及周边用地同时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加强储备土地的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建设,尽快将储备土地培育成熟,提高土地价值,为城市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实现土地垄断,推向市场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划拨土地,原则上从土地储备中心一个口子进出 ,由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划功能和市场需求有序投放。     三、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各镇区主动承担征地拆迁工作的任务,采取多种灵活手段,化被动为主动,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好各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层层建立责任考核制度,明确各镇区、各部门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目标,加强督查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处理好征地拆迁引发的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安置补偿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制定各种有效措施,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完善征地协议、公告和听证制度等,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后再实施供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凡是发生新拖欠征地款的镇区,坚决停止受理其建设用地报批。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强化相关税费征收。探索土地出让“五统一”制度(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配套、统一收费),逐步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超底价收益分成的比例,由市镇两级分成比例调整为1:9,更加体现利益向下,扶持镇区经济和新农村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土地管理领导问责制     增强土地资源的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土地管理和调控的方针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要求行政一把手作为土地保护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格把关;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严格实行土地管理领导问责制。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做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存在问题:     (一)土地存量严重不足,工业用地指标严重紧缺。目前,全市经济发展每年需要消耗建设用地约2万亩,而省从1997年到2010年给予中山市的全部用地指标仅为6万亩,供需缺口相当大。各镇区普遍出现了有项目但无用地指标和无地可用的现象,虽然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镇区通过高价购买省内边远地区土地指标置换使用,或是继续消化少量历史用地指标及土地储备等,但是用地指标紧缺和土地资源紧缺造成用地成本急剧升高,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耕地补充对土地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中山市总面积1800平方千米,而农田保护区面积就占75万亩,为工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耕地,且先补后占,即在有耕地补充指标的前提下才能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中山市在2004年以前利用滩涂围垦补充了部分耕地,2005年以后基本采用向外市有偿受让耕地指标的方式。虽然中山市大力推广易地开发耕地,但鉴于客观条件限制,耕地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补充耕地指标日趋紧张。     (三)征地拆迁难度加大。一是征用土地需农民100%签名,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二是工业用地招标挂牌工作与招商引资存在一定矛盾。在招商引资中引进了项目却拍不到土地,而挂牌拍卖出去的土地有时又没遇到好的项目,导致项目落实难。
中山市实施农资市场五个专项治理进出春耕季节以来,中山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制定《2007年中山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农机的专项打假,确保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1000多人次检查检查农资市场、店铺一大批,发放真假农药化肥识别、放心菜、放心肉、禽流感知识等宣传资料7566多份,培训农业技术人员350人。     一、种子打假专项治理     加强监管,力争实现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种业市场的目标。从源头上控制好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用种安全。一是重点是查处违法经营种子行为。检查种子企业档案,公布不合格种子和企业,规定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种子,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许可证未到期的企业将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或者已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注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行为,查处未审先推、虚假广告、虚假标注、无证经营、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确保种子质量。     二、农药打假专项治理     主要做到抓源头、端窝点、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一是加强农药市场产品质量的管理,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的农药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源头,根除假劣农药滋生的土壤。二是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已经发放的经营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一律依法注销或吊销证照。三是加强高毒农药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制剂。四是继续做好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行为,严防毒鼠强中毒事故发生。     三、肥料打假专项治理     主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肥料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肥料质量监测抽查制度,狠抓案件查处,保证放心肥供应。重点抽查复混肥料、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等肥料产品。     四、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治理     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违规行为,突出违禁药品、非GMP企业产品和兽用生物制品的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积极整顿规范兽药、饲料市场,努力保证畜产品安全。一是抓好源头监控,把好经营准入关,严格兽药、饲料市场准入。打击非法制假窝点和打着中试产品名义生产销售生物制品的行为,清缴非GMP企业产品,严厉查处制售含违禁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是抓好使用环节特别是养殖环节使用监管。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三是在全市开展兽药、饲料残留监督监测。对抽查不合格和残留违规行为进行追踪和处罚。四是加强屠宰环节违禁药品检测,对明知畜禽使用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仍为其提供屠宰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对饲料企业生产许可管理,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查处无批准文号的产品。六是开展查处非法制售疫苗活动,严厉查处无证、无标、无文号疫苗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农机打假专项治理     建立和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假冒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列入农业部强制性检测认证和财政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中山市“六个抓”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中山市“六个抓”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防、抗、救”一体的三防工作体系,确保安全度汛。     一、抓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     根据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和防汛行政首长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三防指挥部成员,抓紧落实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及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重新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书。同时,在《中山日报》公布万亩以上堤围、大中型水闸、小(1)型以上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把各项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汛前安全大检查     组织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成立3个检查小组,春节后已对全市20宗大中型以上水闸、36座小(2)型以上水库及13宗万亩以上堤防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组织了4个工作组,对全市28千瓦以上电排站进行安全检查,现场试机运行。沿堤各水利所对东、西干堤、水闸、泵站进行认真巡查,派出技术人员驻守水利施工现场,督促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抓抢险避险预案     重新修编了防洪、防风、防暴雨预案,根据洪水级别、暴雨量级、台风等,分别作出4级应急响应,建立起大堤外小围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行洪畅顺。同时,针对渔船回港避风区、大堤外小围及围垦种养等危险区域、易发地质灾害区域险情系数较高的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减灾避险台帐,按照台帐明确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提高了防灾减灾避险的可操作性。     四、抓防汛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落实     设立专门的“三防”物资仓库,储备了500毫米直径低扬程、8―10口径移动轴流泵以及离心泵、潜水泵等64台,配套小型电动机63台,起动器13台,以及各类水泵叶片、轴承等一批。目前,全市储备防汛物料:砂9.5万立方米,石方6.2万立方米,松杉桩2.8万条,土工布(膜)2.6万平方米,编织袋110万个、救生衣2400件以及冲锋舟、橡皮艇、防洪铁笼、救生圈、铁铲、汽车帆布、防洪网袋、桩锤等防洪抢险物料一大批。全市组织抢险队伍共4.3万人,备有指挥船2艘、冲锋舟15艘、橡皮舟7艘、平底舟8艘、大巴客车4辆、各类运输车24辆;全市万亩以上联围落实抢险运输船33艘。     五、抓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与建设     市财政拨出161.8万元,于3月中旬完成了全市34宗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并力争在4月15日前完成全市12宗破堤工程水下主体工程建设。同时,组织开展规模为4.47亿元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包括重建水闸(泵站)12座,干堤达标加固89.9公里,灌浆53.6公里,干堤防浪墙10.15公里,电排技改配套工程21宗27台3170千瓦。     六、抓相关人员培训     在4―5月分别举办水库抢险、江堤抢险、海堤抢险等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防汛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中山市四种模式建设农民新村中山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集中居住、小区管理等形式,大胆探索四种农民新村建设模式,突出农民新村的现代化、城市化特色,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和社会管理成本。     一、集体投资兴建农民公寓     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兴建农民公寓,并以优惠房价出让给农民,着力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同时,在农民新村建设过程中,建新不拆旧,旧屋仍由农民作为物业出租,以增加收入。以中山市西区长洲、后山和广丰三个社区为例,三个社区共投入3.5亿元,建设总面积26万平方米的农民住宅1997套,基本解决了社区农民的住房问题,其中长洲社区还为每名居民安排了8平方米的临街商铺作为出租物业。2006年,该社区居民仅通过出租旧住宅和铺位,每户家庭的收入超过1万元以上。      二、组织农民统一建新村     由镇、村划出连片专用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后,组织农民集中起来自己建房,并由村委属下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治安、卫生、绿化等日常管理工作。如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在105国道旁高标准规划150亩土地建设“农民新村”。新村内路网、路灯、给排水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齐全,附近还开发建设了占地30亩的商业广场,既方便了居民的生活,又繁荣了地方经济。迄今为止,该村已建起了300多户别墅式农民住宅,农民家家乔迁新居。     三、政府出资建设安置拆迁农户新居     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需要拆迁的农民旧房,由政府统一回收,并在规划的新土地上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统一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拆迁户。如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四村因城建规划需拆迁65户村民住宅,为此,该区管委会一方面采取在原址附近建设农民新村的办法安置拆迁户农民入住新楼;另一方面,对想自建新房的拆迁户,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土地,并限定每户的用地面积,不足或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450元的价格,由政府予以补偿(不足部分)或居民自行出资购买(超出部分)。自建房由区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报建、统一建筑立面形式和色彩、统一基础施工。     四、利用社会资金整体拆旧建新     这种模式是引入社会资金,对单个或多个村的用地重新规划,实行土地资源整合,让投资商开发工业或房地产项目,利用征地补偿款统一建设农民新村。如中山市小榄镇在福兴村引入大型房地产项目,其中有102户村民需整体拆迁。为此,福兴村一方面分别按每平方米360―400元、850―1200元的标准对需拆迁的平房(楼房)予以补偿,每户农民获得补偿最少的为8万元,最多的达到110万元;另一方面统一规划建设110户单体别墅型的农民新村,并以每平方米850元的价格卖给需拆迁的农民,新村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目前,村民已全部搬入新村居住,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中山市超常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山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超常规发展中高职业技术教育,切实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作为今年的十项重要民生工程之一,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扩大中高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力争到2010年中高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有效解决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办学体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由市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学校、民间团体、行业协会等联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成立董事会,制定章程,变单一政府办学为多元市场办学。     二是新建职业技术学校。重点建设4所市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变行政区经济为经济区经济的组团发展布局,结合南部经济组团、西北部经济组团和中部经济组团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在3个组团辖区范围内各新建一所市直属职业中学,使每所学校在校学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全面提升镇区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同时,迁建市中等专业学校,统筹城区职业教育资源,把规模偏小的市石岐职业中学、西区职业中学、杨仙逸中学职中部合并到新的市中专,提高城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     三是调整优化职校布局。保留优化6所镇区省级以上职业技术学校:在办好小榄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圃理工学校、横栏理工学校、沙溪理工学校、坦洲理工学校,确保每个学校在校生增扩至3000人以上规模的基础上,合并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南朗理工学校,择址建设全日制在校生达到4000人规模的新的职业技术学校。     四是建设职教实训基地。高标准建设市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确保建成实验、实训设备齐全,涵盖该市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服务全市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全社会各类人员培训、实习,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实训基地。
中山市着力解决农村出嫁女问题近年来,中山市坚持把维护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中山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全省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座谈会精神,结合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进,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一年来,新增解决权益的出嫁女1243人,出嫁女子女426人。目前,全市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居)、组占应开展改革村(居)、组的95%和90%;农村出嫁女中已经全部享有权益的有16852人,占82.8%,部分享有权益的有2583人,占12.7%,两者合计共19435人,占95.5%;出嫁女子女享有权益的有17257人,占87.9%。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切实维护出嫁女的合法权益     市委、市政府认为,维护农村出嫁女的合法权益,事关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原则,抓紧抓好。市委、市政府旗帜鲜明地支持维护出嫁女的合法权益,全市大多数出嫁女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对于少数镇、村、组出现的出嫁女权益问题,市委、市政府也予以高度重视,认真通过教育、指导和督促,甚至通过选派工作组进行攻坚,推动问题逐步妥善解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出嫁女问题亲自抓,多次作出批示,亲自接待出嫁女上访。时任市长、现任市委书记的陈根楷同志去年11月初亲自主持召开解决农村出嫁女问题的工作协调会,要求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9个镇区加大力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定期向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会召开后仅仅两个月,9个镇区涉及到市和市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的出嫁女124人中,完全解决权益的39人,基本解决权益的30人,9人表示息诉罢访,三项合计占63%。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专门成立由市委农办、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四个部门组成的农村出嫁女工作小组,强化对全市出嫁女权益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检查。市妇联、信访局、农业局等部门积极主动参与解决出嫁女权益工作。各有关镇区、村、组千方百计落实各项措施,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突出重点和难点,多途径解决出嫁女具体的权益问题     按照“把握重点,突破难点,逐个解决”的思路,强调要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关怀、多一点和谐、多一点方法和依靠集体的力量解决个人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这一要求,各镇区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实践中初步摸索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揽子解决。古镇、阜沙、沙溪、大涌等镇在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各村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出嫁女及子女一律给予100%股权。这种情况最理想,但村民的阻力也最大。部分镇区之所以能做到,除了取决于镇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之外,还要求镇党委政府在村“两委”及村民中有较高的权威与影响力,能够通过适度的行政引导与干预,说服村民同意让出嫁女完全享有权益。     通过部分购股的方式获得完全股权。实行这种方式的村组,首先是同意出嫁女以部分购股的方式获得股权,尽可能降低出嫁女股权配置的门槛;其次,对部分购股有困难的,发动企业家、社会热心人士资助购股等方式帮助出嫁女获得股权。该方式实现了村民利益与出嫁女权益的折衷处理,村民和出嫁女都较为认同。     通过其它资助方式解决问题。对于不符合配股条件的出嫁女,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推荐其就业或提供生活补助等办法,帮助她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有的还邀请心理问题专家对出嫁女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出嫁女的对立情绪。如小榄镇就对少数因条件不符合不能取得股份而又有经济困难的出嫁女,采取了这种人文关怀的办法,减少了出嫁女上访的人数和次数。     通过各种人性化的手段,根据出嫁女的不同情形,努力找出既能满足出嫁女的合法合理诉求,又能为村、组干部群众所接受的解决办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三、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村“两委”干部的日常培训内容,帮助他们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正确认识出嫁女权益问题;并通过他们的带动,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依法保护出嫁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乡村行活动”。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法律宣讲活动。市讲师团到村、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信访条例》,市妇联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动员镇区家庭积极参与。活动共回收问卷近3万份,回收率达到99.5%,在教育妇女理性反映诉求、理性维权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同时引导出嫁女正确处理好与其他村民的关系,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争取干部群众对其争取合法权益的谅解与认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是为具体个案的相关人员详细讲解有关出嫁女问题的法律与政策。一些镇村召开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专题研究出嫁女问题,起到良好效果。通过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使有诉求的出嫁女认识到其对股份配给的要求不符合政策和条件,放弃了不合理地追讨股权的念头。
中山市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中山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在关注生产生活、加强技能培训、保障合法权益和落实社保待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2006年,按照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要求,中山市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同时,建立部门工作职责和综合管理服务协调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制订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检查和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出台政策,将农民工职业培训纳入就业统筹     中山市十分重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工作。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将农民工职业培训纳入城乡劳动就业范畴,统筹规划、统筹分配资源,努力形成政府政策引导、多方进行投入、企业组织实施、行业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中山市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等配套政策,对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享受有关补贴等作了具体规定。     首先,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一是出台激励政策。规定凡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准许其入户中山。对愿意参加各类技能提升的农民工,免费发放《培训优惠券》,允许其在规定专业(工种)范围内,根据个人爱好和特长,自由选择培训项目,到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后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其相应类别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费用总和的50%补贴。二是出台奖励政策。从2006年开始,每两年评选10名“技能人才培养导师”,10名“优秀技能人才”,20名“能工巧匠”和60名“技术能手”,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奖金。     其次,鼓励企业开展在职员工培训。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在税前列支,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要求企业新上项目,必须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企业,由市政府或地方政府全额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同时,企业对在职员工开展自我培训,或者选择到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在职员工,市政府给予全力支持,为其提供一流的师资和设备,确保培训质量。     再次,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要求企业招用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由用人单位用五年时间完成对现有在岗人员培训,在岗人员每年培训面不少于20%。企业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如因特殊需要,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经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批准后,企业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企业经批准自主组织本单位从事《规定》的劳动者进行培训的,培训结束后,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考核,并为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落实措施,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     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免费培训试点,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和企业参与农民工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至2006年底,全市顺利完成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其中完成单项技能培训8000多人,技能提升培训3.7万多人。     首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去年,市政府安排1200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各镇区也分别拨出50-250万元资金,用于各类培训就业补贴和各层次技能提升培训鉴定补贴。     其次,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建立政府统筹、企业为主、培训机构配合、劳动者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行财政扶持、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和个人共同承担培训经费的办法,采取在职培训、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培训、对口扶贫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实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2006-2010年间,年均培训百万青年及农民工4万人;学员经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达到8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例不低于80%。     再次,探索建立培训学校。为进一步构建职业培训网络,扩大农民工职业培训规模,在四个镇区建立起职业培训学校,探索并积累兴办公共技能培训基地经验。三乡镇投资400万元建立三乡职业培训学校,采取定单式培训、与企业联合办学等模式,率先为外省市在三乡就业的女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南头镇设立就业培训基地,聘请长虹、TCL、澳马等23家规模企业人事主管为首批培训就业顾问,率先开展校企联合培训,为企业员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同时,部分企业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取得较好成效。三乡镇宝元鞋厂自成立技能培训学校后,该厂对来自各地的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2006年,该厂培训学校共开展各类培训2万多人次。
中山市六项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建设2005年中山市成为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提高企业专利意识,推动企业专利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加大专利执法、培训力度,知识产权工作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全市涌现出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和一批在国内外领先的专利技术,部分企业开始运用专利加标准的立体保护战略参与市场竞争,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技术,全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基本具有相应的专利技术作为内在的技术支撑。2006年全市专利申请量4249件,比增25.01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2件,比增38.13%。      一、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2006年,市政府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利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山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中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山市专利工作体系建设扶持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用于鼓励发明创造,支持国内外专利申请,提高全市专利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强化专利工作体系建设。同时,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纳入镇区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战略,从基层做起,从基层发力,在市级政策的引导下,全市部分镇区出台支持当地专利事业发展的专利政策,推动当地专利事业的发展,专利工作在经济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强。      二、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打造专业的知识产权队伍      市政府设立了市知识产权局,内设知识产权协调科和专利办,负责全市专利工作和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各镇区科技办设专人负责本镇区的专利工作。目前,市、镇(区)两级共配备了专职人员30名,目前已形成了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专利管理人员队伍。全市共有法人资格的专利服务机构2家,专利办事处5家,专利代理人15人。      三、强化专利试点示范作用,带动企业专利制度建设      近年来,在原有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办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水平,全市企业、行业协会的专利制度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拥有省知识产权试点镇2个,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1个,1家企业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9家企业被列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四、加大专利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坚持多渠道地开展专利执法工作,完善省市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横向执法协作和联系,坚决打击专利违法行为,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一是坚持将重点放在严格专利执法程序上,从立案、现场勘验查、口头审理到文件送达,严格把关,按法律程序办事。针对疑难案件,省市两级执法人员进行多次合议,务求达到案件条理清晰、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准确。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部门的联系,加大调解专利纠纷力度,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五、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近年来,中山市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高校的专利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大对专利工作者、科技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知识产权实用型人才。举办了十多场专利实务培训班,2000多人参加培训。二是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联开设知识产权课程,邀请专家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三是组织专利试点企业、申请量较大的企业和专利中介机构等20个企业单位代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通过交流座谈为企业与国家局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同时也使国家局专家进一步了解了企业的情况及需求。      六、加强宣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为契机,以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目标,加强与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动镇区科技办的力量、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筑保护知识产权宣传立体网络。加强媒体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中山市五项举措加快推进节能降耗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加快技术进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根本,以依法节能为保障,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努力营造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形成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与单位能耗不断下降的良性循环机制,全市节能降耗水平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中山市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重点耗能行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依法监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科学管理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降至0.6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8%。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节能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计量、有数据、有分析,有指标、有评价、有奖惩。各镇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推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区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强化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定期能耗公报制度和节能工作问责制等制度。     二、着力创新机制,强化政策引导     积极营造有利节能降耗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一是积极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超限额用能实施累进加价制度。二是加快节能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中介服务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中介服务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产业化。三是采取更有力的节能激励政策。制定并实施能源中长期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能源开发与节约的引导作用;完善并落实节能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支持节能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和节能技术产业化,建立长效节能促进机制。四是坚持、巩固和完善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把好项目落地关,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低效益项目,探索建立新引进重大用能项目的能源使用评价和技术水平评价制度,提高高耗能项目的准入条件。     三、立足经济增量,加快能耗结构优化     一是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转变招商方式,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产业招商,提高招商项目质量。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健全产业退出机制,坚决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并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着力“延伸”和“拓宽”现有产业链,着力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增量发展中调优结构,降低工业能耗强度。二是大力发展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会展、旅游、文化、信息、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摆上突出位置来抓,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的协同发展。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广使用大容量、低能耗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鼓励发展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太阳能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     四、着眼经济存量,加快降耗改造     加强节能管理,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使用再生材料,推进再生材料的循环利用;鼓励重复使用包装容器,提高其循环利用率;逐步推行一次性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加快节能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把节能技术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重点开发、引进和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特别是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研究,鼓励光热、光伏技术、太阳能电池生产技术的研究,加快工业废弃物特别是大宗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城市中水回用技术,废旧产品和物资的回收及再生利用技术,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及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安全利用与替代技术、危险废弃物安全利用与处置技术、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技术以及其他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     五、突出解决重点领域节能降耗问题     一是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电镀、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纳入省开展“双千节能行动”的45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跟踪,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制定和落实具体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定期发布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积极开展大电力用户的能效评估,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管理改进以及建立健全用能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度,提高集成用能水平和系统运行效率,做到“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规定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采用新技术、节能建材、节能设施,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采用新技术对既有建筑的空调、热水供应、电气等方面进行改造。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强化对建筑节能的把关和监管,全面落实《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立试点工程、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推广建筑节能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交通节能。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如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二甲醚、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推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     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规定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引导和督促工商企业节能降耗,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太阳能热装置使用率须达30%以上,宾馆商厦手扶电梯智能化普及率须达50%以上,商场、饮食服务业节能光源普及率须达80%以上。     五是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重点抓好政府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设备和产品,节约办公用品。
中山市加强内河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中山市将内河整治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通过对全市主要内河的清淤、护岸、植树、绿化、治污等综合整治,恢复内河的防洪、排涝、灌溉、航运、景观功能,使其成为承载实现“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平台。截至2007年3月底,中山市共投入内河整治资金8.7亿元,整治主要河涌1227公里,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约60万吨,清拆违章建筑3000多间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内河整治促进了水质好转和水路运输畅顺,有效改善了水产业和种植业环境,促进了镇村的“生产发展”。同时,绿化、美化、净化后的河网较大提升了城镇品位,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内河整治,成立了由水利、计划、建设、环保、规划、财政、交通、航运、卫生、农业、林业、文明办、爱卫办、环卫处等部门组成的内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内河整治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全市各镇区也相应成立了内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内河整治统一纳入到“十五”规划,按“先中心后边远”、“先主干后分支”的原则,重点整治主要河涌、主要河段,尤其是整治好流经人口密集区和工业园区的河涌。将整治工作纳入镇(区)村领导的岗位目标管理,列为文明镇村考核评比条件之一,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由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重落实,各部门分工抓,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并将任务和要求具体分解到镇、村、组,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水利部门集中力量抓好清理滞洪违章建筑,编制主干河涌清淤及堤岸等水上建筑物的规划;国土部门控制好全市河道两岸用地审批;环保部门严格监控全市河道排污达标和污染源的治理;卫生、防疫等部门在全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监测好河道卫生和饮用水源;交通、航道等部门抓紧制定交通发展规划,做好航道维护和管理,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二、统筹规划,综合整治     坚持规划先行,立足既要开发建设,也要保护围堤、控制水资源恶化的趋势。在水资源承载力许可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好上下游、干支流、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先后制订了《中山市围内河涌整治方案》、《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指导各镇区开展内河综合整治。各镇区依据全市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内河整治规划。中山市小榄镇编制了《小榄镇围内工程水利环境水利建设规划》、《小榄镇镇域总体规划――河网规划图》,明确了全镇环境水利建设未来20年的发展目标,在内河整治中统筹考虑河岸景观设计、拆屋还涌、退地还河,两岸修筑护岸墙,浇筑水泥路面,种植花草树木,并合理调度全镇水闸泵站,利用潮差加速水体流动和置换,改善水环境。古镇镇规划开挖一条横穿全镇的总长近20公里的人工河,将西江与湖洲河连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水网系统,并在人工河出入江口配套建设两座泵站和水闸,增大西江水在镇内的总流量,预计总耗资近亿元。人工河建成后,将对全镇河网置换水体进行调节,兼顾防洪纳洪的功能,大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质量。各镇区将内河涌整治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去统筹考虑,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总体规划,将以前零敲碎打治理河涌提升为高水平的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全市在做好长远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步实施。市一级的主攻方向放在污染、淤积严重的跨镇区公共河涌及贯穿中心城区主干河道的整治,在具体整治目标上把改善内河水质作为首要任务。将贯穿中山全境的岐江河作为整治重点和样板,集中物力、财力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投入1.4亿元整治了32.3公里。各镇区按出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坚持以点带面,实行“四早、三优先”的办法“择险而治”:即崩塌严重的交通要道早整治,城区范围影响镇容镇貌的早整治,工业开发区范围的河涌早整治,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用水的早整治;先中心后边远、先主干后分支、先清淤后护岸。中山市三角镇先后对50多条共50公里堤顶高程低于1.3米珠基的内河险堤进行了先除险、后加固。整治后,统一标准为堤面宽2米以上,堤顶高程为珠基1.6米以上,目前已全部达标。东升镇每年投入近1500万元整治内河。去年,该镇重点对15条全长共23公里的内河河道进行了清淤和护岸。     四、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在内河涌整治工作中,尊重自然,以人为本,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河床硬底化、河岸硬壁化的做法,力求将内河整治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通过以内河为载体,利用人们亲水性的要求,将内河整治与城市化进程、历史与人文特色、环境整治、休闲旅游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河道进行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在打造安全河流的同时,注重建设生态河流、文化河流、旅游河流,努力打造城市亮丽风景。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各镇区根据自身实际,特别是对小河涌的整治,充分发挥民智,聚集民力,由市水利部门提供技术指导,采取适合当地的“土办法”开展整治。通过发动村民或聘请施工队开展整治,既节省了资金,又不耽误河涌整体的整治进程,同时还能以实际行动教育群众保护水环境。该市岐江河经过多年整治面貌已焕然一新,河道整治工程与该市孙文西路步行街形成T型结构,既与两岸景观融为一体,又确保了工程的实际效能。一些镇区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坚持以树木为主、花草为辅,注重品种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入了一批高档次、景观美的名贵树木。在农村河涌两旁种植荔枝、龙眼等经济型果树为主;在镇主干道路两旁种植了优美的景观树为主;在工厂区以种植净化空气能力强的树种为主,形成了“一涌一树,一路一景,水、路、树和谐统一”的特色绿化景观。     五、治管结合,标本兼治     先后制订了《中山市镇村河涌水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关于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中山市内河涌管理规定》、《内河整治工程报建程序及资金管理要求》等文件,明确规定主干内河涌从两岸岸线起算,每侧5米为岸堤保护范围;其他内河涌从两岸岸线起算,每侧3米为岸堤保护范围,内河涌及其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定市镇两级在编制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做好统筹安排,划出专项治理经费,集中用于辖区范围的河道护岸、植树绿化、清障拆迁和治理污染等工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内河整治经费。各镇区将内河涌整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内河涌整治的投入,有计划地清疏内河涌、砌石护岸和绿化河岸,并逐步形成了一套“五个一”的内河管理机制:即有一个组织领导体系,有一支长年保洁队伍,有一项稳定的管理经费,有一条明确的工作目标,有一套完善有效的检查考核管理体系。各镇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内河涌管理任务层层分解,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明确镇村两级责任。在施工工程中,沿线各经济社分别派人联同农办、水利所有关人员负责日常的工程监督,按照水利所确定的规划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工程完成后由各有关部门会同镇区、村代表联合验收,办理验收手续。中山市小榄镇专门成立了水政监察队伍,配备了先进的水、陆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按章执法,纠正和处理乱占、乱建、乱倒行为,坚决杜绝与水争地、与河争地,河道重复淤积、河水重复污染的现象。近年来,拆除河道堤防违章建筑达2.6万平方米。镇、村、组还购置了30多条船只,配备了近100人的专职河涌清理打涝队伍,对河面垃圾及两旁杂草进行常年清理,巩固整治成果。     六、大力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水利讲座、派发宣传单张、问卷调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手段,教育广大市民强化环保和卫生意识,不能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使他们尤其是沿河岸居民主动支持配合茅厕整治工作,并改变沿河堤而居的农户向内河倾倒垃圾、污水直排的陋习。利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良好时机,组织清洁河涌、上街宣传水法规等形式,开展 “关注水资源一日游”、学生参观水利工程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唤起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和完善了内河整治工作的月报制度,及时反映整治的进度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踪进度,总结经验,通报问题,提供指导,推动内河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山市七项举措打造“平安中山”中山市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坚持“大平安”思路,积极构建平安中山建设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和教育体系,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一、加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提高经济发展后劲     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把加快发展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任务”,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不断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在提高质的基础上实现量的新扩张,确保未来5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推进十项重要民生工程为突破口,全面启动总投资规模达354亿元的多项重点工程,高质量地建设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联动、社会保障等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同时,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加强对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和指导,坚持重点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注重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抓住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努力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深入推进“平安中山”创建活动     全面开展平安镇区、平安村、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平安和谐社区、安全小区、无毒社区、平安校园、治安联防街区等创建工作,调动基层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积“小安”为“大安”。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线,把平安建设纳入镇区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选体系。     三、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各类特殊人群和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切实转变重点群体治理方式和“严打”斗争形式,不断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严打”、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一是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集中整治、管理,消除治安隐患。深化出租屋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探索出有中山特色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切实强化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的经常性监管,坚持不懈地打击涉黄、涉赌等丑恶现象。加强对流浪乞讨者、刑释解教人员、不良习性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依托“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建立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绑架、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继续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传销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袭警以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力争今年全市刑事发案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破案绝对数增幅在5%以上,命案破案率达到89%以上。     四、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络”建设。牢固树立“整体预防”的意识,完善机制,优化警力配置,落实警务保障,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完善以“110”为龙头,以巡警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的社会防控网络;以社区民警为骨干,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网络;特种行业、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控网络;学校和企业周边、主要交通沿线等治安复杂边缘地区的治安联防网络。通过这些建设,实现警民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健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打击有力、防范严密的防控网络。二是加快推进视频监控工程、金盾工程建设,提高技防能力。今年市镇两级财政和社会资金预计投入9000万元(总投入约1.47亿元),全面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争取在年内建成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框架,使视频监控系统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城市安全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公安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和农村治安防范,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的实际,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政法、公安、信访、安监等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基层群众组织为依托,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维稳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把平安中山建设作为“干部下基层”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平安中山建设促进“干部下基层”活动,以“干部下基层”活动推动平安中山建设。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针对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狠抓整改,切实解决。不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之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论证,避免因决策失误和群众不理解引发的矛盾。坚决纠正征地中侵害农民利益、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从严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     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完善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领导接访等制度,健全市、镇、村、组四级信访网络,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问题解决彻底。正确分析和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解各类矛盾,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合情的要求。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代耕农、外嫁女等问题。同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市、镇(区)、村(居)调处网络,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运用法律预防和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     三是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专项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系统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社情、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完善情报信息横向通报、纵向报告和先行处置制度,不断提高群体性事件的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可控性、合法性。善于依靠集体的力量和群众的智慧,选择最佳处置方案,确保有效地控制局面;依法妥善处置,避免留尾巴、留后遗症。     六、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动员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应急行动。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制,做好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理工作。二是继续以铁的手腕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中心下移,严格落实生产许可制度,规范证照审批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和每个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格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管理。     七、提高市民素质,为平安建设营造人文氛围     把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和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科教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优质化、公平化,提高市民受教育水平。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按照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倡导科学精神,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宣传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广大市民爱国、爱乡意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内容,创新载体,使群众在参与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自觉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构筑起平安中山的信念、道德和人文基础及社会氛围。
中山市大力推进六项改革全面打造阳光财政近年来,中山市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机制体制,规范管理流程,推进依法理财,切实打造阳光财政。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为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部门在管理方式上,全面实现“五个化”,即:基础管理信息化、编制程序规范化、编制方法科学化、内外资金一体化、预算监督网络化。在具体业务上,做好四项衔接,即:部门预算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资产管理改革有机衔接;创新三项管理,即:公用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办公设备标准化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单列管理。在支出安排上,坚持“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公共服务,厉行勤俭节约”,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2005年底,全市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和有资金拨付的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除社保基金外,其余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国库支付改革范围。国库集中支付,使得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的申请,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清算都通过网络系统实现,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加快了资金拨付速度,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和使用效率,有效防止了单位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2006年,市本级集中支付总额达到40.42 亿元,其中预算内集中支付金额23.68亿元,占预算资金的42.04%,当中,直接支付10.76 亿元,占全部支付金额的45.44 %。 2006年底,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将市对困难镇区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强化对基层财政资金的直接监管,促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完善,成为全省率先将国库改革成果延伸到镇区一级的地市。     三、规范政府采购     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明确职责,着力加强财政部门对各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启用政府采购管理业务综合系统软件,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规范化。试行电子采购平台,通过电子手段将采购人和供应商交易记录全程记录在案,并将交易价格向其他采购人和供应商公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反拍”功能,突破传统的协议供货的价格联盟,真正解决政府采购中的“价格高、举证难”的问题。开通政府采购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联网,将采购办内部所有工作流程包括采购申请、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部向采购人公开,实时在线查阅政府采购办理情况和当前办理所在环节。其中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纪委可以即时查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全程的情况。采购办内部运作全面接受采购人监督,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开标投标全过程实施远程录音录像监控,纪委、检察院、财政等监督部门足不出户,便可利用监控系统全面掌握开标和评标的每个细节,打破了监督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加强对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使用。全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16.63 亿元,节约资金2.01亿元,节支率10.78%,采购规模同比增长31.5%。     四、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成立绩效评价机构,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和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从大额项目支出入手,2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绩效自评,重点评价教育、水利、科技三项、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财政支出项目。2006年绩效自评项目宗数达到140宗,金额累计10.13亿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4.26 %。通过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把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紧密结合起来,促进部门强化绩效观念,减少申请预算资金的随意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数据库,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出台《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性资金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实行招投标,专款专用,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拨付制度。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价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既增强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价的透明度,又引入了竞争机制,降低了成本。2006年共进行52期抽签,累计送审金额 5.07亿元, 审定单位工程307 个,累计已完成送审金额 45903.58万元,核减金额4772.39 万元,核减率9.4 %。     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源流失和杜绝部门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率先在全省成立非税收入专管机构,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深化“收支两条线”, 2006年全市155个单位的280多个收费项目全部实行银行代收、财政专管。建设“政府非税收入网”,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完善各执收单位与代收银行网上查询系统,接受群众监督。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将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等政府资源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并积极探索政府控制特定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权的可行性,对出租汽车经营权、采石场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推进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向纵深发展,大力加强对镇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06年市级非税收入达到34.78亿元,镇区非税收入达到30.01亿元。     六、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产按照“四统一”(统一政策、统一保管、统一产权、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严格规范资产报废、报损、出租、出借和调拨审批程序。在资产配置方面,制定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规定了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并对相应设备报废更新的条件和审批流程作了规范。在资产处置方面,先后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商铺、办公楼、土地、车辆等,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闲置物业坚持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严把各单位出租物业关,务求做到阳光操作,规范经营,堵塞专项资产租金收入管理漏洞。严格审批管理,规范交易平台操作程序,实行公开竞价转让、公开竞价招租的操作流程,并通过网上发布物业转让、出租信息,使国有资产处置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科学有序。2006年,物业转让和出租收入累计1.02亿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全面摸清政府“家底”,铲除了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和条件。
中山市积极构建“大调解”维稳工作格局近年来,中山市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狠抓基层建设,强化队伍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重大涉稳案件、纠纷的调处,努力构筑“大调解”的防范和调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调委会383个,其中市级调委会1个,镇(区)调委会24个,村(居)调委会307个,企业调委会5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190人。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9037件,成功调解8786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为97%。有效制止群众性械斗4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宗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宗16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90件6517人次。全市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力而使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中山市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一、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和多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全市普遍建立了以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统帅、以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调委会为基础、以民调小组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体系。由政府分管此项工作的市领导担任主任,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镇区人民调解办公室主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研究部署调处工作。具体工作中,凡发生矛盾纠纷,根据涉及的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信访、综治、司法、法制、劳动、计生、国土、民政、农委、工会、妇联等部门相互配合,互动联动,切实提高了工作实效。目前人民调解已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单一部门调解)向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由职能单一向社会综合化、多功能方向发生了根本转变,真正形成了“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大调解”良好局面,增加了人民调解组织的权威性。成立了“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及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联合调解和法制宣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循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强化“村级”法律服务室建设,挑选80名律师与80个村级法律服务挂钩,每月用两个半天时间到服务室现场办公,为全市农村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将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定期组织,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排查预测机制。改变过去短期的、突击性的做法,制定矛盾纠纷登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研究预测制度等,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联动联调机制。将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将属地管理与集中接访相结合,将按程序调处与急事急调、特事特办相结合,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管辖责任制和矛盾激化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和监察制度,严格考核和督查。四是在司法行政系统推行工作周报制度,搭建畅通情报信息平台,增加工作透明度,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开展。五是建立司法行政基层维稳情况分析研究制度,就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报送、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的调处疏导工作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从组织网络建设、调委会整顿、调解人员培训、纠纷受理范围,到责任考核、人员奖惩、规范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相对规范、完善、配套的制度。为确保人民调解依法、自愿、公正和不妨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格规范了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并建立健全了调解主任和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制,使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层次。2006年全市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112期,培训人民调解员3530人次。     三、积极推进调解网络延伸,探索设立专职调解员     积极推进在全市企业、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分期分批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目前,全市已有51个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兼职过多、难以满足调解工作发展的实际,从2006年起筹划在村(社区)级人民调解组织中设立专职调解员,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如火炬区共招聘5名专职调解员,四个行政村及一个社区均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年薪4万元,经费由政府支出。     四、强化矛盾纠纷的基础性预防与调处     一是抓预防,强化法制教育的超前预防作用。开展声势浩大的“送法下乡”、“法律乡村行――构建和谐新农村”以及“与法同行――构建平安和谐中山”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二是抓苗头,发挥人民调解的提前介入、及时化解作用。广大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对细小环节和异常现象的捕捉,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三是抓规律,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民间纠纷的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发展趋势,掌握各类纠纷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抓住各类纠纷发生、发展及其激化的规律和特点,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引导村民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分化化解集体上访和缠访事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抓重点,坚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通过摸清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重点事及纠纷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矛盾。五是抓经验,不断摸索和总结调处各类矛盾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中山市实施农村“三个一”工程成效显著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实施农村“三个一”工程,力求让每一个农民都有一份养老保险、一份医疗保险、一份工作。截至今年3月,全市有就业愿望仍未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0.08%,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应参保总人数的57.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农业人口总数的97.7%,初步实现了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作。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83元,同比增长13.2%,农民对生活的满意度普遍提高,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实施养老工程,让每一位农民有一份养老保险     确立标准,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为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市政府颁布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2005年起全面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划用3―5年时间把全市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农民养老费用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三方共担,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参保对象和范围,规定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农民,包括所有未进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中山籍农民,以及成建制农转非居民,均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二是设立以500元和300元为基数的两个缴费档次供农民自选,由集体与个人各按8%的比例缴费。对达到规定退养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根据其缴费档次确定养老金标准。三是实行两级财政补贴,市财政安排5亿元启动资金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后每年再安排1000万元;镇区财政按辖区内参保人数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核拨,其中2.5元注入统筹基金,2.5元划入个人账户。 区别对待,扎实推进。针对各个镇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财政实力有强由弱的实际,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对经济发达的镇区,动员全镇农民一次性参保,并准许镇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适当提高参保标准,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二是对中等发达镇区,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先确保缴费有保证的村集体率先参保,其他村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参保。三是对经济欠发达的镇区,通过农村养老保险经办银行为参保“老人”发放贷款的方式,减轻农民个人的缴费压力。同时,凡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为参保“老人”缴交一次性参保费用的,可享受1年半或3年内分期缴清的政策优惠。截至今年3月底, 4个镇区实现了70%以上农民参保,其余15个镇区最少的也有1个以上的村(居)集体参保,参保农民的养老金人均每月达到317元。     督促检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内容,与干部的晋升、奖励相挂钩。市、镇两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至各村(社区居)委会。同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各镇区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对各镇区农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按进度、按目标完成每一阶段的任务。     二、实施医保工程,让每一位农民有一份医疗保险     一是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4年起全面推行以镇区筹办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仅2006年市财政就投入2000多万元,为每个农民每年补贴20元;各镇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年度人均筹资额达到了110元,年度住院医疗报销额度达到了1万元左右。经济发达的镇区,年度人均筹资额达到了210元,报销额度上不封顶。目前,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达101.3万人,实现了24个镇区和所有行政村100%覆盖。2006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共筹集资金1.206亿元,医疗费补偿1.009亿元,受益农民达到19.16万人次。     二是大力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了农民的日常看病费用问题,但由于报销额度不高,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彻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中山市从2006年7月起按照“先农村、后城镇”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分步推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只需缴纳12.7元,今后住院发生超起付额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就可按医院等级层次的不同,由统筹基金为其支付75%、55%或50%额度不等的医疗费,个人年度住院医疗报销额度可达到2.5万元,经济实力强的镇区还可适当提高医保标准。截至今年3月,全市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镇区已达18个,农村参保单位达到296个,参保居民共22万人。     三是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问题,中山市通过政府投入、社会筹集等方式,先后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以及市红十字会救助金、临时困难救助金等多项救助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成员一旦得病,除可享受2.5万元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的报销外,还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合计报销额度可达到4.5万元。2006年全市共筹得社会保险医疗救助金154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达到4万多人次。同时,市内各级医疗机构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给予减免优惠,2006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共减免困难群众医疗费203.25万元,受益群众达到6万多人次。     三、实施就业工程,让每一位农民有一份工作     一是实施技能培训计划。高度重视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市、镇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9380万元,依托当地电子及信息制造业、电器机械制造业、五金制品、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势和市高级技工学校等35家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企业投资兴办的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为基础,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对口培训,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三年来,全市累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93万人次,实现转移就业7.9万人,完成计划任务的131.7%。截至2006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经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的技师有2119人,高级技师31人,技工23.8万人。     二是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做好推荐就业工作。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择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眼高手低现象,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观念引导,鼓励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面对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年龄偏大,缺乏技能及身体、家庭等原因无法正常就业的情况,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工作坊”(社区就业基地),推动农村困难群体在社区、农村服务领域实现灵活就业。从去年5月至今共建立了33个农村工作坊(社区就业实体),安置了2000多人就业,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收入来源问题。实行岗位余缺申报制度。规定企业招工用工必须先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备案,并优先推荐本地劳动力就业。依托全市92家职业介绍机构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及农村妇女等各类专场招聘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打开渠道。三年来共举办此类专场招聘会60场,提供就业岗位9.5万多个,现场招聘富余劳动力2.1万多人。     三是鼓励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和外出承包经营土地。针对部分农民自主创业愿望强烈的实际,一方面制定扶持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从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开业办证等各个方面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另一方面,对种养经验丰富而又无地可耕的农民,积极鼓励其外出承包经营土地。2006―2008年,中山市每年安排400万元农业发展资金,引导和奖励农村种养能手外出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截至2006年,共为自主创业的农民办理各种创业贷款272万元,培训2720人次,农民自主成功创业的达863人;在外省、市异地承包土地的农户达2483户,承包经营水产养殖、水果以及花木种植等面积近19万亩。     “三个一”工程的全面实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中山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不仅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看病难问题,而且通过就业和创业,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增加了经济收入,促进了社会稳定。据调查统计,全市已就业的7.9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一年可为家庭增加收入7.58亿多元,相当于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824元。由于农民工作、生活有着落,近几年来全市农民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数明显减少,赌博、封建迷信、吸毒以及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明显下降,农村社会呈现出繁荣稳定的局面。
中山市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精神,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有150家企业以上,参与合作的科研院校近100个,合作项目超过300项,企业已经投入产学研合作经费5亿元以上。到2011年,全市引导30所部属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吸引20家大学、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来中山建立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工作站或培训基地;攻克100项产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建立50个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推动100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和人才战略;支持10家市级研发机构升格为省级研发机构。吸引300名市外专家教授来中山开展创新性研究及成果产业化;结合产业特色和学校优势,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5000名企业急需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新增5000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400亿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以上。     一、政府重视,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     针对全市高校、科研机构相对较少,企业研发能力相对薄弱,市政府积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人才问题。      (一)出台推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一是制定产学研合作奖励政策。完善《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产学研合作奖,对在中山开展产学研合作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在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技术中介、科技服务等促进产学研合作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企业等获奖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二是设立产学研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产学研合作。每年市财政拿出500万作为专项资金,支持高校院所来中山设立研究院或常驻办事机构,支持高校院所与中山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和实验室及博士后工作站,承担国家产学研重大计划项目,支持与产学研有关的各项活动。      (二)政府与高校院所广泛开展合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近年来市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高校签定了共建中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协议,与北京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4所大学签定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与5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签定了合作协议,搭建中山与高校合作的平台。小榄、黄圃、南头、大涌等镇区以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为契机,与高校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二、广泛发动,加强交流,推动产学研结合      按照我省产学研合工作思路和部署,中山市广泛发动,深入宣传,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各种形式,组织与高等院校的交流,推进专业镇、特色产业、重点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产学合作。      (一)充分发挥行业团体组织、中介机构的优势,推动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学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社会资源,发挥这些组织在人才、技术、信息集中的优势,开展产学研的各种活动,推进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今年支持广东省光学学会在中山举办产学研交流会,推动光学行业的产学研结合;鼓励中山环境科学学会与镇区、大学等单位开展环保方面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中山生产力促进中心、小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组织企业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二)以企业为主体,扎实推进企业产学研合作。根据企业的需求,组织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电子科大、北京科技大学等10多所大学与中山的企业进行项目对接,并开展企业和高校之间的交流。通过认真组织,2007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大幅增加,学科面大大拓宽,申报省产学研合作项目42项,其中重大项目21项、专业镇对接项目2项,涉及到农业、食品、环保、医药等行业,参与合作的院校达到19所。      三、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      (一)以产学研结合推进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针对全市科技人才相对较少、企业技术研发实力比较薄弱的情况,近年来中山市大力引导高校与本地企业共建博士后流动站、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设施和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目前,全市已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一大批校企合作的科研开发机构。      (二)以产学研结合推进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2个 “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专业镇密度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中山市大力支持专业镇以产学研结合建设创新平台。例如,支持古镇与复旦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科院光机所等合作,开展LED装饰灯具、智能遥控多功能灯具、室内新概念灯具等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支持古镇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市今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校和机构合作,推广应用灯饰企业专用ERP、构建ASP信息平台、开展计算机远程设计、组建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站点、推动实施“古镇千家企业灯饰商务e工程”等,使古镇灯饰制造企业区域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支持黄圃镇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建成粤式传统腊肉制品现代加工技术、装备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研究。目前各专业镇的产学研合作已逐步开展起来。
生猪批发价格反弹市场零售价格变化不大受天气及养猪周期等因素和周边城市猪肉价格走高的影响,近日中山市猪肉价格再次出现上涨。6月27、28日农贸市场毛猪批发价为650元/50公斤左右,6月29日,毛猪批发价为680-700元/50公斤,29日后毛猪批发价出现逐日上升,至7月4日升至750元/50公斤。     虽然毛猪批发价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市场零售价格方面未出现大的变动,只小幅上升。6月29日,中山市场精瘦肉平均零售价为12元/500克、肋条肉平均零售价为10元/500克;7月4日,精瘦肉平均零售价为12.75元/500克、肋条肉平均零售价为10.5元/500克。     此次猪肉价格上涨主要是近期连续暴雨,致使局部地区交通不畅,阻碍了生猪运输与流通;其次是前段时间个别地区出现生猪疾病,养殖户积极性不高,生猪存栏量没有明显提高,生猪养殖周期脱节;同时,玉米等农副产品价格高企,拉动猪饲料价格不断走高,生猪养殖成本上升。 猪肉价格反弹拉动了其他副食品价格小幅上升,7月4日中山市场活鸡平均零售价为8.5元/500克、带鱼为10.5元/500克、与6月29日相比,分别上升了7.8%和7.6%。     针对猪肉价格的再次反弹,中山市加大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力度,全市主要价格监测点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市镇两级检查所加大市场巡检力度,严厉查处牟取暴利、恶意哄抬物价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价格、供求信息,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广泛寻求货源,组织生猪批发场开拓云南、贵州和海南等省生猪产地源头市场,在生猪产地建立生猪供应基地。
中山市五项举措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中山市认真吸取“6.15”九江大桥碰撞垮塌的教训,迅速开展整治砂船超载、违规行驶的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水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和危险品船舶的监管,力求取得实质性成效。6月15日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舶(车辆)84艘(辆)次;检查船舶463艘次,查处违章船舶82艘次、超载船舶15艘次、涉嫌“三无”船舶5艘次、检查水上施工作业点16宗次,查出及整改安全隐患6处。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6月16日召开的广东省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紧急电视会议精神,起草并下发了《深入开展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立即部署中山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清查安全隐患,防患未然。将砂石船汛期安全监管放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首位,将汛期砂石船、施工工地及桥区水域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好采砂点、砂石船及船公司运砂船舶和船员的调查摸底工作,严查水上安全隐患。与珠海、江门等市联合开展整治砂石船的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采砂、超载运输、配员不足等行为,并开展夜间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源头管理,清除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源头管理,全面清查采砂作业点及船公司的砂石船、船员等情况。一是迅速展开对船公司的砂石船、船员情况以及采砂作业施工点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无水工许可证的施工点,一律禁止作业。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收集运砂船舶驾驶员的手机号码,将其纳入危险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盯防叮嘱工作。二是严格检查采砂作业施工点、船公司及砂石船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工作。全面检查了各采砂点,督促采砂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并对采砂船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配员是否足够,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人,是否使用标准燃油。三是认真开展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及时开展中山市港航疏浚有限公司等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严格把关,对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强水上巡查,强化航道管理     一是加强在建桥梁施工水域与已建桥区水域的巡航和检查,特别是对受汛期影响较大的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洪奇沥水道等大桥、涵洞上下游船舶进行重点巡查。认真检查桥梁附近水域及新建桥梁施工水域船舶停泊及作业情况,叮嘱航经桥区及施工水域船舶提高警惕,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通过,并对违章锚泊船舶进行清理,严防船舶撞桥事故发生。二是全面检查并完善了桥梁桥涵标等助航标志,及时清除航道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加强危险品船的“盯防叮嘱”和现场检查。通过CCTV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危险品船舶进出港及在港装卸作业进行严格监控。检查危险品船舶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布放围油栏、是否按要求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等项目,向船员、装卸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与防污染的宣传教育,确保按照防洪、防台、防污等应急预案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四、加强危险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完善应急值班体系     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动态及汛期水位变化,及时发布危险天气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单位、船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航行安全。加强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守听VHF16频道信息和“12395”水上报警电话畅通,进一步完善值守、值班制度,规范工作交接内容。针对汛期安全工作特点,制定了《汛期期间水利信息记录表》,密切关注每日汛情变化,做到“守听有效、报告得当、组织高效、反应及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车船检查,保证车船随时可用,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 活动,吸取“6.15”重大事故教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和悬挂横幅等形式,让水上作业船只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关注水运安全的良好氛围。
中山市五项措施应对肉价上涨近日,中山市猪肉价格再度走高,出现一日一价现象,尤其进入7月份以来,城区四大市场的精瘦肉平均零售价飙升至15元/500克,毛猪批发和零售价格均达历史最高水平。为平抑市场,中山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肉类供应和肉食品安全。     一、启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全市各级物价监督部门每日加强与生猪交易市场、肉联厂沟通联系,对猪肉价格监测实施每日一报,密切关注猪肉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并做好分析预测,及时发布价格监测报告。      二、实行食品价格补贴      从5月份开始,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保家庭实行食品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户・月。迄今为止,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00多万元。      三、制定肉品准入制度      制定《中山市肉品准入制度》,建立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按照“五个不准”(不准销售、不准运输、不准屠宰、不准加工、不准食用)的要求,严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生猪屠宰检疫率保持100%。     四、推行生猪定点采购     组织经贸、农业、工商等部门对本省的新兴县、阳江、茂名、化州等地及泛珠三角区域的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等产猪大省进行调研,加紧建立和完善生猪定点采购制度,确保全市肉类产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五、加强肉类市场监管     组织工商部门于6月中旬对全市猪肉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86个、经营户2019户,查扣各类不合格猪肉247公斤,有效保障了肉食品市场安全。
中山市六项举措加快农村“三化”建设近年来,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深入做好群众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全市农村“三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全市已有27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34.8亿元,出口创汇近2.4亿美元,带动农户82640户。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不断扩大,全市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037个,固定资产5.6亿元,销售总额49.45亿元,出口创汇2.5亿美元,带动农户11.7万户。农产品流通加工向产业化、区域化发展,形成水产、花卉等6大类主要流通农产品和腊味、水产品等6大类主要加工行业。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成果丰硕,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拥有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25个,居全省地级市前列。     二、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小区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原则,选择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12个镇区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小区,总面积12402亩,建设小区农路124千米,市镇村三级投入1334万元,产值1119万元。形成路相通、渠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良好农业设施和作物生长环境,大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作物经济效益,示范区土地租金大幅提高。在示范区的带动和辐射下,全市农业生产正朝着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全市农业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动力。     三、大力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     指导各镇区重点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内河整治、全市“供水一盘棋”、城镇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继续深入抓好一批示范点,带动各镇区全面进步。进一步加快建设镇区污水处理厂,并将内河整治作为农村五项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7年市财政安排内河整治资金1亿元。加快改水工作步伐,力争今年年底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四、大力推进城镇中心区建设     加大力度指导各镇区逐步扩大中心区规模,不断提升城镇辐射功能、集聚功能和服务功能,带动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使城镇中心区真正成为镇域经济、行政、文化中心,增强区域带动作用。出台了《中山市村镇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中山市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城镇管理专项标准和管理办法,促进各镇区加强对市政、环卫、绿化工作的管理,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民居住小区建设,引导农民上楼,提高土地利用率,以农民居住小区建设推动村镇建设上新台阶。     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启动“12345”优惠政策促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上半年新增就业岗位29094个,城镇登记失业率2.02%。社会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社会参保达381万人次。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调整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退养农(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使约5.6万农保退养人员受益。     六、积极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     积极实施《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逐步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城乡统筹就业体系,2006年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1.26万人。一是积极实施“零就业家庭”帮扶计划。及时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发证、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指定专人帮扶其家庭成员培训、就业。二是大力推动困难群体就业。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的基础上,通过突出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重点推动困难群体就业。三是鼓励农民外出承包土地。2006―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农民外出承包经营土地补贴,农民外出承包土地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2006年全市外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户达到2454户。
中山市积极探索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新路子中山市按照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目标,积极探索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新路子,推动从资源主导型经济向创新主导型经济转变,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工业布局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一、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发挥产业集群效应     把产业集群作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提升到战略高度加以推动和发展,紧紧围绕五大支住产业,突出抓好2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12个科技专业镇,大力提高产业集聚层次,优化产业链结构,推动产业集群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整合扶持资金,重点向产业集群倾斜,重点放在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建设上。积极培育中医药产业、动漫软件产业、汽车配件等新型产业,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和新的支柱产业。     二、以加快自主创新为动力,推动内外源经济共同发展     充分借助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以及各项扶持资金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银行金融资金向技术进步投资,鼓励企业主动、自觉地开展技术创新。突出技术创新,大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程,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促使企业投资增长以内涵性提高为主。探索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培育作为产业创新基础的企业创新能力,以国家、省、市、镇四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依托,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层面,依托重点企业,培育作为产业基础的企业竞争力。行业层面,积极探索建立行业性技术开发基地,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区域层面,在镇一级产业集聚地区建立健全技术开发、人才、信息、贸易、物流等多种服务创新服务中心,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三、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名牌名标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产业内以及产业之间的重组,促进社会资源向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扶持名牌企业,鼓励企业以资金、技术、品牌、管理等要素,实施资本动作,加快产品和资本扩张力度。重点促进对经济发展起龙头带头作用的产品和企业大力争创名牌,促进一批产业链较长、上下关联性广的产品和企业争创名牌,促进对产业集群经济发展起龙头作用的产品和企业创名牌,积极打造拳头产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做大做强中小企业     探索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加快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银企合作,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步伐,不断提高技术竞争力。整合并扶持各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积极打造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信息服务中心、融资担保机构、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共支撑体系。     五、推进工业购销专业化流通体系建设,打造现代流通服务业     加快建设工业购销专业化流通体系,着力解决工业产品购销问题,推动生产与流通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流通业向规范发展,优化城市和镇的商业网点规划与布局,培育壮大一批商业流通企业,打造一批景观优美、功能先进、特色服务的商业街和商业设施,积极培育本地高端商业和地方商业文化,树立中山商业品牌形象,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行节能降耗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经济、环境与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等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相结合,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引导和规范企业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技改挖潜,提高土地利用率。逐步建立相应的考核责任制,提高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强化对各级政府的责任约束。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节能之风和环保之风,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     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制定和调整新的工业发展政策,整合和完善有关技术进步、名牌战略、信息化建设、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电力运行、节能降耗、会展经济以及经济强镇(区)等扶持政策,整合各类工业扶持资金,引导企业大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动经济从资源主导型经济向创新主导型经济转变。
中山市积极应对经营成本上升挑战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和黄华华省长视察中山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冷静分析、把握趋势、逐项落实、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应对经营成本上升挑战,着力破解这个难题。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全面推进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着力培育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等主导产业,以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为平台,深入研究装备工业发展共性技术和关键领域,推动重大装备产业化;提升优势产业,鼓励企业通过参与各级各类标准的制定占领行业制高点,加快建设国家级灯具产品、五金产业检验检测中心,促进五大支柱产业再发展;改造传统产业,继续支持以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为依托的各类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区域特色经济等传统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推进健康医药、新材料、汽车配件、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编制《中山企业上市手册》,鼓励优质企业上市;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信息、资源和产品等产权要素自由流通。三是继续强化产业导向。抓好《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实施,加快研究对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产业项目在用水、用电、污水及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差别化定价政策;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目录和配套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有序转移;加快整合各类财政性产业扶持资金,创新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加强对重点鼓励发展类和区域鼓励发展类产业的扶持力度。     二、以生产服务业为抓手,大力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前提下,以生产服务业为抓手,以生产服务业促生活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比重。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构建工业购销专业化流通体系。充分利用内外源型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以3000亿元工业产值、340多个名牌名标、2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为依托,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内企业加强分工与合作,实行营销业务外包,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品牌和会展品牌,走工业产品购销专业化道路。二是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积极推动中介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年内完成三个区域性中心商务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吸引市内外强优中介机构进驻,促进高端中介服务业聚集发展。三是继续壮大旅游业。经营好“孙中山故乡”这个品牌资源,按照政府规划、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加大力度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做好规划,分步实施,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板块。当前抓好重点旅游、文化项目的规划建设,抓紧做好南朗、长江等旅游板块的规划。四是抓紧制定服务业对外开发、标准化、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外包的政策意见,推动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     三、强化投资拉动,努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的338个项目。切实加强土地供给、立项审批、优惠政策等环节的后续跟进和服务,使项目尽快动工建设、早日投产并产生效益。二是突出重点,发挥东部地区的产业平台优势。充分发挥东部地区拥有多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的优势,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重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新的产业增长极。三是提高“招商选资”水平,从财税贡献率、资源消耗、投资强度、产业链条、就业解决率、环境影响等方面综合考量引进项目,优先发展低消耗、占地少、产出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四是着力盘活闲置土地,通过市场手段收回目前掌握在私人手中尚未开发的闲置土地,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管理。严格预控土地,4条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纵深各500米用地全部由市统一规划,控制范围内,暂停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及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做到“建设、储备”并举,力争年内实现新增土地储备1万亩。     四、积极鼓励进口,促进外贸协调发展     切实做好进出口平衡工作,促进外经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一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研究制定鼓励进口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二是重点发展一般贸易出口,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有相当出口规模的内资外贸企业,提高民企国际化水平。三是提高应对国际贸易磨擦能力,行业协会、驻外机构及市相关部门建立对外贸易情况的定期沟通制度,重点加强国外贸易壁垒对行业或产品影响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四是积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工作,减少贸易顺差。     五、以“十项重要民生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把投资拉动与民生工程结合起来,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动力。一是重点推进“网络化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南北外环路、古神公路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通车,力争4条新建公路项目年内开工。二是加快推进中山港二期扩建工程、黄圃港区一期工程建设,提高对临港重化产业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继续整治横门出海航道、小榄水道,开展磨刀门水道、洪奇沥水道航道建设,完善内河航道运输网,开拓适应大型船舶进出的出海航道。三是大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加快中山嘉明电厂扩建、国电中山燃气发电厂项目以及4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提高电力自给能力及输配电能力。四是加快推进环保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继续加快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等在建项目进度,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和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步伐;开工建设新社会福利院、中山纪念中学扩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期等项目。     六、加强资源集约使用,提高节能降耗水平     一是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考虑将土地产出率列入镇区考核指标,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二是扎实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产业和投资项目能耗效率监测,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试点,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继续推进废旧物品回收和循环利用。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陈根楷在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5月18日) 同志们:     刚才,省信息产业厅徐厅长为我们作了一场内容丰富、见解深刻的精彩讲座,对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并开拓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信息产业厅尤其是徐厅长长期以来对中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武彪同志的书面发言、欧阳安同志的发言和三个单位的经验介绍讲得很好。建文同志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部署了今后的工作,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传达、贯彻和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把我市的信息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台阶。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信息化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经济、科技发展新趋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最先进、最前沿的技术和最先进的生产力,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具有强大的渗透性和广泛的应用性。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快信息化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首先,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的深刻变革,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开启一个新的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美国、欧洲各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先后通过各种策略,将国家意志注入到信息化进程中,并率先跨入了信息时代。特别是美国经济在90年代一直高速增长,其中信息产业以高于国民经济两倍以上的增长速度在发展,对其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起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当前,我们正在加快与全球经济的对接,尤其要重视这一趋势和所带来的深远影响。正如省委张德江书记明确提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种后发优势,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信息化进程,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其次,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可行途径。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最终产品比重,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靠信息技术。换句话说,运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可以使整个管理过程、生产过程变得精、细,变得更快适应市场对产品质量、产品外观乃至产品内涵的要求。所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要借助当前国家、省发展信息产业的大趋势,特别是全社会对信息技术、网络服务的巨大需求和机遇,增强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花大力气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全面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的势头喜人,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但是,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与先进的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信息网络资源分散,信息支撑和共享整合力度不够;信息化建设人才缺乏;地区和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不多;产业链条不够紧密等等。因此,无论是从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需要看,还是从抢抓新机遇、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看,推进信息化都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是加快发展的动力所在、活力所在和潜力所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遵循“政府主导、搞好协调;统筹规划、联合建设;讲究实效、重点突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方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以下三个层次的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步伐。     第一,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要把推进企业信息化作为加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点,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发展基础,去年的增速达30.15%,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在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中,要抓好几个着力点:一是大力推进现代化制造业信息化进程。在产业布局安排上,要加快电子信息类产业向东部组团聚集,通过政策引导、环境营造,做大做强我市的电子信息生产基地。二是针对我市传统产业特别是灯饰、五金、服装、食品、家电、家具等行业的特点,解决好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问题,全面提高传统产业的创新能力。三是大力发展以消费类电子产业、装备类电子产业、软件产业、信息资源产业、现代信息服务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产业平台。突出培植高新技术产业,抓好电子信息类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大力扶持重点信息制造企业。四是扶持企业开发技术创新信息产品,支持鼓励国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来我市设立软件研究开发中心,支持鼓励组建消费类电子产品(数字家电)重点实验室。五是按照规模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加快发展通信网络运营业、计算机服务业和信息咨询服务业。     第二,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政务信息化是通过加快电子技术与政务活动的融合,改革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有效沟通的最直接平台。政务信息化的本质是体现执政为民,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我市今后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必须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扭转在电子政务建设中重“电子”轻“政务”,重“投入”轻“应用”的倾向。根据有关部门的汇总,今年,我市各部门共提出了达数亿元投入规模的电子政务项目需求。在有限的政府财力下,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一定要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避免软件、硬件投入大大超出实际应用的过度超前现象。优先上马经过充分论证,有利于提升政府效率、转变政府职能,能为市民提供政务资源和服务功能的重大项目,坚持把一些过度超前的需求压减下来。对已经立项的政法网(金盾工程)、金财、金审和金保等国家“金字号”工程以及疫情信息系统、三防指挥系统等一批重点政务信息化工程,要建立强有力的协调和推进机制,确保项目的投入和产出效益。未经立项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评审后才能进入启动和建设程序。要加大对政务资源、数据整合的力度。所有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对其他单位和公众开放以外,必须提供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实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形成全市数据交换平台的分步实施方案。要按照省政府“一站式”电子政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好我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     第三,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要把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作为加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延伸,继续抓好社会保障、交通、就业与再就业、卫生防疫、医疗、社区服务等社会领域信息化工程建设。通过社会事业的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服务业的技术含量,改善服务的手段和质量,在公众生活中大量导入信息服务,从而实现信息化的多层互动、共同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政策引导,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中央和省领导多次强调,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没有主要领导的支持,信息化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成就。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体制,为我市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其次,要确保政策支持到位。市财政在去年安排400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安排专项建设资金5000万元,重点确保包括信用网、政法网、行政服务在线等共20项政务信息化工程;市计划从5000万元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有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请经贸局、信息产业局月底做出方案报市政府。     再次,要建立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今后,对政府投资的项目或贴息项目,必须在全过程实行绩效管理,达不到相关指标的不得安排后续资金。同时,要把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信息化指标等列入各级领导的责任考核内容,形成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同志们,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更新观念,以更开阔的视野和更有效的措施,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实现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5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汉潮同志传达了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提出了下一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意见。小兵常务副市长对今后的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强化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到去年年底,全市共有2.3万多家工商企业,工业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连续几年居全省前列,经济的快速发展仅靠中山本地的劳动力满足不了需要。流动人口在我市就业,参与我市的建设,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大量流动人口的进入也给社会管理尤其是治安、计生、教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市目前有110多万外来人口,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还在增加,这对一个户籍人口130多万的城市的压力是很明显的。去年,流动人口新生儿数量已经超过了我市户籍人口新生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七成是流动人口,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有近四成是流动人口子女,而且每年都在增加。可见,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人口管理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社会管理各个领域的综合管理问题。在流动人口问题上,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大的矛盾,要发展经济,就要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动力,从这点上说,需要他们来;但如何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却成为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非常迫切的课题,对我们的行政能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摆到一个重要地位,从我市人口容量,从中山的长远利益,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中山”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二、努力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尽管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但是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管理观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上的滞后已经充分显现,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机制已经迫在眉睫。加强管理关键在于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强化部门管理,增强管理功能。以前我们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由于责任不明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部门扯皮问题。现在我们已经成立专门机构,增强管理功能。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已挂牌成立,镇区也要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组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通过实行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实现从源头上对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统一管理。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是代表市委、市政府组织协调,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不是取代具体的职能部门的执法功能,如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仍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情况信息,主动提出工作意见,群策群力,协调一致,绝不能推诿扯皮。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区要抓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综合协管员的组建,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尽快拟出一个具体的方案供各镇区参照执行。所有筹建工作必须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这是一项硬任务,一定要保证落实。三是要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镇区政绩考核,对各镇区要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有奖励。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全省流动人口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根据“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税务、财政部门要尽快建立起出租屋税费征收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更加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要不断优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措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二者不可偏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让外来创业、生活的人员安心工作、生活,充分调动他们建设中山、服务中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五是建立出租屋管理制度。     三、科学控制流动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     流动人口总量逐年增长的趋势短期内是不会改变的,这就需要我们以市场需求调节机制为主体,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强化管理。通过提高进入门槛的办法,努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总体素质,把我们需要的较高素质的专门人才留在中山。要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实现人口置换、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一是要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降低传统低层次加工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比例,缩减市场对低层次劳动力的需求。二是要从依法行政,严格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要求出发,坚决清拆城郊、农地、山地的违章建筑,缩减无固定工作的流动人员的滞留。三是对于不能直接入户或不愿入户的高精尖急需人才和特殊技能人员,应通过人才居住证给予中山居民待遇。使高层次的人才留在中山,服务中山。四是对部分工种试行本市户籍制。五是扎实做好富余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更多的户籍人员替代外来劳工。六是制订中心城区年度商品房建设控制指标,控制商品房总量。     同志们,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全面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两个适宜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作出不懈努力!
彭建文在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彭建文 (2005年5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省信息产业厅徐志彪厅长作了信息化与政府职能转变的专题讲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小榄镇、中山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作了信息化建设经验介绍;信息产业局局长欧阳安同志、经贸局李武彪局长(书面)分别传达了全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省政务信息化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部署了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陈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先谈四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信息化发展现状,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我市信息化建设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从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出发,全面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子信息产业快速稳步增长。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企业1035户,从业人员约14万人。2004年,全市信息产业总产值达531.35亿元,增长30.15%,占工业总产值26.39%;信息产业工业增加值123.66亿元,增长28.08%,位于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之首,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二是企业信息化发展较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技术创新和管理上广泛应用,传统产业不断改造和提升,电子商务也有了较快发展。三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目前我市已建成电信、广播电视、电力三大信息光纤网络,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铺设光缆超过8848皮长公里,16.9万纤芯公里,光纤网络已覆盖到全市镇村。已建成以ATM宽带网作骨干的IP城域网;有线电视已完成市区至镇区的光纤联网,将逐步发展以视频点播、数据广播、网上电视新闻、宽带互联网接入、计算机数据信息交换为主的数据业务。2004年全市信息化综合指数为78.77%,信息网络普及率56.26%,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电脑数87.33,城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建立和完善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山(政府之窗)”,该网站被评为“2004年中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启动了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目前有33个部门的136项审批事项在网上运行,完成网上审批2.95万多宗,回复各类咨询及投诉3900多件,回复率超过94%;加快推进公文网上流转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应用的步伐,党政信息平台公文内网开通以来,已连接113个党政部门和镇区共1000多个终端用户,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全面提高。去年,行政服务在线系统、经贸网、文化信息网等3个项目成为省信息化示范试点项目。五是社会信息化建设发展较快,信息网络服务、数据库中介咨询等新型服务行业正在兴起。小榄镇城镇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人民医院的大规模集成化医院信息系统、国家“12金”系列信息化工程以及中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等项目成为全市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信息化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对信息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信息化建设尤其是电子政务建设缺乏紧迫感,政府各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得不够。二是项目建设中不同程度存在“三重三轻”问题(重概念轻应用,重建设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政务信息化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龙头”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三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配置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信息市场发育水平较低,社会对信息及其服务价值观念较为淡薄。四是对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缺乏足够的引导和规划,信息技术对改造传统产业的应用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也亟待发展和提高;电子信息产业中制造业和软件开发业结构不尽合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倍增作用和乘数效应。五是信息技术人才短缺,特别是软件专业人才更少,软件研发力量薄弱,影响了我市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党和国家对信息化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国内各地区城市都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地方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对于我市来说,加快信息化建设尤其迫切。     第一,推进信息化是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实力的需要。信息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方面的投入产出比一般都在1∶4以上,有些领域甚至达到1∶20以上。我市工业以传统产业为主体,科技水平和素质普遍较低,为适应区域竞争的要求,必须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路子。同时,随着世界制造业中心不断向我国转移,大力引进一批信息产业制造项目,对于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调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我市具有商贸流通的传统优势,但第三产业的技术含量不足、比重小、内部结构不合理、交易方式和管理模式落后,必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传统第三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物流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提升服务业的技术含量,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     第二,推进信息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的需要。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不但能大大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且能够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化的本质是搭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平台,让市民享受到更多高效、便捷的服务,因此,信息化要坚持“以人为本”,把重视政府运作流程,服务政务公开,简化办事手续作为政务信息化的重点加以突破;另一方面,能否提供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全球网络通讯服务,是客商选择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信息化必须从提供畅通无阻的全球信息资讯服务这一要求出发,继续优化网络资源及中介等服务,使信息化成为我市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     总之,加快信息化发展步伐,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审时度势,充分把握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全市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把握机遇,突出重点,调整和优化信息产业结构      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我市时,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同时,要求我市要加快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美好家园。“两个适宜”的核心是要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由偏轻型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循环型转变。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规划实施工作。信息化是一项高技术含量、高投入的系统工程,没有规划的引导必然会出现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必然加快做好我市“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特别要重点突出和细化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发展规划和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各个规划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体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体现以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创新为动力,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做好规划的制定和评审工作。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在信息产业中推广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努力做到环境污染低、资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使其废弃物料逐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突出重点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消费类电子产品是珠三角的支柱产业,也是提升我市产业水平的突破口之一。要对现有的政策资源、管理资源、资金资源进行整合,紧跟世界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重点扶持消费类电子产品和软件产业,使之成为我市信息产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要加快传统家电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其中,南头、东凤、小榄等家电产业基地要充分发挥先导作用,力争在数字家电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要引导传统家电企业与通信设备企业、计算机厂商合作,共同开发生产数字电视、移动DVD、数字摄像机等家庭娱乐数字产品,同时大力发展3G移动通信产品和无线网络产品,构建基于消费者的产业文化氛围,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文化内涵。     (三)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培育特色产业园区。要充分利用火炬区的国家电子(中山)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小榄镇的中国电子音响产业基地等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的现有优势,形成信息化产业的特色园区,通过引进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中间产品生产项目和产业上游项目,切实解决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的缺口与瓶颈问题;通过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和人才进区创业,孵化培植一批电子信息企业,培育产业集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基地发展软件产业园,促进信息产业向产业链的高端集聚。     (四)重点突破关键性技术领域,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要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起关键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难题,对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公共服务技术软件等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提高我市信息技术的起点。要围绕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化。首先要加强装备制造业的信息化,重点支持发展数字化、光机电一体化生产装备和精密制造业,推动生产装备和精密制造业向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其次要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依托专业镇和行业协会,分区域分行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市技改扶持资金要体现出对企业信息化的倾斜,强化为产业发展服务的行业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的建设和扶持力度;再次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是骨干企业和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要在信用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上继续深化,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     (五)实施“走出去”和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与跨国公司合作,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实力的本土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兴办加工贸易项目,鼓励和扶持企业进入国际信息通信服务市场。鼓励运营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出口结构优化。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完善对名牌企业的奖励制度和扶持、保护办法,创建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众多具有专业化特色的中小企业繁荣发展的强大信息企业群体。     三、以应用为核心,全面提高电子政务的建设水平     电子政务在我市已经有比较好的发展基础,但是应用不平衡、整合难度大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下一阶段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电子政务规划的实施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在高起点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和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市政府委托中山大学计算机研究所编制的电子政务规划即将通过验收,要以规划的实施为基础,明确电子政务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原则和政策,确立和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今后所有项目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组织推进和建设,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要停建或缓建。集中力量抓好包括金保工程、政法网(金盾工程)、金财工程等一批政务信息化重点工程的开发建设、推广和应用,并以此为示范全面提升我市政务信息化的水平。     (二)以政务为核心,以电子为手段,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一个地区的信息化水平是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全面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政务信息化同时也包括了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有效社会管理等内容。因此,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推进科技和教育信息化,加快提高我市的科技信息资源和网络化程度,实施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立网上虚拟产学研合作开发组织;建设面向全社会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的信息流通与交易系统;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专利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积极推进现代网上教育、远程教育。要推进文化信息化,以数字档案馆为基础,加快整合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加强广播电视、音像、发行、印刷、艺术品等领域的信息化改造。要推进卫生信息化,以疫情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进行功能扩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工作。要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立高效便利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对保障人员与基金的动态监管。要推进环境治理信息化,实现自然生态保护、气象监测、污染整治等信息网络化与智能化;以三防系统、GIS系统、气象系统、110指挥系统和党政平台为基础,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指挥系统。此外还要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促进电子政务从政务需求向应用需求转变。电子政务的核心是以为市民提供服务、提供便利为出发点的,提高机关效能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目前我市已投入的大部分应用系统在提高机关效能方面是显著的,但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服务明显不足。比如,行政服务在线开通后,市民通过在线咨询政府的办事程序,部门的回复率不够理想,说明一些部门在应用上不够重视;一些政务网站提供的信息实时性不强,对市民的要求缺乏快速反应,重信息浏览、轻服务交流,说明我们以技术为手段重组政府流程的工作做得仍不够深入。因此,要切实改变重投入轻应用的问题,不断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增强电子政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府的有效协调和组织引导,使电子政务向综合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发展,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这方面,要学习周边城市批优秀政府网站的经验,尽快改造和完善中山政府网站,将“中国・中山(政府之窗)”建设成为点击率高、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咨询方便、互动性强的外网平台,并以此带动我市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全面发展。     (四)要以行政服务在线建设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确保开发目标如期完成。建设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是实现政府从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重大措举,是与省政府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相衔接的一项重点工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建设和“政府审批事项”上网,确保年底前主要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运行。专责小组要结合新一轮的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优化行政在线运行流程,实现政府部门各个环节的畅通流转。要强化行政服务在线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共享的涉密信息外,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专责小组尽快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连互通和数据导入,实现部门业务专网和行政专线的无缝对接。要积极引进中介服务,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点、服务及其他公众资源,延伸系统的功能,提高行政服务系统的使用效率,加强与公众的联系。     四、构建政策支持体系,推进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     (一)以整合、共享为重点,突破信息化建设中的体制瓶颈。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80%以上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对形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规范和可操作的电子政务标准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和部门不积极接入市的共享平台,不愿意把自己的资源拿出来共享,这里面既有观念、体制、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部门的具体特殊性和实际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协调力度,提高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对共享问题的认识,打破条块分割、行政的分割。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在完成电子政务规划之后,要立即着手要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接口标准,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要完善以党政平台为基础的技术集成平台,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源,切实提高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的效果和效能,强化“一站式”电子政务的整体效应。     (二)以项目绩效评价为依据,强化全程监管机制。为有效避免电子政务项目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现象,今后要建立项目建设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应用评估三个方面的评估制度,提高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效。在方案实施之前要进行严格论证,设计严格的量化评测标准,确保有限的建设资金投入能真正发挥最大的效益,要根据用户的实际,按满足用户的目标接近程度来测评项目的实际绩效,保证电子政务的投入产出效益。凡是没有达到绩效要求的项目,不得再增加投入,不得进行新的系统改造工程。在防范项目建设风险中,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调控职能,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充分掌握建设方与承建方、监理方的具体情况,建立以事前、事中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全面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开发风险的领导责任。     (三)以人才为依托,提高信息化发展的水平。信息化的发展关键靠人才。要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优秀软件人才和智力成果。通过发展事业、优化环境、改革体制、提高待遇、加快培养等多种形式,对前来中山创业发展的优秀软件人才给予政策优惠。有关部门可以在现有人才入户政策基础上,降低创业门槛和入户条件,具体请信息产业局与市人事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进一步增强集聚效应,不断壮大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人才队伍。     同志们,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优化我市经济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战略的眼光,开拓的思路和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
陈根楷在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九次公安会议精神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启红同志传达了广东省第十九次公安会议的主要精神,树安同志就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公安工作作了部署,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同志们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做好公安工作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干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护人民为己任,恪尽职守,为维护我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确保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定的满意度来看,充分证明了我市公安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全市公安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抓住和利用好这一重要机遇,努力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至关重要的前提和保证,就是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社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影响稳定的因素和问题仍然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一是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一季度全市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上升19.2%,盗窃机动车案同比大幅上升87.2%,“两抢”案件立案上升5.5%。二是局部地区的刑事犯罪活动经常出现反复,一些犯罪活动禁而不止。三是经济案件继续上升,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数增幅100%。传销和变相传销禁而不绝。四是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有的规模较大,持续时间长,对抗性强,处置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五是火灾和交通事故形势依然严峻,一季度全市发生火灾事故17宗,死亡5人,交通事故99宗,死亡87人。     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必须把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作为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严肃对待。认清形势,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坚决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对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我市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战略高度,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公安工作,积极推进公安工作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探索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警务保障机制,推进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一是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广东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总体目标,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公安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争取新发展和新进步。二是坚决摒弃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机制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三是切实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历史使命,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审视公安工作现状,不断开创中山公安工作新局面。目前是我市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许多国家现代化的经验表明:这一时期“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重新调整”。从社会治安的角度看,这一时期是各种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社会最不稳定的时期。可以预见,刑事案件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仍将处于高发态势,外来人口犯罪严重态势短期难以消除,犯罪的组织化、职业化、智能化和暴力对抗程度不断升级,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将不断出现,治安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常说要建设小康社会,要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任何时候,“安”都是摆在第一位的,没有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就谈不上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的建设。一个不安定的社会,随时会把已取得的成果毁于一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安队伍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公安工作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工作。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面开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大“四个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当前,各镇区、各部门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建设“平安中山”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省十九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为我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治安保障。按照张德江同志提出的“举旗、抓纲、强警、固本”的要求,重点加大“四个力度”。一是要加大打击、防范和管理工作力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实行严打、严防与严管相结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突出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两盗”等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重拳出击,稳、准、狠地打击,绝不手软;对“六合彩”、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常抓不懈,绝不让其形成气候;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扫除,清除其生存空间。要坚持严管不放松,继续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出入境、户政、治安、边防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大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力度。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坚决遏制境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要注意分析研究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活动的新动向、新手法、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主动发现、严密控制和有效处置对敌斗争的能力。要继续坚决打击和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惩各种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三是要加大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力度。把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着力点放在消除诱因上,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敢于负责,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主动解决各种矛盾。要健全和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立足于抓早抓苗头,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大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力度。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大要案件的侦破,重点打击制假、涉税、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混乱、案件多发的领域和地区,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和变相传销等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提高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去履行和实现其对社会的管理职能。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实践执法为民。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首先,要坚持政治建警,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枪杆子”和“刀把子”,保持忠诚是最基本的要求。要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侵蚀的公安队伍。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好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其次,要坚持从严治“长”,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真正把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干事业,政治强、作风正,为民、务实、清廉,具有丰富公安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班子配齐、配好、配强。要加强公安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科学判断局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势、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再次,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我市有4000多干警,队伍大,经常接触社会阴暗面,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否则很容易出问题。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从严查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注意分析研究发生问题的规律、特点,紧紧抓住关键的执法环节和权力集中的岗位,加强监督制约,真正使公安队伍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改革与经济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新机制。     四、加强领导,为公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安工作,从政治上重视,在工作上支持,在生活上关心,在经费上保障,做公安工作坚强的后盾,千方百计为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和改善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各级党政机关要强化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公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公安机关的汇报,定期分析当地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及时就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公安执法活动的干扰,对动用公安机关从事非警务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投入。各镇区要在全市公共财政的总体框架下,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市镇两级对公安经费投入的逐年增长,建立健全操作性强、保障有力的警务保障机制,确保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当前特别是要加大对派出所、监管场所和教育训练场所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刑事技术、行动技术手段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增强侦查破案能力。要高度重视科技强警工作。市政府已经立项的“金盾工程”要完善推进机制,确保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争取下半年内完成首期工程招投标和启动建设。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公安管理体制。要按照上级精神,解决镇区公安分局长进镇区党委班子问题。要理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确保警令畅通。要对基层警力不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配齐、配足、配强队伍。确保警力与人口增长同步,近期市编委要专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具体方案。要把公安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下倾、保障下移、警力下沉,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通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维稳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科(股)、所、队建设,在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基层单位以充分的保障和适当的倾斜,优化警务资源配置,充实一线,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第四,要关心爱护干警,切实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公安干警长期从事着超负荷、高危险的工作,他们承受着超于一般公务员的生理和心理的压力。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关心和爱护干警真正落到实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切实保护干警的正当权益,支持干警依法履行职责。逐步提高干警的生活福利待遇,各镇区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基层干警待遇问题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待遇,如数发放,市政府将定期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要积极创造条件,科学安排警力,尽量保证干警正常休假。要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及时缓解干警的心理压力。进一步加强抚恤工作,确保因公负伤、重大疾病干警和因公牺牲、英烈干警家属及时得到特别关怀和帮助。     同志们,时代赋予公安工作神圣的使命,市委、市政府对公安工作寄予厚望。全市广大公安干警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超越,为实现长治久安再立新功!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示范市再创佳绩!
陈根楷在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章贺同志就全市防灾减灾工作作了安排,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地处珠江口西岸,地势低洼,河网纵横,超过1/4的市域面积处于珠江基面以下,90%的人口生活和工作在珠江基面3.5米以下,每年汛期西北江洪水有66.8%水量流经我市出海,因此,水安全历来是全市工作中的大事之一。建国后,在历届党政班子的领导下,我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与非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花大力气兴修了东河水利枢纽工程等一批功能型、枢纽型水利设施,提高了我市水利防灾减灾的能力。但是,必须看到,我市水利设施仍然存在着工程老化、标准偏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洪涝灾害仍是我市的心腹之患,特别是“水浸街”现象时有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可以说水利不保,民心不稳;水患不除,社会难安。     首先,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只有全面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才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平均每年因洪涝造成的损失约1亿元。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基础设施和社会财富不断向城镇集聚,同样规模的水灾给经济和社会、人口和财富带来的损失将呈几何级数增加。因此,要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加快治水步伐刻不容缓。水利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必须按照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没有现代的水利设施,没有水利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不可能维护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其次,搞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供安全的水环境,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以前,洪涝灾害主要是威胁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现在已经扩大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外商考察投资环境,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往往是一项重要的考察项目。我市近些年部分地区由于水利防灾抗灾能力弱,在台风暴雨到来时,出现断电、断水、断路等情况,企业不能生产、商店不能营业、学校不能上课,对投资环境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一些地方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往往只重视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建设,对水安全这一点重视不够,水利防灾减灾搞得不好,必然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发达的经济要有发达的水利保障,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做好了,就是对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再次,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德政工程,是一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工程,也是一项提高水利管理水平、加快水利现代化步伐的提速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把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落到实处,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上来,把做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有关工作,作为共同的政治任务,作为应尽的历史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大水利观念,开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新局面     发展水利必须跳出“水利”,把水利放在全局发展的高度,强化大水利观念,统筹水利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首先要将水利建设放在经济社会整体规划中综合考虑,加快实现“三个确立”,建设“四大体系”,努力开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三个确立”即确立“给洪水退路,就是给人出路”的观念,确立“浪费和污染是人类对水资源的最大伤害,最终也伤害到人类自己”的认识,确立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内容的观念。     发展水利的“四大体系”:一是着眼于满足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要求,建立坚固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主要是依照《广东省中山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坚持不懈地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加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水文等防洪非工程建设。达到30年到50年一遇洪水不决堤,10年一遇大暴雨不受涝的目标。二是着眼于满足小康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和人口的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要求,建立水资源可靠供给与高效利用体系。主要是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搞好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城镇水源工程建设,积极兴建一批蓄水、引水、供水等水资源调蓄工程。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着眼于满足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建立完善有效的水生态保障体系。从提高水环境承载力入手,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污水处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四是着眼于满足小康社会不断增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建立现代化的水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建立现代化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是保安全、求发展、促稳定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命脉工程。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此认识十分清醒。去年7月底举行的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提出了全力实施“水利、危桥(涵)改造、危房改造、健康、食品安全”等五大安全工程的要求,水利安全摆在了首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示范市,水利安全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对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决心一抓到底。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跟进,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由我任组长,章贺、建文两位副市长及达明同志为副组长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组,各镇区也要相应成立有关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位。     二是大幅度增加防灾减灾工程投入,5年内计划筹资20亿元以上开展工程建设,其中市的资金投入达14.83亿元。工程建设内容上也作了丰富和充实,既包括防洪(潮)能力建设,又包括防涝、防泥石流地质灾害能力建设;既包括工程措施建设,又包括非工程措施建设。镇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达标。     三是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系统、最优化地安排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及时、有效地发挥最大作用。     四是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工作列入镇区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分解到各镇区的工程项目由当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有关镇区及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公路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结合自身实际和所签订的建设项目任务,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既要保证建设进度,也要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推进。要善于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建设一两个样板工程,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明晰标准,以点带面,进行推广,使整个工程建设形成持续、稳健、统筹、协调的运作机制。     五是做到早研究、早准备、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要明确主攻方向,因地制宜抓重点、抓关键,真真正正解决主要问题。各级水行政、建设、规划、交通、公路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助手和参谋,加强对工程建设任务的规划、计划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工作。     六是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计划、财政、农业、国土、环保、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这一重大工作,全力支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绝不允许推诿、拖办、缓办等现象的发生,绝不允许影响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大局。各单位要在春节前,以水利施工、车船交通、防火防爆、水库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为重点,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新闻渠道、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推动城乡水利防灾减灾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水利安全事关广大市民安危,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三个进一步提高、两个增强”的工作方略,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加快落实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各项任务,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而不懈努力!
李树之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召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会议。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我市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教育工作形势喜人。去年5月全市建设教育强市动员大会后,我市教育改革力度加大,发展速度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初战告捷,新的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在13000多教职工层面上,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这次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新形势下进一步调动学校领导办学积极性、优化校长队伍的重要举措。只有将这一改革成功推进,上至校长、下至教师才能形成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从而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     (二)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我市教育队伍发展的现实需要。教育的核心是面向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市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关键要有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懂教育规律、善于管理的“专家型”、“职业化”的校长队伍。多年来,通过引进、培养和培训等多种渠道,我市校长队伍的素质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实施的校长竞争上岗激励机制,也增强了校长们办好学校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但总的来说,我市校长队伍的总体水平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大校长队伍建设力度,培养造就一大批实施素质教育的优秀领军人物。我市决定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包括送校长到名校跟班学习,到国外培训学习,评选名校长等来加快校长队伍建设,这次进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淡化校长行政级别,实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与机关行政级别脱钩,引导校长由“官本位”向“专家型”、“职业化”校长转变,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职业校长队伍。这一点是这次改革历史性的突破。     (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需要。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纲要》和《关于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职务应与国家机关行政级别脱钩。我市的中小学校长职级与机关行政级别脱钩,是符合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的,也是与国家人事部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的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相一致的。去年我市实施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也为这次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     二、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原则。推行校长职级制要实行“三个结合”,一是以实现校长职务同机关行政级别脱钩,淡化“官本位”为抓手,把实行校长职级制和开展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二是以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和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把推进校长职级制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三是按照建设新世纪优秀校长队伍的要求,把实行校长职级制同加快中小学校长后备力量培养的工作结合起来。“三个结合”的重点和核心,是建设一支能担当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任、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中小学校校长队伍。     (二)核心内容。     首先要注重强调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理念和成效。校长是学校办学的主心骨。没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校长,很难造就和培养一支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教师队伍,也很难培养出有创新意识的学生和人才。因此,此次校长职级的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高度重视反映校长在办学理念上的特色和创意,重视反映校长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的成效和实绩。     其次要注重鼓励、引导校长进行校际交流。由于多种原因,我市中小学发展很不平衡,尽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尽了很大努力,仍然存在一些薄弱学校。原来由于学校与机关行政级别挂钩,一些优秀的校长往往不愿意到薄弱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职级制以后,校长职级的认定不受原来学校级别、规模、类型和性质的限制,为校长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同样也为薄弱中小学的校长充分发挥才干和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提倡并鼓励有事业心、责任感、有能力、有水平的校长到相对后进的学校去施展才华、改变面貌,去锻炼和培养自己。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能够把一间落后的学校改变面貌,开创工作新局面,这才是能力、水平的最好体现。     再次要注重倡导青年优秀校长敢于竞争冒尖和脱颖而出。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要努力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人才兴校的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快了培养校长后备人才的步伐。这次校长职级制改革,要把有政治信念、有教育素养、有发展后劲、有管理水平的中青年校长推到第一线,尽快培养一支能适应21世纪教育发展的优秀中青年校长队伍。对中青年校长要注重实绩、注重能力、注重贡献,鼓励他们敢于冒尖和勇于脱颖而出。     第四要注重在校长队伍建设中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校长们实施素质教育,办好学校搭建了“舞台”。只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才能在校长职级制度改革中体现自身的价值,并且被教育界同行和社会认可。过去我们开展的校长竞争上岗,为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打开了突破口,这次的校长职级制改革,更为科学建立这种机制注入了新的动力,有利于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是统一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我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完善管理体制,改革用人机制,鼓励竞争、促进交流,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中小学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长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这项改革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尽快建立具有鲜明教育特色和符合校长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     二是发挥导向作用,加快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各镇区、各学校要全面正确认识校长职级制的导向作用,促进形成校长集中精力抓教育、抓管理、抓质量、抓效益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校长“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校长努力成为有理论的教育家、精业务的教学专家和重实效的管理家。这次校长职级制改革,首先要解决校长的“归位”问题。要革除长期形成的校长“终身制”、“论资排辈”的弊端,对那些品德好、能力强的优秀校长,应当创造条件、鼓励其申报与个人能力一致的校长职级。同时,要利用这个机会,对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通过年终考核、民主测评、组织部门考察等多种形式,做好校长考察工作。凡不具校长领导能力、缺乏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的,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对表现太差又不认真改过的,必须将其从校长岗位上调整下来。对工作平庸、办学缺乏特色、没有起色的可安排到适合其才能发挥的工作岗位上。只要我们创造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就一定能造就和培养一批政治坚定,具有先进办学思想和理念,能够与时俱进,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优秀校长。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工作。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力争年内全部完成。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要会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编委办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各镇区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会同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做好所管辖中小学校长职级的组织评审及上报一级以上校长的审批工作。今天会议以后,各镇区要按照组织准备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申报评审阶段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市教育局要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是继续做好校长职级制配套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     要重视中小学校长实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制度的研究。校长职级制是新生事物。虽然我国有些地方已形成了一些经验,但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我们不能照搬别人的套路,必须一边改革,一边总结,不断摸索符合中山实际的可操作的模式,在过去形成的校长选拔制度基础上,探索研究一系列配套政策,规范校长民主推荐、公平招聘、竞聘选拔的程序方法,从制度上保证校长队伍的补充和充实,在好中选优、强中选优的机制和氛围中,让一批真正有教育管理才能的中青年后备人才脱颖而出,尽快涌现出一批年富力强,有才能、有后劲、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校长。     要重视校长职级资格任用管理政策的研究。在实施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各镇区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有效实现制度,健全校长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选任、委任和考任多种形式并举的管理制度。希望各镇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实行校长职级制、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加以总结,市政府将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资格的任用管理制度。     要重视校长职级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政策的研究。根据《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中小学校长职级工资由基础工资、级等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各镇区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确定校长职级制待遇时,校长的年总收入应不低于任职学校教职工年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办学单位要逐步提高校长工资待遇,研究制定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向优秀校长倾斜的工资分配办法,从政策上充分体现出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功能和作用。     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改革中肯定面临很多困难和考验。但我们相信,只要真正理解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配合和广大教师特别是校长的理解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共同推进此项改革,实现校长职级制改革年内全部到位的目标。     同志们,今年是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关键年,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市民对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校长们寄予厚望,对教育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目标和要求。全市上下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为中山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再建新功。
冯煜荣在全市工业现场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这次全市工业现场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拓宽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次会议也是政府换届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市工业会议。刚才市经贸局李武彪局长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情况,提出了下半年工作意见,我完全同意;三角、黄圃、古镇、小榄、东凤、沙溪、三乡、南朗等8个镇区作了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介绍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面临的挑战,切实抓好“五个转变”     今年以来,我市工业尽管受到煤油电紧缺、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仍然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速度与质量、效益同步增长。主要表现在:工业生产保持高位增长,1―6月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922.7亿元,增长28.02%,完成年预期目标51.98%,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产销衔接水平较好,产销率达97.34%,完成销售产值916亿元,增长29.67%。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化学制品、金属制品等五大支柱产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584.1亿元,增长34.31%,占全市工业比重62%,上升了2.2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发展加快,实现工业总产值305.85亿元,增长34.14%,占全市工业比例31.36%,上升了1.13个百分点。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市工业实现利润总额31.6亿元,增长29%;完成税收入库28.1亿元,增长21.42%,占全市税收大约60%;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4.8%,提高5.6个百分点。工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突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9.3%,拉动全市GDP增长14.9个百分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在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十城市中,仍保持总量第五、增速第一的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各部门鼎力支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经贸系统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结果。     我市工业发展成效很大,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也不少。首先是经济总量仍有待提高。尽管我市工业增速连续四年在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十城市中排列第一,但与经济总量前四名的城市相比,工业增加值总量的差距不但没缩小,反而越拉越大。去年上半年我市工业增加值与东莞、佛山分别相差87.11亿元和151.82亿元,今年上半年的差额高达153.3亿元和178.06亿元,与东莞的差距几乎扩大了1倍,与广州、深圳的差距拉开更大。今年上半年广州、深圳、东莞的工业增长分别达到25.3%、24.6%和25.1%,速度跟我市(27.1%)相差无几,但他们的总量比我们大得多。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跑在前面的这几个城市发展工业的决心很大,思路清晰,定位明确,如广州计划打造广东乃至全国的制造业基地和制造业中心,到2008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900亿元;东莞的城市发展定位则是建设国际现代制造业名城。我市工业总量还比较小,占国民经济比重却很大,工业占GDP比重达60.75%,该比例远高于珠三角其他城市。从现状看,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还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今后一段时期内工业仍将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增加工业经济总量仍然是经济工作的重点,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和条件,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还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要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加大发展力度,推动工业再上新台阶。其次是经济结构偏轻、偏低。我市产品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链条位于低端,在国际分工中优势不明显。上半年我市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总产值17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是21.68%,远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也低于国内先进城市水平。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为71.42∶28.58,轻工业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7.87个百分点。以轻工业和一般加工制造业为主的低层次的产业结构,造成我市工业产业链短、抗风险能力弱、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和经济增长后劲缺乏,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等现象。此外,还带来企业员工工资偏低的问题,造成用工紧缺,也不利于解决本地人口就业。这种结构状况与我市工业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大关系,工业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资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粗放投入和依靠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实现的,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不协调等问题。经济结构偏轻、偏低的状况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市工业的发展和提高,也使工业化与城市化、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产业布局分散,结构雷同。近年来经过重新规划和整合,经市批准立项的园区有39个(最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撤销了37个)。这些园区从总体上看还存在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园区内企业之间产业关联度低等问题。漫山放羊、只见星星不见月亮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也带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难度大等问题。四是单位土地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较低。我市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但低效利用问题也很突出。根据各镇区上报数据,全市已立项工业园区共出让工业用地10.33万亩,引进企业3593个,引进资金84.17亿美元(其中到位资金50.29亿美元),投入强度为每亩67.61万元;目前在建和已投产企业共2741个,年产能力766.8亿元,估计全部引进企业投产后,产出强度大约每亩100万元。工业示范园区的要求是每亩投入80万元,产出120万元以上,而从上述数据看,现有工业园区的投入产出水平离“三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土地集约开发利用程度有待提高。五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较慢。生产服务业、现代流通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发展相对滞后,不仅造成对工业发展支撑力不足,而且影响了第三产业的增长,削弱了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工业经过连续多年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产业结构需要相应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和升级,这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当前我市工业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往往也是工业与资源、环境等矛盾突出、瓶颈约束加剧的时期。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召开的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提高发展水平,着力抓好“五个转变”:一是经济结构由偏轻型、偏低层次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集约化发展;三是产业布局由分散、无序向集群化、专业化转变,按照组团式发展思路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四是发展重点由工业园区向产业基地转变,在原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产业基地;五是工作着力点由引导、扶持企业转向引导、扶持企业和产业并重,进一步提高工业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实施“五个转变”,是在新的形势下我市工业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的需要,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进程的需要。下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围绕这“五个转变”来开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思路,落实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工业产业竞争力     下一阶段,要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扩大经济总量与提高增长质量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产业布局调整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利用广东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结合中山实际,落实政策和措施,提高我市工业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目前我省产业已开始进入“重化”阶段,从以汽车为代表的重化产业消费品进入家庭,到汽车、IT、医药、石化等高增长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对装备制造业的需求可以看到,产业向高级化、重型化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迫切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产业结构是截然不同的。如人均 GDP达到1000美元时,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具有相当的成本竞争优势;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技术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劳动生产率高的产业应该是这个时期的产业主体;人均GDP达到10000美元以上时,高科技产业应成为主体;人均GDP要达到30000美元,恐怕只有进入所谓的“知识经济”阶段才能实现。产业结构的现代化是人均收入水平现代化的前提。我市工业结构偏轻、偏低的状况,严重阻碍了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的发展。作为珠三角一个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我市必须与全省工业发展互动,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增长性产业。坚持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同时大力发展医药、化工、包装印刷、汽配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和软件产业。要通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发展规划力度和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行倾斜支持、优先服务,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上规模、上水平。二是积极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强引导扶持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家电、建材、食品、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发展一批拥有先进装备、先进工艺、先进管理的企业和相互配套的产业集群;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内涵扩大再生产,让传统产业焕发青春,增创优势,再创辉煌。三是培育大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一手抓引进,一手抓发展提高,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领先并在国际占有一定位置的大企业、大集团,使其在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以及管理和营销水平上,逐步向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看齐,成为提高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中坚力量。鼓励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提高为大型企业配套生产的能力,培育发展一批“单打冠军”,建立起大中小型企业间在整机与零部件、硬件与软件、生产与服务等方面相互配套的分工协作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增值链和相互促进的产业群体。市政府准备出台发展大企业集团和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选择200家工业企业和10家商贸流通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发展的对象,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年产值超5亿元、20亿元和30亿元的企业,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A股上市。这次会议我们把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发给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争取早日出台,早日发挥效力。四是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质量振兴战略。名牌就等于一个城市名片,可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提高整个地区产品的市场认受度。要认真落实省、市推进名牌战略的政策措施,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努力培育一批扎根本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名牌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名牌的带动作用,通过产品和资本扩张,促进社会资源向优势产品配置。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强化基础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商标、名牌产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要通过扶优扶强和实施名牌战略,使行业龙头企业的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主要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     (二)加快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促进组团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发展,建立国际性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框架。以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性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为目标,以原有工业园区为依托,从优化全市工业布局入手,积极配合东部沿海开发和西北组团发展,整合工业园区资源,着力建设一批专业特色鲜明、聚集效益明显、配套能力较强的重点专业化园区。通过加强规划,市镇(区)联动,重点扶持等措施,大力发展城区――火炬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小榄、古镇的高加工业产业带,南头、东凤的国际性家电生产基地,坦洲、三乡、南朗、板芙、神湾等地的外向型加工业产业带。通过组团式发展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和衔接,不断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聚集,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提高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和城市竞争力。二是抓住有利时机,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要改变过去侧重于让利招商的做法,注重引资质量,适当提高“门槛”,尽量减少引进经济效益差、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项目以及地方得益少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以便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当前要抓住国家清理开发区的机遇以及国际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用好已办证土地,积极盘活闲置用地,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环境优势、服务环境优势、人文地理优势和电力保障优势,争取在更高层次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引进一批高质量的、对地方发展具有较大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尤其要以一区一园三基地为依托,大力推介我市“国家级重点民科园”,推动招商水平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引导扶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市扶持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减低创业成本,促进民间投资。如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建厂房、宿舍出租,也是优化投资环境的一项有效措施。市政府正在研究扶持中小企业上市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等方面的问题,等时机成熟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四是按照“三高”标准建设产业基地,加速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要集中体现在产业基地中。要在原有工业园区基础上,规划发展一批省级和市级产业基地,同时还要争取再创建一批国家级的产业基地。在我市五大支柱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中,每个产业都要建设以重点产品为内容,骨干企业为主体,具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业基地。要大力抓好电子信息、音响、五金、灯饰、服装、包装印刷、健康科技、精细化工、红木家具等14个国家级的产业制造基地,把它们建设成为国内同行业的产品制造中心、产业创新研发中心、信息中心、人才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物流中心。五是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现有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支持有关镇区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试验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网络中心、融资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公共支撑体系。加快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建设,加强引导这些自律性组织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各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政府在公共要素投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发挥培育和引导作用,按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加快构建五个“平台”:构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集群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物流服务中心,加强与产业配套的专业市场建设;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咨询和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构建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增加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的供应。     (三)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首先是建立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工业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继续用好本市的技改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继续办好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特别要重视办好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行业技术中心,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集群创新和技术共享,增强专业聚集地等“簇群经济”的竞争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主动承接周边城市科研力量的辐射,利用科研院所的力量,以市场运作的方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加快突破制约工业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瓶颈技术。按照支柱产业优先、关键共性技术优先、实用技术优先的原则,研究制定关键领域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目录,通过项目招投标,争取近年内在对我市工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若干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三是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努力实现工业的跨越式发展。企业信息化是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切入点,必须加快推进。重点是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以应用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以及技术开发能力的提升。要在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快软件业发展等方面,继续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扶持一批重点项目,促其上水平;要大力建设企业信息化服务支持体系,推广重点行业、重点镇区和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     三、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力争超额完成今年工业发展的预期目标     根据当前形势,预计下一阶段的经济发展环境总体是好的。世界经济呈现回升趋势,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逐步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我国经济有望实现软着陆。在经济环境总体较好的有利条件下,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温鼓劲,全力以赴,大干下半年,力争超额完成工业年增长15%的预期目标,使我市工业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当前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经济运行调控,防止出现增速回落、前高后低的情况。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对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在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好有关问题。二是积极筹备好沙溪休闲服装博览会、古镇灯博会和火炬区电展会,确保这些重大会展活动圆满成功。目前这三大会展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有关镇区和部门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各镇区、各部门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参与,当好东道主,齐心协力把这些会展办好、办成功,达到造势发展、乘势发展的目的。此外还要认真组织好企业参加全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三是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适应工业产业发展需要。近年来各镇区越来越重视发展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但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制造业发展的需要,这是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与国内先进城市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是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当前,要加快推进流通业的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尽快扭转当前我市普遍沿用传统物流手段的局面,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适应国内外竞争需要,尤其是要适应我市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状况。大力拓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业种业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要重视发展为制造业服务的生产服务业。四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保证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下半年的重点是切实抓好整顿“三无”(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无经过消防审批)企业,以及食品安全整治、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做到整顿和规范同步进行。围绕“诚信中山”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网,积极开展行业性信用服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五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命关天的思想,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宣传教育和依法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行业事故的上升势头。六是积极支持电力设施建设,大力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为缓解电力、电量供应不足与用电需求高速增长的矛盾,近年我市加大电力设施建设的力度,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电网、电站建设,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用电得到满足。对于近期频频发生的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各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打击,切实保护好电力设施。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强市十分关键的一年,工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市委、市政府对经贸工作寄予很大希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与部门、镇区领导联席会议精神,在上半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工业发展新局面,力争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为我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不懈努力。
彭建文在建设诚信中山座谈会上的讲话(根据记录整理)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就建设诚信中山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主要是总结前一段的工作,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从发言情况看,今年5月全市动员大会以来,各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5年内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刚才,李树之副市长在讲话中把前一段的工作特点概括为“雷厉风行、齐抓共管、追求实效、标本兼治”16个字,我完全赞成。对于如何结合本部门职能做好今后的工作,同志们的发言中也体现出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可行的工作措施。下面,我就今后一段时期的诚信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建设诚信中山重要意义的认识     开展诚信建设,是在新形势下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把建设诚信中山列为新一届政府要重点抓好的十项工程之一,5月份的全市动员大会上,陈市长又提出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构建“信用中山”系统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与信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的要求。全市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的总体工作目标。前一阶段,与会各部门已经围绕上述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今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中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     下一步,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的原则,重点做好“两个加强”和“三个加快”: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信用。加快建设企业信用资源的共享平台,加快社会信用中介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夯实全社会信用基础。围绕“两个加强”和“三个加快”,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打造政务品牌,树立政府信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发展计划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把信用环境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纳入镇区、部门领导实绩考核,进一步为开展诚信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站式办公等窗口服务制度,努力建设廉洁、勤政、高效、法治、服务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充分利用中山政务外网和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加快建设中山信用网。由经贸局负责,市财政拨款100万元,加快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年底前建成启用“信用网”,打造全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用制度建设。由法制局牵头,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配合,加快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信用制度体系,为建设诚信中山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制定打击个人逃废金融债务工作方案。由金融办牵头,公检法等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遏制个人逃废金融债务,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市民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努力提高“商业信用”水平。     五是加强信用中介机构和仲裁机构管理。高度重视信用中介机构自身信用建设的监管,抓紧落实监管和仲裁机构,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仲裁制度,实现信用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由政府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净化中介环境。     六是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的保障建设。由质监局负责,针对我市在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     七是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等诚信实践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工青妇和消委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共铸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诚信工作机制     诚信中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镇区、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责任,积极投身诚信中山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强化领导,把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贸、财政、税务、建设、工商、质监、海关、环保、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诚信建设有效开展。要切实加强督办催办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陈根楷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小兵同志谈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传达、贯彻和落实。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城市管理工作要有新突破     近几年来,我们在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加大力度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新成绩,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首先,我市城管工作的高起点,使一部分同志容易满足于现有的成绩,良好的感觉妨碍了发展的视野,从而带来了自我超越、创新和发展的难度;其次,城管工作“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全国许多城市发挥“后发优势”,已经出现了不少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对我市的城管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这一点大家已经有切身的感受;再次,一段时间以来,城市管理“脏乱差”问题有所回潮,对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特别是城市垃圾乱堆放、清运不及时,占道经营、违章摆卖,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等现象禁而不止,经常出现反复,水环境、噪音污染等在局部地区还在继续恶化。对此,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警惕;第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协调和解决好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例如城市的公共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等,已经越来越超出了单纯城管部门能力所及的工作范围,必须作为一个复杂的管理体系建设摆上各级领导的工作日程,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一门“必修课”,向广大市民交出一份好“答卷”,努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现代化的关键是城市的文明程度,城市又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现代化不仅指物质的极大丰富,同时也包括良好的城市环境、城市设施和城市意识。有外国学者统计,人们认同一个城市,九成以上的人是通过它的外在形态(比如她的建筑风格、交通服务、公共窗口)来获取第一信息的。新加坡作为一个已经崛起的现代化国家,人们能够记住并留下深刻印象的往往不是她的产业形态或经济指标,而恰恰是这个城市有序、和谐、协调的管理以及这个国家公民良好的城市意识。了解这一点,对城市管理者来说至关重要。其次,加强城市管理,是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政府,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搞好城市管理就是最大的公共服务。一位中央领导说过,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考虑的参数达上亿个。而每个参数都与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个人息息相关,哪怕是一个很小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给市民造成极大影响。作为城市的管理者,要体现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看城市的环境是否整洁优美、城市的公共服务是否能给市民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提供方便。这既是落实“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再次,加强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要。近几年来,我市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超过百亿元,一些硬件设施达到较好的水平,客观上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机制,使这些设施发挥出最好的效益。同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在城市建设中已经获得了多项国家级的荣誉,这些荣誉都要进行周期性的复查,如果复查不达标就要被摘牌。事实上,这几年,我市在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率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处于临戒线的指标,有些指标还在下滑。城市管理必须适应城市规摸不断扩张,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的需要,与时俱进,抓好各项工作。如果只抓建设忽视管理,就会浪费财富和资源,城市建设就事倍功半。因此,必须坚持“建管并重”,树立“抓城市管理就是抓经济、抓生产力”的观念,更多地在管理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实现这一点,必须从城镇管理向城镇与农村管理并重,从平面管理向平面与立面管理并重,从陆上管理向陆上与水上管理并重,从净化、绿化、美化的向净化、绿化、美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     二、继续治理脏乱差,集中力量解决好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脏乱差问题有所回潮,不仅影响了城市的良好形象,而且对广大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和不便。从媒体曝光、政府部门接访投诉以及执法的情况看,脏乱差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从执法机制、处理力度、投入力量、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和手段,切实解决好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净化、美化水平。现在,如果我们单看城区的几条严管路或者窗口地带,市容净化、美化水平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大家再深入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就很不如人意。垃圾死角随处可见;每到夜晚,烧烤档在城区的各种公共场所和马路各据一方;食肆、大排档与执法部门“打游击”,占道经营;过去在电话亭出现的“牛皮癣”广告,现在已经发展到写在马路的行人道上、沙井口等地方。这些问题尽管进行了无数次的整治和执法,但总是反反复复,抓一阵好一阵,事后依然故我。凡此总总,都是环境整治的重点。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良好的监督、处罚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突击清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反复现象,还市民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居民的生活垃圾出路。垃圾无害化处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至今没有解决好的一大难题。目前,我市仅中心城区日产垃圾就超过700吨。为解决中心城区的垃圾出路,已经建成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但这个基地仅能够处理城区周边6-7个镇区的生活垃圾,其他绝大部分镇区的垃圾处理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几个垃圾处理组团的启动工作明显滞后。相当部分的镇、村为了降低成本,只将收集的垃圾进行简单填埋处理,对周边环境又造成更大的“二次污染”,而这些污染的影响最少要一百年后才能消除。要高度重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对其他组团的垃圾处理基地要抓紧协调,尽快确定方案,加快启动建设,相关镇区要积极配合,争取尽快投入运行使用。     (三)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户外广告是城市文化的外在体现。现在我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设立尽管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在操作上各自为政,统一协调不够。乱建、乱竖问题比较突出。以至于管规划的部门管不了广告的内容,管内容的部门到广告设立之后才知道有这样一个户外广告;一些属于政府性的空间资源,没有很好地利用;此外,前几年已经明确在中心城区不能挂布幅广告,现在仍然不少,这些问题究竟由哪个部门批,哪个部门管,似乎已经很明确,但实际上又很不明确,类似问题仍然不少。这次会议专门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文件(征求意见稿)。今后要考虑实施广告设立、内容审查、空间资源占用、日常管理的联审制度,把户外广告真正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当中。     (四)要提高城市绿化的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绿化中山”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实事求是地看,我市城市绿化的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建设、林业等部门要注意纠正园林绿化建设过于园艺化、人工化的倾向。这一方面带来了养护成本的攀升,另一方面绿化的生态效益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今后,园林绿化部门要根据我市城市气候、环境的特点,优化树种结构,每新开一条马路,每建成一个小区,都要做到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做到四季色彩缤纷,使城市更加生机勃发,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协调。     (五)要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疏导交通,严格查处超载、滥载等问题,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划、城建部门要加强规划和建设的力度,解决城区车辆的停放问题。     (六)要继续加大力度搞好内河整治。我市尽管开展了多年的内河整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要实现水环境的根本好转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岐江河在整个珠江水系中水质仍处于靠后的水平。要实现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05年珠江水系水体要不发黑、发臭,能游泳的目标,工作相当艰巨。要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就必须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前全市只有火炬、小榄、三乡在着手建设污水处理厂。今后,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建设时间表,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投入运转,市政府对各镇区规划、建设的进度情况要进行督查。在推进机制上,为加快全市协调推进的速度,市政府决定由规划、环保部门牵头,将所有镇区污水处理项目捆绑起来作总体规划设计,统一开展BOT招投标。同时要全面加快中嘉二期、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对岐江河污染治理,有关部门考虑通过集污与冲污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实现水质的根本好转。近期的水污染治理,一是要把水浮莲治理好,落实市、镇、村三级的责任,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人工清理,尽量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二是要认真解决沿江、沿海畜牧场、三鸟饲养场的管理,严禁向江河排放牲畜、三鸟的粪便。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拆除沿江、沿海的饮食店档。三是解决好沿河堤而居的群众的生活废弃物的管理问题,坚决改掉直排厕所,建立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制度。     (七)要管好城市第五立面。城市的第五立面是城市各种环境要素是否得以充分发挥,整体功能是否充分协调的外在体现。一直以来,我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的第五立面是大家议论比较多的“硬伤”。规划、建设等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城市第五立面的布局优化和整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要把整个城市空间放在一个大系统、大环境中统筹考虑和安排建设。对现有的建筑物,要进行检查和整治,该清拆的清拆,该美化的美化。今后,对城市第五立面的建设要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使城市的第五立面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整治脏乱差,还要继续做好沙石泥场复绿,泥头车、犬类饲养、架空电缆等各项工作的整治力度,鉴于已经有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这里我不再展开。希望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在执法管理中坚持体现大多数市民的利益,有力打击、取缔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还市民一个良好的秩序,优美的环境。这里还要强调一下教育卫生工作问题。重点做好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中暑等工作。     三、坚持重心下移,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城市管理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必须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体制协调、行政执法效能突出、市民广泛参与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格局。要进一步理顺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的关系,通过明晰市、镇(区)、居委会各级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实现责、权、利统一,做到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障。要进一步强化镇区政府(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增强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功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管理组织的积极性,奠定城市管理广泛而牢固的基础。二要理顺城管执法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关系。城管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相关职能部门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管理职责。管理不能代替处罚,处罚也不能代替管理。城市管理各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堵与疏、点与面的关系,把治标与治本、整治与巩固、管理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努力使市容环境整治与长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管工作队伍     城管工作者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抓好城市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是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新发展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使广大城管工作者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各级、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抓好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关心、爱护城管执法队员,积极为基层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认真解决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办公条件及办公经费等问题。同时,要强化执法保障机制,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尊严。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配合,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及时作出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着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执法扰民现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五、切实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统筹协调,加强领导,从人、财、物方面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广大市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切实重视宣传和教育,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全民参与”。一方面,各相关部门要从主管部门的角度将有关城市管理法规、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市民宣传,使城管法律、法规为群众所共知,并共同遵守。另一方面,要重视市民的来信、来访、来电,是投诉的要尽快处理,是咨询的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主渠道作用,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展示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倡导市民文明之举,弘扬社会文明之风。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人人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以人的现代化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     同志们,城市管理工作事关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事关市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镇区、各部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突破工作难点,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彭建文在中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推进工作汇报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行政审批服务在线”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协调,全力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刚才,网上审批专责小组就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开通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了总结,有关部门也就本部门的审批事项上网情况作了汇报,并且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刚才的汇报表明,在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在网上审批专责小组的具体负责及各审批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项目管理公司和实施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正步入稳步推进的阶段。但是,在系统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继续统一思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     首先,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开通以来,到6月28日为止,共有15个部门71项(含子项)的审批事项上网运行,网上受理办结2292宗。通过实行网上审批,原来需要申请人来回跑三、四趟,起码需要7天时间才批出来的事项,现在只要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一般1天就能办结,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减少了申请人的办理成本。因此,该系统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基层企业的欢迎和好评,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中山日报、广东电视台、中山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中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的情况,国信办、省信息产业厅等上级部门也对系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上网运行的审批事项已达到71项,但从总量上来看,只占现有审批事项的10%多一点,比例还是很小,而且部分上网运行的审批事项真正在网上办理的比例也不高。行政审批服务在线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因此,各审批部门和领导务必切实把建设好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积极配合专责小组,加快审批事项上网的进度,真正把系统建设成一个便民、高效的民生工程,提高政府机关的服务水平。     其次,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要求。《行政许可法》将于7月1日施行,该法提出了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来进一步促进政府效率提速的要求。原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传统操作模式,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如:行政许可的统一集中办理制度、许可申请的网上提交制度、许可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制度、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制度等存在一定的差距。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可以有多种方式,但最有效最科学的还是电子政务。尽管在网上审批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是可以解决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实施,不要怀疑网上审批系统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从一开始的设计、开发,到现在每一个审批事项的定制,都是严格按照阳光操作的理念,把每一个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通过流程定制,固化在规范的程序上面,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便捷。代表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便民、为民、利民”的根本体现,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各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切实推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上网,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是“诚信中山”体系建设的基础。“诚信中山”是我市为建设广东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形成的各种信息,如:法人登记、生产许可、资质核准、资格认定等,是公民、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这些信息资源的共享是“诚信中山”建设的基础,因此,各部门必须转变观念、顾全大局,积极主动配合专责小组做好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工作,打破原来数据资源由部门分割管理的状况,为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的建设,也为日后“诚信中山”的建设打下基础。     二、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网上审批系统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推进,是实行由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市专责小组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公司、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各行政审批部门主动配合的机制。从前段时间运行的效果来看,采取这样一种机制,强化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提高了开发和实施的效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各部门必须继续坚持这种分工协作机制,同心协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建设。     (一)专责小组必须全力以赴,按照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开发建设的计划安排和“两个不变”的原则,紧抓落实审批事项的上网,做好审批事项的调研、流程整合和组织上网工作。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务始终是主体,是核心,是灵魂,而技术是手段,是为实现政务服务的。按照这个原则,作为推进整个工作总枢纽,专责小组的工作重点应从技术的层面转移到业务的应用及推广,从宏观上加强对系统总体建设的组织、跟踪、监督,健全周报制度、月报制度和项目现场会制度;多到各部门召开现场会,加强与已上网运行部门的联系,收集问题和意见,不断完善、优化系统的服务功能。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和市政府汇报,保障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抓好已上网运行部门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先行、全员参与、熟练掌握,专责小组要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跟踪监督;在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专责小组应尽快制定数据交换、接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分期分批按要求将各部门的业务系统数据接入到审批系统平台。解决目前部门系统数据手工更新模式所带来的时间滞后和人员责任不明等问题,尽量向自动更新的方向探讨;要将系统建设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上网运行的审批事项、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要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更好地衔接。管理公司要增加项目管理人员,配合专责小组全力做好推进工作。     (二)各部门要主动配合专责小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审批事项上网前期的调研、流程定制、公务员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工作。主动简化、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并尽快形成“网上办理”相关的工作制度、责任机制,推进本部门审批业务的网上运行。现时,部分单位的推进机制不落实,比如:在上网事项定制的过程中出现业务科室与部门领导缺乏沟通的情况:有些事项过了业务科室这关,部门领导不同意,有些领导确定了但业务科室顶着不干;有些部门提出的上网事项未按要求经过严格的酝酿筛选,有些事项部门内部尚未确定统一的办理程序,或者有些事项发生的频率很低,一年也只不过三、几宗,而大量的与社会公益密切相关的业务都不上网。二是网上审批必要的设备、人员、场地资源的准备工作。调整部门现有资源,保证配备足够硬件和网络资源,负责审批事项的每个工作人员的办公计算机应统一接入到网上审批系统平台。目前有的部门过分强调自身的特殊性,未能处理好本部门业务专网与审批系统平台的关系,口头上虽说积极配合工作,行动上却迟迟未能落实到位,“态度积极,进展缓慢”。三是全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专责小组,主动提供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格式、接入标准等,配合做好交换系统的建设;协调解决当中遇到的困难,加快数据共享和交换的步伐。其实,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符合国家和省政策法规的要求,也是大势所趋。当前,实施单位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业务数据交换、接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只要系统做足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安全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希望各部门排除思想顾虑,配合专责小组抓紧做好该项工作。四是本部门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特别是金盾、金税、金保等“十二金”工程相关部门与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在审批事项上网或业务数据库接入等方面需要上级部门支持、配合的,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需要市政府出面协调的,要及时报市政府。     (三)党政信息平台管理单位要介入网上审批系统项目管理。随着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的运行、系统的管理架构、后续维护、运行支持等问题已经逐步凸现,作为一个功能强大、涉及面非常广泛的系统,各项衔接工作必须尽早考虑,尽管目前尚未移交,但“审批平台”的设备已经放在信息中心。但信息中心尚未真正投入管理。尽管有人员、场地等客观原因,但这些问题都必须在确保平台安全稳定的大前提下提前介入,做好工作。因此,党政信息平台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信息统计中心有责任在审批系统平台的开发、集成、调试、验收等阶段给予场地、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落实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工作。     (四)要尽快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研究解决。由专责小组牵头,尽快召开一个工作研讨会,就以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相关的解决方案,报送市信息化协调小组:一是对项目的整个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总体评估,再拟定下一阶段的时间问题。原定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但从现在的项目建设情况来分析,有必要在遵循“两个不变”的原则下重新评估项目建设所需的时间,明确建设的期限,以便制定下一步部门事项上网的计划;二是尽快提出数据交换及接入方案,制定数据交换标准,解决审批系统和各部门已有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及接入问题;三是抓紧研究在审批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管理架构、后续维护、应变应急机制等问题。专责小组作为一个临时机构,不可能长期存在,实施单位在项目建成后也将逐步退出。因此,在审批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其日常管理该交由谁负责、后续维护该如何进行、出现突发情况如何处置等,专责小组也应尽早考虑,平台管理单位要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来;四是考虑培植网上审批事务中介服务点。专责小组要制定培植网上审批事务代办点的可行方案来,至于事务代办点能否收费问题,如不能收费可以考虑从财政补贴,以减轻镇区的行政成本和部门窗口单位的压力;五是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网上审批系统是新生事物,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专责小组要尽快制定宣传方案,在全市进行广泛的宣传,真正使大家都了解这个系统,会使用这个系统;六是妥善解决网上审批系统推进过程中的人、财、物问题。如确有必要增加预算开支的(包括部门接入网上审批系统相关的设备和软件开发费用开支),可以考虑今年市政府统一安排的信息化预算中开支。     同志们,今天这个会大家发表的意见很中肯,很有建设性,从大家的发言看,我们对建设好这个系统充满了信心。同时,我希望大家在会议之后,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努力把我市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关于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     言敏永     (2004年6月30日) 同志们:     我代表网上审批专责小组就前一阶段的工作汇报如下:     4月29日我市网上审批系统正式开通后,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审批事项上网和系统开发工作展。现将近期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审批事项上网工作。     我市首批9个部门18项审批事项上网运行以来,已经过近2月的试运行期,系统运行基本正常。为加快审批事项上网进度,我们采取了先确定岗位代码,再通过座谈确定流程,通过案例确定表单、附件材料和证明材料的上网方法,较之先填写需求调研表再组织上网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效率。近期我们又选择了涉及建设局、国土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发展计划局、物价局、水利局、司法局等8个部门的53项审批事项(含子项)作为第二批上网事项。截止到6月29日,上述事项已全部定制完毕并实现上网试运行;共完成15个部门71个审批事项(含子项)的上网定制工作,完成网上审批2292宗。     (二)进一步加强了需求调研工作。     为加快系统开发和审批事项上网工作,除改革了近期需上网事项的上网方式外,我们还加强了需求调研工作:     1、全面展开审批事项上网需求调研工作。对我市其余未上网事项的需求调研工作已提前全面展开,目前共收回32个部门,197项事项的需求调研表,为上网定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进行了共享数据库的需求调研。为加快推进平台建设进度,我们组织了中山市可共享数据库的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我市各部门对共享数据库供给和需求状况,为下一步的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打下了良好基础。     3、以工商、国土部门为试点组织了数据交换模式、数据交换标准的研究工作。     4、专门组织探讨了公安系统业务上网的模式问题。针对国家公安部金盾工程不能与政府其他业务系统物理连接的要求,我们会同公安部门对该部门审批事项的上网模式进行了研究,初步确定了将公安部门的民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与刑事管理事项分开,民事审批事项单独剥离出来,按照稳妥、可行的原则在市网上审批系统分批定制。     (三)加快推进系统开发进度。     在保证系统第一版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我们加大力度推进系统第二版的设计和开发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1、基本完成了系统平台第一次发行版本的功能测试及修订工作,确保系统平台第一版的正常稳定运行;      2、进行了系统平台第二版的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资源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和证书库重构和部分开发工作。     3、完成了邮政局地名信息库的接入开发;新接入了公安局的暂住人口库和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核准库。     4、新增加了用户申请表的下载打印模块、系统上网进度跟踪管理模块、报表工具选型及集成模块,新开发了中国电信小灵通短信应用网关模块等。     5、流程定制、表单定制和打印工具的开发与集成已基本完成,为加快事项上网奠定了基础。     针对开发实施单位人力不足的问题,专责小组两次发函要求实施单位,增加开发和实施力量,特别要求稳定核心开发人员。实施单位正采取相关措施,以使上述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在彭建文常务副市长直接领导下,在市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但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建设。     (一)审批事项上网和网上运行的推进不够理想。     多数部门如建设局、城市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发展局、司法局等已经形成了与网上审批专责小组之间的良好互动工作机制,但个别部门对网上审批意义的认识仍然不够深刻,对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视仍然不够,在思想上对网上审批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推进的速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的需求调研表上交时间一拖再拖;二是一些部门已经上网运行事项的办理宗数长期徘徊在一个较低数量水平,相当部门试运行事项网上办理的启动较慢;三是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的电脑被限制接入互联网;四是个别部门(主要是部门下伸机构)硬件设施迟迟不到位,影响了网上办件的实施。     (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一直以来,我市各有关方面在整合信息资源方面进行过很多尝试,但来自观念与部门利益的阻力、体制的障碍要比预料的大。块块部门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条条部门的协调难度比较大,已经影响网上审批系统整个交换系统的开发进度。     (三)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主观上和客观上制约因素。     1、对申请人的培训手段比较单一,培训力度明显不够。主要是由于申请人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当或错误表现致使在网上填写数据不规范或提交资料不齐造成退件较多。     2、公务员代填写方式申请仍然较多。如国土资源局租赁所房屋租赁业务中以私人申请居多,而私人中有房产的主要是上了一定年龄的申请人;单位申请人中,也大多存在规模较小,没有配备上传附件必须的扫描仪设备,较难做到完全直接从网上申请。     3、部分已上网事项的审批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如公安局刻制印章事项网上审批的申请模式与原有的手工办理模式相比,由于流程设计有问题,在方便性方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申请人被限定只能到指定的市保安公司刻制及领取印章,使申请人感到与就近申请,就近刻制相比有诸多不便,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该事项网上办理的流程进一步优化,多开放一些印章刻制点。     (四)实施公司的系统开发和管理仍有严重缺陷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应尽快出台《中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快审批事项上网。要解决市政府部门在上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主要问题,关键在于提高认识,尤其是部门领导要认识到推进网上审批是市政府的一项坚定不移的重大决策,原在4月29日开通仪式暨网上审批工作会议下发的《中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包括了对审批事项上网实施、上网审批事项的办理、业务培训、推进机制、基础信息数据库接入等资源整合情况等各方面的考核,宜尽快出台这个文件,以调动部门积极性,加大推进力度。     (二)必须尽快解决数据交换和系统联接问题。     1、须加大数据交换系统开发的协调力度。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网上审批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是网上审批系统成功建设和运行的关键,各相关部门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各方面(包括省有关部门)尽快实现向网上审批系统开放以上信息资源。     2、须进一步明确网上审批系统与各部门的现有业务系统的关系。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03]95号)要求,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按照系统完善和运行稳定情况,通过交换平台接入市网上审批系统;系统较完善且运行稳定的,相关部门应组织原开发单位按照网上审批系统提供的数据接入标准,开发接口程序;如系统难以完善,或不稳定造成交换成本较高的,可考虑将审批功能整体移植。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     网上审批工作的推进,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长远来看,网上审批必然大幅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服务透明度,改善政府组织机构,但在开始应用推广阶段,由于改变了原来的行政模式,公务员和申请人都可能会有不太习惯,短期内还可能加重工作量,因此,必须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申请人来讲,除了在审批网、政府网和中山国际网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外,更多的是要通过我市本地的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电台等各新闻单位进行宣传。     (四)实施公司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系统瓶颈问题,加快系统开发进度。     最近,专责小组通过法律顾问连续两次向实施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实施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实施单位尽快解决人力明显不足,核心开发人员不稳定等问题;二是要尽快解决系统的压力瓶颈问题,实现流程引擎的多线层设置;三是尽快完成对平台的完善和重构,加快系统第二版的发布。     (五)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相关工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场地支持。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网上审批专责小组的互动合作,尽快形成相关的工作机制。在系统运行设备准备方面,要保证配备足够硬件和网络资源。     2、平台管理单位要尽快介入网上审批系统项目管理。为节省资源,市网上审批系统设备放在市党政统一信息平台,并由其管理单位统一维护、管理;为加强工作的延续性,市党政统一信息平台管理单位有责任在审批系统平台的开发、集成、调试、验收等阶段给予场地、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落实1至2名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工作。     3、实行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建议市政府督办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安排,对项目建设全程督办。     4、协商解决上网费用和快递服务。为解决部分部门上外网问题,降低使用ADSL的成本,我们已经和电信、邮政部门进行了初步的协商,拿出了初步的合作方案,建议政府对此进行组织审定。     5、培植网上审批事务中介服务点。为解决我市申请人信息化水平较低问题,在适当时候,应考虑培植一些中介性质的网上审批事务代办点,如网吧等,以适当合理的收费参与网上审批服务,减轻镇区的行政成本和部门窗口单位的压力。     (六)尽快组织阶段性的验收。     由专责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第一批上网审批事项进行验收。     (七)继续组织申请国家和省试点市的工作。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们已经在2003年4月向国信办递交了“电子政务标准化试点市”的申请;近期,我们将组织向省信息产业厅申报“广东省电子政务试点市”,相关申报工作正在推进中。
陈根楷在2004年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南乾同志对前一阶段我市质量兴市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省质监局赖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质量是全市经济的重要命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质量兴市工作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目前,全市共有111个产品获省以上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称号,相关工业企业年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2003年获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称号。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质量整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资源消耗大、劳动密集型产品较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规模、对经济的贡献份额偏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尽管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个别行业、个别产品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反复。从上半年我市主要受检产品合格率来看,消毒柜产品合格率较去年下降了5.6%,调味品合格率下降了2.4%。此外,质量监督机构设施不够完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有效控制质量的手段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质量兴市战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主导性工程,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具体体现。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曝光的各种质量、工程质量事故,其对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政府诚信形象的质疑,都在深刻地警示我们,抓质量工作,不仅仅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当前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首要任务,仍然要放在强化认识,转变观念,要把质量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命脉,以观念思路的创新和思想意识的提高,带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各级领导都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1.2亿元,增长18.8%。总体来看,全市经济整体运行良好,增速处于上升期的合理运行区间。但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经济运行质量问题仍然亟需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上不去,经济质量也无从谈起。抓好质量兴市工作,全面提高质量工作的总体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世界著名管理学家美国的朱兰博士说,二十世纪是一个生产率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质量的世纪,即从重视效率转向重视质量,从原来的粗放型走向集约型。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面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把思路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上来,切实增强对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抓好各项质量工作的落实,努力促进我市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     “质量兴市”工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城市来说,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即质量兴市应着眼于城市整体,也就是“城市质量”。通过生产力结构的调整,促使产业结构形成一个较为合理的比例,这就是产业结构的质量问题;通过拥有更多的知名企业和品牌,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通过不断完善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交通、旅游等服务性产品质量,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质量”意识,把质量兴市工作与我们正在开展的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三产业、城市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使质量兴市战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有力的助推器。     二、突出重点,努力开创质量兴市工作新局面     一般来说,质量兴市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质量兴市与落实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制和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二是把质量兴市活动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坚持打假治劣与质量振兴两翼推进;三是质量兴市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结合起来,推动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下一阶段,在落实“三个结合”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抓政策引导,抓社会基础,抓重点行业,抓名牌战略,抓依法整治,不断创新质量兴市工作机制,拓宽质量兴市工作内涵,着力推动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及总体经济增长质量水平实现新的提高。     (一)进一步深化名牌战略的实施。     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做好引导、规划、宣传、培训、激励等工作,加快名牌战略工作步伐。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政策规划引导体系。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对名推委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工作责任。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名牌产品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对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创名牌工作。引导企业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推动企业重视技术进步,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别是要帮扶民营企业坚持“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通过帮扶重点,树立典型,调动全市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品牌经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名牌优势,细化分工,扩大协作,延长名牌产品的产业链。以名牌为纽带,开展联合兼并,优化配置资源,扩大名牌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开发系列产品,扩大名牌效应,促进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抓好名牌保护工作。打假办要发挥好牵头组织和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名优企业品牌保护机制,加大对品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创造名牌、发展名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创名牌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必须不断创新,不断开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水平,形成质量工作与品牌工作的良性互动,才能保持优势,真正做大做强企业。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取消了威力洗衣机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虽然不是直接质量原因造成的,但说明了质量工作的广泛性,说明了名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诚信质量工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     产品质量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前提,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根本保证。中山华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先后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名牌称号后,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5%,工业产值增长26%,利税总额提高了16%,近日,该企业已经在深圳挂牌。该企业抓质量、抓品牌的经验值得我们推广和借鉴。下一步,要积极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严格标准生产,重视计量检测,加强工艺纪律,完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广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步伐。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选择一批企业技改项目作为市的重点,优先享受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扶持骨干企业技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要完善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完善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扩大产品质量检验覆盖面。要大力推进质量动态管理。构建覆盖全面、数据准确的全市工业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分析质量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改进措施。     (三)强化社会质量监督。     完善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是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社会质量兴市的重要手段,下一步,要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抽查通报制度,逐步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对质量隐患较大的重点镇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质量整顿,以抓大案要案、抓源头、端窝点、整顿市场为突破口,坚决打击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各种违法活动,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区域特色经济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抓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扶持和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带动全市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市、镇农贸市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完善重要产品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建材、农药、化肥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质量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坚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对危及健康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实行责令企业召回制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共同营造质量兴市的良好氛围。     “质量兴市”工作关系中山形象,关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各级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门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质监局要发挥质量兴市活动的牵头作用,履行好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当好质量兴市的 “作战部”、“参谋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调动积极性,大力加强联系协调,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按照质量兴市的总体目标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尽快制定《中山市质量兴市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特别是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质量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内容,通过普法教育,营造全社会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风气。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质量管理人才到我市发展。     同志们,质量兴市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心协力,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质量兴市工作更深入、更扎实地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陈根楷在庆祝2004年教师节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隆重举行庆祝2004年教师节大会。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耕耘在教书育人第一线的全市教职员工和为中山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老校长、老教师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教师节设立至今的20年,是我们国家从文革之后的百废待兴走向经济社会全面振兴的20年,同时,也是我们对知识、人才和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的20年。教师是教育振兴的基石,教育则是人才和知识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之源。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广大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恪尽职守,默默耕耘,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尤其是近年来,我市教育强市建设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得以深入进行,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教育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今年更是再创高考佳绩,高考高校录取率达96.9%,再次摘取化学世界奥林匹克大赛金牌,成功承办全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中职组总分第一的好成绩。所有这些成绩都来之不易,所有这些成绩都与广大教师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分不开。正是由于以教书育人为天职,以塑造未来为己任的付出,广大教师赢得了全市人民的充分肯定和尊敬。     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成就是令人振奋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山教育的发展规模、速度和质量效益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教师队伍的结构、水平与迅猛发展的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按照国际经济发展的规律,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重要发展阶段,人才在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研究报告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大学程度者为300%,中学程度者为108%,小学程度者为43%”。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劳动者受教育年限每增加一年,对生产总值影响的程度为9%。可以说谁拥有高层次、高素质、创新能力强的人才,谁就能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而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主要依赖于教育事业的高度发展。要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必须在教育和人才这个根本问题上取得突破,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按照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本人才储备需求,到“十五”期末,我市人才总量要达到25.7万人,占全市人口总量的比例要达到10.2%,要达到这个目标仍然有相当的距离。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缺口相当大。建设教育强市工作方面,到目前为止,我市离80%的镇区成为省教育强镇(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可以说,我市的教育事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也迎来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培养人才上有所作为、有所贡献。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千方百计推进这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的社会工程。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应当志存高远,奋发有为,全身心投入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教育事业的新跨越,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此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学校管理要有新突破     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和发展,首先来自于一所学校的管理。围绕实现办学思想,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中心来抓管理,是学校可持续性发展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能力的有力保证。成熟的管理就会积淀成优良的传统,成为学校的品牌和风格。纵观国际国内学校发展,无一不把学校管理作为提高办学效益,确保办学质量的重要工作,有的学校甚至借鉴企业的做法,积极推行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无疑也应当积极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一条科学的创新发展之路。从总体上讲,我市学校的管理水平近年来有了很大提高,但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平低下的学校仍有一定比例。在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学校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方方面面具有时代特征又富有个性的规章制度,建立培养良好行为规范的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教与学的秩序,激发教 师与学生的内在动力,提高教学成效,达到教学目标。要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做到校容整洁、校园优美。要特别注意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提升管理的境界和层次,通过努力塑造高尚人格,提高师生文化素质,包括师生的价值观念、文化品位、思维方式、言谈举止和仪表文化,营造学校独特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     二、教育教学质量要有新突破     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它决定了学校的教育水平和竞争力,也决定了所培养学生的素质、水平和竞争力。世界各国尽管教育制度各异,但都无一例外地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予以高度重视。如北京从今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制度;美国甚至出台了专门针对中小学教学质量问题的法律。我市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发展很不平衡且总体水平仍有很大的可提升空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树立品牌意识,精心经营学校,转变教学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服务家长和学生的水平。要认真研究提升质量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规划,落实措施,一抓到底。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育学改革,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课程观、教育评价与管理观等一系列新思想和新理念;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掌握和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推动信息技术在各项教育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开展网络环境下教学的探索研究;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当前要抓紧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切实改变初中相对薄弱的状况,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高中教育输送更多优质生源,进一步增强我市高考的竞争力,让更多中山子弟进入大学殿堂。要大力支持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办学,进一步办好中山电视大学和中山火炬理工学院,并根据中山产业发展需要,积极筹办新的高职学院,着力培养高层次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这不仅是为中山子弟创造更多升学机会的需要,也是中山教育和经济社会互动发展、提升品位的战略选择。     三、学校德育工作要有新突破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代际工程,更是一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工程。在未成年人教育的三个环节(学校、社会、家庭)中,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教育系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长抓不懈。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精神,坚持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理想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切实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等教育,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孩子,为孩子所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把德育工作做到孩子的心坎上。广大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要把德育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德育工作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导向、动力和保证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重视和做好德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行列中来,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真正成为人人工程。     四、“三名”工程要有新突破     我市实施“三名”工程是为整体提高管理与教学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三名”工程既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学生享有公平教育机会的需要,又是适应教育自身发展规律,鼓励学校冒尖,激励教师出名,着力培养一批优质教育领军人物,起到垂范作用的需要。名校长可以带出一批名教师,名教师可以带出一批名学生,名学校又可为名校长和名教师提供更大更好的发展平台。三者的互相促进,将有力推动整个中山教育上水平、上档次。去年启动“三名”工程以后,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学校上等级创特色工作取得新成效,又有19所学校成为等级学校。5名校长和8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名校长”和“名教师”。但相对于全市370多所中小学校和1.4万多名在职教师,这个数量还是太少。要通过几年的努力,造就更多的名师、名校长、名学校,树立一大批先进典型,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工作氛围。今后还要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力度。包括进一步完善校长职级制,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师收入分配方案,研究提高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加强师资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提高培训的效果等。积极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创造条件,分期分批把一些优秀校长、老师送到国内外进修学习,让他们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走出去”要注重长短期相结合,经费来源可以考虑“三个一点”的办法来运作,市教育局、财政局要加快做好调查研究,尽早拟出方案。     “学是师之骨,德为师之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表形象如何,将直接影响着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因此,我们对广大教师寄以无限的厚望。首先,希望广大教师要与时俱进,知识常新,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榜样;其次,希望广大教师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率先垂范,做人楷模,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又要有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以自己高尚的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良师益友;再次,希望广大教师深刻认识新时期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深刻体会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期盼,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浪潮,经受考验,接受锻炼,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五、尊师重教和推进教育强镇工作要有新突破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关心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解决广大教师住房、就医、子女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对骨干教师,要在政治上厚爱,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条件,创造宽松的环境,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要动员社会各界为教师办实事,送温暖,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教育强镇建设。当前要着重解决好几个问题:     一是教师住房问题。安居才能乐业。市政府2002年提出用3年时间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现在的进度大约是解决了60%,任务还相当艰巨。各镇区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完成任务。市政府将加强专项督查,并在2005年底组织验收。二是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问题。目前市和镇区的财政中,教育、农业、政法方面的支出占了很大比例。尽管各方面建设都要经费,但为了长远发展,各级财政在预算中必须确保对教育的投入。市对经济困难的镇区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各镇区要用足用好收费政策。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择校费。三是推进教育强镇问题。到2005年建成教育强市,是省委、省政府对珠三角城市的要求。现在只剩一年左右的时间,任务非常艰巨。各镇区要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完成建设教育强市的各项任务。     同志们,“国将兴,必尊师而重傅”。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关键在教师。市委、市政府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把我市早日建成教育强市再立新功;市委、市政府希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继续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营造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为中山长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陈根楷在全市经济分析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建文同志通报了首季经济工作的主要运行情况,发展计划局、火炬区等部门和镇区就当前的经济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从大家的发言中也可以看到,同志们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是清醒的,工作的思路是清晰的,应对的措施是可行的。希望同志们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的经济形势,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     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经济开局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全市经济仍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镇区、各部门围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建设广东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发展、搞建设。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8.5%(预计)。首季经济开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业开局顺利。春种作物播种计划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禽类生产逐步恢复正常;水利设施、农田路网建设掀起新高潮,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二是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企业开工早、接单足,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增长28.7%。三是投资、出口、消费继续上扬,拉力强劲,各项经济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水平。四是各镇区、各部门在经济发展中都有新思路、新举措。如小榄镇大力培育骨干企业,古镇镇强化区域品牌推广,火炬区着力打造世界级汽配基地等,都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各部门、各镇区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为完成今年经济工作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特别是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有所凸现。从全国情况看,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必须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坚决控制投资过快增长,防止通货膨胀和经济大起大落;央行已宣布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炭、化肥、建材、钢铁、塑料、油料、国际原油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全面上涨,粮食价格明显上升。从本市情况看,一是电力供求越来越严峻。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电网负荷屡创新高,出现了多年未遇的冬季拉闸限电情况,尽管启动错峰用电方案比去年提前一个多月,电网负荷同比仍然增长12.7%,预测全年最高用电负荷将超过200万千瓦,比去年增长23.4%,缓解电力紧张形势的任务将十分艰巨。二是原、燃料大幅涨价,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对企业效益的滞后影响将会越来越明显。三是农业生产受春旱、咸潮、禽流感的影响。连续干旱使全市近1万亩禾田推迟开耕;年初出现的咸潮,时间之长为历年之最,对南部镇影响较大;受禽流感影响,家禽市场价格下跌,停止对外出口达两个多月,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对夺取早造丰收和农民增收带来一定的压力。四是出品退税新机制带来一定的影响,退税率下调,增加了企业成本,退税款分级负担,对财政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五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领域的复杂性有所增加,不安定因素增多。社会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和制约发展,对此切不可掉以轻心。     如何承接第一季度的良好发展势头,克服存在的困难,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及早应对,争取主动,把问题考虑得多一点,把准备做得充分一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进一步廓清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思路,找准突破口,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审时度势,有序推进,把该做的事做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预期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正视和解决好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新的科学的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发展理论进行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它蕴含着深远的战略思考,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解决了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得更好的问题,成为我们在新时期加快发展的行动指南。     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的、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就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集成的目标体系,也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发展的最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发展思路,应对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风险和挑战,解决现实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增长虽然实现了较大的跨越,但是这种跨越也有明显的局限,所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我们在积累发展成就的同时也累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审视走过的发展道路,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不被已取得的发展成就所陶醉,不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而气馁。努力开拓发展的新境界,实现发展的新跨越。全市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落实到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上来,落实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协调”即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上来。统一到市党代会和人代会的精神上来,实现发展思路的进一步完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办实事,使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真正建立在坚实牢靠的基础上,把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好、更快。当前,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增量与质量协调发展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市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但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大量投入形成量的积累,经济增长的质量不高。企业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不高,知名企业和品牌不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全市工业企业18191多家,销售超1亿元的只有234家,超百亿的企业还是空白。“只见星星,不见月亮”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如果不能解决增量与质量的不协调问题,将难以实现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增强增长后劲,必须坚持增量和质量的协调,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增量的新扩张。只有保证质量的增量才能实现发展的持久性和承续性,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发展。     二是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镇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我市经济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这种不平衡又导致了产业空间布局和城镇化水平的不平衡。从经济总量看,我市北部镇区集中了全市70%以上的民营企业;去年,全市有5个镇区工业增长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最高镇区是最低镇区的近30倍,税收总额最高镇区是最低镇区的24.1倍,差距相当大。镇区间的不平衡有地域、历史的原因,也有观念的原因。解决这种不平衡,实现共同发展,是考验基层党委、政府驾驭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方面,也是我市今后经济工作中需要着力研究和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欠发达地区更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发展定位、产业政策、空间布局等方面多调查、多研究,探索一条切合本地实际的可行的发展路子。     三是速度与效益协调发展的问题。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不行的。而提高经济效益,则是整个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经济效益的好坏,是检验一切经济工作的最终尺度。当然,我们所指的效益既包含了经济效益也包含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市目前的一些行业、产业并没有把三者很好地“兼容”在一起。从经济效益看,几年来,我市的一些行业、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地域性的品牌,其市场份额、产品占有率已经具备一定的实力。但提供的税收贡献与整个产业的实力和知名度不成正比。从资源上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能源和水资源的高消耗,根据市统计局的测算,我市的生产总值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需新增投资4.4亿元,耗电1.3亿千瓦时,耗水583万吨。从环境上看,据市环保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市去年全年有86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不到优良等级;酸雨频率年均接近50%,降酸雨范围几乎覆盖了全市;全市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等已经超过了省下达的“十五”总量控制计划指标,污水收集管网的范围只有6平方公里多一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20%,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60%的标准。从土地上看,我市2003年经济总量是1998年的约两倍,而土地消耗则是1998年的4倍,全市人均耕地拥有量较1998年下降了64.8%,有的镇区已经出现几乎无地可用的局面。所有这些都在警示我们,经济的增长不能只靠拼资金、拼资源,必须在寻求发展速度的同时努力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速度与效益的统一,这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内源型与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长期以来,受地缘、人缘、市场信息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外源型经济的主导地位比较明显,形成了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和优势。但与此同时,外源型经济的弱点是明显的,其对外依存度高,市场、技术不在自己手中,发展受制于人。这种类型经济长期保持较高比重,对经济的自主性、安全性、稳定性和发展后劲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去年,全市外源型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64.7%,这充分说明,我市内源型经济发展的空间仍然相当广阔。要在继续加快发展外源型经济,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同时,积极促进内源型经济发展。目前,我市内源型经济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相当部分企业的产品档次、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产业结构趋同、产品结构雷同。要找准内、外源经济互相促进、协调同步发展的契合点,实现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充分利用,两个市场的同时开发。     五是三大产业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各个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科学、均衡和适宜的态势,形成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近几年我市第三产业取得长足进步,总量不断加大,增速不断加快,但相对高速发展的工业仍显滞后,今年一季度工业对全市GDP贡献率达到81%,而三产不到19%。必须更加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加快三产比重的提高,确保全市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     六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经济的发展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体现在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上,按照这个要求,我们的工作仍有相当的差距。比如我市的一些人文环境指标、基础设施仍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的欠帐终究会反映到经济发展中,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影响。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从偏重于物质财富增长而忽视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偏重于GDP指标而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的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取向中解脱出来,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具体到当前的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市有今天的进步靠的是发展,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还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来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当前,从国际上看,全球经济进入新的增长周期,以跨国公司为主的国际间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正在加快,转移内容开始从一般加工制造业转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据国际权威机构预测,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高潮期只有3-5年,机不可失,时不我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5个发展周期,期长3至9年不等,其中最长的周期是从1991年到1999年,它的上升期仅为3年,而调整期长达6年;现在,我国正处于第五个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区域。国际、国内大环境都为我们通过承接国际资本的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确立的“产业强市”战略与国际产业发展规律和国内经济发展态势是吻合的,也是及时和必须的,成为我市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后发展经济的现实选择。“产业强市”战略的推进和实施,实际上也是加快与国际产业转移的衔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创产业集群优势,建设一个各大产业分工协调,特色经济充满活力,支柱产业支撑全局,产业布局协调集聚的产业发展新局面的迫切需要。     二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所谓政绩,只能使发展陷入盲区和误区。实践证明,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引发了种种经济和社会问题,都是由于没有坚持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办事所造成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科学指标体系,将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科技、文化、道德诚信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既要看经济建设的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的成效;既要看城镇的变化,又要看农村的变化;既要看硬环境的建设,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经济生产的总量,又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党的建设成效,从而形成一个更好的干部激励机制。     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要更多地集中在公共产品的生产上来。首先,要加快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理顺职能设置。其次,要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再次,要不断健全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第四,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努力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地位,把人的发展视为发展的本质、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标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发展、实施发展时必须始终牢固坚持的理念。要在各项工作中把人的精神、文化和自身发展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而不是单纯地把经济增长指标作为发展的唯一尺度;考虑发展的问题首先的和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和明确人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同人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领域和方面要先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三、坚持“六个更加注重”,确保今年预期增长目标的实现     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二届一次人代会对今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增创城市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要抓好“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二是更加注重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三是更加注重镇区之间的平衡发展;四是更加注重内外源经济同步发展;五是更加注重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六是更加注重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六个更加注重”与“五个统筹”、“五个协调”是一致的。各部门、各镇区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坚持不懈抓落实。当前要切实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工业问题。     一是要积极应对能源紧缺、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压力,千方百计化解困难,确保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是要扶优扶强,发展专业、特色配套产业,做大做强五大支柱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要发挥我市的比较优势,适度调整产业政策,整合全市产业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力度发展支柱产业和健康医药、包装印刷、汽配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打造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建设好我市13个国家级专业生产基地,做大做强汽配基地。三是要加大力度推进技术创新。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增加300万元技改贴息资金,一定5年,今年技改贴息资金将增至2800万元,预计可带动技改资金20多亿元。通过技改投资的放大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提升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加快实现从增量型经济向质量型经济的转变。四是转变和完善招商引资思路,积极引进投资密度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强、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产业。五是深入推进名牌战略,全面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六是继续推进工业进园进区,提高集约化水平。最近国家正在大规模清理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区,清理那些既在大规模搞“圈地”,项目又不能如期落户,大量土地闲置的所谓园区。清理整顿开发区不是不搞工业,今后工业集约化建设还要向强化规划、增加投入、完善功能、集约开发的方面发展。要明确定位,优化布局,提高产出效益标准。对一些以圈地为目的,盲目扩大用地范围,有关部门要一律停止审批。七是努力促进民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去年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民间创业热情日益高涨,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万多户,注册资金115.5亿多元。但民营经济发展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企业自身规模小、观念落后,发展环境仍不够宽松,体制、政策和市场准入等障碍未完全清除等,还有巨大的潜力有待挖掘。壮大民营经济是发展内源型经济的突破口,对培育扎根当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增加经济发展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加强研究,多作探索,大胆尝试,各种程序能简化的简化,各种限制能放宽的放宽,做到投资主体尽量扩大,前置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精简,投资领域的公平待遇完全实现,促进民间投资需求最大程度的释放,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自主动力。八是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二)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农业、粮食工作近期已专门召开会议,作了部署。这里我不展开,重点谈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农民增收,通过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要把农民减负增收工作一抓到底,使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全力以赴抓好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千方百计保护好基本农田,强化非农用地管理。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责任制考评制度。省下达我市今年粮食播种面积39万亩,总产量14.3万吨。这个生产任务要迅速分解下达到各镇区,各镇区必须将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确保完成。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项种粮奖励政策,各镇区要抓好落实。三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汛期将至,要立足于防大灾,重点抓好14宗重点险段整治、2处水闸重建、水库除险达标加固、排涝泵站建设、低洼地区水浸涝灾、中顺大围等堤围的填塘固基和除险加固等六项工程,继续掀起新一轮“农村五项工程”建设高潮,全面改善农村的耕作环境。五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一村一策”,“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思路,广开集体经济的增收渠道。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和征地款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报酬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     (三)关于第三产业问题。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10大指标中,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一项相对滞后,呈现“两提升一下降”的现象,即总量和增速在提升,而比重在下降,这是与我市处于工业高速增长态势、在国际生产链条中处在加工制造环节的地位以及城市规模等客观情况是相符的。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是实现“产业强市”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备条件,要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实现第三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当前,CEPA框架的建立、泛珠三角的合作等都为我市发展第三产业提供了极大的机遇,要进一步完善三产工作机制,以第三产业预期目标考核为切入点,加快制定有利于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发展的配套政策,积极引导资金投向,拓展新兴行业。要抓住机遇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以现代物流业为重点推动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以旅游业为重点推动生活服务业的发展,要加快构筑与港澳经贸合作平台,打造优势互补双赢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市与港澳的经贸合作领域逐步向制造业与服务贸易并重发展。借助港澳作为国际商贸平台的地位和优势,加强与香港运输物流业的合作,发挥香港拥有法律、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专才的优势,利用香港现有观光及商务旅游资源优势,合作发展旅游业。进一步扩大现代服务业与港澳的合作层次和领域,努力推介“香港产品特色市场”品牌。要加快第三产业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通过行业协会整合资源,提升行业实力。同时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三产统计水平,探索一套科学、准确的统计方法,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今年要集中力量办好灯博会、电展会、休闲服博览会和轻工业博览会等大型会展活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去年底,我市商品房空置面积已达122万平方米,空置房加上已竣工和在建面积,供大于求的矛盾正在加剧,如此高的空置率,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加以关注和研究,制定我市房地产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以规划引导和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关于财税工作问题。稳定的财税收入是地方各项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基础。总体看,我市的财税形势是平衡的。去年,全市产生的税收约96.4亿元(含海关代征3.3亿元)。留给本市支配共35.2亿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6.5%。由于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今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如果全年出口维持现在的速度,市级财政负担出口退税资金远远超出年初的预算。必须以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作为贯穿整个预算年度的主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要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源建设与控管,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确保税收增收达到预期。要严格控制追加支出,加强对出口退税的审核,防止骗税;市、镇都要加大清收欠款的力度,加速实物资产变现。要积极组织非税收性收入。从我市的经济结构收入构成看,非税收收入大有可为。以小榄为例,去年,全镇的财政收入为4.02亿元,其中非税收性收入为2.08亿元。在非税收性收入中,属于经营各类物业的收入就达7000万元。各镇区都要广开增收渠道,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     (五)关于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问题。要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新机制,及时掌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市外贸出口的动态影响,采取措施降低政策适应磨合期的负面效应。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力争在培育龙头出口企业、创立自有出口品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各镇区在组织扩大出口方面要做好综合效益的评估,不要等待和观望,因为失去的市场是很难再夺回来的,要变被动为主动。实际上,扩大出口无论对企业、镇区还是全市都是有利的。要切实加强口岸协调管理,创造更有利的外经贸发展环境。加快中山港客运联检楼扩建改造工程建设和北半部地区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配套设施。加强口岸综合管理,加大对“大通关”建设的领导协调力度。在利用外资方面,要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纵横交错的招商网络。把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的品牌来经营,形成政府促商的良好氛围。抓住国际资金技术转移的机遇,到引资目标国家地区进行经贸洽谈和专题推介,积极开辟新的外资来源地。积极探索市场化、产业化招商模式,拓宽社会化招商渠道。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产后的跟踪服务,把促进现有外资企业持续增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要来源,吸引、推动现有大企业的上下游项目和关联项目到市投资,通过稳定“存量”,促进“增量”。     (六)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一是继续推进全民安康工程。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城乡基础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加大社保扩面力度,确保新增参保人数达到72万人次。大力推进危桥(涵)改造、公房危房改造、水利建设“三大会战”、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等“安全五项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启动南部、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项目,完成蒲鱼洋10万吨水厂迁(扩)建工程。二是加快交通建设。要按照“突出重点,适度超前,满足发展需要”的指导思想,组织好交通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三是加快能源建设。有关部门要组成专门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快深南电南朗燃机电厂、小榄永安燃机电厂建设,确保一批输变电设施年内投产,舒缓我市供电紧张局面。四是加快推进文化艺术中心、疾控中心等工程的建设。五是严格控制土地资源。随着国家对建设用地指标的严格控制,可以预料,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建设用地的时间效率,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引导人口的集聚,节约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清理闲置土地,盘活、用好,提高土地利用率。     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努力实现新的发展,是各级、各部门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一次人代会精神,按照“三个进一步提高”、“两个增强”的工作方略,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为加快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而努力奋斗!
陈根楷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泽生副市长就2004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付松、汉强同志也就相关工作作了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做好传达贯彻和落实。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社会保障是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近年来,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劳动和社保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市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推向新的发展水平。首先,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劳动保障工作。要把促进就业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就业和社保工作是当前社会关心的热点和焦点,所包含的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协调劳动关系等职能都与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当前社会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相当部分直接反映到劳动保障工作上。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存量比较大问题、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尚未全面铺开问题、劳动争议有所增多问题等,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融入到劳动就业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工作中,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次,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现代政府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我们一定要从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切实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来考虑,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来安排,作为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任务来落实。要经常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就业形势,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今后五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两大目标是:(一)推动城乡就业管理一体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和体现劳动就业机会均等的制度创新;(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解决农民的社保问题。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各级、各部门都要统一认识,全面谋划,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政府服务观念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要着眼全局。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工作中去考虑,围绕大局不断完善我市的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等政策制度。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保障制度,打破分地域、分身份的旧观念;要把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城乡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关系协调与维权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把握好工作的整体性、全面性,促进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几项工作     劳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难度很高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抓好“就业、社保、维权”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在就业方面,要继续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工作。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出路问题,是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也是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增加农业收入的现实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一些矛盾就慢慢积聚下来,很容易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近年来,各级政府从政策上、财力上给予全力支持,花大力气创造条件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许多镇区都感受到,这项工作确是一项民心工程,老百姓从内心感谢党和政府。下一阶段,要继续乘势而上,抓紧抓好,关键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城镇的建设与推进就业结合起来。要以城市的理念和标准进行城镇的规划和建设,通过城镇的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真正融入现代产业工人的范畴。二是要把发展经济与推进就业结合起来。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安置本地劳动力就业,提高企业共同承担就业任务的责任感。同时,要引导本地农民转变观念,选择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就业机会。社区就业潜力很大,应该把充分开发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作为一个重点。三是要把提高劳动力素质与推进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据统计,去年全市工业企业用工缺口为5.6万个,但是农村6万名富余劳动力只有2万名实现了转移就业,另外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部分由于工作技能基本上不能满足工业企业生产的技术要求而无法转移就业。也就是说,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结构性失业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必须抓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这项基础工作,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特点及镇区产业分布特色,提高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总之,要结合新的情况,总结实践经验,逐步走出一条既能够充分促进就业、又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从长远来看,我们要逐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     其次,在社保方面,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层次与水平。要继续抓好社保扩面。经过几年的扩面工作,个别单位出现了松劲的迹象,个别镇区担心因为社保扩面增加企业负担,招商引资难度加大,希望放慢一些速度。在这里要明确的是,社保扩面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没有一定量为基础,就不可能提高社会保障的层次和水平。我们眼光要放长远些,要从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从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扩面工作,确保今年参保人数达72万人以上,为市民和劳动者建立稳固可靠的保障体系,解除他们当前和以后的多方面的后顾之忧,为真正实现全面的小康奠定基础。要逐步实现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在不断提高现有离退休人员社保待遇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还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步向城乡一体,全民保障的目标迈进。在农村社保方面,今年内,我们将推出农村养老保险方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资助、政府扶持的思路,条件成熟的地方,要积极考虑农村养老、医疗保障一体化解决方案。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注入社保基金以充实基金实力。     再次,在维权方面,要突出解决好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在今年全国人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重在预防,重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结合“诚信中山”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公安、工会等部门要相互联动,把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状况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去。要依法采取行政、司法、法律、舆论等各种手段,引导、督促、监督企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要畅通信访投诉和处理渠道。将信访工作延伸至农村、社区基层,在符合条件的村委会中设立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关口前移,加速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力争做到“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对恶性案件的处罚力度。严肃曝光查处重复拖欠、恶意拖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和经营者,增大企业损害经营诚信的成本。通过各种综合性手段和措施,把爱护、关怀普通劳动者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我还要强调两个问题。一是工作督导问题。去年,市政府组织了就业督导工作组,对城乡就业工作进行督导,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今后,督导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弱化,城乡就业、社保扩面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都需要由政府进行专门督导。进一步促进工作的开展。二是要重视发挥镇区劳动社保机构和地税部门作用的问题。     同志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最具体、最直接的体现之一,我们要继续在思想上不放松,在力度上不减少,在措施上抓落实,把城乡就业和社保扩面工作推上新的发展台阶!
陈根楷在全市争创名牌暨质量兴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4年11月2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争创名牌暨质量兴市工作会议。经贸局和质监局领导通报了情况,八个单位作了大会(书面)发言。煜荣同志谈了很好的意见,请同志们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强市战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实施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1-9月全市累计实现生产总值441.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7%;累计完成全社会工业总产值1445.9亿元,增长26.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在珠三角城市中保持了总量第五、增速第一的水平。     今年我市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土地供应、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以及煤电油运全面趋紧、原材料价格全面上扬等复杂的形势下取得的。这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市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强市的决策是正确的,符合中山的实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尽管我市工业经济的总量和质量已经有了较大提升,但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看,工业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总体上仍然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而这一阶段也是我市工业从轻加工工业向高加工工业演进的关键时期,是从加工基地为主向制造服务基地为主转变的关键时期,是工业保持高速增长并带动三产加快发展、带动整个经济结构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继续加大发展工业的力度,带动整个产业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工业经济总量能否有一个较大提升,直接决定了我市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对此,各级领导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强市战略,促进工业经济总量、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实现新的跨越。当前,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首先,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加快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产业结构向高级化、重型化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工业结构的主要问题是偏轻、偏低,表现为以轻加工业为主,产业链条位于低端,装备制造业仍处于起步状态,这种状况影响了我市产业竞争力和产业结构向高级化、适度重型化发展。目前,我市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为71.42∶28.58,轻工业比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7.8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规模还比较小,全市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不足四成。以轻工业和一般加工制造业为主的低层次的产业结构,造成我市工业产业链短、抗风险能力弱、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存在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等现象,制约了我市工业的发展和提高,也使工业化与城市化、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日益显现。要改变经济结构偏轻、偏低的状况,必须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回顾国际经济发展历程,工业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都主要依赖装备工业的发展和带动作用。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对我市工业产业的转型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是关系到建设产业强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其次,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增强我市工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装备工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总体实力的标志,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我市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一定的基础和特色,主要行业包括金属制品、能源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等7大类行业,共有近4000家企业,从业14.4万人,今年1-9月实现工业总产值337.36亿元,增长31.24%;装备制造业增长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4.56个百分点,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火炬区的汽车零配件制造业在短短几年里就发展到39家,今年产值可望达到100亿元。我市装备制造业的一些重点骨干企业,如明扬电器、复盛机电、ABB变压器等,已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对上游产业、服务业以及扩大就业,都有很强的拉动作用,装备工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有着积极作用。特别是我市装备制造业涉及5大支柱产业中的4个(电子信息、电气机械、金属制品和化工),对于提升支柱产业发展水平意义重大。第三,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对缓解就业紧张形势,改善就业人口结构也有重要作用。装备制造业虽然是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工业,但它不同于流程工业,而是组装式工业,同时具备劳动密集型性质,有较大的就业容量,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更为重要的是,它对工人的技术素质要求较高,技术工人往往“越老越值钱”,不像一般工厂的流水作业生产线,只招收青壮年的熟练工人;而且由于装备工业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因此从业人员的待遇也较高,有利于解决人口就业问题。第四,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提高我市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需要。从我省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周边城市的情况看,凡是装备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城市,其城市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就较大。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的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不仅工业总量大,而且经济效益较好,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在25%-29%之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6%)3.3个百分点。因此,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是转变增长方式,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集约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一是要处理好发展装备制造业与抓好现有工业的关系。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并不是忽视现有工业,而是要在抓好现有工业发展和提高的前提下,着重抓好装备工业的发展。要继续加强指导和扶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高其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二是强化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力度。今后有关扶持政策要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工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财政性扶持工业发展资金,要有相当比例用于培育扶持装备制造业。要加快出台扶持装备制造业的政策。这次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给予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争取尽快正式出台。三是积极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依托现有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规划和推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同时要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按照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产业和区域带动作用大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提高扩大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经济承接国际资本转移的能力和参与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日益增强。同时,由于国际经济领域竞争日益激烈,跨国公司产业转移的层次由低端向高端演进,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跨国转移,因此越来越重视投资目的地的科技水平、国民整体素质及其市场容量和拓展市场的能力。我们要根据国际投资已从成本最低转为获利最高的新动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重视对投资环境、产业配套和市场优势的宣传,重视对产业链和市场供求的分析,坚持以产业链招商为核心,以工业集聚区为载体,实行以商引商、自主招商、中介招商、会展招商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既要重视引入资金,也要重视引入技术、人才和市场;既要重视第一次引进,也要重视滚动引进,增资扩产;既要重视引进外资,也要重视引进内资,实行内外并举,北上招商,将目标锁定在具有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的国内企业上,促进内源型经济发展。     (三)切实解决好工业用地问题。今年以来,国家开展清理开发区,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受到一定影响,镇区普遍反映工业用地紧张,有些镇区出现了有项目无土地的现象。工业用地紧张,有政策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低效利用的问题也较突出。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在原来市批准立项的39个工业园区中,企业投入强度大约为每亩67.81万元,产出大约为每亩100万元,这两项指标与工业示范园区的标准(分别为80万元和120万元)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对土地政策调整问题要有正确认识,要善于把挑战变成机遇,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入手,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推动工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要重视利用好手头上储存的已办证工业用地,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争取引进一批资金和技术型的,对地方经济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大项目。要积极盘活闲置用地。据调查,目前全市有闲置土地数万亩,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鼓励建多层厂房,在保留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绿化带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容积率。市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就此问题专门研究,出台具体的办法。要继续按照“三高”标准搞好工业园区建设。虽然我市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撤销了一批已立项的工业园区,但工业进园入区的政策不变,扶持园区发展的政策也不变,我们不可能退回到“村村点火、漫山放羊”的发展模式中去。要加强规划,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园区发展水平。特别是要重视抓好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快区域特色产业的集群发展。     (四)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但这不等于政府就可以对企业管理问题置之不理,放任自流。要通过积极引导和扶持,推动中小企业管理与制度创新,通过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产权结构从少数占有向股权优化转变,资本扩张从积累投入向市场融资转变,决策领导从能人治企向制度治企转变,基础管理从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提升转变。要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上市。我市目前只有3家上市公司,其中有1家还是通过买壳改造实现的,这种状况与我市的经济实力很不相称。扶持企业上市意义重大,从政府层面来讲,上市公司是企业的领头羊,其辐射力、带动力很大,是一个地方经济实力的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的名片,而且还是最大的招商引资。上市公司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很大,如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后,2003年交纳税收6471万元,比改制前的2001年增长2.3倍。从企业层面来说,通过上市既可以突破融资瓶颈,实现超常规发展,也可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上市公司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市政府8月份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新的上市公司,并在扶持企业上市、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以及培育我市债券、基金、期货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强优企业上市,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主体。广大企业也要正确认识上市融资的重要意义,树立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雄心壮志。     二、大力推进名牌战略     首先,实施名牌战略,是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商品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不同质量、不同档次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价格,名牌商品的价格大大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品牌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核心的资产,其重要性远远超过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在激烈的竞争中,品牌是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获得高额利润的重要保证。其次,实施名牌战略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当前经济发展开始呈现出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特点,国内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同时面临跨国公司和国际名牌的挑战,在一定意义上,国内外市场从产品竞争时代进入品牌竞争时代。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统计,名牌在全球品牌中所占比例不到3%,但市场占有率却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个别行业(如计算机软件)超过90%。品牌已经成为企业和国家竞争力的直接表现。创立品牌,培育名牌,已经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再次,实施名牌战略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粗放型增长方式,单位产品的能耗和资源消耗量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由于缺乏自主品牌,我们只有靠大量投入资源来保证增长速度。因此,实施名牌战略,关系到经济发展后劲,关系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是我市的一项基本经济发展战略。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增强质量忧患意识,把质量作为经济发展的命脉。产品质量差就意味着市场份额的丧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触目惊心。有权威人士估计,因质量问题全国一年要损失2000多亿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质量兴市工作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质量整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品较多,高新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规模、对经济的贡献份额偏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质量问题仍较突出,成为制约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的瓶颈。质量管理动力不足,有效控制质量的手段不足。广大市民和企业质量法制意识亟待提高。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起强烈的质量忧患意识,提高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努力推进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帮助企业立足市场需求,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据统计,至去年底我市获得省以上名牌的77个,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58.4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10.27%,平均每个企业工业产值2.26亿元。可见我市名牌企业的规模总的来说还比较小。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严格标准生产,重视计量检测,加强工艺纪律,完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要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乃至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力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生产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制定了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和对名牌名标产品的扶持和奖励政策。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名牌产品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措施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强质量工作,切实做好对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是要提升品牌价值。要积极实施品牌运作,整合品牌资源,完善营销体系,加强品牌维护,赋予品牌更多的内涵,努力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而且也有利于提升一个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区域品牌是包括集体商标、原产地标记保护以及区域内的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名牌企业等在内的完整的综合体系。开展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对加快我市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和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把创建区域品牌作为加强产业集群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升级示范区,推动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的重点工作来抓。我市一些区域特色经济发达的镇区正在积极进行尝试,并注册了“古镇灯饰”、“沙溪休闲服装”、“大涌红木家具”等商标,收到了初步效果。但总的来说,在区域品牌的维护和经营方面还刚刚起步。今后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各镇区的积极性,加强规划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的区域服务体系,打造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物流配送、信息、融资等服务平台,打造和宣传区域品牌。同时,要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给予必要保护,维护名牌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善于运用世贸规则,及时掌握世界各国技术的新动向,一方面为我市产品顺利打进国际市场服务,另一方面合理合法地运用标准的、技术的手段,有效地保护我市产品和品牌。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名牌产品。建立定期公布“黑名单”制度,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制售者、推介者进行揭露和批评,并健全投诉网络,使假冒伪劣无处藏身。     三、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工业整体竞争实力     技术进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提升工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要真正建立起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我市目前已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3个,这是一支很重要的科研力量,对于提高我市产业技术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后要继续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产业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市经贸局提出到2008年,全市建立企业技术中心300个,这一目标的实现,对提升全市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要特别重视组建行业性技术中心,在产业集聚地建立与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     二是全面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式到集约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几年来我市工业之所以能够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与每年都有一大批企业技改项目上马密不可分。根据市经贸局对企业申报技改项目登记的情况,1999年以来享受政府技改贴息的项目497个,总投资86.65亿元。这些技改项目的建成,对于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继续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用好本市的技改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通过技改挖潜,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信息化顺应世界科技发展大趋势,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传统工业的内涵,为高起点加速推进工业化提供了可能。只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加快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大力推进信息化就是要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充分利用。要在工业、流通业中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倍增效应”和“催化剂”作用。要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加快在设计、研发、生产、营销、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全面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市工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四是提高素质,培育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技术创新充满着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这不仅需要经营者有较高的科技知识素养和较强的市场预测分析能力,而且要有一种敢冒风险、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推动技术创新,不仅需要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重视企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创新精神的培养从某种意义上显得更为关键。要努力营造一个勇于承担风险的创新文化氛围,企业经营者要勤于学习,善于调查,一方面使自身具备把握行业技术趋势、熟知企业技术状况、洞察市场与技术关系的能力,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这样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行更有效的创新决策与管理。     同志们,加快推进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步伐,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新跨越的需要。各镇区、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保持当前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力争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彭建文在中山分会场参加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我们参加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统计局、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分别就这次普查的工作安排、宣传动员、资金保障和调查单位名录核对等问题发表讲话。北京市、四川省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普查试点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作了重要指示。在省分会场,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谢强华也作了重要讲话。请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结合中山实际,我讲两点意见。     一、我市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自今年5月21日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以来,市经普办、各镇区、各部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设计方案、密切协作配合,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一)完成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四落实”工作。根据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市经普办内设七个职能组,即综合组、工业组、建筑投资组、贸易组、服务业组、数据处理组和统计执法组,并确定各职能组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到6月18日,全市24个镇区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全部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部村(居)委会也建立了经济普查工作小组,配备普查工作人员,落实普查办公场地。24个镇区也基本落实了普查经费。全市已划分经济普查区326个、普查小区1332个,选调普查指导员557名、普查员1684名。     (二)制定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方案。为科学组织实施我市经济普查,全面规划各项工作,市经普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制定《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表,明确市经普办内设职能组及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印发了市经普办工作规则、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意见、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方案、普查员选调和普查区划分的通知等。目前,按照普查工作进度要求,我市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三)全面展开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为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与市经普办联合印发了《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意见》。市经普办还分别与中山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电台制订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实施计划,对经济普查的宣传方式、栏目、内容、时间等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具体的宣传任务。目前,我市三大新闻媒体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市经普办还印制了经济普查宣传单张15万份,并将在10月份开展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前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手中,还准备在12月份进行经济普查知识竞赛电视抽奖活动。为扩大普查影响面,6月23日,正式开通了“中山经济普查网”。网站设有重要文件、普查动态、通知通告、网上下载、普查公告、问题解答等8个栏目。8月2日,又将“中山经济普查网”链接到“中山政府之窗”网站上。     (四)开展经济普查的试点工作。为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培训和锻炼镇区普查业务骨干,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市的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中山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在石岐区老安山社区居委会进行了经济普查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于8月12日开始,历时20多天,普查员培训、试点动员、单位清查摸底、个体户普查、业务培训、填表、数据审核等工作顺利完成。试点验证了我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演练了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模式和工作规程,明确了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解决办法,锻炼了普查队伍,培训了镇区的普查骨干。结果显示,本次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     (五)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经济普查是一项大型的市情市力调查,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8月5日,市经普办与市编办、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商讨经济普查基本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交换工作。会议确定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交换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等。各部门十分重视,按时向市经普办提供了本部门的全部行政登记资料。同时,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有前置审批权的部门,也大力支持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向市经普办提供全部审批登记单位的基本情况。市经普办根据上述部门提供的登记资料,已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了更新,生成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调查底册,初步掌握了本次经济普查12.4万个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六)全面总结前期准备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关键实施阶段。为全面总结前一阶段我市的准备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9月10日,市经普办召开了全市经普办主任会议。会议学习了石岐区、沙溪镇、黄圃镇前期准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各镇区汇报了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市经普办对我市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员的选调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重点总结了试点工作的实施程序、具体做法、存在的困难和取得的经验等,对下一阶段开展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普查员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下一步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也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各镇区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个别镇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二是各镇区普查经费落实不平衡。由于经济普查工作启动较晚,镇区都没有把经济普查经费列入今年的财政预算中,只能在预算外的财政资金中调剂解决,增加了普查经费落实的难度。目前,大部分镇区普查经费已落实到位,但仍有个别镇区没有落实或落实很少,还有个别经济总量较大的镇区,仅落实经费5万多元。三是各镇区宣传工作不平衡。部分镇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普查的难度估计不足,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存在依赖思想,仅依靠全市性的宣传,没有制定本镇区的宣传计划。     二、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圆满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本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集工业、第三产业、建筑业、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普查,普查对象多、普查表式多、指标多、内容复杂。因此,各镇区、各部门必须做到: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无法比拟的。此次普查结果,既是研究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依据,又是调整和修正以往经常性统计数据的依据,普查数据也将作为今后五年统计抽样调查推算数据的基础。对我市而言,2003年,我市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达95%,已占绝对主导地位。这次经济普查为进一步摸清全市的“家底”,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现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经济普查,提供准确的反映经济规模、结构、效益的数据,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普查对于我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经济普查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到11月30日为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阶段。这一阶段要完成普查员培训、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个体经营户普查、普查表审核、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处理和上报等工作。今年12月到明年一季度,要完成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人员的培训、普查登记、各类普查表审核、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处理和上报等工作,这是经济普查成功与否的关键时期,各镇区、各部门要全面树立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的思路,加强领导,统一政令,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搞好普查工作。市经普办要继续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协调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继续加强协作和沟通,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工作,全力落实。当前,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实质性阶段。我们必须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三项主要工作:     首先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普查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和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使经济普查的意义和要求深入到各个普查对象,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组织实施好12月份的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重点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干部群众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敦促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各镇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以镇政府、区办事处名义,向每个普查对象印发经济普查通告,并采取挂横额、贴标语、派宣传单、播广告等各种形式,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在今年三、四季度和明年普查登记期间,拿出黄金时段连续播放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进行普查专题报道等;工商部门要做好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城管执法等部门也要大力支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此外,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上,要讲究实效,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经济普查,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要依法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难点,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普查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铺平道路。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经济普查过程中的统计违法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各镇区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参照人口普查经费的标准,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及时划拨到位。普查经费未落实或不够的镇区要尽快落实,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经普办、市财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镇区抓紧做好经费落实,确保资金到位并真正用到普查工作上,绝不能因为个别镇区的经费问题影响全市普查工作的整体进度。     第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市经普办要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镇区、各部门的普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镇区、各部门也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村(居)委会或下属单位的普查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经济普查的最终目的是取得准确、可靠的资料。各镇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紧紧围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查工作。要针对普查试点中遇到的入户难、普查员胜任业务工作难、调查对象配合难、普查对象全面培训难等影响普查质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同时,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和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搜集、审定和报告权,保证普查数据的及时汇总和上报,从而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普查结果,确保本次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陈根楷在政府组成人员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政府组成人员暨廉政工作会议,向政府组成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动员政府组成人员进一步落实好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振奋精神,昂扬斗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要求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满怀信心做好各项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论断。科学的发展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集成和目标体系,是新时期加快发展的行动指南。政府组成部门的全体同志都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进行总结和反思,更好地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如何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市十一次党代会作了全面的部署。具体到政府的工作,我认为要抓好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政府工作的六大任务。这六大任务一是要使城市的综合实力有较大提升,产业强市初具雏形;二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体系逐步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扩大;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五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六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个目标体系的最大特点是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目前,更要关注长远,不仅要关注速度,更要关注质量,不仅要关注经济,更要关注人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理解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要着重把握好几个方面:一是要以加快发展为己任。科学的发展观的首要内容是发展,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靠发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样要靠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用加快发展的理念来指导工作,努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当前我市抓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从政府组成部门抓发展的要求看,当前要特别关注经济转型中的产业布局调整;泛珠三角经济合作与珠三角城镇协调发展;城市功能型、枢纽型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东部开发研究;区域经济协调;环境和生态的优化以及社会转型期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化解等重大问题,认真负责地履行好部门的职能,共同做好“谋势布局”,加快发展这篇文章。二是要做好参谋。政府的集体智慧来源于各组成部门。政府部门首先要做好当参谋、出主意的角色,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如何向市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管理、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生产上来。因此,政府的组成部门不要满足于做好常规性工作,不要满足于上传下达,要善于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预见性的工作思路、工作预案;要善于开拓工作的新领域、新境界;在实行社会管理和服务中,要见微知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做到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总之,政府组成人员应当围绕事关中山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拿出扎实有效的对策措施,推动政府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三是要有长远的发展思路。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率先基本实际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全体政府组成人员一定要胸怀全局,有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有一种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有一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发展理念,奋发图强,矢志不渝,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中山,为广大市民谋求更多福祉和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我们经常说: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现在党和人民给予了我们一方舞台,我们必须对本镇区、本部门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从这些年一些部门和镇区的深刻变化和巨大发展,我们都清楚地看到:凡是一个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开拓精神的领导班子,就一定能够找到好的发展思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会出现新局面,没有思路、没有目标的领导,是一个不合格、不称职的领导。四是要有全局观念。“不谋一域者,不足以谋全局。”政府是一个整体,各部门是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自负责政府工作的部分职能,各项政策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政府组成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维护市政府施政权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识大体,顾大局,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把自己所从事的部门工作,所担负的责任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局部服从整体,分清轻重缓急,确保政令畅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许多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协调运作,政府这架机器才能正常运转,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必须树立政府工作一盘棋思想,防止出现责任缺失、推诿扯皮等现象,做到上下协调一致,左右密切配合,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话往一处说,事往一处做的合力,促进政府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求真务实,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事在人为,贵在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是一种导向、一面旗帜,关系到全市上下率先发展的信心。可以预料,今后的政府工作还会碰到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要各级领导干部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再大的困难也是能克服和化解的。应当肯定,我市公务员队伍精神状态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就会在庸庸碌碌中错失机遇,在夸夸其谈中误事落后,在不紧不快中拉开差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这不仅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全党各项工作的要求。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承担着繁重的任务。求真务实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必须坚持“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按照省委“五个力戒”、“五个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干好每一年,抓紧每一天,走好每一步”,以强烈的敬业精神,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想新招、出实招,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按科学规律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原则办事,在工作中必须摒弃脱离群众,急功近利的现象出现,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盲目攀比速度,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搞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反对和防止三种不良倾向。首先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倡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反对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反对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开会、发文件要解决实际问题,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会议能缩短的缩短,能合并的合并。其次要防止盲目决策。近几年来,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还要不断加以完善,成为各级政府决策必不可少的环节,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真正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克服决策的随意性。再次要反对奢侈浪费。要坚持勤俭办事,精打细算,开源节流。     二是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处理好开拓进取与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群众的承受能力统一起来;把经济工作着力点放在优化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既要反对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又要反对脱离实际、盲目冒进。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对上级的政策、决策必须坚决执行,不容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入手,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绝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而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处理好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对比较重要而又可以办好的事情,要集中精力,紧抓不放,务必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对一些短时不易见效的事情,既要注意近期效益,又要注重积聚后劲,致力于长远发展。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要形成以有利于整体利益为前提、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高度统一的政绩。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举措的重要性,形成和增强推进这些重大改革的整体合力。     (三)执政为民,为全市人民谋求福祉。“政之所兴,在顺民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自觉坚持完成各项政府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实践中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愿望和选择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抓大事、办实事,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就是大事、实事。各级领导一定要畅通民意反映的渠道。我经常从市长专邮、市长接待日以及电子邮件、政府投诉中心及督查部门看到群众来信、来电所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管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都有种种客观原因,但我总觉得,大多数的群众非到万不得己,是不会找政府麻烦的。有的事情,对领导和部门来说可能是一件极小极小的事情,但对一个普通老百姓就是一件很大很大的事情。所以,我经常说,我们要惦量政府前面“人民”两个字的份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政府的最大责任。对政府来说,吃饭、安居、上学、就业等,事事关乎百姓,件件牵动人心。对于这些事情,极个别的同志总是以“请示”来回避,以“报告”来敷衍,以“研究”来推诿,并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没有带着至亲至爱的感情去为人民服务。要知道,作为领导干部,形象只能塑造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政绩只能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力量只能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支持中。坚持群众路线要动真情、出实招、求实效,凡是无益于人民群众的事都要理直气壮地反对,凡是有益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毫不犹豫地做好。     (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和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战斗力、凝聚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尤其需要维护团结的大局,特别是增强政府一班人和政府组成人员的团结。在一个班子中,团结和友谊比什么都重要。同志间相处,胸襟要开阔,要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和气度,既要讲党性、讲原则,也要讲感情、讲友谊,互相尊重信任,互相支持谅解,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个人的本事有限,但只要领导班子齐心合力,团结一致,广大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还需要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形成更好的激励机制。所有政府组成部门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专项监督和内部监督,以各种形式的监督促进执政为民水平的提高。从政府内部的工作机制看,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不但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而且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市政府正在对镇区的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充实完善,真正使目标考核能够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转变职能、改进服务的力度,调动方方面面改革创新、加快发展、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在全市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转换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政府管理创新和政府管理能力的提高,重要基础就是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改善政府收集、管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政府效能和创新政府管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老化速度也大大加快。农业经济时代,只要7~14岁接受教育,就足以应付往后40年工作生涯之所需;工业经济时代,求学时间延伸为5~22岁;在当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则必须为“终身制”,必须随时接受最新的教育,持续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政府作为经营城市的主体,管理领域涉及到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和人口等各个方面,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才能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需要,推进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每位组成人员,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都要有现代化的学习理念,更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把学习作为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方法,作为一种良好的习惯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要从过去注重资力和学历,转变为注重知识和能力,努力把市政府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团队,在政府中营造讲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和“带头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的行为,做到“自我超越”,努力培养宽广眼光和战略思维,孜孜不倦地汲取新的理论、新的知识。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促进政府整体创新能力和管理效能的不断提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总之,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奋发进取,励精图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为全体市民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高目标,共同建设一个忧民所忧、乐民所乐,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服务型、效率型、责任型和法治型政府,为全面完成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二、关于廉政建设问题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也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黄华华省长提出,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严治政,求真务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工作不够规范。去年,我市经检查共发现有56宗征地存在拖欠征地补偿款的情况,拖欠金额达4157万元。二是教育乱收费行为还时有发生。去年,我市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97件,涉案金额136.5万元;个别公办高中学校超“三限”招收择校生的问题比较严重(省检查出我市超“三限”收费2000多万元)。三是在医药购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现象禁而不止。四是随意拖欠员工工资,不少外来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春节前,经过两次排查,共发现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194家,涉及人数2.1万人(次),涉及金额2200多万元。五是个别镇区和单位认识存在偏差,有章不循,疏于管理,甚至漠视安全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142宗,死亡136人,直接经济损失554万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的精神,结合政府系统反腐倡廉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市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确保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感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经济建设、依法行政以及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把我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忧劳可以兴国,安逸可以亡身”。政府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政府组成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忠诚于人民的事业。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组成人员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切实按照中央“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和“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等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考核、奖励和追究,关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关于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统一收入分配纪律,关于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等多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坚持在法律和党纪政纪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公有资产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创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重,以廉政取信于民,以勤政造福于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历史的鉴戒和现实的教训,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环境中都不松懈、不自满、不停步,当为民造福、为民解难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在清清白白做官上有新形象,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作为,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政府组成人员只有以身作则,同人民群众一道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才能凝聚人心,焕发斗志,战胜困难,取得新的成绩。     二是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党中央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加强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以民为本,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健全民主法制,强化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从体制制度上防止腐败;加强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预防和惩治腐败。     三是要落实责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第一把手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监察部门已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工作目标和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在抓好本单位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所牵头负责工作的具体方案,及时作出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配合部门要主动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顾全大局,团结协助,形成合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自觉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做勤政爱民的模范,为下级机关和公务员做好表率。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衡量政府工作的好坏,就是看能否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现实需要。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严格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依法行政的重点是强化执法,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另一方面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府组成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继续规范行政处罚权,解决多重执法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裁量权滥用,严格执法程序,以程序的合法来保障实体的合法与适当。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要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建立奖惩制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对那些知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     二是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尽管我市在这方面没有严重的恶性事件发生,但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各部门要做到四个“坚决纠正”。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抓好清理整顿,巩固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征地款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成果;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债务;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外来工工资问题,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加大四项工作力度。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的政策;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力度,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是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要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突破口,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从法制、制度上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市经过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一些新的问题又凸现出来,而且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事项多数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不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发生在审批环节上。只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些机关、部门存在的作风问题,才能杜绝公务人员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部门的审批权限,切实抓好政府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和审批业务流程的整合,推行网上办公,提高办事效率。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网络系统已经开始试运行,有关部门要加紧完善功能,真正发挥网络在推动政府行政效率过程中的作用。     四是深化“三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市在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途径,对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做到重大情况让群众了解,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重大政务活动让群众监督,保证群众的监督名副其实,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逐步扩大重大决策听证范围,全方位地把政府决策和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结合深化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工作的制度,拓宽人民监督的渠道,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运行结果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继续加强政府系统的作风建设,重点在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健全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决定的申述和检举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目前,行政复议个案较多,这是群众法制观念强化的表现,有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该坚持的要坚持,该纠正的要纠正,确保行政过程“民心顺,顺民心”。     五是严肃纪律,坚决查办各种违规违纪案件。要继续重点查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镇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上,中央、省和市已经三令五申,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进入市场进行招投标和交易。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凡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搞假招标、串标、围标、非法挂靠、非法分包和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违规的,必定予以严肃查处;属于职能部门没把好关、失职渎职问题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要一查到底。     同志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须成于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新一届政府建设成为讲团结、顾大局的政府;建设成为重学习、强素质的政府;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政府;建设成为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政府。政府各组成部门要以新的姿态、新的作风、新的业绩树立新的形象,争取更大作为,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而努力奋斗!
陈根楷在与青年志愿者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组织这个座谈会。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座的各位青年志愿者代表,并通过你们,向踊跃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全市广大青年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积极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     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是大有希望的事业。胡锦涛书记也反复强调,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可贵尝试和新的创造,对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几年来,我市青年志愿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开展助学助困、文艺演出、维权帮教、环保宣传、义修义诊等主题服务,为市民办了大量实事好事,青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者行动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与日俱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日益成为引领社会风气之先的一面青春旗帜,真正体现了志愿者的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领域各项事业迅猛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81.2亿元,增长18.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与此同时,国内各区域、各城市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日趋激烈,我市仍面对“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压力和动力,加快发展任重道远,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成为全省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紧迫任务。青年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负有重要责任,而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给青年志愿者行动赋予进一步发展的强大生机,提供了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广阔的舞台。我希望你们矢志不渝,把青年志愿者活动作为高尚的事业,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再上新台阶:     一是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各类非市场手段的重要作用,从而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志愿服务在扶贫济困、促进就业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起着独特的作用,尤其是对相对弱势的群体会起到积极的帮扶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青年志愿者行动要进一步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努力成为党和政府管理社会和动员群众的有效补充。特别是要注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整个社会主流价值观中的导向作用。社会主义价值观、市民精神和公民道德的形成和巩固,是一个需要长期付出努力的过程,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过程。通过组织动员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能够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形成新的时代风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在奉献中学习,在学习中奉献。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原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青年是志愿服务的主要力量,引导青年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奉献中健康成长,是促进青年发展的基本途径。参加志愿服务对青年而言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既是给予,更是收获。要把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作自己了解社会、提高能力的学习过程,在服务的同时汲取从书本中无法得到的可贵营养、丰富阅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过程中,了解市情、了解社情、增进与市民的感情。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同服务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创新潜力和创造热情,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以竭诚奉献来锤炼品格、陶冶情操,努力成为社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新道德规范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风尚的倡导者。     三是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水平。在一些发达国家,志愿服务已非常普及,如50%的美国人都是积极的志愿者,2000年美国13岁以上人口的一半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再如以色列,在以色列的全部人口中,20%以上的人参加志愿活动,平均每月志愿服务16个小时。相对而言,我市青年志愿者活动还有大的发展空间。要在志愿者服务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不断发展,把青年志愿者行动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成效地开展下去。要拓展工作领域,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社区发展和市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扎实推进现有的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活动方式;从招募、培训、项目管理、资金筹措、评估奖励和政策法规等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机制,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关心、支持,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好局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是一项崇高的社会事业,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之中。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共同推进这项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同志们,“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青年志愿者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希望广大青年志愿者继续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在报效社会中实现自我,在追求理想中奉献社会,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三个文明全面进步的美好中山而不懈努力!
陈根楷在全市安全生产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泽生、煜荣同志分别就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作了书面部署,希望同志们做好传达贯彻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过去一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类事故宗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比上年有所下降,火灾四项指数基本持平,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多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基层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同志们辛勤工作的结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事故总量大。去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570人,上升1.79%,是省下达控制目标的107.55%。工矿企业伤亡事故增幅较大,全年死亡86人,比增53.57%。二是发生多宗重大事故。如中江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发生三死亡三重伤的重大事故。东升镇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火灾。去年还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超过30万元的重大火灾5宗,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2宗。三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还不健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以贯彻国务院和省的一系列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创新领域,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今年年初,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并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不久又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的部署,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安全理念上,要牢固树立小康社会首先是安全社会,安全就是生活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保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规划、同步实施。在安全领域上,要从单纯抓生产安全向生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领域扩展。把安全作为人的基本需要、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抓好。在安全职责上,把安全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形成政府牵头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树立安全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考核我们各级业绩、政绩的指标体系将会发生一些变化。一个地方GDP达到一定的水平,但是可能付出的成本比同样水平GDP的地区要高,这个成本并不是单就企业而言的微观成本,而是整个区域经济社会运行的宏观成本。如我市去年各类事故吞噬了570人的生命,沿用国际通用的计算方法,这些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2.5%,以此计算我市去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损失高达12.43亿元,也可以说,如果去年不发生这些事故,挽回的损失能解决近37万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就是效益。要坚持依法管理,改变围绕事故抓安全的管理模式,走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的路子。变“孤军奋战”抓安全为动员社会力量、借助市场推动抓安全。     第二,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是要充分把握新形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切实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促进安全生产的低成本运营。要突出强化“五种意识”,即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快推进“五个转变”,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单一的大检查向强化基础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通过政府、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是以完善监管体系为目标,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监机构的职能、编制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工矿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镇区,要增配监管人员。政府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落实责任,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是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现监管手段的创新。要适应监管环境的新变化,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领域的有关标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善于发挥行政手段的作用,通过完善安全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执法和舆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创新。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提出保障措施。要发挥科研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科研力量,针对工业领域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管理课题的科研攻关;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第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好工作的落实。     首先,要加强领导,转变作风。一是要抓细、抓实、抓严。抓细,就是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指导、督促企业和有关方面,认真细致地抓事故防范,不放松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隐患;抓实,就是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真正有人抓;抓严,就是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整改,对发现的隐患一定要消除,严格把关,一抓到底。二是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通过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镇(区)政府的责任。今天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各镇(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把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下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进度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被动的,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加强监督检查,运用新闻发布、政府公报、简报等形式,定期公布各级控制指标情况。年终按控制目标对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不能实现目标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并把考核结果与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有机结合起来。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镇(区),有关镇政府(区办事处)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原因。在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治、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从国内一些地区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来看,有安全意识的问题,有设施的问题,有管理的问题,也有应急抢险能力的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专项整治入手,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区)、各部门都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解决和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积极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集中力量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镇(区)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继续“严防死守”,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非法营运等违章行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2003年是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全市户籍总人口137.28万,出生率为10.37‰,自然增长率为4.91‰,计划生育率为93.50%,三项指标达到了历史最佳水平,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但是,人口问题始终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最关键和最核心的问题,控制人口数量和质量,是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领导要继续坚持不懈抓好人口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张德江书记指出:“不论是发展也好,稳定也好,不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就业、就医、入学、养老,都是与人口有关,我们现在好多问题就是出在人多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与发展问题是关系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人口问题既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又与可持续发展密不可分。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各类突出矛盾不容忽视。一是经济发展、环境容量和城市设施与日益增长的人口总量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我市正处于育龄妇女总量的峰值阶段,育龄妇女有27万多人。人口增长的惯性,使今后几年全市户籍人口仍将以年均0.8万人左右的数量增长。如果不加以合理调控,我市人口总量潜在的增长压力将逐渐构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峻挑战。二是产业结构的提升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与人口整体素质差距的矛盾比较突出。作为一项资源,人口的数量直接关系到人口的素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如果抓好了,控制住了总量,就有条件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支撑。三是社会快速发展与传统计生工作管理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目前我市外来人口达到100多万人,进入婚育期的外来育龄妇女近20万人,2003年流动人口出生数第一次超过户籍人口出生数。城市人户分离现象、离婚再婚、未婚生育现象增多等,也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原有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     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确立可持续发展的人口观,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口指标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进一步确立人口调控意识,在动态中合理调控人口总量,实现工作思路的根本性转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加深对人口与发展问题的认识,把这件强市富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开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谁管的地方出了问题,就依法依纪追究谁的责任,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广东省乡镇及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努力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机制创新的关键是在政策落实和综合治理上下功夫,要按照“新的工作思维、新的工作作风、新的服务质量”的要求,逐步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切实予以保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市、镇两级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保障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张德江书记的要求,把最难办的事让最能干的人去干,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同志们,今年是实现本届党委和政府任期目标的开局之年,各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安全生产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各级领导必须紧密围绕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个环节,认认真真落实每一项措施,进一步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陈根楷在全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在这里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受崔书记委托,我代表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向受表彰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驻我市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以及烈军属、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向热情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市创建工作的广州军区、省军区、省民政厅、省双拥办表示深深的谢意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以荣誉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我市在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第一次经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等称号之后又一个国家级荣誉称号。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驻我市军警部队全体官兵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取得这个荣誉,并不意味着双拥工作的结束,而是我市双拥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各级领导和全市军民要以此作为新的起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高标准、严要求,继续落实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双拥工作要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工作。第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双拥工作,始终坚持双拥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双拥工作,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坚持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人民解放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服从国家建设大局的方针,积极支援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第三,立足于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开展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的血肉联系。第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发展创新。     其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凝聚军心民心,在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中形成军民团结的伟大力量;把双拥工作深深植根于军民之中,全心全意为广大军民谋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军民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政治意义。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法宝。做好双拥工作,是新形势下发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再次,要从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全面提高“双拥”工作的水平。我市双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对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作为提高发展水平的新标杆,继续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想,把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作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内容,并认真加以落实。     二、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总体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双拥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队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群众性活动方式,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巩固和提高双拥工作的水平,为改革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第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是建设和巩固国防、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是军政军民凝聚力的重要体现。要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突出爱国主义这个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军民把市场与战场、思富与思危、稳定与发展结合起来,认清没有强大的军队,就没有国家的安全,没有人民的支持,就没有巩固的国防,进一步激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做到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不忘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引导广大官兵树立依靠人民建设军队、建设国防的思想,不断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第二,切实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把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摆在双拥工作的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军民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稳定就是大局”的指示,充分认清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建立健全联防协作机制,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军地要密切配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及时果断处置,千方百计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做好思想教育,落实预防措施,加强检查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军民团结的因素。     第三,认真抓好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涉及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国防的巩固和社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结合我市的实际,要进一步提高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水平,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完善优待、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机制。各镇区要按照优待抚恤补助的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在确保国家定恤定补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标准。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恤、定补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好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要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民政、财政、劳动、教育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开展农村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新路子,提高农村退役士兵在劳动就业市场上竞争能力。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力度。三是认真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各镇区对辖区内存在“三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要重点给予帮助解决。市民政、财政局去年对全市65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进行了调查,并就他们的住房建设,拨出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各镇区对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建设,要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建设速度。今后,市财政还要在年度优抚事业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     第四,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按照“工作从基层抓起,任务在基层落实,活动在基层开展,效果在基层体现”的原则,不断丰富基层双拥工作内容,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进军营、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要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认真研究解决双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双拥工作的要求,拓展新领域,丰富新内容,开辟新途径。要探索新型经济组织中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大力度,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军民共建关系,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要总结推广双拥工作先进典型。推出一些有深度、有感染力、社会影响大、充分反映双拥创新发展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活动先进典型和事迹,指导和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发展。     同志们,做好双拥工作对我市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双拥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而不懈努力!
陈根楷在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树安同志总结了我市实施“禁毒03工程”以来的工作情况,对今后的禁毒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会议还对一批实施“禁毒03工程”的先进单位和镇区进行了表彰,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奋斗在禁毒斗争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打好禁毒工作的“人民战争”     近年来,通过开展禁毒严打整治和“禁毒03工程”,我市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总体来讲是满意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就整个社会大环境而言,毒品问题依然严峻,禁绝毒品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我市的禁毒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吸毒人员总量多,涉毒面广。我市现有吸毒人员5000多人,且全市24个镇区绝大部分村(居)委会都有吸毒问题存在。二是毒品造成的社会危害怵目惊心。因吸毒死亡的情况每年都有,致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数以百计,艾滋病感染者中70%以上是吸毒人员。三是毒品犯罪出现了新的形势和特点。国内走私、贩卖、制造、吸食毒品违法犯罪仍呈发展之势,禁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境外毒品对我“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总体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危害仍在加剧。     面对严峻的毒品形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大量事实表明,目前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日趋严重,诱发大量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禁毒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切实抓好禁毒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衰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抓好禁毒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都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毒品蔓延的势头,推动禁毒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因此,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必须从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全力开展禁吸戒毒,安置帮教及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毒品对社会、家庭的危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狠抓禁毒工作综合治理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毒品渗透力强,传播性快,如果我们对毒品形势估计不足,掉以轻心,缺乏领导,极易造成毒品蔓延趋势。去年4月至今年3月开展的“禁毒03工程”,我市落实得比较好,抓出了成效,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直接抓。加强领导,不能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就完了,要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工作措施有没有落实,力量和经费有没有保障,辖区内毒品犯罪问题有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未雨绸缪,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中山市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将禁毒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已经将禁毒工作责任制纳入对镇区领导的实绩考核中,今后对禁毒工作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影响全市禁毒工作进程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     其次,要立足齐抓共管,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涉毒案件,从重从快打击涉毒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要加大侦破力度,坚决摧毁毒品地下流通分销网络,破获毒品大案要案,努力打掉贩毒窝点,狠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针对毒品流入我市的渠道和方式,组织边防、海关、交通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车站、码头和主要交通要道的公开查缉毒品工作,坚决堵住毒品流入我市的渠道。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打击力度。审判机关对涉毒案件要快审快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要进行公开宣判。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涉毒罪犯的关押改造和对劳教戒毒人员的矫治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市实情的劳教戒毒工作新途径、新模式。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各禁毒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法律,统一执法标准,坚决防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戒,以罚代教和降格处理。     再次,要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的防毒拒毒意识。这是我们禁毒的治本之策。当前,要突出以在校中小学生为重点,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对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都自觉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各级宣传部门要以对人民、对社会、对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运用传播媒体同毒品作斗争。各部门、各单位、社团组织、村(居)委会都要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防毒拒毒氛围。要突出做好青少年和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等易染毒高危群体的预防教育工作。     第四,要大力抓好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的工作,全面巩固禁毒成果。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实现综合治理的有效形式,是降低吸毒人员滋生率、复吸率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广泛开展这一工作,切实把禁毒措施和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把创建责任落实到社区、农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企业、事业单位的作用,使禁毒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应尽职责和自觉行动,确保抓出成效。当前,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就是要开展好禁吸戒毒工作。要对所有吸毒人员,全面落实家庭、单位、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防毒、拒毒的有效机制;同时,对已经戒毒的人员,要严格落实跟踪帮教安置措施,要给戒毒人员以更多人文关怀,有效控制和减少复吸率。     三、落实禁毒保障措施,推动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禁毒工作涉及面广,在破案打击、宣传教育、禁吸戒毒、“无毒社区”创建等方面,都需要强有力的保障。今后,市委、市政府将会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禁毒保障措施,各镇区党委、政府也要结合本地禁毒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好对收容及强制戒毒人员的经费负担分担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形成禁毒经费投入的良性增长机制,确保禁毒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建设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禁毒专业队伍也是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因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要重视和加强禁毒专业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禁毒专业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和执法水平。     同志们,禁绝毒品是一件事关民族兴衰的大事,同时又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进一步推动禁毒斗争深入开展,对于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全面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将毒品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不断开创我市禁毒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根楷在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李炳余同志为我们作了一场精彩的行政许可法专题报告。报告对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同志们进一步加深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解和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的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工作的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从起草到公布用了7年时间。作为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对行政许可(也就是行政审批)的重大改革。同时,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对规范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带来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方式提出了新的规范。过去,政府和职能部门处于行政权力的中心地位,习惯于以行政指令,缺乏必要的监督制度,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局面。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作了严格的规定,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外,包括国务院部门在内的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要求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要相对保持稳定,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改变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予以补偿。这些规定对政府职能转变,增强行政机关信用,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是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公开原则、听取意见制度、不予行政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等,对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责任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     三是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要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严格监督、加强管理与提高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经济社会事务中出现问题就求于行政许可来管理的现状,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     四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的严格监控,有利于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立法固然不易,但要确保其正确实施也绝非易事。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树立全新的行政观念。观念的转变是政府行政方式转变的重要前提,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行为的限制实际上是政治文明进步的体现,更是建设“有限政府”的需要。首先是法治政府观念。全面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是制定行政许可法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行政许可不仅要求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实行有效的事前监管,还必须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时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其次是责任观念。实施行政许可不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施舍”,而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行政机关有义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共行政服务。再次是诚信观念。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政府守信尤为重要,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信赖保护原则,将对促进政府信用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建设服务型、效率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     强化政府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政府责任和促进依法行政正是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因此,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就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服务型、效率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工作的突破口之一。目前,我市贯彻实施行政府许可法的各项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对贯彻这部法律所面临的观念、体制、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行政许可的效率有待提高。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二是行政许可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近年行政审批事项已大幅减小,但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列入了审核、核准、备案甚至内部事项的项目,都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清理。个别部门仍然存在违法设定前置审批,增加审批条件的情况,对此,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予以取消。三是行政许可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注重权力、忽略责任,重许可、轻监督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行政许可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市行政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但大多数部门公开的都是有关各部门职能设置、审批权限、依据、标准等,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许可权力的运作过程应当是公开的,公众可依法参与的,行政许可的整个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行政许可涉及到申请人或他人利益关系的,要举行听证会等。各行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以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五是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处在不成熟阶段,普遍存在信用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发展,确保其能履行好相应的社会职能。六是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及各级行政部门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也在不断加强,这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有效监督仍然有待加强。     当前,要按照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各项措施,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在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问题上来。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使规范精简的行政许可,廉洁高效的行政许可,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     第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机关的决策事关一个城市的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近年来,我市在决策公开、群众参与、专家论证的政府决策机制上作了积极的尝试。比如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已取得初步成效。当前,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进程,把它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和完善政府机关内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有的还要进行法律评估。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进一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对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损失的决策,要严肃追究责任,使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三,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建立并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需要。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出发,要求政府机关向社会公开行政管理运作过程;要求政府充分利用间接管理手段、动态管理机制和事后监督检查来加强管理等的规定,就是对我们过去那种一出现问题就要审批、发证,以及“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等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政务公开、便民高效、转移下放政府职能、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减少对社会经济生活和个人的过度干预等方面,研究制定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方案、措施、办法。及时把政府决策、政策规定、办事方法和服务程序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第四,加快审批制度改革。要把握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良好机遇,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市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对于确实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强化监督、规范实施,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政府该管的事真正能管得住,管得好;对于应当由政府管理但又不宜实施事前审批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取消行政审批后继续监管的办法和措施,不能够因为取消行政审批而出现行政管理上的“真空”。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解决行政审批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弊端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基层。     第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适应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将政府法制工作放在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并不断开拓。近年来,我市将改善发展环境的重心由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转向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政府向社会提供的最主要公共产品就是制度,就是服务。因此,政府法制工作必须向着这个趋势努力,准确定位,把握方向,努力为全市的发展大局服务。在工作中要注重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的导向、规范和指导作用。政府法制工作涉及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和方面,目前,要重点抓好市政府及各镇区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大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目前,距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只有3个月的时间,要在这几个月的时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难度很大,而且工作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国务院于去年9月就发出贯彻实施的有关通知,并于今年1月召开高规格的贯彻实施动员会议,温家宝总理就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作了重要讲话。2月23日省政府按相应规格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就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都采取了如此重大的举措,足见这部法律的极端重要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及市政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分别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计划,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全市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制定《关于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工作方案》,为全市有关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四是开展培训。继1月举办了全市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镇区、部门也相应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学习和培训工作。五是削减审批事项。自2000年起,3年内进行了三轮审批制度改革,共减少审批事项1000多项,减幅达75.1%。今年3月1日,市政府网上审批系统开始试运行,政府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正在向“一网式”服务发展。六是开展集中清理。有关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共清理市政府、各部门及镇区规范性文件600多件。各镇区、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紧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掌握其具体规定。培训工作的重点要抓两头:一头抓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一头抓对具体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具体负责实施的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轮训。宣传工作也要抓两头:一头抓面向各级机关的宣传,一头抓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对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工作,集中一段时间,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掌握好这部法律,营造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抓好各项清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谁发文,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抓紧开展清理工作。市清理行政许可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部门、镇区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市编委办和市审批办分别负责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和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按照省的工作时限要求,须废止的行政许可规定和须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应于3月底前明令废止并予以公布,须保留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于5月底前完成修改,同时,统一公布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单。     (三)要加快建章立制工作。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必须建立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办理期限制度、“窗口式”办公制度、统一办理和联合办理、定期评估制度、举报控告受理制度、听证制度以及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章立制的任务非常繁重。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建章立制工作及早规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     (四)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可能遇到问题的研究。行政许可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深远的影响力,在贯彻中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问题,既有来自利益调整和重新分配的阻力,也有来自传统思维模式、观念、手段、体制等多方面的阻力,还有对立法宗旨、法定原则和条文理解的过程。在贯彻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法律适用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向市法制局反映,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同志们,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全市上下必须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的力度,不断开创我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新局面,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陈根楷市长在抗御“05.6”西江洪水总结电视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7月12日) 同志们: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三防指挥部的严密组织下,经过全市党政军民的共同奋战,我市取得了抗御西江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的全面胜利。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市三防指挥部,向在这次抗击洪水中战斗在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军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公安干警、工程技术人员、医疗卫生和新闻工作者以及各有关部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大力支持抗洪抢险的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防汛抗洪经验,增强水患意识     这次西江洪水来势凶猛,加上天文大潮的影响,我市莺哥咀水位站6月21日23时已达到3.5米警戒水位,24日14时出现最高水位5.31米,超警戒水位1.81米,接近1994年5.34米特大洪水水位,横门、马鞍、东河、西河等11个站点全面超警戒水位。然而,这次特大洪水中我市没有出现大的险情,没有人员伤亡,社会稳定,生产和生活秩序正常。亲临我市视察和指挥抗洪工作的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和国家防总赴广东工作组的有关领导高度评价我市的抗洪工作。取得这次抗洪斗争的彻底胜利,有几个方面值得充分肯定:一是市委、市政府判断准确,决策果断,调度及时,措施得当。当西江上游水情、雨情出现严峻情况时,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三防指挥系统的应急机制,召开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对抗御西江特大洪水进行全面部署。在洪峰到达之前,三防指挥部已经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部署抗洪斗争,使全市防汛抗洪在严密的组织部署下进行。二是各级防汛责任人挂帅出征。洪水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镇区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严防死守。各级领导干部在洪水面前临危不惧,尽显英雄本色,充分发挥了在危难面前无所畏惧、勇于承担责任的表率作用。三是全市上下紧急动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到组织、队伍、措施、物资四到位。抗洪期间,先后有近400名市机关干部和2万多名镇区干部群众、军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等紧急奔赴抗洪一线,许多部门纷纷请缨参战,在危难面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成为我们战胜洪灾的强大力量。四是水利工程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充分发挥了防洪作用。投资2亿元建设的东河水利枢纽发挥了显著的工程效益,累计开泵106小时,抽排水量共1亿多立方米,控制了岐江河水位,使城区免受涝灾。这次抗御洪水的胜利充分证明,我们十几年来数十亿元的投入是值得的、有效的。五是全市上下把防汛抗洪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做到服从大局、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这次洪水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在洪水面前临危不惧,团结奋斗,“舍小家保大家”的牺牲精神。军分区、武警支队、公安边防支队服从命令,坚守抢险救灾的最前线,承担了最急、最难、最险、最重的任务;水利、公安、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建设、国土房管、海事、卫生、气象、电力、供水、宣传、工商、供销、交通、公路、教育、物价、粮食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给予抗洪抢险最有力的支持。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取得抗洪斗争彻底胜利的直接原因。     抗御“05.6”特大洪水已经告捷,但是洪水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非常深刻的。当前水文形势日益恶化,各种灾害性气候出现的频率增多。我市处于台风、洪涝多发区,经常受到台风、暴雨、洪水的袭击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了,一旦受灾,损失更大。尽管我市近年来进行了水利工程安全达标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抗灾能力明显增强,但在防灾抗灾的工程和措施上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镇区间发展不平衡,个别镇区投入不足,水利建设工程进展较为缓慢,一些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造成防洪抗灾能力偏低等,给全市防灾工作带来困难。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增强水患意识,在工作中必须从最坏情况打算,向最好方面努力。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思想、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等方面,继续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准备。要立足于用高标准、高质量的水利设施来保护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把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到保持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措施,高标准建设过硬的水利设施,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真抓实干,筑牢防灾减灾长效防线     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次成功抗御百年一遇特大洪水一再警示我们,水文、气候、环境的恶化,容不得半点侥幸和麻痹。从1994年到2005年十多年的时间,我市已先后经历了三次特大洪水,水患发生的频率和灾害的严重程度一次高过一次。抗御洪涝、守护家园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增强水患意识,真抓实干,竭尽所能,把水利建设这项安民兴邦的大事抓紧抓好,全面提高设防标准。今后一段时间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切实加强三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三防工作责任制,从上到下,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分清责任,层层落实,加快构筑市镇村三级水利防控网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镇村在水利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基层水利部门和镇村基层干部的防灾减灾培训工作,提高防汛抗洪的实战能力。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洪水中被损坏的水利工程加快修复,重点抓好在建工程,加快进度,迎战主汛期;抓好决口外围仔的修复;抓好对渗漏堤段的巡查、监控,并进行灌浆处理;抓好漫顶水闸的检查,提高水闸的防御标准。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气象、卫生、建设、环保、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能做好近期水利建设、民政救灾、农业生产、鱼塘养殖、气象预报、卫生防疫及排污、环保等相关工作。     第二,要加快水利建设。水利工程是做好三防工作的根本,是长治久安的基础。如果没有近几年大规模的兴修水利,建成了大批防洪减灾工程,就没有这次抗御特大洪水的胜利,就没有我市较为平稳的三防工作;如果没有发达的水利,我们多年来为之奋斗的经济建设成果,百万人民安居乐业的家园随时都有可能毁于一旦。今后,要加大力度完善水利建设。一是加大投入。增加投入是三防工作的关键,当前和今后,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各级必须贯彻“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广泛筹集资金,增加投入。二是加快启动新一轮水利建设规划。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区要切实改变观念,跳出水利抓水利,按照百年一遇的标准,规划建设全市水利设施,在三年内完成,努力促进水利事业上新台阶。     第三,要加速解决内涝问题。内涝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影响了投资环境,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今后,我们要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尽量向解决内涝问题倾斜,哪怕压缩其它建设项目,也要彻底解决我市部分地区的内涝问题,要做好西河水闸重建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各镇区要根据这次洪水袭击所暴露的本镇区内涝问题,拿出解决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第四,要尽快理顺山区水库管理体制。除防御洪水、台风外,我市水利工作的另一防御重点在山塘水库。我市山塘水库虽然数量不多,但管理体制不顺,导致防洪工作严重受阻。这些隐患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从今年全国发生的自然灾害中,因暴雨引发的山洪灾害伤亡令人触目惊心。要尽快理顺山塘水库的管理体制,确保山塘水库的安全。     三、全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     当前,我们正在加快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构建和谐中山。这次抗御特大洪水的胜利,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奋勇拼搏的精神,增强了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当前,受灾镇区要抓紧做好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做到生产生活统筹、治标治本结合、当前和长远兼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继续发扬抗洪抢险的干劲和热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上一层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救灾复产工作的指导,满腔热情的关心受灾群众的生活,时时处处为他们着想。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安全无险情,保障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正常运转。要统筹安排,加快拨付市财政安排的救灾专项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看病不受影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同心同德,大力支持受灾镇区恢复生产,发扬抗御洪水过程中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为受灾镇区重建家园作出应有贡献。全市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都要弘扬抗洪精神,一手抓救灾复产,一手抓经济发展,满怀信心确保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     同志们,在此次与西江特大洪水的斗争中,我市广大军民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取得抗洪斗争的决定性胜利。洪水过后,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这种精神,使之成为推动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伟大目标的重要力量,激励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今年各项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
陈根楷市长在推进“供水一盘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7月13日) 同志们:     刚才,小兵同志就全市“供水一盘棋”谈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必须统一思想和认识,全力推进“供水一盘棋”     第一,“供水一盘棋”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提出了要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建设网络的要求。推进“供水一盘棋”是我市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城乡一体化、真正实现“城市居民能享受的设施农民也能享受”的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供水一盘棋”,实现集约化供水和区域供水,不仅能有效地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满足城乡居民用水的需求,而且还能有效提高供水设施的效率和效益,节约建设成本。同时,实施“供水一盘棋”,有利于科学合理地配置水资源和整合供水设施,实现资源集约使用、优势互补和设施共享,提升供水资源和设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加快推进组团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供水一盘棋”是保障供水安全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市供水普及率已经达到97%,基本解决了全市生活、生产用水需求。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水安全问题仍然严峻。一是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一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污染加剧,加上日益严重的“咸潮”影响,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短缺问题更加突出,水质性缺水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一个既有远虑、也有近忧的严峻问题。二是镇区水厂虽多,但规模小、且各自为政。目前,我市24个镇区有33间水厂,布局分散造成水源监控和管理困难,部分企业供水设施和水质检测不完备,管网建设不科学,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三是我市农村改水收尾工作尚未完成,全市有21个边远村的4.3万人尚未用上自来水。城镇人口、资源、环境与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也日益紧张。实行全市“供水一盘棋”,将有力地促进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的专业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发挥和提高整体供水能力;而且有利于改变我市水厂布局分散的状况,实现集中取水,加强饮用水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进一步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对于整合供水资源,系统性地提高供水行业整体技术和服务水平,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满足全市对供水水质、水量方面的要求,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的供水保障,对优化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有着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三,“供水一盘棋”是推进集约用地、实现组团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的上升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加上国家土地政策收紧,我市面临用地紧张、供求缺口加大的严峻挑战。水厂取水口周围是受到保护的,不能够进行开发,目前过多的水厂造成的取水口多而散,很多本可以利用的土地由于不能开发利用而闲置浪费。实行全市“供水一盘棋”,将水厂减少到合理数量,有效控制取水口的总量,可以盘活一部分土地,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大量增加与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     第四,“供水一盘棋”是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城镇建设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市场化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大部分水厂供水设备资产都不足7000万元,且投资主体复杂,制约了企业的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行“供水一盘棋”,可以改变我市供水行业条块分割的现状,把全市的供水设施和资产整合成一个规模较大的供水企业,通过综合各方面资源,达到降低供水成本的效果。供水企业按照产业化、专营化的发展道路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全市“供水一盘棋”。     二、实施“供水一盘棋”必须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兼顾镇区利益,统筹资源整合。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全市“供水一盘棋”工作非常重视,由于这项工作的推进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目前全市几十家供水企业,大部分都是镇区所属企业,因此,镇区的工作是全市“供水一盘棋”成败的关键。在推进过程中,可通过参股、税收分成等手段兼顾镇区的利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做好供水设施的资产整合工作。镇区和相关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供水一盘棋”工作抓紧抓好。另外,其中涉及到外资公司原来已经参股投资的,法制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计划实施的调研,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将有关问题尽快加以理顺。     其次,要优化规划。“供水一盘棋”不是鼓励哪个企业发展的简单问题,必须认真摸清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思路。要综合运用行政及经济手段,先整合全市供水设施资产,再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全市供水设施资产进行有效整合,科学、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切实保障全市安全供水。必须坚持政府推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统一建设来兑现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管网以及各方面的基础,在反复征求意见、协调镇区利益、确保顺利推进的原则下,全面实施好一盘棋方案。要抓紧对《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按照适度超前、集约利用的原则来进行优化调整,为全市供水设施优化整合、合理布局提供指引,使全市“供水一盘棋”进程中的供水资产整合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做好水厂保留数量的科学论证,做到既符合实际,又有发展的眼光。水厂要减少,但不是越少越好。总之,要考虑全市用水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合理布局,真正达到区域供水、集约化供水和安全供水的目标。     再次,要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一刻也不能放松水资源的保护工作,“供水一盘棋”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确保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为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水环境污染的整治,改善中山的水环境质量,尤其是要加大力度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否则,推进全市“供水一盘棋”将会失去实际意义。我们不仅要加快全市“供水一盘棋”的步伐,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集约化供水,今后还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加强对工农业污染的防治,抓好内河涌和江河沿岸的专项整治,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切实有效地提高我市生态水平和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同志们,全市“供水一盘棋”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推进,为确保我市的用水安全,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市 (2005年7月13日) 同志们:     刚才,泽生同志就旅游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     旅游业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是永远的“朝阳产业”。从国际看,旅游业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大特征。目前,世界旅游业每年可直接创造GDP1万亿美元,占全球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10%,超过了军火、石油和汽车工业,总共提供了2亿多个就业岗位。从国内看,我国的旅游业正以年均8.9%的速度发展。2004年,中国已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四大旅游目的地国家。从全省看,省委张德江书记也作出了“我省的旅游业还要大发展,要为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的重要指示。在某种意义上,旅游业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程度的综合体现。首先,在经济发展方面,旅游业创汇增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入境旅游,可以实现境外社会财富向境内的转移,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农业游、林业游、生态游、工业游、休闲游等,使旅游活动进一步渗透到了三大产业的许多门类,加速了各行各业的交流、融汇和协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特殊功能。其次,在社会发展方面,旅游有利于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关调查表明,旅游业1个直接岗位可以增加5个相关的其它就业岗位。因此,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对我市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步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再次,在对外开放方面,旅游业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中山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又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二十多年来一直吸引着众多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游客前来追寻伟人足迹和旅游观光,只要他们对这个城市留下好的印象,那么他就可以成为一个最好的城市形象义务推销员,而这种宣传效果是通过传统的手段难以达到的。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之间有如此之高的关联度,要求我们不能再停留在原来的发展水平上,必须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当前,旅游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首先,经济结构的加速转型,进一步凸显了旅游业作为现代第三产业的龙头地位,现代旅游业不仅是一种资源消费,同时更是一种产品消费和文化消费。其次,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旅游需求日益增强,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再次,随着CEPA的实施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深化、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开业以及港珠澳大桥的开通,我市的地缘优势将更加突显,旅游市场将更加广阔。第四,社会的日益和谐、进步,给旅游业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增长空间。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当前的发展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推动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二、坚持政府主导,为旅游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其发展过程对政府主导有必然的要求,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政府主导型战略是符合现代旅游业激烈竞争的要求的。我市就曾在政府的主导下取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光荣称号,实现了中山旅游业的大跨越。今后,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旅游主管部门要尽快梳理已经颁布的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认真加以补充完善,确保政府已经出台的旅游企业评优扶强、旅游产品开发贷款贴息、旅游促销推介、景点建设立项等多个政策全面兑现,充分发挥政策的牵动效应;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调控力度,科学地规划和利用我市的旅游资源,开展城市旅游宣传促销;要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研究制订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组织功能,保证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吸引民资和外资进入旅游市场,借力发展我市拳头旅游产品,提升我市旅游产品的档次和规模的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旅游发展中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在政策层面抓引导,在规划层面抓整合,在景点设施层面抓开发,在管理服务层面抓优化,加快形成一整套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体系。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高水平规划旅游产业     我市旅游业发展到今天,规划问题愈益凸现出来。要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必须首先确保旅游业相关规划科学合理,资源开发有序,通过规划把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上。要注意旅游规划的整合。没有规划的整合,资源整合就成了“无源之水”。近期《中山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最后的衔接。今后要按照规划的要求认真抓好实施,加大力度对中心城区、中山故居、中山温泉及全市其它历史文化景点进行整合,开辟新线路、开发新产品,注意策划和举办一流的可参与性的旅游活动,从游客被动引导向游客主动参与转变。在审批旅游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我市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各镇区要处理好旅游业发展与工业开发的关系,以规划为指引,科学地保护和利用好当地的旅游资源。有条件开发旅游项目的镇区,要尽早制定规划,特别要加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争取形成科学可行、上下衔接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防止盲目、无序的低水平开发和重复建设。要把培育旅游业与加强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旅游,在推进全面、合理、有效利用旅游资源的同时,努力实现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要做好旅游人才培养工作,镇区理工学校、市技工学校、中专等要适当调整专业设置,加大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四、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做大名人城市品牌     实现旅游业的新发展,一是靠自然资源,二是靠人文资源。就我市而言,丰富的人文资源是我市最具优势的旅游资源,而且,目前仍有大量丰富的人文资源“躲在深闺人未识”。这说明我们在这方面的挖掘、推广和整合做的仍然不够。要善于整合零散的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链。“中山先生故乡”是我们最大的一张牌。作为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大量弥足珍贵的人文资源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连宋”大陆行之后,中山陵所在地的南京市立即策划了“博爱之旅”等系列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为主题的精品线路。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也应该让我们有压力感和危机感。要深入挖掘“孙中山”这一重要的名人文化资源,利用孙中山先生在世界各地以及海峡两岸崇高的威望,发挥品牌效应,提升中山旅游在国内、国际的地位。要积极探索开发以翠亨村孙中山故居为龙头,集名人旅游、文化旅游、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翠亨名人文化旅游区,将更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融入各个景点中,融入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中。这样的旅游产品才能抓住中山文化的根,这样的品牌才具有冲击力。     要特别重视在旅游中注入文化元素,增加旅游消费的文化层次和水平,使旅游不仅仅停留于“看”的表层。旅游与文化的关系十分紧密。可以说,文化是旅游产品的灵魂,旅游活动则是文化重要的传播载体和弘扬形式。就我市情况看,每年上百万人次的国内外旅游者通过旅游活动,更加加深了对中山及其历史文化的了解和认识。同时,旅游活动促进文物、民俗风情等文化资源大规模进入市场,在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的同时,还能够实现经济价值。如北京的故宫,现在每年门票收入有几亿元;深圳华侨城的“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和“欢乐谷”等四个大型文化主题公园,每年接待600多万游客,收入也有几亿元。这对我们无疑是很好的启示,省政府于今年11月份举办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有关部门要做好准备,积极参与,力求取得好的成效。此外,要十分重视加强与珠三角城市的合作,把中山融入珠三角世界旅游目的地,实现区域的联合与协作,推进“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中珠澳三地旅游促销”是实现中山与珠海、澳门等地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很好设想,要策划、包装好这一产品。同时,要做好镇区之间的协作,使零散、小型、支离的旅游资源得到整合。     五、完善旅游要素,提升旅游行业整体质素     在旅游环境建设上下功夫,是实现旅游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方面。在硬环境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在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把城市建设与旅游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城市功能的旅游化,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的需要,加快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力求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在城市标识、路牌、服务设施及交通建设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要。在软环境建设方面,要不断提高行业内部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在形象的塑造、人才的培养、旅游意识的引导等方面加大力度;要提高旅游景点的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管理和优良的服务,弥补我市旅游景点在规模上的不足。在旅游服务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山人的亲和力,让游人感受到“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中山人精神。总之,要通过提升城市的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最大的方便,提高旅游者对中山的满意度,吸引更多人来旅游,促进城市旅游的大发展。     六、开拓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是个成长空间非常大的产业。近年来,尽管市政府从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扶持,但我市旅游商品开发尚未引起旅游行业的足够重视。我认为,仅仅让游客停留在对景点、设施的低层次消费上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除旅游景点外,旅游商品的销售收入才是旅游业的主要“利润源”,远远超过了景点本身的门票收入。广东省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收入的16%左右,我市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世界35%的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与旅游业发达国家的60—70%水平相比更是相去甚远。因此,要特别注意抓好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一是要完善旅游商品体系。尽管我市的特色产品种类繁多,但特点不够突出,吸引力不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研究,积极引导和支持旅游特色商品开发。要扶持相关的产品研发中心发展壮大,加大研发力度。最近五桂山已经建立一家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研发的产品即将问世,这是个很好的起步,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这方面工作。二是努力培育名牌旅游商品。针对游客的消费特点,处理好现代新技术与传统加工之间的结合,突出旅游商品的特色和质量,高度重视旅游商品包装、设计,把握住旅游商品的特色性、观赏性、趣味性、纪念性、实用性、便携性,形成品牌,充分起到旅游纪念品的市场宣传效应。三是鼓励具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经营旅游业,涉足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四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重视民间工艺品的创新,跳出传统框架,把传统工艺与现代意识有机的结合起来,设计出国内外游客喜爱的旅游纪念精品。总之,要通过旅游商品的开发,为旅游业的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同志们,旅游业是我市第三产业的龙头,中山旅游事业曾经走过了辉煌的发展历程。如何把握机遇,做大做强中山旅游业,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开拓思路,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努力实现中山旅游业新的更大的发展!
韩泽生副市长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近年来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旅游发展任务,表彰近年来获得国家级质量等级及名牌企业称号的旅游企业。陈根楷市长将对旅游工作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谈几点意见。     一、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4月12日,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汤炳权常务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抓住新机遇 增创新优势 努力推动广东旅游发展再上新水平》的重要讲话,省旅游局郑通扬局长传达了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表彰了2004年度我省旅游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中国国际旅行社、古镇国贸大酒店和詹园获得表彰。     汤副省长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2004年我省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旅游系统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失时机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新”:     一是旅游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2004年我省旅游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去年我省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超过3750亿元。旅游经济再次进入稳定、持续发展的快车道。二是旅游市场开拓实现新发展。全省旅游系统狠抓旅游市场恢复振兴工作,全年入境旅游人数创历史新高,达8741万人次。春节、“五一”和“十一”三个黄金周持续兴旺。三是旅游创优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已有18个市(其中2个县级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数量最多的省份。四是旅游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果。五是粤港澳旅游合作取得新成效。六是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取得了新突破。去年我省旅游系统积极配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大力推动与“9+2”省区的旅游合作,促进了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大市场的形成。     (二)正确认识我省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加快旅游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首先,要看到我省旅游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二是世界经济逐步好转。三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加快,为旅游发展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商机。五是我省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同时,我省旅游业发展还具有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海外侨胞众多的人缘优势,以岭南文化和商业饮食文化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优势、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所形成的观念、体制和机制等优势。     其次,要看到当前我省旅游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来自外部的挑战。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同时也影响我省旅游业发展。二是来自内部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入世的挑战。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不迟于今年12月31日将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旅行社,到2006年我国旅游市场将全面开放。届时,将给国内旅游市场和旅游企业造成更大冲击。二是兄弟省区市迅猛发展的挑战。三是来自自身的挑战。旅游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旅游企业竞争力不强;大型旅游景点、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数量不多,缺乏精品,旅游文化节庆产品发展缓慢;旅游产品发育不全面,以传统的观光旅游为主,度假型、商务型、文化型旅游产品不足;旅游整体形象不够鲜明;旅游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等。发展旅游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新形势下,我们既要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更要居安思危,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建设旅游强省。     新时期广东要在全国当好排头兵,旅游业是重要一环。全省旅游行业要努力实现“十二个发展”:     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中国加入WTO、全面建设小康社会、CEPA的全面实施、大珠三角经济区的加快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全面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加速形成,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必须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善抓、抢抓机遇,不失时机加快旅游业发展。二是打破垄断,放开发展。同时要鼓励各类所有制旅游企业发展,为各类旅游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大力发展民营旅游企业。三是科学规划,有效发展。四是保护资源,持续发展。五是发挥优势,更快发展。主要是要发挥岭南文化优势、区位优势、旅游资源优势、民营经济活跃的优势和我省优秀旅游城市的优势。六是鼓励创新,提升发展。要大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努力树立旅游品牌意识,下大力气开发、建设一批旅游精品,争创一批国家级、世界级的旅游著名品牌。要加快旅游产品的创新,不断开发旅游新产品。要适应旅游者求知求新的市场趋势,大力发展现代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生态环保旅游,有选择地把一些独特的生产流程、工艺制作开辟为旅游产品,以此来推动“广东人游广东”。七是综合开发、全面发展。各地、各级旅游部门要树立大旅游的观念,要深度开发旅游商品,大力开发一批有吸引力、附加值高的旅游产品,要特别重视旅游文化产品的开发,延长旅游产业链,推动酒店业、运输业等各行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业的带动能力。八是整合资源,整体发展。九是优化环境,有序发展。增强旅游业的竞争力,关键在于营造安全、卫生、文明、便捷的旅游大环境。要继续加强旅游软环境和硬环境的建设。十是争取人才,更好发展。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服务好、作风正的旅游人才队伍。十一是区域合作,共同发展。主要是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与东南亚国家的旅游合作。十二是加强领导,协调发展。     二、近年来我市旅游工作回顾     近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旅游行业乘“创优”成功的东风,围绕“大力推动中山旅游发展”这个中心,以服务为宗旨,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中山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我市旅游业总收入57.21亿元人民币,接待过夜游客430万人次,旅游创汇2.07亿美元,全市旅游景点接待游客594万人次,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比前两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旅游总收入、旅游创汇在全省地级市排行第四。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有星级酒店36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以下31家;全市共有旅行社1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7家、国内旅行社5家,非法人分社一家,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山职工旅行社分别进入2004年全国国际、国内旅行社百强行列;全市有较大型的旅游景点18家,其中“孙中山故居纪念馆”被评为4A级旅游景点、“岭南水乡”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最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开展的调查活动中,中山“詹园”被评为2004年度“最受欢迎的国内旅游目的地”之一;全市有中华餐饮名店9家;开通了中山旅游购物观光路线;各种档次的酒楼食肆更是遍布全市。现有旅游从业人员4.5万人。中山旅游业已逐步建立起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参与,吃、住、行、游、购、娱等设施配套齐全、初具规模的综合性产业体系。     近年来,我市的旅游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全社会共同营造了发展旅游业的良好氛围。     市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旅游产业,把旅游业定为生活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提出了“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旅游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中山旅游行业大型技术改造及旅游商品开发贴息贷款实行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旅游行业调查研究,召开旅游专题会议,解决旅游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形成了旅游业全面、快速发展的合力。条件成熟的镇区则提出了“工业强镇、农业稳镇、旅游旺镇”的工作思路,为全市旅游经济的整体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新闻媒体通过设立旅游栏目,向市民传递旅游信息,开展理性旅游消费意识教育,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发展旅游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旅游管理部门紧抓良好机遇,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举办各种旅游专题活动,激发市民的旅游热情。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和巩固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诚信建设,规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我市通过开展“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监督规范旅游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一是重点抓好对旅行社经营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旅游、公安、工商、技监、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小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星级酒店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星级酒店的软硬件建设和服务质量;四是实行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公示制,推行导游证和导游记分制管理;五是指导和监督旅游企业守法经营;六是加强对旅游行业质量管理控制,实行“质监员”和“游客社会监督员”制度;七是倡导文明经营,建立行业诚信公约,推进诚信建设。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确保了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三)加大宣传促销力度。     以宣传促销树立品牌,塑造形象,招徕游客,是促进中山旅游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动力。近年来,以“伟人故里、锦绣中山”、“人杰地灵中山美”为旅游宣传主题,以“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景点”为口号,以“中山颂”为主题曲,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促销活动。一是针对中山旅游的客源市场,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中山旅游产品,展示中山旅游新形象;二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海内外各类旅游交易会,与周边城市开展旅游互动活动来提升中山旅游的知名度;三是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放广告片,宣传中山旅游;四是加强区域旅游合作,走联合促销的道路,共同包装珠三角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打造旅游品牌;五是全面启动中山旅游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山旅游网,充分展示我市整体旅游形象;六是通过举办“中山美食节”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以全新的面貌展现中山旅游多姿多彩的形象;七是系统包装旅游产品,推出了五条具有中山地方特色的的旅游线路;八是努力营造城市的旅游氛围。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促销活动,较好地塑造了中山旅游全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了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增加了游客对中山旅游的认同感。     (四)旅游资源开发及整合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我市对本地旅游资源进行了普查,在此基础上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投资旅游业,掀起了民营企业投资旅游业的热潮,相继建设了岭南水乡、泉林山庄、卓旗山庄、逍遥谷、詹园等景点景区,它们已成为我市旅游业的新亮点。近年来,开发了咀香园健康食品、伊泰莲娜首饰工业城(DIY)、黄圃泰和腊味世界等工业旅游点,为我市旅游增添了新元素,为特色工业与旅游结合提供了良好示范。原有景点景区也不断充实、拓深文化内涵,提高品位档次,增强吸引力。大力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发挥我市旅游的整体效应,发展休闲度假、文化旅游、观光旅游、会展旅游、红色旅游,促进中山旅游的整体发展。     旅游购物方面有着极大的提升空间。为此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举办了中山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发掘我市可供开发的旅游商品。二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的旅游商品展。三是编制《中山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编制规划,明确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旅游商品产业发展。四是扶持成立了市级旅游商品研发中心,一批新产品已面世,筹划建设旅游商品总汇,扩大旅游商品的销售,提高旅游商品对旅游经济的贡献率。     高星级酒店建设步伐加快,星级酒店结构趋于合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星级酒店由创优之前的10家发展到目前的36家,另有多家高星级酒店已通过立项或动工建设。     (五)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是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市旅游局加大了培训力度,分别举办了饭店中高层管理人员、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培训班,针对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教育培训等问题开办讲座。指导我市主要旅游企业与中山中专合办各类旅游培训班,探索实践“校企合作、资源共享、订单培养旅游人才”的新路子,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举办酒店业、景点、旅行社培训工作研讨会,为旅游教育单位和旅游企业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使产、学、研密切结合。认真组织每年两次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广纳人才,严格执行导游继续教育制度,保证导游队伍的良好素质。     (六)加强旅游规划,推进旅游统计工作。     旅游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进行科学规划。市政府编制的《中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初审。现在,旅游资源丰富的镇区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也在编制《镇区旅游发展规划》。到目前,黄圃、五桂山、南区、坦洲等镇区已完成旅游规划,神湾镇的旅游规划工作正在编制之中,南朗镇的旅游规划工作已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各层次的规划,实现中山旅游可持续发展,做到全市旅游资源开发“一盘棋”,促进中山旅游资源的整体效能得到全面发挥。     同时,为进一步正确衡量旅游业的发展,建立一套科学、全面、准确的统计核算体系,我市在旅游统计范围、统计方法、调查口径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2004年年底,再次通过“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核实了我市共有旅游住宿企业275家(含个体经济),餐饮企业7797家(含个体经营)。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利用计算机开展旅游统计,率先开发旅游网上统计系统。目前我市的旅游统计网不仅推广到各旅游企业,而且也普及到各镇、区统计办。统计报表互联网上报率达90%以上。另外,还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游客在中山花费的调查,春节、“五一”、“十一”三个黄金周旅游企业经济情况调查等工作,为反映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制定旅游政策提供了较全面的文字与数字资料。     近年来,我市旅游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确实来之不易。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尽合理;现有旅游资源的整合规划、开发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对行业发展和宏观调控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景点、景区规模偏小,特色不明显,管理水平和建设水平起点较低;旅游商品销售和娱乐消费总量小;市场推广的科学性、针对性有待加强;行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我们要认清形势,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努力实现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人大 一次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行业管理,创新市场促销机制,策划举办具有中山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拓展客源市场,发挥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培育我市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增强旅游产业的整体文化魅力,加快翠亨伟人故里旅游区、三乡温泉度假区、长江旅游度假区的资源整合,岭南水乡自然生态旅游区、城市风光旅游区、乡镇产业文化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着力打造中山旅游新亮点、新品牌,抓好旅游商品开发,提高旅游经济运行的质量,重视旅游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过硬的旅游人才队伍,提高旅游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我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抓好旅游规划工作,加强对旅游行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规划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要围绕中山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单位的协调,促进旅游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化规划、生态规划、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和谐统一,为旅游资源的最优化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把旅游规划的理念融入到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以及交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规划和建设中,通过规划整合资源,拓宽旅游业发展的思路。要综合考虑旅游的多种功能,精心设计,充分拓展和发挥旅游的综合性功能。坚持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实现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规划执行机制,按规划招标,按规划实施,严格监督,确保旅游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旅游项目的顺利建设。要通过招标等形式,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规划专家,引进国际先进的旅游规划理念和技术方法,组织制订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尤其要做好重点旅游项目的概念策划,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旅游精品项目。     (二)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旅游管理水平。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旅游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为旅游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旅行社要千方百计组织游客来中山旅游,提高其消费水平,进一步发挥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作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尤其是抓好“黄金周”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积极营造“优质、规范、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大环境。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旅游行风评议活动和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旅游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国家旅游区(点)质量评定标准、酒店星级评定标准、环境管理标准和安全标准,抓好标准认证和年度复核检查,提高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涉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的关口前移。完善旅游咨询,游客投诉和紧急救援等旅游服务工作机制,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实施优质服务行动计划。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主要旅游企业中开展旅游服务竞赛活动,推出“旅游服务温馨工程”,开展“六心服务”(食得舒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游得欢心、购得称心、玩得开心)、“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和“评优”活动,树立健康、文明、安全、诚信的中山旅游新形象。     (三)创新市场促销机制,积极拓展客源市场。     旅游宣传促销是旅游产品和旅游市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要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宣传促销的合作方式与途径,宣传推介中山旅游;二是创新区域合作形式,开拓区域合作空间,加强与澳门、珠海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做好“中山行”、“五桂山革命风云之旅”等线路的开发、包装和宣传促销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国内外的旅游展销活动,强化与业内的联系;四是加快旅游业信息化进程,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办好中山旅游网,充分展示我市整体旅游形象,构建全市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平台;五是紧紧围绕我市旅游产品特色,结合国家旅游局每年推出的旅游主题,策划举办具有中山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六是积极参与“2005年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各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办好“2005年中山国际旅游文化节”,增强中山旅游的吸引力。各旅游景区也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节目,形成固定的节庆活动,打造旅游精品,树立中山旅游良好形象,巩固和拓展客源市场。     (四)重视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支过硬的旅游人才队伍。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加强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处处是旅游景点,人人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旅游环境是中山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为此,要重点抓好旅游行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全行业各工种、各岗位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根据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分别制定中山旅游行业服务标准,指导基层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讲座、开展评选“最佳服务明星”、“最佳导游员”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以此提高我市旅游管理的整体水平。组织旅游大专院校采取对口联系一个景点、一个酒店的办法,帮助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充分发挥旅游协会在旅游行业中的协调和自律作用。     协会要当好政府职能部门的参谋,加强调研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动态;要了解企业的需要,帮助旅游企业解决困难,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要组织旅游企业自发建立经营的诚信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积极开展旅游行业的培训工作和其他服务性工作,组织好全市旅游行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通讯员的积极性,办好《中山旅游》导刊,使导刊成为旅游行业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旅游法规政策、进行宣传促销的阵地和窗口。     同志们,旅游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长期不懈地推进各项工作,尽早实现中山旅游两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一观光型旅游城市,向集观光、文化、商务、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型旅游城市转变;从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推进旅游业为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和谐中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冯煜荣在2005年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言敏永同志代表市三产办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5年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工作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落实。先进镇区和单位代表作了典型介绍,他们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再接再厉,提高认识,不断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     近年来,我市第三产业增长速度逐年提高,去年,我市三产发展更跃上新台阶,全市实现三产增加值183.1亿元,增速达到13.8%,为近几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也是“十五”期间首次增速突破10%。三产发展的变化是显著的,成就是可喜的。这是各镇区、各部门、各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今年能再接再厉,把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持下去。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对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城市税收,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今年我省决定的工作重点是做好“五篇文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篇;我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超常规发展第三产业”的要求。因此,必须从更高的高度审视三产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更高的标准深化我们对发展第三产业的认识,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全市第三产业迈上新台阶。     (一)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发展,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带有明显的粗放型痕迹,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金高投入,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综合产出效率低,产业发展不协调,经济和社会运行成本高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加快生产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物流配送、专业市场、商务会展、人才培训、金融保险等行业走向繁荣,不仅可以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可以为经济增长开辟新的增长源,为制造业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基础条件之一。     (二)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实现产业强市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市发展战略由“工业立市”向“产业强市”转变,我市对产业发展的思考得到进一步深入。我市经济发展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专业服务外置化趋势的发展,制造业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于设计策划、技术研发、物流等商务服务业的支撑。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通过扩大加工规模提高产品附加价值的空间将越来越有限,而利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服务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和生产经营方式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必须在扩大产业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制造业与第三产业日益融合,为提高产业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真正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综合竞争力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必须把加强制造业与三产的分工合作作为“产业强市”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使之与制造业一道成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市经济增长的两个重要支撑。     (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2004年省社科院的《广东区域综合竞争力报告》表明,中山的综合竞争力在珠三角地区8个城市中排在第7位,仅位于江门之上,这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制约我市综合竞争力提高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活力相对不足,说到底就是三产发展水平较低。一般来说,服务业发展程度是衡量经济现代化和综合实力的基本指标。服务业越发达,城市就越繁荣,就越具有竞争力、生命力和发展活力。去年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总量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2位,低于东莞、珠海、惠州等同类城市水平。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第三产业已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辅助性产业,在局部区域、一定阶段甚至成为主导产业。当然,我市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工业必然继续处于发展的优先方面,但是第三产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已经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交通旅游、商贸流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金融服务等三产行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发达程度直接影响着整个区域的运行效率,甚至决定了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差。上海发展的优势在哪里?跨国企业为什么蜂拥而至?因为那里产业发展的综合环境好,尤其是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这就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以强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切实提高我市经济活力,为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奠定强大的基础。     (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建设和谐中山的重要内涵。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也处于不断的调整当中,目前我市经济发展总体上正处于这一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果能够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否则,将会引起贫富差距扩大、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激化、生态环境趋恶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严重的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从现实情况来看,近年来不同镇区、不同部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收入分配方面的差别产生的矛盾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增多,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因此,市委、市政府提出“努力构建和谐中山”是非常及时和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第三产业涉及面广,社会直接受益面大,本市居民的直接参与度高,因此,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可以大量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增加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加地方税收,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有效缓和社会福利不均、贫富分化等社会矛盾和问题,从而促进中山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几个重大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三产与一、二产发展的关系。     现阶段我市经济以工业为主导,工业化仍然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任务。工业发展是工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但工业化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仅仅是工业发展,因为工业发展绝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与农业现代化和服务业发展相辅相成的。工业化以及相应的技术革命,必然极大地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工业释放更大的能量创造条件。尤其是服务业与制造业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当制造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产品附加值构成中,纯粹的制造环节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而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与营销、研究开发、人力资源开发、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审计律师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可以说,没有三产的支撑,制造业只能停留在原来粗放增长的模式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于一句空话。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考虑三产发展,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与一、二产的关系。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系。     经过近几年的提速发展,我市的第三产业已经到了转型升级发展的时候,这不仅要求三产总量规模的扩张,更要求三产的质量水平要有一个提高,包括三产的结构层次、技术水平、品牌意识、服务标准化程度的提高等等。一方面从总量增长的角度来看,要继续巩固餐饮、交通、旅游等优势传统服务业的发展,使其继续成为三产经济增长的基础。去年我市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占三产的比重达到40.3%,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力量,并且传统服务业在解决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方面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提高质量的角度来看,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中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新兴服务业,满足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需要,提高三产的产业素质,为三产发展寻找新的增长空间。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第三产业中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的关系。对于基础教育、广播电视、公共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公共服务产品,政府要责无旁贷地做好。对于非公共服务产品,特别是纯粹的私人服务产品,应该交由市场去发展,政府主要是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介于公共服务产品与私人服务产品之间的准公共服务,特别是目前我们大量的事业性单位,政府要实行分类管理,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为原则,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如会议服务、公务交通、物业管理、环卫服务等可以交由社会提供服务,通过社会招标、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实行服务外包,进一步扩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适宜市场化的领域由“政府办”向“社会办”的转变。     第四,要正确处理好放宽准入与规范管理的关系。     目前,我市三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仍高于工业,服务业领域受管制过多,市场化程度较低。因此加快第三产业发展首先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营造竞争环境。同时争取进一步优化三产发展的投资环境,消除三产与工业之间在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差异。实际上,一些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进程已经比我们预想的要快,但在降低市场准入条件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如一些行业出现了恶性竞争,没有行业标准,服务产品质量监管不力等问题。因此在强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服务业市场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三产管理中层次过多、重审批轻管理等问题。     要切实改变第三产业规划工作较为薄弱的状况,进一步加强第三产业规划的制定完善工作,以规划促管理,以规划促发展。要将第三产业规划摆到全市总体规划和镇区规划的重要位置,充分预留第三产业未来发展的空间,并与城建、工业、环保等规划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生产服务区、农业区等,明晰各区域的职能分工。按照第三产业和城市发展的规律,严格第三产业区域内的准入工作,强化三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区域内的三产行业集约化发展和规范化管理。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开创第三产业发展新局面     刚才市三产办对今年三产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内容充实全面,我完全赞同。在此,着重强调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突出三产发展的重点行业。     一是要继续推进现代业物流业发展,目前从政策配套、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等方面来看,第三产业中物流行业的发展机制相对较为完善,取得的成效也是显著的。下一阶段,要发挥我市“东西结点,南北逢源”的区位优势,按照“共享、共赢和错位互补”的原则,借助泛珠三角物流联盟,积极引进境外高端物流服务业,全力申报物流保税区,争取从现代物流业上取得生产服务业的新突破口。二是促进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为生活服务业的龙头行业,旅游业要顺应发展的潮流,积极参与区域性旅游协作,整合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深度开发。三是要拓展新兴商务服务业,通过营造发展环境,降低准入条件,推动中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能力。要努力为打造“写字楼经济”创造条件。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证明,“写字楼经济”集约化程度高,资金密度高,人才素质高,创税效率高,对其他产业的支持度高,是强有力的经济加速器。城市中心区要通过发展“写字楼经济”,积极引进广告、中介、法律服务、金融、旅游、贸易、IT、会计审计及咨询类新兴产业,吸引各类公司、办事处、重要事业部门、研发机构等前来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让中山真正成为吸纳资金和人才的洼地。四是要适应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培育信息、汽车、住房、文化、健康等新型消费热点,特别要注意引导房地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     (二)进一步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首先,要继续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去年,市三产办为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成功申请到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370万元,省配套资金1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今年,要抓住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机遇,利用我们先行一步的优势,继续推荐一批优秀项目争取国家及省里的支持。其次,要考虑设立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根据今年省府1号文精神,省要求各地市参照国家、省的做法,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我市正在考虑在已有的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基础上,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扩大行业扶持范围,使亟需加快发展的行业充分享受到政策扶持。第三是要放宽三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的顺利过渡,国家已对外商投资实行核准管理,我市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对现行服务业的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清理或修改不利于三产加快发展的管理规定,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为三产发展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     (三)加强三产的规章制度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对三产的市场监管工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对三产发展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第三产业的有序和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的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的上规模、上档次,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借助我市经济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及时总结行业发展经验,加快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建设,尽快形成适应行业特点的、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监管办法,促进行业有效竞争的形成。     (四)进一步完善三产发展推进机制。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我市三产发展的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了面、线、点结合的联动发展格局,火炬区、小榄镇、石岐区、黄圃镇、三乡镇等12个镇区设置了三产发展的专职机构,专人负责三产各项工作。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镇区没有专责机构推动、协调本地三产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包括各镇区和牵头部门在内的三产先进单位考核办法,同时最新出台的镇区领导班子考核制度,也将三产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因此,各镇区要提高对加快三产发展的认识,把三产发展提升到与工业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上来抓,研究和部署三产发展问题,尽快落实相应的机构和配备人员,把三产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和落实促进三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三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交流与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加快发展三产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市三产发展机制的高效运作。     (五)借助经济普查之机,完善三产统计体系。     包含第三产业在内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正处于催收报表和处理数据阶段。通过这次经济普查,要进一步摸清我市三产的“家底”,掌握第三产业的行业规模与结构、行业组织与效益、从业人员等情况,并实事求是地调整和修正以往统计数据,尽可能真实地反映我市三产的本来面目,借此完善我市的市、镇区、部门相结合的三产统计体系。为此,市三产办、市统计部门、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合力完成此项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现我市“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各部门、各镇区、各相关企业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把加快三产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切实做到政策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开创第三产业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司徒伟湛在全市科技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司徒伟湛 (2005年7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科技工作大会。2004年是我市科技战线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尤其是一批科研项目获得了国家和省的大奖,表明我市科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成绩来之不易,在此,受陈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也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帮助和支持中山科技事业发展的上级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科技局侯奕斌局长总结了去年我市的科技工作和“村村通”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和部署,讲得很全面,也很具体,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单位回去后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时代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刻理解科技和人才问题的重要性     当今科技发展呈现出以往所未有过的新特点,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就是其从真正意义上成为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科学和技术迅猛发展,科技与经济、自然和社会更加密切结合、相互影响和融汇。以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发明为特征的原始创新异常踊跃,提供了现代技术革命约90%的成果,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日益加快,为整个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巨大驱动力,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质的飞跃,带动着世界范围内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优化升级。哪些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其经济结构调整的动力就足,升级的层次就高。美国经济出现持续多年的高增长、低膨胀、低失业率的奇迹,正是其经济结构已经转到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新经济上来。而东南亚国家在金融危机中的惨重损失,从反面说明了没有依靠科技创新作为动力和支撑的经济结构是何等脆弱。     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和以科技为核心的经济竞争、及至综合国力的竞争更为激烈。科技创新能力成为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成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科技创新的实力和优势源自于高水平的科技人才,而科技人才的争夺则成为当今国际激烈竞争的焦点。许多国家都抓住机遇,转变策略,把科技和人才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抢占国际竞争的制高点。从区域竞争的层次来看,虽然在科技综合实力方面我市去年排在全省第五位,但是在自主核心技术、专利技术等重要指标的总量与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相比,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逐渐在拉大。因此,面对着国家间、区域间以及区域内部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牢牢抓住新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把科技和人才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把科技创新真正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后来居上,尽快地把综合竞争力提升上去,占据区域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否则就会痛失机遇,在这一轮的竞争中落伍,被动挨打。作为处在这一伟大变革时代的科技工作者,我们对此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义不容辞担起这一天赋人责。      二、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发展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赖高投入和资源的高消耗,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改变。二是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过大,产业优势不明显,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外源型经济占主导地位,对外依存度高,发展受制于人。四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偏少,比重偏低,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不明显等。所有这些低层次、低技术水平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产生巨大的制约,并承受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大的压力。世界产业结构变化的规律表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科技创新是其内在驱动力和关键因素。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其根源是技术层次低,没有真正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因此,要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突破我市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瓶颈约束,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只有科技和人才要素的全面介入,大幅度提高创新能力,才能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型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转变,才能突破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制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我们各级领导和广大科技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自主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今后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将其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作为加强自主创新的突破口,高度重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三个方面的自主创新,积极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通过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宽发展空间,实现结构调整的目标。     三、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努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我市今后工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工程,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工业化水平,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这个宏大的工程中,科技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大有文章可做的。一是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知识、先进理念以及专业技术人才。二是促进装备制造业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自主开发能力。三是建立好装备制造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中心。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推动传统产业为装备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传统产业的升级。四是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推动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协同作战的良好态势。     要切实结合装备制造业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大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提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再证明,一旦我国在某个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产业优势,打破国际垄断,这个产品的价格马上就下来,如果我们不能生产这种产品,国外要价就非常昂贵,对一个城市来说,也是这个道理。一个地区的实力,包括国家的科技经济实力,很大方面在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数量。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不少,但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占比例不大。高新技术产品当中大多数是加工产品,在核心知识产权方面主要依赖于外国、外资、外地企业。专利中大多数是外观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量少。中山现在能生产出众的优秀产品,却没有拥有多少优秀的品牌,很多中山企业只能依赖于贴牌生产获取微薄的利润。这是我市产业发展的深层之痛,长远之痛。现在,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其难得的机遇。因此,我市装备制造业能否真正立起来,而且还要立得稳,成为未来中山的顶梁柱,就必须要解决自主知识产权这个问题。要怀着深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中山产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出发,上下一心,抓住机遇,从一起步就抓住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发明专利不放松,努力打造一批“中山制造”、“中山创造”的名牌产品,为实现中山产业的优化升级,为中山经济的长久繁荣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形成梯次发展、系统推进的有利态势     近年来,我市从国家级高技术开发区到专业镇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形成了梯次发展、系统推进、优势互补、协助共进的良性循环。火炬开发区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拥有国家健康产业基地等5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拉动和辐射作用。小榄五金、古镇灯饰等9个专业镇是中山特色经济的集聚区,区域优势明显,也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长青集团、大洋电机、明阳电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朝气蓬勃,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亮点。这些镇区、企业是中山经济最具生机活力的,又是科技创新最有闪光点的板块;既是经济工作的龙头,又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基地。下一阶段,要结合不同梯次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尽最大努力将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     火炬开发区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更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已有优势,结合东部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促进园区向专业化、高集成化、大基地化方向发展,促进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努力对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更强的导向作用和更大的拉动作用。     中山专业镇建设方面,要把高技术条件下的专业镇产业升级作为科技工作的重大课题,通过开展省、市、镇联动推进专业镇的建设,一方面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发展扩大一些专业镇;另一方面对技术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特色产业完善的,争创省重点科技专业镇,为争创国际知名的专业镇做好铺垫。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特殊的创新活力,但从总体来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相当薄弱,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是我市科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一是要用好科技三项经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等各种政府专项扶持资金,通过基金支持、创业投资、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二是要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促进孵化基地增强实力、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创业环境,使孵化基地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办高科技企业的重要基地。三是要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要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发中心和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四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继续走出去,到省外、到国外宣传中山,大力推广中山的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把企业做强、做大、做活。     五、加快建设“村村通”工程,提高农业信息服务业水平     关于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实施方案,古镇作为试点镇已实现了“村村通”,横栏、民众两镇在完成试点村工作基础上制定并正在落实全镇的“村村通”。实践已经证明,“村村通”有利于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优化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科技要素改变农业在低技术水平上运作的有效途径,因而普遍受到村民特别是种养专业户的欢迎。下一步,一是要通过上下联动,逐步完善全市统一的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以此为基础在全市大力推广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二是要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目标一致、标准统一的信息组织联盟。三是要完善一支基层信息服务队伍。四是要组织一批符合地方需的信息接收和传输终端。各镇区要从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着眼于通过科技下乡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认真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考虑,特别要在落实经费和组建好信息员队伍这两个环节上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到明年底,各镇区都实现“村村通”,努力将中山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同志们,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实力的竞争实质是以科技和创新为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的综合实力的竞争。科技战线的广大工作者要切实认清自己肩负的重大而艰巨的责任,以高度的自豪感、自信心和紧迫感,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与支持和帮助科技事业发展的社会各方面携手共进,在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根楷在创建全国生态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9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生态市动员大会,刚才,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全面动员和部署创建全国生态市的工作任务。崔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针对性强,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请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局李总工程师还要讲话。下面,我先谈三点意见。     一、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实现创建全国生态市工作目标     党的十六大把生态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指标,充分说明了改善环境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自然环境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离开了这一基础,任何远大理想和政治抱负都将是空中楼阁。我们要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要使我们的城市能够可持续发展,在与其他城市竞争中具有核心竞争力、整体竞争力、综合竞争力,创建生态市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举措。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都要求我们不仅要看经济增长指标,还要看社会发展指标,特别是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力,更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为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从这个意义上看,创建全国生态市,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一项真正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城市环境建设方面的投入、管理观念的更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不仅成为中山人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品牌,同时也成为我市一张最具有说服力的“招商名片”。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目标,把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化经济结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生态建设,努力营造功能合理、布局和谐、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环境。在前几年获得多个国家级称号的基础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取得新成效。2004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54%,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在全省排第3位。     但是,生态环境建设同样有一个长期的、渐进的、积累的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如果仅仅停留在原来的发展水平上,也就意味着我们仍会透支原来的资源和对原来投入的过度攫取。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现在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还很严重,离创建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形势严峻,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处于满负荷状态,经济快速发展与有限的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二是生态经济尚未形成规模,“高投入、低利用、强排放”的粗放型产业在我市经济总量中占有较大的份额,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生态经济迫在眉睫。三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全市内河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江河水质有下降趋势。其中流经镇中心区的河涌水质问题最为突出,发黑发臭现象没有根本遏止。去年市政府还专门挂牌督办三条河涌的整治工作。农村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大量耕地出现重金属元素超标、毒性农药残留等问题。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除小榄镇、火炬开发区、三乡镇外,其他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还未动工建设,三大生活垃圾处理基地只有中心组团生活垃圾处理基地基本完成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也不够完善。五是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六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观,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创建全国生态市工作,按照《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全市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生态环境趋于良好,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到2008年基本完成《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制定的近期目标,达到全国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成为全国生态市。全市上下必须立足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刻认识生态市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创建全国生态市这个载体,进一步加快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步伐,既把美好家园建设好,又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二、创建全国生态市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创建生态市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各级、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认真贯彻落实崔国潮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不懈地把生态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市建设,必须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经济发展之路,以最有效利用资源、污染物排放最少、对人和环境危害最低为前提,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为主的发展,转为依靠生态资源循环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消耗总量呈下降趋势。2004年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2%,每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33%,今年头8个月全市工业每万元产值电耗同比下降8%。但循环经济对于我市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其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和加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因此,要有扎实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是抓好一批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环保项目。今后在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大力引进产业生态链长、产品关联度大、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并同步引进先进的治污工艺和技术,做到引资不引污。当前,要重点抓好石岐河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林相改造建设工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建设、崖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监测网络工程和工业污染源数字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逐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引进,即使科技含量高、投入产出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也要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着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努力探索具有示范作用的档次较高、功能配套、特色明显、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园建设模式。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使环境管理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由外部监督向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转变,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量。大力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攻关,推广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在发展装备制造业的同时,要加强环境污染控制,确保装备制造业的绿色化。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三是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生产,发展生态农业是市场竞争的制胜之道。要加快各项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建设。落实科技兴农、科技攻关工作,积极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争创优质品牌、绿色品牌。提倡和引导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做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国加入世贸后,美国、欧盟等一批国家利用特保条款和不断提升环保、安全等标准,对我国多种商品出口重新设限,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今年以来我市已有3大类、7个商品受到影响,大宗传统出口商品如纺织服装、玩具、农产品等遭遇“特限”“特保”贸易壁垒以及技术壁垒等影响,出口增长远低于预期。因此要切实搞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增强我市工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电镀、线路板、印染洗水等重污染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促进企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市重点园区要率先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努力建设生态型、循环型园区。     (二)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完善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是创建生态市的“硬件”。目前我市一些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欠帐不少。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一是抓好污水处理工作。加快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08年达到70%以上;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实现污水截留、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截流率和处理率。二是抓好垃圾处理工作。加大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加快各组团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和解决北部和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的征地和补偿问题,确保按计划投入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全面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实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社会化、企业化、市场化打好基础。     (三)大力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上个月,我们到浙江宁波、义乌、绍兴、杭州等城市进行了经贸和城建方面的考察,强烈感受到绿色人居理念已渗透到这些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并正在产生深刻而重要的影响。例如,杭州市将10.08平方公里的西溪湿地保护起来,首期投资10多亿元开发3.46平方公里西溪湿地公园,使之成为“城市氧吧”。义乌市在城市道路两边开辟大面积的绿化带,在义乌江两侧留出50-100米范围作为生态景观保护区,大大丰富了城市景观。建设超前、特色鲜明的生态环境不仅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对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而且有效盘活城市资源,提升城市价值,全面提高了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些城市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要把绿化作为“生态人居”重要的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战略部署和今年市政府2号文件关于开展“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建设的要求,全面提高整体绿化水平。在未来几年重点抓好“一区三线”森林景观改造在内的林相改造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做好崖口红树林保护工作。另外,我市的水系发达,河涌密布,但滨河绿地却十分有限,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河道两岸绿化,全面推进公路两旁的绿化。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     (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要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建设、完善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二是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改善岐江河“一河两岸”景观。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合理规划排污渠道,清除河道内源污染,提高内河的自净能力,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要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按照源头把关与末端淘汰并举的原则,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对排气超标和到报废期的车辆要依法予以处理。三是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禁经销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控制生物生长激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加快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养殖废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四是抓好生态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大力推进生产安全化、消费绿色化、生活健康化、管理民主化、环境教育普及化、社会服务人性化的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创建生态镇、村和社区,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成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对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生态示范村的单位,市委、市政府将给予奖励。     三、加强领导,确保完成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     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创建生态市,领导是关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生态市建设组织协调机构,统筹解决生态建设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今天的会议,市政府将与各镇区、各部门签订生态市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时限和任务。签了责任书,就是立了军令状。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加大生态市建设投入。生态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为前提和保障。加大投入一靠政府,二靠社会,三靠市场。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力争用适当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收益。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资金的政策保障体系,把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把环保专项基金用到环境效益显著、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上。要降低生态建设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运用社会资金。具备条件的项目,应推向市场。     再次,要加强考核督查。市委、市政府把建设生态市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把建设生态市的实绩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和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环保执法责任制,组织各种形式的环保执法大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同时,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干净干事,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同志们,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就是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根本所在。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抓好创建全国生态市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建设落实到本镇区、本部门的工作中去,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为早日实现创建目标,加快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冯煜荣副市长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经过4年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服务业成功实现了提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回升。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服务业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理顺机制,研究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思路。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的发展与改革。近五年来,在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各镇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服务业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服务业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业增加值逐年提速,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止跌回升,发展后劲逐步显现;现代流通、旅游、信息服务、房地产、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布局渐趋合理;服务业的行业规划、政策编制、组织配套、行业统计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点线面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国际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市服务业存在总量偏小、结构失衡、竞争力不强、体制改革滞后、对外开放不足、基础工作欠完善等矛盾。能否妥善解决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经济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希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取得突破。      (一)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的中后期,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考察当今世界制造业发展情况,我们会发现,在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中,纯粹的制造环节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而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研发、金融、信息、会计、审计、律师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已经成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组织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当制造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制造业竞争力必将依赖现代服务业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没有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制造业只能停留在粗放式增长的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也就不可能实现。      目前,我市工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生产服务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作用,改变“只要工业发展了,服务业自然就上去”的错误看法,要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高度,像重视农业、工业发展一样重视服务业发展,尤其要重视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中介等现代生产服务业的发展;要主动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制造业转型,解决制造业竞争力不强、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我市工业高速发展,对土地、资金、能源、环境的需求也大增,制造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外部资源要素供给能力的制约。部分行业高投入、高消耗的外延式发展模式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增长的后劲问题凸现。比较而言,现代服务业具有低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高就业吸纳能力和“以人为本”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我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和生态环境容量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依赖程度较少的服务业,应当成为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这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构建和谐中山的内在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环保、市政公用、社会治安等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营利性服务的市场化、现代化进程,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构建和谐中山的内在要求。      二、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紧跟世界服务业发展潮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一思想,上下齐心,形成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从中长期看,就是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市服务业全面提速,结构逐渐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十一五”期末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实现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的目标,初步建成与“两个适宜”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切实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市政府决定明年以1号文形式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确保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集中在服务领域,存在着竞争不充分、机制不灵活、门槛过高等问题,直接束缚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切实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消除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一方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区要认真研究我市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尽快对我市现行有关服务业管理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废止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管理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服务领域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型资本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和会展服务等行业,大胆、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现代运营方式,鼓励多家参与,适度竞争;对有营利性质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以改革促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将会议服务、机关保卫、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服务,通过采用承包、招标、剥离等形式,由以政府提供为主向政府采购、企业提供为主转变,形成专业化、集约化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服务业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要按照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抢占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先机;认真落实CEPA有关开放18个服务行业的实施细则,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力度。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把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提到与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采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服务理念、服务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拓展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服务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我市服务业向规范化、高级化、现代化发展。      全面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是我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首先,要整合全市部门、镇区的信息资源,构建统一的行政服务信息平台,促进我市行政服务向透明化、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其次,要加快构建服务业中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改造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制定和推广适合我市行业发展的服务业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申请承担起草、修订相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或工作规范的工作,促进服务业企业向规范化、高级化的方向发展。      (五)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全面提升统计质量。      加快建立“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统计体制改革的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建立服务业统计的季度调查制度和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和评估制度;完善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办法,健全服务业统计网上报送系统,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建立起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属地统计、协会统计相结合的统计组织体系,推动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向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      服务业涉及面广,牵涉问题多,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首先,要强化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已将“中山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设在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其次,要创新服务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服务业重点行业的市属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行业分析工作,加快建立服务业发展的季度例会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最后,要加强对镇区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的指导与跟踪服务工作。目前各镇区已成立服务业发展专责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为有效开展本地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市服务办要与他们建立长期的沟通机制,及时帮助镇区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七)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服务业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市法制局要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梳理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及时予以废止。市工商局要按照以市场为主体的原则,研究制定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具体规定,消除在市场准入政策上的不平等和歧视现象。市统计局要加强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加大服务业统计工作力度,改进服务业的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近期要抓紧制定“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市经贸局要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等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切实抓好培育商贸流通、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工作及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快上述服务业领域的发展。市外经贸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扶持服务业产品出口、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的有关政策措施,涉及国家和省管理权限的,要提出建议,灵活处理。市金融办要制定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积极推动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完善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积极支持、协助金融和证券监管部门依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市工商局、物价局要加强对车站、港口等自然垄断行业中的非自然垄断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推进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市府办、工商局、质监局要把名牌产品的范围由工农业产品扩大到服务产品,制订服务业名牌创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服务业的名牌战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市质监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加快制定服务业重点行业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市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信息化的实施方案。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推进中介组织与政府机构脱钩的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制定加快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意见。市委政研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体育、教育、科技等领域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市府办要将上述具体工作任务列入到政府督办范畴,促进各项任务的尽快落实。      同志们,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是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是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重要体现。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
陈根楷市长在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10月10日) 尊敬的吴章贺常务副主任,     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伟湛同志就我市近年来城乡绿化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发言,几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别从林相改造、湿地保护、石泥场复绿、绿化规划、改善气候环境、水土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对我和我的同事们启发很大。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以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为契机,加快建设“绿色中山”      正如几位委员和代表所分析的,绿化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既要求经济高度发达,又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纵观全国乃至全球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日趋严重的荒漠化“热岛效应”等,已经严重影响并威胁着人类的生产生活。这些问题一再警示我们,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正在让人类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我市是一个从农业县发展起来的城市,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人口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所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并且成为建设“两个适宜”美好家园的重要瓶颈。在工业化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一方面,搞好城乡绿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将有利于提升我市的城市魅力,有利于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多年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良好的绿化环境促进中山日益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具有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它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生态链”,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让市民在工作和劳动之余尽情呼吸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散步,在满是鲜花绿草的公园休憩,不仅是广大市民的迫切要求,也是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责任。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曾提出要“努力使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住上舒适的房子,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愿望和要求,认认真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希望解决的事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首当其冲的还是要把城市的绿化搞好。因为,城市绿化建设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它为文明城市提供生态支撑,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不仅有利于居民培养社会公德、陶冶高尚情操,增加审美情趣,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激发广大城市居民爱城市、爱家乡的热情,为实现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工作。      多年来,我市始终坚定不移地突出环境建设,把加强城乡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积极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城乡绿化。十年来,中山市城市绿化建设上规模、上档次、出精品,城市园林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生态效益良好,形成了完整有机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绿化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构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体系。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22.6%,绿化总面积1254公顷,绿地率达34.7%。今年我们申报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已通过省的验收,正在等待全国绿化委员会宣布最终结果,明年还将申报“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绿化工作离全国绿化模范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最高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是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例如与我市友好城市常熟市相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我市为37.5%,常熟市为54.5%;绿地率我市为34.7%,常熟市为5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我市为9.76m2,常熟市为18.44m2。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市的绿化工作还远远不够,整体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其次是存在绿化空档,路边店前、店后的绿化难管理,河流、水道堤岸绿化较差。再次是档次参差不齐,精品绿地数量少。四是镇区绿化发展还不平衡,分布不均衡。部分镇区绿地面积较少,山体破坏严重,缺少合理的绿地系统规划。五是绿化管理力度不够,重建轻管、毁绿占绿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有效的防范和打击,行业管理与法制建设亟待加强,等等。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的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绿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这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分析我市城乡绿化形势,从全局和长远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以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做好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绿化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四个转变”,推动全市绿化再上新台阶      要实现到2008年“城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成为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确保城乡绿化工作顺利进行。今后一段时期,不仅要做到点面结合、量质并举,而且要立足更高的定位,快节奏,高效率,迅速实现“四个转变”,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全市绿化工作。      (一)在工作重心上,要加快实现由侧重市区向市镇联动的转变。前一个时期,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我市绿化工作的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市区。通过大范围推进,市区一块的绿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绿化环境是一个有机的复合整体,需要上下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特别是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和四大组团城镇体系的基本确立,必须迅速将全市绿化工作的重心由目前的中心城区向全市范围延伸,形成全覆盖、立体式、多网络的绿化大格局。要以增强城乡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满足城乡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需求为宗旨,按照生态平衡原则,坚持以城镇带乡村,以乡村促成镇,城乡联动,总体推进。一是继续抓好中心城区绿化建设。着力推进新区与旧区绿化建设平衡发展,形成布局均衡、品质高雅的市区绿地系统,不断增添城市的新亮点。城区绿化要配合道路建设和改造,抓紧做好已开工的绿化工程。到2008年,争取建成一批市级公园共计173公顷和旧区区级公园79.02公顷,建成两个近郊公园210公顷,改造部分公园,增加公园绿地2.6公顷。使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档次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二是抓好路旁绿化建设。目前,全市通车里程1200多公里,如果路通到哪里绿化就到那里,并且由道路这条线带动一大片,那么城乡绿化工作也会很快上一个台阶。下一阶段,要对全市道路进行对照修整,点、线、面结合,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将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纳入镇区和部门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从今年起,逐渐建成岐江河大信段等滨河带状绿地42.1公顷,南外环、北外环绿带、105国道绿带及其他道路绿地228公顷,南区防护林、城区东北部高压走廊绿地等其他绿地230公顷。三是重点抓好镇村绿化工作。把城乡绿化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相结合,提高镇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量。继续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把乡村绿化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以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配合全市绿化的总体要求,增加特色,注重效果,实现“城市园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      (二)在工作要求上,要加快实现由扩绿为主向量质并举的转变。别具风格的城乡绿化,不仅能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且还能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形象。为此,在加快推进“绿化中山大地”工程的进展中,既要注重数量的扩展,更要讲究质态的提升,做到量质并举。今后,全市绿化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个是因地制宜。绿化工作除了加大力度、保证进度外,更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绝不能脱离实际。要全面分析地形、地貌、植被、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科学地确定绿化建设方案,因地制宜确定植物种植结构,走有自己特色的绿化建设路子,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切忌不顾客观条件,照搬照抄,更不能盲目攀比。第二个是多种树少种草。树木的生态功能远远超过草坪,林木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的功能平均为草坪的5倍,吸尘量约为草坪的3倍,夏季树荫下气温比草坪地约偏低5℃左右,林木空气湿度比草坪上高出7%—14%。同时,草坪维护费也远大于林木。目前,我市土地资源越来越宝贵,城市建筑物又高度密集,可供绿化的土地面积很小。因此,要把提高生态功能放在首位,实现由简单扩绿为主向量质并举的转变。一要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绿化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中,做足绿色文章。要抓紧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的调整完善和深化细化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市情的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多样性研究,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与先导作用。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要保证绿化用地,在继续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绿地比例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加绿地面积。要坚持高水平设计,积极引入人文理念,运用现代园艺手法,体现富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内涵。在种植配置上,要注重乔冠花草的搭配,平交立面的处理,水陆绿色的衔接,建设错落有致的绿色景观。二要继续抓好林相改造工程。“一区三线”第一重山森林改造去年已全面完成,必须抓紧第二重山地林相改造,力争到2008年全面完成5万亩任务。要长短结合,治点扩面兼顾,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三要不断提高日常管护质量。要确立“三分种、七分管”的意识,坚持建管并举,科学管理。从建管并重的要求入手,既建好人工绿化,又保护好自然绿化,真正实现自然与景观的有机结合。认真探讨和大胆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护新办法,降低管护成本,提高管护效果。四要依靠科学技术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林业部门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加强对林相改造效益监测。采用标准营林技术措施,每年培育一定的具有建群性、乡土性和观赏性的乡土阔叶树种,以改变我市的林分质量差、林相景观单调、森林防火及生态功能脆弱的状况。五要加大绿化工作的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行为,切实保护绿化成果;切实抓好泥石场整治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城区后镇区,先水道、主要公路干道、沿河可视部分及保护区内部分,后偏远部分”的原则,先后安排采石场复绿,以整治复绿为主,开展多种整治形式,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在沿海适宜的滩涂种植红树林,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三)在工作方式上,要加快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并重的转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推进城乡绿化的成功之路。从整体上看,以前我市的绿化建设,政府出面实施的多,社会参与、市民参与的机制和途径仍然不够充分,氛围还不强,要鼓励全民动手,运用各种方式、采用各种形式,实现绿化建设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并重的转变。一是抓好政府工程建设。要继续发挥好政府重点工程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特别是中心城区绿化、绿色通道建设、镇区绿化以及各部门、单位的绿化,要按照今年政府2号文明确的时间要求,抓紧排定建设时序,环环紧扣、一步不松、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单位绿化工程建设。单位绿化工程是指各部门、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这一块工程,在整个绿化建设中比重不小,要千方百计深挖潜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继续抓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连续多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都带头义务植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响应,2001-2004年全市累计义务植树134.6万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要继续搞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提高建设水平。要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长期坚持。四是不断拓展绿化建设方式。通过认建认养、共建捐建等多种形式,鼓励不同年龄结构、不同职业的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并发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捐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绿化建设的良好局面。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外商、企业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建设绿化项目,参与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四)在工作机制上,要向强化领导、舆论和资金保障转变。搞好城乡绿化,是我市城市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为绿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强化领导和制度保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发动、制定政策、综合协调和强化服务上,促进我市绿化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绿化建设中的一些疑难问题、突出问题,要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切实落实绿化责任制,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绿化任务,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以不断完善。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于不按规定建设和落后时序进度的必须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市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绿化评比考核,作为镇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内容。二是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关于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心系共同目标,肩负共同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已经形成的“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绿色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新热潮。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的典型事例和做法经验,对一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部门,以及一些突出问题,追踪曝光,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城乡绿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资金保障至关重要。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安排城乡绿化专项经费4000万。同时,各镇区都要把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统筹兼顾,对绿化建设资金早作安排,优先安排。各类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创新投入机制,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方针,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创新筹资机制,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建设。      同志们,绿色孕育生机,绿色昭示希望。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让我们齐心协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现代化绿色城市,为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而不懈努力!
陈根楷市长在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5年11月4日) 尊敬的郑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泽生同志代表市政府就城乡转移就业的有关问题作了汇报。郭有生副主席代表市政协所作的报告和委员们的专题发言,肯定了我市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代表市政府向市政协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加快构建和谐中山、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共同研究和探讨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问题,具有非常积极和深远的意义。对市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认真加以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下面,我谈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建设和谐中山的重要举措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广大农民的充分就业,就没有“三农”问题的真正解决。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把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去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是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应该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要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尤其要在进入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迈进的关键时期,加快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      首先,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一批又一批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受益的不仅仅是农民和农村,包括非农产业和城镇经济的发展都是相得益彰的。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市正全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量有一定技能的中高级技工型人才。而广大农民进厂、进城务工,既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也可以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特别是通过实施技术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其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我市2004年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为1.6万多元/人,而同期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3.9万多元/人、2.8万多元/人,三者之比为1:2.4:1.7,这说明了尽管农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非农产业才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对我市农村、农业的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加产生着越来越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1980年的452元上升到2004年的7500多元,年均增长13%。据有关资料统计,现在农民收入的构成,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达70%以上,工资性收入占35.9%。成功转移一个农村劳动力,可以改变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成功转移一批农村劳动力,则可以激活一方经济。只有使更多的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才能相对减少农民,进而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再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目的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这是广大农村和谐、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作为构建和谐中山的基础,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德政工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在改革开放20多年的时间里,伴随我市由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占较大比重的农村劳动力也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接近43万人。2003年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促进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后,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更进一步加快了转移就业步伐。至今年9月份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15万人,完成三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122.9%。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认真分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根本原因,有助于我们从思想上、认识上和政策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做得更好一点。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农民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人数有所增加,富余劳动力滞留农村的现象仍然突出。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部分农民未能实现从“离土不离乡”向“离土又离乡”的转变。二是部分农民就业观念未改变,就业期望值较高,因而出现了一批“高不成、低不就”的“食利一族”。三是随着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有一定的非直接劳动收入,主要来源于村集体分配、征地款和物业出租等,降低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四是缺乏就业竞争力。目前我市经济重点正由第二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并重发展,就业岗位也由传统的以第二产业为主,转向效率更高的信息、金融、电信交通、中介服务等全新层次的第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传统的第一、二产业更高,因此缺乏技能的农村劳动力难以就业。      面对种种困难,全市上下要从全面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牢固树立抓农民转移就业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以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最广大农民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努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一项造福千家万户的富裕工程,也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针对目前面临的形势,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经济增长是推动就业的“火车头”,工作岗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载体。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应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成正相关关系,要通过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达到扩大就业的目的。据统计,2004年我市二三产业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能创造近7万个就业岗位。从长远的、根本的做法看,一定要做大做强现有产业,使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工业聚集区成为消化、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行招商与招工相结合,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在市场占较大份额、比较优势显著的产业,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第三产业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特点。要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产品运销、农资服务、科技推广、信息咨询、餐饮商贸、建筑建材等服务业。发展民俗旅游和观光休闲农业。力争五年内实现本地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降低至20%以下,从事第三产业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      (二)强化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劳动力素质是制约就业数量和层次的根本因素之一。200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为2.1:1。如果考虑到社会福利等因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实际差距还要高于这一比例。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我市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不足8年,与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差4年。我市农业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51.9%;未就业劳动力人群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4.8%。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是当前转移就业的“瓶颈”。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农村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可提高4000元左右,而经过培训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比未经过培训的高出5000多元。必须在推进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紧紧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加快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培训与就业良性互动的大培训格局。一是建立多元化的转移就业培训投入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受益面广、公益性强,仅靠一方主体难以负担全部培训投入,要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本身的投入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目前,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均300元左右。市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各镇区政府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比例。同时鼓励、支持发展民办培训机构,拓宽培训融资渠道。从2003年起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800万元用于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但实际上只使用了一半左右,对此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提升培训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这笔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促进就业效能。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转移就业培训运作机制。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在做好劳动力供需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并认真实施。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将培训导向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就业率,争取在一定地区或一定行业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劳务品牌。针对我市技能人才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现状,全面启动“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的技能培训工作,将市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火炬区职业技术学院办成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同时逐步带动各类技能人才梯次发展,使我市技能人才总量到2010年达到60万人以上。今后,还要进一步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创新培育模式,让更多的办学成果突出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制度化的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考核杠杆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按照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规模、培训后稳定转移的比例等,建立科学的培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完善扶持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新型城乡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根据几年来的实践,我市已建立较完善的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职介服务、医疗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扶持就业政策,资金总投入6000多万元。今后还要在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方面作更大的努力。首先,要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根据城乡统筹就业发展的要求,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城乡统筹就业、控制社会失业率、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的统一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和失业抽样调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要发挥镇区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中的主体作用,按规定配套就业资金。有条件的镇区可实行对口帮扶,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其次,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台帐和信息库,准确掌握当地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实现市、镇、村信息服务的一体化,使所有镇村就业服务网络与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不断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可考虑在火炬区、三乡、小榄、黄圃四个镇区建设二级劳动力市场,探索建立市、镇两级劳动力市场“集市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型农民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市政府已于去年拨出3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到目前为止,这笔基金只用了26万元,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保障、财政、建设、物价、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建立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调动城乡劳动者的贷款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监管,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的效能。再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督查通报力度,切实转变本地劳动力的就业观念。一方面深入镇村家庭,送政策上门,使就业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另一方面,市政府将继续实行每季度对转移就业情况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通过召开表彰大会、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就业致富”的良好风尚,营造“不出不富,早出早富,晚出晚富”的社会氛围。      (四)深化配套改革,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工人、从农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当前,土地流转、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客观因素,亟待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或异地开发。积极引导农民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在资金信贷、税收征缴、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要把农民兴办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民营企业优惠政策和城镇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同等优惠政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积极鼓励农民外出承包土地,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引导支持,带动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切实保障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租赁、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权利和利益。三是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待遇方面不合理的政策设定。对已转为城镇户口并放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今年1月份,我市正式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体来说,农保工作开局顺利,截止9月底共有40个村集体参保。各镇区要千方百计确保农保投入,村组的集体经济分配要优先考虑用于解决农民的参保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有关部门已拟定《中山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市政府将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不断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可借鉴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在调整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方面作出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作用,解决农民离开土地的后顾之忧。      同志们,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中山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各部门要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工作,为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而不懈努力!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6年3月31日) 同志们:     刚才,树之副市长系统总结了“十五”期间我市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十一五”时期特别是2006年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      “十五”时期尤其是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把建设教育强市作为本届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创建教育强市,走有中山特色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2005年底我市顺利通过教育强市评估验收,成为广东省第三个教育强市,教育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先进行列。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总体上看,当前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环境和条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全国上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赋予了教育事业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新的定位,它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这就为教育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向依靠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转变的新阶段,教育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更多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教育强市的成功创建将我市教育推上了一个新的起点,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进一步增强。这一切都为中山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教育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巨大压力。首先,我市各级各类教育远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庞大需求。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国力竞争越来越取决于科技与人才,世界各国无不把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放在突出的位置。从国内看,在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三大经济引擎强力发动的同时,中央“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战略全面启动,地区之间、城市之间开展了激烈的角力,人才争夺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作为珠三角的一员,我们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局面,稍有松懈,就会落后于人。从中山自身发展来看,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未来五年全市生产总值要达到年均11%的增长,经济要实现战略转型,这一战略能否成功,关键要靠人才。根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市年人才需求总量将达到15万人次。为了有效舒缓人才总量不足的瓶颈,办好教育,全面提高中山人的素质,增强中山人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竞争能力、发展能力,才是最根本的措施,也是最根本的民心工程。其次,教育发展本身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对我市教育在全省的优势提出了新的挑战。周边城市的教育综合实力在不断增强,中山教育如何加快发展,增创新的优势,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再次,学龄人口的变化,对教育资源再配置将产生重要影响。预计到2010年,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在校生将接近9万人。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的加速发展,人才流动的速度必然加快,努力为中山外来人口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的任务,将会更为繁重。我们必须充分考虑这两个动态因素,下大力气统筹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第四,教育制度、体制和机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难度明显加大,要深化改革还面临一些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仍然任重道远,尤其是延续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和教育质量仍存在一定差距,使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任务极为迫切;教师总量不足,名师、名校长、名学校的群体不够壮大,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也急需加强,教育质量和内涵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挖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第五,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问题,给教育工作带来新的考验。目前,经济社会正处在急剧转型时期,许多矛盾不断凸现,群众情绪有时比较激烈,这种情绪特别容易在上学、看病、住房等问题上反映出来。教育开始过多地承担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的责任,如果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群众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面对教育发展新形势,全市上下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使中山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二、采取措施,全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公平和协调发展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把工作重点放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切实把握好发展的节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在统筹协调的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要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层面规划教育改革和发展,按照我市“十一五”规划中的部署安排,及早动手,及早安排,更好地研究解决关系教育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点解决好体制和机制创新问题,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建设更加紧密结合,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保障。要进一步提升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按照“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工作思路,推动教育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紧密结合,在贯彻和服务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实现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总之,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正确的方针政策,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紧紧抓住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使命,全面推进教育的均衡协调和现代化发展,着力抓好几个方面:      (一)坚持育人为本,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品德是学生的立身之本。教育首先要解决的是做人问题,做什么人,怎样做人,而不是单一地为智育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要求,把德育工作始终摆在教育的首要位置,从领导、组织、财力、物力、人才各方面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二是要突出教师队伍建设。没有高质量的老师,就没有高水平的学校和高素质的学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与优质教育扩张、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统筹考虑,既要重视规模扩大、资源均衡,更要重视师资的培养。要加大引才力度,充实和扩大教师队伍,解决师资总量短缺的问题。要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学历层次、专业能力、创新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骨干教师。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完善用人机制,为教师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三是要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的育人环境。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落实评价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改革教育评价和考试制度,建立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评估和考试制度。要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实现教育公平,是广大市民的强烈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促进教育公平的当务之急仍然是发展不均衡问题,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瓶颈在农村,加快农村教育振兴是我们当前最亟需解决的问题。“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把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我们要立足于新的发展起点,大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政策上、投入上、制度上采取措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今年秋季开始,我市要在农村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好方案,确保顺利实施。要实现学校基础建设的均衡。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建立政策调控和利益引导机制,使政策措施向薄弱点倾斜,适度借鉴市场经济手段来调控资源配置,达到扶贫帮弱的目的。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适应素质教育、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人文化、多元化、系统化的学校评价体系。同时,要加大区域内校际间的干部教师交流。探索建立区域内教师校际交流制度,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建设,促进校际间师资的均衡化发展。      (三)要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学生前途的大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是学校的生命线,也是家长和学生的最强烈的呼声,教育系统要把提高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从教育主管部门到教研部门、从学校到教师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质量观,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不以考试成绩替代全面考查。要创新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使广大受教育者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教育本身既是一种公益事业,又是一种消费产品。必须从这两方面的属性去研究把握发展的规律性,根据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去研究制定发展的措施,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二要扎实推进课程改革。要切实转变教学行为,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方法,实行因材施教,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进行培养,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要逐步建立新形势下的课堂教学、教师工作和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加快“教研兴教”的步伐,加强全市教研网络和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三要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根本,减负增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加大教育教学的管理力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抓紧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对全市的教育教学质量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进行监控。      (四)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对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构建和谐中山至关重要。我市各类职业教育的不足,已对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造成制约。目前全市实用型技工人才大量欠缺。加快发展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育更多的实用型、动手型技工人才已迫在眉睫。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我市以今年政府2号文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全市上下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措施,把职业教育的发展摆到与义务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要创新机制和体制,切切实实把职业教育办好、办活、办精。必须把发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建立多元办学体制结合起来,始终服务于满足产业需求、服务于解决大多数人的就业需求,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真正把我市的职业教育办好办活。要注意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制订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注重多样化、灵活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要针对部分市民和学生对职业技术教育认识不足的问题,大力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技能、尊重劳动、尊重服务的新风尚和社会价值观念。      三、切实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推进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健康发展,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必须加强对教育发展的领导,强化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实现超常规发展。      (一)加强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战略性投资的新观念,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宁可在别的地方忍耐一些,甚至牺牲点速度,也要保证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的发展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明确改革与发展思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经常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心和帮助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发展教育事业主要责任人的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保证教育投入、建立完善的的教育管理体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市、镇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严格按照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镇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不断发展。三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发展教育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商,争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教育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教育管理,是教育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教育管理面临很多新的情况。我们一定要把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放到极为重要的位置,坚持从严治教,建立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教育管理新体系。一是要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学校安全工作,关乎生命,关乎全局,责任重于泰山,任何时候都马虎不得。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最重的是教育部门,因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重点开展学生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校园消防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整治,保障广大师生安全。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建立学校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整治和巩固并进的方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断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二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要严格收费政策,坚持综合治理方针,坚决制止个别学校受利益驱动乱收费。教育系统一定要加强行业自律,从制度、管理、源头上根治教育乱收费,维护教育事业的良好形象,对顶风违规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决不姑息。      同志们,“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现代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教育事业要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时期。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努力开创新时期中山教育的新局面!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6年3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敏永同志、煜荣同志总结和部署了工作,旅游局、火炬开发区、黄圃镇作了大会发言,经贸局、小榄镇等单位作了书面发言。这些发言都很好,请同志们结合实际,好好借鉴。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5.76亿元增加至2005年的817.6亿元。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服务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服务业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据统计,1978-2005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由0.98亿元增加至284.7亿元,其在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7%提高至34.8%。二是服务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在传统服务业继续发展的同时,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2005年,科技中介服务业增长56.4%,文化产业增长25.8%,分别比全市服务业增长高29.8和9.2个百分点。三是中心城区在服务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34.1%。四是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迈出了新步伐。2005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服务业项目40个,实际利用外资2.1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9%和288.7%。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服务业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服务业占GDP比重偏低,内部结构仍不合理,竞争力不强,体制改革滞后,对外开放度不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我市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与服务业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美国、德国、日本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都在70%左右,香港服务业的比重更高达85%以上,我省把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50%作为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主要是由于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不开的。首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国民经济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和工业的现代化,而且包括服务业的现代化。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农业和工业的现代化,要求服务业朝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其提供优质的生产性服务。可以说,没有服务业的现代化,农业和工业的现代化不可能实现。我市2005年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已超过7000美元,但我市服务业比重仅有34.8%,远低于世界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离世界低收入国家44.7%的平均水平以及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也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开拓奋进,迎头赶上。其次,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工业化的中后期,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依托。在这一时期,随着生产社会化和专业服务外置化的发展,信息、研发、物流、金融、中介服务等专业化生产服务日益成为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强大支撑力量,逐步成为改善投资环境、打造区域品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现代服务业的另一显著特点是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出效益高,其高度发展对破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次,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领域经营性服务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政府腾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纯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难、看病贵、上学难等问题。同时,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服务业有许多劳动密集领域,对吸纳就业具有明显优势。服务业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去年全市地税收入中,来自服务业的占36.2%。因此,加快服务业发展一举多得,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市现代服务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为服务业发展带来旺盛的需求和充足的动力,我市服务业无论规模还是水平都处于全面提升阶段。二是中国加入WTO和CEPA实施,加快了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服务业向我省转移的步伐,我市服务业面临更高程度的对外开放。三是国家和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以及出台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使服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利。四是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催生了一大批与之相关的新兴服务行业,并使传统服务业得到改造升级,业态发生变化,显示出新的生命力。由此可见,现阶段正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最佳时期。全市上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新阶段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充分认识我市发展服务业存在的差距、潜力和目标任务,切实将其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像重视发展工业一样重视发展服务业,以抓工业的劲头来抓服务业发展,努力促进服务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大提高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事关中山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全市上下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服务等措施,努力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推动服务业不断向高级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发展目标,加强规划引导。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一思想,形成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从中长期看,就是要促进我市服务业全面提速,结构逐渐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十一五”期末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左右,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促进服务业实现“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的目标,初步建成与“两个适宜”城市相适应的服务业体系。要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统筹规划,着眼长远,使之成为我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在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使政府、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在规划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作用,共同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抓住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服务产业。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壮大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服务业。占我市服务业50%以上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优势产业仍然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力军,必须通过技术改造和组织形式再造等方式增强其竞争能力,继续壮大产业规模。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专业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货仓式大卖场等新型业态,培育商贸龙头企业,走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快方便居民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居住区延伸,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旅游、文化产业等新兴服务业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竞争能力提升的重要依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其超常规发展。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公共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与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物流企业的联合,为客户提供采购、加工、包装、储运、配送及进出口代理等服务,提高流通效率。重点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当前,粤港澳旅游部门正加强区域合作,整合旅游资源,努力将大珠三角培育成为“一国两制三地”的国际知名旅游区,市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加快培育旅游业人才。要加快发展法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租赁、广告等中介商务服务业,加大开放力度,降低准入条件,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一批境外知名的中介机构,提高我市中介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产业。      (三)加快体制创新,增强服务业活力。当前,我市服务领域的体制性障碍主要存在着机制不灵活、门槛过高等问题,直接束缚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切实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区要认真研究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尽快对现行有关服务业管理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废止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管理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服务领域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其他类型资本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要实行科学界定,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和会展服务等行业,可大胆、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鼓励多家参与,适度竞争。以改革促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另外,要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大力吸引服务业知名企业来我市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服务理念、管理、资金和信息技术,提高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服务业跨国经营,千方百计扩大服务产品的对外出口。      (四)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目标考核。加强政策引导,是保障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今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个文件从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市财政还安排150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快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强化目标考核,形成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从今年起,要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将现代服务业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镇区,加快建立和强化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实绩考核和经济强镇(区)考核跟踪检查各部门、镇区的任务完成情况。      (五)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务环境和社会氛围。良好的政务环境和社会氛围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正确处理好发展服务业与发展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放宽准入与规范管理等三个关系,促进各类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一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服务业市场。加快“诚信中山”建设,强化失信惩戒,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管理、促进健康发展为着眼点,加快建立完善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法规体系。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改善政府对服务业企业的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加政策透明度,为服务业企业投资和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同志们,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优化经济结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当前,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良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乘势而上,推动服务业发展再上新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真抓实干,努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大提高,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实现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陈根楷市长在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6年2月28日) 同志们:     刚才,伟湛、金胜同志就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分别谈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双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党政军民万众一心,成功实现了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工作目标。这次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国防教育的广泛开展和双拥活动的深入推进,军爱民、民拥军、军地相互支持的氛围日益浓厚。通过这次创建工作,全市上下深深地体会到:“双拥模范城”是衡量一个地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整体水平的标志,也是一个地方政通人和、事业兴旺的象征。对中山来说,双拥工作不是一般的业务性工作,而是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重要而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刚刚结束的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描绘了我市“十一五”发展的宏伟蓝图,把这一蓝图变成现实,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军政军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更加需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活动,创造一个稳定、团结、祥和,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有利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充分调动广大军民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两个适宜”城市、“和谐中山”目标的实现。因此,全市上下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看待军政军民关系问题,努力全国双拥模范城复检迎检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现在离国家和省检查组前来验收的时间不到半年,为了确保这次复查顺利通过,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双拥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市上下要拿出创建时期的劲头和措施,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各项“双拥”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好难点、热点问题。在创建活动中,要把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突破口,力争工作水平有大的提高。各级政府要对现行制定的优待抚恤安置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认真检查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做到不漏不遗,及时准确,足额足量。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也希望部队配合地方做好这项工作,促进双拥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巩固双拥工作的基层基础。军地各级都要把双拥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下大力抓出成效。要克服双拥工作上层活动多、基层活动少的现象,突出抓好军警民共建活动。军警民共建要不断创新,拓宽领域,在抓好现有共建点的基础上,向非公有制组织和社区、学校延伸。要充分发挥部队的政治优势,积极鼓励部队广大官兵尽可能多地参与社区的教育、建设、服务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送温暖活动,把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方面作为双拥工作的载体,形成军地双方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共建文明社区的良好局面。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培养和树立有影响的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创造更多的广大军民喜闻乐见、便于军民踊跃参加的双拥活动形式,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双拥工作的热情,不断扩大双拥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双拥创建工作水平。     三、加大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     要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经常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双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起运转正常、协调顺畅的组织机构,为双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要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尽心尽力为官兵排忧解难。市双拥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双拥工作的职能,加强双拥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当前尤其要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在省检查组验收之前,认真组织一次模拟检查。市属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的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迎检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实好。要把检查评比作为推动双拥工作落实的动力,对已经做好的工作继续保持,对薄弱的环节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想方设法弥补,确保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党爱国爱军的政治热情,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同志们,今年的双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国家、对军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能,狠抓工作落实,并把这次评比作为推动我市双拥工作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两个适宜”的美好家园、构建“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水利工程达标建设动员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6年2月28日) 同志们:     刚才,伟湛同志对三年水利工程达标建设作了具体部署,请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两点意见:      一、做好水利工程达标建设工作刻不容缓      “十五”期间,我市水利工作积极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和探索,水利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应对了洪涝咸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建设规模空前,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骨干工程建成使用;水资源调度和管理得到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水利投入机制、水价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水利建设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进入新世纪新时期,水利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气候条件发生了变化。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日趋严重,造成全球气候复杂多变,洪涝台旱交替发生,出现极端性灾害天气的次数逐渐增加,如2003年的台风“杜鹃”、2005年的西江百年一遇洪水以及连续5年的冬春咸旱都在考验我市的防灾减灾能力。其次是自然条件发生了变化。海平面上升、江河河势改变、河床淤积等都增加了防洪的压力。水环境状况趋于恶化,河段水质污染物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市近300条河涌中,超过50%内河涌属严重污染,部分发黑发臭。同时咸潮影响也日益严重,2005年下半年咸潮上溯距离之远、影响供水时间之长均为历史之最。第三是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2005年我市GDP突破了800亿元,经济发展出现了全方位、多元化的格局,进一步增强了与水的依存关系,加大了防洪保安全和水资源保障的压力。第四是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发生了变化。我市大部分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工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施老化,隐患不断暴露,国家近年来提高了水利工程标准,我市干堤水闸接近国家标准的仅7个镇,有11个镇区未达到国家标准,防洪排涝能力存在一定差距。      正是基于这种严峻的形势,市委、市政府下决心,经过市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决定提高防洪标准,用三年时间,将全市的水利设施按50年一遇的标准实现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任务。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具有非常重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镇区、各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目标上来,把做好水利工程达标建设工作作为共同的政治任务,作为应尽的历史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二、扎实推进水利工程达标建设各项工作      水利工程达标建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区、各部门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切切实实为中山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到位,行动上落实,确保早出成效、出大成效。      一是在加强领导和协调上下功夫。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是一项投资大、牵涉面广、建设时间较长的防灾减灾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确保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农业、林业、气象、海洋渔业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要急工程建设之所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决不允许推办、拖办现象的发生。水利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助手和参谋,做好具体实施工作。镇区之间多沟通,多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在创新水利工程建设思路上下功夫。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水利工程建设已不能就工程论工程,就水利论水利,而应由过去只局限于满足防洪功能向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态、环境、交通、景观功能转变,水利由服务单一目标的“小水利”向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水利”转变,体现“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理念,实现最佳的人水和谐。只有这样,才能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兴水利,除水害。因此,在水利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水利工程效益的衡量应从单一取向向综合评定转变。今后在水利开发建设中,应追求效益的最大化、选择方案的最优化,要综合测评、多方选比。在规划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论证上,不能仅局限于灌溉、发电等传统意义的水利工程效益,而应从河流补水、生态调节、灌溉发电、旅游发展等综合效益出发,进行充分论证。      三是在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上下功夫。根据测算,全市三年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总投资大约13.5亿,主要由我市自筹解决,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总体原则是:多元筹集、市镇分担,扶持重点、兼顾全面。首先,建设资金以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为主,市镇两级都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镇区要打消“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等、靠、要”思想,克服困难,多方筹措。镇区财政每年都要合理确定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并根据财政增收状况逐年增加。其次,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水利规费,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城市防洪工程与城镇公益性事业紧密相连,在确保水利资源社会效益的同时,要善于利用土地经营、房地产开发等市场手段挖掘其经济效益,以吸引更广泛的外资、民资投入。同时还可以水利规费预期收益权作担保,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第三,市级财政对镇区的补助不搞“均摊制”,对那些工程任务较重、经济底子较薄的镇区市财政将重点扶持。总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资金筹集和使用问题,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实,并通过改革与创新投资机制,为工程建设寻求更广泛和更扎实的社会支撑。      四是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实施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是一场攻坚战。实施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既要量力而行,又不能以经济困难为借口,拖延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的实施。在这个问题上,该花的钱一定要花,但绝对不可以乱花钱。力争以较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效益。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要把好关,加大监督力度,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使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成为阳光工程,防止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资金行为。 同志们,实施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新一轮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高潮,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争取早日完成任务,及早让人民群众受惠,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陈根楷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根楷 (2006年2月28日) 同志们:     刚才,煜荣、小兵同志分别就安全生产和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报了情况,对今后的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各镇区、各部门必须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强调两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于好转,市委、市政府在安全生产上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各镇区、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全市亿元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5.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14.3%,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同比下降20.6%。但必须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我市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全市亿元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虽然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相当惊人。三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去年我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5起,死亡39人,与2004年相比,事故宗数净增2起,死亡人数净增29人。尤其是去年底发生的“12·2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今年2月19日,我市翠山公路逸仙水库路段又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极为惨重。以上都说明在经济转型期中,我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安全发展的精神实质,从建设平安中山的高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到本镇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力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以铁的手腕切实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千方百计把各类安全事故宗数降下去。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这里再一次强调,各镇区、各村(居委会)以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镇区、本村(社区)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允许在安全生产问题上说情、设关卡。各镇区、各部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次,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镇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全力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各级政府要坚持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镇区、各村(社区)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会议,要有针对性地认真研究解决好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镇区和本系统内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镇长、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内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领域和单位要做到一清二楚,局长要掌握本行业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并进行分类,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的制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要继续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及仓储、建筑施工等专项安全整治。一是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要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对未经消防验收的集贸市场、酒吧等要彻底整治,堵塞漏洞。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要切实做好山林防火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限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强校车和非法营运车的管理整治力度。抓紧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和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快乡镇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大力开展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我市目前共有36道渡口,一年的渡运客流量达到1200万人次,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我市渡口渡船的安全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各镇(区)要切实负起渡口渡船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职责,交通局、海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确保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按期整治达标。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生产企业查隐患,反“三违”。针对一些地区私设油库屡禁不止的,险致酿成重大火灾或爆炸的现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市政府近期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及时进行“关、停、搬、转”。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石油气、油品等。最近,省安监局公布的第一批关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中,我市有37家企业,对此,市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迅速行动,妥善处理好企业关闭问题。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把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关,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淘汰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要求的企业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理企业。要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其他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也要继续开展。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能要求,制定详细计划并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重在解决一些长期不能治理的难点问题。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建设。一是加快市安监局监察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尽快落实人员,肩负起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监察职能,有效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监督整改。二是各镇区安监分局(所)要加快组建速度,争取在4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毕。各镇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配强配足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要选派年轻能干的干部加入到安监队伍中来,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是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巡查员,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请市安监局代市政府草拟中山安全生产巡查员管理办法,授予安全生产巡查员相应的检查权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任务比较重的市属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督检查人员,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建设“平安中山”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件要予以曝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李树之副市长在2006年志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李树之 (2006年2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冉彬同志和炳焯同志谈了很好的意见,我都同意,请同志们回去后认真抓好落实。我市地方志工作始于1984年,至1997年完成了第一届新方志的编纂工作,出版了首部综合志书《中山市志》和30多部镇区志、部门志。1998年创办《中山年鉴》,至2005年已编纂出版了8部,同时制作出版电子光盘。2002年8月,我市启动第二届新方志的编纂工作。三年来,先后出版了《孙中山志》、《孙中山图典》、《香山设县850年》、《中山市人大志》、《崖口村志》等一批地情书。第二部综合志书《中山市志》和22部镇区志、14部部门志和一批村居志正在全面加快编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同志表示敬意,向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市地方志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就为地方志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要在新形势下,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取得更大的成绩。2006年,我市第二届修志工作从收集资料转入编纂志稿阶段,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本届修志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全市修志工作进度不平衡,有些单位已基本完成了初稿,有些单位修志人员仍未落实,修志工作进度缓慢,修志人员经验不足,志稿著述质量不高。今天,我就全市地方志工作,特别是第二届修志工作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做好地方志工作,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我国至今已有3000多年编纂地方志的传统,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源流不断,是华夏文化的珍宝。地方志记载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及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历史变迁和变革,是研究地情和利用地情资源的重要参考资料,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山有编修地方志的传统,曾经11次修志,编纂出版了《香山县志》、《香山县续志》、《香山乡土志》等一批旧志。1984年后,编修出版了首部综合志书《中山市志》和30多部部门志和镇区志等一批社会主义新方志。《香山县志》、《中山市志》已成为中山的重要地情工具书,在研究中山、宣传中山和建设中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是现代的一面镜子,只有研究历史,才能把握今天和明天的发展方向。我在2003年就一项关于中山经济发展专题研究时,曾大量查阅了《中山市志》和《中山年鉴》的资料,从中了解中山发展的线索和脉络,地情资料给了我大量的数据和实证,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今后经济发展要摒弃过去那种靠增加投入和消耗资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地方志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地方志蕴藏大量的地情信息,是地方珍贵的文化财富。地方志在政府行政决策、外商投资、各界人士创业等社会和经济建设方面有着广泛的作用,地方志书记载的史实、图片和数据,已成为各界人士查找和运用中山地情最可靠的资料来源。      编修第二届地方志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修志计划编纂出版1部综合志《中山市志(1979~2005)》、22部《镇区志》、14部部门志及一批村居志,这些志书将成为我市一系列的地情资料丛书,也将成为我市“十一五”计划期间文化强市建设的成果。各级政府、各修志单位和全体修志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第二届地方志编修是推动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需要,是我市建设三个文明的需要。      关于《中山市志》下限时间延长到2005年的问题,是市政府在综合分析各种情况而作出的一项决定,是深思熟虑的决策。第一、一系列重大的事件和改革都在这段时间发生,特别是1998年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为中山后几年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动力;中国品牌经济城市、“双拥”模范城、国家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教育强市等荣誉,都是在这5年里获得。第二、根据政府换届的实际,至2005年刚好涵盖了两届政府。第三、五年计划的完整性。第四、这五年是中山经济发展最辉煌的五年,是非常值得总结的一个阶段。第五、2005年是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期。因此,在新一届的志书里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这方面的情况,为以后提供借鉴,其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当然,这个下限调整也可能给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大家要想方设法解决好这些困难,确保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二、加强领导,制定计划,推进地方志工作      地方志事业已纳入我市“十五”和“十一五”计划,是市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市委、市政府很重视地方志工作,先后形成了《关于做好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03〕56号)、《关于加快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4〕18号)等文件。各承修单位必须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的精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志鉴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如果到目前连人员都还未落实的话,很难保证地方志的编写质量。各单位要挑选有文字编写能力的人参与地方志工作,给子孙后代一个满意的地情成果。      各承修单位要把志鉴编修工作纳入部门五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议程,做好部门地方志工作计划,保证地方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地方志工作,选好称职的编写人员,并给予足够的编写时间,投入必要的修志经费,配备办公条件,真正落实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一纳入、五到位”制度(即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各单位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关心、检查、督促地方志工作,单位年终总结要考核地方志工作的实绩。      三、采取措施,把好质量关,按时完成第二届修志任务      地方志是历史资料,是地情资料工具书,其所记载的史实、数据、文字和图片必须确保真实和准确。编纂地方志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和错误。参与地方志编纂的同志必须以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以严谨、细心、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编写志稿。各单位要建立地方志工作质量审核机制,采取措施,确保志稿全面、准确地反映中山各行各业在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中的历程、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杜绝志书在政治、史实和保密方面出问题,杜绝和减少文字、数据、图片的错误。      市政府计划于2007年底出版第二部《中山市志》,基本完成第二届修志的主体工作。本届修志已经过去了三年半,剩余时间不足两年,时间十分紧迫。今、明二年是修志工作的重要年度,编纂任务繁重,工作非常艰巨。本届修志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冲刺阶段,各承修单位必须按市政府的要求,制定计划,落实做好修志工作。《中山市志》是一部综合性志书,全书由137个单位参与组稿,如果一、二个承修单位不按时交稿,将拖延全市修志工作进度,影响本届修志如期完成。     2006年,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届修志任务。      同志们,地方志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一件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好事。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抓好地方志工作,全体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同志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克服困难,精益求精,编纂出版具有“资政、存史、教育”功能价值的高质量的志书。
陈根楷同志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2005年度全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省科技厅及有关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科技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刚才,伟湛同志对2005年我市的科技创新工作作了总结,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两个单位作了经验介绍,李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动科技创新的紧迫感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是我国科技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召。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应对经济发展转型,必须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这是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必然选择。      首先,推动科技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去年生产总值达到817亿,今年前5个月实现生产总值382.5亿元,同比增长18.3%。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增长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时期。转型成功,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而能否顺利转型,关键在于能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市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市市域面积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排倒数第2位,人均耕地面积仅0.32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种自然资源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都不高。目前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全省水平高30%,要完成到“十一五”末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3%的目标,面临相当大的压力;加上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水污染形势严峻,靠土地开发、大量投资取得发展的路子已经难以为继。要彻底解决这些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推动科技创新,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科学技术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的主导力量,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实力的根本标志,市场竞争从根本上来说是科技竞争,而科技竞争的核心是自主创新能力的竞争。综观周边及国内其他城市的竞争态势,先进城市的发展势头之猛、城市竞争之激烈已超出我们的想象,而我市原有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弱化,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导致发展后劲不足。从总体上看,我市相当一部分产业生产能力虽不小,但产品大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利润空间很小。大部分企业对技术创新是“有认识,无作为”,即使是外资企业,多数也是把这里作为加工基地,建立研发基地的不多。因此,我市就面临关键技术自给率低等挑战,许多部门和行业的核心技术受控于人,企业自主开发不足,长期从事贴牌生产,固化在产业链的低端,易遭到国际贸易壁垒和反倾销制裁。比如我市产业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电子信息产业,85%-90%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能否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实现由“中山制造”向“中山创造”的转变,促使产业集群形成合力,成为我市能否在激烈竞争压力下突围的关键。此外,从当前形势来看,建设新农村已经成为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途径,然而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却存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有了很大进步,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但是这仍然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机械化普及率虽高但层次不高,在增强农业纵向开发资源的能力方面进展有限,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偏低,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发展远远不够等,亟待依靠农业科技创新进步来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一核心,抢抓机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实现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转变,努力提升三次产业竞争力,从整体上增强发展后劲。      第三,推动科技创新,是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释放创新创造潜能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企业大量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迅速提高了制造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大大缩小了与国外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90年代中期之后,我市又开始充分利用经济发展带来的集聚效应,在资金、人才和技术不断积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和创新,逐步涌出一批科技企业和特色经济专业镇,使全市更加充满活力和成长性。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过去主要依靠引进的“拿来主义”模式,使许多企业滋长了创新的惰性,缺乏自主创新的冲动。事实上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达到2000-4000美元的时候,便应该进入创新导向的阶段。目前,我市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已达7200美元,即使把外来人口计算在内,也已达4000美元。因此,完全到了确立科技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减少对技术引进的过度依赖,提高参与国际竞争核心能力的阶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选择,是统领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根本途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清自身肩负的责任和存在的不足,主动应对当前国内外科技竞争的严峻挑战,努力在发展上掌握战略主动。要认真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提出的“三破三立”:破除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守业观,树立开拓进取、做大做强的创业观;破除拼投入、拼资源的粗放增长观,树立依靠自主创新、依靠人才资源的集约发展观;破除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技术依赖观,树立敢创自主技术、敢创自主品牌的技术创新观。让一切有利于创新的思想充分激发出来,让一切有利于创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让一切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和成果不断涌现出来,努力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力争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和第一增长点。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创新战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      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中山,必须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把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产业技术为重点、以环境为基础、以体制为保障的自主创新路子。要实现从跟踪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从单项创新向系统集成创新转变,从各自开展科技攻关向联合攻关转变,从而推动我市从加工制造基地向创新服务中心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在核心技术、区域创新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等四个方面实现突破,扎实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城市综合实力的较量在企业,而企业的较量在于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是现代企业长盛不衰的秘诀。在世界100多年来的发展进程中,对经济发展起决定的技术几乎全部源自企业。当今时代,发达国家80%的科研工作是在大企业中完成的。全球200家最大的公司在全球的销售额大于除9个最大国家之外的182个国家GDP的总和。这些大公司不论属于哪个国家、何种行业,其共同点是都有自己的知名自主品牌、可靠的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这些正是源于企业自身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市的企业在自主创新上,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差距大。根据国际经验,一个企业要有竞争力,其技术研发投入一般不应低于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要占销售收入的10%以上,不然就将失去竞争力,而我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8%。目前虽然有一些企业设立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但是真正做到有创新成果的仍然偏少。一个简单的例子,宝洁公司年均专利2万余项,而我市去年全部专利申请受理也只有3399件,差距有多大一目了然。今后,要加大力度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企业自主创新的观念、动力、条件等问题,把企业培育成具有强烈自主创新意识的合格主体。鼓励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研发机构,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的主体。要加强企业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使之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同时,要抓好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围绕“高、新、特、精”,形成较强的技术配套和协作能力。目前,全市已形成多个特色产业区域,集聚了大量中小企业,具备很强的专业化生产能力和配套能力,以现有产业基地和专业镇为创新平台应该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强项。要认真总结推广小榄五金行业技术中心、古镇照明企业技术中心、南头家电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经验,积极建设形式多样的区域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和标准检测机构等,为广大中小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要整合优化科技资金、设备、人才、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继续坚持以科技项目、技改贴息等形式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创新效率和效益。      二是推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实现技术创新,光靠企业自己“单干”是行不通的,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优势,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这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一条捷径。目前全市近200家企业组建了企业技术中心,16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与国内外高校、研究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取得合作成果140多项,其中不少填补了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效益显著。要认真总结和借鉴成功的经验,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联合的机制和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加强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建立以人才、技术、产品、资本和利益为纽带的技术研究开发战略联盟。引导我市高校、研发机构围绕产学研开展自主创新,成为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依托、技术源头和人才培养基地。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开放性公共平台的建设,为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开发提供科研和技术支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一批成果中试基地,为产学研合作畅通渠道,创造良好条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高新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是加强创新人才建设。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推动自主创新的主体力量。要把大力培养、引进、储备和使用各类创新人才,作为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把自主创新建立在牢固的人才基础上。按照新的统计口径,我市人才总量已经达到110多万人,然而去年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全市每万人中只有390多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全市科技专家和工程师总共只有6400多人,这说明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还不够坚实,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缺乏,离人才大市、人才强市还有很大差距。今年我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就是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建设创新型中山提供人才基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这一意见,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的人才开发新格局。要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科技创业园、孵化基地和留学生创业园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自主创新型的科研团队,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家是企业自主创新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要加强培训和引导,提高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上的决策和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名牌战略。必须树立知识产权比知识本身更重要,技术标准比技术本身更重要的观念,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同时,一个地区或区域通过名牌占领市场,拥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才能充分显示强劲的经济综合实力,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已经多年,成绩显著,企业和全市发展都受益匪浅,要坚定不移地将这一战略推动下去,以自主品牌创新为着眼点,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好专利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作用,形成“共担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培育市场化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著名品牌。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实施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中山,是我市建设富裕型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使命、居安思危、增强责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强有力的领导有序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工作。      首先,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科技知识,增强科技意识,主动热情地为科技发展服务。各镇区要切实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本镇区经济的不同发展类型,选择适合自己的创新战略,比如古镇应当加强灯饰业科技共建技术的突破,沙溪应当努力提升服装产业的创新水平,实现创意与创新的紧密结合,等等。进一步整合本地区创新资源,共同推动创新型中山的建设。      其次,要认真落实有关科技发展规划。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国家和省都制定了科技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决定,市科技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的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抓好规划的落实,抓好政策配套工作。      第三,要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投入是自主创新取得突破的重要保证。要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坚实保障。近几年来,市里下决心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今年一年内市财政涉及科技创新的投入就有近1.4亿,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各镇区也要按照优先投入、适度超前投入的要求,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用好我市现有的技改贴息等各类扶持创新资金,加快资金投放速度,提高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此外,要积极探索我市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探索风险投资保障机制,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逐步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从而建立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第四,要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创新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不仅仅是企业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因此,培育全社会的创新氛围至关重要。要把以敢为人先为精髓的中山人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融合起来,把自主创新内化为中山人的一种精神。全社会要倡导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精神,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实现创新的条件。关心爱护广大科技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发扬敢冒风险、勇于创新的精神,增强勇攀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热爱并投身科技创新事业,把科技当事业,放眼长远,扑下身子,苦干实干,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同志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中山,是我们面临的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全市上下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的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扎实推进创新型中山建设,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作出更大贡献!